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精选10篇)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1篇
关于报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
知
来源:人事代理时间:2010-08-09
全省开发区单位、各人事档案托管单位、非国有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甘肃省职改办安排,定于2010年12月召开省高新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同时代评工程师任职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评审人事档案委托省人事厅开发区人才资源管理处、开发区人事代理室、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人事档案仍在原全民企事业单位,但现在开发区企业或非国有单位工作,由现用人单位推荐并经原单位审查同意报评人员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含破格晋升人员)。
2、代评上述范围人员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1、高级工程师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职改办函字(2010)第47号《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等文件规定,研究生毕业满八年,本科毕业满十年或大专毕业满二十年,同时任工程师满五年,取得职称英语理工A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并具备相应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2、工程师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关于工程师的任职条件,研究生毕业满三年,本科毕业满五年,大专毕业满七年,中专毕业满十五年,同时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取得职称英语B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并提交一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3.初级职称:毕业证原件,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彩色一寸照片3张。
三、评审要求
1、按照甘职改办(2001)13号文件《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推荐单位在报送材料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资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疑议的由公示单位出具书面报告,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2、根据省职改办(2001)12号文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经省职改办审查通过的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未通过人员不提交高评会评审。
3、根据甘人事[2001]34号文件《关于在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使用〈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的通知》,今年拟在我处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我处安排的2010年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证明书》。
4、报送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二十五份;学历证书、低一级专业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的原件,论文原件,各类成果资料和获奖证书原件,推荐单位公示报告,档案在全民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证明等。
联系人:李奕男
联系电话: 0931-8729505***
西北人才网站:
地址: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
兰州市广场南口省人力资源市场313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工程技术职称评审通知
甘肃省人事厅开发区人事代理室2010年7月28日印发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2篇
泉建职改[2011]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1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于今年第三季度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范围、对象
凡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暖通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工作,符合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无违反计生或违反计生处罚期已满,均可根据所学专业及从事工作情况选择参评专业。
不具备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相应专业评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有非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及本文规定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的任职年限,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须有CN刊号)上独立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
(2)、正式参与出版过本专业专著(作者署名限前三名);(3)、取得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之一。
2、取得非公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非全日制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取得以下执业资格之一的,可申报评审与执业资格专业相一致或相近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建造师;
(2)、注册城市规划师、土木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测绘师;
(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2、取得上述所列的执业资格之一,但申报评审专业与执业资格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3)、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3、取得非公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
(3)、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1年,或具有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及本文规定申报评审工程师的任职年限,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 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三)其他事项
1、鉴于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全面铺开,符合(一)、(二)相应评审条件的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暂按如下要求:
(1)本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暂不作要求;
(2)2012申报评审的,要求提供经所在地人事部门核验的当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之后按逐年递增,直至符合《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继续教育规定要求。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材料
1、评审委托书1份(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市职改办开具);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简明表》(详见附件,初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30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从泉州人事网直接下载,网址:http://,初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3份,除评审表上的照片外请另提供一张2寸免冠彩照);
4、《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其任职以来近5个考核合格);
5、专业技术代表作或技术总结1份;
6、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送材料时请随带各种证书原件,经我办及市职改办核验后退还);
7、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请随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8、《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1份(县级计生部门应签“同意申报”字样);
9、获奖者应提供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请随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三、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并如实填写规范的评审材料。
1、各种证书、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印章;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市、区)属单位同时应由县(市、区)职改办填写意见并盖章;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者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并在申报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进行核查;
4、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意见并注明“经公示(公示时间为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属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的申报专业要对照《关于转发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泉建审批„2010‟10号)进行填写;
6、评审材料应按第二条的材料顺序归类整理,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者姓名、所在单位、材料清单、申报级别、申报专业、联系电话。
五、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六、报送评审材料起止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送评审材料地点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3篇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化建设需求
该信息化体系可以分成两部分:
(1)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版本, 其对系统要求很低, 属于单机版, 和网络连接无关, 安装应用过程十分简单, 能够录入各种数据, 进行资格审核并打印出报表。
(2) 评委会使用的版本, 该版本主要负责管理角色、管理评委与评委会等, 分配审核任务、汇集统计投票数据等问题, 属于网络版。
硬件设备:单机版通常只需用一台办公电脑, 网络版所用硬件主要包括系统服务器、无线路由器、管理员终端及评委用终端设备等。由于评委会组建投票的整个过程中存在少数特殊化要求, 在构建评委会网络体系时尽量用无线网络结构, 方便进行评定, 并灵活布线。各位评委使用的电脑附带无线上网功能, 且无线路由器约有约30个终端端口, 以和评委会投票需求相吻合。而信息化体系的软件拓扑结构如图1所示。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化建设研究
(1) 科学储存各种数据。在构建信息化体系过程中用微型桌面关系数据库, 确保其和原来的Windows系统有机配合, 可以合理使用系统内部各种资源, 且对配置要求不高。同时存储方式较单一, 一般而言Access管理对象主要包括窗体、宏、模块、页以及报表等, 上述所有对象均存放在后缀是.mdb的一个数据库文件夹内, 便于用户进行操作管理。其次, Access是个主要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 其面向数据库系统中各项功能并进一步将其对象化, 然后将数据库所具备的相应管理作用集中封装入不同种类的对象体系内, 整个应用体系主要由各种不同对象组成, 各个不同的对象属性不同, 并定义不同对象行为。利用对象方法与属性可以有效操作管理数据库, 进一步简化用户开发工作。同时, Access还是一种可视化工具, 其整体风格与Windows较为相近。这种系统还为用户提供查询、表及报表生成器, 表向导、窗体向导及查询向导等各种工具, 操作极易掌握。此外, Access可以说是将Windows系统当作基础的情况下进行集成开发, 其集成了各种不同的向导工具、生成器工具, 可以提供工作者工作效率, 有利于构建各种数据库, 确保用户的各项应用工作顺利实现。
(2) 其检索各种资源的速度非常快, 且十分精确, 查询检索界面十分独特, 将映射与筛选两种功能合为一体, 用起来精准迅速。且由此开发形成了Socket应用程序服务器, 签署了相关Tcp/Ip协议, 将一系列商业逻辑及时输送到用户应用程序体系中。其不会受到网络防火墙的约束, 使用这种形式是商业逻辑调用对象的一种重要方法。
(3) 安全性与可扩展性。Socket用成熟的商业化加密形式, 能够随机更新密钥且不会受到系统约束。而用户口令用单向加密形式, 可以确保整个系统具备较高的安全系数。此外, 因为用应用程序服务器, 客户端能够随时升级无需改动用户接口。
(4) 信息化建设体系组建了职称评定、审核的应用管理平台, 并形成了职称评审条件的量化规范性数据库, 让整个评审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促使其向着智能化、电子化、程序化及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有利于实施智能化审核查询与统计分析, 真正达到了网上无记名投票的目标, 促使数据输送统计分析变得更加便捷, 有利于各种数据管理程序的电子化。
3 结束语
建设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化体系, 形成职称评审各种条件的量化数据库类型, 从而让评审流程变得更加规范, 电子网络化管理评审工作。同时这种体系进行智能化审核查询, 统计与预测, 并采取网络无记名投票制度, 提升了数据输送统计分析的速度。
摘要: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对于国家经济建设至关重要, 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确保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问题入手, 从技术角度探索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如何通过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促进经济发展。
关键词:经济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吕月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化建设研究[J].铁道工程学报, 2010, 2 (01) :34-35.
[2]武玉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量化标准评审的思考与探索[J].青海国土经略, 2009, 5 (06) :105-107.
[3]雷水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体系研究[J].华章, 2014, 3 (04) :116-117.
[4]刘锋.杨秀芹, 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 2014 (02) .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4篇
[关键词]图书情报系列;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
前言
通过图书情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能为图书情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依据,为图示情报工作效率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图书情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工作也朝着更加客观、科学、标准的方向发展。
1.基本情况的量化
对于基本情况量化,可以从工作人员学历水平、任职年限、学术兼职、工作年限、语言水平、电脑水平、荣誉称号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学历水平。工作人员的学历得分U1为:研究生得4分,本科生得3分,大专生得2分,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得2分。
(2)任职年限。任职年限量化公式U2=0.04+0.2x-1.6×10-3x2,其中x表示工作人员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得分U2为:任职1年得0.23分,任职3年得0.63分,任职5年得1.00分,任职7年得1.35分,任职9年得1.70分。
(3)学术兼职。学术兼职量化公式为U3=∑x4,其中x4表示工作人员各个学术兼职的得分,学术兼职得分U3为:省级理事以上得1.0分,国家级理事以上得3.0分。
(4)工作年限。工作年限量化公式U4=0.056+0.071x-1.9×10-4x2,工作年限得分U4为:5年得0.4分,10年得0.75分,15年得1.08分,20年得1.39分。
(5)语言水平。语言水平量化公式为U5=x/20,其中x表示工作人员在百分制语言考核中的实际得分,在免考情况下,按照60分计算,语言水平U5得分为:语言考核100分得5.0分,语言考核90分得4.5分,语言考核80分得4.0分,语言考核70分得3.5分,语言考核60分得3.0分。
(6)电脑水平。电脑水平量化公式为U6=x/20,其中x表示工作人员在百分制电脑水平统考中的得分,電脑水平得分U6为:电脑考核100分得5.0分,电脑考核90分得4.5分,电脑考核80分得4.0分,电脑考核70分得3.5分,电脑考核60分得3.0分。
(7)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量化公式为U7=∑x7,其中x7表示工作人员各个荣誉称号的得分,荣誉称号得分U3为: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得1.0分,国家级荣誉称号得2.0分。
2.工作考核的量化
通过对现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首先是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的量化,先求出各项考核的平均得分K1、K2、K3、K4,然后根据相对应的分值H1、H2、H3、H4,按照2%、3%进行线性组合,从而得出这几项的量化得分。其量化公司为V1=0.02K+0.03H。
其次是年终考核量化标准,先将每年的考核平均值求出来,然后按照量化公式V2=K5/20求出年终考核量化得分。最后是进修培训量化标准,其量化公式为V3=0.137+0.035x-4.1×10-4x2,其中x表示累计进修培训时间,进修培训量化得分V3为:进修培训1月得0.14分,进修培训3月得0.25分,进修培训6月得0.35分,进修培训9月得0.43分,进修培训12月得0.5分。
3.工作业绩的量化
工作业绩量化主要是对发表论文的量化,其量化公式为W=∑15JC,代表论文W最高得分为15分,J表示刊物级别系数,C表示论文参与系数,刊物级别系数和论文参与系数如下表所示。
刊物级别系数取值
刊物级别 1 2 3
刊物级别系数 1.0 0.7 0.5
论文参与系数取值
参与人生 参与系数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1 1.00 - - -
2 0.95 0.50 - -
3 0.82 0.47 0.33 -
4 0.75 0.45 0.32 0.25
4.量化结果综合处理
对于基本情况、工作考核、工作业绩的量化得分都会参入一定的人为因素,因此,为保证评审量化体系的客观性,需要将这些基本分数转换为水平分数,其转换公式为:个人水平分=100×个人基本分/最高评分,基本分数转换为水平分数后,要对其进行修正,从而得出个人标准分。由于个人标准分不能将个人的综合水平表现出来,因此,要根据评职的侧重点,赋予各个基本分权值,通过乘权相加及现任资格基础分,得出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分。
5.总结
图书情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评价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时,要对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考核、工作业绩等进行量化得分,并在此基础上,对量化结果进行综合处理,从而客观、全面的对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郭泽,曾标,黄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2,(05):132-133.
[2]吕建辉.论图书情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J].图书情报工作,2002,(05):141-142.
[3]郭国庆,马炳厚,石建等.高校图书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评工作浅探[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4,(01):100-104.
作者简介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5篇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1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应参照《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的说明》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报送要求办理,有关要求进一步补充如下。
一、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
1、《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打印件。贴近期免冠照片,涉及授课情况,须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没有教务部门的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打印件。贴与《评审表》同底片的照片)。
3、《山东省中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A3纸型,打印件。“考核结果”栏要加盖单位公章)。
4、《“六公开”监督卡》1份(左上角盖单位公章)。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表》。
6、《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
7、任现职以来的《考核登记表》(原件,其中申报中专、中学教师职务的提交近4年的、申报小学教师职务的提交近5年的,考核优秀的需报送考核优秀等次证书)。
8、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1500字以上)。
9、任现职以来已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主编或参编的教材。
10、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综合奖励、教学获奖情况证书。
11、任现职以来主讲公开课、观摩课的证明材料。
12、反映任现职以来曾经担任班主任情况。中级职称系统中
录入班主任工作年限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此材料。(内容包括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哪个学校担任哪个年级哪个班级担任班主任工作,任现职以来曾在2个以上单位工作的人员,需分别提供相应证明。学校证明由学校负责职称工作人员、分管职称副校长、校长至少3人签字,单位盖章)
13、学历及学位证书(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个人全部档案。高中及以下学历不提交)。
14、《教师资格证书》。
15、《继续教育证书》。
1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
17、有外语要求的,报送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装订在“评审表”内第1页上)。
18、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中属免考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模块证明、考试模块合格证同时上报)。
19、破格晋升以及改系列的,均须由单位依据破格或改系列推荐条件写出专题报告,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中级改系列的,免报第1和第2项,须报送《改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四份及原职务呈报表。助级改系列晋升中级的,与正常晋升要求相同。改系列及改系列晋升的,第6至10项只提交岗位变化以来的成果。
20、上述所有证件、书籍、表格,凡不要求同时提交复印件的,只提交原件。凡无证件材料原件的,一律不受理复印件及证明等材料。不受理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
定要求进行。
1、严格申报推荐程序,认真组织专家评价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应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填写《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表》。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臵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申报人的《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评审材料要经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3、破格晋升以及改系列的推荐报告,应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4、呈报部门填报《上报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人员花名册》(上述两表用“淄博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的打印功能完成)一式2份,同时上报电子数据。
“淄博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可在淄博教育人才网(http://rencai.zbedu.net)下载使用。
5、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律用碳素或兰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缺页、缺公章、缺签字。
6、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上报材料袋封面信息要与申报表格内容填写一致,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7、呈报部门需同时上报申报数额核定表及公示报告。【为便于审查材料,请将袋内材料按以下顺序排放:评审表,简表,一览表,六公开卡,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表,《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班主任工作证明、考核表、工作总结(一起装订),学历证书,现职称证与聘文或聘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证、计算机证书与免考证明(一起装订),公开课、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一起装订),论文论著及编写教材】
二、填表及微机信息录入要求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臵空。
(二)申报材料中“单位”的填写一律与单位公章一致。“任教学科”须与“评审管理系统”中规定的学段学科一致。
(三)“学历”中毕业时间、院校、专业、学制须与学历证书中记载完全一致。
(四)教师资格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证内容填写,分别为15位或17位数字。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栏,达到相应模块要求的填写“中级合格”。
(六)“外语水平”栏填写“无”或“*语,*级**分”(与证书相同)。
(七)“任现职以来各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八)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时间”填写证书或报刊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3、“授奖单位”、“奖励内容”按发证机关及奖励名称填写,不能随意简化。
4、“工作简历”须详细填写时任的情况。
5、教学情况填写“×年×月至×年×月”,一般一学年占一行。
6、“公开课内容”须与证书内容一致。
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填写教学工作获奖的内容,未获奖的不填。
8、“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9、“论文论著”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正式报刊(不含论文集、刊物的增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论文的有关情况。
10、“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名称须与文章名称完全一致。
11、“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及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以上栏目中,综合奖励情况栏必须填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县级及以上表彰,总数不超过3项;其余栏目均限填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3项。
(十)《一览表》填写内容要与《评审表》填写内容相对应。一项内容不要在同一表格的两栏中重复填写。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6篇
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有序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气象部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会),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气象部门气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气象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要求,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第三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考核全面、注重实绩、民主决定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省气象局按照国家职称主管部门和中国气象局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建立中评委会,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批备案。
第五条 中评委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按照规定的评审权
限、范围、程序,依据《评审条件》,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评审申报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六条 中评委会委员应本着对事业、对申报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实事求是评议,公正行使表决权,使评审结果客观、合理、公平。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表决方式产生评审结果。
第七条 每届中评委会,须组建5人以上的资格审查小组,由主任委员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担任组长,组员由主任委员在本届中评委会委员中选择确定。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资格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省气象局人事处按照国家职称主管部门和中国气象局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气象部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推荐
第九条 各级气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依照《评审条件》和当年省气象局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指各市级气象局,省气象局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反映本人基本情况、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 2 —
方面的材料,并保证材料准确、真实。
第十条 申报材料包括: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以下简称《量化评分表》);
3.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后的技术工作总结;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岗位(资格)、受聘的兼职技术岗位、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继续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
6.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译著和重要的技术报告等; 7.再次申报需增加的新业绩材料; 8.评审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第十一条 推荐单位应根据《评审条件》和相关文件要求,审查申报人的学历、资历、评审系列、评审专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评审表》与《量化评分表》中的信息是否一致。申报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有推荐单位的验印盖章。
第十二条 凡不符合《评审条件》要求者,不得进入评审工作相关程序。若因对评审材料把关不严而出现影响申报人正常评审的情况,后果由推荐单位和申报人负责。
第十三条 申报人提供的《评审表》、《量化评分表》等主要成果材料,由推荐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第十四条 推荐单位召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议,根据《辽宁省气象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分标准》(以下简称《量化评分标准》),对申报人客观量化评分确认进行核定、并进行专家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员。
所有申报人员量化评分结果、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一并报送省气象局人事处。经省气象局人事处初审后,由中评委会审核确认,并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形式审查。审查项目包括:被推荐人员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审验证书、论文、论著等的数量、级别和时效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十六条 召开中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会议。省气象局人事处向中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汇报申报材料审查情况和评审工作方案,重点对申报材料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处理建议。中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评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奖励、破格条件等内容进行鉴定,按照《量化— 4 —
评分标准》对参评人员的量化得分进行审核确认,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 省气象局人事处公布本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第四章 答辩与评审
第十八条 召开中评委会委员会议。由中评委会主任委员组织学习《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宣读评委会委员纪律。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告前一次评审会议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本次资格审查情况、评审工作规定的变化情况,本次评审工作中的要求、问题及建议等。
第十九条 评委会委员、省气象局人事处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或列席中评委会委员会议或中评委会委员扩大会议,其他人员不得参加和列席。
第二十条 答辩评议及综合评审量化评分。
1.中评委会组织集中答辩评议,中评委会中所有评委原则上都应参加答辩评议,至少应有三分之二评为参加答辩评议。
2.答辩程序为个人陈述和回答提问。
3.评委和答辩专家在答辩前,应对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重点审阅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的创新点、业绩与成果以及对事业发展的贡献率、论文论著
以及与所从事工作的关联度、人才培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4.评委和答辩专家在认真审阅本组申报人员材料的基础上,听取答辩人的个人陈述,围绕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和有关材料提出问题,重点考查申报人具备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岗位中所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就,新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情况等。
5.评委和答辩专家在经过全面审阅申报人员的材料和对答辩情况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之上,进行专家综合评审量化评分。
6.根据申报人客观量化评分和专家综合评审量化评分总成绩,按照80%比例及相关规定确定评审人选。
7.申报人员均应按要求参加答辩评议,不到会答辩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十一条 评审表决。
1.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人数为评委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结果有效。
2.评委因故未出席评审会议或中途离会、未参加审议过程的不得投票,任何评委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
3.在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的基础上,采取表决方式进行“同意”或“不同意”表决投票。同意票数为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视为“评审通过”;主任委员或受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字后向全体委员宣布表决结果。
第二十二条 评审情况及结果报省气象局党组会议审定,审定后的评审结果在全省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疑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颁发由省气象局统一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将评审结果填入《评审表》。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章 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评委会委员、人事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评审工作纪律:
1.不泄露评委会委员和答辩专家姓名、电话和相关信息; 2.不泄露评委会、答辩组讨论和表决情况; 3.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4.坚持评审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妨碍评审的行为;
5.与申报人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本人应主动提出,予以回避。
第二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证明、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的申报者,从查实认定之日起延期5年申报。对弄虚作假的申报者,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违规违纪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
得申报,且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5年申报。
第二十六条 对于没有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违反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超越评审范围和权限,不能保证评审质量、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以及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会及其委员、答辩专家,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纠正、取消委员(成员)资格、通报批评、停止评审、取消评审权、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等处理。
第六章 相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申报系列的选择。申报人可根据本人的工作岗位和从事专业技术经历,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选择工程系列或研究系列,确定相应专业进行申报。申报助理研究员的,原则上不分专业。申报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研究的方向,参考工程系列的专业划分办法,选择一个相应的专业,参加答辩。
第二十八条 委托评审。本单位无条件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委托外单位代评审或参加外单位以考代评的,按照规定报请省气象局办理委托手续。评审或以考代评通过的人员必须由省气象局进行资格确认,凡不按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的,各单位不得聘任其相应职务。外系统、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本单位代评的,应按照对应权限出具委托手续。
非气象专业的毕业生根据其工作岗位的特点,参加气象部门的职称评审或委托外部门评审。按照《气象部门编制外劳动用工— 8 —
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外用工人员的职称评审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地方编制人员的职称管理,按照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资料归档。
1.省气象局人事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2.评审结束后,属申报人个人提交的业绩、论文、成果、证书、证明等,无特殊情况,不再退回申报人。经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由人事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市气象局和省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可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推荐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申报人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评审费。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XX以上”、“XX以下”、“不少于XX”、“多于XX”等均包括XX。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7篇
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档案部门,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为加强本市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档案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2011年7月11日
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
本市职称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档案系列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为:馆员。
第三条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档案(不包括人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申报评审。
第四条 上海市档案局负责组织本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 申报人员应掌握本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法律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能独立进行档案理论与业务的研究、拟订档案管理工作的计划、方案;能独立从事或指导档案业务工作等。
第七条 申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申报评审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担任助理馆员职务满二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馆员职务满四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馆员职务满五年。
5、中专毕业且在2003年11月20日前已受聘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6、受聘担任非档案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从事档案工作,在现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并符合第九条规定的,可申报转评馆员任职资格。受聘担任非档案系列相当于助理馆员职务,因工作需要从事档案工作,在现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的,可申报馆员任职资格。
7、对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后取得更高学历者,在取得学历后工作满一年,可按取得的最高学历或学位所对应的相关资历条件申报。
8、申报人所在单位尚未开展过有关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而无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直接申报评审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即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八年。从事档案工作后取得更高学历者,在取得学历后工作满一年,可按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相关资历条件申报。
第八条 申报人员应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及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申报人员应参加本市档案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取得《上海市档案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条 申报人员应每年接受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不少于42学时。
第十一条 申报人员应在聘任助理馆员期间,撰写一篇以上档案业务论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刊物上发表。
2、省部级以上档案学术研讨会上宣读。
3、参加省部级以上档案专业部门组织的征文活动并被正式选用。
第三章 申报材料与评审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业务工作报告》、学历证书、《上海市档案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档案系列初级职务聘书、档案业务论文、职称外语或古汉语及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及能反映个人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须对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单位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 馆员任职资格由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中所列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六条 凡有伪造学历、学位、资历、奖状、职称等证明材料,或冒用他人著作、文章、图录,或盗用单位集体成果等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申报资格;通过评审的,有关部门有权撤销其任职资格。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8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和护理专业的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卫生系列护理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
护理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管护师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
1、主任护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l)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2、副主任护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本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主管护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护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护理第一线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并有所创新和突破,是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本专业学科技术骨干,并在省护理学会专业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市、州护理学会担任常务理事;
(2)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五名);
(3)在国际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或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4)正式出版过二本以上(各不少于20万字)本专业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任主编,不含副主编。);
2、破格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护理第一线工作,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业绩突出,能出色的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难题,是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本专业技术骨干,并在省护理学会专业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市、州护理学会担任常务理事;
(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前五名);或获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3)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三篇,或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4)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不少于10万字,任主编,不含副主编)。
3、破格申报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护理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是本单位主要技术骨干,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2)获市(厅)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3)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三篇;或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4)有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有其它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者。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护理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晋升的人员,在近两年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标准。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主任护师
1、专业理论水平
(1)系统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和各专业护理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
(2)及时掌握护理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并吸取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临床。
2、工作能力
(1)能够组织、指导护理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是护理专业或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坚持临床第一线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
(3)熟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原则,并精通其护理业务,能熟练解决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护理等重大技术问题。
(4)熟练掌握护理专业基本技术操作,并能了解或应用最新技术。
(5)有主持护理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较强的论文撰写能力。
(6)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副主任护师任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20万字以上的著作或译著一部(主编或副主编);
(2)在国际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3)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
(4)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
(5)获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省(等级内额定人员);
(6)任本、专科生通用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4万字以上);
(7)在护理工作中为开拓性贡献者,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的奖励。
二、副主任护师
1、专业理论水平
(1)有较系统的护理基础理论和各专业护理知识,并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
(2)熟悉护理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能吸取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临床。
2、工作能力
(1)能够指导护理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
(2)坚持临床第一线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
(3)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原则,并熟练掌握其护理技术。
(4)护理专业基本技术及新技术操作熟练。
(5)有组织护理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撰写较高水平论文的能力。
(6)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下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主管护师任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著作或译著一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
(3)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4)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
(5)获市(厅)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6)本、专科生通用教材的主要参编者(本人编写3万字以上);
(7)在护理工作中有较突出的贡献者,受到市(厅)级以上政府的奖励。
三、主管护师
1、专业理论水平
(1)掌握护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
(2)了解护理专业国内先进技术,并能应用于临床。
2、工作能力
(1)坚持护理第一线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护理工作或某专科临床护理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护理。
(2)能独立处理一般疑难及危重病症的护理。
(3)护理专业基本技术及专科技术操作熟练。
(4)能承担教学任务,有管理病区及指导下级护理人员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护师任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一篇;
(2)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3)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二篇;
(4)在市(厅)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三篇;
(5)获市(厅)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6)本、专科生或中专生通用教材的参编者;
(7)在护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政府的奖励。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基础、专业理论及技术操作的具体要求同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
对承担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教学任务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教学方面的具体要求,参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八条
鉴于护理专业高等教育的现实状况,对在护理专业岗位上工作的大专毕业20年、中专毕业25年以上晋升副主任护师,或大专毕业25年、中专毕业30年以上晋升主任护师的人员,按破格人员申报,并在近几年内暂按正常条件评审。
第九条
学历指护理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第十条
学术论文均指第一作者的论文。
第十一条
对在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条件的掌握上可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适当的放宽。
第十二条
凡在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十三条
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9篇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117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557号)(见附件一)精神,为做好2011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推荐及申报
(一)各部门应成立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的工作包括: 1.负责组织群众评议,根据群众意见签署部门意见。2.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在职称送审材料上签署意见。
3.负责信息传达,对参评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反映,对省人事厅、教育厅、省级其它相关部门及学校关于职称申报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参评人员传达。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上网下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材料的准备。2.个人申报,请参评人员在12月7日前到人事处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基层部门群众民主评议,教学系部、各部门负责同志审查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校初审资格并张榜公示。
5.申报人员到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人事处和相关系部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盖章。
6.申报人员上交评审材料,并到计财处上交相关评审费用。7.校职改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和参评资格审查。8.学校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9.省教育厅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并报送各系列评委会。
(三)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7天的公示。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公示材料内容为《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见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其中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材料还将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gov.hnedu.cn/cn/gov/)进行公示。
《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请本人在12月19日-21日用A3纸打印3份与申报材料一并上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zk303@126.com。
其它系列的高级以及所有系列的中级公示材料为《任职参评资格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三,不用交《公示表》)。由本人在人事处报名时填报,请注意检查公示的信息表有无错误并及时反馈。
(四)强化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及相关审核部门要对报送签字审核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报送材料明显失实和错漏严重的,省职改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二、材料准备及报送
(一)本的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以“2011年职称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四)中的规定为准,除此之外,申报高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以及中级都必须提交一学年的教案。
(二)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的人员,其评审材料中的《教学考核表》由申报院系负责教学的同志签字,然后交教务处有关同志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请在12月15日前将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教育审核表电子文档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以便报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进行审核,未经省人事厅审核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和参评教师系列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艺术专业职称的对象,须报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见附件五),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k303@126.com。
(五)职称材料递交学校人事处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1日。根据“湘教通[2011]557号”文件,申报对象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及参评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教学、科研业绩等)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根据“湘教职改办字„2010‟2号”文件,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应一次性全部提交。材料送至省教育厅职改办后除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教育厅职改办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
三、评审费用:报送材料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规定的标准缴纳评审费用。费用标准为:中级为230元/人,高级为420元/人。另交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10元用于办证。请申报人员先到人事处取得缴费通知,再到计财处交评审费。
四、参加高、中级职称认定的人员,所填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材料,也必须在本次申报期间同时报送,逾期不报者不能参加本的中、高级职称认定。初级职称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12月份,届时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请将本通知及时下载并迅速传达给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含在外学习进修人员);各部门和申报人员个人应严格按照《2011年湖南科技学院申报高、中级职称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六)的工作安排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因各部门通知不及时、不到位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由各部门或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的职称政策如有调整,以新的通知为准,请相关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
附件一.《关于2011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附件三.《任职参评资格基本信息表》 附件四.“2011年职称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 附件六.《2011年湖南科技学院申报高、中级职称日程安排表》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10篇
共计(1113人)
黄州区:48人 中一文科(28人)
易 勇 宋惠敏 江 颖 王 晓 余 丹 曾慧萍 汪 薇 王海燕 柳 岚 李 霞 孙 培 童 欣 熊 凯 吕 翠 邓建和 王 丽 温海涛 陈记伟 刘艳菊 晏娅玲 裴桂芳 刘辉红 戴 婷 汪朝霞 曹 琳 童 鹏 谢 攀 曾 俊 中一理科(14人)
潘 亮 尹全意 何 畏 罗 鹏 桂晓君 吴秋桃 程 佩 龙 晶 梅 涛 陈 伟 石 利 周小武 宋紫薇 阮爱霞
小高、幼高文科(3人)陶文俊 柴 艳 詹 兢 小高、幼高理科(3人)
刘朝霞 孙 菁 人才申报人员:刘丽琴
团风县:38人 中一文科(21人)
邵 翔 李寿春 曾 琰 沈齐燕 徐 卫 包亚琴 徐秋英 程 丹 涂建兵 汪晓媛 胡华兵 方 玲 童丽华 冯艳红 程海华 晏 京 杨 娟
陈 争 罗升平徐 玲 蔡 林 中一理科(14人)
罗 凯 方 坤 詹玉明 成学英 汪朝旭 余 异 陈秀军 曹宏杰 陈 婷 汪小娟 胡 艳 刘红波 熊 林 汪 梅
小高、幼高文科(2人)陈 攀 吴 珍
小高、幼高理科(1人)邵秋凤
浠水县:97人 中一文科(42人)陈晓炜 张远胜 黄永珍 陈艳刚 涂春芬 胡 俊 胡志勇 李 娟 王芙蓉 曾 超 李佑主 范松青 周 婧 高文静 王芬丽 郭华丽 余 丽 向荣波 肖桂芹 闫 林 徐晓林 夏 霁 孙林平高艳琼 程八一 毛前远 蔡超平郭花平黄巧辉 周 婧 周 全 李 琼 潘华容 汪海燕 雷 英 陈 伟 胡小英 胡癸平刘长路 胡葸泽 叶 拓 周 丽 中一理科(31人)
吴 柳 王宏伟 程贤林 张春丽 江 敏 朱昌红 任志琴 刘正席 杨华金 曹惠茹 尹念锋 郭保银 姜宝新 邱晓兵 郭小靖 程正宇 潘 华 胡永坤 陈 诚 王雯雯 李开明 邱 云 黄丽云 周月明 张建勇 程 峰 汪保军 周庆锋 程林中 王志刚 汪 晶
小高、幼高文科(15人)郭 岚 周小梅 龙晓兰 刘玲利 江祖辉 艾小君 涂平平李 蓉 陆 静 李琮珊 王景慧 陈小琴 方 晶 姜海霞 江梦楠 小高、幼高理科(9人)
李小玲 袁 雄 王志高 饶龙和 陈细华 佘贵平夏仕意 胡淑芳 杨 明
蕲春县:139人 中一文科(54人)李峥嵘 余 俊 何 君 王 权 王甜甜 李利林 方 芳 叶梅林 龚琼芳 方 珏 邱 风 张 满 江 源 张与访 郭兰兰 汤瑞林 张双林 李玉桂 杨俊华 牛德丽 吴浪涛 张娟娟 陈红梅 陈 丹 吴晓春 田 美 田 雄 孙 林 梅建军 陈小勇 田清平邵志国 吴世平盛先文 徐海军 方茂荣 王小林 王金红 康 勇 李 泓 伊菊容 张 薇 张 涛 周晓晨 胡 莲 李向阳 柯陈琳 杨枝凤 游青松 操慧彬 吴锦珍 胡爱东 田钊林 康礼明 中一理科(41人)
熊海燕 徐先登 詹 敏 张国松 黄丽玲
王 振 宋兰芳 檀 娟 胡 刚 高永丹 岑小红 方保生 陈锦娟 张志雄 骆文娟 凌 利 田 琪 张 梅 陈昌盛 苏标兵 田华军 周远清 周国宝 洪汉军 周 佩 李卫华 吕 亚 李进军 吴志勇 徐 瑞 李儒有 陈钰宝 胡小兵 陈永新 王俊慧 刘小妮 王建新 陈春芳 胡敬华 朱理方 李立春 小高、幼高文科(24人)郑晶晶 王春景 吴光华 蔡 能 王丽春 詹书敏 田晶晶 李小菊 朱巧玲 李 霞 魏丽君 高小芳 李银华 李小艳 周凤 章春霞 陈全保 何生元 詹 琳 游苗苗 万文静 陈 珍 张 琦 吴 芳 小高、幼高理科(20人)
叶艳元 杨有玲 吴维生 许本强 王先能 熊何宝 詹德林 宋保霞 余金华 张贤武 江建华 王丽萍 范红军 何国栋 陈小梅 胡景盛 张 祯 邱 琳 张 英 童胜军
武穴市:166人 中一文科(50人)李
娟(实验高中)郝小雪 马 举 王 佳 曾根群 李 洁 蔡雄飞 刘 兰 陈 洋 项谷民 毛小容 洪
宏 付 玲 杨 梅 安 琼 沈 峰 黄伦鹏 夏靖锋 毛勇琴 周文亮 张 曼 周丽芳 李金建 程淑芬 阮建彬 刘金玲 张利琴 熊 伟 王 凯 吴继慧 周田菊 吴 俊 郑璋鑫 徐 为 董茂凯 方金安 高 娟 吕 钦 彭素玉 潘文彬 陶 萍 崔淑娴 吴丽娟 刘 改 伍晓庆 郭国栋 蔡绪涛 夏瑶瑶 卢晓岚 陈连灿 中一理科(36人)
刘胜林 范 超 郑齐爱 刘平陈友义 王 胜 卢天辉 李珍艳 孙欲标 曹 丹 解任达 杨 帆 卢 青 张 武 朱 政 舒玲珍 刘 琳 周 纯 范 欣 饶旭光 刘敏慧 陈 航 毛腾飞 胡立君 吴佳灵 冯文科 周玉堂 李必学 孟安法 翟照鹏 王敏之 王必雄 胡 健 伍志勇 江龙胜 彭汉刚 小高、幼高文科(42人)阮 利 钟智奇 陈旭升 蔡 鑫 胡颖珍 冷桂珍 熊文娟 石水连 夏启权 陈文浩 夏艳霞 杨 明 刘志强 刘淑芬 王军华 周 娟 饶思恩 朱志娟 张谊赤 郭林亚 程
青 查倩倩 伍晓华 方 婷 张艳兰 朱亚丹 崔淑芳 李 花 张书涵 袁 媛 姜银平宋艳霞 江晓霞 武 楠 张慧华 陈平黄 燕 戴 婷 李 莎 吕丽君 谢超群 彭丽君 小高、幼高理科(38人)
黄登峰 吴先哲 周晓琴 陈 丽 柯 洋 杨 智 陈灿平陈金平饶永安 吴 波 刘建雄 潘吕敬 陈水林 蔡春先 李兰花 李至贵 谢丽华 王应喜 张启明 叶奇志 田红丹 洪影萍 吴天骏 程 伟 朱玲珍 居
芳 周亚平李海林 常俊辉 黄 诚 王 涛 黄 铮 吴玉琴 杨 静 徐 琼 桂 芳 兰金选 徐利君
黄梅县:169人
中一文科(62人)
杜春梅 黄丽娟 叶 翠 张新福 王泉江 杨 青 叶 强 李正菊 魏 娟 白 颖 李正华 於 兰 张 清 孟 霞 蔡 勇 万燕华 戴正英 余明梅 吴云霞 段 义 周爱芳 陈九霞 殷 敏 邢林娟 余 加 蔡 震 汪平朱小甲 陶营风 马亚丽 程海军 柳 英 黄凤雏 梅仙珍 石国庆 岳晓霞 洪 鑫 於 婷 黄阿琴 蔡晚梅 田中亚 陈颇丰 李德辉 蔡茂华 刘俊红 文 甜 蒋洪涛 张晓燕 郭翠琴 杨永光 周连花 项盼盼 人才申报人员:
王庆林 吴文娟 万甫荣 罗 瑶 方 园 乐 欢 何小松 刘 成 涂 飞 冯楚平中一理科(68人)
侯从富 王文斌 王自滨 陈超仁 梅水华 陈孟娴 吕小霞 雷霆钧 黄湛江 魏勇刚 龚新明 柳展雄 吴 杰 吴刚龙 王 进 黎 纳 程章平熊洪峰 周海丽 王巧定 胡熙之 李清顺 丁 松 蒋 伟 柳 云 吴 琳 刘金葵 潘 凡 吴帮求 张剑峰 熊 奇 刘 畅 孙美圳 洪 亮 余红玲 廖美斌 刘 芳 柯 方 刘 青 刘 纲 蔡 舜 桂 权
吴红志 刘超群 何 艳 谌小花 胡培华 王世雄 熊志强 王 丰 张志刚 赵圆元 胡柳兵 梅卫民 胡 丽 石水兵 张 菁 缪木生 人才申报人员:
陈孟聪 石树霞 程亚锋 熊华丽 石锦辉 柳 琼 罗俊敏 张玉燕 余锦六 潘 浩 小高、幼高文科((25人)吴 莲 李 鑫 钱九红 罗 响 张陆平吴 欢 胡梅雪 石育贤 龚 静 商 鹏 张建宇 段宇红
张 蔚 朱留兵 张玲玲 刘梅霞 黄慧丽 刘柳琴 李丽萍 梅银娥 王 娟 冯 恒 王小敏 冯 珍 黄 燕
小高、幼高理科(14人)闵求红 汪婵娟 周艳平钱楚楚 黄红萍 颜征安 陈 丹 刘建良 周志军 胡少波 袁勇才 单珍平
李志兵 王奇峰
英山县:46人
中一文科(20人)
李
涓 舒晓波 陈 丽 彭 慧 沈 洁 段美君 张 榛 余 乐 郑 宇 倪克兰 王小艳 陈平王秀丽 王 猛(雷店中学)沈婵玉 匡小贝 王 猛(红山中学)徐滴穿 谭 旭 刘艳枝 中一理科(16人)
郭庆耀 胡 钻 王 煌 杨志敏 曾 光 杜 朗 郭 意 卫平华 陈小龙 陈 林 张 潍 汪海潮 江桂喜 高 萍 黄 忍 张振宇 小高、幼高文科(6人)李海鹏 戚 志 王雄飞 余晓花 肖永红 胡 青 小高、幼高理科(4人)张新宇 刘秋梅 方巧明 毛 威
罗田县:55人
中一文科(28人)
徐仕齐 何国辉 余 媛 贺 玲 叶秀银 汪 彧 方 婷 陈 咏 肖 莉 金崇文 徐维波 廖海霞 杨月红 朱 旻 祝 柬 李 丹 贺俊丽 方金桃 汪宇红 田桂红 缪 祥 潘正喜 王 亮 秦文翠 胡爱华 何质林 王 波 毛双美 中一理科(17人)
陈铁柱 方 锤 陈玉娟 曾尧锋 黄洪波 刘 辉 张 卫 彭建明
徐 庆 邓小红 冯继红 王 洋 王红胜 周 全 肖 圆 李 坤 卢昌林 小高、幼高文科(5人)丁 丽 胡登峰 徐 媛 刘 维 余 芳 小高、幼高理科(5人)
徐 志 鄂俊英 夏启宏 夏大宪 朱易华
麻城市:173人
中一文科(77人)
傅咏清 胡远鑫 戴申霞 裴海玲 项孟银 陶旺旺 花月秀 王建军 陈小丽 张 娟 王鸿志 卢 亮 李 伟 周晓明 陶月辉 毕 莹 雷绍金 王妙婷 冯 潜 付险峰 项 彦 周玲玲 罗登峰 李海燕 胡佐长 袁继波 程志连 陈 琳 龚利辉 阮树深 黄庆涛 何国良 郑 丽 贺绍妮 夏名英 甘齐群 查 华 曾 艳 王文英 夏碧玉 刘为刚 戴选民 梅 敏 王玉林 李彦华 徐武东 李利珍 陶佳荣 吴黎芳 丁寿清 刘咏峰 汪志锋 杨红旗 刘利和 杨准科 肖胜华 陈进华 陈冬娥 王惠玲 易 辉 魏 洲 余金涛 陈益琴 李光进 汪猛狮 郭宏芳 盛建锋 邹胜英 毛爱华 余艳良 张 林 周立霞 龚 玲
袁长征 肖超辉 彭赛红 范 娅 中一理科(44人)
陈 明 余贤达 李 煜 鲁 伟 熊 枫 龚知栋 官晓艳 陶忠祥 陈建文 袁国燕 陈 兰 占建锋 杨 琳 吴锦宇 朱 霞 毛长盈 邓正贵 鲍卫华 余界文 库凯华 陈 川 姚德苹 余炳良 余红珍 刘 颜 罗学刚 左肇名 王 珍 胡仁安 邹晓玲 田兴旺 汪晓春 李光先 朱 卫 汪建军 汪四新 俞学伦 金 碧 杜华培 朱自文 彭 益 戴利东 顾术波 余东征 小高、幼高文科(29人)董 雯 郑见荣 刘厚凤 尹家书 李 刚 范朝丽 丁爱平冯修书 孙若红 周颂阳 何亚平朱静芳 丁单玲 涂晏学 王建良 林胜峰 郑前进 黄永锋 杨 琴 赵 莉 董红梅 周 芬 占 洁 李 彦 伍桃红 项洪涛 程美玲 梅辉英 姜帅华 小高、幼高理科(23人)
戴友良 冯其智 易登峰 周益霞 蔡中华 郭敬彪 李成柏 李佐潮 罗丽珍 方 玲 何光勇 夏远华 鄢水文 高育生 郑保辉 辛成良 刘波涛
叶 卫 兰家明 李凌红 杨 鹏 袁贵齐 黄响珍
红安县:127人
中一文科(57人)
吴 越 余 翔 董 姣 蔡 轩 张燕红 杨伶俐 王险涛 刘知秋 张 茜 陈丹梅 吴 丹 杨素丽 余爱霞 包美霞 江 涛 方淑娟 张文英 刘向明 方红霞 李小菊 饶春春 张春春 温 薇 韩章英 吴怀珊 张 敏 程小花 来文刚 张 燕 黄双霞 徐 珺 秦旭阳 李 雪 敖 倩 刘芬芬 李七姣 周 鹏 邓 莎 夏 昶 蔡成娣 吴仲娥 刘 琼 袁 蕾 王 丹 方 圆 黄世忠 秦海花 吴 瑕 张英强 王小燕 辛 琴 杜慧敏 杜 桥 邹卫华 杨晓鹏 孟 丽 吴 鹏 中一理科(44人)
李德刚 张丽娜 解红伟 李泽艳 汪德林 裴红兵 胡卫红 王 欢 罗 琳 程文才 熊 昕 李文菲 吴 畏 王 霞 王文勇 金效杰 刘胜强 黄 亮 李 巍 徐金芳 彭 玲 廖 敏 江海涛 卢祖勇 李向红 陈丛玲 彭 勇 王慧芳 吴伶俐 梅 伟 夏文杰 叶 超 汪 梅 尚俊杰 陈宝芳 杜满红 李述盛 孟传书 朱耀生 吴继成 赵承刚 尹达维 胡俊峰 梅红涛 小高、幼高文科(16人)刘慧超 王 钒 徐 晨 卢 琼 刘丽花 陈保荣 吴 刚 方腊荣 夏红燕 刘美娟 汪 玲 杨玲丽 陈燕红 程玉枝 阮小君 卢 娟 小高、幼高理科(10人)
马 欢 王姣莲 戴煌煌 董华波 李彩虹 卢胜群 袁 相 王德明 程东峰 刘
超
市直:55人
中一文科(32人)
梁龙江 张黎明 彭北海 王 珊 邓静蓉 张志刚 李红英 秦 鹏 张 红 姜建华 孙愿香 袁 威 何 祥 翟 愈 孙 汇 吴 帆 王绪珍 程 坚 陈 凤 黄 松 陈秋彤 邱 皓 覃玲琳 张 婷 赵 琴 杨汇霖 人才申报人员:
胡丹丹 刘丽娜 高 莉 顾秀芳 徐文娟 何晓升 中一理科:(16人)
甘文广 方秋实 王 朋 庄四化 陈晓俊 张辉勇 张 庆 桂亮华 彭 铭 蔡艳生 人才申报人员:
非公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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