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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进校园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法治教育进校园(精选8篇)

法治教育进校园 第1篇

“法治进校园”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来自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我是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的一名干警,接下来由我和大家一起学习“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这节课程。大家看下了ppt上面的这个图标,有没有哪个同学知道这是个什么机构?或者说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检察院这个名字?知不知道检察院主要与什么打交道呢?

同学们,不要搞错了,检察院可不是检查身体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们打交道的主要一个是法律,一个是违法犯罪的人。现在,大家只要知道检察院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让违法犯罪的人得到法律的严惩,让好人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而检察院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未检办,我们做的工作主要是教育挽救和感化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负责这次的法治进校园工作。而今天检察姐姐过来也是和同学们一起学习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在这节特殊的课程中有所收获。

在正式开始课程之前,我们准备了一些和法律知识相关的题目,先考考大家。知道答案的同学可以举手,谁先举手我就请谁回答并有奖品送出。【问答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第二道题,我们这次不请举手的同学回答,而是请和今天日期一样的座位号的同学回答。

一、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有自己的微信,玩起自己的微信群聊和微信朋友圈。

下面大家看看这个案例:李某和小颖是同班同学,李某平时觉得小颖和她不合,很不喜欢小颖。同学们刚开始组建微信群,李某就一直不愿意小颖进群,不让她参加班里的聊天群,后来小颖还是进入了班上的微信群,李某又多次在微信群上对小颖进行辱骂,最后甚至发一些有损小颖形象的照片。后来,李某觉得做的这些小事没能满足自己,越发过分完全不够后果地将有损小颖的4张照片P上一些辱骂的文字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即使小颖多次要求其删除,但李某一直不听。后小颖忍无可忍便告诉其目前并报了警。

上述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网络校园暴力行为,骂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为。在微信聊天群或者在自己公开的朋友圈内辱骂他人都可能触犯法律,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平时听到的“打群架”,也是典型的校园暴力行为,对于“打群架”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很可能会涉及法律上什么罪名呢?

法律规定一个罪名叫做聚众斗殴,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聚众斗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类型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劫。

二、法律知识【解释的过程中附上案例】 下面,我要和大家分享几个法律小知识:

(一)谁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这里的同学都是不够18岁的,而且有些是不满14周岁的人,那是不是有些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因为你们很快就会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并且在我们身旁,我们办过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只增不减。

(二)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请各位同学自我检查自己是否有上述所说的不良行为,甚至是严重不良行为。如有,则要尽快改正。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一般规律是: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

(四)什么是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简单的说,犯罪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偷东西、打架、抢劫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

(五)什么是共同犯罪?

我们国家法律还有一个概念叫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条件:①二人以上;②共同故意;③均构成犯罪。未成年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拉帮结派,和“哥们”讲义气。如果你知道别人要去打人或者实施其他犯罪(偷/抢/贩毒……),你参与其中,加油助威,提供犯罪工具,那么对别人造成的危害后果,你也是要负责任的。也就是法律不单单惩罚那些真正拳打脚踢的人,也惩罚在一旁助威帮助的人。

(六)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规定的惩罚,重则判刑关进监狱,或关进入拘留所受到行政拘留,轻则也要对你自己做过的事进行赔偿、恢复原状。

法治教育进校园 第2篇

—记如东中专开展“平安法治如东建设”教育活动

14服装中职 金张萍 指导老师:周爱红 秋高气爽,丹桂飘香,平安法治教育的活动开遍了如东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也像春风一样吹进了如东中专的校园。为响应如东县政府开展的“平安法治如东建设”活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校园安全,我校师生在校领导的组织下,在2015年10月开展了一系列平安校园法治活动,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活动。2015年10上旬,我校师生在校领导的组织下,开展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活动。活动中请交警大队的队长来校给我们学生讲交通安全的法规,并现场观看了有关交通违规的视频,让我们职中生了解到有关交通法规,懂得交通违规带来的危害和后果,这次活动让我们职中生要求文明走路,走路靠右行,骑电瓶车或骑自行车或走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走机动车道,不要撞红灯,不要看边看手机边走路或骑车违规交通等。让我们职中生牢记交通法规,记住“血”的教训。

二: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活动。2015年10月中旬,我校师生在校领导的组织下,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活动以宣传,展览,讲座等形式进行。我们综合专业部在朱主任和潘主任的带领下组织观看了禁毒宣传片的展览。我们班主任周老师也带领我班观看了禁毒电影,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主题班会,我班全体同学庄严宣誓,拒绝毒品。在班委会的组织下,开展了禁毒手抄报、禁毒主题黑板报,每位学生写了有关毒品的征文,这次活动,让我们每一位学生了解到什么是毒品,以及毒品的危害、毒品的种类,更重要的是我们职中学生应树立远大的理想,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做一位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2015年10月下旬,在校领导的组织下,我校邀请了县消防大队队长为我校师生讲解了有关消防等方面的知识,传播了防盗、防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常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学们都认真听讲,积极参与活动,县消防队长风趣而激扬的讲座迎来了同学们阵阵掌声。会后同学们也纷纷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我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将我校的“平安校园”建设推向更高一层!为职中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包括法制安全意识在内的公民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投身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之中。这次活动既加强了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又使我们学生明白了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对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受益匪浅。

法治教育进校园 第3篇

“法”在我们身边——琼海嘉积中学·黎丽娟

青少年, 是一个全新的阶段。有人说, 青少年是青松, 朝气蓬勃;是水莲, 出淤泥而不染;是那灿烂的山丹丹花, 纯净又自然。但青少年还处于未成年阶段, 人生的各个方面阅历还不够, 缺乏自我防范能力。近几年来, 青少年中许多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呈上升趋势。面对社会上诸多不良的犯罪行为时, 怎样做才能使青少年健康安全地学习生活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

出于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视, 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法制进校园”的文艺汇演。同学们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兴趣, 演出以话剧的形式, 生动反映出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而这些不良现象, 件件都是同青少年这个特殊的群体有紧密联系的。一个个鲜明而真实的案例经由演员们精湛的演技演出, 赢得现场的阵阵掌声, 令我们在座的许多同学都低头沉思, 手中的笔也在不停记录着观看表演的心得。期间和法制教育专家的亲密互动, 使我们更深刻认识到社会上的种种黑暗和学习法制的必要性。

在这些题材鲜明的话剧中, 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丽的生日》和《家访》。

《阿丽的生日》讲的是中学生阿丽在自己生日的时候用父母的钱大手笔地宴请朋友参加她的生日派对。如果父母没有按照她的意愿行事, 她就大发雷霆, 对自己的父母发脾气。也正是因为阿丽是独生女, 父母都过分地溺爱她, 她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后来阿丽家的公司破产, 经济大不如前, 给阿丽奢侈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可如今的阿丽已经养成了那种养尊处优的性格, 不习惯现在的一贫如洗, 为了有更多的钱花, 不得已去实施抢劫, 进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一次抢劫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戴上冰冷手铐的那一刻, 阿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而《家访》则讲的是父母整天忙于自己的事业, 对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生活方面都一概不知, 不闻不问, 连自己孩子沾染上不良的社会风气都没有察觉。他的家长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就完全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了。殊不知, 孩子的教育不仅仅靠学校方面, 父母一方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父母之间还在互相推脱责任, 自视事业比教孩子为人处事更重要。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 怎能健康成长, 快乐学习呢?这个同学的结局也是可想而知的。同以上事例一样, 沾染社会的不良习气, 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这一切都是用金钱换不回来的。溺爱不是真爱, 爱孩子是一门艺术, 也是一门学问, 更是父母一生的事业。这么多鲜活的例子, 多么值得深思啊!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法律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和基础, 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它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面前都将受到制裁。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 而一些青少年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教育的缺失, 而身陷囹圄。在这个美好又敏感的时期如果加以不断的法制观念教育, 既可以减少犯罪, 又能养成依法办事, 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青少年担负着祖国未来的希望, 肩负着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 作为希望的一代, 我们必须全面意识到学习法制的必要性。

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只有知法, 才能做到守法;只有知法, 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只有知法, 才能够健康成长!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同社会不良行为勇敢进行斗争, 对不良行为坚决说“不”!为祖国的和平腾飞贡献我们的力量! (指导老师:黄飞虹)

致明天的花——昌江中学·林兰燕

看完“为了明天”法治文艺演出之后, 我深深地被演员们的精彩表演给打动了。其中,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早恋》和《阿海的朋友》, 其中的情节总是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 挥之不去。

在《早恋》中, 一位好奇心非常强的妈妈偷看了女儿的日记, 看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女儿谈恋爱了。盛怒之下的她, 对女儿的越轨行为采取了强硬的态度, 而女儿也采取了硬碰硬的回应。青春期撞上了更年期, 一场亲子大战如火如荼地上演着, 双方毫无退让之意。最终, 女儿在男友的鼓动下离家出走, 离开了那个温暖的港湾, 抛下了那两个深爱着她的人。这位母亲再次见到她的女儿是在一个看管所。

父母是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 他们给了我们生命, 我们没有理由不爱他们, 不让他们开开心心过日子。但是, 父母也不应用爱来“绑架”我们——他们亲爱的孩子。话剧中的母亲偷看了女儿的日记, 侵犯了女儿的隐私权, 事后还采取了极端的做法, 最终导致了家庭悲剧的发生。而话剧中的女儿, 对于母亲偷看日记一事得理不饶人, 死死抓住母亲的错误, 为母亲的错误包上十足的火药, 再扔给母亲。他们的做法都是不对的。法律规定我们有隐私权, 任何人都不能侵犯我们的权利, 父母也不例外。而作为孩子的我们, 在矛盾和冲突产生之时, 应及时与父母沟通。我们做子女的, 要走近父母, 亲近父母, 努力化解矛盾, 与父母携手同行。不能拿自己的错误伤害父母, 也不能拿父母的错误来伤害父母。

在《阿海的朋友》中, 一个在学校受了欺负的中学生, 为了出口气, 也为了能得到长时间的保护, 投靠了黑社会老大——黑爹。“吃人嘴软, 拿人手短。”为了“报答”黑爹在“困难”时“给予”的“帮助”, 他不得不为黑爹“做事”——参与黑社会团伙打架。阿海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最终, 等待他的也只有一副冰冷的手铐和铁窗的生活。

朋友和友谊是永恒的话题, 友谊带给我们快乐、支持和信心, 也常常使我们陷入两难的境界。剧中的阿海对朋友提出的超越法律界限的行为没有采取坚决的态度, 并为所谓的两肋插刀献上自己的后半生。我们与社会上的人交朋友, 要交诤友, 不交损友。古语云:与善人居, 如入芝兰之室, 久而不闻其香, 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 如入鲍鱼之室, 久而不闻其臭, 与之化矣。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所以, 我们要慎交朋友。

看了这次的话剧表演, 我受益匪浅。作为孩子, 我们要孝顺父母, 遇到困难、冲突时要及时与父母沟通, 不采取极端的做法。对于朋友, 我们要讲原则, 不能为所谓的友谊去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不要让明天的你过早地凋谢。

请不要溺爱孩子——定安中学·刘桑萍

前些日子, 学校组织我们看了一场法制教育情景剧, 精彩的表演, 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这些似曾相识的情景剧中, 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情景剧《阿丽的生日》, 它讲述了阿丽的亲人对独生女阿丽的溺爱, 让我感触颇深。

当今社会, 孩子多为独生子女, 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 百般宠爱, 万般呵护。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 处处受特殊照顾, 父母为孩子, 不吝惜金钱, 有求必应, 养成了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

曾经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北京大学对40名学生进行调查, 结果发现: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或有自主自立意识, 但不能付行动的有27人, 生活基本能自理的仅有13人。

某大学某系的一个男生, 因不会洗衣服, 就把脏衣服寄回千里之外的兰州给母亲洗。

从中可以看出, 大多数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 不会生活, 不能自理。正因为这样, 日本教育界有人公开称道:“我们这一代孩子不如他们这一代孩子, 不是他们这一代孩子的对手。”确实, 中国的孩子在自立方面不如日本的孩子。所以, 我们应该对此重视, 不能让“祖国的花朵”在温室中成长。

中国家长溺爱子女不等于爱子女, 其实溺爱子女等于害子女。过分的溺爱子女, 轻者, 会让孩子变得自私, 没有同情心, 不会关心他人, 不珍惜物品, 讲究物质生活享受, 并且毫无忍耐和吃苦精神, 生活懒散;重者, 会使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国古时候, 有一个从小被母亲溺爱娇惯的少年, 因偷窃东西, 被判死刑。临刑前, 他要求再喝一口母亲的奶, 他母亲解开衣襟喂他, 这少年一口把母亲的乳头咬下。那少年对母亲说:“假如我初次偷邻居东西的时候, 你能制止我, 打我, 那我何至于胆子越来越大, 到最后被判了死刑!”

即使少年在临刑前幡然悔悟, 也改变不了他的结局。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

对于今天的独生子女来说, 过分的爱和过分的保护将会使孩子失去适应社会的能力。所以,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为了爹娘的心头肉充满希望, 为了祖国的花朵充满美好的未来, 请天下的父母收起这份溺爱, 增加对孩子的磨炼和对孩子独立性的培养, 让他们到大风大浪中去成长、锻炼。

法律与青春同行——海南经济技术学校·谭婆妹

大千世界, 虽然纷繁复杂, 却有相应的秩序。寒来暑往, 春华秋实, 绿灯行驶, 红灯停车。人是有思想的动物, 有自由说话和行动的能力。但是如果任自由意志支配, 就好像没有缰绳的野马, 看起来自由自在, 其实什么也做不成, 甚至危及生存。

“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走进我校, 以一幕幕真实案例为原型的普法情景剧教育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

看完这7个情景剧, 我感受颇深。十五六岁的青少年, 正处于叛逆期, 很多时候做事情比较任性, 不懂得考虑后果, 再加上缺乏父母的教育和关爱, 在朋友的教唆下, 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看着他们戴上冰冷的手铐, 我的心也跟着冰凉起来。我万万没想到, 跟我同龄的青少年, 竟有那么多法律知识浅薄者, 他们因一时的冲动、年少的叛逆、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在如此美好的花样年华里, 要在那高墙内的牢房度过, 我真替他们感到惋惜。

普法情景剧之一《阿海的哥们》中的阿海, 就是因为对法律无知, 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 参与到一起打架斗殴当中, 当派出所民警要逮捕他时, 他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违犯法, 说自己只是在现场围观而已, 并没有亲手打人。但这是一个法治社会, 并不会因为你不懂法而宽恕你, 阿海最后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另外一个普法情景剧《阿丽的生日》中的阿丽, 在家人毫无原则的宠爱下, 形成了叛逆任性的性格。父母生意失败后, 她不懂得体谅父母的难处, 依然大手大脚花钱, 后来竟因家人无法满足自己的消费要求而走上了盗窃的道路, 踩中了法律的雷区。一朵美丽的青春之花就此失去了光泽, 让人感到可惜。

青春是美好的, 也是短暂茫然的。在这充满活力的青春年华, 不要让某些东西, 某些事情在我们的人生路上蒙上阴影。我们未来的道路应该是光明而不是黑暗的。同学们, 为了我们美好的青春, 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训, 让我深切地体会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我们要运用法律知识选择正确的道路。

和谐德育进校园,养成教育抓基础 第4篇

一、“文明礼仪”在校园,“尊师重教”新风尚

我们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小学,全部生源来自农村,孩子自身素质不高。在校领导的全力支持下,我们以六(2)班、四(2)班为实验班,教育学生先从“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做起。主要以班队会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先在班内展开“文明礼貌”我做到的主题班队会,在两个班60名学生中展开了“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的十字礼貌用语优胜者评比活动。三个月后,实验证明,孩子们说脏话的现象没有了,动手动脚的现象减少了。我们还利用家长学校同时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家校合一,共同教育学生。教师利用家长会、家访、短信等方式与家长沟通;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处处起楷模、示范作用,受到学校、家长、学生的称赞。从今年五月一日起,“文明礼仪”在全校推广。每周一至周五早上派四名少先队站立校门口迎接到校教师,并敬队礼。“文明礼仪”“尊师重教”成为校园一景。

二、班班夺“红旗”,人人争“标兵”

为了使各班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长将我们实验班的夺“红旗”,争“标兵”活动定为全校评先进班集体的标准。展开了每月在各年级评出一个优胜奖,在周一的升旗仪式后为优胜班授予“流动红旗”,并为个人小标兵发奖。这一举措,鼓励每位学生遵循《守则》,爱护集体荣誉,形成良好的班风。

三、行“勤俭节约”之风,结“文明餐桌”之果

针对我校住校生占全校人数的三分之二比例,学生吃饭时挑食、浪费粮食现象严重。我们通过各学科课上渗透,课下耐心教育学生,要珍惜粮食,珍惜父母的劳动果实。学生亲眼目睹了父母亲春种夏锄秋收的辛劳,五六年级的学生有一部分经常帮家长到地里干农活,现身说教,经过我们的精心教育,开始领会到“锄禾”的来之不易。我们推行就餐时应遵守不撒饭、不剩饭、不抢饭、不挑食、不喧哗的五不准条例,评选“文明餐桌”。每月选评一次并在全校颁发奖品,学生人人以“文明餐桌”的组员为荣。到2014年10月底学校已评出四期近百人次的“文明餐桌”组员。浪费粮食的现象被学生认为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学生真正懂得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

“法治进校园”工作总结 第5篇

我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优化育人环境为目标,积极促进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的法制认识,丰富师生的法律知识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法治进校园,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地发展,通过不断的学习,广泛的宣传,系列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全校普法教育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无一起违法乱纪事故发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依法治校的工作机制

组织建设是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根本保证。我校有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副校长、政教主任为成员。每学期初,学校召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会,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制定当年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好依法治校的基础

以“法制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引导和促进师生学法、守法,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意识,增强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

(一)认真组织学法,提高师德水平。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我国的法令、法规办学,自觉抵制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教育规律办学,争取良好教育成效。

2.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根据我校实际,有计划地、有组织地开展学习《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在开展学习的过程中,学校领导、老师要起带头模范作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3.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把依法治校的教育工作与《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4.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大会、工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中的积极作用。

5.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每学期举行一至二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讲座,以提高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的防范能力。使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6.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7.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制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8.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9.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不瞒报或者漏报。

10.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

(二)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我校能坚持做好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以活动为载体,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让学生从中受到思想熏陶,激起他们的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

1、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和各种集会,如:教职工大会、报告会、升旗仪式等,请法制副校长做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宣传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保证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

2、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挖掘初中思想品德和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的渗透。上好班会,加强常规管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团委能坚持每周一检查,保证不流于形式,切实加强了学生的行为规范。

3、开展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得到感染。

(1).每学期学校都聘请的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都要到校作普及法律知识的报告。三月份,邀请了县法院买买提.马木提和县公安局买买江.阿不都威力两位法制副校长作了法制专题讲座。他们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做为同学们分析和讲解青少年容易触犯的各类犯罪行为,对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化解矛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告诫同学们要通过学法,明是非,辨善恶,知荣辱,做一名合格好学生和社会主义好公民。

(2).4月份,学校团委组织开展了法制黑板报的制作展览,各班级的黑板报都以图文并茂,新颖的版面设计、工整的字迹勾勒出浓浓的普法精神,黑板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版面设计活泼,主题鲜明而具时代气息,充分展示了师生们独特的创造性和饱满的热情。

(3).5月份,组织各班利用班会时间举行 “法在我身边”主题班会活动。活动中,各班采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分析,蕴含法律法规知识的小品、相声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让学生从中明白了法的重要性,深深地强化了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同时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4).6月份,开展法律安全知识实践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对事件的审理,同学们不仅了解了法庭审理案件的主要经过和程序,同时也通过受到了很好的教育熏陶。

法治文化进校园学习心得 第6篇

周静

山中清流,潺潺不息,奔流而下,乃因山凹疏导之功也;石间野草,兀然向上,百折不挠,乃是石缝引导之劳也。

五千年悠久灿烂文明,法制如一朵奇葩,傲然挺立于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走过汉唐风雨,走过宋韵之声。在浩瀚的历史烟云中回荡。商鞅明法令而强秦国,太宗减刑罚乃成盛世。在中国这样人治盛行的国家,法制如此瑰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全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如此重要。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进行保护。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事:年少轻狂人们拿着法律赋予的免死金牌,用来填补冲动的罪过。凭着法律的庀佑,他们无所顾忌,年轻的心被逐渐扭曲。法律或许会为你生命买单,但你的青春也将付出代价。

几声枪响总在不经意间打破校园的宁静,美国,芬兰等国校园内枪击案不断,而酿成悲剧的皆为一些在校生。因为一些口角,因为遭人歧视,因为无人关心,狂妄的心被激怒。最终,扣响罪恶的扳机,几个如花的生命瞬间凋零。这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你还可曾记得马加爵,这个平日默默无闻的人,转瞬成为了恶魔。生命有时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

青春有悸动的梦,也有冲动的梦。我们的情绪喜怒无常,不加以正确引导,往往会后悔终生。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往往断章取义,以篇盖全,这是一种悲哀。

那一个个光影瞬间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送到我们面前。看着一个个案例,我被震惊了,多少生命的悲剧在反复上演,徒留一份悲凉。

学校重智育而轻德育,盲目追求升学率,于是,惨剧发生!那一个个血泪悲剧下,是对法的曲解与无知。多少美好而年轻的梦就此夭折。对法制的淡薄,使我们的思想缺乏应有的理性。试想一下,这样的人长大后,危害的又何止一两个人?因为没有法律的束缚,再理智的人也会成为屠夫。

血一样的教训刺痛了我们的心,我们有必要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我们大家,该为他们承担什么呢?我们懂法而不知用法,不懂带动同学学法,我们的社会有法而缺乏对大众的灌输。罪恶背后,每个冷漠法制的人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是违反纪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满校园,和谐溢神州!构建和谐法制社会,指日可待!

法制文化进校园学习心得

骆倩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司法所法治进校园 第7篇

为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5月8日下午,茶店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来到茶店镇一中,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常见的校园伤害、网络安全、交通安全、如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列举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不良现象的危害。

法治教育进校园 第8篇

一、独山花灯

“独山花灯”历史悠久, 民族文化渊源深厚, 是贵州南路花灯的代表, 它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 使独山享有“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花灯之乡”的美誉。独山花灯从表演形式上分“地灯”和“台灯”两种, “地灯”是指一种不择场所徒步于地上表演的艺术形式, 多以扇帕为主要道具载歌载舞, 通常与闹元宵的耍龙、舞狮、划早船、车车灯等一起, 通称闹花灯, 后“地灯”的表演形式被“还愿”的习俗所借用, 形成“愿灯”, 其内容是娱神、酬神了愿, 驱魔去邪、消灾化结等, 代有封建迷信色彩。“愿灯”逐渐形成一整套的程序, 其中要扎灯、塔台唱灯, 就出现了“台灯”。从清咸丰间 (1851) 年, “愿灯”盛行独山城乡时, 歌舞中就带有戏的成份, 如《打头台》已经由歌舞发展到人物, 有故事情节的别具风格的“灯夹戏”。“台灯”表演分为两部分。开台的第一个节目是《踩新台》, 接着是《打头台》, 俗称“打花折”, 之后才出折子戏 (正戏) 。“台灯”的出现, 标志着独山花灯戏的形成。独山花灯是一种载歌载舞、有说有唱、说唱结合, 并带有杂耍等综合性的戏剧艺术表演形式, 有简单的节奏和情节, 曲调明快、活泼, 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是一种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田园艺术。独山县从2006年开始增设了地方教材——独山花灯的教学, 从2008年开始把独山县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系列教材作为教本在课堂中使用, 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试点工作、并向贵州省教育厅争取了活动项目资金, 通过有益的尝试与探索, 试点工作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

为更好的把独山花灯引进校园, 大力推进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 各校根据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 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宣传, 多渠道开展民族民间校园文化活动, 并以此达到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展现学生才艺的目的, 使它成为学生展示自我的舞台。以独山县城关一小为例:各班利用每周一节的花灯课, 让学生学习独山花灯的基础知识及扇帕基本组合。如莲花扇帕、圆卷花扇、翻花扇、招扇、扛扇等几种基本花灯扇帕组合, 学生学习积极性很高。现今花灯操已成为城关一小大课间活动的内容之一。利用音乐课学唱独山花灯音乐曲调, 如《贺调》《踩新调》《路调》等。现在城关一小师生都是每人一扇一帕, 都能唱上几曲花灯调子, 耍上几个花灯动作。为了上好这门课, 学校多次派老师参加县艺术花灯的培训;为了提高老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学校大力支持老师参加民族民间文化活动, 通过各种途径开阔老师们的视野, 为开展独山花灯进校园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学校还成立了教师花灯队和学生花灯舞蹈队, 每学期进行一次花灯课开设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花灯艺术表演活动, 表演形式多样, 有花灯操表演、花灯小品表演、花灯歌舞表演等。为推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反映学生的精神文明素养, 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品味, 让独山花灯的独特艺术得到发扬光大, 城关一在选择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载体上, 结合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传统民间工艺、本民族文化, 充分考虑教师的爱好、专长、教学水平和学生的接受能力, 学校使用了“独山花灯”进校园知识读本进行示范教学, 确定了独山花灯传统节目 (《踩新台》) 、独山花灯舞蹈 (基础知识) 、独山花灯音乐 (基本知识) 、独山县小学生花灯操和收集布依族相关文化等为教学活动内容, 活动载体均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浓厚的民族特色。

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经过近年来的工作试点摸索, 独山花灯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当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欢迎, 为民族文化进校园的普及推广摸索了一条成功路子。独山县城关一小还组建了学校少儿花灯合唱团, 把独山县的花灯音乐以多声部合唱形式表现出来, 如《踏青调》《灯乡欢歌》等, 还编排了学生喜爱的花灯歌舞《丫崽丫妹闹花灯》, 学生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 对独山县的地方花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法治教育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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