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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精选8篇)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1篇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项目有以下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PPP项目在第一个项目识别阶段,项目发起时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尤其对于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从项目自身的客观条件方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般由项目发起人向发改委部门报送,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作为拟建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单位应为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大纲

一、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一)、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二)、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规模

二、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必要性

(一)、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现状及预测

(二)、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必要性

三、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

(一)、拟建地点

(二)、建设方案

(三)、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安排

四、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政策条件

(二)、建设区建设条件

(三)、建设技术条件

五、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六、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经济效果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二)、社会效益

1、环境影响

2、社会影响

七、结论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2篇

连日来,百年未遇的强降雨已给我们的家乡安徽沿江地区带来了空前的灾难:数十人死亡,千万亩良田被淹,成千上万的房屋和厂房被淹,上百万人无家可归,到处可见涛天洪水。

受灾严重的合肥、六安、宣城、安庆、铜陵、芜湖等地市到处灾情告急,数百万人日夜奋战在抗洪救灾第一线。灾情最为严重的枞阳县,全县所有江河湖泊均超历史最高水位,400多个大小圩坝目前已溃堤100多个,县城城区大部分地区被洪水淹没,出入通道全部被洪水封堵,原本山青水秀的县城已成孤岛,无数房屋和工矿企业被洪水无情淹没,灾区灾情令人触目惊心。

洪水无情,人间有爱。在此,中国轻纺城安徽商会发出倡议,呼吁我商会全体会员向家乡灾区人民伸援手,献爱心,积极捐款捐物,用爱心筑起一座爱的堤坝,帮助家乡灾区人民度过难关,早日重建美好家园!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安徽商会

07月06日

关于防洪技术建议书最全范文材料系列【2】

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多地连续遭遇强降雨袭击,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汛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较大威胁。当前防汛工作已经进入最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_在7月20日专门作出的重要指示,把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与共青团全面改革结合起来。为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全省防汛抗灾工作大局,党委政府、共青团召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迅速行动,积极投身到防汛抗灾工作中。现发出如下倡议:

1、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各级团组织要自觉以_“7.20”重要指示精神指导防汛救灾工作,深刻领会_指示中的重大判断和重要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重点,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要充分认识防汛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当前正值“七下八上”(七月下旬八月上旬)的防洪关键节点,我国与去“北抬东移”态势明显,部分地区即将迎来移动性强降水过程。各级团组织要强化担当意识、敢于迎难而上、做到未雨绸缪,积极参与当前防汛抗灾工作,发扬能战斗、肯吃苦、比奉献的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团员先锋模范作用,迅速投入到防汛抗灾第一线,牢固树立“灾情就是命令,灾区就是考场”伟大思想,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哪里有险情,团员青年就在哪里,困难在哪里,团徽团旗就在哪里发光。在开展防汛抗灾、志愿服务活动中,要深刻把握_关于“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要求”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特色优势,充分运用共青团前期改革成果,围绕灾区青少年最迫切的需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要听从当地防汛抗灾指挥部统一调配和安排,注意人身安全,做到帮忙不添乱,稳步推进防汛抗灾工作。

2、广大团员青年要不忘初心,积极投身防汛抗灾的志愿服务行动。

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与受灾群众风雨同舟、共度难关,用真情相助换来受灾群众的幸福安康;要紧紧围绕受灾群众尤其是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避险自救知识讲授、交通维护、医疗服务、卫生防疫、物资帮扶、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引领广大群众增强信心、战胜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广大团员青年要加强宣传,大力弘扬防汛抗灾的青春正能量,为防汛救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工具,及时发布防汛抗灾、安全提示、减灾知识等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防汛抗灾最新进展情况,增强防汛抗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广大团员青年对不真实的舆情和谣言,要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发言发声,消除负面影响。要走进群众中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帮助群众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青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积极展现坚守一线、冲锋在前的青年风采,为打赢防汛抗灾攻坚战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吉林工商学院委员会207月24日

关于防洪技术建议书最全范文材料系列【3】

大爱瓷城 众志成城

醴陵市抗洪救灾募捐倡议书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近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造成了全市范围内罕见的洪涝灾害,我市24个镇(街道、长庆示范区)270个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尤其是泗汾镇、船湾镇、沈潭镇等灾情特别严重。

灾情发生后,全市党政军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昼夜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安置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但由于受灾人口众多,涉及面广,危害程度深,经济损失大,灾民安置、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群众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亟待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与帮助。

大灾面前有大爱,洪水无情人有情!为帮助受灾群众尽早渡过难关,醴陵市慈善会向全社会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积极参与抗洪救灾,踊跃捐款捐物,用我们的慈心善举,共同筑起一道爱的堤坝,与受灾群众风雨同舟,共渡难关,共建美好家园,夺取我市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关于抗洪救灾捐赠倡议书(三)

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6月下旬以来,我市持续遭受暴雨袭击,雨情超历史!水情超历史!灾情超历史!截至7月5日2时,我市受灾人口89.4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63709人,直接经济损失35.9亿余元。

面对巨大灾情,全市党政军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众志成城,昼夜奋战,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由于受灾人口多,灾区范围广,灾害程度深,经济损失大,灾民安置、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洪水无情人有情,大灾面前有大爱!我市作为全国六星级“百佳”慈善城市,历来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有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慈善理念,有爬坡迈坎、攻坚克难的顽强斗志。为此,娄底市慈善总会倡议:大家积极行动,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共献爱心,共渡难关!

我会承诺将秉承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所有接收到的款物将全部及时用于灾区救灾。捐赠信息将在娄底民政网、娄底市慈善总会网、娄底日报、娄底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防洪技术建议书最全范文材料系列【4】

武建集团全体职工:

6月下旬以来,我市连日普降大雨,持续时间长,降雨范围广,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集团部分在建项目也出现汛情,影响了生产。险情就是命令。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夺取防汛抗灾斗争的胜利,现向全体职工发出倡议:积极行动,共克时艰,全面投入到防汛抗灾的斗争中去!

集团广大职工要发扬工人阶级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在公司党政工统一指挥下,立足本职岗位,攻坚克难,发挥工人先锋号作用,积极主动投入到应急抢险工作中去,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集团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积极组织武汉建工防汛排渍应急突击队,做好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全力以赴投身到全市防汛救灾工作中去。

集团广大职工要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一旦有需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帮助灾区群众度过难关。

集团广大职工要弘扬伟大的抗洪救灾精神,运用网络新媒体,正面、积极地宣传防汛救灾,不信谣不传谣,坚强面对,保持信心,传播正能量,汇聚起战胜困难的强大合力。

职工朋友们,让我们在集团的领导下,弘扬武汉建工铁军精神,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为夺取防汛抗灾的全面胜利,建设美好家园做出新的贡献!

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年7月4日

关于防洪技术建议书最全范文材料系列【5】

致广大市民们:

20_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二_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能源”,我国确定今年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

河湖具有防洪、抗旱、输水、蓄水、生态和景观等功能,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因素,现代城市景观的依托。据统计,仅昆明市就有各类河道170多条,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有70余条。由于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一些河道成为雨水、污水的排放通道,两岸乱搭乱建、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屡禁不止,造成部分河道水体污染,防洪标准降低,生态景观遭到破坏。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昆明市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和治理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出台了《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综合整治的办法措施纳入法制化轨道,为河湖的保护奠定了法制基础。

因此,保护河湖,就是保护水资源;保护河湖,就是保护水生态;保护河湖,就是保护我们春城这个美丽的家园。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在河湖保护范围内,请不要倾倒、扔弃、堆放、储存、掩埋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不要向河道排放污水,不要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

二、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请不要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及包装物品,不要炸鱼、电鱼、毒鱼和围垦河道等活动。

三、在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围内,请不要洗浴,清洗车辆、衣物等污染水体的物品,不要倾倒污水、污物。

四、请爱护河湖的每一件水利工程及设施,不毁坏堤防、护岸、涵闸、泵站等河道配套设施设备。

总之,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互相监督,携手共同保护每一条河,每一个湖,使我们美丽的昆明水更清、景更美!

云南省水利厅

昆明市水务局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3篇

关键词:亚行项目,移民安置,效果,分析

近几年黄河防洪项目是我国在防洪领域利用亚行贷款实施的第一个项目,首次利用亚行贷款修建的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不仅在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且在移民实施和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

1 主要成绩

1.1 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亚行项目的实施不仅增强了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减轻了洪水造成的危害,同时使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和区域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下游地区人们的安全状况、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为黄河下游带来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促进下游两岸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1.2 项目移民安置取得成功

伴随着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征地拆迁,不可避免地给农户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使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影响。但随着项目的完成和时间的推移,黄河下游防洪能力的提高为移民提供的安全的生产生活条件将会逐步显现。与此同时,由于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到位和移民安置措施的实施,受影响农户的住房质量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拨付的移民生产资金用于土地改良、机井规划与建设、保护及发展水浇地等生产措施,增加当地粮食产量,使当地农村居民的生产水平得到提高。总之,工程建设为移民带来了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机遇。

1.3 正确采用了因地制宜的农业安置方式

亚行贷款黄河防洪项目涉及的非自愿移民沿堤防呈带状分布,工程占用每个村庄的耕地面积很小,只有少量的房屋和人口受到影响,其中98%的移民为农民。考虑到他们的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工业生产和管理技能,所擅长的是传统的农业生产。经综合分析研究,亚行项目的移民采取了本村后靠、农业安置的方式,以确保农村移民每人都有口粮田。事实证明农业安置方案是正确的,为移民稳定和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4 制定科学的移民安置规划

移民安置规划是移民安置实施的依据,是指导移民安置工作最重要的文件之一。亚行贷款项目首次在黄河工程项目中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移民规划编制单位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在项目前期投入了大量精力,进行现场调查,征求移民意见,选择安置方式和规划安置地点,提出生产措施规划等,保证了安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分别顺利得到政府和亚行的批准,是项目移民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实施的基础。

1.5 信息公开、透明申诉渠道明确

亚行贷款黄河防洪项目移民工作的公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补偿标准公开,部分子项目实行县政府公告方式,张榜公布,各项补偿标准一目了然;二是各项政策能够及时公开,宣传比较到位;三是补偿款能按照公告或协议标准进行兑付。虽然个别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兑付标准低的问题,但均得到了及时妥善的解决。

本项目移民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也是公共协商和公共参与的过程。这一过程保证了移民的参与,使移民关注的问题、要求和需求都纳入了移民规划报告中,使移民更加了解工程的建设情况和移民安置规划,为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畅通的移民申诉渠道和完善的申诉程序,有利于移民随时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移民自身需要解决的问题。实践证明,申诉机制的完备对移民安置工作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 不足与建议

2.1 赔偿标准的不同加大了移民安置难度

亚行贷款黄河防洪项目的征地补偿补助是按标准的下限10倍取值的,虽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但与交通等行业相比赔偿标准偏低,这是受征地影响的农户的普遍反映。因亚行贷款项目低于某些行业的赔偿标准,地方政府和群众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建设单位管理费及移民迁占实施管理费标准低

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投资中的实施管理费按3%计列,征地测量费等费用未批复。其中需上交国土资源部门征地管理费2.8%,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管理从设计到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管理环节多,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就目前黄河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管理费及移民迁占实施管理费执行标准低,不能满足建设管理的要求。

2.3 土地权证办理难

按照国家最新土地政策的要求,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地籍测绘费、征地手续费、矿藏资源占压等费用。亚行项目因立项较早,有些费用没有包括在工程概算中,造成土地使用权证不能得到顺利办理,给项目验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建议在以后的项目概算中列入和批复所有与土地权证办理相关的费用。

3 综合评价结论

亚行贷款黄河防洪工程项目的实施对黄河堤防的防洪安全、特别是抵御特大洪水的能力显著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下游防洪保护区内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了因洪灾而引发的社会动荡及大量社会问题,如企业停产、交通受阻、学校停课、需要救济的人员增加等,同时也为这些人们提供了更加安全和稳定的生产与生活环境。

在项目建设期间征地拆迁对移民经济收入和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已通过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实施机构对相关移民补偿政策的实施,对移民开展生产技能培训等措施,使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移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已在逐渐恢复并有所提高,移民的安置达到了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防洪工作;完善;建议

我国是一个具有明显季节区分的国家,各个地方均有一定程度的洪灾发生,那么我们的水利工程也在不断的完善中,但是这几年我国的洪灾相对较小,各地已经开始出现了一定的松懈思想,为此,我们应该如何完善我们的水利设施就显得相当重要。目前,我们的水利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呢?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这都是很值得讨论的议题。

1.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设计管理问题

项目设计经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后,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内容进行有关的勘探和测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但由于近几年的设计任务较大,加之设计单位人员较少,勘探和测量工作不细致,出现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会出现一定的缺项、漏项问题,这主要是由于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中不细致造成的,然而这样的问题就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质量及进度,在建设过程中这样的问题不仅造成资金的控制失效,而且影响工程的建设的工期。

1.2施工准备管理仓促

施工准备是施工前的重要阶段,在这阶段的管理也就显得非常重要,在施工前我们必须做好占赔偿和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工作。“四通一平”工作一般在建设单位的积极参与下很容易完成,但是占用的土地赔偿工作一般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或者在花费大量财力后根本就不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在没有完成相关工作前就开始施工,但是当地村委、村民受眼前经济利益的趋使,就百般阻拦施工,这也进一步阻碍了水利工程的正常施工进程。

1.3建设线路中的问题

我国的流域面积较广,因此我们所建设的水利工程很多,那么我们的工程量也是很大的,如何保证工程可靠度就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如珠江的堤防总长超过1.2万公里,这就间接导致堤坝高度不够,堤坝厚度不够等问题的存在。许多堤段的防洪能力长期处于10年~20年一遇的水平,还有相当一部分堤防仅能防御1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近年来,随着上游地区堤防建设步伐的加快,洪水归槽现象日趋明显,加大了下游地区的防洪压力,加之堤线长、防守难,防洪风险不断增加,防洪形势十分严峻。

1.4水利工程建设问题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很多建设公司为了增加自己的效益,减少成本,就采用一些劣质的建设材料,从而使水利工程存在极大质量问题。据相关统计,珠江流域现有大型水库40座,中型水库348座,有29%的大、中型水库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病险水库中,有多达44座对县级以上城镇构成直接威胁,还有一批中型水库位于重要的交通干线附近,一旦失事,后果不堪设想。

2.对策建议

2.1推行设计招投标制度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服务项目招标的规定,以及水利部正在起草的设计招标办法,黄委必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步伐,发挥市场在设计工作中的调节作用,逐步放开设计市场,以避免因个别设计单位任务过多、设计力量不足而出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在项目设计中逐步推行招标投标制,以招标方式确定设计任务的承担单位。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原则上由项目法人制订招标方案,逐级上报,经项目主管单位批准后实施。采用邀请招标的,一个设计项目的受邀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与设计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评标结果应按基建程序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批。

2.2施行项目设计责任人制度

在项目招标结束后,设计单位也相应的确定下来,那么不管我们采取的是那种招标方式,我们都必须签订项目设计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对水利项目进行管理。在合同中,我们必须要明确项目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明确设计责任人的责任及权利,由设计责任人对所设计的水利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在责任人的选择上必须要有一定的建设设计经验,而不能够随便的就确定负责人,因为,负责人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设计质量的好坏。

2.3归类进行项目设计

我们在进行项目设计时,为了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管理,我们可以采用分类处理的方法。那么笔者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下,提出如下归类设计建议,如在堤防工程设计上,可以将大堤加高、堤防加培、放淤固堤、堤防道路和防浪林等;在涵闸改建方面,我们真的每座闸编制一个初步设计。河道整治;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险工加高改建;截渗墙以及一些其他的临时项目。按照上述设想对项目设计合并后,建设单位或区域主管单位要在进行初步设计之前拿出初步设计任务书,明确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勘测工作量,同时设计任务书应报黄委审批。

2.4提升项目质量评估

在设计招标试点期间,我们应该采取专家委员会的方式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在对设计成果进行正式审查之前,项目建设单位或区域主管单位要对设计成果进行预审,并提出明确的预审意见供专家委员会在正式审查时参考。专家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对拟审查的项目进行现场查勘,并安排充足的审查时间。对不符合设计规程、规范的项目,专家委员会可不予审查。从水利工程项目的工作性质来看,我们必须加快对项目设计成果审查体制改革的步伐,逐步实现由专家委员会审查向中介咨询单位审查的过渡。设计招标工作全面实施后,项目设计的审查将由水利项目主管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审查公司承担设计审查任务。

2.5控制项目预算超标

水利工程项目的预算超标在建设中也是经常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严格控制这种招标预算的存在,第一,编制水利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细致。初步设计是基础性工作,因此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预算的精确度,建设单位是水利项目的负责人,因此在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时必须注意所提供资料的可靠度,不得无端要求设计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主观愿望进行随意修改。设计单位必须安排相应的责任人,以保证初步设计的质量或深度。第二,在初步设计方案超标在10%以上时必须进行重新设计,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第三,明确设计单位的责任也是很必要的。如果预算超标达到10%以上,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相应的书面说明。

3.结束语

总之,在以上几方面管理中,工程管理是基础,用水管理是中心,组织管理是开展这些工作的组织保证,经营管理则是促进、巩固与发展以上几方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采用经济手段发挥工程最大效益的关键。根据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把水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管理工作上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提高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是水利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 [科]

【参考文献】

[1]师忠耀.加强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思考[J].水利技术监督,2010(2):23-24,54.

[2]徐勤勤,句广东.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主要工作及成效[J].人民长江,2010(4):37-40.

[3]吴春富.浅谈水利工程施工管理[J].商情,2010(2):114.

关于防洪抢险倡议书精选素材推荐 第5篇

连日来,我市遭受强降雨的无情袭击,全市上下正处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所有人都在关注灾情险情,了解防汛抢险进展,本地各网站论坛、微博、公众号等已被刷爆,正能量满满。但是,也有些道听途说、夸大其词或虚假信息,不时闯进网络空间,不但扰乱网上涉汛信息传播秩序,也影响了当前抗洪抢险的舆论氛围。在此,谨向全市各网络媒体、全体网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客观真实,理性发声,争做铜陵好网民。规范涉汛信息传播秩序,自觉抵制网上涉汛谣言、夸大险情、歪曲事实等言论,严守“七条底线”,共筑清朗的网络环境,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坚决谴责那些在洪灾危难之际有损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切不当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洪灾面前,全市各网络媒体要坚持正面鼓劲、团结奋进的正面宣传,突出展示防汛抗洪斗争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凝心聚力,众志成城战洪灾!

三、积极奉献爱心。目前,我市汛情形势严峻,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部分武警官兵,不分昼夜奋战在一线。我们为所有抗洪勇士倍感自豪,对所有灾区人民深为牵挂。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洪水无情人有情!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通过无界的网络,传递真情与大爱,播洒阳光与能量!让我们呼吁身边的同事、朋友、亲人、合作伙伴,呼吁所有的爱心企业、热心公众乃至整个社会,伸出我们的双手,奉献我们的爱心,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捐赠,为灾区的救援和重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两种方式捐款救灾:一是通过银行转账,收款单位为铜陵市红十字会,开户行为中国银行义安支行,账号是__x;二是现场捐赠,地址为市行政中心北14楼1411室。捐赠热线为5880129。市民通过银行捐款时请注明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捐款意向(铜陵市洪灾捐款)等信息,以便邮寄捐赠收据和捐赠证书。

爱一次足可以回味一生!

铜陵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铜陵市互联网协会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6篇

摘要:因各地具体情况的不同,在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中,常出现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程度不高等问题。根据城市防洪中的一些实际情况,从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应兼具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的角度,提出了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中,在预防与预警、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关键因子时限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并就部分条款的修订提出了具体建议。关键词: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大纲;修订

11.引言

2006年以前,防洪预案是按《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编制的,自2006年后,《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下简称大纲)正式成为防洪预案编制的纲领性文件,但大纲适用范围主要是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1]。就长江、钱塘江、淮河等江河沿线及其支流的河道管理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来说,主要是防御江河洪水为主的洪水,而且我国江河沿线及其支流所在城市所属河流或堤段中的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景观工程、应急整险工程以及港口与航道的整治控导工程、桥梁或过江隧道工程等各类工程日益增多,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对这类在建工程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防洪减灾中,有学者从堤防溃口事故和溃口后的人员伤亡事故方面做了研究[2-4],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是防洪减灾的基础,本文拟就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大纲编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加以论述。2.对大纲修订的必要性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适用范围主要是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1],对于城市市区以内的在建工程、城市市区以外的堤防及所在的县、乡镇等行政区域防洪预案的编制要求,没有明确要求,导致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存在着一定的盲区和模糊化,而城市市区以内的在建工程汛期失事或者城市市区以外的堤防及所在的县、乡镇等行政区域管辖堤段出现问题,同样会影响到城市市区的安全,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的角度出发,大纲应做适当的修正、补充及完善。

3.对大纲修订的几点建议 3.1工作原则的修订

在城市防洪预案中,有的城市既有干流也有支流,既有左岸也有右岸,以长江中下游的湖北省荆州市为例,左岸是荆江大堤,右岸是长江干堤、支民堤;左岸是江汉平原,右岸是分蓄洪区;即一座城市的左右岸堤防的等级、保护对象、保护范围有时存在较大的差异,故城市防洪预案中还要考虑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与上下游、左右岸兼顾协调的原则;依据《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还要考虑防汛抗洪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3.2 重点防护对象的修订

大纲中以党政机关要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地铁、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和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为重点防护对象,这是因为大纲中的城市防洪不仅仅是指江河洪水,还包括山洪、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而对江河防洪来说,一般只是单纯的防御江河洪水,其重点防护对象显然应该是防护着这些重点部门、重要设施的堤防。具体而言是堤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沙基堤段、欠高堤段、病险涵闸等。3.3 预防与预警的修订

大纲中的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这是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根据其严重程度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江河洪水的防洪预案一般以设防水位、警戒水位、保证水位、预案水位来响应大纲中的预警级别,并就不同的预警级别制定相应的防御方案和措施。

在建工程因未能在汛前完工及验收,为其所在的河流及堤段的防洪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地方防汛机构需充分考虑在建工程对邻近堤段的影响和工程本身及施工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市、县级的防洪预案中,对在建工程防洪预案常出现遗漏或是仅作为附件或单项预案附于本区域防洪预案之后,与该区域的城市整体防洪预案不能无缝衔接,而且编制在建工程防洪预案的中标单位(施工单位)对该区域的水文条件及在建工程邻近的堤段情况也不了解,故河道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区域的城市防洪预案中,根据大纲和在建工程及所属河流或堤段的具体实际情况,对这些中标单位(施工单位)的在建工程防洪预案提出具体和明确的编制要求。近些年来经常发生因在建工程管理不善引起工程出险进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在建工程的防洪预案缺失或不具操作性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因此,编制在建工程防洪预案非常重要。预防与预警中主要防御方案除了大纲中的江河洪水防御方案、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还应就本区域内未完工的招投标工程、应急整险工程等责成施工单位编制合乎要求的在建工程防洪预案,在建工程防洪预案的预警级别应与区域性的防洪预案的预警级别保持一致,不得低于区域性的防洪预案的预警级别,及其内容应包括标准内洪水防御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3.4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的修订

防汛抢险时间紧,任务急,困难多,风险大,现场抢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具有很强的时效性[5],而现场抢险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则取决于险情的上报、人员及物质的到位、通讯故障的抢修、交通拥堵时的疏通等是否及时。大纲要求明确不同量级江河洪水条件下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如明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条件、出现前期征兆及发生险情后的紧急上报规定和应采取的处理措施、险情和灾情监控、抢护和救援的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等,但未要求明确各预警级别下各级别险情的上报时限、各级别险情抢险方案的制定时限、防汛通讯设施的故障抢修时限、防汛抢险物质的运输时限、交通道路拥堵时的疏通时限。这就导致了各编制单位要么在其防洪预案中回避关于各关键因子时限的要求,要么尽可能的采取最大时限或者随便估计一个时限,甚至采取模糊时限。而在涉及防汛抢险的关键因子方面,没有明确、具体、科学的时限的防洪预案是不具可操作性的。这些时限的标准的确定与解释部门,不应是防洪预案的各编制部门,最好是以流域或省为单位在做相关的测定和评估后再确定,使之更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4.应急保障的响应修订 4.1技术保障措施

大纲中的应急保障关于抢险与救援保障,只要求明确抢险救援装备、技术力量、队伍(含专业与非专业队伍)、专家组在管理和启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等,大纲中应增加技术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并不是堆砌一些套话和原则性的话,而是要让防洪预案对基层政府尤其是基层技术人员在技术上具有指导性,从而让所编制的防洪预案对本区域的防洪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4.2工程措施与非工程保障措施

大纲中的抢险与救援保障应补充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是指对各类工程基础设施的修复加固,即在汛前对水毁工程、重点险工险段、病险闸等进行修复加固,恢复并提高其抗洪能力,确保安全度汛。这一措施与大纲中后期处置中的水毁工程修复的区别在于是汛前进行。

非工程措施即通过法律、行政、经济、保险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它手段来减少洪灾损失的措施。大纲中的社会动员保障与宣传、培训和演习也属于非工程措施,而防洪保险应作为自愿前提下的一项非工程措施予以补充。

大纲中后期处置的保险与补偿是灾后的行为,而防洪保险做为非工程措施是风险管理中采取的一种风险转移的方式,两者并无冲突。4.3物资与资金保障

4.3.1购置与验收、报废与更新

大纲中的物资与资金保障要求明确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调拨程序与调运方式,对防汛物资的购置与验收、报废与更新无明确要求,防汛物资的购置和储备应符合《防汛物质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和《防汛储备物质验收标准》(SL297-2004)的有关规定。

物资的更新是指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损坏而报废所需要进行的更新。中央级防汛物资的报废和更新按《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进行,非中央级防汛物资的报废和更新工作可以参照实行。

大纲中后期处置的抢险物资补充与报废更新是两个概念,两者并不冲突和矛盾。4.3.2防汛物资的调(征)用原则

关于防汛物资的调(征)用,一切从防洪保安的角度出发,在预案中十分有必要打破行政区域,无论是中央级、省级还是乡镇或企业与个人自筹的防汛物资,依据《防洪法》可实行以下防汛物资的调(征)用原则:

(1)先近后远的原则。先调用离防汛抢险地点最近的防汛储备物资,依次调用距离抢险地点较近,交通便利的防汛储备物资。

[8]

[7]

[6](2)满足急需的原则。当有多处险段需调用防汛储备物资时,若不能同时满足,则先满足重大险情抢险的需要。

(3)先主后次的原则。当有多处险段需调用防汛储备物质时,若不能同时满足,则先满足重点险段重大险情抢护的需要。

(4)各城市防汛指挥部除对本行政区域的物质储备情况全面掌握外,还需对河流两岸及邻近城市的物质储备情况和水陆交通道路进行了解,并绘制防汛物质紧急调运路线图。

(5)根据满足急需的原则,并结合本区域所辖堤段的险段分布及现有状况和现有堤顶路面交通能力,当某处险段调用物质其数量或时间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经上级防汛指挥部门同意,可打破行政区域,就近调用。5.结语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作为防洪预案编制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我国的城市防洪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在工作原则、预防与预警、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应急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在建工程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城市防洪预案要让防洪预案对基层政府在非技术保障措施上具有适宜性和实用性,对基层技术人员在技术保障措施上具有指导性和可行性,从而让所编制的防洪预案对本区域的防洪更具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7篇

防洪法释义-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本章是关于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管理的规定。本章共九条,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防洪区的分类及划定;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洪区安全与建设工作中的职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安全建设计划,有关扶持和补偿、救助制度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制度;防洪重点保护对象及保护要求;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制度及防洪工程和设施、材料的保护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 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

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

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在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中划定,并报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予以公告。

【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区的分类、划定的规定。

一、防洪区是防洪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本条规定,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这些地区都处于江河洪水位以下,洪水泛滥时可能淹及,因而受到洪水的直接威胁。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确定防洪区十分必要,一方面,我国从南至北,江河众多,几大水系又处于季风影响之下,历来洪水频繁;另一方面,我国有10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包括5亿亩耕地的地面高程低于江河洪水位以下,其上,则有多达6亿的人口和90%的城市,面临着洪水的威胁和影响。因此,这些地区是我国防汛抗洪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在这些地域广大的地区采取防汛抗洪措施,首先要分别具体情况,做好防洪规划,并依据防洪规划,划定防洪区,为实施各种防洪措施提供依据,保证防洪工作有的放矢。因此,针对实际,划定防洪区,是防汛抗洪工作的前提,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

二、防洪区的划分。根据具体情况和防洪的实际需要,本条将防洪区划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其中,洪泛区是指防洪区中尚无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这类地区主要集中于我国人烟稀少的西部地区。蓄滞洪区是指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是江河防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洪泛区不同,蓄滞洪区的主要特点是人为控制和使用。蓄滞洪区的形成,有多种情况,但都是自然与人为因素的共同结果。历史上,一些低洼地和湖泊在汛期江河水位高涨时,自然蓄滞洪水,起到降低江河水位和蓄洪的作用。随着人口增多,生产的发展,这些地区出现了人水争地的局面,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当地群众将所处的低洼地与江河分开,在遇有较大洪水时,才有计划地使用该地区用于蓄滞洪水。形成蓄滞洪区的另一类情况,是我国北方一些地区,当地群众在江河的枯水期利用江河滩地从事耕作,在汛期江河水位上涨,淹及滩地时暂时撤离。例如,有土地300多万亩、人口160多万的黄河滩区及淮河、海河、松辽流域的大量河道滩地,都属于这种蓄滞洪区。所谓防洪保护区,则指防洪区中受到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与洪泛区、蓄滞洪区不同,防洪保护区强调防洪工程设施的保护,避免洪水淹及。如前所述,我国大面积的防洪区域内,一些地区如长江沿岸、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城市集中,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一些地区贯穿重要的交通干线,建设有重要的工矿、能源基地。目前,我国已建、在建的各种防洪工程设施,重点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保护上述地区不受洪水淹及。应当明确,防洪区的划定,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防洪能力的提高而改变的。但是,防洪区一经划定,应当严格执行,针对防洪区的不同要求和实际情况,依法做好防洪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防洪区的具体范围。划定防洪区,是防洪工作的前提和指导防洪工作和区内生产建设活动的依据。防洪区的具体范围,首先应当明确于有关地区的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之中。同时,防洪区的划定,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其划定的程序和审批应当严格、审慎。其次,防洪区的划定,牵涉到亿万群众的生产、生活,为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所关注,划定防洪区和具体范围,应当为公众所周知。因此,本条第五款规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在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中划定,并报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予以公告。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的规定。

一、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的依据。本条规定,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应当按照防洪规划进行。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就是对防洪区内有关土地利用活动的一种规划管理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利用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这里的规划,包括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防洪规划等。这些规划依据规划控制的不同功用,对有关土地利用活动的控制各有侧重。同时,法律也要求这些规划应当相互衔接或协调,共同规范和控制土地利用活动。例如,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编制防洪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由此可见,土地利用活动依据规划要求进行,受规划的控制和指导,并且,有关规划首先要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就本条规定的分区管理而言,其直接的依据应当是有关防洪要求的防洪规划。防洪规划在编制时,应当与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保持法律对土地用途的管制和土地利用活动管理的一致性,使防洪区内的土地利用、开发和各项建设活动既符合防洪的需要,又能够兼顾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原则。

二、分区管理的内容。对防洪区内土地的分区管理,既是实现防洪规划的措施,也是防洪规划在执行中的具体化。其具体内容应当视防洪区的不同类型而有所不同。目前,我国有关规定中已就蓄滞洪区的土地利用作出规定。如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与指导纲要,就以下土地利用活动及其分区管理作出了规定:

(一)在指定的分洪口门附近和洪水主流区域内,禁止设置有碍行洪的包括房屋在内的各种建筑物。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一般只限于农牧业生产以及其他露天方式使用,以保持其自然空地状态。

(二)在农村土地利用方面,应当按照蓄滞洪的机遇、概率及其特点,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在种植业方面,应当根据自然规律,主要是抓好夏季作物生产,但在蓄滞洪机遇较少的地区,则应当在确保夏季农作物生产的前提下,力争夺取秋季农作物的生产;在蓄滞洪机遇较多的地区,则应当将农作物的生产重点放在夏季,对于秋季的农作物生产,则可以放弃。

(三)在蓄滞洪区内工业生产布局应当根据蓄滞洪区的使用机遇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使用机遇较多的蓄滞洪区,原则上不应布置大中型项目;使用机遇较少的蓄滞洪区,建设大中型项目必须自行安排可靠的防洪措施。禁止在蓄滞洪区内建设有严重污染物质的工厂和仓储设施。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四)在蓄滞洪区内进行油田建设必须符合防洪要求,油田应当采取可靠的防洪措施,并建设必要的避洪设施。

(五)蓄滞洪区内新建的永久性房屋,必须采取平顶结构形式,以便当地居民应急避险,并避开洪水流路,否则不准建设。

(六)对于蓄滞洪区内已有的高地、旧堤,则应当尽量予以保留,以备临时避洪时发挥档水作用。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按照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建立并完善防洪体系和水文、气象、通信、预警以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提高防御洪水能力;组织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防洪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洪避洪措施。

【释义】本条是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洪区安全与建设工作中职责的规定。

一、防洪区安全建设的领导。在防洪区内,安全建设是防洪规划中的重要内容,是防洪区内防洪工作的核心部分,这项工作既包括防洪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也包括防洪区居民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和有关人口控制和扶持、补偿和救助工作。总之,防洪区安全建设涉及面广,又是防洪区的安全保障,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担负起统一领导和组织防洪区的各项安全建设工作的职责。

二、防洪宣传和教育。防洪宣传和教育也是防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的一项内容。如果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作为防洪安全建设中的硬件,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居民进行防洪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就是不可缺少的软件。防洪区内的各项生产建设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与防洪区的安全休戚相关,因此,防洪宣传和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群众对水患的认识,加深对防洪工作的理解和调动群众参与、配合防洪工作的积极性。为了促进这项工作,本条规定,防洪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实践中,有关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本地区洪水活动的情况,包括历史概况、洪水活动规律、特点及危害等,提高公众的水患意识。二是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如本地区防洪规划对土地利用的要求,有关蓄滞洪水等措施的必要性及有关防洪区扶持、补偿和救助办法等,提高公众守法的自觉性和觉悟,保障公众受到救助的权利。三是宣传、普及有关防洪、避洪,自保救人的基本常识,提高公众防洪能力。

三、防洪体系建设。防洪体系中,防洪工程设施是防洪区防洪投入与建设的重点,也是防洪的基本物质保障,是抵御洪水的阵地和堡垒。防洪测报系统,包括水文、气象、通信、预警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在抗洪斗争中,如同耳目,是及时掌握、传送洪水活动情况的基本信息保障,尤其在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发展有关信息技术,运用高、新、尖科学技术于防洪的测报领域,对防汛抗洪工作将带来重大转变。建国以来,国家投入人力、物力,建设和完善规模庞大的防洪工程体系,并在防汛抗洪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这项工作对今后的防洪要求来说,远未结束,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现有的工程设施也有待于不断的维护。这些工作仍旧需要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组织。

四、防汛抗洪是一项全民的事业,根据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领导、组织和实施各项防洪工作的同时,也应当采取措施,动员和组织防洪区内各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抗洪,因地制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防洪避洪措施。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第三十二条 洪泛区、蓄滞洪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计划,控制蓄滞洪区人口增长,对居住在经常使用的蓄滞洪区的居民,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蓄滞洪区而直接受益的地区和单位,应当对蓄滞洪区承担国家规定的补偿、救助义务。国务院和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制度。

国务院和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计划及有关扶持和补偿、救助制度的规定。

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对防洪规划确定的各项安全建设工作,首先应当制定相应的计划,按照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对此,我国一些江河、湖泊及部分省区就洪泛区、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编制了专门的规划,按照规划,中央和地方政府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有计划地安排有关建设项目。目前安全建设的总体水平仍旧与防洪规划的要求有很大差距,而各项建设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制定长期计划和规划,在今后长期工作中逐步到位。在蓄滞洪区,强调安全建设计划,还突出体现在有关的人口控制问题上。解决蓄滞洪区的安全问题,发挥蓄滞洪区蓄滞洪水作用,关键是要处理好人水争地的矛盾。在既保障蓄滞洪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实现蓄滞洪区蓄滞洪水的功用这一原则下,控制区内人口增长就成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计划中一个重要内容。控制蓄滞洪区内人口增长的措施,无非包括两种:一是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和外来人口的迁入,二是组织区内人口外迁。根据有关规定和实践,蓄滞洪区人口控制办法主要包括:1.省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蓄滞洪区人口控制规划,规定区内人口增长率必须低于省内其他地区,提出具体控制指标并建立分区人口册。限制人口迁入,明确区外迁入户口的审批机关,严格履行审批制度。2.经常进洪的蓄滞洪区应鼓励人口外迁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受保护地区的单位应面向蓄滞洪区招工,并予以优先安排。3.宣传蓄滞洪区域环境对人口容量的制约作用,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认真执行政府制定的人口规划。对人口超计划增长的蓄滞洪区,减少或停止国家给予的优惠待遇。人口外迁的主要形式,一是异地安置,二是就地上靠。

二、蓄滞洪区的扶持、补偿、救助制度和办法。由于蓄滞洪区为保护全局而作出牺牲,对其受到的损失,理应得到相应的补救。补救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和有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蓄滞洪区给予扶持,开展适应规划要求的各种经济建设;对蓄滞洪区的人口外迁给予经济补偿;对灾后的恢复和重建给予救助;受益地区应当对蓄滞洪区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救助。对上述扶持、补偿和救助制度和措施,国家和有关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有关的办法,予以规范。总之,对蓄滞洪区的扶持、补偿和救助制度,是防汛抗洪的一项特殊的经济措施,是保障蓄滞洪区人民生产、生活,符合全局利益要求的重要措施。

第三十三条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释义】本条是关于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

一、确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的必要性。本条规定的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是本法关于防洪区内防洪措施中的重要内容。确立这项制度,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适应防洪需要,有利防灾减灾。洪泛区、蓄滞洪区是受洪水威胁较为严重的地区,为防患于未然,在这些地区内的各项生产建设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洪水的威胁,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其中的非防洪建设项目,有必要在开工建设前对洪水影响进行评价并采取防洪措施。

第二,严格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并制止非防洪建设项目的盲目立项,促进防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历史经验和教训证明,忽视水患,盲目建设,甚至挤占防洪工程设施及其用地,不仅影响防洪安全,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的内容和程序。本条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各种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根据这一规定,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如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为洪水可能淹及的地区。二是对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如建设项目是否挤占了防洪工程设施及其用地,是否阻碍行洪等。也就是说,建设项目不仅要考虑防洪需要,也要避免对现有防洪工程设施的破坏、侵占等。三是在作出上述评价之后,提出建设项目防御洪水的措施,对需要建设有关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提出有关工程设施建设的方案;需要非工程性措施的,提出建设项目防洪、避洪的办法。四是在作出洪水影响评价和提出防御洪水的措施后,编制书面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备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本条同时对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程序作出规定,即建设单位首先应当将其编制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拟定的防御洪水措施提交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批准时一同报送。

三、蓄滞洪区内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的特别规定。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等设施,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对这类基础设施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尤其是在蓄滞洪区内,安全性尤为重要。为避免和减少洪水影响,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本条对这类设施的洪水影响评价作出特别规定,即洪水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证有关基础设施自身具备一定的防洪避洪能力。

四、房屋建设的特殊要求。实践证明,在蓄滞洪区内,各种建筑物在洪水淹及时往往成为当地群众暂时躲避洪水的“安全岛”,对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成为蓄滞洪区内群众紧急避洪的有效方式。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条在规定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对房屋建设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各种房屋应当采用平项式结构。这里的房屋,应当包括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建设的各种永久性建筑物。

第三十四条 大中城市,重要的铁路、公路干线,大型骨干企业,应当列为防洪重点,确保安全。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受洪水威胁的城市、经济开发区、工矿区和国家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等,应当重点保护,建设必要的防洪工程设施。

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重点保护对象及保护要求的规定。

一、各种自然灾害中,洪水灾害往往威胁较大,在目前物质、技术水平,尤其是江河防洪标准还不是很高的情况下,确保关系国家、地区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地区、单位的防洪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本条规定的防洪重点中,大中城市是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人口密集,同时又是重要的航空、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铁路、公路是联结各地区的纽带,是社会和经济运行的交通命脉;大型骨干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因此,重点保障这些地区和单位的安全,既是保障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稳定和正常运行,同时也保障了防洪工作中人员、物资的生产、运输和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受洪水威胁的城市、经济开发区、工矿区和国家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等,应当重点保护,建设必要的防洪工程设施。之所以对这些地区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目前这些地区的防洪标准不高,而一旦遭遇洪水,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我国许多大中城市沿河兴建,受洪水威胁,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开发区数量不断增加,城区规模也不断扩大,城市及经济开发区人口密集,各项产业集中。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应当有相应的防洪措施跟得上去,而至目前,我国许多受洪水威胁、有防洪任务的城市、经济开发区等防洪标准较低,有的城市根本未设防,构成防洪一大隐患,成为我国防洪工作迫切需要加强的一个薄弱环节。确保这些地区的防洪安全,首要措施就是建设必要的防洪工程设施,提高防洪标准。这也是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目的所在,即明确了当前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重点目标,是受洪水威胁的城市、经济开发区、工矿区和国家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地区。

三、提高城市防洪能力,不仅要重点建设防洪工程设施,还要处理好城市发展与防洪的关系,维护已有防洪工程设施。根据本法的规定,城市防洪工程设施既包括人工建设的防洪围堤等工程设施,也包括原有的自然形成的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等,这些设施在城市防洪中将发挥重要的行洪、蓄洪作用。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较快,建设用地紧张,一些地方忽视防洪需要,城市建设擅自侵占、填堵河道和贮水湖塘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市防洪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后果也不堪设想。对此,本条明确规定,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同时,为适应城市建设与防洪协调发展的需要,本条规定,对确需填堵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或者废除已有的防洪围堤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在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属于集体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

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

【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的规定。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一、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及划定。所谓防洪工程设施的保护范围,是指为保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在防洪工程设施的周边划定的一定范围的地域。在该地域范围内,通过禁止有关影响防洪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或者威胁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达到保护防洪工程设施的目的。由于划定保护范围的核心工作,是用地问题。因此,关于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用地的划定,还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外,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上述两种情况以外,建设项目占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此外,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需要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作出规定,即: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未超过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未超过七十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本条对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区分国有防洪工程设施和集体所有防洪工程设施,分别作出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在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

二、对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活动的强制性要求。划定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目的在于保障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防止有关活动对防洪工程设施的运行和安全造成危害和不良影响。对此,本条规定,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由此可见,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就是前述有关活动的禁区,是防洪工程设施的保护区。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对可能出现垮坝的水库,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坝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避免因洪水导致垮坝。

【释义】本条是关于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的重要性。我国江河众多,大力兴建水库,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水资源为社会服务,在农业灌溉、发电、生产和生活供水、水产养殖及改善生态环境等许多方面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建设水库,兴修水利,在调节旱涝、蓄水防洪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至1995年底,我国已兴建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8.4万多座,总库容达到4700多亿立方米。但是,水库的正常运行和发挥其功用,必须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之上。保障水库安全,离不开严格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水库作为重要的拦河蓄水的建筑工程设施,任何微小的隐患如不能及时排查、消除,都可以造成垮坝等严重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此外,许多水库兴建以来,有的已运行时间较长,有的设计标准不符合现今的标准和要求,甚至有的已是“带病运行”,迫切需要进行除险加固。因此,加强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采取有关的除险加固措施,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首先,要明确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根据谁兴建,谁管理的原则,确定各级水利、能源、交通、农业等部门为其各自管辖的水库大坝的主管部门。其次,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即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第三,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大坝安全的责任制,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在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应急抢险、大坝维护的投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

第二,规范水库大坝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大坝质量,保证符合防洪抗震标准。水库大坝的设计、建设管理是保证大坝安全的首要环节,应当严格依据规范进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水库大坝,必须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并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大坝竣工后,由大坝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大坝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兴建大坝时,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等。

第三,规范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管理,包括配备大坝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监测检查和养护维修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鉴定制度,对大坝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目前已制定并实施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等都是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要规范和依据,应当严格执行。

第四,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

第五,对可能出现垮坝的水库,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

三、对尾矿坝的监督管理。尾矿坝是一种特殊坝体设施,但同样应当保证安全,否则因洪水垮坝造成的生产及财产等各种损失也是相当严重的。由于对尾矿坝的管理与水库大坝的管理有所不同,其监督管理也有待于规范和加强,因此,本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坝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避免因洪水导致垮坝。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材料的规定。

一、保护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必要性。防洪工程和设施是用于防洪的基础设施。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一方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安全保障,不仅在于其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也在于防止其遭受人为的破坏。建国以来,国家对水利建设投资1400多亿元,群众投劳折资2400多亿元,建成总值3000多亿元的水利工程设施,包括8.4万座水库,3万多座水闸,24万多公里堤防和其他大量防洪设备及器材。这些水利设施为保护城镇、耕地、企业和交通的安全,保证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这些防洪设施同时也屡遭人为破坏,有的破坏行为恶劣,不仅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也严重威胁到防洪安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全,社会危害极大。据统计,多年来,全国每年都要发生万余起破坏案件,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保护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刻不容缓。破坏防洪工程设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不法分子,包括犯罪团伙以防洪工程设施为犯罪对象,大肆盗取防洪设备、器材;二是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顾防洪安全,擅自侵占防洪工程设施用地,甚至填毁防洪大堤;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不强,不爱护防洪工程设施。

防洪策略及建议 第8篇

1 对比国外防洪理念, 给国内防洪的一些提示

五十年代末期国际上的防洪概念被喻为是“被动防御方式”。“被动防御方式”指以工程防洪措施为干预手段, 开展大规模整治的工程, 通过修筑防洪堤、蓄水库等来改造江河, 调蓄洪水。但随着一次次洪灾的发生, 人类只能在洪灾发生后, 被动地提高防洪的标准。因此, 美国科学家提出了防洪减灾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的策略-“积极协调”, 是指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人类经济发展方式, 结合防洪工程建设, 更加全面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发展, 确保防洪的可持续发展。

80年代初的中国仍然处于被动防洪方式, 想通过工程建设干预控制自然与河川。例, 1991年, 淮河和太湖水的损失超过40亿人民币。洪水控制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并不抑制生长的灾害造成的损失。事实上, 防洪并不是单纯的对洪水进行蓄泄的调配, 更应该从社会、经济、环境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美国漫滩面积70多万平方公里, 占国土面积的7%。而中国漫滩面积约占10%的全国土地面积。全国半数以上的人口均在该区内。由于人口压力, 中国对土地的需求逐年增大, 大规模的开垦给洪水的调蓄能力带来了更多的负面影响。美国较中国地广人稀, 对河川保护也相对较好。中国目前水库数量比美国多, 但实际总库容仅为0.45万立方米, 是美国的一半。因为缺乏调蓄的能力, 三峡水坝每年都要进行多次泄洪, 相比之下美国的胡弗水坝基本上不用泄洪。我国河川的含沙量也在世界排名中居于榜端, 其中黄河更是世界上含沙量最多的河流。泥沙的大量淤积给我国的防洪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考验。

综合上述, 我国的地理气候条件对于防洪, 特别是工程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在近半个世纪, 我们主要河流洪水的情况也发生意外的变化。例如, 长江洪水的严峻形势, 长江洪水量级小于1954年的洪水, 但中、下游高水位普遍高于1954的洪水, 其中360km河段到达最高水位超过以前的纪录水平。可见, 因为河的变化, 其中最重要的三峡工程中游并没有扮演好在防汛、防洪中的角色, 使得设计标准降低。防洪形势的改变并非长江所独有。1996年花园口黄河对应的水位7800m/s的流量、22300m3/s (1958年) 的流速。从显著的变化所引起的河流水文情势不是由于水源不足, 反之, 只注重防洪工程的建设, 并不能阻止洪水形势恶化和缓解的目的。

历史分析表明近10年以来洪水严重程度相比过去几十年, 没有特殊的例外情况, 但已大大增加洪灾造成的损失。洪灾损失不是降水异常, 无序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社会的主要原因。

2 对比中国古代, 给现代防洪的一些提示

由古至今, 大自然的山河都是孕育中华文明的温床, 然而江河泛滥, 洪灾频发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古代时期, 社会生产方式以农业为主, 人们大多定居平原, 因此生活生产更是受到洪水的直接影响。从公元前206~1949年, 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大型洪灾约为一千一百次。这更加说明了防洪治水在当时社会进步与发展中起到的重要性。

古代人治水防洪的理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在不断地转变着。以黄河为例, 古代的防洪理念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 在生产力低下的远古时期, 人类自身作为主要的生产力, 面对洪水时人们往往采取逃离躲避的方式来保障自身的安全。后来, 当农业逐渐成为主要生产方式时, 人类开始选择定居, 当洪水来临时人们通常“水来土挡”, 在居住地周围垒土挡水。到大禹时期, 大禹改“堵”为“疏”, 提出了“治水须顺水性, 水性就下, 导之入海”的理念。

(2) 战国时期, 铁器的普遍应用加剧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黄河下游被大面积垦殖。于是为了防止洪灾, 增加黄河的容储量, 人们开始了系统地筑堤建坝。不断提高防洪标准、修堤筑坝, 直至今日也仍然是防洪减灾的重要手段。

(3) 然而面临洪水时, 难免会有堤坝决口造成河水泛滥, 因此人们又开始用分流的方式治理河道。

(4) 分流并不能解决黄河泥沙淤积的情况, 河床不断抬高, 仍然给治水带来了困难。于是明朝的潘季驯提出了“以堤束水, 以水攻沙”的治水理念, 从早期单纯的治水发展到治水与治沙相结合。

从大禹时期的改堵为疏, 修堤筑坝, 分流河道, 到后来的束水攻沙, 这些防洪治水理念都是通过工程建设对洪水进行防治。工程防洪虽然被动, 却也体现出人类在对大自然的改造中所表现出的积极主动性。

宋代的作家苏轼有一个故事“玉水法”介绍:“治河之要, 宜推其理而酌之以人情”。湍急的河流结束, 虽然他们的性和非应力堤坝, 情况并非如此。古者河之侧无居民, 弃其地以为水委。今也堤之而庐民其上。所谓爱尺寸而忘千里也。故曰堤防省而水患衰, 其理然也。虽废弃堤防而任水所向的方法不值得学习, 但“宜推其理而酌之以人情”, 引发洪涝灾害都不是孤立的和洪水发生在“理性”有关, 但他也指出, 对河流及洪水“人”的影响, 社会的发展, 这是有见地的。

元代有人坦言:“黄河干洗液老水泊翘曲, 根据潜在的家庭。忽遇泛溢, 水无所归, 遂致为害。由此观之, 非河犯人, 人自犯之。也就是说, 没有洪水危害居民, 但居民蓄洪地方带来。

西汉时期, 黄河多次在下游的洪水, 成为国家事务的关注国家问题, 取得了各种工程控制程序。

公元前6年, 贾让河三项政策, 以适应和减轻洪水洪灾损失, 是对子孙后代的重要参考。贾让首先分析了黄河的演变历史。他指出, 古时, 河有河的流道, 人有人的住处, 各不相干。战国期间, 为他们自己的利益, 国家开始在两岸堤防防洪, 虽然该方法不是完美的但在当时, 黄河大堤边距离达50英里、洪水不严重约束。但是由于人们贪图丰满的沙滩, 加建在堤内筑造大坝, 严重阻碍了洪水。可见, 由此造成洪水泛滥, 房屋田产被淹没, 首先是人们盲目发展造成的。随后贾让便提出了治河上、中、下三策。贾让的上策是, 摆脱黄河流域高大狭窄的困难局面, 开辟新的蓄黄河水的地方。为此, 要把百姓迁移出来。搬迁费只相当几年的黄河维修经费, 不难解决。贾让的中策是照顾了防洪、灌溉和航运的需要。他认为中策是“富国安民, 兴利除害, 支数百岁”的治河良策。贾让的计划是使黄河大堤不倒, 国家一定时间给当地拨付一些钱。

古代的洪水预警机制———水报

“水报”就是“水汛的警报”。黄河、长江等水域在古代常常决口, 古人常用疏浚河道加固堤坝的方法来应对, 但这些方法在当时很难遏制洪水的泛滥, 古人便设立了“水报”这种洪水预警机制。

水报的传递形式是逐县逐地接力相传, 所以沿河各县都备有专门的水报马号, 一旦上游水报马到, 本县水吏即刻接力下传, 时间一刻也不耽误。

从大禹治水传说开始, 历代政府都在治河工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实际上人类的发展应主动积极地适应洪水的客观规律。当然, 随着洪水存储容量的逐渐增加, 人类将变得更加完美。

3 国内应如何完善防洪

(1) 先说说灾害的双重性, 洪水灾害只在有人生活的地方才会发生。在无人地区即使洪水滔天, 也称不上为灾害。所以洪水灾害的概念应包括两个含义, 一个是承灾体-人类社会 (只有人类社会所谓的承灾体, 事实上, 忽视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造成的因素) , 一个是造成灾难的因素-洪水。两者齐全才称其为灾害。洪水控制工程施工进度所产生的社会利益之外被损坏和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应从洪水控制和调整努力实现。

(2) 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观念

(1) 灾害的双重属性分为针对自然态洪水和针对社会两部分:国土规划和加强管理, 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加强洪水监测、预报、建设防洪工程及加强防洪措施, 有效控制洪水灾害。

(2) 对完善洪灾的政策的双重性理论的理解将有深远的意义。我们所了解和实施的大多是针对洪水的技术性措施。对非工程防洪措施最本质的方面缺乏理解。我们可能认为会有一个错误的认识, 非工程措施会只想到洪水预报、防汛决策支持系统。社会分担风险并承担减灾责任才是非工程措施的重要方面。

《防洪法》第九条对国土整治的总体规划和防洪规划有如下规定:“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应有工程技术的手段保证。防洪工程建设可以提高综合发展规划的保障程度, 要减轻洪水灾害也要适度节制和调整社会发展的需求。

回顾历史, 总会有新的发现和理解, 总是有一个新的发现和理解, 历史的发展是无止境的, 人类认识的历史研究的性质也将是无限的。

参考文献

[1]汉书.沟洫志 (卷29) [M].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精选8篇)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1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防洪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相对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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