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传播范文
法治传播范文(精选3篇)
法治传播 第1篇
也正因为此, 作为泰州地区屈指可数的兴化电视台周播15分钟法制社教栏目《法治在线》, 义无反顾地担当起了“法治民生”宣传的探路者。
一、兴化台“法治民生”传播实践
近期, 兴化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专门策划了一次活动, 联合兴化市委政法委视察了全市政法系统“法治民生”十大行动的开展情况, 邀请了部分兴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部门代表视察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校园警务室等法治民生联系点, 对群众较为关心的司法公正便民、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平安校园创建等服务项目逐一“过堂”, 并就如何提升“法治民生”活动质效、加强“法治民生”活动的宣传进行了深入探讨。
这次全新的“法治民生”传播实践可以说来的非常有意义, 兴化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的编辑、记者通过认真听取了市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如何加快推进法律顾问进镇村、进社区;如何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如何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如何开展信访维稳平安法治示范村 (社区) 创建活动等十项兴化市今年的“法治民生”项目的交流发言收获颇丰。大家深深地感觉到, 做好法治民生的宣传就是要让法制宣传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起来, 让媒体对法治民生活动的监督“活”起来, 这样能更好地促进“法治民生”十大行动责任部门真正“动”起来, 从而起到推动兴化市法治民生工程向纵深发展。
二、兴化台“法治民生”传播的启示
回顾近几年来兴化电视台以《法治在线》栏目为代表一系列栏目对每年兴化市政法系统开展的“法治民生”十大行动的宣传, 切实做到了由点到面, 由浅层动态到深层常态的全覆盖。
1. 走访基层, 制定方案, 明确“法治民生”宣传的基本思路
根据兴化电视台编委会的总体部署要求, 政法口记者每年都制定详细的计划, 深入走访本年度全市“法治民生”十大行动所涉及的各家单位, 充分听取他们对本部门所负责项目的情况介绍, 既有经验介绍也有问题反映, 力求客观真实地掌握这些项目能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以及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困境, 从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 确定在广播、电视、新闻、社教等多个业务部门, 全方位对“法治民生”十大行动进行宣传, 力求多层次、全方位地聚焦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法治民生”内容。
2. 全面铺开, 突出重点, 强化“法治民生”宣传的主阵地
兴化电视台先后在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兴化新闻》对全市“法治民生”项目的启动仪式和行动进展给予了及时的动态报道。《法治在线》栏目作为本台与市委政法委联办的法制类社教栏目, 对法治民生行动的宣传报道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利用社教类栏目可以“大容量、深挖掘”的平台优势, 对“法治民生”十大行动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 先后推出了《法治民生》系列报道:如反映中心工作的《法治民生, 普惠于民》、《弘扬法治, 关注民生》;反映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聚焦农民工出行安全》;反映巡回法庭进乡村的《为了大地的丰收》;有反映社会大救助行动的《为水乡农民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反映平安校园创建行动的《关注校园安全》等等节目, 尤其是和市司法局联办的《律师说案》栏目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推广”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在泰州政法系统都形成了一定影响。
3. 完善制度, 加强考核, 确保“法治民生”宣传更加出彩
在今年的工作中, 兴化电视台进一步加强了对“法治民生”的宣传。其中, 不断健全和完善的相关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是保障宣传更具实效一把利器。一是建立月度考核机制, 要求各部门及时上报宣传计划, 并及时反馈观众的观感。二是完善业务交流机制, 定期在业务例会上交流报道心得, 对在宣传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成绩平平的部门提出意见, 以免“法治民生”宣传流于形式。
三、“法治民生”传播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尽管我们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但是从长远来看, “法治民生”的宣传还是缺乏创新性和实效性。某种程度上讲, 还是受到政法部门的主导, 缺乏自己理性的思考。总的来讲, 就是政府宣传性的职责大于服务社会的职责。那么如何来破除瓶颈, 开创“法治民生”宣传的新局面, 我想, 要在栏目建设的理念上多动些脑筋, 增强节目的服务性。参考兄弟台的成功经验, 大致有这么几点。
首先, 要在《法治在线》栏目的板块设置上做文章, 除了“案件聚集”、“庭审现场”等纪实性专题之外, 还应该增设“律师说案”、“法律讲堂”等服务内容。比如:在对交通事故的报道中, 我们更注重案件的故事性, 即以讲故事的手法对案件的发生、侦破做叙述性报导, 应该说, 我们的讲述很精彩, 悬念迭起、情节扑朔迷离, 甚至对犯罪嫌疑人或办案民警的人物个性都有细致入微的刻画,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我们赢得了一定的观众和市场收视表现。然而, 节目播出后, 我们却发现广大受众看了以后, 唏嘘感叹之余并没有得到更多的启示, 再遇到同样的问题, 他们或许还会犯同样的错误。而这时候, 如果我们以民生的视角切入, 在保证叙事精彩、打动观众的同时, 着重对案件形成的社会环境、人为背景、法律落点等方面做进一步挖掘, 使观众能够从交通规范、伦理道德、法律条款等方面对案件有全新的认识, 并从中获得启示。这样的节目才会更有意义。
其次, “法治民生”节目在体现电视特质的同时, 更要有法理性和较高的法律含量, 对法律的阐释要准确到位, 对社会现象要分析透彻, 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要“重在普, 根在法, 淡于奇, 贵在引”。比如说对于一些令老百姓有“无奈与无助”之感的内容, 如“司法救助”、“执行难、难执行’问题”, 我们力求通过最通俗易懂的案例加以展现与解释, 让广大群众获得“直观了解”, 易于理解。在进行法治报道宣传的切入点上, 电视媒体往往更重视个体感受, 重视情感分量。石家庄台对石家庄天河区法院制定的“少年犯刑事记录消灭制度”进行了报道, 从少年犯本身和家庭入手, 阐述了少年犯在现实社会中所处的困境, 进而在这一制度因不合法而被取消的情况下, 仍旧呼唤社会、呼唤法学家予以研究和关注。我们的媒体不是简单地在法律所提供的若干规律中去追逐利益, 它还有着对人的尊重, 恪守道德准则, 维系价值理念等等要求。法制节目所给予的关注, 不仅具有媒体的监督作用, 而且也成为社会稳定的调和剂, 它为弱势群体打开了一扇有怨可诉、寻求公正的大门。
再者, “法治民生”节目只有增强互动性, 才能更好地为受众服务。有部分兄弟台在传播实践中为了进一步提高百姓的参与意识, 增加了短信互动环节, 从一个阶段的情况来看, 观众参与的积极性较高, 短信增长幅度很大。对观众提出的问题栏目组“有问必答”, 对希望帮忙解决问题的, 记者带领律师现场给予调解, 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通过一系列的互动服务, 不仅为百姓解决了纠纷, 更让百姓通过节目学到了法律知识, 增强了法制观念与意识, 懂得了如何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短信平台的开通, 起到了稳定收视率的作用。在全媒体的时代, 微博、微信盛行的今天, 多做些这方面的思考确实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治文化传播的公益广告词 第2篇
2. 讲法治,共建美好家园;倡和谐,共图科学发展。
3. 学法知法打造法治城市,守法用法构建和谐新城。
4. 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意识,促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城市。
5. 一言一行推进法治城市发展,一心一意共创新城家家幸福美满。
6. 民以居为安,城以法为道,人居城市,法治新城。
7. 法治城市,律动城市,和谐中华,文明天下。
8. 知法,守法,法治城市;人和,家和,和谐新城。
9. 爱城市,建法治环境;共努力,创和谐家园。
10. 法治城市天蓝地绿水清,和谐家园花香树翠鸟鸣。
11. 法治城市靠你靠我靠他,和谐新城为你为我为他。
12. 诚信是文明城市的晴雨表,法治是和谐城市的指南针。
13. 打造法治城市个个出力,享受和谐生活人人受益。
14. 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诚信待人,法治城市。
法治传播 第3篇
一、SMART视角下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研究目的
SMART视角中各个字母所代表的含义如:S=Specific (明确性) 、M=Measurable (可衡量性) 、A=Attainabl (可达成性) 、R=Relevant (相关性) 、T=Time-based (时限性) , 这也就是要求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能够变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公平与公正性, 在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研究视角和目的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法治教育内容须具体、明确
现如今的高校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 更加注重为学生传播法律知识, 但是这无法提升学生真正的法律素质, 只有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才能真正让学生有所提升。高校的法治教育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定位, 需要向学生传播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观念外, 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 以此为目标, 不断加深学生的法律知识的传播。高校的法治教育要通过不同的教育传播模式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不断增强学生认知法律的工具, 并能通过自己的能力解决出现的问题[1]。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体系不仅仅需要照顾到现实性的同时, 还需要关注发展性, 只有对现实的法治教育进行更加合理化的评价, 才能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科学的预估。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改进, 法治建设、传承、推行、运用以及效仿等方面。法治教育的内容更加具体和明确化, 可以让学生对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有更加深入的认知, 从而明确重点, 并投入到法治的学习之中。
2. 法治教育应可衡量
一旦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有了明确的规定, 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法治教育内容设置指标, 这些具体的指标都可以进行衡量。对大学生法治教育设置可以衡量的指标, 能够对最终所呈现的结果负责, 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 也可以迅速找到问题的缘由, 进行更正。
3. 法治教育应有可达成性
大学生的法治教育需要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之中来, 要以更加切合实际的操作, 进行合理规划和定位, 保证最终能够呈现一个优良的实施方案和过程, 保证最终呈现一个良好的教育目标。在众多的研究中, 显示很多高校忽视了法治教育, 从而导致大学的法治教育内容依然陈旧, 没有过多的创新。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学生所学习的理论和社会相脱节, 法治教育的教材并不能及时进行和改变[2]。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对过程目标更加重视, 法治文化的背景并不是重点, 需要整合法治文化的背景, 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 也需要联系实际, 并能够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 让学生感受到所学习的法治知识确实能够在生活中起到实际的用途, 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
4. 法治教育应有相关性
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相关性主要指的是一切教育需要围绕学生的发展进行开展, 要能够做到因人而异, 不同年级以及不同层次的学生需要对此传授不同的教育内容, 只有不同的传递方式才能够真正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起到真正的作用。不能够避免的是, 现如今的法治教育课堂采取的主要教育途径仍然是课堂授课, 但是长时间的法律条文灌输会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 学生和教师之间缺乏必要的活动, 无法保证起到优良的教育效果。因此就需要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 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让学生可以从多维度进行法治知识的学习, 让自身的能力有所提升。
5. 法治教育应有时间限制
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可以结合一些节日, 通过这些节日的时间节点, 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活动。这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不仅仅能够让学生有更加深刻的活动印象, 还能够让学生真正学习到法律的知识并展现一定的意义价值。
二、构建SMART视角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传播模式
1. 一触即发传播模式
所谓一触即发模式主要指在无限次的循环之中, 需要保证能够对最初的效应进行教育的传播, 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S={S0}∪S', 其中S'≈S1, 对于n的取值, 基本上等于1, 这就是基SMART原则之中的S所带动的传播节点。由初始效应带动法治教育的传播, 能够让更多的学生加入到法治教育过程之中, 而且所带动的激励动力的关系是平等的。如果在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过程中, 有负面影响的法治教育, 它的传播路径就呈发散状, 但是分支的路径比较短, 而且影响力都维持在某一个节点位置上。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传播途径采用一触即发式会带动一定的影响力, 并保证最终呈现的途径可以有迅速的转发, 并保证能够呈现发散状, 影响力基本保持在一个层次上, 不会有较大的转变。
2. 多级传播模式
如果可以采用以下公式M={M0}∪M', M'={M1, …M2, …Mn}进行表述, 其中n>1那么就会存在一个节点, 满足|Influence (m') -Influence (m0) |>τ, 这样就是多级传播模式, 这个传播模式主要是原创节点M0不断向外进行扩散, 从而使得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并带动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传播和学习, 最终能够扩展法治教育的宽广度。
3. 多点触发传播模式
如果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A={a0}∪A', 其中A'={Al, …Ak, …An}, 其中n>1, 那么就会存在节点a'∈A', 满足|Influence (a') -Influence (a0) |≤τ, 这样便可以称之为多点触发传播模式。大学生在法治教育的时候, 就可以根据发出的指令通知, 带动一系列的学习, 从而不断加强并宣传法律意识。而且在n级传播之后, 还会扩大传播效果, 保证达到更加强大的效果, 形成多个影响力相互呼应的局面, 最终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
培养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前提就是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在社会主义法治背景的前提下, 要能够进行基础知识和理论的传授, 才能够不断进行文化的传播和熏陶, 从培养的目标和认知上进行努力, 从而不断提升学生的信仰, 保证可以让大学生可以成为有素质的人民。大学生法治教育不仅仅是高度政治的教育工具, 而是全社会成员提升自身素质的必要需求。
参考文献
[1]刘野林.培养法律意识加强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重要途径[J].民营科技, 2008 (06) .
法治传播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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