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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5篇)

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1篇

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是一篇关于会议讲话的范文,由中国范文网编辑收集整理!免费提供,希望能够帮助您。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干警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04年法院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4年,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狠抓基础建设,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有了显著的进步,2004年,我院被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公正树形象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全市法院法庭建设优秀奖”、“先进基层党校”等荣誉;××法庭、××法庭分别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五好人民法庭”称号;在全县综合考评中,我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工作实绩突出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另外,我院多个庭,十多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法院记二等功、三等功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具体名单已经下发,希望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和广大干警家属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党组,向全体干警、向全体干警家属表示深深的感谢。回顾去年的法院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由于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确保公正司法的措施,广大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和审判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年所结1417件案件中,改判5件、发还9件,占0.95%,低于上级法院规定的不超过3%的要求,为历年来最低。——为经济建设服务迈出较大步伐。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保护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护力度;抓好“涉企”案件的审理,始终把为企业服务做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尤其对化工总厂等一批县支柱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和服务。全年共办理商事案件363件(其中“涉企”案件314件)及大量的债务案件,执行各类案件227件,为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挽回损失4800余万元。——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努力把“司法为民”思想落实在行动上。制定了保护农民增收的十项措施,积极促进和保护全县农民增产增收;出台了“便民措施”28条,全面、系统地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开展了“帮扶特困群众家庭”活动,全院每个干警都与一个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的帮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重点抓了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努力,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显著的变化,法院形象在群众中有了较大的改变。——“两庭”建设再上台阶。在法院经费严重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不断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了××、××两个法庭,结束了两庭自建庭以来一直靠借房办公的历史,改扩建了××法庭,四个法庭已全部达到省法院规定的标准,全面完成法庭建设任务。

二、关于今年的法院工作 2005年是贯彻实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面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因此,今年法院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具体到法院,就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肖扬院长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真正弄清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要把目标细化、具体化,同时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影响司法能力建设的主要因素,研究提高司法能力的办法措施,把党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从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推动人民法院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实现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建设“素质效能型”干警队伍结合起来,努力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过程成为人民法院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广大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过程。

(二)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审判队伍 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依照《法官法》的规定,切实加大审判队伍管理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一是要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我们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巨大动力和根本保证。因此,对这次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效果。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单位和党员个人在宗旨意识、思想认识、司法观念、司法作风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开展“两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审判作风建设)、“两高”职业教育(法官的高尚职业、高危职业)和“两好”争创活动(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为载体,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在推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二是突出地抓好廉政教育。廉洁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队伍不廉,公正就难以保证。我们多次提出并反复强调:法官职业是一个“两高”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更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法官因为掌握着审判权,更容易成为一些人拉拢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可能由一名执法者变成阶下囚。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保持头脑清醒,真正做到德正风清,志存高远,修养勤廉的法德,当好人民的法官。今年要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要充分发挥好党员学校的阵地作用,坚持上好党课和廉政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层层签订责任状;突出地抓好“法官不得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这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和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各项廉政制度;建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对于有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查处,以纯洁法官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帮困助残活动。按照市、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在去年开展帮扶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帮扶对象中残疾人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院里已经同残联联系,帮我们联系一批残疾人帮扶对象,每个干警都要积极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通过经济助残、医疗帮残、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形式,为残疾人送温暖、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要树立审判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服务稳定的意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突出服务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要把“严打”作为维护稳定的重中之重,要把刑事审判作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当地的状况,突出打击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惩处各种称霸一方、危害群众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严惩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各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二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加快我县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民商事审判中,要坚决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精心审理好各类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要积极稳妥审理好行政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年执行率不低于75%;要不断加强和规范立案、审判监督工作,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三是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站在全局的高度,依法审理好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及时反映审判情况,争取支持。凡受理、审理、执行此类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允许擅自作主,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特别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是农业和农民问题,可见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可以这样说,“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紧迫问题。除了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外,还要及时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民商事、行政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的,也要谨慎处理。(三)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率 注重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被誉为“东方经验”,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合东方人的文化观念、心理和价值观。但实行审判方式改革后,调解的比重下降,判决的比重上升。实践中,一些案件由于简单下判而带来的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乃至无休无止的上访等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今年,市政法委提出了调解率85%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一是要在诉讼调解方面加大力度。要树立诚信、效率、民主的司法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水平。要积极贯彻依法调解方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更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在坚持依法、自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适用调解,增加调解的透明度,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二是要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要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建立民调组织联系网络,努力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形成。各法庭和各审判庭个要在辖区的每个村庄、居委会、厂矿、机关等聘请一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和公益事业的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民事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民事审判大调解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民调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调解社会和民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四)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我县的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涉法上访数量不断上升,一些上访当事人,其要求的合理性与其行为的过激性交织在一起,处理起来难度加大。还有少数当事人,根本就是无理上访、闹访、缠访,借上访寻衅滋事,企图实现其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而不能实现的过分要求。信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不安定因素,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也都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地处理好群众上访问题。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依法解决什么问题。信访已经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光靠被动应付是交不了差的。推、拖、转,会更复杂。对涉及我院的案件,要实行院领导包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办法,查清问题,找准原因,限期结案。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地告知其就是无理,说服其罢访息诉,闹事的,要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制裁。不管如何解决,都要力争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地,防止越级上访,坚决避免进京上访,更不能激化矛盾,造成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和促进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我院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是与全院干警尤其是各位庭长的努力分不开的。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并力争有更大的突破。继续实现信息、宣传和调研奖惩和通报制度,继续实行上稿奖励制度。各庭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充分反映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人民法官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报导力度。(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好人民法庭建设 一是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改善装备,努力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司法保障水平。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各法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以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并抓好落实。三是要抓好基层法庭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开展以“三化”、“六无”为目标的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即“基础建设标准化、审判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无错案、无超审限、无民转刑、无矛盾激化、无涉案上访、无违法违纪”,不断促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全面做好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在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时,要善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涉法上访事件发生。通过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八)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要主动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院领导要定期走访辖区内的省、市人大代表,一年不少于两次。各法庭也要加强与当地的人大代表团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多汇报,多沟通;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同志们,我们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任务目标已经明确,措施方法也已经明确。可以这样说,我们面对的形势很好,面对的任务也艰巨和繁重。我们有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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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2篇

××市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2月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审判权,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统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神圣使命。公开、公平、公正司法,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要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必然离不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依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执法水平,保证司法公正;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合理增加财政预算,改善物质条件,消除后顾之忧。

在过往的工作中,我院始终不一地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接受人大评议,办理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以及聘请人大代表为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院党组认真听取人大会议审议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认真对待人民

1代表的意见,将代表的批评、对个案的意见分类下发给各有关职能部门,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向人大作专题汇报。据统计,今年接受人大交办、督办案件12件,已办结8件,专题就执行工作向主任会议汇报1次,走访人大代表68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36件,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2 次,参加旁听案件15人次,并聘请了5名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

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树立人大监督意识,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一)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一是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讲成绩不夸大其词,谈问题不遮不掩,对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和建议,虚心听取,认真对待,整理归类,印发给各庭、室,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对一定时期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使人大常委会可以从不同层次和侧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依法监督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有的放矢地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防止审判工作出现偏差,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二)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一是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登记制度。为便于全程跟踪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严格实行登记制

度,对人大交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由办公室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来信机关、来信时间、来信人、反映的内容、查处结果等详细情况,使之一目了然。二是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督办制度。成立督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办每一起信访案件,督办领导小组直接对院长负责,逐件报告处理结果。三是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查处制度。对于人大交办的涉及干警违纪违法的信访案件由监察室进行核实处理。对于反映情况属实的,进行严肃查处;对于查证不属实的,给人大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保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主动接受人大评议、检查、视察。一是接受人大评议。在积极接受人大评议法院工作的同时,要求所属人民法庭虚心接受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评议活动,改进人民法庭的工作。二是接受人大代表检查、视察。坚持诚恳地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视察、检查,针对检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虚心接受,慎重对待,及时改进。

(四)认真负责地报告重大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对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以及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以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了解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从宏观上监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对法院重要人事安排及拟提任免干部,注意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以便于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情况,强化监督和考核。对违法违纪人员追究情况做到按期向本级人大如

实报告,重大案件一件一报。

(五)人民法院制定的规定、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人大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制定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的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及时报送人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帮助人民法院排除干忧,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被告席上的法院院长 第3篇

58岁的杨德龙,坐在了对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被告席上,脱下法袍换上囚服,两道浓眉、一双大眼、高直的鼻梁,尽管外在的帅气在杨德龙身上依旧可见,但作为一名法院院长内在的公正之心、公平之责却早已不复存在。

2012年6月8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杨德龙案一审宣判,杨德龙受贿贪污合计人民币580多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79.7万元、美金3000元予以追缴。

一审结束后,杨德龙提出上诉。

2012年9月25日,杨德龙贪污、受贿案二审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曾筚路蓝缕创业立场坚定

杨德龙,男,1954年出生于安徽阜阳市临泉县。1975年杨德龙入伍炮兵部队,经历从班长到排长再到连长,从指导员再到教导员的进步历程。从部队转业后,杨德龙来到原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放下刀枪操笔墨,担任该院研究室主任。1995年,杨德龙从处室负责人一跃晋升为院领导,开始担任原县级市亳州市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后亳州升为地级市,杨继续担任中级法院院长。

在人大会议上,杨德龙向人大代表郑重承诺:要在三至五年内把亳州中院带入全省、全国法院先进行列。

杨德龙把在军队积攒的丰富经验,用到了法院的管理中来,率领亳州1中级法院开始了筚路蓝缕般的艰难创业。“如果再不把‘两庭’(审判庭、法庭)建设搞上去,就不光是丢脸面的事了。总有一天,身为审判员的我们照样会站在历史的被告席接受审判。”面对薄弱的基础环境,杨德龙曾如此动情地鼓舞手下干警。杨德龙在院里出台了40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操作性很强的制度体系。

为防止司法腐败,亳州中院制定了一系列廉政规章制度。“常怀律己之心,慎用审判之权,严防司法腐败。”是担任院长的杨德龙最常说的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亳州中院审理的一起贩毒案中,被告的亲属是院长杨德龙多年的老朋友,杨德龙对这位上门说情人说:“法院是严格按法律和制度办事的,我不是不讲情面的人,但在情与法碰撞时,我只能取法合情。”在大的方向上,杨德龙此时立场坚定,意志坚强,最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收获的季节里,凝集着杨德龙汗水的一个个奖项纷纷到来:2002年2月,亳州市中院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003年3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省高院为亳州市中院荣记了集体二等功;2004年,获得了“全国反假货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10月26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些奖项既是对那段艰难又光辉岁月的见证,也是对杨德龙个人奋斗与付出的一份肯定。

受贿从提拔干部收“小钱”开始

可惜的是伴随着事业的进步,杨德龙像每一个贪官一样,不知不觉走进了他人生的弯路,走上了一条通往悬崖峭壁的险径。杨德龙开始对钱产生兴趣。他的受贿从一些“小钱”开始。第一笔受贿出现在1999年,由一个女下属开启了他的贪腐之路。

那是1999年,原亳州酒厂厂长吴杰因经济问题被纪委立案查处,同时被“双规”的还有该厂另一主要负责人唐某。唐某的妻子董华敏(化名)在亳州法院工作,丈夫被抓,老婆很急。董华敏心急火燎地去找杨德龙,希望杨院长能够“救命”。“干一行,占一行”,都是搞政法的杨院长应该神通广大有办法。果真如此,在杨德龙的帮助下,唐某被解除“双规”安全回家。两口子大喜过望,感激涕零。不久,便取了2万元,送到了杨德龙家中。杨德龙当时面对金钱的心情不得可知,可以肯定的是,他开启了收金之门。2000年年底,听说杨德龙要到美国考察,唐董夫妇旧恩难忘,又送去1000美金。

人的心理真是微妙得很,第一次收下女下属的“感激费”后,杨德龙开始对董华敏另眼相看,关照有加。2000年,在杨德龙的提携下,董华敏被提拔为政治部副主任。随之,关于两人的流言蜚语开始哨悄传开。为官本该最重清名,但杨德龙并不在乎,不久又坚持把董华敏扶正,提拔到政治部主任的岗位上来。但“年龄超过规定”横在了面前。杨德龙不惜动用关系,将董华敏真实年龄,从1963年11月改为1968年11月,一下减了5岁,并亲自主持党组会,提拔此人。对上司的种种厚爱与提携,董华敏夫妇深铭内心,无以为表。在随后十多年的时间里,先后多次送给杨德龙32万元。

在某些心术不正的一把手看来,没事动动干部就是好,培养了心腹不说,一来树立了自家威信,你们想要进步,身家性命在我手里,谁敢不尊不敬不听招呼?二来提拔的那些人,哪个不感恩戴德有所进贡?从此,杨德龙开始在“干部”问题上操练起来。

上演“隔山打牛”式索贿

杨德龙在自己领导的法院系统受贿收钱,操练了一阵子,得心应手,开始玩大的,慢慢向外界发展,贪婪的脏手伸向四处。而且“小钱”积攒多后,杨德龙胃口大了,“开口汤”之后便要上大菜,渐渐喜欢上了房产、金融等投资。涉猎房产金融那可不是小数目,笔笔都是鸿篇巨制,工程浩大。部下门徒们再怎么孝敬,那也只够塞住一个牙缝而已。杨德龙要开疆扩土广辟财路,不再只是等待别人送上门来,而是主动张口索要,在案件上打主意。作为一名法院院长,他深知铤而走险的后果,如何既收钱又避免“索贿”之嫌,杨德龙上演了“隔山打牛”和“掩耳盗铃”式的招数。

2006年,安徽俊基商贸有限公司起诉牛集镇政府、曹操贡酒厂。判决胜诉后,老总陈华(化名)找到杨德龙,希望法院能够尽早执行早日兑现。现如今,官司好打,执行难搞,煮熟的鸭子不一定吃到嘴。从纸上胜利到现实获胜中间的路极难走,权钱交易便在此间产生。2006年上半年一天,陈华来到杨的办公室拜访。聊了不到三分钟,刚说明来意,便进来了一个人。杨德龙一看高兴得很,告诉陈华这是自己好朋友于明亮,正准备开医院,“你看能否赞助40万”。自己的事没办,他的要求倒张开了口。杨德龙让进来的人将身份证复印后交给陈华,以这个人名义开个账户办张卡,把钱打到账户上。从身份证的名字上,陈华得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于明亮。

nlc202309031457

陈华没法,只有照办。回来后,虚构了一份钢材销售合同,从公司账上转入于明亮银行卡内40万元。办好后,在火车站前一马路边,将银行卡交给了于明亮。拿到银行卡后第二天,于明亮立即上交,将卡交给了杨德龙。不过,陈华送钱也很快见了效:不久杨德龙便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批意见,要求及时执行。

送去40万抱回一条狗

对于金钱的渴望,让迷失了方向的杨德龙日趋膨胀。就连为女儿准备的婚房、装修、车位等,也均由案件当事人买单。作风上,杨德龙也日益变得“飞扬跋扈”唯我独尊起来。很多人不再喊“杨院长”,“龙哥”的称呼日益流行开来,整个法院私底下变成他快意恩仇的大江湖。此时,在杨德龙心中,律己之心早已被忘怀,手中的审判之权似乎只是专属自己的私有工具。

2004年,因工程款纠纷,亳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亳州市友阳房地产公司支付对方70余万元。该公司老总吴明(化名)通过关系结识了杨德龙。在杨德龙干预下,亳州市中院撤销了该仲裁。“你保住了70万,那我至少要舀一勺!”2006年,看到该公司开发的别墅,杨德龙告诉吴明,想为女儿买一套。吴明于是将一栋价值70万元的房子,以5037元的低价卖给杨德龙,让他得了20万元的大便宜。

2009年,这家公司又被人起诉,亳州中院根据对方申请,裁定冻结该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为此,吴明又专门跑来找杨,在杨授意下,中院裁定解除冻结,仅冻结一家银行账户。2010年3月,杨德龙给吴明打电话借款4037元。此时,案子正在亳州中院审理,吴明怎敢拒绝,便将40万元送到了杨德龙在合肥入住的宾馆房间。临走时,杨德龙喊住吴明说:“这有一只小狗才两个月大,叫松狮,你带回去养吧!”吴明一头雾水不明就里,只好表示一定会好好待它,抱着小狗离开了房间。40万元换一条狗,谁也不知道杨德龙为何这么做,心思是什么?是他的狗真的太金贵值40万,还是有意给自己扯了一块遮羞布:你看,我不是没白要你钱吗?有来有往,你送我钱我不是也回赠你礼品——一条狗了吗?这40万元杨德龙名义上是买房所需,实际上却交由专人投资去了。2010年10月,在杨德龙过问下,法院驳回了这起案子诉方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被拍裸照遭敲诈也找人买单

在事业上,失去了作为一名法院院长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生活中,杨德龙也渐渐迷失了自我,作风放荡,极不检点。最过分的是,杨德龙还因此惹上一桩刑事案件。一个叫陆小敏的女人,长期和杨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杨被女方拍摄裸照,索要60万元。

堂堂法院大院长被人勒索,杨德龙自然极为光火,但又不能弃之不理。因为毕竟有证据在人家手里,若传出去,又是一桩轰动各界的“艳照门”。60万元,对已贪得盆满钵满的杨德龙来说完全给得起,但他一贯只进不出,偏偏合不得,又想着找人买单,连自己的风流账这样的丑事也要人家来擦屁股。杨德龙想起昔日他帮助过的一公司项目经理。

2005年,大圩公司在承建合徐高速禹会服务区工程项目时,将工程发包给北京一家公司。后因工程质量,两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北京这家公司将大圩建筑安装公司起诉到蚌埠市法院,法院冻结大圩资金180余万元。大圩公司项目经理林刚(化名)找到杨德龙,通过杨与蚌埠市法院有关领导打了招呼解冻了。三年前的人情“招呼”现在正好拿来派用场。2008年年底,林刚接到杨德龙电话,让帮忙转借30万元存到“许建龙”的账户上。而这个“许建龙”账户,正是陆小敏所借用。第二天,林刚将转账回执单交给杨德龙。后杨德龙又吩咐林刚向“许建龙”账户存款20万元。因被裸照敲诈,杨德龙先后共给陆小敏汇去50万元。后陆小敏也因敲诈勒索一事,被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判刑。

庭审中神情自若

一个标准法庭的布局是这样的:庄严的国徽下,正中间是审判台,左右分列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对面是被告席,被告席后面是旁听席。

在亳州市法院系统浸淫几十载的杨德龙对此无比熟悉。每一次出现在法庭上,他都会坐在审判台中间那个位置上。

宣判的那一天,杨德龙再一次来到了法庭上。而这一次,与以往有着绝大的不同。他脱下了正义的法袍,放下了手中的木槌,戴上了沉重的手铐,站在了他曾经坐过许多年座位的对面,也站在了养育他培养他数十载的党和人民的对面。

法庭上,年近60岁的杨德龙身上依旧带着龙哥的“霸气”和昔日法院院长的“豪气”。除外面穿着一件在押人员服装,杨德龙里面的衣服笔挺、整洁。精神上,杨德龙也平静自若思维清晰。整个庭审过程中,有着踮脚习惯的他,居然神情怡然,不时还会踮踮脚。

对检察院的起诉,“在,情节上他否认事实,对许多受贿情节称‘不存在’。在法律上他否认定性,对受贿性质称为普通的借贷行为。”庭审结束,笔者采访参加庭审的检察官,得到这样的评价。除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杨德龙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之外,从发案到现在,杨德龙没有亲笔写过任何一篇悔过书。“和许多落马贪官相比,杨德龙的认罪态度绝对算不上诚恳,更谈不上好。”

目前,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除杨德龙、于明亮涉案并被判刑外,还有多位人员因涉案被查。在关于报送《亳州市监察局2011年上半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的报告中,提及的便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保飞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李震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孙健受贿案。杨德龙主政亳州中院十几年,自己腐败,还带出了几位腐败下属,影响恶劣可见一斑。

(摘自《检察风云》本刊有删节)

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第4篇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相当集中、明确,就是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进行检查验收的有关问题。根据中院党组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检查验收工作

近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搞好全省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即湘高法办[2004]5号)对这次检查验收的有关事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了把这次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我们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统一认识,明确这次检查验收的目的。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意见》。肖扬院长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高院结合最高法院的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再次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市法院系统根据上级指示,也先后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全市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立了领导班子,制定了方案;二是结合各项任务,特别是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了教育活动。如,结合机关作风整顿、接受优化经济环境社会测评、人大评议、争创“五好法院、三优庭室、优秀法官”活动一并部署,开展教育。今年1-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482件,执结各类案件1624件;三是司法为民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市中院制定了司法为民五项工程,不少基层法院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等法院还派出巡回法庭,深入湖区、圩场、山区等地进行就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半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180(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万元。四是司法廉洁取得了成效。全市法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许多法院和法官自觉抵制各种侵蚀,如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孝光同志在办理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的亲属暗地送给他两万八千元,他当即严辞批评,并将两万八千元交给法院,转为对被告人的罚金。××法庭两名办案人员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用香烟盒装了满满的一盒百元的钞票。当他们发现后,立即退还,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体现了人民法官的本色。目前,全市法院拒绝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人和事不断增多,群众对法院的印象也越来越好。五是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等法院正在做新建审判大楼的工作,××等法院的计算机局域网建设不断完善,不少法院的汽车、电脑等办公办案设施不断改善。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已举办各类型的培训班四期,培训法官148名,从而使法官素质不断提高。

但是,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法院教育活动开展得冷冷清清;有的法院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高,停留在制定方案、应付检查上,抓落实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很少;有的法院将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多,不但案件结案数量下降,而且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数量居高不下,质量下降;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还有违法乱纪行为而被查处,或被上级明查暗访出来。等等这些问题都说明,对教育活动认识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必须进一步检查;对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必须进一步落实。正因为如此,省高级法院决定今年9月份对全省法院“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进行检查验收,以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成果的巩固。

关于检查验收的目的,省高级法院明确指出:通过检查验收,促使全省法院进一步巩固“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深入、有效地开展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在教育活动的重点环节上进行“回头看”,特别要在查处问题、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树立形象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进一步树立法院和法官的公正形象、廉洁形象、亲民形象、敬业形象和文明形象。

(二)认真进行“回头看”,切实解决当前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育活动从总体上看发展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确实不少。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对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和中院的要求,认真地进行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召开一次专门的分析会,找出本院和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二是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警对各自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检查,特别是在案件程序、实体审理上有无瑕疵,能够纠正的要及时纠正,有些问题还作好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是研究制定和完善、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记录在案,以备上级检查。

(三)对照检查验收标准,严格进行自查自评。

这次省高院组织的检查验收要求很严,采用的是百分制,共有5个大项,若干个小项。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各单位要对照通知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逐项地抓落实,没有做到的,及时补齐,并给自己评分。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五个方面的问题:

是学习的任务必须完成。主要有《法官法》规定的:“13种不得有”,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关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的“三个办法”;省法院规定的“六个严禁”。学习内容以查阅笔记和闭卷考试形式检查。共15分。

二是突出的问题必须解决。特别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问题、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超审限和超期羁押、乱收费以及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如工作日中午饮酒、赌博、酒后开车等问题。此项工作共45分。

三是司法为民的措施必须落实。措施不但要制定出来,而且要公布和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此项工作共15分。

四是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健全并执行到位,共15分。

五是好人好事必须宣传和表彰。特别是要在媒体上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并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检查验收组会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满意率达80的为合格,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此项工作共10分。

(四)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迎接省高院抽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一是要成立领导班子。中院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共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巫九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志辉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副主任李红兵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抓此项工作。

二是要制定工作方案,要把工作日程排列出来。省高院是9月份抽查验查,对我市法院抽中院的2个业务庭室、2个基层法院,中院是8月下旬对每一个基层法院、中院每一个庭室检查验收,所以各单位务必在8月中旬以前将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迎接检查。

三是通过检查验收,促进当前工作。中院党组提出,整个教育活动包括这次检查验收,要做好五个结合的工作,即结合整顿机关作风、接受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人大评议、争创五好三优、优秀法官活动、审判工作,做到检查验收和促进工作两不误。

二、关于组织实施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自查工作

最近,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实施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对本单位办理的全部案件和可能影响司法质量的其他工作进行自查,中级法院负责对所辖基层法院进行抽查。省高院将于7月下旬进行抽查和复核。凡没有自查的单位,在抽查、复核中,一律以零分计算。为了迎接省高级法院的抽查和复核,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思想上要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首先要认识到,这次司法质量半年抽查和自查,是对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司法工作,特别是办案质量的一次严格的检验,它不但是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事关全市法院工作成败的关键一环。其次要看到,这次司法质量抽查,必然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评估排队,对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或者后几名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罚,而且这次抽查,必然影响全年的司法质量考评。再次,现在距离省里来抽查、复核的时间只有10天左右的时间了,而全市法院要自查和抽查的案件达4751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因此,各级法院和各个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积极、迅速地投入自查工作。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因自己的工作不主动而影响全市法院自查、抽查工作。

(二)行动上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

这次司法质量自查和抽查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产生畏难情绪和采取杂乱无章的工作方法。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和妥善安排。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法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自查、抽查班子。明确领导专门负责。要研究制定自查的工作方案,打有准备之战,各基层法院院长和确定的主管院领导要集中这几天时间专抓此项工作。中级法院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也要集中这几天时间具体抓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

第二,要澄清底数。这次自查和抽查复核的案件范围是今年1月1日后收案和5月31日前结案的全部案件,包括审理和执行的案件。也包括已经结案归档和正在办理的案件。特别是对省高院在《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规则》中规定的必查案件作为重点,认真进行自查。中院要求中院各庭室承办人首先要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然后各庭室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发现漏洞和问题,及时补充和纠正。

第三,对照省高院的考核评议试行规则进行自查自评。做到每案一查一评,每庭室案件质量综合评分,全院案件质量和其他工作质量综合评分。每案必须认真填写《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表》,自查不得流于形式,不得走过场,对超审、执期限和对刑事被告人超期羁押的案件,还要逐案作出书面说明。

(三)措施上要讲究实效和严格要求。

各单位在开展自查工作中,措施要得力,要求要严格,力戒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也不要搞离开考评试行规则以外的自查事项,不要画蛇添足。中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对此次自查和抽查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和研究,甚至参与自查工作,确定的主管院领导和部门主管内勤工作的副职是主要责任人,主审法官是直接责任人。抽查出来的问题,这三个方面的责任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凡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全省排名后三名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中院接受诫勉谈话,并以单位名义向中院和省高院写出书面检讨,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主管院领导也要组织该部门分析原因。主审法官的办案质量还要与岗位责任制和评先评优、提拔晋级挂勾。

第二,严格自查和抽查纪律。在自查和抽查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客送礼,严禁凭主观想象评分。中院抽调的评查人员一律不得搞特殊招待、接待,不准喝酒和到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请各基层法院要自觉遵守,不要使评查人员做违反纪律的事情。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抽调的评查人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到位。中院党组决定从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庭室抽调思想作风强、业务素质高、身体条件好的审判人员组织评查小组,分赴中院及各基层法院进行抽查。原则上各基层法院每院抽2名,中院各庭室10人以上的抽2名,9人以下的抽一名,于本月22日以前向中院政治部报名单。过期不报的,由中院政治部指定抽查人员,被抽调的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第三,严格时间要求和工作要求。由于省高院决定抽查和复核的时间紧,所以我们的工作必须往前赶。各法院、各部门的自查时间务必在7月25日以前完成,并写好自查报告报中院政治部,中院组织的抽查必须在7月30日以前完成,并向省高院写出自查和抽查的报告,接受省高院的检查。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自查任务的按实际得分减半计分,凡在省高院抽查、复核时仍未完成自查任务的,一律计0分。所以,请各单位务必抓紧时间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千万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失误,而影响全庭、全院的评分。

三、关于当前其他几项主要工作

(一)关于法院改革。

今年7月下旬或8月初,省高院将召开一次中院院长座谈会,其中有一个内容就是广泛征求基层法院对法院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我省法院系统改革和全国法院第二次五年改革纲要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依据。我市两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地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合理化建议。具体来说,主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审判方式方面的改革,特别是调解、简便审、案件繁简分离等;二是审判组织形式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合议庭的设置、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三是队伍建设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对书记员、法警的选入、任用、管理等,法官的提升、晋级、培训、待遇等;四是廉政建设方面的改革。如建立保廉基金的措施等;五是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改革,如诉讼费收取的标准、项目,两庭建设的资金筹措等。希望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向省高院提出建议。建议材料请于本月25日以前送中院研究室。

(二)关于机关作风整顿。

今年上半年,市委开展了在市直机关进行干部作风的整顿教育活动。我院是被整顿的单位之一。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了全面整改阶段。我们已经召开了整改动员大会,希望各单位按照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动员报告的要求,狠抓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二是狠抓对小车、经费的管理,以及对与当事人、代理人、律师关系的处理;三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方法是明查暗访。各基层法院也要引起高度重视,中院组织的查访活动,涉及到那个法院,不管是谁,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关于宣传先进典型。

最近,市委召开了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以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市委强调每个单位七、八、九月至少要1-2篇正面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并决定定期在全市通报宣传情况,我们要积极响应。我市法院系统好人好事是很多的,闪光点也是很多的,关键是我们能不能发现和宣传报道。中院党组已经研究决定:中级法院干警凡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奖500元,在其他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奖400元;在湖南日报、湖南审判研究上发表文章的,奖300元,在其他省级报刊上发表的奖200元。在郴州日报上发表文章的奖100元。发表文章的内容主要是宣传我市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介绍等。各基层法院也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拿出一定的奖金,把这项工作抓起来。

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5篇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崔 盛 钢 2010年7月29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精神和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省委赵洪祝书记有关法院工作的最新指示,回顾总结上半年法院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省高院7月13日至14日在安吉召开了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省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中级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及各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这次全省中级法院院长读书会的主题,是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和省委洪祝同志在省高院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7月5日至8日,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到浙江参加法院文化建设会议,同时就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到宁波、绍兴、杭州等基层法院调研,看望慰问基层干警,了解查看我省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听取省高院的工作汇报。王胜俊 院长认为浙江法院落实八项司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了新的发展。关于下步工作,他强调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更加注重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在提高调解水平上下功夫。二要更加注重加强审判管理,努力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上下功夫。要强化审判管理意识,要建设审判管理机制,要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三要更加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在推出更多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上下功夫。四要更加注重关心爱护干警,努力在确保人民法院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要更加关心干警学习培训,要更加关心干警人身安全,要更加关心干警身心健康,要更加关心基层工作。

省委赵洪祝书记陪同调研时充分肯定了省高院和全省各级法院的工作。他指出,省高院和全省各级法院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平衡利益、服务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对浙江法院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王胜俊同志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把最高法院对浙江法院工作的关心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劲动力。二要认真加强我省法院文化建设,以法院文化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保证法院更好地履行法庭职责。三要高度重视法院工作,为做好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形成整体的合力。

省高院班子成员就分管的专项工作谈了各自意见,齐奇院长在班子成员讲话后,也发表了讲话,主要强调了五个问 题:一是贯彻好两个刑事证据《规定》。二是落实好省高院“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学习。三是提高司法舆情引导能力。四是要严格法院安保措施。五是要抓好廉洁司法不动摇。

昨天(7月28日)下午市里召开的“综治工作暨平安建设形势分析会”,我借这个机会把会议精神简要传达一下。这次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研究部署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全市平安建设形势,进行平安创建再动员、再部署。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在会议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合力攻坚,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力以赴再创平安创建“满堂红”,为我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不懈努力。

自温州上半年首次评上平安大市后,省里对平安创建工作有关考核指标又作了修改,修改面达50%。这些考核指标与法院相关的主要有三项,大家要引起注意:

1、未成年人犯罪率,这是平安建设达标的重要指标。这次市里对1-6月份工作进行模拟评分考评时,有8个县(市、区)没有达标,分数扣得很厉害。当然,未成年人犯罪不是我们法院一家的事情,公安、检察都有责任,但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

2、有效执结率。去年这项指标比较落后,各法院作了很多工作,最后是达标了。在今年上半年考评中,没有提到这个 问题,说明我们做得还是可以的,但还要引起重视。特别是执行五大体系建设问题,要认真抓好落实。

3、人民调解窗口建设。目前各法院立案大厅建了6个,法庭中建了11个,其余尚未建立的还要抓紧。

昨天下午,张保尔副院长根据党组意见对上半年全市法院工作作了回顾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邱志丰、潘光林同志分别就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案件质量评查和执行质效单独评估考核等工作专门作了强调和部署。这些意见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当前法院的重点工作,再谈9个问题:

一、关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部署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活动,这是我们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机遇。就温州法院来讲,我认为这项工作有四个特点:

1、数量多。我们全市省里交办的案件有521件,法院系统有268件,占一半以上。评查案件全市1160件左右,法院系统有400件左右,占三分之一以上;

2、难度大。这些涉法涉诉老案,上访户要求很高,工作很难做,有些案件也是党委政府解决不了问题以后再诉讼到法院的,这样对我们来讲处理难度更大;

3、时间紧。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是到明年6月底,要把这么多的案件化解90%以上,确实时间是比较紧的;

4、要求高。要求是彻底化解,虽然化解的方式很多,但是要求还是很高的,关键要看效果。这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安排,邱志丰副院长已经提出了很具体的意见。我就不多说了,这里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领导要重视。中央、省市领导都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包括我们温州也是一样,每次召开涉诉信访会议,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亲自出来讲话,这项工作实际上也是法院的重要工作,这些领导都是为我们法院在说话。如果我们“一把手”再不引起重视,不把它当成硬任务来抓,这是讲不过去的。我刚才讲,数量多、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如果只靠分管院长,只靠具体承办人员,而主要领导不重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我们“一把手”要把它当成硬任务,在当前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在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同时,要当成重中之重来抓好。二是目标要明确。上级文件规定很清楚,2010年10月份底以前,化解50%,2011年春节时化解70%,2011年6月份以前,化解90%,几个阶段的目标很明确,所以请大家对照这个目标进行检查。在昨天的综治会议上,朱贤良副书记对整个情况也进行了分析和通报,到7月23日,我市52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了230件,化解率44%,法院系统268件,化解了94件,化解率35%,公安系统223件,化解124件,化解率58%。从全市基层法院来看,发展也不平衡,化解率最高的是泰顺法院,达到60%,瓯海法院55%,龙湾法院50%,永嘉法院47%,苍南法院45%,瑞安法院36%,鹿城法院34%,文成法院29%,乐清法院27%,平阳统计是0(经了解,该院已经化解3件,但该院没有及时上报)。三是措施要具体。每件案件都要落实到责任人,邱志丰副院长在报告中提出三个确立,我觉得讲得很好,希望大家都要引起重视,每项措施都要落实好。案件评查也是一样,400起案件我们分解到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也要一件件落实。四是方法要多样。可向地方争取司法救助资金,调动多方力量做好息诉,要做好无理访甄别工作。五是化解要彻底。我们不要在数字上面做文章,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要在彻底化解上下功夫。六是成效要明显。要超前完成任务,不能按部就班。七是信息要畅通。每个阶段的工作,市委、市政法委都在通报。院长们要重视信息工作,避免上下衔接不好,反映不了我们工作的全貌。

二、关于执行质效评估单列的问题

潘光林局长已经专门讲了这个问题,我都同意。这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时间上来说,从现在开始准备到9月份开始运行,确实时间比较紧。因为很多准备工作都还没有展开,包括软件一些东西。从任务上来说,我们审判工作质效评估包括执行工作一共26项,这次执行工作单独评估以后,它列出来有18项内容,而且有些内容难度都很大,统计和录入的时间很紧。从要求上来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反映这么多的情况,要有一个过程。但是我还要讲,重视和不重视不一样,包括审判质效评估也是一样的,我希望院长们回去以后,跟执行部门沟通,提前做好准备,打好这一战。

这里我提三个要求:第一是准备要早。这次会议以后,马上行动起来,特别是“一把手”要在人、财、物上给予保障。第二是速度要快。人员到位以后要及时进行培训,前段时间的18项指标的信息,现在开始就要统计和录入,以跟上省高院的步伐。第三是数据要真。执行工作的18项内容反映要客观真实,能反映全貌,不能有随意性。希望到了9月份,我们两级法院的执行数据录入和评估工作在全省法院不落后,至少要跟上全省法院的步伐。

三、关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是今年省高院齐奇院长抓的一项重点工作。在齐奇院长的牵头调研和推动下,省高院今年 5月底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企业司法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四项工作原则,尤其是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创新了司法保障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省委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和最高法院有关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极大肯定和表扬。省高院6月初以“浙法发”的高规格文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赵洪祝、吕祖善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高院这个《指 导意见》。这次7月初召开的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上,齐奇院长又专门对这项工作作了强调和部署。可以说,贯彻省高院《指导意见》,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已经是当前全省法院落实“八项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主要抓手,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对此一定要有清醒地认识。

从温州具体情况来看,我们贯彻落实省高院《指导意见》还有着另一层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温州是民营经济强市,GDP中民营经济比重近81%,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最近,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对温州今后城市功能的一个重要定位就是“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要求温州“发挥民营经济发达”等优势,加快发展步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浙江温台沿海等发展”。这个《规划》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级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5年,并展望到2020年,可以说为温州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基调。这就意味着民营经济在温州今后发展中的份量将更重,作用和影响将更大。同时,又由于温州的民营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所以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入手,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其意义和重要性也将更加突出。因此,大家一定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保障和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省高院《指导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各项司法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加强中小企业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各项工作。具体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抓好省高院《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省高院的《指导意见》涵盖了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各个方面,涉及面广,司法内容多。全市法院一定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做好《指导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通过审判例会、专题研讨、辅导讲课、座谈讨论多种学习形式,把《指导意见》学深、学透,使全体审判人员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精神实质,逐条把握条文含义,做到融会贯通,切实找准加强中小企业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一要按照齐奇院长的要求,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真正确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二要建立中小企业诉讼“绿色通道”,通过快捷立案、简易审理、速裁、调解等方式,对涉案中小企业尽可能使用快捷程序,避免过长的司法周期,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三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它们自身的资产重组改制。四要通过公司诉讼案件的审理,规范中小企业的公司化治理。同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财产保护的力度,依法制裁各种侵占、挪用中小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五要充分发挥司法判例的引领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引金融创新,引导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 系,保护它们的信贷融资的权益,缓解融资困难。六要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自主品牌,加快技术进步。七要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对中小企业利益的保护,确保它们打官司的胜诉成果,能够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继续发展的现实利益。八要落实对中小企业的司法救助措施。对涉及经济困难中小企业的诉讼案件,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困难企业打得起官司;对经济十分困难的中小企业作为债权人,而债务人无偿还能力的执行案件,积极运用执行救助基金,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二)调研制定本地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工作细则。省高院《指导意见》考虑到我省各地地域、经济等方面的差异,设置了一些指导原则和宣示性、指引性条款,并要求全省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相应的操作性细则,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方面,嘉兴中院、嵊州法院、宁波法院等已经率先探索,出台了一些贯彻意见。我们温州是“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是中小企业的集聚地,这方面的工作不仅不能落在后面,更要争取走在前列。今年上半年,中院研究室已经配合省高院开展专题调研,并承担了调研课题第三部分的起草工作。可以说,省高院《指导意见》的出台,也有着我们的一份功劳。《指导意见》下发后,中院民二庭结合商事审判特点,也提出了一些贯彻意见,但没有真正形成实施细则。这方面的工作,请研究室和民二庭等职能部门牵头负责,为贯彻这12条,提出我们自己的一些指导意见。各法院因为地域经济差异,也可以就自己辖区内的贯彻省高院的12条指导意见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出来,并且上报中院。

另外,根据省高院要求,近期各法院还要做好向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汇报、通报工作。重点汇报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的重要指示及省高院《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创新举措,汇报本地法院贯彻执行《指导意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安排和打算等,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各方面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长效机制。

(三)认真抓好委托行业协会调解工作。委托行业协会调解是中院今年抓的一项重点工作,这项工作既是对省高院《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和丰富延伸,也是我们建设服务型法院、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今年3月,中院配合省高院开展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调研时,有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内部纠纷很多,但行业协会说了不算,很多纠纷调解了又向法院起诉,效果不好。所以有的行业协会包括温州市中小企业 联合会负责人都提出,法院是否可以委托行业协会调解,通过司法权威和行业权威的联动,提高纠纷解决的效果。我考虑,这也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一项重要举措,所以我们要研究室、立庭庭、民二庭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研,调研中发现温州市本级就有行业协会140多个,其中工商领域的行业协会88个,工商行业企业有3.6万多家,企业2007的产值就达7600多亿元。有这么大的潜在群体和司法需求,这项工作的意义就更大了。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地上,出台了一个意见,听取了商业协会、律师协会的意见,并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我们在5月底出台了《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并在6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作了通报。这项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受到了广泛好评。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广播电台等十多个国家媒体作了集中报道,《光明日报》还给领导写了内参,省委赵洪祝书记、省高院齐奇院长和温州赵一德市长都作了批示,给予高度肯定。在上周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朱贤良副书记也专门作了表扬,并要求下半年要“不断加强区域性、行业性新型调解组织建设”,把构建大调解体系这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

这项工作领导这么重视,社会这么关注,但我们法院内部还跟不上。5月底出台意见后,近2个月来,各法院内部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联络员还没有确定,各地行业协会的名 册也没有建立,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具体个案调解成功的还很少。我想,关键还是在于领导重视。各法院院长有没有看过这个《指导意见》,有没有具体在抓?文件下过了,不等于工作就做过了,不能图虚名。这个意见出台以后,有很多媒体来采访我们,我们只能讲一些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所以,我今天在会上再强调一下,请在座的各位院长对这项工作一定要引起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永嘉瓯北法庭最早建立的泵阀等3个行业协会联络点,要做好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工作经验,为全市法院提供借鉴。要尽快建立行业协会调解名册,指定法院联络员,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委托调解的快捷处理,提高其调解能力,尽量缩短调解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要严格时间期限,防止久调不决,增加当事人讼累。同时,对行业协会要求确认的调解协议,要依法严格审查,防止虚假诉讼。总之,这方面的工作请各法院抓紧动起来,争取早出成果。有关工作请中院立案庭牵头负责。

四、关于“28个法庭28个亮点”创建活动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基层基础建设都很重视。去年市委政法委开展了“三个年”活动,其中一个就是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今年,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了“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省高院也召开了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夯实法院工作基础。根据上级的 要求,我们今年部署开展了“28个法庭28个亮点”创建活动,开始有些同志有不同意见,有同志讲28个亮点做不到。我讲没关系,只要每个法庭都有自己的工作亮点,28个法庭就有28个亮点,其中某些亮点有重复也没有关系。这项活动既是为了巩固和深化去年人民法庭便民诉讼20条的工作成果,也是为了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是“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本地化、特色化。这项活动开展后,齐奇院长、朱贤良副书记等领导也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肯定。但是,从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来看,各地发展还很不平衡。苍南、永嘉等法院走在前列,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有些法院还没有真正落实,仅仅是每月上报数据。我们要求每个法庭在今年3月底前要确定亮点创建方案,包括确定的依据、工作步骤、具体措施及责任人。但到目前为止,还有一些法庭没有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没有找准努力方向。我们法庭的个别庭长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工作还跟不上。另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法庭要在12月份上报创建活动的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中院要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编印创建活动经验文集和论文集,并表彰十个先进单位和十个先进个人。这方面,请相关法院主要领导和中院民四庭、研究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务必引起重视,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早做准备,争取把相关工作抓实抓好。根据上级要求和温州法院的实际,我考虑下半年这项活动还要在五个方面下 功夫:

一要在深入推进便民诉讼上下功夫。便民诉讼是近年来温州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和亮点。特别是中院去年制定的“便民诉讼20条”,省高院今年3月特意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做了介绍推广,中院自己也编印了一些材料,会议资料供全省法院学习,各新闻媒体也很感兴趣。所以我们在深入推进便民诉讼上,特别是“便民诉讼20条”我们还要进一步引起重视,继续抓实抓好,争取抓出更大成效。

二要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上下功夫。从中央到基层,各地对人民调解工作都很重视。《人民调解法》草案已在今年6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并于7月1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省里、市里对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也抓得很紧。朱贤良副书记今年多次强调法院要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建设,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我们也把“加强法院调解窗口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中院主要领导“一线工作法”的重点项目向市里上报。从前段时间来看,这项工作进展还不理想。目前还有近半数基层法院的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没有设立人民调解窗口,驻庭的人民调解员落实到位的也不多,人民调解员办结的案件更少。这方面,请各法院院长、分管院长要切实引起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抓好落实。

三要在深化模范五好法庭创建上下功夫。最近,党委部 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很重视。从法庭工作来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当务之急是要把五好法庭和模范五好法庭创建工作抓上去。五好法庭要尽快实现满堂红,模范五好法庭的数量要进一步增加。最近,省高院正对五好法庭和模范五好法庭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部分模范五好法庭可能要进行淘汰,我们要抓紧查缺补漏,“未雨绸缪”,改进不足,以良好的工作实绩、一流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通过上级法院的考核。

四要在加快法庭用房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我在年初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过,市财政补助建设的23个人民法庭用房,要争取在本届内完成或动工开建,这点我是向市委有关领导都表过态的。从目前进度来看总体是好的,但还有3个法庭用房没有立项,有6个立项后至今没有动工开建。相关法院领导一定要引起重视,工作要抓紧。法院大楼也是一样,瓯海法院的审判大楼装修等工作要抓紧。各法院有基本建设项目的,要与党委政府沟通好,在十二五规划编制时要及时报告,争取编进规划。

五要在加强内部管理、树立法庭良好形象上下功夫。6月下旬以来,省高院的司法巡查小组和高院法庭指导组的同志对全市部分人民法庭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查访。从反馈的情况看,总的较好,但也有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另外,从省高院通报的第一季度模范五好法庭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来 看,我市几个模范五好法庭排名也还比较靠后。这方面,请有关法院领导也要引起重视,要督促相关法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以更好地应对省高院的检查评估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关于审判质效管理

审判质效管理现在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头戏,齐奇院长很重视,抓得很紧,每月都在评估数据报表上有批示。这方面,我们温州法院特别是一些基层法院的考核排名相对落后。从前年开始,我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强调,要求院长带头多看报表、多做分析、多抓管理。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应当说有一定好转。今年1至6月,我市法院在收结案数增幅较大,质效评估考核排名总体上稳中有升。这与在座的各位院庭长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平阳法院动了许多脑筋,想了很多办法,上半年13项评估指标在全省法院考核排名同比进步30多个名次,16项评估指标跃居全市法院第一,进步非常明显。中院已专门编发工作简报介绍推广他们的经验,各法院院长要好好看看,对比一下。另外,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我市法院的审判质效总体水平在全省法院仍处于相对落后位置。一方面,基层法院的评估数据平均水平总体上尚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较多的基层法院考核排名仍处于全省法院相对靠后位置,另一方面,中院本级各项指 标总体排名在前三位,但今年上半年中院在收结案增幅的情况下,未结案数也大幅上升,个别数据在全省中级法院的考核排名有所下降。这方面,我自己首先要重视,各分管院长、庭长也要引起重视。要把工作抓上去,改变未结案过多的这个面貌。

(二)个别老问题仍未能纠正。一是简易程序适用率长期偏低。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中,除了平阳法院外,其余10个法院的简易程序适用率均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瑞安、乐清、洞头法院的简易程序适用率甚至比去年还有较大幅度下降。这个问题我强调了很多次,但一直未能改观,各法院院长一定要好好分析原因,抓好整改。二是民事调解率还是偏低。这也是个老问题,我也强调过多次。应当说,如果看总体上的民商事调撤率的话,我市法院还是有一定进步的。目前有5个法院民商事调撤率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民商事撤诉率更是全部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单看民商事调解率的话,除永嘉法院外,其余10个法院均低于平均水平。三是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这方面,我也强调了很多遍。从报表来看,上半年我市法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较去年同期总体上有缩短,但还是有8个法院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也还需要引起重视。这方面,民四庭专门发过通知,立案庭也提过要求,但个别法院上诉移送时间仍很长。中院本级向省高院移送时间也延长了4天多,各业务庭也要引起 重视。这也反映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一些突出问题需引起重视。一是未结案数居高不下。上半年,全市法院未结案数总体上是呈下降趋势的,但中院本级和洞头等法院却大幅上升,上升幅度均超过40%。再审案件多,未结案数量大,再审案件未结案数增幅甚至达492%。这些情况请中院的分管院长和业务庭长一定要引起重视,要抓紧部署开展未结案清理工作,发扬以往行之有效的清案方法,尽快把未结案基数降下来。二是结案均衡度偏低。结案均衡度是齐奇院长很关注的一个评估数据,它反映了收结案均衡发展的态势和水平。从6月份的报表上看,我市9个法院结案均衡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1个法院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家要引起重视。三是基层人均结案数。这方面,包括人均结案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两项,我市均有10个基层法院较大落后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这两项数据均明显落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什么原因?中院本级这两项数据是第三,也要引起重视。四是申诉率和申诉裁定再审率上升。最高院王胜俊院长在今年上半年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讲到信访工作时,特别是强调要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形成有利于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在控制和减少申诉率、申请裁定再审率上下功夫。但从上半年的报表来看,我们这方面的工作 还不理想。9个法院的申诉率和申请裁定再审率在上升,6法院的申诉率和10个法院的申诉裁定再审率超过平均水平。这个问题要引起重视,要想办法解决。四是程序终结率过高。除平阳、瑞安法院外,其余9个法院的程序终结率均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也要引起重视。

六、关于法院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目前各级法院对法院文化建设都很重视。最高院7月初在宁波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会议,王胜俊院长亲自出席会议。他在会上强调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并要求全国法院深刻认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高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省高院齐奇院长和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对法院文化建设和政法文化建设也很重视,7月21日,朱贤良副书记带队到永嘉调解政法文化建设,市委政法委还准备在永嘉召 开政法文化建设现场会,推广永嘉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

这项工作最高法院有要求,市委也这么重视,全市法院一定要从更高的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法院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化建设,着力创建关爱干警的文化环境,提高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当今社会管理精细化的知识时代,法院工作优劣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和队伍的竞争。我们的队伍从司法的理念、观念、精神状态、素质素养、纪律作风等等方面,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与精品案件质量的要求,与司法公信和公众形象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在有些地方可能还很不适应。所以法院文化建设一定要把精神文化建设放在首位,要想方设法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把全法院每一位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都调动到最佳状态,形成干事业、争一流的浓厚氛围,象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爱护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形象。要认真落实王胜俊院长的要求,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培养,通过司法良知教育,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职业道德水平,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把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培育人作为开展思想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多渠道为干警鼓劲减压,努力在推动解决干警学习培训、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和实际困难上取得新突破。

(二)要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加强行为文化建设,着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最近,中院正在争创市级文明机关,有关部门目前正通过电话随访等方式明查暗访,将在8月份到中院检查验收。中院创建办已经发出通知,请各分管院长、庭处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分管线、本部门的管理,不能给创建工作拖后腿。另外,类似的明查暗访、监督考核还有很多,如前阶段的省高院司法巡查组的检查、省高院对部分人民法庭的随机检查、齐奇院长自己带队到法庭随访,以及市作风办、中院监察室组织的明查暗访,等等。可以说,现在的监督是无处不在,各法院都要引起重视。要进一步按照创建文明机关的要求,按照“转作风优环境”等专项活动的要求,规范法院内部管理,加强院风院貌巡查和司法礼仪明查暗访,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更加良好的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争创人民满意。

(三)要推进法院“两庭”建设,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应当说,近年来我市法院在这方面是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的。中院去年以新大楼搬迁为契机,在审判区制作了四组法制文化浮雕,邀请了20名温州知名书画家创作了100多幅以廉政为主题的书画作品,张挂在办公区内,并把“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确定为中院院训,镌刻在办公区一楼大 厅,让干警上下班时时可见,入脑入心。基层法院中,永嘉法院办公审判大楼的文化塑造很有特色,齐奇院长、朱贤良副书记等领导都给予了肯定。文成法院这方面也抓得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现在全市还有不少法院的审判大楼或法庭用房正在建设装修,我想可以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做法,多在大楼法文化装饰设计上下功夫,尽量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我一直强调,新大楼要建设好,老大楼也要管理使用好。一些法院的老大楼法文化建设也要搞好,特别是大楼的整洁卫生是事关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管好。通过大楼法文化建设,不仅自己看了赏心悦目,当事人和群众来了,也会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增进对法律权威、司法权威的信任和景仰。

七、关于廉洁司法

廉洁司法是法院、法官的立身之本,我也是大会小会逢会必讲。温州是个人情社会,人情关系特别复杂,工作、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要想确保全市法院队伍不出问题,有时觉得确实是如履薄冰,一刻也不敢放松。就在前不久,鹿城法院又出了一个问题。今年的6月25日,鹿城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林振华因涉嫌受贿等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批捕。平阳法院去年工作很好,但年底时1名审判员出了问题,自己投案自首了,在考评先进时被一票否决。这暴露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仍不到位,在管理上仍存有漏洞,特 别是对干警八小时外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所以我还要再强调廉洁司法,强调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下半年,我考虑还要加强六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要把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行动的一面镜子,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要做好表率,时时对照、常常提醒,逐项进行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具体岗位廉政教育制度,结合《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对全院党员干部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党性党纪教育。二是继续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和“六条禁令”。注重发挥各庭室廉政监察员的作用,不断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确保司法权不被滥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下半年,要在全市法院继续开展案件回访和异地交叉督查等工作。案件回访的范围由中院统一确定,各法院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已审(执)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继续组织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对全市法院范围内发改案件实行交叉督查和集中督查,预防和减少督查的人情干扰。另外,还要开展委托评估拍卖专项检查。对全市法院委托评 估拍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五是结合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严肃查办违法违纪行为。

八、关于司法舆情应对引导

近年来,各级法院对涉及法院的网络舆情非常关注。最高法院今年全国“两会”前专门开了一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法院司法舆情应对引导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级法院在全国“两会”期间建立舆情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重大司法舆情要在1小时内报送到最高法院。这样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省高院去年专门开办了《网摘时评》刊物,齐奇院长每期必看,还经常作出批示。齐奇院长近两年来已经三次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中院院长读书会上专门强调司法舆情应对工作了。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对此也很重视,他还把网络舆情作为社会管理的一块重要内容,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专门部署。今年下半年,市委政法委还准备围绕“突发公共事件与舆情应对”,组织政法领导干部专门进行培训。

从我们温州法院情况来看,这块工作应当说总体上还是好的。上半年,中院办公室指导瑞安、鹿城、瓯海法院公开回应一些涉及法院的负面网贴,得到了网民的理解和称赞。齐奇院长批示肯定了瓯海法院公开回应网民负面贴文的做 法,温州电视台《温州零距离》对鹿城法院公开回应网民贴文进行了评论报道,称赞这种做法是司法理念和法制文明的进步,要求其他机关向法院学习。上半年,最高法院对全国“两会”期间法院舆情引导应对进行总结表彰时,中院、龙湾法院受到了表扬,2名宣传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但我们也要看到,新时期涉及法院的突发事件和舆论炒作不断增多,网络舆情也非常复杂。同时,我们法院还缺乏一些网络舆情应对引导的规范制度和工作经验。为此,我们要不断总结提高舆情应对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舆情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高院今年6月下发的浙高法(2010)171号《关于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对司法舆情引导应对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工作条线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协调落实。各法院要拔付必要经费,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信息网络等方面提供保障。有条件的法院,要为网络阅评员配备外网电脑,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争取第一时间发现涉及法院的网络舆情,打好主动仗。另外,省高院还特别强调,重大敏感事件的舆论应对引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法院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妥善地做好涉及本院的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不能一推了之或胆怯回避,要力争把事件平息在发源 之地。中院办公室要对全市法院的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统一协调管理。

二要掌握好突发事件应对“黄金四小时”法则。今年第3期的《党政干部参考》中刊登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黄金4小时”法则一文。齐奇院长对此非常重视,专门加了批注,要求送各级法院院长参阅,并要求一旦发生涉案、涉法院“触电”,各地院长要敢于担当,及时应对。“黄金4小时”法则,是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最早提出的,它的主要观点就是要借助能产生快速舆论传播的“黄金4小时媒体”,就是以微博客、QQ群、人气高的BBS论坛等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在危机来临时,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后续(动态),通过早讲话、会讲话、讲真话,并依托网络媒体的快速传播,让群众了解权威消息、主导舆论,尽快平息事态。省高院《关于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也有详细的规定和阐述,并附有法官如何接待、应对媒体记者采访的规范用语,请大家要组织本院、本庭的干警认真学习,提高引导应对能力。

三要落实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信,加强舆论的正面宣传引导。上半年,中院在阳光司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通报行政审判、委托行业调解等情况;行政庭、民三庭负责人做客温州网,加强了网络民意沟通;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网上直播一起知识 产权案件庭审,2次在都市报等媒体上公告邀请市民旁听庭审,同时加强了法院宣传工作,通过大量的媒体报道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这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一些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及网民都称赞法院工作透明度高了,新举措很多。朱贤良副书记在上周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也对我们的做法予以了肯定。下一步,我们还要在阳光司法和正面宣传引导方面多下功夫,争取为法院工作营造更好地舆论氛围。现在,全市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都已建立,这是法院的对外窗口,是法院对外通报工作情况和群众了解法院信息的桥梁纽带。请大家一定要重视这个门户网站,一定要管好、用好。信息要不定期发布,不能一个月、几个月都不更新,那就不是给法院添彩,而是抹黑了。在信息发布中,也要重视保密工作。发布的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能引起负面影响。中院办公室已经制定门户网站的管理规定,各法院要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九、关于法院安保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伤害法院干警的恶性事件,不但直接危及了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而且极大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这些情况特别是湖南永州的枪击法官事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法院的安保工作。最高法院连续下发《关于坚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 文件,并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做好安保工作的文件。省高院也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就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也要抓紧与公安的沟通,争取与公安一起,结合温州的实际,联合下文,作出一些有关安保的措施和细则。这次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上,齐奇院长又专门强调了法院安保工作。6月10日,省高院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根据上级的要求,中院最近新购了安检设备,加强了安检工作。同时,成立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准备对各法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

法院安保工作事关法院工作秩序和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事关无数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请大家对这项工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上级的要求和中院的部署,我这里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加强法院干警安防意识教育,严格机关内部管理。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清安全保卫工作的严峻形势,警惕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教育干警掌握常用的应急处理方法和防身技巧,提高自身防范能力。要切实加强法院机关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检工作制度。建立严格的门卫、值班、检查、登记制度,有条件的法院要实行对办公区域的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法院,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在办公区接待当事人及其亲属、律师。各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并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教育管理。

二要扎实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活动。根据中院制定的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前期我们是要求各法院就安保工作开展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平阳、瓯海、文成、苍南法院动作迅速,但有的法院动作比较迟缓。这次会议以后,各法院要切实按照督查活动所确定的内容,结合当前法院的安保工作,抓紧时间开展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要对办公和审判场所的安保情况、强制措施的规范适用、安保预警机制的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刑事审判羁押场所的安保设施和防护措施、押解通道“三道门”建设、是否建立易激化矛盾案件的预警机制、对群体性诉讼及当事人情绪不稳定的诉讼案件是否采取防控措施等问题,各位院长要亲自过问、认真解决。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敏感案件当事人和其他高危人群要保持警惕,加强防范工作。

三要加大防护力量和装备投入,提升法院安全防范能力。各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作用,及时充实司法警察力量。警力不足的法院,要及时招录保安人员,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大对安保人员特别是聘用保安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查把关,定期组织集训,增强防护能力。要坚持把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纳入到机 关安保范畴,按照齐奇院长提出的要求,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1名保安专门负责门卫、安检和执勤等工作,有条件的法院还应为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安排1名法警负责安保、维护审判秩序和值庭等工作。各级法院要加强安检装备、器材的配备,安检入口处必须配备X射线监测仪和安检门,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要对重点部位实行红外线监控、24小时可视监控和报警装置,加大巡查力度,做到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相结合,全面提高法院安全防范能力。

四要坚持安保与便民相结合,尽量争取当事人和群众对安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安保工作和当事人不得进入办公区,可能会有一些当事人和群众不理解,甚至责怪法院“门难进”。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交流沟通,要使他们认识到安保工作既是保障法院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安全。同时,安保工作还可以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了物理隔离带,有利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的接触,有利于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要尽量通过远程立案、电话咨询答疑、网上办案进度查询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和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此外,要改善接待区硬件设施,如放置饮水机、报纸、签字笔等,美化环境,优化服务,尽量吸收和减少群众对安保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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