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窗帘供货合同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窗帘供货合同范文(精选8篇)

窗帘供货合同 第1篇

酒店窗帘供货安装合同

采购方(甲方):山东京广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董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京广国际酒店窗帘设计、制作、安装等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合同明细

甲方所列窗帘材质、品种、类型、幅宽、款式、规格尺寸、数量、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窗帘工程量清单”共9页。

第二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工期。

1、合同金额:甲方向乙方订购的窗帘总价值一次性优惠为人民币98000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

2、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60000元,用于材料准备。(账号:中国建设银行6227 0021 9209 3729 149)

3、乙方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5%,工程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

4、窗帘合同价款包括完成全部窗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5、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三条:交付时间

工期窗帘交货时间为2011年12月 2日,均由乙方运货至甲方工地现场交货。

第四条:交货地点

地址:潍坊 潍城区东风西街568号。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实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窗帘供货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将安装窗帘之事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使本工程顺利实施,经招标双方共同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见附单《窗帘明细》。

第二条:工程要求:

1、标准:行业标准。

2、布料:高级环保意大利叽皮绒,遮光、防尘布料。

3、轨道:高级硬质铝合金轨道。

4、布带:通用标准尼龙布带。

5、叉钩:通用不锈钢叉钩。

6、加工:机加工。

7、安装:人工安装。

8、工程期限:规定期限。

第三条:工程总价:

元(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1

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

第五条: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甲方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得影响教学。乙方提供电力引导,清理安装场地,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六条:违约: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15个工作日内处以工程款2倍罚款,并上诉无违约一方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单,合同印刷文字与写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椿本公司签中石化输送机供货合同 第3篇

该项目总投资额将近10亿元人民币,项目地点位于大连市,共设有4条线,涉及到12台输送机。此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椿本公司向外行业拓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并且成功进入了中石化系统供货商名录,获得了与中石化旗下各分子公司进一步合作的重要渠道。

椿本公司与催化剂大连公司的首次接触始于2013年10月,当时客户提出正在使用的输送机存在严重漏料、输送效率不足、需频繁进行清扫、噪音偏大等诸多问题,希望椿本公司在新项目中提供一套能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的方案。接到客户的要求后,椿本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营业部门向客户取得物料样品进行了相应的测试,并结合自身设备的特点选择了NAB斗式输送机。该设备是一种“Z”型输送机,即在同一台输送机上实现下水平段、垂直段以及上水平段的输送工作。这款输送机是日本椿本公司的成熟产品,具有可以实现复杂的输送路线、设备占地空间小、噪音低、运行平稳等诸多特点,能够解决客户的难题。

方案提出后,椿本公司与客户积极保持联系,多次前往项目设计单位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公司、大连项目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并通过邀请日本椿本技术专家与客户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交流,解除了客户的担心和疑虑,在长达两年多的沟通中取得了客户的信任,从而使椿本公司成功进入了中石化供货商系统,成为中国石化供货商,为以后的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之争案例解析 第4篇

引言

社会交往,通常以各类合同的形式进行,文中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法律性质,涉案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实例考证,相关判决的认定矛盾,应当理清的焦点问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抛砖引玉式的论述,以利于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一、有关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法律性质

本文佣金合同的法律性质,在合同法里属于居间合同范畴,即合同法规定的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以下讨论的佣金合同为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国际贸易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佣金合同的本质,即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佣金。以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为例,若供货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订,而生产或此供货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委托人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供货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居间人;除双方另有明确不支付佣金的约定外,凡居间人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委托人发生的每笔业务,委托人都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

佣金合同的履行,一般表现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在先,委托人支付佣金在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完成佣金合同义务之后,委托人应当如实向居间人提供与客户的全部合同文件资料和交易数据,并及时向居间人支付佣金。

佣金合同纠纷的处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尤为重要。在佣金合同的履行中,若委托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与客户的合同文件资料和交易数据并及时支付佣金,一般很少发生纠纷。多数佣金合同纠纷,通常是委托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引起的,要么否认与客户的合同为居间人所促成,要么隐瞒与客户的合同文件资料和交易数额。但只要明确有关合同的法律性质,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运用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持有证据而拒不提供的,视为该主张成立的举证程序,亦能进行科学公正的处理。

供货合同的法律性质,在合同法里属于买卖合同范畴,即合同法规定的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货合同有国内货物贸易合同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本文供货合同为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一方提供货物,收取价金;另一方接受货物,支付货款的合同。

供货合同的本质,即卖方提供货物,买方支付价款。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比国内货物贸易合同复杂,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以及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形式、内容、主从合同体系及其附录的规定,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特点。

供货合同的附录,作为主供货合同条款的补充,属于主供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的附录形式多种多样,有的以从合同或者补充合同为供货合同的附录,有的以图表或者其他合同文件为供货合同的附录,特别是大型的分批供货的技术数据复杂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通常都有附录或者附件合同以及其他合同文件作为补充,与主供货合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这样既有利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又便于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公正处理。

二、涉案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实例考证

上述有关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法律性质,与下面的实例相印证:

G公司(甲方)与S公司(乙方)签订《佣金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海外客户,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户间的正常贸易订单、大型采购项目。佣金的计算方式为:(a)按甲方与海外客户订立的前3份贸易合同;或(b)依据甲方与海外客户订立的第一份贸易合同之付款条款,甲方收到海外客户的全部定金之日起一年内的所有贸易合同。(c)计算佣金比例为1%~1.5%;给付时间:甲方与海外客户建立实质贸易关系,自双方订立并履行的第1份贸易合同,甲方收到海外客户的全额合同款项,按银行凭证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合同签订后,经过S公司的努力,促成了G公司与海外客户R公司间的正常贸易订单,签订了协议总价值高达15亿美元的大型采购项目GERD-01号供货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部分数额。

至此,S公司已经履行完佣金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G公司开始不愿意支付佣金,经多次催促未果,S公司诉至法院,按已得知G公司在GERD-01号供货合同项下出口俄罗斯的1.08万辆汽车的数额,要求G公司支付佣金人民币862.97万余元。诉讼中,对贸易合同概念的理解发生争议,进而引发了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是非之争。

S公司促成卖方G公司与买方俄罗斯R公司签订GERD-01号供货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G公司出售在中国生产的G牌汽车(以下称货物,销售合同即本协议的附录对货物做出了规定),每批货物签订销售合同,是本协议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货物的价格为芬兰科特卡的到岸价格,以美元为单位列出,根据卖方的现行价格单制定,总价为15亿美元。

如果本协议的条件在到岸价格上与《2000年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冲突,双方应该适用本协议的规定。

货物交付的事实由本协议的附录1中规定的形式证实,签订本协议第3.4条规定的转运证明书后,货物的损失或者损害的风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货物的所有权从卖方转让给买方。

卖方承诺对按一批交货的货物进行投保,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货物抵港后发现货物的数量有差异,买方应该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承诺在下一次装运时装运短缺的货物,或者向买方赔偿短缺货物的成本。

nlc202309022112

如果提取货物前发现货物的质量有差异,买方应该通知卖方,并随附仓库运营商提供的证据。

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汽车的里程计读数不得超过30公里。买方有权利用交易商对修补活动的费用要求卖方赔偿。与制造商的过失所造成的货物质量差异的任何索赔,卖方应该进行审查,在35天内做出具体回应。

支付条款4.1条中,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货物的款项采用以下方式用美元支付:(a)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或者(b)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在卖方向指定银行提交本协议的第4.4条中规定的文件后付款。

4.2条中,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供应的第一批货物的款项(其总额1000辆汽车)通过有效期为50天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在卖方向指定银行提交本协议的第4.4条中规定的文件时见票即付。

本协议的4.1(b)和4.2条中规定的信用证在见到以下文件后付款:清洁已装船海运提单的正本;卖方证实的销售合同的副本,相应批次的货物是依据销售合同生产和装运的;出口通关申报的副本等。

卖方承诺为每个货物单位开具发票。货物的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保证货物质量。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或内战、暴乱、罢工、劳动纠纷、火灾、天灾、禁运、政府决议或限制、运输中断,卖方和/或买方毋需对本协议下义务的未履行负责。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受到此等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给另一方提供证明此等事件存在、持续和影响的证明书。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发生的所有争议,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解决,争议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适用法律为俄罗斯联邦的法律。

本协议自2007年11月7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限一致。

如果俄罗斯认证机构宣称货物不符合俄罗斯联邦的标准,不能出具所需的产品证明书时,买方应有权通过书面通知卖方终止本协议,终止自卖方收到通知起生效。

本协议用俄语和英语编制,一式两份,两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与本协议的译文有关的任何争论,法律上应以英文文本为准。

随后,双方根据4.2条的第一批货物补签了合同,首句均明确规定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有的翻译为:‘日期为2007年11月7日的供货协议#GERD-01的附件#1’)”,英文为:CONTRACT#1Appendix#1tothesupplyAgreement#GERD-01datedNovember07,2007.其条款约定:

货物:表1列出。货物的规格: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附录2、3、4中列出了货物规格。

支付条款:根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应该依照卖方和买方于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第4.2条付款。

交货条款:芬兰科特卡,到岸价格(《2000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仲裁:此等争议应该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解决。

其他:本合同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本合同中未提到的问题,双方应该遵守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规定。

从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录合同的有关词句和条款中,已经不难看出GERD-01号供货合同是一个条款完备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其各项条款具体、详细、完整、全面、清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明确,法律适用和法律效力确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其各附录合同的主要条款本身不完备,只能依据GERD-01号供货合同的条款履行,主从合同关系明确;这是上述主供货合同和从属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等明文规定清楚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判决的认定矛盾

在上述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等明文规定清楚的情况下,而相关判决却做出了相反的认定:

原一审认定:“合同成立应具备‘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该供货协议缺少数量条款致使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法履行;签订供货协议当事人均表示供货协议系框架协议,双方应另行签订贸易合同。”还认定:“佣金应按G公司与R公司签订的三份合同金额以1.5%的比例计算,佣金合计11.4646万美元。”

原二审认定:“涉案的三份销售合同载明了合同必备的条款,分别作为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构成独立的贸易关系。因此,本院认为G公司的解释更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还认定:“S公司认为应以佣金合同有效期内,G公司实际出口数量1.08万辆汽车的价款作为佣金基数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上述佣金合同实例语境中的“贸易合同”词句,系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并非附录合同。

GERD-01号供货合同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全部条款,而附录合同并不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全部条款,其主要条款完全依附并执行GERD-01供货合同的条款。若主供货合同不是贸易合同,其从属附录合同自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若主供货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从属附录合同必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判决认定主供货合同不是贸易合同,而其从属附录合同是贸易合同,明显自相矛盾,其“框架合同”的观点,缺乏依据。

GERD-01供货合同条款,已经明确规定了出口货物名称为“G牌汽车”,本协议的附录对货物做出了规定,符合分批供货合同可以采用合同附录进行补充规定的程序。相反,附录合同的附表只有货物规格,却不具备出口货物名称,原判决自相矛盾,自我否定。

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中,包括与CIF的冲突、交付接收、通知单证快递、移交书证明、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货物投保、数量索赔、质量问题、示数器读数、补救行为计算的费用、质量索赔以及审核该索赔的答复等各项条款,已经有详细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定,原判决却认定为“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法履行”;而对附录合同上面并没有具体执行条款的规定,却反认为有法履行,即: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nlc202309022112

GERD-01号供货合同第4.1条约定了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支付条款。第4.2条供应的第一批货物的款项,正是3个附录合同合计1000辆汽车的第一批货物的数量;第4.4条表明了附录合同主要用于卖方据以生产、装运、证明货物的作用;结合第4条其他付款条款,本供货合同具有强制执行力。而附录合同的付款条款上只有一句话:“支付条款根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应该依照卖方和买方于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第4.2条付款。”其中并没有任何独立的付款条款词句。这种没有独立付款条款内容,完全依附并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第4.2条付款的3个附录合同,却被原判决认定为独立的贸易合同。而附录合同所依附并执行的主供货合同,却被原判决认定为不是贸易合同,合同不成立。若主合同不成立,那么从合同所依附的全部条款也不成立,从合同将如何执行?这种主从不分,尊卑不顾,本末倒置的主观认定,明显缺乏证据证明。

GERD-01号供货合同具有不可抗力条款,而附录合同没有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同样必须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

GERD-01号供货合同“适用法律为俄罗斯联邦的法律”,符合国际贸易合同准据法条款的规定;而附录合同,不具有准据法条款,同样必须执行GERD-01供货合同。

GERD-01号供货合同对本合同的生效、标准认证、终止效力、文本效力等,均有明确的规定;而附录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条款,仍必须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

上述附录合同的名称,只有“合同1、2、3”的词句标示,没有国际贸易合同性质及英文缩写合同编号的词句标示,各自的第一行词句,均已直接写明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附录合同条款简单,缺少可执行的条款,其各自最后一条已经明确规定:本合同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本合同中未提到的问题,双方应该遵守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规定。

事实证明,GERD-01号供货合同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全部必备条款,各项条款具体、详细、完整、全面、清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明确,法律适用和法律效力确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本供货合同没有一个词句或一项条款规定为框架合同。相反,附录合同本身,不具备独立完整的贸易合同条款,其主要条款均依附并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在如此清楚的基本事实面前,原判决反而认定GERD-01号供货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法履行,系框架合同,不能独立作为《佣金合同》项下约定的贸易合同,直接违背了相关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四、应当理清的焦点问题

上述有关争议,依照各主从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实际执行情况,理清以下焦点问题,便可得到客观公正的解决。

第一个焦点: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是否在上述佣金合同条款的佣金范围之内?

根据佣金合同约定的大型采购项目,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已经计算在佣金合同第三条(1)ab项和(3)以银行凭证支付佣金的范围之内。双方并没有达成变更或者修改佣金合同任何条款的协议证据。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一直在本佣金合同以银行凭证支付佣金的范围之内。

第二个焦点: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是否在上述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规定的供货金额之内?

根据GERD-01号供货合同的英文GERD-01编号,已经写明是第一份贸易合同,合同主文已经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全部必备条款,其所有的附录合同及附表等,均是本供货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GERD-01号供货合同的交货条款对每个货物单位的数量和质量差异、交付证明、要求、费用、风险、保险、所有权转移、索赔期限、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索赔,以及付款条款及其他各项条款,对供货要求、质保、不可抗力、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法律、合同的生效和终止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包括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均在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规定的供货金额之内。

第三个焦点:G公司提供的合同1、2、3是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还是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外的独立贸易合同?

其附录合同各自的第一句,均已直接写明其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其条款内并没有G牌汽车货物名称,表1均是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组成部分,并不是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外的独立贸易合同。其合计1000辆汽车的数量,正是GERD-01号供货合同第4.2条中的第一批货物的1000辆汽车的数量。其货物规格条款、付款条款、交货条款等,并没有独立的词句和条款规定,完全依照GERD-01号供货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其没有数量和质量差异以及解决争议和索赔的条款,没有不可抗力条款,没有适用法律条款,没有合同生效和法律效力条款,没有合同文字效力条款,反而其自身直接规定是日期为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本合同未提到的问题,双方应遵守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规定,并没有独立于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外。

第四个焦点:本案是应当按照相关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认定,还是按照G公司的主观解释进行认定?

上述各相关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楚明确。G公司的主观解释及其提供的违背上述合同事实的声明,隐瞒了实际供货和收款的事实。S公司一直坚持以GERD-01号供货合同是第一份贸易合同为前提,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变更或者修改佣金合同条款的协议,故佣金合同第三条(1)a或b项均适用,均应当按照该1.08万辆汽车金额支付佣金。S公司促成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后,已经完成佣金合同义务,此后,G公司曾要求终止佣金合同,已经表明其3个附录合同并非是单独计算佣金的依据,否则G公司若支付该3个附录合同这批货物的佣金,也就无需违背诚信另行要求S公司终止佣金合同。

以上四个焦点,是客观公正解决争议的基本依据。

结语

中国社会已经创建了基本的合同法律制度。依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依照司法解释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纵观上述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是非之争,原判决既违背了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又没有达成变更和修改佣金合同的协议证据;相反,已经有证据证明经过S公司促成的G公司出口R公司大批汽车的相关证据,G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G公司,可以推定S公司的诉讼主张成立。若对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认识不一致,根据佣金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佣金的计算方式(b):依据甲方与海外客户订立的第一份贸易合同之付款条款,甲方收到海外客户的全部定金之日起一年内的所有贸易合同,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仍然应当支付佣金。

在社会管理层面,无论何类争议,若真正依照事实和法律办事,有关是非之争,即可迎刃而解。执法公正,社会才能公平。

窗帘工程合同 第5篇

甲 方: 茂南区山阁镇白花小学

乙 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窗帘,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审核乙方的有关资质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慨况及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承包内容:28个窗帘

工期: 2014年 5 月20日至 2014年 5月 30日。

2、质量标准:

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甲方不再为此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

工程总价为人民币4284元整。(最后以实际结算为准)

4、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签定之日甲方需向乙方预交工程总价50%的定金,在安装全部完后甲方需向乙方结清工程总价所剩的余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发票。在合同完工后倘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如期付款,乙方有权收回所有窗帘物件,不予退还定金。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结算款。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处罚金,乙方工期延误不得超过10天,否则视为违约。倘若因甲方的窗户墙体有问题阻碍乙方施工滞后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

2)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并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和摆放的物件。3)执行合同时间为不分周一至周日。4)因执行合同时管理处需要办理的有关登记手续,乙方应主动按时办理。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注意生产安全、消防事故,或危及乙方及甲方或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追究将论事处理。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山阁镇白花小学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窗帘销售合同 第6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及安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窗帘主材清单:

注:1、以上窗帘高度均为xx米计算。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运费、安装调试费及高档铝合金罗马杆和高档铝合金静音轨道。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定金即人民币伍万元整。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在合同完工后倘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如期付款,乙方有权收回所有窗帘物件,不予退还定金。

三、乙方责任:

1、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安装。

2、乙方于进场安装之日起 日内安装完毕。

3、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清理其安装窗帘产生的垃圾。

四、甲方责任:

1、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窗帘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于约定时间安装完毕, 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而延误交付安装时间,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0.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0.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售后服务:乙方提供窗帘及配件提供一年免费保修,人为损坏需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七、补充条款:窗帘高度实际: 米,超过 米的高度按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窗帘销售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就乌拉特中旗中盛石油设备修造有限公司车库卷帘门安装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车库卷帘门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价款

1、本项目总价:人民币:

2、车库门板为 厚成型板。

三、产品及安装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造,质量验收以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及供货提供的样品为准。

2、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3、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由此所发生的`工料及损失乙方负责。

4、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退换,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安装时间及要求

工期:车库门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安装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安装、调试所需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但安装所需要的电机、电钻、电缆等乙方自行负责。

2、提供安放电机及门板、配件的场所。

3、甲方有权对产品及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服从统一的管理,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2、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已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3、安装结束后,应及时按规定请甲方组织监理进行验收。

七、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安装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80% ,余款20%作为保修款,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付清。

八、保修工作

1、乙方安装任务结束至甲方取得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后,即进入乙方保修期,保修期为贰年。

2、在保修期内如发生产品、安装质量问题,可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乙方均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派人进行处理,属乙方问题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免费予以修复或调换。属紧急情况的,应在3小时内进行处理。

3、如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新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修复费用。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帘销售合同范本3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订立以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准物名称、规格、数量及规格

1、本合同总价款: (¥89250.00 ) ,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结算面积_合同单价结算(不足1㎡的

第二条、结算方式、付款时间及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之后一天内预付合同总金额元整,余款待该批次工程完工15天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电动系列产品保质期三年,从交货验收之日起计算。

2、具体规格质量按乙方提交的样品验收,货物验收按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3、质量实行三包,随喊随到,问题随时解决。

第四条、送货地点及期限

1、送货地点:

2、到货期限:

第五条、验收

1、乙方在安装调试后,合同双方共同派人对其进行验收。

2、验收手续应在一日内完成,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进行验收,在窗帘安装完成10日后自动视为验收合格。

3、以下情况导致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现场不符合安装条件。

2)、停电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安装进度。

第六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份

第九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如有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窗帘销售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同 意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标的、数量、型号、单价、商标

1、商品名称:钢制防火卷帘门

2、单价: 280 元/㎡,规格:7米_3.6米 ,合计面积 25 ㎡。

3、合同设备单价含运输、安装调试费、费、装卸费、售后服务、涨价风险费并保证产品通过消防验收;

4、商标:“万成”品名及相应商标图案;

5、合同总价按实际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第二条 交货期限及地点

1、乙方交货的规格、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按实地测量的为准。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甲方指定期限内交货。

4、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

第三条 包装及运输

由乙方承担全责运输,安全抵达甲方工地现场。运输途中一切财产损失、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内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订金,完装调试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技术性能与功能配置上符合产品适用标准、合同及附件的要求。

第六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应按国家标准施工,工程材料应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调试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予验收,若调试合格后,方可视为合格工程。

2、产品终身维护,做到及时、方便满意、无偿为用户提供服务。三包期满后凡是属质量问题乙方及时性派员处理.

3、用户使用不当保修期外的故障,乙方按成本价提供零配件。

4、乙方保证应急服务在24小时内到位及时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条款,如乙方不按规定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更换或停工整顿,严重时甚至终止合同。

2、甲方应按本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付款,甲方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和乙方进行协商,在协商未果之前乙方不得停工闹事等方式进行要挟。

3、如甲方恶意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追款的权利,并停止施工和保留系统工程中已完成所有工程的所有权。

4、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履约的,不属于乙方违约行为。(不可抗拒因素必须是甲乙双方共同认可方可生效)

5、违约方的其他违约责任均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6、解决纠纷的办法:若甲、乙双方出现分歧,双方应以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双方解决不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帘销售合同范本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并安装钢质复合型防火卷帘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内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钢质复合型防火卷帘门 ;

数量: 樘(总面积约平方米,实际面积按实计算。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 元整。 注:合同价款是:电机、控制箱在内的防火卷门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全过程的含税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钢质复合防火卷门》生产、安装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验收

三、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一年,自消防验收合格的第二日起算。

四、制作、安装期限:制作安装日历工期15天,自乙方收到合同定 金之日起算,至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五、安装地点:

六、合同款支付:

1、卷帘门工厂制作完毕,全部构配件运至安装现场,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20 %(即: 元);

3、安装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50%(即: 元);

4、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5 %(即 元);

5、5 %余款(即: 元)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十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其他:

1、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组织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验收时,乙方所安装的产品视为合格,甲方无条件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尾款,待甲方联系消防部门验收时,乙方及时到场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材料,直至所安装的产品合格。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服从施工现场管理,承担未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人生安全等事故责任。

3、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的工程停(窝)工,工期顺延;

2)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2%,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保修期满,结清工程尾款后终止。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签订增补条款。增补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窗帘采购安装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窗帘,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有关资料质后,经双方友好协商,鉴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承包内容:窗帘。

二、产品质量:由乙方保证窗帘质量。

三、双方义务:乙方在甲方展示厅提供若干样品,甲方负责对外销售。

四、价格: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窗帘均低于市场价格,甲方对外出售产品均由乙方提供建议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每一个月与乙方结一次款。若甲方不按合同如期付款,将按总造价每天1%的金额递增,直到甲方付款为止。乙方可以以此金额向法院起诉。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若执行第一条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具体规定

1)甲方若接到顾客订单均需交给乙方定做,不得转包给他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顾客需求,若顾客对产品不满意,甲方可以将产品退还乙方,乙方无条件重做,直至客户满意。

2)合同有效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开始至一年后作废,若双方合作愉快,可续约。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2013年

2013年

简论供货合同的履约风险管理 第8篇

关键词:供货合同;合同管理;履约风险防范

供货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常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过程管理粗放引起合同履约纠纷,使履约方遭受损失,增加了管理成本,如何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提高合同履约工作效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使用案例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尤其提高对合同法等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大量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目的。因此,在企业管理中,积极普及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使管理者掌握合同的订立、生效、构成要素、违约责任等知识,对于提高合同管理及执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而以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合同案例为学习对象,通过对实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矛盾、困惑进行解析,并探讨相应的解决办法、思路、对策等,可以调动管理者学习经济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探索兴趣,使其学会由此及彼、融会贯通,从而实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进而为实现合同行为等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法律理论基础。

二、提前介入,做好合同签订工作管理

(一)深入了解签约对象,做好对签约方的资信调查

首先,做好签约方主体资格的审查。签约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①营业执照。核对对方营业执照,及其核定的经营范围,查看其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注册资本,是否年检,可登录工商管理部门网站进行相关查验。②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核发给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凭证,它不仅是判断合同对方能否为企业开具发票的凭据,也是验定其开具的发票是否有效的依据。税务登记证的核对可以通过登录税务局相关网站进行税号查询、核对,如果在网上无法查询,也可以打电话到注册地工商机关和税务机关询问。③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国家授予企业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诸如建筑行业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均为企业的资质证书。可通过登录相关管理部门网站核查该类证书真伪。

签约方是自然人的,应注重审查其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通过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其次,做好签约方代表的资格调查。主要对以下几类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收集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印章的确认;

(2)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授权委托书(载明姓名/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期限、签名、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确认。

(二)注意合同生效要件的确认

首先,签约双方应在达成一致的合同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其次,法人代表应在合同文本法人代表处亲笔签名,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有效、规范的委托书证明。第三,合同文本不得涂改,若不得已出现涂改,应由签约双方在所有涂改处盖章确认。第四,注意合同附件资料的审查,尤其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审查,签约双方应在各自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三、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企业内部,合同从起草、签订到履约、结束,有一个流转的过程。在这个流转过程中,对各个环节间的衔接、监督与管理,对于合同的顺利实现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应在企业主动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分解细化合同管理流程,分清工作界面,划分各个部门的权责范围,达到流程通畅、管理高效的工作目标。首先,应统一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防止令出多头,组织混乱;其次,应根据合同重要程度做好授权管理的界面划分,严格授权程序,兼顾灵活性与严肃性,确保有效授权,提高管理效率。

四、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实现现代化数据平台管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广泛运用,现代经济结构、国际经济形式及贸易形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电子商务平台迅速兴起,极大地缩短了交易时间,改变了交易方式,企业跨国化、集团化运作能力因为计算机的强大信息处理功能而得以大大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合同管理工作应着重长远,做好合同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统一文本、统一编码,对供货产品实施条码管理、履约信息跟踪并纳入合同信息管理中,大力提高计算机系统对合同全程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信息共享与数据处理优势,从而为实现企业精益化管理、集约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履约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归纳、整理和知识普及

履约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货风险

交货风险常常由于货物交接过程不规范、单据缺失或确认方式无效造成。譬如,供货方对送货单据的签收规定不明确,送货单上经常只有收货方工作人员的签名,没有加盖公章,这就会在法律上产生交货义务履行与否的证明问题,因为是个人签收,很可能产生法律风险隐患。因此,在货物交接环节,应明确交接单据要求,交接单据应以书面形式设立,要求收货方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并在交接单据上签字,注明收货日期并加盖公章,或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货方指定人员签收即为有效,同时约定收货方收货应提交的资料。

(二)付款风险

对于收货方而言,付款风险主要反映在对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或付款收据的审验工作上,在审验工作中,应根据国家关于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发票构成要素包括出票方收票方信息、发票专用章签章、发票金额、相关价款税款的计算是否正确等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收据管理,应规范收据格式及内容,包括收款人名称、收款金额、对应的合同名称或编号;款项是否已支付、收款方的公章等等。

(三)收款风险

对于收款方而言,应加强对付款方出具的商业票据,包括支票、商业汇票等等的审验,审验人应熟悉国家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审查出票信息、出票日期、出票金额及背书签章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窗帘供货合同范文

窗帘供货合同范文(精选8篇)窗帘供货合同 第1篇酒店窗帘供货安装合同采购方(甲方):山东京广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方(乙方):董萍...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