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精选6篇)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 第1篇
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工作居住证编号:,该员工 年 月 日与原公司 已解除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到我公司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申请变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中的聘用单位。
×××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 第2篇
操作步骤:
(1)操作员点击菜单中的“办理员工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聘用单位变更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如图4-4-1;
(2)操作员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编号”、“工作居住证编号”,点击“查询”,查询需要的办理变更的证件信息(点击“重置”按钮,可以清空所填信息重新查询),如图4-4-2,查到以后,点击“审核”进入该证件办理信息审核页面,如图4-4-3;
(3)操作员按照系统要求,输入相应的数据,如图4-4-4;
(4)操作员点击“提交”按钮,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如图4-4-5;(5)操作员选择点击“确定”,系统给出操作成功的提示信息,并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该项申请操作,如图4-4-6。
图4-4-1
图4-4-2
图4-4-3
图4-4-4
图4-4-5
图4-4-6 特别提示:
(1)聘用单位变更申请,需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进行证件打印、提交才能完成该项业务。
(2)发起聘用单位变更后,如果个人被加入了黑名单,该聘用单位变更业务,自动终止,办理状态显示“审批未通过,已办理完成”(3)进行聘用单位变更,被变更人员,如果再发起变更申请前,已经被加入了黑名单,操作员提交查询后,系统给出“当前用户为黑名单用户,不允许进行申请”的信息,如图4-4-7;
(4)进行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审核,进行“保存”操作时,如果该项信息被其他用户进行了审核,或者审核通过后,操作员通过浏览器后退,再次进入审核页面,并再次提交审核,系统会禁止重复提交审核,且给出提示信息,如图4-4-8。(5)操作员在审核页面,可以通过点击“姓名”,查看该人的详细信息。(6)在个人详细信息页面,可进行“维护备注”,具体操作请参看3.1.1维护备注
(7)进行聘用单位变更,如果原所在单位一直没有对该申请进行审批,系统会7天后自动认为审批通过,转到“发起变更申请单位所在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图4-4-7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 第3篇
一、办理程序及系统操作
已开通“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的申请单位,用单位用户名、密码登陆,在系统的“办理员工申请”菜单中填写“聘用单位变更”信息后,由单位联系人持身份证和申报材料到办理现场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在申请人从原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内,申请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并持相关材料到办理现场进行审核。逾期提交材料的,不能办理。原单位已注销的证件,因在新单位试用期内,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的,在离职60日内通过个人系统提交“延期注销”,将办理时间最长延至6个月。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二、办理程序及系统操作
(1)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需注明到岗时间;
(2)原单位出具同意离职证明,并说明离职原因及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第4篇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居住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员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原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解除劳动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我公司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申请变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中的聘用单位。
XXX公司
居住证变更_变更聘用单位申请 第5篇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编号:xxxx,该员工xxxx年xx月xx日与原公司xxxx解除了劳动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到我公司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申请变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中的聘用单位。
xxxx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 第6篇
[2009-01-19] 来源:
1. 打印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贴照片,公司盖章。注:·申请单位意见栏中需填写“同意”字样,并有负责人签字
·打印前先选择“页面设置:,删除页眉页脚两行字符,可避免申请表格上下有字问题。页边距(毫米):左10,右8,上下19.05;再选择”打印“
2.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其中三张贴在申请表上,另外一张办理证件时使用,提交的照片要与网上申请信息所上传照片同底、同版)。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18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注册地在朝阳区的:还需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注册地在顺义区的:还需提供自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期要连续六个月以上,证明中须注明缴纳的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应为提交材料前一个月)、社保号、身份证号、缴纳保险种类,需加盖区县社保中心章。在外地缴纳社保的,应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缴纳证明。
·公司注册地在朝阳区的:以所在公司名义申请居住证,系委托FESCO代缴社保的公司,网上“个税社保缴纳情况维护”窗口中,社会保险证明列表的“扣缴单位”请写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缴”字样。
5.现单位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缴费期要连续六个月以上,(要求是最近六个月)。有以下两种证明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写明身份证号,“扣缴义务人”处需加盖公司财务章。)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由于该证明无具体明细,依据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需在完税证明的空白处写出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并写出“该员工个人所得税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按个税证明上的税款缴纳时间段日期写)由我公司逐月连续代扣代缴。”并由负责人签字。
(公司注册地在开发区的)负责人指: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或公司授权指定的人员,需做备案。
(公司注册地在朝阳区的)负责人指:法人代表,或公司法人授权指定的人员,需做备案。
(公司注册地在东城区的)负责人指:法人代表。
(公司注册地在西城区的)负责人指:人事经理
(公司注册地在宣武区的)负责人指:人事经理
·公司注册地在朝阳区的:以所在公司名义申请居住证,系委托FESCO代发工资的公司,网上“个税社保缴纳情况维护”窗口中,个人所得税证明列表的“扣缴单位”请写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缴”字样。公司注册地在朝阳区的,个税证明缴费期只要求提供近六个月。
6.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有效期距终止日期为两个月。注:·公司注册地在崇文区的:合同有效期距终止日期为三个月
·公司注册地在西城区的:合同有效期距终止日期为六个月
·公司注册地在昌平区的: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章
·公司注册地在开发区的:合同要求是要有具体期限,无固定期的合同可以用。若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有效期已经到期的,不能使用自动延期版本的合同,要提供续签的合同 ·代表处、办事处的员工以及公司合同工的可以提交与FESCO签订的合同
注:公司注册地在朝阳区的:以所在公司名义申请居住证,提供的是与FESCO签订的劳动合同,网上填写工作简历时请在现单位名称后注明“外企派遣”字样。7.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自己有住房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只能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房屋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租赁房屋的:1 与业主签订租房协议的:应提供房子所在地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 与中介签订租房协议的:应提供与中介的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租赁公房的:应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应写明借住人姓名、房主姓名、详细地址、借住人与房主的关系),以及亲友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小区没有居委会的则由物业公司开具。
注:·公司注册地在海淀区的:只能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在外国公司驻京代表处工作的员工,需提供雇员证,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9.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在京接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可);16岁(含)以上的孩子需提供学籍证明。随往子女原则上随女方,夫妻离婚子女判给男方,子女可随男方随往,需提供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公司注册地在朝阳区的:还需提供随往人员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注册地在房山区的:还需提供随往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注册地在顺义区的:子女随往的:子女够上学年龄的需提供在校证明 10.公司材料
(1)最新年审过的执照复印件(按照公司性质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跨国公司在京地区总部确认证书》
——《营业执照》(副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注:·还有一些机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公司注册地在东城区、朝阳区的除外)
——驻京研发机构
——民营科技企业
——环保企业
——软件企业
·公司注册地在海淀区的,需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司注册地在昌平区的:所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上需加盖公司章 ·公司注册地在崇文区的:应在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公司章(2)《诚信声明》:
注:·《诚信声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负责人——公司执照上的负责人
·若是人事经理签字,需注明职位特别提示: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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