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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目录(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法人)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变更目录(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法人)(精选5篇)

变更目录(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法人) 第1篇

一、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的, 提交以下材料:(委托书)

1、说明变更理由的企业变更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3、企业董事会决议或有关部门文件;

4、拟任人员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自行设计,包括姓名、年龄、毕业的最高学历的学校、及工作情况)

5、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聘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拟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离职证明

6、拟任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格式如下:

自我保证声明

李XX、张XX、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特此声明!

201X年X月X日 声明人签字:(加盖指印)

7、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证明材料包括对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证明及该企业无违反《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证明

8、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9、自我保证声明 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虚假,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特此声明 企业签字 盖章

10、单体(个体工商户)药店变更企业负责人还须提供现企业负责人和拟变更企业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

变更目录(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法人) 第2篇

1.封面--关于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材料 2.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省局网站下载)3.变更企业负责人申请书

4.公司证照(执照正副本、许可证正副本、GSP证书)5.企业负责人任命文件

变更目录(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法人) 第3篇

责人、质量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3-12-24 许可项目名称: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编号:38-1-04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六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

4、《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经营验收实施标准》(国食药监市[2004]76号)

5、《北京市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暂行规定》(京药监发[2005]15号)

6、《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国食药监市[2007]299号)收费标准:不收费

期限: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受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变更企业名称的,同时办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企业登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的申请书(示范)。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变更的项目和理由(注明变更前的企业情况)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日期; 2.《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请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打印)2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变更企业名称的,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6.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还应提交:

(1)企业任免决定书2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非法人企业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任免决定书2份,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3)任免后企业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质量负责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身份证、是否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情况说明、学历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2份。

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8.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注:申请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如需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请在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行政许可事项下一同登陆办理,相同申报材料可提交一份。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变更企业名称的核对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与原《营业执照》的注册号是否相同。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办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

3.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补正材料通知书》应当加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注明日期。期限:即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

2.企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为准;

3.受理办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制证。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办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受理办负责人审核意见准确、无误。

3.对申请材料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审核意见;制作《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的,同时制作《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栏,内容完整、正确、有效,与正本一致,加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4.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企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期限:即日

三、送达 标准:

1.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企业名称的,同时收回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及时将新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企业名称的)和变更副本交申请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日期,加盖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准确、无误。岗位责任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办送达窗口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质量负责人变更申请 第4篇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店因质量负责人工作变动,特申请前来变更我药店质量负责人,现将原质量负责人***变更为***。望贵局予以办理为谢!

企业负责人变更申请 第5篇

(一)大渡口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我叫,是 药店企业负责人,因,不能继续经营上述药店,经考虑,现决定自愿放弃药店的所有权,改 让(与本人的关系:)继续经营,我们双方无买卖行为。

申请人:

年 月 日

企业负责人变更申请

(二)大渡口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我叫,是 药店企业负责人的,我对贵局工作人员的告之事项(药店经营情况是否知情?药店现有硬件、软件条件的可持续性。)清楚明白,我自愿成为 药店的企业负责人,继续经营上述药店,我们双方无买卖行为。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 报 资 料 真 实 性

自 我 保 证 申 明

本单位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保证所有填报内容及全部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拟法定代表人

变更目录(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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