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选10篇)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1篇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健康用眼意识
宣传教育是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的首要环节。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制订科学规范的近视防控指南,及时发布权威近视防控知识,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要联合教育部门做好每年全国“爱眼日”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医务人员深入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指导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落实每学期至少1次视力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用眼健康知识教育,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鼓励和倡导学生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特别是乒乓球、羽毛球等有益于眼肌锻炼的体育活动,保持正确的读写姿势,减少近距离长时间用眼,减少使用电子视频产品,保证充足睡眠和均衡营养。通过广泛宣传,使科学用眼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使儿童及家长不断增强健康用眼意识。
二、注重早期发现,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3-6岁儿童视力检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托幼机构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定期为幼儿检查视力,发现视力异常的`幼儿,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治。各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定期检查视力。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措施。卫生计生部门要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视力筛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与指导。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对儿童青少年进行屈光筛查,早期筛查出屈光不正等异常或可疑眼病,早期发现近视的倾向或趋势,制订跟踪干预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
三、实施科学教育,营造良好用眼环境
托幼机构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科学安排一日生活,均衡营养膳食,保证户外活动,注重用眼卫生,保护学龄前儿童视力。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保障各项教学设施和条件(教室、寝室的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备、黑板等)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标准要求,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制订科学的作息制度,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督促学生课间时间参加户外活动。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加教学学时,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上课,统筹安排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供优质保健服务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要求,将眼保健服务纳入医疗服务体系整体发展中,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科学研究,
为近视防控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和方法,同时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的特色和优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做好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工作。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注重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的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分管领导、校长、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家长进行培训,增强责任意识,传授近视防控方法,提高校内眼保健服务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防控机制
各地卫生计生与教育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共同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相关卫生、教育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组建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专家队伍,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融合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的长效防控机制,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全面开展。同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考核指标,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10月19日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2篇
《光明行动》包括八个专项行动。一是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教育每个学生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并向家长宣传。二是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三是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建立完善全国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体系,指导各地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儿童青少年健身科普工作,吸引更多儿童青少年到户外参加体育活动。四是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五是落实视力健康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每年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动态监测,努力实现县(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全覆盖。六是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指导各地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七是提升专业指导和矫正质量。发挥医院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正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作用,开展近视防控科研攻关,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八是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发布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以开发义务教育阶段健康教育视频课程为基础,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教育资源库。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在学校内部活动的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光明行动》进一步健全了近视防控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和各省份年度重点任务,分工负责,切实推动光明行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二是开展评议考核督查。每年面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不断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学生用眼行为改进率、视觉环境条件达标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优秀率。三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全国爱眼日”等活动,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3篇
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且随年龄增长有明显增加。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的《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显示小学生近视患病率为31.67%,初中生为58.07%,高中生为76.02%。教育部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45.71%,初中生为74.36%,高中生为83.28%。近视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国民素质的严重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儿童眼健康问题,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其中特别提到了少年儿童的近视问题。刘延东副总理也多次作出批示,要高度重视儿童近视防治问题。为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会同教育部体卫艺司、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5部分,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健康用眼意识。强调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健康宣教,培养儿童青少年良好的用眼习惯。二是注重早期发现,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等多渠道的视力筛查工作,实现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早发现、早干预。三是实施科学教育,营造良好用眼环境。强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作息制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提供环境支持。四是加强人才培养,提供优质保健服务。通过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为已经发生近视的儿童青少年,提供规范的矫正治疗服务,最大程度的减轻近视程度。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防控机制。通过部门间的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心得体会 第4篇
钟登华强调,要聚焦问题主动作为,大力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抓好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关键要素管理,落实体育锻炼要求,改善视觉环境条件。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要夯实基础,进一步明确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重点内容和改革方向,健全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钟登华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学校、学生、家庭、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持续部署开展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综合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陕西、四川省教育厅,温州、武汉、广州、青岛、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锦江区委等10个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5篇
5034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由于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近视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各相关方面的行动
(一)家庭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每天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体育冬夏令营等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避免孩子学习和娱乐活动过多使用电子产品。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课外培训,杜绝盲目参加培训。坚决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不问兴趣、跟风报班。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不让孩子在走路时、吃饭时、床上、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下看书或电子产品。监督
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注意关注孩子视力异常的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课堂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到眼科医疗机构验光或采取其他矫治措施,避免因不正确的验光配镜导致近视加重。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根据相应标准选购和使用照明产品。
(二)学校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教师要督促学生读书写字时身体坐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和教师要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园文化。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
禁止幼儿园“小学化”。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
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为儿童提供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三)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后,及时更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规范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并发症的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加强健康教育。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四)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自觉遵守学校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培养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五)有关部门
教育部。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成立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等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高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加强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部组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2019年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强制性标准,适用对象为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要有利于保护视力。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体育总局。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财政部。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三、加强考核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国务院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
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6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广播电视厅(局)文化厅(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上海电影局: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场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学校教育和学校外、学校后教育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明确指出了校外教育在社会主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多年来,在党中央关于“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号召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积极努力下,我国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在配合学校教育,丰富少年儿童课外生活,培养他们全面发展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一支热爱少年儿童、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勤恳努力、艰苦创业的专兼职校外教育工作者队伍初步形成。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作用,有利于促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有利于把校内外教育结合起来,丰富和充实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的习惯,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有利于充分调动少年儿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发展他们各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有利于从小培养他们勤动手、善思考的良好习惯,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但是,我国校外教育工作同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有些部门的领导对校外教育工作的作用和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实际工作中业务指导思想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活动设施有待改善、充实;干部和辅导员队伍还不够稳定,素质亟待提高。为了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校外教育事业
校外教育事业具有地方性和群众性,在地方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同时,也要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办,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方集资,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校外教育活动阵地。校外教育事业目前的发展重点在城市和经济发展快、基础比较好的农村地区,应逐步形成从地、市、区(县)到街道(乡、镇)的校外教育网络。广大农村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兴办校外教育活动场所。
二、端正业务指导思想,为全体少年儿童服务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它的培养目标与学校教育是一致的,它对少年儿童的教育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性、实践性、趣味性、灵活性很强的活动来实现的、它同样是要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各级各类人才,打下初步的基础。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仅要通过各种活动给少年儿童以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知识,培养各方面的技能技巧和才干,而且还要十分重视对少年儿童加强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当前要特别强调对学生进行近、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寓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革命传统、理想、纪律、劳动等方面的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培养学生逐步树立远大理想,立志长大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培养心中有他人,心中有人民,心中有集体,心中有祖国的思想感情;培养文明礼貌、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不怕困难、积极进取、勇于创造、诚实谦虚、团结友爱、讲民主、守纪律、有毅力、讲信誉等良好品德。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和活动,必须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符合少年儿童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兴趣爱好、身体条件,研究当代少年儿童的思想特点,采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去吸引和教育他们,注意防止成人化,不断改进教育内容和方法。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要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要照顾到残疾儿童和学龄前儿童,正确处理好普及和提高的关系。成建制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既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阵地活动,又要对学校开展的课外,校外活动加以指导,并提供有利条件;既要搞好各种类型的小组活动,又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既要对少数有特长的少年儿童加强培养训练,又要对多数有各种兴趣爱好的少年儿童进行辅导。要防止只抓少数“尖子”,忽视多数和只热衷于各种名目的竞赛等倾向。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扎扎实实,讲求实效,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提高校外教育阵地的利用率,以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要特别强调和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教育功能,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开办各种商业性活动场所。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活动条件,增添活动设施,还要从当地经济条件出发,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办出自己的特色。
三、加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
加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职和兼职队伍的建设,提高辅导员和干部的素质,是搞好校外教育工作的可靠保证。应挑选热爱少年儿童、热爱校外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富有开创精神、有一定专业知识、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从事校外教育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训练,可采取办短训班、讲座、组织参加电视、广播、函授教育及脱产进修、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各地教育行政学院、教育学院、师范院校、团校、妇女干部院校等单位都应积极承担培训校外教育工作者的任务,科技、文化等有关单位也可创造条件对校外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的辅导员与其它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要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事业编制、成建制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与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在评选先进时也应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其专职教师(辅导员)可以按统一规定实行教龄津贴。
要加强校外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组织管理、设置布局、活动设施、教育内容和方法都需要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提高。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本着继承、发展、改革、创新的精神,继承好传统,研究新问题,使科学研究与指导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四、齐抓共管,各司其责,切实加强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有关部门要有领导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地区可设专门管理机构或办事机构,定期研究工作,交流经验,并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要逐步增加经费。已列入各部门事业经费开支的,应随着整个工作经费的增加而不断增加。
校外教育活动设施和场所(如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少年科技中心(馆、站)、艺术馆、儿童影剧院、儿童公园、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少年体校等)的建设要列入各地城镇建设的规划,使之布局合理;对原有校外教育阵地应不断改善活动条件,添置、更新活动设施和器材设备;新建的活动阵地要将青年和少年儿童分开,以便于加强和开展适合少
年儿童特点的校外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行政领导由各主办单位负责,教育、文化、共青团、妇联和科协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活动质量。一九八七年,国家教委、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颁发了《少年宫(家)工作条例》。各地少年宫(含少年之家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少年科技中心(馆站)都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按照《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
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结 第7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为积极推进预防近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我校成立了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华任组长,各班班主任具体落实班级宣传和教育工作,根据学生的身高调整座椅的高度,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视力,提高防控成果。
二、落实检查督促制度
学校三项检查中把眼保健操的检查当做一项重要的检查项目,同时培训班主任,让其规范学生眼保健操的正确做法,并保证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
三、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各班主任利用主题教育课,对保护眼睛的基本常识(如坐姿、看书、眼保健操、眼部的调节等)进行示范指导,并通过形象生动的例子使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形成“保护视力重要,珍惜眼睛光荣,为振兴中华,保护眼睛,提高视力“的舆论。并通过卫生课、黑板报、电子屏等,宣传科学用眼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四、重视常规训练,养成良好习惯
号召全体任课教师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离书本一尺,胸离桌子一拳,手离笔尖一寸;写字一小时要休息片刻,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行进的车中看书,不在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课间监督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结 第8篇
2、学校把保护学生视力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召开班主任会议把保护学生视力预防近视作为班主任工作职责之一,每天播放两次眼保健操的音乐,学生随音乐节拍做操,对不够准确的学生指导。
3、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教育,发挥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卫生教师的作用。防近工作纳入领导工作日程,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宣传教育,使师生都知道保护视力的重要性,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班主任教师落实防近措施,卫生教师经常监督和指导。
4、课外作业量适当,保证学生每日睡眠时间。
5、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向课堂要质量,做到不拖堂,不占用学生自习课,不随意补课。
6、教室内布置朴素大方、整洁、美观明亮(地面清洁,墙壁不贴过多的图片,玻璃光亮)。
7、我校 课桌椅符合卫生标准,桌凳高度与学生身高的比例相称,每周调换学生座位一次。
8、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力求按揉穴位要准确,手法要适当,用力不要过轻过重,以穴位感到酸胀为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能随时纠正学生不良用眼习惯。
9、要求教师做到三不:
(1)上课板书工整、字迹不要过小;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效率,不要拖堂;
(3)严格执行课表,不变相占用学生的活动课时间。
10、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读写时保持正确体位和姿势,做到三个一(眼书距离一尺,胸与桌后缘一拳远,手距笔尖一寸),坚持二要,二不要。二要是:
(1)读写姿势要端正,眼书距离一方尺;
(2)连续读书1小时应休息或远眺10分钟。二不要是:
(1)不要在光线暗或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要边吃饭边看书;
(2)不要在走路、躺卧和晃动的车上看书。此外,看电视要有节制。
11、保证体育活动的`时间和质量。学校 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强健的体魄不仅可以避免全身性疾病,而且也有利于眼球的正常发育。另外,要加强营养,防止过劳,生活要有规律。
12、定期检查视力。每学期检查2次,建立视力档案,加强对边缘视力(5.0 )的指导和预防的工作。
13、做好家长与社会宣传工作,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家长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督促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14、加强防近的宣传力度。
(1)利用全国爱眼日活动,开展预防近视卫生知识讲座;
(2)把预防近视卫生知识张贴在宣传板内。
(3)每月利用广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4)在卫生课上,利用眼睛模型、电脑教学软件直观展示眼睛的视物原理和眼睛的基本构造,了解近视的发病原因,了解保护眼睛的重要性,让学生对近视引起足够的重视。
(5)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6)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放假前,通过品德与生活课或体育与健康课、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保护视力教育,使之与经常性防近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促使防近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7)教师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课间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学校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 第9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挑战,何不好好地做个工作计划呢?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好的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1按xx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学生近视预防宣传教育资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防控”工作计划,如下:
1、拟定学校“学生近视眼防控计划”、“学生近视眼防控方案”等。
2、拟定关于近视眼防控学校领导、各部门、校医、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岗位职责。
3、加大“近视眼防控”的宣传力度,通过出版专刊墙报、开展专题班会、广播、网络、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预防近视、保护视力。
4、校医将于4月开展“预防近视,保护眼睛”的专题讲座。
5、三至四月份开展推广新版眼保健操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
(1)、向各班传达教育局的文件通知精神;
(2)、准备好眼操的上课素材,在课堂上教会学生新版眼操,注意每小节的动作要到位;
(3)、学校向学生发放近视预防宣传教育资料,如《学生预防近视基本知识与要求》。
6、学校继续完善学生视力保护机制,保证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亦保证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轮换学生座位,根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课桌椅高度。
7、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坚持对教学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教室采光照明、课桌达到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整改。定期粉刷教室墙壁和维护更新照明设施等措施,努力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8、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视力监测,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视力保护综合干预。
9、做好家校联系,对于在体检中发现的近视学生,书面反馈给家长,引起早期的重视。
学校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2为落实区保健所工作计划,进一步有效控制我校学生近视患病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近视眼防控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
2、坚持综合防控原则。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教学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坚持常抓不懈原则。把“防近”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学段要求,将其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要点
(一)学校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的“防近”工作小组,建立健全“防近”工作制度,做到“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全面落实《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到责任到人,职责落实到位。(二)全面开展视力普查,建立中小学生视力档案。
一年开展两次视力普查工作,为每个学生建立视力档案。对裸眼视力低于5.0的视力低下学生,要开展个体防控指导,加强视力下降预警机制,及时引起学生和家长的重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早干预、早发现、早矫正、早治疗,不错过最佳视力保护时间。(三)大力开展预防近视眼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爱眼意识和护眼技能水平。
1、学校要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辟宣传专栏、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宣传《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和要求》,力争师生、家长对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知晓率和学生预防近视眼行为养成率每年都有提升。
2、学校要以《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中的“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坚持做眼保健操”、“选择良好的用眼视觉环境”、“保证睡眠、均衡营养、加强锻炼”、“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这6大项知识要点为核心,大力开展“6月6日爱眼日宣传周”活动,有重点地、逐项深入地把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传授给广大师生和家长。
(四)开展科学研究,探索近视防控有效办法。
搞好宣传教育,普及视力保健知识和技能。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竞赛、板报、广播、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视力保健知识,提高学生、家长的预防保健意识,掌握防治方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生户外锻炼,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学校认真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控制考试的科目和次数,限制课外作业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同时,积极争取家长配合,控制学生电视与网络的用眼时间。(二)要注重学生日常用眼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1、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做两次眼保健操,并建立检查指导制度,确保眼操质量。
2、教师要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读写姿势,并经此项工作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始终。
3、学校每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眼操、读写姿势比赛,对优秀班级给予奖励,并在全校进行示范表演。
(三)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
1、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2、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5、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6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6、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7、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学校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1、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和《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近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方案及相关内容。利用学校的德育沙龙、家长讲坛、主题班会、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家长会、家教通等各种形式向师生和家长进行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学校还将近视防控工作中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的职责要求下发到每个相关责任人手中,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近视防控氛围。
2、班主任、任课教师时刻对学生开展“防近”教育。教育学生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和合适的执笔角度;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从读书写字视觉环境、看电视视觉环境、操作电脑视觉环境等几个方面,注重选择良好的用眼视觉环境;本学期,学校购置新的眼保健操图解,悬挂于各教室,班主任和体育教师严格督促学生每天上下午做一次眼保健操;切实执行《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相关要求,督促学生保证作息、睡眠时间、均衡营养,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锻炼。
二、措施
1、学校后勤部门及时检查、修理及更换老化的灯管,确保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国家标准,照明度分布均匀。同时配合班主任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2、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每学期定期对学生进行视力检查。发现下降,动员学生尽快到医院眼科做进一步检查和纠正。
3、课桌椅符合卫生标准,桌凳高度与学生身高的比例相称,每两周调换学生座位一次。
4、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力求按揉穴位要准确,手法要适当,用力不要过轻过重,以穴位感到酸胀为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能随时纠正学生不良用眼习惯。
5、要求教师做到“三不”:
(1)上课板书工整、字迹不要过小;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效率,不拖堂;
(3)严格执行课表,不变相占用学生的活动课时间。
6、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读写时保持正确体位和姿势,做到三个“一”(眼书距离一尺,胸与桌后缘一拳,手距笔尖一寸),坚持“二要,二不要”,“二要”是:
(1)读写姿势要端正,眼离书本距离一尺;
(2)连续读书1小时应休息或远眺10分钟。
“二不要”是:
(1)不要在光线暗或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要边吃饭边看书;
(2)不要在走路、躺卧和晃动的车上看书,看电视要有节制。
7、保证体育活动的时间和质量。强健的体魄不仅可以避免全身性疾病,而且也有利于眼球的正常发育。另外,要加强营养,防止过劳,生活要有规律。
8、做好家长与社会宣传工作,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家长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督促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9、为加强监督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特制定眼保健操检查评比标准:
(1)全体学生都做眼保健操,一人不做扣1分。
(2)安静、整齐,有讲话、做作业者扣1-2分。
(3)注意力集中,两眼轻闭,全身肌肉放松,有开小差者扣1-2分。
(4)穴位要正确,手法要轻缓,有5人以上不规范的扣1-2分。
(5)两手清洁,剪短指甲,有5人以上手不清洁或留长指甲扣1-2分。每周一汇总眼操的情况,所得分数跟班级的量化管理挂钩。
学校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精神,加强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
2.坚持综合防控原则。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教学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坚持常抓不懈原则。把“防近”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学段要求,将其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防近”工作。
1.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以此形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在校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3.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不拖堂。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限制课外作业量。不随意增加学科教学学时,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90分钟。
4.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5.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可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根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其课桌椅高度。
6.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
7.坚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认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
(二)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每月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3.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放假前,通过品德与生活课或体育与健康课、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保护视力教育,使之与经常性“防近”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促使“防近”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4.教师应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课间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5.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时间达45分钟,应休息10-15分钟时间)、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
6.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近”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和动员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的参与,扩大宣传的效果。
(三)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
1.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预置1-3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有条件的学校应配置2种以上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备可调试课桌椅。
3.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采光玻地比应达到1:4)。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10篇
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反腐倡廉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公立医疗机构实际,现就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立医疗机构所有权力规范行使、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兼顾。把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与公立医疗机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的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创新。紧密结合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实际,把握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反腐倡廉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实践、不断创新,努力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
——坚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权力运行的规律,规范权力行使的环节和流程,建立实用、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统一要求、分类管理。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所有权力,区别不同特点和运行流程,实行统一部署要求、分类管理防控。
——坚持重点突出、务求实效。在全面查找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以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发多发的主要部位为重点,突出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提高预警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明确、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三)目标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通过充分实践,使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制度配套更加完善、执行更加有力,防控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成效更加明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防控重点 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要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医疗服务中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的防控,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实行重点监督、重点管理、重点防控。
(一)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促进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规范用权。把决策、基建、采购、人事、财务等管理权力纳入重点监控范围,通过设置“内控点”实施过程动态监控。决策权,要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基建权,要强化对“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的监控,实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重点防范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洁风险;采购权,要重点加强药品、设备、试剂、耗材等物资采购的监管,加强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强化对采购范围、采购程序、采购环节和结果的监控;人事权,要强化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编制管理、转岗和执业资格管理的监控;财务权,要强化对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和基建项目、大额购置、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的监控。
(二)开展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医德医风、临床诊疗、临床用药、医用耗材和试剂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医疗收费、统方管理等为重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指标控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防止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医德医风学习教育,强化“红包”治理,改进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以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加强临床诊疗管理,强化对入径标准、路径管理和路径变异的监控;要强化对临床用药药品来源、基本药物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超限处方、不合理处方、贵重药物和单品种药物用药数量的监控;要强化对医用耗材和试剂来源、采购、资质、出入库、使用的监控;要强化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检查权限和重复检查的监控;要强化对医疗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情况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的监控;要健全医疗机构统方管理制度,加强对药房、信息中心(科)等重点部门人员管理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对软件信息公司人员行为规范,防止商业目的统方。
(三)开展供应商诚信管理,净化医疗机构工作环境。坚持受贿、行贿两个方面同时抓、同时管,在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监控的同时,对供应商营销行为进行诚信管理。一是实施诚信承诺制度。供应商与医疗机构签订业务合同,必须在合同中设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的条款,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建立供应商廉洁诚信电子档案,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二是实施诚信评估制度。对供应商廉洁守信、依法经营情况,每年全面评估和分级排队,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三是实施风险预警制度。开展供应商产品价格监测,把出厂和销售差价较大的作为监控重点;对反映存在问题的,适时组织调查,确存问题的,实施限量、降价、暂停采购等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四是实施诚信捐赠制度。供应商对医疗机构的自愿捐赠资助,必须按规定纳入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捐赠资助不得附加任何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不得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得指向特定内部职能部门或个人。五是实施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核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供应商,及时列入不良记录,按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买其产品。
(四)开展患者满意度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建设评价平台。以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德医风等为重要评价内容,在门诊大厅、收费和取药窗口、住院病区显要位置,设置评价信息采集器,为患者提供满意度评价平台。建立出院患者回访制度,为患者提供评价和跟踪服务。二是提供评价服务。实行全员与大样本相结合评价,为住院患者提供全员评价服务,为门诊患者提供大样本评价服务。对实施评价的患者身份采取保密措施,评价结果定期在医疗机构内部公开。三是健全评价制度。建立评价信息采集制度、定期分析改进制度和奖惩制度,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定期分析患者不满意的问题及原因,促进医疗机构规范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廉洁风险教育,营造风险防控氛围。坚持把教育贯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始终,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廉洁风险教育,深入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法制纪律教育,广泛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其防控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全面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具有行政权力特点的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对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岗位职责,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清理;对从业人员执业过程中行使的职权,严格按照执业资格和执业范围,结合诊疗服务和业务工作流程,组织人员逐个环节系统分析清理。对清理出来的职权,最终统一由医疗机构专门会议集体审核确认,未经审核确认的,禁止行使。对审核确认的职权,统一编制并对内公开《职权目录》,逐项明确职权的名称、内容、类别、行使主体、行使依据等,把权力行使责任落实到处(科)室和岗位。
(三)查找廉洁风险,评定风险等级。通过自己查找、集体评议、案例分析、组织审定等方式,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认真查找和确定每个岗位职权运行中的廉洁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依据查找出的廉洁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频率的强弱、危害程度的高低等因素,组织各处(科)室认真分析、逐一研究,对每项职权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并经医疗机构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定,列表内部公示。
(四)优化职权运行流程,制定防控规则。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对每项职权特别是“高”风险等级的职权运行的流程进行系统梳理、科学设定,明确并公开权力行使的基本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相对人权利等,绘制印发职权运行流程图,使权力运行步骤更加简约明确、程序更加清晰流畅、监督更加方便有效。职权运行流程图要对内全部公开,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职权流程图同时要向社会公开。针对各项职权廉洁风险状况,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廉洁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从依法履行职责、构建制衡机制、明确防控目标、建立内控节点、开展风险预警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规则。
(五)建立防控平台,强化权力运行监控。结合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实现风险预警、风险分析、风险处置等功能,对权力运行廉洁风险实施动态防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权力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监控、责任到人。对高风险权力重点管理,将权力运行过程中一些易公示、可核查的具体环节、要点、指标作为“内控点”,随权力行使过程动态公开,决策环节实行起点监控,执行环节实行网上过程监控,完结环节实行结果监控;对“中”、“低”风险等级权力,充分发挥处(科)室、岗位人员作用,实施常规监控、自我监控。
(六)实施预警处置,及时化解廉洁风险。通过对职权运行实时监控,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行风评议、媒体反映、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工作,全面收集廉洁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或不正之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洁风险。同时要结合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功能定位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调整、职责职能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洁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洁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
(七)严格绩效评估,提高防控实效。研究建立廉洁风险防控绩效评估制度,以权力运行流程、运行状况和防控规则为重点,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对权力运行流程,重点关注其是否科学合理有利于防控廉洁风险,是否简便高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对权力运行状况,重点关注权力行使是否严格符合运行流程并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对防控规则,重点关注其是否得到严格落实及其防控实效。对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要把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强化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反腐倡廉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公立医疗机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抓、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根据分工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各业务部门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统一动员和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区分不同医疗机构类型,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公立医疗机构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范例,与工作实施方案一并下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廉洁风险防控内容,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办法,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本医疗机构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医疗机构科学发展。
(三)注重“制度+科技”,形成防控长效机制。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分析风险来源,强化防范预警措施,减少和规避廉洁风险;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决策制度,完善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逐步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度,转变防控观念,拓展防控渠道,改进防控方式。要注重防控制度与其他制度的相互衔接,构建完整的制度链条,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注意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医疗机构已有信息网络设施,依据“职权运行流程图”,将职权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结合院务公开工作,实现网上实时动态防控,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洁风险。
(四)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把廉洁风险防控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要研究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的社会评价办法,采取定期自查、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检查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2.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2年9月18日
附件1
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主要是对医疗机构内具有行政特点的管理权力,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将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融入医疗机构管理之中,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并把制度落实情况随权力运行过程在内网实时公开,实现医疗机构管理廉洁风险的动态防控。
一、决策权。
(一)优化决策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党委(总支或支部)、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医疗机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凡事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对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权制衡原则合理确定分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同一领导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作。
(二)完善决策程序和方法。开展廉洁风险评估决策、廉洁规则遵循决策和廉洁后果导向决策。凡医疗机构的重大决策,都要开展廉洁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并纳入决策方案;制定决策草案时,对涉及廉洁风险的问题要注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作出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决策,不得开展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技术服务和临床检验项目;重大决策,实行决策前调研论证、议题会前通报、会中充分讨论、“一把手”集中正确意见最后表态等制度。研究重大决策要有专人记录,编写会议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的在内网向干部职工公开。
(三)开展决策效果的绩效和廉洁评估。涉及廉洁风险的重要决策运行一段时间后,要根据执行情况,对决策绩效评估的同时,对风险防控措施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依据两方面的评估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基建权。
(一)明确和落实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工程项目决策必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实行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但项目建设的执行事宜由主管副职负责,明确项目执行各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及其职责。由纪检监察、内审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成立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二)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防控。强化对“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廉洁风险的防控,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控。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实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项目建设资金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项目款项须经项目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审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开展结构化全程监督。实行项目建设“阳光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按规定实时公开;单位内部纪检监察、内审机构要主动介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主动协调检察、审计等机关提前介入,积极引入职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采购权。
(一)规范采购范围。凡应参加政府采购和集中采购的,都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参加政府采购和集中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范围的, 药品、耗材、设备、试剂和其他超过一定金额或数量的物资,必须由医疗机构统一集中采购;不需统一集中采购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行使用、主管、监察三方人员共同参与、货比三家的采购制度。
(二)严格采购程序。医疗机构遴选本机构用药目录、审核新购药品、调整药品品种,应当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组)组织,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本单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药学人员中随机抽取专家,以票决制方式确定。医疗机构组织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编制采购计划、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专门委员会论证、制定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开展资质审核、组织招标评标、签署供货合同和采购验收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无故简化或遗漏。
(三)实施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廉洁协议,或将廉洁协议载入购销合同,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一旦违反协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四)公开采购关键环节和结果。加强对采购过程各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关键环节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采购结果,要在内网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四、人事权。
(一)干部任用。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严格实施“没有岗位空缺不推荐、没有民主推荐情况不考察、没有考察情况不上会、没有任前公示不发文”和“公开选拔岗位、考察人选、拟任人选、任命文件”的“四没有、四公开”防控制度。
(二)职称评聘。严格执行职称评聘的各项法规制度,要组成职称聘任工作委员会,认真制定并公布职称聘任工作方案;公布职称申报条件,个人自主申报、单位审查资格,公示上级评审结果,按医疗机构职数择优聘任,公示聘任结果。
(三)人员招聘。医疗机构招聘人员,必须进行公开招聘。要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依照招聘方案,组织考试、考核,经单位集体研究后,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及时在内网公布会议纪要、招聘方案、考试情况和招聘结果。
(四)编制管理。编制外临时或聘用人员转入编制内管理的,要通过集中考试或量化打分等形式确定人选,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结果应当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
(五)轮岗交流。对廉洁风险比较高的岗位,定期轮岗交流。较大规模轮岗交流,要制定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采取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等形式进行,结果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
(六)执业资格管理。认真落实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各项规定,把医、药、护、技人员的执业要求和行为规范列为防控要点,在内网公布所有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执业范围,防止医务人员无证或超范围执业。
五、财务权。
(一)加强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医疗机构所有资金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票据管理要严格规范,严防“账外账”和“小金库”。
(二)强化重点支出监控。科学编制财务预决算,真实反映财务情况,全面落实预决算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完善基建项目、大额购置和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加强审核、审计,认真落实逐级审批制度。
(三)认真执行财务内控制度。明晰管理职责分工,财务收支、审核、审批、审计由不同岗位分管,建立纵向与横向的监督关系,形成严密、完整的财务内控制度。
(四)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大额资金支出定期开展绩效考评,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主要是针对医疗机构内医、药、护、技等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利用信息技术的自动筛查、自动对比、自动排序、自动公示功能,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需进一步审查的重点,实时有效遏制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一、医德医风。
(一)加强医德医风学习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纪律法制学习和教育,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把医德医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上岗培训、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执业资格考试、职称晋升考试的必要内容。
(二)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三)改进完善医德考评制度。与日常监管和科室日常考核结果相结合,细化工作指标和考评标准,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
(四)健全医德医风问题投诉和查处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规范线索管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逐件登记,定期研究、集中排查,确保群众反映的医德医风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二、临床诊疗。要以临床路径管理为主要抓手,实现临床诊疗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可控化,规范诊疗行为,防止过度医疗。
(一)增加管理病种。认真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扩大管理病种,逐步把医疗机构主要病种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二)规范路径内容。医疗机构要在卫生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结合医疗实际,进一步细化各病种临床路径,制定临床路径文本,优化诊疗流程,明确治疗药物,限定使用耗材,科学测算并严格控制单病种诊疗费用。临床路径文本经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三)加强实施过程监控。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强化对入径标准、路径变异的监控,对出径病例进行监测、预警,不断提高路径入组率和完成率。
(四)强化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完善临床路径相关信息收集和数据报送制度,定期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合理用药相关指标(手术患者重点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类型、应用天数等指标,非手术患者重点是主要药物选择等指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等效率指标,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等卫生经济学指标。根据评价情况,要不断修订、完善和改进临床路径。
三、临床用药。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监控,防止不合理用药。
(一)加强药品来源监控。规范医疗机构用药来源,严禁使用非经医疗机构统一渠道采购的药品。临床急需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药品,执行备案采购制度。
(二)开展基本药物使用监控。对处(科)室、医师基本药物的使用数量、金额、比例等进行排名,对名次靠前的进行公示,鼓励医师更多地使用基本药物。
(三)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监控。重点加强抗菌药物使用量、分级管理和围手术期预防使用的监控,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品种、使用强度和使用率,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四)加强超限处方监控。对单张门诊处方(中药处方除外)设定“金额、品种、时间”三个上限,由职能处(科)室进行审核监督。
(五)实行药品“三双”监控。将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肿瘤、血液制品等药物纳入监控重点,对医疗机构单品种用药数量、金额实行“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对排位靠前的处(科)室、医师定期在院内公示。
(六)组织开展处方点评。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开展处方点评,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进行内部公示,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实施教育、批评、谈话、告诫、处罚等措施;对存在不合理增长的药品,实施限购、暂停采购等措施。
四、医用耗材。
(一)来源监控。推进耗材规范化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医疗机构统一采购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自采的医用耗材,成立专门管理委员会,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对临采性强的高值植入性耗材,招标选择生产企业。严格供货渠道,积极参加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严禁处(科)室和个人自行采购。
(二)资质监控。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严格进行资质准入管理,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医疗机构使用。
(三)使用监控。对高值耗材使用,认真履行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制度,严格使用程序,强化使用合理性审查,防范使用中的廉洁风险。
(四)重复使用监控。根据耗材编码的唯一性监控高值耗材重复使用,通过收费数量与出库数量的对比监控低值耗材重复使用。
(五)跟踪监控。对植入性高值耗材,全部建立患者档案,运用出院患者回访系统进行定期跟踪服务,为耗材的采购和使用提供技术依据,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医用试剂。积极建立完善试剂管理系统。
(一)采购监控。积极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试剂集中采购,对医疗机构可以自采的试剂,严格执行采购规则,严禁使用未经医疗机构统一采购的试剂。
(二)出入库监控。对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的试剂,要统一验收、编码后管理,无验收或非集中采购的产品不得入库、不得付款。
(三)使用监控。强化对试剂质量和使用数量的监控,严防发生质量事故和乱收费等问题。
六、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重点防范过度检查。
(一)监控检查阳性率。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按科室、医师进行排序和公示,对低于规定标准的,进行审查。
(二)监控检查权限。严格遵守检查权限,严禁非临床医师开具检查单,严禁使用未经配置审批的大型医用设备。加强对同一名医师既开检查单又执行检查情况的监控。
(三)监控重复检查。除需要连续观察病情变化的患者外,对同一患者、同一部位、同日重复检查的病例进行重点筛查,审核检查的合理性。
七、医疗收费。通过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公示药品、医疗服务等价格信息,供患者监督。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实施监控,防止乱收费:
(一)监控药品、耗材加成率。将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耗材等加成标准,与医疗机构实际执行的情况进行比对,超过规定的,及时纠正。
(二)监控超标准、超范围、重复收费。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三)监控越权收费。按照规定的科室收费权限,对越权收费问题进行审查。
(四)监控逻辑错误收费。按照住院时间、收费次数等逻辑关系,筛查诊疗、护理、吸氧等收费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审查和纠正。
(五)监控住院限额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实际,对一个时段的住院费用设定一个规定上限进行监控,筛查可能出现的收费问题。
八、统方管理。建立医疗机构统方管理制度,重点防止为商业目的统方。
(一)加强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以药房、信息中心(科)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商业目的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提供便利。
(二)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对医疗机构各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疗机构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专人负责、加密管理。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统方行为进行监控,防止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
(三)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医疗机构其他部门或人员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了解用药和高值耗材用量的情况,应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查询,未经批准不得统方、查询。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备份数据信息的管理。对备份数据加密管理,防止利用备份数据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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