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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精选14篇)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第1篇

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依据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危房改造职能部门提报的2016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现将2016年青岛市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汇总报告如下:

一、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基本情况

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促进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青岛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青政发„2012‟42号)执行。

绩效目标:2016年完成6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市办实事工作计划,2016年危房改造户数为6000户,青岛市补助资金4800万元。

总目标:通过政府补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资金整体评价结论 1.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2016,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投入金额48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800万元,到位率为100%。2.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各区市上报的资金绩效报告情况,2016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计划要求完全符合,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卡扣、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1.各项目预算安排数、预算执行数、资金使用结构 2016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000户,青岛财政补助资金4800万元,平均每户补助8000元。

2.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分析及项目得分情况。

根据各区市上报的资金绩效报告情况,该项目建设已实现预期目标。项目立项切合实际、申报合规,项目按期开工,按期完工,资金使用合规。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综合考虑各镇(街道)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的基础上,我市认真组织编制了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发给各区市,明确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对于贫困村在任务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各区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措施,将任务及时分解到户。

二是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加强对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管,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农房质量满足抗震、安全等设计要求。三是从严执行改造程序。我市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及监督考核,从严执行各项改造程序,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不公正、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尚待完善的地方:一是资金投入还需加大。我市部分群众经济条件较差,危房改造户均为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农户自筹资金难度较大,财政性资金补助力度还需加大;二是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程序、强化督导,加大抽查和现场查看力度,督促各区市农村危房改造责任部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及对象确定标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时限并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抓紧推进。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农村危房改造加强监管,严格执行青岛市危房改造标准,控制好工程用料,不人为降低建设标准。对危房改造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马上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是强化档案管理,畅通信息传送。危房改造做到一户一档,及时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材料、会议记录、验收资料等整理归档,并把每户的改造信息输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同时,编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发至各镇、街道、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报送市委市政府,做到信息沟通通畅,创造良好工作舆论氛围。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第2篇

区建设局:

根据赣州市审计局《赣市审农征[2017]18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所反映涉及南康区19个乡镇在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保障房建设存在的问题,我镇并未收到赣州市审计局下发的审计通知单、审计取证单和整改通知书,经多方面核实,我镇不存在《赣市审农征[2017]18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所涉及到的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保障房的有关问题。

龙岭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8日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第3篇

为什么房子那么容易倒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了好几年,为何还有这么多一遇大雨就要倒塌的危房?

(一)

“上面给的钱少,我们不能按建筑规范要求去做”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一大惠民工程。但这项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坦承,在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了少数负有监管职责的基层干部,不作为、滥作为,致使国家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贴错位,使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没有得到补贴。

国家于2009年正式推开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山西省是最早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的省份,其案例非常典型。

山西灵丘县史庄乡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时,共分得100个指标,其中史庄村40户,韩坪村40户。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史庄村有19户建了新住宅,剩下的21户及韩坪村的40户是政府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村民反映:在维修过程中工程队偷工减料,有的村民的房子椽、檩断了不给换,所做的过程基本上是:换瓦、抹外墙、换几块玻璃、吊仰层等其中的一些内容,每户的工程造价最多三四千元。

柳科乡在2011年危房改造中,共领到的任务数是120户,有塔地村、北上庄村、白北堡村、柳科村、苟庄村、伊家店村等6个村庄,“改造”下来,村民发现,有的房屋仅是换了瓦、用花格布吊了顶,换了几块玻璃,用油漆刷了一下门框;有的房屋前檐还打着支撑,危房改造过程中,已经折掉的椽也没有更换,更换后的窗户玻璃竟然使用的是拼接的碎玻璃。

北上庄村危房改造35户。结果,危房改造时,村里仅仅给运来了瓦片,各家自己出钱雇人维修屋顶。

知情人称,灵丘县大多数村庄在危房改造中问题大同小异,改造前对象认定模糊,改造后户名统计不准确;房屋修缮只做面上文章,改造后的房屋安全质量几乎没有改变,房屋改造资金到位少,象征性做些面上工程。

灵丘县城乡建设局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位副局长甚至说:“上面给的钱少,我们不能按建筑规范要求去做”。他说,“建设部的人来我也是这话。”

这样的现象大量存在。

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往往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不少群众反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成为村干部手中的“香饽饽”,不给好处,贫困农民是绝对拿不到指标的,指标要么分给了村干部的亲戚,要么分给了送过礼的建房户。贫困户要想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也要送几只鸡或请村干部吃几顿饭,钱到手还要奉上“好处费”。

一位低保户反映,他打报告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好几年了,自己建好了房,但村干部一直不给他补助资金指标,直到他过年过节送了6只鸡、两条烟,村干部才给了他一个指标。钱到手后,村干部还要2000元的“劳务费”才罢休。一位极贫的低保户,去年建了房,向村干部申请指标,送了鸡和烟,请吃了饭,村干部答应给她指标。她本可得到两万元补助,但村干部开出一个条件,就是只给她补助6000元,其余的补助资金要买村干部家的建筑材料。她苦苦哀求,说她已建了房,急需危房改造资金付工费和材料费,希望能得到全部补助款。因此没有同意村干部开出的条件,结果村干部硬是没给她指标。镇里有多余指标,也没有给急用钱的低保户一个指标。

正是因为不公开、不公示,暗箱操作,才产生了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县里的网上查询公开系统中没有资金发放情况这一项,镇里也没有进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更是走形式。这样的管理制度下,势必产生大量漏洞。到底什么人该享受,补助标准是多少,补给了什么人,人们不得而知,也无法监督。如此一来,就给执行这项政策的干部极大的操作空间,想给谁就给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二)

补助标准亟待提高

各级政府给的补助资金究竟是多少?给每户老百姓房改多少?

目前中央、省、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情况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按要求,农村危房改造面积为户均60~80平方米。如群众建一栋80平方米的平顶房,所需资金约10万元,部分群众、特别是山区乡镇的群众根本无法筹集这么多的建房资金。

另外,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建筑材料价格也不断上扬,加上建筑人工费也较几年前翻了一番,平均每平方米达350元,群众的建房成本也随之增加。同时,现在部分省市又对农村危房改造提出要求增设抗震要求,这样平均每户增加造价约10000元。这笔经费对贫困人群来说,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因此,为了让贫困村民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处,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恐怕势在必行。

操作方法需要调适

除了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疑问外,很多农户表示,虽然获得了政府的补助名额,但需要预先垫资建房,等到房屋验收后才能拿到补助。这让资金周转困难的群众感到棘手。

湖北省某县一位乡镇干部坦言,如果政府补助提前发下去,一些农户可能将钱用在了别处,“这样就背离了危房改造的初衷。”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动工时可按审批补助额度的一定比例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还有一些基层干部建议,上级在部署农村危房改造时,适度放宽翻建新建住房面积,以满足农村广大危房改造农户的实际需要。具体操作中,可以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允许地方整合相关涉农政策资金,打捆使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程。

农村廉租房可提上日程

除政府补助外,农户往往通过贷款、借款等方式补足所需款项。但由于利息,贷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而言,“门槛”不低。

目前,已有若干省市尝试着引导困难群众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解决农村危房改造筹资难的问题。对此,可特事特办,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贷款渠道。

另外,对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群众,可由政府主导提供农村廉租房,解决其住房问题。优先帮助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建房,解决住有所居、住得安全的问题。

发放程序必须严格

农村危房改造有个基本的程序,首先是由农户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农户家庭的基本情况。由村民会议组织对他进行一个初步的评议,评议通过后,还要在村委会的村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随后,乡镇政府还要进行复核,最后到县一级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最后审核。要经过三级审核,应该说,认定的改造对象和确定改造补助标准,是有比较严格、公开的一套程序的。

为什么还是没有把好关呢?不得不说是审核部门没有尽到责任。要落实农村危房补助制度,归根结底,需要严格遵守危房改造农户的认定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程序公开、公正、公平。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两条最核心的原则:改造对象一定是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改造对象。

住建部副部长王宁曾指出,今后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的发放,必须全面推行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的制度。“搞一个银行帐号,直接把补助资金发到农户手上。乡镇、村就不要经手了,减少中间环节,堵塞可能的漏洞,防微杜渐。”王宁说。

此外,还要实施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批准一户就建档一户,而且要录入到信息系统。制作好信息系统是非常有用的基础性工作,它可以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人为干预。有了这个系统,坐在北京的住建部里就能通过互联网,就可以随时点击查看河南、湖北等地方危房改造农户的信息,家庭是什么情况,改造了没有,可以实时查询。只要将这套监督体系打造完备,就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基层执行不走样,防止资金挪用、截留。

(三)

确保资金下发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国家出于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发放危房改造资金,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危房改造资金实际上就是农民的“救命钱”。农民呆在破旧的危房里是十分危险的,一旦塌下来,那是事关人命的大事。按理,各级干部应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及时帮助群众走出危房,住上新房。然而,一些干部却不作为、乱作为。

用一些村民的话说,“县里的干部只顾分指标,坐着车子看一看,村干部带着走一走,吃个饭就回家。镇里的干部不进村入户,喜欢电话遥控指挥,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根本无法关心群众冷暖疾苦。”县镇干部甘于当村干部的“二传手”,势必造成村干部将钱款任意发放以及“雁过拔毛”的乱象,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卡在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

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是资金的支付、管理上存在不少漏洞。随着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断增大,而相对应的监督却没有跟上。危房改造资金谁能申报,谁不能申报,决定权都掌握在一些基层干部手上,导致他们有可能利用手中的补助指标建议权、上报权、分配权,诱骗、逼迫农户要回扣,或者将补助指标安排给已经建好房子的农户,要求配合办手续、骗补助、私分款。一些镇村干部以帮助困难群众获取危房改造资金为由,从中提取“辛苦费”“跑腿费”,有的给已死亡的村民申报,然后把获取的资金装入个人腰包。

按理,危改补助申报应该有严格的手续,然而由于监管部门抽查审核不够,以及部分危房改造对象维权意识淡薄,容易出现“暗箱操作”。一些地方为了躲避村民监督,特意绕开小组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只在网上做做形式公示一下。加上农民普遍对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标准不了解,一些村“两委”干部提出帮助代办领取,从而克扣、截留部分资金,只给农户兑现一部分补助。

要防止使农村危房资金不受侵吞,必须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把资金分配、流向、使用效果等都晒出来,并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住建部门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主管部门,亟需加强政策宣传,让每个农村危房改造户都知晓相关政策,明白补助标准。只要让村民真正有效地参与监督了,村子里谁家是危房,村里人最清楚,村干部虚报冒领,村民一看便知。

怎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第4篇

一、 危房等级划分

农村房屋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级为无危险点,B等级为有危险点,C等级为局部危险,D等级为整体危险,其中C、D两级属于危房。补助标准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根据危改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不同的危改户和不同等级的危房有不同的标准。很多地方将危房分为三个等级。

二、申请危房改造的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般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二是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三、申请危房改造的流程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上报——镇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局、县相关部门确认,之后具体名单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个人向国土部门申请房屋报建相关手续。

四、补贴资金

以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例:

1.目标与任务

2015年,国家下达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0000户(含节能示范户54000户)。其中,贫困地区危房改造40000户,其他地区危房改造70000户(含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5600户)。

2.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省所有县(市、区),对象是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

(黑龙江 姚丽丽)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第5篇

危房改造一直是政府的惠民工程,2013年中央制定了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任务。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危房改造指标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危房改造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4年危房改造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2013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第6篇

一、危房改造对象及补助标准

第四条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第五条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

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第七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三、改造对象的确定程序

第九条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属于2008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三)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五)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七)三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农村危房改造 第7篇

第期

海东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海东地区4.2亿元资金

改造2.1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为进一步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帮助农村贫困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近日我区又下拨2011年第三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92万元。至此,2011年我区分三批共安排41704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万元(其中县级配套6784万元),帮助2.1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

为使资金安全到位,按照地区财政局和地区民政局《转发〈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账)管理,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到建房户手中。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奖励性住房工程建设,使部分贫困群众妥善解决了居住安全问题。

海南部署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第8篇

会上, 18个市县 (三沙市除外) 对自2010年以来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结合各自实际对今年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作出表态, 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许虹总结了海南省近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深入分析了我省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同时对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布置, 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做总结讲话。他要求我们要明确目标, 认清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 并积极做好整改。

他指出, 要高水平、高标准做好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以包村驻点的形式落实到位,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是要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 多渠道筹集资金, 尽力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 保障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四是要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契机, 整合资金,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打造特色旅游村庄;五是贯彻落实《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等文件要求, 引导农户积极履行报建手续, 切实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六是要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整治四风为契机, 转变观念、转变作风, 廉洁自律, 切实加强为民服务理念;七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及农村工匠的培训学习, 打造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队伍和建设施工队伍。

惠州市开展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 第9篇

在惠州,今年以来陆续住进新房的贫困户又何止陈锦安一家!

在2015年6月召开的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说:“不要让群众住着危房奔小康。”

前不久,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奕威在市老促会调研时指出,要解决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瓶颈”问题。

由此,惠州市拉开了农村危房新一轮改造的大幕。从2015年至2017年,惠州市将用3年时间完成21158户最需要的农村危房改造,同时每年建设整村推进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5个,力争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在改造资金的筹措方面,实行以农民自筹为主,同时采取“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市财政按每户1万元,县区级财政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对于整村推进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村30万元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县区财政配套每个示范村不少于30万元的基本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总结经验,以利再战。惠州市认真分析了前段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没有摆到应有位置。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深入,造成对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把关不严。三是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部分县区、镇办未能整合现有机构、人力,导致专门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数量不够,没有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等等。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第10篇

雪浦乡人民政府:

申请人:蔡明煌,男 54岁, 汉族,住雪浦乡博上村豹子田组

改造农村危房申请报告 第11篇

我叫xiexiebang,现年38岁,家住官渡镇观音塘村石碑组,我家现在所居住的房屋是七十年代用泥巴筑建而成的,其结构比土砖屋更差。房屋坐落于西坑山脚下,曾几次遭受泥石流冲击,加上房屋历经时间长达几十年之久,摇摇欲坠,早已成为危房,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刻受到威胁。

本人早就想进行危房改造,无奈母亲年岁已高,病痛缠身,多次治院,医药费、治院费花费几万元;继父吃低保,无能为力;新婚妻子没有工作,拖儿带女,生活极其困难,急需政府补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造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属于补助对象。为此,特向政府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敬希领导批准,本人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第12篇

危房改造过程遇到问题原因

一、有个别基层干部有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现象,违规使用了这些资金;

二、很多村民对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具体申请流程比较模糊,了解认识不够。

今天咱们就具体谈谈:除了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外,各地区还根据实际情况拿出部分财政资金进行补助。各地还在补助的过程中还根据危房等级和危改户的情况作出调整,所以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相同的地区不同的危改户也有不同的标准。

危房等级划分

农村房屋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A、无危险点

B、有危险点

C、局部危险

D、整体危险

C、D两级属于危房补助标准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根据危改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不同的危改户和不同等级的危房有不同的标准。很多地方将危房分为三个等级。

申请危房改造的条件是啥?

一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二是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申请危房改造的流程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上报――镇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局、县相关部门确认,之后具体名单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后由个人向国土部门申请房屋报建相关手续。

关于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补助标准

贫困山区农村危房改造的思考 第13篇

近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 党的十七大将“住有所居”列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 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这一系列惠农富民的政策, 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 大多数农民告别了土坯房、茅草房等危旧房。但总的来看, 贫困山区农村居住条件仍然比较差。根据中央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山西省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 大宁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 2010年大宁县需要投资300万元完成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每户补助资金11 000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 000元, 其余按4∶3∶3由省、市、县配套解决。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 其中生活环境改善是关键所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 2010年年初, 临汾市将新农村建设规划作为县市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 要求至201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233个行政村的新农村规划编制任务。大宁县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 结合当地实际, 高标准完成2010年10个村的新农村规划编制任务。为改善全县新农村的环境,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奠定基础。

1 大宁县农房建设现状

受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 大宁县农村住宅建设普遍存在标准低、居住分散、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农村建房尤其凌乱, 多选择山边、地边、田边、水边、路边等。建设过程中, 没有规划意识, 没有质量观念, 农村的风水师就是他们的“规划师”, 村委会主任就是他们的“建委主任”, 土瓦匠就是他们的“质检员”。并且近年来有相当部分农户选择在村子外围建设, 形成“空心村”, 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还有一些高寒山区居民, 居住偏远, 交通不便, 信息闭塞, 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 不利于资源共享。

2 大宁县农村危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大宁县位于山西省吕梁山南端, 临汾市西陲。境内沟壑纵横, 山峦逶迤, 梁峁层叠, 垣坡连绵。南北高山对峙, 中部昕水横贯, 东高西凸, 形如盆地, 是典型的山区县, 有“三川十塬沟四千, 周围大山包一圈”之说。全县现有总人口6.17万人, 其中农村人口4.52万人。全县农村有11 578户。受历史、地理、自然条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 大宁县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 生产生活条件还相对落后, 特别是农村群众住房普遍比较简陋、危房比例高、抗灾能力弱、人居环境差, 仍有部分特困群众长期居住在不具备防灾抗灾能力的危房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农村危房数量大。按照《国家危房鉴定标准》调查摸底统计, 大宁县农村现有危房4 030户, 占农村居民总户数的34.8%。其中:需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1 341户, 占全县农户数的11.58%;需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的C级危房有2 689户, 占全县农户数的23.22%;2) 农村危房分布地域广。涵盖了全县6个乡镇所有的84个行政村。危房主要分布在交通闭塞、偏远落后, 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深山石山区、高寒边远地区;3) 涉及困难群众多。农村危房户家庭生活普遍比较困难, 经济条件差, 自救能力弱。全县4 030户危房户中, 五保户121户, 占3.0%;低保户1 010户, 占25.06%;困难户1 686户, 占41.84%;一般户1 213户, 仅占30.09%;4) 地质灾害搬迁任务重。全县现有急需整体搬迁的地质灾害危及点125户, 需搬迁农户120户;5) 抗灾能力弱。农村危房多呈土窑洞、土墙房、茅草房,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 每年都会出现大量因灾毁损民户。

3 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几点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基本上都属于农村的弱势群体, 家庭劳动力欠缺, 经济来源单一, 按照贫困原因大致可分为生产单一型、残疾型、大病致贫型、受灾返贫型、债务积压型和鳏寡孤独型等。从调查摸底情况看, 大宁县农村危房共4 030户, 其中D级危房1 341户, C级危房2 689户, 涉及行政村80个。房屋结构形式主要是土窑洞、土木结构、砖结构等形式。对于这些贫困户, 中央、省、市、县户均11 000元的补贴资金对于其房屋改造无异于杯水车薪, 难以调动其积极性, 并且有可能因为危房改造而导致其债务积压, 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而若只利用投入的资金对危房进行简单的维修, 则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住房结构危险问题, 房屋仍处于脏乱差的环境中, 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背道而驰。从这个意义上说, 农村危房宜拆不宜修。

另一方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潮流, 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 绝大部分农民转变了生活、就业观念, 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 外出务工增加了他们的家庭收入。 尤其近年来, 通过政府引导, 外出劳务收入的增加, 实现了发家致富的愿望。这些比较富裕的农民, 重新选址建房, 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愿望愈来愈强烈。引导和维护好这部分农民的建房积极性, 是落实新农村规划编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为此笔者认为, 大宁县农村危房改造应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 切实做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 让老百姓知道从长远看应在什么地方建房。布点规划后, 由各级政府牵头, 整合相关部门力量, 对布点区域进行场地平整、供排水、医院、学校、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 形成建设“洼地”, 让凡是到规划区进行建设的农户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吸纳周边那些有能力且愿意的农户到规划区按规划进行建设。

其次, 采取政府牵头, 农户自愿的办法, 对腾空的安全住房与周边的危房进行置换, 由危房改造户购买, 用于居住 (农村像这种空置的房屋大多比较低廉) 。假如正常情况下成交价是4万元, 则卖主在实收时应扣减掉危改户应享有的政府补助款, 从而使被确定的危改户真正享受到政策的扶助。对贫困户原来居住的危房实行拆除, 用于土地整理, 方便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这种方式, 可以让有能力建房户得到鼓励, 需要危改的困难户也可以以少量的资金投入改善住房条件。

第三, 在采取房屋置换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 坚持示范带动, 每个乡镇选择1个~2个基础条件较好、交通较便利的行政村先行试点。同时注重农村危房改造与空心村治理和土地整理相结合。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机会进行空心村治理, 对于拆除的危旧房屋可以逐渐整理为林地或耕地, 逐步开发利用废弃地、四荒地,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坚持将规划放在首要地位, 突出地方特色, 以规划引领和控制中心村建设, 加强技术帮扶和指导, 逐步改变过去农村随意建设、无序建设的状况, 避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新房无新貌的问题。通过集中连片建设, 加强道路、水电、学校、医疗等基础设施配套, 使农民按照社区式进行生产生活, 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在有条件的乡镇发展乡村旅游、开发农村土特产品、建设农家饭庄、培育特色种植养殖业等, 通过培育农村支柱产业, 扩大农民就业渠道, 使农户搬得出, 留得下, 有发展。如可以在曲鹅镇发展旅游业, 发展农家乐、农家饭庄等, 在山地、林地较多的乡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等。农村危改工作中, 对危改补助对象的确定, 采取登记排名、公示工作方法。对于搬迁村的规划和选址, 根据群众意愿, 建立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只有这样, 才能使农村危改更具群众基础, 更加符合农民意愿, 更富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进而促进基层民主建设。

摘要:结合国家级贫困县大宁县农村危房现状, 力图从房屋置换的角度, 探讨如何发挥好国家危改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并给出了农村危房改造对策, 对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贫困山区,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文献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第14篇

《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近期出台,旨在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2009年中央将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

《指导意见》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摘自《农民日报》)

盆栽蔬菜市场前景看好

盆栽蔬菜既可作为蔬菜食用,又能体现出极强的观赏价值。目前在上海、江浙等地,一些菜农把蔬菜栽种在花盆里,颇受市场欢迎。一盆西洋南瓜,贵的可卖近千元;一盆茎秆挺直、盘如金盆的向日葵,可卖二三百元。

目前,盆栽蔬菜主要有以下三大类,各地可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开发种植。

五彩缤纷叶菜类 这种蔬菜的菜叶颜色鲜艳多彩,所提供的审美享受与一些花卉相比毫不逊色,且营养价值高。例如七彩菠菜、紫叶生菜、金色和白色金针菇等品种。

千姿百态果实类 这类蔬菜品种又多又引人注目,如五色辣椒、手指般粗的黄瓜、荷兰产的球茎茴香等,外形奇特,色彩斑斓,叫人爱不释手。

菜果两用类 这类蔬菜欣赏后可当菜吃,洗干净后可当水果吃,很受青少年的青睐。目前已经普遍开发上市的主要有多彩番茄,其品种如葡萄大小的珍珠番茄、樱桃番茄、红箭番茄、红玛瑙以及长圆形番茄等近10种。

有关专家介绍,盆栽蔬菜既能作为鲜花观赏,又有食用价值,只要管理技术进一步改进,方便操作,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就不愁没有市场。另外,蔬菜盆花如果扩大品种,发展像青菜、苋菜、豌豆苗、小葱等家常品种,丰富种类,就一定能吸引消费者。

农村在开发种植观赏蔬菜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选好种,到有经营许可证的国有种子公司或国家科研实验机构购买,有条件的可先进行少量试种。二是选好培育种植基地,选择毗邻城市的郊区,可方便市民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前往自采自买,享受田园生态环境、休闲自在的乐趣。三是掌握好科学种植技术,种植前要通过参加有关栽培技术培训班或聘请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要领组织生产。

(摘自农博网)

珍稀食用菌国际市场前景广阔

据权威部门市场调查,目前各种珍稀食用菌在全球尚未形成高度机械化生产,我国应利用人力资源和栽培技能等优势,占领国际市场。

业内专家建议:第一,要改变经营理念,从产量和经营规模型向质量与效益型转变,切忌一哄而上,只有在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发展规模,防止以规模求效益。第二,从干品生产与经营向干、鲜并重乃至以鲜为主转变。食用菌作为蔬菜,烘干或晒干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环境下的一种有效方法。随着时代进步,除个别品类外,人们均将选择鲜食。第三,从干、鲜品粗加工,原料型向精分类、精包装,商品型转化。新品种从一开始试种,在技术规程上就必须从严;在商品质量上必须适应国际标准;在包装上必须适应超市需要。第四,在出口上,除日、韩等国及港、台地区外,应面向全球。全球食用菌市场潜力巨大,凡有华人、日本人、韩国人的地方就有食用菌的消费市场。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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