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转移性收入
农民转移性收入(精选4篇)
农民转移性收入 第1篇
一直以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农民收入结构中占比较小,这也正暗示了未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农民收入的提升上具有较大的空间。
在十八大“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及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的新型政策指导下,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是目前国内新政策引导下农业发展的新趋势。相对于传统散户经营形式,发展诸如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形式将会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产生新的影响,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较少,从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角度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和新政策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对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的影响。分析相对于传统散户经营形式,目前国内推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农民各收入来源的机制,并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与农业发展新趋势相适应的政策建议。
一、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
农民财产性收入指农村居民通过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金融资产或者其他生产资料提供给他人使用而获得的回报性收入,包括利息、租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等。目前中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租金收入以及征地补偿收入,其中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收入仍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最主要的来源,而目前我国农民的财产权不可交易,无法从市场上获得诸如房产增值收入、土地增值收入等财产性收入,而且在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趋势之下深入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由于目前存在的土地制度缺陷以及农村土地产权的不明晰,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的收入较低,如此便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目前农民财产性收入在人均纯收入中比重最低且增长缓慢。
目前,我国正推进经营体制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都将以土地流转为前提。随着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推进,农地流转规模也将显著扩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将出现不同于传统散户经营时的增加。
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伴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会带来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但要使土地流转显著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以明晰,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同时提升农村土地的市场化程度,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征地补偿,还要保证农民获得土地流转后土地增值的收益,在进行土地流转实现农民集中居住以后还应赋予农民对房屋的产权,从多个环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对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影响
农民转移性收入指农民不需要付出任何资料以及劳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目前农民获得转移性收入的渠道主要是获得政府对农业以及农民的各项补贴补助。2000年以来,由于农业税的免除、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助等政策推行以及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构建,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加明显,在农民人均收入中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率最高。但相对于美国等西方国家,农民从政府各项补贴中获得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民转移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
在已有政府通过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助等政府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推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鼓励土地流转,创新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政府鼓励发展农业适度规模必然会增加对土地流转环节、农民进行大规模生产经营以及转出土地的农村居民落户城镇等相关方面的扶持与补贴。因此,伴随着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推进,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也会出现相对于传统散户经营形式下已有农业补贴的更快的增长。
但由于目前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刚刚起步,在农业补助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在对土地流转环节的补贴当中,目前政府要求土地流转项目的规模标准较高,规模小的农户获得的补贴较少甚至为零,而目前通过获得流转土地形成较大规模的从而可以获得政府补贴的农业生产者比重较低,同时,政府对对转出土地的农户的补贴补偿机制不完善。而且现行农业补贴以每个人名下的承包地,而不是以生产的粮食为标准进行补贴,现行诸如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补贴政策只是对承包的土地进行补贴,而没有补贴流转的土地,这便使农业生产大户获得较低的政府补贴。因此,要使农业经营创新下农民转移性真正实现突破性增长,政府在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同时还应改善滞后的补贴政策,对农民流转得来的土地进行补贴,同时对适度规模的农户而不仅仅对超大规模经营的农户进行补贴,使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社倾斜,加快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进程,同时完善转出土地的农村居民的后期补贴与保障,在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中多环节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的提高。
结语
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会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带来相对于传统散户经营形式下更显著的增长。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主要是农业规模经营的深入伴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农民从依靠土地和宅基地等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会提升,但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提高也需要土地流转制度得以完善才能实现。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对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影响,主要是在政府鼓励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会带来相关扶持补贴的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由此会持续增加,但农民的转移性收入的显著增长需要政府相关补贴政策能相应地适应新的经营形式发展趋势的需要。
总之,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会带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农民转移性收入的显著提升,但伴随着新的经营形式的发展,政策等方面也应适应这一趋势发展的需要进行优化,从而能保证农民各项收入都能显著增长,真正实现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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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移性收入 第2篇
由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 下岗职工总数不断增加, 城市安排重新就业的压力很大, 这又为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增加了难度。如果众多的劳动力就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必将危及社会的稳定, 有可能成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严重障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是缓解农村就业压力, 调整农村就业结构, 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举措。本文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民收入增长问题进行分析。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1.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增加。
2. 工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仍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行业。
3.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性。
4.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在方式上仍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盲目性。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作用
1. 通过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动, 可以改善劳动力与资本的结合比例, 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
2. 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脏、累、苦和城市居
民不愿意做的工作, 大部分劳动力提供的是城市居民生产迫切需要的家政、医护、环卫、建筑等特殊服务, 对方便城市人民生活, 适应社会化服务需要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 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建设, 农村小城镇建设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相辅相成。
4. 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促进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大批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 改变了农村常住人口结构, 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反之, 农村大量劳动力闲置, 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定压力, 个别农村刑事案件的发生就能够说明这一点。所以, 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有序、规范、合理的劳动力转移, 使他们人人有事干, 人人有饭吃, 可以有效地避免犯罪事件的发生。
5. 劳动力的转移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
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外务工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明显。农业劳动力转移, 对全体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转移劳动力获得的收入较高;二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增加了农业劳动问题的增长速度, 甚至直接减少了农业劳动力的问题, 提高了农业劳动的生产率, 间接地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6. 农业劳动力转移, 减少了农村新增劳动力的农业就业的数量, 甚
至绝对减少了农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 从而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的突出问题
1. 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2. 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3. 城市化建设水平仍然较低, 吸纳农业劳动力的容量有限。
4. 制度因素, 包括现行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土地制度等方面的制约。
5.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畅, 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解决。
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良好环境, 但仍然存在很多制约因素: (1) 小农意识意识浓厚, 劳动力供求信息不灵; (2) 劳动力供求信息不灵; (3) 各种关卡收费过多; (4) 社会治安方面影响; (5) 用工制度不合理,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 (6) 国际劳务市场开拓不够, 农村剩余劳动力优势没有发挥。
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思考
1. 努力提高农村人力资源整体素质。
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 首先是把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作为突破口和基点, 通过加强农村基本和基础教育、调整农村教育结构、摆正和开拓农村教育服务方向和办学思路等, 真正建立起雄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赖以长期稳定发展的人力资本基础。第一, 国家应该认真审视目前农村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 改革农村教育体制, 不仅要考虑如何使教育体制和教学内容等紧贴农村新增劳动力就业的现实, 更应该依照分类扶持的原则, 提高财政对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和份额。在农村真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在富裕的农村地区, 可以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要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第二, 要搞好农村教育办学规模。另一方面, 要全方位地适应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的需要及农村实际需要, 在农村小学的高年级中普遍开设劳动课, 建立劳动实习基地。在职业中学设置实用的专业和课程, 实施教育改革, 强化活动课教学, 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 让学生在实践中学, 形成实务能力。第三, 要在农村推行就业培训与职业培训。大力开展以文化技术培训为主的农业成人教育, 要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民就业培训网络, 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农民技术夜校、短训班、电视教学等, 分期分批地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及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加快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 使农民掌握必要的基本职业技术技能, 以适应就业工作的需要。
2. 政府要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纳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来考虑, 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
打破城乡封锁, 消除城乡歧视、就业歧视, 构造城乡同步和谐平等的就业市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 把农村和城市、工业和农业、农民和市民, 放到同一个层面上来统筹考虑。要打破城乡隔离的就业制度, 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 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耕地的机制, 促进土地智谋规模经营。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为进城农民提供和解决其住房、子女上学、养老等后顾之忧。逐步降低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门槛, 取消针对农民从事职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 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形成一体化的城乡就业市场。
3. 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 提高农村小城镇容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 是联系城市和广大农村的桥梁和纽带。经济发展规律表明, 农村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比, 即每转移一个百分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民收入就会增长2个百分点。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而且是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重要的场所。当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 将小城镇的发展引导到集中、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来。第一, 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不断完善小城镇的载体功能, 增强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小城镇建设要充分考虑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人口规模等因素, 突破传统定势, 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小城镇规划、在保持小城镇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 重点突破和促进小城镇规模成长、功能完备和质量提高, 尤其是大力发展小城镇中区位较优、实力较强、对周边农村和乡镇具有较大吸引辐射能力、发展前景广阔的农村中心城镇。考虑经济发展问题, 把工业区、商贸区、科技教育区、住宅区及其非农产业小区作为建设重点, 合理设置生活、文化娱乐等区域, 形成清晰明确的空间结构和合理的功能分区, 为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同时, 要以产业开发、市场开发来促进小城镇建设, 注重发展乡镇工业型、商贸型、交通型、城郊型、旅游型等特色小城镇, 突出发挥小城镇的个性和特色, 形成独特区域功能的专业化小城镇。此外, 小城镇建设要与大中城市发展相衔接, 全面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据, 以中小城市为网络, 小城镇星罗棋布的城市化体系, 产生规模集聚效应, 吸引农民进城。第二, 进一步深化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逐步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 完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等。总之, 政府应迅速为发展农村小城镇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4.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近年来, 我国农产品供给已经摆脱了长期短缺的局面。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 成为新形势下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1999年, 党中央进一步作出了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决策,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应充分利用这次结构大调整带来的机遇, 在保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的前提下,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尤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高价值经济作物, 不断拓宽生产新领域。在农业结构调整中, 各地区都要注意本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 在区域内部形成有特色的专业生产带。农业产业化就是要把家、工、贸有机地结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一体化经营。其基本特征是生产专业化、经营信纸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商品化、产业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 通过发展农村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 带动关联产业群的发展, 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 拓展农民的就业渠道。只要认真抓好农产品的加工与转化增值, 农业效益的增长就大有希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是通过大规模开发生产基地, 发展支柱产业, 带动千家万户从事专业化生产, 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二是通过对加工的农产品进行销售, 转移剩余劳动力;三是通过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重点搞好龙头企业建设, 容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四是通过开发农业中的多条产业链, 发展少用土地多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农副产业, 以及产业链的拉长和深化大量吸收剩余劳动力;五是通过农科教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消化剩余劳动力。
5. 加快农村小组城镇建设步伐, 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目前, 农民人数占全国总人数的比重仍然较大, 直接均化了农村经济发展成果, 是造成农民收入缓慢的重要原因。在目前情况下, 必须跳出就业抓收入的圈子, 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 减少农民数量, 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今后5~10年, 要大量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 同时对小城镇的发展也要作出全面科学、合理的布局和规划, 搞好城镇硬件设施包括道路、水电、通信、市场等方面的建设, 并从制度上消除农民进城务工的障碍, 为农民进城务工解除后顾之忧。要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聚集功能和效应, 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逐步把农民小城镇建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
6. 加强职业培训, 完善劳动法规, 健全劳动力网络建设。
采取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多种形式, 开展农业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适应非农产业发展的需要。在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劳动法》的同时, 要制定和完善《职业权益保障法》等其它一些法律法规, 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劳动法规体系。同时, 要制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总体规划, 按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 组建职业培训基地或培训集团, 完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 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特色培训, 结合市场需求进行对口培训。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 并与职业技能鉴定挂钩。积极发展职业介绍所、乡镇劳动服务站及民办的各种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转变农村劳动力自发、松散的劳务输出形式, 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有组织地开展输出。对进城务工的外来劳动力, 既不能一味消极地去“堵”, 也不能敞开大门, 毫无控制地“放”。要树立“引导”的思想,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疏导外来劳动力就业, 促进外来劳动力有序化流动。
7. 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 把外地资金、先进技术项目“引进”来。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政府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 吸引并鼓励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促使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千方百计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 扩大内需, 增加就业机会, 建立地区间劳务协作交流机制, 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交流活动, 特别要定期交流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信息。
8.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组织, 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体系。在规范推荐资格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职业介绍机构体系, 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培训、法律及保险等服务。搞好劳动力转移前的培训, 加强对农村地区劳务输出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 要按市场化、企业化的要求, 从机构组织、教育培训、劳务信息、权益保障等多方面规范劳务输出行为。
9. 开拓国际劳动市场。
我国完全依靠自身经济的发展来消化吸收全部剩余劳动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是不现实的。应该从便于经济发展的角度, 开发利用本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 中国要有意识地向海外输出剩余劳动力。据分析, 国际市场依旧有条件吸纳新的劳动力, 无论是老龄化趋势的增强, 还是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为我国扩大劳动力输出提供了新的机遇。未来我国劳务输出的工作总原则应该是:在遵守我国及输入国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地输出剩余劳动力, 着眼于全球去解决中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政府有关方面应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制定规划, 精心组织, 分地区、分阶段、分行业、循序渐进地进行劳务输出, 就可以减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
摘要:文章分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特点、积极作用以及劳动力转移面临的突出问题, 并提出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相关对策。
农民转移性收入 第3篇
目前,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有关转移性收入对收入差距影响方面的研究方法较多,但关于转移性收入对居民收入增长影响方面的研究几乎空白。根据福建省1996-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的数据看,两者增长趋势基本一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本文使用向自量回归模型是不以经济理论为基础,采用多方程联立的方式,模式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回归是通过建立逐个方程的内生变量完成,最后在对所有内生变量的动态相互之间关系发现规律。将深入研究分析脉冲响应、方差分解转移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影响程度,最终形成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转移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影响的方法。
2 向量自回归模型
2.1 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构造
原来回归模型是用线性回归和非线性回归来表示,以一定的经济理论作为基础,构建相应的模型,对有关经济主体进行描述,在发现模型与实际不符时,通过人为有意识制造一些外生变量来干扰内生变量进修正。这样的模型还存在部分缺陷,一是原先部分的变量当成内生,再把其他当成外生或前定,存在较大主观因素,内生和外生变量之间有可能互动;二是平常为了较快识别相关的模型,人为对某个方程的某些变量进行调整或省去。
为解决这样的问题,本文引入向量自回归模型VAR。不考虑经济理论是VAR模型的核心内容,重点考虑时间序列在各经济变量间的关系。P阶向量自回归模型VAR(P)可表示为:
式⑵中,yt表示k维内生变量向量,p表示滞后阶数,xt表示d维外生变量向量,T表示样本个数。
若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扣除外生变量中非限制向量自回归模型,则要把A为系数矩阵表示为:
若行列式det[A(L)]的根均在单位圆内,表示式⑵满足平稳性条件。本文就利用设定的模型预测,并作一步分析。
2.2 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滞后期
对于滞后期方程的确定往往受多变量影响,最关键是检验变量的平稳性。结合目前常用ADF统计量检验变量方法,先观察是否为平稳序列,若达到条件再用ADF统计量检验,确定最佳滞后期数检验模型如下:
式⑶中,若目前数据没达到原来条件,还可以进行多次重新差分,直到变量为平稳序列,表示当前条件比较平稳,然后建立所需向量自回归模型,一般采用AIC或SIC准则计算的值,最终确定最佳滞后期数。
2.3 向量自回归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
脉冲响应函数是向量自回归模型中的一个内生变量的冲击受其他内生变量所带来的影响,可以察看内生变量的当前值、未来值产生的影响,是用一个扰动项、上一次一个冲击分别表示。向量自回归(p)模型表示为
式⑷中表示一个k维内生变量向量,表示方差中无穷的扰动向量。如果此模型可以反算,可以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的系数再算出的VMA的系数方法获得。
若在基期设定为一个脉冲,表示为:
我们可以通过的脉冲响应,计算出的响应函数:
从中可以看出的响应是受的脉冲影响,脉冲响应函数如下:
2.4 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的思路是用定量把握变量间的影响关系,而多变量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表示为:
式⑸中括号内表示为第j个扰动项,εj表示为不受限制的过去到现在时点。通过检测第j个变量对第i个变量的影响,确定j个变量方差对yi的方差的相对贡献度。
3实证分析
3.1 数据选取与处理
本文采用1996—2015年的《福建省统计年鉴》数据,变量包括福建省城镇可支配收入(KZP)、转移性收入(ZY)。为了减少干扰因素,对KZP、ZY进行数字化处理,经过转换结果如表1:
表1中,LKZP和LZY分别表示全省可支配收入与转移性收入。
3.2 VAR模型
在做VAR模型的过程中关键是滞后阶数的选取,利用AIC标准方法准则进行计算,Lag Length Creteria、Ar Roots Gragh,分别用两种方法来检验滞后阶数是否合适,确定最佳滞后期数,建立VAR模型。可用两者方式相结合,首先对第一种方法进行确定,有4阶滞后数是最好,出现了4阶滞后期的时候,脉冲响应函数无法做,出现的脉冲响应函数不稳定。因此只好确定VAR模型滞后期为3期,从而建立了相应的VAR(2)模型。表2和图1分别是Lag Length Creteria和Ar Roots Gragh两种方法得到的结果。
注:*表示根据相应准则选择的滞后阶数。
经过表2的分析结果,滞后期是2是综合了5个评价指标一致确定的,从而相应建立了VAR(2)模型表示为:
结果显示模型总的拟合优度0.995347,调整后的拟合优度0.993916,经过分析可以看出,所有单位的根都在单位圆内(如图1),平稳性较好,达到模型结构的总体要求,效果较为理想。
3.3 转移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的脉冲响应分析
本文利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对LZY和LKZP分别对脉冲响应函数进行分析,得出图2和图3分别表示LZY对自身和对LKZP的脉冲响应函数图。
从图2得出,若在本期受转移性收入自身一个标准差冲击后,立刻作出的反应,这种冲击反应从第一期开始就逐步下降,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个冲击反应均是正向影响。从第1—10年脉冲响应曲线基本上处于第一象限,我们可以理解为转移性收入也会受自身变动影响,马上引起变化,没有时间停留。从结果看出,当第1年突然增加转移性收入,对未来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映出正向刺激效果,随着当前的转移性收入增多有利助未来转移性收入的增多,也会正向刺激呈现逐步减弱。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伴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逐步增加,转移性收入所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呈现逐步减少,即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赡养收入”“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价格补贴”等等的收入将逐步减少。
从图3得出,若在本期会对居民可支配收入一个标准差冲击后,居民可支配收入会产生一定时间滞后,在第2期开始处于稳步上升通道,当第4期出现了顶点,表示了出现最高的正响应效果;然后在第5期之后,影响程度逐步减少,到第9、10期基本上处于0,说明了这种影响是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
3.4转移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的方差分解
本文利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对LZY逐个进行方差分解分析,说明转移性收入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和转移性收入对自身贡献率的动态变化过程,结果如表3:
从表2中得出,引起对转移性收入变化贡献率最大的是自身的变化过程,它对自身的贡献率是呈现“v”字型的变化趋势,当第1期贡献率为100.00%,至第6期下降到最低点为97.64561%,贡献率一直保持在相对高的水平,从而可以看出今后一段时期内,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具有直接正向激发效果。当转移性收入变动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化的贡献总体仍处于比较低水平,以第1期“0”,以后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到第6期上升到最高值2.354389;而后第7期开始贡献率逐步下降,变化比较缓慢。可见方差分解得出的结论与脉冲响应分析极为相似,它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转移性收入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刺激效应虽然有滞后性,但持续性较强。
4 结论
使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先用脉冲响应分析,最后利用方差分解,经过全面、准确的证实,转移性收入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发展关系,两者之间有一个有机协整方程。福建省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影响的弹性系数为0.227,表明转移性收入每增加1%,将会使可支配收入增加0.227%。通过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表明,无论是转移性收入自身的增长,还是转移性收入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两者相互推动作用还是比较显著。两者能够相互激发,带来了可持续性发展的效果,前者效果相对较快,且持续时间也比较长;后者效果存在一定滞后性,出现前低-中高-后低的态势,能够高效、准确反映转移性收入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影响周期变化规律,因此是一种有效填补目前国内对此项研究的空白。
摘要:为了研究转移性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动态关系,本文结合现有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入手,利用福建省1996—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的统计数据,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分析转移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影响,得出了相关结论,该方法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将带来显著的学术价值。
关键词:向量自回归模型,转移性收入,居民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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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移性收入 第4篇
中国工业化进程伴随着城市化的加速, 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 特别是沿海地区开放程度更高, 外资的大量进入, 对于劳动力的需求更为巨大。中国社会在渐进改革中出现了二元结构, 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大量输出, 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主动融入分工经济, 同时劳动力对于就业地域选择深刻影响到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东部与中西部的社会发展变化。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常态性或持久性的研究课题, 在前人所做的很多研究中, 都将劳动力移入地的优势分析作为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拉动因素, 但是从很多社会实践中表明, 劳动力的转移出去移入地本身的优势, 还更多的因素取决于一些自身外部条件的制约, 比如组织形式、信息共享、交通条件等。在此情形下, 劳动力会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进行选择, 具有不同的个人及家庭特征的劳动力在决策中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流动性倾向。不难发现, 预期收入与转移成本之比是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因, 而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的示范效应、决策关联及其就业集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其成本收益预期。而劳动力自身对于地域选择的结果在某一层面上又和社会结构的“二元性”联系, 这不仅强化了“二元性”的社会性, 也使得农村劳动力在移入地不仅没有享受到劳动者应有的待遇, 而且遭受到了“二等公民”的不公正待遇。这些问题在中国的经济进程中越来越明显地摆在社会发展的道路上, 如果任其发展, 那么或早或迟都将会阻碍中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严重制约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数据来源与模型建立
1. 数据来源
本文调查研究采取问卷调查形式——二阶段抽样方法, 第一阶段:在贵州省农村地区抽取四个地级市农村地区;第二阶段, 从抽取的地区中再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被调查者全为贵州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 共收集问卷883份, 主要组成如下表 (见表1) 。
全部问卷资料经核实后进行编码, 然后输入计算机, 利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2. 模型建立
对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因素进行常规梳理, 并结合问卷调查资料, 本文拟采用Multino-mial Logistic Regressio模型, 即多元选择Logistic回归模型。在模型中, 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概率Pi作为被解释变量 (经过数学变化后为转移就业的发生率) , 其六种就业选择分别记作:本市 (指地级市, 包括县及以下企业) 为1、贵州省其他城市为2、珠江三角洲为3、长江三角洲为4、环渤海地区为5、中国其他地区为6, (其中6:中国其他地区为对照组) ;把人口因素、经济因素、区位因素、制度因素以及专业化分工程度等作为解释变量, 分别是:采用劳动力的性别Xi、年龄Ai及受教育程度Si, 集中反映劳动力的人口特征;外出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Ci、家庭年收入对数值ln Ii反映劳动力的家庭经济特征;劳动力外出的组织化程度Oi (即为通过政府途径或市场中介实现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占转移劳动力总数的比重) 来反映其制度因素;劳动力外出就业时间占比Wi (外出就业月数/12) 、每周的工作时间比例Di表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专业化与优势化程度, 这两个指标既反映其主动融入分工协作经济的初始抉择, 也体现其从事专业化工作或操作所带来的人力资本积累与社会资本的增进, 必然会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产生一定的影响。据此, 建立农村劳动力外出地域选择的计量分析模型如下: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地域选择的模型分析与结论
1. 农村劳动力转移地域选择的概述
以外出务工地域选择为参照, 本市、本省其他城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样本分别为94、124、327、237、33、68, 具体构成参见表2。从随机性的原则出发, 可见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在吸收外来务工方面有着强劲的竞争力, 这不仅是由于沿海地区企业众多劳动力需求量巨大, 也由于长期的外来务工团队形成了对外来务工号召力。从性别构成出发, 男性外出务工者占了73.2%, 有着绝对优势, 这不仅与男性在家庭生活中担任主要劳动力的传统有关, 也与男性自身更适合外出的特点有关。经济与交通是影响外出务工者选择就业地域的主要原因, 从样本的分析可以得出, 经济优势更占优势, 比如在贵州省内务工者明显少于出省在经济发达地区打工人数。而当经济条件接近时, 那么交通距离就会成为第二影响因素, 贵州的务工者相对可能会偏向距离更近的珠江三角洲, 但在另外的调查中, 比如安徽的务工者更倾向于长江三角洲, 这就是交通因素的影响。在以年龄段为基点, 18-40岁还是处于最重要的劳动力供应DA阶LC段, (但1随S着DL) 打/工1时间的推移, 有越来越多的务工者携家带口预备在外地安2家, 于是2出现了年龄相对较小与相对较大的务工者, 但是他们不部分并不以家庭主要劳动的形式出现。
2. 农村劳动力转移地域选择的模型分析
经过数据录入, 在SPSS中输出Multino-mial Logistic Regressio模型的分析结果, 输出结果如下:
从输出结果看, 选取的因素对珠江三角洲的影响最为显著, 其次是长江三角洲, 这与现在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潮流符合,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所选取的因素对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地域选择的研究有显著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对于本市以及贵州省其他城市的作用就很微弱, 这也表明了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范围在逐步向外扩展。
对于“本市”就业务工组, “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外出务工组织形式”这两个因素的影响最为显著, 随着家庭收入的提升, 影响力也从16.67上升至17.52, 而这里的影响是反向影响, 由此可见家庭收入越高, 外出务工的距离就越近。同样, 我们发现, 越正规的就业组织形式就越能对这组样本产生影响。
对于“贵州省其他城市”就业务工组, “人口因素”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其中“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这组样本的影响最为显著, 与其他组样本相比, 明显年龄最大就越愿意留在省内务工, 而教育程度越高也越倾向与省内务工。这种趋势, 一方面是由于年龄越大, 在外的竞争力就会减弱, 沿海很多企业更多倾向于年轻务工者, 而年龄越大也从生理方面表明了能接受的劳动强度减弱;相反, 教育程度越高, 在省内的竞争力就越大, 而诸如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等沿海地区, 人才济济, 这种教育程度的优势就会被磨灭, 所以, 高学历务工者会更倾向与在省内发展。
“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情况类似, 务工者更关注“经济因素”, 这里的经济因素不仅包括了务工者本身家庭的经济因素, 更包括了这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众所周知, “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对于外来务工者有强大的需求量, 但从调查中可以发现, 更倾向从内陆去沿海地区务工者, 更多是家庭经济状况所迫, 而在受教育程度上也并不是很高, 这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背道而行, 隐约中酝酿了矛盾。由于缺少正规的外出务工的组织形式, 在沿海地区打工者, 更多的是依赖“亲友介绍”等自发的无组织状态的积聚。这里我们利用就业集聚度 (DALC) 指标, 求解贵州省外出务工的集聚程度。为按照第i地区劳动力流入数占总体劳动力流动数的比例从小到大排列的比例数, i为对应的依次排列的地区, 这里的i可无限细分;SDL表示AL曲线的积分面积。DALC值越接近1, 则表明集聚程度越大;反之, 越接近于0, 则集聚程度越小。计算得DALC=0.56, 虽然这里的集聚程度貌似不高, 但是当我们把“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的数据合并后, 得到DALC=0.87, 集聚程度非常高, 这也意味着, 外出务工更多是由于“经济”所迫, 沿海地区虽然可以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但是, 从调查中发现, 劳动强度也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每周工作61小时以上, 大部分集中在这些地区。
而相对“环渤海地区”就是外出务工最温和的一个选择, 对这组样本影响最大的是“外出务工的组织形式”, 而其中“用工单位直接到民工所在地招工”这一项最为显著, 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尚不如“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 对于务工者的集聚能力相对较弱, 所以这些地区的企业为了争取劳动力, 会选择在劳动力集中地区就地招工, 而且从调查结果看, 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1]Carlino Gerald A, Satyajit Chatterjee, Robert M.Hunt.Urban density and the rate of invention[J].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 2007, 61 (3) :389-419.
[2]H·范里安 (著) , 费方域 (译) .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M].上海三联书店, 1994.
农民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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