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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网络安全值班制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机房网络安全值班制度(精选6篇)

机房网络安全值班制度 第1篇

网络管理员值班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设备运行正常。

2.检查用户对局域网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值班时,要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1)机房内温度以及设备温度是否正常。

(2)供电系统是否正常,是否发生过中断。

(3)网络和服务器运行情况,是否发生故障。

4.认真监视门户网站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恢复和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严格执行管委会网络管理协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或删除主页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局域网中各用户名称及密码,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机房网络安全值班制度 第2篇

1、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携带食物和饮用水等杂物进入机房,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做好个人卫生和机房整洁。

2、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3、在岗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或因私外出者,须向机房主管说明去向、事由,由主管同意后安排他人代岗后方能离开。

4、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5、不准泄露公司机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网元数据和用户数据。

6、实事求是地完成机房巡查、设备周期维护作业等基础维护工作。

7、准确迅速地处理故障上报,及时查询、传报、汇报和核对。

8、及时、准确、完整、如实地填写值班日志和各种指定填写的记录。

9、未经上岗考核和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或单独操作。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内容

交班人员:填写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记录;说明当班时收到的上级指示和重要告警;常用工具和文件的交接。

接班人员:阅读上一班值班日志;检查OA代办、待阅工作及电子邮件掌握网络变动情况;检查网管系统、电子运维系统的告警窗口。

2、交班者应在下班前30分钟全面巡视机房一次,按交班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3、接班者应在接班前10分钟进入机房等待接班,并查阅有关记录。

4、交接班中因漏交、错交而产生差错由交班者负责,交班后发现差错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5、交班者正在处理重大问题,或机房混乱等情况下不予交接班。接班者要做好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成或告一段落方能继续交接班,并要在值班日志上记录。

重大故障上报制度

1、报送主体

在故障达到上报标准后1小时内由值班人员负责上报相关管理办公室,相关管理办公室再根据故障的紧急程度确定继续上报对象。迟报瞒报将追究相关值班负责人责任。

2、逐级上报制度

发生重大事项,应在第一时间内,将初步了解情况报告总公司值班人员(电话:XXXXXXX)和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指示,上报情况。

3、报送方式

通过重大安全事件工单、电话或传真等形式上报相关管理部门,遇到特别紧急重大故障时,来不及形成系统文字的,应先以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和续报文字报告。

4、报告原则

及时、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重大故障包括以下事件

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 重大故障应急处理制度

1、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领导组: 应急救助组: 事故调查组:

2、原则:接到重大事项报告后,要视情果断处理。

3、应急救助组成员要弄清事项发生具体地点、报告人及联系电话,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及时快捷的修复与处理。

4、带班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好指挥、协调和调度工作;并视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处理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事故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整个事情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汲取教训。外来人员操作管理制度

1、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2、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进入机房,应在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并要求佩带“临时出入证”,其安全工作由信息管理人员负责。

机房网络安全值班制度 第3篇

电力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 伴随着社会高速发展, 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不断的增长, 原有的电网系统运作面临挑战, 2009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公布了“智能电网”发展计划, 预计到2020年国家电网将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 技术和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以此应对电力行业面临的挑战, 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逐渐推进, 作为智能电网基础的信息通信技术被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智能电网的基本特征就是在技术上实现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 这些特征的实现要依托先进的通信技术, 通信信息技术贯穿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六个环节。因此要建设统一坚强智能电网, 信息通信网是支撑, 电网的智能化首先要求通信网络智能化。

二、县级供电公司通信网值班管理现状

2.1信通机房运行值班管理的形势及现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要求, 通信主站紧急缺陷必须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 厂站紧急缺陷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因此, 要求通信运维人员尽可能压缩告警响应过程, 为缺陷处理留出足够的时间, 县局通信运行采用5×8小时工作制, 受人员编制限制, 无法实现通信传输网管的有人值班监控。

在巡视间隔内或非工作时间发生通信故障时, 由于通信人员未及时发现处理, 故障进一步扩大而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而且, 我局的通信传输网为环形拓扑结构, 针对N-2类型故障则无法完成通道保护。经过实际调查发现, 目前从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时间较长, 在一定程度上给通信网络运行埋下了不稳定因素。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时间过长, 故障不能及时处理, 从而严重影响了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

据调查, 通信传输网管的品牌对于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相应时间的影响较小, 可忽略不计;告警响应时间的组成部分主要由传输网管检测故障时间、传输网管告警传递到运维人员的时间、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时间, 共计91.65min, 其中占有时间最长的部分是传输网管告警传递到运维人员的时间, 记79.3min, 占传输网管检测响应时间的87%。

2.2信通机房运行值班管理的理念和策略

信通机房运行值班模式由于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时间较长, 严重影响了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 为了解决这一状况, 急需通过技术手段设计出一种信通机房运行值班新模式, 既要保证信通系统的运行状况能及时准确的反映给值班人员, 又要使值班人员能够摆脱长时间的单一监控, 比较自由的进行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做到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 实现值班人员远程监控、非工作时间缺陷监控等功能, 从而提高信通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性, 缓解县公司信通技术人员工作压力。

2.3信通机房运行值班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县公司信通机房运行值班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研究已涉及变电所、供电所和各生产场所的通信网。为了缩短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时间, 对造成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长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并针对其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实现通信传输网管远程监控和告警主动告知功能, 解决县局通信网无值班人员而面临的一系列难题。通过通信传输网远程监控和预警解决方案, 有效的解决当前县局通信人员少、运行检修要求高的一系列问题, 提高企业的办公效率和通信的智能化手段。

2.4信通机房运行值班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信通机房运行值班新模式旨在缩短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时间, 将目前的相应时间91.65min缩短在40min之内, 以便保证信通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性, 缓解县公司信通技术人员工作压力。在信通机房人员不足的情况下, 通过新的模式对机房实施远程控制。

三、通信网管远程监控平台在信通机房运行值班中的应用

目前, 信通机房运行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时间长, 针对传输网管告警传递到运维人员的时间长这个问题, 对造成这一结果的各种原因反复进行了讨论, 经汇总归类, 得出了以下末端原因:运维人员查看网管不及时、网管设备不稳定、新旧设备兼容性差、缺少远程查看网管手段、缺少短信告警功能;建德供电公司信通班采取现场调查和分析等方法, 对导致传输网管告警传递到运维人员的时间长的各个末端因素进行了逐个确认, 发现对通信传输网管告警的响应时间影响最大的因素是缺少远程查看网管手段、缺少短信告警功能。针对上述两个主要影响因素, 具体措施如下。

3.1接入基于IP的KVM系统

建德市供电公司信通班结合信息通信机房改造工程将机房内原先的KVM监控平台进行了更新换代。改变原先的由KVM直接连线到网管客户端的物理连接方式, 将服务器主机的鼠标、键盘、显示器接口分别连接到基于IP的KVM智能监控平台上, 实现IP远程管理。

具体原理图及实施步骤如下:

KVM调试成功后系统效果图如下。每一个小方格对应一个机房服务器页面。 (图2)

双击小方格, 以烽火传输接入网管为例, 进入服务器登陆界面。 (图3)

输入用户名、密码后, 进入网管服务器界面, 即可进行远程操作。 (图4)

通过使用KVM智能监控平台, 使运维人员可以在内网的任意一台PC终端上, 实现对所有连接至系统的服务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系统管理员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对中心机房服务器进行远程BIOS级别深层管理和维护。可以实现无人值守机房, 所有维护都可以在远程得到解决。还可根据需求增加控制人员或被管理的服务器, 并且可以通过增加KVM设备满足今后的扩容需求。完全达到了监控网管的智能化、统一化、平台化, 降低运维成本、提高监控效率的既定目标。此对策有效。

3.2加装短信告警装置及相关配套软件

由于传输网管告警传递到运维人员的时间约占通信传输网管告警响应时间的87%。因此, 缩短告警传递到运维人员的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短信告警装置可在第一时间发送传输网管检测到的故障信息, 从而填补了传输网管监控平台在告警实时性方面的空白。具体的实施拓扑图如图5。

一般通信系统缺陷分为三个级别:紧急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由于紧急缺陷和重要缺陷对短信告警装置的影响较大, 因此该装置只发送紧急缺陷及重要缺陷的告警信息给信通运维人员, 针对一般缺陷短信告警装置则不发送相应的告警信息。一般影响通信网络正常运行的缺陷和相对应的告警, 如下表所示:

短信报警器打破了单一的传输网管告警模式, 大大缩短了看告警传递时间, 实现信息监控的多元化。此对策有效。

四、机房值班运行模式改变后取得的实际效果

2013年9月21日, 局至洋溪营光路中断, 通信运维人员充分运用通信传输网管远程监控平台, 准确高效进行消缺处理, 保障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次局至洋溪营光路中断故障响应时间为28分钟, 大大缩短了响应时间。据统计分析, 2013年9月~10月间通信传输网管告警响应时间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 机房值班运行模式改变之后的传输网管故障的平均响应时间为:30.4min, 大大缩短的响应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结束语

县公司信通机房运行值班新模式的研究虽然达到了预定目标, 给电力信通运维带来了积极作用, 对于其确有成效的一面, 我们将积极推广;对于其中还存在的缺陷, 我们将会持续地改进和关注, 进一步提高其可靠性和可用性;同时, 电力信息通信中任何一个值得进行研究的部分和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不断钻研, 不断完善网络构架, 加强其的适应性和自生存能力, 更好和更有效地为我们的电网服务。

参考文献

[1]张国友.基于KVM OVER IP技术的远程管控系统[J]《中国无线电》, 2012.07

[2]韩明稚聂恩旺.基于IP的KVM技术在信息网络中心机房的应用.《信息与电脑》, 2013.02

[3]刘玉刚.电力通信机房设备网络化集中监控系统[J].《电力系统通信》, 2009.

[4]宋利军.通信机房远程监控系统[J].《计算机技术》, 2012.

中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初探 第4篇

关键词: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意义

中图分类号:DF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63(2009)04-0115-03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由政府买单,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等部门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或者作为被指控人的代理人,帮助被指控人申请延期审理、进行保释听证或者处理其他法律事务。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目的,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毕竟是第一次尝试,要想建立规范的值班律师制度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做进一步的探索。

一、我国值班律师制度试点情况介绍

2006年8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商务部、司法部共同确定,将河南焦作市修武县作为在我国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项目的首个试点县,旨在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体制与国际接轨,为以后在全国普遍建立这一制度积累经验。修武县首期选聘参与试点项目的值班律师共18名,分别在县法院、公安局、看守所、城关派出所各设立一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项目自2006年9月正式启动至2008年3月结束,值班律师共接待咨询事项1735起、接待来访人员1953人,其中帮助解答咨询1161起、引导申请法律援助171起、引导至相关部门267起、其他136起。在此基础上。河南省扩大试点,焦作市率先实现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11个、参与值班律师150名。在省会郑州,2008年7月也开始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

二、对中国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探索

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项目实施完毕,获取了可贵的实践经验。但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这种制度还需要做一个理性的探索,为将来在全国建立这项制度做好思想上的准备。

(一)法律上的保障

《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对于值班律师服务和律师讯问在场权问题没有规定,使得试点项目在实践中遇到诸多问题,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由于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或政策依据,试点阶段是靠政府协调开展工作,在全国推广和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没有稳定的制度保障是不可能的,建议值班律师服务能写入宪法、法律援助法、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从法律上保障该制度的建设。

(二)人力资源和政府资金的保证

法律援助的资源与需求矛盾是世界各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面临的普遍难题。在人力资源方面,修武县试点之初,考虑到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员少,无力承担值班工作;而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是社会律师的基本生存手段,政府不能强制要求他们参与项目。修武县对律师介绍宣传值班律师项目,结果有98%以上的社会律师都表示要积极参与,而且也实际参加了项目的实施。尽管如此,为克服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还是要认真考虑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审判所主任小查尔斯.J.奥格利特里的建议,参考在资源与律师人数都很相似的南非,建立一种包括律师界和后备律师界、法律专业人士在内的义务性慈善服务作为补充。实际早在2002年12月3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并成立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分会。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是促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社会人力资源开发的一种重要方式,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团组织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工作者或法律院校师生积极参与。

在政府资金的支持方面,国外值班律师制度运行资金均由政府支付。在我国开展的试点项目下,项目运行经费全部由项目单位支付,现在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首先要考虑解决的应该是资金保障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政府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公民的承诺。因此,值班律师制度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常运行资金理所当然地应当由国家财政拨付,即由国家出资购买社会律师的服务提供给公民。

(三)组织管理机构的确立

国外律师值班制度管理机构呈现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管理机构。我国试点阶段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联合管理,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具体的实施管理。我们认为,将来该制度在全国推广,应该实行双重管理,即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值班律师的行政管理,法律援助管理机构进行具体业务管理。因为:第一,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而没有实行行业管理,值班律师工作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职业纪律行为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有权给予惩戒。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值班律师工作实行行政管理有利于该制度的健康发展。第二,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对值班律师工作实行业务管理是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四)值班场所的设立

值班场所的设立,决定于值班律师服务对象的确定。试点阶段我们主要在法院、公安局、派出所和看守所设立,监狱是空白。法院、派出所是矛盾、纠纷的集中地,自然应该设立。看守所是法律服务的敏感区,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很不容易,但经过努力设立了,而且效果很好。监狱在试点阶段我们没有设值班律师办公室,但很有必要设立。在宪政意义上,罪犯权利的保护程度不仅是一个国家人权保护状况的衡量标尺,而且还是一个国家是否达至法治状态的重要标志。我国《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都没有给已决犯设定一个得到专业律师帮助的正当合法救济渠道,很多法律规定的权利因此而无法实现。值班律师如果能在监狱设立,无疑是填补了监狱法律服务的空白。在值班律师制度建立初期,要量力而行,使现有资源发挥最大作用,不能包揽一切,处处设立值班律师,但应该保证在各法院、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和监狱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五)服务对象的倾斜

国外值班律师服务对象涉及刑事案件多,服务对象的重点是侦查阶段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他们能方便快捷地得到值班律师服务。如加拿大,设有24小时、一年365天的值班律师电话服务热线;英国法律规定律师在场警察的讯问才是合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聘请律师,值班律师应在接到警察局电话后45分钟内赶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我国被羁押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分为两大类:一是刑事已决犯被羁押在劳动改造场所即监狱。在监

狱的高墙内没有一个合法的渠道能让他们得到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二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在侦察阶段很难得到律师服务,律师会见难一直是一个难题,一方面是因为《律师法》第33条和《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有矛盾。另一方面是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主观上担心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会增加不安定因素,影响案件的侦破,有抵触情绪。另外,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等问题。但处在侦查完毕的起诉阶段的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能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可以自行聘请律师得到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会见次数不受限制,没能力支付律师费用的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得到律师的法律服务。

我们试点项目在法院、公安局、派出所设立的值班律师办公室提供的值班律师咨询服务没有经济和案情审查标准,可以说是全体公民人人均可享受的一种社会福利,但其服务对象都是民事、经济、治安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在看守所设立的值班律师办公室,他们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罪犯人权的直接保护,但因法律规定的冲突以及主观意识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并不是所有被羁押人员都能得到值班律师的服务,主要对侦查终结的被告人和被羁押的少年犯提供值班服务,这种服务也不是随时的和便捷的,一个星期有两天值班时间,值班的两天也不是全天候地提供服务,要在办案民警和审讯室都空闲的时候提供服务。对正在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试点值班办公室进行了警察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的尝试,但得到服务的人数很有限。监狱没有设值班律师办公室,服刑人员无法得到值班律师的任何服务。可见,在我国,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最需要法律服务,但得到的法律服务却最少。

从国际人权保护的形势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值班律师服务应该向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倾斜,我们有条件也应该为在押的罪犯提供8小时工作日值班律师当面咨询服务和设立24小时值班律师电话服务热线,也可以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值班律师在场讯问服务,积累经验后逐步全面实施。为保证安全,可以实行电话录音和讯问全程录像制度。只有这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监狱服刑人员才能随时地、真实地感受到值班律师制度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值班律师制度才能真正起到控辩平衡作用以及对在押罪犯的人权保护。

(六)服务范围的扩大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的职责范围一般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告诉当事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及如何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2)告诉当事人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消除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疑虑;(3)帮助当事人准备和查阅诉讼文书和资料;(4)帮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5)帮助符合条件的被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6)协助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7)协助当事人参与诉讼和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8)帮助当事人申请上诉;(9)帮助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和其他文书;(10)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帮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11)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又确需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可以告知当事人如何获得社会律师帮助;(12)对涉法上访案件当事人进行正确引导和疏导。

(七)律师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国外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有资格成为值班律师。而我国在试点县由于律师资源十分有限,制约了值班律师的选拔方式,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培训范围仅限于法律援助基本知识、接待技巧和值班纪律,根本谈不上设置更高的值班律师准入门槛,在资质方面没有有效的确认方式。在试点实践中,值班律师遇到的问题是千变万化、纷繁复杂的,值班工作专业性非常强,没有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律师就不能很好地适应值班工作的需要。我们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明确值班律师的准入门槛,对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的律师统一进行规范的准入选拔考试,值班律师还要进行系统的定期培训,以熟悉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培训范围应向专业化、专门化方向发展,保证律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社会律师的专业建立不同业务类型的值班律师档案名册,根据其业务特长,登记进入不同业务类型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档案名册。法律援助机构再根据值班律师档案名册,结合实际业务需要,确立值班律师日常值班制度,定期指派档案名册上的律师到法律援助值班办公室轮流值班,满足当事人专业服务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制度推广的过程中。逐步实行值班律师实习制度,确定一定的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采取以老带新的形式加强新任值班律师的培训,以保证新任律师的工作质量。

(八)服务便捷性的提高

项目运行过程中,值班律师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通过现场面对面提供咨询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受时间的限制比较大,当事人只能在工作日,在律师值班的时间内进行咨询,这样就大大缩小了值班律师服务的受援人员数量。另外,在看守所,由于怕影响案件的侦查,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得到值班律师法律服务的时间和渠道受到的限制更加严重。所以,在以后的运作中,除8小时工作时间保证正常值班外,可考虑借鉴英国、加拿大24小时电话咨询方式,或建立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的服务以弥补现有方式的不足。

(九)长效协调机制的建立

值班律师办公室设在法院、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内。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警察机构之间都建立了非常自然的工作协作关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如果离开了法院、公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就无法真正为需要的当事人服务,因此,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法院、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关系,明确相互之间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是必需的。目前,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主要是通过开协调会的方式展开的,没有建立起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了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更好地长期稳定地开展,建立制度化的长效机制非常必要。

(十)观念上的更新

机房网络安全值班制度 第5篇

一、日常工作

1、每天上班即根据前一天机房值班人员的《在线率统计表》分别对城区、乡镇、卡口、报警亭的在线率进行排查,并及时做出响应。

2、根据统计表,立即安排技术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并处理。如是光或电的问题,立即通知传输网络公司(),并督促处理进度,必要时我方、线路方、公安局三方共同现场确认。

(3)、《在线率统计表》每天与公司、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签字确认,并交项目部负责人保存。

二、机房设备检查(每天8:30分1次)

1、机房温度检查

必须控制在26度以下,空调工作是否正常。

2、电视墙大屏检查 大屏图像显示是否正常。

3、配电柜、UPS检查

(1)、机房配电柜电压、电流检查

(2)、配电室电压、电流检查

(3)、UPS工作情况检查

4、机房设备

(1)、各设备有无异常情况,如有异常立即通知维护人员(2)、NVR和NVR扩展柜硬盘红色指示灯是否常亮、是否有报警声(3)、服务器的硬盘红色指示灯是否常亮(4)、交换机相关运行指示灯是否正常(5)、检查其他设备是否有异常状态(6)、客户端电脑是否正常工作。

三、客户端软件查询

1、视频监控软件是否正常登陆、查看在线情况、能否正常查询、下载录像。

2、智能交通软件能否正常登陆查询。

3、航二院视频监控平台软件是否正常登陆、查看在线情况。

4、卡口主机登陆

5、大屏拼接软件测试。

6、报警系统查询:语音是否清晰、视频是否正常。

四、派出所等机房使用情况回访

根据通讯录联系城区机房、分控机房、乡镇机房每周三1次,回访派出所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并做记录。

系统运行中有任何问题必须立即通知技术员处理。

机房24小时值班制度 第6篇

为保障中心机房基础环境安全稳定运行,及早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政府部门故障申告和配合事宜,制定如下中心机房值班巡检制度:

一、中心机房采用7×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明确到人,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岗、脱岗,如遇突发情况,必须提前调班并告知处领导。

二、值班期间,不得进行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得因私事占用值班电话。

三、值班人员认真做好中心机房环境巡检工作,包括机房卫生、电源、消防、温湿度等现场巡检。

四、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各类网络设备、系统网站、机房环境等监控工作。

五、值班人员应及时响应政府部门的故障申告和其他事项,做好预处理工作,并及时做好内部协调工作,同时做好情况记录。遇到重大情况,需做好反馈或报告处领导。

六、热情周到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机房进出人员登记和值班情况记录。

机房网络安全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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