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缓刑思想汇报范文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范文(精选5篇)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范文 第1篇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因年月日在连城无证醉酒驾车肇事年月日经县人>民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年月日起计算。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在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且醉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已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为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无证醉驾缓刑人员思想汇报。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管理站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 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
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细致的学习了“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在管理站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做好管理站内务,护林员监管外,还做了下乡巡山,进村护林防火宣传,制止了多起野外违章用火。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
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站员。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范文 第2篇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因年月日在连城无证醉酒驾车肇事年月日经县人民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年月日起计算。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在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且醉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已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为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无证醉驾缓刑人员思想汇报。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管理站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
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细致的学习了“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在管理站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做好管理站内务,护林员监管外,还做了下乡巡山,进村护林防火宣传,制止了多起野外违章用火。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
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范文 第3篇
从事新闻工作时间越长, 就越发觉得, 作为新闻人, 在客观记录新闻事件的同时, 更应该让自己用“思考”的脑子和洞察的眼睛去对待日常的工作。记者, 并非仅仅是新闻事件简单的记录者和反映者, 他是站在时代船头的瞭望者, 他是要在众多的信息中去捕捉社会发展进步的脉搏、洞察时代的变迁、发现时代印记的人;虽然作为一名单薄的记者, 的确很难改变社会, 但是我们有责任让更多人看清社会、看清前方、看清未知之处。
努力做个“掌灯”人
新闻是靠思想来引领的。
记者, 不仅是新闻事件的记录者, 更应是手捧光亮的“掌灯”人。而这光亮就是通过我们的笔“照射”出的“时代的思想、社会的思想、大众的思想”。
这篇广播评论, 从捕捉生活中的“变化”, 到认真思考、确定主题、进行采访, 一直到两易其稿, 前后有两个月的时间。
“酒后驾车行为大大减少”, 是2011年下半年后, 中国社会“突出”的现象之一。我发现, 不论是参加朋友聚会、工作交流还是同事相约, 从群众到干部, 从普通人到名人, 甚至一些曾经视“不可酒后驾车”只是口头、书面要求的公职人员, 现在都能严格遵守规定。酒后绝不开车, 有时盛情难却喝了酒, 也是花钱叫代驾。这一明显变化“成就”了共和国62年历史上执法见效最成功的案例之一。
为什么严禁酒驾在全国取得如此一致的好效果?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食品安全、环保、动拆迁等领域, 顽疾却久治不愈, 有的甚至愈演愈烈?特别是与“醉酒驾车”同时入刑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就在记者发稿的当天, 又爆出蒙牛纯牛奶检出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M1事件。
为什么在同样严厉的法律面前, 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差?其他部门是否可以从“严禁酒驾”的好效果中获取一些经验?于是想到从这两种明显的社会“表现”入手, 深入探究。
面对从上海市交警总队采访后获取的一组“酒后、醉酒”驾车急剧下降的综合数据, 是不是跟实际情况相吻合?于是在2011年11月28日和12月24日, 我分别两次深夜跟随交警现场采访查处酒驾。实实在在的现场, 真真切切的数据, 给综合数据一个极好的佐证。采访中, 交警总队的负责人告诉我, 这次全国对酒驾的执行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同一待遇”。高晓松案是一个典型案例, 而对内部民警的要求更为严格, 不管你有什么职务、处于什么岗位, 只要你酒后驾车了, 一视同仁, 必须清理出公安队伍。
通过现场采访, 的确发现对酒驾的执法是拒绝通融的, 拒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是所有人都不能幸免的执法。实地采访也让我深刻领会到社会学专家的一句话:法律要发挥作用, 的确是必须对一切人有效。如果管不住一部分人, 法律就管不住所有的人, 再有力度的法律规定都没有了意义。
2011年11月中下旬, 我还同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取得联系, 从采访中获取了上海市每年食品安全案件大都以罚款了之的实际情况。带着具体的一正一反两个实例, 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与多位法学专家、行业管理者、社会学者、著名律师、知名人文教授、人大代表、政府官员进行沟通采访, 从他们的分析和认知中寻找答案。通过整合大量扎实、丰富的采访内容, 对这一现象反复进行分析、努力做深度解剖。作品也力求通过由表及里的递进, 揭示问题的现实性, 并且提出应对的思路和观点, 给人以思考和启示。采访的过程就是寻找答案的过程, 作品也就是在思考和寻找问题的答案中形成的。
要想成为一名“掌灯”的人, 沉下去, 认真观察和思考是必做的功课。手捧光亮, 也是记者的责任和操守所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是我们最关注的内容。这里想再举个例子:记得2003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令人触目惊心。2003年7月上海有关部门出于对人民健康的考虑, 下发文件说在2004年6月份前关闭50平方米以下的小饭店。然而开办和光顾这些小饭店的大都是最普通的老百姓。这个文件的下发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当时, 作为卫生记者的我注意到了这一现象, 准备以内参的形式上报。2003年9月28日, 在市政府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 新闻发言人巧妙地将这一规定收回。当时, 我立即意识到这是一篇可以好好做做的大文章。执政为民怎么体现, 民有所需怎么解决, 这一举动成为最好的说明。随后我深入到居委会、小饭店、大餐厅, 召开座谈会, 又到出台政策的部门了解他们的初衷, 请相关法学专家、政府官员解读这一现象, 最后完成了录音述评《召回“新政策”也是进步》。这一新闻作品荣获2004年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可以说, 这次我采写《严禁酒驾带给社会的启示》的根本目的, 就是希望通过对“严禁酒驾产生的良好效果”这一现象的剖析, 给其他领域带来更多借鉴, 哪怕给其他领域照以微微的光亮。
“思想之光”需要内在力量的积蓄和发挥
老新闻人说过, 能写出“人人眼中有, 个个笔下无”的文章, 就是好文章。优秀的记者必须具有这样洞察和捕捉的本领, 发现生活中司空见惯、最具共性的事情, 并去探究它们的形成。也许司空见惯的背后就是一段需要记录的历史。
自2011年“51”酒驾入刑以后, 在严厉的查处、执法态势下, 人们开始慢慢习惯酒后不开车, 习惯酒驾必严惩的规定, 习惯互相督促互相体谅。习惯就会让人们慢慢沉浸于习惯中, 变得自然而然、缺少发现、缺少思考。生活如此, 新闻亦如此。
跳出“习惯”, 是相当不轻松的事情, 这需要一双“明亮”的眼睛, 需要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判断。特别重要的是, 心中当有一份时刻撞击胸膛的社会责任。
曾经泛滥成灾、被置若罔闻的酒驾行为, 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大幅下降, 这无疑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其实许多社会顽症、管理瓶颈, 并非举步维艰、无计可施。严禁酒驾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不仅告诉我们, 严查酒驾的“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人人平等性”, 凸显了法律的作用和威严, 而且告诉我们, 中国并不缺少法, 缺的是敬畏法律、把法当法, 缺的是不强调特殊性的严格执法。
在采访江宪等几位律师、丁伟等几位法学专家时, 大家不约而同地谈到类似的观点, 说明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关注。的确, 严禁酒驾达成的社会效果, 对当下我们面临的不少久治不愈的问题, 有着良好的启示作用。
当下做新闻, 记者光懂新闻不行, 一定要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 甚至学历史, 这样的记者才能具有更加全面的、立体的、全方位的思考, 这样的记者才能站得更高、抓得更深、看得更远, 把问题抓得更准。我们不是自媒体, 我们是专业新闻工作者, 所以我们就要思想领先, 这样才具有捕捉“人人眼中有, 个个笔下无”新闻的基础。
记得2004年在参加上海两会期间, 市委领导到政协委员中听取意见, 当时现场有众多记者参与采访报道。当时会场里有十多位委员一一发言, 其中一位委员谈到了尊重人才的话题。他举了个例子:科技大会后, 领导要接见优秀科技工作者, 这本是对人才的尊重, 而下面的工作人员却让这些专家学者, 其中不少是年迈的长者, 提前两个小时到达会场, 进行拍照前的排练。许多年事已高的老专家, 在为拍照搭好的架子上来回上下。市领导在听过十多位委员的发言后, 专门就这一事件做了特别的回应。当时我就觉得, 这段委员和领导的一说一应, 正是对唯上的官僚习气最有力的批评, 是对当今社会风气生动的写实, 是对当今党的建设、队伍的建设提出的具有现实意义的思考。当时参会的所有记者中, 只有我选择了这个角度进行采写, 这件1分26秒的录音短新闻作品获得了2005年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更亮更强的“思想之光”, 依靠提炼再提炼的“燃料”
俗话说“好事多磨”, 其实大多好文也是“磨”出来的。《严禁酒驾带给社会的启示》这篇报道虽然我早在2011年10月就在构思, 但迟迟没有下笔, 当时主要纠结于用什么鲜明的事例与“严禁酒驾的好效果”进行对比, 而且能在稿件中体现出对比鲜明、说明问题的应有效果。10月底, 我开始了解、采访了一些领域, 比如渣土车交通事故频发、动拆迁方面矛盾不断等一系列屡禁不止、屡抓无效的问题。11月中旬写第一稿时, 我将对比事例定位于“选用大家生活中常见的、有共鸣的事例”, 于是, 我选用了愈演愈烈的渣土车交通事故案例, 兼顾谈及食品安全、水域污染、动拆迁等问题。
虽然对比的事例中, 受访者谈得非常生动、故事性很强, 而且具有非常强的说服性的数据, 但是我所在的中心领导看过后认为, 对比事例过于敏感, 而且较多限于城市中发生的事情。因此希望我重新选择更加带有普遍性的事例, 建议我可以从食品安全重点切入, 深入剖析。同时建议我, 不仅要采访到交警总队对查处酒驾的具体情况, 还要有记者跟随查酒驾后的现场表现。就稿件涉及的事例、结构、逻辑, 多位领导谈意见、谈建议、谈想法, 使得我的思路越来越明、越来越宽。
于是我放弃了第一稿, 开始从食品安全方面入手。当采访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后, 同时选择了平安夜这个年轻人喜欢出来吃饭泡吧的特殊的、具有说服力的日子进行查处酒驾的现场采访。在食安办我了解到, 上海市一年中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案件少说有四五千件, 大部分都是以罚款的形式来进行处罚, 每年有两位数追究刑事责任已经很不错了。然而对比醉酒驾车, 只要抓到就是刑事责任。同时, 在平安夜的酒驾查处现场, 我充分感受到了严禁酒驾后取得的良好效果。两个小时的查处中, 150辆被查的车辆, 无一人酒后驾车。这现场的数据分外凸显了法律的尊严。这不禁让人想到, 其他不少领域为何有法不依的情况如此盛行, 为何依法执行得如此艰难。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领域, 为什么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就是抓不好、管不住呢?症结到底在哪里?
一篇报道的成功与否,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记者的采访是否扎实, 取决于采访对象的选择, 取决于记者的提问水平、能问多少、能问出多少。这篇报道亦如此。可以说, 这篇获奖作品是建立在被采访对象, 如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律师、社会学者、管理者等相关人员的精彩观点和认识上。采访成败决定着记者稿件质量的高低。说到这篇稿件, 我必须说说上海市社联党组书记沈国民, 他的出现, 令我的这篇稿件有了很大的飞跃。
早在8年前, 我采写新闻综述《“召回”新政策也是进步》时, 就采访过时任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的沈国民先生。当时沈主任对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思考和见地, 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篇新闻述评也成就了记者的第一个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时隔8年, 为采写这篇报道, 我唐突地再次联系了沈国民主任, 得知他已调任上海市社联做党组书记。当提出采访要求后, 沈书记欣然接受。在随后的采访中, 我和沈书记聊了一个下午。严禁酒驾产生的良好社会效果, 也早已引起这位法学界资深人士的思考。沈书记对这一社会问题已经有过细致研究和思考。当天下午他谈到了很多深层次原因, 也给记者极大启发。他尤其指出, 自2011年5月1日以后, 我国施行的刑法修正案 (八) 中, 规定“食品安全”与醉酒驾驶一样, 都属于“只要有行为, 不论结果”, 都将处以严厉的刑事处罚。在采访之前, 我也查找了酒驾入法的一系列相关资料, 但是忽略了这一最佳的对比事例。沈书记说到这一点使我茅塞顿开, “酒驾和食品安全”同时入法, 其对比更强烈、更鲜明。沈国民认为, 食品安全问题的确复杂, 但再复杂的事件也有解决的路径。切断“利益链”让法律做主, 很重要。他经过了解和跟踪, 发现很多食品企业的GDP贡献很大, 区里也不希望它们垮掉。地方政府这种很微妙的态度, 在某种程度上, 使这些企业都有保护伞, 都有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所以大家基于利益这个角度来权衡对法律的态度, 使得法律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
由此, 我找到了这条新闻的抓手。通过这次采访, 我对采访在整个报道环节中起到的作用有了新的理解。好的采访能够弥补记者认识的不足, 提高对事物的认知。传递“思想”的声音, 给报道带来亮点, 给报道带来思想的力量。
“思想之光”能照多远, 看承载它的容器有多大
客观地说, 这篇报道前期的思考、分析、判断都不轻松, 后期大量的采访和写作更是辛苦。要从大量的采访内容中分析、提炼、总结, 并最终形成这篇报道。记者本身也随着采访的层层深入, 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学习和思考。
一篇优秀的新闻作品, 一定是能够深刻反映时代变化, 抓住时代脉络的作品。
这篇时间为7分21秒的广播评论, 非常难得地在上海电台《990早新闻》全文播出。这样长度的广播播出稿是非常少有的。我想, 早新闻的编辑们之所以难得地放下“剪刀”, 没有对这篇长报道进行删减, 是他们看到了新闻背后的力量, 非常敏感地把握住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背景构建法治社会是时代的要求。
社会大众对法制建设日益强烈的需求, 已经从近年发生的诸多社会新闻事件中反映出来, 不再是模糊的、看不见的。人们呼唤执法过程中的公平、正义, 但诸多方面却做得不尽如人意。严禁酒驾却做到了这一点, 有目共睹, 已经受益的是每一个人。以此类推到其他领域, 建立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 受益的将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综观全年, 在2011年发生的严禁酒驾这个特定新闻事件, 就不是一个小的新闻事件, 而是具有了时代背景的重大主题, 带来的影响将是广泛和深刻的。剖析严禁酒驾这一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 于是就有了现实的借鉴意义。有前辈说得好:“新闻的力量, 就是背景的力量。”
法治社会要求每个人或每个部门都只对法律负责。严查酒驾的“人人平等”, 凸显了法律的作用和威严。然而当下, 食品安全、环保、拆违等很多领域在执法时往往强调事物的特殊性。当总是强调特殊性时, 总是把法律当作一种很实用的东西的时候, 问题就出现了。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加快了立法建设, 基本解决了无法可依的状态。采访中一位律师说, 中国当今的问题不是法制缺失的问题, 而是要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越来越多的事例告诉我们:社会治理没有什么其他办法, 唯有依法。
人们只有敬畏法律, 把法当法, 像查处酒驾一样来对待所有的违法行为时, 社会才会有条不紊。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范文 第4篇
一审“3年”二审改判“缓刑”,不仅引起被害人亲属的抗议,也引起社会广泛质疑。尤其是从轻的理由,于法无据,有违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
应当说,在本案中,廖为明确实具备一些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一审法院正是充分考虑了这些,才在法定最低限量刑,判处廖为明有期徒刑3年。
有期徒刑3年的宣告刑,给二审法院改判缓刑提供了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但问题是,缓刑的适用还必须同时具备其他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犯罪情节较轻”。
对照本案,廖为明酒后驾车肇事且致2死4伤,犯罪后果显属严重。一审法院以法定最低刑判决,已经体现了对各种从轻、减轻情节的考虑。二审法院在此基础上再次从轻,已属于法无据。
而且,被告人的身份、地位、学识等,至多只能用于对被告人再犯可能性的预测,并不能直接作为量刑依据。即使需要酌情考虑,也不能违反罪责刑相一致和量刑均衡原则。2012年5月份,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驾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没有适用缓刑。相比而言,廖的行为后果要严重得多,却适用缓刑,量刑显然失衡。
量刑公正是审判公正、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应该严格依法量刑,对任何人都不能法外开恩。如果法院偏离量刑规范,滥用非法律术语,难免会给人以司法随意、因人而异的印象,损害司法公信力。
(摘自《新京报》 作者:毛立新)
社区缓刑人员思想汇报-第二个月 第5篇
想
汇
报
转眼间缓刑考验期的第二个月已快结束,回顾这个月来,我生活回到正轨,每天正常上下班,每周按时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站人员报到,并于2013年8月19日到XXXX居委会参加劳动,我的出行多数采用公交车,开始慢慢适应绿色环保的生活。
在这期间,经常在媒体上了解到一些醉驾、无证驾驶而造成的惨案新闻,不禁为自己酒驾行为捏了一把汗,应该说在这场交通事故我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万幸的是我的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等。当然,从此往后,我绝不能因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而酿成大祸。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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