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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精选6篇)

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 第1篇

孵化企业优惠政策

税收返还

除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外,孵化企业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孵化企业上缴税收纳入开发区财政部分的50%再投入给企业,用于孵化企业科研、开发的再投入。创业基金

创业中心还建有科技创业资金,用于对孵化企业的贷款担保、资金融通、风险投资。

多政策扶持小微企业

“零房租”孵化创业梦

“零房租”吸引众企业入驻

“我们以前在东环国际广场,房租是每月3000元。来到创孵中心,第一年房租全免,3年就能省下近10万元。对于我们这些初次创业的人来说,‘零房租’的吸引力是非常大的。”近日,在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80后创业者耿化龙说起之所以选择高新区舜风路10

1号,优惠的房租是首要因素。

作为济南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2012年12月启用的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为创业者提供了“零房租”入驻、一站式服务、三年孵化等系列政策,优先接纳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兴办的初创企业、创业项目为重点。其中,毕业5年内驻济高校毕业生或济南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硕士以上高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入驻创业孵化中心创业的,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7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50%房租减免。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6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40%房租减免。

“整个孵化中心可以容纳近100家企业,目前入驻的企业有46家,其中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有43家,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和培训服务行业。”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创业指导处处长潘常海介绍,除了提供房租减免,创孵中心还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专家指导、项目推介以及小额担保贷款、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创孵中心的意义就是为这些初创者提供创业孵化的平台,让他们在创业路上不走弯路或者少走弯路。在孵化期满3年后,入驻企业就要退出,引进新的企业进入中心孵化成长。”

创孵中心助小微企业起飞

同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一样,6月22号正式开园的西街工坊也开辟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艺术创意类相关项目、毕业两年内的应届大学生创业者等提供第一年20平方米免房租的工作室。毕业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晓南(化名)去年12月份结束北漂生活,在西街工坊拥有自己的工作室,“毕竟毕业不久,有限的积蓄都放在产品投入上,能省下房租对

我们帮助很大。”

“大学生创业,遇到的普遍问题是没资金、没经验。园区除了减免房租,也为这些初创者提供专业指导,让他们在社会对接、产品销售、企业行政审批等方面有所受益。”西街工坊

文化创意产业园总经理彭岚说。

有专家来创业孵化中心作创业指导,刘尚听了一下午课,觉得受益良多。今年3月,刘尚带着自己的汤姆杰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驻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3个月时间,这家注册资金10万的企业已经进入“良好预期”的运转中。

“公司刚起步,资金是最大的难题。和众多的创业者相比,能够提供减免房租的创业平台也是‘僧多粥少’。创孵中心帮助解决了房租问题,未来也希望通过贷款帮助企业进一步发展。”刘尚告诉记者,虽然在申请贷款时遇到户籍、抵押等限制,但他对于企业的未来非常有信心,“现在鼓励创业的政策环境已经非常好了,我们下一步的目标就是尽快走出创孵中心,毕竟这里是帮助初创者的孵化中心,创孵中心帮助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长出翅膀,飞了出去,我们也希望让更多创业者享受这样的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

2013-11-18

1、高新区每年从当年财政预算收入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科研、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投资建设、扶持企业规模发展等项目和活动,以费用补贴、贷款贴息、资金配套等方式对自主创新、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和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2、企业申请国内或者国外发明专利并经专利机关审查受理的,每件给予1000元申报费用补贴。企业当年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5000元申报费用补贴;当年获得各类国内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300元的申报费用补贴。

3、企业当年获得专利授权量达20件、30件、50件及其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

4、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省(部)、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照国家级15万元、10万元、5万元;省(部)级5万元、3万元、2万元;市级1.5万元、1万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企业同时获得两种及其以上奖项的,选择最高等次的一项给予奖励。

5、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扶持。其中,由低等级向高等级升级的,给予两等级差额部分的扶持。扶持资金专项用于中心建设。

6、企业当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扶持;企业当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扶持。

7、企业当年获得国家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同一产品、商标同时分别获得上述多项荣誉称号的,按照高等级的一项给予奖励;已获得荣誉称号产品、商标由低等级向高等级升级的,给予两等级差额部分的奖励。

8、软件企业当年通过CMM2、CMM3、CMM4、CMM5评估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的奖励。其中,CMM评估认证由低等级向高等级升级的,给予两等级差额部分的奖励。

9、企业独立承担或者主要承担制定的产品技术标准,经有关国际组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10、企业参加由高新区统一组织参加的国际性和全国性的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会、科技产业博览会、高新技术合作洽谈会等活动的,按不低于摊位费50%的比例,给予补贴。

11、经高新区主管部门引进或者认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创办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的,经高新区管委会核准,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贷款一年贴息扶持。

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 第2篇

二、对符合非盈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孵化器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格;

2、孵化器应将向孵化器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器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3、孵化器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器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量的90%以上(含90%)。

四、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新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

4、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的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6、企业租用孵化器内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中国高新技术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

五、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六、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孵化器是否符合本通知的各项条件进行事前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 第3篇

近年来,协同理论在多个研究领域不断得到广泛应用。学者们针对企业孵化系统对不同主体间的协同发展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索工作。而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两主体间协同发展问题的研究尚属空白。鉴于两者协同发展对于推动孵化系统健康运行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笔者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两者间的协同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本文具体结构安排如下: 一是文献综述,对科技企业孵化系统的协同问题研究进行系统回顾,为研究问题的提出做好铺垫; 二是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度模型; 三是以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为样本,运用本研究构建的协同度模型展开实证研究; 四是针对实证研究结论,给出提升两者协同水平的对策建议。

1文献回顾

随着协同理论的兴起与推广,有关科技企业孵化系统中不同主体间的协同发展问题开始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但有关这一主题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 1科技企业孵化器协同发展模式研究

科技企业孵化器协同发展模式是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而建立的协同网络。概括起来,可将学者们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协同发展模式的研究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微观层面的协同是企业孵化器与其它单个主体间协同发展的模式,主要指科技企业孵化器与科研机构、大学、 风投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和科技园区等部门或机构之间的协同[17 - 18]; 而科技企业孵化器宏观层面的协同发展模式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其他系统或网络之间的协同,例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新集群网络、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网络和其他科技企业孵化器系统之间的协同[19 - 21]。还有学者对宏观层面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协同发展模式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例如梁琳将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其他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之间的协同分为城市、区域和全国三个层级的协同发展[17]。

1. 2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其它主体协同发展研究

科技企业孵化器与风投机构的协同发展问题是研究的重点。研究主题之一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与风投机构协同发展的运作模式。例如,胡艳根据风投机构主体来源不同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与风投机构合作模式不同,将两者协同发展的运作模式分为六类[22]。还有学者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风投机构两者协同发展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两者在选取对象、 投资目的和投资领域等方面存在着相同之处[23]。另一研究主题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和创新集群等主体的协同发展研究,主要是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科技园区的协同发展模式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新集群协同发展的现实需求与障碍等问题展开的研究[24 - 25]。

1. 3风投机构与在孵企业协同发展研究

有关风投机构与在孵企业协同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融投资模式、协同演化机理等方面。丁锦希等在分析风投机构与在孵企业投融资模式协同作用机制的基础上,构建了案例公司协同投融资模式框架,并实证评价了案例公司风险投资+ 质押融资协同投融资模式的绩效[26]。还有学者定性描述了风投机构与在孵企业协同行为实现的过程,运用协同学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对两者协同行为的演化过程展开了研究,揭示了两者间协同行为的复杂性[27]。

综上所述,有关孵化系统中主体间协同发展问题的研究多属于定性分析,而且缺乏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两主体间协同发展问题的研究。本文将基于协同理论,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度模型,并选取科学的序参量,实证分析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两者的协同度水平,并给出提高两者协同水平的对策建议。

2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度模型构建

协同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一种开放系统[28]。孵化系统中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是与政府、风投机构和科研院校等外界组织时刻存在着交换行为。 而且,孵化系统受外界政策和经济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从无序状态向有序状态发展以及从有序状态向新的有序状态发展的演化规律。另外,在对孵化系统划分时,政府、风投机构、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校等组织是围绕着孵化内网络(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 而开展各种活动的[29],且提供的是政策、技术和服务等软性方面的支持,难以衡量其对孵化系统的投入与产出贡献。而且,由于考虑到风投机构数据的难以获得性,导致在选取合适的序参量来反映风投机构子系统时存在困难。本文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序参量选取时,将风投机构子系统中的序参量整合到在孵企业子系统中,尽量涵盖风投机构的序参量部分。因此, 可将孵化系统划分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运用协同理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两者的协同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本文借鉴复合系统和金融系统的协同度模型[30 - 31],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的协同度模型。

2. 1选取序参量

序参量决定着孵化系统发生相变的进程,是孵化系统相变前后所发生的质变的最突出标志。假设孵化系统中某一子系统的序参量为:

其中,αik为序参量的下限值,可用过去某年的实际值来代替; βik为序参量的上限值,可用未来某年的预测值来代替; k∈ [1,n]。

2. 2确定子系统有序度

有序度是表示子系统有序程度大小和获取孵化系统协同度的重要指标。当序参量ei1,ei2,…,eim取值越大时,孵化子系统的有序程度越高; 反之, 当序参量取值越小时,孵化子系统的有序程度越低, 此时这些序参量指标为孵化子系统的正向指标; 当序参量eim + 1,eim + 2,…,ein取值越大时,孵化子系统的有序程度越低; 反之,当当序参量取值越小时, 孵化子系统的有序程度越高,此时这些序参量指标为孵化子系统的逆向指标。在此以ei1,ei2,…,eim为正向指标和eim + 1,eim + 2,…ein为逆向指标来描绘孵化子系统各序参量的有序度:

有序度ui( ei) 越大,表明系统有序的程度越高,反之则相反。

2. 3计算协同度

假设在初始时刻t0,孵化子系统i ( 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 的系统有序度为ui0( ei) 。在孵化系统演化过程中,在t1时刻孵化子系统i的系统有序度为ui1( ei) 。如果ui1( ei) ≥ui0( ei) 同时得到满足时,说明孵化系统在初始时刻t0向t1时刻演化阶段内是协调发展的。而如果ui1( ei) ≥ui0( ei) 不能得到同时满足时,说明孵化系统在t0至t1时间段内存在一个孵化子系统是无序发展的, 此时孵化系统的协同度为0。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的协同度可表示为:

其中,c∈ [0,1]。c值越大,表明科技企业器孵化系统的协同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

3实证分析

3. 1孵化子系统序参量选取

序参量是决定孵化系统演化方向的重要变量。 在选取序参量时,不仅要求其有明确的实际意义, 能够反映孵化各子系统的行为,而且还要具备可获得性。根据以上序参量选择标准,同时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了如表1所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序参量和在孵企业子系统序参量。

3. 2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选择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实证样本。 样本数据来源于2009 - 2013年 《中国火炬统计年鉴》。由于实证样本每年发生变化,而且一些年份的样本数据存在缺失。在此,以可获得所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序参量和在孵企业子系统序参量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研究对象,采用取平均值法对历年河北省数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序参量和在孵企业子系统序参量进行计算,即:

其中,eijr为第i个孵化子系统中第r个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第j个序参量数值。r∈ [1,l],l为某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

根据式7可计算得出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的各序参量数值。详见表2所示。

3. 3数据计算与结果分析

根据表1可知,各序参量均为正向指标,采用式3来计算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的各序参量有序度,详见表3。其中,各序参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分别取历年数据最大值的110% 和最小值的90% 。

将表3中的各序参量有序度数值带入式5,可得到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的有序度,再根据式6,以2008年为初始时刻参照点,可得到两子系统的协同度,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表4可绘制如图1所示的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子系统有序度。

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呈现出以下特点:

( 1) 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的有序度整体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仅在2010年出现小幅度的下降, 原因是由于2010年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中的孵化器总收入、场地面积和在孵企业数三个序参量指标的降低引起的。这表明,近年来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是向着有序方向发展的。

( 2) 在孵企业子系统的有序度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呈现出上升的趋势,2012年则出现下降,导致下降的原因是由在孵企业人员数、批准知识产权数、平均毕业时收入和在孵企业累计获风险投资额四个序参量指标的降低引起的,其中,在孵企业累计获风险投资额序参量的降幅较小,其他三个序参量的降幅则较大。

从表4可知,2008年至2012年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系统协同度均大于0,且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表明这段时期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系统处于有序发展状态。总体来讲,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与在孵企业子系统两者是协同发展的。 由于2009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有序度和在孵企业子系统有序度均较低,201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有序度较低,导致2000年和2010年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系统协同度处于较低的水平。尽管2011年和2012年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系统协同度数值接近0. 6,但整体水平并不高,协同提升空间仍较大。

4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文运用所构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度模型,对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系统中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与在孵企业子系统的协同度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2008年至2012年期间,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整体上均是向着有序上升方向发展的。 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子系统和在孵企业子系统两者是协同发展的,但协同水平较低。为了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发展水平,在此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 1) 改革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结构与转变各部门职能关系

目前,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结构以职能型为主,各部门间相互独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之间的协同质量较低。笔者建议,为科技企业孵化器设计项目导向型组织结构,成立专门的项目部,并根据在孵企业行业性质和规模下设多个专业项目管理办公室,实现与在孵企业的直接协同互动。 另外,在各部门职能关系方面,将行政部、物业部、 招商部、财务部和信息部等职能部门由权利部门转变为服务部门,为项目部提供人员培训、信息传递、 资金和后勤等方面的服务,为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水平提供保障。

( 2) 拓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外部资源

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两者之间的协同互动是资源整合的过程。目前, 我国许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房租和物业费等硬资源服务,而在投资和咨询等软资源服务方面的收入比较匮乏[3]。这说明,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在软资源服务方面缺乏对在孵企业的支持。 笔者建议,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拓展融资渠道,为成功孵育在孵企业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形成利害关系促进两者协同发展; 另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强创业导师的引进,通过经验资源促进两者协同水平的提高; 最后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重视对公司内部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培养,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员工与在孵企业员工之间的知识同质性,有利于共享心智模式的产生,进而有助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的协同交互与发展。

( 3) 建立科学的协同管理机制

科学的管理机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发挥协同效应的关键。具体来讲,在协同运行机制方面,一方面针对协同体系中不同主体,设计合理的职责关系,实现协同过程顺畅。另一方面可采用协同的群体决策机制使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利益共同体参与在孵企业的重大决策; 在协同动力机制方面,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可通过设计科学的投资盈利管理模式,激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之间加强协同的动力; 另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可分别在公司内部针对绩效工资、职位升迁和岗位调动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激励员工主动开展协同活动的动力。在协同约束机制方面,针对孵化器孵化体系中的不同主体的职责,制定科学的制度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职责的主体采取惩罚措施,以通过约束主体行为实现协同水平的提高。

摘要:通过系统回顾科技企业孵化系统协同发展现状,发现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发展的研究比较匮乏。基于协同理论,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协同度模型。以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系统为案例,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在孵企业的协同度进行实证研究。最后,从组织结构与部门职能关系、资源保障和管理机制等三个方面给出了提升两者协同发展水平的对策建议。

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 第4篇

【关键词】 公益创业 孵化 政策创新

公益领域志愿失灵现象的持续性普遍性存在,不仅意味着市场、政府和社会三个部门天然存在“尺有所短”的局限,更揭示了“市场失灵找政府、政府失灵找社会”传统思维的终结。克服志愿失灵的出路,绝对不是去找下一个新部门,而是在市场—政府—社会的大三角中,如何实现扬长避短、分工合作与部门融合。正是在这样一种社会发展思潮的驱动下,80年代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将商业原则与技巧运用于公益领域,并使之发展成为社会潮流席卷全球。

然则,创办和持续经营一家企业并非易事,对受公益目标和志愿失灵双重约束的社会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对商业创业而言,市场和政府部门的常规反应是以孵化的方式助推初创企业成长。受此启发,近年来,国内外公益部门也越来越多地引入孵化的方式与措施。本文即以此基点,管窥公益创业孵化的实践模式与相关政策演进。

一、公益创业孵化的实践模式

创业孵化的实践模式,可以从体系结构和提供主体两方面进行简要考察。

公益创业孵化是对企业孵化的学习与模仿。目前,国内外普遍形成了以孵化器为核心、以其他孵化类型为支柱、以政策支撑为基础的多层级创业激励与支持系统,也即公益创业孵化体系。

孵化器通常是指在特定的集中空间内,通过创造支持性环境以帮助初创企业尽可能获得成功的机构。作为一种空间密集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它在为被孵化组织提供场地服务、金融服务、行政办公服务、营销辅助和财务管理等各种政策性、功能性支持和能力建设的同时,也推动了孵化器主体的内部经济和公益领域的外部经济,被认为是社会硅谷建设的引擎。在我国,较著名的孵化器有恩派、滴水恩等。其中,成立于2006年的我国首家公益创业孵化器恩派,已将服务范围从上海扩展到了北京、成都、深圳和南京等地。值得一提的是,在欧美发达国家,随着孵化器的社会性被重新发掘,一些企业孵化器也纷纷为公益创业提供服务。

孵化器大多提供一站式的创业服务,是创业孵化的完整形态和核心方式。如果按创业过程和相关服务需求而拆分重组孵化器服务,就可衍生出创业倡导与培训、创业竞赛和公益创投等类型。其中,公益创投是给初创企业注入资本和管理的孵化方式,也是除孵化器外最为重要的孵化方式。公益创业竞赛常常集创业倡导、方案设计、活动竞赛和创业注资等一身,由于其开放性和媒体报道的全程介入,倍受各类创业者和公众欢迎,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孵化形式。而公益创业倡导和培训,则以政府鼓励、学校教育和媒体宣传等方式,诱导人们投入创业活动。

在一定意义上,孵化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不仅可以在前端为公益事业注入更多资源、培育优质机构和职业经理人队伍,更可进一步打通支持性机构与运作型机构的合作通道,为全面推动公民社会建设提供资源基础和制度保障。

各类孵化由谁提供?是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还是三者的联合?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回答。在多元主义主导的美国,非营利组织多达160万多家,公民社会极为发达,各类孵化以非营利组织为主。如费城地区,创业倡导、创业竞赛、专业服务和孵化器孵化建构较为完整。专项服务孵化方面,如财务支持可以从教会、大费城城市事务联盟等地方性宗教机构、公益组织获取,筹资可以借助基金会中心,法律援助可以凭借宾西法尼来小企业诊所和费城法律工作室等机构,战略规划和项目管理可以咨询拉塞尔大学非营利中心。公益创业孵化器方面,“人类发展资源(Resources for Human Development)”设立的新起点非营利孵化器可以成为地方的有效支撑。

受历史条件与发展水平的影响,我国孵化主体与美国差异较大。专项孵化方面,以南都基金会为代表的公益创投机构发展迅猛;以高校、媒体和零点咨询公司等为代表的组织正成为公益倡导的主体;以联想、谷歌等代表的企业已成为公益创业竞赛的中坚力量。但在孵化器方面,目前,除“滴水恩”和“恩派(NPI)”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大多由各地民政部门主办,如上海社会创新孵化园、深圳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天津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等。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形成了“恩派”托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官民合作新模式。此外,在宁夏吴忠,地方政府正努力探索以兴建产业区的方式打造“黄河善谷”发展模式。

二、公益创业孵化的政策演进

公益创业孵化,作为公益事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各国的发展经验看,普遍经历了由一般到专精的发展变迁。

以英国为例,早在1601年,英国就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慈善用途法》。二战后,根据新情况,英国分别于1960年、1992年、1993年和2006年对慈善法进行了修订,从而为非营利组织的普遍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架构。除此之外,以探索第三道路为己任的工党政府,在1998年签署了《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关系协定》(简称COMPACT),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同时,先后通过实施新地方振兴计划、社区赋权基金、能力建设者项目、草根赠款项目、地方战略伙伴关系和地方协议等,加大了政府对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展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空间。

其中,2004年的“转变”项目为一线的非营利组织提供财务、治理、信息技术、绩效管理、志愿者活动和人力资源等6个方面的支撑,在2004—2006财年,累计投入8000万英镑。在此基础上,2006年英国政府推出“能力建设者”项目,期望为每一个非营利组织在需要支持和帮助的时候都能获得高质量的支持。2007年以来,“能力建设者”项目进一步调整为国家支持服务、地方联盟支持、提高可及性和社会企业四个子项目。如果说前两者强调的是优秀、典型、规范与导引;那么后两个子项目则通过拨款、导师辅导计划和开发新市场等为困难社区弱势群体的组织及社会企业发展提供了激励与支持。从2006年2011年,政府累计为该项目提供1亿5千万英镑的资金支持。为进一步支持社区组织的发展,英国政府还推出了“社区资产、草根赠款、和社区建设者”等项目,为社会组织提供包括场地、资金、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帮助。此外,英国政府还先后于2002年和2006年推出了《社会企业:一项成功战略》和《社会企业行动计划:登上新高度》两份文件,从培育社会企业文化、为社会企业的成立和发展提供正确的信息和建议、增加社会企业的融资渠道、帮助社会企业和政府有效合作等方面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整套的帮助。

韩国政府认为,社会企业是降低失业、凝聚社会的重要手段。2007年韩国政府制定了社会企业提升法案,推动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创新方面的融合,为公益创业提供财政支持、管理咨询和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激励。2011年6月1日,韩国政府宣布了一项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新计划。该计划通过把社会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扶持体系、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设立国家社会企业发展局、立7月1日为社会企业日等政策措施,为公益创业与社会企业发展,提供社会环境、优势政策、能力建设与规范化建设等支撑。

在我国,公益创业与社会企业的发展较晚,相应的政策体系建构,亦是新近的事。对公益创业孵化的具体政策推进,更主要地表现为地方的创新冲动。

上海是我国公益创业孵化方面的引领者。早在2006年,主管部门、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南都公益基金会就成立了专业孵化器“恩派”。从2009年起,上海民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上海社区公益创投大赛”,以公益创业竞赛与公益创投的方式助推社会组织发展,2009—2011年,累计资助金达2673万元。2010年7月,由市民政局立项的上海市社会创新孵化园开园,目前,上海各区县已成立了13家政府主导的孵化基地。以此为基础,民政部门还推行了公益招投标工作,2009—2011年,招投标项项目的资助金额超过1亿2千万元,累计通过公益创投和招投标项目477个,受益人群超过200万人。为扩大公众认知及加强部门间合作,2011年,上海首开“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

除此以外,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例如,在市税务、人保、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市民政局建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年金制度和工资基金制度。再如浦东新区,近年就出台了《“十二五”期间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等一系列有关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民间组织发展的政策、规划,在依托浦东公益服务园、浦东基金会服务园的基础上,逐步构建起从基金会到支持型、枢纽型、专业性、示范性社会组织再到操作性、实务型社区社会组织的公益产业链条。

广东是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另一重镇。早在2006年,省委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实行“五自四五”的自治管理,并提出要建立委托授权机制加快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的转移。2009年,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指出具有社会性、保障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登记。201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进一步将直接注册覆盖到了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以外所有社会组织。

更为重要的是,《方案》明确提出建立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要在省和地级以上市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建立孵化基地,并在县级及以上区域单位,要设立孵育专项资金。同年,省厅制定了《关于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对公益慈善类、社会事务类、社区服务类和文化体育类四大类基层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的同时,要求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加强服务引导和扩大政治参与,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依托社区服务机构等建立孵育指导中心,设立孵育资金,给予基层社会组织以场地、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目前,省级基地已经立项,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也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孵化基地。

除上海、广东外,其他区域的政策创新冲动也颇为强烈,地方创新正成为核心力量推动公益创业孵化的多元化发展。例如,北京、天津、湖南、辽宁、山西等地正大力建设孵化基地,江苏、浙江还在此基础上推进了政府的公益创投。

三、简要结论

在“全球结社革命”的推动下,公益创业与社会企业发展已成为时代的大潮。如何更有效地推动公益创业、社会企业和第三部门的发展,已日益成为考量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建设的关键指标。就我国而言,尽管第三部门和公益创业发展相对滞后,但各地风起云涌的创新实践,正努力书写着社会发展的全新面貌。在转型社会中,作为“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的改革创新依然将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进一步的发展,更需要努力汇聚地方创新的力量,推动更为一般的国家层面的制度创新,形成更为有效的上下呼应和官民合作机制。

(注:本文系浙江省软科学项目《浙江省公益创业孵化体系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010C35008)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王名、李勇、黄浩明:英国非营利组织[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 莱斯特·M·萨拉蒙:公共服务中的伙伴[M].商务印书馆,2008.

[3] 杨团:中国慈善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5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二)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三)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四、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二)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三)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8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

(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五)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六)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改征增值税后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等服务。

六、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核实孵化器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报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纳税人出具证明材料,列明用于孵化的房产和土地的地址、范围、面积等具体信息,并发送给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纳税人持相应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孵化器名单信息,办理税收减免。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 第6篇

优惠政策:

1.天河区人社局赴成都“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天河区“引智”工作系列活动之一。

2.省人社厅、科技厅推出科技人员职称改革政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粤府〔2015〕1号)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科技厅为了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意见》旨在通过整体性改革创新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和方法来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到技术创新这一最具发展潜力和生命力的领域中来,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筑牢人才基础。

3.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15〕27号)(详见附件)

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

6.广州市国资委 科技创新委 财政局 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

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

8.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

为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力争2017年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9.广州市国资委 科技创新委 财政局 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水平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抢占企业发展制高点,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0.广州市关于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的实施方案(穗科创〔2015〕113号)11.广州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申请额度拟提至15万

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在11月22日前市民可以提出意见。南海区人社局培训就业科负责人称,之前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不理想,操作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政策的修订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创业人员。据了解,除了贷款额度提至15万元外,新的实施办法对微利项目申请贴息的限制放宽了,申请贷款的流程也有简化。

12.《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2014年4月14日市政府第14届11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孵化器:

1.宏太智慧谷·云产业基地

宏太智慧谷•云产业基地位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园区占地面积3万㎡,总建筑面积约5万㎡,是天河区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华南首个云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约2亿多元,2013年初骏工。宏太智慧谷以“整合Iaas资源,打造Paas平台,汇聚Saas 应用”为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一个自然环境优美、产业环境优良的双生态产业园区;以骨干企业为龙头,集聚和互补产业的相关要素,形成特色的云计算产业链,使产业链的上下游变成上下楼,实现产业集群化和资源集约化。园区配套建设宏太智慧谷孵化器已经投入运营,伯乐咖啡已建成即将投入运营。

2.卓才CIC2(创造Creation x 创新Innovation x 创意Creativeness)青年创新创业园,由卓才集团独资打造的创业孵化服务综合体,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合成工业区。园区一期占地面积约800m2,建筑面积约3500m2,由旧式厂房改造。孵化项目主要为文化传媒、互联网科技、商务服务等类型,旨在吸引、服务、留住、汇聚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帮助青年展现自身价值、实现创业梦想,同时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新区文化创意、互联网科技、高端服务产业发展。园区已逐步形成了工商注册、营销推广、信息科技、人力资源、创业培训、法律事务、财税代理等全程孵化服务体系,建筑功能由单一办公逐步向住宿、餐饮、休闲、会议会展、团体活动等宜居宜商的需求体系过度。

以办公、产品会展、创意学院、生活配套为主要功能的项目二期正在规划,届时园区总建筑规划总面积将达2万平方,可同时容纳近百个创业项目团队进驻孵化,并可为300人提供长期住所,及创业就业人员提供短租服务。一期以80年代主题风格进行整体外观设计,精心打造了“八零年代街”、“八零年走廊”、“青创视窗”、“八零年代墙”、“架势屋”、“时光隧道”等多个创意集合体,唤起青年一辈特立独行、驳旧立新的精神。

3.“一起青年创业社区”是一个面向年轻创新创业者的跨界社区,从共享空间到协同创造和学习,从线下到线上,“一起”致力于培育一个跨界社群共建的可持续社区生态,促进每一个创新者的自我实现。4.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依托中山大学的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和学科特点,面向社会,开放办园,以产权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中心,把学校的人才、技术优势与社会资源结合起来,实现校企之间的紧密合作,使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集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高 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创新人才的吸纳与培育于一体的大学科技园,为促进中山大学科技和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服务,为广东的经济建设服务。

中大科技园自2006年10月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按照“一校多园”的模式,先后与省内多个市、区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在全省各地建立分园区,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共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六个园区,即:主园区(海珠园区)、大学城园区、珠海园区和深圳园区。中山大学科技园主园区(海珠园区)位于中山大学南校区西门。主园区(海珠园区)A、B座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形成了完善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园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及数字电视、生物医药、新材料及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截止2014年10月,入园企业245家,其中在孵企业109家。

5.广州佰仟万企业孵化器广州佰仟万企业孵化器项目自2013年4月成立之后,确定了服务输出为企业未来重点盈利模式,即合作方聘请佰仟万企业孵化器进入其孵化产业园区进行运营服务,同时合作方支付佰仟万企业孵化器服务运营费用。其盈利模式还包括产业链的建设,从而打造一个无论任何业务均可承接的项目服务载体。同时也填补了现有孵化器产业园区只出租场地,不提供创业指导与服务的市场空白,真正做到服务型的孵化器理念。

佰仟万企业孵化器将其超前的管理和运营模式运作标准化,在2013年年末得到了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的高度认可,同时将佰仟万企业孵化器的运营服务模式定为广州市孵化器运营服务的执行标准,并决定联手佰仟万企业孵化器打造广州青年孵化基地,旨在2014年内打造一个广州市孵化器的运营模范基地。在与广州团市委展开深度合作的同时,广东省团委与团中央也多次来访基地进行视察工作,对孵化基地各方面的建设工作和运营模式大加赞赏,并表示要坚持将这种超前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广使用,促进企业孵化器行业的健康发展,全力打造出一个企业孵化器的模范单位。

服务输出方面现已与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时代地产共同运营时代地产国际单位的广州青年孵化基地,孵化场地面积为1154平方米。同时在与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洽谈孵化器服务输出合作,该园区办公区域总面积为二十万平方米,创新园园区非常认可孵化基地服务输出的业务模式,并强调希望能与我们携手合作,以填补园区只有物业管理没有孵化服务输出的空白,增加园区的市场竞争力。

而在资源整合方面,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佰仟万孵化基地取得了令人喜悦的成绩,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整合了大量优质的社会资源、项目资源、高校资源、资金资源以及导师资源,孵化基地的实力日益精壮,现在与孵化基地达成战略合作的企业共有130多家,合作高校有40多所,入驻团队20多个。孵化基地大型项目承接服务体系,成功承接了万科东荟城的业主服务开发系统,目前已交由创业公司执行;同时品牌策划方面,现已经承接了五个品牌的策划工作,同样以分配形式交由创业团队或公司执行。6.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时代.国际单位)由团市委、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共建,位于白云区时代•国际单位创意产业园C2栋二、三楼,基地面积共1154平方米,其中孵化区近800平方米,以“免租+优惠+导师+风投”为模式,重点开展创业苗圃和项目孵化。基地内提供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件、文件柜、空调等硬件配套,并设置有会议室、洽谈室、休闲区、储物室等公用区域;同时,基地管理办公室成立了专业的孵化服务团队,提供手续代办、活动策划、市场对接、项目代运营、投融资服务等系列优惠配套服务。

7.广州联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3333万元,公司位于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公司于2009年11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广东省第一家专业从事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和发展的民营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现已逐步发展成为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产学研相结合实践基地、总部经济基地和高新技术增值服务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炬集团现已形成集前孵化到孵化、加速、产业园为一体的科技综合体,并配套有风险投资、基金、担保、小额贷款等各项金融平台、军民技术融合交流平台、科学实验室、科技办公大楼、产业化基地、商务酒店、专家公寓楼等一系列综合服务功能。

8.广州科信光机电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孵化器公司)是广州市唯一一家光机电专业孵化器,2013年12月被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评定为国家级孵化器。公司经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支持并认可,由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广州市猎德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组建的专业民营孵化器,与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

9.广州青年创业孵化器是由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主办和指导,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共青团分市场服务中心(广州市青年人才信息中心)与广州点对点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和运营管理,以有效整合社会公益服务和市场服务资源,实现资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致力于服务青年微小创业企业的孵化培育,构建青年创业的培训指导、孵化扶持、管理服务、咨询代理等一站式服务体系,解决有志创业的社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及在校青年学生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场地、资金、项目和管理等难题,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帮助青年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促进形成青年积极投身创业、社会支持青年创业的和谐氛围,以实现青年创业的集聚效应、经济效应和示范效应为目的而建立的青年创业孵化平台。

河北孵化器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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