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定额
湖北省工程定额(精选8篇)
湖北省工程定额 第1篇
关于调整湖北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鄂建文[2011]80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值。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 60元/工日;高级技工 75元/工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1、2011年6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2、在建工程,2011年6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2011年6月1日前(2011年6月1日—2010年6月30日)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3、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均不得进行调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工程定额 第2篇
总说明
一、概况
1.‘木结构工程’中‘厂库房大门’移入装饰册‘门窗工程’。
2.装饰工程‘20M以上脚手架超高增加费’定额含量并入结构册。
3.原08定额与构筑物相关的子目在13定额中单列一项。
4.‘楼地面工程’中‘栏杆、栏板、扶手’移至‘第七章 其他工程’。
5.在装饰册中‘拆除工程’单列一项。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2.定额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算基价。
3.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4.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时,不允许换算。
第一篇
结构·屋面
第一章
砌筑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砖基础、砖砌体、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砌体砌块、石砌体、转地沟,共七节84个定额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多孔砖、空心砖、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体砌块’是按常用规格设置的,如实际采用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含量可以调整。定额含量可以调整:是指采用不同规格型号的墙体材料的情况,砌体和砂浆可以调整,人工不变。
2.‘定额项目中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砂浆可以换算,砂浆材料消耗量不变。’
3.砖砌检查井、化粪池使用建设场地范围内上下水工程。砖砌检查井和化粪池定额含量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
4.空斗墙定额测定时,已将现行规范规定必须实砌的一部分(如墙角、内外墙交接处)计入定额含量,但由设计规定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部分的实砌部分定额中未考虑,现定额规定应按图纸尺寸,不分墙体厚薄均按另行项目套用。
5.空花、空斗围墙套用相应砖墙定额,其中砌筑砖柱按方砖柱定额套用。
6.水泥煤渣小型空心砌块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墙、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需要镶砌标准砖部分,定额已计入,不在另列子目计算。
7.钢筋砖过梁内的钢筋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在另套钢筋子目。当设计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8.定额中粗、细料石墙一定规格编制的,如实际设计不同时,石材用量可以调整,调整方法与砖砌体相同。
第二章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现场搅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钢筋及铁件,共六节528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预制混凝土构件采用外购成品价模式替代现场制作模式。
2.将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中的构筑物移入单列的构筑物工程中。
3.将商品混凝土楼地面移入‘楼地面工程’。
4.小型工具用具,其台班费用已包含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故不在定额中记取。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预制混凝土构件直接按外购形式套用混凝土构件成品安装子目,定额成品价已包含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模板、钢筋制作及运势等费用。定额含量中已包含预制构件安装0.5%的废品率,不再另行增加废品率。
2.基础梁子目使用有底模系统的工程,如是在垫层或地基上字节浇捣混凝土,则应套用带型基础有梁式定额子目。
3.现浇混凝土构件中零星构件项目,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定额未列的构件。小立柱是指周长在48cm内、高度在1.5m内的现浇独立柱。
4.挑檐版不能套用挑檐天沟子目,应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遮阳板子目。
5.有梁板系指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按梁和板的总和计算。
6.后浇墙带、后浇板带混凝土按设计图纸以体积计算。
7.楼梯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为与清单一致。
8.台阶按水平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架空式现浇室外台阶按整体楼梯计算。
9.集中搅拌混凝土按搅拌站生产能力套用子目,再套用混凝土运输车和混凝土输送泵或固定泵子目,其均未含管道费用,安拆管道及管道摊销费另计。
10.现浇构件中冷轧带肋钢筋套用圆钢筋子目。
11.三级钢筋按照相应二级钢筋制安子目套用。
12.GBF高强薄壁管敷设按延长米计算,计算钢筋混凝土板工程量时应扣除其体积。GBF高强薄壁管实际使用材料价格不同时,直接进入基价,消耗量不变。
13.后张法施工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板的预留孔道体积不扣除,张拉灌注孔道的水泥砂浆也不另行计算。
第三章
木结构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木屋架、其他木结构、屋面木基层,共三节33个定额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将原08定额‘厂库房大门、特种门’一节移至装饰册‘门窗工程’中,并将‘屋面与防水工程’中的‘屋面木基层’一节纳入本章。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木结构有防火、防虫等要求时,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关规定计列。
第四章
金属结构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结束结构构件成品安装、金属结构构件拼装台搭拆,共两节137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将钢结构以成品形式列入相应的安装子目中,钢结构成品价包括了制作、运输等全部费用。
2.将原08建筑定额其他工程中‘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移入本章。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如运至施工现场的金属结构构件为已油漆的成品,则成品价还应包括油漆的费用。如运至施工现场的金属结构构件成品未油漆,则成品价未包括油漆费用,金属结构油漆另按安装定额相应子目计算。
2.金属结构构件按一般常规类型考虑,如遇弯弧构件、复杂节点构件,可有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第五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瓦屋面、彩钢板楼面(屋面)、屋面防水(排水)、墙(地)面防水(防潮)、变形缝,共五节178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将‘屋面木基层’移至‘木结构’章节。
2.琉璃瓦屋面、西班牙瓦屋面子目扣除了找平层,其找平层另套用子目计算。
三、有关问题的解释
1.琉璃瓦、西班牙瓦中已扣除找平层人工、材料含量,发生时另行计算。
2.屋面、墙地面卷材防水子目中,如实际施工中选用的主材不同,根据施工工艺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套用子目,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定额中涂膜防水子目按厚度取定的,若设计厚度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4.‘屋面分格缝’可按设计分别套用分格缝上点粘300宽相应卷材和嵌缝等子目。
第六章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保温隔热、防腐面层、其他防腐,共三节300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第七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撑、构件灌缝欧版,共两节141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将构筑物模板移入‘构筑物’一章中。
2.新增有梁板子目中弧形梁增加费子目。
3.新增周转使用的胶合板模板对拉螺栓加固子目。
4.将‘九夹板模板’修改为‘胶合板模板’,定额取定其规格为1830*915*12。实际施工选用模板厚度不同时,其厚度和周转次数均不得调整,模板材料价格均按定额取定的‘胶合板模板1830*915*12’记取。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钢筋混凝土墙及高度大于700mm的深度梁模板的固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对拉螺栓时,可按实结算。对拉螺栓在组合钢模板和胶合板模板中按下列方法计算:
(1)使用钢模板时,如对拉螺栓使用在模板外侧起加固作用(可以周转使用的),则属组合钢模板的配件含在定额中,不另计算。
(2)使用胶合板模板时,如对拉螺栓使用在模板外侧其加固作用,定额未包含相应内容,应另套用胶合板模板对拉螺栓子目。
(3)使用组合钢模板或胶合板模板时,如大面积模板需要加大刚度,在构件中设置对拉螺栓,并同混凝土一并现浇在构件中不取出周转使用,则可以根据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实际根数计算工程量,套用刨光机车丝钻眼铁件子目,模板的穿孔费用和损耗不另计算,定额中的钢支撑含量也不扣减。
2.模板支撑超高增加费的界定。施工高度在10m以内的(含10m),支撑超过3.6m时,按支撑高度超过3.6m以上部分的总接触面积乘以超高米数(进位取整)计算模板支撑超高增加费工程量,套用相应构件每增加1m子目;施工高度在10m以上时,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计算。
3.进一步明确异形柱、短肢剪力墙、墙的划分。‘墙净长小于或等于4倍墙厚时,按柱计算;墙净长大于4倍墙厚,而小于7倍墙厚时,按短肢剪力墙计算;若存在不等厚的情况,按总净长与较窄一肢墙体厚度的比值作为划分依据。
4.整板基础、带形基础的反梁、基础梁或地下室侧面的模板用砖模时,可按砖基础计算,同时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砖侧模需要粉刷时,可另行计算。
5.弧形板并入板内计算,另按弧长计算弧形板增加费。梁板结构的弧形板按有梁板计算外,另按接触面积计算弧形有梁板增加费。
6.薄壳屋盖部分筒式、球式、双曲形等,均套用同一定额。
7.梁中距小于等于1m或井字(梁中)面积小于等于5m2时,套用密肋板、井字板定额。
第八、九章
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
一、概况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子目编制思路和方法基本相同。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将装饰装修工程中的‘20m以上外脚手脚增加费’合并入建筑工程‘20m以上外脚手脚增加费’,装饰装修工程不再设置,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为:
(1)当建筑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是一个施工单位施工时,建筑工程按综合脚手架、外脚手架增加费子目全部计算,装饰装修工程不再计算。
(2)当建筑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不是在一个施工单位时,建筑工程综合脚手架按定额子目的90%计算、外脚手架增加费按定额子目的70%计算;装饰装修另按实际使用外墙单项脚手架或其他脚手架计算,外脚手架增加费按定额子目的30%计算。
2.将构筑物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子目移入构筑物章节。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范围外的1-6层且檐高20m以内裙房面积(不区分是否垂直分割),应套用6层以内(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
2.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而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剩下6层以下(不含第6层)的建筑面积套用檐高20m以内子目。
3.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实际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含楼梯间、机房等)套用7-8层子目,剩下6层以下(不含第6层)的建筑面积套用檐高20m以内子目。
第十一章
成品构件二次运输
一、概况
1.本章设置:预制混凝土构件二次运输、金属结构构件二次运,共两节9个定额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本章为新增,第一节从原08定额混凝土与纲纪混凝土工程章节中移入;第二节从金属结构工程中移入。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成品构件二次运输定额按运距1km综合考虑,实际运输距离超过时(一般指与定额考虑运距差距较大),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或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计取。
2.预制混凝土构件二次运输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际体积计算,二次运输不计算构件运输废品率。
第十二章
构筑物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砌体构筑物、混凝土构筑物、现浇混凝土构筑物模板、构筑物脚手架、构筑物垂直运输,共五节143个定额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第二篇
装饰·装修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垫层、找平层、整体面层、快料面层、塑料橡胶面层、地毯及附件、木地板、其他面层,共八节184个定额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将‘商品混凝土垫层、细石商品混凝土找平层子目从建筑结构册移入,将原第六章801胶水泥彩色地面、177涂料乳液罩面子目移入。’
2.对定额未列零星项目的界定进行了修改,由原‘面积在1.0m2以内’改为‘面积在0.5m2以内’。修改后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3.整体面层中的各种材料的楼地面、楼梯均不包括踢脚线。
4.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抹灰。
5.水泥砂浆楼梯和台阶不包括找平层。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各种块料面层所采用的砂浆中了以及找平层厚度,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宅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块料面层施工中,当设计由特殊要求,其主材的虽好率与定额差别很大时,可采取先期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3.垫层、找平层、整体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现改为‘不扣除间壁墙和面积在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筒和空洞所占面积。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墙柱面装饰,共四节290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镶贴块料面层定额项目内,均为包括到底抹灰的工作内容。打底抹灰按如下方法套用定额:按打底抹灰砂浆的种类,套用一般抹灰相应子目,在套用A14-71光面边麻面子目(扣减表面压光费用)。
2.墙面一般抹灰、镶贴块料(不含石材),当外墙施工且工作面作业高度在3.6m以上时,按以上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主要考虑的是内墙以及外墙上的阳台、女儿墙内侧、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内侧、围墙等部位)
3.镶贴面砖定额是按墙面考虑的,独立柱按墙面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零星项目人工乘以1.11、材料乘以1.14。
4.‘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镶贴块料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壁柜、暖气壁盒、池槽、花台、挑檐、天沟、遮阳板、腰线、窗台线、门窗套、栏板、栏杆、压顶、扶手、雨棚周边以及0.5m2以内的抹灰或镶贴。
5.墙柱面拉条、甩毛子目中已包含墙面抹灰、分格的工作内容。
第三章
幕墙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点支撑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框支撑玻璃幕墙、幕墙附属项目、其他,共六节40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幕墙工程中主材和辅材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第四章
天棚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抹灰面层、平面(跌级)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其他天棚、其他,共五节288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天棚设置保温吸音层子目移入结构册保温隔热防腐章节中。
三、有关问题说明
1.如石膏板表面仅涂刮、裱糊各种涂料和墙纸等装饰性材料,一般按面层套用子目。
2.悬挑灯槽和附加灯槽的胶合板按槽内面层展开面积计算,当胶合板面积不同时,定额含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第五章
门窗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各类门、窗安装及门窗附件制作安装,共十五节264个定额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门窗均按成品考虑,各类门窗的制作费用均以成品价格列入定额,定额中门窗成品价格应包括制作的素有费用及运输至现场的费用。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如每100m2门窗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定额含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含量不变。
2.玻璃厚度、颜色、密封油膏、软材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含量不变。
第六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共四节386个定额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删减钢结构油漆相关子目。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第十二册刷油工程中,钢结构油漆子目品评分类齐全,体系完整。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定额的操作方法、油漆含量、油漆分色不允许调整。
2.由于油漆、涂料品种繁多,如设计采用品种不同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施工工艺相同),定额材料含量可以调整换算,但定额人工、机械不变。
3.如拉毛面上喷、刷涂料时,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及太用的子目本身有定额规定调整系数),还应按相应定额的基价乘以系数1.25计算。
4.其他金属面油漆适用于平台、栏杆、梯子、零星铁件等不属于钢结构构件的金属面。钢结构构件油漆套用安装第十二册金属结构构件刷油相应子目。
第七章
其他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货架、柜台,家具,招牌、灯箱,美术字,压条、装饰线条,壁画、国画、浮雕,栏杆、栏板、扶手,其他,共八节284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成品金属栏杆带扶手,如施工为一次性安装,扶手不另套用定额,扶手计算在成品栏杆价格内;如在成品栏杆上另外安装,扶手用另套用定额计算。
第八章
拆除工程
一、概况
1.本章设置:楼地面等铲除,天棚、墙面、门窗等铲除,封洞、凿槽,共三节54个子目。
二、定额主要变化
1.将原08装饰定额第七章 其他工程中‘第十一节 拆除’整体移入,删减了垃圾外运2个子目,垃圾外运可套用公共专业定额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湖北省工程定额 第3篇
1 2000版湖北省园林绿化定额
2000年初计算机在园林行业普及率还不是很高, 很少用预算软件来编制园林绿化工程造价, 一般使用电子表格辅助进行计算工程造价。当时的绿化报价清单就是一口价, 大包干, 包栽包活包养护含税等全部费用。这种计价模式在目前的房地产等私营企业里依然普遍采用。绿化报价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根据苗木采购价、苗木的栽植成活难易程度乘以不同的系数, 这个系数没有定数, 系数从200%到更高的都有, 没有规律可言, 主要是利用甲乙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虽然当时的鄂建[2000]066号文颁发的《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计价表》中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的计费标准, 但在园林绿化养护、搭设遮阳网、土壤改良、地形改造等方面依然无相关定额作为依据来计价, 即使采用定额计价也是不完善的。
2 2002版武汉市园林绿化定额
2002年, 一些招标单位要求使用武建价字[2002]27号文2002年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基价》和武建价字[2002]28号文市造价管理站关于《武汉市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基价》 (内部定额, 试用) 。各投标单位第一次拿到比较系统的园林绿化定额和第一次接触比较正式的报价格式。对园林绿化工程中涉及到的绿化名词及相关规定作了相应的解释。定额由原来的一章变成了现在的五章, 每一章还单独编制了说明, 为编制园林绿化工程预算编制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唯一遗憾的是园林绿化养护定额没有得到正式的颁布而是作为一种内部定额试用。
在这段时期里, 政府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时采用的报价格式要求是苗木价另加一年苗木价10%的养护费和苗木价20%的综合费, 也就是说如果园林绿化工程一年养护招标项目, 工程报价就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苗木价, 另一部分是苗木价的30%综合费。但是随着2002版《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基价》颁布, 一些政府园林绿化项目在结算审计审核时, 问题就暴露出来了。人们开始关注苗木价30%的综合税率是否合理, 首先怀疑便是苗木价20%的综合费率, 对于苗木规格比较小的, 苗木价值低, 取费基数低, 规格大的苗木或者价值高的苗木, 取费高。于是招标文件对报价组成、格式的要求有所改变, 那便是苗木价20%的综合费率改为定额计价, 养护费依然暂按苗木价10%综合费率计取, 虽然在执行过程中养护费也遇到过苗木价20%综合税率同样的问题, 但没有正式的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作为依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2002年7月~2004年3月底期间的园林绿化项目在工程结算过程中, 很多项目原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明确标明苗木价30%的综合费率在审计的时候不被认可, 施工中的各项费用要求按定额计取 (养护费依然按苗木价的10%计取) 按照新的计费标准, 算出来的新的结算价有的比合同价低, 有的比合同价高, 为此建设方、施工方和审计方彼此之间有过不少争议。
2002版园林定额在间接费计取方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市造价管理站2002年6月26日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武建价字[2002]27号关于颁发《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基价》的通知中指出, 间接费计取“与2000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鄂建[2000]176号文) 及其有关规定配套执行”, 这与2001年4月9日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鄂建造价[2001]13号关于调整包工不包料、绿化工程和计时工人工费的通知有些不一致, 鄂建[2000]176号文中指出绿化工程人工费17.8元/工日, 而在《全国仿古建筑即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以及《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基价》定额基价中人工费均为24.8元/工日, 按鄂建[2000]176号中的费率进行计取间接费费率是否过高存在争议;而鄂建造价[2001]13号中绿化工程的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实行综合费率, 综合费率为人工费的30%, 在执行过程中, 苗木价是否计取税金又存在争议。另一方面值得指出的是在2004年以前是没有苗木信息价的或者只有品种很少的苗木信息价。
3 2004版湖北省园林绿化定额
鄂建[2004]15号文印发了《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以下简称2004版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2004版园林绿化工程定额有以下几个特点:1) 完整性。2004版园林绿化定额, 不仅整编了2002版《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基价》和《武汉市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基价》, 也第一次正式发布了园林绿化养护定额, 使得园林绿化工程在苗木起挖到苗木养护的各项取费标准均有据可依。从2004年开始, 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每一季度编制一期苗木信息价, 《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也不定期的发布各类苗木参考价格, 但是其品种和规格没有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编制的全面和详细。2) 透明性。2004版园林绿化定额使得园林绿化工程造价变得更加透明, 每一个环节产生多少费用均有据可查。虽然苗木信息参考价存在一定的虚高现象, 但在实际计价过程中, 苗木是有生命的活体, 苗木栽植成活风险费往往是一个被忽视的因素, 这抵消了苗木价虚高的费用。3) 系统性。2004版园林绿化定额定额基价人工费30元/工日, 这与鄂建[2003]44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人工费30元/工日相一致。而且费用定额中明确了施工组织措施综合费率、规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各自的费率, 并明确指出另计取税金。4) 灵活性。2004版园林定额的灵活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2004版园林绿化定额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也适用于定额基价;b.2004版园林绿化定额发布的养护定额分三级, 各级别的养护标准也做了相关的阐述, 业主方可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景观效果要求来确定养护级别, 体现市场经济原则, 加强了价与质的有机联系。另一方面养护定额对栽植期、成活期和日常养护期加以区别, 成活期养护按子目基价 (日常养护) 乘以1.2系数计取, 这与实际是相符的。
4 结语
2000年至今, 正是园林绿化高速发展期, 其绿化工程造价经历了三个版本的定额, 2000年的《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2年《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基价》和2004年《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每本定额都注定有它的历史性。三个版本的园林绿化定额引导着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向前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 它结束了过去模糊的一口价年代, 暴利的年代, 结束了磕磕绊绊争议的年代。这是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从无到有, 不断健全, 逐步形成体系的过程, 也是园林行业逐步规范的过程。
摘要:对近10年湖北省及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的发展历程做了全面的回顾, 介绍了在此期间湖北省及武汉市绿化工程预算定额经历的三个版本, 对各个时期的定额利弊及造价特点作了深入的分析, 以促进园林行业进一步规范。
关键词:造价,定额,绿化
参考文献
[1]鄂建[2000]066号文, 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 (上、下册) [S].
[2]鄂建[2000]176号文,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S].
[3]武建价字[2002]27号, 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基价[S].
[4]武建价字[2002]27号, 武汉市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基价[S].
[5]鄂建[2004]15号文, 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S].
湖北省工程定额 第4篇
关键词:造林工程;人工费用;定额;编制
中图分类号:S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6)05-0077-03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导和核心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湖北省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特别是2014年12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的决定》,更是掀起了造林绿化的新热潮。但是,面对投资日益增多的造林绿化工程,湖北省乃至全国都更重视造林面积、成活率等数量指标的考核,比较忽视对造林成本等经济指标的考核,这是不利于加强造林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因此,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具备一定弹性、切合湖北林业行业实际、有利于进行造林成本考核以及造林工程预算的造林人工费用定额是非常必要的。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林业经济管理科研与服务团队(以下简称科研团队)对湖北省造林工程人工费用定额的编制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以期抛砖引玉。
1造林工程人工定额编制思路
1.1实地调研与分析整理相结合
在编制造林工程人工费用定额之前,科研团队实地走访了位于蕲春、石首、荆门、当阳、新洲、随州等地的蕲春燕加隆公司、石首意杨研究所、太子山林管局王岭林场、荆门彭场林场、当阳郭场林场、新洲柳河林场、当阳玉泉办事处金塔村、当阳庙前镇沙河村、随州长岗镇庹家村等林业企业和村镇,收集了来自不同立地造条件、不同作业方式下的造林人工费用的项目及单位金额。然后运用统计分析法和经验估计法,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了分析整理,确定了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森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六大项目,在前五大项目下又确定了2~10个子项目。
1.2制定标准地定额,非标准地按难度系数折算
由于造林地立地条件千差万别,受气候、土壤、地形、坡度、水文、植被、海拔差等多种因子的影响,再加上作业方式、挖穴规格的不同,造林过程中耗费的人工是不尽相同的,所以,人工费用定额虽然有一个“定”字,但绝对不是固定不变的,必须是弹性的,能适应不同的立地条件,但是,也不能为了适用不同的立地条件和作业方式,编制成一本厚厚的人工成费用定额表。为解决这一矛盾,采取了制定标准地定额,非标准地按难度系数折算的编制思路。因太子山林管局是湖北省林业厅唯一直属林场,其王岭林场已有较规范的林业用工定额,就以太子山林管局王岭林场作为编制人工费用定额的标准地,并以其现有定额标准作为基础,再结合类似林场如荆门彭场林场、当阳郭场林场的用工情况进行调整,制定了人工费用定额标准表。然后,又对非标准地制定了难度系数标准表,以用于对具体造林地人工费用实际定额进行折算。
1.3扩大人工费用范畴,定额直接以货币金额标示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很多造林工程项目不纯粹是人工作业,如整地时、抚育时都可以使用机械,且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是合在一起计算的;随着林业各项改革的推进,有些造林工程项目是以承包的形式开展的,如幼林抚育,可以将幼林林地承包给农户种植,农户在耕种过程中就完成了抚育工作。因此,制定人工定额时,也将机械全垦、以耕(作)代抚等包含机械作业的项目列入了子项目。具体到某个造林工程时,可以进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子项目,未涉及到的项目,其定额就自动按0处理。同理,因有些项目不完全是人工,所以定额的计量单位也就不能以工日来标示,而是直接以金额来标示。
湖北林业科技第45卷第5期郑伦卉,等:湖北省造林工程人工费用定额编制探讨2造林工程人工成本定额体系和内容
2.1造林工程人工成本定额标准表
假定了标准地立地条件情为生荒壤土,坡度15°,海拔高度最高与最低差≤100 m,植被盖度<50%,并假定整地方式为全面整地,植穴规格为40 cm×40 cm×30 cm,以8 h为1工日,以每工日100元工价制定了造林工程人工成本定额标准表(表1)。
2.2造林工程难度系数标准表
对非标准地,我们考虑植被、土壤、地形、坡度、海拔差以及植穴规格等多种因素后,制定了难度系数表(表2),此表中的“适用项目”与表1中的“项目”序号相对应;同一造林类型或小班,存在二个以上难度系数的,取其平均值进行计算;同一项目,存在二个以上难度系数的,取其乘积进行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3倍。表1造林工程人工成本定额标准表序号项目单位定额/元技术质量标准一林地清理1清理隔离带m20.6清理防火隔离带,并刮除隔离带外缘杂物,露出新土2 m。2劈青归堆hm2100枝桠清割净,杂桩不得高于25 cm,并归拢堆。3清烧除杂hm2450烧尽迹地上残留物。二整地1机械全垦hm26 900秋、冬季整地,深度30 cm以上,除去大石块、树蔸、树根。含油耗费、机器折旧费。2机械旋耕hm21 200打碎大土块,疏松、平整土壤。3机械作梯整地hm28 250秋、冬季整地,深度30 cm以上,树蔸挖起,含油耗费、机器折旧费,树根清理。此项不需一项林地清理费用。4开树盘穴0.6建立在林地清理之上,规格直径90 cm以上,清除草根杂物。5挖穴穴0.740 cm×40 cm ×30 cm,定穴、挖穴(明穴)、穴土堆放。6回穴土施基肥穴0.4将经过半月以上自然风化的穴土回穴,在回穴土1/3~1/2时施放基肥,拌匀后再覆土。三栽植1裸根苗株0.5要保持苗木立直,栽植深度适宜,苗木根系伸展充分,填土一半后提苗踩实,最后覆上虚土并有利于排水、蓄水保墒。含补植费用。2容器苗株0.5栽植时无纺布袋不需脱袋,塑料袋必须脱袋。含补植费用。3插干株0.8每穴直插插干一株,插植深度在30~70 cm。含补植费用。四森林抚育1全垦抚育hm2·次1 800松土应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5~10 cm标准配置,冬季应采取覆土措施。2以耕代抚hm2·次900树行带留足1 m宽,深25 cm。按耕作后净面积核算,行带挖抚按抚育净面积核算。3全割抚hm2·次1 050对植被为杂灌、芭茅等高生长较快影响幼苗生长的林地必须进行全割,一般在6~7月份进行,留桩高度不得高于25 cm。4穴抚个0.4直径100 cm内除杂拣根松土。5清林hm2·次1 500砍除林下杂藤、除萌、多株、病虫株等生长不良株。6除葛藤蔓hm2·次300人工挖除结合药剂及时清理,并加以利用。结合清林进行。7修枝株.次0.5幼龄林阶段修枝的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阶段修枝的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树干平滑,不留残桩。8人工浇水hm2·次1 800灌饱灌足,水分应渗透到土层60~80 cm深处。9追肥穴·次0.3肥料运输,穴施,掩埋到位。不包括肥料费用。10化学除草hm2·次600含人工、运水、防药害护罩,喷匀无空漏(新造林禁用)。五护林防火1管护费hm2/年90以有林地面积计算,每个护林员核定面积200 hm2。2防火线检修m2/年0.6每年进行喷洒除草剂,并于秋末冬初清除防火线上的枯枝落叶或杂草。六病虫害防治hm2·次300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含农药、人工等费用。表2造林工程难度系数标准表序号适用项目难度内容难度系数备注1一植被盖度>50%1.52整地方式2.1二(1、2、3)带状整地1.22.2二(1、2、3)块状整地1.53植穴规格3.1二(5、6)50 cm×50 cm×40 cm1.83.2二(5、6)60 cm×60 cm×50 cm2.54非壤土4.1二(5)石英砂土1.5石英砂含量>30%4.2二(5)石砾土1.8石砾含量>30%55.1一、二(4、5、6)、三、四(3~10)、五、六坡度15~30°1.25.2一、二(4、5、6)、三、四(3~10)、五、六坡度>30°1.66海拔高度差6.1一、二(4、5、6)、三、四(3~10)、五、六海拔高度差100~200 m1.26.2一、二(4、5、6)、三、四(3~10)、五、六海拔高度差>200 m1.67其它特殊难度对特殊情况要加以说明
针对具体造林小班,根据上述人工成本定额标准和难度系数标准可制定实际人工定额表,限于篇幅,本文只列示林地清理项目的实际定额确定办法(表3),其他项目定额的制定方法与此相似。此表中实际定额可人工计算也可用电脑计算。
3不足与期望
造林工程人工成本定额的编制是一项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需要林学、林业经济学、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专家以及造林一线人员来共同探讨和编制,所以,目前仅靠科研团队的力量尝试编制的湖北省造林工程人工成本定额肯定是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若想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实施肯定也还缺乏权威性和指导性。进行这个尝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更希望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期望主管部门能搭建一个融合多学科人才的平台,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探讨论证、补充完善,然后在实践进一步修订,可以选取代表性的造林工程来进行试点和调整,并在营造林工程中推广使用的过程中收集反馈信息,以确保定额体系科学合理、定额准确度、权威性更高,使之更加适用于全省造林工程,有利于加强成本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金祖达,方国景.浙江省营造林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5(2):3739.
[2]徐卓.浅谈重庆市造林工程计价定额编制[J].科学种养,2014(5):246247.(
08公路定额湖北省补充规定 第5篇
鄂交基[2007]603号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新颁公路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建设项目业主:
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下统称新定额)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新定额规定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和间接费中规费费率标准,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为贯彻执行好新定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路建设工程采用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为42.98元/工日。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发放工人工资的依据。
二、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费率标准为38%,计费基数为人工费。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三、2008年1月1日后上报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一律执行新定额,2008年1月1日前已上报但未审批的项目原则上应执行新定额。
四、投资估计算编制中,人工工日单价及有关费率取定暂不执行新定额。
五、新定额施行后,省厅原发布的《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鄂交基[1999]254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定额施行过程中如有建议,请函告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邮编:430030)。
湖北省工程定额 第6篇
鄂建[2011]6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50号)要求,我厅编制了《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试行)》(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自2011年10月10日起实施。请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定额》是我省第一部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业定额,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创新性。是我省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生产、计算作业成本、实行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也面临着“公厕设施标准化、道路保洁机械化、垃圾收运密闭化、保洁队伍高效化、垃圾处理一体化”的重大发展机遇。望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力度,努力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为改善我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条件,改变城市容貌形象,推进城市管理和构建和谐湖北作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工程定额 第7篇
《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出版日期:9月出版
原价:570元
优惠价:460元
《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已经由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56号文颁布试行,为做好本
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电网检修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依据。
二、本标准的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三、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四、本标准自2010月1日起试行。
《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定价:210元
第一册:电气工程55元 第二册:送电线路35元 第三册:调试工程35元 第四册:通信工程18元 第五册:使用指南55元
第六册: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12元
《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定价:225元
第一册:电气工程57元 第二册:送电线路55元 第三册:调试工程30元 第四册:通信工程28元 第五册:使用指南40元
第六册: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15元 《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定价:135元
湖北省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研究 第8篇
1 资料及计算方法
1.1 调查资料与数据检验
1.1.1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资料
水利普查共调查了6 665个农村家庭用水户,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住房类型 (单元式住宅、平房、其他) 、主要用水设备、自来水有无水表计量、家庭生活年用水量、家庭生活年自来水利用量、家庭生活其他水利用量、家庭其他年用水量等。调查对象中有计量设施的4 842户, 无计量设施1 823户。
由于无计量设施的用水资料精度较差, 因此,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修订只采用有计量设施的用水户进行分析计算。对4 842个用水户进行初步合理性分析, 无奇异值。
1.1.2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资料
水利普查共调查了4 824个城镇家庭用水户,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住房类型 (别墅、单元式住宅、平房、其他) 、自来水有无水表计量、家庭生活年用水量、家庭生活年自来水利用量、家庭生活其他水利用量等指标。
经过初步数据分析, 2个用水户常住人口为0, 因此舍弃。4 822个用水户中有计量设施的用水户4 733个, 无计量设施的用水户89个。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修订只采用4 733个有计量设施的用水户进行计算分析。4 733个有计量设施的用水户中, 单元式住宅4 267户, 平房303户, 别墅30户, 其他133户。通过数据分析和检验, 无奇异值。
1.2 计算方法
1.2.1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计算公式
式中:M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L/人/d;W为家庭生活年用水量, m3;n为家庭常住人口数目。
1.2.2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确定方法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有多种, 主要包括:主观概率值法、二次平均法、概率测算法、趋势分析法等。由于本次用水户调查资料较多, 因此选择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一次平均法:
二次平均法: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制定需以节约用水为主要目的, 但也应从居民生活用水的实际需求出发, 充分考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趋势, 体现定额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4]。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水量的需求越来越大, 生活用水定额呈增加趋势。基于这种考虑, 制定的用水定额既要满足节约用水的要求, 又要满足不同生活水平居民的用水需求, 因此二次平均法采用往上平均方法。
2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2.1 用水定额计算分析
2.1.1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按照家庭用水设备是否齐全, 将用水户调查资料分为:设备齐全和设备不齐全两类。利用二次平均法对各地级市不同类型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计算, 计算结果见图1。由图1可知, 除黄石市、省直辖和咸宁市以外, 大部分地级市设备齐全的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大于设备不齐全时的值, 符合一般规律。少数地级市用水定额出现相反规律的原因可能有: (1) 数据代表性不足; (2)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仅受到设备是否齐全这一因素的影响, 也与节水器具普及率、节水意识、用水成本等多种因素有关, 是多种影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1.2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空间分布
为了更加明晰用水定额的空间差异, 绘制了各市不同类型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空间分布图, 具体见图2。由图2可知, 对于用水设备齐全的用水定额, 荆门市、荆州市、十堰市、恩施市、随州市和武汉市较大, 其他地级市用水定额偏小;对于用水设备不齐全的用水定额, 黄冈市、荆州市、随州市和恩施州比较大, 其他地市相对较小。图2充分反映了用水定额的空间差异性, 产生差异的原因可能由用水成本、经济水平等因素引起, 具体影响因素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限于资料, 未对此进行分析。
2.1.3 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初步确定
按照武汉市、其他市 (武汉市以外) 进行分类, 采用同样方法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计算。具体计算成果见表1。由表1可知, 设备齐全的用水定额, 武汉市大于其他地级市的用水定额;设备不齐全的用水定额, 武汉市小于其他地级市用水定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及空间差异性分析, 武汉市与其他市相比,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并没有表现出偏大或偏小的一致性趋势, 因此对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不考虑区域用水定额差异, 根据资料计算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全省平均值。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平均值见表2。
2.2 定额合理性分析
(1) 与其他省份成果对比。湖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80~110L/人/d, 四川省为75~90L/人/d。由此可见, 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与其他省份用水定额相差不大, 特别与湖南省农村居民用水定额更加接近。
(2) 与相关规范对比。《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 (GB11730-1989) 中分为5个气候区, 湖北的谷城、均县、十堰市、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保康、神农架、兴山、巴东、秭归、长阳、五峰、建始、恩施市、恩施、鹤峰、利川、咸丰、宣恩、来凤等23个县、市属于第五区, 其他属于第三区。标准中第五区根据有无洗涤池用水定额分别为35~55L/人/d和50~80L/人/d;第三区有无洗涤池的用水定额分别为40~70L/人/d和60~100L/人/d。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大于规范中的取水定额。主要是由于规范于1989年颁布, 距今已25a,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用水定额出现增加趋势也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 计算成果是合理的。
3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3.1 用水定额计算分析
3.1.1 各地市不同住房类型用水定额计算分析
按照住房类型进行分类, 对湖北省各市不同住房类型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见图3。由图3可知, 4种住房类型 (顺序:别墅、单元式住宅、平房、其他, 下文也按该顺序)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范围分别为55~127L/人/d、118~143L/人/d、85~141L/人/d和114~165L/人/d。4种住房类型全省平均值分别为106L/人/d、128L/人/d、124L/人/d和129L/人/d。单元式住宅、平房和其他类型住房的用水定额相差不大, 而别墅居民用水定额计算值偏小, 原因可能有: (1) 别墅节水型器具普及率高; (2) 调查别墅均为县城别墅; (3) 调查数据不足缺乏代表性。由于别墅的调查数量较少, 平房和其他类型住房的用水定额与单元式住宅相差不大, 另外, 考虑城镇住房类型中单元式住宅较多, 因此湖北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只采用单元式住宅进行确定。
3.1.2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空间分布
为了明晰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空间差异性, 绘制了各市单元式住宅用水定额空间分布图 (见图4) 。由图4可知, 鄂州市、荆州市、随州市、宜昌市和武汉市的居民用水定额比较大, 其他地级市用水定额相对较小。图4充分反映了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空间差异性, 这主要是管网漏水率、用水成本、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具体影响因素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限于资料, 未对此进行分析。
3.1.3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初步确定
根据上述分析及已有的研究成果[4,5,6],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受生活水平影响较大, 因此湖北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需分为武汉市、其他地级市和县及县级市3种类型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同类型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计算成果见表3。由表3可知, 武汉市最大, 其他地级市次之, 县及县级市用水定额最小, 这符合一般规律。全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28L/d/人。
3.2 定额合理性分析
(1) 与湖北省已有的用水定额对比。湖北省现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中, 武汉市家庭居住用水定额为206L/d/人, 地级市家庭居住用水定额为200L/d/人, 县及县级市家庭居住用水定额160L/d/人[5]。现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明显大于本次计算值, 这主要由于2003年发布的城镇居民用水定额考虑了管网漏失, 而本次计算居民家庭用水量则是计量到户的水量。另外, 节水器具的普及、节水意识和用水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对用水定额产生了影响。
(2) 与其他省份成果对比。广东省和湖南省分别为181和160L/d/人, 明显大于本计算值, 这主要由生活水平、气候因素相差较大等原因所致, 也可能是计算口径不同。而四川省、陕西省和河北省分别为128、125和125L/d/人, 与本计算值比较接近。
(3) 与相关规范进行对比。《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 50331-2002) 中湖北省属于第三分区, 日用量为120~180L/人/d, 本计算值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综合分析表明, 本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计算成果是合理的, 可用于指导湖北省用水管理及相关规划。
4 结语
(1) 对水利普查资料中居民生活用水资料进行合理性检验, 根据用水设备是否齐全、住房类型、城市类别等对居民生活用水资料进行了分类。
(2) 利用二次平均法对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计算分析。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设备齐全的定额为100L/人/d, 设备不齐全的用水定额为90L/人/d。湖北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平均值为128L/人/d。
(3) 通过与其他省份用水定额对比分析和相关的规范标准对比, 分析了湖北省居民用水定额计算值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孙雪涛.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J].中国水利, 2011, (6) :33-35.
[2]刘强, 桑连海.我国用水定额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长江科学院院报, 2007, 24 (1) :16-19.
[3]张丽, 张云, 钱树芹, 等.用水定额研究进展浅议[J].中国水利, 2011, (5) :45-47.
[4]卢琼, 李和跃, 张象明, 等.松辽流域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研究[J].中国水利, 2006, (3) :31-33.
[5]陈学福, 关洪林, 刘军武.湖北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2, (4) :32-35.
[6]GB/T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S].
湖北省工程定额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