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命更完美的诠释高考作文
对生命更完美的诠释高考作文(精选2篇)
对生命更完美的诠释高考作文 第1篇
高考作文题预测:对生命更完美的诠释
【作文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不少人因为喜欢动物而给它们喂食,某自然保护区的公路边却有如下警示:给野生动物喂食,易使它们丧失觅食能力。不听警告执意喂食者,将依法惩处。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范文】
5月12日,是一个充满血泪的日子,一场震惊中外的大地震,带走了数万同胞宝贵的生命。这一天,就这样活生生地写进了历史,永远烙进了我们的心。在那一刻,我才真正懂得什么是生命的诠释。
伟大的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向任何灾难低过头,而今天,却为自己的同胞低下了高贵的头。此时此刻,中华民族失去了笑容,举国同悼,天地含悲,草木失色,山河呜咽
每天望着电视画面上不断攀升的伤亡数字和灾区疮痍满目的残垣断壁,有多少人流下了痛心的眼泪。牵挂着一个个被埋在废墟底下的兄弟姐妹,我们恨不得拦住时间的脚步,好让它慢些,再慢些痛失亲人,情何以堪,妻离子散,家不成家,从此多少人的心口埋下了永远的伤痛?望着那些泪流满面的同胞们,听着那些滴血的呼唤,再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会落下伤心的泪水.
5月19日,国旗低垂,汽车呜咽,中国用最庄严的仪式,为远行的同胞送行。14时18分凄婉的警报声.汽笛声.喇叭声准时在中国大地的各个角落鸣响,声震长空。从北国草原,到南国边陲,从一座座城市,到一个个乡村,从一个个车间,到震区的废墟面对越走越远的生命,谁都没有办法挽回,这一刻,我看到了生命的脆弱。
面对同胞的离开,我们拼命地告诉自己不要哭.不要哭,可泪水还是夺眶而出.。那只伤痕累累却依然握紧一支笔的小手,那位张开双手俯身护住4个学生的老师,那个临终前给怀里的婴儿留下“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手机短信的母亲这一幕幕发生在灾区的情景,不仅震撼了我们的心灵,也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价值。
默哀,因为珍惜每一个生命;默哀,因为对生的不懈追求。全体人民为遇难的同胞唱响生命的挽歌,为幸存者鼓起生存的.勇气,让活着的我们在危难中看到了生命的顽强。虽然我们不能挽回逝去的生命,却可以为他们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成人,可以为他们年迈的双亲养老送终。伟大的祖国会为他们了却未了的心愿,让远在天国的遇难同胞永远安心长眠。
三分钟默哀,是送行也是壮行,送别不幸的生命,也送别灾难和悲伤。凝聚起民族无穷的力量让希望之花开遍祖国大地,让活着的我们永远坚强地生存下去,用我们宝贵的生命,让人生之花更加美丽绚烂!
《韶华易逝》对自然与生命的诠释 第2篇
关键词: 罗伯特·弗罗斯特 自然 生命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是一位重要的美国诗人,也是20世纪新英格兰优秀的田园诗人之一。他曾四度获得“普利策”文学奖。弗罗斯特在其作品中运用了大量的新英格兰的乡村语言,偏爱简短、传统的抒情诗和叙事诗;这一点在《韶华易逝》中可窥一斑。
《韶华易逝》一诗仅有八行,简洁整齐,但是其寓意却不可谓不深远。从诗名来看,整首诗的喻题呼之欲出:感叹时光的短暂和不可留。金子的色泽指代的是宝贵的东西,因此“Nothing Gold Can Stay”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对于生命的一种悲观诠释。纵观英国文学250多年的历史,嗟叹青春、爱情和生命的短暂以及时光的飞逝的佳作随手可拾,而这些主题在《韶华易逝》这首诗里尤为凸显,让人无法移目。囫囵一看,这首诗似乎是几行用词相互矛盾的诗句组成,影影绰绰暗指季节的更替,其主题藏头露尾。然而,正是弗罗斯特对悖论、歧义以及意象的使用才是这首诗的精妙所在,这让诗句合为一体,密不可分。这首诗开篇映入眼帘的就是数行相互矛盾的句子:“绿色如金,…新叶如花。”绿色是春天的标志,生命的象征;然而当春天悄然来临之时,新英格兰的白桦和柳树绽放的却是淡淡的一抹金色。因此,绿色其实仅指代一种既定事实或者一个符号,而金色才是事实。“Gold”此处并非指珍贵永不腐坏的金属,而是一种颜色,“奈何金色难留”。在诗的第二节,出现了另一个悖论, “初芽如花”。诗人可能暗指新叶沐浴在早春的枝头,慢慢舒展,仿若娇羞的花朵。“然而绽放却难恒久”,“叶叶凋萎,片片散落”。这两句诗隐喻叶子终归是叶子,虽然它“如花般绽放”,最终还是会回归到最初的状态。上面讨论的两个悖论---金色转绿,鲜花变绿叶,恰好呼应了诗的标题“韶华易逝”。“因为事物的表象总是很快转变,其绝美亦难留心头。亦绿亦金的叶子很快凋萎,寓意理想事物的转瞬即逝。”(Marcus,1991) 接下来,弗罗斯特援引了伊甸园亚当和夏娃被化身为蛇的撒旦引诱偷吃禁果的经典典故,因此“伊甸沦悲切”。因为当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之时,他们失去了本真。诗的倒数第二行,“黎明沉为昼”,更加把“韶华易逝”这一主题彰显无遗。清晨第一抹阳光闪着耀眼的金色,因此一天之晨也被喻为最为“黄金”时间。自然,弗罗斯特说“黎明沉为昼”同时暗指“岁月不留金”。整首诗里都可以感觉到诗人对生命困于时光的悲伤与沮丧。诗里描绘了几个自然现象,均明显指向了一个关于生命的黑暗的事实:当时光不断流逝,生命则慢慢在消亡。。这个观点更加强烈地印证了弗罗斯特在他的作品中反复表达的一个关注:在这个冷漠的宇宙中,人类孤独地存在,如此的无助与困惑。他的这个关注点跟爱默生的不谋而合:“生于世而堕于世,即由于自然的进程而导致的生命的痛苦和颓萎就是我们所说的邪恶”。
然而,真正让弗罗斯特的佳作留名青史的是其对平淡生活的一针见血。这一点毋庸置疑,正如在《韶华易逝》一诗里,“金色”隐喻“完美”,而尘世里不容美好栖身。任何美好的事物很快就会凋萎弗罗斯特对自然世界和上帝没有太多信心,他认为自然本就冷漠至极。“这种坦然接受的态度成就了他的创作,让他拥抱外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方方面面,因为他不会对自己不能改变的事物悲恸不已。”(Doyle, 1962)纵观全诗,不难看出诗人的潜台词其实是:我们知道美好不久留,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那不妨坦然接受,因为人类在自然世界面前是如此渺小和不堪一击。
对生命更完美的诠释高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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