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新制度范文
八项新制度范文(精选7篇)
八项新制度 第1篇
沈阳市商品房交付管理办法八项新规发布
住进新房,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全不?小区大门口的路修好没?承诺的绿化和全民健身场地有没有?今后,商品房交付再遇这些问题将依法处理。
12月1日,沈阳市政府召开第十九届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沈阳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工作方案》、《沈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沈阳市棋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其中《沈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实施,开发商交房时必须通过“八项考核”。
8项新规具体内容
《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当在新房交付前向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验,现场核查验收的内容包括8个 项目。包括:
1、项目主出入口与市政道路相连情况;
2、项目主出入大门的街路及项目名称、大门全貌;
3、楼门(院)牌号,单元号,户、室、房间号,车库、网点、仓库等门牌 号安装情况;
4、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完成情况;
5、交付使用区域内的道路、绿化、环卫设施、路灯、围墙、机动车停车位、自行车停车棚配件情况;
6、是否按规划要求需要建设了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
7、分期开发、分期交付的项目,按规划要求需配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未与项目同步建设时,开发商落实的可供过渡使用的相应配套设施完成情况;
8、分期开发项目与施工场地的隔离设施完成情况。
商品房交付新规依据及必要性
《沈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当在新房交付前向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验,现场核查验收的内容包括8个项目。包括:项目主出入口与市政道路相连情况;项目主出入大门的街路及项目名称、大门全貌;楼门(院)牌号,单元号,户、室、房间号,车库、网点、仓库等门牌号安装情况;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完成情况;交付使用区域内的`道路、绿化、环卫设施、路灯、围墙、机动车停车位、自行车停车棚配件情况;是否按规划要求需要建设了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分期开发、分期交付的项目,按规划要求需配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未与项目同步建设时,开发商落实的可供过渡使用的相应配套设施完成情况;分期开发项目与施工场地的隔离设施完成情况。
沈阳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至今,全市因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引起的纠纷每年达到1000多件,严重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商品房建设项目必须上述八项全部合格,才能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确认书》。开发商在没有确认书的情况下违规交房,将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交房,限期补办手续。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对开发商不予办理新建项目审批,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八项新制度 第2篇
根据日前发布的《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在2014年,教育部将启动20项新计划。
据悉,20项新计划中,包括组织第三方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和满意度测评、启动实施直属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关于综合改革的内容7项。
计划还包括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启动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引导一批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启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等有关学校发展的4项内容。
甘肃工业节能推出八项新举措 第3篇
记者昨天从甘肃省工信委获悉, 2012年甘肃省工业节能降耗重点为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水、淘汰落后产能及清洁生产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6%、节约50万吨标准煤。
为确保此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甘肃省采取了8项措施:加大对石油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推广使用先进节能技术力度, 改造、升级生产工艺装备, 提升工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分解落实各项节能目标任务并进行评价考核, 在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考核指标中增加节能量考核指标;每月通报各地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48户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完成情况;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法监察, 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整改仍不达标企业, 对超能耗限额标准部分的用电量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及降耗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14个市州和48户重点用能企业完成2011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列入年度计划不能按期淘汰、关闭的企业,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企业实行差别电价;企业所在地区要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对该地区除节能降耗、循环经济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财政支持外的项目实行限批;加快金川集团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的专项资金支持, 推进石油化工等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加大节能降耗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通过节能降耗, 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八项新制度 第4篇
一、成立机构,为免费午餐制度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免费午餐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民政、卫生、疾控、公安、审计、扶贫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免费午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教育部门指导各项目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并深入各学校检查指导;财政部门积极筹措经费,及时将免费午餐的启动和配套资金拨付到有关学校,并会同教育核算中心人员深入学校检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及时颁发卫生许可证,对暂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食堂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各乡镇领导也经常深入辖区学校,听取学校对本校实施免费午餐工作的情况汇报,为学校出谋划策,解决实际困难。
二、加强舆论宣传,为免费午餐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了把暖人心、聚人心、振人心的好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学生家长,县委、县政府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柳州日报》、《今日融安》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县教育局通过教育网、印制资料、制作板报等方式进行宣传,各学校利用家长会、出黑板报、班团队会、举行文艺演出、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进行全面细致的宣传。通过层层宣传,处处宣讲,学生家长们全面了解了免费午餐政策,不仅促进了家校感情,而且也为免费午餐制度的落实铺就了一条宽敞的大道。在随后的实施过程中,教育局注重收集经验、挖掘典型,以点带面,以优带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免费午餐制度打造硬实力
我县小学有154个校点实施免费午餐制度,原来本身建有学生食堂的学校仅有16所,而一些上规模的村小学都是临时搭建或改建的简易食堂,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很难确保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为切实解决这一难题,2008年秋季学期,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筹集资金51万元,用于规模较大的村小改建食堂。各项目学校利用空闲的平房教室,按学生食堂建设标准改建成学生食堂,县卫生监督部门提前介入,为食堂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出谋划策。全县小学共改建食堂34个,至2009年春季学期,所有食堂改修工程全部竣工,并全部办理了卫生许可证,解决了这些学校煮餐难、卫生差等难题。
四、因地制宜,灵活指导,为免费午餐制度全面落实提供良策
由于学校分布广且散,县财力有限,加上部分学校学生较少,要想校校建食堂,校校实行统一模式管理绝非易事。为保证乡镇农村学生都能吃上合格的免费午餐,教育局因地制宜,灵活指导,科学决策,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有效地化解了这一难题。一级管理模式是:原本有学生食堂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及新改建好食堂的村小共50所,由学校食堂负责向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二级管理模式是:在规模中等,资金一时难以落实的60所村小学,由学校临时搭建学生食堂向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三级管理模式是:在规模相对较小的15所村小借用当地村民及教师家庭厨房向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四级管理模式是:在规模较小,但交通还算便利的11所村小,采取购买面包、快餐面、豆奶、定点粉店提供等方式向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五级管理模式是:在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在校学生较少的2所村小及5个教学点,直接将免费午餐资金发放给学生或家长,由家长负责向其子女送餐。通过五级管理模式,实现了免费午餐全覆盖,经费全落实,学生全受益的目标。
五、学校精心策划,广大教师甘于奉献,为免费午餐制度顺利实施作贡献
有了五级管理模式这个前提条件,各级各类学校克服困难,努力把免费午餐工作抓实抓好。没有学生集体就餐的餐厅,学校就用教室当餐厅;没有专门的餐饮人员,学校就安排老师轮班为学生做餐。学校每天发放特制餐票给学生(或把钱打人学生的饭卡),学生到食堂统一用餐。老师负责维护学生的用餐秩序和用餐卫生。为了节约有限的资金,全县学校除初中外,大多数小学及教学点都是由老师每天轮流为学生食堂采购和煮饭。大良镇的新寨小学,桥板乡的二村小学,板榄镇的木吉小学,泗顶镇的三坡小学,四校距离集市都有10多公里,每天都是老师轮流骑车或者利用回家返校的机会,义务为学生食堂担当采购工作。
六、广泛动员,群策群力,为实施免费午餐制度加油
自免费午餐制度实施以来,各学校得到了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很多家长还想方设法为学校解决难题。如浮石镇的木瓜小学、雅瑶乡的自额小学、大将镇的保安小学、长安镇的江口小学的学生家长们得知自己孩子每天2元钱的午餐费中不包含煮餐的人工费、燃料费及其他費用时,主动为学校捐献柴火,解决了午餐的燃料问题;又如大良镇的马蒙小学由于学生较少,老师家属也义务加入到免费午餐工作行列,每天在家煮好饭菜后送到学校,为自己爱人及爱人的学生送去最温暖的午餐;再如板榄镇马步村的群众得知老师们牺牲午休时间义务为学生煮午餐时深受感动,自发组织起来轮流到学校食堂义务帮工,为老师减轻工作负担。
七、加强卫生监管,为免费午餐制度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
食品卫生无小事。为加强卫生监管,县教育局为实施免费午餐的中小学校统一制作了《融安县免费午餐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规程及要求。同时,每个学期,县教育局都联合县卫生监督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对全县中小学的食品卫生进行联合大检查。认真督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办好“两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各流入学校的食品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切断不卫生食品进入学校。由于监督得力,制度健全,自免费午餐制度实施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有效地保证了免费午餐制度的正常实施。
八、加强资金管理,为免费午餐经费加保险锁
2008年秋季学期共划拨免费午餐经费421.4934万元,2009年全年共划拨免费午餐经费841.6416万元。为加强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使免费午餐资金落到实处,全县统一制订了《融安县免费午餐食堂采购员工作职责》,并印制了《免费午餐食堂购物单据》《学生免费午餐食堂采购登记表》《免费午餐拨款批准通知书》等相关财务票据给各中小学校,严格资金使用的管理。同时要求:1.所有食堂的物品采购必须有两人同行。2.外出人员采购回来的物品,必须由验收人当面验收、签名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3.认真做好免费午餐的资金核算工作,要求账目日清月结,及时向师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免费午餐的运作中不能产生利润,若有结余,必须以给学生加菜等形式进行冲抵。全县各学校严格按规定使用免费午餐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每学期县教育局都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实施免费午餐制度学校进行经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有截留、挤占和挪用免费午餐资金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做到专款专用。
免费午餐制度这一惠民政策如春风般吹绿了融安大地,吹红了农村学生纯真的笑脸。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免费午餐制度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免费午餐食堂的硬件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抓好免费午餐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免费午餐的服务质量。
家电:多项新国标已正式实施 第5篇
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去年11月起,一些新国标将开始正式实施。
多种标准密集推出
中央空调节能国标《中央空调水系统节能控制装置技术规范》国标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据了解,我国中央空调的节能技术规范历时三年才编制完成,是我国首个空调内产品的技術标准。
数字电视新国标,多项地面数字电视接收修订端系列国家标准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据国家工信部官员表示,此次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端系列国家标准中,融合了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AVS、音频DRA等信源编解码国家标准。
2011年11月,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新国标正式实施,该标准对硬壳暖手器和柔性暖手器各自的安全重点都分别予以规范。
其中硬壳暖手器重点关注外壳机械强度,并特意增加了跌落试验。此外,硬壳暖手器和柔性暖手器在使用中都会直接接触人体,所以标准中对温度控制也提出了相应要求。
家电标准化的进程在加快
家电技术日新月异,新品也是层出不穷。但很多消费者由于相关知识缺乏,在选购时常感到无所适从。而且面对新品,还经常遭遇到维权的麻烦。于是,人们将希望寄托于相关国家标准,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尽量完善家电标准、指导消费。
正是顺应行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各种家电标准竞相出台。但在这些标准中,除了像能效标准等少部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外,大多数都是推荐性标准,如保鲜冰箱标准、微波炉蒸功夫标准、健康家电标准、家电延保标准等等。这些标准的公布,加快了我国家电标准化的进程,同时也为消费者的家电消费和维权提供了便利的依据。
14项新法规9月起正式实施 第6篇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将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随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从今天起开始施行,个人在银行里的账户将被分成两类,一类是只能存取款、不能用于交费的个人储蓄账户;另一类是主要办理交费、汇 款、代发工资等多种转账结算业务,但是不能办理定期存款的个人结算账户。
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从9月1日起,顾客既可以申请新开个人结算账户,也可以将现有的活期储蓄账户转变为个人结算账户。工行已将目前正在办理和以前办理过支付结算业务的活期储蓄账户从功能上转为结算账户,客户只需到工行办理业务时确认账户性质即可。另外,按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如果客户的活期储蓄存折、灵通卡是单位代发工资、奖金的账户,则此账户将自动成为结算账户,无须再确认。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划定侵权标准
——违法所得数额决定侵权程度
新修订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将于今天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认定了著作权法中关于侵权情节严重的标准: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5000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3万元以上的;个人经营侵权复制品2000册(张或盒)以上,单位经营侵权复制品5000册(张或盒)以上的;多次侵犯著作权的,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鼓励高等教育引入外国教育资源
——义务教育禁止中外合作办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但是,义务教育和带有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依旧是中外合作办学者的禁区。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属公益事业
——民办学校可享受税收优惠
从9月1日起,如果再有人干涉民办学校的自主办学,那就可能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处罚了。已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其要点如下: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学校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铁律”切断证券公司非法收入
伴随着“央行5号令”的实施,中国证监会从今天起同步推出监管证券营业部账户资金的“三铁律”,即各个证券营业部“严禁挪用客户结算交易资金、严禁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严禁挪用客户的债券”。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放宽个人携外币出入境条件
——通关检查不查外币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
过去,公民随身携带超过等值2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入境就必须在海关申报,但是从9月起,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上限放宽到了5000美元。这是今起生效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带来的新变化。
新办法中规定,海关部门在通关检查时将只对居民和非居民个人携带的外币现钞进行查验,而对其携带的汇票、旅行支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和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海关不再查验。
出境时,持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记录的,携带不超过最近一次入境申报金额的外币现钞出境,海关予以放行;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无须向海关申报;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应当向当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办法》还规定,如无申报记录,“当天多次往返”和“短期内多次往返”人员,第二次以上出境时携带的外币现钞分别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和1000美元。
编制规划须考虑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法》允许百姓对环境影响进言
《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这个法令规定,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相关专业规划都遵循一个原则,即谁组织编制规划,就由谁负责组织对该规划草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部门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老百姓有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问题发言。《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贫困者打官司政府给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确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全国性法规《法律援助条例》从今天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要对法律援助给予财政支持,但是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条例》没有规定统一的经济困难受援标准,而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制定。经济困难标准的制定也就是设立一个法律援助的门槛,这个门槛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情况。
外贸流通经营资格门槛降低
日前,商务部发出通知称,将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并降低门槛。
据悉,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条例》破解物业管理难题从9月1日开始,我国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并针对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条例依据,包括:公共建筑和设施用途不得随意改变;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须在合同中明示;住房共用部位维修资金要专款专用;2/3业主投票权即可“炒”掉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被叫停。
办了护照不出国等于缩短其使用期
从9月起,北京市广大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和个人赴港澳旅游所必需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取消了单位政审制度。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提前办理护照,不但缩短护照的使用期限,而且给本人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据介绍,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是一项长期的便民利民政策。其中,护照是国际旅行的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有效期是5年,按照规定,旧版护照到期后一律换发97新版护照,新版护照到期的可以办理延期,每次延期5年,而且每本护照可以延期两次。目前,办一本护照200元,换发护照220元,补发护照420元。提前办理护照不出国,实际上等于护照的使用期缩短,还会在无形中给本人造成经济上的浪费。居民通常提前一个月办理出入境证件就来得及。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通过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可以按照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
外来人口可在京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
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生效,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中明确了一系列奖励和补偿独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加大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补助措施,并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
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和补偿费用有单位的由单位发给,无业人员、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外来在京工作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单位发给,个人委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如果9月1日前女方已满55岁,男方已满60周岁的要予以补发,集中补发有困难的要分批补发。
对生育第一胎为双(多)胞胎的夫妻,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可发放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享受1000元的奖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天奖励假。
《北京市预防和查处 窃电行为条例》专防“电耗子”
——偷一度电罚金上限2.64元
《北京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北京市首次针对窃电行为进行的地方立法。
此次《条例》明确了7种行为属窃电:
使用特制的窃电装置窃电
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绕越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故意损坏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故意使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
使用特制的装置窃电
采用其他方式窃电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窃电人窃电被查处时,除应补交电费外,还将面临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按居民用电价格每度0.44元计算,窃一度电的赔偿金最高可达2.64元。
条例还规定,制造和出售窃电装置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窃电装置及违法所得,还要处以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黄标车闯禁区记扣3分
浅谈对两项新准则的认识 第7篇
一、对《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认识
著作权资产涉及范围广、权利分类多,资产评估的不确定因素多且对价值的影响较大。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充分反映了著作权的专业性特点,突出了评估的可操作性,丰富了无形资产准则的理论成果,满足了著作权评估业务解决的新问题和操作要求,达到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体例上下呼应以及评估实践的要求。
(一)明确了必须进行现场调查的重要性
《指导意见》第二十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评估业务,应当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必要的现场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等。这对防止以往纸上谈兵、规避风险起到了重要的防范作用。
(二)对三种评估方法提出了具体操作要求,解决了预测和参数选取的随意性
在著作权评估实务中,往往出现方法选用的合理性分析缺失或收益法预测和参数选取的随意性等问题。《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评估方法。特别是对著作权资产评估中最常用的收益法还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包括三种具体操作方法:许可费节省法、增量收益法、超额收益法。上述规定强调了三种方法的适用性,解决了评估实务中为了迎合客户随意选择评估方法而不注重合理性分析的问题。在第二十三条中又规定,应根据著作权资产对应作品的运营模式合理估计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并关注运营模式法律上的合规性、技术上的可能性、经济上的可行性。著作权的预期收益通常通过分析计算增量收益、节省许可费和超额收益等途径实现。解决了著作权评估长期以来成本和收益不配比,与其他无形资产混淆的局面。
该指导意见还针对估算或预测的主要参数如著作权资产未来收益、许可费、许可费率、增量收益、贡献资产贡献、折现率的估算做出了便于操作的规定。
(三) 强调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合理性问题
《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资本成本,以及著作权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经营、市场、生命周期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合理确定折现率。著作权资产折现率应当区别于企业整体资产或者有形资产折现率。本条规定提示评估师在运用收益法时,关注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合理性问题,将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四)著作权资产折现率口径应当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指导意见》第三十一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同一著作权资产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评估时,应当对各种方法取得的初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合理的最终评估结论。解决了长期以来由于折现率与预期收益口径不一致带来的评估结果不合理的问题。
二、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认识
本指南从服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角度出发,突出了金融企业的特色,按照银行、保险、证券三大类企业提出了较详细的评估说明应披露的事项的要求。指南也充分考虑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要求,不仅为评估报告编制者——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指导,也为评估报告使用者和监管部门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合理使用评估报告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
(一)充分体现了金融评估业务的特殊要求
金融企业与一般企业在行业政策、经营方式及财务核算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指南明确了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规范的行为不同,评估明细表按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三大类编制样表,其格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报表格式;明确了评估对象及范围的披露重点不同,《评估说明》编写指引,突出了金融企业的特色,强化了金融资产的评估说明,如成本法《评估说明》指引按照银行、保险、证券三大类企业分别说明企业各科目评估说明应披露的事项。对于收益法及市场法也做出了较详细的规范。
(二)完善了评估报告准则体系,突出了可操作性
根据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规划,业务性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关系到国有资产权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不可能脱离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管理。指南以备案核准为目的,定位为评估指南,便于政府监管部门能够清晰理解和审阅。保证了准则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且与已经发布的准则和正在起草的其他准则项目在逻辑、体例等方面实现了相互协调。
(三)增强了金融企业评估的针对性
指南全面总结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和管理实践,在结合评估报告准则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提出了细化要求;在评估报告准则主要规范要素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格式提出要求。指南固化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可操作性。对于一些可以方便操作,但不宜在指南中出现的内容,以附件形式提供了指引。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颁布,对维护金融资本市场安全稳定、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提高评估机构执行此类业务的水平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八项新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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