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精选14篇)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年来,全镇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59宗,死亡13人(其中交通事故占12人),受伤465人,直接经济损失58.24万元,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8.85%、8.3%、69.7%,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
回顾2005年,本人作为XX镇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宣传是前提。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首先健全领导机制和制约机制。以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镇上下各级各单位普遍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形成了上下贯通、配套联动的运行机制;镇政府安全办,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装修了办公室,改善办公条件,并制订了各项制度。其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结合 “安全生产月”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我们制定印发了《XX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主要工作有——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及法律、法规。2005 年,我镇安全办派发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图片和宣传单张3万多张。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各主要交通路口悬挂安全生产标语,与交警部门一起,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先后到中、小学、企业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受教育者达9000多人次;通过村(居)委会派发给住户的道路交通安全案例分析宣传张6000多张。安全半还与公安局防火科一道,多次到各村、居委会、企业派发防火宣传图片和消防知识宣传单约8000张,协助他们共同组织好 “11.9” 消防专项宣传活动,镇先后共投入宣传资金2万多元。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随着镇经济 的快速发展,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及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管理、检查工作也日益重要。为进一步增强各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意识,我镇2005年先后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培训:(1)举办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一期,培训人员共80人;(2)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一期,培训共70人;(3)举办两期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150人;(4)举办消防安全培训三期,共450多人。根据各企业实际,调整补充安全生产工作骨干技术人员,确保企业生产稳步发展,切实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三)开展安全自救技能演练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各单位普遍建立完善了内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联邦制药、飞利浦等企业和学校开展了安全与逃生、自防、自救、自保、灭火、消防器材技能演练,并认真组织观看了安全生产影视录像片。
(四)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全镇中小学开展了以“安全伴我在校园”为主题的学生倡议书签名活动和“大手拉小手”活动。由学生致家长一封信,使各位家长深受教育。
通过大张旗鼓地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全镇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市安区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我镇党委政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在全镇上下形成了责任体系。这方面,着重抓好了四个落实。
一是目标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本村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要求,全镇推行了“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单位,分解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镇政府对各企业、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及中小学校分别签定了2005《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了 严格的责任目标,年终对落实责任制进行考核,完成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指令目标的按照责任制进行处罚。
二是组织落实,全镇上下普遍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健全了安全管理网络及必要的规章制度。
三是人员落实。着重解决好有人干事、有人管事的问题。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各村(居)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同时设一名安全管理信息联络员,各企业设立安全科室,配专职干部,每个车间设一名安检员。
四是措施落实。每个单位都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人、财、物、技术、实施的步骤、方法落到实处。
三、归口管理,突出重点,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行各业的共同参与。因此,在活动的开展上,我们实行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集中整治”,2005年我们共组织安全生产大型检查50多次。镇安委办协同镇公安、工商、综治等有关部门对公共娱乐场所、企业(169家)、个体商铺与集贸市场、学校及森林都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对2000多家 “三小场所”进行了多次排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每次检查后,本人都要求安全办如实写出书面报告,报镇党委、政府及主管领导。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去年上半年,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宗数以及死亡人数出现上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我镇安委办及时采取措施,从6月1日开始,招聘10名交通协管员协助管理。镇安全办与区安监局、区公路局、区交管站、区交警大队对我镇的道路交通黑点进行了排查,并提出了整改方案。同时,按区府要求对所有道路交通黑点进行整改,共投入资金30多万元,设置斑马线、防护栏、减速带、路灯、警示标志,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使我镇的交通安全得到改善。
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镇安全办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05年,我们还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多项检查,由安全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工商、交管、供电、土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加油站点,电力行业,建筑行业,锅炉压力容器,重点河道,公共、民用设施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突查和抽查,排查隐患,指出问题,限期整改。检查中,对个别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非法加油站点,提出了取缔意见;对违章操作,使用破皮线、裸体线的单位立即制止和限期整改;对不规范操作,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采取了停电、停工整顿措施。对所有检查的单位,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都及时登记,定期回访,查看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使安全隐患尽快消除,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随季节的变化,我们适时开展了必要的安全检查,在雨季开展“三防”检查,在冬季进行了防火、防爆、防冻、防中毒为内容的 “四防”检查,有效的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过去的一年,本人对镇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一定的努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与新的形势发展尚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个别单位领导抓安全生产力度尚欠,不如抓计划生育那么出力;二是个别民营企业重发展,轻安全,未能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制度不够健全,消防设施较差;三是企业单位用电不规范,线路老化等问题较为突出等等,上述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成绩,开拓创新,认真听取检查组的意见,纠正不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富裕的新XX做出积极贡献。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2篇
2、依据生产异常及时做出反应协调处理,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建议和措施。
3、负责生产现场的持续改进,包括产能提升,质量改善等。
4、负责生产统计分析,工艺纪律、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奖惩等管理。
5、负责现场6S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6、协助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7、负责现场设备管理,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3篇
1 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1.1 专业管理的范围
范围包括农网改造施工作业,大修、技改、基建、营业计量安装施工作业,检修试验、配网日常维护现场作业等安全管控。
1.2 专业管理的目标
以资产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票模块为安全管控平台,通过严格执行工作负责人是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责人加强安全规程、工作票及事故事件案例的学习培训,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不断提升工作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在各项生产运维等工作中不发生质量及人身安全事件。
2 专业管理发现存在问题分析
在电力生产中,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那些安全意识淡薄的人身上。
结合日常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工作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技术技能不足主要有以下情况:(1)盲目蛮干、手忙脚乱: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工作流程不熟,作业前准备不充分,对作业任务、作业进度把控不住,紧急情况下不知道如何处理,往往因为忙乱错误、粗心的作业导致质量不过关影响安全运行和引发人身安全事故。(2)心存侥幸,投机取巧怕麻烦事:工作负责人凭经验,不依规定,不按流程,图省事,对违章作业不以为然。自认为只要按照自己的思路完成工作就可以。违章现象较多为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落实前,工作负责人即安排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其中,现场围蔽设施、邻近路边施工人员没有穿着反光衣及现场使用试验有效期过期的工器具违章较为突出。(3)无知与迟钝心理:现外施工单位人员流动大的特点,有些制度执行存在地区差异化;个别工作负责人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或新招农民工;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遇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时,反应迟钝,不知如何是好,没有安全避难的技巧。(4)疏忽心理、习惯心理:对安全口号习以为常,不以为然,凭经验指挥,认为经常这样干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3 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3.1 加强安全规程、工作票及事故事件案例的学习培训
(1)分析当前对工作负责人学习培训有效性方面的不足,开展“违章集中营”安全学习活动,定期组织违章人员进行震撼式教育,通过观看真实的人身事故现场视频、分析近期人身事故案例、自评违章行为、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签订“拒绝违章”倡议书等环节,加深人员认识违章的危害性和遵章作业的必要性,使参加学习人员感受震撼式教育的同时更直观醒悟自身违章的危害性,有效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2)组织送培训到施工单位,特别是执行新修编的技术规范、条款要及时传达到位,通过专题培训、任务观察、安全检查等方式开展辅导,指导应用出现的偏差,解答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疑惑,提升工作负责人对安全及制度的认知。
3.2 工作负责人现场作业的各项作业前准备工作
(1)现场勘查是“凡事先想后做,想清楚再做”的具体体现,工作负责人组织参加现场勘察,开工前综合分析当日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点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使站班组成员明晰当日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点。根据批准方案的要求,准备好材料及机具。(2)通过手机软件现场拍摄和通过微信群发布当日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点,现场危险点图片和同类型作业的违章图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图片教育形式,使工作班组成员进一步掌握施工作业的危险点及防范措施。
3.3 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现场标准化作业,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1)在作业现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自觉遵守和监督班组人员严格履行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2)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所示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3)主持召开班前会,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问互问活动。聘请的各类临时工和厂家技术人员也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知晓;主持班后会,开展作业终结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小结与验收。(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辨识,制定预警措施;按规定执行现场作业安全监督列表,要特出保人身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到位。(5)检查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作业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如精神状态、体力、健康情况、工作强度、安全意识(技能)等对施工作业的影响。确保人员变动核实,确保施工作业各环节人员到位,跟上到位,规范施工作业流程管理。
3.4 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监督强化其安全意识,促其自我学习提高技能
(1)建立工作负责人安全积分制度,对工作负责人安全记分管理。结合项目主管部门和供电所安全员的检查情况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理,组织年度工作负责人综合评价工作。(2)在日施工计划报送使用施工现场定位,结合飞行督查、视频督查等模式有效管理,让任何现场施工、工作负责人消除侥幸心理,时刻保持警惕,从而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项目工程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促进其安全风险自我管控能力。(3)本地化修编作业指导书,做好作业风险评估与作业指导书的衔接,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运作情况,简化工作量,提高精度、准度,降低因作业文件繁琐而导致的错填、漏填现象。(4)开展微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教育宣传重点,制作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十个规定动作”等各类微信安全教育材料,利用微信易于传播学习的特点,进行图文事故警示与安全意识教育,激发工作负责人参加学习兴趣,传递安全理念,促进人员安全意识的提升。
4 结束语
电力生产、建设存在工程点多、作业面广、高空作业等高危作业频繁,安全施工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意义重要,结合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工作负责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技能,更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是实现安全施工“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人的因素和技术进步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工作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把安全生产建立在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很多生产安全事故都跟人员技术水平低下、判断水平和事故应变能力差、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有关。各级安全监督人员掌握现代化先进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对工作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意识的培养,让工作负责人加强安全意识,克服安全生产中的麻痹和冒进思想。确保施工作业各项措施执行到位,规范现场作业管理。
参考文献
[1]宋军.谈供电企业的实质性安全[J].供电企业管理,2015,4.
浅析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第4篇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急救援预案
1、背景
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伴随着高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但经济发展是不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我国事故多发、死亡率高,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安全生产的前沿。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者,是推动安全生产的关键力量,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从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到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是第一责任人要对企业全面负责,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就把主要负责人置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地位上,负有第一位的、主要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2.1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现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体现在四个方面:1、政治责任。国家性质决定了党中央国务院要以政治的高度,全局高度,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因为生命安全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2、经济责任。经济发展会增加国家财富,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保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经济增长,进而推动国家和谐可持续发展。3、社会责任。社会稳定源于家庭稳定,家庭稳定的前提是人身安全,要想保增长、促发展,这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4、法律责任。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企事业单位都要遵循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他们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所以国家和相关企业制定了许多的法律法规条例来规范和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行使安全生产职责,进而更好的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2.2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
为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规定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1、确立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建立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3、创设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4、建设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运用行政上赋予的职权,对生产和建设全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监督。5、确保机构和人员到位——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到位。6、亲自批阅文件——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对于上级政府部门、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的文件,“一把手”必须亲自批阅。7、保证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必须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成本预算,逐级投入,落实到位。8、及时报告、处理事故。9、检查到位——检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解决相应问题。
3、陕西省电力设计院(简称陕西院)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陕西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详细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章制度,形成了本院特色的安全生产体系,做到事事有规可查、有章可循,人人有规可守、有据可依。
3.1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
为了有效地识别、评价陕西院生产活动、设施、产品及服务中对人员健康安全有影响的危险源,评价其风险程度,对重大风险因素实施有效控制,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本院制定了《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明确规定了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时机、识别方法、控制措施以及更新和管理。
3.2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为了对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故(包括事件:即导致或可能导致事件的情况)做出及时的处理和调查,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陕西院制定了《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对本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安全生产事故的划分、报告、调查、处理及备档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制订了《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质量事故报告提纲》、《质量事故报告的编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
3.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为提高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陕西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能建的要求,针对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由总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伤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影响程度,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和成立专项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并对其职责做了规定,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考核规定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3.4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加强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和取证,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调动全员做好安全工作主动性,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过程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重点做好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高度重视分包队伍安全管理,针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防患于未然。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变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3.5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实现安全目标,陕西院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规定》。本规定明确了安全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建立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以提高全院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制定安全生产考核依据和奖惩办法,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考核。
4、结论
企业负责人要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谨记“一把手”责任的严重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层层传递,环环相扣,员工也都应在领导的带领下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接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的每一项规定,履行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守安全生产防线,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事业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第5篇
1、根据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有效完成生产任务;
2、主持、协调、指导、完善本组下属员工的工作;
3、依据考核方案考核评估下属员工的工作绩效。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第6篇
2.负责生产数据的收集统计
3.负责生产部门人员管理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7篇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和安全班组建设;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防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负责企业内动火作业等高危险特殊作业项目的审批;
6.负责对本单位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8篇
昆山“8.2”爆炸事故造成巨大伤亡, 也令安全生产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8月12日,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发布消息称, 已于近日颁布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委令第21号) 的附件六《中央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严制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分和降级标准。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 加大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分力度。对瞒报事故和事故级别、起数超过规定的中央企业, 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二是加大了对重复发生事故的处罚力度。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同类事故在同一区域同一企业重复发生的, 按照同类事故扣分标准上限进行连续扣分;三是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预见的风险, 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导致在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在非生产作业环节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 参照同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火灾、公共安全等事件的企业, 参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四是对组织机构不健全、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投入不到位的企业,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按照同类事故上限进行处理;五是要求中央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制度, 将安全生产考核与企业负责人年薪、企业年度薪酬总额挂钩。国资委强调, 《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 将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督促中央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坚决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 促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摘自每日经济)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9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
一、概述
电力工程企业安全负责人,是电力监管部门要求企业组织机构中的设置岗位,该岗位的职能是,协助企业总经理执行业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审定施工方案,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指导,与工程相关方进行技术会商等。安全负责人的职能完全依据电力企业安全工作规范。安全负责人与工程部经理的关系是,审定工程部提出的施工方案,接收工程部经理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汇报,监督巡查施工过程,关注督导关键施工环节的安全措施,批准施工方案的修改,参与设计方案的修改。安全负责人向下的垂直管理对象是工程部的各个工程队的安全监督员。
企业安全负责人要求有完备的专业知识,来保证对所有安全问题的认识。尤其是承装承修承试的全面资质的企业,安全负责人必须在以上的几个方面都具有完备的理论知识和分别
3~5年的实践经验。安全负责人应该熟练掌握电力安全规范,像律师掌握法律一样的熟练掌握安全规范。
二、问话设计的依据和参考
(一)问话设计依据的规范化引文。(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3) 10kv施工组织设计;(4) 35kv高压电气试验设备的配置;(5)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安装与检修规程;(6) GB50217--2007电力电缆敷设规范;
(二)电监机关的考核提纲。(1) 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于某年某月毕业于何专业。(2) 从业经历于某年某月进入该公司,之前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1的相关信息(时间、部门及职务)及工作单位2的相关信息;(3)技术技能评价,职称或执业证书的类别、等级及专业, 核对原件,如果是外省人事部门颁发,请在其他注明:□原件已核对 □原件未提供 □其他; (4)技术及安全管理制度问话,安全管理部门:□有,专职机构 ;□无 □其他;(5)安全管理制度:□有□无,有无实施到位:□有 □无;(6)安全培训方案:□有□无,近期培训记录:□有 □无;(7)安全监察人员,人员数量多少,其中专职人员数量多少;(8)技术档案管理:□健全 □不健全□其他 ;(9)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工程项目□变电站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是否具(10)是否有电力设施(管理)工作经历?
三、问题的设置和预期的答案
(1)简单作一下自我介绍;期望的答案:(能体现该员工的严谨,认真,仔细的工作作风)。(2)如何开展技术管理?预期的答案是:第一、做好台帐管理,对每个工程项目做好技术归档管理;第二、收集好相关执行的标准和规范;第三、制定相关作业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验收;第四、做好员工的技术和安全技能培训工作。(3) 作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如何管理?期望的答案:第一,建立或及时修编公司相关技术管理制度,做到技术管理有章可循;第二,建立相关技术档案及记录,做到技术工作有据可查,有数据可进行对比;第三,做好各级人员特别是新员工的技术培训,做到施工人员掌握相关施工的工艺工要求及标准;第四,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工程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第五,强化技术考评,树立工程质量百年大计的方针,发生质量问题除按设计进行返工外,还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考核。(4)日常你的工作重点是哪些?期望的答案:第一,配合公司相关人员完成工程投标的项目设计组织方案编制;第二,审核重大施工方案,对问题部分组织人员重新修改;第三,深入工地,不定期抽查施工质量,对重点工程应投入大量精力;第四,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工艺及记录,对重点隐蔽工序更应如此;第五,审批工程项目竣工报告。(5)介绍一下原来单位负责过的工程情况?期望的答案:(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6)展示样板工程的施工方案现场提问。(7)10KV电力安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四、结论和注意事项
(1) 安全负责人是电力企业施工安全的保障,一定要在资历、经验和能力等方面严格筛选;(2)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本文的文化设计可以用作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每个问题的回答 加权不同的分值,总的分值可以对应聘的人员进行一个初步筛选;(3)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或者专门的人力资源公司,本文的问话设计可以设置在互联网上,应聘者在网上填写,网页自动给出回答问题的加权得分,并可以完成分值的统计和应聘人员排序;(4) 安全负责人在入职以后的管理,需要依据电力监管部门对安全负责人的要求,以及要求的变更;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10篇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市、区安监局关于工商贸企业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相关相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个中心,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在街道辖区开展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街道专门成立由街办主任黄镇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定人员和队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及落实。
检查中,大部分企业已建立并健全了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十分明晰;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制都有,并相对应。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参加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部分企业采取职工工资安全考核制度,企业职工的安全工资占当月工资的10%,班组每月进行百分考核,成绩与收入挂钩。对不落实责任的,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此次我们共检查企业83家,发现培训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相关隐患62处,全部整改。
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此次我们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报销,安全生产费用用于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更换、安全装置的检测检验、劳保用品的购置、员工的培训教育、应急器材的配置、安全现状评价和开展安全活动等的落实到位情况。及企业缴纳工伤保险情况。此次专项检查责令一家企业增加安全管理机构,并增加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四、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方案,检查发现,企业应急预案落实基本到位,但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时效性不高,预案演练不到位。
五、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组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企业不履行事故上报制度,未发现谎报瞒报事故现象。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全部规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规定参加培训、复训,并持证上岗。部分小、微型企业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街道计划下一步组织一次专门的培训,此次检查的企业都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并有步骤实施。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都进行了岗前三级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加了员工的安全知识,增强了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了全员安全素质。
总体上讲,我街道单位负责人都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带头遵守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规定、制度,执行上级指示,按照标准化、科学化进行组织生产管理,确保生产有序、安
全,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街道也将再接再厉,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促进我街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街道安监办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11篇
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按照“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考核、统一收费、统一发证”的操作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巩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培训对象
宝安区工矿商贸企业负责人
三、培训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规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年内计划完成1.2万人(全区生产-1-
企业负责人总数的60%)。
深圳市宝安区安监局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区安监局成立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覃敬腾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立松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教科,由宣教科统筹跟进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五、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七条关于培训内容及时间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各街道组织安排并报区安监局宣教科备案,培训时间统一规定为1天,8个课时。
六、培训教材开发及师资管理
我区企业负责人培训教材由区安监局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内容统一编制开发。
培训授课人员由区安监局按照统一教材内容培训有资质讲师,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宝安区企业负责人培训讲师合格证》。各街道可聘请持《合格证》的讲师或委托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并安排有资质的讲师授课。
培训教材开发及费用安排由区安监局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区安监局负责对讲课老师,讲课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七、培训组织及费用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属行政强制性培训,按照深圳市
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天培训费用130元,由参加培训的企业统一向所在街道主办方交纳。
各街道根据自身企业总数情况完成额定的培训任务,统一聘请有资质讲师授课,或委托相关中介机构统一安排培训。
八、各街道开展企业负责人培训任务分解(基本依据当前各街道企业总数的60%确定)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部署。
今年适逢大运会在我市召开,各街道安监办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要为大运会平安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本方案“五个统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详实、可操作性强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二)严把师资,确保实效。
安监局要根据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认真调研,编制有针对性的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课件,严格开展讲师资格认证,合格者方可上岗培训,并组织人员抽查培训情况,确保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不走过场,高质高效。
(三)严肃对待,加强管理。
参加培训的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参与,严肃对待,思想上、行动上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做到遵守课堂纪律,活学现用,将学到的知识融汇于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献一份力。
联系人:联系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第12篇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没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经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13篇
注安事务所发展现状如何, 当下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在推进其发展的过程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了哪些工作, 下一步有何规划?带着这些问题, 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
记者:近年来, 随着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不断壮大, 注安事务所也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请您谈一下, 发展注安事务所的意义是什么?
人事司负责人:注安事务所最早于2007年在河南等地探索创建, 主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近年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 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积极鼓励指导创建注安事务所, 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目前, 北京、江苏、河南等26个省 (市) 成立注安事务所已达200家。注安事务所之所以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 一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 为注安事务所的建立创造了条件。2002年,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部联合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明确规定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 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经过注册登记能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 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属性辨识、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等岗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范围内执业。200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始实施注册登记, 为创建注安事务所和从事安全生产执业服务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持。截至2014年2月, 全国有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 注册登记人数达14.7万人。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为注安事务所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需求。2005年, 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3号) , 进一步促进了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发展。据2006年10月首届中小企业安全与发展高层论坛资料显示, 我国中小企业约1000万家, 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约60%、税收的约48%、出口总额的62%;提供了城镇约75%的就业岗位。但从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的要求看, 中小企业伤亡事故多发、非法违法生产、职业危害等问题比较突出,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企业基础管理薄弱, 一些行业管理弱化及缺乏有效指导和监管, 影响和制约着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探索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与途径, 客观上为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空间。
多年来的探索实践表明, 注安事务所从无到有、从少到多, 在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引导、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推动和市场化机制的培育下, 恪守职业道德, 以专业化、职业化的团队, 一方面为企业提供到位的安全生产服务, 另一方面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成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中的一支新兴力量, 被形象地喻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医院”, 有病治病, 无病预防。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加强监管监察工作,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3年12月, 在昆明召开的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工作座谈会李志华/摄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目前针对注安事务所发展, 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人事司负责人: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引导。2006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监管经验推广工作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协调[2006]16号) 》, 提出各地区要切实改进监管方式, “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努力做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2007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安全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2008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成立注安事务所, 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2011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明确提出要发展注安事务所, 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同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培训[2011]147号) , 进一步提出要积极培育注安事务所, 明确注安事务所是接受企业或者有关单位委托, 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安全咨询、安全事务代理、安全生产托管、安全评估、安全审计等, 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指导和支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规范设立事务所, 并加强对注安事务所执业监督管理。此外, 天津、山东、河南、湖南等地方安全生产条例, 明确企业可以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二是积极推广典型经验。2008年,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河南省开展督查活动期间, 发现了河南省濮阳市和谐注安事务所的典型经验与做法, 中国安全生产报内参第5期及时刊发题为“草船借箭四两拨千斤”的报道, 对该事务所创建的背景, 以及为当地中小化工企业提供安全管理等服务, 为安全监管部门提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调查、隐患排查等方面技术支撑的好做法、取得的良好成效进行了深入报道。为此, 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号) 中, 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成立注安事务所, 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2010年, 在青岛市召开的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座谈会上, 总结交流了注安事务所的经验做法, 提出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规范注安事务所的设立和执业行为;对创办注安事务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给予政策指导, 对事务所开展业务活动中的执业情况加强监督。2013年12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昆明召开了创建注安事务所工作推进会, 邀请江苏、河南、重庆、云南、新疆等地的注安事务所交流了创建发展的经验做法。
记者:请您分析一下, 在推进注安事务所发展的过程中, 面临着哪些主要问题?
人事司负责人:由于我国注安事务所仍处于起步初期阶段, 与注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相比, 缺乏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 属于市场行为, 注安事务所的培育与发展还面临诸多难题。大家反映比较多的有: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难以得到社会各方面普遍认同;开展业务比较难;在部分地区难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事务所执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此外, 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安事务所的工作还存在着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没有考虑如何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认识不足, 推动力度不大, 舆论宣传不够。
记者:请您谈一下, 下一步对推动注安事务所发展有何打算?
人事司负责人:第一, 为注安事务所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安全生产法修正案 (草案) 》中对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分类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出了规定, 各地在地方安全生产法规制定修订时, 要积极争取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相关规定。同时, 研究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签章目录、执业印章规范式样, 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职责。
第二, 加强对注安事务所建设的指导。首先是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文件, 对培育和发展事务所提出了要求,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创建注安事务所作为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的一个有力措施来抓, 把引导、扶持、推进注安事务所发展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之一, 结合本地区实际, 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特别在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煤县、非煤矿山县等高危行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积极探行创建事务所。其次, 要协调工商部门解决注册登记难的问题。一些地区工商部门对事务所名称使用很敏感, 总认为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审批后, 方予以注册登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 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帮助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依规登记注册。
第三, 研究购买安全专业服务项目。目前, 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购安全专业服务的项目和范围, 在项目论证评审、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 强化政府购买服务, 为注安事务所服务安全生产, 提供更多的机会。对安全监管监察中发现安全管理薄弱且存在较大隐患或隐患较多的中小企业, 要引导其采购注安事务所专业服务;对于经济条件不足的企业, 要因地制宜, 组织协调同类型多家企业与注安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 降低企业成本。
2010年, 在青岛市召开的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座谈会
第四, 逐步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自律组织。加快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组织,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服务、交流方面的优势作用, 制定注安事务所设立标准, 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 为注安事务所规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并对注安事务所从事安全专业服务的能力进行评价, 制定协会认可的本地区注安事务所名单, 并向社会公开。对不具备提供安全专业服务能力的或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相关责任的注安事务所建立黑名单。逐步引导注安事务所自律约束, 规范服务行为。
第五, 加强对注安事务所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监督管理, 纳入日常监管监察内容,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1号令) , 加强对注安事务所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 规范其执业行为, 对注安事务所中注册安全工程师违反相关规定的, 严格实施处罚。
第六, 加强舆论宣传。及时跟踪、总结注安事务所发展的规律和成功经验, 选树典型。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 加大对注安事务所执业服务进行深入报道, 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营造支持、尊重事务所的有利氛围, 促进注安事务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干事创业创造优良环境。
记者:请您谈一下, 注安事务所本身应如何加强自身建设?
人事司负责人:一是要积极研判市场需求。紧密围绕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工作实际需要, 逐步拓展服务领域、业务范围, 创新安全服务方式方法。以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问题为导向, 挖掘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市场需求。二是要加强培养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才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途径包括引进和培养, 但最直接最可靠的途径还是自我培养。要加强对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新技术、新工艺、新安全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注册安全工程师恪守诚信, 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 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四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过程控制、质量控制等工作制度, 合理规范收费, 切实负责地为企业等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记者:请您谈一下, 针对注安事务所的发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有何规划?
人事司负责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职能要进一步转变、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 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削减资质认定项目, 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要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提出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 必将为注安事务所设立和发展提供巨大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需求, 为注安事务所发展释放出更多的市场机会。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14篇
《规定》出台的背景:
游艇业在国际上有着巨大的市场份额。全球每年的游艇经济收入超过500亿美元,发达国家平均每171人就拥有一艘游艇,挪威、新西兰等地更高达每8人拥有一艘。专业人士认为。当地区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时,游艇经济就开始萌芽了。这也印证了我国目前游艇业的发展状况。
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有200多家游艇制造企业,产值超过1000万的企业就有30多家,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深圳、上海、青岛、天津、厦门、珠海等城市。沿海有游艇100多艘,主要集中在青岛、深圳等地。游艇业作为新兴产业受到很多地方领导的高度重视,纷纷对游艇业的发展寄予厚望,把她作为城市品牌。辽宁、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沿海和内陆水上旅游资源丰富且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游艇业已有所发展,其中以深圳、上海、青岛、日照等地发展较快。青岛、日照由于有20D8年奥帆赛和世帆赛的因素,游艇业发展非常迅猛。深圳毗邻香港,且四季如春,发展游艇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上海加快发展游艇经济。要将奉贤区打造为游艇城。与发达国家平均每171人拥有一艘游艇相比,我国游艇的人均占有量仍有巨大提升空间。可以预计,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生活观念的逐步转变,游艇业将会在我国得到迅猛发展。
目前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法规主要是针对营运船舶来制定的,很多规定对游艇安全监管不适用。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按照游艇的特性,制定包括游艇的登记、检验、航行规则和游艇驾驶员的培训、考试以及游艇俱乐部的运作模式等内容的管理制度。
游艇安全监管和立法的原则:
游艇作为一种私人性质的、非营运用途的休闲船舶,主要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接待,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建造风格上追求个性化,不参与公共交通运输,如果完全套用营运船舶的管理理念来管理游艇,会阻碍其健康发展。
游艇不同于营运船舶,除了遵守国际避碰规则外,其他国际海事公约,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大多对它不适用。属于非公约船,因此国际上缺少一致的标准和规范。在登记和检验制度上,有的国家不需要检验,有的需要检验但不需要登记,甚至有的完全不需要登记和检验;在游艇驾驶员的配备要求上,有的由主管机关主导培训、考试、发证,有的完全由行业协会承担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各国的要求和做法各不相同,但共同的一点都是实行较宽松的管理。因此对游艇的管理,一方面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在现行海事法律、法规框架下,借鉴国外游艇发达地区的管理经验,除必须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外,应当简化游艇的登记、检验手续,对游艇驾驶员不能按照《船员条例》的要求进行注册管理,不实行船舶签证、安全检查和安全配员制度。建立一个宽松的、有利于游艇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
结合国外游艇管理经验。审视我国游艇管理现状,游艇安全监管和立法坚持以下原则:
(一)保障游艇安全与促进游艇业健康发展相结合;
(二)游艇自身安全与公共安全兼顾:
(三)实施有利于保障游艇安全的特殊管理制度的;
(四)实行海事管理机构监管、游艇业主自主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游艇的定义和《规定》的适用范围:明确游艇的内涵十分重要。在起草《规定》的过程中,我们对加拿大、新西兰、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或者地区的游艇定义进行了研究。加拿大航运条例规定,游艇系指仅用于个人娱乐而非商业目的船艇。新西兰有关法律规定,游艇系指仅用于船东娱乐或作为船东住所的,且不被用于出租或取得报酬的船舶。香港商船(游艇)规例规定,游艇系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小轮、私人游艇、充气式船只、中式帆船、西式中国帆船或其他船只:1、已装备或者载有引擎,或设计为可装设或载有引擎。藉以使该船只能靠机械设备推进;2、纯为游乐而拥有或使用的;3、并非为收取租金或报酬而出租(根据租船协议和租购协议的条款租出者除外)。
结合有关国家或者地区对游艇的定义,《规定》将游艇定义为:“本规定所称的‘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考虑到游艇俱乐部所有提供给会员使用的船艇,游艇使用人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非盈利活动,也属于《办法》所称的“游艇”。
在起草《规定》过程中,曾经有一种观点。建议将游艇界定在长度20米以下、乘员定额12人以下的范围,超过这一范围的一律按照营业性客船进行管理。因游艇在检验、登记、签证、船舶配员等安全管理上较营业性客船宽松,采取这一限制措施有利于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但是大多数游艇业主、游艇制造商、销售商以及有些主管部门对这一限制措施表示了不同意见。因为这样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大家都不会生产和购买超过限定长度的游艇,导致游艇向中小型规模发展,这与促进游艇业健康发展的立法初衷不协调。同时。考虑到乘员定额12人以上的游艇,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所以《规定》规定,“乘员定额12人以上的游艇,按照客船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游艇的检验和登记:
游艇作为非公约船舶,没有专门针对它的统一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其检验管理由各国国内法规定。有些国家和地区对游艇管理比较严格,如欧盟和英国。有些国家和地区对游艇管理比较宽松,如加拿大、新西兰和香港。
在欧盟,2003年出台了2003/44/EC指令,要求无论是本地制造还是进口欧盟的游艇(主要对98年以后制造或进入欧盟的船舶),长度在2.5-24米之间的,其设计和建造,必须符合指令要求。经检验符合指令标准的贴CE标志。在英国,其《大型游艇法》出台后,要求新大型游艇从设计阶段就将如何符合该法考虑在内。对于已建成的游艇。通过改造也要符合该法要求。
在加拿大,游艇作为小船的一种,主要由《小船法规》规定,其他法规如《碰撞法》及《运输法》中也有涉及。《小船法规》第3、4、5、6条,要求游艇配备救生、安全设备、航行设备等。对这些设备的检验不是强制的,游艇主可自愿申请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贴标。该标不具有法律效力,仅能证明在检查时,船舶的安全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游艇管理法规仅要求150GT以上,载客60人以上及形态比较怪异的游艇必须申请检
验,检验内容主要是安全设备。新西兰不对游艇进行检验。
不难看出,游艇检验的宽严是各国对本国游艇业管理方针的体现,游艇检验的项目和程度应与本国国情相适应,也取决于各国游艇管理的方针。
我国游艇检验管理立法也应立足国情。目前,我国游艇业尚在起步阶段。无论是游艇制造还是使用都不够成熟,现阶段对游艇检验管理不宣过于宽松,以免影响游艇自身及公共安全;同时,也不能过于严苛,以免影响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规定》在游艇检验方面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定和规范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使用;二是游艇应当申请附加检验。
关于游艇的登记。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对游艇的登记采取不同的态度,有的要求登记,有的不要求登记,即便是要求登记的,一般情况下也不要求提供游艇检验证书。在香港船舶注册登记与牌照申请是可以分开进行的。领取牌照是法定要求:无论营业性质还是非营业性质的船舶,只要在香港水域活动而非临时靠港都需要取得牌照。但只有具有香港身份证的个人或香港公司方可申请。申领牌照手续比较简单,只需填写“游乐船只牌照申请书”,提供船长、颜色、厂商名称等船舶概况即可,无需提供技术证明。对特殊游艇,即150GT以上,载客60人以上及形态比较怪异的游艇必须申请检验后方可发牌照。船舶注册登记是自愿的:经过注册登记确认所有权的船舶可挂香港旗航行,同时有物权证明的性质,注册对申请人没有限制。在新西兰,政府不要求游艇进行登记。一艘新的游艇应有一份Coastguard与船舶工业协会签发的安全证书,而所谓的安全证书实质上相当于游艇出厂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通常游艇主均会参加一个游艇俱乐部,并自觉到Coastguard或找验船师对游艇及其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我国对游艇登记,采用基本等同于商船的管理制度。
游艇操作人员的管理:
不同的国家对游艇操作人员的要求也不一样。
加拿大1999年《游艇操作人员适任管理法规》颁布之后,新出现的游艇操作人员均须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加拿大游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均由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机构要经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对其授课、考试及发证过程进行评估。在香港,游艇操作员由香港海事处认可的机构进行培训,相关人员可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也可参加海事处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向海事处申请签发《游艇船长(轮机员)证书》。新西兰海事局未对操作员证书做法定要求,仅要求艇上有一人履行船长职责并具有良好“船艺”即可。英国按船舶大小对游艇操作人员职位作了分类要求。乘员定额12人以上的游艇,视为客船,要求按照商船配备船员。乘员定额12人以下的游艇,若长度在24米以上且80GT以上3000GT以下,要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分别配备甲板部和轮机部的人员;对小于24米或者80GT的船舶在配员上没有强制要求。
《规定》对游艇操作人员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方面,游艇操作人员不是职业船员,不需按照《船员条例》的规定进行注册管理,只需要取得操作证书(类似于船员管理中的适任证书)。另一方面。游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考试,取得游艇操作人员证书,方可上船。在培训、考试科目上,有别于营运船舶,特别是不需要掌握货物配载等方面的要求。
游艇俱乐部的管理:
游艇俱乐部是实施游艇业自主管理的主要组织。对游艇俱乐部管理的如何。直接影响游艇水上交通安全。《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规定;第一,游艇俱乐部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一定安全和防污染能力。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第二,游艇业主与其加入的游艇俱乐部之间通过协议,明确游艇俱乐部对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责任,确保游艇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第三,除了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责任可以由游艇俱乐部与游艇业主协商明确责任外,以下责任和义务,必须由游艇俱乐部承担:对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开展游艇安全、防治污染环境知识和应急反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督促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遵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定,落实相应的措施;保障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的游艇的安全;核查游艇、游艇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出航游艇、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相应有效证书;向游艇提供航行所需的气象、水文情况和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等信息服务;遇有恶劣气候条件等不适合出航的情况或者海事管理机构禁止出航的警示时,应当制止游艇出航并通知已经出航的游艇返航;掌握游艇的每次出航、返航以及乘员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保持与游艇、海事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按照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管理的应急演练和游艇成员参加的应急演习。
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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