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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原产地证书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51

ABCDE原产地证书(精选8篇)

ABCDE原产地证书 第1篇

首先下面这些都是CERTIFICATE O F ORGINAL, 只是适用范围不同,有的被用分类简称了,所以有一种说法FORMA不是CO,我认为是错误的.

1.一般产地证(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申请一般产地证: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35元。

2.普惠证(FORM A)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S CERTIFIATE OF ORIGINAL FORM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

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

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申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缮制完毕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40元

4.《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A)怎么又是Form A??别着急,看看下面介绍:

以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代替,在证书第四栏注明“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英文即Certificate of Origin under the Bangkok Agreement)。

可以签发《曼谷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3个国家,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0%到30%不等.曼谷协定产地证书目前暂时用FORMA证书代替,申办手续同FORMA。

5.<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书也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FORM A,申办手续同FORMA。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6.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原产地证书

7.其他还有一些不常见的专用原产地证书如: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ABCDE原产地证书 第2篇

【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 Reference No.之后):此栏应填写证书号。

证书号编号方法如下:证书类型+年份+企业产地证注册号+ 证书序号(共16位)

例:产地证注册号为“370900001”的企业2009年第1份证书的编号为:E09370900001000

1【第l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应填写中国境内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填写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名称、地址和中国国名,不能填写中国以外的出口商。

【第2栏】(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但不要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注意:

1、此栏请勿留空,如不体现具体进口商,应在此栏填写“TO ORDER”;

2、如果体现具体进口商,必须填写进口国的全名。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应在相应的提示后依次填写货物的出运日期、运输工具名及目的港。

注意:

1、货物出运日期必须与提单日期一致;

2、运输工具名必须与提单所列运输工具名称一致;

3、目的地必须是给惠国境内的港口或城镇。

4、凡经香港或澳门转运至东盟各国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出口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申请人需持该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第4栏】(供官方使用):此栏由给惠国海关填写,出口企业应将此栏留空。

【第5栏】(项目序号):一般情况下显示为“1”,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可按不同品种或不同发票号等分列“1”、“2”、“3”…。

【第6栏】(运输唛头及包装号):按发票上唛头填写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例如:NO.1-160

注意:

1、如货物无唛头,应填“N/M”或“NO MARK”等;

2、如唛头过长此栏不够,可打在第7栏结束线下以及第8、9、10栏的空白处;

3、如唛头特别长或者图案标记特别复杂,应该在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同时将

唛头打在专用的唛头附页上,唛头附页应该打上该证书号和该证书的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

【第7栏】(品名和包装数量及种类):应填商品的具体名称和HS编码、包装种类及数量。

例如:ONE HUNDRED(100)CTNS OF APPLES

H.S.No.:0910.10

注意:

1、商品的名称必须具体,限于东盟成员国降税清单内产品。

2、包装种类必须填写具体运输包装,如CTN、DRUM、PALLET、CASE等。但裸装及散装

商品应注明“IN BULK”,挂装服装应注明“HANGING GARMENTS”。

3、包装数量必须在注明英文大写的同时注明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4、国外信用证如要求填写合同号、信用证号、提单号等说明内容时,可填写在此栏结

束符下方的空白处。

5、进口国HS编码即为我国现采用的国际上协调统一的HS编码,要求填写六位数或八

位数的HS编号。

6、在正文下方必须加打结束符。

【第8栏】(原产地标准):此栏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核心内容。一般填写规定如下:

1、对完全原产于中国,不含进口成份的货物,此栏应填“X”;

2、对非完全原产于中国,但在该国的生产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中规则2所列的原产地标准的产品,被另一成员国用于其最终产品中,只要此最终产品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份累计不低于40%,则此栏应填“东盟国家原产成份累计的百分比”,例如40%;

3、对非完全原产于中国,为履行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中规则2(b)的条款,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非成员国或不明原产地的原料、部件的价值不超过所加工获得的产品离岸价的60%,且最后加工工序是在中国境内完成的产品,则此栏应“单一国家原产成份的百分比”,例如40%;

4、满足特定产品规则条件的产品,此栏应填“特定产品规则”。

【第9栏】(毛重或其他数量):一般应填写毛重,填写净重时应注明“N.W.”或“NET WEIGHT”。以其它计量单位计量的,也可填写其它计量单位。同时填写出口货物的FOB总值(以美元计,且与发票所列FOB值相符)。如FOB QINGDAO USD2000。

【第10栏】(发票号及日期):此栏不得留空,应按正式出口商业发票填写号码和日期。例如: WF0100

1JAN 01,2009

注意: 为避免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全称或通用缩写法如JAN.FEB等表示。发票内容,必须与证书所列内容和货物完全相符。

【第11栏】(出口商的申明):应填出口商申请的地点、日期以及进口国国名。

注意:

1、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手签人员必须在此栏中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在签证机构注册备案的产地证中英文印章。非经授权备案的手签人员本人签字和非经授权备案的印章无效;

2、此栏申请日期不得早于第10栏发票日期,也不得同于或者迟于第12栏签证日期,但一般不要迟于提单日期。

3、为避免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全称或通用缩写如JAN.等表示。

【第12栏】(签证当局的证明):应填签署地点、日期。

注意:

1、签证印章加盖在证书第12栏,证书正本和3个副本均需加盖印章;

2、此栏日期不得早于或者同于第11栏签证日期;

3、为避免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全称或通用缩写如JAN.等表示。

4、进口给惠国的国名必须是正式的全称或缩写。

5、后发证书应由检验检疫机构在第12栏填写“ISSUED RETROACTIVELY”

1、如果已签发的证书正本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可在产品出运后1年的期限内,持原证书第3副

ABCDE原产地证书 第3篇

关键词:区域性原产地证书,国际贸易,自贸区

0引 言

近年来,以自贸区为代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迅猛发展,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重要部分。对中国而言,越来越多的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建立,为出口企业更充分地享受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带来了巨大的现实优惠。货物的原产地问题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商品的原产地身份与该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应享受的待遇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如何运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政策优惠,特别是如何充分利用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给我国企业带来真正的实惠,是我国政府和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

自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以来,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发展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战略。我国在亚太地区积极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合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贸经营企业对产地证的利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检验检疫机构的原产地证书签证量也得到了持续快速增长。目前出口企业为国外进口商提供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所得到的关税减免一般都被进口商单方面地享受,出口企业基本上无法与其分享这部分的利润。因此,为降低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尤其是从已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区的国家或地区购买时,要利用好此项政策。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韩国、东盟目前是我国进口的两大主要来源地,而这两个国家和地区分别与我国签订了亚太贸易协定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

据统计,2014年苏州地区共签发证书73 000多份,货物总值达38亿美元。其中区域性原产地证达到25 000多份,货物总值达10亿美元,分别占总签证量的36%,货值的28%。按10%的降幅计算,可获得近1亿美元的关税减免,这一点无疑是很可观的。

1我国外贸业务中使用优惠性原产地证存在的问题

国内企业在积极为国外进口商提供优惠性原产地证书让其享受关税优惠的同时,却忽视了自己在从国外进口原辅料、设备时也同样可以凭国外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往往因没有主动让国外供应商提供优惠性原产地证书而无法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我国外贸业务中使用优惠原产地证存在以下问题。

1.1 企业对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认识不足

复杂的原产地规则立法状况给企业掌握和运用原产地规则带来了不便,加上很多企业对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认识不足,以至于多年来中国相当一部分出口企业不能很好利用这一制度,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一些出口企业认为商品价格已经确定,因而外国进口商要其出具优惠原产地证时,显得积极性不高,不愿很好配合;又如,一些出口企业在向一些给惠国出口产品时,忽视了进口商可以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因而出口商品的价格定得过低。结果,出口企业不仅不能在产品定价时享受到优惠税率的好处,而且低价出口还易遭致进口国的反倾销诉讼。

1.2 各优惠原产地规则之间缺乏协调性

优惠原产地规则缺乏协调性可能影响企业的生产与采购决策。例如,智利和秘鲁是与我国签订自贸协定的两个国家,它们在地理上相隔较近,但却使用不同的优惠原产地规则模式 (中国- 智利自贸协定使用增值百分比标准,中国- 秘鲁自贸协定使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假设M公司的某项产品需要在这两个国家采购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那么其可能就会无法以相同的方式在这两个国家组织加工生产,难以获得规模生产的成本效益,其产品进行议价的余地因而也变小。如果企业认为获取自贸区原产地资格的成本将大于受益额时,可能会放弃对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利用。而且这一问题随着新自贸区的建立还会更凸显出来。

2充分利用区域性原产地证书的优惠政策和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与机遇并存的各种风险也将在全球范围内快速传播。一个国家凭自身的实力难以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因此,走区域贸易安排的道路,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普遍选择。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好区域性原产地证书的优惠政策呢?笔者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2.1 拓宽企业获得信息的渠道

目前,很多企业获得优惠原产地证的信息是通过境外客户,本身并不知道自贸区协定可以给他们带来优惠。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培训,支持社会机构提供培训服务,通过网络方式公开发布优惠信息,制作出版免费的普及读物。

2.2 协调优惠原产地规则

全球化时代,一件最终产品往往包含多个国家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或经过多个国家的生产工序,如何判定其最终原产地的工作越来越复杂。要建立一个更加广泛的自贸区,推进本地区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必须协调、简化原产地规则和程序,设计简单、透明、可预期、有效率的原产地规则,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贸区的贸易创造效应,减少扭曲和偏移。

在实体性规则方面,建议应尽可能采用普遍适用的基本标准,例如统一海关税则。目前各国均实行HS海关编码,但由于在一些商品的税则分类方面存在不同理解和解释,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执行中给原产地判定造成困难。考虑适当减少产品特定规则,产品特定规则固然使得原产地的判定更加清晰无误,避免曲解,但也使原产地规则变得更加复杂;在程序性规则方面,建议应密切信息交流,提高各国有关原产地规则和程序的透明度,促进各国相互充分认识区域内贸易发展的现状,制定统一的、可实施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协调行动计划。

ABCDE原产地证书 第4篇

以温州地区为例,2014年温州地区进出口货物总值207.82亿美元,同比增长0.86%。自贸区进出口35.97亿美元,占温州地区出口总值的16.29%,其中对韩国、印度等亚太国家,哥斯达黎加、秘鲁和新西兰等国贸易额都有不同程度增长。本文通过分析温州地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使用原因及现状,探讨我国企业应该如何改进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使用方法。

一、温州地区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使用现状

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是由签订有区域化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签发的,对来自与成员国的货物可以相互享受关税减让优惠的凭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关税减让幅度大,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和“经济护照”,享有“纸黄金”的美誉。2014年,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签发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20789份,金额5.96亿美元,签证量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0.87%和4.84%,可为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约5964.8万美元,其中亚太、东盟、哥斯达黎加和秘鲁证书增速较快。

虽然温州地区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签证量和金额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总体的利用率仍偏低,具体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金额增长率快于自贸区出口货值增长率。2014年温州自贸区原产地证签证金额5.96亿美元,同比增长4.84%,而温州出口至各自贸区国家货值30.52亿美元,同比减少5.12%,呈现负增长。

二是优惠原产地证使用率逐年提高,但整体使用率仍偏低。据统计,2012年温州自贸区原产地证签证金额5.25亿美元,占同期出口自贸区国家货值总额的18.40%;2013年自贸区证书利用率上升至19.41%;2014年则为19.54%。

三是各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使用情况不均衡,且差距悬殊。例如中国-瑞士和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使用率较高,分别为48.91%和48.32%,而中国-新加坡和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利用率仅为0.51%和0.97%,不足1%,相差极为悬殊。

四是各行业对自贸区原产地证使用情况不尽相同。温州出口鞋类签证金额12.50亿美元,占同期出口货值的25.96%;开关、插座和断路器等低压电器签证利用率5.18%;阀门、泵和包装机等机械设备签证利用率3.87%;服装签证利用率10.48%;眼睛、光学架等产品签证使用率13.84%;水海产品签证利用率33.48%。

五是近年来新签订的自贸区原产地证使用率较高。例如2014年7月开始实施的瑞士、冰岛自贸协定,签订之初,政府就双边贸易投资发展、关税减让实施、协定优惠利用、原产地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因此其自贸区原产地证的使用都相对较高,2014年瑞士和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使用率分别为25.42%和48.91%,远高于当年均值。

二、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使用率偏低的原因

(一)企业对自贸区政策不了解,缺乏主动申领意识

部分企业对于自贸区优惠政策不了解,甚至不知道,不清楚原产地证书可以帮助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充分享受通关便利的重要作用。有的企业片面以为原产地证只能帮客户获得优惠,没有意识到原产地证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货物成本,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深远意义,因此在签证过程中缺乏主动意识,多数企业对于是否申领原产地证、领取何种证书,完全被动依照客户要求勉强办理,或过多考虑短期人力物力成本的投入,不愿意办理。

例如温州一家皮革加工企业,产品常年出口印尼和柬埔寨,虽然温州局工作人员已多次向企业宣传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包括证书申领操作、原产地规则和产品关税减让等内容,告知其可以申领关税优惠幅度大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但企业怕麻烦,且客户又未特殊要求,2014年出口至印尼和柬埔寨的70批货物全部仍为非优惠的一般原产地证。

(二)企业对原产地规则认识有偏差,存在误区

不少企业对于原产地规则不了解,以为产品原材料只有完全产自我国,不能含有任何进口成分,才可以申领原产地,因此或放弃申办,或刻意虚报瞒报进口成分。其实,很多自贸区国家皆采用了“实质性改变标准”。以东盟为例,只要国产成分不少于40%,或进口原材料总价值不超过产品离岸价(FOB)的60%,且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在缔约方境内完成,都属于自贸区关税优惠的范畴,可以申领原产地证。还有部分企业,片面以为从国内采购的原材料或零件都是原产的,不知道原材料产地需追溯到产品的初始材料,如矿产、石油等。上述认识误区都会严重影响企业原产地证的办理。

(三)各进口国对自贸区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不同

虽然我国已与签订了14个自贸协定(中韩、中澳自贸协定2015年6月已签署),但各自贸协定国家,甚至同一协定内不同成员国,对于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也不同。仍以东盟为例,温州企业曾主动向东盟国家进口商推荐优惠原产地证,以提供产品竞争力和利润空间,但客户都表示不需要或不清楚相关政策。此种情况在东盟不同国家原产地证申领比例上得到印证,如泰国原产地证申领比例最高,为44.39%;印尼、越南、马来西亚等申领比例也在20%左右,而缅甸、新加坡和柬埔寨的申报比例则不足5%。由此可见,各进口国对自贸区优惠政策的落实不尽相同,也会影响到企业办理原产地证的积极性。

(四)部分国家海关频繁退证,打击企业申领积极性

退证查询本是给惠国海关有理由对有关文件的真实性或涉及产品真实原产地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表示怀疑时进行的追溯核查,或者按相关签证核查程序进行的例行查询。但近年来,退证查询呈现出数量剧增、查询理由牵强、调查要求日趋严苛等特点,个别东盟国家海关退证查询时,违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不理会中方调查结果,来函中直接注明拒绝给予优惠待遇,给出口企业带来严重损失和不便。2014年温州地区共收到国外海关退证查询47份,其中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E)46份,根据后续跟踪回访,即使我签证机构按照正常核查程序及时答复进口国海关, 8成以上受查企业还是未能顺利享受到关税减免优惠待遇,很大程度影响企业申领的积极性。

温州某公司连续2年,遭遇东盟方面6次退证查询,不仅导致货物通关受阻,货物滞港损失150-200美元/天,而且东盟海关收到我方退证答复函后,未进行二次查询,也不给予正常关税优惠,进口商情急之下,甚至选择放弃自贸区关税优惠,支付全额关税通关。此种情况严重影响了该企业出口东盟的热情,继续主动为进口商申请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的意愿也随之下降。

三、改进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使用率的方法

(一)加强与国外海关沟通,为企业顺利享受关税优惠创造条件

认真研究和了解各自贸区原产地签证操作程序,收集实际签证操作和退证查询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每年召开的自贸区谈判委员会议及时与国外海关进行沟通。对于新出台的原产地政策和签证规定、升级自贸协定相关变化内容,及时告知企业,引导企业正确申报,符合签证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损失,使企业尽享自贸区优惠政策。

(二)全面推进原产地证书无纸化申办

原产地证“无纸化申办”是指企业免于提交申请书、发票、提单、报关单等纸质随附单据,凭电子数据申请办理原产地证的一种申办模式。实行原产地证无纸化申报,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办证多少,只需提交一份《无纸化申领承诺书》,即可享受申报无纸化便利。在此模式下,除了更改证和重发证之外,企业在电子签证数据审核通过后,只需提供一份缮制正确的证书即可领取原产地证书。原签证所需资料改由企业自行保管电子档案或物理单据,降低了企业因单证有误或未加盖印章而延误领证的风险。2014年该政策已惠及温州2600多家企业6.4万批次、22.8亿美元的出口货物,可为企业节约A4纸张24万余张、复印、传真、往返交通等办公综合费用约21万元。

(三)积极探索原产地证预签模式

原产地证“预签”是指由温州局与企业签订行政合同,双方按照行政合同履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实施原产地证先预签再申领的签证模式。目前,该模式已在温州14家信誉好、证书质量高、管理制度完善、申报人员稳定的企业中推行。企业签订行政合同后,即可申领一定数量的预先签证盖章后的“空白证书”,并在 “企业声明栏”上签字、盖上企业专用印章(防止企业买卖空白证书)。需使用原产地证时,企业只需在电子签证信息审核后,自行打印、使用原产地证书,省去了现有模式中电子签证信息审核通过后,企业携带资料到现场签证的环节,签证周期由原来的一个工作日缩短为几个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平均每份原产地证仅证书成本可减少1.1元。

(四)继续推广原产地证签证审核的自动化

目前,原产地证申报已实现了电子化,企业只需按照第三方申报平台,即可足不出户进行产地证申报,将申报的电子数据发给检签证机构,签证人员则在平台审核端对企业原产地证申报内容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自动发送回执通知企业领证;若发错误,则会以回执方式指出,通知企业修改。原产地证签证审核的自动化,则是在签证电子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电脑自动审单系统,浙江检验检疫局已开发出“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证书)自动审单系统”。自动对CO证书进行识别并审核,发现与规则不符,系统将自动退回证书,并在回执中注明错误。该系统极大地缩短工作时限,一份原产地证书从企业申报到领证最快仅需几十分钟,后续还系统还将有望推广至普惠制和自贸区原产地证中。

(五)加强自贸区优惠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主动签证

ABCDE原产地证书 第5篇

一、中国原产地证(C/0)

中国原产地证是证明我国出口货物生产和制造在中国的证明文件,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 和“护照”。

1〃原产地证的办理方法

办理原产地证的机构为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凡在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注册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中国原产地证。现在也可以通网申请办理中国原产地证。

2〃原产地证的办理程序

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签证机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商业FP;

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通过网上申请原产地证则可不必提供以上文件。

注:

1)签证机构通常不接受货物出运后才递交的原产地证申请。但如属特殊情况(例如并非申请单位过失),签证机构可接受迟交的申请书,并酌情办理补证。在此情况下,申请单位递交原产地证和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A 解释迟交申请书原因的函件;

B 商业FP及提单/报关单。货物出运后申请产地证,证书第十一栏和第十二栏应为实际申请日期和签发日期。签证机构并在证书第五栏加注英文“ISSUED RETR0SPECTIVLY”印章。

2)申请单位要求更改已签发的证书内容时,必须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并同时退回原已签发的证书正本给签证机构注销。如证书已交银行,必须提供申请单位证明,解释原因及保证退回证书的具体时间的保证函等文件。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又称 “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 最惠国条款”。

最惠国待遇可分为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两种。前者指缔约国的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应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缔约国的另一方。后者指缔约国的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优惠,缔约国的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

最惠国待遇范围广泛,其中主要的是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待遇。在贸易协定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进口、出口或者过境商品的关税和其他捐税;

2、在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有关海关规定、手续和费用;

3、进出口许可证的发给。在通商航海条约中,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还要大些,把缔约国一方的船舶和船上货物驶入、驶出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等也包括在内。

在特殊条件下,最惠国待遇源于自由贸易原则,即各国在世界市场上享有平等的、不受歧视的贸易机会。是用来作为对付重商主义保护关税政策的一种手段。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为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后来帝国主义国家往往利用他们签订的最惠国条款,在殖民地、附属国中享受各种特殊优惠,而后者则由于所处的从属地位,实际上难以享受到相应的优惠。二次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要求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实行单方面的、普遍的关税减免,即实行关税普遍优惠制。

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只有德、秘、巴、墨、朝、瑞(典)、瑞(士)等国.作为WTO的一员,中国可以无条件地享受所有成员国的最惠国待遇。目前WTO成员130多个。

二、普惠制证书(Form A)

普惠制产地证是依据给惠国要求而出具的能证明出口货物原产自受惠国的证明文件,并能使货物在给惠国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待遇。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有36个,分别为欧盟25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捷克、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瑞士、挪威、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和土耳其。商品取得关税优惠必须符合给惠国普惠制方案,一般需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绝大多数给惠国接受普惠制原产

1〃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的基本程序及方法是:

1)注册登记。由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的企业(公司)事先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A 经营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B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C 由申请签证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该单位人员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请

及手签事宜的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之手签人免冠半身一寸近照两张。

2)签证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商品,可以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

A 出口到正式通知对我国实行普惠制待遇的给惠国家;

B 该商品是给惠国给惠方案中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商品;

C 该商品是“完全原产产品”或虽含有进口成份,但符合原产地规则中的“加工标准”或“百分比标准”等有关规定;

D 申请单位必须预先在商检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申报时必须提供的单据

A 填制正确、清楚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B 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并加盖公章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

C 正式的出口商业FP副本一份(申请单位使用复印FP需盖章签字,FP不得手写,并注明包装、数量、重量、唛头及运输方式和路线,如无注明,提供装箱单一份);

D 含有进口成份的商品,必须提交《含进口成份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

E 复出口去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及其以进养出的商品,还应提交缮制清楚的,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并加盖公章的“从日本进口原料的证书”一式两份及来料(或进料)FP副本;

F 必要时,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信用证、合同、提单及报关单等。

注:“后发证书”签证

正常情况下,申请单位必须在货物出运前5天向我局申请签证,因某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的,可签发“后发证书”(签往日本国的除外)。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单据:

A 解释迟交申请原因的函件;

B 正常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C 提单或运单,以证明货物确已出运。

原产地证书 第6篇

简介

C/O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的简称,意思为“原产地证书”,以下为具体内容。

目录

1作用 2类型 3申请 4主要内容 5填写 6更改重发

1作用编辑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2类型编辑

根据签发者不同,原产地证书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商检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出具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GSP FORM A);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②商会出具的产地证书,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出具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贸促会产地证书(CCPIT CEERTIFICATE OF ORIGIN);

③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的产地证书;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应该提供哪种产地证明书,主要依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要求。一般对于实行普惠制国家出口货物,都要求出具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如果信用证并未明确规定产地证书的出具者,那么银行应该接受任何一种产地证明书。现在我国多数出口商习惯于使用贸促会出具的证书。3申请编辑

根据我国的规定,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见附页)此处显示一份《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图5-1(国际商务单证103)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③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④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4主要内容编辑

⑴ 进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⑵运输方式及航线; ⑶商品唛头和编号; ⑷商品名称、数量和重量; ⑸证明文字等。

5填写编辑 ⑴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⑵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⑶收货方(CONSIGNEE)

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⑷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 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⑸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⑹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⑺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填写唛头。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此栏不得空留,如唛头多,本栏目填写不够,可填写在第7、8、9栏内的空白处,如还是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⑻商品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商品描述及包装数量。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食品(GARMENT、FOOD)等。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应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严格一致。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为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IN BULK)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据上加注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等,可加注在此栏内。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加添内容。

⑼商品编码(HS CODE)

此栏要求填写HS编码,应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空留。

⑽数量(QUANTITY)

此栏要求填写出口货物的数量及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果只有毛重时,则需填“G.W.”。

⑾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填写商业发票号码及日期。此栏不得空留,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2004年3月15日,则为: MARCH.15,2004。

⑿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由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

⒀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

填写签证地点、日期。签证机构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并盖签证印章。6更改重发编辑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当申请单位需要更改其内容时,申请单位应书面申明理由,提交已更改的产地证,并退回原证书正本。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应书面说明遗失或损毁的原因,提交重新填制的产地证书副本或复印件

英文缩写

出口原产地证书 第7篇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

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OFORIGIN)是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

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

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

3、《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5.《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N)

ABCDE原产地证书 第8篇

一、诱发事件 (Activating events) 探索信念 (Belief) :初任教师信念浮出水面

“诱发事件”主要指的是引起初任教师不良行为结果 (the Consequences of delinquent behavior) 的一系列教学事件。诱发事件中隐藏着深刻的教学意义需要被分析和挖掘, 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创造性过程。初任教师从学生到教师不仅仅是角色上的转变, 更是智慧上的超越, 及时通过教学上的诱发事件发现初任教师的教学偏差并尽快做出反应是调试初任教师教学信念的关键时期。特级教师贾志敏曾经回忆了刚从教时所教授的那堂课《狼牙山五壮士》, 就是“诱发事件”的一个很好的案例课堂上当我讲到“班长斩钉截铁地说:走, 上棋盘陀!’”时, 一位沉默寡言的孩子举手怯生生地说了句:“老师, 句子里多了一个铁’字。”“多了一个铁’?”我好生奇怪地问, “真的吗?”良久, 我才明白原委, 便调侃说:“你以为班长姓斩’名叫钉截’吗?”顿时班上哄堂大笑。我也不禁笑了起来。此时, 这个同学脸红耳赤, 尴尬得几乎无地自容。以后, 他再也没有举手回答问题过。”[4]类似这样的情况在现在初任教师的课堂上还是时有发生, 这些“诱发事件”处理不当, 不仅对学生造成了伤害, 也阻碍了初任教师的教学目标实现。因此当诱发事件发生时, 必须以反思和批判性的态度对待初任教师的教学行为, 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 这样初任教师的偏差的信念才能渐渐浮出“水面”。

(一) 营造信任、合作的教学环境

由于初任教师教学偏差的必然性, 因此外界要努力为初任教师创造信任、合作的教学氛围让初任教师以非胁迫的方式构建自己的教学认识和行为, 勇于把理念付诸于现实中的教学实践。也许短期内会有教学偏差行为的出现, 但是正如亨廷顿所言:“价值之间的冲突一般多见于短期, 短期内的冲突从长期看来可能是互补的。”[5]初任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离不开外界的各种支持, 可以通过学校鼓励骨干教师带头建立初任教师学习小组等外力作用下, 营造“有意的学习 (intentional learning) 环境”, 每周定期组织交流活动, 以专题为导向进行学习。这其中的专题可以是初任教师自身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也可以是指导教师选择的典型案例。良好的学习环境可以通过外力的控制形成, 但是组织成员的承诺感却需要非制度性的情感维持。因此在学习小组中需要营造相互理解和尊重的文化。让组织成员乐于通过沟通分享知识, 并随着知识的分享培养贡献知识的责任。

(二) 对“诱发事件”进行深入探索

“诱发事件”有两个层面, 一个是表面的教学策略和教学行为, 另一个是深层次的价值和信念。对于“诱发事件”的记录可以采用“星星” (START) 记录法详细描述某一特定情境中的教学案例。Situation情境, 这个教学事件发生在怎样的教学情境中;Target目标, 初任教师的行为目标是什么;Action行动, 初任教师现场采取了什么行动;Result结果, 初任教师的行为结果是什么。在《狼牙山五壮士》的教学案例中:Situation语文课上, 一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学生误解了文中“斩钉截铁”的意思, 举手问了问题。Target教师为了纠正他的错误;Action直截了当地指出了他对“斩钉截铁”这个词的误解;Result教师的行为引来了全班同学对这个同学的嘲笑, 以后很少再举手了。通过对整个教学案例发生情境、采取行动、产生结果的记录和了解, 为下个阶段初任教师信念的探索奠定了事实依据。

二、信念的行为结果分析 (Consequence) 初任教师成长基点

初任教师的信念其实在他学生阶段在观察他们教师教学的过程中就形成了, 具有“惯性”和“固着性”的特点。但是克拉克和彼得森 (Clark&Peterson, 1986) 提出, 当初任教师在日常教学中遇到阻碍并通过重新开始新的教学活动并获得成功时, 更有可能对原有的信念进行修正并内化新的信念。[6]在对诱发事件行为结果的分析阶段也是对探索初任教师偏差性教学信念的分析, 加深其自我认识阶段。

(一) 明确教学行为背后的信念支撑

台湾学者陈碧云的研究发现, “初任教师缺乏理论的支撑与自我反省, 对于教学理念的形成, 常常偏于表面。”[7]如何打破初任教师“理论无用论”的固有偏见, 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全盘了解, 进而熟练的应用, 深入思考个人信念如何影响教学实践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首先, 初任教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总结诱发事件阶段中个人实践的体会, 这书面报告包含初任教师自身对教学的理论研究以及理论如何指导其日常的教学实践的解释, 初任教师对于外界指导和评价的看法与认识。为了深入了解初任教师的实践和信念, 研究问题多以“对于我是如何做的?为什么这样做?”[8]第一个问题是了解初任教师的行为, 第二个问题则是分析行为背后的信念支撑。接着初任教师之间, 初任教师和指导教师之间在每周定期的交流会中相互交流其书面报告, 发现彼此的异同点和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落差并展开讨论。

(二) 对教师信念进行分解细化

教师的信念可以分解为:对学科知识的信念、对学习者的信念、对于一个好教师的特征的信念、对课堂氛围的信念四个维度。仍以贾志敏老师《狼牙山五壮士》的课堂教学为例分析:从学科知识上看, 教师课堂上对学生的提问表现出明显的静态工具性知识的倾向, 关注的是学生对于成语“斩钉截铁”的理解而忽略了促进学生发展和贴近生活的人文知识。在学习者信念的理解上。案例中的教师更多的是自我为中心, 对于学生的提问进行直截了当的理解和回答, 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心理感受和语言技巧的使用。案例中表现出来的教师对一个好教师特征的理解是, 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 教师作为学生学习上的指导者, 更多的是传授学生知识而忽视了教师和学生关系中对学生的尊重、共情、理解。课堂氛围上, 更多的是对学生积极参与的限制。在对教师信念的分析过程中, 初任教师的行为问题也慢慢的清晰。

三、反复争论 (dispute) 重塑自我 (self-re-fashioning) :初任教师的涅槃之旅

在明确初任教师原先偏差的信念以及由此造成的行为结果的基础上, 这个阶段的任务就是制定其信念改变的明确目标和步骤, 通过与初任教师的不断交流和争论中, 进一步明确不合理信念使其在更深层次上领悟到表面的教学行为实践问题是由于内在的不合理信念造成的, 不断检验新的信念指导下的教学行为有利于教学的改进和自身专业的发展。让初任教师真正深入领悟新的教学信念, 避免旧有信念的“死灰复燃”而前功尽弃。

(一) 争论中“产婆术”的引导、澄清法

“产婆术”的引导法又称“苏格拉底法”。其主要思想是在教学过程中当学生对一个问题或现象处于欲知而未知时, 不给学生现成的答案而是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索、理解得到结论。通过与学生的问答、交谈、讨论甚至争辩的方法中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循序渐进来向学生传播自己的观点和思想。[9]因此在学习小组中的争论阶段, 在指导教师可以首先鼓励初任教师自己陈述其教学目标、教学方式和理想与现实中教学结果的偏差, 着重分析教学落差的原因并进行推论, 在抽丝剥缕中让初任教师自己不断反思, 重新领悟, 自我澄清其内在的教学信念。比如《狼牙山五壮士》中, 指导教师就可以引导鼓励初任教师回忆和描述当时的情境, 思考他做出当即反应的原因, 不仅仅反思初任教师表面上的行为和能力“How”, 更要关注隐性的信念维度“Why”。在小组交流中鼓励其他成员发表各自的观点, 在他们教学过程中是否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他们是如何处理?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假如有条件的话, 还可以播放这方面成功的案例录像, 进行案例分析。

(二) 不断内化新的信念, 重塑教学行为

在内化初任教师新的信念阶段, 可以借鉴美国伊隆大学 (Elon College) 关于职前教师信念培训项目中的理论和实践相衔接融合的形式。以反复的“理论指导实践体验”为模式, 鼓励初任教师通过自我反思和评价不断深入思考其教学信念, 了解有效教学的实质, 提升教学行为, 根据实际情况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尝试新的教学理念, 培养弹性、灵活的教学信念。同样是一个和《狼牙山五壮士》类似的课堂经历的例子, 一个教师在教《就义诗》的教学过程中, 一位学生朗读课文是把“还有后来人”误读成“还有后人来”当时顿时班上同学哄堂大笑。这时只见这位教师神态自若。他从容不迫地问:“同学们, 你们在笑什么?这位同学念的意思并没有错呀!还有后来人’意思是还有接班人’;还有后人来’意思是还有人接班’。当然, 意思不变, 并不等于说这位同学读对了。所以念错, 是由于没有看清楚的缘故。如果仔细看, 认真读, 就不会出这种不应该的差错了。我们请他再为大家朗读一遍好吗?”学生们听了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这时, 那位站着的学生情绪更激昂地读了起来。

整个信念塑造过程如下图所示:

初任教师教学信念“ABCDE”模式涉及学校组织中教师的教学信念、教学行为、教学目标、组织成员的关系以及个人心智模式的完善。理论上的可行性并不能保证其在实施过程中的顺利应用。需要目前教师文化的改进, 以合作和公开的方式相互分享知识。其次, 教学信念的塑造是一个漫长的, 成效难以评价, 难以衡量的过程, 教学成果也难以速见, 因此需要外界的支持保证整个过程的持续、不间断性。

摘要:教师潜在的信念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 教师行为实践的变化根源于信念的改变。初任教师的教学信念处于萌芽阶段, 是检视和塑造的有利时机。本文基于认知行为疗法的启示, 通过借鉴美国心理学家艾利斯 (Ellis) “ABCDE”的理性情感疗法, 对初任教师教学信念的塑造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初任教师,“ABCDE”模式,教师信念

参考文献

[1]Carolyn Stuart, Deborah Thurlow.Making It Their Own:Preservice Teachers'Experiences, Beliefs, and Classroom Practices[J].Journal of Teacher Education, 2000, (2) .113~121

[2]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师 (三级) [M].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5.

[3]周卫兵.教师课堂评价语言之我见[EB/OL] (.2007-5-24) [2010-7-16].http://www.nflsxl.com/ws2004/jky/kyjslw/show.asp?Id=1703

[4]柯武刚, 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出版社, 1990:84~87.

[5]Ack C.Richards, Patrick B.Gallo.Exploring teachers'beliefs and the processes of change[J].The PAC Journal, 2001, (1) .41~62

[6]陈碧云.初任科学教师班级经营的面貌与成长[D].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 1995.

[7]Richard H.Chant, Tina L.Heafner, &Kristin R.Bennett.Connecting Personal Theorizing and Action Research in preservice Teacher Development[J].Teacher Education Quarterly, 2004, (summer) :25~40.

ABCDE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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