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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51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精选9篇)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第1篇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一、为规范本公司档案管理网络机构的管理工作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综合档案室在公司行政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受公司行政部领导,业

务上接

受所在地档案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三、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档案管理负有

全面责

任,随时解决公司档案工作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公司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公司行政部部长(主任),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随时平衡和解

决档案工

作的主要问题。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每年年底对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和档案员的档案工作与业务考核挂钩进行检查与考核。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应落实本单位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领

导本部

门专业人员和兼职档案员及时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质量。

六、专、兼职档案员应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坚持以法治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享有与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同等待遇。

七、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人员对所辖范围专业档案的形成及完整性、正确性负有直接责任,自觉执行本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自己所经办的各种业务资料和图纸等,并修改、补充有变更的专业档案,及时向本部门(项目部)兼职档案员移交属各自经办的应归档的所有资料,并保证质量。完成年度档案工作计划中涉及本部门的任务。

二、各部门(项目部)兼职档案员在业务上受综合档案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档

案业务工作中要执行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公司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本部门(项目部)的档案归档率达100%负全责。要认真学习档案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以身作则地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熟悉归档范围及本部门(项目部)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负责收集本部门所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资料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将形成的文件材料和外出会议资料的及时移交。做好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编写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经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或有关专业人员审查后移交给综合档案室,确保案卷符合归档要求。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第2篇

1.1目的与意义

对于企业生存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中,优胜劣汰是最基本的商业规划。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竞争激烈程度尤为凸显。外部是现实残酷优胜劣汰市场环境,如果企业内部不能不断进步,就无法适应市场需求、赢得竞争。互联网行业创新项目的时间是何等宝贵。没有一个高效的组织,又怎能应对复杂市场变化,又怎能赢得那么多优秀竞争对手。

高效运作的企业有更多能力和机会赢得市场,也直接大幅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提升利润。只有这样更多更好肩负起企业各种责任——让员工晋升、加薪,回馈社会。相反的情况,只能让员工晋升、加薪的希望落空,甚至工作都会有动摇。本制度切实的执行将对构建学习型组织的企业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对于个人而言在科学、公平、严格绩效考核制度下,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学习、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更重要的是学会学习的态度和方法,即使某天情绪糟糕也能完成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优质高效的完成自己每天的工作。每个人都在不断学习中成长,这样自己才会有更好的明天,随着公司的业绩不断增长,个人收入也大幅增长,也有更多升迁的机会。

公司的发展 = 团队每个人的成长

个人收入的增长 = 个人能力成长

1.2原则

“公平公正,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为激励员工的能动性、创造性,充分实现职员价值,保证员工薪水的相对稳定和良性增长,促进竞争和合作,使公司和职员朝着“利益共享,高效快捷”双赢方向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3薪金结构术语

基本工资月度奖金绩效工资

1.4绩效考核

制度细则

1、工作分配与考核规则

(1)日工作计划和目标由自己与直属负责人协商确立,并由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

(2)组长、主管的周工作目标,由自己与直属负责人协商确立。

(3)每天每人工作由自己直属负责人检查验收,并做出相应的评分。

(4)工作任务未完成的特殊情况(客观原因),由直属负责人确认并做出注释

2、得分规则

(1)未完成任务按每项任务分数扣除,当天任务当天全部保质保量完成,记满分

(2)每个工作日100分,月总积分=当月每日工作得分累计总和

(3)每个工作日100分,月总积分=当月每日工作得分累计总和

(4)当月平均每日分值=当月每日工作得分累计总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

3、绩效考核标准

(1)绩效考核分为四个标准:较差、不及格、及格、优秀

(2)完成质量分为二个等及:不合格,合格,不合格者该项任务需要重新完成,合格者方

算完成,不合格又没有重新完成任务者得0分

(3)较差:指当月绩效考核在平均分值90分以下者(含90分)

(4)不及格:指当月绩效考核在平均分值90-98分之间者(不含90分,含98分)

(5)及格:当月绩效考核在平均分值98-100分之间者(不含98分,含100分)

(6)优秀:当月绩效考核平均分值100分以上者

(6)当月绩效考核较差者与不及格者,扣发绩效考核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当月绩效考核及格

者,发放全额工资,当月绩效考核优秀者,除发放全额工资外发放奖金;

(7)绩效考核公式:

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当月安排工作总量

当日绩效考核分数=当日完成工作总量÷当日安排工作总量

每日规定分值为100分。

(8)当日安排工作总量是根据公司制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每个人工作能力与大小而为每一个

人量身定做的日工作总量,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管与个人共同协商制定,一旦确定就具有强制效应,需有每个人共同遵守并与之绩效考核挂沟。

(9)计划目标与季度、月度、周度、日度工作计划目标是公司、主管、个人共同研究

并确认的目标,一旦确立,与绩效考核与工资待遇挂沟,具有公司制度的强制效应;

4、主管、组长绩效考核标准

(1)主管、组长职责:主管须制定当月、当日团队工作计划与目标,并组织安排实施与进

行绩效考核,团队完成的工作目标是考核主管的一个重要标准。

(2)主管、组长绩效考核标准:较差、不及格、及格、优秀,分值办法同员工;

(3)主管、组长绩效考核分两大部分:第一主管自身工作任务完成能力,第二是管理能力;

(4)主管、组长绩效考核标准以目标与结果为导向,主管半月考核一次,组长每周考核一次,考核标准分为:较差、不及格、及格、优秀,分值办法同员工一样;

(5)、较差标准:A、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

B、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但是质量与结果与公

司要求不符合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重新修改者;

C、所带领团队在自己错误的指导与安排下出现大的失误者;

D、对部下或公司有不满情绪,故意给部下难堪,或严重脱离公司下

达任务及目标者;背离公司指示,私下做事者;

不及格标准:A、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

B、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但是质量与结果与公

司要求不符合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重新修改者;

及格的标准:A、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顺利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为合格;优秀的标准:A、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顺利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并且有所创

新与突破,团队稳定和谐,管理指挥得当,员工反映良好者为优

秀;

B、在团队管理其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部属员工有辞职者一律不能

评优秀;

C、当月考核综合绩效考核都符合标准者。

D、不能按时交纳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者,并有情绪不满者,不能评

优秀;

(6)、组长制定一周工作计划,主管制定半月工作计划,组长每周末前必须向主管提交下周工作计划与本周工作总结,主管并给出指导意

见,共同在周末休息前确定下周可行的团队工作执行计划;提交总经理最后签字确认执行;

主管每月15号或月底前必须向总经理提交下半月工作计划及上半月工作总结,总经理给出指导意见,共同在15号或月底前确定下半月可行的团队工作执行计划;提交总经理最后签字确认执行。

5、本月最佳队员

每月评选一名最佳员工,最佳员工评选后除在公司张贴栏公布外,发放奖金100元以示鼓励;考核指标=月总得分最高者+成长情况[主管评定]+日常考勤最优秀者

1.5薪金与奖罚机制

月度奖金:员工每人每月奖金额度:50元/10分,组长及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奖金额

度:60元/分;员工每人每月平均分值超过100分者奖50元,员工每人每月平均

分值超过110分者奖100元,员工每人每月平均分值超过120分者奖150元,员工

每人每月平均分值超过130分者奖200元,员工每人每月平均分值超过140分者奖

250元,超过150分者奖300元,依次类推,每超过平均分值10分者奖50元。

现行实发工资:指在没有实行绩效考核之前的工资

绩效考核工资:是指拿现行实发工资的5%与10%两个级别作为绩效考核标准的浮动工资,每个员工工资待遇不同,浮动工资不同;当绩效考核为较差时,扣发10%的基本工资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当绩效考核为不及格时,扣发5%的基本工

资为绩效考核工资;

基 本 工资:是指拿现行实发工资的90%(较差时)或95%(不及格时)作为当月发放的基本工资,每个员工工资待遇不同,基本工资不同;

绩效考核标准:当月绩效考核在90分以下为较差,扣发绩效考核工资10%,当月绩效考核

在90-95分以下为不及格,扣发绩效考核工资5%,当月绩效考核在98-100

分及者为及格,发放全额工资,当月绩效考核在100分以上者为优秀,除发

放全额工资外发放奖金;

当月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月度奖金

基本工资=现行实发工资 X 90%(或95%)

绩效考核工资=现行实发工资 X 10%(或5%)

奖分机制: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同时,又多完成了第二天工作的部分内容

者,给予奖励加分,加分多少视完成的工作量多少与比重给予加分;原则上最多

不超过30分;每天加班超过1小时时开始计算加班分值,1小时内不计加班分值,每加班1小时

加班分值为12分,以实际打卡数值计算;规定任务内没有完成好的工作而加班,不算加班,不予加分;(当1与2相重合时按2执行)公休日申请加班的按15分/.小时计算,半小时以内不予计算;网站开发与推广过程中有重大创新与技术突破并得到一致认可者:加10-100分 10 晚上加班超过2小时以上者日,公司补助加班晚餐,补助金额标准为12元/餐/人;

晚上加班时间超过公交车最后班车时间者补助加班的士费。公休日加班的补助加班餐费,标准与加班晚餐一样;每月考勤满分及出勤率100%者奖励20分;

月度奖金发放标准:

(1)旷工、早退者不得发放当月奖金。

(2)当月累计请假3天(不含3天)以上者不得发放当月奖金。

(3)无故请假或请假不准者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不得发放当月奖金。

(4)连续2个月考核不及格者公司谈话警告,警告无果者公司勒令辞退。

(5)累计3个月拿不到奖金者取消所有年终奖金,不再享受年终奖金计划。

(6)当月累计3次(含3次)以上不交工作日记、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者不得发放当月奖

金。

(7)态度不端正,老与主管顶撞,接受工作推三拉四,并为自己争取轻松工作时间者不

得发放当月奖金;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第3篇

关键词:二级管理,研究生管理,管理网络,制度保障

一、校院二级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来临, 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 单纯依靠研究生院 (部) 的管理已经无法满足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 实施管理中心下移的校院二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求。近年来, 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 招生规模从几十人或几百人到数千人的扩大, 培养形式也趋于多样化, 对原有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的教育管理模式形成严峻的挑战。其次, 实施管理制度改革是推动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学科建设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石, 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没有完善的学科体系和强大的学科建设团队,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也是无源之水。同时, 随着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 一些边缘学科的兴起, 整体学位点数量的增加, 单纯的校级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 改革势在必行。再次, 实施二级管理改革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然需求。随着各学位点研究生的增多, 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日益复杂, 集中式管理无疑不能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学生的发展, 需要由专门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教学、德育及综合发展工作。

二、二级管理制度下的职能定位及其发展现状分析

校院二级管理制度下, 从职能分配上, 校级的研究生管理部门主要是从宏观上制定各学位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发展规划,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学管理、研究生学位、学科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 并在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中对学院进行指导和监管。二级学院则主要是在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具体的研究生管理工作, 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和发展要求制定本专业相应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学科发展目标、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后, 通过学院的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将校级研究生部门的各项管理措施直接传达到导师和学生, 实现了更为直接、有效的管理, 也节约了管理成本。同时, 二级管理的实施, 有利于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实行个性化、目标化管理, 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同时, 能更好的体现和发挥学科优势和特色。目前我国大多高校均实行了校院二级管理模式, 但在实际运行当中仍存在着种种不足和有待改善的空间。二级管理模式的确下放了一部分管理权限, 但实际上校院两级具体的管理权限鉴定不清楚, 分工不明确, 结果往往是大部分权限仍集中在校一级, 学院仅仅是通过统一的管理系统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更多的则是大量材料的提供和上报。各学院、各学科间即便是发现个别校级的管理漏洞或是其他有待改进的地方, 校级管理部门也不一定能及时解决, 结果只能导致同样的事情多头管理, 院校管理部门、学院及各学科之间说法不一, 造成管理混乱、资料浪费、管理空当局面的出现。同时, 由于具体分工不明确, 各学院具体管理制度不一致, 部分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求新、求效, 管理环节井井有条, 但容易滋生个别学院管理人员的懒散、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只要不是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的就可以暂时不予理会, 工作按部就班, 放任管理现象严重。综上所述, 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各教育管理部门在权责明晰、制度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管理体制。而建立校院二级管理框架下的校、院、系、导师四位一体的管理网络就成为切实改善研究生管理,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利保障。

三、校院二级管理框架性校、院、系、导师四维网络内涵

校院二级管理框架下的四维网络的科学内涵从其结构上分两个层次:其一, 整个研究生培养的的主体是学校和学院, 而学院应在研究生培养中应发挥更加积极的功能。从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的角度看, 学院作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直接部门, 应围绕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 从建立健全学科发展方向、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理清各部门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资源整合, 形成合力, 为培养符合行业要求, 适应区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性人才的核心目标服务。其二, 为凸显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校、院、系、导师四位一体的管理网络的重要节点是学院一级。即:院、系、导师三方力量是在学院的统筹管理下发挥作用的。其中的“院”不同于简单的学院, 而是具体到学院一级的教学管理部门, 主要指以直接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教学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为主体的院级行政管理机构。从权力制衡的角度看, 构建校、院、系、导师的四维网络也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利有效制衡的体现。学校和学院的管理部门均是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中行政权力的代表。而系和导师则是学术权力的直接代表。学校层面的以研究生院 (部) 为主体的管理对象为学院, 包括学院的行政部门、导师、学生。学院的管理对象为内部的各行政管理人员、普通教师、导师和学生。而作为学术权力阵营的系则是由研究方向一致、承担具体教学科研任务的普通教师和导师组成, 其服务对象为包括研究在内的广大学生。进而谈到四维网络中的导师, 该群体的服务对象最为单纯, 就是研究生。研究生院 (部) 和学院的行政部门主要是从如何行政执行力的层面来强化研究生教学管理环节, 实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的。普通教师和导师更多的是站在如何促进学术自由、开发学术的科研潜力的立场来为研究生的教育服务。由此可见, 建立校、院、系、导师四位一体的研究生管理网络, 不仅有利于各管理主体职能的发挥,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将系和导师的学术指导职能的强化, 淡化高教管理的普遍行政化色彩的同时, 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有效制衡, 从而更加有利于学术自由、教授治学的大学精神的体现。

四、四维管理网络建立的保障机制

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四大主体的学校、学院、系、导师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 它们之间尽管有明确的分工, 但是其目标是一致的。其各要素间的权利流动并不是单一的直线运动, 而是环形运动。因此学校、学院、系和导师的四维管理网络的建立, 需要各职能主体的通力配合, 需要学校管理资源的有效整合, 进而建立健全有力的保障机制才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 校级研究生部门要建立广泛的信息交流平台, 主要

通过完善研究室教学管理系统、定期召开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例会、导师座谈会等方式。随着研究生规模的扩大和学科建设的深入, 各个学院所面临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解决。相应的学校层面的旧的管理规范要与时俱进, 及时整合各学院的具体教学实践制定出符合当前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以便二级学院在学校的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出适合本院实际的管理制度。

2. 学校要加强对学院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内容要具体到各学院整体教学规范的制定情况, 着重对教学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 通过召开期中、期末学生座谈会的形式将学生的评价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要纳入教学管理人员的聘任、奖惩、津贴等考评, 这样就可以督促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 对以不同学科为基础的系以正确的定位。

首先围绕学科特色建立相应的教学团队, 加强研究生教学环节, 及时修改培养计划, 完善课程管理。以学科为基础的教学团队要实行教学责任制, 制定各课程群负责人, 对改组教学情况实施监控, 随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其次, 要发挥各系的学术科研功能。所谓系并非单指系里的教师, 还包括该系的研究生, 因此加强本系学术科研水平的同时也要下功夫提高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通过教师的为人师表, 严谨的学术风范带动整个系研究生的学术氛围。

4. 加强和规范导师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明确导师遴选制度, 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和考核, 明确导师的岗位属性, 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 尤其要强调导师对学生的道德师范作用。

5. 建设传承与创新并举的学科文化。

倡导文化自觉, 重视文化建设是中国高等教育在上世纪末以来集体反思的重要成果。无论是综合性大学还是行业特色型高校都应将“传承文明, 开创未来”作为大学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积极弘扬, 同时各级学院也要积极探索紧跟学科和专业特色的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 并以此来推动学科建设和深化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1]徐德龙.关于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 2012, (2) .

[2]林佳.二级管理体制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研究—以上海理工大学为例[J].教育管理研究, 2009, (6) .

[3]王青霞, 赵会茹.研究生培养校、院二级管理模式[J].教育管理研究, 2007, (4) .

[4]高青, 陈玉芬.研究生教学二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中国电力教育, 2008, (1) .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第4篇

【关键词】新制度;医院财务管理;职能拓展

一、引言

医院财务管理与其发展有着必然联系,作为管理过程重要的环节,重视医院财务管理是必然的,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有效的进行职能拓展也是对新制度下财务改革的一种创新,也符合时代发展要求。通过有效的职能拓展实现财务运行过程的科学性,进而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提升服务为民的能力,这也是为了降低发展过程中的成本支出,从而更好的提升医院财务管理质量。

二、新制度下如何开展医院财务管理的职能拓展

从新制度背景下看,在结合部分医院财务管理现状,对于财务管理来说部分财务管理主要针对的是资金安全,制度制定等方面,并没有按新制度要求进行,在医疗改革背景下,加强医院财务职能拓展非常有必要。

1.落实新的医疗政策

相关制度的制定符合医院发展需求,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医院财务部门,针对相关的政策必须给予有效落实,这也是医院进行改革调整的最佳阶段,在落实新医疗政策过程必须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这也主要是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在医院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职能拓展的基础也正是对于新政策的落实,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也促进了医院新制度执行力度。与此同时,新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行也必须要通过财务管理进行有效控制,进而保证新医疗政策的全方位实施。

2.创新财务管理手段

公立医院作为国家事业性质单位,所有经济行为都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但是在我国医疗行业改革的大环境之下,一些公立医院所使用的财务管理手段仍然较为落后,难以满足如今市场环境的需求,不能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导致医院财务工作的实施效果不理想。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医院中蔓延,在新制度下创新医院财务管理手段显得非常迫切。医院财务管理手段的创新,首先应对医院的财政现状进行分析与把握,了解医院的财务管理情况,其次对医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进行对比研究,最后基于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手段,使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应用在医院的各个领域中,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更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3.加强预算管理的使用

预算管理作为财务管理中重要方式,在财务管理工作占有非常关键的地位,在医院发展过程中,合理的数据分析,及其有效的财务任务规划,这些方式都离不开预算管理,为了提高医院财务工作效率,使财务管理预算更加准确,要确定工作过程的完整性,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预算使用能力,在加强预算管理过程中,针对不同医院来说其重视的内容也有所不同,所以必须给以明确,结合医院自身发展能力,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与优化举措,进而可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三、新制度下如何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的创新

新制度下医院各种新业务不断推出,使原本财务管理工作较为简单的医院也逐渐趋向复杂化,若没有经过有效地管理,则很容易爆发财务危机。为了能够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在新制度下应不断创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使财务管理工作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确保医院财务工作的高效性,实现新制度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1.进行全面成本控制

新制度对于医院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范畴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新制度的规范之下,只有使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才能确保医院财务工作满足新制度要求。而要使财务管理工作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做好相应的成本控制工作,全面的成本控制主要是指在医院设置专门的成本管理科室,建立医院专有的成本核算体系制度,对医院所有医疗活动所花费的成本进行严格、全面的管控,使医院资金使用正确、恰当。

2.扩大预算管理范围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过程必要实施措施,在新制度下,作为医院财务必要时必须要进行全面的财务创新,也要进行有效的实施,面对新的医疗改革政策,要明确财务预算管理范围,适当的时候进行预算管理拓展,加大管理范围,这种拓展包含了原有的收支预算,也可以将其扩大到现有的现金流预算方面,这也就可以提高预算范围的广泛性,这对于医院的自己控制与管理是有帮助的,虽然预算过程涉及到了诸多方面,但是若在有效的管理与监督范围,这种扩大是合理的,并且对于医院财务管理的创新有很大促进作用,在扩大预算管理范围的同时,有必要进行合理的预算审核、批准执行、以及考核等措施,做到预算的精细化管理,从医院的新制度出发,进而使医院财务管理过程中各项数据的真实与可靠。

3.建立风险预警指标,完善财务风险管理

作為服务性较强的医院来说,财务风险预警符合医院发展职能拓展要求,是职能拓展过程有效的防范措施,通过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指标,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形成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把医院发展职能拓展过程不利因素进行有效屏蔽,进而使财务风险的发生率降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医院财务管理职能拓展方面来说,必须认真对其新制度进行分析,通过医院财务管理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进而实现有效的职能拓展与创新,作为相关部门也要对其进行高度重视,要明确新制度下发展医院财务管理是有效提高医院为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只有发展过程结合实际的财务管理拓展才能够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的有效性,进而实现财务管理上的创新,更好地迎合时代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香红.研究新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的职能拓展与创新思路[J].财经界(学术版),2016,04:127.

网络安全和设备管理制度 第5篇

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规定参照执行;

(2)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网络系统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分配、设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

(3)计算机中心机房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4)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实施的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必须提前通知信息化部门做好有关数据备份,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5)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定制度。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报告;

(6)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范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7)所有HIS系统工作站杜绝接入互联网或与院内其他局域网直接连接。

2、网络安全管理规则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网络系统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系统各种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如:值班制度、维护制度、数据库备份制度、工作移交制度、登记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网络运行安全稳定;(3)设立系统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对网络和系统进行监控。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同时,负责对系统设备进行常规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4)设立数据库管理员,负责用户的应用程序管理、数据库维护及日常数据备份。每三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数据库备份,每天进行一次日志备份,数据和文档及时归档,备份光盘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5)对服务器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入。系统的保密设备及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必须指定专人保管,服务器中任何数据严禁擅自拷贝或者借用;

(6)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关键设备需有备件,出现故障应能够及时恢复,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U盘,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8)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触电、防辐射、防雷击等安全防护工作;

(11)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3、网络安全监督制度

信息中心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1)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2)查处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违规行为;

(3)计算机网络维护人员发现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隐患时,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4)计算机网络维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主动涉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5)履行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4、网络技术管理规则

(1)计算机网络维护员是网络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为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和用户需求而对网络系统进行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进行管理;

(2)网络系统中种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规划和计划,报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系统硬件设备的购买、使用、保管、登记、报废等,均按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3)系统软件在交付用户使用前,计算机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全面调试,达到系统功能要求后交用户使用;

(4)计算机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人员培训制度

(1)医院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才能上岗;

(2)人员上岗的要求是: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能够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和系统应用要求进行操作;录入数据快、准、全,熟练掌握相关应用系统的操作。

6、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1)各工作站一律不配置光驱,避免因病毒传播造成数据丢失或网络瘫痪;(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细致认真、快速准确,及时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认真做好网络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责任到人,并签定管理责任书;未经计算机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提前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机房管理制度和网络管理员职责 第6篇

为了加强信息化机房管理,确保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单位其它人员未经机房工作人员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机房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强腐蚀和强磁物品以及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

3、不准在机房内存放日用品和杂物,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机房整齐清洁。

4、加强机房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做好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转。

5、妥善保管好专用设备的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以及备用件、耗材。

6、做好机房消防和防盗工作,机房内配备摄像头及消防器材,如发现机房有火情或失窃情况及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7、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修改信息数据。

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2.指导网络建设,制定网络发展规划及网络安全策略。

3.负责网络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防火墙、网关、配线架、网线、接插件等的维护和管理。

4.负责服务器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更新。

5.负责网络账号管理、资源分配,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6.监视网络运行,调整网络参数,调度网络资源,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7.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数据备份;负责各部门电子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8.保管网络拓扑图、网络接线表、设备规格及配置单、网络管理记录、网络运行记录、网络检修记录等网络资料。

信息网络中心管理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7篇

1、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

3、负责不断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4、负责医院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的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全面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

5、确立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6、加强以医学信息学为基础的专业学科建设,强化对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7、负责医院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利用工作,定期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法定报表,定期向医院领导及相关行政部门报送医院内部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年报),定期编制统计分析报告。

8、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信息中心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信息中心全面工作。

2、负责信息中心的全面工作,主持和召开科室的各种会议,建立健全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医院党委和行政的指示、决议。负责信息科各项工程的建设质量。

3、负责信息中心人员的管理。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掌握科室人员思想动态,教育全科人员一切以临床一线服务,深入调查了解临床、医技和机关后勤科室的需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改进和完善工作,加强科室自身建设。

4、明确科内人员职责分工,安排和检查科室人员的工作,加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并督促科室成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5、负责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实施全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6、对科室的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及其他事项,随时请示汇报或定期向分管院长汇报。

7、加强对全科设备、物资、家具及其他财产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新上线系统的实施,制定启用计划并指导应用。

8、确保全院信息管理系统、医院网络、核心服务器、核心存储等安全、稳定运行。

9、设置数据库管理员,保证数据库24小时正常工作,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备份介质由专人归档、保管,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10、每周一上午负责组织召开科室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及进程,安排本周工作内容。

11、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不以公谋私。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统及数据库管理员职责

1、根据医院的实际管理模式及开展医院信息管理的需要,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经分析后制定解决方案,确认后实施开发或购买新的软件。

2、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并适时加以修改,以便增强系统的保密程度。

3、负责计算机数据库的管理并做好保存、整理及保密工作。

4、根据本院业务发展的要求和医保政策的调整,完善信息系统。

5、对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仔细认真的分析原因后,提出解决方案。

6、帮助、指导系统维护人员学习信息系统工作原理和信息系统出现疑难故障的解决方法。

7、负责中心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8、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设计规划或决策建议。

9、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和专题讨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0、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不以公谋私。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系统维护员职责

1、监控全院信息系统及网络工作情况,及时处理信息系统及网络中所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和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请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解决。

2、根据医院的实际管理模式及信息管理需要,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

3、指导各应用系统使用科室正确使用软件,开展计算机管理知识及操作培训工作。

4、做好医院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及外联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操作系统、驱动程序的安装等工作,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

5、负责对医院所有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登记造册,对设备的领用、安装、调换、维修、报废等情况分别建立台账,定期核对设备台账,确保设备与账面统一。

6、负责管理医院办公用电脑的外网权限。

7、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设计规划或决策建议。

8、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和专题讨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9、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不以公谋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网络中心工作制度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机房是医院核心数据的所在地,需要切实保障中心机房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稳步可靠地运行,达到高水平的管理,以进一步保障医院业务的正常运作。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安全保密制度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规定,不得泄漏有关中心机房的机密信息,数据以及文件等。

2、不得泄漏服务器资料,如用户帐号、密码等信息。

3、未经授权,任何人都不得进入中心机房非公开区域,不得接触和使用中心机房的设备,不得干扰和妨碍机房的正常工作。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换机房内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的安装环境,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各项参数。

5、严禁随意挪用变换和破坏机房内的公共设施。

二、机房访问制度

1、中心机房属于信息系统重地,应严格控制对中心机房的访问。

2、当来访者要求对中心机房或者其他包含有敏感信息的工作区域进行访问时,应事先向中心机房负责人提出申请,在获得进入许可证后,由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访问。

3、对于未经授权禁止进入的区域,来访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或尝试进入。一经发现,将向客户有关方及信息中心的领导进行通报,如果情节严重,信息中心有权取消其访问权限。

4、未经批准,任何人员都不得将机房内的任何物品携带出机房,且不得将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内部资料等携带出机房或对外泄密。

5、任何人员进入机房,禁止携带可能影响和威胁中心机房正常运行的物品,诸如:食品和饮料、香烟、易燃易爆物品、危险气体、酒精、麻醉物品、可能干扰计算机设备和通信的电磁设备、放射性物品,以及任何照相机及录音器材等。

6、客户人员需要进入机房参观访问,必须遵循机房相关规定并提出申请,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三、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服务器的各种技术参数不得擅自更动,确需调整的须经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并作相应的记录。

2、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检查机房一次,检查各台服务器的工作状况,检查数据备份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作相应处理。

3、非信息中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参见机房访问制度),需填写《信息中心机房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

4、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在服务器专用电路上加载其他用电设备。

5、对服务器配件进行调整或更换,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四、环境管理制度

1、注意保持所使用的办公环境和机房环境的整齐、清洁、有序。

2、存放在办公区域和机房内的所属设备及用品应排列整齐。

3、客户所属的文件、报告、资料等文档应由客户自己加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客户自行负责。

4、不准在办公区域和机房内吸烟、饮食,不得将任何食物(包括水、饮料)带入机房,必须换鞋后进入,严禁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

5、服务器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18~28℃之间,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五、设备管理制度

1、中心机房内设备的操作均需中心机房负责人的确认或授权。

2、新装设备必须提供安装设备的清单并记录机架位置。

3、设备或配件的更新、更换等,必须进行文档记录,并说明事由。

4、设备的拓扑、线缆连接或系统参数的变更,均需进行文档记录,并说明操作者及更改理由。

中心机房巡检管理制度

一、检查项目要求

1、电源、UPS:检查机房供电状况,UPS工作情况、指标状态。

2、服务器:检查服务器是否当机,服务器(磁盘阵列)故障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

3、机房环境:检查机房空调工作状态,机房温度、湿度。

4、网络设备:检查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及其配属设备。检查设备工作状态。

5、网络通道:检查内外网络通道状态,包括医院内部局域网、医院与医保中心专网、医院与互联网的网络通讯状态。

二、情况记录

各检查项目有无异常情况,在正常或异常栏中打“√”。如有异常情况,做好详细情况说明并及时上报信息中心领导。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制度

1、系统所有设备的软件安装和设置统一由信息中心负责。原则上所有设备只安装系统应用软件及相关办公软件。

2、严禁使用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和应用软件对系统进行操作。

3、为防止计算机病毒及人为攻击,原则上所有设备的光盘驱动器一律不准使用。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准携带外来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进入系统。

4、未经信息科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的内部参数和设置。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非指定的、属于他人使用的设备,工作人员应照看好所使用的设备,未经批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上机操作。

6、严禁采取任何非法技术手段对系统数据库进行直接操作、篡改、删除、盗取、搅乱系统数据。

7、操作过程中遇有软件异常情况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信息科工作人员解决,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8、严禁把系统当作学习和试验的对象,作任何不顾后果、不负责任的操作。

硬件设备维修制度

1、建立预防性保养维修制度。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对医院计算机及打印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计算机使用部门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环境下工作。

3、当计算机及外设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信息中心接到报修电话后,安排人员至现场检查。若引起故障的原因是硬件损坏,则确认设备是否处于保修期内。若设备处于保修期,应及早与厂家联系;若在保修期外,则由使用部门从库房申领相应零配件交信息科工作人员更换;若维修周期较长,则先用备用机顶替,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请使用部门填写维修单并确认。

4、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5、待修设备必须挂待修标签,注明使用科室、故障原因、经办人、报修日期。当维修完成返回给使用部门时,摘除待修标签,同时收回备用机。

6、备用机有专人负责管理。若需要出借备用机,则必须登记,包括借用科室、借用日期、经办人签字。当收回备用机时,则注销出借记录。

账号及密码管理制度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 1-3 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账号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科主任与系统及数据库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辅助应用系统数据库账号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科主任与信息科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为各使用科室的电脑及各信息系统操作员的账号密码,由相关人员自行保管。

5、对于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由信息科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医院信息系统保密制度

1、计算机网络系统指为医疗、教育和科研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目的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我院的信息系统保密主要分为院内网和因特网两大区域。

2、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连入网络的各部门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泄露本单位机密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良信息。

4、病人信息数据只允许在院内网上传输,不得将病人信息传输到英特网上。

5、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泄漏病人信息,包括病人基本信息、诊断信息和医嘱信息等。

6、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代码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病人信息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锁定计算机。

7、信息中心员工与医院签订《医院信息系统保密协议》后方能上岗工作。

数据备份工作制度

1、数据备份是备份医院信息系统所有的数据,包括病人费用信息和医疗信息,关系到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影响到全院的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责任重大。数据管理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一丝不苟万无一失的严谨工作作风。

2、制订《数据库备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操作。

3、每周对数据进行完整性检查,作恢复试验,以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可靠。

4、根据数据增长量,定期对数据进行整理。

5、如系统发现异常情况,要马上处理。处理不了要立即汇报,并提出建议。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信息系统管理规范,绝对保密数据管理员口令,当有其他人对服务器进行操作时,要亲自在场并作好详细记录。

7、每次对服务器进行操作时,认真做好登记。

8、数据备份磁盘要异地存放,安全保管。

9、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重大事故,追究责任者的一切责任并严肃处理。

医院防统方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生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耗材用量信息,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现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统方”是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科室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科室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医用耗材用量等信息的行为。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参与以下“统方”行为:

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

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

3、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

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

三、建立信息统计审批权限。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和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信息中心采取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有效措施,对各科室信息查询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防止个别工作人员利用统计、报告、分析等方式,取得医生或部门用药的有关信息,透露给医药营销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询药品、耗材信息,必须在履行审批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查询,同时上报纪检监察室备案。

四、加强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对有条件统方的岗位,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进行商业目的统方人员,立即组织处理,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监督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的相关模块,由信息科加强监管,并建立查询日志,进行登记(包括计算机编号、操作者代号、操作时间等),定期监管分析,保障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安全。

六、加强实时在线监控。医院在信息系统中安装反统方软件,纪检监察室对“统方”行为实施监控。每位职工都有反商业贿赂的责任,要及时反对、阻止、举报“统方”行为,医院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七、一经发现和查实有“统方”行为的人员,医院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职称晋升资格或缓聘、待聘直至解聘、提请取消执业资格,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信息系统操作员授权与离岗制度

1、登录我院信息系统需要有用户帐号,相当于身份标识,由本人填写《信息系统用户权限新增更改注销申请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信息科统一办理。

2、信息系统用户因离岗或转岗,所拥有的系统权限需相应变更时,由本人填写《信息系统用户权限新增更改注销申请表》;信息科对离岗或转岗的帐号进行注销并签字确认后,人事科方可办理离岗或转岗手续。

3、工作人员应对其帐号在医院信息系中所做的操作结果负全部责任。

外网管理制度

1、为保证医院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医院计算机外网的开通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信息中心必须见到《开通外网申请表》才能开通申请人的外网端口。

2、外网的申请表要注明上外网的科室、申请理由等。

3、开通外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信息中心指定的IP地址、网关、DNS。

4、上外网的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等,不得浏览非法网站。

5、上网信息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后果自负的原则。上网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6、对于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及破坏网络和计算机系统的行为,信息中心将要求相关部门给予配合,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将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计划由信息科根据工作计划作出安排。

2、成立学习小组,定期组织学习。

3、信息科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或不少于20个课时的专业培训。

4、信息科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信息科组织的学习活动。

5、有计划有针对性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

6、定期举行科内学术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第8篇

一、网络社区的新特点

今天, 信息技术的发展在社会层面突出表现为网络化趋势, 而“网络社区”又是网络社会的基础。一个个网络社区就是一个个微观的虚拟社会, 网络社区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的行使提供了新的场域和契机。

1、网络传输的迅捷性。

与传统媒体相比较, 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传播的网络社区信息具有传输成本更低, 速度更快的特点。网络快速传输的特点更能符合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之反应及时的要求。现代警务发展的新特点, 要求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 及时了解涉案、求助信息, 准确研判, 快速反应。而网络社区就是公安机关快速获取信息的新平台。

2、网络社区互动性。

互联网是一个大型的社会集群。人们在浏览论坛与贴吧的文章、帖子时, 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 而是相互交流信息、资源共享的过程。公安机关所要进行管理的社会不是平面的、静止的, 而是由鲜活的、变动的各种关系勾连而成。

3、网络社区的公开性和匿名性。

网络信息交流的公开性和匿名性不仅使其成为受众广泛的大众媒体, 而且也为公共政策的交流和监督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平台, 进而促进公民社会建设。近年来, 网络越来越在公民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4、网络社区的自治性。

网络提供给人们一个自由发表意见的新空间。但“自由”不代表没有任何约束和监管。网络社区的“自律性”表现为, 为使网络社区能够良性发展, 在论坛、聊天室、博客中, 经营者主动或由网民自发地设置一些吧主等网络社区管理员,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对一些违法, 反动和将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进行更正和删减, 达到合法化。网络社区的这种“自律”属性和“自由”属性相结合表现为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自治。而自治也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和现实依托。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治是公安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前提, 否则只能是以严厉的管制方式进行;而一切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和最高境界都是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治。

然而, 正像社会是复杂的一样, 网络社区也是复杂的, 而且网络的虚拟形式强化了这种复杂性。这也为公安机关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提出了挑战。

二、网络社区管理中给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带来的经验与挑战

首先, 网络的虚拟性助长了不法行为。网络社区具备诸多社会关联属性, 但毕竟不是现实社会, 网络信息的真真假假让人迷惑, 也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网络上各种媒体技术足以以假乱真, 混淆视听。网络的虚拟性一定程度地释放了人性之恶。从非典时期的抢购板蓝根, 到日本核危机后人们抢购碘盐。很多网络公共事件的背后都有商业利益的影子。赚取商业利益本身无可厚非, 但是期间获取手段是否合法却需要我们关注。而我们的社会立法和管理手段相对于网络发展却大大落后。因此需要我们去整合现有的管理资源, 探索新型的针对网络社会发展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

其次, 网络放大了群体的从众属性。从众性是单一性组织的痼疾, 这已经是被无数的社会历史事件证明了的。可怕的是网络放大了它。以一些视觉和语言的渲染为基础, 辅以商业化的策划, 一个普通人利用网络社区就能做到一呼百应。一些正面和负面的事件都能成为众多网民关注的焦点, 这里面既有商业利益的策划和引导, 又有“从众”心理的助推。在事件真实性未确定的情况下, 网民容易轻易跟风, 从而出现夸大歪曲事实的现象, 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出现。击破这类“网络留言”并不难, 关键是公安机关要对信息公开情况、公正处理。

三、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方向

首先, 在管理理念上, 从社会控制转向社会服务。90年代初, 国内学者从社会耦合程度不高, 社会规范失控的角度看, 认为社会管理就是国家通过自己的权力机关或授权部门, 依据一定的规则, 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进行的规划, 指导, 组织和控制行为;从管制的角度看, 社会管理系统的基本格局可以划分成五个部分:决策中心 (包括智囊团) , 执行机构 (事业部) , 反馈机构 (情报部) , 监督机构, 管理对象 (1) 。近几年, 学术界对公权力的性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认为公权力应该回归公民社会, 服从于民众权利并为之服务, 也即削弱控制性的统治职能, 使国家权力向公共职能化方向发展。社会管理就是通过促进社会集体的发展和发育, 逐步削弱公安机关对社会强制干预的职能, 并强化为社会发展协调服务的功能;公安机关的注意力应该转移到为社会和市场组织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的治安环境上来, 充分发挥公共政策在调节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

其次, 在管理内容上, 从泛化结构转向分化结构。在早期, 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的内部结构分化和内涵扩张比较有限, 其相对独立性并不明显。人们对社会管理的认识是在它与政治统治职能对应这一层面展开的, 由此把社会管理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 公共服务职能混同起来, 认为社会管理就是通过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科学地规范国家的经济行为, 在国民经济范围内进行宏观的计划, 组织, 指挥, 调节, 监督, 实现有效的管理, 主导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不仅包括对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划, 还包括提供教育, 科学, 文化, 卫生, 体育和公共事业等“公共物品”方面的内容。随着社会事物复杂性程度的提高, 社会管理的概念内涵开始扩张, 并逐步分化, 侧重定位于公共事务管理而非提供“公共物品”, 成为一个区别于经济调节, 市场监控和公共服务, 具有协调性, 回应性, 层次性和多元性的复合式概念。具体地说, 社会管理的内容包括创设必要的制度和规则, 建立抑制利益独占性的平衡机制, 协调和整合多元复合式概念。具体地说, 社会管理的内容包括创设必要的制度与规则, 建立抑制利益独占性的平衡机制, 协调和整合多元复杂的利益冲突;在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促进公安机关与公众的信息交流, 矫正公安机关行为与公共选择之间的偏差;明确中央与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 在宏观指导和围观管理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加强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形成公安机关, 社会, 市场组织的多元智力结构及网络化的互动管理格局。同时, 公安机关也开始把民间组织或团体纳入社会管理的主体范畴, 将之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表达社会利益诉求的重要制度形式, 以此调动社会资源。

因此, 公安机关在今后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 要充分认识、了解网络社区的特点, 以及其带给社会的深刻影响, 结合实际公安工作, 有效地对社会进行管理。当然, 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的同时, 公安机关也要以此为契机, 不断完善和改进社会管理理念与方法, 推动社会管理方式的多元化发展。

参考文献

档案管理网络和职能制度 第9篇

[关键词]宪法精神;检察职能;救助制度

被害人救助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且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医疗救治等陷入严重困境的被害人,在经济、心理等方面给予临时性、救急性帮助的工作制度。

一、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是宪法精神赋予的要求

(一)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贯彻我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从宪法诞生那天起,就成为宪法的灵魂。使之深入人心,是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如何履行检察职能实现宪法中的平等权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除了践行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也应成为其中的重要部分——确保因犯罪导致生活困难而无法从犯罪人处得到赔偿的被害人在检察阶段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各个诉讼环节中得到救助,而不因此无法参与诉讼。被害人救助为特困被害人搭起了一座能够享有平等的诉讼权、获得公平审判的天桥,实现了被害人和犯罪人之间的权利平衡。

(二)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我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在司法中的实践

我国宪法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但是司法实践的配套机制还未及时跟进。

1.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弥补对被害人人权保障的部分缺失

在当今刑事司法领域,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主要体现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益上,新《律师法》颁布后,对于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又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与之相比,被害人实际权益的保障却仍显滞后。突出表现在不少被害人因受犯罪所害,经济上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有的甚至出于绝望转而对犯罪人及其亲属乃至社会进行泄愤报复,酿成新的违法犯罪。有些案件中,尽管犯罪人被绳之以法,但由于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存困难无人过问,因此司法机关表面促成的正义其实在被害人一方并没有得到切实肯定,被害人往往受到得不到赔偿的二次伤害。因此,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因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绝境的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关怀,又是一种来自国家的心灵抚慰,弥补了我们在执行宪法过程中的制度空白。

2.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我国在200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公开提出了弱势群体的概念,弱势群体不仅是就经济地位而言,在司法地位方面,受犯罪行为所害而面临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同样是弱势群体。尽管我国从1994年起已提出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并在《刑事诉讼法》(第34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等条文里提供了具体的权利救济手段,但除了通过援助保护诉讼权利以外,弱势人群需要通过救助以维持生活必需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200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两高也在全国范围内加紧探索全面推出司法救助的新举措。肖扬指出,“如果没有对困难群众、困难群体特殊的制度保护,法庭就容易变成诉讼技巧的竞技场,强者和弱者在形式正义面前会很难获得实质正义的平衡,这绝对有违我们的初衷,我们要提倡更耐心一点地倾听弱势一方的声音。”

(三)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是宪法“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的要求

司法主要是通过个案裁判解决矛盾冲突的活动,在消解社会冲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方面,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维护国家、社会稳定这个系统工程中,和谐的司法环境无疑是重要基石。救助制度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展现国家对被害人的人文关怀,使失衡的天平重新平衡,缺失的公正重新找回,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

二、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依据

(一)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决定了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职责

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一项探索性工作,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在学术界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争议观点,有观点认为,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因而再好也不能做。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并非于法无据,虽然至今没有具体的下位法确定,但是是符合宪法精神的,有宪法依据,同时也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

1.宪法决定了检察机关的国家性。《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的检察权也来自于统一的国家权力,同时又与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并列,受立法权制约,向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是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是代表国家通过起诉、检察侦查、诉讼检察等方式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合法性的法律监督的权力。

2.检察机关是宪法精神的贯彻和执行者。《宪法》第十三条明确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反革命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上述职权,贯彻和执行宪法的精神。并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开展和丰富检察工作的实践。所以,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中应充分担负起宪法赋予的维护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尊重和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职责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伤害,在人民生命财产受损时,依职能打击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检察机关依职能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存在合理的依据,是符合宪法精神的。

(二)检察具体职权决定了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可行性

1.在履行具体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与被害人的关系定位也决定了对被害人实施救助是检察机关的职能要求。检察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被害人的利益代言人,而两者也可能因诉讼地位不同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差异。国家公诉制度意味着检察机关替代被害人成为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承担起主要的追究和控诉职责。“公诉中被害人与控诉机关在执行控诉职能上的关系是相互配合的”,被害人通过对控诉机关的配合来行使自己的控诉职能。综上,可以这么说,被害人救助是正义的换位理解,价值上与追求正义的检察职能高度一致。

2.检察职能与被害人的程序联系定位,决定对被害人实施救助的可行性。被害人的生活困境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能发生,有些还将持续并随诉讼的推进而变化。检察工作贯穿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刑事诉讼环节,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其他司法机关只涉及诉前或诉后某一环节,不能涵盖诉讼全过程。由检察机关开展救助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的最低生活需要。

3.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确保被害人顺利参加诉讼,也是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检察职能能够正确履行的关键。被害人由于犯罪导致生活陷入巨大困境,生存都无法保障,如何能够依法作证,指控犯罪。检察机关通过加大对被害人的保护力度,也是增强被害人与检察官的合作(在英美法中,被害人就是检察官的“控方证人”,是检察官要慎重对待和重点保护的对象),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提高司法的权威性。正因如此,刑事司法救助制度的创制、推进就非常有意义。

三、宪法定位及检察职权决定检察机关开展被害人救助的特性

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要符合宪法赋予的检察权限,不能提前或越位。因此,我们开展的救助制度必须具有以下特点:

(一)阶段性、关联性

检察工作贯穿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刑事诉讼环节,但无论是哪个环节,都必须与刑事诉讼有关,所以我们救助的对象首先必须是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提起公诉之前的被害人。其次是要与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关,再次救助的对象必须是因犯罪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救助的紧急性原则、有限性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享有批捕、起诉等检察权,但不能作最后的判决,所以无法确定被害人是否能从犯罪嫌疑人处获得最终赔偿。所以检察机关对被害人的救助是有限的救助,在经济救助上仅限补助紧急的医药费、丧葬费及诉讼阶段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在法院判决后可获得犯罪嫌疑人的补偿,或可由法院开展相关的补偿制度。

这也是我们开展的救助制度与补偿制度的最大区别。国家补偿制度指的是被害人在无法得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或者赔偿不足时,有权要求国家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权利,具有事后性、补偿性。所以国家补偿适合由法院判决之后开展实施。这里我用两个法律的描述,来阐述我理解的补偿制度和我们的救助制度:古老的《汉穆拉比法典》中提到的“如果强盗不能捕到,被劫者应于神前发誓,指明其确有失物,则盗窃发生地点或者周围之公社长老,应赔偿其所失之物”。这就是最初的国家补偿制度,其立意在于被害人损失无法得到弥补时,国家有责任负责补偿被害人的损失,而补偿的内容就是损失的利益。

联合国大会《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中提到,要对在诉讼中的被害人实施援助。笔者认为这就是今天我们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本意,在诉讼阶段中的被害人实施援助经济、心理各方面紧急的、有限的救助,解决其生活的燃眉之急,确保其能够顺利的参与诉讼,保证其实际的诉讼权益,直至其能够走到诉讼终结,得到法院公正判决或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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