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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精选16篇)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第1篇

大学生运动会获奖感言范文

第二篇

我只记得我们班主任跟我们说要开运动会的时候,我的心情好紧张啊。第一13我就怕我拿不了名次,可是后来,我一点都不紧张,我想只要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才能够拿得到名次吧。后来我真的拿了两个第一名。

当时我的心情好高兴啊。后来班主任走过来告诉我,余飘,你好棒啊。

你是我们班的骄傲,当时我听了老师说的话,我的眼泪流出来了,后来我对老师说:老师,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以后会好好努力的。我不会让老师失望的。我一定要好好的报答老师和我的家人,我在也不会让他们为我担心了,我一定要做个听话,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第三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我很荣幸站在领奖台上代表同学演讲运动会获奖感言。

运动会上我取得了跳高第一位的好成绩,三四年级的时候,我每次都得第二名,超不过四班的朱慈盈,可是,今年我终究超过了她,超出了自己,超过同学们的想象,我感到万分的欣喜,特别自豪,特别的兴奋!

固然我得跳高第一位是离不开老师对我的信任,同学对我的鼓励和支持。第一,我要感谢我的小助手,„‟周旋,陆妍希„‟,在我跑累的时候,是她们及时递上纸巾和水;我跑不动时,是她们陪着我一起跑,在一旁加油助威,所以,我特别要谢谢她们。第二,我要感 谢赵老师,我正在跳高比赛的时候,您一直在旁边说:” 史豫家,加油!第一位没有题目!加油呀!”这句话我一直牢记在心中,暗暗的为自己加油努力着,终究,我成功啦!第一位,第一位!

运动会暂告一段段落了,最后我要送给大家一句话,”天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生。“实在运动会,不只是仅仅让班级取得荣誉,而更重要的是重在参与,锻炼自己的身体素质,所以,让我们一起好好锻炼身体,为了更好的未来,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

谢谢大家!

第四篇

四月真好,四月的天,格外地高,格外地蓝,一片蔚蓝伸向遥远的苍穹;四月的大地格外地绿,一大片一大片的绿放肆地铺向尽头;

吹面不见杨柳风,四月的风,没有三月的微寒,少了五月的轻燥,温驯而和熙,平和又安详。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四月的雨在万物萌芽之际,毫无声息而来,是喜雨,是及时雨。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人类社会生活是由公共生活作为重要组成的部分构成的。公共生活的秩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质量,公共生活需要道德和法律来约束调节。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途径。

当今世界,公共生活的领域更为广阔,公共生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快速,使以前难以想象的洲际交往成为普通的事情。现代传媒手段的普及和推广,信息技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在把地球变成一个“村落” 人类公共生活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因为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密切相关。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问题,助人为乐是美德和习惯,将是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

公共生活中,由于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生活,因此约束个人行为的公共生活规则很多。其中,法律是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并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造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

道德和法律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就是同利益群体各显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有序的公共生活不仅有利于日常生活的和谐,也会促进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法律规定了经济运行的规则,而道德则使经济运行中每个个人更有社会责任感,服务社会,造福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对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在人们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以后,人们会更加重视生活品质和品位。更需要良好的省会风气和舒适的生活环境,这些都是要以有序公共生活作为保证。人们在公共生活领域的文明程度和生态文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现代化有赖于人得而现代化和公共生活的文明进步。

当人们有时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我们应用法律思维来处理,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 法律问题的结论。

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锤炼高尚品格,打下未来良好基础。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第2篇

“图书漂移”,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欧洲。书友将自己不再阅读的图书贴上特定标签,投放到公园、茶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其他人便可“偶遇”自己感兴趣的书,阅读完毕再按照书上附带的标签要求,将其送回原处。小游戏中感悟大道理。“图书漂移”活动提倡的是一种公德意识,让人从中感悟公德,自觉自愿地为别人服务。在南开大学,一场曾被寄予美好期望的“图书漂移”活动,出现了发人思考的转折:140余本贴有“图书漂移”标签的图书全都不翼而飞,它们的读者显然并未遵守“阅后请放回原处”的游戏规则。拓展协会的会员们感到很委屈:曾亲手制作的漂亮而醒目的“图书漂移”标签,贴在每一本图书的封面,并在扉页或其他醒目处注明摆放地点,便于人们容易识别这些图书;用“共享知识,共享文明”等激励语来提醒大家阅读后一定送回原处„„最终,总共投放了数量不等的三批书籍,却没有一册能在原处呆过一周。我们担心的不是书的去向„„

摘自http://bbs.soufun.com/830~1268~7485/73470410_73470628.htm 问题:根据所学的有关知识,谈谈当代大学生应如何加强社会公德的自我修养?

[分析与提示]

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贵在自觉。如果没有修养的自觉要求,那就根本不可能进行真正的自我修养。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首先必须有这种自觉的要求,即要有自觉性。

自觉性,在修养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它既表现为把自我修养看成是一种强烈的需要,又表现为自我修养中的主动性,还表现为自我修养的彻底性。一个人要是有了这样的自觉性,就能使自己的自我修养更富于成效。

大学生自我修养的自觉性是逐步培养起来的。

大学生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自我修养的强烈动机;第二,要学会自律。

资料9白血病人等待救命骨髓捐献者临时变卦

一名白血病患者好不容易找到与其初配成功的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但是,在患者经济极度困难,而且付出了8000多元的高分辨配型检测费并配型成功的情况下,志愿者却突然拒绝捐献救命的造血干细胞。如今,面临重生希望的破灭,白血病患者伤心欲绝,企图放弃治疗。愤怒的患者家属则准备把志愿者告上法庭。

这样的故事,发生在河南省一位患者和山西省一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身上。

在河南省肿瘤医院血液科病房,来自河南平顶山的35岁的李红磊和他的妻子郝素敏,面对记者泪水横流。

据郝素敏介绍,李红磊在今年5月20日被查出患上了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6月12日住进河南省肿瘤医院,目前已经接受了6个疗程的化疗,花费16万余元。李红磊的主治大夫朱博士说,由于是急性,不能简单地靠药物维持,而且化疗的效果并不是很好,所以尽快找到与其匹配的造血干细胞,是治疗的最佳途径。

不久前,中华造血干细胞库给李红磊带来了希望:在全国,有两位志愿者经初次配型符合捐献条件,一位是40多岁的女性,另一位是20岁的山西男子。由于性别差异,那位女性志愿者的造血干细胞出现排异的几率较大,所以,这位男性志愿者更符合捐献条件。

李妻郝素敏得知后兴奋不已,按要求立即筹集了8000元钱寄到了山西第一人民医院,用于给捐献者做高分辨血样配型。9月中旬,医生告诉郝素敏,那位山西的20岁男性志愿者高分辨率配型成功,完全符合捐献条件。

由于造血干细胞配型成功率大约在万分之一,几乎等于买彩票中大奖。而对于不少白血病患者来说,能找到捐献者的造血干细胞,就等于找回了新的生命。所以,李红磊和家人听到这个消息,欣喜若狂。随后,郝素敏按中华造血干细胞库的通知,在经济十分紧张的状况下,又筹集两万元寄到山西,用于志愿者体检、采集和运送造血干细胞。医生朱博士也着手为李红磊制订了新的移植计划书。

但是,正当李红磊和妻子郝素敏满怀希望等待救命的造血干细胞到来的时候,12月1日,他们突然接到中华造血干细胞库发来的传真,告诉他们山西志愿者正式拒绝了捐献。

“这无疑是个晴天霹雳!这个志愿者把我丈夫送到了生的边缘,然后又无情地将他再次推向死亡!”郝素敏嚎啕大哭,“我们俩都没有正式工作,为了治病,亲戚朋友到处帮我们筹钱,能借的都借了,已经山穷水尽了。知道那位志愿者愿意给我们捐,我们感激得不知道说啥好,他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咬着牙好不容易又筹集了2.8万元,等着救命血。他却又反悔了!我丈夫知道这消息后很绝望,都已经想放弃治疗了。”

“捐造血干细胞救人是很高尚的事情,我们都想在手术做完后,当面去向这个捐献者磕头感谢。可是他怎么可以对一个绝症病人开这种玩笑,把我们的救命钱这样浪费掉?我真的希望这个志愿者能回心转意,救救我丈夫。否则,我就只好把他告上法庭。”郝素敏说。

得知拒捐的消息,朱医生也非常气愤。他说,白血病患者就是在与时间赛跑,从检索到造血干细胞再到捐献,顺利的话要2到3个月,如果最后志愿者反悔,会延误患者的宝贵治疗时间,同时也给患者增加了大笔的花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为李红磊做自体造血干细胞的移植,但成功率很低。

由于中华造血干细胞库对志愿者的身份保密,记者无法联系到这位山西志愿者,至于他突然拒绝捐献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

记者采访的当天,郝素敏和中华造血干细胞库取得联系,将准备起诉志愿者的消息告诉了工作人员,希望山西捐献者资料库再次与捐献者联系,尽量说服他回心转意。

摘自http:///sxdd/ArticleContent.asp?ID=143 问题:谈谈你对上述案例的看法。[分析与提示]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第3篇

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来探讨一下网络视域下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首先从网络本身来看, 网络的特点之一就是虚拟, 虚拟的网上环境就像是脱离现实社会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在网络的世界里, 对于个人的信息是有很大的隐蔽性的, 这样的隐蔽性使得大学生不需要真实的姓名, 身份, 也可以隐瞒性别, 年龄, 身份, 在虚拟的空间里与人交往没有了责任也没有了义务, 为此许多人在网上谎话连篇, 并以说谎为乐事, 在网上的虚拟世界里经常这样缺乏责任感, 不能与人真诚的沟通, 许多人把这种惯性已经带到了日常生活中, 非常不利于大学生道德意识的形成和道德行为的培养。更有甚者, 抓住了网上虚拟世界中隐藏身份的机会, 弃伦理道德于不顾, 自由发表一些暴力色情的垃圾信息, 甚至有些大学生为了现实自我能力的卓尔不凡, 不惜做出破坏他人数据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 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们再从行为主体来看一下, 大学生对网络的认识, 普遍偏重于技术的掌握和运用, 他们为网上丰富多彩的信息和自由的交往方式所吸引, 充分享受网络都带来的便利的同时, 也深受网络的影响, 对网络社会生活中应该持有的道德观念, 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模糊不清。在日常生活总, 由于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能力不足, 大学生的社会交往一般处于学校以及家庭和相关群体的监督之下, 社会规范和法律的基本意识在现实生活中的约束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 规范的作用和网络法律监管的缺失使得个别大学生在网络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

不可否认的是, 在当今的网络视域下, 大学生道德和法律意识的缺失还与现在的社会环境和教育制度存在着很大联系。我国网络普及的速度和网络监管的力度不成正比, 导致网络监管的不利。青少年的价值观易被网络消极文化所侵蚀, 网络是一个没有国界的世界, 全球各种不同的文化形态、思想观念在这里汇集交织。另外, 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上不良信息打击力量欠缺力度, 加上制度和法律的滞后, 客观造成了网络空间普遍缺乏起码的伦理道德屏障。这对于崇尚新知识、新文化、新观念的青年学生来说, 无疑将面对网络文化的严峻考验, 少数控制力不强的人很有可能因价值观的错误而埋下犯罪的因子。

从学校的教育制度来看, 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内容和德育教育内容主要集中在“基础课”, 少量的相关讲座也往往流于形式, 难以形成系统。现行的教学方式采用授课式教学方法, 教师授课一般是照本宣科, 没有根据学生的心理成熟度和社会发展水平采取各种新颖、生动、易于接受的教学方式, 把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等同于简单的知识教学, 没有与当前的社会实际相结合, 尤其是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 没有针对于网络视域下的专门德育与法制教育, 缺乏明确的指导性和教育意义。

针对以上所分析的几个方面的原因,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网络道德和法律意识的缺失问题, 我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完善网络技术环境, 发展相关的网络技术。从技术层面控制网络失范行为尽管人们已经认识到依赖纯粹的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当前网络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但对网络相关技术的完善仍是当前缓解网络道德和法律意识缺失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主要包括网络社会交往中的登录、交往行为以及信息发布等方面。如通过推广网络实名制和建立与IP地址的关联等手段防止网络身份欺诈;利用网络防火墙等技术对黑客等攻击性行为进行严格控制, 防止盗取信息现象的发生;在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方面, 则可以通过加强内容审查或安装过滤软件等方式加以控制。

建立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法律是道德规范的最低底线。在当前人们的网络规范意识还普遍比较缺乏的情况下, 可以借助适当的立法来提高人们遵循道德规范的自觉性, 达到网络道德建设的目的。在网络道德建设中, 应当把那些重要的、基本的网络道德规范尽量地纳入到法律中, 融入到管理制度中, 融入到公众的各种守则、公约中, 对那些严重违背网络道德的行为和现象, 应制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对于促使社会成员养成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有着积极的意义。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已经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网络法规, 对网民的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这对网络环境的净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 由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 现有的法律、法规还难以对众多的网络违规行为进行比较全面的约束。因此, 当前依然要将网络法律、法规的建设尤其是与网络道德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尽快制定出更加细致与更具操作性的相应法规, 以防止和打击相应的网络违规行为。

总之, 网络这种全新的生存方式正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大学生的认知、情感、思想与行为。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活是其个性的重要养成时期, 也是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他们更容易接受网络这个第四媒体, 也更易感受到网络的双面作用。因此, 我们必须结合网络社会的本质特征, 从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延伸这一观点出发, 遵循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要从技术与制度等方面完善网络自身, 另一方面也要从现实社会伦理体系的完善出发, 建构合理的道德教育体系、法律制度与文化环境, 从而达到缓解大学生网络道德与法律意识缺失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2]王栾生、李方:《大学生上网情况调查报告》, 《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版。

在道德与法律之间 第4篇

精神赡养实乃应有之义

孝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而“孝”的真正含义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而且还包含精神赡养的方面。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不少人认为,“常回家看看”是一种精神赡养,是源于血缘的亲情而主动为之的,一旦由法律捆绑而来可能导致的更多是伤害。不可否认,精神赡养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沟通、慰藉,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但它是为人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法定义务的基本内容,因为无论是物质赡养还是精神赡养,都不仅是道德的,更是法律应规定的。在这个问题上,可能强制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举个例子而言,如果每个人过马路时都遵守指示灯,那么对于“绿灯行、红灯停”的规则而言,我们认为它是发挥了指引、评价作用还是强制作用呢?

虽然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界定精神赡养的涵义,但是依据1996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可以认为中国宪法规定的“赡养扶助”应包含物质赡养、精神赡养和生活扶助。这不仅符合中国老年人生活需要的实际情况,而且也为展开精神赡养立法提供了根本法的依据。

赡养立法回应社会需求

目前,中国的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并且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增长。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中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全国老龄办2008年发布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指出,今后空巢现象将更加普遍,空巢期也将明显延长。与发达国家独居及夫妇空巢户高达70%~80%的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比例持续增加的趋势将是不可逆转的。

所谓的“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离家后的中老年夫妇。这些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因子女不在身边而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现有社会保障机制下,让老人们不愁吃不愁穿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相反,对于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而言,精神需求的满足更显得弥足珍贵。因此,出现这一幕也就不足为奇了: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社会生活不断提出新的问题,法律要发展,对此就必须给予解答。基于中国老龄化日趋严峻的社会现实,我们有理由相信新草案的这一规定是对老年人越来越强烈的权利要求的理性回应。

常回家看看是有效途径

现阶段,中国虽然存在多种养老形式,但由于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还很薄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庭养老将占据主要位置。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自然也主要是来源于家庭的,并且这一部分来源于家庭内部的精神赡养是任何其他形式的精神赡养所无法替代的。因此,这种精神赡养应以亲自履行为原则,并且以法律义务的形式表述出来,以期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常回家看看就是成年子女提供精神支持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解决精神赡养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新草案的这一规定,实质上是赋予了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义务人探望的权利,满足了其要求赡养义务人关心的自然情感需要,为加强精神赡养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与此相对应,使赡养义务人承担在精神上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更加具体化,也可避免赡养义务人一方拒绝探望老年人的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加强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法律责任。

对大学生道德与法律的认识 第5篇

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渐渐提高,各种社会问题也渐渐出现,比如,不诚信问题,犯罪增多的问题等等各种我国政治经济领域和社会文化领域渐渐暴露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道德修养不够,法律意识淡薄这类本不应该出现在大学生这个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人群中。

在百度上搜索一下,触目惊心:沉迷电子赌博盗窃同学财物,十堰一大学生被刑拘;准大学生“非礼”女孩未遂,怕丑事暴露杀人分尸;一大学生两年偷22个校区,盗笔记本电脑150余台;网瘾缠身退学出走,名校大学生做贼被刑拘......还有那个令人心寒的马加爵,都让作为一名大学生的我,感到深深的疑惑,这到底是为什么?

首先,不得不说,大学生作为思想最活跃,接受新事物最为迅速的高智能群体,思想和行动方式深受社会的影响,带有深深的时代烙印。我们这代大学生,都出生在改革开放之后,成长的年代也是中国对外开放迅速发展的年代,一些非主流的文化的负面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对大学生会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社会的主流应该是健康向上的,对大学生起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但像色情、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其次,市场经济的影响也是极其深刻的。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代,社会成员会受到深刻的影响,当代大学生也必然会受到影响。

这种影响是两面的。市场经济具有不可否认的巨大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有相应的消极一面。由它带来的无序性引发了人们思想上的某种混乱。

还有,家庭也在影响着大学生。不可否认,大家应该都是家中关注的重点,家里的每个人都给与大家极大的关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家里应该都会把一个好的大学作为目标,用来激励大家。可是,到了大学,才会发现,我们,并不是那么优秀。进入大学之后,面临着学习和就业双重压力,这时,有些人就会在心里产生一些情绪波动,这就成了各种事件的导火索。

学校的问题,也是不可忽略的。现在的大学,都在采用奖学金制度,不少人为了奖学金,或是别人的认可,努力学习一些比如英语,计算机,高数这类课程,对于思修这类课,就会产生忽视,只考虑成绩,而把最关键的对于自身的提高抛到脑后。而且,由于大学扩招,会产生管理脱节等一系列的问题。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大学生本身的问题。许多人,自我定位存在着错误,人生观世界观存在扭曲,存在极度享乐心理,有的人甚至因为就业率低,而产生了读书无用的怪论主张。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心理正在迅速走向成熟,但有未成熟。心里起伏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是我们的特点。这,就是许多问题产生的源泉。

认识到这些以后,最重要的就是改变现状。

每个大学生犯罪,都是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作用的结果,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需要各界的关注和

共同努力。

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首先,我们要纠正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自身的政治素质别样,增强公共意识,正确的认识自我,认识社会,遇事冷静分析,辨证思考,立志形式,杜绝任何盲目的冲动和跟从。

家庭也要关注大学生的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就能避免许多悲剧的发生。

学校应该积极的开展各种心理讲座,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师。特别是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要特别留意,照顾和鼓励。

当然,社会也应该开展良好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净化社会环境。这是大学生能够健康成长的基础。

道德与法律对当代大学生的重要性 第6篇

【摘要】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学科领域。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只要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就一定会产生道德。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应运而生。当代社会人们的道德状况逐渐出现了危机,法律出现了漏洞。走在路上的都不敢去扶倒在路边的老人;拾到100块钱连忙揣在兜里,生怕被别人看到;考试作弊的人越来越多„„当代年轻人的道德越来越受到挑战,此外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淡薄,不能切实保障自己的自身利益,导致现在大学生只是温室里的花朵,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要提高道德修养,了解法律知识,增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国梦。【关键词】当代青年(大学生)道德修养 法律认知 问题 如何做

正文:当代青年是21世纪的开创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我们不仅需要掌握丰富的文化知识,遵守道德规范,还要了解众多法律知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建设更强大的社会主义体系。当今的大学生独生子女很多,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子女需要什么就给什么,大多数父母忽视了对孩子们思想道德教育,造成一部分孩子自私、狭獈、唯我独尊的习惯。再加上法律知识的不健全,孩子们总是想当然,我行我素,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走向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现阶段大学生存在的问题:

一、人生观、价值观有些模糊。大部分学生了解自己的任务,清楚现在的社会竞争情况,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同学没有明确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这是潜在的人生危机。

二、素质方面有所欠缺,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在如此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我们当代大学生,虽然有文化,有知识,但是我们无法很好的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当今激烈的竞争,那就根本无法谈及为社会做贡献、无法达到社会以及老师家人对我们的期望。

三、对国家的法律知识欠缺。对于法律法规,我们当代大学生了解太少,虽然有着高学历,但我们的利益当受到侵害时,却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这是当代大学生面临的首要问题。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长期处在温室里的大学生更容易成为违法犯罪者利用的工具,以至于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如何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法律知识,改变这些现状呢?

首先加强父母对孩子的道德和法律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所有行为都在有兴与无形中对孩子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这对以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其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老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不仅要传道、授业、解惑而且也承担着育人的义务,如果学生养成了坏习惯,走上工作岗位上如何能肩负四化建设的重任呢?

另外作为我们学生更应当从自身来考虑和解决问题。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应当明白我们肩负的重担,应当明确我们的任务。大学阶段是我们这些大学生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大学生自身要意识到学习社会道德与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其次我们在努力学习的同时也要积极的关注社会,关注我们身边的事。在许多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应该更多的去掌握一些在社会竞争中生存的技巧和方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多多树立模范形象,提高道德修养的学习氛围与法律知识的热潮。从过去全社会学雷锋,学习孔繁森等给人们的思想,来改善我们今天的大学思想教育。一方面我们要多多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不断增强我们适应社会的能力的同时,也应该给社会奉献我们微薄之力,为祖国的建设努力拼搏。另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避免上当受骗,努力做好一个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不断奋斗、不断进取„„同时也要不断的反思:我们年轻一代需要做的还有那些?

公民道德与法律 第7篇

一、单项选择题:

1.杭州长运公司司机吴斌,驾驶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面对突然飞来的铁块造成身体严重挫伤的危急时刻,强忍疼痛,用惊人的毅力完成了一系列安全操作,确保了4名旅客安然无恙,他却因伤势过重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最美司机”吴斌(C)

④ 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用生命履行了职责 用血的事实说明了承担责任总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用行动诠释了人生大爱与生命价值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油条哥”刘洪安使用优质大豆油油炸油条,而且每天一换,他自备“验油勺”,卖“良心油条”,虽然油条的成本增加了,价格也上涨了,但是每天来购买油条的人不减反增,生意非常红火。回答25-26题。

2.刘洪安生产和销售“良心油条”体现了人们普遍认同的最重要的商业道德是(A)

A、诚实信用B、平等竞争C、互利双赢D、守法经营

二分析说明题:

2012年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二十余名乘客因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没有给予及时的合理的解释和赔偿而情绪失控,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上演了“拦机维权”一幕。

【拦机乘客】拦机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其他乘客】“拦机维权”不可思议,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机毁人亡。

【机场公安】拦机乘客违反了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处以治安处罚。

【民航局】航空公司对该事件处置不当,暂停该航线的经营。阅读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航空公司侵犯了乘客的哪些合法权利?

答:知情权、依法求偿权、公平交易权。

(2)你认为“拦机维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有哪些危害?

(答:乘客“拦机维权”是一般违法行为。(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危及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破坏了公共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

(3)从乘客维权反而受到处罚的教训中,你得到什么启示?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第8篇

中职学生知识基础普遍相对薄弱, 生源质量普遍不高, 现世纪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难, 招来的学生大多是中考被淘汰的, 有的初中甚至没有毕业, 有的被父母强迫送来的, 有一部分学生已经养成了不良习惯, 家长本身管不住, 希望通过学校加以管教, 一部分学生想通过学习一技之长好就业, 但有担心个人能力不能独立就业, 心理存在自卑。部分学生长期成为应试教育的“牺牲品”, 养成行为规范不够, 理想盲目, 学习缺乏动力, 对人生意义和价值模糊, 生理变化快, 心理成熟慢, 谈情说爱成风, 甚至过早性行为, 法制意识淡薄, 遇事不冷静, 打架斗殴, 破坏公物, 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等违法违纪现象屡见不鲜, 轻视劳动者, 疏远劳动, 走上工作岗位, 不安心, 不顺心。

造成以上现状的主要原因:

1. 现在机制体制不完善

国家层面:在我国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的背景下,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毋庸置疑, 国家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等多项法律和决定, 明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增加居民收入,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但现在职教成了“平民教育”代名词, 许多老百姓孩子上中职学校是无奈之举, 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调查统计, 2012年全国中职学校农村户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82%, 中西部地区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70%, 现在社会不断在强化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异, 领导讲话及传媒鲜有提及劳动最光荣价值导向, 国家考试录取“一棍子”把职教打入底层, 中考时,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优先录取, 剩下的去读中职学校, 在中职教育投入上缺乏制度保障, 中职学生在社会评价度不高。

2. 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

现在社会“黄色、灰色、黑色”三色污染, 对中职学生的危害尤其为甚。

(1) 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一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 对中职学生任意开放, 他们中大多数是未成年人, 监管部门监管不力, 有些学生沉湎于此, 心灵遭其毒害, 理想被严重扭曲, 有些家长听之任之, “课堂教育一钟头, 不顶录像厅一镜头”。

(2) 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败现象对中职学生影响不可等闲视之, 走后门拉关系, 出事有我爸, “我爸是李刚”等, 使一些中职学生耳濡目染。

(3) 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近年来, 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事件也越来越多, 媒体、网络纷纷具体报道, 虽有正面的法制教育功能, 但过分细致的描写和宣扬, 一些中职学生纷纷模仿, 甚至结义跪拜, 违法犯罪, 危害社会。

3. 家庭、社会、学校教育存在缺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不良中职学生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 问题学生出此问题家长, “孩子有病, 父母应先吃药”, 《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长监护责任流于形式, 应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 用立法的手段厘清家长、学校、社会等对未成年人安全的义务, 同时明确未尽义务的法律责任。

中职招生手段不磊落, 生源大战, 买卖生源, 给初中毕业生带来心理阴影和创伤, 也给中职学校德育教育带来硬伤, 重技能轻德育, 尤其是非科班出身的技能教师, 往往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忽视德育教育。教育改革存在误区, 中职教改, 学生宽进宽出, 学生没有压力, 何来动力。

二、政治课道德法律教学应突出实效性、针对性

本人在二十多年的行政管理和政治课教学中, 深感中职学生思想教育重要性, 在政治课教学这个主阵地, 针对现状, 做了一些尝试, 力争突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的放矢进行教学。

1. 用真情实感贯穿教学全过程, 提升学生自信心和精神气

政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教材、精心组织教学, 力争使空洞说教变成情感交流, 用发展眼光看待每个学生, 善于发现闪光点, 用鼓励眼光尊重每个个体, 打消学生自卑心理, 提升学生精神气,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同情人、关爱人是教育的血和肉,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在恰当的时候, 用恰如其分的语言、表情、体态, 给学生以鼓励, 唤醒学生的生命感、成功感、价值感, 使学生在鼓励中成长。教育是一方充满理性的土壤, 更是一片包含情感的天空。

2. 用鲜活事例贯穿教学过程, 在潜移中默化, 唤醒学生良知

在道德与法律教学中, 本人运用大量事例, 如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和道德模范人物, 通过畅谈他们先进事迹, 书写颁奖辞、推介辞, 通过上台演讲等形式, 使学生在赞赏中受启迪、受感动。同时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如:南京彭宇案, 老人跌倒怎么办等道德层面问题同同学们一起分析、探究, 引起极大兴趣。结合特殊时间节点, 如“五一”、“九一八”、“十一”历史事件, 根据历史事实阐述, 使学生崇尚劳动最光荣, 树立劳动最伟大、劳动最崇高、劳动最美丽观念;牢记不忘国耻、发愤图强的不息精神;爱祖国、爱人民、爱共产党的高贵品质, 用理性观念分析社会热点, 如大家关注的钓鱼岛问题, 我们同学们怎样体现爱国情愫等。中国梦、大家共同的梦, 我们每个人都是中国梦的参与者和书写者, 实现百年中国梦, 我们怎么办的讨论。

根据学生中存在的违法违纪案件, 如乱打“119、110”, 损坏公物, 将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将消防灭火器扔进河道, 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结伙抱团、乱拿他人财物等现象及时在教学中根据法律知识逐一分析其危害性。

3.“请进来”与“走出去”拓展课堂教学空间, 让学生知法守法

在政治课教学中, 我多次将辖区民警和相关律师请进课堂, 就本地区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向学生宣讲, 拓展教学空间, 身边人、身边事、学生易记, 教育深刻, 同时, 积极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 将一些青少年犯罪忏悔录教育片集中课上播放, 在犯罪青少年声泪俱下的忏悔中, 同学们触动很大, 很受教益并及时组织讨论, 同时, 经过精心组织准备, 将同学们带到辖区监狱重地, 参观接受教育, 看到一些服刑人员失去自由的痛苦和对自由的渴望, 犯罪者的悔恨, 同学们很受教育。

公民道德与法律答案 第9篇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先天下之忧而忧、匹夫有责

2、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

3、根本大法、根本制度、根本任务。

4、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5、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工人阶级、工农联盟、人民民主专政。

7、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8、公有制、按劳分配

9、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10、法律制定(或立法)、法律遵守(或守法)、法律执行(或执法)、法律适用(或司法)等环节。

二、选择题(不定项选择,每题全部选对得4分,部分选对得2分,共40分)

11、ABC12、ABCD13、ABCD14、ACD15、BCD16ACD17、ABCD18、ABCD19、ABCD20、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21、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2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四、简答题(共20分)

23、(共10分)答:(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4)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道德与法律话题作文 第10篇

早晨,我来晨读,可是太冷了,把我的脸都冻红。我想:太冷了,进了教室就不怕了。不知不觉到了教室门口。我刚进门就有人叫我关门,于是我就把门关上。接着,进来了一个男同学,有人叫他把门关上,他却好像没听见似的,继续往前走。再说一声,他却反瞪了那个同学一眼。后来紫媚进来了,她随手把门关上了。看到这一幕,使他感到很惭愧。接着又进来了一个男生,他可是班上的调皮大王,叫他关门,他却把门一踢,关上了。可那门打了个哆嗦。往后退了不少,可他却两手一张,走到座位上去了。刚刚才温暖起来的教室,又逐渐变冷了。同学一个接着一个进来,可却没有一个能把门关上。第一排得有一个同学冷得受不了,就到别的座位去了。我也在第一排,所以我知道她的苦。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直到下课铃响。

关门是一件小事,却可以在这件小事上考验出同学们的品质。

道德与法治作文三:用道德面对人生

我看过一篇文章,写的是一个人去买荔枝,他看到老板将坏的给了老伯,老板看见了他,也许是怕他告诉老伯,竟然拿出10元钱想贿赂他!可他气愤地说:“收起你的臭钱!你以为这样就能收买我了吗?哼!”这个故事会令人深刻启发,我也不例外。

一个老板为了金钱将坏的荔枝给了老伯,还想让看到这事的人不要说出去,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受骗,可小男孩说出了让黑心老板大吃一惊的话。

是啊!它可以不受金钱的诱惑,为什么有些人却为了钱干那些大逆不道的事情呢?有些人可以为了金钱做出伤天害理的事,他们有没有在做这些事前想过,这是对人有利还是有害,这是会被众人赞扬还是被众人辱骂,要知道,这是损人不利己呀!

生活中还有许多这样的“10元钱”,你是否克服,你是否经不住过?一个人要是从小受到像把10元钱还给黑心老板这样的事,他就会得到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道德与法律案例分析 第11篇

本人原创

【案例回顾】拾荒老人讨要赡养费,遭儿子暴打至爬回家中

2010-12-14 08:38:16 来源: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昨日早上,在公明塘家村,张泽林回忆起当时大儿子打他的情况,不禁泪流满面。

68岁的张泽林一会儿捂着裆部,一会儿指着背和腿不停喊痛。其称被打是因为向二儿子讨要赡养费,惹急了对方。昨日,二儿子张显余接受记者采访先称“随便动了他一下”,但随后否认打过老爸。当地相关部门获悉此情况后称将介入协调和调查。

【妻子】老伴被打 还不给饭吃

事发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家社区。张泽林和66岁的妻子住在一月租50元的客家老屋内。其门前摆放着废弃铁丝、报纸等拾荒品。从床上缓慢起身的张泽林回忆那晚在二儿子张显余家中的情景,流出泪水。“他用碗接了自来水倒进米饭锅里,不让我吃饭!”张泽林说,今年9月20日张显余只给了他1000元赡养费,本月8日晚再到张显余住处讨要赡养费,没想惹恼了二儿子,不仅不让他吃饭,还用脚踢他腿部、裆部、背部等。

“他忍痛爬回家的!”老伴莫冬晚拿出张泽林当晚穿的上衣和裤子,指着两处开缝的地方说是被二儿子殴打时造成的。两老人称缺乏生活费用,只得靠拾荒维持生活。老人的三儿子张显明说,他和二哥来深圳4年,去年两人商量,因大姐已嫁人,张显余负责养老爸,张显明负责养老妈,方法是每月出200元赡养费或让老人到自己家里吃饭。随后两兄弟把父母从湖南永州老家接过来。张显明那晚听到老妈说老爸被二哥打后,马上报案,民警进行了协调。

【儿子】他太吵 我随便动一下

昨日11时30分许,张显余住处大门紧闭,周边居民说他是做扫把生意的。对于张泽林称8日晚被张显余殴打,周边居民说未留意。“我哪里打过他!”昨日,张显余在电话中先说老爸“吵得我生意都做不好,随便动了他一下”,但随后改口说是自己的脚无意和老爸的脚“挂(碰)在一起”。老爸衣服怎么裂开缝了?张显余称是让老爸出去而扯坏的。张显余说,今年本来要给老爸2000元赡养费的,已给1000元,另1000元让舅舅的儿子拿去了。

采访最后,张显余并不愿意承认对待老爸的方式有错,只是希望他能早点回湖南,减少房租等生活负担,为此他愿意提前支付明年的2000元赡养费。昨日公明街道办获悉此事后 称将介入协调。当地警方称如果张泽林指认儿子打人并要求处理,会根据其证据及伤情介入调查。

梗概:在多个子女的家庭中子女已经协调好如何赡养老人,而拾荒老人讨要赡养费遭儿子暴打,爬回家中,事后儿子还不愿承认自己对待父亲的方式有错。

法律上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第1款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打人致伤至少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需司法鉴定 道德上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案例中的儿子在经济上并没有困难,而老人却要靠拾荒和讨要生活费来维持生活,本是应该颐养天年,却还要艰苦维持生计。儿子的冷漠与偏执让人心寒,老人的眼泪让人心酸。不论是从道德的意义上,还是法律的意义上,这些不赡养老人的不孝子女都应受到谴责和惩罚。

分析:这样的事例虽然个别,但不尽赡养老人义务的事在我国特别是农村还是相当普遍,尤其是那些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他们对赡养老人,相互推诿,相互指责,却谁也不愿承担自己的那份义务。老人尽管儿孙满堂,却过着形单影只、无依无靠的生活。老人或是秉承“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不愿诉诸舆论和法律,或是不知道通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是有病在身无处诉说自己的痛苦,或是怕遭到子女的报复,担心进一步恶化和子女的关系,因此苦水往肚里咽。

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的法律也明确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不孝顺老人,既要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更要通过这种批评谴责,唤起子女良心的觉醒,使之亲情和人性复归。如果道德的力量不足以感化这些不孝子女,就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强制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法律的力量在老人赡养问题上是有限的,如赡养的执行问题就很困难,因为老人赡养并非一笔“交易”,它是长期的,延续的,法院执行的往往只能是物质方面,它无法解决亲情抚慰、关心爱护等精神方面。它能解决看得见的,却解决不了看不见的,如老人的孤独问题、子女的探问看护问题。

法治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关系研究 第12篇

一、人类历史上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认识

( 一) 西方关于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几种主流学说

西方学者说道德与法律是不可分割的, 其思想的核心是主张有一个实质的法的价值存在于具体法律规范之外, 它独立存在却对实在法的正当性进行检验。以凯尔森为代表的说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两个事物, 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二者有很多共同点, 共同取决人的生活走向。以庞德为代表的人物认为道德与法律有重合部分, 在实践应用过程中, 法律与道德并存, 这是社会发展需要, 也是法律制定的基础, 法律制定不能完全脱离道德, 但道德不能代替法律, 行使权力与意义有本质区别。

( 二) 中国关于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学说

中国是一个5000多年的文明古国, 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视道德的国家, 道德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关键因素。在我国古代非常重视德, 有时候道德可以代替法律, 这不是很科学, 但在当时社会背景下, 还是被人们认可。但在我国发展的今天, 道德也是非常重要的, 但现在更重视法律, 国家提出依法治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道德领域, 我们可以谴责触犯道德底线的人, 但不能采用法律手段执行。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 保持国家长期繁荣昌盛的基本手段, 打击犯罪, 保护人民财产。

二、从中西方的学说中得出的道德与法律关系发展的规律

道德与法律在世界各国基本能达到共识, 道德是内在因素, 衡量一个人的品质, 法律是外在因素, 对触犯法律人强制执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表现自律与他律问题。在西方, 源远流长的自然法学派就极力提倡道德的法律化。他们所说的“自然法”即指人类普遍的道德原则, 这些道德原则主要是正义、公平、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等。他们认为, 由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合乎自然法, 不合乎自然法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 而是恶法。在我国的封建社会中, 唐朝以前, 就努力把儒家的道德纳入法律之中, 资本主义社会也一样, 在确立政权后, 就把资产阶级的道德纳入法律中。但当这种道德体系成为正统之后, 人们又往往通过法律来保护这些道德体系。在中国古代, 自唐朝以后, 法律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已经确立的道德体系。道德与法律是一个永恒话题, 在如今法治社会, 提倡依法治国, 道德不能代替法律, 但每个国家不能忽视对公民的道德教育, 道德是做人的基本标准, 是一个公民的内在美, 一个道德高尚的公民, 基本不会触发法律, 法律是一个高压线, 任何人都不能触发, 一旦触发法律, 肯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法治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关系的问题

( 一) 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在法治社会中的相互关系

法律与道德存在一定关系, 道德法律化是法治的基础, 法律道德化是法治的内涵。道德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标准, 表现出一个人的良好道德修养, 具有良好道德情操的公民, 能更好的服务社会, 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法律道德化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内涵, 法律在建设过程中, 要参考道德, 道德标准到一定程度, 可能就触发法律, 比如儿女赡养老人问题, 开始可能是道德问题, 有关部门主要以说服教育为主,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 也是我国的光荣传统, 但到一定程度, 就触发了法律, 国家有关部门就强制执行。

( 二) 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意义

法律的内容就是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法治建设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梦的实现都起到法律保障作用, 道德法律化是法律发展的新标准, 新要求, 对我国现实意义有深远影响。 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有利于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色。道德法律化的基本要求在于执政者能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及时把反映时代进步的道德理想、道德原则及道德规范通过立法纳入到法律体系。我国道德法律经过一个过程, 有古代到近代的过段, 经历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体现出我国法律的完整性, 经过了历史验证, 符合我国国情, 能促进道德与法律发展。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是我国建设需要, 也是我国法律发展到一阶段的必然成果, 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起到保障作用。

( 三) 在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道德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 道德不能代替法律, 道德是内在因素, 法律是外在因素, 法律对道德起到保护作用, 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二者有内在联系, 法律在制定过程中, 要参与道德建设, 道德建设发展对法律的发展起到重要保护作用, 因此在道德与法律建设过程中, 不用独立, 要相对独立, 为我国的建设服务, 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 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参考文献

[1]胡一峰, 车跃丽.法治与道德相结合: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J].法制与社会, 2014 (28) .

[2]刘晓静.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新维度——国家治理法治化及其基本路径[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 (04) .

[3]严存生.理性认识法治理想[J].北方法学, 2015 (01) .

[4]刘伶俐, 吴江龙.法治视角下的社会治理创新[J].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5 (01) .

道德与法律的作文 第13篇

在我们小区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一个叫王涛的初二男生,在他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被几个所谓的?朋友?拉到了餐厅庆祝。其中的一位看到柜台上的啤酒,心中直痒痒,便想?过把男子汉隐?,于是就对王涛说:?今天我们几个‘大男人’,就别像女生似的喝什么饮料了,咱们喝酒吧!??好啊好啊,喝酒那才叫爽呢!?领头的人话音刚落,其余人便大声附和起来。王涛心中虽然觉得有些不好,却也拗不过几个朋友,更怕自己拒绝了朋友的要求会失去面子,便叫了几瓶啤酒。几个人便一杯连着一杯干了起来。不知喝了多少杯,其中一个男生突然感觉到有些不适,

一阵呕吐过后,便嘴唇发紫昏倒在地。随后就像起了?连锁反应?,其余几个人一个接一个都呕吐了起来。看到这一景象,餐厅老板急忙拔打了120急救电话。经医院抢救,其他人无生命危险,但陷入了昏迷的那位却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

这件事最终闹到了法庭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规定,法庭最终判决那几位同学共同承担65%的责任。

同学们,不懂法规、无视法规的讲面子是多么的可怕啊!我们要知道,2 1世纪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21世纪的中国社会更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为了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复兴、人民的幸福,为了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让我们大胆舍弃面子,学法知法,在道德与法制规范的阳光下,沿着人生精准的纵坐标勇敢攀登,踏着生命节点的横坐标大胆前行!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分析 第14篇

高楼中的1301室在除夕之夜着火,1401的某先生及时发现了火势,并且作为一个素质公民,某先生报火警并且去找物业,由于是除夕之夜,所以消防员暂时赶不过来,物业先派人来灭火,但是无法正面进入1301,于是决定从14楼灭火,但是14楼的住户都不愿意让物业进入他们家里作为灭火通道,这个时候某先生主动要求物业通过他们家来灭火,这时候所有的人都被疏散到了13楼,过了半个小时火势被控制,物业得知消防员快到了,于是陆续从房中撤出,但是某先生发现楼道内水漫金山,往上看发现都是从他家里溢出的,他想上去看,但是被保安拦住,说火势还没有完全扑灭。这时某先生抓住一个物业人员询问他是否关闭了消防龙头,那人说忘记了。10分钟后消防员来了,成功扑灭火势,又10分钟后消防员撤出。这时某先生回家发现自己的木质地板已经完全湿透,室内有20cm的积水,半年之后完全腐烂,家里电器完全不能使用,在梅雨季节满屋子的虫子,平均每平方米有上千条虫子,无法住人,于是将物业告上法庭,但是物业以住户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们所为,也可能是消防员所为,最终一审判决原告某先生败诉。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分析 第15篇

面对危重病人、在血源紧缺的情况下,医院自采血液救病人到底属不属违法行为?如果是违法行为,那么今后再碰到类似情况时,医院该怎么办?在闻知东川区人民医院献血救病人反受处罚的消息后,东川当地医务人员及市民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6月8日上午,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在为一名叫阮怀莲的产妇做完剖腹产手术后,阮怀莲因子宫收缩乏力,大出血不止。下午1点多,医生向她体内输入了1600毫升悬浮红细胞后,阮怀莲仍出血不止,有临床输血指征。为此,在四处为阮怀莲寻找AB血型的义务献血者无果、电话征得区卫生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妇产科手术医生卢新华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令阮怀莲转危为安。

据东川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卢新华医生救死扶伤的良好医德,不仅感动了患者和家属,还感动了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正当医院准备对卢新华医生进行表彰之际,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认为,东川区人民医院违法采供血,要求医院进行整改,不准表扬卢新华医生,并对医院下发了《处罚预先通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决定对医院处以6万元的经济处罚。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第16篇

关键词:《汉书·刑法志》,德治,法治,德主刑辅

西汉是秦朝以来第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封建王朝, 它吸取了秦朝灭亡教训, 继承了春秋战国以来的众多优秀文化, 在国家管理和发展上有着许多独特之处, 尤其是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思想理念的提出, 更是将儒学定为西汉王朝中后期的核心统治思想。在西汉王朝发展过程中, 融合了众多儒家文化思想精华的《汉初·刑法志》在积极贯彻本身德治法治思想的同时, 对汉代司法制度、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也是我们研究西汉文化的重要史料。下面我们以《汉初·刑法志》为基础, 分析西汉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一、西汉德治背景

西汉之初, 统治者、思想家们面临着众多的问题, 比如秦朝暴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家律法改革、政治改革以及连年战乱所带来的民生凋敝、生产停滞、民心不稳等问题, 这些都促使西汉统治者们积极寻求解决之道。除了吸取秦朝暴政而亡教训采取休养生息政策与民便利外, 汉朝统治者在初期都坚持奉行道家的无为而治, 在一定时期内为国家恢复国力积攒实力产生了积极影响。对秦朝暴虐律法的抵制, 使得西汉出现了许多针对秦朝灭亡原因、经验进行总结的学者, 比如陆贾、贾谊、贾山等, 都分别著书立说来总结秦亡教训, 其中秦朝律法的暴虐被作为灭亡的关键原因多次提到。

陆贾在自己的文章中明确提出了秦朝沿袭法家严刑峻法来约束人民是造成天下大乱的主要原因, 他认为秦并不是不想天下安定、政治平和, 最后却失去国家只因为发布的政策波及范围太广、刑罚太重, 人们不堪忍受愤而反抗, 最终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覆灭。他总结, 律法越多越重天下之人就越不安分, 越是增兵补将国家的敌人就越多, 因此积极建议汉高祖刘邦实施仁政, 并引用历史上较为成功的政治诸如尧舜禹等为例, 将行仁义、弘道德作为管理国家社稷的重要部分, 以秦朝不行仁义行暴政和赵高、李斯之流行为作为反面案例来告诫刘邦, 希望能够让君主惊醒, 引以为戒, 在国家管理中多加注意[1]。贾谊认为秦朝不施行仁政致使民心尽失, 从而天下大势被逆转, 他将秦朝吞并六国、蚕食诸侯势力、不尊崇礼仪的行为看做其灾祸的根源, 并且以他儒家学子的身份来看, 认为正是由于秦朝抛弃了儒家德治一意孤行坚持法家严刑峻法才导致了灭亡[2]。

在这些有识之士的呼吁下, 汉初统治者明确认识到了秦朝灭亡的原因和其严刑峻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并且对儒家所倡导的仁政与德治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 逐渐将德治贯彻到了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 并且在汉武帝时期, 在董仲舒的帮助下,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体系。由于董仲舒在倡导“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的过程中对儒学内容进行了创新性融合与解读, 在其中融入了不少法家法治的思想精华, 切合国家政权管理、发展实际, 因而, 西汉王朝的国家控制体系将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 在管理国家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这种管理体制也对后来中国古代社会两千多年的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汉朝发展过程中, 一定程度上吸收了秦朝制度中的精华, 在很长时间内, 都带有浓重的“汉承秦制”色彩, 这也是其将儒家德治文化与秦朝盛行的法家法治文化进行融合的重要原因[4]。

二、《汉书·刑法志》中德法关系分析

在《汉书·刑法志》中, 对于“汉承秦制”影响下存在的刑狱过多的问题有着较为清晰的认识, 并且深入研究, 对这种情况存在的原因进行了挖掘, 最终将其归结于“五疾”, 所谓五疾是指国家礼仪制度与教化还未明确建立, 刑罚方面较为混乱, 国家贫弱、百姓穷苦, 地方绅士豪杰只顾自己的利益, 诉讼得不到公平解决, 从根源上来看, 产生这些问题的根结还是在于德治与法治的混乱与缺失。在《汉书·刑法志》中, 大量使用《尚书》中对德刑关系的论述来强调礼制教化与刑罚威慑并重的积极作用, 比如刑罚的使用要仔细斟酌, 不能滥用, 与其承担枉杀无辜的责任, 还不如选择不杀, 留待日后查明真相给犯人真正公平的处置。在讨论德治与法治关系时, 积极提倡发挥礼仪教化的作用来使犯人悔改, 如果教化没有效果, 再选择刑罚的威慑作用来维护律法的尊严和国家的安稳, 这种观念将德治与法治并重治理国家的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刑法志》中, 对于使用刑罚也有着较多的约束, 比如灵活掌握刑罚轻重, 如果犯人有悔改之意, 刑罚过重则不利于他洗心革面。配合刑罚的使用, 在国家治理中要注意通过德化民、宽生刑罚在国家范围内熏陶百姓的礼制, 虽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但是同时也是一个惠及后代的重要工程。在汉高祖时期, 对秦朝律法继承较多, 但是也根据国家管理情况进行了诸多修改, 在汉文帝、汉景帝、汉惠帝时期, 都是持续减轻刑罚, 比如废除连坐、废弃重刑等, 逐渐转为以德治和礼仪教化为重的管理方针。只有德刑相辅, 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5]。因此, 我国从古代开始就养成了“尚德不尚刑”的治理风气, 以德治的力量稳定国家, 配合法治的控制力来维护国家尊严, 很好地体现了德为本、刑罚为用的价值观。

纵观我国古代王朝历史发展进程, 各个朝代和国家都对法律和刑罚的作用有着清晰的认识, 认为其是掌管和控制国家所必需的工具, 也是确保国家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利器。在《刑法志》中, 从上古时期尧舜禹制定法律这个角度出发对其进行考证, 论述了法律和刑罚对国家管理的必要性, 将夏朝的《禹刑》、商朝的《汤刑》、周公的法典为依据进行深入分析, 强调了律法对于国家统治的重要性。无论是国家政权的管理、百姓行为的约束还是领域疆土的守护, 都需要律法的强制性力量, 在书中, 对国家发展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从法治管理的角度进行了针对性分析, 而且还衍生出了治理新建国家使用轻刑法典、守护国家使用中刑法典、治理乱世邦国使用严刑峻法。纵观我国古代刑罚典籍, 其中涉及处罚的刑律多达两千五百多条, 诸如鞭刑、墨刑等, 对不同种类的犯罪活动制定的处罚措施多如牛毛, 可见对国家统治中法治的重视。在《汉书·刑法志》中, 通过对上古时期刑罚应用案例的分析, 充分阐明了刑罚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工具的重要性, 并且引用儒家代表人物孟子、荀子的言论并对其进行反复论证。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 刑罚与法律的作用是为了惩治罪恶, 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秩序, 确保黎民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如果国家对于犯罪的人听之任之, 不做任何处理, 普通的百姓对于犯罪就会毫无禁忌, 国家和社会的秩序就会越来越糟, 这对于稳固统治者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是极其不利的, 因此, 赏罚分明, 惩治犯罪, 奖励善行就成为必须, 这样才能树立起国家统治地位的威严[6]。孔子对于治民也曾经说过, 宽严相济, 才能真正实现政通人和, 所以他在积极推崇儒家德治的同时, 对于使用刑罚也持肯定作用。

除了重视法律与刑罚对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外, 在我国古代, 从春秋战国时期起, 就有着良好的使用德化教育的传统。春秋时期, 诸侯争霸, 连年战乱, 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 求生存谋发展, 获得霸主地位, 各个国家都在积极进行改革, 政治上或合纵或连横, 互相攻伐, 寻求发展机会与空间。对于春秋战国攻伐战, 《汉书·刑法志》中说:古代善于治理国家懂得治国规律的君主是不依赖军队这种国家机器的, 具有军事才能善于用兵的将帅也不以战争, 摆开交战的阵势为最终目标, 善于布阵的将帅根本不用向对方发起攻击就能获胜, 不以兵戎相见为乐事, 善于指挥战斗的人则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善于总结失败教训的将帅则不会被敌方所消灭。从中可以看出其对于仁义用兵的推崇, 对于穷兵黩武的不赞同, 在其看来, 穷兵黩武即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大刑”, 是会造成国家灭亡的元凶[7]。春秋战国时期刑罚众多是因为遭逢乱世, 为了管理只能使用重刑, 但是随着汉朝社会的逐渐稳定, 重刑严法已经不是最佳之路, 所以, 为了避免“大刑”、严刑峻法使国家走上秦亡老路, 在倡导法治的同时积极使用德治, 利用礼仪教化的力量来安稳民心, 约束民力, 毫无疑问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正是遵循德治、法治相济的思路, 西汉思想家们才会积极提倡德法相济共同治理国家, 使用礼仪道德教化的力量调整国内风气, 使用刑罚的力量威慑, 最终确保国家的安稳, 无疑, 这种思想在《汉书·刑法志》中表现得最为彻底[8]。

《汉书·刑法志》集中体现了西汉德治与法治并重的治国思想, 在吸取秦亡教训和先代国家治理经验的基础上, 重视礼仪教化的作用与法律刑罚的约束作用, 将德法并济作为管理国家的关键手段, 宽省刑罚、德主刑辅, 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关健瑛《.汉书·刑法志》中的德法观[J].高校理论战线, 2002 (12) .

[2]王文涛.关于汉代“信都”的几个问题[A].燕赵历史文化研究之三·冀州历史文化论丛[C], 2009.

[3]徐心希.浅谈董仲舒“大一统”理论与汉代史学观念的更新[A].董子思想初探——董仲舒思想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 2004.

[4]郝建平.汉代统治思想变迁对教育的影响[A].纪念《教育史研究》创刊二十周年论文集 (3) ——中国教育制度史研究[C], 2009.

[5]赵亭.儒家“和谐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 2005 (3) .

[6]吴立群.儒家仁学思想的现代意义[J].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学报, 2006 (1) .

[7]卢俊松.论“道之以德”与“齐之以刑”的关系[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1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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