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行政管理制度汇总
地产行政管理制度汇总(精选6篇)
地产行政管理制度汇总 第1篇
房地产制度相关日期汇总(如有错误之处自己修改一下)30日
1、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审查
2、征地,县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3、拆迁行政裁决应当由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4、拆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做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6、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8、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土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9、登记发证时限: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日
10、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11、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2、房地产当事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13、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或签定抵押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7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他项权利证,特殊原因的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办理期限。
14、业主委员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名单等材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验收。
1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
17、估价师续期注册的,注册管理初审机构应当在接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续期注册的决定。准予许其续期注册的,应在30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18、准予变更注册的,应在30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19、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20、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非出售的新建物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2个月
1、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之一:未在60日内支付全部地价款。3个月
1、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在裁决书送达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发证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不能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5、房屋转移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6、房屋初始登记,房屋竣工后90日内申请登记。
7、新建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人应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使用权变为国家土地,申请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日内作出,对注销登记15日内作出。
8、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6个月
1、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2、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应办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出让年限。
3、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及时登报申明作废,而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方可补发房屋权属证。
4、人为终止租赁合同的: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公有住宅房屋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5、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1年
1、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当取得证书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有效期不得延长。开发企业设立条件,注册资本100万。
2、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3、延长开发建设期限的,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检制度。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6、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延长开发建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2年
1、批准的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
2、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有效期2年,期满需要继续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注册有;
3、新成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其临时资格的最长期限为2年,在2年内仍达不到3级机构资格条件的,不得再次申请临时资格,机构资格等级每2年重新评定一次。
4、耕地占用税加成:对获准征用或占用耕地超过2年未使用的,加征规定税额2倍以下的耕地占用税。3年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3年,有效期前3个月申请续期注册。注册管理初审机构应当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续期注册的决定。5年
1、对于个人转让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宅,经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1)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2)因在房地产估价或相关业务中犯错受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被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自被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5年的。
20年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1)申请登记时限:
①总登记公告:登记期限开始之日30日内
②初始登记:竣工后3个月(90日)内(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③转移登记:90日内
④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30日 ⑤集体土地征用:30天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的发证时限:
①初始登记、初始登、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日 ②注销登记:15日
(租赁登记备案申请:合同签定后30日内;抵押登记申请:合同签定后30日内)
地产行政管理制度汇总 第2篇
一、以踏实的工作态度,适应办公室工作特点办公室作为企事业单位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是单位内外工作沟通、协调、处理的综合部门,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性。由于我们办公室人手少,工作量大,我和三位同事共同协作、共同努力,在遇到不懂得地方及时向她们请教学习,并优质高效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这半月里,遇到各类活动和接待都不是很多,但我都能够积极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计较干多干少,只希望把领导交办的事情办妥、办好。
二、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修养和提高领导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先进的观念,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才能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因此,我通过网络、书籍及各类文件资料的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工作中,能从单位大局出发,从单位整体利益出发,凡事都为单位着想,同事之间互帮互助,并保持融洽的工作气氛,形成了和谐、默契的工作氛围。另外,我还注重从工作及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文秘写作、景区建设与发展、宣传推介、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取长补短,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对办公室工作,能够提前思考,对任何工作都能做到性强、可操作性强、落实快捷等。
三、坚持做事先做人,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热心为职工游客服务为了做好日常工作,热心为全局职工及游客服务,我做了下面的努力:
1、出勤方面,每天都能提前十到二十分钟到达办公室,做好上班前的相关工作准备,并能及时打扫两位领导的办公室等。
2、公文处理过程方面,严格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程序办事。发文时,能严格按照拟稿、核稿、会签、签发、印制、盖章、登记、发文等程序办理;收文时,按照收文登记、拟办、批办、分送、催办、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没有出现错误的公文处理事情。
3、纸张文档、电子文档的归档整理方面。在工作中,我特别注意对纸张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将有用的及时保存、归档,对于没用的及时销毁。因为很多文字性工作都是电脑作业,所以我在电脑中建立了个人工作资料档案库。并于每周星期五把工作过的资料集中整理,分类保存,以便今后查找。
4、关系处理方面,在工作上能做到主动补位。并能与其他各科室人员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保证整体工作不出现纰漏。在工作中我自己确定了一条工作原则,属于自己的工作要保质保量完成,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的配合其他人员能完成的也要按时完成,做到了主动帮忙、热情服务。
5、制度建设方面,以“科学管理为主,人性关怀为辅”的理念。为了加强对人、财、物、法、环的管理,在新任局长上任不久,根据会议精神集中精力对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二十几项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为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作出了一定贡献。并且,这些管理制度的完善,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使局内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四、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醒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还是新同志,在为人处事、工作经验等方面经验还不足,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我都能够做到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学习他们的长处,反思自己不足,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积极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我都要尽最大能力去做。在平时时刻要求自己,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从打扫卫生等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信念,来对待所有事情。
五、存在的不足
1、在本职工作中还不够认真负责,岗位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存在自我放松的情况。由于办公室的工作繁杂,处理事情必须快、精、准。在这方面,我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在作会议记录时,没有抓住重点,记录不全,导致遗漏一些重要内容。
2、对工作程序掌握不充分,对自身业务熟悉不全面,对工作缺少前瞻性和责任心,致使自己在工作中偶尔会遇到手忙脚乱的情况,甚至会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错误。
3、缺少细心,办事不够谨慎。文秘工作是相对简单但又繁多的工作,这就要求我必须细心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思路缜密。在这方面,我还不够细心,时有粗心大意、做事草率的情况。
六、今后努力的方向
1、今后在工作中还需多向领导、同事虚心请教学习,要多与大家进行协调、沟通,从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必须提高工作质量,要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在每一件事情做完以后,要进行思考、总结,真正使本职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尤其是要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善于自我反省。
3、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不能为工作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摈弃浮躁等待的心态,善谋实干,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4、平时需多注意锻炼自己的听知能力。在日常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等场合,做到有集中的注意力、灵敏的反应力、深刻的理解力、牢固的记忆力、机智的综合力和精湛的品评力;在办事过程中,做到没有根据的话不说,没有把握的事不做,不轻易许愿,言必行,行必果。
5、要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便为景区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为本职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一年内在我们三个人的共同努力下,办公室的工作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我认为自己从思想认识上、业务及理论知识上有了明显提高,这些进步是与全局新老同志们对我极大支持和帮助的结果离不开的,从老同志身上我学到了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从充满活力的新同志身上也为我增添了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信心和力量。在此,我从内心深处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敬,也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同事们能对我一如既往的给予关怀和支持,在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做得不妥之处请同志们给予批评和指正,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更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
行政管理自我鉴定 篇2本人自大专毕业后一直从事人事行政工作,至今已累积了三年多的经验。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独立地组织管控公司的行政工作,定期配合质量管理的需求去维护公司的5S管理和策划安排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运作和培训等工作。
在负责行政管理同时,本人也负责公司对外招聘和薪酬管理、核算等工作,熟悉人力资源六大模块,熟悉深圳地区劳动法和社会保险等操作。熟悉工厂招聘流程并且能结合公司需求去完成各项招聘和新员工培训等任务。
除了行政和人事两大主要领域,本人也负责公司的后勤工作。每次客户到厂参观或者公司组织活动,都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策划和提前做好安排,确保事项能顺利进行。
在三年的锻炼里,我已经从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磨炼成能顺利处理好人际关系和独立完成工作的经验员工。所以,我相信我能胜任人事行政管理这方面的工作。
行政管理自我鉴定 篇3行政管理毕业生的自我鉴定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生命力很强的学科,也是一门发展非常迅速的学科。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学习行政管理学的人数如此之多,这表明,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已经被充分认识。
所以在学习期间,为了学好行政管理学,我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
1.全面提高自我个人素质的紧迫性
2.明确学习和研究行政管理学的目的意义
3.有坚强的信心、创新的精神与毅力
4.综合运用所学各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密切联系各个方位的实际
5.对课程的大纲、教材全面、深入、细致地弄懂“吃透”
在这一专业中,我了解到行政管理的基本规律,为我国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提供理论依据。学习行政管理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运行规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使得行政管理学具有:政治性和社会性、理论性与应用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规范性和权变性等特点,其中最鲜明的特点是它追求行政管理活动的高效率。
因此在学习上,我觉得首要任务还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在学习上我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我认为好的学习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可喜的成绩,我就会感叹只要有决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在思想上,我要求上进,一直以乐于助人为已任,多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作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我深知三年的在校生活所奠定的只是走向社会的基础,在未来我将面对着及在的挑战。但我会以实力和热诚的心面对这些挑战,从中吸取经验,丰富自我,从而更好的实现人生价值。
品德是决定一个人价值的先决条件。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品行决定了这个人所走的路,还有就是能走多远,所以说,品格素养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在追求人格深化的同时,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予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主义活动,同时还参加荆楚理工学院第一届党校培训,并且顺利结业,对自己人生价值观产生很大影响。以前只是觉得帮助别人感到很开心,是一种传统美德,现在我理解,帮助他人不仅能铸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会得到很多东西,有精神的,当然也有物质的,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我很高兴能在同学有困难的时候曾经帮助过他们,相对的,在我有困难时我的同学们也无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当然这其中包括我的老师,很感谢他们!现在才领悟到: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
在学习方面,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在我刚进大学时,脑子里想的是好好放松从重压下解放出来的自己,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大学仍需努力认真的学习。看到周围的同学们拼命的学习,我也打消了初衷,开始大学的学习旅程。其次是极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由于大学的授课已不再像高中时填鸭式那样,而是一节课讲述很多知识,只靠课堂上听讲是完全不够的。这就要求在课下练习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须自己钻研并时常去图书馆查一些相关资料。日积月累,自学能力得到了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要想学好只埋头苦学是不行的,要学会“方法”,做事情的方法。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随着学习的进步,我不只是学到了公共基础学科知识和很多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我认为这对于将来很重要。
行政管理自我鉴定 篇4本人自20xx年就读行政管理专业以来,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中,经过两年多来老师的精心指导和自己的刻苦努力,顺利完成了学业。
行政管理是一门务实性、可操作性很强的学科。作为一名在岗的企业生产管理人员,我十分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通过两年的学习,使自己无论是在思想、还是学习等方面都取得了质的飞跃。
在政治思想方面:本人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及团队合作精神。在此同时,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等等法律、法规,提高了自己的政策水平和明确是非能力。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热爱本专业并投入了积极的热情,通过扎实学习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门课程,我系统的掌握了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及工作实际,增强了公共关系和人力资源应用能力的锻炼,能灵活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过两年的学习,我不仅在思想境界、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且培养了我一定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将和老师、同学们握手道别的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心、信念,更好地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把行政管理的思维观念转化到企业日常生产管理中,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作一份绵薄贡献。
行政管理自我鉴定 篇51、认真稳重:大学期间,我一直以学习为第一要务,并致力于学生的自我管理和组织学生活动,曾先后担任班级的学习委员、班长、纪律委员等职务。由于我在大学中锻炼了较好的学习能力,加上“努力做到最好”的天性使然,四年中,我在班级的考试中均名列前茅,在班级40名的学生中,我一直保持了前五名的好成绩,20xx、20xx年连续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两度获得学院二等奖学金。20xx年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的荣誉称号,并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
2、团队观念强:四年的学习生活也培养了我的团队协助精神,提高了我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组织学生活动的同时,我也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培养自己的各种兴趣爱好,积极参加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调查等。通过组织活动和参与活动,我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处世态度。
3、内外兼修:我注重外语的学习,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并通过了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我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不断汲取新知识,熟练掌握了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并通过了计算机一级考试。
行政管理自我鉴定 篇6参加实习的三个月时间里,我收获得不仅仅是工作经验,还有许多的朋友和更多宝贵的人生财富。
第一、我们要学会自己独立,不养成依赖的习惯
第二、在物欲纵流的现代社会,要做到不随波逐流,保持真我,坚持做自己。
第三、工作的时候,要做到眼看四方,耳听八方,也就是要眼到手也到。
第四、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网,有助于你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做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第六、试着与同事分享自己的工作心得,分享工作成就,分享工作的快乐。
第七、要对自己有信心,相信别人能做的,自己经过努力也能做得到,要勇敢。
第八、凡事要忍耐,不要意气用事,要让自己磨练得更加坚强。
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把所学的书本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可以更加熟悉就业市场、了解社会现实、加强自身竞争意识,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知识结构上的欠缺。这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激励和鼓舞我以后应当怎样更成熟的面对实际工作。
行政管理自我鉴定 篇7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生命力很强的学科,也是一门发展非常迅速的学科,行政管理毕业自我鉴定。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学习行政管理学的人数如此之多,这表明,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已经被充分认识。
所以在学习期间,为了学好行政管理学,我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
1.全面提高自我个人素质的紧迫性
2.明确学习和研究行政管理学的目的意义
3.有坚强的信心、创新的精神与毅力
4.综合运用所学各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密切联系各个方位的实际
5.对课程的大纲、教材全面、深入、细致地弄懂“吃透”
在这一专业中,我了解到行政管理的基本规律,为我国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提供理论依据。学习行政管理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运行规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使得行政管理学具有:政治性和社会性、理论性与应用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规范性和权变性等特点,其中最鲜明的特点是它追求行政管理活动的高效率。
因此在学习上,我觉得首要任务还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在学习上我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我认为好的学习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可喜的成绩,我就会感叹只要有决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分析 第3篇
1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分析
2003—2013年,该房地产管理 部门共发生 行政诉讼案件296起。具体见表1。
注: 2004 年案件有 2 起中止,2013 年案件有 1 起未审结。
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3—2013年,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变化起伏较大,基本呈三个阶段: 2003—2006年,案件总量比较稳定,平均每年发生案件30起; 2007—2009年案件总量大幅增长,平均每年发生案件高达47起; 2010—2013年年案件总量则大幅下降,平均每年发生案件12起。
2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分析
2003—2013年案件具体类型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该房地产管理部门296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房产登记案件共188起,占63. 5% ; 拆迁案件96起,占32. 4% ; 行政不作为案件6起,占2% ; 住房保障、国家赔偿、行政扣押案件共计6起,占2% ,房产登记和拆迁案件明显占据多数。
3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起因分析
通观2003—2013年的所有诉讼案件,房产登记案件、拆迁案件基本上是每年度的主要案件类型。该房地产管理部门拆迁案件集中在2006—2010年,5年间总量达82起,占2003—2013年案件总量的45. 8% 。集中的主要原因是该市2006—2009年进行了大规模城中村集中改造,因拆迁行政裁决而导致的诉讼案件迅速增多。与此相关的是,在房产登记案件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的情况下,该房地产管理部门2007—2009年的房产登记案件也增长明显,尤以因拆迁而导致的祖居房屋登记纠纷居多。房产登记案件诉讼目的主要是要求撤销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证,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争议密切相关。
4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原因分析
2003—2013年,该房地产管理部门296起案件中,审结293起,胜诉255起,胜诉率为87% ; 败诉38起,败诉率为13% 。败诉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03—2006年,案件败诉 率分别为37. 5% 、 14. 3% 、 27. 6% 、 17. 2% ,年平均败诉 率为24. 2% ; 2007—2013年,年平均败诉率则降为4. 6% ,甚至2010—2012年连续四年保持了100% 的胜诉率,降速非常明显。
败诉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房产登记案件。败诉原因有两方面: 一是房产登记中所收要件不全,以致所发房证被撤销; 二是因行政不作为导致败诉。因收取要件不全导致败诉的案件,以20世纪90年代所发房证为多,特别是城中村房屋登记,在所有权登记中偏重于当事人申报、村委会证明,以致发生房屋所有权争议时,因证据不足,招致案件败诉。在行政不作为败诉案件中,实体上问题不大, 主要败诉原因在于执法程序不严格,特别是不予登记案件中,在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情况下,仅限于给当事人口头答复,而不给当事人书面通知,由此导致程序不合法败诉。
5降低房地产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考
5.1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民事争议
通观该房地产管理部门2003—2013年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发现,因民事争议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中居多。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因当事人之间关于房屋所有权的民事争议引发的一方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证行为的行政诉讼,二是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引发的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行政裁决行为的诉讼。从当事人诉讼的最终目的看,当事人所谋求的利益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给予的,其争议的最终解决还是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如何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寻求最佳平衡点,不拘泥于行政诉讼在先,一步到位,以减轻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讼累,是司法中值得考量的课题。
5.2房地产管理部门程序意识亟待加强
重实体、轻程序,多年来在行政机关中普遍存在。在具体的行政行为过程中,限于口头说明而不依照规定出具书面通知,向来是行政机关的通病。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仅仅依靠强调行政工作人员的程序观念,已难以适应依法行政建设的要求。行政机关只有强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操作,严格限定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公开行政行为的审批流程,使行政行为全程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因程序疏漏而败诉的风险。
摘要:随着法制进程的发展,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在各地一直居高不下。本文旨在通过对某地级市2003—2013年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探究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类型、起因及败诉原因,并就此提出相应思考和建议。
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浅议 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发展方向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房地产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9年后,房地产市场获得了空间发展,尤其对城市、城镇地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类型也大大增加。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给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和难题,暴露出很多的审理问题。研究和完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就显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现状
(一)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
根据调查发展,在2009年至今,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出增长趋势。各个地方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既有统一性又有特殊性。虽然大部分是围绕房地产产权的归属问题展开的,但其中的原因和矛盾存在很多区别。在2009年之前,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平稳的发展状态,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相应的诉讼案件数量和类型也比较有限。通过对不同时期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上涨的今天,房地产类的诉讼案件会保持这样的数量不断发展,而且诉讼案件的处理难度也会逐步加大。因此,有必要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系统化研究,制定出完善的法律制度。
(二)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起因
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类,得到这样的结论:房产登记类型的数量远远高于其他类型,并且诉讼案件的成功率将近80%,并且这个比例还在继续升高。除了房产登记纠纷外,还包括拆迁、住房保障、国家赔偿、抵押等多种类型。在2009年后,我国很多地区开展拆迁活动,导致拆迁和赔偿诉讼案件一路升高甚至超过房地产登记诉讼案件总量。我国的拆迁活动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很多地区也存在着矛盾和问题。对房地产诉讼案件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理,不仅可以有效的指导以后的房地产工作,还可以为拆迁制度、房地产发展政策提供合理性的建议,带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考
房地产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基础性支柱产业,对国际民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管理和总结,找出了处理房地产纠纷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房地产诉讼案件中,房地产所有权纠纷和拆迁民事纠纷是主要的类型。这两种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所有权手续不全和拆迁协议不明。比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地产所有权的管理不善,导致房屋在缺少完整证明资料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而后出现证件不出的诉讼案件。而在拆迁活动中,政府或者相关责任人与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待拆迁结束后,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争取个人权益,进而转变为诉讼案件。这些情况在所有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具有一定比例,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将房地产活动进行细化分类,简化操作流程,在基层群众中达成共识,避免证据不足而陷入诉讼泥潭之中。
(二)案件处理方法亟需创新
案件处理方法的创新可以从多个角度入手。首先,加大对房地产经济活动常识的宣传工作,让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经济活动中的纠纷,减少所有权和归属权混乱的问题;其次,添加案件预处理过程。预处理过程指的是法院将纠纷转移到行政管理中,让政府出面解决双方的拆迁、国家赔偿等涉及到政策的房地产纠纷。在这样的处理过程中,将政府和法院联合起来共同解决矛盾,为矛盾双方提供最合理,最有效的处理办法;最后,房地产行政诉讼案件系统化处理,争取形成房地产纠纷处理准则。众多房地产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应统一化,并将处理准则进行上报审批,或者按照高级法院的处理规定开展工作。
(三)加快法律更新速度,让裁决有法可依
随着房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关注的焦点内容。房地产交易的多样化发展已经超出了传统法律制度的内容,因此,国家需要根据现实生活需求,对法律进行针对性的更新,对多种新型房地产活动进行法律上的有效管理。只有不断完善法律内容,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才可以让法院的判决更加具有说服力。比如:口头承诺而不进行书面通知,这种现象常常出现在与政府有关的房地产纠纷中。在法律中明确指出,书面说明才具有法律效益,口头承诺无效。这样的明确规定就可以让群众分清楚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案件中也不会处于弱势。
三、结语
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和处理,为我国房地产类型的纠纷处理处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为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简单的说明。政府、法院应该联合起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将房地产经济交易公证,减少由于证件不全导致的诉讼案件。法院内部应提高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纠纷的关注力度,对这方面的案件进行系统化总结,为我国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手资料。
参考文献:
[1]于向华.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分析[J].中国市场,2015(35).
[2]张惠明,张晓恩.土地行政行为和使用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基于基层土地管理的实践探讨[J].中国房地产(学术版),2015(3).
地产行政管理制度汇总 第5篇
1、经济适用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企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计入房价的企业管理费原则上控制在2%以下,并以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等4项成本因素为基础计算,经济适用房开发利润控制在3%以下。
2、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23、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m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4、征用土地批准权限的规定
(1)征用土地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2)征用农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3)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4)其他用地和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5、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
平均年产值的30倍。
6、超过开工满一年未开工的,按地价款的20%以下收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无偿收回土地。
7、置土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开发建设面积1/3,或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8、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
9、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开发中为30%)
10、出让土地转让:必须同时具备:
一、属于房屋建设的,除出让金外,实际投入资金应占全部开发投资额的25%以上;
二、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它建设的用地条件。
11、商品房面积误差比超过3%,买受人有权退房。
12、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
13、商品房预售条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14、依法对抵押物拍卖的,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格或市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在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15、商品房最低保修期(开发商)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屋面防水3年 管道堵塞2个月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供热供冷1个供热冷期
商品房最低保修期(建筑单位)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1 日起计算:屋面防水5年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供热供冷2个供热冷期。
16、置业担保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实有资本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最大担保额度:担保大贷款余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的30倍,超过30倍的,应当追加实有资本。
17、咨询收费:
口头咨询费:双方协商议定;
书面资询费: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一般不超过资询标的的0.5%.房地产评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房产100万以下5‰;101—1000万2.5‰;1001—2000万1.5‰ 宗地100万以下4‰;101—200万3‰;201—1000万2‰;1001—2000万1.5‰
18、房地产经纪收费:
租赁代理:无论租期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一次性收取
买卖代理:成交价格的0.5%~ 2.5%,最高不超过3%。独家代理,由双方协商,但最高不超过3%
评估、经纪收费,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上述标准的30%。
19、物业管理:
1)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要有20%以上业主提议
2)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也可以书面征求意见,但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3)大会做出的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4)须持投票权2/3通过的事务:
① 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③选、解聘物业管理企业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筹措方案的决定
5)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至十一名的单数业主担任。6)业主大会应当由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会议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7)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8)维修基金:
①商品房,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
②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多层住宅按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30%,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
20、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交纳标准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坐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
21、住房公积金:
1)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2)缴存比例:指缴存公积金数额占职工上一月平均工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3)职工单位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该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至3倍。汇缴为上年7月1日至下当年6月30日。
4)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定下一利率水平。
2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等,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条件,注册资本100万。《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22、勘察设计企业分三级
项目经理资质分一至四级
监理企业资质分甲、乙、丙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乙两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分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分一级、二级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临时资格四类。100万—70万—40万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级 500万—50万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劳务资质
勘探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项资质
房地产制度日期汇总(总结复习增强记忆)
2日
1、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少于2日。拍卖公告于拍卖前7日,房地产于半个月至一个月。5日
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估价结果5日内,申请复核;
2、原估价机构收到复核申请5日内答复;
7日
1、拆迁估价:估价机构应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或另行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估价机构自收到复核申请起5日内给予答复,结果改变的,重新出具报告,未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另行委托的,受托机构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仍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或另行委托估价报告5日内,向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2、房地产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3、登记机关对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在7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4、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5、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0日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拆迁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给与答复;
2、征地,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后,1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告。
3、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代管的维修资金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4、契税的纳税环节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后,办理契证或房屋产权证之前。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由承受人自转移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后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在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3 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
6、不良行为纪录以企业自报为主,房地产企业应在受到行政处罚后10内将有关信息直接报系统管理部门。
7、不良行为记录以企业自报为主,房地产企业应在受到行政处罚后10天内将有关信息直接报送系统管理部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系统管理部门转去的投诉在15日内反馈意见。15日
1、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申请延期; 拆迁部门10日内给答复,延长暂停期不得超过1年。
2、拆迁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4、登记发证时限:注销登记:15日;
5、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6、拆迁行政裁决,终结裁决: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15日内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未表示参加裁决或放弃参加裁决的。20日
1、估价机构一级资质审批,建设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做出行政许可决定。30日
1、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审查
2、征地,县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3、拆迁行政裁决应当由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4、拆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做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6、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8、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土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9、登记发证时限: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日
10、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11、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2、房地产当事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13、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或签定抵押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7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他项权利证,特殊原因的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办理期限。
14、业主委员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名单等材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验收。
1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4 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
17、估价师续期注册的,注册管理初审机构应当在接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续期注册的决定。准予许其续期注册的,应在30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18、准予变更注册的,应在30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19、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20、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非出售的新建物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2个月
1、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之一:未在60日内支付全部地价款。3个月
1、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在裁决书送达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发证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不能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5、房屋转移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6、房屋初始登记,房屋竣工后90日内申请登记。
7、新建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人应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使用权变为国家土地,申请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日内作出,对注销登记15日内作出。
8、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6个月
1、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2、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应办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出让年限。
3、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及时登报申明作废,而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方可补发房屋权属证。
4、人为终止租赁合同的: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公有住宅房屋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5、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 免征房产税; 1年
1、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当取得证书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有效期不得延长。开发企业设立条件,注册资本100万。
2、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3、延长开发建设期限的,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检制度。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行政管理思想复习思考题汇总 第6篇
一、P14中国古代行政管理的特点:
(一)奴隶制时代1行政管理理论缺乏系统性2神权政治色彩3等级君主制国家结构4以血缘关系为纽带 家国一体宗法为治5法制不健全
(二)封建制时代1时间长2000多年2行政管理理论体系完善3神权色彩淡化4大一统王朝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5利用家族伦理关系进行统治6加强了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管理7逐渐形成了一套对管理的选拔任用等严密而完善的官僚制度,以文官为主专业化的职业官僚体系8法治的日趋完备
二、P15中国近代行政管理的特点与发展趋势:特点:1半殖民地化和近代化的并存及双向演化2民主的形式和专制的形式3以党治国 党政关系复杂4军政合一以军干政相当普遍5法律条文与实际情况相异6行政效率与社会效益的反差趋势:1学习西方民主共和2变法改革为时代潮流3行政管理日趋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4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政权为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第一章:先秦时期行政管理制度
一、P41西周文化管理政策措施:1在政治事件中注意客观实际内在变化规律探讨而产生《周易》《洪花》2重视政治统治经验的重组 注意文献资料收集保存而产生了《尚书》《逸周书》3派专员收集民歌民谣以考察政治得失从而产生《诗经》4在贵族中普及教育产生了传统的“六艺”礼乐射御书述5制定周密的礼乐制用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及社会关系形成稳定和谐统一的政治理念6对殷商贵族中有文化的人给予保护信任和使用7广开言论对民众中思想舆论问题疏导而不是抑制
二、P42-46儒家行政管理思想内容影响:
(一)孔子:1为国以礼-礼治论2为政以德-德治论3为政在人-人治论(注重人才选拔人才治理国家依赖圣君)
(二)孟子:1利于仁的关系上舍身取义施以仁政2王道治国者必先安民注重民心顺平民意3民本思想善政善教
(三)荀子:1人性恶2善化与法治并重隆礼重法3反对天命人定胜天
三、P55商鞅变法内容意义:内容:1废井田开阡陌2重农抑商政策3废除世卿世禄制度4改法为律实行严峻刑法赏罚分明5财税改革民有二男以上者倍其赋6实行郡县制7发展教育意义:实现了富国强兵,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基,作用具有时效性影响具有深远性
第二章:秦汉时期的行政管理
一、秦汉时期中央弃权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P65、P78
答:(1)秦:皇帝之下王公、九卿组成中央政府。地方设置郡县,每郡设郡守一人,掌全郡政务,为一郡最高行政一坎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和任免。郡下设县。这样,秦始皇就建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完整而严密的政治管理体制,不仪有效地巩固了秦王朝的中央集权,而且为后世历朝历代的政体奠定了基础,具有深远的影响。
(2)汉:汉武帝进行一系列行政改革,方向在于强化中央集权:中央强化内廷机构地方郡国并行的行政建制完善检察体制
二、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
答:(1)秦时期: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为三公,是中央官职最高者。丞相总管全国行政,总领百官,是皇帝以下最高的行政长官,对国家事务负有实际责任。太尉掌五兵,参与军务,是最高武职长官,对全国发号施令的总枢纽的要员。御史大夫,掌群臣章奏和下达皇帝的诏令,同时也掌管国家监察工作。
九常:①奉常:掌宗庙礼仪。②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统辖侍卫皇帝的诸郎中。③卫尉:掌“宫门卫屯兵”,负责宫廷警卫。④太仆:掌宫廷舆马和国家的马政。⑤廷尉:掌“刑辟”,是中央最高司法机关。⑥典客:“掌归义蛮夷”,负责外交和国内少数民族的事物。⑦宗正:掌皇族事物。⑧治粟内史:掌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⑨少府:掌供皇室需用地“山海地泽之税”。
(2)汉时期:三公:西汉初期仍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谓之三公;西汉中期,三公先后改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
九常:三公之下为九卿,沿承秦朝,所不同的其名称有所改变。奉常称为太常;郎中令称为光禄勋;卫尉改为中大夫令,后来又复称卫尉;掌管皇帝舆服车马的太仆;廷尉称大理;典客称为大鸿胪;宗正称为宗伯;治粟内史称为大司农;掌管皇家私产,如山林川泽之类的收益的少府。
三、秦汉时期察举、征举制度
答:(1)秦时期:秦任官要经现任职官吏保举。
(2)汉:汉代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察举、征辟、任子。察举是汉代选拔官吏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察举主要是中央和郡国长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皇帝推荐各种人才。其科目很多,常见的有贤良方正、秀才(茂才)、孝廉、明经等。征辟是两汉选官的另一项制度。征辟分为征召与辟举。征召是是对全国特别有名望的人才由皇帝派专人去聘任。辟举又叫辟除,是由中央或郡国长官对所辖部门或地区有名望的人加以聘任,辟为自己幕僚属吏。汉时
辟举之制分为两部分公府辟举州郡辟举。
四、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
答:(1)秦时期:首先制定了《秦律》;其次是修建为皇帝个人巡行监察服务的驰道、直道;秦始皇对管理的监督与处罚是与平民等同的。此外,在中央设立三公,其中御史大夫除了政务外,渐由执掌文书进而参加国政,渐掌有监察的职务,因此秦时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又是监察长官。而在地方执行监察职权的是郡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及其所属官吏,加强了皇帝对中央,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提高了地主阶级国家机器的效能。
(2)汉:汉武帝时彻底战胜了侯国势力,中央与郡县政权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事实要求对地方进行监察。于是,设立刺史制度,把地方分为十三个部,每部设一个刺史。在京都附近者称司隶校尉。东汉的监察机关分为两支,一是御史台,二是司隶校尉。汉初御史大夫是监察之首,下设御史丞、御史台、和御史中丞副之。
五、秦汉时期行政管理的特点
答:(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核心是皇帝制度。
(2):中央行政体制,基本上稳定在三公九卿制上。
(3):秦汉时期,郡县制成为地方行政体制的主体形式。
(4):秦汉两朝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垂直的监察体系。
(5):由于秦汉处于封建社会的初级阶段,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的政治体制,在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
六、秦汉时期法治、律法、官吏制度
答:秦时期:(1)法治制度:重刑主义的法治思想。尚武恃刑、轻罪重罚是先秦法家的主张之一,秦始皇秉承了这一传统,力主实行严刑峻法,可以从秦律中体现出来。
(2)律法:制定《秦律》。严苛的秦律和酷吏。
(3)官吏制度:官吏选拔标准,秦统一前的奖励军功、以斩首多少为选官标准,秦统一后,以事功即行政管理才能为选官标准;官吏的任免;官吏的考核和奖惩,定期的“上计”制度,主要内容是钱粮的收入与支出,地方的治狱情况;官吏的俸禄,按月发给俸禄,“止食”与“减秩”
汉时期:(1)法治律法:《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统称为“汉律六十篇”
(2)官吏制度:赐爵制度;选官制度;任用制度;考核制度;迁降、俸禄和赏罚;致仕制度。
第三章:魏晋南北朝的行政管理
一、简述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法度。(P114-P115)
答:曹操善于用人,他把求贤纳士作为一条重要的发展方针。他先后三次发布《求贤令》,第一次《求贤令》体现了他重视招揽人才的战略考虑。曹操已明确了自古以来的开国帝王或中兴君主,没有不依靠贤才君子与他共治天下的,而这些贤才,往往是来自民间,因此,曹操才广泛求贤,被埋没在民间的人才,只要有才干被推荐上来,将被重用。他提出的第一个著名观点是“唯才是举”。第二次《求贤令》中,曹操把亡分成“有行之士”和“进取之士”两类,并指出了有行之士往往较庸碌,也“未必能进取”;而“进取之士”则是勇于开拓的人才,应该重用这类人才。“士有偏短”用其长。正好印证了他“唯才是举”的人才观。第三次《求贤令》中,曹操积极进取,锐意开拓,指出地位不是衡量人才的标准。曹操使广大寒门出生的低微有识之士和地主阶层中的有才之人得到施展才华的机会,也使曹操身边云集了一大批有突出军事、政治、经济、文学才能的人才。
体现在治理魏国的措施:
广兴屯田,建立田租户调制度;抑制豪强兼并,扶植自耕农;整肃军纪,严于律己。
二、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及影响。(P140)
答:九品中正制,即州郡置大小中正,取本籍人在京为官而“才无德盛”者为中正,按德才、门第,区别本籍土人、定位九品。吏部任宫时,根据中正品评的等第,区别授以官职。曹魏中期以后,司马氏专政,京宫为中正者多为本籍中之大族高门,他们操纵选举,品评人物日益不重视德。只重视门第。
此后近三百年中,尤其是东晋至梁,九品中正制成为门阀贵族垄断仕途、造成门阀贵族专政的工具。这种制度最终注定随着寒门庶族力量的提升和民众的不断反抗而消失,被新的更为科学的制度取代。
三、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作用。(P121-P126)
答:
(一)、实行“班禄”制。
(二)、改革官制。
(三)、改革用人制度。
(四)、改定法律。
(五)、释放奴隶和俘虏。
(六)、迁都洛阳。
(七)、推行均田制。
(八)、实行三长制。
(九)、建立定额租调制。
(十)、文化风俗,全盘汉化。
作用:北魏经过孝文帝的改革和治理,终于出现了稳定与繁荣的局面。孝文帝的成功,有几点根本原因:首先是他主张胡汉融合的方针,团结、拉拢汉族势力,推行汉化,是北魏得以治理与发展的基础;其次是他尊重老臣,争取老臣支持改革;其三是方案配套,从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进行整体改革;其四是大义灭亲,镇压反对派,太子元恂就是阴谋叛乱而被孝文帝斩首,这更表明了孝文帝治国严明,在私与国、情与法面前,孝文帝选择了后者,避免国家大祸,杜绝了重演“永嘉之乱”。
第四章:隋唐时期的行政管理
一、隋唐三省六部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P144P155-157)
隋朝时期:尚书省是全国行政机关,长官尚书令,副职为左右仆射各一人,下有左右丞各一人。门下省为中央政府中协助皇帝决策的机关,负责承旨处理奏章,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对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起枢纽租用。内史省旧称中书省,内史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特点:隋朝的三省为国家的最高政务机关,掌握国家实权,其中内史省取旨,门下省审政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都成为宰相。由三省共同负担秦汉时丞相 的职责,以避免丞相权利大过皇帝。
唐朝:中书省,掌军国政令、取旨,主发令。门下省,掌封驳,出纳诏令。尚书省,招敕的执行机关。
特点:第一,唐朝的三省制是秦汉以来,君权与相权矛盾斗争的结果,是相权削弱君权加强但又要维持君有权、相有能局面产生的必然产物。第二,唐朝三省是一种宰相分权制度。
二、唐朝科举制及其影响。(P161-P162)
唐朝的科举制不仅沿袭了隋朝,而且更加全面的树立和扩大了科举制度的规模。(1)科密种类增多。(2)科举考试内容变更。(3)入仕办法不同。(4)科举与学校关系更加密切。
影响:科举考试以儒家经义为准则则,不容许发挥自由思想,使应考人常年累月集中精力于科举考试,脱离实际,麻痹人们的斗争意志,因此它是加强政治思想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科举制度有助于削弱门阀世族势力,对改革腐败政治、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相应地推进了唐朝社会文化的发展。、三、贞观之治及其现代启示。(P150-P153启示书上没有)
(一)治国有道,君道为首。
(二)治国应谨慎行事,君臣应协心同力。
1、君臣一体,协力同心;
2、行政要善于沟通与协调。
(三)求谏、纳谏。
1、虚心求谏;
2、直言规谏,有功者赏;
3、大臣之间也必须接受规谏;
4、纳谏纠失
(四)为政之要,唯在得人。
1、精简机构,减少人员;
2、致安之本,唯在得人;
3、赏罚分明,奖惩并举。
启示(自己百度一下吧!):
第五章:五代、两宋时期的行政管理
一、P193简述宋两府三司行政管理体制:在中央有实权的是“中书门下”主持政务,枢密院主持军务,三司主持财政,即所谓的二府三司
(一)二府1中书门下:中书门下的长官“中书门下平章事”行宰相事“参知政事”为副宰相2枢密院主军事,是宋朝最高军事机构,其长官为枢密使或枢密院事具体职权为:掌兵籍虎符、负责武官的考核升迁调动和惩罚、掌军事机密和机要、布置边防、拟定作战计划
(二)三司三司主财政是盐铁司度使司户部司的合称,是最高的财政管理机关。总管四方贡赋和钱粮出纳。其长官为三司使,其下又有副使判官辅佐。三司是地位略低于中书门下,枢密院的重要机构号称“计省”三司使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二府”长官。宋朝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宰相只是主管行政事务,行政首脑这样二府三司互补隶属互相牵制。
二、P197宋代科举制的特点1确立殿试制度2杜绝公荐3科举取士和任用范围较宽4宋朝科举制比唐朝更严科举方法完善建立了索院制和别头试封弥及誊录制度差遣制度
第六章:辽、西夏、金时期的行政管理
一、P06辽朝的一国两制的主要内容特点影响:
二、P231金朝中央的行政管理体制:1渤极烈制度,四渤极烈为朝廷最高官职,诸渤极烈辅佐皇帝参决军国大事领兵出征或分管工程建筑对外交往及天文历算等,渤极烈制是具有浓厚贵族议事会残余形式的朝官官制,具有
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对皇帝批评给予处分2三省六部制度,由三省向一省转变,罢中书、门下省,止置尚书省,以尚书省为主的全国政务,以元帅府为枢密院掌军事,并受尚书省节制,尚书令为全国最高行政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
三、P212辽朝的头下州制:是以被俘掠的汉人或渤海人建立的,是辽朝对俘掠的汉人和渤海人户采用的一种特殊统治办法。契丹人把征掠的大量俘虏“仿唐州县置城以居之”建立起一个个隶属于自己的行政单位-州县。这些州县成为契丹族及官僚的私人领地,这些俘掠的汉人就成为他们的私有奴隶。朝廷对头下州是加以严格的限制和管理1严格控制头下军州建立的主体2必须经过朝廷的颁赐,皇帝对私城的承认3头下军州的重要官员节度使由朝廷任命4朝廷对头下主的权利加以限制。头下州县有双重性一方面受国家的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四、P233金州的猛安谋克制:以上京会宁府为中心的女真人居住的广大地区是金朝兴起的地方,行军打仗时领兵的孛堇依率军多寡分别称猛安、谋克。诸路以300户为谋克,以10谋克为猛安,猛安谋克编制由原来的军事编制成为监管行政的地方政权机构,作为军事将领的猛安、谋克成了监管行政的地方官员,逐渐取代昔日的背景
第七章:元朝的行政管理
一、P257元朝行省制及其意义:行省是中书省在地方的最高一级政府机构,总理全省政务。主要职责有1行政管理权2官吏任免权3经济行政权4司法管辖权意义:行省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历史上地方政权机构和行政区划上的重大改革有利于全国统一局面的巩固和中央集权的统治。同时有利于发挥地方政权的积极作用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P261元朝对边疆地区的行政管辖:1设置云南行省2西藏,中央设宣政院下设宣慰司进行管辖3澎湖和台湾设澎湖巡检司管辖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在这一地区设立行政机构4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设胡广行省5东北地区设辽阳行省管辖包括黑龙江乌苏里江及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6北部地区在和林设岭北行省管辖东至哈拉文山北至北海是中国历史上北部疆域最为辽远之时7西北部东起阿尔泰山西至贝加尔湖的广大地区,直属于元朝中央政府管辖通过设立行政机构加之有效的管辖使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三、P258元朝四等人制度:1蒙古人包括原来的蒙古各部落的人他们是占统治地位的民族,拥有各种政治经济法律上的特权,但实际上这种特权仅为蒙古贵族享有,下层的蒙古人也同其他民族一样受奴役2色目人最早降服于蒙古统治者的西夏人西辽人回回人和后留中国的部分欧洲人3汉人包括契丹人渤海人女真人和金朝统治下的北方汉人,他们中的上层分子颇受蒙古贵族的重用4南人包括原南宋境内的汉人和其他民族的人。
第八章:明、清时期的行政管理
一、明朝内阁制——P285
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朱元璋又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从组织体制上来说,它标志着明朝内阁制度开始萌发。明成祖朱棣时期明代内阁制度基本形成,阁臣的设置成为常制,并明确规定其职责是“预机务”,在内廷办事,充当皇帝顾问,但内阁权力十分有限。洪熙、宣统年间,内阁权力迅速增长,一时政归内阁。随后内阁体制逐步完善,有了官署即制敕房和制诰房,均有专用中书舍人。后内阁有了首辅、次辅和群辅之分。隆庆、万历年间内阁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
内阁大学士只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和“首辅”。“票拟批签”是内阁的主要职权,所谓票即纸张,票拟就是内阁对朝廷题本奏章先提出处理意见,然后交给皇帝裁决这一环节。票拟后由皇帝作出最高裁决,即用红笔在奏章上批签,称为“批红”或“批朱”,票拟是否照准执行,则取决于“批红”。
内阁制与宰相制有根本不同:(1)从职务设置上看,历代宰相皆定员定制,明代大学士皆无定员定制。(2)从地位上看,宰相是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六部及其下属机构是法定的下属机构,明代内阁却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其首脑内阁首辅也不是最高的法定行政长官,六部也不是其法定的直接下属,有些阁员的品秩还低于六部尚书。(3)从职权上看,历朝宰相有法定职权,即决策参与权和行政执行中的指挥权,而明代大学士包括首辅在内仅充任皇帝各人的顾问和助手,仅有决策权参与权,而不具备行政执行中的指挥权,即只遵旨草拟诏旨,而不参与施行。
二、清朝的军机处——P304
军机处产生于雍正时期。军机处的主要成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又称“枢臣”。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又称“枢曹”。军机大臣非专职,均属兼职,由皇帝随时设定。军机大臣的任命分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等。“首撰”即第一军机大臣,又称首席军机大臣,亦称“领班”。
军机大臣的职务有:(1)“承旨”出政,总汇全国要务。(2)供皇帝顾问和咨询。(3)向皇帝推荐官吏。(4)办理皇帝交议的大政和审办大狱案件。(5)担负皇帝日常的秘书与档案工作等,以备皇帝顾问。
从上述职掌看出:军机处实为皇帝私人得机要秘书厅,很适合加强封建专制主意需要。正因为军机处在加强皇权中的特殊作用,因而由临时性军事参谋机构转为永久性政治机构。
三、明清时期的会官审录制
在中央设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行使司法权。刑部执掌全国刑罚政令,大理寺负责案件的复核,都察院参加各种会审,行使司法检察权。有特别重大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审,或由六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史、通政使“九卿会审”。
四、从一条鞭法到摊丁入亩制度的转变——P282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明朝张居正提出清丈全国土地的方针,勘察豪右隐占土地,以期“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即易办纳,小民如获更生”。继而又推行“一条鞭”税法,将各种国赋杂税“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使赋税征收从繁变简,税额以田亩为主,使赋税担负趋于平均。就是把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为一条”征收;把过去按户、丁征收的役银(户丁银),平均摊收,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成银两缴纳。
摊丁入亩:清初的赋役制度因袭明代的一条鞭法,地有地税银,丁有丁税银。由于土地集中于富人,继续按丁征收丁税,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力负担,普遍出现“或逃或欠”的情况。
2、内容: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废除了新生人口的人头税;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
五、清朝前期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采取的措施和作用——P301-302
措施:(1)确立绝对君主专制思想:a君位独尊,严抑臣下;b批斥和杜绝朋党;c在文化领域推行崇正斥邪论;d秘密建储的理论
(2)突出“臣节”的政治价值观
(3)敬天法祖的行政原则
(4)“大一统”论和“正统”论。雍正认为,必须正视“华夷之分”思想的挑战。从理论上破除《春秋》“大一统”中的“尊王攘夷”的观念,提出清廷官方的大一统理论:a有德者可得天下大统;b清朝得天下最正;c历史地考察华夷问题。
作用:清朝前期康熙、雍正、乾隆诸帝,励精图治、勤于治学、博通文史,他们一方面处于整个封建时代的没落时期,另一方面又开创了所谓“康乾盛世”。然而,清朝毕竟处于中国封建时代的晚期,整个封建政治体制和思想体系已然腐朽,其没落的趋势是无法逆转的。清帝在行政思想上将君主专制主义推至绝对化,所做出的一些新的阐发,其动机和效果也都是加固封建专制主义的网罗,本质上仍然是保守的,缺乏蓬勃的活力和发展的前途。尽管某些个别观点的翻新,在当时很有轰动效应,且对朝廷政治和士人思想施加了不小的影响,但修修补补式的翻新花样终有穷尽之时。乾隆朝之后,清廷最高统治者再也难在思想上有所作为。
第九章:鸦片战争后清朝政府的行政管理
一、总理衙门P321、P3231、时间:1861年设立;
2、设立背景:1840年鸦片战争前期,清政府为了维护统治,并适应对外关系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迫于外国列强的压力。
3、意义:总理衙门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开始出现了专门的外交机构,标志着中国行政体制的半殖民地化的开始;
4、特点:(1)、机构精简,办事手续简化;(2)、人员配备合理且分工办事、各负其责;(3)、具有现代化色彩。
二、《钦定宪法大纲》主要内容和本质P3311、时间:1908年8月27日
2、内容:君上大权、陈敏权利义务
(1)、规定了国体为君主立宪,赋予了皇帝14项重权。皇帝有召集、关闭及解散议会之权,有设官制禄及罢黜百官之权;有立法、统帅军队、对外宣战姌和、签订条约等权力。
(2)、规定皇帝行使对帝国的最高统治权,赋予皇帝的军事、行政、司法及至立法大权。
(3)、规定已定法律非经议院讨论皇帝不得以命令更改废止。
(4)、臣民有言论、结社自由,人身受到法律保护。
3、本质: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巩固君权,欺骗舆论、抵制革命,拉拢地方实力派和资产阶级立宪派。
三、中国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的主要标志
(1)领事裁判权制度
(2)观审制与公审公解制
第十章:中华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
一、.孙中山的行政管理思想及评价P341
1.关于政治、行政和行政职能关系的思想。孙中山认为“政”就是人民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人民的事便是政治。在他的权能分立思想中,把国家权力划分成人民管理政府的政权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治权两种。政权包括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治权包括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五权,即五权分立。
2.关于行政组织和行政民主化的思想。最初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孙中山效仿西方的“三权分立”,通过《临时约法》规定国家机构,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政府组织形式是责任内阁制。袁世凯死后,孙中山提出了“五权分立”和“直接民权”等颇具国情特色的思想。
3.关于民主宪政的思想。“建国三时期论”即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P342
4.关于人事行政与行政道德的思想。引入“考试权”和“文官考试制度”;特别重视人才的学历文化和知识素质情况;强调官吏是国民的公仆。
5.关于行政监督的思想。孙中山先后提出了法律监督、政党监督和人民监督以及监察监督等四种对政府活动的监督。
6.关于行政法治的思想。孙中山一再强调宪法是民主国家的根本大法,并积极主张“以法治国”,“以法治党”。“依法办事”原则,“法治政府”的努力;人民和政府都守法,才是真正的法治。
二、南京临时政府的国体与政体
国体——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政体——五权分立
三、抗日时期南京国民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P358-361
1.国防最高委员会的成立。抗日战争时期成立的国防最高委员会作为国民政府国防最高领导机关,集治权于一身,直接参与政府行政管理各方面事务。不仅统辖一切政治、军事机关,而且掌握国民党的最高权力,一切党的机构均受其指挥。
2.国民参政会。公布《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正式设立国民参政会
3.原有行政体制的调整。提高了军事委员会的地位,扩大国民政府的权利。
第十一章: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行政管理
一、“三三制”的组织原则——P382
抗日民主政权实行“三三制”。在政权组成的人员构成上,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1/3。抗日民主政权的行政系统名义上同属于中华民国政府。各根据地(边区)政府是各根据地的常设权力机构,负责各战略区的日常政务。行政公署是各根据地中有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的最高行政组织,行政公署下分设县政府委员会,区公所和行政符(公所)。抗日民主政权行政机构的设置根据精兵简政原则,其职能是贯彻抗日民族统一政策,团结民众,争取抗战的胜利。
二、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政权行政管理——P386
A:机构
①人民代表大会开始全面在解放区推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渐取代了抗日民主政权。②将原来分散的解放区政权合并成若干大解放区政权,成立大解放区人民政府。
③在新收复的大城市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作为新解放城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B:内容
①各大解放区人民政府及各城市的军事管制委员会均由中共中央集中领导,由中共中央确立人民民主政府的施政方针和施政活动。
②解放战争时期在部分解放区设立了人民监察院,其性质是行政监督机关,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是解放区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
三、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政权行政管理的经验(也许不对,自己再百度一下!)
1、各界代表大会的存在有效地沟通了人民政权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扩大了人民政权的群众基础,也使得人民政权的决策更好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他的存在还为日后形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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