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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饮用水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安全饮用水范文(精选10篇)

安全饮用水 第1篇

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俗话说,“水质决定体质,体质决定健康”,“好水是最廉价最有效的保健品”因此,我们要想健康生活,远离疾病确保健康长寿,就要从喝健康好水开始。那么家庭饮用水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呢?一起来看看吧。

家庭饮用水的重要性

水是调节人体生命活动的重要营养物质(人体必需的五种营养物质之一)

对于人来说,水是仅次于氧气的重要物质。在成人体内,60%的重量是水。儿童体内水的比重更大,可达近80%。如果一个人不吃饭,依森自己体内贮存的营养物质或消耗自体组织,可以活上一个月。但是如果不喝水,连一周时间也很难度过。体内失水10%就威胁健康,如失水20%,就有生命危险,足可见水对生命的重要意义。

家庭饮用水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针对国内普通老百姓的饮水方式主要为自来水和桶装水,瓶装水。造成自来水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方面:

饮用自来水

水源污染: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用水、农业用水逐渐升高,由于污水处理不及时或者没有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对水源造成了污染,据国家环境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近一半水系不适合做饮用水,水源污染直接影响了居民用水。

自来水余氯残留:目前,自来水厂普遍采用沉淀过滤、加氯消毒的传统处理工艺来处理自来水,处理过程中,氯同有机物、腐殖物相结合生成三卤甲烷,氯乙酸等,这些都是比氯更为强烈的有机污染物。

自来水运输管道污染:从自来水厂到居民家中,自来水要经过漫长的输水管网及高楼水塔、水箱等设施,在传输过程中,自来水中增加的污染物甚多,铁锈、污垢、细菌等都直接影响自来水的水质,它们互相作用后,还会产生更多的有毒化学物质。

饮用桶装水

而桶装水同样隐患重重,黑心桶、水质过期、菌落超标等新闻报道层出不穷,让不少人心有余悸。由此可见,我们生活中的饮水安全隐患着实不少,传统的饮水方式并不足以保障我们的饮水健康。

饮用瓶装水

瓶装水中的纯净水虽然是一种“干净水”,但它也是一种不健康的退化水,纯净水只解决了水的污染问题,但没有解决“水退化”和水的生理功能问题。

人体所必须的微量元素与矿物质有5%~20%必需从水中莸取,这些元素在水中的比例同人体的构成比例基本相同,容易被人体吸收,有利干人体的健康,食物中微量元素不能替代一切。

而纯净水不含有任何微量元素与矿物质,矿盐含量和硬度都近干零,有极强的溶解能力,是“至清的死水”。因此长期死水”。因此长期饮用纯净水不仅不能带来营养,相反还会将体内部分微量元素与矿物质溶解,随着新陈代谢排出体外。

不健康饮用水的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显示:全球80%的疾病与水有关;儿童死亡中50%是由于饮用水问题造成的;不健康的饮用水逐渐成为全球主要致病原因之一。

据全国饮用水源调查,我国约7亿人饮用大肠杆菌超标水,1.64亿人饮用严重有机污染的水,有7700万人饮用高氟化物水,约3000万人饮用高硬度水,1.6亿人饮用耗氧量高的水,而这些数据每年呈上升趋势。因饮用水质不良导致的各种疾病多达50多种。不健康的饮用水,也许正在吞噬着我们的健康。

如何保障家庭饮用水安全?

专家表示,要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普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二次供水不受污染”;此外,居民自身也应重视起来,为自己的小家庭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饮水环境。

相较于传统的自来水、桶装水等饮水方式,净化水是更为先进的饮水方式,家用净水机近年逐步推广开来。家用净水机可以直接与家庭自来水管相连接,运用纯物理手段,通过多重滤芯组合来净化自来水。可有效去除水中的细菌、病毒、重金属离子等有害物质,获得健康安全的纯净水。安装家用净水机,是目前解决家庭饮用水安全问题、对抗二次供水污染的最佳方式。

安全饮用水 第2篇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在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是由于不卫生的水与恶劣的环境卫生条件造成的。饮用水安全与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那么,在中国占总人口56%的农村人口饮用水是否安全?在水污染状况令人担忧的今天,也许农村饮用水问题比城市更应得到关注,更迫切需要解决!

●中国农村饮用水状况亟待改善

2006~2007年全国爱卫会与卫生部联合组织的全国农村饮用水调查结果表明,44%的调查水样没有达到基本卫生安全。调查还显示,农村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主要以地下水为主,75%的人口在饮用地下水,饮用地面水的人口为25%,其中地面水超标率为40%,地下水也达46%。而且还有45%,即近一半的农村人口在饮用分散式供水,基本采取直接采用原水,其超标率更是达到了48%。中国农村饮用水状况亟待改善。

除污染以外,我国农村饮用水还存在高氟、高砷、苦咸等问题。根据中国水网2008报告一——《中国水业政策与风险分析》,目前有8000多万人农村人口饮用水含氟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000多万人在饮用苦咸水,受高砷水影响的人口已达几百万。●国家: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战略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水业政策与风险分析》提出,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政策的高度。

由于农药、养殖、农业灌溉等引起的面源污染成为水体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作为单独的一节,列在了“水污染防治措施”一章中。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也明确提出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首次将农村的饮水安全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2008年4月,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在第二届中部论坛上表示,水利部将争取在2015年基本解决中部地区列入“十一五”规划的453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血吸虫等饮水水质不达标问题。卫生部在2008年1月和5月分别印发了《全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极大促进了农村的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评估。

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更是系统提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配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 地方:加速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

与国家战略相对应,各地也纷纷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根据《中国水业政策与风险分析》总结,一年来,就有宁夏、河南、江苏、陕西四个省出台了相关意见和办法。《宁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从部门职责分工、项目管理、水源和水质管理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农村供水工作,以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良性运行。《2007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当年要解决河南省不少于20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陕西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意见》,提出到2012年基本解决全省剩余的926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江苏省也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

除省以外,各城市也出台了相应办法,如湖南常德发布《常德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郑州市印发了《2008年郑州市1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分析 第3篇

目前, 我国北方地区多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南方部分地区以江河湖泊水为主。农村饮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水和水质污染程度严重。农村饮水不安全的原因既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以下是对农村饮用水不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

1 特殊地质、水文条件等自然因素造成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问题

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问题形成自然原因主要是当地的气候条件、地质地形条件差、水资源量少且分布不均等原因形成。如氟是一个典型的亲石元素, 它以最大丰度出现于岩石圈, 迄今自然界中含氟矿达110种以上, 这些含氟矿经火山喷发、岩石的侵蚀淋溶、高温熔岩加强了氟化物向水环境中的转移;天然水体中砷的天然来源主要是由含砷土壤和岩石的风化、地质的变迁、含砷矿的淋洗、地下岩层矿物的溶解而进入水体的;地下水苦咸化的原因是地下岩层含盐量高, 地势低洼, 降雨量小, 蒸发强烈及封闭型地质构造等。另外, 部分水源中存在固有的有毒有害元素和致病微生物等也影响农村饮水安全。

2 一些农村地区饮水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集中供水率低, 水质很难保证[3]

目前, 我国许多村屯还较多地存在这样的景象:水井周围10m以内, 有很多厕所或粪坑、牲畜圈、污水沟等, 而且不少水井只是几米深的浅水井。地表的污水通过渗透或直接流入井中, 农民喝了受污染的水而发生疾病的现象时有发生。

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加。据估算, 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年排放总量约为108.2亿吨, 主要分布在人口密集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农村人均日排放生活垃圾已达0.34kg。因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普遍缺乏基本的排水和垃圾清运处理系统, 污水大多不经任何处理, 直接排放或沉积在村边沟渠和村庄地面, 降雨时最终被冲刷进入水体。

3 工业污染造成农村水质恶化

过去饮用水水质超标大多表现在感观和细菌学指标方面, 现在由于工业污染, 饮用水水质则是越来越多的化学甚至毒理学指标超标, 直接饮用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的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保障。

一些农村靠近工业区, 工厂排放的废水经过多种途径进入村民饮用水源, 工厂废气中的有害物质通过降雨、直接沉降等多种方式也进入到饮用水源。如安徽省奎濉河上游水污染严重, 造成河道两岸25万人饮水困难;浙江桐庐县对234个农村供水站、91所学校、189所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监测, 其细菌指标合格率分别为:8.81%、49.45%和9%。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了“水质型缺水”, 有水不能用。

因工业生产而引起的重金属污染不可小视。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达2000万公顷, 占总耕地面积的1/6, 因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近700万公顷。有资料显示, 华南地区有的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的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镉、铅、砷、铜、锌等多种重金属污染, 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目前, 全国约有65%的污灌耕地遭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 部分耕地重金属含量已超过土壤环境质量II级标准。耕地中的有毒物质, 可通过环境界面的交换和迁移, 致使水质恶化。

有些地区饮用水中氟、砷等物质来源于工业污染。从20世纪初期到20世纪30年代, 氟化物是许多工业生产如制铅、过磷酸钙、钢、镁等等生产的无用副产品, 商业中唯一的作用是用作杀虫剂和杀啮齿类剂;到20世纪40年代, 氟化物开始进入致冷剂、喷雾剂、润滑剂和塑料的领域;氟原子也被引进到药剂制备中, 用以增强药剂的作用;在高辛烷值生产上氟化物开始代替硫酸;同时, 氟化物的应用迅速扩展到导弹推进系统和核能领域。氟化物大量随工业废物排入环境中, 造成地下水源的污染, 由于大多氟化物是可溶的, 所以氟即可以在地表水中存在, 又可以在地下水中存在。地表淡水中氟浓度通常低到0.01~0.3mg/L。在地下水中, 氟的天然浓度可从1到35mg/L。采矿、化工、化学制药、农药生产, 制革等工业生产的含砷工业废水或固体废弃物是造成地下水体的砷污染的重要因素。

4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造成了严重的水体污染[4]

面源污染是指在农民生活与农业生产过程中, 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 以及人畜粪便和垃圾随意排放, 使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 通过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 造成对江、河、湖泊等水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影响范围大、因素多、方式复杂、强度难以定量评估等特点。

农业固体废弃物未得到合理回收和利用。农作物秸秆是农业主要固体废物之一, 大都没有经过综合利用, 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或沿河湖岸堆放。在降雨的冲刷下, 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每年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 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5 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

当然, 许多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安全问题也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 农村环境保护监管力量薄弱有关。现行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 大部分都是针对工业和城市制定的, 难以适应农村环境管理的需要。农村大部分地区的农户分散居住, 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物随意排放, 监管十分困难。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防治, 很大的程度上主要靠农民的自觉行动。一些重污染企业为逃避监管, 在农村地区建厂排污的现象较为普遍。

另外, 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还是空白, 底数不清, 监测力量严重不足。目前, 我国只是在城市和重点流域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与评价, 而在广大农村地区, 由于水源地分布分散, 规模小, 水质水量不稳定, 开展例行监测工作难度很大, 且目前也不具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监测的能力。

针对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 应重视水源保护工作, 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国家已提出将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重点向农村倾斜, 加大对农村供水、卫生、文化事业等的投入[5]。相信随着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 村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

参考文献

[1]张新.我国1/3人口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J].化学分析计量, 2005, 14 (1) .

[2]翟浩辉.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6, http://ncsl.mwr.gov.cn

[3]李宗明.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J].中国发展观察, 2005, 10.

[4]雷刚, 崔彩贤, 田义文.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 35 (5) .

寻找安全饮用水 第4篇

为此,我们走入社区,调查居民家庭饮用水的污染状况,了解使用家用净水器的必要性;并从网上、图书馆搜集资料,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专题讨论;最后通过模拟实验,组装净水器模型。

一、使用家用净水器的必要性

资料显示,目前城市家庭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自来水消毒时,漂白粉使用过量;农区农药、化肥、杀虫剂等使用过量造成的水污染不断发生;自来水在生产过程中过滤不过关或输送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饮用水中存在有机污染等。在农村,大部分农民都直接饮用地下水,然而调查的结果显示地下水的情况可能更糟。

因此,在家庭中使用净水器非常必要,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

二、制作家用净水器的可行性

1.过滤物质的选择

(1)麦饭石

麦饭石是一种次火山岩矿石,含有铁、镁、钾、钠等20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它还是优良的天然食品保鲜防腐剂和冷藏除臭剂,具有吸附、溶出矿物质、调整水质等作用。

(2)活性炭

活性炭具有以下优点:处理程度高,城市污水经活性炭深度处理后,BOD(生化需氧量)可降低99%,TOC(有机碳)可降到1mg/L至3mg/L;应用范围广,对废水中绝大多数有机物都有效,包括微生物以及难降解的有机物;适应性强,对水量及有机物负荷的变动有较强的适应性,处理效果稳定。

(3)石英砂

石英砂是一种坚硬、耐磨、化学性能稳定的硅酸盐矿物,其主要矿物成分是SiO2,能阻拦水中细微的悬浮物。

(4)阳离子交换树脂

阳离子交换树脂是以苯乙烯和二乙烯苯聚合, 经硫酸磺化而制得的聚合物。遇水后可发生置换反应,去除水中可溶解的离子,对Pb、Hg、Cr、Cd、As的交换率达96%以上。

2.滤芯的选择

陶瓷滤芯主要用于对饮用水进行过滤、抗菌和活化处理,目前国际上过滤精度最高的为双控制膜陶瓷滤芯,平均孔径为0.1μm。经该滤芯过滤后的水无需煮开,即可饮用,完全能达到国家直接饮用水的标准。

以上材料能从不同的角度净化水,且都不难找到,所以制作家用净水器是可行的。

三、模型设计方案

通过分析、比较各种过滤材料的性能,将家用净水器模型设置为三层结构,第一层预过滤(粗滤)及吸附;第二层软化及矿化;第三层精滤(微过滤、超过滤、反渗透)。

1.过滤吸附层

由石英砂和活性炭构成。石英砂主要过滤颗粒较大的悬浮物,防止水中泥沙、铁锈堵塞陶瓷滤芯,以延长陶瓷滤芯的使用寿命。活性炭具有很强的“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作用,能有效吸附农药、化肥、杀虫剂、洗衣粉等洗涤剂、工业废水、合成染料等酯类和芳烃等有机化合物,使水质获得直接而迅速的改善。

2.软化层

由麦饭石和阳离子交换树脂构成。麦饭石对水有防腐、保鲜、除臭的作用;可溶出矿物质,对人体有保健作用。阳离子交换树脂能将水中的重金属阳离子与树脂中的活性离子交换,使硬水软化。

3.精滤层

由陶瓷滤芯构成。通过陶瓷滤芯去除水中的细菌、药液、镀液、固体粒子、有机杂质等,把好最后一关。

四、模型可靠性验证

为了证明家用净水器模型的可靠性,我们做了对比实验。

买来一瓶纯净水作为净化程度的对比实验使用,配制蓝色硫酸铜溶液,并在溶液中滴入醋酸,再加些灰尘、泥土,这时肉眼可直接看到蓝色液体中混有悬浮物,并闻到刺鼻的酸味。

将蓝色硫酸铜溶液分为两份,一份留作验证对比,称之为原液;另一份倒入家用净水器模型。首先,流经过滤吸附层的水直接流入麦饭石,此时可以清楚地看到流出的水是无色的清水,可初步证明经过过滤吸附层的蓝色硫酸铜溶液的浓度远远低于配制的原液;同时悬浮物大部分被滤掉,在显微镜下观察悬浮物,不但远远少于配制的原液,也要少于买来的纯净水。

从麦饭石流出的水流入阳离子交换树脂,最后流经陶瓷滤芯,进入烧杯。可以看到烧杯中的水是无色的清水,也没有刺鼻的酸味,初步断定醋酸被吸附掉。

为了进一步证明家用净水器模型的可靠性,把烧杯中的水分为四份,分别标上A、B、C、D。其中A用作对比液;B用pH试纸检验酸性,经检验,蘸有B液体的pH试纸与标准比色卡对比接近7,证明B液体呈中性;向C液体中滴入氢氧化铜溶液,没有蓝色沉淀产生,说明C液体中不含有硫酸铜,证明硫酸铜已被阳离子交换树脂交换掉。

将过滤前的原液、买来的纯净水和D液体分别用专门过滤细菌的滤纸过滤,再将三张带有细菌的滤纸分别放入培养基中培养,观察长出的菌落,发现菌团数最少的是D液,最多的是原液,完全符合理论分析的结果(按照理论分析陶瓷滤芯的直径≤0.1微米,细菌的直径≥0.5微米,陶瓷滤芯可以完全过滤细菌)。

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 第5篇

饮用水安全事件是指事故性的,人为的环境污染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使用不安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造成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超过允许浓度,导致水质下降并产生急性和慢性健康危害的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主要有,生物性饮用水污染事件和化学性饮用水污染事件。生物性污染的健康危害主要是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化学性污染的健康危害主要是有毒化学物造成的急、慢性中毒及过敏性皮肤损害等,如氰化物中毒、砷中毒、六价镉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农药中毒等。按污染水源类型分为:地面水污染、生活饮用水污染。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水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饮用水安全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X X 副组长:X X 成 员:X X X X 主要职责:负责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工作的

协调。

(一)办公室 主 任: X X 成 员:X X X X 主要职责:相关文件起草,后勤保障,2小时内上报疫情至区卫生局。

(二)水污染事件应急救治处理小组 组 长:X X 成 员:X X X X 主要职责:

1、接到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急小分队迅速赶赴现场,城区45分钟,乡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建立应急抢救伤亡人员的临时指挥小组,并各尽其责,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污染的种类、品名、数量、性状及污染程度、危害和播散趋势,立即向区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报告。

3、通知有关集中式供水单位或自备供水单位和个人,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饮用污染的水。

4、及时发现、登记、调查和处理供水区域内人群中

现的身体不适等异常现象。

(三)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采样小组

组 长:X X 成 员:X X X X X X X X 主要职责:

1、病症起因线索调查:居民对水质的反映,询问居民对水质的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嗅味的异常情况以及饮用后的反应等。

2、首发病例的饮水状况:首发病例家中的取水地点,取水工具等的卫生状况及其饮用水习惯,发病前后的饮水、饮食情况等,并尽可能在第一时间采集患者家中的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3、患者的症状、体症及临床诊断:患者的流行病学特征,查阅病历、化验记录、采集生物标本作进一步检验进行临床会诊,并结合流行病学资料确定诊断。

4、病例发展,蔓延及分布与供水关系: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分析病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群分布特点,绘制供水网络与病例分布图,结合水源、供水单位的卫生学调查,注意水源突发性污染的可能性(如:近期是否发生暴雨,取水口上游是否有事故性排放等),调查水厂制水工艺及运行,自检记录,排除厂内污染的可能性;对出厂水及病例发生管网未梢水进行水质分析,结合对典型饮水点(如病人家庭、邻居等)的水质分析,判断病例与饮水的关系。

5、制订水质监测方案,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污染趋势的动态。

6、查明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及污染物类型、性质和含量。

7、对供水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及检查,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并监督其实施。

8、劝阻居民不要饮用被污染的水。

9、督促供水单位提供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

10、督促供水单位在事故控制措施未解除前,每天定时采样检验,并及时将结果报县卫生局。

11、污染原因清除,水质经卫生检测合格,水质恢复正常后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四)水污染事件健康教育组: 组 长:X X 成 员:X X X X 主要职责:

1、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劝阻广

大居民不要饮用被污染的水,督促供水单位提供污染水源的范围,及污染的供水网络,以解除污染警告的时间,范围等。

2、根据调查资料及时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 第6篇

二、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保安人员4名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石松

成员:xx

教务处3人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教科室2人

三、应急方案:

1、总务处每日巡视发现、教师职工、学生发现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总务处与校医、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启动应急方案。办公室向社发局、公安局报告,校医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总务处配合办公室,立即封锁现场,等待主管部门处理。

3、校长立即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实施应急方案。

4、年级通知各班;教务处通知各教研组;总务处通知食堂、以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饮用水。

5、学校各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配合实施处理方案,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6、年级立即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秩序。

7、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四、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员伤害时,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事发现场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或任课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能到学校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由校医诊治。

2、受伤学生、教职工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3、总务处筹措资金,安排车辆由校医护送到医院救治。

五、学生撤离校舍安全事故现场以后,总务处配合安全保卫小组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事故分析。

学校有关电话:门卫:xx

保卫队长:xx

饮用水安全自查报告 第7篇

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张掖市卫生局卫生监管所的文件要求,学校对饮用水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饮用水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建立和落实了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时、定点、定人负责,定期检查。

2、学校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来访者严格登记,不明身份人员、无正当理由要求进校人员严禁入内。

3、学校加强了学生饮水安全的管理。专人负责对饮水源定期查看有无污染现象,并及时消毒(食盐)和清洗(一学期一次)。

4、为防止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求全体师生严把“饮水关”。

5、对水窖进行加盖,并检查了周围环境,水窖周围没有垃圾等污染源,厕所离水窖在100米以外。

6、加强学生良好饮水习惯的培养。不直接饮用自来水,不购买无证、变质、过期的饮用水。

7、学校定期对饮水设施如水池、水缸、水管、水龙头等进行检查,查看有无细菌衍生现象。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源卫生防护不到位,虽加盖但不密封。

2、由于学校所处偏远农村地区,所用水为河水或地表水,水质不达标。

3、水质消毒不过关。

4、对个别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教育不到位。整改措施

1、加强学生的饮水安全教育。

2、水窖加锁密封。

3、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处理。

4、消除饮水卫生隐患,对饮水源、饮水设施附近的污染源进行清理消毒。

5、加强对学生良好饮水习惯的养成教育。

安阳乡王阜庄小学

庆阳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浅析 第8篇

一、庆阳市自然条件及农村饮用水概况

庆阳市地处西北内陆腹地, 属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 境内沟壑纵横, 丘陵起伏, 地形地貌复杂, 北横羊圈山, 东亘子午岭, 西有六盘屏障, 全境北高南低, 东西隆起。庆阳市地处中纬度地带, 深居内陆, 地形复杂, 气候生态差异很大, 自然条件严酷, 干旱缺水, 灾害频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90毫米, 降水稀少, 地区差异大, 时空分布不均, 日照时数全年平均值在2250小时~2521.3小时之间, 多年平均气温7℃~10℃。

由于庆阳市地处黄土高原沟豁区, 地形复杂, 自然条件较差, 气候干燥, 生态环境恶劣, 水资源缺乏, 污染十分严重, 全市农村安全人口饮水问题仍十分突出, 庆阳市不安全人数为108.1139万人, 其中饮用氟超标11.7244万人, 苦咸水15.1535万人, 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IV类地表水5.1694万人, 污染严重, 未经处理的地下水1.0611万人, 其他饮水水质超标问题17.7336万人, 水量不达标6.3914万人, 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44.8587万人, 水源保证率不达标6.0218万人。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已严重制约着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和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2]。

二、庆阳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分析

㈠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庆阳市8个县 (区) 共有52.34万人存在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 其中:高氟水分布在3个县, 11.72万人;苦咸水分布在7个县, 15.15万人;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分布在4个县, 5.17万人;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分布在3个县区, 1.06万人;细菌指数超标的人口分布在2个县区, 3.53万人;其他 (地方性疾病) 饮水水质超标问题, 分布在5个县, 17.73万人。

㈡水源保证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方面的问题庆阳市8个县 (区) 均存在水源保证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方面的问题, 其中:生活用水量不达标6.39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44.86万人;用水保证率偏低6.02万人[2]。

㈢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

第一, 净化监测设施不完善。目前庆阳市绝大部分的供水工程缺乏净化和加药设施, 没有水质监测体系和办法, 直接影响农村饮水水质安全。

第二, 水质污染相当严重。庆阳市工农业生产及生活废污水无处理设施, 未实现达标排放, 存在水源污染现象。

第三, 由于存在资金、技术方面的因素, 对庆阳市水资源现状缺乏全面的认识和评估, 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第四, 对新材料、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力度不大。

第五, 节水意识不强, 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技术落后, 缺乏力度。

㈣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一, 部分工程存在建设年代久远, 设计标准偏低, 布局不够合理, 老化失修严重, 影响正常运行。

第二, 有资质的水利建设单位不多, 影响工程建设质量。

第三, 基层技术力量薄弱, 影响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第四, 经济相对落后, 群众自筹能力低下, 自筹资金落实困难。㈤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在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 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 不能及时建立合理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 造成工程管理不力, 人为损坏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工程存在运行费用过大, 水价偏高。部分工程存在水价不到位, 缺乏计量装置, 导致管理单位亏本经营, 影响工程正常运行。

㈥行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行业管理方面主要存在部门利益分割权责不清, 计划、扶贫、农综开发等方面的水利项目投资多头管理, 不能形成合力, 存在重复建设, 浪费资源的现象;同时缺乏有效的投资激励机制, 不能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力度和步伐。

三、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㈠统筹规划, 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工程方案根据要解决的饮水问题以及庆阳市自然、经济条件、水资源状况、农村人口分布和社会发展状况, 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

在塬区乡镇, 水源较为丰富, 人口较集中的地方, 解决饮水问题, 首先应考虑目前尚未达到水质安全的区域, 搞大中型集中供水工程, 其次考虑在已建供水工程的基础上, 在满足水量的条件下, 搞引水工程, 尽量发展自来水入户工程;对居住十分分散的居民, 建集雨蓄水工程。

在山区乡镇, 地形较差, 解决饮水问题, 首先规划因水质水量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的, 可搞中小型的集中供水工程, 其次在已建供水工程的基础上搞引水工程, 后考虑对水质较好的沟道长流水或泉水建泵站扬水工程, 建集中供水点, 对居住较为分散应适当修建集雨蓄水工程。

在川区乡镇群众较集中的, 水资源污染、苦咸水区, 要首先解决饮水问题, 在群众居住较集中的地区, 有好水源的可修建集中供水工程, 发展自来水入户;无水源的, 宜修建苦咸水净化处理工程, 集中供水。在群众居住分散地区, 有浅层地下水且水质较好的地区, 以修建小电井, 配套小电泵直接入户解决, 其他地区仍以修建集雨工程、集流场集雨为主。

㈡重视水源保护工作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 防治并重。保障饮水安全, 要保护好饮用水源, 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 制定保护办法, 特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 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 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 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在地下水水源地周围建设灌溉等各类机井, 建设之前要进行科学论证, 防止乱打井超采地下水或引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 造成饮用水源的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要限制发展高污染工业, 防止和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㈢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加强水质检测工作, 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为确保各类供水工程水质达标, 应加强水质检测体系建设, 水务、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要协调配合, 加强水质监测管理。以县级卫生防疫部门为依托, 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中心;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 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 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 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的完善和运行以及饮水卫生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 要落实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经费, 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今后建设农村饮水工程, 要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源净化设施, 向用水户提供清洁卫生、水质达标的饮用水。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的完善和运行以及饮水卫生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 也是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完成后保证农村饮水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 其所需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3]。

㈣加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成立由水务、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庆阳市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由水务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工程严格按照省级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农村饮水《实施细则》和省级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农村饮水解困项目管理办法》, 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招标制, 将任务层层分解, 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逐级签订责任书, 以确保工程各项目的质量要求。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和区域内实际情况, 落实管理责任制, 对不同的工程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对集中供水工程由国家管理单位管理和乡村承包、租赁等方式管理, 小电井、集雨工程采取户建户管, 明确产权、经营权, 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多种工程管护形式。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合理核定运行费用和水价, 按成本水价供水, 水价由县物价局核批, 计量收费, 做到自负盈亏、以水养水, 保证了国家资产的增值和保值。并签订了工程运行管理合同, 制定了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经营、管护, 确保了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促进了供水工程良性运营和健康发展。

㈤强化农村饮水安全意识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人的健康乃至生命, 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情。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事关农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生产, 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级政府部门和水利机构不但要重视此项工作, 而且还应该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 使社会各界都关心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使广大人民真正意识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关系到百姓生命和健康的大事, 从而保证农村地区安全饮水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4]。

参考文献

[1]翟耀辉.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5, ⑴.

[2]庆阳市水务局.庆阳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R].庆阳:庆阳市水务局, 2005.

[3]赵乐诗.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的形势现状和任务[R].中国节水灌溉网, 2009.

饮用水安全危机 第9篇

生活饮用水,作为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必需品,其安全直接关乎生命健康。然而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报告称,“1/4的居民没有清洁饮用水”。报告指出,全国26%的地表水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标准。

水污染隐患令人担忧。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显示,全世界80%的疾病,是由饮用被污染的水造成的。另据专家透露,目前我国每年因饮用水不安全引发疾病的情况多有发生,造成的直接损失,已经超过当年GDP的1%。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面对日益严重的水污染,我国绝大多数水厂却难以应对。

“国内90%的自来水厂,在加工饮用水时,仍然使用着传统工艺。”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教授张晓健告诉《北京科技报》,这套工艺已经沿用了百年,其基本流程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100多年前,人类第一次改革饮用水。1897年,英国流行伤寒,人们发现,氯具有杀菌的作用,可用来消毒饮用水。1902年,比利时开始采用氯气消毒供水,氯解决了水中生物污染问题,制止了瘟疫的流行。于是,人们开始兴建自来水厂,并在城市各处铺设输水管网,现代供水工业随之应运而生。

不过,氯气消毒主要靠生成的次氯酸盐来达到消毒的目的,次氯酸盐若食用过量,将危害人体的健康。1913年,伦敦第一次使用高锰酸钾,来净化饮用水,高锰酸钾的使用浓度在安全范围之内,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毒副作用。上个世纪60年代,高锰酸钾的作用被广泛接受,并在多个水厂单独或联合使用。

张晓健说,现在国内的水厂,主要采用高锰酸钾消毒。不过,传统的工艺,只能去除水源中的泥沙、胶体杂质、微生物,以及20%~30%的天然有机污染物,主要针对的是受轻度污染的Ⅱ类水质。而近几年我国水污染事故频发,有1/3的水源是不合格的,水中有机化合物的种类繁多,传统工艺很难将其去除。

中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资料则显示,目前中国饮用水源地水功能不达标率达35.6%,其中河道不达标率44%,湖泊不达标率23%。中国1073个重点城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有25%的水质不达标;地下水源地问题同样严重,115个地下水源地中,有35%不合格。

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7大水系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滇池为劣Ⅴ类水质,巢湖为Ⅴ类水质。

卫生部的一份检测报告称,根据现有的检测技术,发现水中有2221种有机化合物,在饮用水中发现有756种,其中有20种致癌物,23种可疑致癌物,18种促癌物和56种致突变物,严重危胁国人的身体健康。

“如果水源不合格,要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水厂就应采取深度处理的方法。”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给水排水分会给水委员会副主任、给水深度处理研究会理事长王占生说。

所谓深度处理,就是在传统的工艺上,增加臭氧活性炭。王占生介绍,活性炭可以吸附容易吸附的有机物,而臭氧可以将大分子量的有机物,氧化成小分子量的有机物,从而更加有利于活性炭吸附。经过臭氧活性炭处理的饮用水,可以解决20%~30%有机污染物的问题,使出厂的水质达到饮用标准。

日本的供水系统,目前正普及一种新的过滤技术——膜工艺。膜的孔径只有0.01微米,可去除残留在水中的污染物及细菌等小分子杂质。与传统的工艺相比,膜工艺可以提高1倍的过滤量,出厂的水质比较优良。

王占生告诉记者,目前北京的几个水厂,已经100%地采用了臭氧活性炭的加工工艺,一些水厂也正在考虑使用膜工艺。北京的饮用水,已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北京居民可以放心饮用。

但是,除了个别一线城市外,我国绝大多数水厂都尚未做深度处理,出厂的水质很难达标,当地居民饮水问题令人担忧。

去年2月19日,湖北襄樊双沟镇自来水厂的工作人员,在开机取水时发现,唐河的水质异常,水体呈现黄褐色,经水厂设备处理后仍不达标。为保障当地群众饮用水安全,不得不启用两口备用水源井,以保障水厂正常供水。

2010年,宁夏曾在5月份和8月份对一次供水单位末梢水、出厂水进行抽检发现,5家供水单位的水质均被检测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供水单位在水源选址和水处理工艺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余氯、硫酸盐、硝酸盐、氨氮等指标超标。

“水厂不能做深度处理,主要原因是缺乏资金的投入。”王占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采用臭氧活性炭的加工工艺,1吨水1天要花费300元。膜处理工艺更加贵,1吨水1天要花费400元。采用这些工艺,势必要增加水厂的运行成本。而目前的现状是,我国许多城市,尤其是区县城镇的供水公司,常年处于亏损状态,根本无法对工艺、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政府为老百姓提供饮用水,就有义务保障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否则就是失职。”王占生透露,建设部已经向发改委提议,向水行业中的供水部分投资300亿左右,目前还在考虑之中。“如果这300多个亿能够投资,并真正做到资金到位,将至少解决中等以上水厂深度处理的问题,让不合格的水厂变得合格。”

张晓健认为,只有合格的水源,才能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只有水源的水达到标准,饮用水才能达到标准。虽然技术上可净化污水,但是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安全,首先要做的,也是最根本的,就是保证水源的安全。

饮用水安全法律保障 第10篇

饮用水安全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水利工作“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汪恕诚部长在今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也提出,“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目前,水利、发展改革、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正在结合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由于饮用水安全问题缺乏专项法规规范,散见在相关法律中的具体制度未能很好衔接协调甚至相互冲突,不同部门之间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职能交叉,布置任务重叠等问题,工作效率和效益都有待提高。笔者结合饮用水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待与读者商榷:

一、饮用水安全相关问题概述

(一)饮用水安全的内涵

目前,国内关于饮用水安全还没有明确定义。较为规范的说法有2004年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被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关于城市饮用水安全,笔者认为与之稍有不同,一般来说除了水质、水量以外,管网覆盖率、管网停水率,水压等也是重要评价指标。无论怎样表述,饮用水的功能和水资源自身的属性都决定了水量保证和水质达标是饮用水安全的两项基本要求。

(二)饮用水安全的法律依据及现实需要

《水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饮用水安全。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而从现实需要来看,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一项广为认可的基本人权。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高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血吸虫病区约1100多万人饮水不安全;相当一部分城市水源污染严重,威胁到饮水水质。

饮用水安全问题近年来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与权益委员会2002年11月将饮水权确认为一项基本权益。联合国千年宣言(第55届联合国大会第8次全体会议通过)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2003年世界水论坛部长级会议首要议题就是解决饮水安全问题。2003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水——二十亿人生命之所系,强调了水对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作用。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构建设和谐社会,关注人权,展示国际形象的重要方面,刻不容缓。

(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具体来讲,饮用水安全涉及到从水源、水厂、配水管网到二次供水设施等多个环节,涉及到供水管理、污染源控制、水资源保护、水源涵养等多项工作,与之相对应,水利、环保、建设、卫生、农业、林业、质检等多个政府部门都负有重要职责。现结合法律法规和“三定”等对主要部门的职能分析如下:

水利部门:按照《水法》、《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利部“三定”的规定,水利部门是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水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协同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包含饮用水源在内的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负责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负责水库、调水等水源工程、供水工程建设和乡镇供水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水利部门统筹考虑城乡饮水安全,统筹考虑应急需要与长远需求,统筹考虑水量水质,因此,饮用水安全工作应该是水利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

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特别是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从饮用水安全角度分析,主要负责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

建设部门:按照《城市供水条例》和建设部“三定”规定,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水。因此,建设部从行业管理的角度,通过对供水企业的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安全。

卫生部门:卫生部门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从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的角度,负责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并且对集中式供水发放卫生许可证。

(四)几组基本概念辨析探讨

1、水源和水源地。水源和水源地意义差别不大,在有关材料中也往往通用。笔者认为,水源地一般是指水源所在的区域,包括其周边的部分陆域。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城市供水条例》等法规的规定来看,都使用水源一词。

2、水源管理和水源工程管理。水源管理和水源工程管理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笔者认为,水源工程管理,可以属于不同的部门,如隶属城建部门、水利部门甚至供水企业自身等,不带有政府职能;但是水源作为水资源中具有供水功能的一部分,并不例外,由水利部门按照《水法》等的规定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因此,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管理工作。

3、饮用水水源区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区是指提供饮用水水源的水域。水功能区划是《水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的规定,饮用水源区属于水功能二级区的七种类型之一,在水功能一级区开发利用区中划定的。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是为了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水域和陆域。按照有关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从范围上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部分陆域而饮用水水源区不包括;另外,一级保护区由于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般位于饮用水源区内,而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则有可能超越饮用水水源区自身的地理范围,如处于饮用水源区的上游。

二、饮用水安全主要工作内容的探讨

饮用水安全问题,不仅取决于饮用水源的安全,还取决于供水设施的完善程度和水处理工艺等。目前,除有机污染物消除技术外,原水处理工艺基本成熟,只要水源地水质合格、水量能够保证,加上严格的处理工艺运行控制和管网输配水质控制,同时注重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其供水质量的保证一般来讲没有问题。因此,饮用水安全的核心问题还在于饮用水源安全。

(一)饮用水源水量安全保障

首先,要解决好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问题。《水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另外,在水功能区划中,重要河流的源头河段一般被划定为保护区。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如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水土保持等工程,以涵养水源、防止水源枯竭。

在保障饮用水源水量方面,《水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这就确立了包括饮用水在内的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优先次序”。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各种引水、蓄水等供水工程的建设就成为水利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国已兴建大中小型水库8.5万座,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5800亿立方米。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还加大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力度,使5700多万农村人口告别饮水困难,使农村供水工作由饮水解困型向饮水安全型转变,另外,还启动“南水北调”、“西水东调”(辽河流域)等众多调水工程,开展了“引黄济津”、“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晋冀向京集中输水”等应急调水和补水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在供水水源确定和提高供水保证率方面,按照有关要求,应当科学确定供水水源次序,城市用水要做到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当地水、后过境水;逐步采取“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优化配置水资源”的方式;建立枯水期及连续枯水期应急管理制度,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

(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

解决水质安全问题也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其中污染源控制是水质安全的核心任务。除了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本底水质不合格外,污染型水质安全问题的主要解决途径还是加强污染源的控制。

目前,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方面主要措施是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水污染防治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设置的排污口,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并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环保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门应当按照《水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的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加大对 另外,在重要饮用水源的上游和周边城镇,要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保证正常运行,对工业污染源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由于面源污染已经成为危机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因素,还要大力推动生态农业建设,努力控制农用化学物质污染,防止规模畜禽养殖场有机污染,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拦截面源污染物。

除此以外,保护好饮用水源水质还需要采取必要的工程手段,如建设内源治理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河道曝气、前置库等。水利部门应当发挥行业优势,完善基建程序,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对这些非传统水利项目的建设力度。

三、现行法律规定不足之处的分析

(一)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

目前,饮用水安全还没有专项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只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定》(国家环保局、水利部等五部委1989年联合颁布),《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999年颁布并于2004年7月修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1996年联合颁布)等部门规章。这些规章效力层次较低,规定的基本又是饮用水安全的某一领域,缺乏统筹与协调,其中五部委联合规章已经颁布十几年而未作修改,很多规定也已经不符合现实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关的具体制度,但是存在一定的冲突之处。《水法》第三十三条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与《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制度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而不是“可以”划定,是一种法律义务;二是《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水源保护区制度仅适用地表水源(《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制度),而《水法》则扩大到所有饮用水源,包括地下水源地;三是《水法》对排污行为规定得更为严格,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而《水污染防治法》只是对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保护规定得较为严格;四是除防止水体污染外,还要防止水源枯竭。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适用《水法》的有关规定。但是《水法》中关于该项制度的规定又较为笼统,缺少操作性。

(二)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严重

在出厂水水质管理问题上,主要是卫生部门和建设部门负责。两者管理角度和方式都不同,卫生部门从防治传染病,加强卫生监管的角度,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而建设部门作为供水企业的行业主管和资质管理单位,负责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两者的管理对象是一致的,职责往往难以分清,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部门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这与卫生监督工作就很难区分。

在饮用水源保护问题上,主要是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从职能分析比较来看,饮用水源保护对象凸现的是水的资源功能,而不是环境功能,应当由水利部门牵头,但在现行规定和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环保部门牵头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双方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功能区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中都有所交叉或冲突。

至于供水和水源水质监测工作,以上四部门和供水企业都有各自监测队伍,从总体上看,在监测能力和力量不足的同时又造成了大量重复建设和浪费。

(三)饮用水水质规范不统一

1985年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强制性标准,由城市统一供给和自备水源供给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均应符合该标准。该《标准》自发布以来一直未作修订,其控制指标的内容也十分有限,检测项目仅有35项,其中有机污染物仅有2项,农药仅有2项,有许多对人体有害的化合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未列入检测标准之内,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卫生部作为该标准的编制单位,近年来也多次组织修订,但是因为协调意见不统一,没能作为国家标准发布。2001年6月卫生部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包含检测标准96条,其中62个项目(大多为有机污染物)属于非常规检验项目,不具有强制性。2005年建设部也发布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于6月1日开始执行,包含检测标准101条。国家标准、卫生部的“部门规范”以及建设部的“行业标准”目前都有效,但是规范的对象相同,供水单位面对内容不一致之处将无所适从。

(四)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

针对饮用水安全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目前,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其资金来源渠道。水资源费、排污费、水利工程水费等的使用范围,都没有明确规定直接用于饮用水安全。对于政府投资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也没有形成法定的投入机制。另外,关于跨流域调水对调出区的影响、供水功能转变(如将农村灌溉功能转变为城市饮用功能)后对原供水对象的影响、重要饮用水源地上游地区水资源保护的代价等问题,也没有建立法定的补偿机制。周边水域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力度。

四、加强饮用水安全法律保障的建议

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既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针对饮用水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尽快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部门联合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笔者认为,该《规定》适用范围主要是污染防治,但是饮用水安全问题包括并超越了水污染防治的范畴,也就是说即使污染防治工作做好了,饮用水源也未必安全,另外,还涉及到水量保护问题。因此,建议国务院指定水利部牵头组织国务院相关部门,起草《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尽快整合有关制度,水质水量统筹考虑,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进一步规范和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重视水源安全的应急处置,明确资金渠道,确立补偿机制,推进公众参与,加大对违反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

(二)尽快扭转多头管理的体制

从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客观需要出发,要进一步加快水务一体化进程,将建设部门指导城市供水、节水职能和对污水处理厂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水利(水务)部门,由其对水源、供水、节水、排水、治污和回用等进行一体化管理。水利(水务)部门应当统筹考虑水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水源工程的建设、饮用水源的保护以及对供水企业的水质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并牵头组建统一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和组织信息发布工作,在饮用水安全问题上起到主导作用。

另外,卫生、环保部门应当配合水利(水务)部门做好饮用水安全工作,卫生部门工作职责应当界定在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管网和出厂水以及相关产品、人员的卫生监管上,而环保部门则主要负责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同时会同农业部门做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三)尽快统一水质规范

我国现行的国家水质标准已不能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要求,也不符合当前原水的实际状况,有关部门要参照国际先进水质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等),结合近年来水质变化特点,抓紧修改或重新制定《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国家标准),并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有关内容纳入其中,进行整合归并。考虑到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水源条件差异很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实际情况,该标准也可以分级实施。

(四)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强调与《水法》的衔接与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含流域管理机构)和公众的作用,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争取出台《节水法》,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社会需水量控制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限度内,同时防止用水浪费,降低供水投资,减少污水排放,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另外,针对跨流域调水还应当专门立法,按照“三先三后”(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对跨流域调水工程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合理确定调水规模和水量配置,同时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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