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精选8篇)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事故可以预防,安全源于责任”的理 念,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工作,规范反习惯性违章管 理,保证公司 系统安全生产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直属公司、各所属企业 和由集团公司发包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 理原则。集团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集 团公司各级单位都有反违章的工作职责,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 立即制止并纠正。如不听劝告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或相关安全监管 部门报告。
第二章习惯性违章的界定
第四条 违章,是指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 不安全状态。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 工作习惯的违章行为。根据集团公司现状,可将违章全部归结为
习惯性违章对违章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集团公司按照对违章责 任人追究范围和程度不同, 将习惯性违章分为管理习惯性违章和 作业习惯性违章。
(一 管理习惯性违章,一是指各级单位存在不按国家、行 业、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规程、规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 施组织实施,或没有结合实际在本单位制定有关规程、制度、措 施,或违反规定并组织实施的行为,其违章的当事人是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二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 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本企业的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 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不
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 全状态,其违章的当事人是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 作业习惯性违章,一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 反保证安全的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本企业现行的各项规定、制度、措施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其违章当 事人是作业人员。二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行 业、集团公司以及本企业颁发的技术规程、标准、条例和安全技 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违章当事人是生产指挥 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 人。
第三章习惯性违章的分类
第五条 有下列各项违章行为之一的,为管理习惯性违章。(一 “两票”管理 1.不以正式文件下文确定“三种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
签发人、工作许可人 ,或“三种人”发生变化时不及时 以下文 形式更新“三种人”。
2.企业“两票”的执行部门没有按规定每月对“两票”进行 统计、分析, 安监部门没有每月对“两票”进行审查。
3.电力企业 年内未对电气工作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进 行考试的。4.非工作票“三种人”办理工作票对应业务。
5.错用工作票。如, 应办理变电工作票的办理了线路工作票;应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办理了第二种工作票等。
6.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或超出计划停电时间。7.工作票关键字、词字迹不清、错漏。
关键词为:a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保护压板等 设备的名称和编号、接地线安装位臵;b 断开、合上、投上、取下、短接、拆除;c 有关设备编号的阿拉伯数字,甲、乙, 一、二,Ⅰ、Ⅱ, A、B 等;d 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8.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或停电线路名称(包括电压等级及名 称、工作地段填写不明确(包括电压等级及设备名称、错漏。9.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如站内:(1漏、错填拉断的开关和隔离开关。
(2漏、错填投切的直流电源、低压及二次回路。(3漏、错填合接地开关、装设接地线或装设地点错误。(4应设绝缘挡板未设或装设地点不当。
(5应挂的标示牌漏挂或挂错;应按规定设臵遮拦未设或 设臵不当。
(6线路对侧应接地而未接地。
(7应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而未 办理。如线路:(1漏、错填拉断的开关和隔离开关,或未注明厂站名及 双编号。(2漏、错填合接地开关、装设接地线或装设地点错误。(3挂的标示牌漏挂或挂错;应按规定设臵遮拦未设或设 臵不当。(4应停用重合闸而未停用的。
10.应“双签发”的工作票没有“双签发”。
11.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许可工作时段持有两张或以上的工 作票。
12.其他及工作票附件(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单》、《二次设 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附页及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不 符合 “安规” 或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 规定可能会引发事故者。13.非关键词字迹不清及涂改超过 3处。
14.未按规定盖“工作终结”、“工作票终结”章或盖错章。15.应与工作票一同保存的《安全技术交底单》、《二次设备 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附页和危险点控制措施卡等,未 与工作票一同保存。
(二安全工器具与劳保用品管理
16.配发“三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 LA 和质量安全 QS 证 ”不全的安全帽。17.班组单位工具存放点存放不合格(含超过试验周期 的安 全工器具,或已过质保期且未有有效性能鉴定合格标签的安全 帽。
18.不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9.不按规定配臵齐全安全工器具。
20.随意外借安全工器具,或使用、外借的安全工器具不及 时回收存放。(三隐患排查治理
21.所 站单位超过一周不开展一次 生产事故隐患排查。22.站所单位或生产建设管理部门 未按规定建立事故隐患闭 环管理台账。
23.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超过 1月未对所管理的站所单位开展 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24.企业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每个在建项目每月安全监督检 查的次数不到 2次。
25.所属企业 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每月开展安全工作督查抽检 次数少于 2次。26.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站所单位未采取任何防 范措施,或采取的防范措施基本无效。
27.部门对Ⅰ级一般隐患不及时确认, 时间超过 5个工作日。28.站所单位对Ⅰ级一般隐患的的认定和Ⅱ级一般隐患的 确 认超过 2个工作日。
29.上级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所属企业限期整 改而未如期整改, 且无整改计划方案、也未采取相应有效的防范 措施。
30.隐患治理超过 隐患限时治理制度规定的最大期限。31.未按月 报送重大隐患 治理信息。
(四施工管理
32.允许无证或无有效证件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3.项目建设施工中,同时有两家以上施工单位参与,且施 工人数在 50人以上,项目合同工期 100天以上的,没有组建项 目安委会就允许动工的。
34.无安全协议(含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就允 许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工程进行施工的。
35.允许无本集团签发的项目《施工安全准入证》 ,也无《中 标单位接受建设方安全培训考试承诺书》及《临时安全准入证》 的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开工建设。
36.《施工安全准入证》中确定的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作业现 场安全管理员,施工过程中不在现场岗位。
37.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员不配戴袖章,或不正确戴 袖章。38.现场发现外施工队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
(五现场安全管理
39.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开关不加装漏电保护器。40.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未单独装设开关或 插座,或未装设漏电保护器,或金属外壳未接地。41.未按规定期限对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验。
42.生产、施工危险区域既未装设安全可靠的防护装臵,也 未设臵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
43.易燃易爆区及重点防火部位无警示标志。
44.变电站、发电站、配电装臵等孔洞未封堵,门无防鼠板, 防小动物意识不强。
45.不按规定设臵消防设施,不按规定配臵齐全消防器材, 或配臵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合格。
46.易燃、易爆区域不使用防爆电器。47.随意堵塞消防逃生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48.开挖深度达到 l.5m 及以上沟槽, 未采取防止土层塌方的 有效措施。49.掘路施工未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或未做好防止交通事故 的安全措施。(六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50.企业超过两个月没有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51.企业的 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含建设部门 超过 1个月没 有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
52.企业安监部门 没有每月对安全生产分析会开展情况进行 检查的工作记录。
53.班组或班组单位 未按规定召开班前班后会(含未开会造 开会记录。(七应急管理
54.施工作业班前会无事故预想。
55.企业一年内没有组织 专项应急预案演练。56.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八其他
57.其它违章行为经集团公司认定为管理习惯性违章的。第五条 有下列各项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作业习惯性违章。(一工作
58.未按规定进行实地勘查。
59.在 2m 及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带。
60.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未按规定高 挂低用。61.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上下取物不用绳索,随意上下 抛物及工具。62.在屋顶、平台、走道、斜道、杆、吊桥及其他危险边沿 进行高处作业时,临空工作的一面末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63.将接地线背在肩上上杆塔。
64.使用有虫蚀、断裂迹象的脚手板。65.对检修设备或线路未停电,或未全面停电。
66.未对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以及共用接地体的配变 停电就检修线路和配电设备。
67.停电只拉开断路器,或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线路和 设备上工作。68.移开或越过遮栏工作。69.开工前未宣读工作票内容。
70.开工前未对工作班组全体成员进行现场交底
71.在放线跨越施工中,与邻近的带电部位小于安全距离。72.在装设接地线前 , 没有对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和操 作杆进行检查。
73.在装设接地线前,没有凭工作票核对接地线或接地刀闸 和地点。74.单人装设接地线。75.未经验电就进行接地操作。76.单人拆除接地装臵。
77.将接地线遗漏在已经完成检修的现场。
78.在登杆、放线、撤线、紧线、撤杆和立杆等作业前,没 有对杆塔、基础、拉线和所用器材做检查。
79.工作负责人对应装设临时拉线的情况不加确认和布臵。80.未按工作负责人布臵要求装设临时拉线。
81.立、拔杆和收、放、紧线无专人指挥或无统一指挥信号。82.立杆时,有人在离杆下 1.2 倍杆高的距离范围以内,未 加制止。
83.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84.变电站或升压站设备区大门不上锁。85.运值或作业时不按规定着工装。
86.起重作业中在吊物上站人。87.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88.在起吊过程中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89.吊物在空中短时停留时, 操作人和指挥人离开工作岗位。90.吊车起吊重物不走安全通道,不鸣铃警示。
91.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92.卷扬机运转时,跨越或手扶在运行中的钢丝绳。
93.在高压室和设备区高举长物进行比对,或搬运未放到的 长物。
94.不垂直固定摆放使用中的氧气瓶,或垂直摆放的氧气瓶 和乙炔气瓶的距离小于 5m。
95.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96.使用不合格(含超过试验周期和电压等级不相符的安 全工器具。
97.登杆塔前不核对杆塔编号。
99.不经运行值班人员同意,擅自进入生产重要场所,如高 压设备区、水库大坝和发电车间及前池等。
100.应使用而未使用操作票,或用草稿票进行倒闸操作。101.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及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102.一张操作票(调度操作指令票超过一个操作任务的。103.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04.操作票无编号或编号不正确,续页时没有填写下、上接 操作票编号或编号错漏。
105.操作任务不明确或不正确, 操作任务和操作项目中设备
名称不按规定填写双重称号的。106.操作项目有漏项。107.操作顺序原则错误。
108.装、拆接地线没有写明装、拆地点,接地线编号;现场 所装设的接地线的编号与操作票中不一致的;109.调度操作指令票中操作开始日期、操作结束日期、发令 时间、完成时间其中之一没有填写或填写错误的;110.操作票中受令时间、操作开始时间、操作结束时间的其 中之一没有填写、填写错误;111.因故未执行的项目,调度指令票“完成时间”和“汇报 人”栏未加盖“此项未执行”印章;变电操作票未在该项目“操 作√”栏加盖“此项未执行”印章,或未在备注栏注明原因。112.操作票上所签名的各类人员的资格不符。
113.操作票字迹不清、涂改。
114.倒闸操作或检修操作时无人监护,操作完一项未打 “√”。115.操作票未按规定审核。
116.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没有签名。
117.对投运的闭锁装臵随意退出或解锁,或擅自解锁操作。118.接受命令后不复诵,或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
119.五种恶性误操作(误拉、合断路器,带负荷拉、合隔离 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带地线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120.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臵、编号, 不核对模拟图或接线图。
121.不经模拟预演便进行电气操作。122.失去监护进行高压电气操作。123.未按调度管理规定操作。
124.工作票未收回就操作送电,或发出送电操作指令。125.操作中发生疑问,不向值长或调度值班员报告,擅自更 改操作票。
127.进入施工现场和高压设备区不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戴 安全帽。128.工作时,女士辫子或长发不盘在工作帽内。
129.现场工作人员不着工作装, 或工作服不符合安全防护要 求,或着装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130.现场工作人员穿高跟鞋。
131.雷雨天气不穿绝缘靴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或打伞。132.在未有安全措施和监护情况下, 擅自在高压设备区搬运 或移动物品。
133.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停电。134.停电后,对停电设备不挂标示牌。135.约时停、送电。136.装接地线前不验电。
137.进行电力停电检修时,在未对线路和设备验电情况下, 就开始检修作业。138.使用失效、不合格或电压等级不符的验电器。139.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验电。140.在无监护人情况下对高压验电。
141.未按规定在停电设备各侧分别验电。142.按错误的顺序验电。
143.未在三相和中性线导体上验电(全封闭设备未检查带电 显示器、二次电压。
144.检修电力线路和设备未采取接地保护措施。145.验电后未立即接地。
146.测试线路时,未将不测的相线和零线接地。147.漏装设接地线。
148.未按规定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 装、拆接地线。149.接地操作顺序错误。
150.接地极端插入地面深度不够 0.6m。151.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
152.装拆接地线操作时,接地线与人体接触。154.工作人员未全部下杆就拆除接地线。
155.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示牌(存在未挂、错挂和漏挂情 况。
156.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未设安全标志。157.未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遮拦(存在未装、错装和漏装情 况。
158.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59.擅自准许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变电站、发电站和水厂等的
工作场所逗留。
160.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脱岗,或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161.值班人员擅自替岗。
162.调度命令错误或误传调度命令。
163.不掌握现场作业情况,停错馈线或误送检修设备。164.值班人员所做安全措施(包括接地线等与工作票或现 场实际严重不符,已经履行许可手续的则记双方违章。
165.带电容性的试验品试验后不彻底放电。166.使用的工器具电源线绝缘破损漏电的。
167.无票操作。也即,电力安规规定应填用操作票的而未填 用操作票进行操作。
(二指挥
167.无票工作。也即,在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 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没有填用工作票就组织作业。168.事故抢修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69.工作班人员同实际人数、人名不符。170.工作负责人有变更时未办理变更手续。
171.应办理延期的工作未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或计划工作时 间已过期或超出计划停电时间。
172.工作需办理工作间断手续的未办理或记录不全;工作间 断中现场安全措施有变动时未按规定办理工作间断手续的。173.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增加工作内容;增加工作内容时需 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未重新办理工作票。
174.工作票终结栏的“接地线共(组已拆除,接地刀 闸 共(把已拉开” ,或“线路上所装设 的地线共 组已全部拆除”应填写的无填写。
175.工作许可栏的安全措施不当。如:(1对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未作出评价并按 实际补充或调整。(2线路对侧需做安全措施者未经调度确认对侧是否已按 要求执行。(3应注明的保留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及其他安全注意事 项未注明。(4工作许可时间未填写。
176.工作过程中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未经许可人签名同 意。
177.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包括会签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具备资格的,或冒签名、漏签名。
178.变电站内有施工或其它作业(含站内打扫卫生、装修、防腐等和交叉作业时,当值没有召开班前班后会。
179.电(厂站内有施工或其它作业(含隐患排查,站内高 压设备区打扫卫生,装修,防腐等和交叉作业时,运行班不召 开班前班后会,或在作业期间没有每日召开班前班后会。
180.水厂内有施工或其它作业和交叉作业时, 运行班不召开 班前班后会。181.运行交接班未当面交接。
182.强令员工冒险作业。183.弃票作业。指工作票未携带至工作现场,或虽然在现场,但不按工作票要求落实安全措施。184.施工作业班前会未学习相关作业指导书或学习的作业 指导书与实际工作明显不相符。185.施工作业未填用危险点控制措施卡,或未将危险点控制 措施卡携带到工作现场,或危险点控制措施不落实。186.工作负责人未到工作现场,或离开工作现场时没有指定 临时工作负责人。187.工作班人员同实际人数、人名不符。188.擅自增加工作票上工作内容或扩大工作范围。189.工作未结束就下令拆除工作票上所列工作接地线。190.工作时间
已超过批准期限,没有按规定办理延时手续。191.工作未结束就在工作票终结栏签名。192.工作票(含抢修单)未经许可,工作人员就提前进入施 工现场工作或做准备工作。193.工作负责人已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但工作班成员还未 撤离工作现场。194.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没有填用和办理新的工作票。195.工作间断每日收工,工作票不返回工作许可人,次日不 办理许可手续。执行工作票时未按规定办理间断、转移、终结手 续。196.工作未终结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工作终结”手续不全就对线路和设备进行状态转换。197.允许非当值人员擅自操作设备。198.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 看守。199.安排无证或无有效证件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三)其它 200.其它违章行为经集团公司认定为作业性习惯性违章的。第四章 反习惯性违章工作规定 第六条 集团公司及各直属公司结合各项安全检查、专项督 查及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反习惯性违章督查。第七条 各所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反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各级人员开展反习惯性违章督查的工作要求、习惯性违 章处理的流程、处罚的原则和标准等,规范本企业反习惯性违章 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 所属企业各级人员要根据本企业反违章管理规定开 展反习惯性违章自查自纠和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习惯性违章,当事人属于班组单位的,则要在安全日活动中点名批评或自我批 评,并按Ⅱ级一般隐患进行登记。违章当事人属于班组以上级别 的单位的,应按Ⅰ级一般隐患上报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按 Ⅰ级一般隐患进行登记。第五章 违章处罚 第九条 各所属企业在开展自查中发现的习惯性违章,已按本企业反习惯性违章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的,集团公司不进 行重复处罚。第十条 集团各直属公司及其各部门在开展各种检查中发现 的违章,应进行现场确认,填写《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确认通知 书》(附件 1),并将《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确认单》交由直属公 司的安全生产监察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察职责的部门,依据《集 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按习惯性违章对违章责任人作出 处罚决定。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其各直属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违 章,应进行现场确认,填写《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确认单》,并 将《安全生产违章确认单》
交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依据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按习惯性违章对违章责任人 作出处罚决定。第十二条 经集团公司检查发现一年内同一个公司的同一部 门发生同一习惯性违章行为累计达到两次及以上的给予业务部 门主要负责人加倍处罚。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负责解释,本 办法从颁发之日开始实施。附件 1: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确认通知书(违章单位名称)年 月 日 时 : 分,经检查发现你们在 的过程中,存在 《 公司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第,是 项习惯性违章 行为,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习惯性违章 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请你(们)立即纠正。如对本通知书有异议,请于 位陈述理由。违章情况补充说明: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检查单 检查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 违章责任单位: 违章当事人或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_ _月_ _日_ _时__ 分 日期:__ ___年_ _月_ _日_ _时__ 分(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检查单位、违章单位各执一份)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第2篇
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是指,单位和个人固守旧的不良传统、作业方式,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习以为常的行为。习惯性违章是电力企业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久治难愈的顽疾。
习惯性违章为何屡禁不止
安全规范意识淡薄。由于每一次习惯性违章不一定都会发生事故,使员工模糊了习惯性违章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必然联系,进而产生了值得冒险的念头。还有部分员工,自认为技术好、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形成了胆大妄为的工作作风。另外,由于不能正确处理任务数量、效益成本与安全质量之间的关系,对片面赶进度、抓效益可能引发的事故及后果的严重性缺乏估计和预想,因而产生了“该投机时就投机,该取巧时就取巧”的错误思想。部分员工素质不高。一是新员工对标准规范吃得不透,工作经验缺乏,业务技术不高,安全意识欠缺,是非鉴别能力不强,衡量对错的标准尺度没有彻底成型;二是有的老员工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不够,原有的经验与新设备、新技术的要求脱离;三是有的管理者虽然知道却不愿用新的安全技术理论指导实践,依然沿用旧的方法,存在思想上的惰性。责任监管效果欠佳。一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有些制度过时却不能及时修正,有些制度或部分内容相互矛盾,还有些方面则缺少相应的制度;二是有的领导对自身的监管不力,导致上行下效,使反习惯性违章层层弱化;三是有些监管人员无所作为,不深入基层,不跟踪新技术、新标准、新教程,或者碍于人情,在考核时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甚至“刀下留情”、“一放了之”。
员工间监管不够。有的因为自身技术能力原因无法对他人实施监管,有的从思想和行为上排斥他人的监管,还有的员工常以“与己无关”的态度对待周围发生的习惯性违章,乐于当“老好人”,这些都使反习惯性违章效果大打折扣。
杜绝习惯性违章的治本之策
对策一:提升员工素质
方式:强化规范性教育与分层次培训
在规范性教育方面,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计划性教育,主要是按专业分工和每年可用于教育的有效时间来确定一个系统教育周期和效果目标,明确各级在周期内应做的事项和完成的指标。各级单位在总体框架下各司其职,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对应掌握的内容要严格考核标准,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和修订新一轮的学习计划,通过周期循环教育保证员工对各项标准、规范系统全面掌握。二是加强指令性教育,主要是上级单位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需要,将必须强化的某些标准、规范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下级单位,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完成,这也是目前基层多数采用的教育方式。对于指令性教育,有条件的可专门进行,没有条件的可结合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或例会一并开展,但关键是要保证教育学习效果。三是加强经常性教育,主要是在各单位内部,根据习惯性违章的现实表现开展适时性、针对性的教育。其形式可以是大课教育、小课教育、随机性教育、一对一教育,也可以是特意安排的活动等。
分层次培训,就是指在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下,按各分系统、专业技术分支、同类型技术员工数量、各层次教育资源占有状况和可能达到的培训能力,区分不同级别对不同专业人员培训的任务及目标。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对现状进行彻底调查摸底基础上,编制统一的技术培训大纲,明确规定各级电网公司、各发电公司及其基层的建、发、供、安装等企业和各大专院校的培训任务、内容、时间、效果等,解决当前困扰各级电力企业部分工种培训难、外送无处去,长期缺人才,“木桶”效应比较明显的问题。基层一线车间、班组,则应抓住一切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搞好岗位练兵、现场培训、技术问答等传统培训,做到有什么条件就培训什么内容。规范教育与分层培训既有交叉,又有区别,在实际运用中应相互结合,统筹安排,共同作用,提升员工素质。对策二:强化违章监管
方式:做好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
目前,电力行业对事故的处理普遍比较重视,有很多好的做法。但这只是表明事后控制比较好,如果能够进行规范化管理,将事前和事中控制抓实抓好,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事前控制要注重日常监管与重点防范的结合。在日常监管中,注意使员工通过集体参与方案制订,养成事先谋划的习惯;通过各种检查,养成善于观察并发现问题的习惯;通过各种会议,养成运用集体智慧民主解决问题的习惯。同时让员工参与事故预想制订、修改和演练,培养员工重点防范意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事中控制要注重责任监管与齐抓共管的结合。一是所有人员的自我监管。不管是领导者、组织者,还是一般员工,都要严于律已,按照各种标准、制度、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管好自己的行为。二是上级领导、机关的职责监管。包括直接和间接上级领导,上级业务部门、专门常态督查组织和临时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在内,都应明确责任,经常下到基层调研,检查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掌握监管效果,奖励或惩处有关人员,找出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提出下阶段监管的重点和方向。三是本级内部人员的齐抓共管。单位负责人、本级专(兼)职督查组织、当班负责人和安全员、一般工作人员和其他员工都应各负其责,形成四种监管方式,即:责任者与非责任者之间的监管,责任者与责任者之间的监管,作业者与督查者之间的监管,作业者与作业者之间的监管。
对策三:合理运用激励手段
方式:变单一性激励为全面性激励
目前,反习惯性违章激励手段比较单一,采取的方式往往是“重惩处、轻奖励”,“重物质、轻精神”,“重形式和任务的完成,轻过程和效果的延伸”。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的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在激励实施的指导上,既要予以物质奖励,使积极主动与习惯性违章行为作斗争的员工得到实惠;又要充分重视精神激励,满足员工在安全、生存、发展等需求基础上对精神的更高需求;还要运用“多次重复成习惯”的原理指导对违章与反违章行为的反复奖惩,使员工真正形成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正确、什么不正确的思维定式和行为表现。在激励机制的建立上,根据单位、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反习惯性违章奖惩标准》,明确惩处奖励的行为、人员、范围、内容、标准、组织实施主体、申批权限等相关问题。在激励活动的开展上,认真开展“三无”活动,积极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通过各种丰富的形式和载体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
在违章行为的处罚上,不仅要保持过去对习惯性违章引发事故惩处的力度,还要加强对引发未遂事故的查处力度。
在奖励经费的保障上,除将对习惯性违章惩处的罚款用于建立奖励基金外,还应投入一定数量的奖励经费,保证反习惯性违章员工的受益面和受益度。
在奖励实施的把握上,对那些职责范围内员工反习惯性违章的一般行为少给奖励或不给奖励,但有突出表现的(如直接避免了事故发生)必须给予奖励;对那些超越责任范围而主动反习惯性违章的员工要次次给奖,若避免了事故或未遂应给予重奖。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第3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对策
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 结合工程施工实际, 辨识电力企业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和实施防治工作, 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完善和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现就电力企业安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方针, 对电力企业施工过程中如何杜绝习惯性违章进行初步的探讨。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并把这些原因定为电力安全生产的敌人。开展干部职工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很多事故事后分析就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
1 不良习惯的危害及原因
习惯, 是指个人不断重复或练习而形成的固定化的行为方式。习惯性的安全隐患是工作人员的习惯性行为、思维和工作方式在工作中的外在表现。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者中, “不负责任”导致“麻痹”, 而“麻痹”引发“违章”, “违章”的大部分结果是事故的发生。这一系列动作, 均是人的行为所致, 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行为所致。也就是说, 我们自己的不安全行为, 是导致各类人员责任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 而且它具有极大的隐蔽性, 往往被工作人员忽视, 更不易被别人发现和加以纠正, 从而造成工作人员思想麻痹和判断失误, 其危害极大。所以, 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习惯性行为、思维和工作方式, 是电力施工企业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 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 是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强力措施之一, 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不负责任、违章的主要原因是行为者的内因, 即行为者的主观因素是决定性的因素。行为者之所以不负责任、违章在于行为者过高的看重了行为后果的价值, 又过低的估计了自己失败的可能性, 导致行为风险估量的错误。最可怕的是每次不负责任, 每次违章并不都引发事故, 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 事故是偶然的, 发生事故主要是自己运气不好, 这种观点在事故分析中常常听到。其实不然, 只要认真、仔细分析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应, 不难看出, 虽然事故的发生存在这样那样的客观因素, 实际上每一起事故的背后都有一系列的不负责任、违章行为, 这就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与发生事故的必然性、规律性联系。
2 实现习惯性遵章的基本对策
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 反习惯性违章是过去、现在乃至将来相当一个时期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如何实现习惯性遵章?正确认识加上熟悉并遵守规章制度、良好的安全氛围、健全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 从小事抓起, 从点滴做起, 方能防患于未然。
2.1 教育培训是根本
不管是好习惯, 还是坏习惯, 都是人们在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要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习惯, 应遵循“教育是根, 文化是本”的原则。
职工的责任意识、技术素质的高低, 遵守各类标准、规程的自觉程度和应变能力莫不与其密切相关。安全意识教育的重点是责任意识教育, 要采取人性化的形式;力戒说教式、长官式、填鸭式的教育。除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法制法规、组织纪律、安全知识、规程制度、工艺标准教育外, 应重点抓好法制教育、主人翁思想教育, 特别要注意抓好新员工上岗前教育、工人转换岗位时的再教育。新员工上岗前、工人转换岗位时的可塑性最大, 认知新事物、求知识长技能的欲望最强, 最容易受引导和接受别人对其行为的训练, 是这些人形成良好习惯的关键时期 (当然, 也是形成不良习惯的关键时期) 。若错过这个时期, 特别是对于已在岗两三年后的员工, 已形成许多习惯, 在旧习惯抗扰下, 新习惯要扎下根来就困难多了。这就是不负责任、习惯性违章, 乃至导致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
2.2 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
不可否认, 家庭文化, 就是家长文化, 对个人成长影响十分巨大;企业文化, 取决于领导文化、长官文化, 其作为后天的影响, 重塑员工, 是很好的途径。企业文化体现在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各级管理者的价值趋向、道德品质、情感志趣、工作方式乃至生活方式中, 也体现在企业环境建设和对职工的衣、食、住、行的各个环节。所以, 企业文化环境对员工的习惯的影响是全方位的。
领导文化、长官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先导, 其权威性、感染力、号召力最强。因此, 企业各级管理者的习惯更容易在业、车间、班组中传递和认同。正所谓“村看村, 户看户, 员工看干部”。所以, 在企业文化环境中, 最重要的就是各级领导的所做所为。要求各级领导从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责任意识入手, 在循序渐进、潜移默化中带动员工养成良好习惯。
2.3 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制定规范, 运用强化机制。好习惯与坏习惯一样, 不是不可以逆转。没有严格的规范和良好的激励机制, 即使已经养成的良好习惯, 在环境改变和工作任务饱满时, 在坏习惯的作用和抗衡下, 往往就忘了。其原因, 除了员工的好习惯还没有固化和稳定外, 主要还在于企业没有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即使有了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作为一个企业管理者只告诉员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是远远不够的, 还必须告诉他们如何去做。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由于诸方面的原因, 规定往往难以执行或执行不彻底, 而某项规定一旦破例, 便会前功尽弃, 良好的习惯再也难以形成了。要培养员工的良好行为习惯, 制止和消除不良行为,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还必须适当地运用表扬与批评、肯定与否定、奖励与处罚等强化手段。对员工因良好习惯避免、缩小、正确处理事故和完成工作任务的, 要适时地、诚心诚意地予以表扬、肯定和奖励, 对不良习惯要及时对其主观因素进行认真追查分析, 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批评、否定和按规定处罚, 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必须做到标准面前、制度面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干部员工一视同仁, 实现法治。
2.4 注意实践和行为指导
良好习惯教育, 不仅是知识的传授, 而要躬行实践。只有不断地将要求、标准转化为个人的需要、准则, 并用来支配自己的行动, 才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如果只注重说理教育而忽视实践, 良好的习惯是不会真正形成的。有人曾说:“行动养成习惯, 习惯形成性格, 性格决定命运”。所以, 要形成好习惯, 重要的是行动。
2.5 舆论宣传
要注意和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 针对实际并具体地进行良好习惯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方法, 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违章违纪和不负责任的危害性;表彰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谴责违章违纪、不负责任的恶劣行为, 并结合典型事例进行有血有肉、可歌可泣的宣传, 逐渐形成干部职工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参与和良性互动的局面。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第4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反习惯性违章;预防措施
随着我国电力行业改革的推进,电力行业转型已见成效,然而,电力产业的转型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电力安全生产的实现便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深入准确地分析习惯性违章的成因,对症下药加以防范,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对提高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习惯性违章分析
在电力企业中由于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安全事故占大多数,众所周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伤筋碎骨,重则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认真总结分析与思考多年来由于违章而在电力企业中发生的事故以及造成的后果,可将电气操作习惯性违章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变电运行人员在进行倒闸操作的过程中不仔细核对设备的双重名称,仅凭个人习惯进行操作。事实表明,由于误操作引起的事故大多是在简单的倒闸操作过程中发生的。
(2)碰到操作任务比较多或者赶上交接班时,为了尽快操作完毕,不按规范进行操作,出现跳步、解除防误闭锁装置等违规行为。
(3)巡视过程中检查工作做的不到位,蜻蜓点水,没有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
(4)进行检修工作时办理工作票马虎了事,对于危险点分析不认真,不能将安全措施完全落实到位。
二、习惯性违章的特点
(1)广泛性。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错误的习惯性工作方式,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2)重复性。习惯性违章跟人所受的教育程度、个性和心态等有关,它受心理支配,从而慢慢形成一种习惯性行为,屡禁不绝,反复出现,无法从根本上戒除,这同时也是电力系统常态性“反三违”、重点工作的直接原因。
(3)蔓延性。习惯性违章一般不是作业人员自身创造发明的,而是多“传”、“学”于老师傅、同事身上的。
三、暴露问题
1.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首先是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强,对“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把握不牢固;第二是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差,不按标准化作业流程做事,习惯性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再次就是在检修、施工中不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两票三制”。
2.基层管理工作不到位,执行力不强
因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任务、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一些电力企业只着重提高企业效益,对安全管理投入的时间、资金相当有限,轻视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3.反违章工作不严、不力
电力生产事故大多是能够防止的,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才能将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没有真正执行到位,走形式、走过场,即不能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又不能起到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经济杠杆。
5.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
它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班站长的管理能力差,不善管、不敢管;二是先进模范榜样示范作用不强。各项评先、评优工作也是靠人情关系。
四、安全管理对策
1.安全生产管理要“以人为本”
安全管理主旨是人,“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早已成为被管理学界广泛接受的基础定理。由此出发,各电力企业更应以此理念,不断推进企业现代化进程,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充分运用。基层的工作人员常常处在生产一线,不仅工作重复、单调,而且所担负的责任巨大,任何操作都不能疏忽,且要時刻警惕可能发生的事故与危险,造成职工心理压力沉重,长期倒班工作,极易引发事故。
2.完善安全监管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完善有效的安全监管制度是遵规守矩系统工程中的“硬件”部分。企业有必要增加管理力度,建立一些可操作性强而有实效的安全作业规程规范制度。通过认真执行所制定的制度,从根本上抓精、抓细、抓实、抓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
3.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
首先,必须对安全生产进行整体化管理,彻底革除生产过程相分离,管理互相推诿的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可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将生产各阶段、各过程连结起来。其次,坚持行政、安全统一人制,将安全职责与行政职责相统一,以便在制定生产计划与安全计划时具有统一性和连贯性,且避免了事故后的相互推诿。
4.加强监督力度
监督与奖惩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生产中,即便再完美的规章体制,再充分的教育与学习,也难以完全避免员工在实际操作与运行中出错或违规,也难以避免各项章程全部如实执行。
5.开展多层次、全面化安全培训工作
电力企业在职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各项安全培训,但培训的方式与内容往往老旧、枯燥且难于理解,这就要求企业不断探索和改善安全培训机制,切实寻找到一条可行性强且教育力度大的培训方式。企业在开展安全培训时,除传统的强制性安全教育外,还要不断加入贴合实际、易于理解、教育性强的内容,并分批次、分阶段定期进行常规性安全培训。在开展安全培训的过程中,要明白“培训效果未达到也是安全隐患”,也可以在教育培训的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手段上进行改进和创新。
五、总结
电力企业中,对安全生产管理并不陌生,但是切实建立一套全过程、全方面、多层次、动静态相结合、监督奖惩相配套、培训教育相衔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远远没有实现。就是没有自上而下的总体规划与设计,也缺少自下而上的反馈与沟通,而各级管理人员又多各自为政,缺乏整合、监督与配套机制。应该看到,随着市场化的逐步推进,企业想要在竞争中保持生命力,就不得不作出应有的改变,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持之以恒,与时俱进的工作,必须把其作为一项经常化、日常化的基础工作来抓,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参考文献:
[1]韦仲康.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网安全与稳定[J].电力安全技术,2006,(5)
[2]任国明,邵玉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问题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3
《反习惯性违章夯实安全基础( 第5篇
多年来的事故统计表明,在16种人身伤亡事故中,触电伤亡所占比例最大,约占40%;其次是高空坠落事故和机械工具伤害事故,约占10%;在设备责任事故中,电气误操作事故约占30%~40%;误接线、误整定、误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约占20%。分析造成上述事故的原因,可以看出,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违章造成的。
1习惯性违章的特点
(1)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
由于习惯性违章是由一定心理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往往不容易纠正。只要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理定势不改变,习惯性动作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生。
(2)习惯性违章具有盲目性
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而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得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对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3)习惯性违章具有传染性
一些职工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不是他们自已“发明的”,而是从老职工身上“学来的”。看到老职工违章操作“既省力,又没出事”,自己也盲目效仿,而且又用自己的违章行为去影响新一代职工。这些不良的习惯性行为如不彻底根治,必然导致一脉相承,代代相传,严重地妨碍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造成习惯性违章的主要原因
(1)图省事
认为执行规程要办理手续,要使用安全工器具,既麻烦又费时,而不执行也不一定出事。对执行规程抱着应付的态度,违反了也不在乎。持这种态度的人,在工作中往往会采取十分野蛮的行为,如在走错间隔时发现闭锁打不开,不是核对设备,而是用锤将闭锁砸坏,强行操作。
(2)领导不重视
有的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致使安全工器具和设备防护装置长期不完善。如设备标志不全,接地线没有合格的线夹,使用缠绕法进行短路接地,楼板平台上的孔洞不封堵,没有栏杆等。工人们长期在这种条件下工作,习以为常,不认为是违章。
(3)思想不集中
在执行操作或检修作业中,思想不集中,人在现场工作想的都是个人私事,将规程置之脑后。如操作监护人在操作时,不按规定要求在每执行完一项操作后,立即在该项操作编号前划上已执行记号,造成看错和遗漏主要操作项目。再如,因注意力不集中,当操作人误入带电间隔时,监护人也跟着进入,以致造成双双触电。
总之,形成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十分复杂,某一种具体的习惯违章行为,都有其特殊的原因。只有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弄清习惯性违章的症结所在。反习惯性违章的几点对策
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忌,是长期存在又较难铲除的痼疾。要从根本上纠正和预防,必须加大力度,实行综合治理。
(1)反习惯性违章的基点在预防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开展安全工作必须坚持的方针,反习惯性违章也不例外。如果等到发生习惯性违章,甚至造成事故才去抓,不仅难以纠正,而且损失也大。只有把工夫下在预防上,抓苗头,抓异常,抓未遂,把习惯性违章制止在萌芽状态,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反习惯性违章的重点在班组
据统计,习惯性违章行为和由此而诱发的事故中,有90%以上发生班组,可见,班组是习惯性违章的多发区。因此,班组是反习惯性违章、消灭事故的前沿阵地,只有班组杜绝了习惯性违章,实现了安全生产,才能为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可靠的基础。
(3)反习惯性违章的关键在领导
反习惯性违章能否取得成效,不仅仅取决于企业各级领导的决心、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得力,而且取决于他们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如果企业领导带头遵章守纪,杜绝习惯性违章指挥,职工就能跟着学,照着做,就能带出遵章守纪的职工队伍。
(4)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是保证
要预防因习惯性违章而诱发的事故,既要解决好习惯性违章者这个主导因素,又注意解决好操作对象、作业环境这些客观的因素。单纯强调人这个主导
因素,而忽视客观条件,不符合预防事故的客观规律。特别是有的职工因受不良传统做法和习惯方式的影响,虽然身临险境却不知险,若再加上设备陈旧,存在许多缺陷和隐患,则事故难以避免。因此,在预防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后果必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反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 第6篇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网、省公司的有关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以反习惯性违章为主的“反三违”和“三不伤害”活动,落实九江供电公司“三级控制”措施,以“三铁”反“三违”,彻底杜绝违章现象,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
1、电业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公司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并执行。如在工作中有所违背,均属违章,均应按本办法进行登记、考核、处理。
2、本办法实行一人一卡,逐级管理,每人给予基础分10分(每分100元),发生违章现象时依照本办法进行扣减,减至0分为止。记分以一年为期,不累计至下一年。
3、当记分卡分值减至0分时,有关单位应及时上报安排其下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离岗学习违章记分消除。
4、凡个人违章累计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年内先进个人等的评选资格;凡班站违章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分公司、工区违章累计五次及以上者,取消年内先进集体等的评选资格。
第二章考核与处理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人为责任事故的主、次要责任人。
2、人为责任的恶性未遂事故的主、次要责任人。(未遂的误操作、误调度事故,更换杆塔拉线不打临时拉线,停电作业不装设接地线等经公司认定为恶性未遂事故。)
3、在变电站控制室、调度值班室等重要生产场所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的参与者。
4、醉酒后驾驶或交通肇事后逃逸。
5、无票工作(工作票)。
6、无票操作(指操作票)
7、值班人员脱岗。
二、有下列违章表现(一类违章)之一者,每次扣5分:
1、填用了工作票,但工作现场或值班室无票。
2、填用了操作票,但操作时未将票随身携带。
3、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未下达双重编号或发令时不按规定录音。
4、作业人员不按规定验电或装、拆接地线。
5、单独一人从事电气检修工作。
6、值班人员所做安全措施(包括装设接地线等)与工作票要求不符。
7、使用不合格的(含超过试验周期)安全用具。
8、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已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9、工作人员还在作业就拆除接地线。
10、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中,无人监护或升压不呼唱。
11、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带电容性的试验品试验后不彻底放电。
12、带电作业前不对要使用的绝缘工具进行绝缘检测、检查。
13、等电位作业不对要使用的屏蔽服进行检测、检查。
14、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5、立起的电杆,在永久拉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松动或拆除临时拉线。
16、立、拔杆,收、放线,紧线工作无专人指挥或不服从统一指挥。
17、杆上作业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放线。
18、酒后作业、酒后驾驶。
19、允许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来施工队进行作业。
20、电气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现场情况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在不明确带电部位的情况下,盲目开工。
2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委派能胜任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使现场失去监护。
22、不按规定设监护人,监护人不到位或失去监护。
23、单人巡线时从事登杆作业。
24、事故抢修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5、指挥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电业生产工作。
26、在倒闸操作时,不进行模拟或不监护或不唱票或不复诵。
27、不按规定随意解除电气防误闭锁装置。
28、使用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新进人员顶岗或从事其他电气作业。
29、需要保留的接地线、安全措施等或未办理终结手续的工作票不作交班记录。
30、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使用明火。
31、对外来工程施工队,发包单位在签定合同前不制订安全组织措施,合同中无安全条款。
32、110KV及以上设备大修未事先制订大修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33、作业现场擅自改变或移动安全措施。
34、作业中随意跨越遮拦或随意扩大工作范围。
35、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空白工作票。
36、不按规定签发工作票。
37、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8、操作中发生疑问,不向调度或值班负责人报告,擅自改变操作票。
39、在施工、检修、试验工作中,工作人员擅自变更施工(试验)方案。
三、有下列违章表现(二类违章)之一者,每次扣2分:
1、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
2、装卸高压可熔保险,不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不站在绝缘垫(台)上。
3、在带电的二次回路上工作,穿短袖服装,不使用绝缘工具。
4、装、拆电源线时不先断开电源。
5、用湿布擦拭带电的低压电器、灯泡及运行中的端子排。
6、工作、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
7、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不按票面所列的安全措施检查现场布置是否与要求相符。
8、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按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双方违章)。
9、在变电站的直流屏、所用电屏等布线密集的屏上工作时,不采用防止短路、接地、触电措施。
10、攀登脆弱、干枯的树枝砍伐树木。
11、杆上作业人员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紧线。
12、使用人字梯时,梯子不装保护绳。
13、在油开关、变压器本体上工作时穿塑料平底鞋。
14、戴手套在钻床上工作;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物件;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15、工作隔日间断,工作票不返回工作许可人,次日不办理许可手续。
16、不进行交接班手续和设备巡视。
17、流动吸烟
18、电焊机无护罩,接地线、焊线不符合要求及作业中不戴护目眼镜。
19、在未装漏电保护器的检修电源回路中,未加装携带式漏电保护箱。
20、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21、用缠绕的方法接地或短路。
22、所用熔丝不配套或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3、投、退保护压板不进行检查。
24、不认真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25、不按规定存放有剩余压力的气瓶。
26、耐压试验时被试设备的耐压时间不用钟表计时,仅凭感觉估计。
四、有下列违章表现(三类违章)之一者,每次扣1分:
1、值班人员对工作班使用的工作电源私拉乱接不制止(双方违章)。
2、拉、合通讯接地刀闸,不使用绝缘工具。
3、使用无绝缘罩的低压刀闸、拉线开关。
4、低压线路私拉乱接;使用绝缘破损漏电的电线。
5、短接电流端子不用短路片(线)。
6、立杆时,非指定于杆下作业的人员在离杆高1.2倍的距离内走动或逗留。
7、高空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8、工作中使用单面梯子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不合适(正常应为60度左右)并不派人扶持或工作人员在上面移动梯子。
9、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或其他设备配件。
10、110KV及以上少油开关检修、试验中,在进行开关分合闸操作时,仍有人在三角箱部位以上工作。
11、过载使用起重设备。
12、使用无防护罩、无过压保护装置、无压力监视的空压机。
13、在起重工作中物件未绑牢,挂钩未挂在物件的重心上起吊或在超重、超速、超俯(仰)角的情况下强行起吊。
14、起吊重物时在起吊物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
15、进行石坑、冻土打眼时,打锤人带手套,扶钎人不戴安全帽。
16、专职监护人兼任其他工作。
17、操作中途换人操作。
18、调度员下达命令不互通姓名,值班员不复诵命令内容(双方违章)。
19、不按操作票顺序跳项操作或每操作完一项不打“√”。
20、继电保护工作现场不带上次检修试验记录,凭经验和设想去摸索。
21、在运行盘上进行有振动的工作,不采取防震措施。
22、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满足不了工作需要而进行工作。
23、全部工作结束,工作班不清理工作现场。
24、计划检修延期,不按规定办理手续。
25、工作票有效期已过,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终结或延期手续。
26、不按规定时间抄表、检查设备或作假数据。
27、在工作中改变二次回路接线后,不及时在图纸上进行修改并签名。
28、在运行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接临时负载时,没有通过带熔断器的刀闸控制。
29、在保护接地线接触不良的情况下试验设备。
30、试验人员在油开关机构箱直接用手顶开关合闸接触器的方法进行开关的合闸操作。
31、设计与现场实际地理严重不符。
32、设计中交叉跨越及共杆线路等不符安全距离。
33、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等重要安全部件存在缺陷。
34、车辆未携带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
35、司机用直流供油法行车。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含多经部门)的所有职工。各县公司参照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抓安全从反习惯性违章开始 第7篇
四会局江谷供电所欧海
违章,重则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损坏,轻则给生产带来隐患与危害,自然就成为供电企业员工的“三大安全敌人”之首。一直以来,各级都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众所周知由于班所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层单位,因此习惯性违章行为就比较容易发生在班所,反习惯性违章成为班所安全管理中一项最直接、最根本的任务。作为一名基层供电所的安全员,我认为抓安全就要从反习惯性违章开始。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大家都看惯了、说惯了、做惯了的违章现象,平时大家都不当回事,觉得好象不会有什么大的后果和影响,但是一旦事故发生,起因往往是这些小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那么,供电所安全员如何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呢?
一、习惯性违章的起因分析
一般来说,习惯性违章行为主要出现在检修、施工、生产现场,如进入现场戴安全帽不规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无票操作等,这些现象给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分析众多习惯性违章行为,我想违章者主要存在以下心态:一是工作马虎,存在满不在乎的麻痹心理;二是害怕麻烦,图省事的懒惰心理;三是相信经验,忽视规程的侥幸心理,毕竟一次或多次的不安全行为不一定会导致发生事故;四是意气行事,逞强好胜的自负心理;五是把情绪带到工作中。然而,绝大部分违章者都是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规章制度,但正是由于以上几种心态的作用
下,做出了“明知有危险却仍然去做”的行为。
二、习惯性违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危害
或许在有些人的眼目中,所谓习惯性违章行为无非是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穿绝缘鞋而已,这些都是小事一桩,只要完成任务,不出事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若听其自然任其发展,必将酿成大祸后患无穷。
要知道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大家细想这些“微不足道”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或者不会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却埋下了事故的隐患。如不戴安全帽,就有可能被掉下来的螺丝砸中头;不系安全带,就有可能从高处坠落;无票操作,就有可能带负荷拉刀闸……。因此,不彻底去抓习惯性违章就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管理。
三、采取措施,狠抓习惯性违章促进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危害很大,既有害于企业集体,更有害于员工个人和家庭。我认为基层班所反习惯性违章重点应在于预防,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重复作业中逐渐养成的不自觉的、不安全和不规范的行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树立遵守规程为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增强员工家庭责任感,违章后一旦出了事故,损失最大还是员工自己。或许很多员工上有高堂下有妻儿,试想如因违章造成人身伤害,肢体和心灵的痛苦又会由谁来分担呢?
三、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现场安全培训,熟悉熟悉本岗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经常进行反事故演习,通过反复的、大量的、规范
化、标准化、形象化的作业训练,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
四、提倡自我管理,互相监督,必须虚心听取同事的提醒,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习惯性的不良行为;
五、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氛围,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使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成为我们的自觉行为;
六、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制度,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监督处罚力度,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第8篇
1 违章现状分析
从今年上半年广西桂林“5.7”配网运维人员触电重伤事故中, 我们不难发现受害人和受害人所在的运行班组人员违章作业已经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事情, 别说做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就连最简单的验电环节都可以省略,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事件只是一个迟早的事情;从云南普洱“6.20”配网运维人员触电死亡事故中不难发现工作前缺乏认真的现场勘查, 接地位置选择不合理, 现场执行的时候虽然有所察觉, 但为了避免重新办票的麻烦, 冒着侥幸的心态冒险作业, 执行过程中依然是违章成自然, 没有携带验电器和穿戴绝缘手套, 在无监护的情形下独自依然攀爬, 最终导致触电坠落身亡。
南网作为央企在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其他安措上的费用未曾吝啬, 在各级的预算中安全费用从来是按实支出, 可为何违章还是成为了部分一线工作人员的习惯呢?这不由得大家进行深入的反思。假设不发生事故, 违章对比遵章有哪些“好处”呢? (1) 省事, 不用携带那么多验电接地的安全器具, 减轻登杆负重; (2) 省时, 不需要多跑一段现场勘查, 不用装拆接地装置; (3) 提高工作效率, 省时又省事工作效率肯定就高了, 意味着可以早一点回单位甚至回家休息。在部分基层单位特别是人力资源分配不是特别合理的基层供电所这种现象更是普遍存在。
对于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 个人分析人为事故的根源: (1) 承包商为了追求利润, 或不能有效预测当年的工程量, 资源投入不足。a.项目管理、安全人员投入不足;b.施工机具残旧、随意替代不满足现场安全施工的需求。 (2) 由于当前的国家政策, 南网以及其下属的公司、分公司难以只选择少数几家大型有资质的、实力雄厚的施工建设单位合作, 每个项目都要进行招投标, 施工单位多、杂不利于长期合作, 假设只有少数几家承包商, 对方可以根据我们的中长期投资计划, 计算出大致的工程量, 从而提前投入相关人力和施工装备。其实作为国企, 在满足社会公益需求的前提下, 尽可能的提高企业的效益才是我们的本份, 无论是物资采购还是工程外包, 合作单位的数量特别是到某个地区的合作单位数量控制3家以下较佳。只要价格合理长期与一家合作也未尝不可, 只有长期合作, 承包商才有动力提前进行合理的投入, 这样作为项目管理与实施单位对承包商的监管才能真正到位, 避免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另外随着长期合作的进展, 彼此的需求了解逐年加深, 无论是施工安全还是施工工艺与质量的控制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2 供电企业反违章管理策略
违章对于电力生产运行害处很大。因此必须要严厉杜绝, 而且要防患于未然。在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上加以措施进行杜绝。本文以广州供电有限公司番禺供电局的反违章管理工作为例, 谈谈如何让员工掌握规章制度, 让企业共同承担反违章工作任务, 采取教育与奖惩结合的处罚方式, 深入梳理反违章管理构件的多渠道管理机制。
(1) 让员工坚持遵守反违章规章制度。番禺供电局始终把员工每周的安全学习活动作为工作重中之重。 (1) 要求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 局安监部作为班组安全学习的统筹部门, 每周将上级下发的各类安全事故通报快报、安全规章制度和重要的安全文件作为班组每周安全学习的重点内容, 通过网络平台下发到各一线班组, 并提出相关的安全学习要求, 实行常态化的学习氛围, 让基层班组和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细节、条款予以掌握、熟知。 (2) 局安监部通过每月的管理性督查, 督查各班组每周安全学习的开展情况, 并限时闭环整改发现的问题, 确保安全学习取得实效。 (3) 将学习到的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予以运用, 避免机械教条的学习, 采取实景演练等形式, 提高员工的学习效果。 (4) 将安全规程的学习纳入到全局安全文化建设中, 通过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做好员工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的营造工作。
(2) 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切入点, 采取一系列措施, 将管理思路贯彻到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中去。 (1) 进一步完善我局各级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到位标准。结合岗位实际, 分级制定部门、供电所各级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到位标准, 制定并组织全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开展管理性督查。局安监部每月对各基层供电所和班组开展管理性督查, 从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班组日常管理等方面, 督查各基层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日常生产中去, 同时通过对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绩效进行考核, 突出基层单位的反违章主体作用。 (3) 强化反违章监督。局在2004年成立了作业现场安全监察专职队伍--安全监察班, 每日根据我局内部的停电计划安排、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保供电任务, 编制月度、每周和每日的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并组织全局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层开展作业现场的驻点或飞行监察, 全方位开展专业领域的安全监察工作, 并及时制止并纠正现场违章行为。 (4) 制定《番禺供电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方案》和《番禺供电局安全记录考核工作方案》, 通过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3) 将反违章工作作为员工基本技能进行部署, 并作为长期工作来抓。
(1) 积极开展反违章宣传工作。各级领导亲自部署, 将反违章活动与日常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主动组织员工积极投身到反违章活动中, 并将反违章活动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将反违章成果加以巩固。
(2) 做好反违章必须先抓教育。反违章工作只通过罚款进行处理是不够的, 我局通过约谈教育、曝光、暂停人员作业资格、扣分等措施进行违章处理, 将责权利的关系摆正, 切实查找不足, 提出防范措施, 分清责任, 加以安全教育和处罚, 同时将员工思想问题放在所有教育工作的首位, 将违章背后的管理性根源挖掘出来, 从根本上杜绝违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 做到人人参与, 互相监督。
(3) 将安全工作放在所有工作之首, 对侥幸、投机、冒险、逆反心理等进行克服工作, 提高员工自觉遵章守纪的习惯, 对危险点、危险源等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 做好预防和防控工作, 全员对危险源头、预防措施要实行签名履行手续, 在思想认识、预防管控、超前预防、安全教育等工作细节上下功夫, 把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
(4) 细化违章处理实施细则, 制定《番禺供电局施工承包商作业现场违章行为处理工作指引》, 进一步细化项目专业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违章行为处理工作流程;建立个人的现场作业违章扣分记录卡, 采取“首次建卡、逐次记录”的方式, 对违章员工累计扣分达到一定分数时, 对员工进行约谈、编写整改报告、安排脱产培训学习等处理, 有效遏制同类违章行为的发生。
3 结语
反违章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是将生产作业的安全性和可控性提高到极高的水准, 因此要求员工必须在反违章的规章制度的管理下, 将不违章变成一种习惯。才能真正让这些新方法得到很好的利用和推广。
摘要:电力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并谋求发展, 重要的基础就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运行管理体系。电力企业的员工要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结合, 将自身的安全与责任意识视为与企业安全良好运行息息相关的事情, 并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实施到工作中去, 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坚决将风险防范意识放在工作的中心, 坚决杜绝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树立“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观念, 将“反违章”作为日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加以运用, 做到对安全事故和风险预防为先, 管控第一。
关键词:反违章,安全管控,应用与实践
参考文献
[1]操南圣, 操南祥.构建地市级供电企业多渠道反违章管理机制[J].低碳世界, 2016 (6) :50~51.
[2]邱旭波, 董辉, 刘璐, 等.抓安全必须反违章[J].科学导报, 2015 (7) :200.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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