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系统范文
安全警示系统范文(精选10篇)
安全警示系统 第1篇
海上气候变化多端, 雾气大, 海面无参照物, 而且挂机为非金属制造的橡皮艇、体积小, 雷达对挂机的扫描也经常处于盲区, 母船无法对挂机的位置进行时时监控。时常出现挂机因燃油耗尽或其他故障造成不能及时向母船管理人员汇报, 只能漂泊于海上等待救援人员撒网式搜索, 或因风浪过大造成缆绳磨断丢失挂机的情况。此外, 雾天、夜间其他大型船舶的航行也对挂机存在撞击隐患。为增强挂机海上勘探安全性, 提高海上石油勘探的指挥和效率, 研究建立一套近海石油船舶勘探安全警示系统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一、系统简介
近海石油勘探船舶安全警示系统主要包括三部分:
1) 船舶自动识别装置AIS:主要用于实现油田海上勘探大型船舶定位、导航、避碰、船舶通信、船岸通信、海上搜救、海事调查并自动获得来往船舶的各类信息。
2) 挂机用数据采集定位终端:主要用于小型作业橡皮艇的数据采集、定位、紧急报警, 并与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通过低功耗数传模块进行数据传输。
3) 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连接AIS装置及数传模块, 并安装有船舶安全警示系统软件, 通过接收到的挂机定位信息及挂机作业数据, 实现管理人员对挂机的监控、管理、指挥、调度, 通过连接AIS装置, 实时接收周边AIS船舶信息, 船舶避碰预警系统软件通过判断挂机定位信息与AIS信息, 实现挂机与大型船舶间的避碰预警功能。
近海石油勘探船舶安全警示系统通过采用GPS卫星定位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VHF甚高频技术、计算机通信技术, 实现海上石油勘探船舶作业的全程管理监控, 对挂机实现从单艘呼叫监管到整体电子全天候24小时监管, 提高挂机的动态调度、灵活指挥、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 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近海石油勘探作业安全和效率。
二、系统硬件设备组成
近海石油勘探船舶数据采集及安全警示系统数据传输主站置于勘探母船驾驶台里, 内置220V转12V稳压电源, 大功率风扇、低功耗数传模块, 可由220V外接电源供电, 也可通过10V~16V直流电源供电, 用于母船数据处理服务器与挂机用数据采集定位终端间的数据传输。
挂机用数据采集定位终端置于挂机上, 由以下八个板块构成:
1) 低功耗数传模块。工作温度:-40℃~+80℃;频段范围:229MHz~238MHZ。内部数控型, 由外部数据来触发模块发射, 接口采用标准RS232电平, 主要实现数据的接收和发送。
2) 船载G P S定位终端。工作温度:-4 0℃~+80℃;用于实现挂机的实时定位、紧急报警、里程统计、数据采集, 有预留接口可连接第三方设备, 采集船舶各状态信息、勘探作业数据信息, 通过8针航空头接口与低功耗数传模块连接, 接收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下发的点名呼叫指令, 并回复定位信息及船舶相关作业状态信息。
3) 磷酸铁锂电池。因挂机无外接电源, 为使低功耗数传模块与船载GPS定位终端工作电压恒定, 故采用磷酸铁锂电池为防水箱内部设备供电, 并在电池外部附有铝合金壳体, 便于散热, 在上方预留两针航空头接口, 便于电池充电、供电。
4) 防水箱。耐温-40℃~+90℃, 箱体采用特种混合树脂注塑而成, 重量轻的同时保证箱体坚不可破。箱体整体防水、抗压、防震、防腐蚀、耐盐雾。专利设计锁扣易于打开闭合, 同时经久耐用不会破裂。具有专利设计的自动气体平衡阀可随时平衡箱内外压, 保证箱体可容易被打开。适用于海上恶劣作业环境, 可以有效保护内部设备。
5) 铝合金隔断及供电接口。采用铝合金外壳拉丝工艺, 整体简洁大方、外观亮泽, 用于固定船载GPS定位终端与低功耗数传模块, 左侧预留接口用于与电池的连线, 上方预留电池电量指示灯。
6) 开关按钮。铝合金隔断内部设备供电开关, 按钮自身带指示灯显示。
7) 紧急报警按钮。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时, 按下紧急报警按钮两秒钟, 船载GPS定位终端会通过低功耗数传模块向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发出紧急报警信息。
8) 玻璃钢天线接口。防水箱右侧预留玻璃钢天线接口, 在箱体内部安装有天线馈线延长线, 接头为防水TNC公头, 直接固定在防水箱右侧开孔处。
三、系统功能介绍
船舶安全警示系统平台安装于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上, 服务器通过RS422接口连接船舶自动识别装置AIS, 通过RS232接口连接高性能数据传输主站。主要功能如下:1) 全天候定位功能:实时接收船舶的运行状态信息, 包括:设备编号、信息状态、当前时间、当前日期、船舶位置 (船舶经、纬度) 、船舶速度、船舶方向等。2) 超速报警功能:当船舶航行速度超过设定限速值后, 船舶安全警示系统就会提示船舶超速报警, 避免因速度过快引起船舶倾覆。3) 紧急报警功能:当船舶在外遇到燃油耗尽或其他故障等紧急情况下, 可通过挂机用数据采集定位终端紧急报警按钮向母船进行呼叫, 避免人员伤亡。4) 区域报警功能:勘探船舶海上作业会有区域范围限制, 当船舶驶入/出监控人员设定的区域时, 船舶安全警示系统会显示船舶出/入区域报警。5) 避碰预警功能: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会实时监测外单位AIS船舶与公司内部勘探船舶间的距离, 当距离小于设定安全距离时, 安全警示系统会提示船舶避碰预警, 并显示出避碰预警时外单位船舶与公司内部船舶间的实时距离, 以及时采取避让。6) 里程统计功能:能实时计算船舶航行里程并存储在内部存储器里, 船舶安全警示系统定时呼叫船舶时, 挂机用数据采集定位终端会将自身的定位信息及里程值等一并传输给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7) 地图编辑功能:监控人员可在地图上绘制作业区域, 并可在地图上标注浮标、航迹、海上障碍物等。8) 数据统计功能:系统可在本地存储船舶定位数据及作业数据等, 并可实现设定时间段内的船舶数据统计。9) 历史轨迹显示功能:船舶安全警示系统可按设定时间显示船舶的实时航行动态轨迹, 便于监控人员在地图上直观发现船舶航行方向, 并可及时判断外单位船舶是否在作业区域内停船。
四、系统主要特色及创新
系统用于实现海上石油勘探船舶数据采集、调度管理、避碰预警、线路测绘等功能, 具有使用简单, 携带方便, 实时管理的特点:1) 挂机用数据采集定位终端采用12V12AH磷酸铁锂电池供电, 外部装有铝合金外壳, 上方带提手和充、供电接口, 便于散热、携带。2) 数据传输采用低功耗数传模块, 数据触发模块发射方式, 数据发射时电流小于5A, 待机时电流仅为45MA, 传输距离可达20公里以上。3) 防水箱内部铝合金面板上方预留电量指示灯, 可以直观显示电池电量便于及时更换电池;预留数据发送/接收指示灯, 便于查看设备工作状态。4) 船舶安全警示系统平台采用C#编译, C#是一种面向对象编程语言, 可以利用Microsoft开发的最新的“.NET”平台快速地编写WINDOWS应用程序, 开发周期短, 易于应用和进行二次开发。5) 系统采用GIS实景数据引航, 专用数据传输通道, 可以自定义定位标注, 实时获取周边安装使用AIS船舶的船名、呼号、船长、货物种类等船舶静态数据, 和航向、航速、位置、相对距离等船舶航行动态数据;安全警示系统软件能保存所有船舶记录数据并恢复和再现这些数据, 在事故发生后可以用于责任分析。6) 在母船中心处理服务器上通过设置多种硬件端口, 可以连接不同设备, 如船舶自动识别装置AIS、数据采集定位终端、其他勘探作业仪器等, 并可对端口过来的数据进行解析, 来实现数据存储和转发功能。
五、综述
海上石油勘探船舶安全警示系统可以使海上勘探船舶综合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有效地杜绝或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从而杜绝或减少了安全成本, 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该系统研究应用成功填补了海上勘探船舶监控领域的国内空白, 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摘要:现今, 我国海洋油气资源整体处于勘探早期阶段, 油气探明资源量分别为275.3亿吨、10.6万亿立方米, 资源基础雄厚, 产业化潜力巨大, 是未来油气资源接替的重要领域和方向。而伴随着近年来海上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深入, 海上船舶勘探安全生产作业的诸多问题日益凸显出来。
安全警示系统 第2篇
此前一天,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发布决定,从4月1日起至6月底在全国公安监管系统开展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主题的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全国各级公安监管部门深刻汲取发生在云南晋宁等地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教训,认真查摆执法理念滞后、特权思想严重、法纪意识淡薄、人权观念不强等深层次问题。
关于在公安系统开展监所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通报公安部监所管理反面典型案例,使全体监管民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保持清醒头脑,筑牢防腐拒变根基。会上,看守所主要负责人要求全体民警:一是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岗位实际,牢固树立“监所无小事”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监所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监所安全;二是以监规及行为规范为重点,树立监室正气,减少违规行为,营造积极向上、文明规范的良好氛围;三是坚守工作纪律,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洁身自好。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8-30 金华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680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金华市公安机关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深刻吸取个别民警违法违纪教训,防微杜渐,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贯彻“五条禁令”为重点的为期一个月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安机关“五化三治”工作为主线,综合采取集中教育、查摆剖析、立项整改等措施,扎实推进“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扎实推进公安机关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二、活动对象
警示教育对象为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职工及协辅警。
三、活动时间
2011年8月15日——9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五条禁令”专项教育检查。组织民警重温“五条禁令”,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防止出现松懈和侥幸心理。纪检督察部门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制止和消除违反“五条禁令”的苗头和隐患。
2、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活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关于近期发生在我省公安系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特别是典型的涉警交通事故案例,要学习最高院、省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案件审理有关规定、公安部关于涉酒驾车有关处理规定等,使民警深刻吸取教训,增强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3、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座谈讨论、撰写观后感等形式加强对广大民警的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夯实民警思想道德基础,强化拒腐防变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4、邀请领导、专家上课。通过上警示教育课,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的认识,让广大民警了解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犯罪的新形势、新任务,警醒广大民警要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意识。
5、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让广大民警接受一次勤政廉政、规范执法、严守纪律的深刻教育,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意识,从思想上引起震动,从而以他人的教训为警戒线,严以律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收到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
6、编写法纪学习手册。选取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常用的法律法规汇编成教育手册,下发全体民警,组织民警开展学法学纪活动,通过一个月时间的集中学习教育,使民警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法规条令,消除认识误区,明确纪律底线,自觉筑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
7、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确保民警熟知熟记内容,做到令行禁止,自觉遵守和维护警察纪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地各部门要把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措施上迅速跟进、在力度上不断加大。要坚决杜绝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上面热下面冷、开头热后面冷,真正通过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使民警在思想上受到教育,心灵上受到触动。
(二)突出重点,确保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涉及的内容很多,各地各部门要有的放矢地开展。要把深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使民警与“五条禁令”这根“高压线”绝缘。要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抓住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加大监督、教育、培训力度,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集中精力解决好廉政制度执行不力等影响队伍形象的问题。
(三)讲究方式,增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检验班子工作能力的重要载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查摆剖析、整改问题。要切实摸准民警的思想脉搏,摸清民警所思所想,特别是要抓住民警的一些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项建档、逐人建档,并明确限期落实整改。要建立完善与民警家属的定期沟通反馈机制,切实掌握民警八小时外的动向,规范非工作时间民警驾驶私家车的行为。要坚持把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等主题活动、平安金华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民主评议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落到实处求实效。同时,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阶段性工作部署,定期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纪委,整个活动情况总结于9月20日前报送市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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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看守所作为未决羁押的场所,主要是起着警戒、看守、教育和管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作用。而近年来,我国看守所频现被关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这些事件的出现,无疑背离了看守所制度设置的初衷,暴露出现有看守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本文从这一问题出发,找寻问题的解决之道,通过看守所中立的制度改革,完善我国的看守所管理制度。
关键词:看守所管理体制 中立 改革
看守所“躲猫猫”磕死、“做梦”吓死、“发烧”病死、“用纸币开手铐,用鞋带自缢死”、“喝水死”、“激动死”、“洗脸死”等曾一次次挑战公众的想象力。怎料想,现在,又蹦出个更雷人的“粉刺死”来。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我们只能说,这种意外的死亡,疑似制度性悲剧的升级版。此前,若干个“××死”,多以警方涉嫌刑讯逼供,办案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告终。但在事发之初,各地警方总会坚称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看守所之所以频现系列非正常死亡案,究其原因就在于现有的看守所管理制度存在很多问题,迫切需要引入新鲜血液,对其进行彻底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现有看守所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看守所管理体制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5条规定:“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可见看守所与公安机关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中,公安机关具有刑事侦查和行政管理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尽管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但在与刑事侦查部门共同设置于同一公安机关内并接受同一负责人领导的情况下,看守所只能完全服从侦查的各种需要而处于从属地位,即其对被羁押人的监管活动直接服务于刑事侦查工作的需要。因此,看守所不可能在侦查机关与被羁押人之间保持中立,难以履行监督制约侦查权、保障被羁押人权利的职责。相反,为了实现追究和惩罚犯罪的共同目标,看守所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乃至违法行为,包括超期羁押,往往会提供相应的便利。这种“分家不分管”的现实,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刑事司法对公平与正义的内在追求。
(二)看守所职能界定不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看守所主要职能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不难发现,现有法律一方面把看守所的职责定位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安全羁押,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另一方面又将看守所的职能定位于羁押犯罪嫌疑人,方便侦查活动的进行,而对作为弱者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则未做适当考虑。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表现为看守所积极辅助侦查机关查清案件事实,追究犯罪,而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漠不关心。如:忽视在押犯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获得律师帮助权是在押人员在遭受国家追诉时所应当具有的防御性权利。在英美等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任何阶段的律师帮助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对律师介入侦查程序作出了规定,旨在保障在押人员得到律师帮助。这种权利的实现在看守所中主要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律师的通信、会见。这种与律师的交流“既是在押犯所应享有的基本人道待遇,也是防止个人的人身自由被政府非法剥夺的重要措施”。但是由于看守所的“侦查性”,这些权利常常得不到保障。在侦查阶段,在押人员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特别是在看守所内,他们与外界失去联系,非常需要律师帮助分析案情、调查取证,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在押人员与家人联系,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并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等等,同时律师还可以帮助在押人员减轻心理负担。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但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隶属于负有侦查职能的公安机关,即便是监督看守所工作的检察院也负有打击犯罪、保障起诉的职责。许多案件在侦查阶段,由于侦查人员的劝说,在押人员根本不想请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稍好一点,但是也有检察人员对在押人员请律师的权利关注不够。所以,在押人员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有的甚至不明白自己具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根据联合国有关文件的规定,律师与嫌疑人的会见应“在不被窃听、不经检查、即完全保密的情况下,在执法人员能看得见但听不见的范围内进行”。但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侦查部门寻找理由干涉甚至不允许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情况已是家常便饭。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具有获得律师帮助权的阶段,有的侦查人员干脆不告知,有的即便告知,也是非常简单的“你现在可以请律师了”,至于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则并不加以解释,有的还建议犯罪嫌疑人“你的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见一面还要花不少钱”。面对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请求,有的看守所要求律师出示公安、检察机关才需出示的《提讯证》有的看守所在律师会见室安装监控设备,律师给当事人信件要“偷传”。由于受到种种限制,实践中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案件很少。通信、会见权在实践中遭受的种种障碍说明目前部分看守警察素质低下,作为执法人员却不知律师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更反映出看守所隶属于公安机关的极端不合理。因为这样的设置不符合人类基本的趋利避害的心理。看守所与公安、检察的利益共同关系使看守所在面对在押人员和律师时不可能具有客观中立的立场。律师会见在押人员一般是为了搜集对在押人员有利的证据,这是与侦查对立的。看守所隶属于负有侦查职能的公安机关,因此它不会心甘情愿地让律师如愿,而常常以种种借口阻止。控诉方关押被告方,同时让控诉方安排被告方的会见事宜,这样的制度设计注定是不成功的。
(三)看守所监管执法人员观念不正确。按照法律规定,看守所关押的对象包括三种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经法院判决刑期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在这些在押人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有学者称这两类人为未决犯)占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由于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他们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是否需要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前,任何人应被推定是无罪的。但是,根据我们的实践调查,看守所干警将这些人一律视为犯罪人,几乎所有地方的看守所干警都将被羁押人统统称为“犯人”。从这个方面所反映出的是看守所干警在监管执法理念上存在着严重的误区。正是因为将所有的在押人都看做是犯人,所以才会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到他们的权利问题。这个认识上的严重误区使看守所干警既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也摆不正在押人的位置,把在押人员作为敌对方,想尽办法对在押人员进行限制,还如何会去保护它的基本权益?同时,也因为看守所干警的这种错误理念,使得现有的看守所法规、规章制度都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按照《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对在押人犯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值班干警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查,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睡觉,不准饮酒,不准从事其他有碍值班的一切活动。值班干警发现问题,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这些规定不可谓不细,不可谓不全,但是对这些规定看守所干警实际执行起来并不严格,比如两次巡查之间的间隔时间是有要求的,有多少值班干警是按照这样的规定去做呢?比如不准从事有碍值班的一切活动,又有多少值班干警认真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呢?在我看来,已有的《看守所条例》和《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已经规定得比较周延了,问题是这些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是不严格的。正因为没有严格按照已有的规定去执行,才会使看守所内频频发生问题,目前被媒体披露的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问题不过是看守所里诸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四)看守所监察不到位。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对看守所日常管理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各级检察部门也积极组织开展纠防超期羁押专项工作,加大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的检察力度,督促刑事诉讼中的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况的纠正,对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遏制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发挥了很大作用。而且,2008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专门下发了《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办法涵盖了看守所检察的依据、职权、任务、业务范围、检察办法、相关制度、工作规范等内容,使得派驻检察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但,不容忽视的是,看守所检察工作基础仍很薄弱,执法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有的地方特别是一些领导同志对看守所检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派驻看守所的检察官或者是难以胜任业务性较强的其他检察工作的,或者是年龄偏大身体又不太好的。总之,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把业务骨干派驻到看守所去。这样的驻所检察官也就根本不可能把主要精力用在看守所检察工作上;有的地方派驻检察室人员配备不足,物质装备缺乏;有的地方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有的驻所检察人员责任心不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不能及时发现,或者对发生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看守所的检察官没有实行轮换制度。某个检察官一旦被派驻看守所,除了提拔、调动等,基本上就要在看守所干到退休了。这种做法一方面会使驻所检察官有很多怨言,不安心工作,另一方面会使驻所检察官与看守所干警过于熟悉,即使看守所工作真的出现了问题,他们也会碍于情面、疏于监督,甚至帮助看守所掩盖真相,驻所检察流于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看守所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影响了检察监督职能和作用的发挥。
二、解决之道:看守所中立性的制度改革
看守所中立,源于刑事诉讼的“中立”理念。中立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前提,就整个刑事诉讼而言,中立是指有关事项的裁断者或处理者对与该事项具有利害或直接关系的诉讼主体应当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或对另一方持有偏见或歧视。在诉讼中,对有关问题有处理权的裁断者或处理者只有保持中立、无私的地位,与诉讼主体没有利害关系或不持有偏见,案件才有可能得到公正的处理。[①]相关问题的处理者不仅限于审判者,在侦查阶段,对管辖、回避、强制措施、调查取证等问题做出决定的处理者都有中立性的要求。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由检察机关对侦查行为实行法律监督。在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在监督公安机关侦查行为的同时,又要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即要求一个监督主体和一个被监督主体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这一制度设计本身缺乏中立性考虑,当然在实践中无法真正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诱供骗供、剥夺犯罪嫌疑人权利等非法行为的大量存在,就是最好的证明。在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的自侦案件中,中立性的缺乏是显而易见的,监督者自己监督自己,相当于不存在监督。监督主体中立性的缺乏,使得侦查权与犯罪嫌疑人的防御权严重失调。
在审前羁押阶段,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被完全剥夺,与外界处于相对隔离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监督侦查行为的合法性,特别是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性,保障被羁押人人权不受侵犯,使羁押场所——看守所中立化就显得尤为必要。在我国,由于看守场所与侦查机关的任务具有非一致性和职责上的相异性,这就必然要求二者在主体上分离,只有这样,看守机关才有可能在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保持中立。反之,如果看守场所与侦查机关隶属于同一系统,其任务具有一致性,二者都将其行为指向查明案件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这种利害关系的存在就会使看守机关不可能在侦查机关与被羁押人之间保持中立,也就不可能实现保障被羁押人人权的职责。在看守场所与侦查机关分离制度上,英国的作法具有可鉴之处。在英国,警察将犯罪嫌疑人逮捕以后,要将其送到拘留所(custoy)。拘留所警察(custoy officer)的职责只是看管被逮捕人,保障被逮捕人的权利,对被逮捕人在拘留所的一切负责。他们每天要对被逮捕人的各种情况做好纪录,完整的纪录都要让被逮捕人看到,并要由他们签字后才能送到警察局②]。英国《1984年替察与刑事证据法》第38条规定,除了特殊情况下,“如果某人因涉嫌实施某罪,—非根据可获准保释的令状—而被捕,那么,该人被提起指控以后,羁押官应当责成该人保释或以非保释的方式从羁押中获释„„”这种看守警察与侦查警察的分离制度,以及法律赋予看守警察保障被羁押人权利的职责,无疑为看守机关在侦查人员与被羁押人之间保持中立提供了基本条件,为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人权保障提供了保证。但是,就我国现行的羁押制度来看,看守场所并不具备在侦查人员与被羁押人之间保持中立的基本条件。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看守所与侦查人员隶属于同一机关。由于侦查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而看守所与侦查机关都属于警察机关的机构,具有行政上的统一隶属关系,这也就决定了看守所不可能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作为其重要任务,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它的重要职责是辅助侦查人员查清案件事实,追究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看守所不仅漠视被羁押人的人权,也不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反而以非法的手段帮助侦查机关追究犯罪,如以内部规定和其它借口限制律师的会见权,干涉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内容等,这些现象的发生,究其根源就是看守所与侦查机关不能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及二者在任务上的一致性。可见,设立相应的制度使看守所与侦查机关适当分离,使之在追诉者与被追诉者之间保持一定的中立,同时,在法律上明确看守所具有保障被羁押人人权的职责,并设立相应的具体制度保障,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三、途径的选择
要改革现有的看守所管理体制,使看守所保持中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也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笔者选择“一个中心,三个保障”的途径,充分实现我国看守所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一个中心——看守所中立,即将看守所与侦查机关分离,将看守所从公安机关独立出来,由另外的行政机关领导,在法律上明确看守所的职责。从中国现行的行政机关设置及其职能来看,笔者认为,将看守所划归司法行政部门(地方各级司法局)领导比较合适。司法行政部门并不具有侦查机关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职责或协助实现该任务的职责,因此,主体分离、职责相异为看守机关在侦查机关与被羁押人之间保持中立提供了可能性。当然,与此同时,法律应当明确看守所和看守警察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保证被羁押人的权利得到实现。如果不明确这一点,看守所保持中立以及保障被羁押人人权的职责就失去了法律基础。其次,设立具体制度保障看守所保持中立或保护被羁押人的人权。将看守机关与侦查机关分离,只是从消极方面体现了其中立性。为了使看守所实现其职责,即防止被羁押人逃避追诉、审判的职责,同时履行保障被羁押人在被羁押期间的人权的义务,必须要求看守机关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对追诉机关在看守所实施的侦查、追诉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从而使侦查机关的权力与被羁押人权利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对此,笔者建议设立以下几项制度:
第一,看守所负有告知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享有的权利的义务。告知方式有两种:即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看守所应当将被羁押人享有的权利以书面的形式明示出来,在被羁押人进人看守场所的第一天,就应当提供给他。对于不认识字或不能理解告知内容的,看守警察有义务宣读或解释该告知义务。
第二,看守所负有对侦查机关在所内实施的侦查行为进行客观纪录的义务。这种纪录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即只要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所内进行讯问,看守机构就应当派看守警察对该行为进行全过程的录音或录像。录音带、录像带同时制作两份。在讯问被羁押人结束之后,在侦查人员和被讯问人在场的情况下,将其中原版录音带、录像带封存,标签上注明录音、录像的时间、地点,并由侦查人员、看守警察和被讯问人在此标签上签字。如果今后进一步改革,讯问犯罪嫌疑人允许辩护律师在场,则辩护律师也应当签字。封存的原版录音带、录像带由看守所保存,复制的录音或录像带交给讯问的侦查人员使用,如果庭审时被告人对讯问发生争议,应当以看守所封存的原版录音带、录像带为准。考虑到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可以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录像;在条件不允许的地区,可以进行录音。这种由中立的看守机构所进行的讯问录音、录像制度,无疑是一剂医治侦查机关在羁押场所内实施刑讯逼供这一顽疾的良方。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看守机关对律师会见权不能予以不当的限制。对律师与被羁押人的谈话不能以录音、录像或以其它的方式进行监视。当然,为了保证律师会见时的安全以及防止被羁押人的逃脱,看守所可以以“看得见,但听不见”的方式对被羁押人的行为进行监控。
第三,对侦查机关讯问的时间进行监督。为了防止侦查机关以长时间的讯问和“车轮战”变相逼供,法律应当明确补充规定讯间犯罪嫌疑人最长的时间及24小时内被讯问人至少应休息的时间。在看守所内,如果侦查人员讯问的时间超过法定的范围,看守警察有权利也有义务要求中止讯问。经过法定的时间段以后,侦查机关才可以开始进行第二次讯问。
(二)三个保障,包含对被监管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看守所管理人员配备和管理;对看守所的全面监督三个方面
1、对被监管人员进行身体检查。首先,要严格执行入所健康检查制度。看守所办理新入所人员收押手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具有不予收押情形的,坚决不予收押。办案机关将被监管人员提解出所送回时,看守所要对被监管人员进行体表检查,发现身体有伤的,要求办案机关出具伤情证明。其次,建立完善被监管人员身体患病有伤通报告知制度。对患病有伤的被监管人员,看守所要建立医疗档案,及时向办案单位和被监管人员亲属通报。
2、人员配备和管理。根据中立看守所新的机构和职能的需要,看守所人员组合须做相应调整。我国目前的看守所,主要是由公安代管、武警警戒看押、驻所检察监督。除了武警保留之外,公安和检察监督人员都需替换,需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资格条件,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等方式录用具有法律或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职位,行使更具中立性和公信力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关于看守所的管理,需要摸索建立类似于企业管理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以立法的方式统一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期间的最低待遇标准,明确看守所工作人员的职责及违反职责应承担的责任
3、加强对看守所管理的全面监督。一方面,强化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包括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落实《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派驻检察机构应当在监管场所内设立检察官信箱,接收在押人员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材料,至少每周开启一次。派驻检察人员每月定期接待在押人员近亲属、监护人来访,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在与在押人员谈话、受约约见在押人员以及日常检察工作中,注意检察纠正监管民警阻止和压制在押人员行使申诉和控告权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推进对监管场所的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对监管场所进行监督的一种最广泛的形式,虽然社会监督也被一些学者视为我国监管场所监督体系中最不健全、程序最不规范的一种监督方式,既缺乏实体法方面的规定,也缺乏程序上的保障。但从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社会监督是对监管场所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和在押人员权利的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看守所管理体制暴露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社会监督才为大家发现和引起重视的,有些国家关于社会监督的具体制度对我国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如英国监狱和缓刑特别巡视委员会是一个负责对监狱条件和囚犯待遇以国际人权标准进行评估的民间组织,监督的内容主要有罪犯人权、处遇、人格尊严、管理目标等③]。从监管场所监督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来看,必须加强社会监督,选择有一定影响的社会人士对监管场所执法工作直接进行监督。把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一个全面的对看守所管理体制进行监督的体系,充分实现看守所保障在押人员基本权益的职能。
为了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监所的安全稳定,近日,县公安局在看守所开展了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安全生产警示语 第3篇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息
不怕有息就怕无防
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未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难堵
隐患不除危机四伏
安全是个聚宝盆属于守法遵章人
安全生产年年好经营效益步步高
规章是安全生产的标尺准绳
条条规章血写成人人必须严执行
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避免事后痛心疾首只有事前预防严守
管理靠制度制度在落实
管理不善事故不断
违章蛮干铸成终身遗憾遵章守纪伴你一生平安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根源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
“严”是安全的保证“松”是事故的祸根
好钢靠锻打安全靠严抓
安全管理第一条遵章守法预防早
安全基础“三要素”设备、管理和队伍
事故处理有规程“四不放过”是准绳
放過一件事故隐患等于埋下定时炸弹
斩草要除根安全须治本
效益源于生产安全是生产效益的保障
生产不安全行船失罗盘
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是水中捞月
安全是效益的乘数事故是效益的除数
要想富灭事故
安全、生产“两手”硬质量、效益有保证
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当你违章作业之际正是灾难降临之时
责任心是安全之魂标准化是安全之本
儿行千里母担忧夫婿在岗妻惦念
亲人翘首望盼你安全归
人人保安全家家笑开颜
教训是血和泪的总结
智者防息于前愚者灭灾于后
生命没有回头路事故没有后悔药
勤为无价宝慎为护身符
要想不出差执行标准化
安全像钟表天天紧发条
心脏除颤器安全警示概述 第4篇
以下这些问题可能导致除颤器不放电或延迟放电。
1 电池问题
电池问题是设备故障的主要原因。电池出问题的一个常见原因是没有确保电池在充电 (即除颤器或充电器要插在墙上的电源插座上) 。电池问题也可能是由于其他问题引起, 比如未能进行推荐的设备检查 (例如:确定设备或充电器已经插在电源上) , 或者未能根据需要更换电池。
2 人为因素
如果设备设计复杂, 或者操作说明难懂, 那么进行电击就要花更多时间, 尤其是自动体外除颤器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s, 简称AED) 。但是, 如果自动体外除颤器的操作装置安排合理、易于使用, 操作说明清晰易懂, 并带有详细的语音提示 (例如:“脱掉上衣、撕开电极包装袋、撕掉电极上的塑料衬垫、将电极放到病人胸部皮肤上”) , 只接受过少量培训的非医疗人员也能够快速正确的使用设备。设备设计也会对手动除颤器产生临床影响。例如:我们2011年4月份的危害报告《Philips HeartStart XL及HeartStart MRx除颤器“未电击” (No Shock Delivered) 的歧义信息可能会延误治疗》一文, 描述了“未电击”的特殊情况, 这种提示信息会引起困惑并延误除颤治疗。
3 显示屏缺陷
大多数除颤器都有内置的心电图 (Electrocardiogram, 简称ECG) 显示器。使用AED的时候, 心电图可以用于判断何时电击, 所以一旦显示器出问题就会延误治疗或使治疗无法进行。使用体外手动除颤器时, 用户可以评估病人的心电图以决定是否进行电击, 一旦心电图显示器出现问题则很难或者不可能进行评估。一些制造商已采取纠正措施或类似响应, 以期解决此类应用在心电图显示器上的组件问题, 例如:显示屏和电极/线路问题。相关例子可参考“医疗警示系统”登录号为Nos.A13403, A14801 01以及A16003的相关文章。
4 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医院需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 以降低组件的故障风险, 从而避免在需要的时候影响正常操作。如果未采取合理预防措施则可能导致严重问题。这些预防措施包括进行供应商推荐的检查、确保电池已经充电而且可用, 以及在进行自检或其他检查时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者更换组件。如欲获得详细信息, 请参考2010年11月份《十大技术风险》文章中“心肺复苏急救时的除颤器故障”部分的推荐做法。我们也发表了既适用于体外手动除颤器也适用于AED的检查单, 用于检查设备是否准备就绪。请参考2011年4月份指导文章《保证电击:ECRI研究院的除颤器检查单》。
对于可能会使用除颤器的任何人来说, 进行培训都是相当重要的。培训的水平和类型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使用设备的类型 (例如:是手动除颤器或AED) .
安全警示标语 第5篇
1自我保护意识
穿好“三紧”工作服
金属切削机床(车、铁、刨、钻、磨、锯床等)操作人员,工作中要穿补袖口紧、领口紧、下摆紧的“三紧”工作服;不得戴手套,不得围围巾;女工应将头发盘在工作帽内,长发不得外露。
使用其他防护用品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作业中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电、气焊工人,作业中要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
在有尘、毒、噪音等环境作业的工人,要戴防尘、防毒口罩,使用防噪音耳塞。
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安全帽
检查安全帽,发现有破损。裂纹要及时更换新的; 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颚带
正确使用安全带
高处作业时,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要先挂牢安全带后再作业; 安全带要高挂抵用;
安全带不能打结使用,不能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使用。
3施工用电安全
使用电动工具
应使用经专业电工检测过的电动工具;发现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破裂。电源线有破损,插头有破损切不可使用,要立即更换;
长期不用或者受潮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先让专业电工测量绝缘值是否符合要求;
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要使用移动开关箱,不得接长电动工具自带的电缆;
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得拆除或更换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禁止不使用插头而将电缆金属丝直接插入电影插座;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要先检查电源有没有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要经常保养维护
作业完毕后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配电箱
职工临时宿舍内不得违规乱接电线和施工电器,禁止电线乱搭乱挂和在电线上晾嗮衣物。
配电箱、开关箱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要存放物品以防止触电;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要留出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的杂物。
开关电器的使用和维护
开关电器(电闸)的熔断器(保险丝)发生断路或者其他故障,要找专业电工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和维护。
非电工不得修理各类开关电器,任何人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器(保险丝)。
5高处作业安全
高处作业
要穿紧身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作业时要带好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 各种物料用系绳或溜放的方法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物料; 作业人员不得相互嬉戏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改动或拆卸防护设施
攀登作业
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要攀爬脚手架杆件或在阳台之间距越和攀登; 上、下梯子时,要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要手持物件攀登; 不要站在阳台栏杆上、钢筋管架上、模板及其支撑上作业; 不要在层架上弦、X
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或作业;
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上下交叉作业
不要在上下同一直面上作业。如果必须在上层物体有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内作
业,上下层之间要设隔离防护层。
6模板作业安全
模板作业
安装模板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本道工序模板未固定之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模板的支柱要支撑在牢靠处,底部用木(铁)板垫牢,不得使用脆性材料铺垫;
为保证模板的稳定性,除加设立柱外,还应在沿立柱的纵向及横向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拆模现场;
拆模人员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防止发生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拆除模板时,不得采用大面积撬落的方法防止伤人和损坏物料; 不能留有悬空模板,防止突然落下伤人;
大模板堆放要有固定的堆放架,必须成对、面对面存放,防止碰撞或被大风刮倒。
10预防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治理的重点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抗井和通道口的防护以及阳台、楼板、屋面板等临边的防护、治理的内容
一是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必须对上述治理重点进行排查。
二是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并必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
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出断续铃声或警报。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专管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位。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建筑施工的防火管理
基建工地火灾危险性不同于厂、矿建筑和民用建筑,它的主要特点是:
首先,基建工地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其次,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基建工地内,到处存放着油毡、木料、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第三、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容易跑电。施工技术的改革,使电刨、电锯等各种电气设备在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除了施工工地存在各种火灾隐患外,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这些原因也使施工中的火险隐患逐步增加。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应该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组织时,就应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和管理,并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等。
此外,施工工地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对于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确操作设备。(无锡今日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使用塔式起重机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塔式起重机在建筑施工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它是一种塔身直立、起重臂旋转的起重机,起重臂与塔身构成“厂”形结构,故可以靠近建筑物布置。由于塔式起重机的高度与其支撑点间距尺寸的比值较大,所以保证其稳定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使用塔式起重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精力集中,相互配合,并有专人指挥。顶升作业应有专业人指挥,电源、液压系统等均应有专人操作。
2.高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对钢丝绳套、卡环、连接螺栓、销轴等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要及时更换。
4.电缆、电线的绝缘应良好,各行程开关动作要灵敏可靠。
5.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相邻两塔吊的高度差应不小于5m。
6.检查定位销,调整好导轮间隙。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塔帽。
7.顶升结束后,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左右操纵杆要回复到中间位置,套架导轮与塔身脱离接触,各段螺栓拧紧牢固。
8.应有完好的接地设施,安装作业区禁止闲人逗留,在风力3级以上的天气时,不允许作业。
9.要经常检查锚固装置情况,防止下滑松动而造成事故。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附件: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于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我公司开展警示三月行安全活动小结 第6篇
1 活动内容
1.1 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各单位搜集整理与本行业相关的事故案例, 结合本单位已往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 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并组织干部、员工学习, 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结合本岗位生产特点, 开展事故反思座谈会, 从自身做起, 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解决措施;组织事故案例图片展览, 利用漫画、板报形式进行宣传, 通过LED显示屏每周播放一期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 每周学习一期《化工安全与环境》中的典型事故案例等, 通过他人的事故来警醒自己, 认识违章作业的危害, 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1.2 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学习
各单位通过编写安全生产状态报告, 分析辨识出危险有害因素, 制定出了本单位事故发生和预防避险措施, 修订风险评估报告, 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司将分期、分批组织各单位全体成员学习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应急知识和灾害预防知识, 加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消防队及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学习, 提高在应急状态下救援能力。公司以现场询问、问卷及笔答等形式进行考核, 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 补考不合格者待岗学习。龙化公司将对单位全体员工应急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抽查考试。
1.3 开展“三大规程”学习
继续开展“三大规程”学习活动, 各单位结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根据岗位特点及职工需求, 逐级确定具体的学习时间, 划定学习内容, 落实责任人。公司各专业部室要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针对岗位需要, 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三大规程”;各单位组织一线岗位人员, 利用休班、班前、班后会时间分期、分批组织学习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检维修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标准、岗位安全行为红线、岗位安全警示语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规范安全培训行为, 建立完善培训档案, 做好学习、考核记录。龙化公司将对学习情况、学习记录、考核及奖惩情况进行检查。
1.4 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公司领导对分片包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分专业、分系统, 全面排查生产组织、技术措施、责任体系、应急准备、劳动用工、现场管理、领导值班带班等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 采取地毯式排查, 排查各类安全防护、监测监控设施、仪表、安全联锁等安全设备设施。排查要确保覆盖面, 不留死角, 严禁走形式。对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并对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 防止类似隐患重复发生。排查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和落后工艺、设备使用情况, 按国家总局危险工艺控制方案要求对造气、净化、甲醇、芳烃分厂操作自动化、各种联锁等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公司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5 开展评审安全生产状态报告
按照集团公司1号文件要求, 建立完善三大体系, 由总工程师牵头, 技术部组织各单位生产技术人员编制、修订安全生产状态报告, 组织专业部门人员对报告的完整性、风险辨识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 开展安全风险预控排查, 并对辨识出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检查。
1.6 开展“两会”期间安全巡检活动
开展“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公司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 分专业、分系统、分小组持检查表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 采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及随机抽查、夜查等形式, 检查做到全员、全天候、全过程。主要检查责任制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种作业票证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要害部位监控管理情况;工艺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易制毒品、剧毒品执行“五双”制度情况;反“三违”开展情况;班前会“五个一、六必讲”, 岗位安全红线执行情况, 三项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装置区、罐区、加气站、外包队伍等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公司每周检查至少一次, 分厂每周检查两次, 车间、班组每天检查一次, 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集团公司、龙化公司在此期间将对“警示三月行”活动开展情况、“两会”期间安全保障措施情况以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2 结论
通过开展2013年“警示三月行”活动, 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广泛宣传学习, 使公司全体员工在内心深处对事故有所警醒, 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 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摘要:简要介绍了中煤龙化化工公司开展警示三月行活动内容、要求并总结了开展这次活动所取得的成就并加以肯定。
一种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警示防范系统 第7篇
保定移动所使用的动环系统中的移动侦测、门态侦测、刷卡信息可以为监控系统提供更丰富的人 (Man) 的信息;电源检测、馈线防盗检测、空调防盗检测又为监控系统提供了机房内机器设施 (Machine) 的信息。以物联网模型为警示防范系统的技术方案, 其应用模式为通过射频识别 (RFID) 、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 按约定的协议, 把任何物体与互联网相连接, 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 以实现对物体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系统引入先进的智能图像分析模型和算法并与动环系统中人的相关信息, 综合比对判断其人员进入的合法性;对有可能威胁到基站安全情况的行为实施自动报警和现场威慑, 有效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器设施 (Machine) 的信息对于发生突发事件的后果描述更为准确, 使得值守人员可以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 降低了基站停服的现象发生。综合应用动环数据和智能视频, 使得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警示系统具有更低的误报率, 更详实的警示防范描述, 使得基站防范有举、查而有据。
1 项目描述
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动环监控系统资源与视频监控融合的基础上, 解决目前保定移动视频系统只“记录”不“报警”、室外报警功能薄弱、防范设施脆弱易识别、缺乏对作案分子威慑效果等问题, 建立一套新的以智能图像分析技术为核心, 物联网平台为载体, 动环系统数据为参照的警视防范系统。一方面充分提高视频监控系统图像分析的精确度, 扩展摄像头隐藏, 双向语音震慑、警示灯光、抓拍彩信、感应报警联动;另一方面通过动环告警联动触发视频告警实时呈现。从而为基站的安全防范和稳定运营提供高可靠、更完备的技术手段支持和保障。
1.1 项目目的
①通过项目研究, 改视频监控只“记录”不“报警”为既“记录”又“报警”:一方面降低图像移动侦测的误报率, 避免频发的误报产生, 另一方面可以引入一些新的智能图像分析功能和算法, 对确实有可能威胁到基站安全的情况实施报警, 对于过往行人等情况进行自动过滤, 有效增强系统的智能性。②通过项目研究, 实现动环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之间的数据互通。动环监控系统可将相关报警信息传送给基站视频监控系统, 在遇有动环监控报警时, 可自动弹出基站报警画面、提示报警类型, 并通过远程视频实时查看、确认基站情况, 从而有效扩展报警类型。③增强现场威慑能力, 对于有可能威胁基站安全的情况, 系统自动触发语音广播喊话, 对入侵者进行警示, 预防犯罪的发生。④增强与维护值班人员的实时报警能力;一旦中心确认现场情况可能遭遇风险, 系统将自动发送彩信至相关维护人员手机, 提供基站名称、报警类型、报警时间并带有相关情况照片等主要报警信息, 维护人员可将其作业相关凭证提供给警方请求协助。
1.2 项目意义
①原有系统因采用图像移动侦测, 所以误报率很高, 导致值班人员进行排查的工作量剧增, 长期误报致使其报警功能降低,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该项目研究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提高系统图像分析的精确度。②基站目前配置有视频监控系统和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 系统之间无法实现资源共享、无法实现互联互通, 造成现有资源无法充分利用;通过该项目研究可充分利用各种数据资源, 提高资源利用率, 并有力地促进了运营安全和生产管理。③系统增加了很多实用功能, 如现场威慑、短信报警等内容, 便于及时发现、上报、处理问题。
2 实现方案
2.1 系统架构
2.2 IVS智能图像分析系统基本功能
①支持高分辨率、低延时的H.264图像编码;②支持1~4路的视频输入;③支持1~4路模拟视频输出, 并支持智能报警信息的OSD叠加;④支持双向的语音对讲;⑤强大的网络处理能力, 支持多种网络传输和控制协议;⑥支持遥信输入和遥控输出, 可以接入多种报警源, 控制多种报警器;⑦支持智能RS485控制, 支持多种协议的云镜、球机的控制;⑧支持RS232串口调试;⑨支持SD卡的报警录像和报警日志存储 (扩展功能) ;⑩支持十几种智能图像识别工作模式 (智能监控) , 实现智能分析功能。
2.3 系统功能
①室外光缆防盗功能。在光缆附近安装三技术探测器, 其完美融合了被动红外 (PIR) 和微波探测技术, 并且具有先进的信号处理功能, 其开关量信号接入到视野范围在光缆位置的摄像机所对应的IVS开关量输入接口上, 当开关量信号相反时联动摄像机进行抓拍, 把告警图片发送给图片服务器, 图片服务器实时监测更新, 把最新图片通过彩信猫发送给手机客户;同时把信息传递给中心服务器进行告警录像。②室外馈线防盗功能。把一根串有电阻的导线与馈线固定在一起, 做适当的隐藏, 使其不容易被发现, 比如安装时放到电缆的下方, 导线的两端接入到GEAS-1的遥测接口上, 当此导线被剪断或被短接时, 电阻值发生变化, GEAS-1根据这个变化产生遥控输出信号, 发送给视野范围在馈线位置的摄像机所对应的IVS开关量输入接口上, IVS根据信号变化联动摄像机进行抓拍, 图片发送给图片服务器进行相应处理;同时把信息传递给中心服务器进行告警录像。③室外空调机防盗功能。提供了一种电阻分压空调室外机防盗系统, 由电阻、门磁开关、室内监测设备组成。安装方式是电阻、门磁开关用导线串联起来连接到室内监控设备中, 门磁固定到空调室外机的外壳和内部设备上, 带有电阻的导线缠绕到空调室外机上。主要原理是室内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电压监测点的电压值, 无论偷盗者采用短接分压电阻和门磁开关两端或者剪断分压电阻和门磁开关任意位置或者拆卸空调室外机机壳的方式移除空调室外机, 都会使室内监测设备的电压监测点的电位产生变化, 从而触发告警。④发射塔攀爬检测功能。用一个摄像机对着铁塔位置, 在铁塔的支柱上设置攀爬检测智能功能, 当有物体在摄像机的警戒区域有攀爬事件时, 如果停留在警戒区域内的时间超过预警时间阀值, 首先启动声光报警器和语音喊话, 如果停留在警戒区域内的时间超过告警时间阀值时, 把信息传递给中心服务器进行告警录像;同时抓拍告警图片发送给图片服务器进行相应处理。⑤声音检测功能。在室内的墙壁上安装声波震动传感器, 实时检测周围环境的声音进行频谱分析, 当有凿墙的声音时, 启动声光报警器和语音喊话, 同时把信息传递给中心服务器进行告警录像;同时抓拍告警图片发送给图片服务器进行相应处理。⑥绊线穿越功能。激光器安装到房顶向下照射, IVS通过摄像机中的激光线, 分析有没有物体穿越, 当有物体穿越时, 激光线发生变化, 抓拍图片发送给图片服务器进行相应处理;同时把信息传递给中心服务器进行告警录像。⑦周界防范功能。在摄像机监视的视场范围内, 可设置任意形状及参数的警戒区域。一旦有满足预设条件的目标进入警戒区域, 则触发告警, 并用告警框标识出进入警戒区域的目标, 提醒相关人员注意有移动目标侵入 (图2) 。⑧物品看守功能。用一个摄像机对着蓄电池柜, 画上警戒区域, 当警戒区域内的目标被移动且时间达到预设门限, 则自动产生告警, 抓拍图片发送给图片服务器进行相应处理;同时把信息传递给中心服务器进行告警录像。⑨彩信发送功能。当系统出现报警时, 智能监控单元自动截取监控的图像照片, 通过TCP/IP协议把告警照片发送给告警图片服务器, 告警图片服务器以彩信方式发送到主管人员的手机上。照片上以OSD字幕叠加的方式显示告警字幕和告警框 (图3) 。⑩视频丢失告警。视频丢失分基站镜头视频丢失 (监控中心与站端智能监控设备通信正常) 和监控中心与站端通信中断的视频丢失, 监控中心进行区分, 并且及时产生告警提醒值班人员。
注意:刷卡开门和后台遥控开门是正常进入, 系统把门口位置的绊线穿越撤防, 把蓄电池看守功能撤防。IVS进行计时, 30分钟 (可以设置) 后门口的绊线穿越功能和蓄电池的看守功能布防。
3 系统技术创新
3.1 物联网技术在警示防范系统中的应用
广义的物联网含义:利用条码、射频识别、传感器、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 按约定的协议, 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连接, 从而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 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庞大网络系统。
而本系统正是基于物联网技术, 把传感器、激光扫描器、智能图像分析系统相结合, 按约定的协议,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现物与物、人与物的信息交换和通信的网络系统。
3.2 智能图像分析与声音监测的技术融合
本系统利用在室内的墙壁上安装声波震动传感器, 实时检测墙壁的震动声音进行智能算法分析, 分析的结果与室外周界摄像机的智能图像分析数据相融合, 得出精确度很高的周界入侵数据, 从而大大降低误报率和漏报率。
3.3 智能图像分析与激光扫描器的技术融合
在室内的重要位置安装激光扫描器, 系统根据扫描线的变化, 依据室内摄像机的实时图像进行智能分析, 得出有无物体入侵的可靠数据。
3.4 电阻分压空调室外机防盗系统
安全警示系统 第8篇
电力输配电导线 (含电缆) 、杆塔及户外变压装置由于其分布范围广、环境复杂, 特别是架空线、塔杆、变压装置等在人员密集区或城乡结合部极易造成人员、施工机械或超高车辆的刮蹭和触电。
目前, 电力塔杆、变压装置等电力系统均安装了警示标志, 并且已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 电力架空线路过路部分并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 基于此我们研制了电力线路架空线过路警示装置。
2 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
2.1 系统安装结构
整体系统共有三组传感器检测电路组成, 利用传感器的角度范围和安装工艺, 避免死区的出现, 达到全方位覆盖检测的效果, 系统传感器安装图如图1所示。
2.2 电路系统结构
线路警示装置电路系统由太阳能及锂电池蓄电部分、光敏电阻模块, 红外传感器模块、超声波传感器模块、微控制器、LED警示部分、声音报警部分、蜂鸣器报警部分和单片机控制器构成, 系统结构如图2所示。
系统选用系列传感器传感器采集现场数据, 微控制器PIC单片机对传感器采集过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 当环境中的不同变量到达或超过预警值时, 微控制器智能响应不同的警示电路以提醒人或者物体远离线路。当传感器数据回复正常时, 关闭报警器。达到保护线路免遭破坏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伤害。
3 系统硬件设计
系统硬件设计包括太阳能电源模块设计, 超声波传感器模块设计, 红外传感器模块设计等几个部分。
3.1 主控模块芯片选择
系统微控制器选用美国Microchip (微星) 公司的PICl6F1503单片机。PIC单片机是一种用来开发的去控制外围设备的可编程集成电路, 它是采用了精简指令集 (RISC) 结构和Harvard双总线结构的嵌入式微控制器, 其高速度、低电压、低功耗、大电流LCD驱动能力和低价位OTP技术等都体现出单片机新的技术趋势。PICl6F1503单片机内置看门狗 (Watchdog) 定时器, 提高了程序运行的可靠性。
3.2 太阳能电源模块设计
基于太阳能供电, 环保节能。选择无记忆性的锂电池作为蓄电池, 实现太阳能有效利用, 保护环境, 节约能源。为高压, 为特定环境应用报警装置不易更换电源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通过智能电源管理芯片, 对锂电池电池短路、过充、欠充有较好的保护作用。延长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并充分保证系统稳定工作。太阳能电源模块电路图如图3所示。
3.3 超声波传感器模块设计
超声波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是利用超声波的特性研制而成的传感器。超声波是指频率高于20k Hz的机械波, 由换能晶片在电压的激励下发生振动产生的, 它具有频率高、波长短、绕射现象小, 特别是方向性好、能够成为射线而定向传播等特点。声波探头主要由压电晶片组成, 既可以发射超声波, 也可以接收超声波。小功率超声探头多作探测作用。超声波传感器模块设计电路图如图4所示。
3.4 红外传感器模块设计
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主要是由一种高热电系数制成的探测元件, 在每个探测器内装入一个或两个探测元件, 并将两个探测元件以反极性串联, 以抑制由于自身温度升高而产生的干扰。有探测元件将探测并接受到的红外辐射转变成为微弱的电压信号, 经装在探头内的场效应管放大后向外输出, 人体辐射的红外线中心波长为9-10um, 而探测元件的波长灵敏度灵敏度在0.2-20um范围内几乎稳定不变。在传感器顶端装上滤光镜, 这个滤光片可通过光的波长范围是7-10um, 正好适合于人体红外辐射的探测, 而对其他的波长红外线由滤光片予以吸收, 从而实现对人的检测作用。红外传感器模块电路如图5所示。
5 结束语
本系统把可持续利用能源太阳能以及传感器检测与报警跟工程应用良好的结合起来, 为架空线路的防护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通过传感器对信号的采集, 实时的对线路环境进行检测, 并通过单片机软硬件的结合处理, 使得系统的信号干扰更小, 实验测试证明, 本设计安全可靠、保护环境, 节约能源, 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新编电子电路大全[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 2011.
[2]何立民.单片机高级教程应用与设计[M].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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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沈辉, 曾祖勤.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M].背景: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甘肃省食药局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第9篇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 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合法有效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 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 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针对农村自办宴席存在加工制作条件简陋、没有冷藏冷冻条件,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缺乏等问题, 省食药监局要求农村自办宴席承办者严格落实登记报备管理制度, 主动接受食品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大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实效性的提升 第10篇
一、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
高校学生体育事故、暴力事故、健康事故、消防事故、心里异常事故的频频发生, 已经使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每一个学生, 使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已成为高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1. 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于“以人为本”, 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为其出发点和归宿。高校教育应担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 创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没有安全稳定的校园, 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构建和谐校园, 作为一项复杂系统工程, 其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去研究和实践。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逻辑起点。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于提升大学生安全稳定意识、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 杜绝校园安全事故, 保障学生安全的根本途径。
校园暴力和一些意外伤害事件的频繁发生让许多高校防不胜防, 也为校园带来了不和谐的音符。从实际出发, 仅仅依靠定期的安全检查, 仍然是一种比较被动的和片面的预防措施。而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安全防范系统, 杜绝校园内的安全隐患, 已经成为了各高校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安全警示教育是高校在预防安全突发事件, 以及对学生日常情况及时掌握、及时调整的一项必备手段。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是解决高校安全问题, 杜绝安全事故的根本途径, 是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措施, 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贯彻以生为本理念, 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作为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基地, 高校更应当一切以学生的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力培养全面发展并造福社会的人才。第一, 安全警示教育的大力开展将会有效地帮助学生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从而保证学生们能够坚持对人民群众及其利益采取正确的态度和立场, 对一些重大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能够战胜如“法轮功”、“传销”、“自由主义”等形形色色的错误理论和险恶思潮。第二, 安全警示教育的高效开展将直接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第三, 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将有效地提升学生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全局观念, 从而为其全面发展和终身幸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开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安全教育是高校的惯例性工作之一。为了保障校园安全, 各高校都在安全教育工作方面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但是由于缺乏系统性、连贯性等问题的长期存在, 水平与成效也参差不齐, 现有的安全教育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保障校园安全的需求。
1. 名称不准确, 定位不清晰。
目前多数高校所常用的“法制安全教育”的概念, 不够科学、严谨, 容易背离设置安全教育的初衷, 有待商榷。第一, 与“法治”的概念相较, “法制”的概念较为过时和内涵狭窄, 已经不能够适应我国当前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价值选择。“法制”与“法治”, 虽然只是一字之差, 但是二者完全不同的内涵却表达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理念和追求。从“法制”到“法治”的转换表明了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对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的巨大飞跃。而在当前继续使用“法制”这一概念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第二, 维护校园安全才是开展本项教育工作主要目的, 而“法制”只是实现“安全”的途径和保障“安全”的要素之一。如果说“安全”这个主题是一把伞的话, “法制”只是其中的“一条腿”。而仅靠“法制”这“一条腿”显然难以撑起“安全”这把“大伞”。
2. 缺乏针对性, 形式较单一。
当前多数高校所采取的法制安全教育模式, 缺乏针对性, 往往不注重实效而流于形式, 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第一, 在安全教育中所设置的内容主要面向本科生, 而对于研究生则缺乏相应的考虑和安排。第二, 安全教育所采用的形式以传统的宣讲和说教为主, 教材内容缺乏生动性、新颖性, 形式呆板、单一, 难以触动同学们的内心, 从而引发其深度的感知与认同。
3. 体系不完整, 缺乏长效性。
多数高校现有的安全教育体系不够严谨与完整, 缺位严重, 并且缺乏将安全主题一以贯之的长效机制。第一, 现有的安全教育仅着力突出“法制”一项内容, 而对于与学生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教育以及相应的校规校纪教育却存在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缺位。这样一来既浪费教育资源, 又减弱安全教育的实效。第二, 现有的安全教育的时限仅限于新生入学时的“一次性”的安全宣讲, 或者“短期性”的安全课堂, 而缺乏延续性和长效性, 显然是不够科学、严谨的。
三、提升大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安全警示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践中, 不断地促进其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是其必由之路。着力构建专题齐全、结构严谨、效果显著的安全警示教育体系, 是当前各级各类高校提高其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实效的重中之重。
1. 明确“安全警示教育”的概念。
与“法制安全教育”的概念相比, “安全警示教育”的概念, 应当说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第一, 从逻辑上讲, 更全面、深刻。“警示”其本质在于以发人深省为目的, 以案例启示为主题引发学生们对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铭心刻骨的认识。第二, 从体系上讲, 更完整、“有机”。在“安全”这个鲜明的主题下可以广泛地吸收、扩充所有必要的专题和内容, 从而建立有机的相对完整的教育体系。第三, 从词语上讲, 更科学、合理。“安全警示教育”的概念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将学生自身作为保障安全的主体的宗旨, 对本项工作进行了准确的定位。
2. 确立安全警示教育的基本原则。
安全警示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安全警示教育的开始、起源、基础和宗旨。它体现了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所选择确定的基本价值、主旨和精神品格, 在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可以起到不可或缺的指导与评价作用, 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安全警示教育的基本原则的合理考虑与定位是基于对现实社会形势的科学考察以及对高校学生管理理念的科学定位。在新的历史时期, 高校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结合时代特征及本项工作的特质, 从学生实际需求出发, 逐步确立起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则, 本项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实施, 并取得实效和长效。
3. 设立相对完整的安全教育体系。
安全教育体系的完善是以安全教育所包含的专题的健全与完善为主要标志的。因此, 我们应当积极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到各级各类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学教育的教材当中, 明确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培养大批既有深厚学术造诣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力量, 真正使安全教育的知识及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并最终成为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在设置安全警示教育的专题时, 应当坚持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 从安全维稳工作的大局出发, 从教育体系的完整、协调与效率出发, 避免片面、孤立或者张冠李戴。一个相对完整的安全警示教育体系至少应当包含四个专题的内容 (即法制教育、校规校级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医疗保健教育) 并突出四个要点 (即校园“五防”、禁止性规范、心里异常疏导和传染病防控) , 用以保障学生的四大安全 (即生命财产安全、政治安全、心理安全和生理安全) 。在教育体系的设置中应当同时考虑到对内防范和对外防范两个方面的需求和配置比例。相对完整的安全教育体系离不开多方面的知识和技术支撑。因此必须实现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协同应对、联动保障, 着力避免出现“单打一”的局面 (见下表) 。应当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 逐步形成各司其职、相得益彰, 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教育机制。
4. 建立较为长效安全教育的机制。
应当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地深入到学生当中面对面地解答广大学生们普遍关心或者认识不足、落实不够的安全问题, 澄清模糊认识, 铸牢思想防线。立足于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客观规律, 从而科学地制定教育计划, 避免“一刀切”、“一勺烩”, 根据大学生在校不同时期的学习生活的需求和特点, 掌握学生工作的规律, 有针对性地安排设置具有不同侧重点以及不同阶段性目标的多个单元 (见下表) 。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 不断地进行合理的调整、“升级”, 不断地深化、细化, 保证不留“死角”, 促使安全警示教育成为一个动态的、可控的、常态化的过程, 并最终成为一项“有起点、没终点”, 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体系。
5. 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
高校应当切实加强对安全警示教育的组织领导, 做出具体规划, 制定相关措施, 确保取得实效。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实施分类分层教育, 以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效果跟踪机制、评估机制, 并不断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制度措施, 以保障长效化的安全教育与长流程的安全管理协调对接、互为依托。详言之, 包括三个方面:第一, 针对学生参与安全警示教育的情况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 详细地记录安全警示教育的内容、形式及其他细节, 包括学生的反映与评价等, 以保证有案可查。第二, 针对学生管理工作中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六个方面 (即日常请销假、宿舍检查、学生会议、学生活动、谈话工作、谈心工作) , 应当分别建立六本专门的台账, 从以上六个方面对学生参加安全警示教育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并适时补充和调整, 以保障有据可依。第三, 应当逐步建立、完善与之一一对应的配套制度, 将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共同推向制度化、规范化, 以保障有章可循。
构建高校安全警示教育体系, 对于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对于坚定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高度关注高校大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现状, 将其贯穿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 以维护校园安全、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我们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 加强改革创新, 拓宽工作思路, 创造性地设计与实施, 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燕:新时期大学生全面发展体系建设探析[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0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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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系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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