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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精选10篇)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1篇

林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本矿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理煤矿突发事件,煤矿每个岗位负责人,既要对自身工作岗位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副组长:协助主要负责人工作,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全矿的员工安全;

三、矿属各部门主管:

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职工的日常生活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矿领导。

四、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安全稳定工作,各科室区队主管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每个分管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作责任范围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煤矿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矿领导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林场煤矿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2篇

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张勇(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副组长:杨相文

(副校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

3.成员:黄燕、彭艳、刘坤、熊堰龙、焦胜印、张妮娜、许家晨

二、学校各处室安全职责

1.教务处(责任人:彭艳):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

2.总务处(责任人:莫本旭):负责学校财产,校舍、围墙、厕所、道路交通、消防及用电用水等的安全工作。

3.政教处(负责人:黄燕):负责家校责任书的签订、召开家长会落实监护责任,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以及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讲座,疏散演练防范技能培训等。

4.体卫艺(负责人:许家晨):负责全校学生文体训练安全工作。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课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课后10分钟负责该班的课间安全管理工作。

2.班主任责任: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校外一系列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工作。

3.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参照安全责任书合同)。

4.首遇责任制,学校教职员工在遇到学校及学生安全问题,必须于第一时间采取合适的处置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负责人。

四、工作制度:

1.实行领导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必须认真做好所分管的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实行责任追究,在考核及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3篇

从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得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 这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最初雏形。另外, 党风廉政建设中, 突出了“一岗双责”的原则, 从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借鉴的经验。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借鉴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原则, 逐步形成了领导直至所有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的“一岗双责”。《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 第八条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这也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应履行本岗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的必要性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一直非常严峻。就我国现状来看, 各级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事故总数和伤亡总数多,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速度, 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追本溯源, 其中一大原因就是企业未能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3年6月前后, 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中储粮粮库起火, 大连石化油罐爆炸, 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爆炸, 厦门BRT爆炸等,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高度重视, 6月6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人命关天,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式和背景, 安全生产既是时代的需要, 也是人们的需要, 必须常抓不懈, 高度重视, 我们必须痛定思痛, 付出行动。

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行“一岗双责”制, 可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可以明确的细化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可以增强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可以调动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可以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扭转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2 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的现存问题

随着全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我国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出台了许多重要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文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 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同时, 各级企业也逐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程度, 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制, 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 也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2.1 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忽视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根本, 它可以激发广大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但是部分企业仍忽视安全生产管理, 未建立“一岗双责”制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也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层层都有安全制度并担负应有的责任, 那么, 整体生产系统就会顺利地、正常地循环, 安全工作方针也就得到了落实, 反之, 落实安全工作方针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2.2 岗位人员认识不到位

《安全生产法》五项基本原则里面提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 就是指明所有岗位人员在拥有权力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的有了责任, 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一岗双责”。然而, 各岗位人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 以为安全职责都是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的, 与其他岗位无任何关系, 这就导致未能在工作中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或者认为所有的安全管理工作都要参与其中, 其实这也是不对的, 各岗人员只履行本岗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其他岗位的安全职责可以不履行, 因为这样才能专一的落实好本职岗位安全职责, 避免出现什么都要管却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

2.3 职责界定不清晰

企业虽然建立了“一岗双责”制,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 由于某些原因 (比如培训不到位、主观意识强烈、有意回避等) , 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 也就无法真正在工作中履行好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形式化严重。

2.4 岗位内容不全面

建立的“一岗双责”制内容不健全, 未能涵盖本岗位应有的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存在漏项的情况, 安全工作涵盖的范围非常广, 只重视了生产安全, 而未对日常工作, 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燃气使用安全等进行规定, 对各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指导性不强。

2.5 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

企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在落实“一岗双责”的过程中, 未履行企业应负有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各岗位人员履行“一岗双责”制的情况未进行监督和考核。有的企业虽进行了考核, 但是仅存在于资料上,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真正落实监督和考核, 趋于形式化, 导致各岗位人员认识不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 疏于安全管理。

2.6 岗位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企业各岗位人员趋于年轻化, 大部分管理岗位人员都是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 工作经验缺乏, 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能知识不足, 不能应对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 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对策

3.1 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

加强全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 使其充分认识法律法规对各岗人员履行本岗安全职责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 做好本岗安全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使其能更加用心的落实好本岗安全职责, 并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2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知识的人员, 投入足够的资金, 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的落实有足够的人力保障和运转保障。

3.3 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

建立健全上到总经理下到一线人员所有岗位人员的“一岗双责”制, 使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制度可依, 有内容可干, 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了制度的保障, 还须做好各岗人员的培训, 特别是对新入场和换岗的人员, 在三级安全教育时对各岗安全职责内容进行重点讲授, 使其熟知本岗安全职责, 为更好的践行“一岗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3.4 加强对全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

加强各岗位人员本岗位安全技能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 如定期开展拓展训练, 举行应急演练等, 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使各岗位人员有能力履行好本岗位安全职责。

3.5 建立“一岗双责”制的监督考核机制

企业应做好过程中的监督和定期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充分运用奖惩机制来约束和激励各岗人员履行本岗安全生产职责, 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未履行本岗安全职责的人员进行处罚, 表现较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调动各岗员工履行本岗安全职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4 结语

企业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原则, 层层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加强现场监管, 为扭转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对各级企业在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对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对策进行了总结, 指出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加强对全员安全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训, 对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现存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何曹庆蕊, 何光荣, 文军.对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思考[J].建筑安全, 2011, 26 (12) :54-55.

[2]雷宏亮.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J].隧道建设, 2008, 28 (6) :742-744.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4篇

摘要:本文在阐明了课题研究的背景和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在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发挥政工职能作用的探索实践,并总结了实践效果,得出了相应结论。

关键词: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工职能

1、课题研究背景

一是客观安全环境形势倒逼。2013年以来,从中央、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到我厂,逐级提出要抓紧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通过中石化输油管线泄露爆燃和兄弟单位掺水加热炉爆炸等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来看,党务政工干部被给予和行政领导同样的处罚。从而引发政工干部如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一课题的思考。

二是主观安全管理现状反思。对照上述形势,纵观作业区政工干部抓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1.安全职责不清,观念中存在惯性。以往作业区政工干部岗位职责没有安全职责的相关描述,有的政工干部认为抓好本职工作就行,安全生产是安全部门和行政领导的事,与己无关。还有的政工干部认为权责应该对等,既然以往安全工作都是安全部门管,政工干部管安全就等于越权。2.安全意识不强,思想中存在惰性。大多数政工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对作业区安全生产过问的少,参与的少,安全知识学的少,本部门会议上说的少,检查的更少,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思维,安全意识淡薄。3.安全考核不严,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由于作业区政工干部认为职责中没有明确,对安全工作去检查,去考核,名不正、言不顺,导致发现的安全问题该说的不说,该考核的也不考核。安全检查平时仅限于工会部门对小伙房、小浴室的检查以及综合治理方面的检查,导致部分基层中心站(队)党支部书记在每月的HSE体系检查中,对其他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发现问题少,考核的少。

2、实践过程

一是结合实际建责,明确“权力清单”。作业区党总支在组织政工干部座谈讨论基础上,制定了《党建政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经征得行政领导同意,将《暂行办法》中有关要求纳入作业区QHSE·IC体系季度考核管理之中,并将政工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划分为HSE和非HSE两部分,要求政工干部在作业区月度体系检查考核中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工系统安全工作例會,听取并通报政工干部检查考核情况,进而使政工干部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干有方向、干有标准、干有动力。

二是实行分层履责,落实“责任清单”。总支书记负责听取政工各路、党支部季度安全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亲自检查、带头讲授安全课、安排管理干部“一岗双责”安全轮训、组织召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专题民主生活会。政工各路结合本路业务特点,找准结合点,开展了“安全为了谁”主题系列活动;党员安全示范岗、示范属地创建;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征集;组织作业区双职工开展亲情助安全活动;结合作业区建区以来10起典型安全事件讲授安全心理课;持续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工作。党支部书记分季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月度持表检查制度,利用值班、送班时间对员工开展重点工作、重大节日安全提醒、风险告知,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管理。通过严抓三个层面,促使政工干部有效履行了安全职责。

三是强化效果考责,严肃“奖罚清单”。作业区每季度政工安全例会上,党总支对政工各路、中心站(队)各党支部书记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第一的由作业给予当月奖励100元,排名末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奖金50元钱。同时,作业区对所有大小安全事件一律实行连带追责,除追究违章个人责任和处罚外,还必须对管理干部给予追责和处罚,从2015年初截至年底,作业区共有12名干部被追究安全连带责任,给予奖金考核,其中包括4名政工干部。以此增强了政工干部安全履职的效果。

3、实践效果

通过实施该项目,我们不断校正工作方向,创新工作载体,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如政工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实施人的不安全行为动态管理、基层HSE与非HSE内容同步检查考核、政工干部“一岗双责”安全轮训、群众性安全监督工作、安全考核连带追责等,既为政工干部履行安全职责提供了工作标准,又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和约束。项目推进一年来,作业区安全管理的视角变宽了,力量增强了,过去被忽视、隐藏较深的隐患被排查了出来,并得到了有效治理,2015年作业区排查新增安全风险4大项39小项。特别是员工“三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对比2014年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减少了21人次。

4、结束语

项目实施一年来,我们的体会是:一是增强了政工干部安全履职的责任意识。初步转变了政工干部抓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实现了安全监管不缺位、不越位,推动安全工作由专人抓向人人抓转变,由安全部门抓向党政齐抓共管转变。二是促进了安全生产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融合。初步尝试结合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政工干部抓安全、抓思想无缝对接,实现了安全生产和员工队伍的双稳定。三是提升了作业区整体安全管理水平。2015年以来,作业区先后代表采油厂迎接油田公司、集团公司、全国总工会多项安全检查和调研。政工干部抓安全和群众性安全监督工作已成为作业区专职安全监督的有效补充。

参考文献:

[1]陈河源.关于充分发挥政工职能作用的思考.科级创业家.2012

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5篇

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教育局“一岗双责”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学校领导“一岗双责”任务分解

1、校长朱国明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学校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总务主任路庆和,协助校长全面管理学校的安全工作。

3、政教主任马卫东,具体分管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锅(茶)炉、水、电、暖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4、教导主任路向群,具体分管教师办公室、计算机教室、音乐、美术室、多媒体教室、学生上课、各类考试、竞赛、教师出勤中的安全工作。

5、德育主任张留名,具体分管学校少先队工作中的安全工作。

6、各班主任老师,具体分管本班级全面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制定本部门负责的安全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2、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学校领导要制定和完善以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各分管领导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绝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工作队伍,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坚持不懈地把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推行“一岗双责”制要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相一致,要以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核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在学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各学校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23号令)等文件,在安全工作中,按法律法规办事,按上级要求管理。

2.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坚持“两手抓”的原则。牢固树立“一手抓教学,一手抓安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5.坚持“职权与责任”挂钩的原则。有权必有责,职权越大,责任越大。

四、工作举措

推行“一岗双责”制,要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全员上岗,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细化管理,追究责任。要实现领导、机制、人员、措施四落实。应从以下几方面,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全员“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一)领导重视,整体推进

为确保推进工作组织有序,职责明确,高效运行,各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要确定办事机构,配备安全工作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深化全员“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工作;要建立以校长协调统筹,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1.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学校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有责;谁处理,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

2.学校各部门、年级等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各职

能部门和各年级负责人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对相关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不断夯实日常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基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明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各校要实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即做到: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负责,谁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构筑全方位、即时式的安全管理网络。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具体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通过严格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预防为主、分工负责、全员管理,层层互保、层层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制定“安全目标任务”,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监管网络。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并把其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监管、严格追究

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领导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上级规定的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全面推行“一岗双责”是一项全局性、整体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强势推进。

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7篇

工 作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学校教育教学工勤管理岗位安全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安全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茨沟小学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一、基本原则

建立学校校长、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连带责任人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确保全校安全工作的规范性管理。

二、工作机制

进一步推行“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即:既管理好业务工作,又管理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岗位安全职责。全校教职工要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责任,真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学校行政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召开部门安全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分级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要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项工作岗位,将学校安全管理目标纳入工作计划和考核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做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项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在每学年初,从上至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有落实、人人齐参与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学校把教职工的岗位安全职责列为全体教职工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4、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与学校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和消防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5、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安全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6、落实安全报告制度。按相关要求认真收集并及时报送安全信息。

四、责任分解 1.罗厚明(校 长)

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2.余娜(副校长)

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并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具体安排指导。

(1)制定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状况;

(2)制定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预案,根据事故、灾情,建议启动安全预警预案,指导师生开展应急技能演练;

(3)负责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查与报告;

(4)制定全校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制定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5)负责督促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3.杨静(教研组长)

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中的教学安全工作,负责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活动的安全工作。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安全职责的贯彻落实;

(2)负责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工作,确保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四落实”;

(3)负责学生常规管理有关事件的调解工作;

(4)做好学生体育课、体育测试、体检及各种体育运动会的安全指导工作;(5)负责指导班主任工作的各项安全管理。护校队:(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杨少卫(学校网络建设安全)

杨石怀(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负责督促学校实验室设备、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登记落实,制定落实各项教学仪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段付九

(1)负责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治理;

(2)负责校门周边交通疏导及各类交通警示器材标志管理;(3)负责校园进出人员管理登记;(4)负责上下学期间的安全保卫;(5)负责校园内日常的昼夜巡逻。

杨殿方(会计)负责做好学校财会工作和会计室的安全工作。(1)负责各类应急物资后勤保障;

(2)负责国有资产、库房器材的安全管理;(3)负责学校财产的维护管理。杨玉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兼保健教师)

(1)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疾病防控等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3)负责上好健康教育课。

(4)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和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杨俊霞(图书管理员)图书室安全负责督促学校的图书设备和使用管理安全落实。各班(正副)主任:本班级学生在校一切活动的安全负责人

三、安全检查

1.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

2.对于每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填写《维修通知单》交后勤老师,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3.学校除做好每次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排查外,还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文化、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

4.值周教师要做到天天检查,天天记录,把《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工作落到实处,值周领导要检点校长做到日日签字。

5.各检查人员和区域负责人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自查和检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要跟踪督查,直至彻底整改,真正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评估考核与目标管理

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学校领导和各活动室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校园安全管理纳入平时工作范围,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检点本组教师完善安全设施。安全员及各教研组、活动室要做好安全信息互动,确保安全隐患件件有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安全工作排查和整改记录。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各教研组、活动室负责教师及其分管领导的重要内容。凡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六、责任追究

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严格按照责权范围和管理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全校教师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依法办事,确保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寺庄乡张浮丘中心小学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8篇

广东实行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探索

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广东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其核心目的就是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从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广东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 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坚持安全发展, 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需要。安全发展是党和政府科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方针和重要理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执政理念, 反复强调,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 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 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中, 最重要的莫过于对生命安全的保障。发展和建设都是为了人民, 而最重要的就是人的生命安全。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搞建设、谋发展, 都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的理念,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没有安全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 也不是人民群众所需要的发展。2011年年初,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 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重点工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 对“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作出了全面阐述, 再次表明了安全生产对于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 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服从服务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职责职能。因此, 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首先就是坚持安全发展, 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需要。

(二) 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实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客观需要。安全生产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题中之义和重要保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以及十届九次全会作出的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均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强调, 广东是制造业大省, 是华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广东将在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的基础上, 通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努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 汪洋同志强调指出:建设幸福广东归根到底就是要通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把幸福变成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物质精神享受, 让人民群众逐步过上富裕、文明、有归属感和安全感的好日子。要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因此,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必须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全面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发展总体规划, 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把安全生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和衡量标准, 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减少职业危害为目标, 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手段, 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从被动防范向源头治理转变, 实现各类事故稳中有降。

(三) 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扭转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客观需要。当前广东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11年, 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5329起, 死亡6575人,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虽同比有所下降, 但仍居全国首位。其中: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3项均全国最多, 分别占全国的9.5%、9.7%和6.3%。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97起, 死亡371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3起, 死亡37人。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特别是死亡人数不仅没有减少, 还有上升趋势。与此同时,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广东也是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目前全省各类企业总数和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人数均处于全国前列, 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控的主体责任,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管缺位比较普遍。近一年来经过全省各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坚持不懈地努力, 积极推动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工作, 目前已纳入职业病危害监控范围的企业已达5万余家 (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 但仅占存在危害企业总数的10%左右, 大量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仍处于失管状态。此外, 广东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点多面广,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事故隐患突出。部分中小企业重效益、轻安全, 安全组织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 甚至抗拒抵制有关部门依法监管, 非法生产、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突出。更为突出的是, 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三化”现象。第一, 政府分管领导“末位化”。过去几年间, 各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走马灯似的轮换, 都是最后一个上来当副市 (县、区) 长的同志来分管。据统计, 大多数地级以上市政府不到五年的时间换了3至4个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县、区分管领导轮换更频繁, 难以集中精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第二, 安监机构“边缘化”。历经机构改革, 有的地方首先把安监局撤并。另外, 全省乡、镇 (街道) 一级安全监管普遍存在无正式机构、无正式编制、无专职人员“三无”问题, 基层安全监管软弱无力。第三, 安全工作“表面化”。部分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形势盲目乐观, 有些同志特别是企业的负责人普遍存有侥幸心理,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甚至重特大事故以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

基于上述考虑, 2010年年初, 广东省在梅州市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试点的基础上, 从2011年开始, 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核心, 进一步采取措施, 全面强化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一是2011年的2月11日, 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 对全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2011年6月2日, 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粤发[2011]13号, 以下简称《意见》) , 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尤其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2011年10月下旬, 广东省委办公厅会同省安委会办公室分东西两片对全省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是2011年12月23日, 经广东省委、省政府同意, 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配套文件。五是2012年1月18日, 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这是朱小丹省长人代会选举正式任命省长后第一时间召开的第一个全省性会议。会上, 朱小丹省长就如何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抓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六是2012年4月27日, 省政府印发文件, 调整省安委会组成人员, 朱小丹省长亲自担任省安委会主任。上述六项举措, 充分显示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空前重视, 这也是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 践行科学发展观, 实现的重大举措。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 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又正逢全党、全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凸显了安全生产工作无论在经济发展还是在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中均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 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 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重要创新和突破

广东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体现了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抓落实, 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相比以往的各项举措, 体现了四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彰显一个“党”字, 在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方面有突破。主要体现在“五个第一次”:第一次以省委文件全面作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第一次明确强调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 要求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第一次明确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对本地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第一次提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兼任;第一次要求党委各工作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 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共同推进安全发展。二是注重一个“考”字。明确规定, 从今年开始, 省委、省政府每两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这与过去的考核有三方面的不同。一方面是考核的组织领导不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安委会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 省安委办牵头组成考核组负责实施。考核组增加了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另一方面是考核的对象不同。考核对象扩大至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和省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此外, 考核内容和方式不同。改变过去局限于现场考核, 把指标考核和日常考核均纳入考核内容, 同时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三是兑现一个“奖”字。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机制方面有突破。明确要求根据考核结果, 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领导干部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的, 给予记功;评先、评优劳模以及干部职务晋升之前, 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考量指标。四是落实一个“否”字。在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方面有突破。明确规定了“一票否决”的条件、对象、形式, 具体规定了“一票”的内容和否决的事项。另外, 还明确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建立健全对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机制, 督促有关部门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广东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

广东省委、省政府推行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在广东安全发展史上, 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安全生产工作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地位显著提升, 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今年1-6月, 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4901起, 死亡2724人,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近年连续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同比分别下降12.9%、7.8%。纵观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明显呈现“四大变化”:

一是领导更加重视。省安委会调整组成人员, 朱小丹省长亲任省安委会主任, 省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委会成员, 全面提升了省安委会的领导格局, 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党委各工作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 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如省委作出的关于创建“平安广东”以及省政府加强产业园区和产业转移考核, 均把安全生产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此同时,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1个县 (市) 区全面实现由同级党委常委、常务副市 (县、区) 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促进形成了全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 副职领导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是责任更加明确。全省安全监管体制改变了过去由安全监管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的局面, 初步形成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并重,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管格局。特别是省安委会印发了《广东省安委会组成单位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省委组织部等省委工作部门以及39个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包括省检察院、省法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进一步厘清了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有力地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施。目前, 全省各地党委、政府普遍都审定并印发了《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广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副市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将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具体到市长副市长个人, 在全省属于首创。

三是制度更加完善。一方面, 制订了《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尤其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另一方面, 建立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备案制度, 要求各地对当地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作出的重要决定以及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等情况上报省安委办备案, 加大了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的跟踪指导力度。此外, 还印发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了约谈制度等, 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保障更加有力。由于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 全省各市、县 (区) 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十二五”规划;《广东安全生产条例》正加紧修订,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市、县 (区) 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或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重视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自2006年省政府设立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来, 年度金额从最初的3700万元逐年递增到目前的10500万元, 7年累计投入5.47亿元。其中, 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累计投入1.7亿元,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累计投入4500多万元。省财政拿出今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近一半, 即5000万元专门用于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其中安排3500万元用于5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和5支矿山救护队的建设;安排1000万元用于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安排300万元用于省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的前期工作;安排200万元用于3个省级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营等。全省已建成清远、韶关两个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 梅州、河源、肇庆等矿山救援基地正加紧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9篇

一、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全村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村治保委员会主任为本村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

四、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共同协助上级政府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每季度召开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布置、检查、总结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6)协助上级政府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10篇

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

为了加强学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根据灵寿县文教局《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学区(学校、幼儿园)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和考核细则,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实施,做到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校园安全。

二、学区领导机构及责任分解 组 长:徐志合(学区总校长)

副组长:梁五进(安全、法制副校长)

李华伟(德育副校长)

张永刚(教学副校长)

张利平(财务、后勤总务)

宋友利(工勤、办公室)

程晓龙(工勤、后勤)组 员:赵志辉(青廉小学校长)

甄书梅(秋山小学校长)

胡敬丽(北寨小学校长)

罗素霞(南寨小学校长)

曹新丽(良同小学校长)

赵军丽(院同小学校长)

夏学颜(马家庄小学校长)

卢远慧(第一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秀丽(第三中心幼儿园园长)下设安全办公室

主任:梁五进

(一)学区安全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学区对本区域内学校(幼儿园)负有安全监管责任,总校长对本区域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懂业务的专(兼)职安全工作负责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所有人员,所有层面安全责任,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3.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完善事故防范措施,完成教育局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5.认真监管区域内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专项整治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和听课检查等工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严格履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做到三十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两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8.负责对区域内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奖惩。9.做好安全工作信息上报、档案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二)总校长

1、学区的法定代表人,学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区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学区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区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区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区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三)党支部书记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区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校长管好学区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四)安全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区安全工作,对学区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区(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区(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区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区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域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区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指导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区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五)法制副校长

1.指导幼儿园教育和保育工作中的安全。2.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3.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配备、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法制教育措施。6.结合学生特点,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防溺水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7.督促各学校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8.指导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德育副校长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学区德育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2.结合班主任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指导学校做好“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和控辍保学工作。

3.结合学区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4.对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校年级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5.定期召开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各校校长、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6.严格履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手续,并指导、协助各校做好教育活动,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7.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对“问题”(精神异常)教师的摸排,指导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引导各学校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加强学生养成教育;

10.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涉及学生的安全工作,并制定相应政策;

11.做好学校(幼儿园)公共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学生体检、卫生防疫、疫情报告、禁毒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中的安全。

12.加强对全学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督导。(督导室)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各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督促各校做好安全教育课“六落实”工作(计划、课时、师资、课题、教案、考核),大力普及安全工作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努力形成学校安全教育合力;

6.负责学校、幼儿园课堂教学、活动课程中的教学安全工作。

7.负责查处问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违纪违规的责任人。负责对各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责任调查处理;对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监察科)

8.负责指导各种专用功能室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实验教学、电化教学、网络信息技术教育实施过程中的师生安全教育、安全操作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功能室的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维护以及化学药品的安全保存、过期或不用药品的安全处置等工作。(仪器站)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七)后勤总务人员

后勤总务人员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3.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4.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5.具体负责学区后勤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6.组织对各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7.加强对食堂、校内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营养餐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8.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9.结合工作实际,协助各学校及时维修和弥补安全漏洞。

10.负责校园“三防”(物防、技防)的采购和维修,及时维护安防设施。

11.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提供急需的救援物资及设备。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八)办公室主任

1.配合主管法制、安全校长指导学校安全宣传工作。2.负责学区内安全工作和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3.负责搜集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4.负责各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5.协助各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7.负责“禁毒、防邪”教育活动安全。

8.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9.按上级规定和学区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学校(幼儿园)主要岗位安全职责

(一)校长(园长)

1、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幼儿园)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二)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教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三)教导主任

1.负责落实教育教学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教育教学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班主任、门卫安全工作会议。组织落实学校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文件及规定。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协助校长处理重大安全事故。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教研组长

1.指导本年级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加强课间、课堂、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

3.督促本年级任课教师安全教育教案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五)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家校协议,并做好协议的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孩子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孩子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学区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1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2分钟到教室候课,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任课老师准时下课,并延迟2分钟离开教室,巡视、控制学生的不安全行为。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 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8.遇突发情况,教师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七)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八)信息课教师

1.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电工检修,保障电教设备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3.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5.每天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九)心理健康课教师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十)宿舍管理员

1.宿舍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负责人。

2.管理好住宿学生及其家长资料,关注特异体质学生,执行住宿生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联系制度,管理好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的联系电话。

3.在学校政教处的指导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个宿舍设宿舍长,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住宿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

5.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 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加强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配合开展宿舍区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每间宿舍门后张挂疏散线路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突发事件来临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及时上报。

8.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回家要填写请假登记表,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取得他们的同意方能准假。

9.每晚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

10.每晚熄灯后,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并督促学生就寝,同时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巡逻时若发现学生生病,应及时与值班领导联系诊治,严重的要立即送往医院,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11.学生上课后,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2.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和喷洒消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评比宿舍卫生并公布,对宿舍内务和卫生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整改。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一)学生宿舍值班教师职责

1.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值班时间为晚自习下自习时至第二天上早自习时。2.协助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宿舍清洁卫生管理和考核,督促学生整理床铺、按时打扫卫生。

3.负责到各宿舍清查学生人数。

4.认真对学生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协助妥善处理。

5.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6.值班时间随时注意学生就寝情况,夜间必须不定时巡查。

7.负责值班室公物和钥匙的管理,关好值班室门窗并把值班室的钥匙交给宿舍管理员,不能带出。

8.值班人员由德育校长或政教主任负责提前安排,值班人员确有事不能值班,须提前告诉值班领导,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与其他教职工自行调换值班时间。

(十二)门卫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请假手续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务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安保人员

1.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及学校安保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安保工作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熟悉业务,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3.做好节假日和平时的值班,及时解决值班中出现的问题。

4.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5.检查指导警务室等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

6.保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加强对个别不遵纪守法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协助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7.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学生安全员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不翻越围墙、栏杆,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发现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班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课间操、运动会、观看演出、外出集体活动等活动期间,协助班主任组织同学有序上下楼、进退场和上下车等。

5.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班主任和校长。

(十五)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学校值班领导职责:

1.负责对本日在校学生和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核查登记,负责组织学校本日升旗仪式、课间操、眼保健操和其他集会活动。2.负责对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及安全管理和监督。

3.负责对本日值班教师工作分工,提出要求并监督值班教师的值班履行职责情况。4.学校领导轮流值班期间,检查督促各类人员到岗就位、认真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学校值班教师职责:

1.协助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学校升旗仪式、课间操、眼保健操和其他集会活动。2.值班教师服从值班领导的分工安排并执行工作要求。3.负责对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及安全管理和督促。

4.完成值班教师的工作职责,并监督、填写值班检查记录。

5.负责对值班班级工作分工及指导实施,提出要求并监督值班班级的值班履行职责情况。

6.非上课期间,加强校内操场等公共区域巡查、监管。7.负责向值班领导汇报当天的值班情况。(十六)图书管理员

1.学校图书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室安全。2.图书室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5.每天对图书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十七)体育器材保管员

1.坚持每天检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组织维修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3.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

4.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十八)实验室管理员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教导主任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 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十九)电子备课室人员

1.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设备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二十)食堂管理员和食堂从业人员 食堂管理员:

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

1.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4.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7.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食堂从业人员:

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在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员具体指导下,按食品加工有关规定,直接从事学校安全食品加工制作和出售等工作。

1.积极参加从业知识、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从业安全常识。

2.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持证上岗。讲究卫生,按规定着装上岗。若出现咳嗽等状况,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等工作,待康复后再上岗。

3.不用的煤气罐、石油液化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搬移到安全地方。4.拒绝未经许可的陌生人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锅炉房等部位。

5.配合食堂管理员检查厨房、燃气、水电、设备设施安全,不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施。断水断电、关好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四、工作机制

(一)实行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学区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安排学校(园)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各学校(园)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按照文教局安全工作“一周一安排、一月一提示、一季一调度、一期一总结”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学区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各学校(园)长参加的安全工作调度会;遇到突发性、重大性校园安全事件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学区、学校(园)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学区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责任目标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依据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三)实行安全述职制度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工作述职报告中应包含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

(四)实行校(园)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学区根据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在本单位或向文教局通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学区在考核考察各校(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先进时,要将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五)实行校(园)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一票否决”情形的,相关责任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

四、责任追究

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未按要求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或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调查分析原因,划清领导责任,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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