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就业范文
安徽省就业范文(精选8篇)
安徽省就业 第1篇
安徽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8.53% 19万学子就业
截至8月底,全省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数19万人;就业率达到88.53%,超过去年同期0.1个百分点,位次处于中部领先、全国前列。
今年我省共有高校毕业生21.5万人,比增加1.6万人。为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我省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力度。数据分析显示,基层就业、非公企业就业、自主创业逐渐成为解决就业的`主要途径:全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11.8万人,与去年同比增加近1万人,增幅8.4%;到非公企业就业毕业生11.2万人,同比增加8574人,增幅8.3%;毕业生成功创业56人,同比增加12人,增幅27%。对于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双困”毕业生,我省各高校通过“一对一”方式,重点帮扶,已帮助6726名“双困”毕业生实现就业。此外,全省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普通专升本招生12362人,同比增加3419人,在高校毕业生中开展征兵工作预征4251人,也延缓了毕业生就业压力。
记者还了解到,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用人需求降低,今年我省毕业生出省就业人数首次走低,为46922人,同比减少2178人。
安徽省就业 第2篇
1、什么是派遣?办理的时间和期限如何?
答:派遣是指为毕业研究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过程。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时间约在每年3月或6月中下旬,届时是由研究生学院到省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故凡签好就业协议书的研究生需及时将协议书送至研究生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或6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当年省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好报到证后,再发放至各位毕业生本人。
2、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报到证》很重要吗?
答:《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唯一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所以它非常重要。重要性主要体现如下:
(1)它是毕业研究生到工作单位报到的证明。应届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报到,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起记载和凭证。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
(3)学校有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指示的地址为毕业生办理投递档案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个月。
3、毕业研究生是否都需要参加派遣?
答:不是的。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或者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即可以以研究生身份就业,并可以参与毕业派遣。委托培养或者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一律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故不需要参加派遣、也没有就业协议书。
4、怎样确认毕业研究生的生源地?
答:“生源地”是毕业生派遣的核心数据,决定着派遣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的报到证、户籍和档案的去向。
毕业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的生源地按入学前户口性质的不同分两种情况:
(1)入学前没有工作经历,则生源地是指该生高考前的户籍所在地。例如学生甲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则该生生源地为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博士生生源地依此类推。
(2)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在工作地落实了个人独立户口(非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毕业生,生源地指的是工作地。
例A:学生乙为合肥人,毕业后在南京工作一年,并落实了南京市的个人独立户口(非工作单位集体户口),考取研究生后,该生的生源地应为江苏省南京市。
例B: 学生乙为合肥人,毕业后在南京工作一年,集体户口,考取研究生后,生源地应填报为“安徽省合肥市”,不能填写为“江苏省南京市”
注:如入学前有工作经历,但在工作地落实的户口性质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则按情况(1)判断生源地。
委培定向生的生源地按照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上报。
生源所在地”要求具体到省市(县),如安徽省南陵县或山东省济南市,省名不要用简称。
5、就业协议书能遗失吗?
答:就业协议是《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就业协议由省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每名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仅发放一份(分为四联),并有固定编号,毕业生应妥善保存,遗失不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无须学校盖章。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学校盖章,毕业生可以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6、毕业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哪些程序?
答:毕业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毕业生先填写好协议书中由毕业生填写的基本内容;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名,用人单位按照协议书上要求填写用人方所有信息(含用人单位基本联系信息、档案接收信息、协议具体内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为保护双方权益,协议书中条款不应有空项);
(3)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局级人事处)审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协议书用人单位留存一份(黄联),其余三份反馈毕业生本人,毕业生将其中两份(白联和蓝联)第一时间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学校根据协议书编制派遣方案。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要求毕业生补正;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就业政策和损害学校声誉及权益的,不予办理,要求毕业生改正或重新择业。
7、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前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毕业生应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签约前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争取对用人单位进行详细地了解。一般需要了解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接收员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生效。
8、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能违约吗?
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原则上不得变动,更不得单方面违约。若毕业生违约,须取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并向学校出示有关书面证明,毕业生持违约证明和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四联)到研究生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请,核实后将发放给毕业生新的就业协议书。
9、学校制定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的依据有哪些?
答:学校制定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的依据是三个方面:
(1)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协议书的白联和蓝联);
(2)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录用函或调档函;
(3)博士录取通知书;
其中,第(2)、(3)类的研究生须将就业协议书一并上交研究生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学校将根据毕业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调档函、接收函等编制派遣方案。
10、毕业研究生在派遣前如果没落实就业单位该怎么办?
答:对于派遣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可以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以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为基础内容,对其人事业务以及相关事宜所提供的一系列社会化服务。
毕业生所签订的用人单位如果不具备人事权,即不能接收档案的(如私营企业等单位),和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可以自愿选择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将人事代理证明于当年3月或6月上旬前送至研究生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学校根据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证明编制派遣方案并派遣至所办理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果不办理人事代理的研究生将派回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1、毕业研究生在派遣前既没落实就业单位又没办理人事代理该怎么办?
答:对于派遣前未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又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学校是按照相关规定将该毕业研究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
12、毕业研究生派遣后,该生的档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将怎么安排?
答:毕业研究生的档案将由研究生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于8月前根据编制的毕业生派遣方案进行统一投递;户口迁移是由毕业生到研究生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带
着本人的报到证到派出所自行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由各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统一办理。
13、已派遣的毕业研究生又想签约新的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答:已派遣的毕业研究生又想签约新的用人单位,更改就业单位的,需重新办理就业手续,这叫改派。毕业3年之内都可以办理改派,改派手续须由研究生本人办理。
办理改派的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一楼大厅,咨询电话: 0551-2999737,2999739。
办理改派手续时需要提交如下完整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改派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函、本人身份证件。
14、需改派的毕业研究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答:需改派的毕业研究生办理改派手续的程序如下:
(1)毕业生下载《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研究生学院网站--文档下载—学生工作专区);《申报表》不需要回安徽工业大学盖章或出具证明。
(2)到原派单位(原《就业报到证》开具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原派单位可免签意见)。如企业注销,则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注销证明;如企业更名,则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更名证明并由更名后的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
(3)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4)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①被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录用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②被市、县隶属单位录用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市、县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 ③被省外单位录用的,比照①、②条;
④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用人单位无人事代理权的,人事档案要委托就业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并由其签署意见;
(5)领取、填写《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改派协议书》;
(6)毕业生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证改派申报表》、《就业报到证》、《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改派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身份证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7)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到原报到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到用人单位报到。
15、本人如何了解档案的去向?
安徽省灵活就业影响因素定量分析 第3篇
关键词:灵活就业,定量分析,养老保险
安徽省作为中西部省份当中最靠近“东”的省份, 最近几年, 安徽省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提升, 这其中, 灵活就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在一定程度上说, 灵活就业是市场经济发展一定表现。但是, 另一方面, 安徽省灵活就业与南方一些省市相比较而言, 还存在一定差距, 甚至安徽省各地灵活就业也存在一定差距。本文拟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探讨安徽省内部各地级市制约灵活就业的因素, 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文献综述
余士好、张永红 (2005) 认为, 安徽省应当积极推行政府再就业培训补贴与再就业效果挂钩的工作机制, 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培训, 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
《安徽省劳动与就业问题研究》课题组 (2006) 认为:安徽省在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 要注意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 不断扩大就业容量;转变过去“增长优先”的经济模式, 树立“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 这既是经济增长追求的目标, 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保证。
《安徽省劳动与就业问题研究》课题组根据安徽省近年来经济发展与劳动就业人口数量的变化, 选取了1995-2003年安徽省国民生产总值 (GDP, 亿元) 增长与从业人口 (万人) 的指标, 得出一个回归模型:
Y=2857.05+0.18X R2=0.95
其中:Y-从业人口数, 万人
X-GDP, 亿元
即在2857.05万人就业的基础上, 每增加亿元GDP, 可增加0.18万人就业。
邓利平 (2009) 运用灰色关联分析 (Grey Relational Analysis) 方法, 分析了安徽省产业结构升级及三次产业内部结构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 得出结论:第三产业内部以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讯业与劳动力就业的关系最为密切, 成为第三产业中对劳动力最具吸收力的行业, 而房地产业与金融保险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仍然不够成熟, 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相对较弱。
刘纯彬、刘俊威 (2009) 运用Probit模型进行实证检验, 回归结果表明:在影响回流农民工非农就业机会的变量中, 家庭到邻近集镇最近距离的边际影响最大, 其次是农民工所在自然村非农就业人数, 最后是所在行政村的企业数目;在影响回流农民工非农就业能力的变量中, 技能的边际影响最大, 其次是家庭人均收入及正规教育年限。
徐波等人 (2009) 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A村为例, 调查发现:农村劳动力做出外出流动就业的决策主要是受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共同作用, 且城市拉力大于农村推力, 另外他们在就业过程中还受到农村的拉力和城市的推力;农村劳动力从事的行业主要是依靠体力和简单技术的非正规行业, 随着在外时间的增加他们会逐渐改变行业。
简评:上述研究成果有一定的新意, 定量研究也有一定的说服力, 并且也涉及到灵活就业方面的问题。但是, 这些文献没有探讨安徽省灵活就业的制约因素。实际上, 目前, 安徽省就业潜力主要在于灵活就业 (其他省市区基本上也是如此) 。
二、安徽省影响灵活就业的制约因素的定量分析
首先, 我们需要界定两个基本概念:第一, 本文所说的灵活就业, 是指工作时间不确定、工作地点不确定、劳动报酬不稳定的劳动就业。第二, 本文所说的灵活就业者, 是指在城乡就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 主要是指城乡本地就业者, 也包括来自外省市县的就业者, 不包括外出务工经商的就业者。灵活就业的人数方面的数据比较难以获得。因为一方面, 大量灵活就业者往往没有到劳动管理机构登记, 人数无法掌握。另一方面, 统计部门也没有进行专门统计和连续性的抽样调查。不过, 我们还是可以利用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数据进行推算。
其次, 关于灵活就业的指标和范围的选择。灵活就业是以私营个体就业者为主的一种就业方式, 但是, 国有经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集体经济、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等, 也都存在灵活就业者。并且, 私营企业当中, 也不是所有的人员都是灵活就业者, 至少, 私营企业的业主 (或者投资者) 基本上可以不算是灵活就业者。
本文所指的灵活就业指标 (作为因变量) , 是指各地级市城乡 (含所属县, 下同) 灵活就业人数占该市总从业人数的比例 (%) 。
灵活就业人数是通过几项扣除获取的:
灵活就业人数=总从业人数-职工人数-农业人数-私营企业投资者
据此计算, 2008年, 安徽省城乡灵活就业人数占城乡总从业人员27.82%。
制约安徽省灵活就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的因素 (作为自变量) , 主要有:
第一, 人均GDP。一般情况下, 人均GDP越高, 灵活就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就越高;反之, 就越低。用L表示 (%) 。
第二, 第二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 (%) 。第二产业产值占GDP比重高, 可以牵引相关服务业的发展, 其中也就隐含着灵活就业的发展。用G表示 (百元/人) 。
第三, 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 (%) 。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高, 这本身就意味着灵活就业的发展。用S表示 (%) 。
第四, 人口城市化的水平, 即城市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的比重。城市人口比重越高, 灵活就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就越高;反之, 就越低。用T表示 (%) 。用U表示 (%) 。
第五,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的比重 (%) 。用P表示 (%) 。
用安徽省17个地级市数据做截面数据分析, 得到如下模式:
L=13.11+0.84G+0.05S+0.36T+0.10U-0.27P
R2=0.75调整后R2=0.63 (即明显正相关)
Durbin-Watson检验:2.18 (大于临界值2.10, 即通过检验)
此模式的基本含义:常数是13.11 (%) , 这意味着, 即便不考虑其他所有因素的影响, 灵活就业人数占总从业人员的比例也可以达到13.11%, 这说明, 在中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 灵活就业具有内在的客观必然性。人均GDP每增加100元, 灵活就业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增加0.8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产值占GDP的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 灵活就业比例仅能够增加0.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 灵活就业比例能够增加0.36个百分点;人口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 能够带动灵活就业比例提高0.10个百分点。但是,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占总从业人数的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 却会导致灵活就业比例下降0.27个百分点, 似乎有点出乎意料。实际上, 这恰恰说明一个重要问题: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城市基本养老保险。
三、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定量分析的模型, 我们可以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
第一, 由于人均GDP与灵活就业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 所以, 增加居民收入, 主要是增加就业者收入, 是增加灵活就业的重要途径。实际上, 许多有能力就业的劳动力之所以没有就业, 就是因为工资水平太低。从宏观上看, 就是工资报酬占GDP的比重太低, 甚至越来越低。
第二, 第二产业对增加灵活就业的影响微乎其微, 这是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所以说, 增加对第二产业的投资, 无法促进灵活就业。
第三, 第三产业对增加灵活就业有着明显的积极影响, 这也是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所以说, 应当增加对第三产业的投资, 促进灵活就业。
第四, 人口城市化水平对促进灵活就业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应当敞开城市建设的“大门”, 积极推进城市发展, 带动就业。
第五, 吸纳灵活就业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难题和艰巨的任务。我们不应让灵活就业人员长期游离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
参考文献
[1]《安徽省劳动与就业问题研究》课题组.安徽省劳动与就业问题研究[EB/OL].http://xuehui.ahpfpc.gov.cn/page.php?fp=newsdetail&id=6790.2006-03-30.
[2]余士好、张永红.安徽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及对策[J].宏观经济研究, 2005, (04) .
[3]邓利平.安徽省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灰色关联分析[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 2009, (01) .
[4]刘纯彬, 刘俊威.回流农民工本地非农就业的决定因素研究———以安徽庐江县的调研数据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03) .
安徽省就业 第4篇
关键词: 产业结构;产业产值;就业弹性
产业产值就业弹性,即当影响各产业产值增长的其他因素不变时,每一单位的产业产值增长引起就业增长的比率。某一产业产值就业弹性越大,单位产业产值增长带动的就业增长的水平就越高,依靠该产业发展拉动就业的作用就越明显。当该产业产值就业弹性水平较低时,单位产业产值增长带动的就业增长的水平就低,即使该产业保持高速发展,也不会对就业产生较强的拉动。
弹性的定义即一变量Y对另一变量X的微小变动作出的反应,用微分公式表示为:E=(dY/dX)(X/Y),用差分公式表示为:E=(△Y/△X)(X/Y)。就社会经济现象而言,指标数据通常按月度、季度、年度分时段观察取得,在短时间内现象的微小变动是难以观察和取得结果的,因此,计算弹性通常采用差分公式。 Li表示该产业的就业人数,Ei表示该产业的就业弹性。对安徽省1995-2008年间的有关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得出安徽省三次产业产值就业弹性结果如表1所示。
从计算结果可以反映出,安徽省第一产业产值就业弹性波动性较大,大多数年份维持负值,1995-2008年就业弹性的平均值为-0.13,即就这一时期来看,第一产业产值增长1%,第一产业就业下降0.13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就业人数随着经济发展而减少,这是由第一产业的特性决定的。一方面,从需求因素看,第一产业生产的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其需求特性是当人们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个人收入中用于支付必需品的比例减少,这就使第一产业所实现的国民收入的份额趋于下降,与之相对应,农业劳动力也会减少。另一方面,第一产业技术进步的困难性和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使得农业生产率的上升较为缓慢,从而使其报酬递减,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量的农民外出打工,也表现为当地农业吸收就业人口的下降。(下转第77页)
(上接第75页)安徽省第二产业产值就业弹性在1995-2008年间的平均值为0.257,即就这一时期来看,第二产业产值增长1%,第二产业就业增长了0. 257%, 从表1统计数据可以看到1996-1999年连续四年第二产业的就业弹性均表现为负值,主要原因有:第一,随着工业内部结构的变动,发生了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使得第二产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下降。第二,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国营企业在第二产业中占据极高比例, 部分经营失败的国有企业在体制改革中排挤出大量剩余劳动力。从2000年第二产业就业形势开始好转,2000-2008年间第二产业的就业弹性平均0.486,这与安徽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密切相连的,省内的资源产业比重大,受益于近几年国内外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求拉动的上游产业较多。电力、煤炭和钢铁三大产业对工业增长贡献近三成,这些部门由于经济效益较好也解决了一些人员的就业问题。
安徽省第三产业产值就业弹性在1995-2008年间的平均值为0.207,1997年后的数据显示,尽管这一时期第三产业产值就业弹性平均数仍为正值,但第三产业发展拉动的就业数量明显减少,而且在2005年和2008年为负值,这与劳动力必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从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结论有所背离。第三产业单位产值所带动的就业人数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第三产业内部,不同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存在很大差别,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得到快速的发展,虽然这些部门为当地创造了很高的GDP,但它们又排斥了在传统部门(劳动相对比较密集的部门)中的许多就业。因此,应当按照有机构成的不同对第三产业中的部门进行区分,鼓励发展有机构成比较低、投资少、收益快、就业容量大、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主要包括商业、物资业、保险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和饮食业等,以此吸收更多就业人口。
参考文献
[1]李红松.我国经济增长与就业弹性问题研究[J].财经研究, 2003(04): 23-27.
[2]夏杰长.我国劳动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偏差[J].中国工业经济,2000(01):36-40.
安徽省就业 第5篇
为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促进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和省《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皖人发„2006‟85号)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并拓展一批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实践,通过就业见习丰富工作经验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积极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
二、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建立
(一)见习基地(单位)建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就业见习工作具有积极性。
2、能够按时发布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信息。见习岗位应尽量适合毕业生实际,具有一定管理性、技术性和业务内容,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业特长和提高其工作能力。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的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3、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具备较为完备的培训教育体系,能够按实际需求和专业特点进行岗位培训,并能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能够对见习毕业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作过程中的意外事故。
5、能够按规定提供地方政府承担费用以外的见习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保障。
(二)见习基地(单位)建立程序
1、条件具备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荐或主管部门推荐,经当地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2、对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的单位,经县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对其中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见习质量、效果较好的就业见习基地,经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批准可作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挂牌,并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3、自荐或推荐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安排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实施方案(包括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要求、专业技能要求、见习时间、见习待遇以及见习毕业生管理办法等)。
4、见习基地(单位)实行年审制度,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对见习基地(单位)的质量、效果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对于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地(单位)予以资金扶持和奖励。对于不适合继续开展毕业生见习的基地(单位),将取消其资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确定一批高校毕业生数量多、见习工作基础较好、见习规模较大的城市作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指导重点联系城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职责
(一)根据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开展见习基地(单位)各项工作。
(二)制定见习方案,确定见习岗位,明确见习要求,指定培训内容。根据不同的见习渠道,与主管职能部门(单位)实行有效对接,按规定要求将见习信息及时上报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三)见习基地(单位)和参加见习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3),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以及见习计划安排、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四)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和上岗实践等。发放见习期间由政府提供和见习基地(单位)承担的基本生活补助及按规定办理见习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见习结束后,对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表现情况与工作能力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见习毕业生提供依据。
(六)见习基地(单位)正式录(聘)用见习期满毕业生的,单位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其中进入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及时对见习中的各种情况进行收集、统计、报告和处理,认真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发改委、工商、工商联和团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四、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
(一)申请见习的条件
1、本省生源、离校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执行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
(二)申请见习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和身份证;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具备上述条件的毕业生由当地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统一组织就业见习,或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就业见习单位。
2、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根据不同渠道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经济和信息化、国资委、工商、工商联或团委部门登记并审核,对通过审核者由相关部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上签署“同意参加就业见习”的意见。
3、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的,由见习单位与见习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按属地原则报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四)申报时间
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五、见习费用及申领、发放程序
(一)经费项目
见习期间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
1、见习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按国家规定,见习期间,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各按50%的比例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2、见习毕业生保险费用。由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领、发放程序
各地财政部门每年根据省、市分配见习计划指标确定见习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经费数额,作为就业见习专项经费统一拨付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根据不同渠道组织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数量统筹发放使用。见习基地(单位)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申请表》(见附件4)、《 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名册》(见附件5)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经当地主管就业见习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送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申报领取,并负责将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到个人。年末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汇总当年本地实际落实就业见习毕业生人数名单和就业见习协议,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报表.doc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
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申请表.doc
安徽省就业 第6篇
皖人社发〔2013〕43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现将《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19日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0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下简称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六安人事考试网 转载)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就业见习坚持个人自愿参与、政府扶持帮助、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就业见习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管理全省就业见习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完善就业见习相关政策;
(二)制定全省就业见习总体规划和计划;
(三)审核认定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四)组织监督检查全省就业见习工作。
第七条 其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就业见习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地区就业见习政策;
(二)制定本地区就业见习总体规划和计划;
(三)审核认定本级就业见习基地;
(四)审核就业见习补助申请;
(五)对见习基地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估。
第八条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当地就业见习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就业见习计划;
(二)受理、初审就业见习基地申办单位资格;
(三)收集、上报、发布就业见习相关信息;
(四)受理、审核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申请;
(五)组织就业见习基地与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对接;
(六)为见习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指导和服务;
(七)统筹调剂辖区内就业见习人员资源;
(八)就业见习工作日常管理、跟踪服务;
(九)受理、初审见习补助申请,并出具初审报告。
第三章 见习基地的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 各地要根据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并考虑不同专业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本地就业见习基地数量。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
(四)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五)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六)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留用参与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为事业单位的留用见习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第十条 申报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三)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见习基地的审核和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时,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资料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条件评估。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四)认定授牌。对经审核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确认,并予以授牌(附件3)。
中央驻皖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省级见习示范基地。
第十二条 见习基地一经确认,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的申报与对接
第十三条 见习基地应在每年第二季度将本单位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报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并备案。
第十四条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汇总本地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并通过部门网站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广泛发布,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第十五条 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申请(附件4),每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第十六条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就业见习对接会,或推荐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第五章 见习管理
第十七条 见习基地的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建立见习人员基础台账,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二)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5),并将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及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备案,备案资料作为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的重要依据;
(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
(四)见习基地要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不得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工作。有职业卫生要求的,要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五)见习基地应使用银行卡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吸纳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达到一定比例。
第十八条 见习基地应遵守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终止见习协议: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等不能继续参加就业见习的;
(二)不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且教育无效的;
(三)不服从基地管理给见习基地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第十九条 见习人员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基地,可以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人员可立即终止见习:
(一)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补助;
(二)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见习岗位或者见习条件的;
(三)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四)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见习人员见习的;
(五)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见习人员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条 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对见习基地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强化对见习基地监管,防止以就业见习代替正常用工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附件6),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
第二十二条 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应依法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
第六章 见习费用及见习补贴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见习期间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
(一)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基地各承担50%。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基地也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二)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保险赔付额度。
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助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四条 见习基地在完成当(就业见习是指当年7月初至次年6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后,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补贴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三)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8);
(五)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六)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七)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八)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第二十六条 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和拨付,确保补贴经费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基地资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见习工作检查评估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就业见习工作检查评估机制,每年对见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见习基地规章制度建设、见习计划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见习人员权益保障和见习人员留用率等情况。对经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取消见习基地资格。
第二十八条 对提供技术性和管理性见习岗位多、接收见习人员多、见习工作组织管理好、见习人员留用率高、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科技含量高的见习基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具体办法,予以资金扶持并优先为其申报省级见习示范基地。
第二十九条 各地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大力宣传就业见习政策以及见习后成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活动。要及时推广就业见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树立一批积极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管理规范、成效好的见习基地典型,推动更多用人单位主动承担见习任务,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牌匾制作标准
4.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5.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6.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
7.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就业 第7篇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市就业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便于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16个市人民政府及广德县、宿松县人民政府。
二、考评内容
1.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情况、充分就业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绩效情况、工作创新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六个部分内容。
2.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情况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运行情况,就业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考核情况,扩大就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公共投资促进就业情况,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情况,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3.充分就业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城镇新增 1
就业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指标、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标、困难群体就业指标、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创业培训指标、小额担保贷款指标等。
4.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情况、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情况,主要是创业型城市创建情况、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创业培训开展情况、小额担保贷款情况、创业扶持资金情况;公共就业服务情况,主要是人力资源市场市场建设情况、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情况、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重大项目用工服务情况;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就业资金支出执行进度,促进性就业支出占就业总支出比例。
5.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就业规模,主要是从业人员规模增速、新增就业人数与GDP增长率的比值、高技能人才人数;就业质量,主要是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高技能人才比重,实名制就业比重;就业环境,主要是每10万人拥有私营企业户数、个体工商户户数,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绩效,主要是就业资金支出和新增就业的比值、职业介绍补贴促进就业情况、职业培训补贴促进就业情况、社会保险补贴促进就业情况、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就业情况;创业成效,主要是
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带动就业人数,创业培训后成功率、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户数和带动就业人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每万元扶持创业人数;
6.工作创新情况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在推进就业创业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7.群众满意度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就业服务情况、就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评原则
1.坚持实名、实绩、实效的原则,按照导向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设计考核评价指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考评活动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将16个市及2个县分为四类进行考核:一类为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二类为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宣城、池州、安庆市,三类为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市、黄山市,四类为广德县、宿松县。
四、考评方法
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分别进行,采取现场实地考核、社会抽样调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性指标由实地考核后直接计分,定量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最后依据各指标的权重系数计算出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确定
考核评价的位次。
五、数据来源
考核评价指标数据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审核、提供,定性考核的政策文件和证明材料由各市及2个县负责提供。各市及2个县、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于每年1月30日前将上的考核评价指标数据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评等次
考评满分为100分。考评等次及标准为:
(一)优秀。优秀等次总量控制在每类考评对象总数的40%以内。优秀等次的考评分应在90分(含90分)以上。
(二)达标。考评分为75分(含75分)至90分(不含90分)。
(三)不达标。考评分为75分(不含75分)以下。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考评工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赴各地开展现场考评活动。
(二)考评步骤。
1.自评。16个市及2个县政府按本办法的要求,于每年
1月中旬前完成对本地上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自评工作,并将就业工作总结、自评情况以及相关辅证材料一并报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评。
(1)现场实地考核。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分成若干个组,分赴16个市及2个县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召开重点群体座谈会、查看台账资料、实地考查、现场抽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就业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创新情况。
(2)社会抽样调查考核。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作为第三方,从各市当年新增城镇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样本,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CATI)调查方法,对各市就业工作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群众满意度考核依据。
(3)综合考核评价。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财政、工商、税务、人行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测算工作由省统计局负责。
3.考评结果确认和公布。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评情况和考评意见,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考评等次后,报省政府审定并予以表彰。
七、考核奖惩
(一)考评等次为优秀的,全省通报表彰。
(二)考评等次为不达标的,全省通报批评。
(三)对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有关表彰,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地方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安徽省就业 第8篇
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是宏观经济追求的核心目标, 也是当前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 是民生之本, 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是政府、企业和个人所要长期面对的突出难题。经济增长是劳动就业的前提,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 我国经济实现了长期持续高速增长, 促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就业形势也愈发严峻。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 安徽省经济保持了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但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就业增长率逐年下降, 经济下行压力存在, 部分行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减弱, 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本文通过对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基本现状和成因进行实证分析, 并提出缓解安徽省就业问题政策建议, 对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就业之路, 具有对策可操作性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失业人口愈发增多, 就业率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 就业问题逐渐收到广大学者的关注。
以王经绫、黄颖为代表的学者从宏观角度分析了我国人口就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不均衡关系, 揭示了现阶段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减少与经济增长有着密切的关系。以田洪川、张绍合、贺建林为代表的学者从产业结构优化的角度分析我国劳动力就业和经济现状, 并从产业升级为方向为促进劳动力就业给出理论建议。
以张绍合、贺建林, 黄苏萍、王雅林为代表的学者结合内蒙古和东北等地方实际, 分析了人口就业与经济增长的数量关系, 认为经济增长是促进人口就业内在动力, 并从不同方面给予促进人口就业的理论建议。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 仅仅是宏观角度分析了我国劳动力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现状;部分学者虽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 但仅仅从分析了数量上的关系, 对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涉及不多, 研究还不够深入。本文以安徽省人口就业与就业增长为研究内容, 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 阐述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效应逐年减弱的内在原因, 具有一定的研究空间和研究意义。
三、安徽省就业和经济增长现状
1. 就业与经济增长不协调关系
根据2001年-2015年统计数据, 2015年安徽省生产总值22005.6亿元较2001年3246.71亿元, 增加了近7倍, 年均增长11.8%。按照经济学原理, 经济增长会拉动就业的相应增长, 而形成较大反差的是, 安徽省2015年安徽省就业总人数4342.1万人比2001年3463万人仅仅增长了879万人, 年均增长仅1.5%。2015年, 就业增长率更是达到历史新低仅有0.7%。
2. 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效应逐年减弱
以“十二五”期间为例, 安徽省就业弹性系数先升, 由2011年的0.13上升到2012年的0.172后降由2012年的0.172、2013年的0.158、2014年的0.089下降到2015年的0.083, 说明伴随着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取得成效, 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特别是高新技术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提升, 一些企业减少甚至排挤出部分劳动力, 经济增长对就业人员的需求总体呈减少态势。
四、安徽省人口就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1. 变量选取和模型构建
本文选取2011年-2015年, “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就业人员的增长率作为衡量人口就业增长的指标, 安徽省生产总值的增长率除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得到实际增长率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通过观察数据, 就业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存在线性关系, 建立模型Y=C+a X+u其中Y、X分别代表t时期人口就业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 C为常数项, a系数, u为随机误差项。
数据来源:安徽统计年鉴2011年-2015年
2. 回归结果
运用EVIEWS6.0软件, 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 对上述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回归结果如下: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 拟合优度较高, 回归系数较为显著, 因此可判定模型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通过上述回归方程进行分析, 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安徽省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影响为正相关, 与预期结果相符。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 利润率增加接近0.25个百分点, 明显低于奥肯定律阐述的GDP每增加2%, 失业率大约下降1%, 说明安徽省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在下降。
五、安徽省就业与经济增长发展不对称的原因分析
根据奥肯定律, 经济增长和失业率之间存在反方向变动关系, 我国加入WTO以来, 安徽省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 年均GDP增长高达11.8%, 但近年来, 失业率却总体稳定, 就业形势日趋严峻, 经济增长与就业出现不协调状况, 究其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下面四个方面:
1. 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近年来安徽省劳动力供给持续增长, 劳动力本身相对过剩, 就业与需求不能完全匹配, 部分职业供求矛盾突出, 2015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的前5个职业分别是裁剪缝纫工、营销人员、普通操作工、电气电子设备装配工、生产工人, 缺口数分别为2.7、2.6、2.5、2.1和1.6万人, 求人倍率分别为1.73、1.87、1.85、1.96和1.79;求职人数大于需求人数的前5个职业分别是机动车驾驶员、财务人员、行政业务人员、社会服务人员、治安保卫人员, 分别多出1.7、1.5、1.3、1.3和1.3万人, 求人倍率分别为0.48、0.52、0.56、0.48和0.48。
2. 城市化进程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一方面, 安徽省第三产业整体水平偏低, 产业结构升级进程缓慢。近年来安徽省产业结构得到了一定的调整优化, 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1.5∶53.1∶35.4调整为11.2∶51.5∶37.3, 第一产业明显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 但从第三产业行业细分可以发现拉对经济增长的主要行业仍然是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 由此可以说明安徽省第三产业仍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整体而言, 第三产业虽然占较大比重, 但产出弹性不大, 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益甚微。
另一方面, 城市是第三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城市规模和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第三产业的发展, 安徽作为农业大省, 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 区域中心城市的集聚度低且功能小, 难以形成辐射范围广、集聚能力强的大型区域中心城市, 这对第三产业尤其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用。
3. 投资结构的影响
长期以来, 安徽一直呈现出重工业增速明显快于轻工业的扩张期的特征, 形成与我省比较优势不符的态势, 近年来增速差距有所缩小, 但基本格局仍没有根本改变。2015年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3965.6亿元, 增长12.7%, 增幅比全国高2.7个百分点。分产业看, 第一产业投资763.3亿元, 增长40.8%;第二产业投资10699.4亿元, 增长13.6%;第三产业投资12502.9亿元, 仅增长了10.7%。但从就业人数来看, 相比较第一产业1396.2万人, 减少了19.1万人;第二产业1232.1万人, 增加了21万人;第三产业1713.8万人, 却增加了29.2万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基本, 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作用日益明显, 在当前的投资结构影响下, 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4. 企业有效利用率低
根据企业用工调查, 2016年上半年用工增加的企业占16.9%, 环比下降0.9个百分点;持平的占62.9%, 下降4.8个百分点;减少的占21.1%, 上升5.7个百分点。经济体制改革和以技术进步作为主要动力的经济增长方式, 使安徽省人均资源不足、居民消费率低下与劳动力总体素质不高, 总量相对过剩的矛盾凸显出来, 使传统经济体制下严重存在的隐性失业逐渐转化为显性失业。在大量无效就业人员存在下, 企业通过提高无效就业人员的利用率, 而不必增加雇用人员, 就可以提高产量, 因此失业不因产量增加而减少。
六、促进安徽省就业增长的政策建议
展望2017年, 影响和制约就业的因素主要有:内外经济存在下行压力, 部分企业对生产形势不够乐观, 裁员频繁, 或急于消解成本压力被动裁员;传统产业企业加快改革重组、淘汰落后产能、部分行业持续低迷及产能过剩将造成结构性失业和转型性失业;技术人才供求失衡导致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等。针对存在的问题, 政府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激励和引导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投入、产业调整和企业发展, 努力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第一,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 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第二, 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就业空间。第三产业具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 应把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主要途径。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设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支持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不断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培育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等科技服务业, 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继续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资金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
第三,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动力源泉。在安徽, 这一动力更加突出。与2002年相比, 安徽的中小企业无论在数量上, 抑或增加值方面, 均实现了数倍的增长。目前,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拉动安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据统计显示, 2015年安徽省中小企业达到50.6万户, 是2002年的4.3倍, 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8.3%。资产总额占60%, 就业人数占80%以上, 以同样产值计算, 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容量是大型企业近两倍。
第四, 提高待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 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就业观念。另一方面, 密切关注人力资源市场的的发展变化, 适时调整培训专业结构, 不断更新培训内容, 规范培训专业设置, 努力缓解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第五,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一方面, 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大力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机构, 促进创新创意和市场需求、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另一方面, 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 推动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 催生新兴业态。同时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 运用财税政策和市场机制, 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壮大创业投资规模。
参考文献
安徽省就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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