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资产评估技巧
林木资产评估技巧(精选9篇)
林木资产评估技巧 第1篇
林木资产评估案例
一、X X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X X林场:
我所接受委担,评估贵场拟转让的林木资产的现值。按照与贵方订立的评估约定,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颁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觇范(试行)》的要求,我们实施了对贵场拟转让的林木资产的地理位置、产权归属的审核,并对林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了核查。通过社会调查收集了与评估有关的林业生产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各种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有必要的评估程序,具体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状况
X X林场处于X X城的西侧,贵场拟转让山场面积较大,分布集中,运输条件一般。拟转让小班需维修便道和维修拖拉机道,生产准备费相对较高,立地质量等级主要是Ⅱ级、田级。(二)评估对象与范围
依据贵场的资产评估立项申请和林业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经本次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对象的权属和实物量的审定和核查,山林权属贵场的3 500亩森林资源资产(全部为马尾松同龄用材林),全部归入本次评估的范围,共涉及7个完整小班。(三)评估目的
拟转让森林资源贵产中的林木资产的所有权,由受让方采伐并出售所得木材,本次评估为此提供交易参考。(四)评估基准日 1998年12月31日。(五)评估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5)《X X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6)林业主管部门的资产评估立项批文;
(7)待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山林权属证、图、基本图、小班调查记录等森林资源资料;
(8)评估中收集到的森林采伐、木材销售、造林营林以及抚育管护等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9)其他有关资料。(六)评估方法
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拟转让林木资产属于成熟林的实际情况,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七)评估过程
本所接受委托后,进行了评估小组的组建和评估人员的培训工作,于1999年1月10日开始现场评估工作。我们首先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实物量的清查,实物量清查是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及有关的森林资源清查的规范要求进行的。在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清查,广泛收集木材生产成本和木材售价等有关的市场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市场价倒算法对评估对象的市场价进行评定估算,并向委托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八)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情况和结果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且该评估对象中林分质量较为平衡,各地块没有明显差异,所以本次清查采用抽样核查法,1999年7月1日至7月15日,本所进行了森林资源实物量抽样清查。在对资产清单中小班山林权属、四至和待评估对象的面积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用角规测树法对所抽取小班的林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与待评估林木资产整体的各项因子和运输距离、集材距离进行判断和记载,清查结果如下: 经核查,待估林木资产的树种均为马尾松,面积3 500亩,均属成熟林;被抽取小班面积为230亩,该小班林木资产情况如表1。表l 径阶(cm)22 24 400 600 800 700
500
400 株数(株)300(九)评估结果
经评估,贵场拟转让的林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0.29万元。(十)评估说明
(1)本报告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其评估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林业政策的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评估报告及其附件仅供委托方用做了解评估有关情况并报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时使用,未经评估机构允许,报告及其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见之于任何公开的新闻媒体上。
(3)本评估结果不得作为评估目的以外的任何经济行为的依据。(4)本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5)本报告的附件是本报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报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一)附件
(1)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2)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4)森林资源资产权属图;(5)森林资源资产林业基本图。X X森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评估人员: 1999年9月5日
二、林木资产评估说明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要求,林木资产评估分别不同龄组、不同经营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成、过熟林采用市场价倒算法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倒算法进行。(一)评估方法说明
市场价倒算法又称剩余价值法,它是将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砍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税、费等)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P=W-C-F 式中:P——评估值; W——木材销售总收入; C——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根据确定的评估范围确定林木资产的蓄积量并计算原木产量与其他产品的产量。原木产量=蓄积量×原木出材率
(2)调查林木资产产出产品的市场价格,得到总的销售收入。销售总收入=产品产量×产品单价(3)计算木材生产的成本、费用和税金。(4)计算生产经营成本与利润,得到评估值。
木材生产经营利润=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成本利润率
评估值=销售收入-木材生产成本、费用和税金-木材生产经营利润(二)林木资产预期收入估算
1.取得被抽查评估对象的实物数量资料 经调查得到如下资料(表2): 表2 被评估对象实物量调查表 径阶(cm)22 24 400 600 800 700
500
400 株数(株)300 2.根据取得的适用的木材出材率表计算各材种出材量
结合被评估林木资产的林木平均树高等资料,得到以下适用的出材率表(表3)、并计算各材种出材量(表4)
表3 ××省木材出材率表(节选)径阶(cm)18平均高(m)13 单株材积(m)合计(m3)67 规格材(m3)43 其中:大径 中径 小径 非规格材(m3)67 47
50 15 35 18
58 6 38 14 13
59 24 35 13
61 30 31 12
62 39 23 11
63 42 21 11
65 4 20 41 10
66 49 17 10 320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0.1764 0.2123 0.2537 0.3113 0.3722 0.423 0.4819 0.5568 0.611 0.6819 43 24 47 20 其中:小径 17 短小 直柄 4 3 14 4 2 3 2 3 2 2 1 1
表4 各径级出材量计算表 径阶(cm)径阶材积22 24
合计
76.11 124.52 223.32 338.4 337.33 278.4 244.4 1622.48(m)
合计(m3)51.754 88.4092 160.790 247.032 246.2509 206.016 183.3 1183.55 规格材(m3)38.055 72.2216 131.759 206.424 209.1446 175.392 158.86 991.856 其中:大径 中径 小径 非规格材(m3)
7.4712 53.5968 101.52 131.5587 116.928 109.98 521.055 311.4165 47.3176 78.162 104.904 77.5859 58.464 48.88 426.73 26.6385 17.4328 0
0
0
0
0
44.071 13.6998 16.1876 29.0316 40.608 37.1063 30.624 24.44 191.697 其中:小径 9.8943 12.452 24.5652 33.84 33.733 27.84 24.44 166.76 短小 直柄
3.依据木材市场对应价格计算木材销售收入 总销售收入计算过程见表5。表5 木材销售收入计算表
材料规经济材合计 规格材
格 单价(元)
1183.55 991.86(m)材积32.2833 3.7356 4.4664 6.768 3.3733 2.784 0 1.5222 0
0
0
0
0
0
23.41 1.52
大径 中径 小径 非规格材 小径 短小 直柄
370 260 140
60 40
521.05 426.73 44.07 191.7 166.76 23.41 1.52 销售收326384.35 309910.02 192790.24 110949.8 6169.98 16474.33 15008.8 1404.64 60.89 入(元)(三)木材生产成本、费用与利润估算 1.木材生产成本、费用参数
木材经营成本包括制造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税、金、费等。(1)制造成本。
1)直接人工费。按1998年下达各采育场、采购站的检验员、龙吊人员、零星用工的工资计划测算,平均为7.31元/立方米。
2)生产准备费用。按当地的生产作业条件测算,主要包括汽车便道、拖拉机道、担筒道、溜山道开设,维修工棚等费用,假设本项目的准备费为零。
3)燃料动力费。按1998年X X公司下达各采育场的木材生产燃材料、龙吊燃材料的消耗标准测算,结果为4.9元/立方米。
4)运费。按林木资产所在地到市贮木场的运距为20公里。运价标准按采购站的运价标准,测算结果为:松木0.5元/(立方米·公里),即为10元/立方米。5)不可预见费。按3元/立方米计算。6)制造费用。忽略不计。
(2)管理费用。按1998年本部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即按销售收入的4.2%提取,松杂综合材不提。
(3)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5%计提。(4)税金费。
1)育林费、维简费按销售收入的20%计算。2)特产税按标准计算,为销售收入的15%。
3)税金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基础设施费按特产税的15%计算。4)社会事业发展费、公路基金按销售收入的0.3%计算。
5)其他费用包括:林业保护费5.2元/立方米,林业管理费0.5元/立方米。2.木材生产成本、费用计算
(1)制造成本=(7.31+4.9+10+3)×1 183.55+0=29 837.30(元)(2)管理费用;326 384.35×4.2%=13 708.14(元)(3)销售费用;326 384.35×1.5%=4 895.77(元)(4)育林与维简费=326 384.35×20%=65 276.87(元)(5)特产税:326 384.35×15%=48 957.65(元)(6)税金附加等=48 957.65×15%=7 343.65(元)(7)社会事业发展费等=326 384.35×0.3%=979.15(元)(8)林业保护与管理费=(5.2十0.5)×1 183.55=6 746.24(元)木材生产成本、费用合计=177 744.77元 3.木材生产利润
据调查,林业木材生产的成本费用利润率为8%,则 木材生产利润=(29 837.30+13 708.14+4 895.77)×8%=3 875.30(元)(四)评定估算
抽取的样本小班评估值=326 384.35-177 744.77-3 875.30=144 764.28(元)该小班平均每亩的评估值=144 764.28÷230=629.41(元/亩)评估对象的总评估值=3 500×629.41=2 202 935.00(元)(五)说明与假设
(1)本次评估出的林木资产价值是以X X省现行的林业政策,在当前的林木生长水平和木材价格水平下确定的。如果林业政策有变化,木材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变化,林木资产价值也会有较大的变化。
(2)各小班山场的作业条件由评估人员根据地形图判断确定,进行伐区设计,按生产定额测算各块山场的委托生产费用和生产准备费用,从而确定各块小班的经营成本。
林木资产评估技巧 第2篇
————————————拥有一片林地,属中山地貌,平均坡度20度,气候均属低纬度南亚热带半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干湿季分明,雨热同季,冬春季干旱或半干旱,土壤属山地红壤,地块土层深厚、肥沃,土层厚度>80cm,属中层土壤。
用1:5000地形图及GPS定位仪航迹调查、勾绘林地实际四至界线,结合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并查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确定林地面积为30.1亩。
据调查,实际面积为30.1亩,小地名——,距——20公里;海拔在1820—1900米;林分起源为天然,林种为用材林,林龄为中林龄,树种组成为云南松、栎类与阔叶混交,草本植物主要分布蕨类、紫金泽兰,盖度为15%。在林分中通过选择有代表性林地,采用角规控制检尺方法,实测林分云南松平均胸径为18cm,平均树高为10cm,蓄积为87.1561m3,栎类平均胸径为10cm,平均树高为9cm,蓄积为37.0847m3,阔叶平均胸径为18cm,平均树高为11cm,蓄积为58.1698m3。通过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有权为——,林地使用全、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划归——。并核发林权证,林权证编号————,地块编号————,经营形式为责任山,使用期限为70年,四至:东:——,南:——,西:——,北:——。山林地块平面直角坐标为:东:——、——,南:——、——,西:——、——,北:——、——。
评估结果:——用材林林地面积为30.1亩,云南松总蓄积为87.1561m3,栎类蓄积为37.0847m3, 阔叶总蓄积为58.1698m3,根据“——”云南松、阔叶为中径组,栎类为小径组,根据郁闭成林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5倍计算,——云南松中径组蓄积价值为350元/m3, ——阔叶中径组蓄积价值为300元/m3,——栎类小径组蓄积价值为200元/m3,用材林林地价值为350×5×87.1561+300×5×58.1698+200×5×37.0847=276862.58元;总计林地估价为276862.58元。
根据“——,用材林林木补偿费标准,中林龄和近熟林,按占用、征用林地时,该林地林木蓄积量价值的80%计算,——林地为中林龄。则用材林林木价值为350×87.1561×0.8+300×58.1698×0.8+200×37.0847×0.8=44298.01元,总计林木估价为44298.01元。
总计——林地林木价值评估为276862.58+44298.01=321160.59元。以上林分蓄积调查测算及林木价值核算,使用的调查工具、方法,测算、核算均采用林业行业规范及标准,估算结果较为接近林分实际,六个月内可作为参考使用。
外业调查人员:——,——。——。
——林业调查规划队
林木资产评估技巧 第3篇
一、 林木资产增加的核算
1.以1995年为界线, 1995年以前, 国有场圃形成的林木资产一定要经过有资质专业技术部门评估, 对各个林种要测算出林木的面积、蓄积及成本价值, 根据评估结果作林木资产的入账处理。因为1995年以前形成的林木资产基本是国家投资形成的, 会计分录应借记林木资产用材林等, 贷记林木资本国家投资。
2.1995年以后, 实行了林木资产核算,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以用材林为例, 在每年营林生产过程中, 分造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森林管护、营林设施、良种试验、调查设计等明细科目, 按林种核算生产费用, 会计分录应借记营林成本明细科目, 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 每年度终了, 营林成本账户余额分林种转入林木资产, 会计分录应借记林木资产按林种, 贷记营林成本明细科目, 同时将用于营林生产的专项拨款、维简费转入林木资本, 会计分录应借记专项应付款明细科目, 贷记林木资本国家资本。如果国有场圃用利润弥补营林亏损时, 会计分录应借记利润分配弥补营林资金不足的利润, 贷记盈余公积 一般盈余公积, 但一定记住, 在期末填报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 在弥补营林资金不足栏里, 不要漏填弥补金额。
3.有偿购入中龄林或成熟林林木资产的核算。国有场圃为了增加后备资源, 购买林地及林地上的活立木时, 林木资产增加, 会计分录应借记林木资产按林种, 贷记银行存款, 如果有专项资金来源, 同时将专项资金转入林木资本, 如果没有专项资金, 购买的林木资产视为占用场圃流动金。
二、林木资产减少的核算
1.采伐用材林和防护林林木的核算。《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了2种核算办法:第1种办法将被采伐的林木培育成本转作木材生产成本, 会计分录应借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费, 贷记林木资产用材林或防护林。结转成本计算方法:结转成本=被采伐林木蓄积量/总蓄积量累计培育成本。提取的育林基金与木材培育成本差额列入期间费用, 会计分录应借记育林及维简费, 贷记育林基金。第2种办法将被采伐林木的培育成本不计入木材生产成本, 而是直接冲减林木资本, 会计分录应借记林木资本国家资本, 贷记林木资产用材林或防护林。提取的育林基金全额列入期间费用, 会计分录应借记育林及维简费, 贷记育林基金。对于上述2种核算办法笔者认为都有欠妥之处, 第1种核算办法, 将林木资产科目转入木材生产成本科目, 林木资本科目余额不发生变化, 这体现了资本保全的原则, 但是提取的育林基金与木材培育成本的差额列入期间费用, 造成育林基金科目余额与上缴主管部门育林基金数额不一致, 按辽宁省现行制度规定, 省直林场按木材销售收入10%提取育林基金全额上缴, 上缴后育林基金科目应无余额。还有一点就是被采伐林木的培育成本大于按木材销售收入提取育林基金数额如何处理?综上所述, 此种核算办法让财会人员感到十分困惑。第2种办法, 育林基金按现行制度提取后全部列入期间费用, 上缴后育林基金科目无余额, 这无疑是正确的, 但林木资产减少时冲减林木资本, 违反企业规定的资本保全原则, 所以这样核算也有纰漏之处。结合以上2种核算办法, 笔者认为如下核算办法比较可行:在结转被采伐的用材林或防护林成本时, 会计分录借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记林木资产用材林或防护林, 按木材销售收入10%提取育林基金全部列入期间费用, 会计分录应借记育林及维简费, 贷记育林基金。这样核算的好处是既体现了资本保全的原则, 同时育林基金计算、提取、上缴又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2.当发生森林特大火灾和虫灾时, 应减少账面林木资产, 这里需扣除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 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前, 会计分录应借记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扣除后净损失, 贷记林木资产。报经批准后, 为体现资本保全的原则, 不冲减林木资本, 会计分录应借记营业外支出,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扣除后净损失。发生一般性的自然灾害不作账面调整。
林木资产评估技巧 第4篇
学校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第5篇
(一)评估方法说明
市场价倒算法又称剩余价值法,它是将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砍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税、费等)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P=W-C-F
式中:P评估值;
W木材销售总收入;
C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根据确定的评估范围确定林木资产的蓄积量并计算原木产量与其他产品的产量。
原木产量=蓄积量原木出材率
(2)调查林木资产产出产品的市场价格,得到总的销售收入。
销售总收入=产品产量产品单价
(3)计算木材生产的成本、费用和税金。
(4)计算生产经营成本与利润,得到评估值。
木材生产经营利润=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成本利润率
评估值=销售收入-木材生产成本、费用和税金-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二)林木资产预期收入估算
1.取得被抽查评估对象的实物数量资料
经调查得到如下资料:栾树50株,银杏19株,五角枫4株,落乔9;落叶小乔木:紫叶李**株,碧桃13株,梨树5株,山杏2株;落叶灌木林连翘8株,榆叶梅18株,贴梗海棠4株,紫薇2株,紫丁香30株;针叶林:油松10株,白皮松8株,条桧12株,火炬13株,其他树种:华北卫矛1株,紫色小柏面积15平方米。
表 被评估对象实物量调查表
表4杨树:
|
径阶(cm)
|
85
|
79.5
|
70
|
60
|
52
|
47
|
40.5
|
|
株数(株)
|
6
|
25
|
34
|
15
|
8
|
6
|
8
|
表5白蜡:
|
径阶(cm)
|
63
|
62
|
60
|
55
|
54
|
48
|
|
株数(株)
|
1
|
3
|
3
|
1
|
2
|
2
|
表6银杏:
|
径阶(cm)
|
73
|
70
|
68.5
|
67
|
65
|
60
|
|
株数(株)
|
2
|
5
|
4
|
3
|
3
|
2
|
2.根据取得的适用的木材出材率表计算各材种出材量
结合被评估林木资产的林木平均树高等资料,得到以下适用的出材率表(表)、并计算各材种出材量(表4)
表7 **省木材出材率表(节选)
|
径阶(cm)
|
18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32
|
34
|
36
|
|
平均高(m)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
单株材积(m3)
|
0.1764
|
0.2123
|
0.2537
|
0.3**3
|
0.3722
|
0.423
|
0.4819
|
0.5568
|
0.6**
|
0.6819
|
|
合计(m3)
|
67
|
67
|
68
|
71
|
72
|
73
|
73
|
74
|
75
|
76
|
|
规格材(m3)
|
43
|
47
|
50
|
58
|
59
|
61
|
62
|
63
|
65
|
66
|
|
其中:大径
|
|
|
|
6
|
24
|
30
|
39
|
42
|
4
|
49
|
|
中径
|
|
|
15
|
38
|
35
|
31
|
23
|
21
|
20
|
17
|
|
小径
|
43
|
47
|
35
|
14
|
|
|
|
|
41
|
|
|
非规格材(m3)
|
24
|
20
|
18
|
13
|
13
|
12
|
**
|
**
|
10
|
10
|
|
其中:小径
|
17
|
14
|
13
|
10
|
**
|
10
|
10
|
10
|
10
|
10
|
|
短小
|
4
|
4
|
3
|
3
|
2
|
2
|
1
|
1
|
|
|
|
直柄
|
3
|
2
|
2
|
|
|
|
|
|
|
|
表4 各径级出材量计算表
|
径阶(cm)
|
22
|
24
|
26
|
28
|
30
|
32
|
34
|
合计
|
|
径阶材积(m3)
|
76.**
|
124.52
|
223.32
|
338.4
|
337.33
|
278.4
|
244.4
|
1622.48
|
|
合计(m3)
|
51.754
|
88.4092
|
160.790
|
247.032
|
246.2509
|
206.016
|
183.3
|
**83.55
|
|
规格材(m3)
|
38.055
|
72.2216
|
131.759
|
206.424
|
209.1446
|
175.392
|
158.86
|
991.856
|
|
其中:大径
|
|
7.4712
|
53.5968
|
101.52
|
131.5587
|
**6.928
|
109.98
|
521.055
|
|
中径
|
**.4165
|
47.3176
|
78.162
|
104.904
|
77.5859
|
58.464
|
48.88
|
426.73
|
|
小径
|
26.6385
|
17.4328
|
0
|
0
|
0
|
0
|
0
|
44.071
|
|
非规格材(m3)
|
13.6998
|
16.1876
|
29.0316
|
40.608
|
37.1063
|
30.624
|
24.44
|
191.697
|
|
其中:小径
|
9.8943
|
12.452
|
24.5652
|
33.84
|
33.733
|
27.84
|
24.44
|
166.76
|
|
短小
|
2.2833
|
3.7356
|
4.4664
|
6.768
|
3.3733
|
2.784
|
0
|
23.41
|
|
直柄
|
1.5222
|
0
|
0
|
0
|
0
|
0
|
0
|
1.52
|
3.依据木材市场对应价格计算木材销售收入
总销售收入计算过程见表5。
表5 木材销售收入计算表
|
材料规格
|
经济材合计
|
规格材
|
大径
|
中径
|
小径
|
非规格材
|
小径
|
短小
|
直柄
|
|
单价(元)
|
|
|
370
|
260
|
140
|
|
90
|
60
|
40
|
|
材积(m3)
|
**83.55
|
991.86
|
521.05
|
426.73
|
44.07
|
191.7
|
166.76
|
23.41
|
1.52
|
|
销售收入(元)
|
326384.35
|
309910.02
|
192790.24
|
**0949.8
|
6169.98
|
16474.33
|
15008.8
|
1404.64
|
60.89
|
(三)木材生产成本、费用与利润估算
1.木材生产成本、费用参数
木材经营成本包括制造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税、金、费等。
(1)制造成本。
1)直接人工费。按下达各采育场、采购站的检验员、龙吊人员、零星用工的工资计划测算,平均为7.31元/立方米。
2)生产准备费用。按当地的生产作业条件测算,主要包括汽车便道、拖拉机道、担筒道、溜山道开设,维修工棚等费用,假设本项目的准备费为零。
3)燃料动力费。按19X X公司下达各采育场的木材生产燃材料、龙吊燃材料的消耗标准测算,结果为4.9元/立方米。
4)运费。按林木资产所在地到市贮木场的运距为20公里。运价标准按采购站的运价标准,测算结果为:松木0.5元/(立方米公里),即为10元/立方米。
5)不可预见费。按3元/立方米计算。
6)制造费用。忽略不计。
(2)管理费用。按年本部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即按销售收入的4.2%提取,松杂综合材不提。
(3)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5%计提。
(4)税金费。
1)育林费、维简费按销售收入的20%计算。
2)特产税按标准计算,为销售收入的15%。
3)税金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基础设施费按特产税的15%计算。
4)社会事业发展费、公路基金按销售收入的0.3%计算。
5)其他费用包括:林业保护费5.2元/立方米,林业管理费0.5元/立方米。
2.木材生产成本、费用计算
(1)制造成本=(7.31+4.9+10+3)1 183.55+0=29 837.30(元)
(2)管理费用;326 384.354.2%=13 708.14(元)
(3)销售费用;326 384.351.5%=4 895.77(元)
(4)育林与维简费=326 384.3520%=65 276.87(元)
(5)特产税:326 384.3515%=48 957.65(元)
(6)税金附加等=48 957.6515%=7 343.65(元)
(7)社会事业发展费等=326 384.350.3%=979.15(元)
(8)林业保护与管理费=(5.2十0.5)1 183.55=6 746.24(元)
木材生产成本、费用合计=177 744.77元
3.木材生产利润
据调查,林业木材生产的成本费用利润率为8%,则
木材生产利润=(29 837.30+13 708.14+4 895.77)8%=3 875.30(元)
(四)评定估算
抽取的样本小班评估值=326 384.35-177 744.77-3 875.30=144 764.28(元)
该小班平均每亩的评估值=144 764.28÷230=629.41(元/亩)
评估对象的总评估值=3 500629.41=2 202 935.00(元)
(五)说明与假设
(1)本次评估出的林木资产价值是以X X省现行的林业政策,在当前的林木生长水平和木材价格水平下确定的。如果林业政策有变化,木材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变化,林木资产价值也会有较大的变化。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报告研究 第6篇
林木资产就是指林地内作为森林资产的组成部分的所有林木。林木资源在我国占据面积和蓄积方面都被列为林中之寇,林木资产也被叫做立木资产,立木资产又包含活立木和枯立木两种,指的是站立于林地中的尚未砍伐的树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完善,森林经营中的立木资产交易范围与频率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林木资产的评估就变得非常重要。林木资产评估中的立木价格对森林经营所获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其利润的高低,对立木交易的双方同等重要。但由于立木资产在价格估算时,由于各自的计算方法和评估方法都有所不同,准确确定极为困难,还需要结合林木资产的自身特点与评估方法的具体选定及评估结果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报告研究 第7篇
4 评估方法现状分析
4.1 林木资产评估
(1)市场价到算法,林木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到算法仅适用成熟林或过熟林。它能把林木资产现有的市场情况客观的反应出来,可从市场中直接获取评估参数和评估指标。而评估结论更能准确的反应出市场价格,其结果就非常容易被评估的各方人员所接收和理解。
(2)现行市场法,应用现行市场法一定要合理选择可参照的案例,选定几个适合的评估案例是这种评估方法成功的关键所在。要保障调整参数的正确测定,进行评估的林地尽量保持与案例林状况一直的局面,其交易时间必须以接近评估基准日为准;另外,受到发育不充分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的影响,找到一个近期评估案例是很困难的,若以参照以往不同日期的评估案例,就必须以当时物价指数和评估基准日为基础对物价指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3)收获现值法,所谓收获现值法就是用于中龄林和快成熟的林木用以资产评估时以折现率的计算投资效益的一种方法,进行评估时。要将林木经营成本的前期投入的金额价格扣除,再对调整系数进行测算,并进行实证分析。就拿中龄林木来说,进行收获现值法测算得出的结果可直接反应出林木资产的价值,所得结果非常合理且受到市场的`欢迎。
(4)重置成本法,这种方法只适用幼林和未成熟林木的造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利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估算时,一定要考虑在林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技术改良或技术推广时所造成的原有价值的相对减少问题,再加以成本的测算与投资收益的合理确定后与其他方法协调进行方可。
4.2 林地资产评估
(1)现行市场法,此方法是林地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使用该方法最关键的是要选择适当的评估案例,所选的被评估林地条件和参照案例要求林地条件必须相似。但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寻找与其资产评估相仿的参照案例非常困难,各个参照案例的价格成交时均要做相应的系数调整,现行市场法还要具备能够获取较多交易实例资料的活跃市场,且要保障进行交易的案例合理与真实。
(2)期望价法,利用林地期望价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所具备的前提条件是:一是林地属于无限年期的经营方式,永续作业中的林木经营的主伐林龄要相同;二是林地期望价法最适用于薪炭林、疏林地、防护林、灌木林地、采伐迹地与火烧迹地及国家规划中的宜林地林的资产评估,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该方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的参数确定还缺少客观的参考依据。
(3)年金资本化法,该方法适用于那些年租金相对稳定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其方法计算比较简单,进行估算时仅仅涉及到年平均租金和总投资收益率。但在年平均地租金和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时,要注意将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从平均地租租金中扣除,在投资收益率的确定方面也应考虑到这个问题,若在地租租金中没有扣除通货膨胀因素,那么在采取投资收益率时就必须包含通货膨胀。
(4)林地费用法,此方法通常适用于像苗圃类型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最主要方面是用在比较明确的林地购入费且购入后只采取了改良措施而并没有进入经营阶段的林地。但在林地资产中林地购入后单单做了改良而未进行经营的情况甚少,因此,此方法在林地资产评估使用当中用的最少。
5 结论及建议
森林资源在进行资产评估所选取方法的过程其实就是要求评估人员以遵守客观事实或一定的约束为基础条件对待定资产进行的理论分析、论证、比较的过程。并对资产评估的价值以最大程度上实现其认可度与公允性,其方法的科学合理性是决定评估结果真实、可靠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当中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实证研究非常少,大多数仅仅偏向于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上,且这种理论研究也不够规范。建议在今后有关森林资产评估的研究工作中更应重视对其评估方法的实际案例研究,尤其要对我国森林资源中的经济林、防护林和竹林等林木资源的评估方法的选取上与参考应用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以后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方法科学合理的选择上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6 结束语:
近年来,尽管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稳步推进。但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目的性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多,如转让、合资、抵押贷款、合作与股份经营等。实践中还存在林权流转与操作不规范,资产评估市场极为混乱,导致我国的国有森林资源在大量流失。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尚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需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的改革依然任重道远,还需相关人士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参考文献
[1] 郭超,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决策支持系统的研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 郭保香,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发展历程、问题及对策研究[J].林业经济,(8):86-89.
[3] 朱龙章,刘少雄,刘尔平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0(24):204-206.
[4] 孙晶波,李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方法在实践中的探索[J]北京:林业科技情报,(2):23-26.
[5] 刘豪,沈茂斌.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证分析[J].林业调查规划,,34(6):89-92.
林木资产评估技巧 第8篇
一、林权流转与林木资产评估概述
林权流转即林地承包人或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权益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等形式流转给其它个人或组织。近年来, 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林权流转市场在全国各地建立起来, 为森林资源的流动提供了基础保障, 因此, 林权的交易量不断增加, 我公司也在奉节、彭水两地购买了十几万亩林地, 对这些林地需要入账, 林地使用权和林木资产的入账金额需要及时的估算, 同时广大农民是林地承包的重要人员组成, 大多数的林农对于自身承包的山林价值及预期收益并不能很好的估算, 因此, 国家林业管理部门应针对林权流转提供相应的服务, 以保障林地承包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交易过程中由于林木资源资产估算不够严谨公正, 常常会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权交易市场的稳定。因此为了保证林权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促进林权流转的公平公正, 森林资源的资产评估工作必不可少。
林木资产评估应该包括对林地上已经成材的林木、未成材的林木、经济林、无蓄积幼林等等形式的林木资源资产进行核算评估。林木生长周期比较长, 林权流转活动可能发生在林木生长的各个时期, 为了保证林权评估价值的准确性, 评估时需要根据林木生长周期的不同合理选择林木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
二、林木资产评估与核算方法
林木的生长周期比较长, 林木资产的管理需要长期进行, 根据生长周期的不同, 林木可以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随着林木的不断生长, 林木的林分蓄积量在不断增加, 它的资产评估价值可能会逐步增加, 因此, 各个阶段林木的资产评估方法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下文分别对几个时期林木资产评估方法进行简单分析总结。
(一) 幼龄林林木资产评估方法
幼龄时期林木的死亡率较高, 为了保证林木健康生长, 林地承包责任人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人力资源,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 林分生长年龄营林投资的80%都花费在林木幼龄时期, 但这个时期, 林木的林分蓄积量很小, 也不能够砍伐使用, 它们的利用价值较低, 但幼龄时期林木的生长速度比较快, 林木郁闭后林木就会自然生长, 不需要再花费大量的资金、人力进行管理, 这个时期的林木资产评估不能按照成林的评估方法, 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 林木培育的成本比较清晰, 此时将林木培育的成本折现误差会比较小。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核算林木资源资产时, 主要采用以下计算公式:
其中:
En——为林木资产估算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i——生产成本;
N——林分年龄;
P——投资收益率。
式中的生产成本是以第i年的现时工价及当时的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 包括幼龄林木生长期间林木承包责任人投入的所有的物资成本、人力成本、土地租赁成本等等。林木生长区域土地的坡位、坡度、土壤厚度、腐殖质的厚度不同、耕地的现实生产力及潜在生产力的不同, 土地的立地质量等级和地利等级会有较大的差别, 而林地的立地质量等级、地利等级又会影响上式中K值的确定, 因此, 利用重置成本法核算幼龄林林木资产时需要先计算K值。
K=f (K1×K2×K3×K4)
其中:
K1——林木的成活率、保存率调整系数;
K2——现实林分平均高P标准林分平均高;
K3——立地质量等级调整系数;
K4——林地地利等级调整系数。
成活率或保存率<41%, K1=0, 成活率或保存率>85%, K1=1;41%<成活率或保存率<85%, K1=成活率或保存率;立地质量等级调整系数指的是评估对象及参照林地在主伐时立地质量等级的标准林分蓄积量的比值;林地地利等级调整系数指的是主伐时现实林分与标准林分运输成本占据销售收入比重的比值。
(二) 中龄林或近熟林林木资产评估方法
中龄木与近熟林木已经生长了很长时间, 它们不再需要过多的人为管理与保护, 这个时期的资本投资大大降低。中龄时期林木的林分蓄积量增长比较快, 近熟林木的生长已经开始趋于稳定, 这两个时期如果将林木折现会出现较大的误差, 但它又没有生长成熟, 不能够采伐, 因此计算其价值时也不能按照成熟林木的市场价进行计算。因此, 在中龄林或近熟林林木资产评估时, 一般采用收获现值法进行计算。使用收获现值法评估林木资产时首先需要评估人员根据林木的生长状况及生长规律预测林木成熟后伐木时的林木可能的林分蓄积量大小, 并将预测到的收益进行折现, 另外, 从估算日起到采伐期间, 林木还需要进行一定的管理经营, 这期间花费的成本应该扣除, 剩余的资金量即为林木资产评估值。假设中龄林到采伐时候, 树林的经营管理的成本基本一致, 则采用以下的计算公式评估林木资产:
式中:
En——林木资产估算值;
Au——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
Da、Db——林分第a年、第b年间伐的单位纯收入 (n>a、b时, Da、Db=0) ;
n——林分年龄;
P——投资收益率;
V——平均营林生产成本。
其中林木采伐时的纯收入应该去除木材销售过程中的采伐费用、运输费用、销售管理费用、应缴纳的税务费用、财务费用、应得利润等等相关费用才是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
(三) 成过熟林林木资产评估方法
成熟及过熟林木的生长比较缓慢, 它们的林分蓄积量基本不会再发生大的变化, 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采伐。对成熟及过熟林林木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方法比较简单, 不需要考虑资金折现、林木蓄积量预测等问题, 可以直接采取市价倒算的核算方法。市价倒算法即成熟林木采伐销售之后, 将所收获的销售收入减去木材采伐、运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成本, 税费及应得利润之后就是林木资产评估的结果。
林木资产在评估过程中如果出现评估值为负则说明林木资源种植、管理、经营过程中投入的成本高于林木资源的市场价值, 此时评估值应该取0。森林资源成长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潜在价值, 比如人类的物化劳动等等, 在森林资源的资产评估过程中, 需要采取相应的方法将这些潜在价值核算出来, 纳入林木资产价值中, 以保证林权流转过程中林木承包责任人或责任集体的经济权益。林木从播种到幼苗到成木, 成长周期比较长, 林木成熟之前, 经济效果不太显著, 这就也就意味着林地承包责任人在短期内难以收获到较多的经济利益, 因此, 经营者在林地生长的任何一个时期都可以通过林权流转将造林成果提前转化为经济效益, 此外, 林业集约经营, 也可以帮助投资人员激活林业资产。此外, 想要实现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盘活林地资源, 还必须建设市场化的林权流转机制, 建立林权等级管理中心, 及时更新、发布林权转让信息及林权变更信息, 使林权流转更加规范化、体制化、公平化、合理化, 从而有效的促进林业的发展。
三、结束语
林权流转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当前的经济形势下, 林业的集约经营离不开林权流转, 为了有效促进林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将森林资源的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林权流转势在必行。因此林木资产评估工作必不可少。本文主要对不同生长时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希望能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魏远竹, 张春霞.林权改革中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研究[J].林业工作研究, 2010 (08) .
[2]钟魁勋, 厉相卿, 王魁.林权流转中林木资产评估方法探讨[J].绿色科技2012 (05) .
关于林木资产核算若干问题的探讨 第9篇
关键词: 林木资产;科目设置;计量属性;成本核算对象
中图分类号:S75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020(2015)02-0067-04
林木资产是林业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它既为社会提供大量的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又承担着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林木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核算和管理对促进现代林业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较深远的意义,但由于林木资产具有生产周期长、产品生产的双重性、经营效益的多样性等特点,加上林业财会制度的滞后,导致了在林木资产核算的诸多问题上都存在各种做法和分歧,笔者在此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1 关于林木资产的概念问题
对林木资产核算的理论探讨和实务操作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历了从部分省市试行到全国范围推广,从表外核算到表内核算的发展过程。而要核算林木资产,首先应明确其概念。关于林木资产的概念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表述。占主流的一种表述是:林木资产是立木资产,是指站立在林地上尚未被伐倒的树木。第二种表述是:林木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森林资源,是林地上未伐倒活着的立木价值,它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种表述是:林木资产是多年生木本植物为物质财富内涵的资产,是现有认识和科学水平的前提下,进行经营利用,并能给产权主体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资产[1]。
这三种表述中,第一种表述只是展示了一种景象,可以认为这根本不能称其为概念;第二、三种表述各有千秋,但又各有不足。第二种表述明确了产权归属和货币计量问题,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它把资产等同了价值;其二,它只包括活立木,而实际上林地上立着的枯死了的树木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故而此概念是值得商榷的。第三种表述明确了资源性资产的本质特征,即需要人类参与经营利用,也强调了产权主体,但与会计准则对资产概念表述方式相去甚远,也应予调整。
综上所述,同时结合林木资产的特点,笔者斗胆提出这样一种阐述:林木资产是在现有认识和科学水平的前提下,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站立在林地上尚未被伐倒的树木。此概念传递了如下内涵:
(1)与《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一般资产的概念表述基本一致,只是因为林木资产的特殊性,才进行了其他界定,但林木资产无论如何特殊,它也是一种资产,要与资产概念一致,不能自成一说。
(2)将林木资产界定在现在认识和科学水平条件下的林业活动范围,去掉了“资产”概念中的“由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这一定语,为天然林的入账问题预留了操作空间。
(3)强调了产权问题,林木资产必须为特定的法律经济主体所拥有或控制,在当前,那些产权归属不明确的、不可及的林木资源是不能列为企业的林木资产的。
(4)特别强调了货币计量问题,森林资源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生态系统,有些资源,如林木、林地,是可以货币计量的;有些资源,如林内野生动植物、微生物、森林景观、环境,目前难以用货币计量或者正在探索中,因此尚不能称为资产,只能称为资源。
(5)指出了林木资产是立木,它可包括活立木和枯立木。另外,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也将风倒木、新近砍倒、尚未加工成原木或其它林产品的林木包括在内。
2 关于林木资产的科目设置问题
“林木资产”作为会计科目正式出现在财政部于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中,这一科目的设置与实施对于改变森林无价观念、促进森林资源的资本化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颁布,很多人提出《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的改革与修订也应跟上,其中的一条建议就是要对“林木资产”这一科目进行修订。第一种修订意见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会计科目,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然后各自都下设二级科目“林木资产”[3];第二种修订意见是:设置“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生产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公益性林木类生物资产”科目。另外,有学者指出,因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林木、林地生成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有些附着在土地上的生物资产,如林木资产,和土地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将生物资产与土地相分离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建议用“森林资源资产”科目代替“林木资产”科目[4]。
笔者认为上述第一、二种意见并没本质区别,都将林木资产分成了三类,都是对会计准则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实用性;第三种意见的理由本身是事实,但以此为依据建议设置“森林资源资产”来核算内涵丰富、特点不同的森林资源是不合适的,特别是林地资产,它虽与林木资产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但二者价值运动过程有时是不一致的,而且对林地资产的核算,还取决于国家宏观土地利用政策,所以对林木资产和林地资产应予分别核算[5]。笔者的意见是:《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已实施20年,其中很多内容早已陈旧过时,对其进行改革已是势在必行,但不管其他内容怎么改革,“林木资产”这一总账科目可以不改。主要理由是:会计科目的设置要遵循实用性和稳定性等原则,“林木资产”这一科目已使用多年,核算内容明确,它就是核算的林木类生物资产,或者可以理解为“林木资产”是“林木类生物资产”的简称。不过,“林木资产”的明细科目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要求进行改革,将过去按林种设二级科目的做法,改为按属性设置二级科目,即下设“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公益性林木资产”三个二级科目,然后根据企业特点进一步设置明细科目。由于林木资产下设的明细层次很多,也可以将“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公益性林木资产”设置为一级科目。至于森林资源中的林地,可以增设“林地资产”科目[2]核算;其他林下植物、飞禽走兽等,若能用货币计量的,可增设“其他森林资产”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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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林木资产计量属性的选择问题
计量属性是对计量对象价值进行反映的规则和方法,在财务会计中,对资产、负债等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关于林木资产的计量属性,现行《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规定是按历史成本法计量,实务中也都是采用历史成本法。《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也明确了生物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法,但又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见,对生物资产的的核算既可采用历史成本法,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法[6]。
林木资产的核算到底应采用何种计量属性呢?理论界众说不一,有的学者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法,有的建议采用公允价值法。历史成本法的优点是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而且核算简单,但由于林木资产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产品生产具备双重性,也即林木的增值不仅包括人类劳动的投入,还包括自然力的投入,如阳光、雨露等,林木资产价值的形成是人力和自然力相互结合的产物。另外,林木资产生产周期长,短则需要几年,长则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对林木资产的计量要考虑自然力的作用,还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的影响,若只是累计营林成本,根本没法如实反映林木资产的现时价值。这样看来,采用公允价值法比较符合林木资产的特点,但公允价值法也存在缺点:一是公允价值是以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为条件的,所选取的价格不是交易本身形成的,是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不可避免地会加入人为的主观判断。二是林木资产不是工厂生产出的标准化产品,在不同林分中的树木,即使品种、平均胸径、平均树高相同,但径级结构、树高结构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其材质、出材率都有一定的差异,自然地,其价值也会有差异,也即同类林木价格的参考性要打折扣。另外,林业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也给公允价值的选用增加了难度。所以,从目前我国林业会计现实来看,完全采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尚不具备。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目前对林木资产的计量应采取“以历史成本为主,公允价值为辅”的二元计量模式[7],即仍以历史成本计量林木资产的价值,但同时应对林木资产的现时价值进行估价,在辅助账簿中进行登记并在会计报附注中披露。目前最紧要的是建立林木资产的估价模型,最好开发出林木估价的软件,实现电算化,以减少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并降低核算难度。同时,要注重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在条件成熟后,可进一步将“以历史成本为主,公允价值为辅”的二元计量模式变为“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并重的二元计量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同步计量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以历史成本反映人类劳动形成的价值,以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之差反映自然力、通货膨胀、货币的时间价值共同作用形成的增值(在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时,也可能是负值)。
4 关于林木资产成本核算对象问题
成本核算对象是确定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的具体对象,是生产费用的承担者、受益者,谁受益谁承担。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是正确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对于林木资产来说,它不仅与一般资产有区别,与其他生物资产相比,也有其特殊性,如经营周期的长期性、成熟的不明显性、结构的复杂性、地域的广袤性、价值的双向变动性(指价值由小到大,再由大到小)、资产形态的难界定性(指象固定资产又象流动资产,既不象固定资产又不象流动资产),等等,这些特点导致了在确定其成本核算对象时也无定论。按现行《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规定,营林生产的核算对象应按林种划分,林种以下,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树种、地块和主要的作业方式划分,其中用材林应分作业项目,其他林种可适当兼并。实务中,林木资产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①按小班分林种、树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②按林班分林种、树种为核算对象;③按年度分林种、树种作为核算对象;④将企业全部林木资产作为一个核算对象,核算总资产。
比较上述四种做法,第三、四种做法,核算工作量小,但管理太粗放,提供的信息极不准确,不能为林木资产的估价提供可靠的依据,不应该采用。第二种做法下,有一个优点是,由于林班是以河流、山脊、山谷等天然界限形成的,比较稳定,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连续性,但该法下仍然不能提供林班内分林种、树种、林木资产的成本资料。所以,只有第一种做法是比较科学合理的,也是应该推行的,主要理由如下:
(1)以小班为成本核算对象可以取得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林分、林种、树种、林龄下的的林木的营业林成本和林木资产实际成本,有利于实现森林资源的实物量管理和价值管理的相互衔接,当前我国的营林生产和管护等生产活动都是以小班为单位的,森林资源的二类清查也是以小班为单位的,因此,对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以小班为对象是合适的、可行的。
(2)以小班为成本核算对象可以为林木资产的流转提供较为准确的成本参考资料,即使在林木资产价值评估过程中采用市价法或收益法,企业也可以通过评估价与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如果企业已按前述采取了二元计量模式)进行比较,从而作出能否流转的判断,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8]。
按小班分林种、树种核算营林成本最大的劣势是工作量大,特别是对于不同林种、树种共同发生的费用需要采用合理的标准,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时,核算工作量更大。但这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在当前计算机十分普及的条件下,这些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以上只是笔者的管见,随着林业的快速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林木资产的核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复杂,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或统一,期盼新的林业企业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尽快出台,以促进林木资产的科学合理核算,进而进一步推动林业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参 考 文 献
[1]邱昭联.浅析《企业会计准则》中林木资产的核算[J].绿色财会,2012,(6):8-11.
[2]苏蕾.对林木资产和林地资产会计核算的几点思考[J].绿色财会,2007,(6):6-8.
[3]叶超飞,彭东生.林业财务会计[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1.
[4]王立先,陈润生.关于国有林场会计核算和管理改革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12,(12):102-103.
[5]李媛.关于对林木资产核算的初探[J].林业科技情报,2008,40(4):1-2.
[6]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7]刘巍,孙明.浅探林木资产计量问题[J].会计之友,2009,(8):70-71.
[8]黄秀莲.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2):60-62.
(责任编辑:唐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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