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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核心产区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粮食核心产区范文(精选9篇)

粮食核心产区 第1篇

粮食安全作为整个国家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外资对我国粮食加工流通领域的进入,粮食行业会否步大豆“沦陷”的后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综合破解粮食安全困境,积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供应链,成为我们必然的选择。

供应链理论拓宽了传统的物流范畴,并与价值链理论(Porter,1985)相融合,将生产、加工等环节均纳入其中进行系统考量,其中的利益协调问题尤其受到国内外理论界的普遍关注。1990年以来,供应链管理的思想、理论和方法从制造业向农业领域延伸,先后出现了关于农产品供应链和粮食供应链的研究。Julie Kenneth和Murray Fulton(1998)最早提出粮食供应链概念,并以面包用小麦为例分析了小麦质量等级管理有利于加强小麦供应链中的垂直合作;Jill E.Hobbs和Linda M.Young(2000)进一步指出粮食供应链垂直合作有利于协调种植者、经营加工企业和决策者的利益;Amit Sachan,B.S.Sahay和Dinesh Sharma(2005)建立了印度粮食供应链总成本的演进模型,根据供应链中合作、合同农业、协作三种行为与乐观、悲观、中立三种情绪,将该模型分成九种情况以相机抉择;Amrik S.Sohal和Marcia Perry(2006)认为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粮食供应链,应是宽泛的粮食产业、食品产业以及政府间的战略联盟,且供应链内各方须维持经常性有关共同目标对话。显然,运用粮食供应链协调相关方利益,已逐渐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国内从粮食供应链的视角研究粮食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的文献逐渐增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我国粮食供应链管理的时代已经到来,虽然其立足于流通,但绝不是一个只涵盖流通领域的系统,而是一个由粮食相关产业组成的大系统,有其一整套经济目标体系,如袁育芬(2002)、王志刚(2004)、洪岚(2005)、崔晓迪(2005)、孙宏岭等(2007)、朱自平(2008)、朱传福(2008)等。二是从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出发,指出应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构建和优化我国粮食供应链,如杜文龙(2006)、孙大为(2008)、杜京娜(2009)等。然而,目前利用粮食供应链探讨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研究较少,张宇、杜文龙(2008)探讨了吉林省粮食供应链构建策略,冷志杰(2006,2008)通过对黑龙江垦区的实证研究,探讨了粮食供应链物流体系的构建,洪岚(2009)则从销区的角度探讨了北京地区粮食供应链整合问题。

综观已有研究,无论国内外,对粮食供应链的研究文献都比较少,且多集中于对粮食供应链本身的阐释,对将粮食生产、流通等诸环节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构建粮食供应链破解粮食核心产区的发展困境、形成新型粮食产业体系、寻求更为全面系统的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深入研究,目前尚未真正涉及。

二、构建粮食供应链:粮食安全难题的综合破解之道

(一)当前保障粮食安全面临的多重困境

随着改革攻坚向“深水区”的不断挺进、社会变革的深层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当前在保障粮食安全上,传统农区普遍面临着一些亟待破解的发展困境:一是粮食安全的“效益困境”,即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农民在田地辛辛苦苦劳作一年不如进城打工一个月,“产粮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尴尬怪圈至今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二是粮食安全的“要素困境”,即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农业的弱质性以及长期形成的“城市中心”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造成农业既难以有效地吸纳外部生产要素的持续投入,又难以有效防范生产要素的外流,而农村生产要素外流的加剧,又进一步强化了农业的弱质性。三是粮食安全的“主体困境”,即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在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三化”趋势明显的同时,受传统农耕文化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农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起来并不顺畅。四是粮食安全的“生态困境”,即农业生态安全威胁加大,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制约了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五是粮食安全的“质量困境”,即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对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近年来频频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加上长久以来的对化肥、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的担忧等,使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质量和安全。六是粮食安全的“权利困境”,即粮食定价权竞争激烈,当前粮食呈现“金融化”趋势,成为全球资本逐利的投资品,2010年夏粮、秋粮收获季节出现的外资抢购现象,集中反映了业界对粮食金融属性的追逐,围绕粮食定价权的争夺,将成为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

(二)新时期粮食安全保障须寻求综合性破解路径

由于粮食安全存在以上多重困境,保障粮食安全必须摆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定势,不能单就生产论生产,而要将粮食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尤其是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诸多环节作为有机整体,寻求系统性综合性破解的路径:既要关注粮食安全的数量安全的层次,更要关注粮食安全的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层次;既要关注“粮食怎么保”,更要关注“谁来保”、“用什么保”;既要关注粮食的生产安全,更要关注粮食的贸易安全以及在粮食产前、产后领域的综合安全。

(三)构建粮食供应链是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由之路

粮食供应链是一个连接粮食生产、储存、运输、流通、加工和消费等各产业的完整的体系,它集成粮食产、加、销、储、运等多环节、多主体、多区域,以共生、协同、增值、共赢为核心,是一个由粮食相关产业组成的大系统,也是一种更为综合、更为系统、全方位、多层次的粮食安全。其与订单农业或产业化的最大区别在于,粮食供应链各主体能进行资金流、物流、顾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传递与处理。目前,构建粮食供应链已成为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美国的ADM、邦基、嘉吉、路易达孚和安德森5大粮商,已形成农场一中转库一港口—出口的粮食供应链;加拿大小麦局、澳大利亚小麦局也构建了粮食出口供应链;日本、印度也形成了较完善的粮食物流系统。借鉴国外粮食供应链管理的成功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供应链,有利于优化粮食产业体系,提升粮食产业发展水平。同时,由于外资企业进入我国粮食流通领域的过渡期已于2008年结束,面对外资对我国粮食产业链的介入,已不能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而必须加快整合我国粮食生产、加工和物流资源,积极构建粮食供应链,这是应对国外粮食加工流通企业渗透、全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对策和必由之路。

三、粮食供应链安全与模式构建设想

(一)粮食供应链运行模式构建设想

针对粮食安全保障面临的多重困境,根据粮食产业经营的流程,粮食供应链的运行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板块(见图1):

在粮食生产环节,由投入品供应商以及农户、农场或种植公司等主体组成。投入品供应商为农户、农场或种植公司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农户与农场或种植公司可以是相互独立的,也可以作为合作单元,通过合同等纽带达成协作或合作关系。此外,粮食运营商和粮食加工商也可参与该环节的经营,如发展订单生产等。

在粮食流通环节,共涉及粮食运营商、粮食加工商、产区储备库、销区储备库等主体,粮食运销商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将收购的粮食供应到粮食加工商以及产销区储备库等市场主体。当然,粮食加工商也可直接从农户、农场或种植公司收购粮食。按照粮食经销商的性质,又可分为国内经销商和国外经销商,在外资企业进入我国粮食流通领域的过渡期已然结束的背景下,均可参与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

此外,粮食批发市场和粮食期货市场也通过对相关环节、相关主体价格信息流的传递,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价格杠杆的作用,指导乃至直接决定着各主体的经营行为。作为帮助相关市场主体降低或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政府,在粮食供应链中也发挥着重要的调控作用,这种调控贯穿于粮食的产能、产量、储备、进出口、消费等诸多方面。当然,无论是生产还是流通,最终均归于消费环节,按不同的用途划分,粮食消费又可分为直接消费、间接消费(如饲养)和工业消费(如食品工业和生物质产业)。

(二)粮食供应链安全是全面系统的粮食安全

构建粮食供应链能有效兼顾农民和企业、产区和销区的利益,创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实现形式,并以资源的循环利用带动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形成一种更为全面系统的粮食安全—粮食供应链安全。它除了包含粮食安全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层次外,还包括生态安全和产业安全的层次。生态安全即指保证粮食生产所高度依赖的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产业安全即指培育和保证我国粮食定价权能力,有效应对外资对我国粮食产业的渗透。

结合以上粮食供应链运行模式,可以发现,构建粮食供应链有利于保障和实现我国粮食供应链安全:其一,能较好保证农民的基本收益,有利于解放农民,并通过引进现代耕作方式,化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后农村“空心化”、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隐忧。其二,投入品供应商统一购买农资,可有效提高谈判能力,保证农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其三,粮食加工商可通过对企业生产加工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为农作物施用有机肥,从而稳定获得供企业加工的原料——有机农产品,从源头控制和保障食品安全。其四,粮食运销商、粮食加工商、产销区储备库等主体可以直接对接农业科技、金融、保险机构,以现代融资、保险等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农产品及加工制成品的质量。其五,通过有效衔接产销区利益,实现多方共赢,形成良性循环,在不削弱农业的前提下,实现“产量不下降、质量有提升、安全有保证、效益有增加”,为粮食核心产区建设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其六,通过构建我国粮食供应链,提升我国粮食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应对外资对我国粮食产业渗透的能力。

四、建设粮食核心产区要积极构建粮食供应链

(一)坚持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根基在农业。无论农业功能如何拓展,粮食仍然是粮食主产区的主业。农业龙头企业也必须围绕农业做文章,而不能偏离农业,更不能在依靠农业完成“原始积累”后,转向更有盈利背景的行业。与之相关联的是,新农村建设绝不是新村建设,尽管这一点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之初就已形成共识,但当前这种倾向又有所抬头,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之。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粮食大市场大流通,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积极搭建粮食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拓展交易品种,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

(二)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

面向市场发展起来的农产品深加工和食品工业,是农业、工业和商业的联结点,也是农业生产价值的再延续,是衔接产区、销区利益的重要环节。要按照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和发挥比较优势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搞好产业布局规划,科学确定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聚集,建立集良种繁育、规模生产、精深加工、检验检测、物流销售和循环利用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着力协调相关主体利益

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关键在协调好各主体的利益。要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把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农业发展根本动力,努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让农民在粮食供应链中真正受益,使现代农业成为能让农民致富的产业和体面的职业,使粮食供应链成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有效载体。要重点扶持涉农加工、流通等龙头企业发展,创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用订单、产权、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把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有机联系起来,构建龙头公司和农户的利益共同体。

(四)强化粮食产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实施粮食科技自主集成创新,积极推进粮食科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重点推进粮食现代流通、粮食现代仓储、粮食现代物流(储运)、粮食现代加工、粮食质量标准及现代检测技术、粮食现代信息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集成创新。加大科研攻关、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强粮食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粮食产业化水平。要积极探索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绿色、环保、生态和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如果说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化取向改革等粮食生产的“政策红利”目前已消耗殆尽,那么,以构建粮食供应链为核心,破解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多重困境,就是下一波“政策红利”的关键所在。需要指出的是,构建粮食供应链并不是要粮食核心产区大搞重复建设,而是在区域分工和主体功能区划框架下,在发挥比较优势中积极承接和融入粮食供应链,培育和发展核心价值环节,提升粮食产业与核心产区的竞争力,从而在更深层次上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摘要:粮食供应链安全是一种更为全面系统的粮食安全。在新的形势下,要破解长期困扰粮食产区和粮农“种粮吃亏”的症结等粮食安全困境,积极应对外资对我国粮食产业的渗透,必须着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供应链,以其共生、协同、增值、共赢的内在机理,促进要素资源的整合和优化,统筹粮食核心产区发展,全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关键词:粮食安全,粮食供应链,粮食核心产区

参考文献

[1]孙中才.世界农业发展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M].法律出版社,2003.

[2]洪岚.北京地区粮食供应链整合研究[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

[3]孙林.新中国农业经济思想史[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4]孙宏岭,高詹.粮食供应链管理的时代已经到来.中国粮食经济,2007(6).

[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与供求平衡的整体性战略框架[J].改革,2009(6).

[6]赵德余,顾海英.多重政策目标与转轨策略选择——来自中国粮食部门的经验[J].学术月刊,2008(6).

2011中国粮食主产区报告之安徽 第2篇

2011·中国粮食主产区报告之安徽

安徽是全国粮食主产省,粮食总产量居全国前列。多年来,安徽省牢固树立国家粮食主产区的责任意识,狠抓粮食生产不放松。从2005年开始,先后启动实施了小麦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和玉米振兴“三大行动”,探索出了一条“依靠科技、主攻单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新路子,粮食生产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 余欣荣

树立责任意识,构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进机制

安徽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省各级均成立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粮食生产三大行动领导机构,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抓粮食生产的工作机制。省政府把粮食生产作为对市、县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奖励经费700万元,表彰一批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调动各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在春耕、三夏、秋种等粮食生产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深入生产一线调研指导,各级农业、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气象部门和涉农高校、科研院所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省上下形成了重农抓粮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

实行“四良”配套,着力发挥科技促进粮食增产作用

一是打造良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第一资源,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粮食稳定增产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安徽省加强长江、淮河流域防洪、除涝、灌溉骨干工程体系建设,全面完成14项治淮骨干工程,淮河中游骨干防洪体系基本建成,为粮食生产提供了坚实保障。省财政每年筹措10亿元以上水利建设资金,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为契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土地整理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大力发展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节水农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40亿元,改造中低产田600多万亩,打造了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增强农业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是推广良种。推广优质高产品种是粮食生产夺取高产的基础和前提。自2005年起,安徽省通过对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实行良种良法配套补贴,改农民自留种为商品种,改普通品种为高产优质品种,确定了主导品种的主体地位,主要粮食作物品种实现良种化、商品化、优质化。对小麦、水稻实行良种良法配套补贴,已累计发放补贴资金8.95亿元。先后在10个水稻大县开展水稻良种补贴与主导品种挂钩试点,每亩叠加补贴,引导农民使用优良品种。特别是小麦生产上,全省建立了8个小麦新品种试验展示中心,4个小麦新技术试验展示点,为筛选发布主推品种、集成推广新技术提供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坚持国家小麦良种补贴在主产区实行省级招标采购、优惠价供种的补贴方式,每年采购6亿斤良种,确保小麦主产区实现良种全覆盖。

三是应用良法。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以关键技术集成配套推广为核心,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和节本增效同步,推动粮食发展方式由单纯依靠面积扩大向依靠科技攻单产、优化结构增效益转变。小麦生产上,以防倒伏、防病虫、防冻害、防早衰为取向,着力推广优质高产良种、科学播种、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4项关键技术;水稻生产上,重点解决好水稻品种利用不合理、基本苗不足、秧苗素质不高、病虫害不能有效防控、品种多乱杂等技术环节;玉米生产上,大力推广高产专用品种、合理密植、机械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推迟收获等技术措施。以农机具购置补贴为引领,积极推广实用先进、高效的农业机械。目前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推广配方施肥6580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1700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8%。

四是构建良制。在全省推广“选出一个带头人,培育一批示范户,形成一套高产技术模式,建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支专业服务队,引入一个龙头企业”模式,探索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以植保和农机统一作业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全省粮食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74个,农机作业服务组织6000个,植保专业服务队7800个。切实加强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正在推进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的能力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服务载体建设,全省建立了300个省级苗情、墒情、病虫情监测点,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每年组织3万多名农技人员包村入户开展服务,每年培训农民1200多万人次,推动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技术。

狠抓载体建设,发挥粮食生产样板的辐射带动效应

一是抓大县,推进区域性增产。选择56个产粮大县开展高产创建,促进大面积丰收。整合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皖北3市7县开展小麦、玉米千斤县创建和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涡阳县、临泉县已迈入全国小麦、玉米单产千斤县行列。

二是抓大片,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五有”(有明显的示范标志、有完整的技术方案、有行政和技术负责人、有配套扶持措施、有示范观摩活动计划)和“五统一”(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品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订单销售)的要求,建立了1500万亩小麦、1500万亩水稻和600万亩玉米核心示范区,建立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246个,辐射带动周边大面积生产夺高产。

三是抓大户,推进规模化经营。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搭建有效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土地经营权向种田能手流转,积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省耕地流转面积637.8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0.3%。百亩以上种粮大户10378户,经营耕地267万亩,其中千亩以上种粮大户197户,经营耕地41.82万亩。对百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增加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向种粮大户倾斜,每年组织评选种粮大户和种粮大户标兵。组织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对口联系指导种粮大户,带动周边农户科学种田。

通过全省上下多年来不懈努力,安徽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总产量由2005年的521亿斤提高到2011年的620亿斤以上,连续4年超过600亿斤,连续6年创历史新高。全省每年有150多亿斤粮食外调,5年累计销往省外粮食超过843亿斤。下一步,安徽省将继续坚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不动摇,以科技进步、提高单产、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和高产创建活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粮食产量达到640亿斤,实现农民收入翻一番,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兴皖富民、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财政农发投入促进安徽农业转型升级 ——访安徽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王建培

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安徽省如何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带动粮食生产“八连增”?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安徽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王建培。

“‘十一五’以来,安徽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一主线,实施‘三大开发’,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王建培介绍说,首先通过实施连片开发,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十一五”以来,安徽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实施统一规划、连续扶持、连片开发的“3年1+1”示范工程,即3年项目一次规划到位,分年实施、年年见效,三年实现每个市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项目区,每个产粮大县都有一个3~5万亩集中连片的土地治理项目区,做到一年一个点、两年一条线、三年连成片。2006至2011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入70.38亿元,共改造中低产田753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03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522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5.85亿公斤。

“实施集群开发,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王建培说,“十一五”以来,安徽财政农业综合开发紧紧围绕全省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和“671”转型倍增计划,以推动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为重点,突出基地建设促原料保障,通过整合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资金,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和专用化原料基地49万亩;强化加工能力促转型升级,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等多种扶持方式,累计投入资金14.7亿元,引导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和创新,累计新增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40.2亿公斤、新增产值190.6亿元、带动429.7万农户增收42.2亿元;注重合作经营促互利共赢,通过项目实施,扶持了3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建设活动,直接带动14万社员走上了合作经营、共同致富之路。农业综合开发通过项目扶持,建基地、扶龙头、促合作、带农户,有效促进了全省农业产业集群式发展,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江淮之间优质稻米产业、淮北平原优质小麦产业、沿江“双低”油菜产业等多个优势明显、体系完整的产业集群。全省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也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夯实了基础。

实施立体开发,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探索现代农业建设新路径。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是通过点上探索实践,带动面上发展,进而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2008年以来,安徽财政部门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积极探索财政支持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径。示范区由6个很快发展到24个,共集中农发资金13.11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5.55亿元、撬动社会资金72.06亿元,示范面积近百万亩,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平台;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土地流转20多万亩,促进规模化经营;扶持培育各类农村服务组织48个,促进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据各地区位及资源优势,拓展了农业休闲旅游、观光体验和文化传承等新功能;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引进企业144个,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建设农民新村39处10506套,初步呈现了“基础设施标准化、经营形式规模化、服务体系社会化、生产过程科技化、农民新村城镇化、目标效益多元化”的农业现代化特征。惠农政策到位科技推广助力 ——合肥粮食刷新“双纪录”的背后

今年,安徽省合肥市秋粮生产全面丰收,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粮食总产、单产双双创历史新高。粮食总产量达到320万吨,较上年增加6万吨,粮食单产也由去年的443公斤/亩提高到451公斤/亩,亩均增产8公斤,尤其是一季水稻单产达542公斤/亩,较上年提高26公斤/亩,创历史最高。“上半年遭受60年一遇的秋冬春三季连旱背景下,合肥市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来之不易。其中最主要的是归功于政策好、科技助、措施强。”合肥市农委主任何杰感叹道。

政策好:“三农”投入大幅增长,一批重点项目实施

今年,合肥市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年共落实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补贴资金8.3亿元,较上年增加1.1亿元。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补贴资金6807万元,水稻、小麦的农业政策性保险面积分别达454万亩和135万亩,投保率分别达90%和89%。

粮食生产发展的关键是要有良好的项目支撑。合肥市不断优化项目实施环境,加大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确保一批国家和部省级重大农业项目得到积极有效落实。全年实施种植业项目25个,总投资75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55万元。

科技助:部省市县四级联动,推进“1+6”高产创建

何杰介绍说,大力推广良种、良法、良机,努力建设高标准良田,合肥市农业部门实施部、省、市、县四级联动机制,认真开展水稻、油菜、小麦高产创建活动,不断为粮油生产注入科技含量。

粮食获得高产,首先在品种。农业部门加强与科研单位、制种企业的合作,发挥两系杂交水稻上的科技优势,大力推广优良品种,采取将良种补贴与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相挂钩,全市水稻、小麦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分别为494万亩、146万亩,优质品种率分别达到98%、96%。

从去年首推“1+4”到今年的“1+6”,合肥市通过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在全市建立了6个部级万亩示范区、85万亩省级良种推广示范区、30个市县级千亩创建示范片,推行水稻种苗统种统育等技术,使高产创建核心示范区单产再创新高,达723公斤/亩,较上年增加18公斤/亩,已成为粮食增产的支柱、科技示范的样板、标准化生产的楷模、农业发展的亮点。

按照“巩固高产田,提升中产田,改造低产田”的思路,合肥市积极实施优粮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2280万元,在长丰、肥东、肥西县实施了标准化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标准良田面积3万亩。

措施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农业部门全力落实

“合肥市历来把稳定粮食生产摆在农业工作的重要位置。特别是针对年初的特大干旱,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市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和督办,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努力抗灾保丰收。”何杰告诉记者,为支持抗旱,市县财政迅速投入抗旱资金1680万元,从淠史杭枢纽和巢湖、长江调水补水,首次将两湖四水汇聚合肥,累计提水3.5亿立方米,确保了雨前栽插水稻260万亩,雨后累计栽插面积达295万亩。为实现粮食增产目标,合肥市农业部门出台方案,实施粮食生产“双千双增”工程,建立了100个单产1000公斤和亩均效益千元以上的示范区,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万吨。大力主推超级稻双增一百(亩均增产100斤,节本增效100元),建立一批“三区一田”(百亩核心方、千亩核心片、万亩辐射区和超高示范田)基地,使百亩核心方、千亩核心片、万亩辐射区和超高示范田亩产分别达到700公斤、650公斤、600公斤和723公斤。

在春耕、“三夏”和“三秋”期间,合肥市农业部门未雨绸缪,专门制订春耕、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面对面、手把手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

粮食核心产区 第3篇

关键词:粮食主产区,粮食物流体系,对策

1 我国粮食流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局面已经形成

从广东、福建、浙江、海南情况看,粮食市场化后,根据资源禀赋理论,发挥其工商贸的比较优势,农户会选择抛弃耕地而从事非农生产。2001年至2003年三年间,浙江省农作物播种面积减少40万公顷,年均净减少13.5万公顷。粮食产量减少262.3万吨,年均净减少87.4万吨。与此同时,浙江粮食需求刚性增长,浙江经济的高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务工经商,今后该省人口每年约增25万人,相应口粮需求增1.25亿斤。虽然,浙江农村居民口粮消费量由1989年最高时的298公斤下降到2000年的228.18公斤,仅为最高时期的76%,比最高量下降了24%。伴随着粮食消费量的下降,动物食物消费量出现大幅度增长,客观上增加了粮食需求的压力。目前,浙江已成为我国粮食净调入最多的省份之一,2003年浙江粮食产需缺口已超过1 020万吨,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些粮食主产区的缺口逐渐加大。如江苏2004年粮食缺口达80亿~100亿斤,山东缺口在100亿斤。2007年广东省粮食缺口200多亿公斤。已经由粮食产需矛盾转化为粮食供需矛盾。现在,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局面已经形成。2007年底2008年初世界性粮食减产,粮食涨价,2008年初南方19个省的大雪灾、四川大地震、国际粮食危机也给我国粮食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

1.2 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灵活、高效安全的粮食流通体系没有形成

就目前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来讲,已出现旧的格局被打破,新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市场体系不健全、功能不完善、信息不畅通、主体不成熟、宏观调控不到位,还不能为良性多重循环构筑有力支撑,粮食流通的多重功能尤其是平衡供求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粮食供给在一定区域甚至全局存在结构性、质量性、突发性的安全隐患。如2003年,北京、广州市场由于市场传言引起的短期抢购现象,以及各地市场部分粮食品种的价格失控现象等。不仅是粮食产出的问题,而且更重要是由于市场载体和流通渠道功能不健全、市场信息不畅通、机制不完善,流通能力和效率制约供求平衡,成为制约粮食供求平衡的核心因素,并且,流通主体不成熟、组织化程度低使市场流通无序,供求失衡,加上国家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缺乏调控市场的有效手段等因素。

2008年底,东北等粮食主产区又出现了农民“卖粮难”问题。黑龙江省三江地区(在鹤岗市附近)江滨农场一种田大户说,现在家里存放上百吨的大豆玉米,不能卖给粮库。因为,当地只有鹤立粮库一个,国家保护价玉米0.75元,大豆是1.80元,而粮库只给玉米0.4元一斤;大豆只给1.40元一斤,100多垧地得赔40多万。五常市粮食局负责人介绍说,全市北部8个粮库全部按国家保护价收购农民玉米,潮玉米均价为1 120元/吨,农民交粮“热情高涨”,但全市目前保护价收购指标仅七八万吨,不足商品量的五分之一,一般农户按保护价销售玉米的“分配”量每亩不足100斤,即使这样,农民依然要排长队到粮库售粮。而受饲料、粮食加工行业低迷的影响,今年玉米市场收购价每吨不足1 000元,比去年低200元左右,农民每亩承包田玉米种植效益降至百元左右,已是近年最低点。目前,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已稳定在350亿公斤以上,2007年粮食总产量达396.5亿公斤,提供商品粮260亿公斤,占全国省际间可调配商品粮总量的二分之一,商品量保持全国第一。2008年又是个丰收年,粮食总产量达420多亿公斤。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铁路向省外发运的粮食每年都在200亿公斤以上,是我国粮食净调出量最多的省份。粮食流通已经成为制约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而且,东北是粮食生产的优势地区,发展潜力巨大。粮食作物耕种面积占耕地80%以上,常年粮食产量为7 000万吨以上;其中,粮食商品率可达60%以上,每年可向国家提供商品粮豆400多亿公斤,在粮食出口中所占的比重很高。到2020年全区粮食总产可达1140亿~1180亿公斤。因此,加速东北粮食物流体系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东北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保障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 目前粮食流通不畅,粮食物流体系没有形成

(1)主产区粮库的建设水平普遍滞后。在黑龙江、吉林省,除了个别配套设施完备的国储库,各地方粮库的仓储设施均十分简陋。在一些乡级粮库,所有的粮食均存储在由苇席、竹片等材料制成的简易露天粮囤里。由于近期连续下雨,竹板、稻草吸潮后防水能力下降,部分露天囤外表腐烂严重,露出了里面的粮食。这种水平的粮库在整个东北地区非常普遍,如农安县43个粮库80%都露天储粮,很多粮库比这里还差。相当一部分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建的老式砖木结构,通风效果很差,而且平房仓在机械化程度上缺点较为明显,入仓出仓劳动强度大、时间长,不利于短时间大批量地调入和调出粮食。

(2)中间环节多,粮食损耗较高。北粮南运主要靠铁路和海运,如内蒙通辽当地收购玉米,经过检斤、过磅、装编织袋后运到火车站,运输成本每吨约40元;火车运到大连港,每吨运费50多元;从火车站搬运到港口码头粮库一吨需15元;玉米装船费用一吨60多元;如果运到福建,海运费每吨在60~80元左右;加上港口仓储费、沿路玉米3‰的损耗等各种环节的费用,一吨玉米从东北经过大连口岸运至福建,成本至少在250元,流通费用占销售总成本的30%左右。

(3)散粮配套差,部分资源被闲置。目前产区粮库在散粮火车和汽车接收发放设施上十分匮乏,倒运基本是“小四轮”、农用车,目前东北地区70%左右都采用包粮,此前国家投资的部分散粮设备被迫束之高阁。与实际需要相差太远,粮食物流全程几乎都是包粮,粮食在灌装、检斤、缝口、拆包等诸多环节费用高、损耗大。

(4)铁路运力紧张,水路潜力开发不足。目前北粮南运入关只有一条铁路线,通货能力明显不足的瓶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长途运输时如果赶上车皮紧张,企业就需要付出高额的“请车费”,一节车厢要5 000元左右,等于一吨粮食白白增加80元的成本。

1.4 东北铁路运输能力差,路铁海大通道没有形成

粮食运输能力问题一直困扰我国粮食产业的发展。有些粮食主产区从建国到现在还是单线铁路。跨地区粮食运输不畅造成我国地区间粮食价格差异较大,东北粮食产地大米价格比消费较为集中市场的价格每公斤低4角多,玉米价格每公斤至少要低5角以上,大豆一般价格每公斤3.1元,建三江地区赔本卖。而且,运输能力不足还容易造成粮食价格波动。据公开资料,今年上半年,我国部分地区大米价格上升,其中部分原因来自运输问题。铁道部门决战60天,为东北地区集中抢运1 000万吨粮食,才有效平抑大米价格上涨问题。据黑龙江农垦分局的领导介绍,建三江分局全年生产的粮食,如果一天往外发运三趟粮食专列运送,一趟专列挂40个车皮,一节车皮装60吨粮食计算,建三江农垦分局一年生产的粮食靠铁路运输一年也运不出去。

2 加强粮食主产区粮食物流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2.1 国家应根据粮区农民实际余粮数量增加政策性粮食收购指标

让农民心中有底,避免农民担心“后卖粮吃亏”而集中交粮,引发交售矛盾。国家还应制定优惠政策,让粮区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稻谷。此外,还可以采取扩大出口、限制进口等综合调控措施,拉动稻谷市场价格,扩大市场收购量。在黑龙江的粮食产区,国家最低保护价并没有让农民保住本,而一些粮食收购企业则根据最低保护价的标准压低粮食收购价。因为,虽然国家收购政策对拉动水稻、玉米、大豆市场价格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从当前市场情况和产区农民余粮数量看,国家下达给黑龙江省的政策性粮食收购指标占商品量的比例过小,满足不了农民余粮销售需要。

2.2 建议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大对粮食流通的投入

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拉动内需,应该在销售、加工、仓储、运输等方面加大力度,如加大对粮食仓储、物流、加工企业收粮补贴,农民售粮补贴、建立粮食物流集团、粮食银行等手段,解决粮食流通的瓶颈问题。这是关系到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黑龙江省还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粮食商品量和商品率均居全国首位。目前,其与京、津、沪、浙、苏、闽等10多个省市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由于交通成为瓶颈,难以实现。

2.3 建立健全四散粮食运输体系

广泛使用散运工具和相应的散粮装卸配套设施,粮食装卸储运基本实现散化操作。国家粮食管理部门应该对粮食物流散运工具技术进行研究,加大专门的研究机构为粮食物流的四散化提供服务。对粮食车、船装载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对火车、汽车、船舶和集装箱粮食运输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仔细的对比分析,对粮食包粮、散粮运输各自的优越性及适用的品种、适用范围进行比较,提出建立包粮、散粮结合,公路、铁路、水路运输共存互补的四散粮食运输体系。

2.4 创建新型全面放开、畅通的、快捷的粮食物流体系

发达国家的粮食物流系统强调物流供应链各节点的合理布局和线路的有效连接,强调粮食物流系统整体效率最优,综合成本最低。粮食物流发达国家,粮食物流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技术装备先进配套,并广泛采用计算机在线监控,形成了经济、高效、完善的粮食物流网络系统。我国要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的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从粮食主产区到主销区的跨省区粮食物流通道和物流节点,实现跨省区粮食物流主要通道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形成快捷高效、节省成本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大型物流集团公司,包括港口库、中转库、铁路车厢、船舶、集装箱以及交通、铁路、海运等合作单位。建立东北粮食物流路铁海大通道。目前,我国的中粮、中储粮和中谷是国家级的三大粮食企业,主要任务是服从、服务于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应该把三个国家级粮食龙头企业和各省、市国有粮食购销公司、省级粮食储备仓库,以及国有、民营、外资粮食加工、运输大型企业整合在一起,创建新型全面放开、畅通的、快捷的粮食物流体系。国家对粮食市场调控的支点已经不再是粮食仓库、粮食专用港口和粮食批发市场,而是健全的粮食供应链。当务之急是以高端人才培养和高端物流方案的研发、设计为支撑,尽快培育粮食供应链的核心组织者,培育强有力的第三方、第四方粮食物流企业,提高粮食物流效率、降低粮食物流成本。

2.5 加强东北电气化铁路粮食运输大通道

目前,北粮南调已成定局,加快东北铁路的建设已经是当务之急的重任务。东北铁路50年来变化不大,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国家应该把拉动内需的部分资金投向东北铁路建设:加快建设前进镇(宝泉岭)到天津站(前进镇到佳木斯还是单线铁路)运粮电气化铁路专线;前进镇(宝泉岭)—佳木斯到大连港通过铁海运粮南调专线;漠河—加格达齐—嫩江通过齐齐哈尔(漠河到齐齐哈尔是单线铁路)、白城到天津运粮电气化铁路专线,虎林通过牡丹江(虎林站到牡丹江站是单线铁路)到天津的运粮铁路电气化专线;哈尔滨至秦皇岛的电气化铁路专线;牡丹江通过通化至大连电气化铁路等专线。

2.6 建立以大连为核心的锦州、丹东、大连、营口、葫芦岛、秦皇岛、唐山、天津等沿海城市为节点的粮食物流枢纽、集散地和路铁海大通道

锦州、丹东、大连、营口、葫芦岛、秦皇岛、唐山等背靠东北粮食主产区,面向东南沿海,可以辐射全国乃至世界粮食市场,是我国北方最大的粮食流通枢纽和集散地,也是内外贸易的主要口岸。我国“大粮仓”东北三省加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粮食总产量占全国的18%~20%。东北粮食大部分通过大连实现北粮南运,内销到南方或出口到韩国、日本、东南亚及世界各地。一是区位优势。依山傍海,腹地辽阔,是环渤海经济增长极、京津唐经济增长极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增长极的交会点,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很大。二是交通优势。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节点城市、空港、海港等一应俱全,已经构筑了陆海空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具备成为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的基本条件。

2.7 在沈阳、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绥化等城市由国有粮食大型企业牵动,建立大的粮食批发和期货市场

对面向全国各地的大市场,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减免各种交易税,扩大交易力度。积极引导和扶持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的大型粮食物流与加工龙头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尤其在粮食主产区中心城市,如齐齐哈尔、绥化、佳木斯、牡丹江、鹤岗、长春、四平、公主岭、铁岭、沈阳等建立大型粮食企业物流与加工园区。

2.8 加速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建立农业(包括林牧渔)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加快建设“金农”工程。构筑形成一个集粮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开放型、多层次的粮食物流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国家农业基本数据库群,建立农业监测、预测、国外信息、营销等宏观调控与决策服务应用系统和农业生产、作物产量、防灾、减灾、退耕还林状况、粮食物流监督与预测系统,加快国家农业遥感中心、区域分中心及省级农业遥感站的3S技术(GIS、GPS、RS)的开发应用,提高对粮食生产与粮食流通的可控性、稳定性和精确性,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机制,调控市场能力。积极建立国家及各地农业电视频道,加强“三农问题”栏目。对农业生产资料供需、粮食供需、种子、化肥、农机介绍、宣传。在全国各种媒体大做广告,尤其是粮食加工与粮食营销广告,各省市地方台免费做农业和农村的电视广告,加强农业和农村类的公益广告的频幅。并且,宣传各种法律法规,保障种子、化肥、农药供应、控制价格上涨、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参考文献

[1]侯立军.国内外粮食物流体系比较研究[EB/OL].(2005-09-09)[2009-06-25].http://www.wangchao.net.cn/bbsdetail_721312.html.

粮食核心产区 第4篇

2013年04月01日 09:06 来源:《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年第9期 作者:黑龙江省价格协会 绥化市物价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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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耕地面积280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00多亿斤。该市所辖10个县(市)区有9个是全国产粮大县。以绥化为例研究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我们利用3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得出这样的结论: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是推动粮食稳定持续增产,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绥化市粮食补贴的基本情况

1.粮食补贴发放情况。目前,我国粮食补贴主要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四大类。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按二轮承包土地发放,良种补贴按实种面积发放,这三种补贴属于普惠型,农机补贴按购机补贴。我们对肇东市、海伦市、庆安县、北林区4个县(市)区数据进行统计,粮食补贴面积1284万亩,补贴金额7874亿元,补贴户数56.26万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按亩平均计算,水稻74.51元,玉米63.50元,大豆65.10元。同时,国家为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对产粮大县实施奖励,奖励范围不断扩大、额度不断提高。

2.粮食补贴的政策落实情况。绥化市对粮食补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三个一”的原则,做到一分钱不少、一天不耽误、一户不漏掉:做到“农民补贴面积和数额张榜公布到村(屯),粮食补贴政策宣传到户,粮食补贴资金兑现到户;不准以粮食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准由其他部门或村集中代领和转付粮食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粮食补贴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粮食补贴“一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粮食补贴资金。由于政策落实到位,农民满意。

3.粮食补贴占粮食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从对绥化市的调查情况看,近三年三粮平均成本为水稻869.91元,玉米496.91元,大豆422.29元,三粮平均亩补贴分别为74.51元、63.50元和65.10元,分别占成本的8.56%、13.51%和15.42%。而2011年的粮食生产成本情况发生变化,水稻1015元/亩,玉米605.87元/亩,大豆504.34元/亩,补贴占成本的7.34%,10.40%和12.9%。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补贴占成本比例较低,并呈下降趋势。

二、绥化市粮食补贴政策取得的效果

1.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2011年绥化全市粮食总产突破300亿斤大关,达到305.8亿斤,比2010年增产36.7亿斤,提高13.64%,连续实现八连增。而直接调查的肇东、海伦、庆安、北林等县(市)区的粮食总产提高幅度较大,2009-2011年三年平均分别达到2710吨、1806吨、1472吨和1247吨,比2001-2003年三年的产量平均分别提高190%、184.3%、180.10%和151.73%,提高的幅度都较大。

2.农民种粮收入增加。2011年农民户均粮食年度收入9002元,较上年比提高9.6%。近五年农民粮食收入增幅均在20%左右。由于农民收入增加,种粮积极性得到保护,一些外出人员纷纷返绥回乡要地,土地流转价格持续攀升。

3.农田基本建设得到加强。由于国家实施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地方粮食生产积极性高涨,在国家的扶持下,农田基本建设投入大幅增加,以水利为例,2011年全市投入5亿多元,增打抗旱机井2985眼,购置大型喷灌机1207台(套),使旱田有效灌溉面积达300多万亩。基础设施不断加强,为粮食增产提供了有效保障。

4.推动农业先进技术和组织方式得到应用发展。农机补贴加速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普及。大机械应用推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组织方式转变。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2673个,入社6.5万户,规模经营促进生产关系的调整,进一步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

三、绥化市粮食补贴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补贴标准低。从农民对粮食补贴反映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最近两年粮食价格回升,补贴提高,但农资价格和人工费用增长较快。2011年水稻、玉米、大豆补贴分别是74.51元/亩、63.50元/亩和65.10元/亩,补贴仅占粮食生产成本的7.34%、10.48%和12.91%,所占比例较低。每户大体只有几百元钱,对粮食生产集中投入补充作用不大。由于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农民期盼着:粮价高一点、补贴增一点、农资稳一点、受益多一点。

2.流转土地后实际耕种者得不到补贴。近几年,随着土地向种粮能手的转移,土地流转后由谁享受耕地补贴?有各方面存在不同意见。由于补贴基本上按土地发放,补贴基本上补给土地出租方。如果补给承租方,土地流转价格也会水涨船高。实际上流转土地真正的耕种者并没有得到补贴。

3.农资价格涨幅过快抵消了国家种粮补贴。从实际调查的数据显示,2001-2003年尿素、二铵、复合肥、玉米种子等三年平均的价格分别为1600元/吨、2400元/吨、2000元/吨和4元/斤,而现在分别上涨到2500元/吨、3600元/吨、3150元/吨和24元/斤,涨幅分别为55.25%、50%、57.5%和500%,除玉米种子涨幅过高,其它幅度均在50%左右。而归集在粮食成本上则不同,由于长时间施用化肥,地力下降,迫使农民亩施化肥成倍增加。例如10年前玉米、大豆、水稻亩施化肥20公斤左右,现在达60公斤以上。使水稻、玉米、大豆的生产成本由2003年亩均分别为340.86元、196元和179.25元,涨到现在每亩地1008元、606.56元和507.86元,涨幅分别为195.73%、209.47%和183.32%,农民种地成本逐年上升。

4.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从实际调查数据测算分析,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低的问题比较突出。近三年来,农民种的水稻、玉米、大豆三年平均亩纯收益441元、343元和215元。种水稻的户年收入10075元,种玉米的户年收入7822元,种大豆的户年收入4909元。以种粮户年收入为100,与烤烟户比,1:11倍,与大棚户比1:6倍,与打工户比1:3-6倍。就是说,种粮户每年收入比烤烟户低11倍,比大棚户低6倍,比打工户低3-6倍。

由于现有粮食补贴项目已实行多年,但标准一直没有大的调整变化,农民已经把补贴当成一种土地常规收益,政策的激励刺激作用在递减。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需要新增补贴项目和调整补贴方式,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对策与建议

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工程,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而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是稳定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的战略措施,治本之策。

1.整合粮食补贴资金。粮食补贴政策应着眼于整合简化和完善操作方面。一是对现行的针对农民一家一户的专项补贴进行合并与调整。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而为一,形成生产阶段的综合粮食补贴。做到涉农补贴一个口子下、一个部门管、一次性发放。减少基层主管部门工作量,也便于检查监督。二是在简化生产阶段综合粮食补贴的基础上,对农机具补贴,可参照家电下乡的办法操作,农业机械品种、型号由农民自选,谁购买补贴给谁。鼓励农民种粮机械化、规范化。

2.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逐年增加对产粮大县(市)的奖励额度。为了确保粮食主产区的长远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建议国家尽快建立和完善制度,进一步从经济规律、保障制度和法律层面,保障粮食主产区的经济效益和国家粮食安全。考虑建立健全中央财政统一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政策性粮食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国家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生产大户补贴制度、普惠型农村金融制度、财政支出扶持制度、国家粮食安全价格制度、粮食安全储备制度等制度。例如为了更好地鼓励粮食主产区政府抓粮食生产并提高农民种好粮的积极性,稳定种粮成本,国家应建立粮食生产补贴扶持制度,并逐年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补贴额度,其标准可高于当年CPI物价指数。同时,对产粮大县(市)每年予以重奖,用以不断改善和优化粮食生产环境,建设优质高效的产粮基地。

3.涉粮补贴要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种生产服务组织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催生出来的一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与种粮大户及各种生产服务组织,是农村经济产业化、粮食生产规模化的重要载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优势。但是,鉴于目前有些乡村农田仍然处于细碎化耕作状态,很难显现规模经营效益的实际,我们建议新增涉粮补贴要逐年较大幅度地增加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倾斜。这样就会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粮食生产的物质装备水平和机械化进程,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推动农业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4.对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条件进行专项补贴。随着各项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粮食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农民虽然实现了增产,但却没有真正实现增收。因此,建议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涉粮补贴范围应进一步扩大。主要是针对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条件进行专项补贴。这里说的粮食生产条件主要是指良种、良法、良田。

良种补贴主要应着眼于引导农民采用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粮食品位和产量。建议国家在北方7个粮食主产区的良种繁育推广补贴上应提高标准,重点扶持,以确保粮食增产丰收。良法是粮食生产的重要条件。要加强粮食生产的全面积、全作物、全过程、全方位的田间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希望国家能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给予专项补贴和资金支撑。良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搞好农村、农田电网改造,做到旱田有井、水田有渠。创建高产稳产农田,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不断完善装备条件,巩固粮食生产基础,使其有一个稳固的永续利用的生产基地。粮食主产区坚持做到良种、良法种良田,就会使粮食生产处于一种最佳的科学种田状态。建议国家能为粮食主产区实行财政保障制度,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增加定额补贴投放。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争论 第5篇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 而且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粮食安全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粮食生产区域专业化、生产经营产业化, 必将提高粮食生产者的劳动生产率。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 左右着我国粮食安全的大局, 但同时又长期受困于“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尴尬。摆脱这种局面, 就必须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因此, 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民生大计, 同时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治本之策。国内外学者从补偿思想形成、补偿的方法及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等多个方面展开了详细深入地研究, 这对完善我国粮食生产的补偿机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过程中, 粮食主产区起着决定性作用。不仅承担着粮食生产的重要任务, 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承担着为粮食主销区提供粮食的义务。在我国现有粮食管理体系中, 粮食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等相关成本基本上由粮食主产区负担的。粮食生产比较收益低, 又使粮食主产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处于极其不公平的地位。因此, 粮食生产成本完全由粮食主产区承担就很不合理, 必须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 (陈波、王雅鹏, 2007) 。国内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研究, 目前已形成较为丰富的成果, 较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问题, 认为“价格剪刀差”导致了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流失, 如孙冶方 (1978) 、李炳坤 (1981) 、杨文志 (1994) 、郭庆海 (1995) 等, 陈文科 (1995) 还提出了“地区利益剪刀差”的概念。进入新世纪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 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 粮食主产区利益流失问题越发突出, 有关粮食生产的政策研究逐渐增多。

(一) 主体利益补偿争论

1、对生产者利益补偿。

A.Buck well and S.T angermann, 1999;AlexandreGohin, 2005;Paolosekokal and Jesus Anton, 2005等认为政府应该直接对农业生产者主体利益补偿, 欧美一直采取此农业政策。但是补贴政策效果受到较大的关注和争论, J.P Chavas and Troy G.schmitz直接表现为农产品生产和国际贸易扭曲。我国学者温铁军、王雅鹏、叶慧等学者研究表明中国粮食价格偏低, 损伤了粮食主产区农民的积极性, 政府应该直接对粮农进行补贴。但是张建杰、关付新 (2009) 认为对种粮主体直接补贴并不能提高其种粮的偏好。

2、供应链管理实现主体利益补偿。

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供应链管理的理论与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领域, 农产品供应链和粮食供应链的研究随时展开并逐步深入, 有关通过供应链管理保证各个利益链条上经营主体实现的观点慢慢地被市场所接受。富雨顿 (Murray Fulton, 1998) 较早提出了粮食供应链管理的思想, 提出供应链管理有利于加强粮食供应链中的垂直合作。霍布斯和林达杨 (Jill E.Hobbs&Linda M.Young, 2001) 认为粮食供应链垂直合作有利于协调种植者、经营加工企业和决策者的利益。我国学者朱毅华、王凯 (2004) 证明了农业供应链整合与农业主体绩效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农业供应链整合能够明显增强合作主体间的盈利状况 (陈炜、史红、廖炳勇、王有为等) 。但是, 孙宏岭、袁育芬等认为由于市场信息化程度低, 在粮食供应链中各参与主体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显然, 通过供应链管理协调各个主体利益已经成为国内外学者重点关注的目标与研究重点。

(二)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张安录 (2002) 研究认为政府应该在城乡生态交错区设置土地的可转移发展权, 建立市场交易制度, 使土地通过市场交易机制控制农地城市流转和维持农地交易的公平与效率。后来, 黄贤金等学者在广泛研究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方式中, 提出了建立可转移的发展权和许可证制度 (黄贤金等, 2003) 。朱新华等 (2008) 研究认为在建立土地发展权和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 应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 实施产销区购销协作并通过征收机会成本税强化对耕地的保护补偿。黄德坤等 (2004) 认为还应该对耕地实施外部性补偿。耕地除具有农业的基本生产功能外, 还具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但是这些无法以货币的形式得以体现, 进而形成了耕地保护收益的外部化。如何在中央和地方、粮食主产区和销区、城镇和乡村之间合理配置资源, 确保粮食安全所形成的一切成本支出就成为粮食安全框架内一个具有基础性重要意义的现实经济政策问题 (李全根, 2005) 。姚华军 (2009) 认为必须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耕地保护补偿基金, 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 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举等较为完善的耕地补偿保护机制。补偿接受的主体主要是农民, 补偿标准还要充分考虑到耕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 尤其要认识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社会稳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等 (姚华军, 2009) 。陈泉生 (1994) 提出了我国在土地征收补偿应扩大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 避免土地征收与地产经营出现较大的差距, 保证农民收益并提高生活水平。基于接受补偿主体和提高补偿标准在理论界已经达到共识, 于是许多学者又从如何测算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探讨。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依据应是耕地的价值。从客观上讲, 耕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 其价值应该由其市场来确定, 因此, 耕地总价值应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马文博, 2010) 。马文博 (2010) 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法 (CVM) , 利用对河南省汝州市调查的基础上, 测算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 进而确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吴泽斌、刘卫东 (2009) 利用机会成本法, 利用全国1996~2005年全国各地数据为基础, 从区域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核算与耕地的盈余或赤字量对耕地保护外部的经济补偿数额进行了探讨。苑全治等 (2010) 依山东潍坊市为例, 以经济外部性理论为依据, 根据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立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理论模型和经验模型, 分别对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 模拟构建了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在耕地保护外部效益得到补偿后, 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得到提升, 因外部性带来耕地资源浪费和效率缺失问题得到了解决 (苑全治等, 2010) 。姚华军 (2009) 进一步指出确保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顺利运行, 还必须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统筹土地资源, 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同时必须落实共同责任,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促进中央与地方政策相互衔接配套 (田大治, 2012) 。

(三) 产销协调补偿机制。

2005年, 我国开始尝试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协调机制, 并在当年的中央1号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和补贴。之所以国家要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协调机制, 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中出现了“穷省补贴富省”的现象。何蒲明 (2007) 提出建立粮食产销区协作的三种方式: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 建立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进行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式的粮食产销协作;二是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前提下, 建立主销区与粮食主产区合同式的购销关系;三是建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实行异地直补的关系。吴硕 (2001) 认为要想形成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粮食购销关系必须通过规范化的粮食市场来实现。日本在20世纪九十年代就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粮食市场调节机制, 其结果是政府财政补贴压力减轻而农民的收入又得到了保证 (丁声俊, 2003) 。在欧盟, 成员国之间建立起共同粮食基金协调粮食生产国与主消费国利益, 通过共同基金筹集与使用的非对称机理实现了主销国与主产国的利益协调。在共同粮食基金中工业发达国家对基金贡献较大, 相反农业发达的国家贡献较少 (高瑛等, 2008) 。高瑛认为借鉴欧盟经验, 建议由国家层面改粮食风险基金为粮食安全基金, 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日本和欧盟的具体做法, 加强产销区之间的供销合作并按市场经济原则建立之间相互协作机制, 才能保证产销区经济长期协调发展。同时, 中央政府还必须通过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并辅以行政手段才能保证协作机制健康运行 (罗守全, 2005) 。龙方、曾福生 (2007) 在肯定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的基础上, 通过分析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关系不协调的表现及具体原因的基础上, 提出了应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实现责权利对等, 并要求主销区应该主动承担起粮食安全的责任。主销区可以建立调销基金, 依据调出粮食量对主产区进行补偿;还可以通过与主产区龙头企业合作、到主产区投资建厂、利用优势加强对主产区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力度等措施, 补偿粮食主产区农民利益 (蒋和平, 2009;赵波, 2011) 。

(四) 宏观治理机制补偿机制。

粮食主产区有较大粮食种植优势, 政府应首先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建设一批优质专用的粮食生产基地。推动粮食产业价值升值增值, 提高农户收入, 同时还可通过市场机制引领粮食产业化发展, 带动养殖、加工、运销和服务等关联产业群发展, 使之成为当地的支持产业 (许经勇, 2004) 。但是, 曾福生等 (2004) 认为, 我国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激励、人地矛盾、农业产业结构滞后和依托平台的缺乏制约了产粮优势向区域综合优势转变, 因此, 国家必须确立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倾斜政策、强化高效优质粮食产业化工程建设等粮食产业治理机制。侯明利 (2009) 强调粮食行业治理机制培育与发展本质上就是广泛分散的粮食生产者与粮食物流链上相关企业之间通过市场的竞争性契约或非市场的方式, 逐渐形成的长期供求合作关系。并且, 有效的治理机制正是渐进的经济转轨与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 稳定的治理关系能从长远提高社会专业化分工水平与经济增长能力 (赵德余、顾海英, 2008) 。蔡昉 (2008) 认为当经济发展到达刘易斯转折点后, 保持粮食稳定供给的关键在于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持农业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 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 面临着激励机制的转换, 即推动粮食价格朝着市场均衡方向持续提高;马文杰 (2010) 、田建民 (2010) 指出要从区域公平发展的视角, 建立产、销区共同承担的粮食安全责任机制, 向粮食主产区实施倾斜与优惠政策, 积极推进粮食主产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完善粮食生产的利益补偿调节政策。

二、研究新趋势

综上, 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研究, 国内外尤其是国内已取得了较多成果, 其中不乏真知灼见。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实施, 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 对此研究也呈现了新方向、新趋势。一是宏观政策目标微观化, 粮农生产者行为与产业空间经济的相结合必将成为研究新方向。国家政策目标主要目的通过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 保证主产区经济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最终确保小康社会全面实现。但是, 在粮食主产区, 耕地有限性是粮食生产的硬约束, 而农户对粮食生产投入积极性是粮食生产的软约束。对主产区利益补偿主要是粮农利益补偿, 将对农户粮食生产行为的利益补偿的微观研究纳入到国家宏观政策目标及整体产业生产专业化内, 将是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研究新方向;二是利益补偿系统化。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 而是利益主体各方面相互协调的统一体。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研究也应该有单项研究逐步向系统性研究发展, 更需要统筹兼顾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过程的区域、产业、主体、方式等, 以增强利益补偿的综合效应;三是利益补偿阶段性的针对化。从历史发展进程看, 粮食主产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特别是在工业化、城市化不同的发展阶段, 对主产区利益补偿要求也是有较大的差异。因此, 细分不同发展阶段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重点、方式和标准, 提高利益补偿的效率必将是今后研究的新趋势。同时, 针对利益补偿的具体情况, 研究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形成上下衔接、纵横交织、公平多赢的补偿体系;四是利益补偿内生化。以行政手段为主, 强调收入分配补偿为主要内容的反哺性补偿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但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手段配置生产要素, 着力提升主要产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的内生化补偿机制建设将是研究的新方向。

参考文献

[1]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 1936.

[2]陈波, 王雅鹏.粮食机会损失形成与补偿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2.

[3]张安录.可转移发展权与农地城市流转控制[J].中国农村经济, 2002.2.

[4]黄贤金, 王静, 濮励杰.区域土地用途管制的不同方式[J].南京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 , 2003.3.

[5]姚华军.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几点认识[J].四川改革, 2009.7.

[6]李全根.粮食安全框架内若干经济政策问题[A].江苏粮食问题论坛文集, 2005.

[7]吴泽斌, 刘卫东.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标准测算[J].自然资源学报, 2009.12.

[8]何蒲明.基于粮食安全的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利益协调机制[J].安徽农业科学, 2007.4.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 第6篇

粮食主产区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主体, 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加快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区和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机制, 提高“两个积极性” (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抓粮、粮农种粮的积极性) 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政府对粮食主产区及粮农的整体补偿策略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中央政府以粮食净调出省为重点区域, 通过对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条件进行专项补偿制度、增加对产粮大县 (市) 的奖励额度等, 加大了对粮食主产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了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大户补贴制度, 调动了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 保护和提高普通农户种粮积极性, 为粮食安全奠定了微观基础。此外, 粮食产销区利益补偿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两个积极性”。然而, 在对粮食主产区及粮农进行补偿过程中, 仍存在不少问题, 如对粮食主产区及粮农的补偿力度不够大, 各粮食主产区补偿标准不一致等, 再加上粮食生产的低效益, 导致粮食主产区的政府财政、种粮农民、农业生态环境等仍然承受着巨大的损失, 制约着“两个积极性”的进一步提高。因此, 合理确定对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财政、粮农的补偿标准及补偿的方式, 对于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 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力达到合理的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二、粮食主产区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

尽管我国粮食主产区肩负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 但由于种粮收益持续偏低及粮食调出的价值溢出, 粮食主产区承受着巨大的利益损失。同时, 由于受到粮食主产区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盲目去追GDP增长等因素和观念的影响, 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生产面临着诸多问题。

1. 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损失分析

多年来, 我国粮食主产区财政、种粮农民、干部政治利益、农业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利益损失。

(1) 粮农利益损失。近年来, 由于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行压力加大、生产用工成本不断攀升, 2013年三种粮食平均成本936.42元/亩, 比2007年的481.06元/亩上涨94.66%。[1]粮食价格的提高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粮农的利益损失不可避免。首先, 与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相比, 种粮收益明显偏低。据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提供的数据显示, 2012年, 河南省农民种粮收益为314元/亩, 和2008年相比, 4年间只增加122元, 每年增加仅30元左右。而全国农民工月均工资2011年就已达到2049元的平均水平, 和2008年相比, 三年间就增加了844元, 每年增加281元, 是种粮增收的9倍多。[2]其次, 从农业内部比较收益分析, 粮食作物收益大大低于经济作物。1990~2008年粮食每亩收益与油料、棉花、烤烟、甘蔗、甜菜、桑蚕茧的比值为1∶1.11∶3.10∶2.28∶2.42∶1.56∶4.91。[3]粮农利益损失无疑会打击其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危及粮食生产的稳定性。

(2) 地方财政利益损失。我国有13个粮食主产区, 贡献了全国约四分之三的粮食总产量, 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承担着核心作用。[4]然而, 粮食主产区地方财政也遭受了巨大的利益损失。首先, 国家为了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 要求地方财政进行配套投资, 粮食主产区政府要拿出相当一部分财力支持粮食生产。以河南省驻马店市为例, 该市及所辖县区配套名目从2004年的12项增加到2007年的31项;配套资金从2004年的6692.2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59178.1万元, 增加了7.8倍。 (1) 其次, 粮食主产区承受着粮食收购、仓储、运输的财政贴息的损失。据湖南省岳阳市反映, 近年来该市用于粮食收购、储备粮的财政贴息每年超过2000万元, 况且粮食发展面积越大, 市财政损失越重。 (2) 地方财政利益损失势必会挫伤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 威胁着国家粮食安全。

(3) 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和干部政治利益损失。首先, 由于粮食价格偏低和税收贡献极为微弱, 粮食主产区大量资金投入却没有带来GDP和税收的增加, 从13个粮食主产省的部分数据看, 其财政收入、人均GDP、城镇化水平、农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都与人均粮食产量的位次不相称, 也即越是产粮大省, 财政收入越少、经济越落后、城镇化水平越低下、农民人均纯收入越低。[5]2012年, 13个粮食主产省人均财政收入、人均GDP、地方人均纯收入、人均粮食生产量在全国排名如表1所示。其次, 粮食主产区干部在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 其政治利益遭受着损失。国家在宏观层面考核一个地方干部的业绩时, 主要是GDP增长、招商引资状况, 并没有从宏观整体的角度考虑粮食安全问题, 而是一把尺子量到底, [6]让中西部粮食主产区的干部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区的干部一样比赛招商引资, 势必造成其政治利益损失。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和干部政治利益损失将进一步打压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2013) 》。

(4) 农业生态环境损失。粮食主产区为了提高粮食产量, 保证粮食供给, 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首先, 在粮食生产过程中, 农民为了提高产量, 大量施用化肥、农药, 导致耕地质量持续下降, 而为了保持原来产量或进一步提高产量, 又要施用更多的功效更高的化肥、农药, 耕地质量进一步下降, 形成恶性循环。其次, 近年来粮食生产中化肥、农药大规模施用, 造成农村水环境不断恶化。据国家环保部此前的一项统计, 我国化肥和农药年施用量分别达4700万吨和130多万吨, 而利用率仅为30%左右, 流失的化肥和农药造成了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7]再次, 由于农业化学品的大量使用, 农田生物多样性遭受前所未有的威胁, 系统稳定性持续降低, 大量野生动植物正在减少甚至面临灭种的危机。毋庸讳言, 粮食主产区农业生态环境损失将制约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 当前我国粮食主产区总体存在的问题分析

(1)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约, 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 靠天吃饭的自然生产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 最需要加强”, 特别是主产区部分农田基础设施和水利设施还是20世纪50、60年代修建的, 许多都处于年久失修的状况, 功能老化, 配套不全, 保障能力下降。[8]以黑龙江省为例,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 2010年全省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只占27.1%, 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水库总库容只有175亿立方米 (2009年) , 对严重旱涝灾害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防灾减灾能力不强。[9]

(2) 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偏低。改革开放30多年来, 农业科技服务对我国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科技整体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尽管科技贡献率由新中国建国初期的15%提高到目前的50%左右, 但仍比发达国家低20多个百分点。[10]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尤其是主产区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关键技术成果明显不足;二是主产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水平明显偏低, 农业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脱节, 科研、教育、推广三体系相互独立运行问题突出;三是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能力强的种田能手少之又少;四是农业科技体制机制不顺, 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3) 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扩大。长期以来, 由于粮食商品的特殊重要性和粮食产业的弱质性, 作物商品粮主要供给者的粮食主产省份, 粮食生产与经济发展呈现出反梯度关系。[11]“产粮大省 (县) 、财政穷省 (县) ”的怪圈一直没有打破。粮食主产区区域经济发展滞后, 与主销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扩大趋势不可逆转, 大多数粮食主产区 (县) 的经济落后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加之第二产业发展滞后, 第三产业起步较晚, 财政收入远远低于主销区水平, 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黑龙江省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8314.37亿元, 比广东省同期的36796.71亿元低28482.34亿元;2012年黑龙江省国内生产总值上升为13691.58亿元, 但比同期广东省的57067.92亿元低43376.34亿元。 (3) 粮食主产区支撑着国家工业发展和城市繁荣的同时, 牺牲了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成为“四化”进程中的“短板”。

(4) 粮食补贴政策亟须改革与完善。2004年以来, 为了调动粮农种粮积极性, 中央政府出台了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及最低收购价政策, 这对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 发展粮食生产,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些补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粮食主产区尤为突出。一是补贴对象针对性不强, 大多数粮食主产区都是按原来农户的承包面积进行补贴的, 那些承包了土地, 真正种粮的农民却没有拿到补贴款;二是补贴力度小, 根据笔者在山东、河北的调查, 粮食补贴资金总额全年在80元/亩~110元/亩;三是粮食主产区补贴标准远远低于注销区, 由于粮食主产区政府财力不足, 加之粮食种植面积大, 给予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标准往往远远低于注销区。

(5) 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2013年,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 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 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但是, 当前, 我国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程度偏低。首先, 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较少, “单打独斗”的局面仍没有改变。其次, 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内容较单一。根据笔者在山东、河北等粮食主产区的调研, 各级服务组织能提供的服务项目较少, 主要集中在耕种与收割两方面, 而粮食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化服务项目较少。再次, 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不够及时, 农忙时节, 粮食不能及时收购的现象时有发生。

3. 当前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制度缺陷

进入新世纪以来, 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我国对粮食主产区初步形成了农业“四补贴”、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 有力支撑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好势头, 增加了农民收入, 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对发展粮食生产, 保障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 当前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制度缺陷。首先, 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渠道单一, 主要以资金补偿为主, 实物补偿、服务补偿等很少甚至几乎没有。其次, 中央政府对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区对种粮农民的补偿力度偏小, 不足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目前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还比较有限, 比如滑县仅对种粮大户给予100斤小麦的土地流转补助, 鹿邑仅对种粮大户给予小麦“一喷三防”补贴和免费提供病虫害防治器械。[12]再次, 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补偿制度缺失。当前我国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法律法规几近空白, 对粮食主产区及种粮农民的补偿资金与生产的粮食质量脱钩。

三、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设计

我们认为应建立现金补偿、实物补偿、服务补偿、干部政策补偿等综合补偿体系, 并对粮食主产区、粮农补偿进行累进补偿方法, 以期提高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抓粮、粮农种粮的积极性,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方式

(1) 资金补偿。为了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好“两个积极性”, 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建议进一步凝练和收缩粮食主产区, 加大对粮食调出大省的补偿力度, 平衡区或主销区则减少补偿资金, 甚至排除在补偿范围之外。在原来对粮农实行资金补偿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大资金补偿力度, 让多生产粮食者多得补贴、少生产粮食者少得补贴、不生产者不得补贴, 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同时, 新增补贴资金主要向粮食主产区 (县) 集中, 区 (县) 内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田能手、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实物补偿。针对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机械化水平偏低、农业生态环境损失严重等问题, 建议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实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的基础上, 建立对粮食主产区的实物补偿制度。首先, 对主产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和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更新甚至更换, 增加单位面积上设施的保有量, 使粮食主产区做到“旱能灌、涝能排”, 灾年不减产, 丰年再丰收, 同时加强收购、仓储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其次, 对于规模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田能手等新型经营主体, 赋予其以成本价购买大型农机具的权利, 甚至允许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使用, 以期进一步降低其粮食生产成本。再次, 通过低价甚至免费给农户提供“亲环境”农业生产资料, 实现粮食生产的“低碳化”。

(3) 服务补偿。鉴于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科技服务水平、粮食生产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 建议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加大服务补偿的力度。首先, 瞄准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需求, 研制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设备与技术, 使农业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相吻合, 并同时通过政策引导, 把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能力强的种田能手吸引到粮食主产区去创业。其次, 借鉴吉林榆林市的做法, 在粮食主产区 (县) 成立农机联合公司, 为粮食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服务费用由粮农和国家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摊甚至完全由国家财政提供。

(4) 干部利益补偿。鉴于粮食商品的特殊重要性和粮食生产的低效益性, 粮食主产区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 牺牲了其他产业的发展, 势必造成地区GDP相对偏低。因此, 建议中央政府从宏观的视野、全局的高度布局粮食生产, 粮食主产区的主要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对于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制定不同的发展指标, 绝不能全国搞一刀切, 一把尺子量到底, 在粮食主产区干部考核体系中, 改变以GDP增长为导向的传统观念, 主要以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量、粮食商品粮数量、粮食的质量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甚至主要指标, 以期提高粮食主产区干部抓粮的积极性。

2.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标准

根据我国的国情、农情, 为使农业获得合理利润、主产区财力达到合理的水平, 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实行如下的补偿标准。

(1) 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标准。由表1可知, 2012年, 我国粮食主产区只有江苏、山东、辽宁、四川、河北的地方财政收入达到了全国地方财政的平均值, 其余8个省份低于平均值。因此, 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标准可以按这样的方式确定:以粮食主产省财政收入及高于该省财政收入省份的财政收入的平均数与该省财政收入的差, 作为对粮食主产省的最低补偿标准, 以弥补粮食主产区因发展粮食生产而使地方财政产生的损失。

假设某年某粮食主产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为xn, 在全国排名为n, 对该省的补偿标准为L, 排在该省前面 (n-1) 个省份的地方财政收入为x1、x2、x3…xn-1且有x1>x2>x3>…xn-1, 这n个省份地方财政收入的平均值为:

则对该粮食主产省的补贴标准L应为

例如2012年河北省的地方财政收入在全国的位次为9, 则对河北省的粮食补偿标准L应为

带入数据的

其余可以此类推。

(2) 对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补偿标准。要保证农户专心种粮, 就必须使农业获得合理利润, 农户种粮年收入不低于其机会成本。目前农民种粮最大的机会成本是放弃了外出务工收入。[13]因此, 假设该地区农民外出务工平均纯收入为M元/年, 种粮收益平均为m/hm2·年, 又假设该地区农户的经营规模平均为qhm2, 且m×q<M, 则对种粮农民的补偿标准l元/hm2为:

3.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方式:累进补偿

为了稳定主产区粮食生产, 关键是让粮农不吃亏、主产区财政不加重、干部不灰心, 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累进补偿制度, 激励和引导粮食主产区 (县) 放手发展粮食生产。我们以资金补偿为例说明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实行的累进补偿的方法。累进补偿是对粮食主产区财政和粮农的补偿标准随着其粮食产量、商品粮数量的增加而提高的补偿标准, 生产的粮食数量或者商品粮数量越大, 补贴标准越高, 反之越低。

四、结语

粮食主产区是我国粮食生产与商品粮供给的核心地区, 肩负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 在我国农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 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长期以来, 由于粮食生产的低效益、粮食调出的价值溢出及干部考核仍以GDP论英雄, 导致我国粮食主产区政府财政、种粮农民、干部政治利益及农业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利益损失。同时, 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有限, 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不足, 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面临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偏低、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扩大、粮食补贴政策亟须改革与完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鉴于此, 我们提出要建立现金补偿、实物补偿、服务补偿、干部政策补偿等多元化的补偿体系, 并对使用“亲环境”农业生产资料的农户给予补偿, 实现粮食生产的“低碳化”;以粮食主产省 (县) 的财政收入达到合理的水平、粮农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为最低目标对粮食主产省及粮农进行补偿;适时采取超额累进补偿或全额累进补偿的方法, 把更多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农业, 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留在农村, 提高政府抓粮、粮农种粮的积极性, 夯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基石。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3.

[2]刘光生, 王昱.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N].农民日报, 2013-07-16.

[3][11]顾莉丽, 郭庆海.中国粮食主产区的演变与发展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 2011, (08) .

[4]刘慧.用好国家财政支农资金[N].经济日报, 2014-01-22.

[5]陈涛.粮食主产区财政紧张陷怪圈:产粮越多经济越落后[N].经济参考报, 2013-10-30.

[6]吴娟.关于我国粮食安全保护问题的几点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 2012, (03) .

[7]章柯.粮食“七连增”背后的环境生态系统代价[N].第一财经日报, 2010-12-24.

[8]张利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演变探析[J].农业经济问题, 2013, (01) .

[9]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黑龙江省农村财政研究会联合课题组.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问题和建议[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12, (05) .

[10]王济民, 肖红波.我国粮食八年增产的性质与前景[J].农业经济问题, 2013, (02) .

[12]贺军伟, 杨春华, 李冠佑.粮食主产区深层次矛盾亟待重视——河南省滑县、鹿邑、延津三县的调查[N].农民日报, 2013-09-17.

我国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问题研究 第7篇

广义的生态补偿强调的是生态环境功能或生态环境价值方面的补偿, 包括为损害生态环境及其功能、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损害环境能力等行为而需要付出的经济补偿。而狭义的生态补偿仅是对生态功能的补偿, 主要是指生态补偿成果的受益者对恢复和建设生态而需要付出的经济补偿。本文所探讨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是指狭义的生态补偿, 且强调的是对粮食耕地生态功能的经济补偿, 符合国际上通行的生态环境服务付费 (PES) 作用机理, 充分体现生态补偿的经济原则。因此, 可以看出生态补偿的最根本目的就在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服务, 通过经济补偿的措施实现相关者利益关系的有效调解。

粮食主产区主要是指达到一定的粮食生产量和调出量, 并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保障所在区域粮食安全的市县, 目前我国确定的有13个粮食主产省。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水平的提高, 粮食主产区的工业化进程加快, 然而随着地区GDP的提高, 也带来了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 如耕地中日益严重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存在大量的有机污染物, 大气、水体等污染通过循环回归土地, 对耕地造成严重的污染。生态补偿就是为了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与有限的资源环境之间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建立粮食主产区的生态补偿, 能够提高生态服务功能价值, 不仅能够降低生态环境的压力, 还能够缩小区际间的差距, 同时也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近年来, 我国根据不同区域的要求对主体功能区进行了全面的规划, 为了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必须确保16亿亩以上的粮食种植面积, 为此, 在进行粮食主产区补偿问题的研究过程中, 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生态补偿。

二、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的意义

(一) 粮食主产区日益增加的生态环境成本要求建立生态补偿

目前, 我国大部分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现代化方式还处于粗放式, 发展中所带来的粮食生产造成的面源污染以及生态退化问题日益严重, 据2000年以来全国的环境统计年报、农业部环境监测中心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资料及有关普查, 发现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所带来生态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如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化肥、农药施用对农田土壤以及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 由于大棚农业发展所带来的地膜污染, 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等农村环境问题等,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粮食主产区中农民的健康水平。同时, 由于现代化农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并没有得到显著体现, 目前农民的收益水平还较低, 对于生态污染问题还无法自行补偿, 因此有必要对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生产进行补贴,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从根本上提高经济收益, 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 生态补偿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主产区贡献了全国约75%的粮食总产量, 其粮食生产以及安全情况对于我国粮食的产能以及安全问题影响重大, 其中粮食生产起到重要引擎作用。粮食生产是一个集生态环境、资源消耗为一体的粮食产品的产出过程。因此, 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 急需建立有效的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机制, 实现依托国家主体功能区政策的“有地可种粮”向依托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地会种粮”的转变, 通过对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的补偿切实守住我国耕地红线。

(三) 生态补偿能够减轻粮食主产区的历史负担, 促使其走向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生态补偿所遵循的是“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能够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粮食主产区的生态补偿政策, 通过制定粮食主产区在粮食财务方面的优惠政策, 能够有效转变“产粮越多、亏损挂账越多”的现象, 能够保证其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促使粮食生产实现“低消耗, 高产出”的良性生态发展道路。

三、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实施对粮食主产区实现其生态价值、保障粮食安全以及良性循环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 国家政策对于粮食主产区支持的重心应转向生态补偿上, 通过建立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基金, 支持其生态服务功能的改善与提高。目前, 我国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政策主要集中在对粮食生产品种、农用机具以及配方施肥等的直接补贴上, 然而对于粮食主产区日益严峻的生态补偿问题, 缺乏科技投入、政策支持及基础建设投入, 且没有建立系统的生态补偿机制, 因此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粮食主产区的生态问题。具体来看, 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 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法律法规的缺失

首先, 从国家立法角度看, 截至目前, 我国还未设立一套统一的生态补偿法, 而现行的生态补偿制度都只是零散的存在于各种法律规范之中, 相互缺乏联系, 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加之各个部门之间的经济利益博弈, 导致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仅仅停留在理论研究上, 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其次, 从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的地区法规条例来看, 近年来, 一些粮食主产区尽管针对生态补偿颁布了一些补偿条例, 然而目前13个粮食增产省仅仅是设立了粮食直补资金, 并未从法律法规上明确限定出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 对于生态补偿的范围、标准、方式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并没有明确的规范, 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问题, 同时由于没有法规约束, 各部门对相应的生态要素管理所征收的费用, 很多都没有切实投入到生态保护和补偿上。

(二) 缺少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资金支持

目前, 我国的粮食主产区缺少相关的生态补偿政策, 就我国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来看, 其自身的地区GDP不高, 无法抽出资金投入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中去, 中央政府也没有针对其生态问题投入必要的资金支持, 由于缺少资金支持, 导致了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的空白。

(三) 生态补偿数额难以量化, 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标准难以统一

针对生态补偿这一问题, 由于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 并且难以对生态资源问题进行定量研究, 生态补偿金额难以量化。同时生态环境产权界定矛盾突出, 难以找到与生态资源相关的合理参照物来确定其价格, 这也造成了生态补偿数额的量化难问题, 同时, 由于各个粮食主产区区域经济环境、生态环境以及建设环境各不相同, 在生态补偿标准确立上就无法统一, 就现行粮食主产区在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来看, 其尽管实施时间较长, 然而其在补贴方式、补贴标准上还没有统一, 区域间补贴标准差异较大。

四、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的对策研究

(一) 加快生态补偿立法, 将生态补偿机制法制化

粮食主产区具有生产粮食产品和生产生态产品的双重功能。因此, 针对我国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问题应该采取综合的政策措施, 同时需要以立法形式加以固定, 立法的关键在于对粮食主产区实行保护粮食耕地和支持粮食生产的补偿政策。首先需要针对粮食主产区特殊生态环境的生态补偿进行立法, 国家在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时, 需要本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明确粮食生产的生态补偿的范围、方法、内容、金额以及相关利益主体间的权责利关系, 并以此为依据, 进一步细化粮食生产领域的实施细则。其次, 在具体细则的制定上, 要符合粮食主产区的实际情况, 针对粮食主产区财政困难等突出问题, 对粮食主产区实行特殊的保护政策, 建立“谁种粮谁得补贴, 谁调粮谁收益”的区域约束, 各个粮食主产区也可以依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适合自己的生态补偿条例, 只有强调地域特点, 才能保证生态立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进而保障粮食主产区生态功能的长治久安。

(二) 政府应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的纵向和横向补贴, 多渠道融合补偿资金

首先从财政纵向补贴上, 应加大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 将耕地保护指标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指标要素, 加强对耕地保护区的财政支持;在横向补贴上, 粮食主产区应基于区域特征建立耕地补偿基金, 并将资金落实到预防出现新“毒地”、修复现有“毒耕地”以及救济“毒地”损害上。其次, 明确耕地生态补偿基金的来源, 要遵循“谁污染谁负担”的经济原则, 由污染者付费, 承担污染治理和修复耕地的法定义务。再次, 为了确保农业生产支持服务顺利的建立与运行, 政府需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同时, 多渠道融合补偿资金, 通过不断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形成多元化融资机制。

(三) 依托市场化的生态补偿, 实现多元化的补偿标准

我国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核算方法还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因此可以根据粮食主产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核算方法和补偿标准, 如应对生态赤字较大的粮食主产区确定较高的生态补偿标准, 对生态赤字较小的粮食主产区确定较低的生态补偿标准, 要求各粮食主产区积极提高生态资源使用效率的, 尽可能减少“生态消费”, 从而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价值, 并且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生态补偿评估空间数据库。

参考文献

[1]邹冬生.农业生态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2.

[2]孟庆瑜.环境资源法概论[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3.

[3]蒋良勇, 等.对完善生态补偿体系的思考[J].农业现代化研究, 2008 (01) .

[4]李文华, 刘某承.关于中国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J].资源科学, 2010 (05) .

[5]孔凡斌.生态补偿机制国际研究进展及中国政策选择[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0 (03) .

粮食核心产区 第8篇

本文重点分析内蒙古粮食主产区和主要粮食作物的生产效益。从粮食生产的单位产能、单位投入、单位收益以及农民在种植粮食作物时的收益变化考证粮食生产效益。采用对全区5个粮食主产盟市的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效益调查数据分析, 发现粮食生产的发展趋势, 影响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的主要问题, 找出种粮农民增收途径, 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

一、内蒙古粮食生产效益分析

(一) 内蒙古粮食生产分布情况

1. 分地区分布, 五盟市产量超八成。

内蒙古的粮食主要产自东部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赤峰) 四个盟市和西部的巴彦淖尔市, 它们的粮食产量居全区前5名, 这些地区2012年合计粮食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87.39%, 其中呼伦贝尔市占22.37%, 兴安盟占13.47%, 通辽市占24.05%, 赤峰市占19.78%, 巴彦淖尔市占7.73%, 其他盟市合计占12.61%。

2. 主要作物分布, 四大主要作物产量占九成, 玉米超七成。

2012年内蒙古的四大主要粮食作物玉米、小麦、马铃薯、大豆合计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90.15%, 玉米占70.57%, 小麦占7.45%, 马铃薯占7.31%, 大豆占4.82%。玉米种植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巴彦淖尔市, 占玉米总产量的82.2%;小麦种植分布在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和兴安盟, 占小麦总产量的76.16%;马铃薯种植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和赤峰市, 占马铃薯总产量的82.34%;大豆主要产自呼伦贝尔市, 占大豆总产量的86.44%。

(二) 内蒙古主要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能平稳增长

1. 全区粮食总产量连增, 单产连增, 单产增速减缓。

内蒙古近年粮食总产量连续增长, 从2009年的396.3亿斤增加到2012年的505.7亿斤, 增加109.4亿斤, 平均每年增加36.4亿斤, 主要原因是单位面积产量的逐年增长。2009年内蒙古所有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为每亩487.1斤, 2012年内蒙古所有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为每亩603.2斤, 年均每亩增加38.7斤, 年均增速7.38%, 增速有减缓趋势。

2. 粮食主产区四大粮食作物单产三增一降。

内蒙古粮食主产区主要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除小麦外, 其余呈逐年增长态势。玉米单位面种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947斤增加到2012年的1163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72斤, 年均增长7%。大豆单位面种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181斤增加到2012年的259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26斤, 年均增长12.6%。马铃薯单位面种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2182斤增加到2012年的2365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70斤, 年均增长3%。小麦单位面种产量有增有减, 4年都保持在500斤以上。

3. 分地区看。

玉米是内蒙古粮食产量的支柱, 占总产量70%以上。呼伦贝尔市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293斤增加到2012年的783斤, 平均每年增长163斤, 年均增长38%, 是增长幅度最快的。其次是兴安盟, 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602斤增加到2012年的861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86斤, 年均增长13%;赤峰市的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1224斤增加到2012年的1386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54斤, 年均增长4%;通辽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1300斤增加到2012年的1400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33斤, 年均增长2%以上;巴彦淖尔市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1315斤增加到2012年的1383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23斤, 年均增长近2%, 巴彦淖尔、通辽和赤峰3市的平均亩产都在1400斤左右。

小麦。三个主产区中的两个呼伦贝尔市和巴彦淖尔市产能都有下降, 呼伦贝尔市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687斤下降到2012年的480斤, 平均每年每亩下降69斤, 年均下降近12%, 巴彦淖尔市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758斤增加到2012年的717斤, 平均每年每亩下降13斤, 年均下降2%, 主要原因是种植小麦的比较效益在下降, 优质土地首选种植玉米;兴安盟单位面积产量由2009年的每亩350斤增加到2012年的452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34斤, 年均增长9%, 单产低, 效益也低。

大豆。主要产自呼伦贝尔市, 占全区总产量的86.44%, 由2009年的每亩102斤猛增到2012年的285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61斤, 年均增长40%, 原因是价格近年上涨快, 适宜在当地种植。

马铃薯。内蒙古的特色粮食作物, 全区各地区都有种植, 但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和赤峰三市, 乌兰察布的马铃薯近年发展很快, 以旱作为主, 品种优, 但亩产相对低, 由2009年的每亩707斤增加到2012年的1237斤,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176斤, 年均增长20%, 呼伦贝尔和赤峰两市单位面积产量相对比较高也稳定, 是乌兰察布市的2-3倍, 但种植面积相对小很多。

(三) 单位面积主要粮食作物产值情况

1. 受近年来粮食价格持续上升和产量不断增加的影响, 内蒙古单位面积粮食产值也连续增长。

玉米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809元增加到2012年的1147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113元, 年均增长12%。

小麦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687元增加到2012年的738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20元, 年均增长3%。

大豆小麦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326元增加到2012年的507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60元, 年均增长近16%。

马铃薯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1211元增加到2012年的1485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91元, 年均增长7%。

2. 分地区分品种的每亩平均产出水平。

玉米, 平均亩产出在1000元以上的有3个市, 他们是巴彦淖尔、通辽和赤峰。呼伦贝尔市单位面积面种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249元增加到2012年的855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202元, 年均增长51%, 是增长幅度最快的, 比全区平均增速高出38个百分点。其次是兴安盟, 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481元增加到2012年的775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98元, 年均增长17%, 高出全区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巴彦淖尔市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1049元增加到2012年的1571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173元, 年均增长近14%, 高出全区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赤峰市的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1224元增加到2012年的1344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40元, 年均增长3%, 低于全区平均增速;通辽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1040元增加到2012年的1190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50元, 年均增长4%以上, 低于全区平均增速。

小麦三个主产区中一减两增。呼伦贝尔市产出有所减少, 呼伦贝尔市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625元减少到2012年的518元, 平均每年每亩减少35元, 年均减少近6%;巴彦淖尔市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811元增长到2012年的982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56元, 年均增长6%, 高于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兴安盟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350元增长到2012年的450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33元, 年均增长9%, 高出平均水平的6个百分点。

占大豆总产量86.44%的呼伦贝尔市单位面积产出由2009年的每亩192元猛增到2012年的628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145元, 年均增长48%。

马铃薯是乌兰察布的主打产品, 近年发展迅速, 由2009年的每亩275元增加到2012年的860元, 平均每年每亩增长194元, 年均增长46%, 呼伦贝尔和赤峰两市单位面积产出比较稳定, 赤峰略有降低, 亩产出都在2000元以上, 高于平均水平。

(四) 单位面积主要粮食作物的投入情况

1. 主产区单位面积主要粮食作物投入。由于种植业各项生产要素价格的普遍上涨, 导致种植业单位成本增加。

玉米单位面积投入由2009年的每亩326元增加到2012年的468元, 平均每年增长47元, 年均增长12.8%, 2009-2012年平均每亩投入388元。

小麦单位面积投入由2009年的每亩338元增加到2012年的436元, 平均每年增长33元, 年均增长9%, 2009-2012年平均每亩投入389元。

大豆单位面积投入由2009年的每亩202元增加到2012年的302元, 平均每年增长33元, 年均增长14%, 2009-2012年平均每亩投入251元。

马铃薯单位面积投入由2009年的每亩516元增加到2012年的570元, 平均每年增长57元, 年均增长10%, 2009-2012年平均每亩投入570元。

2. 单位面积主要粮食作物的分品种投入构成。

分品种看, 玉米投入中最大的前两项是用工和化肥, 分别占28%和22%;小麦投入最大的是化肥和收获, 分别占24%和18%;大豆投入最大的是收获和用工, 分别占26%和16%;马铃薯投入最大的是种子和收获, 分别占34%和24%。这些都是和不同作物的耕作方式和条件有关。

分项目看, 种子投入中马铃薯的比重最大, 大概有占1/3;化肥中小麦和玉米最高, 在1/4到1/5之间;农药项目投入中, 四4个品种差距不大, 在2%-4%;地膜只有玉米使用, 其他三种作物一般不会需要;耕种项目也是小麦和玉米相对大, 分别占10%和13%, 是大豆和马铃薯的2倍;灌溉中玉米、小麦、大豆3种作物相当, 分别占9%、10%、9%;收获中最大的是大豆, 占26%, 最小的是玉米占6%;用工是玉米和马铃薯占最大, 几乎是小麦和大豆的2倍。

(五) 单位面积主要粮食作物收益情况

种植业生产效益及变化发展趋势是引导农民种粮倾向的根本因素, 除受自然环境的限制外, 一般情况下是什么效益好, 农民就种什么, 什么发展前景好就多种什么。

分品种看, 玉米2009-2012年的平均收益为每亩625元, 小麦为每亩307元, 大豆为每亩264元, 马铃薯为每亩854元。

玉米2009-2012年的每年每亩平均增65元, 小麦每年每亩平均减少16元, 大豆2009-2012年的每年每亩平均增42元, 马铃薯每年每亩平均增136元。

玉米2009-2012年的每年每亩平均增长12%, 小麦每年每亩平均减少5%, 大豆每年每亩平均增长18%, 马铃薯每年每亩平均增22%。

总的来讲, 四大作物中收益最高的是马铃薯和玉米, 马铃薯受近年价格波动起伏的影响, 收益呈下降趋势, 种植面积也呈下降趋势;玉米收益受市场价格和需求影响, 平稳增长, 种植面积同步增长, 是四大品种中最好的;小麦和大豆收益低, 小麦收益有下降趋势, 大豆在地水平上缓慢增长, 小麦种植面积略有增加, 大豆受国际市场价格和种植条件影响, 种植面积呈下降趋势。

(六) 收益最大化是作物种植选择的主要条件

2009-2012年, 内蒙古粮食主产区四大粮食作物平均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比显示, 玉米最大, 达到1:1.61, 同时玉米也适宜内蒙古地区种植, 成农民首选, 种植面积达283万公顷。其次是马铃薯, 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比为1:1.5, 但由于受自然环境及其他因素影响, 播种面积不算很大, 小麦和大豆的效益低, 播种面积逐渐变小。

二、影响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一) 农资价格持续走高, 造成农业生产成本快速增加, 无形中压缩了种粮农民的利润空间

2011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上年上涨6.3%, 而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才比上年上涨6.8%, 相差0.5个百分点, 2012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上年上涨4.9%, 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才比上年上涨5.3%, 相差0.4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 农产品价格增长相对缓慢, 种粮农民的利润空间很小。

(二) 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仍然薄弱, 农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 抗灾救灾抗风险能力不足, 影响农民生产效益

农业生产基本属于自然经济, 受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的影响比较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 政府每年都有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但相对于农业的发展仍显不足。农田水利设施陈旧老化, 有效灌溉面积增长缓慢, 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 很多地区还是“靠天吃饭”。

2012年受旱灾、洪涝灾、风雹灾、冷冻灾共计2060.7千公顷, 比2011年增加了2%。2007年开始, 内蒙古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政策相对滞后, 缺少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 农民风险意识淡薄, 认识不足, 尚未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粮食生产损失巨大, 影响农民生产效益。

(三) 生产方式落后, 规模效益不足

内蒙古农业生产目前大部分还是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小农生产模式, 每户几块地, 分散经营, 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农业规模效益尚未形成。2012年农用机械总动力比上年增长3.4%, 节水灌溉机械增长1.5%, 旱涝保收面积仅增0.3%。足见发展之缓慢, 影响农民生产效益。

(四) 种粮等补贴政策力度不够, 难以发挥理想的促进作用

2012年内蒙古粮食直补5.7827亿元,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8384.1万亩, 亩均补贴不足7元, 难以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难以发挥理想的促进作用。

三、提升粮食生产效益对策建议

粮食生产关系国家安全, 农民利益, 社会稳定。国家应从长远出发, 制定相应政策, 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农民增产增收。

(一) 从宏观政策制定上鼓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1. 完善种粮补贴方式, 建立长效补贴机制。

对粮食生产进行补贴, 有利于农民种粮收益的提高, 从而有利于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提高。十八大提出工业反哺农业政策, 缩小城乡差别, 增加农民收入, 采取有效方式, 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

2. 提高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格, 增加农民种粮比较效益。

近年来粮食生产价格虽然稳步升高, 但还不足以在更大程度上激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所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势在必行。

(二) 优化种植结构, 不断提高粮食产能, 增加农民种粮生产效益

首先要优化粮食作物布局, 根据具体种植条件, 增加优良产品及高效益作物种植。其次还要积极发展内蒙古小杂粮种植, 生产优质特色高增加值的小杂量, 拓展农民种粮收入来源。内蒙古丘陵旱地较多, 发展小杂粮和耐旱作物潜力较大。国家应从政策上加以扶持。

(三)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业保险力度, 提高抗灾和抵御风险能力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对于粮食生产来说至关重要。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民“靠天吃饭”的现象, 提高旱涝保收耕地面积, 增强农民抵御气候灾害的能力, 将极大地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对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 建议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 加强农业保险立法, 大力宣传, 提高农民农业保险意识。

(四) 加大农业科技攻关和推广力度, 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从长远看, 粮食生产率的提高在很大程度说要一靠科技二靠政策。因此, 要加大粮食生产科技攻关和推广力度, 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贡献率。它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粮食产量, 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民的收益, 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五) 注重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 发挥粮食生产规模效益

我国将着手开发一批粮食后备产区 第9篇

根据发展改革委当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这份规划纲要, 我国将按照资源禀赋、生产条件和增产潜力等因素, 科学谋划粮食生产布局, 明确分区功能和发展目标。

我国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和粮食调出量大的核心产区;在保护生态前提下, 着手开发一批有资源优势和增产潜力的后备产区。核心产区、后备产区等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地区要抓紧研究增加本地区粮食生产的规划和措施。

粮食核心产区范文

粮食核心产区范文(精选9篇)粮食核心产区 第1篇粮食安全作为整个国家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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