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环境范文
矿山生态环境范文(精选12篇)
矿山生态环境 第1篇
1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
1.1 遥感图像数据在矿山环境调查中的应用
杨敏等[1]将SPOT5遥感图像数据用于小秦岭金矿区地质环境调查, 结果显示SPOT5遥感数据在经济性、分辨率、可获得性等方面均较适合于1∶50000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可快速、准确地圈定采矿、选矿的矿点分布, 以及采矿废石、裸露尾矿渣堆及堆排位置、数量、面积及体积, 为野外有针对性的部署调查路线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工作效率和调查水平。
1.2 模糊综合评判在矿山环境调查中的应用
唐建新等[2]针对丘陵地区的地质情况构建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的模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矿山环境地质条件, 把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编制成模糊综合评判表, 以此来确定各种影响因子的级别;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方法, 创建二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在实际应用中, 该模型评估地质灾害影响结果与实际结果相似率较高。
1.3 基于GI S和R S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在矿山环境调查中的应用
王海庆[3]分别应用矢量多边形法、缓冲区法、网格法等方法来评价辽宁省葫芦岛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经分析, 矢量多边形法的评价结果和实际地物边界相似度较高, 但对发展趋势的预测没有网格法效果好。缓冲区法可以较好地预测发展趋势, 但信息量体现较少;网格法可以较好地预测发展趋势, 也可以体现出较多的信息量, 但是评价结果不易理解。根据以上叙述, 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采用矢量多边形法效果较好。
通过不同的技术手段获得众多的技术资料, 收集矿区需治理的面积、重点治理区域、地形地貌改变所需的工作量、防治的地质灾害类型、等级等信息资料, 以确定治理工程措施、工程布置、结构设计、施工要求等, 综合各种影响因子的影响权重, 有利于进行经济核算。
2 不同场地条件的矿山生态修复
2.1 露天采场生态修复
露天采场生态修复的制约因素主要是阶梯状地形, 裸露基岩。露天矿的台阶坡度较大, 最大可达到70°以上, 在保证生产安全情况下, 采用陡帮开采, 可以减少剥离量, 但在坡面上种植植被非常困难, 即使全面覆土或穴状整地客土, 其生态修复率也较低, 一般在50%左右, 因此种植植被不是首选, 可优先考虑作为固体废物处置场、恢复为水面、矿山工业旅游场地开发等二次开发用地[4]。
2.2 废石场生态修复
矿山废石场采用“挡渣墙+截排水+植草”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即首先在堆渣体的坡脚位置设置一道挡渣墙用以拦截、支挡堆渣体, 然后对堆渣体的坡面进行清坡、削方与夯实, 为保证坡体自然稳定, 平整后的坡面坡度一般不大于35°。在拦渣墙前布置排水沟, 将废水导a流至矿山污水处理系统, 以防止矿山废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再在其表层覆盖耕植土, 种植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植被, 以恢复地表植被等[5]。
2.3 塌陷区生态修复
塌陷区的生态修复首先要做到防治结合, 综合治理。若矿山仍在开采阶段, 地表出现地裂缝、地面沉陷等情况时, 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针对地裂缝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类型, 采取密闭、回填、灌浆、夯实、监测等治理措施;对应的地下坑道采取必要的支护、防塌措施;若矿山已闭坑, 地表存在地面塌陷但规模不大时, 应采取充填的方式进行治理。将废渣自外向内的由地面填入地下采空区、坑道, 用细粒尾矿充填其中上部, 为地面绿化做好准备;地面塌陷规模大且难以治理的特殊位置, 应采取设置警示牌、连续监测等措施, 划分为矿山地质灾害研究特区。监测过程要确保安全, 划定出监测区、禁人区, 修建防灾栅栏和修建监测道路[6]。
2.4 修复后系统的监测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网是矿山治理不可或缺的方法, 在完成布置监测网的同时, 联系当地群众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矿山开采造成的各种不良情况, 如地裂缝与地面塌陷、不稳定边坡、矿渣堆积占地、采空区及巷道变形等, 矿山应安排专人负责, 定期巡视检查。一般可采用直观 (眼看、耳听等) 和简易测量的监测方法, 录像、摄影等也可用来为监测矿山服务。监测变形的位置、方向、变形量、变形速率、发生时间及变化规律等。
3 建议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的发展起步较晚, 国外已经形成一套相对较为完整的体系, 有许多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地方。为了保护生态环境, 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 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制定、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法规;理顺矿山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矿山环境许可证制度;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计划;实行矿山环境监督检查与强制执行制度等。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必须有一支专业队伍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指导, 以确保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矿山环境的生态修复技术的进步和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 可有效的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消除各种地质灾害带给人们的危害。
参考文献
[1]杨敏, 徐东寅, 乔彦军, 等.SPOT5遥感图像数据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中的应用研究[J].环保与分析, 2010, 31 (1) :51-55.
[2]唐建新, 徐宁霞, 康钦容.模糊综合评判在矿山地质环境中的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 2010, 33 (5) :145-150.
[3]王海庆.基于GIS和RS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方法必选[J].国土资源遥感, 2010, 85 (3) :92-96.
[4]祝怡斌, 周连碧, 林海.矿山生态修复及考核指标[J].金属矿山, 2008, 386 (8) :109-112.
[5]祝启坤, 黄玉清, 宋征.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综合治理对策研究[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2010, 21 (1) :21-25.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第2篇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存在的问题
1基层矿山管理部门和企业业主的生态环境意识薄弱。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非常重要,其决策的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但是,实际管理中,政府对于资源开发过于重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所忽视,这就导致了基层矿山管理部门以及企业重生产,轻生态的现象普遍存在,久而久之,管理部门更加重视业务管理,对于生态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越来越减退,人们往往只是看到了眼前利益,从而忽视长远发展。这对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在我国一部分省市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法律来为之提供依据和保障,因此执行的效果的并不十分理想,矿山环境保护的直接主体是环保局,而在我国有一些地区的环保局建立成立的时间不长,因此,对于自身的工作内容以及责任还不明确,没有摆正自己的工作的态度和目的,从而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工作作用的发挥,另外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侧重点不同,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矿山生产监督管理也没有结合起来,矿山生态环境的执法工作还未形成该有的效率。
3从我目前的生态环境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条例中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相对较少,在很多问题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目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丛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在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力度上,我国一部分地区在矿上生态环保工作上还是十分薄弱,具体表现为:执行机构体系不健全、在很多环保单位内部,根本没有单独的生态保护科室,其次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不重视自身工作,环境监理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其中还有少数人员在矿山环保中对于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不够重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基于上述种种问题,导致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一直没能得以有效控制和解决。
二、解决矿山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提高了我国的世界地位,以及综合实力,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资源问题也日益严峻,对于矿山开采领域来说,其开采矿石的过程中,原本就是一种机械式的破坏大自然的过程,因此,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那么所带来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就会更加严重,这样一来,资源生态问题与经济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同时也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各省市中的相关部门应该以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体会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而尽快转变自身职能,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完善和制定的新的制度,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环境保护方法,从而有效维系好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和谐。
2强化法律约束和政策指导。有效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背景下的矿山环境,首先要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严格的按照各项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办事,矿山资源是我国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合理的对其进行管理不但能够促进我国生态平衡,同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可以说完善的法律约束与政策指导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上述问题中所说,我国在一部分法律法规方面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缺乏专业性的国家政策和法规,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从实际的情况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强化法律的约束力,从而达到管理的.目的。
3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从近些年来我国国土监管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的检查情况来看,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但是,对于矿山环境保护来说,我国在各个方面都还处于相对欠缺的情况,因此,建立环保、国土以及安检部门的一体式检查体系,提高执法力度,是非常必要的。各个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工作中相互沟通,彼此监督,从而发挥出各自的作用,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添砖加瓦。
三、结语
资源问题与环境问题,是被世界各国所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影响着人类未来的发展与进步,在我国也是如此,多年来国家政府对于环境问题的治理一直不曾停止,但是就如同这些问题的形成一样,治理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看到效果,文章对矿山开采中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中,对于自然环境会造成巨大破坏,同时因为一些不合理的开采,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因此,有效的开展矿山开采,并做好开采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临湘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第3篇
地质环境问题
临湘市原有矿山企业167家。其中,生产企业80家,停产、闭坑矿42家,合并矿山45家。矿业活动对该市矿山地质环境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破坏,特别是有的矿山企业法人灭失,破坏了的地质环境没有得到彻底恢复治理,日益影响到群众生居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突出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矿山“三废”污染严重。矿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品、废水、废渣对环境污染严重。据初步统计,矿业年废气排放量为3.47亿标立方米,SO2排放量1141.60吨,烟尘116.1吨,粉尘38吨。排放量大的主要是建材矿业,矿业废气排放量达标率为58%;矿业废水(包括矿坑水、选冶水和矿池水)排放量为20万吨,达标排放量15万吨,达标率75%;矿业废渣(尾沙、选冶废渣、废石)产生量14.51万吨,处置量3.9万吨,处置率26.8%,综合利用量4.05万吨,综合利用率27.9%,矿业废渣累计堆放量已达9000多万吨。
二是土地资源遭到破坏。采矿活动不可避免占用耕地、山地,并对田地造成破坏,有的成为不可复垦地。全市各类矿山占地面积达578公顷,其中耕地185.5公顷,占总面积的32%,耕地主要是被砖瓦窑企业占用;占用林地、草地11.1公顷,占总面积的1.9%;占用其他地类381.41公顷,占总面积的66.1%。各类矿山应复垦还绿面积(包括废渣堆存用地、废弃地、地质灾害摧毁土地等)201.2公顷,实际已复垦40.2公顷,复垦率为20%;恢复植被面积35公顷,还绿率17.4%。
三是矿山地质灾害频发。由于矿业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害严重。近几年来,发生地面塌陷5处,塌陷面积25公顷,滑坡、崩塌11处,泥石流2处,治理率不到30%。因灾伤亡累计达10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万元。
四是对地下水系统影响严重。全市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对地下水系统影响不大。但分布在该市忠防、詹桥、贺畈、桃林等乡镇的铅锌矿,由于开采较深,产生多处塌陷。特别是桃林铅锌矿上塘冲、银孔山的陷塌区,对地下水破坏较为严重,往往导致井水干涸,田地耕种缺水。
寻找症结因素
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政策性法规,只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作了部分规定。据此,各产业部门相应制定了一些与矿山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性法规。然而,在具体执行和细则管理上往往存在偏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是治理责任难落实。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矿山特别是许多老矿山遗留了沉重的生态环境包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历史欠账太多,新老问题日积月累,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压力巨大。例如:矿山虽然进行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但在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方案、矿山规划和建设中没有纳入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的内容;对于矿山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没有采取得力的措施促使采矿权人及时治理;矿山闭坑时,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工程不了了之。
三是环境治理技术落后。一方面矿山开采本身缺乏技术指导,无规划滥采,生产中和闭坑后均留下了无法恢复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片面追求效益,基本未设置矿山环境监测与保护机构,更谈不上投资矿山环境保护。
四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由于矿山环境预测滞后,也没有系统的环境预警系统,矿山企业生产人员、管理者对矿山环境问题缺乏应有的防治知识,造成了矿山环境问题。在开发过程中,重开发利用,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轻环境效益和发展质量。在发展战略和计划中,重经济项目,轻矿山环境项目;在项目决策中,重经济评价轻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而治理却远远赶不上矿山对环境的破坏。
科学谋划对策
一是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战略,强化矿业环境监督管理,改善矿业生态环境;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管理体系,改善地质环境条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及“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在采矿业采取整改措施,限期改进,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关闭无力整改和不合格的矿业企业。实施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质环境的监测管理,防止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二是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建立矿业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环境恢复治理书面承诺与保证金制度,保证矿业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执行。完善矿业环境与生态保护的法制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评价审批制度。与采矿权市场建设相结合,规范矿业开采方式。理顺管理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法行政,从根本上促进矿业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经济调控手段,督促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国策”意识。开展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实施《临湘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国土行政管理人员和广大民众对资源环境“国策”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实施基本“国策”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良好的矿山环境保护氛围。定期举办“环政”管理人员和采矿权人的培训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环政队伍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配齐、配强地质环境管理人员,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的作用,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动态管理提供信息保证。
四是因地制宜,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重灾区的恢复治理工作。在砖瓦粘土用地整治方面,借鉴外地土地复垦与整治经验,加大治理力度,实施边开发、边复垦的措施。力争在开发结束的当年,复垦率达到100%。对于已经关停或即将关停的窑业企业的粘土废弃土地进行整治和复垦。在地下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方面,提倡节约用水,制定合理的供水结构;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对地下水位、水量、水质进行长期监测,新增井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控制,避免地下水开采“三集中”(开采时间、开采地点、开采层位集中)现象;密切监视可能发生的地面沉降,条件成熟时可建立地面沉降测量基岩标。
五是实施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矿山地质环境经济损益评价作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是否适宜矿业开发的重要评判指标。对一些影响范围大、涉及人员多的矿山在审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市、乡、村三级监测制,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趋势,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停产整顿以及关闭等措施。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国土、环保监督,矿山企业负责,社会各界参与,全方位治理整顿的良好管理体制。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浅谈 第4篇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是指国家通过颁布实施一系列政策法规, 并运用适当的经济手段, 来实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外部性的内部化, 让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者支付相应的恢复治理费用, 将其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加以恢复和治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由政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 落实“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治理, 谁污染谁恢复”的原则, 使矿山生产者自觉树立生态环境是资源具有价值的观念, 正确处理好贡献与补偿的关系。
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的基本理论
(一) 外部不经济性理论
外部不经济性是某种经济交易所产生的成本, 这种成本落到第三方身上交易者只考虑他们私人的利益和成本。私人利益和成本是指决策制定者的利益和成本, 它忽略了第三方的利益和成本。矿山开采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就具有外部性, 它影响了矿山环境不污染、不破坏的第三方利益。外部不经济性是企业或个人向市场之外的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 会造成经济效率损失, 使经济资源配置不能达到最优状态。
(二) 公共产品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 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将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及私人产品两类。公共产品所具有的属性, 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 矿山生态环境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的属性。
(三) 生态资本理论
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是一种资源、一种基本生产要素, 这种生态服务的载体是指“生态资本”。从功效论来看, 生态环境与人类是密不可分的, 从财富论来看, 生态环境是我们人类创造财富的必备条件。整个自然生态系统, 就是通过各种环境要素对人类社会生存及发展的效用, 综合体现它的整体价值。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和使用者必须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予以恢复和补偿, 以鼓励那些生态环境保护者和投资者。
三、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的基本原则
(一) 污染者付费
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单位或个人, 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治理, 赔偿或补偿因此造成的一些列损失。对于矿山企业, 污染者付费主要是采矿权人对采矿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污染物而支付的环境使用费, 以及对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的费用支出。它作为一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手段, 通过向矿山生产企业征收排污费或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减少矿山生产者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二) 生产者保护
生产者保护是指占用及开发利用资源的生产者, 有责任、有义务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和保护的行为。任何一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都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 严重者还会对周围的整个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的破坏。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密不可分, 开发是为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提高矿业产值, 保障地域经济协调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 是为有效地利用环境资源而创造条件, 推动经济社会生产的科学、可持续、协调发展。开发过程中的保护和开发后的环境治理和恢复, 可以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对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起到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保持可更新资源的最大增殖能力, 才能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三) 破坏者恢复
“谁破坏谁恢复”, 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污染和破坏的责任人, 必须承担对其破坏的环境资源进行恢复和治理的法律责任。明确造成环境破坏的人即使付费了, 也不能免除其恢复治理的责任。我国的矿山企业必须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
四、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治理中一个薄弱环节, 起步比较晚。大多数矿山企业没有履行对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治理和修复的责任和义务。虽然实行了各种环境保护性收费政策, 但收费标准低, 使用效率差。另外,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虽然征收了资源补偿费, 但对与矿产资源共存的生态环境资源却没有做出相应补偿规定。已征收的有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也仅仅只有少量投入到矿山生态环境建设中。环境补偿体制的欠缺, 造成大量历史遗留环境欠账的局面, 同时使环境现状继续恶化。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善和弥补这一生态补偿体系的漏洞。
1)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能够有效的利用经济刺激和社会宏观调控手段, 促进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过程与一般商品再生产过程有机结合, 进而对矿山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恢复与治理进行有效的管理。
2)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能够从生产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环境保护相结合, 为矿区经济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可以有效的转变矿山企业无偿使用资源意识, 使矿山生产企业在经济效益分析时, 就将生态环境治理成本考虑其中。为减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 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就可以保证矿山企业改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利用资源, 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3)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建立, 能够有效的解决部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历史遗留环境欠账的补偿, 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偿, 社会捐助, 治理项目资源化运作等方式, 多元化吸纳资金, 将零散的资金集中使用, 有效解决治理资金短缺问题。
4)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建立, 有利于树立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通过各种各样的生态环境资源补偿方式, 使生态环保意识深入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细节之中, 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自觉、自发行为。
综上所述, 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是矿业经济走科学、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保障。
摘要:通过对矿山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分析, 是矿产资源占有者和使用者能够认识到生态环境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自觉维护生态平衡, 保护环境资源。
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对策 第5篇
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对策
矿山的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作为一个生态循环系统,伴随人类各种矿山开采行为,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并且趋于严重化.就我国矿山开采中一些破坏矿山生态系统的.行为,从矿产资源开发设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创新等方面探讨了保护和治理矿山的生态环境,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
作 者:曹玮 作者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830063刊 名:绿色大世界・绿色科技英文刊名:LVSE DASHIJIU年,卷(期):“”(7)分类号:X171.4关键词:生态环境 矿山开采 保护与治理
浅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第6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人类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却忽略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导致了水源、土壤的污染、破坏了自然景观和植被。我国在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同时,应该注重对矿山开采所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整顿。要深入研究浅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对改善地质环境和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1.浅析矿山地质环境的主要问题
1.1开采浅析矿山所造成的环境问题
煤歼,石粉尘和易挥发性的气体等污染物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其中煤歼石给大气带来的污染最为严重,煤歼石不仅给当地的水土带来危害煤歼石自燃、爆炸等现象很容易发生,而且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直接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不可理的开采对水资源的污染也是极其严重的、在开采过程中堆积了大量的废渣,在降雨时废弃物中大量的重金属的酸水和一些微量元素顺着雨水流入地下水,对地下水源和地表水造成危害极其严重。与此同时浅析矿山的抽排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区域水均衡遭破坏,地下水资源枯竭,地表井泉干涸,直接影响当地生产、生活用水。因为不科学的开采再加上以前矿山管理不够规范,相对较薄弱,至使当地居民乱采乱挖,长期开采作业,使地表土壤、植被大面积毁坏,失去植被生长的天然基础,造成大量水土流失,且面积大,治理难度大。所开采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废石,如卵石、砂砾,覆盖植被,影响植物生长,挤占了耕地或草场,同时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尾矿含有害元素,经过风化淋滤使有害元素转移到土壤中,造成了土壤质量下降和农作物的污染。
1.2开采浅析矿山所引发的地质问题
浅析矿山开发中矿石、煤矸石以及废碴的大量堆积,地面塌陷及大规模山体开挖与工业广场建设等,大量占用和破坏了土地资源。与此同时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可以诱发山体崩塌、泥石流、地面坍塌、滑坡等灾害的发生,因为对矿产资源的开采的不合理造成了地下采空,或者对地表的开采影响斜坡的稳定造成了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其中煤矿带来的地质危害最为恶劣。所开采的区域一般为林地与耕地,矿山废渣堆积、工业广场,裸露采面不仅影响景观,并且对区内居民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在开采过程中破坏了原始的地形地貌,矿坑分布较散乱,大小及深浅不一,大部分积水,给当地牧民生产生活及放牧带来严重不便和生命危害,据调查访问经常有人畜掉进矿坑里,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及生命威胁。采矿活动中弃碴与矿石堆积、边坡开挖等不仅破坏了原有地形地貌,毁坏了原有森林植被,也影响了区域景观和道路周边环境。大量的这些未治理的地质环境灾害的问题,在人工和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有可能发展为更加严重的地质环境灾害,存在增加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同时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任务繁重,技术力量薄弱,此外,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不完善,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经费不足,难以落实到位。
2.浅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
2.1保护环境的措施
我国针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恢复状况,将我国制备恢复率、土地复垦、水土流失的治理和地下水的污染治理列入了生态环境恢复的指标当中。对于矿山的生态环境的治理,应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机制建设,首先应在明确开发的前提下制定保防污染等治理问题,其次应明确对破坏环境的企业应根据其可恢复力度进行相应补偿等问题的落实工作,为实现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同时也可以由企业负担治理资金,政府可以辅助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人们对环境治理的投资,通过投资谁就拥有使用权的原则来解决资金不足的状况。应对河道局部淤塞处进行清理,由于河流改道河水冲刷岸出现滑塌处修建护堤或进行清理恢复其原有水流方向。在开采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滑坡体,应在滑坡体后缘修建截排水沟以减少滑床的地表水入渗量,在滑坡体上修建排水渠以排除滑坡体上的地表水,在滑坡体前缘修建挡土墙,在滑坡体上缩方减载并打抗滑桩。针对阶地的垦复采取采场栽种小叶榕与杜鹃,同时在岩壁上下栽种常青藤,实现乔灌结合绿化,攀援植物遮挡效果。在居民区与农田附近修建浆砌石护堤加固,城区堤后设置绿化休闲带,既提高了防洪,又打造出休闲场所。
2.2保護地质的措施
现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生活速度的不断加速使得对矿产资消耗也是与日俱增,因此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首先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管有法可依。其次是针对其破坏方式及分布情况,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原则,将该矿区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两个区域,对于不同的防治区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针对矿山废弃工业广场、矿渣堆及塌陷破坏的土地,进行坡地梯级整治与浆砌石护坎支挡相结合的工程措施;整形平整后,覆耕植土,修建排灌设施,从而恢复土地资源。针对矿坑及尾矿废石堆对地形地貌的破坏,采用推坑覆平的方法,对矿坑进行填埋,对尾矿废石堆进行推平。而对于天池煤矿区 的矿山疏干影响破坏土地,宜采取水田改旱田,改变耕种条件与栽种作物 配合乡镇规划等需要,最终选种耐旱的花椒树,配套修建蓄水池及生产道路。对于无法耕种土地退耕还林,利用治理工程产生的土地,采取表层客土,种植水保涵养林等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成立矿山地质保护基金会,通过对矿产产品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或者通过征收资源税、补偿税、占地费用谁、排污费等形式,在或者可以从国家财政公公财政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基金会,来解决对矿山环境保护这方面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面对着不同的地质环境问题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保护和恢复。
3.结语
由于人来的过度开发和不妥善的治理使得浅析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不断的恶化,这样不仅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同时使得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人类的生命财产都受到了损失,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浅析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主要有地形地貌、人文景观、土地资源、地下水环境等造成的严重破坏,同时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矛盾日渐突出,因此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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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奇慕.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J].科技与生活,2012.
探讨煤炭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第7篇
以权威部门对内蒙古、山西等地的矿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成因分析为根据, 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 对矿山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原因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采造成破坏。生产规模小、作业技术落后、管理粗放、利益驱使、环保意识淡漠等因素是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罪魁祸首。第二个阶段是选矿造成破环。选矿生产中的多种选矿药剂的环境污染, 是破环生态的第二杀手。第三个阶段就是排污 (废水、废气、尾渣) 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2 矿产资源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方式
矿产资源开采的土层挖掘、选矿药剂的化学污染、成品煤外运的扬尘, 无不对矿山植被、淡水资源构成毁灭性的破坏。
2.1 破环生态的污染物
煤矿开采的排污 (废水、废气、尾渣) 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极为严重。例如, 矿坑水中还有重金属对地表土壤和淡水水源危害很大;选矿废水的酸性和多余药剂毒害元素杀伤植被, 祸害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尾矿池水的悬浮物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造成土壤板结水源污染。又如, 炼焦炉排出的?废气中, 除了烟尘, 还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物质, 不仅造成酸雨危害植物, 又能造成人的呼吸道疾病。除此之外, 还有随便堆存的废渣中的放射性元素对生物的辐射危害也很严重。
2.2 破坏形式和种类
2.2.1 造成大气污染。
煤矿开采的废气排放, 造成雾霾天气的天数逐年增多, 雾霾浓度越来越大。造成气候变暖, 废气中不同型态的有害物质还抑制植物生长。
2.2.2 破坏地表植被。
煤矿开采的挖掘、翻土毁害了地貌, 原有的绿色植被一时间荡然无存, 多年的开采使土地沙化, 不同程度地造成水土流失;部分地方的煤矿开采还导致地面沉陷。
2.2.3 污染淡水资源。
矿产资源开采造成使矿区水环境急剧恶化。一是地下水位直线下降。泉干、河枯, 对淡水资源十分缺乏的环境, 致以雪上加加霜的打击。很大程度地增加了矿区的人畜饮水困难, 严重威胁到矿区的人畜饮水安全。
2.3 增加引发地质灾害的频率
矿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植被荒芜, 土壤沙化, 水土流失, 进而多次引发的地质灾害;诸如大型泥石流、整体滑坡和波及范围较大的地表塌陷等等。除了引发地质灾害, 矿产资源开采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 冒顶片帮就是其中危害最大, 预料不及, 难以挽回的矿井冒落、崩塌。国家安全生产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 全国开采有色金属的矿山, 多地多次发生冒顶片帮, 仅此一项事故的死亡人数就占采矿总数的l8%。
3 注重态环境保护的举措
3.1 防火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
隐患险于明火,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也是一样, 对矿区生态的破坏也要根治隐患, 防范发生, 落实责任。这就需要结合国家的环保政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力求做到“谁开发, 谁保护”, 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严加追究。
3.2 在生产工艺与设计上, 注重渗透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
力求达到废物量小、废水重复利用、影响生态环境程度最低。
3.3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保护队伍
严加管理, 强化监测, 形成体系。逐步增强矿山环保机构和队伍的科研、监测, 、治污、防尘、绿化功能。做到专人专制专管, 大力提倡植树造林, 对废弃的矿井及时填埋, 地表绿化。
3.4 利用高新技术, 促进生态保护
针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 破坏生态环境的工艺和污染物的种类, 如何最大限度地从工艺上降低污染, 如何把污染物变废为宝。这就需要不断引进高新技术, 改进工艺, 注重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化程度, 确保可持续发展, 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
3.5 大力宣传, 重治严罚, 强化意识
治理采矿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要多管齐下, 宣传层要把绿色发展, 保护环境的理念, 动员到位, 做到人人皆知。监管部门出重拳, 下死手, 谁破坏环境, 就砸谁的饭碗。技术部门针对企业需求, 不断提高研发水平, 为采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 结语
随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不断加大,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普及。这对矿山生态保护决策实施, 提供里有利的环境空间。同时, 逐级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责任制,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狠抓责任追究;各地的采矿企业, 要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 抢抓机遇, 增加科技投入, 改进工艺, 在变废为宝的新技术上下大功夫, 苦心经营, 把矿区建成花园, 把矿山建成花果山, 蓝天白云, 树绿花红, 溪水清澈;让“煤黑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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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山地质环境评估 第8篇
关键词:矿山环境,保护,评估
1 矿区地质
矿区范围内由老至新分布着太古代地层、元古代地层、寒武奥陶纪系地层、石炭二叠系地层,侏罗白垩系地层及第四系沉积物,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一般。
2 矿山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估
2.1 矿山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2.1.1 矿山土地资源环境与地貌景观现状评估
1)露天采坑。汪庄煤矿有两个露天采坑,目前两个露天采坑都已经停止开采,由于过去大面积、高强度的开采,严重破坏了原地貌岩土结构和植被,岩石裸露,风化侵蚀,抗侵蚀能力显著降低,岩石强度降低,边坡直立陡峭,坡壁上覆盖层松散,岩石松动,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在东露天采坑坑底南侧有四个地方小窑,现在已经停止开采,煤窑有人在值班。现状条件下露天采坑对土地、植被资源破坏和影响较严重。2)煤矸石山。在工业广场西侧的煤矸石山,自建矿开始就将煤矸石堆积在此,经过50年的排放堆积,形成一个东西长约300 m,南北长约200 m,高约60 m的煤矸石山,占地面积约41 000 m2,总的堆积体积约为80万m3。堆积坡度35°~45°。煤矸石松散状堆放,无植被覆盖,且无挡墙拦护,在雨季容易造成滑坡,对其北侧的公路及周围的居民住户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煤矸石山压占了矿区内的土地,破坏植被,而且由于废石堆表层完全处于裸露状态,细碎的煤矸石渣夹杂着黑煤面,在干旱多风季节,容易造成尘土飞扬,四处飘落,污染空气环境。现状评估矸石山对土地、植被资源破坏较严重。3)矿区内闲置场地。在矿区工业广场南侧和东南侧各有一片废弃的闲置场地Ⅰ号和Ⅱ号场地,这两片场地总占地面积为76 800 m2,地面裸露,无植被覆盖,在多风季节易产生风沙、扬尘,影响周围环境。现状评估对土地、植被资源破坏影响较严重。4)工业广场。汪庄煤矿工业广场是一个集办公、化验、维修、主副井、选厂、储煤场、坑木场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场区,工业广场设施比较规则有序,属于永久性建筑,对土地、植被资源的破坏和影响较轻。5)地下采空区。在矿区内形成了6个相邻的采空区,主要分布在工业广场西侧和南侧。 在采空区内根据现场调查共发现有3个是由于地方小窑开采形成的塌陷坑,对地表和植被资源造成了破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
2.1.2 矿山水资源环境现状评估
随着多年开采,地下采空区范围不断扩大,含水层被煤矿开采巷道破坏,不间断的矿坑排水基本上也使得含水层处于疏干状态。现状条件下,矿业活动对水资源环境影响严重。
2.1.3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1)塌陷。通过野外调查,矿区内地面沉降引发形成3处地面塌陷坑,这3个塌陷坑是由于过去地方小窑开采形成,其开采深度较浅,且多为老法开采。有可能对过往的人员造成威胁,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2)崩塌。东露天采坑南侧的边坡上面部分地段已经出现裂缝,裂缝宽2 cm~15 cm,对其底部的个体小煤窑造成威胁。3)不稳定边坡。煤矸石山自建矿开始就将煤矸石堆积在此,煤矸石松散状堆放,无植被覆盖,且无挡墙拦护。小结:现状条件下,露天采场、煤矸石山、闲置场地、地下采区对周围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防治难度较大;工业广场对周围地质环境影响较轻,防治难度小;矿业活动对水资源影响程度严重,防治难度大;露天采坑边坡崩塌、采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煤矸石山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2 矿山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2.2.1 评估区土地资源环境与地貌景观预测评估
矿山目前主要回采边角煤,在开采过程中将产出大量煤矸石,煤矸石山压占土地、植被资源的范围将增至46 000 m2,预测评估矸石山对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防治难度较大。
闲置场地现有2处,随着矿山不断生产,废石等堆放增加以及矿山勘探、治理的需要,矿区被压占土地和植被破坏面积将不断增加,2处闲置的场地面积可能增加至80 000 m2,预测闲置场地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较严重,防治难度较大。
2.2.2 评估区水资源环境预测评估
矿山在今后开采过程中将继续进行井下疏干排水,地下水资源均衡遭到的破坏将继续加大,开采范围内的地下水含水层遭到疏干。地下水疏干影响范围通过“大井法”计算半径,确定影响半径为1 895 m,已经超出矿区范围,预测未来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环境影响严重,恢复治理难度大。
2.2.3 矿山地质灾害预测评估
1)塌陷。依据《矿山开采沉陷学》基本理论和计算公式,通过估算采空区的最大剩余变形量进行评价。由于汪庄煤矿现在已经停止规模开采,只利用原系统进行复采,地表变形已经趋于稳定,计算的地表剩余倾斜变形值I在27.48 mm/m~60.45 mm/m,地表剩余曲率变形值k在0.71 mm/m2~3.43 mm/m2,地表剩余水平变形值ε在12.53 mm/m~27.57 mm/m,预计剩余倾斜变形值稍超过允许值,未来采空区范围内仍较不稳定,对地表仍将产生影响。允许变形值:水平变形ε允=2 mm/m。倾斜I允=3 mm/m。曲率变形k允=0.2 mm/m2。预测评估采空塌陷危害程度较严重,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2)边坡崩塌。东露天采坑上面部分地段已经出现裂缝,在雨季雨水的侵润下,将增加其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对其底部个体小煤窑造成威胁。西露天采坑上下高差约46 m,边坡较陡,坡度40°~55°,采坑内没有建筑设施及人员居住。预测评估西露天采坑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东露天采坑南部边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3)煤矸石山不稳定边坡。随着矿山的进一步开采,将产生大量的煤矸石,煤矸石松散状堆放,无植被覆盖,且北侧无挡墙拦护,在雨季容易造成滑塌,对其北侧的公路、东侧的工业广场及周围的居民住户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小结:预测评估露天采场、闲置场地、煤矸石山、地下采区对周围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防治难度较大;工业广场对周围地质环境影响较轻,防治难度小;矿业活动对水资源影响程度严重,防治难度大;东露天采坑边坡崩塌、煤矸石山、采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西露天采坑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小。
2.3 矿山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依据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和预测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矿山工程特点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特征,现状的和潜在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分布、影响程度,确定评估区影响程度的量化指标,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定量分析法,进行评估区矿山环境影响等级分区(段),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水资源环境影响程度、土地资源环境地貌景观影响程度、危害对象进行综合分级评价,然后就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和保护与治理效益(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适宜性作出评价。
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将矿山分为三个区:即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重区(Ⅱ区)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区)。综合评估区总面积为:4.13 km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区):地下采空区、地下水疏干范围等,主要分布于地下,但由于其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波及到地表,因此综合评估对地质环境影响严重,恢复治理难度极大,尤其是地下水资源均衡破坏问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难以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重区(Ⅱ区):包括露天采场、煤矸石山、闲置场地等分布在地面的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区):包括工业广场以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重区周边的地表地带。
2.4 建议
针对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引发、加剧或遭受的矿山环境问题提出以下建议:针对可能引发、遭受的矿山灾害、矿山环境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监测、防治、处理应对措施及方案,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在矿区周围的绿化力度,并在矿山生产过程中逐步恢复裸露场地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改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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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矿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与修复 第9篇
1 煤矿矿山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煤矿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主要包括煤矿开采引起地表沉陷、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破坏地表植被,加重水土流失,尾矿侵占土地、污染水体,煤矸石自燃造成大气污染等,对矿区生态环境系统扰动大,破坏力强,给矿区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生产与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2,3,4]。
煤矿开采利用对矿区的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的破坏与污染主要体现在:采矿场占用和破坏原有地形地貌;采矿过程中造成地表塌陷;尾矿废渣堆放侵占土地,污染土壤等。
我国煤矿多为井下开采,即使对地表没有太大改变,但是煤矿开采完毕后,原有岩体平衡遭到破坏,极易造成地表坍塌;且煤炭开采过程中,每生产1t原煤会产生0.15t~0.2t煤矸石,至2012年我国煤矸石产生量达6.2亿吨,已形成2600余座煤矸石山,累积堆存量达50多亿吨,占地20余万亩[5,6,7]。由于矸石风化产生的酸性物质被雨水淋溶,造成周围水体和土壤的酸污染和重金属污染[8]。
煤矿开采利用对矿区的生态环境水资源污染主要包括:选矿水和选矿废水、矸石山经雨淋后的外排水、开采过程中的疏干排水和废石淋溶水外排带来的地表水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以及煤矿开采导致矿区地下水位大面积下降,引起供水紧张等问题。
煤矿开采利用对矿区的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问题主要来源于煤矿开采、运输过程中的扬灰,因煤矿开采地表植被遭到破坏而带来的荒漠化土地春秋时节产生的扬尘,以及煤矿开采产生的大量煤矸石堆存氧化发生自燃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NOx等有害气体[2]。
煤矿开采利用对矿区土地资源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打破了矿区原有的生态环境平衡,导致矿区生物多样性锐减,生物资源遭到极大的破坏,复杂生态系统向简单生态系统转变,这种趋势往往不可逆转。矿区生态系统恢复难度大,进程缓慢,往往需要上百年。因此,修复煤矿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矿区土地原有生产力、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对矿区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煤矿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
我国的矿山生态恢复工作大约始于20世纪50年代,晚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近20年。我国最早开始煤矿区生态环境修复的是原煤炭工业部于1983年立项组织的采煤沉陷地综合治理,提出了泥浆泵挖深垫浅、煤矸石充填、粉煤灰充填等治理技术并在淮北矿区成功实践。
直至90年代初我国在恢复生态学方面的研究工作才开始起步,至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土地复垦规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立法才逐步建立与完善。煤矿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分为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方式。
2.1 自然修复
自然修复是一种无为而治的理念,依靠自然的力量进行生态修复,无须任何人为因素干预的一种生态修复的过程或方法;为了实现自然修复,最常用的方法是进行封闭,禁止任何干扰进入已经损毁的区域,该方法经济有效、特别适宜于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在大自然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过去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随着人们对生态修复的投入产出、成本效益问题的日益重视,自然修复法目前也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与推崇。
煤矿矿区的自修复是采矿驱动力导致地表损伤,在开采过程和结束后,又导致损伤自动修复的现象和过程。国内李全生等在神东矿区进行了野外动态监测,发现了一些采煤沉陷损伤自修复的现象,胡振琪等基于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和实践,阐述了煤矿区自修复、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的概念及相互关系,提出我国煤矿区成本效益型生态修复的战略。对一些沉陷影响不大、具备自然修复能力的矿区,尽量避免人工修复方式;而对于生态系统本就单薄脆弱的环境,应优选自然修复,以避免人工修复方式对环境带来更多的干预和扰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修复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实现成本效益型修复。
2.2 人工修复
人工修复即是对煤炭开采造成损伤的生态环境,通过人工的整治措施,实现生态系统和功能的恢复或再生的活动。对于损毁程度高,土地价值高的煤矿矿区,若在煤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过程中适当进行人为干扰,则可大大加快生态恢复的过程,缩短整个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的周期。
人工修复分为物理稳定化、化学稳定化和生物修复三种。物理稳定化工程包括基底防渗、边坡加固及对停坑进行填埋;物理稳定化一般用于生态重建的前期处理,主要包括排岩场的稳定化、排岩场和尾矿库的熟土覆盖、采矿场的填埋等。化学法是使用一种或多种化学稳定剂于尾矿表面使之反应形成壳膜防止侵蚀;因化学法成本高,易带来新的生态环境问题而很少使用;目前在国内主要采用物理法与生物修复法结合。
生物修复指运用植被以及对植被生长有利的动物或微生物来恢复和改善煤矿矿区生态环境的方法,有直接植被和覆土植被两种方式,根据煤矿矿区具体的气候条件、土壤地质条件以及所选物种的适应性来决定采用哪种方式。
植被法简便、成本低,但恢复时间周期长,仅适用于生态环境遭煤矿开采活动破坏程度较轻的对象。覆土植被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常见生态修复方法,更易被矿山企业采纳,考虑到工程费用及土壤的地带性,尽量在当地解决土源,并需根据植被类型对覆土厚度进行选择性调整。研究表明,一般覆土厚度在5cm~10cm即满足植物的萌发和生长,且最经济和简便的方法是种植豆科植物和其他固氮植物。植被的修复工程中,应根据恢复生态学原理,找出生态修复的限制因子,设计不同的植物群落类型,选择不同生态位的物种,尽量用适宜性强的本地物种,最终建立稳定的植物群落。
经过近50年的煤矿矿山生态修复研究与实践,我国已逐步形成了露天开采煤矿、煤矿塌陷地、煤矸石山三类生态修复技术体系。露天开采煤矿废弃地的生态修复技术的关键是采用采矿-生态修复一体化,对土壤进行改良,重塑地貌、迅速恢复植被,主要包括地貌重塑技术、土壤改良和表土替代技术、植物遴选和种植技术、排土场治理修复和边坡稳定技术等。采煤沉陷地的修复技术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疏排、挖深垫浅、充填等修复技术。煤矸石山生态修复技术的关键是立地条件的诊断和整形整地、植物种类与种群的选择与适宜的种植技术、科学的抚育管理以及针对酸性自燃煤矸石的防灭火技术。
3 结论
在未来几十年内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煤矿开采活动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与破坏,应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强对煤矿“三废”的治理以及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实现煤矿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都是对已经损毁的生态环境的积极修复措施。应根据煤矿矿区生态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生态恢复目标,采取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煤矿矿山生态恢复的最大成本效益化,发挥煤矿矿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摘要:煤矿开采引起地表沉陷、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破坏地表植被,加重水土流失,尾矿侵占土地、污染水体,煤矸石自燃造成大气污染等,带来的矿山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不容小视,必须对煤矿矿山生态环境对修复工作加以重视。煤矿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分为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方式。应根据煤矿矿区生态环境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宜对生态恢复目标,采取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煤矿矿山生态恢复的最大成本效益化,发挥煤矿矿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关键词:煤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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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保护的探讨 第10篇
关键词:矿山,环境保护,地质
1 矿山污染现状
在矿区生产中, 对资源的破坏十分常见。在建矿和采矿过程中毫无节制的抽排地下水以及坑道塌陷致使地下水、地表水渗漏,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水资源均衡, 最终导致矿区及周围地区地下水水位下降, 引起植被枯死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矿山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弃物 (如尾矿, 矸石等) , 需要大面积的土地来堆置, 从而导致对土地的大量占用和对堆置场地的原有生态系统的存在破坏;在这些废弃物含有酸性、碱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属成分, 通过地表水体径流、大气飘尘, 污染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 其影响面将远远超过废弃物堆置场所在的地域, 这样消除大面积污染的影响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且需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即使恢复也很难恢复到原有的水平。
2 污染种类
(1) 噪声污染。声音分贝超过人们日常所能承受的强度则为噪声污染。矿山拥有许多大型机械, 机械生产振动、矿山爆破、运输等会产生较高噪声, 如果长时间处于高噪声场所, 对人和环境具有严重影响。 (2) 土地破坏和污染。采矿破坏土地, 主要表现为挖损、占压和塌陷等方面。露天采矿场形成大小不同、深度各异的采坑, 露天采坑大者可达数平方公里, 深者可达数十米至数百米, 土层或岩石暴露。 (3) 水均衡破坏和污染。采矿时矿坑排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 水量减少, 甚至可以在矿区及其附近较大范围内疏干了地下水造成明井干枯, 水塘漏水, 使当地居民、牲畜用水困难, 影响农业困难。 (4) 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是指矿山生产产生的灰尘和有害气体改变了大气自然状态的成分和性质, 其污染物的浓度达到了对人、生态和物构成危害。 (5) 植被破坏。 (6) 水生生物和动物栖息地破坏。 (7) 自然景观破坏。采矿剥岩, 使土壤、岩石风化后的残积层、半风化后的岩石和基岩暴露出来, 特别是露天采矿暴露的面积常常很大, 在地表形成新的凹陷坑, 深达百余米, 面积可达数平方公里;采出的废石和选矿产生的尾矿可堆积如山, 高可达百余米。它们除了破坏生态系统、污染大气、水和土壤外, 还改变了地面地形和造成巨大的颜色反差, 还永久的破坏了自然形成的地貌景观, 产生负面视觉影响。 (8) 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是采矿造成主要而具有普遍性地质灾害之一。采矿时, 由于土地松软、支护不利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沉降、地面开裂和塌陷, 其深度可达数十米。矿山规模和矿山生产年限越长, 坍塌面积越大, 有时候矿山塌陷区范围可达到数十平方公里。 (9) 引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发生于岩石圈的地质作用, 使其中的物质发生缓慢或快速移动的过程, 妨碍人类正常活动, 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害。在采矿过程中, 由于设计不当, 在一些气象条件, 会引发矿区及其相邻地带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矿震、尾矿库溃坝等地质灾害。 (10) 地质和历史人文遗迹破坏等。采矿会碰到极为重要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 如说明地球或地壳演化史的和矿床成因的地质剖面、赋存于地层中的古生物化石、喀斯特溶洞, 丹霞、火山冰川、海岸、风蚀地貌及特殊地质作用形成的奇山异峰等。
3 环境保护的意见
3.1 对矿山环境进行调查预测
在矿山开发之前对拟建矿山所在地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其中预测采矿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地貌、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地、植物、动物等, 还有采矿会对社会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人体、社会、经济、文化、古迹等。
3.2 噪音污染防治
从声源、传递途径和接受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 使噪声控制到符合允许标准。如选择噪声小的机电设备 (有消音、隔音装置) 、隔音建筑材料及其全封闭结构厂房、高效率低声爆破技术, 运输选择适当路线, 绕开居民点和城镇或建立隔音墙, 给工人发放护耳器等。
3.3 土地复垦计划
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 同步进行土地复垦, 最大限度地把破坏了的土地变成可以利用的土地。在矿山占用的土地中, 经确定应确定进行土地复垦的范围的同时, 规划将来复垦土地的用途, 即划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3.4 保护水资源
采矿过程中产生未净化处理的水不能进入地表、地下水体, 将水质责任落实到个人和领导, 对矿山用水进行系统管理, 选用先进设备、生产工艺和技术, 少排出废弃物, 将废水进行循环利用, 回收水中有用物质。
3.5 大气污染防治
改进工艺, 生产过程中洒水、喷雾降尘和收扑粉尘, 改善采场通风环境, 堆放在地表的矿石、废石和尾矿要覆盖起来。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材料要封闭运输, 转运至密封库房。对产生的有害气体应尽快收集, 防止其传播到大气中, 对矿井和矿坑及时通风, 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聚集。
3.6 地质灾害防治
在矿山开采设计、工程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要时时刻刻注意地质灾害, 水的活动在形成地质灾害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有选择性的进行水文地质进行勘察。对可能发生的和有迹象将要发生灾害的地段进行长期的检测, 设计防灾预案。
3.7 保护地质和历史文化遗迹
对矿区已有或可能有的地质和历史文化遗迹的区域, 需在采矿设计图中标明, 划为非采区。如所在区域为唯一的开采点或在开采中发现, 首先需及时通知政府及有关部门, 让文物部门进行抢救性开采, 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异地安置。
3.8 矿山职工的环境意识培训
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意识培训, 发放有关资料和书籍, 学习相关法律条例和知识, 有条件的应设置矿山环境教育讲师, 条件欠缺的聘请客座讲师或请有关人员 (如一线老职工) 或领导组织学习。每一班开始接替工作是应召开班前小会, 结束工作后组织进行总结交流。在组织学习时播放相关实例, 加深学习效果。
3.9 矿山环境监测
不仅仅是矿山企业自身进行检测, 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或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检测。企业需与检测部门高效联动, 实施同时检测, 设置沟通专线。经常对周围居民进行宣传讲解环境安全知识, 让周围居民加入监测队伍中。在矿区设置专门的环境监测实验室, 环境监测实验室设计和建设应坚持效能第一的原则, 要满足环境监测任务和环境监测项目的要求, 环境监测采样要具有代表性强, 在某些点因地制宜地采用随机采样和系统采样。及时将采样结果及时分析并且报告, 简化上报流程。
4 结束语
现在随着工矿企业的迅速增加, 并且有着其自身的无可替代性, 也为国家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必须将矿山的环境保护问题重视起来, 理性分析规划, 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习主席在今年访问吉尔吉斯斯坦说过, 国家发展不仅要金山银山, 我们还要绿水青山。所以企业在一方面追求利益的同时还需要兼顾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总而言之, 矿区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必须要同时考虑, 不能一味的追求利益, 这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姜建军.矿山环境管理使用指南[M].北京:地震出版社, 200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综合研究 第11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与环境已经成为了重要主题之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就变得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矿山地质环境被破坏的现象也愈来愈严重,因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就变得迫在眉睫,而本文主要是简述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目前矿山开发对当地环境带来的危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措施。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综合探讨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
1.1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减灾防灾意识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许多矿山灾害都间接或直接地和人类活动有很大的关联,所以,增强矿山职工、管理者以及矿区居民的减灾防灾意识,是确保其财产安全的主要举措之一。此外,还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要先确保矿区不会受到因开发矿山而诱发的多种灾害的威胁,进而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
1.2要采用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治理,因害设防,因地制宜
也就是说,要对矿山环境的特点、灾害形式、危害程度以及破坏程度做出详细地勘察,并依据矿山的地理位置,采取多种手段相适应的治理措施,并有针对性地找出关键环节和治理重点,同时依据环境问题的危害程度、资金状况,分阶段、分期地进行治理。
1.3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
在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过程中,要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紧密地结合起来,才可以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最终目的。一般而言,工程措施只要得到合理地配置就能在较短时间内对矿区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的治理效果,但通常投资较大;而生物措施则与工程措施相反,其投资额较小但是需要较长期限才可以见效。
2、矿山开发对当地环境带来的危害
2.1 地貌景观影响
通常情况下,开采矿山会对当地的地貌带来一定的影响,其主要表现为土壤漠化加剧、植被减少以及水土流失等。而在出现土壤石漠化的状况下,再加上人类的不科学的经济活动会导致植被严重受到破坏,土壤自身的生产效率也会大大降低。
2.2 地质灾害
一般而言,矿山被不合理的开发就会导致许多地质灾害的出现,对于矿区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而在露天矿山的开采过程中,极易造成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而当受外界环境条件的影响时,如狂风、暴雨,就会造成山体滑坡。而过度的矿山开发,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山体的内在构造,产生山体倾斜乃至崩塌。此外,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随意堆放开采过程中剩下的矿渣也会增加山体的负荷重量,而当遭遇暴雨天气时就很有可能会引发泥石流灾害。
2.3地面塌陷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进而导致地面塌陷,而这主要是因为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地下土层会变得非常薄弱,就不能很好地承受在桥梁和道路的重量,而在经过很长时间的使用后,桥梁和道路的内在构造就会发生变化,这就会很容易导致地面塌陷。而地面塌陷对地表上的堤坝、河流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坏,甚至还会出现人员伤亡情况。
2.4土地可利用资源減少
矿山开采活动的进行,会导致土地被大量占用以及地面塌陷。而土地被占用通常表现在矿山开发现场上产品以及矿渣的随意堆放,在长期的矿产开发过程中,就会渐渐扩大其影响范围以及影响程度,开采所产生的有毒物体也会经过土壤的长期渗透,对当地环境以及植物生长带来极大的威胁。
2.5 大气、噪音污染
在矿产实际开发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尘土,而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空气质量;此外,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还需要用到大型机械,因此会带来较大噪音,这也会给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带来恶劣影响。
2.6 水质污染
矿山开发也会给当地的地下水源造成间接或直接的水质污染。在矿山开采过程当中,开采的残渣以及污水会渐渐渗透到地下,此时地下水源就很有可能会受到污染。而矿山的不科学开采更是对引用水井、含水层带来极大影响。
3、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措施。
3.1建立新机制,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体制
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关键在于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机制。而一个健全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机制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3.1.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所谓“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就是从矿山开发利用规划时着手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和保护,避免矿山环境受到破坏的基础就是在矿山资源的规划阶段。矿山地质环境已经遭到破坏,且破坏情况较为严重,那么在制定恢复治理的目标以及措施时就要依据实际的破坏情况,慢慢改善已经破坏的地质环境,逐渐实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最终目标。
3.1.2建立健全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体制
避免矿山地质环境受到破坏的措施之一是建立健全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体制。有些地区的环境保护有关法规上面明确规定:扩建、改建以及新建矿山时不仅需要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还需要对地质灾害危险度以及地质影响进行评估;此外,还需要对新建矿山设置严格的环境准入体制。
3.1.3针对地质环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地质环境进行科学监测
若想真正发现每种地质环境影响因素,相关人员就需要对所在矿山的外、内力地质作用、矿山附近区域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出现规律进行深入研究调查,之后再依据调查结果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此外,还需要对矿区的地质环境进行科学地监测,构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从而全面地掌握矿区内出现的地质灾害以及其出现规律,使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能更有效地展开。
3.2加强环境保护教育与宣传,培育环境保护意识。
在实际开发矿东汉过程中,“低治理、轻保护、重开发”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并由此而引发很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给人民乃至国家财产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针对这些状况,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当大面积地开展相关环境保护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的保护环境意识,使其真正意识到恢复自然环境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此外,还要充分地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唤起广大公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以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让更多的矿山负责人开始重视矿区的地质环境,将矿山绿化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真正做到实处,比便确保矿区环境保护和矿业生产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3.3恢复治理与保护监督并行,有效保护矿区环境
我们除了要对矿区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之外,还要对矿区地质环境进行监督和保护,促使矿业能得到可持续地开采,且还不会危害到当地的生态环境。首先,要采取有效的监测措施,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功能,避免滑坡、边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出现;其次,要科学的处理采矿产生的废渣废石,选择好适当的堆放位置,使其不会危害到当地的含水层以及造成地质灾害;在此,还要保护当地的植被,强化植树绿化工程,避免由于恶劣环境带来的地质灾害对当地人们造成危害;最后,还要全面建立并逐渐地完善矿山环境的监测系统,如建立地面变形观测体系、塌陷区等,完善矿区地质灾害监管体系。
结束语
综上所述,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非常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观点,是一项益于人民和国家的项目,因此,我们必须在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注重保护矿区环境,减少由于矿产资源开采而带来的灾害,避免由于开采方式不当而对矿区人民带类的各种伤害,并利用有效治理措施,预防泥石流、坍塌、滑坡等人为灾害的出现,进而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合理、科学的恢复治理,把矿区逐渐变成生态环境优良、有益于矿区人民生存栖息的地方。
参考文献:
[1]林文红.试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J].科技创业家,2012(18)
试析矿山环境地质与地质灾害 第12篇
1 矿山环境地质
在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 必定会引发环境地质问题亦或是加剧环境地质问题, 这是不可避免的, 只能说不同矿山的环境地质问题有数量多少、程度大小之分。环境地质问题的类型、表现形式以及严重程度与矿山开发的矿产资源类型 (比如煤矿、卤水盐矿、金属矿产、石油天然气、石材等) 、矿产资源的开采方式 (比如露天开采、井工开采等) 、开矿区域的地质环境情况 (比如平原地形、丘陵地形、盆地地形、高原地形、戈壁沙漠地形等) 、开矿规模、开矿时间以及开矿强度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文章就以矿山经营活动导致的结果, 将环境地质问题分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地质灾害三类:
1.1 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矿山水资源污染 (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 、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音污染、放射性污染、有毒有害气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这些环境污染的出现是矿山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未对“三废”进行正确的处理所致, 比如将铜、氰化物、锌、铅、六价铬、COD、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直击排入水系统或直接倾倒在矿山周围等。
1.2 生态破坏主要有地形地貌改变、土壤流失、植被破坏、水系统失去平衡 (地表水减少, 地下水位下降等) 、人文景观破坏、遗迹破坏、土地沙化等。造成生态破坏的因素有很多, 比如将尾矿、冶炼废渣、废石、贫矿等物质长期堆放于矿山周围的林地资源、土地资源上, 进而导致土地、林地资源被破坏;采矿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 河流断流等;在风景旅游区、城镇周围露天采矿, 会导致景观遗址被采矿行为破坏等。
1.3 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地面陷落、地面沉降、滑坡、地裂缝、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致使地质灾害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矿山开采强度过大, 导致矿区地质环境的应力失去平衡, 进而引发各种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强度远远比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更为剧烈。相比于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这类危害速度较缓慢的问题来说, 地质灾害能够在短时间内给矿山企业以及矿山生产人员的财产和生命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 我国矿山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 保证矿山企业生产的安全性。文章就针对矿山主要的地质灾害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2 矿山地质灾害
对于矿山地质灾害来说, 其影响因素关键是矿山企业剧烈的开采活动。采矿, 顾名思义就是将埋于地下的矿产资源采伐出来。基于矿产资源开采的本质, 必定会引起矿山地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 进而引发一系列地质灾害。现今, 我国矿山分布广, 矿山规模大, 开采方式较为粗放, 这些都使得矿山周围存在着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目前, 会给矿山企业以及矿山生产人员带来严重损失的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几类:
2.1 崩塌
崩塌多指矿山区域坡度较大的斜坡上的土壤、尾矿以及岩石等物质因为承受不住重力的影响, 而脱离其原来的位置, 进而引发崩塌、滚落等现象。导致矿山崩塌的因素有很多, 其中最为主要的两个方面是矿坑设计和尾矿堆积不合理。崩塌带来的影响极大, 常会致使地表建筑物、公路、铁路等设施被破坏或被掩埋, 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因崩塌导致的交通运输中断, 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十分巨大。另外, 如果崩塌堆积物过多还会导致河流堵塞形成堰塞湖;若是在河面较宽的地方, 崩塌还会导致河流性质发生变化, 致使河道改流等。
2.2 滑坡、泥石流
滑坡是指矿山地区较高斜坡上的土壤、碎石等物质承受不住雨水的冲刷或是受地震等地质活动的影响, 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呈整体状向斜坡下方移动或是呈分散状向斜坡下方流动。泥石流是指经过强降雨以后, 大量的地表径流携带着土壤、碎石、岩块等物质快速从山坡上流至山坡下, 并在低洼处堆积起来的现象。泥石流和滑坡所带来的影响极大, 如果发现不及时, 必定会给矿山企业以及矿山生产人员带来严重的损失, 严重情况下甚至会产生灭绝性的灾难。比如掩埋厂房、掩埋工人住房、冲毁公路等。滑坡、泥石流发生的时间段不同, 其影响大小也不一样, 白天比夜晚的损失要小很多。
2.3 地面陷落
地面陷落是指地面突然陷落, 出现陷坑或是大型洞口。致使这种地质灾害发生的因素有很多, 可能是因为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地表岩石以及地表土体向下陷落, 也可能是因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未做好支撑措施, 导致地面坍塌。地面陷落具有突发性质, 如果突然出现在居民密集地带, 亦或是经济生产场所, 会给矿山企业以及矿山生产人员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生命威胁。严重的地面陷落, 不仅会破坏地表的各种基础设施, 同时还会威胁到周边地质环境的稳定性。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 矿山开采的强度越来越大, 开采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严重, 难免会在开矿的过程中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灾害。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 矿山企业必须要对其诱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同时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各种地质灾害进行预防, 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 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在出现地质灾害以后, 矿山企业必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的处理, 尽最大努力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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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夏凡, 宋洪伟, 杨学亮, 等.武安团城铁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研究及对策[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2010, 21 (2) :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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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环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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