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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实施方案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实施方案(精选4篇)

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实施方案 第1篇

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根据《教育局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乡各学校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在教办的统一组织下,学校校长亲自负责协调各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整顿内容

(一)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情况。学校收费是否获得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许可并按规定进行年审年检,是否按规定时间和内容予以公示;

2.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两免一补”政策、城市免除学杂费政策执行情况;

3.收费管理情况。学校收费是否出具合规票据,是否按规定及时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有无账外账、“小金库”问题;代办收费是否及时结算并予以公示。

(二)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擅自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变相招生考试,或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或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生的情况;

2.是否存在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情况;

3.是否存在其它违反“十不准”规定的情况。

(三)规范教学管理行为

1.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情况。是否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有无擅自增减课程、课时,实行明暗课表等情况;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做到均衡编班,是否存在按成绩编班或以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的情况;

3.是否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是否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4.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情况。是否存在中学非毕业年级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补课、辅导、讲练并收取费用的情况;

5.有无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并以参赛为名变相收费、推销相关资料和商品的情况;

6.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要求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执行教学用书管理规定情况。有无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及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或违反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学习用具的情况。

(四)规范教师从业行为

1.有无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自行校外兼课、对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辅导的行为;

2.有无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书籍资料和学习用品的情况;

3.有无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的情况;

4.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生(如随意停课、动员其转学等)的情况;

5.其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要十不准”规定的情形。

6.有无《关于纠正全县教职工不良职业道德行为的实施意见》中例举的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的情况;

7.教师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及教师不良行为登记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顿活动的时间为2008年11月至12月上旬,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中旬)

1.安排部署。召开全乡中小学校长会议,安排部署全乡各校集中整顿工作。

2.学习培训。集中学习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的法律政策依据和行为规范,切实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市教育局将统一编印《规范办学法律法规文件选编》供学习、执行。

3.宣传教育。结合“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同时加强宣传报道,主动求得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支持、理解和监督,推动集中整顿活动顺利开展。

(二)查、纠、改阶段(11月下旬)

1.全乡各学校按照集中整顿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查;

2.针对自查出的不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彻底予以纠正;

3.落实责任、全面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本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向乡教育办公室上报集中整顿活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上旬)

乡教办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按照《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全乡各校集中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中如发现对整顿工作敷衍塞责、自查自纠走过场、对存在问题不彻底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学校要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制度》,同时,教办将把不规范办学行为作为考核校长和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凡出现不规范办学行为,且不及时整改的,考核一票否决。

四、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集中整顿活动是即将实施《兰州教育满意行动计划》前奏和重要准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直接抓,班子成员司其职、分工抓,管理机构明其责、归口抓,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抓好集中整顿工作,为全面实施《教育满意行动计划》创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2.突出重点,强化整改。本次集中整顿目标任务明确,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学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问题,特别要针对招生、收费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落实到位。要按照依法治教的要求,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把依法办学落实到学校一切工作之中、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实施方案 第2篇

集中顿整规范幼儿园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幼儿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镇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临汾市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临汾市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联校决定对全镇所有幼儿园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全面规范,全力整改,提升标准,合法办园,坚决取缔不服从管理、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幼儿园,进一步规范我镇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全镇学前教育质量。

二、工作任务

根据《临汾市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解决我镇社会力量办园存在的无证办园的问题;有孩子就办,无孩子就停,办园随意性大的问题;家庭办园规模小,办园思想不端正、园舍设施不配套、师资水平低、保教质量差、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重点取缔或撤并不符合办园基本条件的幼儿园。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顿规范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南贾联校集中整顿规范幼儿园活动领导组。

组 长: 王增民 副组长:师晋怀

员: 李秋收

张志刚

王永红

王栓龙

郭润庭

四、整顿内容

1、幼儿园举办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举办个人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3、幼儿园园长是否符合《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是否取得园长岗位培训证。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幼师)学历或以上文化程度,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工作人员是否参加过教科局的培训教育工作。

4、幼儿园各室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达标。

5、幼儿园各项制度是否健全。班级规模、招生和编班是否符合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的要求。

6、检查幼儿园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保卫人员配置、培训、上岗巡逻保卫工作,门卫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登记。

7、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有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8、检查幼儿园是否安装电子监控等必备设施设备。

9、检查幼儿园接送车是否备案审核、车况、驾驶员证照、超员等情况。

10、检查园舍建设布局是否合理,有无与园舍规模适应的办公场所宿舍、厕所,是否有有效的建筑质量验收或检测合格证。

11、检查房屋的安全等级审查与认定。

12、检查园舍及周边是否有违规搭建或临时建设房屋及设施。

13、检查园舍食堂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资格证。

14、检查卫生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明确、无安全隐患,食堂宿舍卫生是否达标。

15、检查园舍的防疫工作情况。幼儿及教职工是否定期进行体检。

16、检查园舍是否有消防设备验收合格证。

17、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18、检查安全通道是否合格。

五、方法步骤

全市幼儿园整顿规范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0日-3月20日)

组织本镇各幼儿园负责人,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部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开展幼儿园整顿规范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同时,加强对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配合整顿规范活动,主动将幼儿从不合格幼儿园中转出。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3月21日-4月 5日)

对全镇幼儿园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向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幼儿园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同时,将摸底排查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4月 6日-4月30日)

由幼儿园举办者根据整改意见,认真对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幼儿园的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卫生状况、师资水平、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5月1日-5月20日)

组织人员对全镇幼儿园进行集中整顿,对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鼓励办园,扶持办园;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坚决取缔。非法办园造成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园者承担。

第五阶段:规范提高(5月21日-5月31日)

召开全镇幼儿园负责人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与其签订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法办园扰乱正常的办学秩序,影响我镇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护幼儿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幼儿园整顿规范工作有序进行。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规范管理。

(三)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民办幼儿园是对公办幼儿园教育的有益补充,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采取灵活变通的办法,通过实地检查和验收,对基本符合或通过整改基本符合要求的幼儿园,可在政府和教科局的严格监督下,允许其临时办园,继续整改,限期达标后,按照程序申报办园许可。

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实施方案 第3篇

为加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优化学校发展环境、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加快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省级教育强县创建步伐,根据《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13〕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为切入点,以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用字规范化水平为着力点,以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整顿”“啄木鸟”行动为突破口,按照“边清理、边整顿、边规范”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扎实开展不规范用字清理整顿工作,强化语言文字管理,推动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加快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验步伐,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塑造学校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大街小学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不规范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顿范围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和未被整理简化的传承字。不规范汉字包括已被简化的繁体字、已经被废除的异体字、已经被废弃的二简字,以及乱造的不规范的简体字和错别字。

本次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涉及两大方面。一是学校老师的规范用字,包括老师教案、笔记等。二是学生的规范用字,包括学生作业、练习册、家庭作业等。

四、规范要求

各部门、各教室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准使用繁体字和已淘汰的异体字及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和各类自选字、错别字、残缺字。所有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必须用语正确、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字(指书法艺术作品)以及各类题词、题名,提倡写规范简化字,不写繁体字。手书的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必须在明显的位置再配放规范字的标牌。已经改为规范字的不得再恢复使用繁体字。

五、方法步骤

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应采用自检自查和集中清理整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教室对本部门、本班级内部用字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社会用字情况以“谁设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检查、整改。领导小组将采用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今年9月份至12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全县性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啄木鸟”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9月1日-9月5日)

1.下发《陇县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2.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对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9月6日—6月15日)

广泛宣传动员,提高老师和学生对开展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发动全校师生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来。

(三)自查自纠(9月16日—9月25日)

学校扎实认真开展不规范用字、不规范公文格式自查工作,以单位公文、标语、制度、标牌、公章、票据等用字情况为重点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用字情况要建立档案,认真填写《陇县各单位不规范用字自查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于9月30日前报送县语委办,一份留单位存档)。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错误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四)检查整改(9月26日—9月30日)

全校对工作场地用语用字规范检查清理由各自办公室负责检查落实。本阶段以全面检查并彻底清理整顿学校不规范用字为重点,也是我校开展本项活动的重要环节。各包抓责任领导配合单位要积极行动、紧密配合,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认真扎实地开展检查、清理、整顿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单位招牌、标牌、广告、宣传栏、电子屏等处存在的繁体字、错别字、异形字等不规范字要做好档案记录,填写《陇县社会不规范用字情况检查登记表》,并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检查、清理、整改同时到位。

(五)总结提升(10月8日—10月15日)

学校要全面总结本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强化源头治理,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着力构建语言文字规范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校语言文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要求,夯实责任,努力提高本单位用字规范化水平。

(二)扎实整顿,讲求实效。学校各部门要组建清理整顿不规范用字工作组,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包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注重整顿实效,切忌走过场和搞形式,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实施方案 第4篇

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现状

(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活跃

我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家,注册法律工作者23名,其中部队转业军人9人,占总数的39%,党团员19人,占总数的82.6%,还有人曾经当任过人民教师。这支队伍已成为活跃在我县城乡的一支重要的法律服务队伍,对全县特别是乡镇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文化素质有所提高

目前,我县的二十三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绝大部分均已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或苏州大学举办的法律专业证书培训,取得了系统内的大专学历证书,有部分同志参加了东南大学的法律本科学习,甚至有少数同志还参加了全国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有几位还准备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对于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各种培训,大家也是积极参加,应该说学习的风气比较浓,学习的劲头也比较足。因此,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

在二十三名基层法律服务者队伍中,集中了老、中、青三代法律工作者队伍,其中以中青年为法律服务的骨干力量,其中的绝大部分已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十几年,有的甚至达到二十余年,有着丰富的办案水平和办事能力,有着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有着敢干敢拚的敬业精神,正因为有着这样一支队伍,使得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业得以不断发展。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基本得到解决

去年,我们与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局、组织部等部门协调,2003年8月27日,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司法局、劳保局、人事局、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协调会议,并于9月1日形成了会议纪要。着力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养老金保险问题,截止目前,已有五个乡镇办妥了有关手续,还有三个镇的手续正在办理中。此举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决了后顾之忧,使大家能集中精力投身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去。

所有这些,都为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本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铺垫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律服务的一部分,担负着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广大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职责。近年来,因受到市场经济背景下各种思潮,特别是“拜金主义”的影响,我县的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行为不够规范的现象。表现为在办案过程中损害当事人利益,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当事人委托

的事项敷衍搪塞、玩忽懈怠,或作虚假承诺,引诱或胁迫当事人签订代理合同。一些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代理诉讼中,也跟司法人员形成了不正当的关系,与司法人员拉关系,请客送礼,办“关系案”、“金钱案”。因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对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层法律服务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面向社区,为群众解决了许多问题,为社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弥补了律师服务的空缺。但是,基层法律服务在具有上述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对所内执业人员缺乏有效管理等;二是一些法律工作者在执业中缺乏诚信,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如收费不开正式发票、办事拖拉、包打“官司”等;三是一些法律工作者不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只吃老本,不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尤为紧迫。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最近指出:不能将基层法律服务演变成为“二律师”,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要从诉讼领域逐步调整出来。他同时又指出,调整和规范不是对基层法律服务予以限制,更不是取消,而是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实现更大发展。我们有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不能理解其讲话的精神所在,片面认为基层法律服务即将被淘汰,自己很快就要出局,抱着这样的想法,有的人开始着手为自己寻求第二职业,并且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有个别同志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法律服务工作,一心一意去忙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工厂,个别人一年下来只办二、三件案子,甚至有人一件案子都没办,开会不到,学习不参加等等。不是社会淘汰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淘汰了自己。因此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已显得非常必要。

三、我县集中教育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中旬):学习动员阶段。各所要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四项教育”。组织全体基层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市局要求的法律法规,各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排出学习日程表,保证这一阶段的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天,要开展学习讨论、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所和个人均要有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和任务的落实。学习计划表报县局备案,学习记录本将作为检查验收依据之一。

第二阶段(11月下旬):自查自纠阶段。一是重点检查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超标准收费、收费打白条现象;有无贬损他人以抬高自己、压价竞争的行为;有无越权代理、不尽职代理,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或者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的;有无以支付介绍费、包打官司、虚假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有无索要或收取当事人财物;是否与法官存在不正当关系,向法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有无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提供虚*据或指使、诱导当事人提供虚*据的行为。二是检查法律服务所的合伙人会议制度、所务会议制度是否健全,重大事项是否经合伙人会议、所务会议讨论并有无记录;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投诉查处、公示、质量监督检查、*业务学习培训等规章制度,管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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