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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精选10篇)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第1篇

加强培训管理通知

一、概述

培训管理是对企业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和培训转化与效果评估的管理。其目的是打造职业化团队,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内容包括:培训计划管理、培训师资选拔、培训教材编写管理、培训课堂管理、培训考核管理、培训内容转化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管理、培训中心管理、培训体系建设,培训档案管理等。

二、实战方法

培训计划管理

企业培训要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规划展开,不能赶时髦。企业培训要自我主导,自主安排,有序进行,不能被培训公司牵着鼻子走。因此,企业必须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预留年度培训经费,每次进行具体培训时,还需要另订单项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有的放矢。企业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下:

1、确定企业的培训组合,确定培训类别。从地点划分,有内训和外训;从时间划分,有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从内容划分,有安全培训、企业文化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管理、心理干预或心理健康培训等。

2、确定培训主题。这需要广泛征求意见,然后结合企业发展战略或人才规划确定。

3、确定各类培训的参加对象。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应该分层次或岗位类别培训。

4、确定培训预算。要从企业销售收入中预留培训经费,不能随意减少培训开支。愈是问题多的企业愈是要注重培训。

5、确定培训师的选择范围。是从内部选择还是外部选择,必须早做规划,特别是外聘培训师,需要提前预约。即使是内部培训师,也需要提前进行课程准备。

6、确定各类培训组织实施的责任人。

单项培训计划由年度培训计划确定的组织实施者负责。企业制订单项培训计划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下:

1、确定培训地点、参训人员、授课讲师。

2、与培训讲师确认培训教材或讲义制作时间。

3、与培训讲师确认授课形式及与课程配套的道具准备。

4、与培训师确定听课学员的课前准备内容或方式。

5、与培训师确定课后考试或跟踪转化方式。

6、与外聘讲师确定到达方式,提前预定机票(车票)、酒店,安排接机(站)事宜。

7、计算所有费用后计划报批。

培训师资选拔

师资选拔分外聘与内部选拔两种方式。

外部选聘培训师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下:

1、根据企业培训主题选拔培训师,注重培训实效,不要看名气。

2、要求外部培训师根据企业培训主题提供调研提纲或课程大纲,不能是对方能讲什么就讲什么,而是企业需要讲什么才讲什么。

3、不能根据企业需要量身定做讲义的培训师最好不要选择。对于对分要求高规格招待的培训师坚决拒绝。

4、无论是机构推荐的培训师,还是企业自行选择的培训师,都应该签订培训合同。对于在课堂上偏离主题、敷衍塞责的培训师大胆说不,并拒绝支付课酬。

5、建立企业自己的培训师档案。把讲过课的或者适合自己企业特点未来可能需要的培训师资料分类整理,需要时就不必满天电话找人了。

内部选拔讲师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下:

1、先确定内部讲师选拔标准,然后公开选拔。采用自荐或推荐方式报名。

2、组建内部讲师评审小组,让竞聘人员公开试讲竞争,当场确定入围人员。

3、入围人员经过三次试讲,参加培训人员认可,可授予“内部讲师”称号。

4、有规模的企业可以实行内部讲师等级评定制度,根据讲课受欢迎程度评定等级,如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不同等级的讲师给予不同的课酬。

5、凡是内部讲师可以培训的内容,尽量由内部讲师主讲,谨慎选择外部讲师。

培训教材编写管理

外部培训师提供培训教材是行业惯例,但是,企业培训主管或企业负责人有权审定培训教材。外部培训师有责任和义务按照企业需要修改、完善教材。

内部培训师编写教材的组织工作要更复杂一些。通常由企业培训主管牵头,内部讲师分工协作,系统负责人审核把关。编写内部培训教材必须做好的.工作如下:

1、根据企业培训主题,分别安排内部讲师编写培训教材。

2、组织培训教材研讨会,听取其他讲师和员工代表意见。

3、内部讲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教材修改完善。

4、系统负责人确认教材可行,组织小范围试讲。

5、培训主管根据试讲反馈意见确定教材是否合格。将合格教材列入培训教材资料库。

6、同一培训教材可以交给不同内部讲师授课,最后将授课权逐渐集中到优秀讲师。

培训课堂管理

培训不是福利,而是投资,是人力资本投资。不能让参加培训的员工把培训当作休闲娱乐活动,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必须严明培训纪律,严格执行培训奖惩制度。企业培训课堂管理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下:

1、严格签到制度,迟到、早退、中途自行离开又折返都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制订惩处标准并当场执行。

2、严肃课堂纪律,中途接听电话或者大声喧哗也在严格禁止之列。

3、杜绝固执己见,对于不同意见可以当场发表,但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4、奖励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的员工,当场记录员工课堂发言次数和讲师加分,按事实统计确定优秀学员,而不是课后评选优秀学员。

5、培训签到表、课堂记录归档

培训考核管理

企业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员工进步、效率提高,必须落到实处,而考试考核则是帮助员工记住培训内容、转化为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企业培训考核管理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下:

1、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确定考试考核方式,并且事先告知培训对象。

2、考试可采用填空题、判断题和问答题方式,可以开卷或闭卷考试;也可以采用答辩方式,由评委当场评分。

3、考核可采用操作考核或撰写培训转化方案考核两种方式。技能培训采用操作考核方式,专项培训采用撰写培训转化方案考核,重点评价方案落地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考试考核均需和奖惩挂钩。

5、考试考核成绩一律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培训内容转化管理

培训不落地,培训效果不能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企业的培训花费就可能打水漂了。因此培训内容转化应该成为企业培训的核心和重点。企业培训内容转化必须做好的工作如下:

1、有培训就必须要有转化计划。培训转化计划既是对培训专员或培训组织者的考核内容,也是对参加培训员工的考核内容。

2、技能培训制订个人培训转化计划,管理理念与方法培训制订企业培训转化计划。

3、培训主管跟踪培训转化计划的实施,并组织转化效果评估。

4、转化效果好坏与奖惩挂钩,并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和企业培训档案。

培训效果评估管理

培训效果评估不同于课堂效果评估。课堂效果与课程内容有关,与讲师会不会讲课有关,还有与参加学习人员的状态有关。心态类课程容易取得好的课堂效果,技术方法类课程则不容易“当场取得好效果”。而企业需要的效果是帮助员工提高、帮助企业改变。那么,这里的培训效果评估着重培训落地转化效果的评估,着眼于企业和员工的长远发展。培训效果评估要做好的工作如下:

1、成立评估小组,建立客观评价标准。评估小组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统计通过培训后工作效率提高了多少、沟通环节减少了几步,或者产量提高了多少、质量提升了多少、准时到货率(发货率)提高了多少、工作差错降低了多少。培训转化效果还体现在以下方面:企业建立了几个规范的制度、标准或流程;企业高层人员忙于救火的状况有多少改变;客户投诉降低多少等。

3、召开培训效果推广总结大会,表彰优秀员工,推广成功经验。

4、对于没有收到应有效果的培训也要检讨失败原因,不能让企业培训经费白花。为今后改善培训管理积累经验教训。

5、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归档。

培训中心管理

有规模的企业都应该建立自己的培训中心,并使之成为企业人才成长的孵化平台。培训中心的主要功能如下:规划培训体系建设、制订总体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组织培训考核、组织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制订培训转化计划、跟踪培训转化计划实施、组织转化落地成果总结。这也是培训中心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培训中心管理就是把本章介绍的全部工作做好。

培训体系建设

企业学习正从无序进入有序阶段,课程也从东拼西凑进入系统学习阶段,目的也从个人技能提升进入组织整体改善阶段,组织者也从培训主管单枪匹马零敲碎打进入高层主导全员配合阶段。中国成长型企业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企业培训体系,确保企业培训组织规范化、团队成长系统化,以达到培训投入价值最大化目的。企业培训体系建设必须做好的工作如下:

1、确定企业培训领导机构;

2、确定企业培训中心岗位配置;

3、确定企业常规培训的工作流程;

4、确定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职责;

5、制订企业培训管理制度;

6、制订企业培训规划;

7、确定企业内部培训类别;

8、确定企业培训内部师资选拔与奖励标准;

9、确定或建设企业培训场地;

10、确定企业培训预算标准;

11、确定企业培训合作机构的选拔标准;

12、确定企业外部师资选拔标准;

13、确定企业内部讲师培养办法;

14、确定企业内部培训教材;

15、确定企业内部培训考核标准;

16、确定企业内部培训成果转化跟踪办法;

17、确定企业培训转化成果奖励办法;

18、确定企业内部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培训档案管理

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培训签到表、培训影像资料、培训效果评估表、培训转化计划与落地成果等等都必须纳入培训档案管辖范畴,以便于企业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培训管理水平。企业必须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培训档案。

三、参考案例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第2篇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提高余杭经济开发区农民公寓工地工程管理水平,切实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生产第一”的目标,根据有关建筑管理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为加强对各标段工地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现场组织

1、各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目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三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各单位在正式开工前必须组建完整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中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其余管理人员应与投标书中的人员相一致,不得跟换。如确需调整的,须具备投标同样资质并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签字认可,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员变更必须由区建筑安监站办理。

2、所有监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实行现场签到制度,到位率满足投标书承诺。签到工作由代建单位负责,建设单位随机抽查,考核期一月一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月到位率部能满投标书承诺(15天)一次罚款20000元,未经请假总监和总代缺签一次罚款1000元,其余监理和管理人员缺签一次罚款500元。

3、监理、施工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未经请假缺席对相关单位人员罚款1000元/人*次,如项目经理或总监未请假批准缺席罚款2000元/次。相应罚款以现金方式缴纳。

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

⑴承包方在进场后6天内(开工前)必须将企业资质、本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现场管理人员及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拟用机械设备/仪器的相应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计量器具还应有鉴定证书)、实验室资质、测量定位成果记录、总进度计划、工程开工报审表等报送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及监理公司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开工报审表后方可开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审表而擅自开工的,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⑵未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及监理同意,施工方不得擅自分包。确需分包的工程,在拟分包工程施工前应将分包单位资质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等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经批准同意方可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分包的,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5000元。

⑶施工方应做好基准控制点、高程引测点、控制桩、轴线控制点的引测和复核工作,测量成果必须经监理公司复核、签认,未经监理签认擅自施工的,视情节轻重,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5000元/次。监理不认真复核,发生错误,视情节严重扣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次。

2、施工过程阶段

⑴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施工方均应提供齐全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做好原材料的检测和其他有关试验,试件必须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原材料未按相应规定取样、试验或未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或弄虚作假的,扣履约保证金3000-6000元/次元/人*次。若发现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部合格或未经监理确认,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认可的代用材料的,除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外,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5000-10000元/次。同时如应监理原因导致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控制不严的,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4000元/人*次,若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须按损失额的15%承担过失责任。

⑵施工方应配备足够的、合格的施工机械、投入的机械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经指出仍不予改进的,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人*次,重要设备按规律需申报备案,未经批准备案使用处罚3000-6000元/次。

⑶施工方在分部、分项、检验批完成施工后必须组织自检,确保三级检查,经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应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监理公司,提请监理部验收,经监理验收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的施工。如监理审批不认真或应付了事的,每发现一次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次。中间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到场,否则不予验收。验收记录不得代签,发现代签的,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元/人*次。本工程实行封模令、浇捣令、拆模令申报审批制,施工方未按程序申报施工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0元/次。如监理未执行本条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元/次。未经监理对上道工序检查认可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10000元/次,相应工程量不予计量。未能及时报送验收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或填写的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资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经指出仍不予改正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5000元/次,未整改好前不予验收。

⑷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除按国家、地方规范规定予以采取措施外,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3000元/次。对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提出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未按规定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3000-7000元/次。拒不整改,停工直至整改完成,期间损失自行承担。监理应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若发现验收不认真或应付了事的,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人*次。

⑸施工单位应做好混凝土、砂浆试块和钢筋焊接复试工作,试件必须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制作和送检试验。未经监理见证取样或取样数量、方法不正确经指出不纠正或弄虚作假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次,同时如应监理监管不严的,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500-2000元/人*次。

⑹如混凝土浇捣等须进行监理旁站的,应提前通知监理和代建。因未通知而导致旁站监理未能实施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元/次。监理应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若发现旁站不到位的情况,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次,同时对相关监理责任人罚款人民币500-2000元/次。若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须按损失额的15%承担过失责任,同时责令辞退相关责任人。

⑺施工、监理方应分别在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提交针对该分部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预控措施。未提交该分部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预控措施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元/次,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500元/次。实行分项工程样板引路制:施工单位必须在防水、装饰保温等分项工程、特殊的工艺、重要的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时先施工样板,样板施工经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未实行分项工程样板引路进行大面积施工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5000元/次。

⑻对以完成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实施有效的成品保护,因未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造成成品受损,且经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指出仍不予改进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5000元/次。⑼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监理和代建,不及时汇报或未按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要求进行处理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5000-10000元/次。同时监理必须及时报告工程质量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若有意隐瞒不报,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3000-5000元/次。

⑽在施工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发生新闻媒体(报社、广播、电视)负面曝光或在上级主管部门大检查或开发区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万元/次,同时扣罚监理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2万元/次。

二、施工过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总进度计划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报送监理及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审核、并经批准后的总计划分解成详细的月、季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和每季最后月的25日前报送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及监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的,扣罚施工单位进度履约保证金1000元/次。

2、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人力、物力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经指出仍不予改进或改进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施工单位进度履约保证金2000元/次。

3、当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计划进度时,施工单位应制订出具体的赶工措施,并重新调整进度计划。无调整计划或无赶工期具体措施的,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做好此项工作,同时扣罚施工单位进度履约保证金2000-5000元/次。

4、在自身所承建的单位工程基本完工时,应及时清理四周场地,为附属工程进场施工创造条件。未按代建项目部或建立单位书面通知要求执行的,扣罚施工单位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

四、投资控制

1、在下列情况下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到施工单位解决问题后在支付):

①施工单位实际进度落后合同总进度计划达30天以上。

②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及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工料标准时。

③施工单位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代表的书面指示。

④工地现场未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⑤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2、施工单位应及时统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请监理审核,经监理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

3、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对原设计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单位应及时估算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审计单位审核,在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合同约定外的零星工程或清单中遗漏需现场计量的工程,在施工前应取得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审计单位的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审计单位进行现场计量,如因施工单位不及时通知造成工程计量无法进行,该工程量将不予计量。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方应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班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投入。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制定详细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工程开工前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将根据该管理制度进行督促检查。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要在一周内完成制度的制定,同时扣罚施工单位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2000元/次。

2、及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做好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联合检查,并及时、如实的做好记录;对监理发现或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罚施工单位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2000-10000元/次。

3、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若发生谩骂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的情况,扣罚施工单位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1000-5000元/次。殴打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扣罚施工单位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10000元/次,若触犯法律的,则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4、监理单位应按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如因监理单位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不力的,扣罚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2000元/次。在施工期内,若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发生新闻媒体(报社、广播、电视)负面曝光或在上级主管部门大检查或开发区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扣罚施工单位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5-10万元/次,同时扣罚监理单位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1万元/次。

六、工程资料管理

1、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及时、完整,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可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和安全资料,检查不符合要求,经指出仍不予整改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次。

2、施工单位必须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以及其他施工验收规范和监理公司的要求填写、整理资料,不按要求填写、整理工程资料的,经指出仍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次。

3、工程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发现工程资料弄虚作假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3000元/次。

4、每个分部工程完成后,在具备条件后15天内向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逾期不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经指出仍未在规定的日期内予以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扣罚施工单位进度履约保证金3000-5000元/次。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竣工图纸和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以上资料,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经指出仍不在规定的日期内予以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扣罚施工单位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

6、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施工单位未能按期提供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经指出仍不在规定的日期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扣罚施工单位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元/次。

7、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保修卡。质量保修责任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条款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上述管理规定中扣罚的履约保证金款在工程决算中扣除。如相关单位责任人连续三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直接辞退。

另如监理、施工单位工作直接工作人员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认真负责或受到上级表彰的经建设方同意,可获得该项工作相当扣扣罚标准的现金奖励。如或创西湖杯等以上奖励,则根据合同约定兑现奖励。

特此通知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第3篇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六、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四)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七、企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予以披露。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金融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第4篇

一、严格执行贴息贷款政策标准

(一)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和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要坚持自主自愿、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财政贴息资金审核,规范政策执行管理。

(二)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对象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述人员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可以适度给予重点支持。

(三)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四)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二、认真做好贴息贷款发放审核工作

(五)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落实贷款回收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妇联组织、经办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确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六)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担保机构要对贴息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对不具备财务可行性的项目,以及借款人可自行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不予提供担保。

(七)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应对借款人的家庭贷款记录和项目风险情况进行审核,加强对贷款资金投向的监督管理。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三、加强贷款担保基金管理

(八)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部门筹集,所需资金从一般预算中安排。其他专项资金或者财政专户资金不得作为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

(九)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用于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全额担保,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十)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业务。担保基金运营与经办担保机构的其他业务必须分离管理,单独核算。

(十一)受托运营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机构,要加强对担保基金的规范管理,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得超过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

(十二)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达到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停止受理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申请,并协调有关部门停止受理新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单个经办担保机构的担保基金放大倍数达到5倍时,该担保机构应立即停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业务。

四、完善财政贴息支持政策

(十三)对管理尽职尽责、审核操作规范、担保基金管理合规的贴息贷款,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地拨付财政贴息资金。

(十四)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其中,除东部九省市以外,中央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75%,地方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25%。

(十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除东部九省市以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十六)现行政策支持对象以外的人群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由地方财政部门自行决定贴息,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十七)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行安排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要与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分离管理,分账核算。

本通知印发前发布的有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1日止执行。政策到期后,结合政策执行情况和国家就业形势,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政策切实有效。

加强殡葬管理紧急通知 第5篇

最近,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殡葬行业的数起违法违纪案例,如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局长滥用职权,擅自将公墓承包给私人经营,造成违规预售骨灰格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民政局副局长等民政干部组织参与倒卖尸体,牟取私利;黑龙江省铁力市民政局对当地东升林场擅自毁林建墓监管不力,并参与利润分成等。上述事件严重违反了国家殡葬管理规定,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损害了民政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为了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重视殡葬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殡葬领域反映出的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行深刻反思;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解决当前殡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关系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殡葬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媒体曝光的几个事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要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督促殡葬服务机构自查、自省、自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制,严格履行责任追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遏止事态的发展,坚决整改。

三、清理整顿公墓,加大对非法公墓的查处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媒体曝光殡葬领域几个事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公墓的力度。殡葬管理问题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暂停批建新的公墓。各地要对现有公墓逐个进行检查,对未经审批或违法批建的,要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清理整顿。对虽经审批,但擅自扩大墓穴面积、乱占土地的,以及炒卖墓穴、骨灰格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公益性公墓向外出售墓穴的,要原地封存并立即停止经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进行违规活动的,上级民政部门要向当地政府建议,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行政领导的责任。对公墓单位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当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墓年检制度,定期将公墓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便于群众监督。

四、严格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加强火工品管理通知 第6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鑫矿安委办[2011]8号

矿各涉爆单位:

为确保民族运动会召开、中秋和国庆期间的安保工作万无一失,根据各级人民政府领导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矿杨总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煤矿火工品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将火工品管理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火工品贮存、运输设施,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

二、井下运送火工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严禁使用非专用运输工具运送火工品。

三、井下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结存数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对变质和失效的火工品要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四、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火工品的领用量必须根据生产任务确定,每班由跟班管理人员对本班炸药、雷管的实际消耗量和剩余量进行核实,并在领用票上签字。对当班剩余的火药、雷管,必须由专职放炮员全部退回炸药库,严禁寄存或乱扔乱放。

五、要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火工品在井下运送、贮存、领用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六、要加强对火工品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要督促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对火工品方面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违反运送、贮存、领用和爆破规程的,要严格严肃查处,按500—2000元/次给以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龙山鑫发煤矿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关于加强用工管理的通知 第7篇

市残联属下各事、企业单位:

随着广州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服务项目的增多,各单位都招收有非事业单位编制合同工。为更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现将用工方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同时具备的资料。

招收广州市城镇户口人员须有:本人身份证、失业证、计划生育证、劳动手册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招收非广州市城镇户口人员须有:本人身份证、外出务工证(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或户口登记证、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

二、招收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用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招收退休人员应与其本人签订《返聘合同》;

招收离岗退养人员可与其单位签订《人员借用协议》。协议由招收单位自行拟定。

三、相关问题

各单位认真检查内部用工情况,及时完善用工手续,避免劳动纠纷。

各单位于每月3日前将单位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减名单,增加人员合同办理情况报市残联人事处备案。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第8篇

通知指出, 近年来,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 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 也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 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 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 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 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为此,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 地方各级政府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 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 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通知提出了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的具体原则, 并明确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 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足额注入资本金, 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通知要求, 各地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 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 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 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融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 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要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 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 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 不得发放贷款。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第9篇

通知指出,近年来,少儿出版市场繁荣发展,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为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要看到,当前一些出版物存在内容低俗、质量低劣、价格虚高等问题,有的甚至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内容,严重危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家长教师对此反映强烈。

通知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国梦的后备力量,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是出版界义不容辞的责任。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少儿出版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坚决禁止并依法打击,给全国少年儿童一个承诺,向天下父母有个交代。少儿出版单位要加强少儿精品力作的出版,不断满足少年儿童精神文化需求,让他们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

通知要求,严禁出版传播损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内容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内容低俗、质量低劣的出版物。不得印刷、复制、发行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从事少儿出版的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编辑力量,切实加强对少儿出版编辑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教育培训。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出版物、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坚决收缴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取缔其销售行为。

通知指出,网络已成为少年儿童获取知识信息的重要渠道,净化网上少儿出版环境是当前出版管理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对网上传播有害出版信息的管理,对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网络出版物,及时删除封堵并坚决查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有关网站及栏目、频道,要责令改正或依法关闭。

通知强调,要规范少儿图书价格,反对铺张浪费。当前,有的少儿出版物过度豪华包装、价格虚高,有的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损害少年儿童阅读权益,造成极大浪费。有关部门要督促出版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对违法违规的出版单位严肃处理。

关于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 第10篇

各部门、各乡镇站:

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车管理,规范用车,制止公车私用,节约费用,更好地服务于广播电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车专管

(一)公车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专管员负责制。

(二)公车由规定的专、兼职驾驶员驾驶。车钥匙由专管员保管。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安全行车,并节约用油,节省开支,做好出车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公车交给他人使用。

二、用车报批

(一)干部和职工公务用车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根据车辆安排情况和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用车。

(二)在新宾镇内用车,需到专管员开具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到县城以外出车的需请示局长同意,到专管员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特殊紧急情况出车来不急填写派车单的,必须事先按上述规定电话报请局长同意,并于事后补办用车审批手续。

(三)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出车,也有权拒绝出车。

(四)本系统干部职工或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用(借)车的,-1-

从严掌握,并报请局长批准。

三、派车原则

(一)公车必须确保公务使用,中心领导公务用车,优先保证,大事、要事、急事公务用车,优先安排。

(二)不准动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接送子女上下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不准用公车接送上下班。不准用公车为家属、子女、亲友提供便利。不准将本单位的公车借给他人私用。不准用单位车辆私自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将公车用于从事私人经营性活动,损害单位利益,谋取个人私利。不准公车停放、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四、定点措施

1、定点加油

加油卡由专管员承办和负责充值。按照出车公里数核定加油,公车用油情况由专管员进行登记公示,异地出车加油的,需请示局长同意,返回后经专管员审核,再到财会室报销。

2、车辆维修

公车实行定点维修,修车单位统一定点为:

(1)本车4S维修站(点);

(2)县确定的定点维修单位。

维修车辆必须事先报批。填写修车通知单,经局长签字后方可维修,驾驶员不得自行将车送修。

3、车辆保险手续由专管员和财务人员联办。

4、公车未使用时应停放在车库内和指定地点,禁止驾驶员随意开出或不入库。

五、加强公车管理,实行车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每月要将每辆公车的费用详情(包括油费、修理费等)、用车出车情况(包括用车人、出车地、出车事由、出车里程数等)、违规用车情况等在公示板上予以公示。

六、违规追责

(一)驾驶员下班后未将公车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的,未交钥匙、私自出车的,三种情况出现其中一种,发现一次点名通报批评,发现二次的取消其当月出车补助,发现三次以上的扣除当年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三种情况出现两种或三种同时出现,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正式职工待岗一年或开除公职,临时工予以辞退。因违规出车造成公车损坏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取消驾驶员当年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因公车不入库、公车私用而导致公车被盗或违规出车而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除追究驾驶员经济等相应责任外,驾驶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临时工予以解聘,正式职工待岗一年或开除公职。

(二)专管员因管车不严,未执行工作制度,造成相关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年末奖金或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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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加强工程管理通知(精选10篇)加强工程管理通知 第1篇加强培训管理通知一、概述培训管理是对企业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和培训转化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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