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精选12篇)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1篇
一、模板承重架方面的监理
1. 审核施工方案
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时, 必须要做好各个方面的检查, 主要包括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式、内部结构、水平杆等, 这些都需要根据施工图纸一一审核。立杆底部支撑结构需达到支撑上层荷载的要求;模板立杆承受的施工荷载, 应维持两层或多层立柱, 立柱底部需要添加木垫板, 不允许运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考虑到维持立柱的整体牢固, 安装立柱过程中需要增加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杆高度超过2m之后需要设置两道水平支撑;满堂模板立杆的水平支撑应该加固设置, 对支架立杆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杆增加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杆每升高1.5m~2m后需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准确核算立柱的间距, 若采用∮48钢管时间距需控制在1m内。
2. 检查支模架的钢管、扣件
施工过程中, 对于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的选择必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有的情况是不允许运用这种结构的, 如:支模架高度大于8m, 跨度大于18m, 施工总荷载大于10k N/m2, 集中线荷载超过15k N/m时, 这些都必须禁止采取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 可以选择钢柱、钢托架等体系代替。在搭设模板承重架使用的钢管、扣件运至施工场地之后, 应该对材料进行抽样检查, 当出现测试异常时应及时整改加固处理。
3. 控制搭设质量
搭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结构的科学性, 在施工前后须及时完善搭设工作。控制搭设质量时通常采取的措施包括:检查搭设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检查搭设能否符合工程设计需要;检查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等具体的搭设部位以及数量与标准是否一致, 若发现不同则需根据图纸进一步审核。
二、脚手架的安全监理
1. 搭设方面
搭设脚手架时需要结合施工方案制定的标准进行, 当搭设方案设计好后必须要交给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并提交给项目分管负责人检查验收, 当确定方案合格之后才能投入具体操作。脚手架支撑系统应当牢固可靠, 若遇到一些大面积的支撑排架, 则需要特殊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且参照施工标准搭设操作。搭设前期需要对具体的搭设材料严格检查, 关注搭设结构的稳定性, 主要针对钢管、扣件等受力构件重点审核, 确保结构的承载能力与负荷大小之后才能施工。搭设工作结束后需经过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复验后挂牌方可使用。
2. 使用方面
脚手架投入使用之后, 禁止把主节点的纵、横水平杆、扫地杆、连墙构件拆除, 且对其连接牢度做好检查, 确保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内部结构能够达到施工标准。此外, 还需要检查地基的积水, 底座的松动, 立杆的悬空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且避免脚手架在使用时出现超负荷的情况。对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 应检查器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在标准范围内。
3. 拆除方面
施工结束后需将脚手架及时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 通常是自上而下逐渐拆除。同时, 连墙件等也需要跟着脚手架共同拆除, 这样可避免拆除后其它脚手架松动。构件被拆除后禁止高空抛掷, 拆除过程应该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监护。
三、建筑机械的安全监理
1. 塔吊方面
在检查塔吊时主要涉及到的构建包括:限位器、保险装置、力矩限制器、附墙装置路基与轨道、夹轨钳等多个结构的内容。检查时需要保证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用到的不同行程限位开关装置的完整性, 其结构设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且保持这些组件的完整性, 不得出现随意拆装操作。当使用塔吊时, 需要求监理人员对各项环境指挥操作, 加强不同环节的检查, 保证塔吊能够达到操作规定需要。
2. 物料提升机方面
检查物料提升机主要有:架体制作、架体稳定、钢丝绳、安装验收、架体等多个方面。提升钢丝绳禁止连接使用, 端头与卷筒需牢固配合, 对卷筒应参照顺序排列;吊篮达到工作最低位置时, 保持卷筒上的钢丝绳达3圈以上;提升机需要增加安全停靠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等相关设备;对附墙架与架体等结构中, 需要结合用刚性件连接, 且保持结构的稳定性, 禁止将其连接在脚手架上;严格核算提升机的缆风绳长度, 其材料必须要用钢丝;当提升机高度低于20m时, 缆风绳需超过1组;提升机高度处于21m~30m时, 需超过2组;在提升机运用过程中, 应该保证物料在吊篮内均衡分布, 长料立放过程要运用防滚落方式, 避免超载。
四、结语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2篇
监理实施细则(安 全 监 理)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一、工程概况:
第一节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昆山高新区2015水利工程
2、建设单位:昆山高新区水利站
3、设计单位:昆山水利设计院
4、施工单位:江苏光华建设有限公司
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昆山市浩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荣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市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昆山高新区
第二节 工程特点
本项目施工地点为高新区辖区,沿线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度大。另外涉及道路的封闭施工,安全隐患多。根据工程特点,应严格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无重大伤亡事故。
二、安全监理的目标:
安全零事故、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审查电工、焊工、施工用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资格;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方案;核查应急救援预案;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7)参加原有管线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督促施工过程中专职安全员进行巡视检查;
3)采取巡视、量测、旁站的方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7)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8)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4)组织本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
五、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控制要点
1、土方工程:
1)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木桩或钢板桩维护已固定好(具体要求详见钢板桩围护工程),且满足地质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土方开挖。2)要求工程范围内各管线权属单位向土方施工单位及监理提供竣工图,并现场交底,施工单位据此进行人工探挖,对重要管线如电力、电信、自来水等,必须加密探沟探明管线,经管线单位确认后及时做好标识,再进行开挖。开挖过程中,应事先通知管线单位,确定其是否派专人值班,我监理方派人全程旁站。
3)要求各管线单位对需保护的管线提出书面要求,由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经监理审核、业主审批后实施,对确实无法迁移的管线而又影响施工的,由设计单位另出保护方案。
4)为应急突发事故,要求各管线单位及市政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抢险预案,由专业队伍负责抢修。
5)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安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当开挖深度≥5米时其施工方案要经专家论证审查,本工程深基坑存在此情况,要注意。
6)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1.5米。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法。
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
2、临时用电:
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要有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要符合、要求封闭严密。
2)配电箱、开关箱要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开关箱有漏电保护,要灵敏可靠。
3)要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配电箱有门、锁,有防雨措施。
5)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必须采用TN-S系统,保护零与工作零不得混接。
6)现场照明要符合规范要求,在潮湿坑槽作业,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7)配电线不得有破皮露芯,过路线要有保护或架设。
3、机具安全
1)小型机具必须绝缘可靠,配备三级保护。2)施工机具分类编号、定人、挂牌负责制。3)施工现场清洁,设吸烟点。
4、个人劳防用品 1)督促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施工过程中,佩戴安全帽,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同时挖机作业时须有专人指挥。
2)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3)不穿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不准穿短裤、不赤膊上班。5)上、下交叉作业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5、夜间施工
1)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2)夜间施工必须设具有足够的照明设施。3)夜间施工危险部位必须设红、绿灯警示。4)夜间施工必须要有2人以上。
6、钢筋工程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的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筋内作为立人板。
4)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5)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6)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7)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作业,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7、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泵车作业环境必须安全,泵车支撑必须稳定。
2)使用振捣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捣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振动器使用时,插入深度不准超过60cm,时间不能超过一分钟,振捣时要穿胶鞋,戴胶手套。
4)砼搅拌机使用前,要检查试运转情况,确信安全可靠后再操作。砼搅拌机开动时,不准将工具人身伸向卷筒,也不准再向卷筒内投料。停产、换班或定期维护时,切记切断电源,锁住闸刀箱挂牢吊钩。
8、模板工程
1)工作前应戴好安全帽,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防止掉落伤人。工作时应集中思想,避免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2)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3)不得在脚手架上堆入大批模板等材料。
4)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安全措施。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5)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架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应放在1.8米以上处,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应将已拆除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6)模板拆除时间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为准。
7)模板上有预留洞口,应在安装后盖好洞口。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口中,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9、钢板桩围护工程
(1)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构件的规格尺寸经计算确定;
② 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③ 采用型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缝应采用木板垫实,横梁、横撑与钢板桩连接牢固。
④ 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⑤ 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2)拆除撑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② 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应及时回填;
③ 对于设置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线向两端延伸拆除;
④ 对于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
⑤ 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⑥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
10、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
2)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道路畅通。3)施工中无管线事故。4)施工中无重大伤亡事故。
5)施工现场必须有排水设施,排水要畅通,道路无积水。6)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隔。
7)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所有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佩带胸卡上岗。8)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挂牌标明品种、规格等。9)施工、生活区域必须清洁文明。
10)施工现场必须开展以建文明工地为主的思想政治工作。
11、施工现场动火规定
1)施工现场按材质区别配备消防器材。2)危险品仓库、木工房必须制定规章制度、醒目标记。
3)非电工人员严禁擅自拉接电器具、电线架设,按当地电业局规定要求架设。4)严禁非生产性用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在施工现场火生活区使用。5)消防器材严禁挪做他用,器材周边堆物必须保持道路畅通。
六、施工阶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江苏赛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浅谈执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思考 第3篇
关键词 工程监理 质量管理 质量监督
在执行新版规范后,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在编制的依据、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方面都应与新版规范要求相适应。
一、不能把监理细则编成施工工艺
过去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施工工艺要求的条文写的较多,力求详尽,以方便施工操作,也便于监理检查,认为这是质量把关的关键。这话说来很有道理。因为在TQC管理中有一句话,即质量是做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这些条文都抄录于施工及验收规范。同样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条文也来自施工及验收规范,所以监理单位审核时也不会提出多少不同意见,因为大家抄录的都是国家标准。谁都不必创新,谁也不会担风险。但新版规范中删掉了施工工艺的部分,只留下了检查验收的部分。今后国家也不再颁布国家级的施工工艺规范,施工工艺留给施工企业自己去制订,并作为企业工艺标准,参加市场竞争。自然监理单位今后也就不能自己先制订一个操作工艺,要求施工单位去执行。相反实施细则编制前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企业的工艺标准,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把握,以便监督其贯彻执行。另外施工单位编制的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还要送给监理单位,因此监理单位今后也不要再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工艺作为细则的重点抄录在细则中。而应该根据新版规范的要求,把强化检查验收的内容做为主体制订在实施细则中,才适合新版规范的规定。一句话,不要把监理细则编成施工工艺。
二、实施细则编制的指导思想
监理实施细则是为指导监理工作服务的文件,而不是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的文件。所以在内容和表达形式上都应区别于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工艺文件。笔者认为细则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化验收,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质量管理历来是提倡预防在先,不要有“死后验尸”的思想。新版规范又提出强化验收和过程控制的要求,因此在监理细则中就应该贯彻这种精神。具体地说,就是要对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质量的人、机、料、工、环各个要素从施工项目开始至结束,设置一些质量控制点,开展定时定点的质量检查验收。比如对人要素,是要检查施工单位配备的人员资格、人数及变更的符合性和适应性;对机要素,是要检查施工所配备的工装机具,检测试验所使用的量具、仪表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对料要素,是在原材料使用前检查认证,决定是否可投入使用;对工要素,就是对施工单位各施工阶段进行定点检查或验收,检查是否按工艺施工,施工的结果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对环要素,是检查施工环境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和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等。这里所说的质量控制点是指两种情况,一种是不需要停止施工就可进行检查的检查点,如混凝土取样、混凝土浇灌时的旁站监理等;另一种是需要施工停下来进行检查验收的停止点、叫停点,如隐蔽验收,检验批检查验收等。通过对各要素中设置的质量控制点检查和控制,来体现“强化验收,过程控制”和预防预控的要求。
三、制订监理工作流程图
监理工作流程,也就是监理工作程序,是保证监理工作有条不紊,防止监理工作失控的重要手段。监理流程就是把各个要素所设定的质控点,按照自然流水顺序以框图的形式表示出来,使监理人员按图中的先后顺序对各要素进行定期定点的检查验收活动。
流程图是要以一个要素或一个子分部工程或一个分项工程画一个流程图。不要把整个单位工程的流程图都画在一起,否则流程图就画的太长、太复杂了。怎样设计流程框图,需要进行分析。标准是:简明方便又能反映一个控制单元。比如以要素来控制,如人要素,一般一个分项或一个分部工程,开始至结束人员变化不大,就不要每个分项分部工程重复设计流程图。又如一个子分部工程控制,如一个混凝土子分部工程,从材料进场检验、配比、计量、搅拌、取样、模板、验筋、浇灌、养护、拆模,这些检查点,每个施工单元都是一样的,只画一个流程图即可反复使用。究竟以要素还是以子分部、分项工程画流程图,还是混合式画流程图,示具体情况而定。
四、制订检验标准,做好检验记录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框架探讨 第4篇
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2.1 组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
在开工前, 成立安全监理结构, 项目总监是全面负责人, 专职安全监理员协助总监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2 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⑴确定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⑶确定安全监理依据。
3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3.1 安全监理的方法
⑴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⑷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 《营业执照》; (2) 《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施工许可证》; (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变更或修改时, 应按原程序由有关审批人员批准。
⑹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消防设施、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⑺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⑻审核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防暑降温、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⑽经常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⑾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安监站报告;
⑿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⒀及时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重要事项要以书面形式汇报, 对汇报过程要在《监理日记》中作好记录;
⒁通过工地例会, 及时协调所发现安全隐患中的有关难点、要点,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3.2 安全监理的措施
⑴由监理牵头, 组建业主、监理、总承包三方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 由业主的代表 (或总监) 担任小组长、另两家任付组长.随各施工阶段队伍的进退场变化、吸收专业承包和分包方派代表作为小组成员;
⑵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制订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检查方法、评分标准;
⑶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 必要时可加密检查次数。每次检查分四个小组 (机械与用电、脚手架和“三宝四口”、安全档案资料、生活后勤环境) 分头进行, 检查后由总包方写出专门的检查简报, 简报应附有要求整改事项一览表, 列有整改事项名称、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自检签字栏和现场监理确认签字栏。要求每次整改务必认真, 且监理签认后才算完成。
⑷每周工地例会必列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专题内容。在每周工地例会上, 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列为专题内容, 由监理、业主在会上提出问题与要求, 各承包方答复表态, 承诺整改措施与时限, 并写在《例会纪要》中, 下周检查落实和整改情况。
⑸每月的《监理月报》中列有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专栏。监理部每月向业主呈报《监理月报》, 其中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专栏”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的格式填写, 阐述当月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 存在的不安全、不文明情况及整改结果等。
⑹坚持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交底制度。经审批的施工组设设计 (方案) 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必须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多次的专门技术交底, 事先写出交底要点记录, 监理参与交底会, 交底人与接受交底的班组长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⑺要求总承包在分包合同中专列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责任条款。无论在总包与分包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或业主与专业承包方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中, 都必须写入“分包方、专业承包方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 必须服从总承包方统一管理”的条文, 明确相互关系, 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列为执行合同的承诺要件, 以避免因分包方 (专业承包方) 的失误而造成对全局的影响。
⑻在施工全过程强调五个“必须”和狠抓七个“严禁”
强调五个“必须”: (1)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2)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合格; (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绳、穿防滑鞋; (4) 电工、焊工及大中小型机械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有操作上岗证; (5) 脚手架、临边、洞口等部位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栏板和安全网。
狠抓七个“严禁”: (1) 施工作业现场严禁打牌、嬉戏; (2) 在工地上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3) 进入现场严禁披长发而不戴工作帽; (4) 非机械操作、驾驶人员严禁启动机械、车辆; (5) 酒后严禁上岗操作; (6) 非指定地点严禁吸烟、动火 (7) 交底不清或无安全措施严禁作业。
4 针对工程安全监理特点进行重点监理
根据工程安全监理特点制定安全监理重点, 只要内容如下:
⑴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
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
⑶“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
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监理;
⑸施工现场砖砌围墙安全监理;
⑹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
⑺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理;
⑻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
⑼模板工程安全监理;
⑽塔吊安全监理;
⑾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监理;
⑿施工升降机安全监理;
⒀起重吊装安全监理;
⒁幕墙工程安全监理。
5 结论
通过上面的论述, 按照上面的安全监理总体思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监控, 安全隐患是能排除的, 安全事故是能够预防的。●
摘要:本文从现场安全监理的角度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框架以及分析安全监理的重点内容, 希望能给安全监理员提供一些实际帮助, 从而排除安全隐患, 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第5篇
一、安全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建设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国务院第397号令)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国务院302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5、《安全生产法》
6、《消防法》
7、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决定》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健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
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责令其停止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无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
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
书等。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的证明文件。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
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脚手架:
脚手架设计方案,设计验算书,施工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拆除方案是否
齐全、完整、正确可行。
(2)模板施工:
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模板设计支撑系统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
承受能力的强度,模板设计自身刚度,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要求,支撑系统连接件做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
(3)高空作业: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齐全、完整。安全防护棚,洞口边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临时用电:
总配电箱的位置和线路是否合理,施工用电负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实
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照明用电措施满足安全要求。
(5)安全文明施工:
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墙措施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生活设施,急救措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符合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
改或暂停施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四、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点:
现场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保卫专职人员到岗情况。
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齐全。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边口、井字架进料出入口防护措施及时可靠。
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阳台边、屋面等周边防护措施。
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施工用电:周边电线有防护措施,现场照明使用安全电压。
五、安全施工监理手段及措施
根据项目缺点,在施情况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强化监理人员的安
全意识,严格审核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安
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或工作联系单形式通知施工
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安全施工作为每周监理例会内
容进行宣讲,不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议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
作,共同加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我项目监理部贯彻落实,实施。
芷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6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好事前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部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署意见,这也是签署开工报告的一个条件。
1.2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
1.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2.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
1.2.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1.2.4脚手架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5模板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7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2.8高空作业施工方案;
1.2.9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1.2.10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要有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方案;
1.2.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1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方案。
1.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承建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要检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专业队伍的施工资质。
1.4审查施工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同时,项目要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有安全员上岗证),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安全措施落实。项目经理部还要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1.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6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的合格证或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设备使用前,要检查安装单位出具的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及办理的验收签字手续及安装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作好事中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1组织及参与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跟踪整改情况。
2.2检查项目的安全教育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的岗前三级教育及变换工种前进行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记录)。
2.3检查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2.4检查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情况是否与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放置各种警示牌。
2.5检查施工项目各相施工操作前的安全交底情况,有必要的、特殊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参加安全交底会,其它情况下只需检查安全交底记录。
2.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检查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临时用电是否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是否做到了“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设施等。
2.7检查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情况,检查立杆基础、水平扫地杆的设置、连墙件的设置、杆件的间距和剪刀撑的设置、杆件的搭接、水平网和立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安全通道的搭设等,并检查搭设前向操作人员的交底和搭设完毕后的检查验收记录,签字要齐全。
2.8检查基坑的开挖与支护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放坡或支护、坑边物料、土方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边坡滑落的危险等。
2.9检查模板支拆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安装和拆除模板、立杆要稳定和牢固(钢管立杆下必须加上底座和垫板)、模板等施工荷载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模板安装和拆除前要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等。
2.10检查“三宝”使用和“四口”的防护,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建筑工程外侧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要按规定进行防护。
2.11工地例会要对可预见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要警钟长鸣,会会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有必要的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3.事后控制
3.1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有组织地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3.2工程完工后,整理好安全档案,对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4.做好监理工作的内业,监理工作内业是检查监理工作的内容之一,也是监理工作的记载。
4.1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用以指导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要有安全监理责任制。
4.2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日记上要有安全专栏,安全专栏内要记录真实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方面的内容。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各种会议及各方面安全检查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详细记录。监理日记要有总监或总监代表的签字。
4.3监理月报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要汇报所在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4.4各种会议(工地例会、临时安全会议等)要有会议纪要,工地理会要讲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记录。
4.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监理工程师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施工单位申请书,即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回执)将隐患的整改情况报给监理部。
4.6大型施工项目要设立安全管理台帐。
参考文献:
1.黄金枝,刘永新 工程监理/安全监理/项目管理规范操作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2.武树春,建筑施工安全设施计算书编制范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权社 2005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第7篇
略。
2 编制目的
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 将监理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深入化, 使之成为可实际操作的实施细则, 进而按计划全面有效地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3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通风与空调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子分部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验收。
4 编制依据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0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建质【2006】192号)
工程设计施工图。
《监理规划》
5 监理质量事前控制
5.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签署A2《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监理参加施工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旁听;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的交底等。
5.2 对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组织甲方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确认。
5.3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5.4 检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承担施工企业的资质;以及现场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5.5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5.6 熟悉合同文件、图纸、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5.7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 形成相应的记录。
5.8 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并按照规定见证取样送检。
5.9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砂浆、聚合物砂浆等, 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 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5.1 0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事中、事后控制
6.1 墙体节能工程
6.1.1 根据施工图纸, 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6.1.2 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 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6.1.3 检查方法: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 核查复验报告,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6.2 幕墙节能工程
6.2.1 根据施工图纸, 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6.2.2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通水试验等。
6.2.3 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1条至4.2.9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6.3 门窗节能工程
6.3.1 核查建筑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6.3.2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淋水试验等。
6.3.3 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2.1条至5.2.11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6.4 屋面节能工程
6.4.1 根据施工图纸, 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7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6.4.2 核查用于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 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4.3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称重检查、淋水试验等。
6.5 地面节能工程
6.5.1 根据施工图纸, 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8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6.5.2 核查用于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 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5.3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察、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尺量检查等。
6.6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6.6.1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 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 并按照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1条要求的产品对其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6.6.2 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 应按照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2条要求的产品对其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6.6.3 检查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5条要求内容。
6.6.4 检查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6条要求内容。
6.6.5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 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6.6.6 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 (调节) 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 (热) 量计算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方向应正确, 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6.6.7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 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 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 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6.6.8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察、试运转检查和进行调试、尺量检查等。
6.7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6.7.1 根据施工图纸, 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12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6.7.2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时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12.2.1的内容对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并形成记录。
6.7.3 检查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 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6.7.4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 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检查内容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2.3要求。
6.7.5 在通电试运行中, 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其中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6.7.6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用观察、试运转检查和进行调试、检测等。
摘要:文章细则仅仅是根据实际工作中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的指导操作文件, 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写的。如有不妥之处, 请各位同仁指正。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8篇
关键词:工程测量,工程监理,控制,施工阶段
建筑工程施工的测量工作不仅是工程建设的基础, 而且是涉及工程质量的关键。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的测量方案是否合理, 测量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测量人员的专业水平如何, 都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因此, 监理工程师切实做好测量监理工作是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一项重要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测量方案进行审查, 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核签证。由于监理的检查与验收是测量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 这就对监理工程师在测量专业方面的知识掌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工程特点, 编制相应的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以保证监理测量工作的质量。下面结合工作实践着重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测量监理工作:
1 施工控制网 (建筑方格网) 测量的监理工作要点
建筑施工控制测量的首要任务是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一般情况下, 在新建的大中型建筑场地上, 施工控制网一般布置成正方形或矩形的格网 (称建筑方格网) 。对于扩建工程或改建工程, 当建立方格网有困难时, 可采用导线网作为施工控制网。建筑施工通常采用建筑坐标系 (亦称施工坐标系) , 其坐标轴与建筑主轴线应一致或平行, 以方便定位和施工放样。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施工控制网时, 首先应审查建筑方格网的布置情况:1) 建筑方格网的布置是否根据建筑设计总平面图上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设, 并结合现场的地形情况所拟定。2) 方格网布置时, 是否已注意以下几点基本要求:方格网的主轴线应布设在整个场地的中部, 并与总平面上的主要建筑物的基本轴线相平行;方格网的转折角应严格成90度;方格网边长的相对精度应视工程要求, 一般定为1/10000~1/20000;控制点用桩的位置应选在不受施工影响并能长期保存处。然后, 重点测设复核建筑方格网的主轴线。主轴线的定位是根据测量控制点来测设的, 因此, 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将主轴线点的坐标换算成测量坐标, 依据附近的测量控制点, 通过适当调整测设点的平面位置来定出主轴线, 以进行复核、对照。最后, 详细测设复核建筑方格网。在主轴线测定以后, 监理工程师可详细测设复核方格网。复核方法:根据主轴线四个端点交会定出方格四个角点 (用混凝土桩标定) , 以上述构成“田”字形的各个格点作为基本点, 再以基本点为基础, 按角度交会方法或导线测量方法测设复核方格网中所有各点 (用木桩或混凝土桩标定) 。
施工控制网 (建筑方格网) 是一个建筑工程建设的基础。因此,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时, 必须事先制定一套完整的测设复核程序, 不能简单沿用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的顺序。只有这样, 才能发现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存在的偏差和错误, 并及时纠正。同时, 监理工程师要参照《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的规定, 严格对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校定情况、测量数据的精度情况进行核查, 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2 施工测量的监理工作应进行建筑物轴线测设
一般应根据总平面图上所给出的建筑物位置进行定位, 也就是把建筑物的墙轴线交点标定在地面上, 然后, 再根据这些交点进行详细放样。建筑物轴线的测设, 主要有根据规划道路红线测设和根据已有建筑物关系测设二种方法。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主轴线时, 应有针对性地采取下列措施:
(1) 当根据规划道路红线来测设建筑物轴线时, 监理首先应审查核实新建筑物的设计位置, 规划道路与红线的关系是否得到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检查核实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红线数据、平面控制坐标的准确性;检查总平面图上的坐标数据的准确性。然后, 根据规划红线复核施工单位测设的主轴线, 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轴线的延长线上打桩, 以便在开挖基槽后作为恢复轴线的依据。
(2) 当根据已有建筑物关系来测设建筑物轴线时, 监理首先应检查核实总平面图上新建筑物的设计位置与已有建筑物位置的关系, 检查总平面图上的坐标数据的准确性。然后, 根据已有的建筑物, 采用延长轴线法、直角坐标法、平行线法来复核施工单位测设的主轴线。建筑物的主轴线测好后, 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详细复核测设建筑物各轴线的交点位置 (中心桩) , 同时, 应检查复核建筑物轴线间的距离 (误差不得超过1/2000) 。
在多层楼房施工中, 控制桩也是向上投测轴线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布设的控制桩钉在槽外2~4m的地方。如系多层建筑物, 为了便于向上引点, 可设在较远的地方, 如附近有固定建筑物, 最好把轴线投到固定建筑物上。
在建筑施工测量中, 基础施工测量是一个重要环节, 其主要工作包含基槽挖土的放线和抄平、基础施工的放线和抄平。对于基槽挖土, 监理工程师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基槽开挖深度, 一般可在基槽挖到一定深度后, 用水准仪在基槽 (坑) 的壁上每隔2~3m和拐角处设置一些水平的小木桩 (平水桩的标高误差应控制为±10mm) , 这些木桩可作为清理槽底和铺设垫层的依据。待土方挖完后, 监理再根据控制桩复核基槽宽度和标高, 合格后方可允许施工单位进行垫层施工。基础施工在轴线投设时, 如建筑物精度要求较高, 应用经纬仪投点, 再按设计尺寸要求进行复核。标高可直接在模板上定出控制线,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水准点进行复核。
对于高层建筑的施工测量, 由于地面施工部分的测量精度要求较高, 而高层施工部分因场地较小, 测量的工作条件受到限制, 并且容易受到施工的干扰, 因此, 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施工测量的方法是否有针对性且符合规范的要求, 所用的仪器是否合适、匹配。高层建筑的平面控制网布设于地坪层 (底层) , 其形式一般为一个矩形或若干个矩形, 且布设于建筑物内部, 以便逐层向上投影, 控制各层的细部 (墙、柱、电梯井筒、楼梯等) 施工放样。平面控制点一般在埋设于地坪层地面混凝土上面的一块小铁板上划十字线, 交点上冲一小孔, 代表点位中心。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时应先检查平面控制点点位的选择是否与建筑物的结构相适应, 具体要点为:矩形控制网的各边应与建筑轴线相平行;建筑物内部的细部结构 (主要是柱和承重墙) 不妨碍控制点之间的通视;在控制点的铅垂方向上应避开各结构层的横粱和楼板中的主钢筋。然后, 对平面控制网进行检查、复核并测设, 精度控制为:平面控制点之间的距离测量精度不应低于1/10000, 矩形角度测设的误差不应大于±10″。同时, 要求施工单位注意控制点在结构和外墙 (包括幕墙) 施工期间的妥善保护。
高层建筑施工的高程控制网为建筑场地内的一组水准点。待建筑物的基础和地坪层建造完成后, 在首层墙上或柱上通过水准点测设“一米标高线” (标高为十1.000 m) 或“半米标高线” (标高为十0.500 m) , 作为向上各层测设设计高程之用。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检查建筑场地内的一组水准点 (数量不少于3个) , 然后复核测设“一米标高线”或“半米标高线”是否符合要求。
在高层建筑施工中, 无论是平面控制点的垂直投影, 还是高程传递, 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均有一定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控制。垂准仪可以用于各种楼层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点的垂直投影, 而将经纬仪 (加装直角目镜) 用作控制点的垂直投影, 一般适用于10层以下的建筑物。高程传递一般可采用钢卷尺垂直丈量法和全站仪天顶测距法进行, 对于精度要求高的超高层建筑应使用全站仪进行高程传递。各种仪器的使用技术要求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的规定。
高层建筑的结构细部 (外墙、承重墙、立柱、电梯井、梁、楼板、楼梯等及各种预埋件) 测设很重要, 特别是对于平面复杂的建筑物。监理工程师应重点进行控制的地方有:首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测量方案, 再检查其实施情况。同时,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计算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控制细则, 再予以复核测设。一般对每层建筑结构细部可根据平面控制点用经纬仪和钢卷尺用极坐标法、距离会交法、直角坐标法等复核测设其平面位置, 根据“一米标高线”用水准仪复核测设其标高。
3 建筑工程变形测量的监理工作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形观测主要是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根据基准点进行的, 沉降观测的基准点是2~3个埋设于建筑沉降影响范围以外的水准点。基准点与沉降观测点不能相距太远, 一般应在100 m范围以内, 在与城市水准点连测后, 获得基准点的高程。两者之间的高差应经常用水准仪测量检核, 以确证其高程的稳定性。在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上埋设沉降观测点, 观测点一般是沿建筑物外围均匀布设, 但在荷载有变化的部位、平面形状改变处、沉降缝两侧、有代表性的柱和基础上, 应加设沉降观测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沉降观测时, 首先应检查观测点的数量和位置是否能全面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检查观测点是否便于立水准尺进行观测, 并能够长期保存和不容易受到破坏;检查基准点的布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 再审查施工单位沉降观测的实施方案:包括审查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和测量的精度控制、施工阶段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对于一般建筑, 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或高层建筑, 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情况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 (如基坑回填, 安装柱子和屋架, 砌筑墙体, 设备安装等) 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为均匀增高, 应至少在荷载增加到25%、50%、75%和100%的时候各测一次。如遇施工过程中的暂时停工, 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另在停工期间, 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最后, 应对施工单位每次沉降观测的数据进行检查复核并签署监理意见。在沉降观测中, 观测时间、方法和精度要求应严格参照《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T8-97) 的有关条款要求。为了保证水准测量的精度, 观测时, 视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0 m, 前、后视距离要尽量相等。
从以上的监理工作要点可以看出, 测量监理工作是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监理工程师要真正做到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就必须重视和加强测量的监理工作, 并贯彻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始终。
参考文献
[1]王亚平.测量技术与仪器的发展趋势[J].科技资讯, 2006, (30) .
[2]李向明.我国工程测量技术的发展现状与创新[J].科技咨询导报, 2007, (15) .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9篇
关键词:施工监理,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监理公司在接到一项监理业务后, 会组建一个监理项目部,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细则、组织实施, 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而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人,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 对本专业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 负责作好个人分管范围内一切有关监理工作及总监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下面重点论述一下监理人员在混凝土工程施工中实施的监理细则要点。
1 施工准备
1.1 施工方案审核
施工方案应包括:混凝土拌制、运输、浇筑、养护方法等。厚大体积混凝土及冬期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1.2 材料检验
1.2.1 商品混凝土:
石子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 混凝土坍落度5~23cm。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 (GB/T14902) 的要求。当采用泵送时, 混凝土的质量尚应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10) 的规定。 (1) 外观检查:无出现分层离析、凝结现象。 (2) 书面检验:出厂合格证及其附件 (砂、碎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水、氯离子含量、碱总含量等检测报告) 。
1.2.2 现场拌制混凝土
1.2.2. 1 水泥:
强度等级32.5以上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等,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175) 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 当使用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或出厂时间超过3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 需要对水泥进行复验, 复验合格后再使用。 (1) 外观检查: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日期、出厂编号、包装质量 (袋装) 等。 (2) 复验。a检验项目:常规检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其他检验细度、烧失量、氧化硫含量、碱含量等。b检验数量:对于连续进场的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水泥, 袋装200t为一个批次, 散装为500t一批, 抽样检测时, 每批不少于一次。c书面检验:对水泥进行复验时, 书面检验的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验报告。
1.2.2. 2 砂:
中砂或粗砂, 细度模数为2.3~3.5,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 的规定。 (1) 外观检查:品种、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2) 复验。a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其他检验密度、害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等。b检验数量:进场批次组批。用大型的工具 (如火车、货船或汽车) 运输至现场的, 每一批的验收为400m3或600t;通过拖拉机等小型工具运输的, 每一批的验收为200m3或300t。数量不足的按同一批验收。c书面检验:砂复验报告。
1.2.2. 3 石子:
碎石或卵石, 粒径5~40mm, 级配良好,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 的规定。 (1) 外观检查:材质、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2) 复验。a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颗料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料含量;b检验数量:进场批次组批。用大型的工具 (如火车、货船或汽车) 运输至现场的, 每一验收批次为400m3或600t;通过拖拉机等小型工具运输的, 每一验收批次为200m3或300t, 数量不足的为一验收批。c书面检验:复验报告
1.2.2. 4 外加剂:
根据要求用减水剂、早强剂、抗冻剂, 其相应的技术要求遵循《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 的规定。如需现场取样复试, 应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 (1) 外观检查:品种等。 (2) 复验。a检验数量:确定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b书面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
1.2.3 水:
采用饮用水拌制混凝土或养护, 采用其他水时, 水质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 的规定。水质需要复验时同一水源查不应少于一次。
1.3 机具设备检查
各种机具设备的型号、数量、状态等应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冬期施工时, 混凝土运输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
1.4 作业条件检查
1.4.1 技术准备。
(1) 浇筑混凝土前,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有关人员对模板、钢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办理验收手续。 (2) 施工测量人员应在模板上标好浇筑标高。 (3) 浇筑前, 施工单位应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预审资料, 并报监理审核。施工单位应办理好浇筑混凝土手续。
1.4.2 其他。
(1) 浇筑混凝土的脚手架、马道应搭设完成, 模板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2) 冬期施工时应预备好塑料薄膜、草帘、保温被等保温防护准备工作。
2 混凝土工程
2.1 现场拌制混凝土操作要点
2.1.1 现场拌制混凝土宜采用机械进行。
开盘前应对搅拌机及上料设备、计量设备, 以及原料配合比进行检查, 符合要求后, 方可开盘拌制混凝土。
2.1.2 计量:
水泥、掺合料计量允许偏差应不大于±2%;砂、石计量允许偏差应不大于±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应不大于±2%。
2.1.3 上料。
(1) 只有混凝土时, 上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 (2) 有掺混合料时, 顺序为石子、水泥、混合料、砂。 (3) 加入干粉状外剂时, 顺序为石子、外加剂、水泥、砂或:石子、水泥、砂子、外加剂。
2.1.4 开盘:
每次拌制混凝土时, 第一盘先加水进行空转, 将搅拌筒进行温润处理, 然后倒净剩余的积水。进行第一盘搅拌时, 将石子的用量按配合比减半。从第二盘开始, 根据给定的配合比上料。
2.1.5 搅拌:
均匀搅拌混凝土
2.1.6 出料:
在出料过程中, 先出料少许, 对拌合物的外观质量进行目测, 目测合格后出料。确保每盘混凝土拌合物出尽。
2.1.7
搅拌地点应要求检查混凝土坍落度。
2.2 混凝土运输、浇筑、振捣、养护操作要点
(1) 混凝土搅拌后应及时运至现场。运输过程应能保证混凝土不发生分层离析现象, 否则应进行二次拌合。 (2) 在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 自由倾落的高度控制在2m, 超过3m时用串筒或溜管等下料。 (3) 通过分段分层的方式连续浇筑混凝土, 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浇筑层高度, 通常情况下, 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最大不超过50cm。 (4) 振捣时采用插入式振捣器, 进行快插慢拔式振捣, 均匀排列插点, 按顺序进行, 逐点移动, 不得遗漏, 振实要均匀。 (5) 在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 确保连续性。如果间歇难以避免, 为了防止出现冷缝, 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 浇筑完成次层的混凝土。 (6) 施工缝留置:浇筑混凝土时可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留施工缝。根据下列规定设置施工缝的留设位置:a对于柱子, 施工缝经常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b对于大断面梁, 施工缝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c对于单向板, 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留置施工缝。d对于主次梁的楼板, 沿着次梁方向进行浇筑, 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留置施工缝。e对于墙, 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或者在纵横墙的交接处留置施工缝。f对于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等复杂的工程, 根据设计要求留置施工缝的位置。g多层楼梯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楼梯段1/3的部位。 (7) 施工缝处理:按照施工方案, 混凝土浇筑前需要对施工缝进行处理。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a确保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超过1.2N/mm2。通过试验确定, 混凝土达到1.2N/mm2的同时, 采取措施对施工缝进行处理。b在发生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进行浇筑混凝土时, 为了确保浇筑质量应清除表面的垃圾、水泥薄膜、松动的砂石, 以及软弱的混凝土层等, 同时进行凿毛处理, 并用水冲洗干净, 清除残留在混凝土表面的积水等。c在处理施工缝的过程中, 如果遇到回弯钢筋, 采取措施保证钢筋周围的混凝土受到影响。同时需要清除钢筋表面的油污、水泥砂浆及浮锈等杂物。d混凝土浇筑前, 将10-15mm厚的水泥砂浆铺在水平施工缝上, 在配合比方面确保与混凝土内的砂浆成分相同, 并在界面涂刷处理剂。e如果混凝土从施工缝处开始浇筑时, 不能直接靠近施工缝边进行下料。 (8) 混凝土养护。 (9) 坍落度检查:在浇筑地点规范标准要求抽查混凝土的坍落度。 (10) 混凝土试块留置:在浇筑地点应施工要求留置混凝土抗压、抗渗及同条件标准养护抗压试块。11混凝土浇筑后, 表面应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二次收光, 以防止表面出现裂缝。
2.3 雨期施工
(1) 下雨期间应停止拌制混凝土, 雨后应及时测定砂、石料含水量并调整施工配合比。 (2) 雨后将模内的积水排出后, 应清除模板内杂物后再进行混凝土浇筑。 (3) 雨天浇筑混凝土时, 浇筑现场要保证足够的苫布、塑料薄膜, 以便将已浇筑的混凝土及时覆盖。 (4) 雨天浇筑混凝土要增加坍落度检测次数, 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2.4 冬期施工
(1) 在施工过程中, 如果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 采取措施对混凝土进行拌制、运输、浇筑等, 并采取气温骤然下降的防冻措施。 (2) 拌制混凝土。a冬季施工时, 配制混凝土, 优先使用硅酸盐水泥或者普通硅酸盐水泥, 其强度要大于42.5级, 水泥最小用量要超过300kg/m3, 水灰比小于0.6。b在混凝土的拌制过程中, 确保使用骨料的清洁性, 不能含有冰、雪、冻块等易冻裂的物质。c冬期拌制混凝土原材料加热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 当加热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再对骨料进行加热。当水、骨料达到规定温度仍不能满足热工计算要求时, 可提高水温到100℃, 但水泥不得与80℃以上的水直接接触。水泥不得直接加热, 并宜在使用前运入暖棚内存放。d拌制混凝土前, 通过采用热水或蒸汽对搅拌机进行冲洗, 拌制时间控制在常温的1.5倍。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控制在10℃, 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e混凝土运输:混凝土运输用的容器应保温措施, 覆盖保温材料应进行热工计算。
参考文献
[1]梁敏, 梁进.安全监理管理工作要点综述[J].价值工程, 2012, 36.
[2]刘树东.浅谈项目施工监理中的协调工作[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1, 06.
土方及爆破工程监理细则实例 第10篇
简述该工程的规模、场地特征、工程水文地质情况、土石方开挖量或爆破工程量。对进度、投资控制作简要介绍,应突出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
2 监理的范围、目标和依据
2.1 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
2.2 施工管理
施工监理过程中,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三大目标为中心,运用组织管理、技术经济和合同管理的措施,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实现监理合同中的承诺。
2.3 编写监理细则的依据
⑴监理规划;
⑵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⑶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技术标准,主要有:
(1) 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爆破工程部分) ;
(2)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201-91;
(4)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⑷施工组织设计。
3 监理控制要点
3.1 事前控制
⑴熟悉和学习设计图纸、有关的合同和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⑵组织图纸会审。
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要求
应对其中的施工方法 (包括排水与降水、土方开挖、岩层爆破、基坑或基槽围护、回填土等) 、设备及劳动力安排、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质量要求、文明生产和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工程的特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监理审批意见。审核时注意土方平衡调配是否合理,尽量减少重复挖运。
3.2 事中控制
应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施工:
3.2.1 排水与降水
⑴大型土方施工,应设置地面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并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⑵基坑内应采取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可沿坑底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并设集水井集水用水泵排走,并应控制与检查抽水设计的安全。
⑶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⑷在土方开挖后,应保持地下水位在基坑底50cm以下,防止地下水扰动基底土壤。
⑸挖槽结束后,应检查槽位、槽深、槽宽及槽壁垂直度等,合格后方可进行清槽换浆。
3.2.2 大型土石方工程
⑴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的水准点、标高和轴线进行复检,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参加,复核无误后才可进行施工。
⑵场地三通一平应能满足施工要求,根据地下管线图分解各种地下管线情况,作好预防措施。如发现古墓、文物等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⑶监督施工单位切实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开挖方案进行开挖,大型土方机械开挖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每挖一米左右应即检查通直修边,随即修正偏差,如为刷坡方案应按设计坡率刷坡,并按要求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⑷所挖土方一般不得堆在基坑坡顶上,应及时运出卸于弃土地点。
⑸基坑底部土层如为隔水层,其下方存在隔水层时,应按承压水压力的大小,验算地下隔水层的厚度。如厚度不足,应采取降水等安全措施,以免隔水层被破坏而突然冒水。
⑹注意基坑土体的变化,加强土体变形监测,防止由于挖土过快或边坡过陡而引起土体失稳;对由于开挖土方而对工程四周建筑物及地表地貌所引起的变异要加强观测和作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⑺基坑开挖到接近设计标高时,应尽量保护好地基土结构,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如使用机械挖土,应在设计标高以上保留300~500mm厚土层用人工挖掘修整。
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核定达到设计标高后,最后的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⑼深基坑开挖后,应注意观测基坑底面回弹隆起的情况,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
⑽当基坑深度较大、土质复杂,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按市建委有关规定,责成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方案并设计,施工单位应作出相应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与基坑土石方开挖工程相互协调配合。采用内支撑的基坑应按“分层开挖,先撑后挖”的原则施工,宜对称开挖,严禁超挖。
⑾应严格控制基坑开挖的尺寸偏差并符合表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规定:
⑿基坑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段超挖,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补填。
⒀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3.2.3 爆破工程
⑴大中型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事先编制作业方案,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⑵基坑爆破宜采用浅孔爆破法,即炮孔直径不超过50mm,炮孔深度不超过5m的爆破方式。
⑶石方爆破应根据工程要求、地质条件、工程量大小和施工机械等选用合理的爆破方法,其爆堆高度、爆落范围、石渣块径均应与装渣方法相适应。大型或重要的爆破工程,其主要爆破参数应经过试验确定。
⑷爆破工程施工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工作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并持证上岗。
⑸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破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新型爆破材料必须经过兵器工业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⑹爆破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⑺在水下或潮湿的条件下作业,应采用抗水炸药,如使用易受潮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等,必须采取防水措施。
⑻爆炸前,必须做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建立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破坏。防止爆破有害气体、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将爆破信号的意义、警告标志和起爆时间通知当地居民和单位。起爆前,督促人、畜撤离危险区。
⑼起爆方法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当地气象等合理选择。
⑽导火索、导爆索等的切割及与雷管的连接工作,一般应在专设的加工房进行。当数量较少时,可在室外选择僻静、隐蔽、干燥的安全地点进行。
⑾露天爆破如遇浓雾、大雨、大风、雷电或黑夜时,均不得起爆。
⑿处理瞎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进行。
⒀各种爆破方法的具体要求按照《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规定进行。
3.2.4 回填土
⑴严格控制回填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等,具体要求见表2;
⑵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厚度、质量,严禁汽车直接卸土入槽,具体要求见表2、表3;
⑶控制回填土工程的标高和表面平整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具体要求见表3;
⑷深浅两基坑相连,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础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
⑸墙柱基础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防止把墙柱挤歪。
3.3 事后控制
3.3.1 工程验收
按设计图纸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部门进行验收,并将有关质量记录、中间验收、隐蔽验收等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完善验收手续。
3.3.2 收挖方、填方工程和场地平整时的检查项目
⑴平整区域的坐标、高程和平整度;
⑵挖方、填方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⑶边坡坡度和边坡的加固;
⑷水沟和排水设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⑸填方的压实情况和压实系数;
⑹隐蔽工程记录。
3.3.3 验收基坑
验收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检查平面位置、底边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基土等。
3.3.4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监理人员应事先进行审查:
⑴土石方竣工图;
⑵有关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图纸或文件;
⑶施工记录;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⑸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记录;
⑹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
3.3.5 土方工程允许偏差
土方工程的挖方、填方和场地平整的允许偏差,见表1、2、3有关规定:
3.3.6 基坑允许偏差
基坑(槽)或管沟土方工程的允许偏差,见表3有关规定:
3.3.7 排水沟土方工程的允许偏差
⑴见表3有关规定;
⑵边坡坡度表面平整、不应偏陡;
⑶边坡和沟底的加固:符合设计要求。
4 质量通病及预防与纠正措施
⑴基坑周围地表应做排水沟, 避免水流入基坑内。
⑵基坑边严禁超载堆荷。
⑶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在基坑内分级设置排水沟,利用集水井将地下水及时排出坑外。
⑷土方开挖过程中,严禁碰撞工程桩。
⑸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回填地下室墙外土方,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搞好土建监理安全施工 第11篇
关键词: 土建监理;安全施工;质量控制;
前言:
近年来,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上有了相当大的提高, 但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 恶性安全事故频发。究其主要的原因是, 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 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同样, 目前的监理单位或多或少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误区, 往往偏重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监理, 而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 另一方面, 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针对以上情况, 本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以期与监理同行互相交流, 共同提高监理水平。
1、土建安全施工监理的责任范围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发现工程建设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2)在监理实施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同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查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搞好土建监理安全施工的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
(1)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在监理规划的编制中,明确安全监理责任内容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制定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案及制度措施,并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
(2)监理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提高专业素质。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做好自控,根据工程专业特点对施工作业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预控,落实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缺陷的有针对性的控制。对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予以警告、制止。
1.2做好事前控制的施工前安全准备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 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5)审查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长等人员的配备数量以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7)检查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报验情况, 禁止使用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检测报告过期或现场检查未达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材料。
1.3做好事中控制的施工中安全监监督检查
(1)监督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严肃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 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 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 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2)对基础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护, 起重机械吊装以及起重吊装等多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口头指令, 要求施工单位按照“ 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 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情况严重的事故隐患,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在施工作业前, 以书面的形式, 将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加强现场巡视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进行讲评,总结经验。鼓励表彰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好的班组和事迹; 对于存在安全管理漏洞或安全施工隐患的班组和事件, 责令其限期整改, 并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补措施。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对各项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其它施工进行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责令其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机械设施。
(7)利用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监理周报与月报等资料信息的网络传输共享,使公司领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 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8)监督施工单位要紧随施工进展及时整理安全资料,不得后补。
(9)跟踪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 立即下令停工, 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控制事故扩大蔓延、排除险情; 注意保护现场、作好标识; 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相关情况。
3、结束语
总之,土建施工安全问题得不到施工单位的重视、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不完善是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繁的主要原因,施工监理人员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 监理单位在实施安全监理时要以主动控制为主, 做好施工前的预防控制, 加强施工中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控制, 真正发挥土建监理在安全施工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汤宏峰,王孔瑞,孙娜.浅议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J].中国学术研究,2010(5).
【2】刘兆同.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J].学术理论与探究,2010(6).
加强安全环保监理 提升监理力度 第12篇
1 安全监理
1.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编制监理规划,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后,才能实施。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是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人员、起重信号工、电工、电焊工。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进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7)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等。
1.2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上岗人员有无相应的上岗资格、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4)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验和检测工作;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5)监理单位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如遇以下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能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d.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2 环境保护监理
环境保护监理是一个新事物,是对工程监理制度一个重要的充实,它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说,公路建设中的环保监理包括了“环保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理”两个方面的内容。“环保达标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而“环保工程监理”指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2.1 施工准备阶段环保达标监理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2)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合同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3)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和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5)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所有便道、便桥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与要求。
2.2 施工阶段环保达标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要求施工单位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的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环境保护措施。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或旁站监理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3)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等各项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4)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5)编写环境监理月报。6)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7)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2.3 环保工程监理
1)水环境保护。凡与路线交叉或平行的河流以及水库、泉眼等自然水资源均应进行保护。施工的废水、施工机具集中停放场地的废油以及生活区的生活废水等禁止直接排放到河流、水库和泉眼。要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如修筑临时水池进行必要的治污处理,待过滤、净化后才能排放。2)声环境保护。在施工路段距居民地150 m范围内,应禁止夜间机械施工,尤其是距村庄较近的线路。对于高噪声操作工人亦应进行保护,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3)生态环境保护。借方路段施工应集中取土,并采取平行作业方法,即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及时进行还耕和景观再造;对于高路堑路段,除进行有效的边坡防护外,还要对其坡面进行必要的绿化处理和景观设计。4)大气环境保护。对于料场易于扬尘的灰料,如水泥、石灰、粉煤灰等,必须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施工便道的浮土应及时清除,并结合季节进行洒水压尘;拌合站的设置应远离居民地,并处于下风口位置。
3 结语
公路工程占地多、线路长、施工工期长,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问题也比较多。监理人员应按新规范和合同条款的约定,认真做好公路工程施工阶段中的安全和环保监理工作,只有加强安全、环保监理工作,才能使工程监理的“三控、两管、一协调”这一目标更好地去实现,才能使工程监理的力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摘要:根据作者多年的监理工作经历,论述了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做好安全监理和环境保护监理的方法和措施,指出只有做好安全和环保监理工作,才能使工程监理力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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