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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精选6篇)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1篇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实施细则(试行)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和《关于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贷[200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贷款的目的和原则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解决部分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而提供的一种专项贷款。

第二条申请贷款的范围与条件

1、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学习期间部分基本生活、学习费用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国家任务学生可申请贷款;

2、遵守校规校纪,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4、生活简朴,不铺张浪费。

第三条申请贷款的比例和额度

学生贷款总规模按在校生数的10%控制,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贷款额度分为四等:

一等:每人每年6000元,占总人数1%;

二等:每人每年4000元,占总人数2%;

三等:每人每年3000元,占总人数3%;

四等:每人每年2000元,占总人数4%。

第四条申请贷款的程序

1、学生贷款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系部同意后,填写《安徽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各系评定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2、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的办法。

3、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安徽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教育局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第五条贷款期限、利息和用途

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2、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毕业之日的下月1日起(含

1日)全额自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4、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贷款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学费贷款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贷款用于支付学生学习期间学校的住宿费;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学生自身日常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学校如发现借款学生不严格按借款用途使用贷款,将取消其贷款资格,并且在校期间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六条贷款的变更

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允许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借款学生应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2、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由原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的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贷款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3、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证明,贷款时间可延期,学校举办者将继续给予攻读学位期间的贴息。

4、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被批准入伍的,应办理停贷手续,自借款学生入伍之日起停发贷款;退役复学的借款学生可重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终止贷款的继续履行,并限期追还贷款:

(1)学习不努力,期末考试有两门课程不及格者;

(2)生活不节俭,挥霍浪费,有酗酒、吸烟、赌博行为者;

(3)退学、休学、停学、保留学籍、出国、开除学籍者;

(4)受到校纪处分或触犯法律者。

第七条贷款的偿还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与经办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办理上述手续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2、贷款还本付息可采取多种方式,可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借款学生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

3、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有条件的借款学生可提前还贷,并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

第八条本条例及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五年元月四日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我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商业银行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发放的、无需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贷款人),是指具体为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

第四条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可分为学费贷款(包括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用于借款学生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学生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开支(因额度限制,暂无法提供)。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助学管理中心,负责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第三章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七条贷款对象为我校经济确实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品学兼优,并无法提供贷款担保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第八条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累计重修学分不超过7个;

(五)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六)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七)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贷款比例及额度

第九条申请贷款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全日制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人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6000元/年。

第十条助学管理中心根据全国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额度,控制和确定当年的贷款规模,并具体分配各院系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名额。

第十一条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确定本人的贷款额度。

第五章贷款申请

第十二条贷款每年办理一次(一般为每年的九月份),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申请未被批准或中途暂停的除外)。贷款实行学生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学生必须在每年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借款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大一新生如学生证尚未办理,以后统一补交;大一学生身份证可采用旧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二)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申请人来自农村者,需提供由其原籍所在地乡、镇或县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人来自城市者,需提供由其原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经济情况证明应采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中性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三)成绩证明材料(由院系教务员老师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大一新生不需提交);

(四)申请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孤儿者无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但有法定监护人的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父母没有身份证或只有临时身份证者,必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上必须有身份证号码)。

第六章贷款的审批与发放

第十四条院系应对学生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定本院系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名单。此项工作完成后,院系应对申请人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第十五条院系、助学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在收到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书、信息表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信息表内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合同。

第十六条助学管理中心应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名单公示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将下列材料汇总后送交经办银行:

(一)书面材料;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三)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四)借款借据;

(五)借款合同;

(六)《西南交通大学20××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第十七条经办银行在收到我校报送的合同及材料后,应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并将下列材料送交助学管理中心:

(一)签署完成的借款合同;

(二)《西南交通大学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查合格名册》。

第十八条院系在收到银行签署完成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发给借款学生本人。

第十九条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西南交通大学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查合格名册》编制放款通知书,送交学校,并将首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

第二十条首年及以后各学年贷款发放后,院系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计财处开具的收据发放给贷款学生,并具体负责组织借款学生核实其该年度助学贷款到帐情况,做好确认记录工作。

第七章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二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第二十二条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

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境)、失踪、死亡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及罚息。

第二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贷款贴息

第二十四条为体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国家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利息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第九章贷款的终止、变更

第二十五条借款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和经办银行可终止其贷款,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经办银行同时可要求借款学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一)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受到制裁,或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者;

(二)未按合同规定和用途使用贷款者;

(三)学习成绩差,上一学年内所获得的学分数少于30个学分者;

(四)中途转学、休学、退学、被开除学籍、失踪或死亡者;

(五)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六)出现其它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情况者。

第二十六条借款学生休学期间不提供贷款。休学期满复学,可视具体情况,经学校、银行同意后可重新申请贷款。

第二十七条借款学生转学、出国(境)时,必须先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学院、助学管理中心方可为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借款学生休学、退学、被开除学籍时,必须先与银行签定还款确认书,确定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学院、助学管理中心方可为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第二十九条借款学生的贷款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贷款金额保持不变。借款学生在贷款金额确定后,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

第十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主动向院系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辅导员老师提供上一学期的考试成绩,由辅导员老师审核并加盖院系公章。

第三十一条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向院系学生工作组提供离校后的去向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或不提交上述材料,学院应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第三十二条学生毕业时,助学管理中心应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毕业去向和其他有关信息,并将学生的借款情况纳入其个人档案,在就业报到的有关证件中载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信息,为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的金融业务及出入境验放时提供方便。

第三十三条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将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告知院系学生工作组,院系整理汇总后报助学管理中心,由助学管理中心统一函告经办银行。

第十一章贷款归还、展期

第三十四条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其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第三十五条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

第三十六条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应当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借款学生经与贷款人协商后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包括一次性和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第三十七条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及利息存入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内,贷款人于约定还款日主动从帐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应及时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收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第三十八条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六年(根据实际学制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借款学生专科毕业当年继续读本科或本科毕业当年继续读研究生或第二学位的,可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相应延长在读期间的贷款期限。展期期间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本息在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

位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第三十九条借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后的六年内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展期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全额承担;借款学生不按合同规定时间还清本息,又未向贷款人提出展期,除逾期期间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全额承担外,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四十条借款学生归还贷款时必须利随本清。

第十二章违约处理

第四十一条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或出现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学校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经办银行,银行有权决定是否终止贷款。

第四十二条对借款学生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第十三章信息管理

第四十三条助学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应制定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制度,妥善管理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信息资料,并对贷款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第四十四条助学管理中心在每月5日前向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省教育厅贷款管理中心上报学生贷款的情况(包括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占全校学生比例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有与经办银行规定不一致的,由学校与中国银行参照有关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会同计财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和各院系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3篇

一、援疆大专班学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状况

1. 语文基础知识掌握程度总体不高, 两极差异大。

安徽医专目前在校援疆班生源虽然都是皮山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但是语文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差异很大。以2011级援疆班为例, 在他们的入学语文书面测试中, 90分以上学生约占13%, 70分左右的约占37%, 不及格比例为50%。其中最高分为96, 与内地的初中毕业生平均语文水平相差不大;最低分为35, 语文能力只相当于内地二三年级的小学生。2012至2014级援疆班学生的入学语文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较2011级有很大提高, 但两极差异大的情况依然存在。

2. 识字量、词汇量不足。

有研究者曾对新疆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和词汇量做过测试, “部分师资较好地区学生汉语水平可达8级, 词汇量5200;部分师资较弱地区学生词汇量勉强可达1000”[1]。

北疆好于南疆。我校援疆班学生来自南疆, 识字量、词汇量的不足使学生常常难以将母语中的词汇与汉语同一事物的词汇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 阅读与交流存在障碍。

3. 人文知识匮乏。

援疆班学生对于本民族之外的人文知识相对缺乏。例如:我们在教学中以春联为例介绍“对偶”这一修辞手法, 发现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不知道春联的意义和使用场合。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老师要花很多时间对教学内容涉及的人文背景知识逐一讲解, 严重影响了教学进度。

4. 普通话发音不准确, 汉语拼音掌握不好。

普通话对于自幼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学生而言是第二语言, 他们的普通话常常带有严重的“民族口音”。学好普通话, 必须借助汉语拼音。调查显示,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在小学阶段完全掌握汉语拼音的人数只有28.3%, 没有掌握的人数占47%;到初中阶段, 基本掌握的人数只占7.6%, 没有掌握的人数却高达92.4%, 出现大规模回落;到高中阶段, 完全掌握的人数也只占6.8%, 还有79.2%的学生基本没有掌握”[2]。这种调查结果与援疆班情况基本相符。

5. 语言表达中的语法错误。

援疆班学生的语言表达, 常常套用本民族的语法规则造句, 这样会出现“把”字句、“被”字句、程度副词、词类的使用错误;介词、量词、判断动词“是”的疏漏;结构助词的混淆;趋向动词的使用不当;能愿动词、动态助词的使用偏误。

二、原因分析

1. 少数民族学生自小缺少优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环境。

皮山县是一个有12个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县, 以维吾尔族为主体, 其比例高达97.96%;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2.03%;汉族仅占0.01%。目前119名在校生中, 维吾尔族105人, 土家族1人, 塔吉克族2人, 汉族学生12人。少数民族占援疆班学生总数的91%;维吾尔族学生占88%;汉族学生所占比例为9%。少数民族同学在这种民族杂居的社会环境中, 缺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环境, 特别是当同一民族同胞相处时, 民族语言文字依然是主要的交流工具。

皮山县位于新疆南部, 经济和教育都比较落后。“由于汉语教师素质不高, 教学方法及手段落后, 且受到语言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大部分学生上课学、下课丢, 汉语教学收效甚微, 导致学生运用汉语能力很差。这种现状不仅影响了汉语教学质量的提高, 而且对培养民族人才极为不利”[3]。

2. 学生在新疆接受的汉语教育程度不同。

安徽医专援疆班的生源是皮山籍的新疆“汉考汉”、“民考汉”、“双语班”初中毕业生。就群体而言, “汉考汉”的汉族学生, 从小接受汉语教育, 有汉语学校和汉族家庭双重的文化传习和语言环境,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与内地同等层次的学生没有明显差异。“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以汉语授课, 考试时, 用汉语作答。这一批学生汉语水平相对较高, 听力和阅读障碍都不大, 但是, 在口语、书面表达上, 尚有不足。“双语班”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双语教育, 汉语听、说、读、写的能力都比较薄弱。

3. 文化、地理差异造成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匮乏。

皮山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沙漠地带, 干旱少雨, 多民族混居;合肥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区, 潮湿温暖, 四季分明, 以汉族聚居为主。由于文化传统、风土人情、宗教信仰、教育条件、地理位置的差异, 援疆班学对于汉族的民俗传统、历史知识、神话传说、饮食习惯、俗语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缺乏深入了解。

4. 文字类型的差别造成书写错误。

汉字是记录汉民族语言的符号, 与拼音文字不同, 每一个汉字都是形音义的统一体, 有自身的造字规律, 我们将其称为“六书”。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主要是汉字“造字法”, 转注、假借是汉字“用字法”。援疆班学生感觉汉字难写, 容易在使用中出现错别字。最根本的一点是对汉字的六书规律掌握不清晰。

5. 维、汉语系不同, 造成维吾尔族学生普通话发音不准。

汉语属于汉藏语系分析语, 是声调语言, 依赖音高的变化显现声调和语调, 有区别意义。维吾尔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 是无声调语言, 根据声音的强弱构成重音和非重音, 没有区别意义。元音、辅音、音调的不同, 造成维吾尔族学生的普通话发音不准。此外, 年龄16岁的援疆班学生, 4-12岁的语言关键期是在本民族语言环境中渡过的, 这就意味着她们学习第二语言时候会把民族语言作为母语套用于所学语言之上。

6. 汉语和维吾尔族语语法结构类型上的差别是语法错误的根源。

汉语和维吾尔族语语法结构类型上的差别是语法错误的根源。汉语主谓宾的语序与维吾尔族语主宾谓的语序有很大不同, 汉语, 无时态变化, 主要通过词序、虚词等语法手段安排句式, 通过声调表示不同的意义。维语是一种黏着语, 有着词的丰富的形态, 靠附着在词前后语素的变化而变化。这两种不同的语法规则, 使得维吾尔族学生的汉语表达, 深受本民族的语法影响, 出现种种语法错误。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尝试和探索

1. 建立以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为目的的语文系列课程。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涉及语言、文字、文学、文化等多方面知识。基于这一点, 在援疆班学生入校后构建了以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为目的, 以帮助学生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 (MHK) 为主线的汉语系列课程构建和教学尝试和探索。在援疆班学生入校后的一、二年级开设了《语文》课程, 对听、说、读、写进行综合训练。同时, 我们针对援疆班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现状, 又开设了《阅读》、《写作》、《普通话与口才》、《听力》、《习字》、《医用汉语》及人文知识普及类课程《社会人文修养》。尽量选用MHK考试的相关教材, 注重扩充学生的识字量、词汇量, 丰富语法、修辞知识, 熟悉各类文学作品样式, 夯实语文基础知识, 提升学生阅读欣赏水平, 意欲在提升学生汉语水平的同时, 为后期MHK考试打下基础。

2. 配备高水平师资,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教法。

安徽医专配备了由副教授、博士、硕士、省级普通话测试员组成的援疆班语文教学团队, 针对援疆班学生汉语水平, 结合学生年龄、民族、心理状况, 在教学中采用灵活机动的教学教法。

以“六书”为基础的汉字教学, 除了要求学生对于生字词会读会写外, 对于容易错的字, 通过讲清汉字“六书”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汉字造字和用字方法, 帮助学生记忆。

在词语理解基础上的写作教学, 鼓励学生遇到生词, 借助字典、词典初步释义。教师针对文化差异较大的、难以理解的词语让学生通过口头造句和书面造句练习进一步巩固对于词语理解, 并通过批改和订正已达到进一步强化。随着学生汉语字词的积累、语法和修辞知识讲解的深入、阅读面的增加, 我们安排学生做一些短文的写作训练, 并通过教师批改和例文讲解以提高写作能力, 掌握写作技巧。

普通话教学首先针对普通话和少数民族语言在元音、辅音、声调方面的差异, 加强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双元音的主要和次要元音发音练习, 并对z、c、s、zh、ch、sh、r、j、q、x10个难点辅音逐字进行读音纠正和示范。其次, 教师采用播放范读带、理论知识讲授、学生朗读、教师纠正学生读音错误四者交替进行的方法进行朗读教学。通过学生分段朗读、分角色朗读、齐读、背诵等方式, 尽量让全班学生都参与到朗读中。教师针对学生朗读中在声母、韵母、声调、轻重音、音变、语速、节奏等方面的错误予以纠正, 讲解停顿、断句、轻重音的处理、轻声、儿化、音变等方面的语音技巧, 寻找与民族语言对应的词语和句式的表达方式。

经过三年探索, 援疆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收到显著成效, 学生能说、会写, 语言交流无障碍, 实现了与后期护理学基本理论与技能学习的顺利对接, 并在今后的专业课学习中进一步进行专业术语的学习, 为将来成为合格的护士打下了良好基础。

摘要: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了让少数民族学生尽快掌握好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在对援疆班大专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基础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教学尝试和探索, 收效显著。

关键词:援疆大专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状况,原因分析,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王晶.浅议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教学中的词汇教学[J].大陆桥视野, 2012 (14) :136.

[2]新疆教育研究所.新疆民族教育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教育出版社, 1994:56.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4篇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政策 实施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23-0185-02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的支持。近十几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加大了对不同阶段学生的资助力度,不论是免除九年义务教学的学杂费,还是在中职学校、高等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全国教育阶段的、立体式的、多元化的自主政策体系。可见,我国在现阶段的教育公平方面已经迈出了扎实的一步。我党和国家向全社会所承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伟大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的历史重任。就目前我国中职学校的学生来看,基本上是农村学生,有些学生的家庭经济存在困难,交不起学费,不能顺利完成中职学校的学业而被迫退学。为了实现教育公平,国家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家庭贫困学生的上学难问题。我国于2007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在该意见中,首次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到资助体系中。同年6月,我国教育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助学金管理工作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当年的秋季学期开始后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国家这一重大举措有效减轻了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中职学生掌握技术,提高就业能力,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但是,目前该办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助学金资助助长了一部分责任感缺失的学生的不良行为、发放过程中给相关部门带来的超负荷的工作量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设计层面存在问题

我国自2007年开始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发放助学金,这一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1500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1500元的标准一直没有进行调整。虽然在2013年财教110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第四条说明: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但是,具体而言如何进行调整呢,文件中并未给出明确的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很多家庭已经摆脱了贫困,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对于很多家庭而言已经无足轻重。另外,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界定问题,也并未作出明确的界定,也并未提供一个标准作为参考。再加之国家关于助学金拨款制度方面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滞后问题,这就使得助学金失去了按月发放、补助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的重要意义。

(二)助学金在下拨过程中存在不及时的问题

一般而言,中职学校关于助学金的发放文件基本是在学期中下达的,各学校再根据资金的情况向地方政府打报告申请配套资金,等学校和财政部门将这些手续办完以后,已经到学期末,此时很多学校已经放寒假了,这就导致中职学校助学金的发放存在明显的滞后问题。例如:有的中职学校的助学金一般是半年发放一次,第二学期伊始发放的是上学期的助学金;还有的中职学校每学期的750元并不能全额发放,总是先发放500-600元,等下学期将这部分钱凑齐后再给学生补齐。那么,这就要求学生在第一学期还必须通过家庭资助才能解决生活费用开支问题,这样也就使得助学金发放失去了制度设计之初的意义。

(三)发放过程缺乏科学性

我国从助学金的申请到发放都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办法,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部分中职学校并未严格遵照制度的规定来执行。例如:有的学校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岗位设置不明确,很多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同时也负责对助学金的管理。再例如:有的学校将学生的助学金银行卡交由班主任统一管理,但是,如果学生一但出现流失,学校仍旧给这些学生发放助学金,导致助学金脱离了监管的范围。

(四)监管方面问题明显

虽然我国已经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的实行进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管理,但是,各级财政、教育等学生资助主管部门并未对中职学校的在校生情况、学生的异动情况等及时进行实地调查与审核,监管流于形式,只是由教育系统内部进行检查,这种“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监管过程根本起不到对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的监督作用。例如:有的只是对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助学金名单简单进行审核,几乎就是学校上报多少就审核通过多少,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力度使得一些中职学校出现虚报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的问题。

三、完善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有效策略

(一)加强并完善助学金经费保障机制

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经费的相关保障制度,例如:国家助学金预算机制、拨款机制、决断制度等。就目前我国的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经费保障机制来看,主要实行的是以政府为导向的国家助学金制度,这些都离不开各级财政的有力支持与保障。例如:在资金的下拨与发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必须树立全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观,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一定要按时、足额到位发放。如: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基础财政先行拨付学生、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学生的模式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二)各中职学校必须尽快明确自己的责任

这就要求各中职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校的助学金办法,并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来负责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建议最好由中职学校的财务部门来担任这项工作。这主要是由于中职学校的财务部门主要是针对银行负责的部门,可以将所有学生的银行所需资料迅速准备齐全并交给银行。而银行主要是负责学生助学资金的划转。各班的班主任主要对中职学校的财务部门负责,向财务部门提供所有学生的第一手资料。这种发放和管理模式实现了从银行到学生的助学金发放的“直通车”形式。

(三)实现学生学籍档案与银行系统的联网

这就要求各中职学校要充分利用目前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各地不同的要求和时限组织学校和下级学生自主管理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等做好国家助学金等相关信息的填写、审核、汇总等基础工作,并重点对上报的受助学生的人数、生源的分布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核,如:受助学生是否符合资助的条件?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助学金的现象?为了能够及时、足额发放中职学生助学金,必须加强对发放信息的审核与统一监管,将学生助学金的相关信息统一纳入到全国学生的信息系统中。

总之,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因此,各部门必须加强并完善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实施,保障这项政策的有序开展,为实现国家教育公平的目标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佛朝晖.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1(05).

[2]韩云鹏.对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职教论坛, 2011(19).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5篇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和省委、卫计委《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下简称“专题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 “三严三实”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践行 “三严三实”的主题,聚焦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以“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为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的“不严不实”问题,有力促进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和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瞄准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以“严”的要求,“实”的精神,推进学校的改革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对象范围 专题教育对象为学校在职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主持部门工作的科级干部(含非中共党员干部);主持部门工作以外的科级干部和党员,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和党总支的部署参加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三、总体要求

(一)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各级领导干部在教育活动中,要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

围绕“严以修身”,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立场含糊、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精神缺“钙”、情趣低俗、玩物丧志、失德失范、为师不尊、学术不端等问题。

围绕“严以用权”,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宗旨意识淡薄、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关心群众利益,滥用职权,利益输送,不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愿受监督约束、“家长”作风严重等问题。

围绕“严以律己”,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心无党纪、眼无国法,心无敬畏、行无底线、口无遮拦,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讲政治纪律,不守政治规矩等问题。围绕“谋事要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急功近利、好高骛远、脱离实际、不尊重客观规律,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空话套话连篇,工作无思路、无措施,被动应付、蛮干盲干等问题。

围绕“创业要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心浮气躁、弄虚作假、不敢直面问题、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按部就班、慵懒散拖、不干事混日子、不用劲干事等问题。

围绕“做人要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对党不忠诚、欺骗组织、做人不老实、处事不厚道,欺上压下、阳奉阴违、自以为是,不坚持原则、当老好人,空喊口号、邀功做秀等问题。

(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划阶段,不设环节,要与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要重点把握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突出主题。紧扣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主题,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三严三实”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上下功夫,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聚焦重点。聚焦对党忠诚,做到严以修身,做人要实;聚焦个人干净,做到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聚焦敢于担当,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

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对准问题,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具体事情抓起改起,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校正“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

从严要求。发扬认真精神,以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题教育不断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以上率下。要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作出示范,带动专题活动有力有效开展。

注重实效。要紧密联系学校的实际开展专题教育,围绕整治“四风”,有效防止老问题复发,跟进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形成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整治转变的工作局面;围绕守纪律讲规矩、净化政治生态,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围绕真抓实干,在治理慵懒散拖现象,提振干部精气神上取得明显成效。

四、方法步骤

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从严从实、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依靠群众,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学习教育(2015年6月-12月)

抓好专题教育,要把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采取个人自学、“三会一课”、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宪法法律,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逐篇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组织观看中央党校专家的学习辅导;认真学习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沈浩、赵荣凯、李传扬、胡大平等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体验教育;集中学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7月31日前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庆“七一”表彰活动,组织重温入党誓词,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再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把严和实的要求在内心深处立起来、在行为实践上树起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非主持工作的科级干部在10月底前,要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二)讲好专题党课(2015年6月-7月)

党委书记联系学校建设发展实际,联系教职工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为学校全体党员讲一次专题党课;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部门和联系的系部党员讲一次专题党课。党课做到“三个讲清楚”、“四个点出来”,即讲清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清楚“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把领导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点出来,把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点出来,把普遍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点出来。领导干部要深入思考、精心准备。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党课的贴近性、现实感。要发挥带学促学作用,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的过程,成为深化认识的过程,成为激发自觉的过程。

(三)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015年6月-12月)

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重点分3个专题开展研讨,每2个月1个专题,每个专题集中学习1-2次。专题学习研讨要聚焦“不严不实”问题是否解决、师生是否满意;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工作职能和师生期盼,查看影响学校、部门发展稳定的问题。重点抓好中心组学习以及各专题的研讨活动。专题一: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结合学习党章党纪、宪法法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组织观看中央党校专家的学习辅导;以及开展向模范人物学习等活动,重点研讨如何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如何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复发,建立常态治理机制;如何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树立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家风。

专题二: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结合《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的学习,以及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针对在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遵循党的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遵守党的廉洁从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研讨如何严格讲规矩、守纪律,如何廉洁从政、清白做人。

专题三: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结合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五个扎实”的新要求,针对在用权为民、依法依规办事、廉政勤政、敢于担当、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问题,突出如何治理庸政懒政,不断提振干部精气神,如何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当、“为官有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事迹。

(四)开展调查研究(2015年6月-9月)

一是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对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整改清单”,以及2014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回头看”,还有哪些问题需进一步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安徽医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学校领导深入联系的部门和系部,开展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采用体验式、问诊式、恳谈式等形式,听真话、听实话、听心里话,深入了解情况,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直面正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寻求措施对策,使领导干部在专题调研中接受教育、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主持部门工作的科级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具体负责工作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15年12月)

2015年12月底前,学校领导班子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省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弘扬整风精神,一是要查清查准问题。领导干部要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调研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度扫描,查摆问题,把“不严不实”问题找准、摆实、查具体。二是要深刻剖析原因。从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道德品质、法纪意识等方面,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抛开面子,抓住要害,敢于揭短亮丑;互相批评要动真格,有辣味,出汗排毒、使人受益。四是要明确整改方向,对自己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指出的问题要列出实打实的整改措施。

(六)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2015年9月开始,长期坚持)

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坚持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既落实好专题教育活动中确定的整治任务,又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不严不实”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要健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机制,针对“不严不实”的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要努力做到三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管理体系,把“三严三实”纳入干部经常性教育,筑牢“三严三实”的思想根基;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制度,把“三严三实”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使“三严三实”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三是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流程,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六、组织领导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从严治党管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切实领导好、组织好,要统筹推进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做好舆论引导,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系部,通过讲专题党课、开展专题调研等,示范性地推进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各总支、支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安排;各总支、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研究部署,示范带动专题教育。党委工作部要承担起具体责任,深入调查谋划,搞好统筹协调,把握进度节凑,及时发现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开展专题教育的情况,纳入2015年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督查检查。坚持以从严从实作风,推动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系部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促其改进,有效传导压力,确保层层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和校报、宣传栏、广播等宣传载体的作用,积极宣传省、计生委及学校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决策部署,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扩大师生对专题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卫计委和学校党委的精神上来。抓好舆论引导、抓好舆论监督,为专题教育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要搞好统筹兼顾,把开展专题教育与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完成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学校“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总结收官、“十三五”规划谋划布局结合起来;与抓好教育教学质量、人才队伍、专业建设结合起来;与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要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重要标尺,使各级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管理工作上,用在服务师生上,用在谋划发展上,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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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介绍 第6篇

临床医学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实践教学,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市场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的医学人才,毕业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需要的实用型临床或相关岗位人才。能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对危急重症能进行初步处理,能在社区从事预防、保健、康复和卫生管理工作。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预防医学

就业方向:毕业后可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也可以从事药品生产、营销机构的工作以及其他相关行业。

康复治疗技术(学制三年)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我系经过市场调查,根据市场需要而开办的新专业,今年首次招生。该专业以社会的迫切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强化学生操作技能、练就一技之长为特色。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从事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置: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临床医学概论、康复学概论、传统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评定功能学、临床康复学

就业方向:各级综合医院,康复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口腔医学技术(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口腔医学基本理论,掌握各种修复体及矫治器制作技能、能为口腔医疗机构加工各种修复体和矫治器的高级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技工材料设备与管理学、口腔正畸技术学、可摘局部义齿工艺技术、全口义齿工艺技术、固定义齿工艺技术等

就业方向:义齿加工中心

成果展示:

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2%,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为100%。

在2007年日进杯口腔工艺技术展评暨全国口腔医学技术教育论坛中,我系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四名同学取得三倍大雕牙组个人三等奖、团体优胜奖。

科大讯飞杯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中,我系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樊君茹同学夺得了全省大学生职规划之星金奖,排名全省第一。

口腔医学(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牙科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实际操作能力,具有牙科口腔保健知识及宣教能力的专科层次的实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基础、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含口腔X线诊断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牙科学)、口腔修复学、常用口腔外科技术及感染控制(含拔牙术、颌面外伤)、口腔预防医学等。

就业方向:牙科诊所、农村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医院

成果展示:2007届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5%。

2007年暑期,组织了口腔医学专业学生深入到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开展免费义诊、口腔疾病预防宣传、走访农户等各种形式的医疗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广大同学在医疗下乡过程中不仅深入了解了省情、民情,而且在服务他人中进行了自我教育,在奉献中增长了才干。

护理(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的护理理论基础、较强的护理实践能力,能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等工作的高级实用型护理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母婴护理、儿童护理、精神心理护理及专业分化方向相关课程。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老年护理、预防保健及美容护理等工作。

护理--口腔护理方向(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的护理理论基础、较强的护理实践能力,能从事口腔护理、临床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高级实用型口腔护理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口腔内科与保健护理、口腔修复与正畸护理、口腔外科护理、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母婴护理、儿童护理。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专科医院、口腔诊所从事口腔护理和临床护理工作。

助产(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熟练掌握助产、妇幼保健、护理学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从事助产、母婴保健及临床护理的高级实用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医学遗传与优生学、健康评估、高级助产学、计划生育技术、母婴护理、儿童护理、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从事助产、妇幼保健及临床护理等工作。

医学检验技术(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医学检验技术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医学检验技术的基本操作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检验技术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从事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工作以及与医学检验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形态学、医用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医用统计学、仪器分析、临床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寄生虫学检验。

就业方向:面向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及预防保健机构、商检所、技术监督局以及检验仪器和试剂生产与营销机构等。2005届毕业生就业率98.7%、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95.83%、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95.22%,2008届毕业生276人。

眼视光技术(学制二年)

培养目标:具备对近视、远视、散光等各种屈光不正与老视的诊治及验配技能;对角膜接触镜验配及并发症的处理能力;对儿童斜视、弱视的诊断及处理能力;对眼科常见病的诊断和初步处理能力;能按照国家标准熟练进行眼镜装配、维修及整形。

主干课程:眼科学基础、临床视光学(屈光学、验光学、斜弱视学)、眼应用光学基础、角膜接触镜验配技术、眼科学、眼镜技术(眼镜材料与工艺、配镜学、眼镜质量检测)。

就业方向:眼镜行业的眼视光验配机构、眼保健单位以及医疗机构开设的眼视光验配机构。2005届毕业生就业率94.74%、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100%、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100%,2008届毕业生114人。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医用电子仪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检测、经营、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工作的中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具备能掌握常用医用电子仪器的基本原理、结构和临床应用,能管理医用电子仪器及解决医用电子仪器常见故障的基本能力,对常用医用电子仪器进行正确的检测、维护和保养能力。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临床医学概论、电工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计算机原理及其应用、医用传感器、制冷设备原理与维护、显示器原理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原理与维护、医用检验仪器原理与维护。

就业方向:面向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器械维护部门、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检测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100%,2008届毕业生65人。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医学影像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检测、经营、技术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具备掌握常用影像设备的基本原理和临床应用,能管理影像设备及解决影像设备常见故障的基本能力,对常用医用影像设备进行正确的检测、维护和保养。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临床医学概论、电工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计算机原理及其应用、医用传感器、制冷设备原理与维护、显示器原理与维护、市场营销、影像设备学、医用影像设备原理与维护、医用超声仪器原理与维护。

就业方向:面向医疗卫生单位的维护部门、医疗影像设备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检测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100%,2008届毕业生48人。

医学营养(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医学和营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医院临床营养治疗和社区营养咨询、宣教、指导管理,以及在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从事食品营养评价、卫生监督、生产和销售工作的公共营养人才。

主干课程:生物化学、食品化学、临床医学概论、营养学基础、临床营养学、社区营养、流行病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微生物学检验、食品理化检验、食品卫生与毒理、中医药膳学等。

就业方向: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学校、食品监督部门、保健机构、食品厂、宾馆餐饮服务业等。

药学(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与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具有扎实的医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研发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一线工作岗位从事药品使用、药品生产、经营、研发、检验、监督管理及教学辅助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药用基础化学》、《临床医学概论》、《化学药物基础知识》、《天然药物基础知识》、《药理学》、《药事管理与法规》、《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技术》、《临床药物治疗学》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研发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一线工作岗位从事药品使用、药品生产、经营、研发、检验、监督管理及教学辅助工作。

药品经营与管理(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医药经济、贸易、管理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药学、基础医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调研分析、解决医药贸易、医药营销事务的能力,具备进行医药贸易、市场营销、市场策划与管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医药市场营销学》、《医药商品学》、《现代企业管理》、《医药国际贸易》、《药理学》、《化学药物基础知识》、《天然药物基础知识》、《药用基础化学》、《药物制剂技术》、《药事管理与法规》等。

就业方向:面向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药品批发零售(药店)企业,医院药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从事从事药品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生物制药技术(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实的职业生涯发展基础,掌握现代生物制药技术所必需的实践操作技能和相关理论知识,并具备一定的医学、药学、生物学等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从事生物药品生产、工艺设计、质量检测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制药工程原理与设备》、《生物制药工艺学》、《生物工程应用技术》、《生物药品检测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事管理与法规》等。

就业方向:面向药品管理部门、各级药检所及防疫站、食品、保健、农业和环保等领域的相关生物技术企业,从事一线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销售、质量检测和管理等工作。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药品质量检验和分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医学和药学的基本理论,能在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管理、使用以及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一线工作岗位从事药品质量检验、药物分析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药用基础化学》、《药理学》、《化学药物基础知识》、《天然药物基础知识》、《药物制剂技术》、《现代仪器分析技术》、《药物分析技术》、《中药制剂分析技术》、《生物药品检测技术》、《药事管理与法规》等。

就业方向:面向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院、药品研发机构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从事药品质量检验分析与GMP、GSP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预防医学(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掌握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基层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的高级实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流行病学》、《劳动卫生学》、《医学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健康教育学》、《卫生管理学》、《诊断学》、《内科》、《传染病学》等。

就业方向: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卫生等机构。

医疗保险实务(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医疗保险营销与管理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保险学》、《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保险营销学》、《保险法学》、《人身保险》、《疾病学基础》、《药物学》、《临床医学概论》、《预防医学》等。

就业方向:各类保险、保险代理、医疗机构以及保险相关的管理部门等。

卫生信息管理(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本专业必要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计算机和卫生信息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从事医疗卫生信息应用与管理的高等应用性人才。

主干课程:《信息管理学基础》、《卫生信息管理学》、《数据库技术VFP》、《SQL语言》、《计算机硬件维护》、《医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概论》、《预防医学》、《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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