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三重一大报告
安监局三重一大报告(精选5篇)
安监局三重一大报告 第1篇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的集中体现,区人社局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为抓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为原则,认真遵循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深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在工作开展上务求“实”。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书面,一方面对重大事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干部管理等决策事项制订更加详细切实可行工作标准和监督办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重点业务工作的流程,编印制度手册,使各项业务更便于科学操作和运行,实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高效率。
二是在制度建设上务求“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4项管理制度、16项服务制度和75项工作流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制度上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在操作执行中求务“严”。在制度的具体实施中,严格按规范操作,不删减步骤,不随意越位;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费用支出、重大事项决定局党组集中研究决定,严把工作流程,重要工作全部经过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安监局三重一大报告 第2篇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铁股份党宣[2012]3号文件转发)以及《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股份公司规范董事会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决策原则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务实高效,完善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民主决策原则。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据决策机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第三章 决策主要范围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
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维稳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
(八)所属子分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考核及奖惩,子分公司“四好班子”的评定、表彰及奖励。
(九)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是指公司党委履行管理职责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任免和调整事项。主要包括:
(一)所属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和调整;
(二)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副职以上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调整;
(三)担任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推荐或委派;
(四)公司总部机关部门副职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和所属子分公司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管理。
(五)向上级推荐领导人员人选的确定;
(六)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指在股份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年度投资计划及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和项目;
(二)重大股权投资项目;
(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包括:
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和内外部审计报告;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订公司发行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建议方案;制订公司业务战略性调整方案;在股东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重大的投融资、借款和公司大额资金的调度及预算外支出;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聘任和解聘;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法律顾问,对其进行考核,决定其报酬;对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委派和更换该企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提名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决定前述人员的报酬事项。对公司下属的非全资企业,向该企业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制定公司人事、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等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决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在股东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
合同的签署方案;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处置方案;子公司合并、分立、重组等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定;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员工的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奖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案,提请董事会审定;与工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推荐申报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科技人才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员企业推荐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请董事会审定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方案;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经理层成员、三总师副职各自具体职责及其分工;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公司总部员工的聘用和解聘;经董事会授权决策的公司重大融资事项、委托理财事项、公司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和预算外费用支出事项;依据所出资企业的公司章程,需由股份公司审批的经理层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其他重要事项。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
(四)由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事项包括: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审议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奖励方案和经费使用情况;听取企业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及集体合同履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
列为议题。由分管领导落实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论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一)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二)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重要人事任免由公司党委负责考察人选,经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后,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任免或向有关方面提名或推荐人选。需要董事会进行任免的,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并履行任免程序。重要人事任免人选推荐前,应当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重要干部任免时,没有经过组织严格考察的不上会,民主推荐率达不到要求的不上会,党政正职意见不统一的不上会,分管领导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应出席的班子成员不到三分之二的不上会。
(三)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前,应事先进行法律审核和风险审查。
第十八条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董事会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董事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九条 在履行决策程序时,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公司对此已有明确程序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章 决策执行
第二十条 “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后,需要向股份公司或其他管理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的,应及时报告。需要进行信息批露的应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参加决策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准泄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具体负责分解任务和督办落实,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工会工作部做好协调服务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确保
1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公司纪委承担具体监督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等方式,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一条 公司监事会应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工作和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重点内容进行决策评价。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人员,对本人在会上所做出的“赞成”、“反对”或“弃权”决策意见负责。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三)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四)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三重一大报告 第3篇
XX省烟草专卖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X烟监[2012]60号文件要求,XX市局(公司)在4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我局(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自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我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重 1
一大”自查工作,我局(公司)成立领导小组,监察科、审计派驻办、机关党委、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组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查实施方案,确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法和步骤,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分为自查阶段、检查阶段、整改阶段、工作总结阶段四个阶段。为确保工作的实效性,公司还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延伸到XX片区四个县级局(营销部),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自查工作。
(二)明确重点,对照落实
在自查工作中,工作小组对我局(公司)2011年重要会议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范围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否有力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局文件附件内《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落实部门》检查表的38项内容,分类进行统计,包括会议记录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等,2
对我局(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三)认真自查,务求实效
从自查总体情况来看,XX我局(公司)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设和贯彻落实,在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且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我局(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年财务决算、决算计划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决策内容范围,均由党政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主管部门拟订方案,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研究。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凡我局(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都能够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3
三是坚持重要项目安排集体讨论。在“重要项目安排”操作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投资立项事先向省局(公司)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定。我局(公司)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大型活动开支、年终慰问,奖金福利以及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5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成立采购机构集体研究决策。坚持场务公开和招待费支出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
二、需改进的方面
1、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明确的,体系构架是完整、规范的,但对有些涉及“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具体操作方面还有一个不断完善过程。如在进一步规范市局(公司)投资项目、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上,要如何有效降低和控制经营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有待进一科学规范。
2、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提高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市局(公司)科学化管理水平。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确保XX烟草“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
特此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第4篇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一)根据名农党发[20**]2号文件《关于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情况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本单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校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校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校长和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贯彻落实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农场纪委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结合我校实际的校规校纪,各项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校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校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校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校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校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学校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校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党委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学校予以推荐。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党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备案。
2、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特困生资助等。校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对于特困生资助,由>班主任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研究确定资助名单、等级和资助金额,手续完备。
3、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20**年学校搬入新校区以来,学校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对大宗物品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办,各室建设、装修、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采取集体调研、集体论证、竞标等方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各项制度的发展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自学,推动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纪条规;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的反复倡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做到党员、领导干部人人知法懂法。
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树正气,不搞歪门邪道,不贪、不占公家便宜,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搞腐败。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搞阴谋诡计,不谋取个人私利,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党的形象,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维护班子的团结,做到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二)首先,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根据集团纪委统一安排,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置业公司的基本情况(此部分涉及企业信息,略)。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设情况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置业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兴集团《关于印发<集团20**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及制度执行力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方面自查,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面梳理和完善现行制度。置业公司以去年通用集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公司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管理对接和制度衔接的要求,对我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内容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总公司本级累计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新建6项制度,下属长沙公司修订完善3项制度,郑州公司修订完善7项制度,新建4项制度,天津公司新建2项制度,大连公司修订完善2项制度。经过梳理完善,置业公司目前共有制度61项,就内容而言,党建制度14项,人力制度12项,行政制度18项,经营管理制度10项,销售管理制度1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5项;就性质而言,决策制度3项,执行制度37项,监督制度3项;就效果而言,制度的系统性更高、操作性更好,针对性更强,初步形成了一套内容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
2、补充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结合置业公司实际,我公司于去年6月初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流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各部门对中央提出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三大项决策事项内容的51个子项进行细化,构建置业公司系统的决策事项分级授权体系,体系明确了哪些事项是由总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哪些由总经理、党委书记决定,哪些由分管领导决定,哪些事项机关部门就可以决定,哪些事项各二级公司自己就可以拍板,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目前已经拟定了200多项决策事项。我们计划在完成总公司授权体系制定后,下属各二级公司也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细化量化,为全面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3、统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划分模糊不仅会导致决策效率不高,也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置业公司本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三会”决策程序,规定了会前必须包括征集议题、起草方案、告知各参会方等环节,明确了会中的开会纪律、发言方式、研讨程序等内容。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三会”原始记录的管理力度,公司在召开重大会议时专设秘书完成会议记录任务,对重大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对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做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去年11月份,我公司利用在长沙公司召开内部对标学习会的机会,组织各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的“三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学习。
4、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草案。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新兴置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草案),正在进行意见征集和进一步修改。该制度草案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划分了决策主体职责权限,明确了置业公司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确实施。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1、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企业经营方针、资产管理、长远规划、发展战略,对关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调整、分配制度等的决策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必选论证,充分聆听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去年,我们确立了置业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对这一涉及企业发展前途和方向的战略,我们严格履行程序,在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初步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置业公司第三届二次职代会上征求了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最后经置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保证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在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我们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今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置业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公司组织员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经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7项,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置业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问题集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建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由办公室人事、党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交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况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集体研究、投票产生。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5项重要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3、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每项重大项目安排,如新项目拓展、施工单位确定、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中国新兴置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共计7项,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4、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根据置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审批、支付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置业公司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利用季度生产经营会和工作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置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这三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个别制度过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决策权限模糊,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仍需继续大力推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下属企业决策程序尚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较为分散。部分决策事项会前未讨论,部分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进行网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决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达到应有效果,这些都是制度监督方面应该解决的问题,目前,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司系统制度的建设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强化制度的针对性,逐渐形成一套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
2、逐步构建分级授权体系。“三重一大”涉及决策事项较为宽泛,目前,我公司正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着力构建置业公司分级授权体系,该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讨论研究,待成熟后下发执行。同时,我们将要求各二级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
3、不断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核心就是要有明确规范的业务流程,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下一步,我们将在现在工作基础上,借助管理咨询公司的力量,进一步做好管理权限界定、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自查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探索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三)区人口计生委遵照区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自20xx年2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翠屏区委翠委发[20xx]6号文件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6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6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区、乡镇服务站的改建维修、局办公大楼的外墙维修、局七楼会议室的整修、职工宿舍的维修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在去年局机关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的任免上,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二是在今年翠屏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考调3名流管员时,实行在翠屏区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乡镇、街道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十个必须、十个不准”,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局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管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如去年的局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任前谈话、今年的区流管站人员上岗前廉政谈话,为使他们在走上新的岗位后如何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
二、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按照区委《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翠委[20xx]14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从20xx年2月份起开始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结合开展“四个一”活动,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扭住“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这个关键,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这个根本,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确保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区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作风整顿建设各阶段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结合实际,开门整风
为了更好地查找问题,我局结全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开门整风。一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出去、请进来等八个渠道和途径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深刻剖析和反思,完成个人1500字以上的剖析材料;三是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通过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通过整顿使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制度落实,积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密切人民群众,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四是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五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局上下形成了生动活泼、情趣健康的大好局面。
三、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下辖1个总支部委员会,3个支部委员会,有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41名。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人口计生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一)加强组织建设。一是在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我们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推行了“公推直选”。采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民意,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和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均采取职工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和自荐方式,采取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办法产生新的总支、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总支及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学习省、市党代会特别是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以人为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上来。
(三)按照翠委发[20xx]2号“关于宜宾市翠屏区20xx年‘亲民惠民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局机关认真安排落实。人口计生“三结合”从去年以来已落实帮扶户2837户,占市下达任务的118.9%。其中新增户805户,联系户840户,帮扶户1192户;建立和巩固帮扶基地42个。打造出成片帮扶基地10个,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00多万元。通过开展“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工作,局机关联系帮助高店镇桂华村,局机关党员分为7个小组,每组定点结对帮扶一户困难村民。重点是帮助理清发展思路,特定发展计划;开辟致富门路,推进生产发展;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搞好教育>培训,造就新型农民;抓好组织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力争通过三年的支持、引导和帮扶,完成沼气池建设280口,解决12人(次)学生入学困难补助,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和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工作。
(四)认真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根据区委办公室翠委办发[20xx]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区人口计生局对口联系安阜街道的宜宾纸业社区。为纸业社区捐赠了一台电脑和5000元人民币。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组成10个服务队,分别帮扶10户纸业社区的困难职工家庭。服务内容主要是结合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向服务对象开展“三生”(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开展育能群众生殖道疾病的义诊,提供免费的避孕药具服务;开展优生优育,孕期保健知识宣传咨询,为独生子女提供免费健康检查服务等。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第5篇
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自查报告
根据城投集团《转发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加强“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沪城投委[2015]5号,以下简称《督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对《督查通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立即召集并布置各直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开展自查,并于4月10日分别对市政建设公司和资产中心落实《督查通知》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最后形成公路集团自查报告,自查结果满足《督查通知》要求。公路集团领导班子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能够按照《督查通知》中“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开展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自查情况
1、决策制度的规范性
公路集团2014年8月18日改制成立,是上海城投全资一级子公司。根据《意见》要求,公路集团建立健全了《会议议事制度》,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决策事项范围的准确性
公路集团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按照《意见》要求,并结合公路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主要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四大类。
(1)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上海城投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公路集团董事会决议;公路集团及直属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14项内容。譬如: 起草《会议议事制度(试行)》、《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职责》和《公路集团2015年度工程建设(大修)、运营养护计划》等49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经过公路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董事会议多次研究、讨论形成并下发。
公路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成立以来,学习贯彻落实来自中央、上海市通报等各类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123份;来自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城投集团等各类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66份。
公路集团制定半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全年工作总结及计划,并以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表、考核目标责任书等形式组织年度工作的下达落实,日常通过月度工作计划会、行政办公(扩大)会、党政班子碰头会等形式抓好推进落实工作,自集团成立来,召开班子碰头会17次、工作计划会8次、行政办公(扩大)会7次。
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通过4次党委会、2次纪委会审议讨论,通过2次党组织书记例会部署落实。
直属单位及其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事宜通过党委会审议通过,并通过4个党委发文的分别予以批复和任命。
公路集团层面“优秀员工”荣誉、以及公路集团层面以上的荣誉称号(市立功竞赛先进集体与个人、市劳模集体、市创新团队等)都经过公路集团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
推进公路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履行好改革的领导责任,切实提高学习创新能力、廉洁自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通过4次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主题,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个方面认真查抓公路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推进作风建设;通过3次专题座谈会听取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通过10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公路集团公司行政班子成员分工等“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推进改革发展。
(2)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
重要人事任免包括:高级管理岗位;公路集团本部中层副职以上岗位、直属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岗位人事的任免等6项内容。譬如: 董事会任免范围外的高级管理岗位人选: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党委要求,起草干部推荐方案,召开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参加的干部推荐会,填写推荐表,并对推荐意见相对集中的人选,进行个别访谈,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推荐情况报相关领导审阅后,准备考察材料,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当天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任命文件;集团中层副职以上岗位、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岗位人选,由党政主要领导商分管领导确定初步人选,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个别访谈推荐,准备考察材料,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当天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任命文件;集团公司后备干部推荐、选拔方面:集团公司于2014年8月组件成立,目前的后备干部人选仅是将以前各单位的后备干部进行了汇总,未进行集团公司层面推荐;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干部的推荐:工会、共青团组织推荐产生候选人后,人力资源部予以公示,工会、共青团组织选举产生。
(3)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度、全过程纪委监督。公路投资集团及所属公司始终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有关规定、《公路集团项目招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在新建、大修工程招标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根据《招标法》及招办的招标范围,凡满足招标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项目的招标,完全按规定程序进行。公路集团成立以来累计招标51个项目,分别在公司OA网上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
招标代理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后由合约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内部审核,其中技术部分由工程综合管理部负责主审,商务部分由合约管理部负责主审,其它由实施单位负责主审。涉及重大的、原则性的条款变更,由招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后确定。
评标办法由招标代理根据各项目的特点拟定,合约管理部负责审核,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出。
招标最高限价的确定,需要编制最高限价的招标项目,应由设计单位、招标代理、财务监理分别编制,合约管理部负责审核,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
(4)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包括:短期投资、委托理财事项的研究论证;其他资金使用情况等。
公路集团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主要经济业务审批流程(试行)》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2015年公路集团投资盈亏58.74亿元,均为政府投资项目。2015年公路集团无其他对外投资,自有资金调度一笔3000万元,用于集团内部企业的大修项目。
3、决策制度的系统性
公路集团建立了“三重一大”相关配套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时采取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半数以上出席人员同意表决、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遇到问题专题报告、会议纪要等决策意见在公路集团OA网上公示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自查情况
1、决策前的科学论证。
公路集团重大事项在党政联席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路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进行论证和协调。
公路集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2、决策中的集体讨论。
公路集团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沟通酝酿论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海城投要求和《会议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3、决策后的管理规程。
公路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由总经理或党委书记主持,出席范围为公路集团党政班子成员。综合办公室、企业发展部负责人及议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公路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会议纪要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决策的实施、考评和责任追究自查情况
1、决策实施的合规性。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未发生擅自变更和拒绝执行情况。
公路集团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在OA网上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通过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路集团发展与规划﹑岗位聘任考核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2、责任考核的有效性。
公路集团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将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
3、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议后,由公路集团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公路集团纪委对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如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推进“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一)整体推进自查情况
公路集团正在调研、策划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目前没有形成系统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制度落实自查情况
“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实践证明,“制度加科技”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公路集团在推进“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国资委相关制度要求,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编辑印发了《公路集团管理制度汇编》。这些规范性、系统性、科学性与专业性相统一的管理制度的出台与实施,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自查情况
公路集团现正式发布的管理制度共49项,其中合约法务类4项,资金运行2项类,投资股权及审计监察类3项、工程建设类13项、运营安全类5项等。公路集团通过“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着力从责任权限、执行程序、管理流程上完善程序性制度,构建涉及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制衡机制,进一步把源头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企业内控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制度设计和各项工作流程之中,有效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实现招投标信息最大限度公开,初步开成覆盖经管管理和权力运作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内部邀标、直接发包等行为,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路集团针对建设行业特点,严格五项制度规定,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着重在财务运行、土地管理、产权交易、资金运行、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风险排查、制度建设、流程再造,明确各单位、各部室的监督职责,充分整合监督资源,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建设及设施运营、资产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监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风险防控水平,确保资金(资产)安全、重大工程生产安全。
(四)“制度加科技”应用领域自查情况
公路集团信息化系统严格按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软件的开发,运用科技的手段规范管理程序和流程,建立信息化的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公文处理、资金预算、验工计价”等12项制度软件模块在公路集团OA网上运行。
三、存在的不足 公路集团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的挑战。“制度加科技”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次“革命”,特别是对各级单位的“一把手”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消解和制约。因此,这项工作要有所进展和突破,首先需要“一把手”具有“自我认识”、“自我提高”、“自我革命”的决心,以更强的决心和更大的勇气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工作机制的挑战。“制度加科技”作为一项业务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高的工作,其工作内容很多都属于业务部门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坚持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导,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门在自身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推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
“三重一大”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直属单位没有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是专业技术的挑战。“制度加科技”需要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根据科学管理的要求,在流程再造和管理优化的基础上,善于把管理流程转化为计算机程序,从而实现权力模块化、制度刚性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动态化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持之以恒地推进“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工作,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努力营造一种“制度加科技”的文化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路集团系统制度的建设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强化制度的针对性,逐渐形成一套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
(二)逐步构建分级授权体系。“三重一大”涉及决策事项较为宽泛,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着力构建公路集团分级授权体系。同时,我们将要求各直属单位根据公路集团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
(三)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建设。要坚持落实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要求。针对易发腐败的重点领域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选择若干试点项目重点推进,从中提炼出风险防控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并按照“成熟一个、总结一个、推广一个”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加大推广运用力度。
安监局三重一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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