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认错保证书范例
爱情认错保证书范例(精选7篇)
爱情认错保证书范例 第1篇
亲爱的阿niu:
和你再一次分离,留下我孤独的守候。在你彻底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说话多么的不负责任。原以为绝望之际可以把你忘记,可实事是不停的想你。
脑海中老是浮现你的模样,思念在肆意的撕咬着我的灵魂。现在不能、未来也不能,我已经欲罢不能。破碎的词语难以缝合我混乱的心灵。杂乱无章的世界清晰的浮现你离去的身影,世界!!!真的太残忍。担心你手机不开、担心你换号不理、担心再也联系不到你。
我以为你会有一点点动心,没想到却更深的伤害了你。我迷迷糊糊的做了一件我再也不会做的事,我要向全世界宣誓:我要清醒的生活,我要好好的爱你。
清醒以后的我知道愚蠢之后的结局,意味着我将跟你彻底的分离。离去时你痛苦的眼神和晶莹的泪光,爱我、疼我、气我、恨我,对我的信任从心底破产的无助的神情。
我承认,对爱我没有天份,虽然开始是因为空虚而和你网恋,因为寂寞而想和你相恋。但渐渐我发现和你在一起的快乐。你的小铃铛,让我感觉到你的温柔和依恋,所以有了把我们的爱变成永恒传奇的冲动,有了长相厮守念头。
天真的我以为牵你手之后,就会永远的拥有,可没有想到你会跟我提出分手。过去是寂寞让我认识你,现在深爱却让我不停的想你。我愿意彻底作你的俘虏,因为失去你生命失去了太多意义,我的寂寞将让我彻底失去,生活不再积极、性格放荡不羁、未来的梦不再美丽。
说太多已没有意义,只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不要忘记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你不要再乎我的逝去,如果你一点也不再意。失去你的我一无所有,拥有你的我却让你委屈。
杂乱的心灵写不出完整的字句,只有一句不能忘记:我爱你!!!
爱情认错保证书范例 第2篇
认错保证书
敬的老师你好
由于我违反校规,多次的还给老师增加麻烦。我感到无限的痛苦和愧疚。在此我们特作出保证,认真的分析自己的错误,及时的改正。保证以后不再会犯同样的错误。希望老师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一定痛改前非,一定好好的做人,将精力和时间应用在学习上。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奋斗,讲学习搞好。谢谢老师
被判有效的“爱情保证书” 第3篇
写保证书的男人出轨
2008年, 张敏和王斌通过婚恋网站相识。比张敏大12岁的王斌曾经有过一段婚姻, 因为感情原因, 他还曾被一个已婚女子起诉。但通过接触, 张敏发现王斌比较有才气, 人也精明能干。但只要一想到王斌复杂的情感经历, 想找一个可靠男子托付一生的张敏便拿不定主意。
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 王斌写了一份“爱情保证书”:为了我们美满幸福的未来生活, 我作出以下保证和承诺:一、保证今生只爱你一人。无论在感情上还是身体上都做到不背叛你, 若找情人的话, 本人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归你所有
拿到保证书后张敏心里踏实了许多, 二人也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 张敏还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积蓄让丈夫做生意。她自己每天上班, 做家务, 生活有条不紊。2010年, 他们的女儿降生后, 这个家庭洋溢着更多的笑声。
2010年8月的一天, 一次不经意的QQ登录, 把张敏精心呵护的幸福生活击得粉碎。
这天, 闲着无事的张敏登陆王斌的QQ, 发现其中竟有他约女网友看电影、吃饭、开房的聊天记录, 还发现王斌经常用化名给女网友留联系方式。张敏惊呆了。
在张敏的追问下, 王斌见自己的婚外情已经败露, 就和盘托出, 期望获得张敏的原谅。原来, 从2003年开始, 王斌就开始在本地聊天室里找各种女网友聊天、见面, 并以散文、小说等形式对这些不正当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张敏怀孕5个月后, 王斌干脆称自己是单身、没有孩子, 在网站发帖征婚。
获知实情后, 张敏决定和王斌分居, 她把女儿也送回了老家。
面对王斌的背叛, 张敏想了很多。女儿尚小, 她也有过再原谅王斌一次的念头, 但一想到王斌那么多年来不断劈腿, 她就感到恶心。
法院判决支持女方
2011年年底, 张敏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
她把起诉书、王斌写的“爱情保证书”和王斌在网上写的偷情记录以及其他证据交到法官手中。在离婚诉状中, 张敏请求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并依据对方出具的保证书内容, 判决双方的房屋和汽车归自己所有。
手持“爱情保证书”来起诉离婚和主张权利, 这不但在惠济区法院是第一次, 在整个河南省也是先例, 即使在全国也鲜见。因其案件的特殊性, 立案庭的法官非常重视, 经过认真审核后, 准予立案。
在庭审中, “爱情保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成为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
据张敏陈述, 保证书是王斌自愿写的, 因为婚前自己发现他曾有过婚姻史, 并且有过出轨的状况, 不愿和他结婚, 王斌自愿写下了保证书, 来保证婚后对自己感情专一。而王斌辩称, 因为第二天要结婚, 被逼无奈才写下了保证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 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王斌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网恋, 并在网上征婚, 有伤夫妻感情。女方要求离婚, 男方同意, 法院准予两人离婚。婚前王斌作出的关于“如果不忠则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归女方”的书面承诺, 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在一定的条件下, 对婚前和婚后财产作出的约定, 是王斌真实意思的表示, 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承诺内容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的行为违背了承诺, 依据原、被告的约定, 被告的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
5月28日, 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准许原、被告双方离婚;双方的房屋、汽车归女方所有, 房屋按揭由女方偿还;为有利于子女成长, 女儿由女方抚养, 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由“爱情保证书”引发的官司
现在, 写“爱情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爱情保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值得参考。
小丽经朋友介绍与小马恋爱并同居。同居期间, 小马为小丽写了一张保证书, 内容是:“我永远爱小丽, 若有背叛, 赔偿10万元。”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时, 小丽要求对方支付10万元损失费遭拒。
2008年, 小丽向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不予受理。法院的依据是, 该协议发生在同居期间, 这种爱情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同居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当一方出现生活困难时, 另一方没有法律上的扶助义务。该案中, 诉求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欠款纠纷, 不属于欠款纠纷范畴。
另一个与此相似的案例是, 2008年, 河北的王某与张某在相识两年后同居, 张某还特意写下了保证书:“在以后的日子里, 只爱王某一个女人, 如有背叛和离弃, 将以15万元作为赔偿, 特此为证。”不久, 王某怀孕, 但张某却始终不同意结婚, 怀孕4个月的王某只好做了引产手术, 随后两人分手。王某以“爱情保证书”为依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张某支付“保证金”。法院认为, “爱情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 判决驳回起诉。
虽然手持“爱情保证书”, 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镇的小宋也难逃“人财两空”的噩运。
2009年, 小宋与小李热恋时曾向小李借款5万元用于经商, 为自己的将来着想, 小宋让小李出具一张“爱情保证书”, 表明日后如果小李提出分手, 就不得要求归还那5万元, 小李爽快地答应了。2010年4月, 小李因与小宋多次发生争执, 提出分手, 并要求小宋归还借款。小宋拿出保证书, 拒不归还。昔日的恋人因此走上法庭。最后, 法院判决这张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 小李有权要求小宋归还借款, 判令小宋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借款和利息。
相关的典型案例
以上前两个案例的当事人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都是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法院会怎样认定“爱情保证书”呢?
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婚前, 田某要求金某写下保证书, 保证婚后如果金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 其婚前财产由田某分得一半, 金某爽快地答应并写下了保证书, 之后双方结婚。婚后, 田某发现丈夫与一名女子有染, 一怒之下便提出离婚。为了挽回婚姻, 金某再次写下保证书, 如果自己再次对妻子不忠, 就放弃对夫妻财产的所有权利。结果, 金某仍是旧情不忘。实在忍无可忍的田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要求依照金某立下的两份保证书, 获得其婚前财产的一半以及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后查明, 本案原被告双方皆同意离婚, 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对此应予准许。而本案的焦点在于这两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 对于第一份保证书, 金某作为成年人在订立时明确知道该保证书的真实含义以及可能后果, 仍然作出保证, 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于第二份保证书, 金某虽强调是因情势所迫而写下, 但无法举证证明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况。因此, 两份保证书均应视为合法有效。法院据此判决, 田某获得金某婚前财产的一半以及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无独有偶, 在张敏和王斌的离婚案中,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也支持了张敏的诉讼请求。
张敏和王斌离婚案的主审法官判决的法律依据正是《婚姻法》。《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 互相尊重。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保证书有风险, 结婚需谨慎
其实, 此类保证书并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 而是婚恋双方私下的一种约定。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王世宇认为, 对于涉及“爱情保证书”的案件, 要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当事人而言, 一方持有所谓的“爱情保证书”去主张权利, 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为, 虽然从广义上说保证书也是一种合同, 但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恋爱自由作为婚姻自由的一部分,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任何人不能以金钱的方式或通过经济制裁, 把他人限制在恋爱关系内。
在王世宇看来, 对于结婚后出现的类似案件, 要看“爱情保证书”有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以下民事行为无效, 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也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原则上来说, 只要不违背以上规定, “爱情保证书”就是有效的。但是也不排除一些保证书、协议书显失公平, 根据法律规定, 对于显失公平的保证书,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予以撤销。
王世宇说, “爱情保证书”和“婚前财产公证”不同,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后, 到公证机关给予证明。而“爱情保证书”其实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财产行为, 在保证不出感情问题的前提下, 对财产的权属进行规定。
被判有效的“爱情保证书” 第4篇
男方出轨
2008年,张敏和王斌通过婚恋网站相识。比张敏大12岁的王斌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因为感情原因,他还曾遭到一个已婚女子的起诉。通过接触,张敏发现王斌比较有才气,人也精明能干。但是一想起王斌复杂的情感经历,想找一个可靠男子托付一生的张敏拿不定主意。
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王斌写了一份“爱情保证书”:“为了我们美满幸福的未来生活,我作出以下保证和承诺:一、保证今生只爱你一人。无论在感情上还是身体上都做到不背叛你,若找情人的话,本人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归你所有……”
拿到了保证书后的张敏心里踏实了许多,两人随后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张敏还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积蓄让丈夫做生意。她自己每天上班,做家务,生活有条不紊。2010年,她们的女儿降生后,这个家庭洋溢着更多的笑声。
2010年8月的一天,一次不经意的QQ登录,把张敏精心呵护的幸福生活击得粉碎。
这天,闲着无事的张敏登陆王斌的QQ,发现其中竟有他约女网友看电影、吃饭、开房的聊天记录,还发现其还经常用化名给女网友留联系方式。看完这一切后,张敏被惊呆了,她流下了伤心、屈辱的泪水。
在张敏的追问下,王斌见自己的婚外情已经败露,就和盘托出,期望获得张敏的原谅。原来,从2003年开始,王斌就开始在本地聊天室里找各种女网友聊天、见面,并以散文、小说等形式对这些不正当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张敏怀孕五个月后,王斌干脆称自己是单身、没有孩子,在网站发帖征婚。
获知实情后,张敏决定和王斌分居,她把女儿也送回了老家。
面对王斌的背叛,张敏想了很多。她看到女儿尚小,心中也有过再原谅他一次的念头,但一想到王斌所做过的事,就感到恶心。要想彻底摆脱梦魇,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这个负心的男人。
判决支持女方
2011年底,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走来了一名面容憔悴的妇女,她就是张敏。
张敏是来起诉离婚的,她把起诉书、王斌写的“爱情保证书”和在网上写的偷情文章以及其他证据交到法官手中。在离婚诉状中,张敏请求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据对方出具的保证书内容,判决双方的房屋和汽车归自己所有。
手持“爱情保证书”来起诉离婚和主张权利,这不但在惠济区法院是第一次,在河南也是首例,即使在全国也是鲜见。因其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庭的法官非常重视,经过认真审核后,准予立案。
在庭审中,“爱情保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成为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
据张敏陈述,保证书是王斌自愿写的,因为自己婚前发现他有过婚姻史,并且有过出轨的状况,自己不愿和他结婚,为了保证婚后对自己感情专一,王斌自愿写下了保证书。而王斌辩称,因为第二天要结婚,自己被逼无奈才写下了保证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王斌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网恋,并在网上征婚,有伤夫妻感情。女方要求离婚,男方同意,法院准予两人离婚。婚前王斌做出的关于如果不忠则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归女方的书面承诺,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做出的约定,是王斌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承诺内容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的行为违背了承诺,依据原、被告的约定,被告的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
2012年5月28日,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许原、被告双方离婚;双方的房屋、汽车归女方所有,房屋按揭由女方偿还;为有利于子女成长,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王斌对判决结果不满,准备提起上诉。
引发官司
现在,写“爱情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爱情保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值得参考。
小丽经朋友介绍与小马恋爱并同居。同居期间,小马为小丽写了一张保证书,内容是:“我永远爱小丽,若有背叛,赔偿10万元。”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时,小丽要求对方支付10万元损失费遭拒。
2008年,小丽向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法院认为,该协议发生在同居期间,这种爱情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同居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当一方出现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没有法律上的扶助义务。该案中,诉求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欠款纠纷,不属于欠款纠纷范畴。
另一个与此相似的案例是,2008年,河北的王某与张某在相识两年后同居,张某还特意写下了保证书:“在以后的日子里,只爱王某一个女人,如有背叛和离弃,将以15万元作为赔偿,特此为证。”不久,王某怀孕,但张某却始终不同意结婚,怀孕4个月的王某只好做了引产手术,随后两人分手。随后,王某以“爱情保证书”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保证金”。法院认为,“爱情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判决驳回起诉。
虽然手持“爱情保证书”,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镇的小宋也难逃“人财两空”的厄运。
2009年,小宋与小李热恋时曾向小李借款5万元用于经商,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小宋让小李出具一张“爱情保证书”,表明日后如果小李提出分手,就不得要求归还那5万元,小李爽快地答应了。2010年4月,小李因与小宋多次发生争执,提出分手,并要求小宋归还借款。小宋拿出保证书,拒不归还。昔日的恋人因此走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这张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小李有权要求小宋归还借款,判令小宋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借款和利息。
典型判例
以上两个案例的当事人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同居关系。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会怎样认定“爱情保证书”呢?
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婚前,田某要求金某写下保证书,保证婚后如果金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对其婚前财产由田某分得一半,金某爽快地答应并写下了保证书,之后双方结婚。婚后,田某发现丈夫与一名女子有染,一怒之下便提出离婚。为了挽回婚姻,金某再次写下保证书,保证如果自己再次对妻子不忠,就放弃对夫妻财产的所有权利。结果,金某仍是旧情不忘。实在忍无可忍的田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照金某立下的两份保证书,获得其婚前财产的一半以及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后查明,本案原被告双方皆同意离婚,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此应予准许。而本案的焦点在于这两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对于第一份保证书,金某作为成年人在订立时明确知道该保证书的真实含义以及可能后果,仍然作出保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于第二份保证书,金某虽强调是因情势所迫而写下,但无法举证证明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况。因此,两份保证书均应视为合法有效。法院据此判决,田某获得金某婚前财产的一半以及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在张敏和王斌的离婚案中,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张敏的诉讼请求。
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的依据是,《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据记者随机调查,一些妇女对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的判决持肯定态度。她们认为,现在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一部分是因为婚外情引起。婚后,如果一方有“爱情保证书”,对写保证书者不但是一种约束,如果他的行为失去承诺,另一方也能借此维权。
承诺有风险
其实,此类“保证书”并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而是婚恋双方私下的一种约定。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王世宇认为,对于涉及“爱情保证书”的案件,要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当事人而言,一方持有所谓的“爱情保证书”去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虽然从广义上说保证书也是一种合同,但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恋爱自由作为婚姻自由的一部分,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不能以金钱的方式或通过经济制裁,把他人限制在恋爱关系内。
在王世宇看来,对于结婚后出现的这样案件,要看“爱情保证书”有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民事行为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原则上来说,只要不违背以上的规定,“爱情保证书”就是有效的。但是也不排除一些保证书、协议书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保证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予以撤销。
王世宇说,“爱情保证书”和“婚前财产公证”不同,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后,到公证机关给予证明。而“爱情保证书”其实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财产行为,在保证不出感情问题的前提下,对财产的权属进行规定。实践证明,“爱情保证书”既保证不了爱情,也保证不了幸福,双方只有真正了解了对方,谨慎地做出选择,才有可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认错保证书 第5篇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课讲话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决心.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检查,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在早自习的时候说话,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规定,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
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
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
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
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
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 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 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早在我踏进校门,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
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著,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望老师能念在我认识深刻而且平时表现也不错的份上,从轻处理,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上课不讲闲话,并且积极为班级做贡献,为班级添光彩!请老师相信我。
认错保证书 第6篇
这里你可以陈述你所犯下的罪行。
这里你可以认错,一定要诚恳,并且一定要显得难过。对你做的事情是一千个不改的那种态度。
这里写你以后要保证的.事情,最好是你老婆喜欢什么,你就保证做什么。
敬上
爱你的老公
认错保证书 第7篇
我是xx级xx班的学生xxx,因本人晚休时间触及校规校纪,经家长、老师、领导的多次教导和自我反省,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决心对该错误进行彻底改正。在次做出一下两方面的保证:
一、在学习方面,我保证如下:
1、我保证遵守班规班纪,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喧哗,不打闹。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二、在生活方面,我保证如下:
1、绝不寻事滋事,对于他方寻事滋事行为,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
2、在午、晚休的休息时间内,我保证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
3、对老师有礼貌,听从教导,团结同学。
4、认真学习和落实《学生行为指南》,在学校必须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校规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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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认错保证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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