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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精选6篇)

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第1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有关知识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省安委办《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113号)、《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2号)以及省煤炭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文件中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推动全省煤矿企业有效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促进全省煤炭行业正确理解双重预防机制的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现对构建煤矿双重预防机制若干问题进行归纳解答。

1.何为“双重预防机制”和“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合称为“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质量达标(80%)、全风险分级管控(10%)和隐患排查治理(10%)合称为“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2.“双重预防机制”是如何提出来的?

2015年12月,总书记在127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2016年1月,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要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2016年4月28日印发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国务院安委办2016年10月9日印发的《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7〕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1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2号)等文件中均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3.为什么要提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突出。针对这种情况,总书记多次指出,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将安全风险逐一建档入账,采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把新情况和想不到的问题都想到。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强调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从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安全风险管控。要强化风险意识,分析事故发生的全链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煤矿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4.煤矿企业的事故分几类? 煤矿企业的事故一般分为八类:

①瓦斯事故: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等。

②顶(底)板事故:指冒顶、片帮、顶板掉矸、顶板支护垮倒、冲击地压等。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

③机电事故: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④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造成的事故。

⑤水灾事故: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质水、工业用水造成的事故及溃水、溃沙导致的事故。

⑥火灾事故:指煤与矸石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造成的事故(煤层自燃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算为瓦斯事故)。

⑦运输事故:指运输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⑧其它事故:以上七类以外的事故。

5.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每一次事故造成的具体原因是不同的,但如果你认真研读每次的事故调查报告,你会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造成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场所的不安全因素。

注:如果我们把事故作为“果”,直接原因就是造成这个“果”的因,直接原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一因。间接原因指管理上的缺陷和外部监管上的缺陷。

注:如果我们把直接原因作为“果”,间接原因就是造成这个“果”的因,间接原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二因。

可见事故是由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

6.何为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7.隐患一般分几级?

隐患的分级是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为标准而进行的级别划分。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或者虽然不能立即整改但不影响矿井生产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8.何为隐患排查?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工作过程。

9.何为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包括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和复查验收的全过程。

10完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工作机制要重点做好哪几件事?

一要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闭环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报告、销号等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

三要从排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有效闭合管理。

四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登记报告制、事故隐患整改公示制、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等工作制度,使隐患从发现到整改完毕都处在监督管理下,使排查治理工作成为一个“闭合线路”。

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领导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

11.隐患是如何发生的?

所有的隐患都是由于风险管控失效或者弱化造成的。风险管控失效或者弱化表现为如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①未进行风险点排查; ②危险源辨识不全; ③风险分级错误;

④未针对不同风险级别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⑤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2.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风险分级管控程序包括: ①排查风险点; ②危险源辨识; ③风险评价和定级; ④策划风险控制措施; ⑤效果验证与更新等。

13.何为风险点?

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等是风险点;在掘进工作面进行的割煤、支护、出煤、供电、检修、局部通风、冒顶处理以及掘进工作面中的掘进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掘进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刮板输送机司机、顶板、瓦斯、煤尘等也是风险点。

排查风险点是风险管控的基础。对风险点内的不同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场所及管理等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风险判定标准认定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控制措施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核心。

14.何为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注: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危险源是指瓦斯,状态危险源是指瓦斯浓度、温度等,针对瓦斯浓度,《煤矿安全规程》明确了控制标准,企业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确保状态危险源(如瓦斯浓度)处于受控状态,如管控措施有效,状态危险源(如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此时的状态危险源称为“受控状态危险源”,如管控措施失效,状态危险源(如瓦斯浓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此时的状态危险源叫“非受控状态危险源”(即隐患),出现了隐患,企业必须要采取整改措施,如果整改无效就有可能造成事故。

15.何为风险?

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注: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16.风险与危险源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风险与危险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首先,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即讨论风险必然是涉及哪类或哪个危险源的风险,没有危险源,风险则无从谈起。

其次,任何危险源都会伴随着风险。只是危险源不同,其伴随的风险大小往往不同。

17.风险和隐患是一回事吗? 风险来源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或各种危险有害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组合,而隐患是风险管控失效后形成的缺陷或漏洞,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和可认知性,要强调固有风险,采取管控措施降低风险;

隐患主要来源于风险管控的薄弱环节,要强调过程管理,通过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通过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但两者也有关联,隐患来源于风险的管控失效或弱化,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就会不出现或少出现隐患。

18.风险与隐患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风险和隐患的递进关系:风险在前、隐患在后。

安全生产领域形成共识:把风险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挺在事故前。

19.何为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注:危险源辨识基本方法为:工作任务辨识法和事故机理分析法等

20.何为风险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认的过程。

21.风险辨识和评价的方法有哪些?

风险辨识和评价的方法很多,各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以下是常用的几种方法: ①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工作危害分析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它是基于作业活动的一种风险辨识技术,用来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等的有效识别。即先把整个作业活动(任务)划分成多个工作步骤,将作业步骤中的危险源找出来,并判断其在现有安全控制措施条件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若现有安全控制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应制定新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保证安全生产;危险性仍然较大时,还应将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管控,必要时还应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加以保障,从而将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水平。

②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它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场所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系统中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主要是依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A.国家、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B.国内外行业、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

C.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成功经验。

D.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如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找出的不安全因素,或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

③风险矩阵分析法(LS)

风险矩阵分析法是一种半定量的风险评价方法, 它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将风险事件的后果严重程度相对的定性分为若干级,将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相对定性分为若干级,然后以严重性为表列,以可能性为表行,制成表,在行列的交点上给出定性的加权指数。所有的加权指数构成一个矩阵,而每一个指数代表了一个风险等级。R=L×S;R:风险程度;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重点考虑事故发生的频次、以及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S: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性,重点考虑伤害程度、持续时间。

④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是一种半定量的风险评价方法,它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三种因素分别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 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

⑤风险程度分析法(MES)

风险程度分析法是是一种半定量的风险评价方法,它是对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的改进。风险程度R,R=M×E×S。其中M 为控制措施的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E 增加了职业病发病情况、环境影响状况两项影响因素;事故的可能后果S,包括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M、E、S 分别制定了其取值标准。

22.什么是风险分级?

风险分级是指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进而实现分级管理。风险分级的目的是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控。

23.风险一般分为几级?

风险一般分为四级,分别是重大风险(红色风险)、较大风险(橙色风险)、一般风险(黄色风险)和低风险(蓝色风险)。

注:对采用5级分级的风险评价方法,可建立级别对应关系,例如,将风险最高的两级定为重大风险(红色风险),以适应评价和管理的要求。

24.何为风险分级管控?

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25.何为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是指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企业针对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等。

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安全到岗工程、个体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①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②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③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④是否已选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等。

26.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是同一项工作吗?

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的工作主体都要求全员参与,工作对象都要涵盖人、机、环、管各个方面,但风险辨识侧重于认知固有风险,而隐患排查侧重于各项措施生命周期过程管理。风险辨识要定期开展,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以及组织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要开展;而隐患排查则要求全时段、全天候开展,随时发现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27.什么是风险信息? 风险信息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即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8.安全风险分布图有几类,怎么绘制? 至少应包括三类:

一类是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生产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同等级风险,使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在总平面布置图或地理坐标图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一类是作业(行业)安全风险比较图。企业中的部分作业活动、生产工序和关键任务以及各地的不同行业(领域),由于其风险等级难以在平面布置图中标示,要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采取柱状图、曲线图或饼状图等,将企业不同的作业(工序)或各地区不同的行业(领域)的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标示出来,突出工作重心。

还有一类是区域整体安全风险图,对于一个地区、一个城市要综合分析下一级行政区域的整体风险等级,逐级绘制街镇、县区和城市等各层级的区域整体风险图,确定监管重点。

29.“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要注意什么问题?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既产生又依赖大量安全生产数据,要克服纸面化可能带来的形式化和静态化,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安全风险清单和事故隐患清单电子化,建立并及时更新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要绘制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图,并将重大风险监测监控数据接入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信息系统自动化分析和智能化预警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综合平台,尽量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信息化的融合,通过一体化管理避免信息孤岛,提升工作效率和运行效果。

30.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管控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一些企业往往将风险辨识评估任务直接分配到某个或几个部门,由部门的几名员工各自辨识本部门存在的风险,然后将风险辨识结果进行简单汇总形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没有体现全员参与,没有做到全覆盖。一些企业在风险辨识评估过程中,选取的辨识范围过于狭窄,没有覆盖全流程、全区域。有的片面理解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就是预防和控制人身伤害事故,而对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等其他事故类型的风险辨识评估不充分、不全面,甚至没有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一些企业因风险辨识不深入,导致制定的风险管控措施没有针对性,工作职责得不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难以发挥作用。

31.“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有效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共识,推动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促使企业形成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

32.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是什么关系? 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从源头上消除、降低或控制相关风险,进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强化与深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风险管控措施的失效、缺陷或不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同时,分析、验证各类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共同构建起预防事故发生的双重机制,构成两道保护屏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3.“双重预防机制”如何在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发挥作用? “双重预防机制”着眼于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紧盯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一个常态化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基础。基于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机理,从重大危险源、人员暴露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按照问题导向,坚持重大风险重点管控;针对重特大事故的形成过程,按照目标导向,坚持重大隐患限期治理,有针对性地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4.“双重预防机制”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什么?

“双重预防机制”就是构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两道防火墙。第一道是管风险,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杜绝和减少事故隐患;

第二道是治隐患,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可以说,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就不会形成事故隐患,隐患一经发现及时治理就不可能酿成事故,要通过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每一类风险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把每一个隐患都治理在形成之初,把每一起事故都消灭在萌芽状态。

3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要把握哪几个原则?

一要坚持风险优先原则。以风险管控为主线,把全面辨识评估风险和严格管控风险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

二要坚持系统性原则。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从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两道防线,从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生命周期全过程开展工作,努力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

三要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层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和每个具体工作岗位,确保责任明确。

四要坚持持续改进原则。持续进行风险分级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深入、深化,促使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36.“双重预防机制”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是两个平行的体系,更不是互相割裂的“两张皮”,二者必须实现有机的融合。

第二,要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加强变更管理,定期更新安全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使之符合本单位实际,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要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偏差,修订完善制度规定,保障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第四,要从源头上管控高风险项目的准入,持续完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保障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常态化运行。

37.一些中小企业员工不多、技术力量不足,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有没有简便方法?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是一项任务,也不是阶段性的工作,而是建立企业控制风险、防范事故的长效机制,方法没有复杂与简便之分,只有适用和不适用的差别。一些中小企业员工不多、技术力量不足,怎么办?企业要强化全员培训,让全体员工都接受并自觉践行风险优先的理念,学习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的基本方法。可以聘请专家开展首次风险辨识,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简单实用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岗位风险告知卡、隐患排查清单等简便措施,确保每一个员工能理解、会上手、有任务。要学会抓住主要矛盾,对本企业存在的高风险制定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中小企业切忌走入花钱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制定一大堆文件后束之高阁的歧途,提倡用简单的制度、明确的职责管控本企业的高风险,排查并治理本企业的大隐患,有效防范伤亡事故发生。

38.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

一是组织推动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牵头组织,健全完善标准规范,细化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率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监督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及有关行业领域工作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及有关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宣传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做法,曝光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第2篇

企业应当在风险管控制度中,明确各岗位风险管控的责任人、明确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的办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我市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努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按风险可防可控的要求,开展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分级、风险控制、风险预警、风险应急处置、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按照“全面排查、科学评估、自主分级、分类管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第四条 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第二章 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应当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的原则,查找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因素。辨识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以车间为单元,岗位为基础,全员参与,对原辅材料、设备性能、运行状况、工艺流程、生产环境以及发生过的险兆和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企业标准等,编制风险因素辨识作业指导书。

(二)对照风险因素辨识作业指导书,逐一辨识出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列出风险清单。

(三)针对风险清单,从有关法规、标准等安全技术文件中,逐一找出对应安全要求及应达到的安全指标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法律法规、行业、企业标准等,制定风险分级标准,按照风险受控程度及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较小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

B级: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一般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C级:危险因素较多,管控难度较大,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发生多人伤亡事故的;

D级:危险因素多且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群死群伤的。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制,对风险实施分级管控,原则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岗位职工应当根据风险分级标准,对本岗位的风险进行分级,并将风险分级情况上报班组;同时,对本岗位的风险实施管控;

(二)班组根据各岗位上报的风险分级情况,对岗位实施风险再分级,并将本班组风险分级情况上报车间;同时,对高风险岗位实施管控;

(三)车间根据各班组上报的风险分级情况,对班组实施风险再分级,并将分级情况上报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对高风险班组实施管控;

(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车间上报的风险分级情况,对车间进行风险再分级,并将分级情况上报单位领导;同时,对高风险车间实施管控;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风险情况,对高风险的部门实施管控。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将本单位风险分级及管控方案报所在地具有管辖权限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第九条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原则上划分为三级:Ⅰ级为一般风险;Ⅱ级为较高风险;Ⅲ级为高风险。

分级时应当结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人员密集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风险分级等情况,具体的分级标准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自行制定。

第十条 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原则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乡镇(街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具有管辖权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并将分级情况上报县(市)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同时,对管辖权限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二)县(市)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除对辖区内具有管辖权限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外,并汇总乡镇(街办)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情况,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对乡镇(街办)实施风险再分级,将高风险乡镇(街办)纳入本单位重点监管对象实施管控。

(三)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除对辖区内具有管辖权限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外,并汇总县(市)区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情况,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对县(市)区实施风险再分级,将高风险县(市)区纳入本单位重点监管对象实施管控。

第十一条 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每两年将本单位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情况报本级安委办。

第十二条 各级安委办应当及时收集、汇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信息,编制风险清单并上报本级政府。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将本辖区内高风险行业(领域)、区域、生产经营单位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安全生产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责任制;

(二)建立风险管控档案,制定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

(三)保障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和培训计划;

(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全体职工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每个车间、岗位、生产环节、生产经营区域等进行风险辨识,也可以委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风险辨识工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结合法律法规、标准及实际,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分级。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风险巡查制度,明确各部门、生产车间、班组、岗位等风险巡查责任人,对存在风险的车间、岗位、生产环节、生产经营区域等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建立巡查档案。对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工作程序进行处置。

(一)岗位风险巡查责任人对本岗位存在的风险进行巡查,每日不得少于1次;

(二)班组风险巡查负责人对本班组所属的岗位进行巡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

(三)车间风险巡查负责人对本车间所属的班组进行巡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四)部门风险巡查负责人对本部门所属的车间进行巡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参与巡查,每年巡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岗位风险培训,使其了解风险的危险特性,熟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存在风险的位置、区域,设置明显的告知标志,将风险基本情况、危害特性以及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本单位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风险管控制度中,明确各岗位风险管控的责任人、明确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风险实施动态化管控。对发生致人死亡的,应当立即将其调整为D级,因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等原因,致使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的,应根据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风险级别。

第二十三条 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主要职责:

(一)总结、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条件、总体状况和安全生产形势;

(二)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档案,组织编制本行业(领域)风险防控计划;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四)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控知识相关培训;

(五)加强和推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化建设;

(六)组织编制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

(七)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和预警;

(八)负责构建与风险分级管控相适应的应急处置支撑、资源保障能力;

(九)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频次。

(一)对风险等级为Ⅰ级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监管执法检查不得少于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Ⅱ级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监管执法检查不得少于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Ⅲ级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监管执法检查不得少于4次。

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必须参与执法检查,每年检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

第二十五条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提级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提高一级直至Ⅲ级:

(一)内发生1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内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对产生的安全生产隐患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或整改不到位,(四)受天气、环境等自然条件影响,需要提级管理的;

(五)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直接列入Ⅲ风险企业进行管理:

(一)内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内受到两次次行政处罚的;

(四)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或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按照属地原则,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份、11月份分别将本行业(领域)风险防控计划、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报同级安委办。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委办应当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实施考核,起草、发布本级政府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府应当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各级政府应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委办应当监督辖区内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认真履行风险分级管控职责,对不履职尽责、工作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及负责人,由安委办提出追责建议。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进行管理。

(一)未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

(二)未依法进行风险告知的;

(三)未建立风险巡查制度、档案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知识相关培训的;

(五)未将单位风险分级情况和防控方案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

(六)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辨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依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从人、物、环境和管理等要素进行辨识的过程。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与劳动作业相关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突然发生的,可能对员工的人身造成危害、导致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运行的各种因素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为市安委办。

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第3篇

人本原理

人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 也是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在管理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 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这就是“人本原理”。动力原则和激励原则是人本原理的具体运用体现。动力原则要求安全管理系统必须有激发人工作能力的动力, 包括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人的工作动力来源于内在动力、外部压力和工作吸引力。激励原则要求在安全管理中利用某种外部诱因的刺激, 驱动人的内在动力, 即以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 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善员工的安全行为有强迫、动员和激励三种渠道, “强迫”是给员工施加外部压力;“动员”使员工明晰是非、权衡利弊;“激励”是最有效的方式, 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 即形成物质动力和精神动力, 使员工觉得所从事的工作有吸引力, 迸发自身内在动力, 想方设法把事情做好。

人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变量, 在企业安全管理实践中充分体现人本原理, 合理运用动力原则和激励原则意义重大。培养员工的安全素质, 使员工人人做到安全自律、主动防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如何持续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 使其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和“我能安全”, 是企业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也是我们一直孜孜以求的安全管理最高境界。

现状分析

目前, 很多企业都在内部严格实行了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员工安全考评普遍以负向激励为主、正向激励为辅,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 “出了责任事故必受处罚”已被广泛认同。由于精神奖励的典型代表性问题, 对员工的褒奖方式、覆盖面及含金量均受限, 员工的认可度、辐射面和激励作用也比较有限。企业局限于资金筹措渠道和员工薪酬分配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对员工安全工作表现的物质奖励力度也明显薄弱, 尽管国内一些企业实行了对员工日常良好安全行为的物质奖励办法, 但也难免存在牵扯人员少、奖励金额有限, 并且往往存在安全行为尺度和物质奖励幅度难以把握的问题, 甚至引起一些员工的攀比和不满情绪, 广大高风险岗位人员的良好安全业绩没有对等的个人安全收益, 只罚不奖或罚多奖少的安全考核机制导致员工对于搞好岗位安全工作的动力严重不足, 有时甚至会挫伤部分员工参与日常安全活动的工作热情, 难以充分发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 致使目前企业安全管理还很大程度上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力推动方式, 长周期安全生产得不到可靠保证。

为了突破制约员工自主安全的瓶颈, 持续改进企业安全业绩, 有必要重新审视企业沿用多年的岗位员工“不出事是应该的、出事就要受罚”的传统安全管理理念, 对于从事高风险工作的部分岗位人员应实行“不出事得奖、出事则受罚”的特殊安全激励政策, 即实施岗位安全风险分级和风险抵押金制度 (简称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 , 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 使员工的安全责任与安全收益逐步趋于对等, 进一步激发其做好岗位安全工作的内在动力。

实施建议

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的实施流程如图1所示。在企业内部, 根据岗位安全风险 (即安全工作难度) 大小对全员进行甄别分级, 对于工作风险相对较小的岗位人员, 如机关后勤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生产辅助和管理岗位人员等, 继续实施“不出事是应该的、出事就要受罚”的老办法, 不参与岗位安全风险评级。对于从事较高风险工作的岗位人员, 可参考劳资系统岗位薪酬分级办法, 并结合岗位劳动强度和安全工作难度及以往发生事故概率等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评级, 并由个人交纳相应数额的风险抵押金。然后以一年为一个安全业绩考核周期, 若员工在本年内未发生任何有责任工伤事故 (包括伤害自己或他人) 和财物损坏事故, 则每年底按个人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数额予以兑现奖励, 原缴纳的风险抵押金随之转入下一年度, 以此类推, 否则, 将所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全部沉没, 下一年初由个人重新足额交纳。简单来说, 如果员工能够做好安全工作, 保持“安全状态”, 则只需缴纳一次抵押金, 此后每年获得“相等收益”。由于每年发生责任事故的员工总在极少数, 因此绝大多数岗位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安全收益, 而事故责任人则不仅无法得到收益, 还要重新缴纳个人风险抵押金。

企业实施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 目的是鼓励岗位员工自律安全、防范事故, 使绝大多数岗位作业人员从中受益, 让事故责任人有切肤之痛, 起到教育个人、警示大家的效用, 长久保持企业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 使岗位人员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以从人的角度尽可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个人风险抵押金的奖惩兑现以员工年度事故考核为依据, 比较直接明了, 既便于企业实际操作, 也易于被员工所接受。当然, 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考核依据, 例如以违章次数或某些重大违规行为作为考核依据。在实施过程中, 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对岗不对人”“易岗易薪”的原则, 不论企业员工是何种用工方式, 必须一视同仁, 在什么岗位就享受什么样的安全待遇, 避免走入特殊照顾或区别对待的误区。

2.岗位安全风险评级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由企业安全、劳资管理部门及员工所在基层单位进行界定把关, 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及其安全工作性质, 并参考劳资系统岗位薪酬分级办法, 划定参与风险分级范围和岗位风险级别, 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切合实际。

3.实施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就是要让高风险岗位人员获得相应的安全效益回报, 因此, 必须坚持仅限于企业部分 (或大部分) 人员参与安全风险分级的原则, 不然若全员都参与享受特殊安全激励政策, 既不能对员工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也进一步加大了安全兑现奖金的筹措难度。对于个别存在意见的员工, 应予以说服解释, 也可通过适当岗位调整进行解决。

4.个人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必须保证足够数额, 不宜过小。笔者建议, 岗位最低级别风险抵押金数额不少于3 000元, 否则数额过小难以引起关注, 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也将大打折扣。同时也不宜过大, 数额过大可能会因企业及部分员工负担过重而起到反作用, 具体数额可根据企业及员工收入水平而定。

5.为体现岗位安全工作难度的差异, 不同风险级别岗位所交纳的个人风险抵押金数额应适当拉开档次, 岗位安全风险越大, 风险级别越高, 抵押金数额也就越大。

6.每年风险抵押金兑现除按当年个人安全业绩考核外, 应综合考虑岗位人员年度出勤状况和工作量完成情况, 若缺勤多、干活少, 应酌情扣除其部分风险抵押金对应的奖励。

7.坚持岗位风险分级抵押考核与事故问责处罚两条线的原则, 两种办法应同步运行, 员工出了安全责任事故, 既要沉没个人风险抵押金, 也要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罚, 进一步加大事故处理的威慑力。若年内员工重复出现责任事故, 则按相关事故处理规定问责处罚。

效果预期

多年来, 企业普遍实行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基层单位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制度, 对于“一岗双责”的落实和基层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由于承包者对岗位人员的日常作业行为和所承包单位的安全业绩均难以有效掌控, 安全承包只能对基层安全工作起到辅助推动作用, 因此这项制度的实施效果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虽然类同于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责任制, 也可谓是这种承包制度在企业内部的扩展和延伸, 相当于员工对个人安全业绩进行承包抵押, 但两种承包方式的输入条件和输出结果迥然不同,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员工能够通过自我防范、主动掌控自身安全结果, 同时又有占个人总收入比重相对较大的经济利益所吸引驱动, 因此, 对于广大岗位人员来说, 实施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 再加上其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叠加强化, 势必能够由外部动力转化为做好自身安全工作的内在动力, 主动学习安全知识, 提高岗位安全技能, 自觉遵章守纪、履职尽责, 争取良好的个人安全业绩, 这样一来, 企业安全工作就有了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也有望逐步形成。

困难预测

当前企业全面推行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仍面临诸多困难, 有待于今后逐步破解难题, 以满足该项制度实施的必要条件。

1.由于现行企业财务审计制度的制约, 员工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合规性是个大问题, 有待于通过企业顶层设计逐步解决。

2.对于大中型企业, 员工人数众多, 实施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所需安全兑现奖金总额比较庞大, 而目前专项资金筹措渠道大多不畅, 尤其是对于个别经营效益不佳的企业, 落实所需资金难度更大。笔者建议, 可以从企业年度奖金 (或效益工资) 总额这块“大蛋糕”中切出一定份额用于岗位安全兑现奖励, 更好地体现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3.目前企业员工的利益分配观念普遍滞后, 尚未树立岗位安全风险应与安全收益挂钩的理念, 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思想在员工中仍有较大市场, 因此, 在高风险岗位员工中实施岗位风险分级抵押金制度, 由此带来的个人经济利益落差很可能造成个别人员盲目攀比与心态失衡, 引发某些负面消极因素。此项问题的解决有待于企业逐步改革完善岗位薪酬分配制度, 形成制度管理文化的良好氛围, 并做好员工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使其能够逐步转变观念, 端正态度。

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第4篇

(上海海事大学 商船学院,上海 201306)

0 引言

作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和船舶安全管理决策的根基,在航船舶风险评价一直是船舶交通安全领域的主要问题.许多专家从不同角度、针对不同因素对船舶及其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方面的研究[1],包括对人员、船舶、环境及管理等4大因素进行专项或组合研究,并提出许多评估风险的方法.

很多理论组合和评价方法被应用在船舶安全评价中.风险评估研究呈观两个阶段的发展.阶段一,侧重船舶静态风险因素分析.文献[2]通过将各因素内部细分并且模糊化,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求得风险值,以实现风险评价.文献[3]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建立船舶状态层次模糊综合评估模型,使风险评估更有科学性.文献[4]对影响在航船舶安全的指标进行分析,给出船舶风险预先控制方案及船舶风险控制流程.阶段二,侧重船舶动态风险因素分析.文献[5]通过模糊推理系统对单船在航动态风险进行研究,对各因素隶属度进行划分,得到定量的评估风险.文献[6]将反向传播(BackPropagation,BP)神经网络引入船舶风险评价中,建立基于BP神经网络学习性的船舶风险评价模型,弥补当前船舶风险定量评价中主观性太强的不足.

模糊推理系统自学习功能、知识获取能力和自适应能力比较差,因此模糊推理系统的设计即使不依赖对象的实际模型,也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专家经验和统计分析.若这样的经验或调查结果缺失,则很难期望可以获得满意的风险模型结果.[7]而神经网络存在难以表达模糊语言的不足,缺少透明度,因此很难很好地表达人脑的推理功能.自适应网络模糊推理系统(Adaptive Network-based Fuzzy Inference System,ANFIS)[8-10]可将二者有机结合,既能发挥两者的优点,又可弥补各自的不足.

为此,提出基于模糊神经网络的对影响船舶安全的多因素进行风险评价的方法.将模糊推理系统的隶属性分析与神经网络的学习性相结合,充分利用历史数据或即时更新数据对在航船舶进行风险评估,通过数据训练修正各因素隶属度函数的参数,从而有效消除模糊系统的主观因素影响,并可以利用历史数据的及时更新,实现船舶风险的动态评估.

1 ANFIS的自适应算法

ANFIS是一种基于T-S模型的模糊推理系统,可由大量已知的典型数据的自适应学习修正相匹配的隶属度函数.ANFIS的结构是一个分层前馈网络,各因素层之间的连接权值可经过给定的样本数据进行自适应修正.因此,训练后所得的结构能较全面完整地反映实际系统的模型.参数学习采用混合学习算法,以提高网络的训练速率.其中,混合学习算法是在原有BP算法的原则上增加最小二乘法的一种算法,即网络的各通道上各个节点均可向前输出,并用最小二乘法辨识所得系统的参数;反向通道则充分地利用BP算法变更系统的隶属度参数.

以两输入网络结构为例(见图1),图中x1,x2为该网络的输入,y为输出.O1,i表示第1层第i个节点的输出.

图1 ANFIS结构

第1层 模糊化输入参数.

式中:x1为节点1和2的输入;x2为节点3和4的输入;O1,i(i=1,2,3,4)分别为因素选项 A1,A2,B1和B2的隶属度函数值,即第1层对应节点的输出;μAi(x1)(i=1,2)和 μBi-2(x2)(i=3,4)分别为 x1和x2的隶属度函数.本系统中一般选用高斯和钟形隶属度函数,其中高斯隶属度函数定义为

式中:参数ai,ci为高斯型函数的参数,决定该隶属度函数的形状.

第2层 模糊规则的可信度ω的计算.输出每条规则的可信度,即模糊推理的“AND”运算,常用求积进行运算,可表示为

第3层 归一化各条规则可信度.可以将第i条规则的可信度除以各规则可信度之和进行归一化.

第4层 每个规则输出的计算.

式中:pi,qi,ri表示对应节点的参数;fi表示 Sugeno型模糊推理系统的输出函数,包括为线性函数的“一阶系统”和为常量的“零阶系统”.

第5层 计算最终输出.

在训练过程中,ANFIS动态调整网络所包含的初设隶属度函数参数 ai,ci和计算参数 pi,qi,ri,以实现所设各参数的自适应学习,从而使网络达到更加准确地描述输入与输出数据间映射关系的效果.

2 船舶航行系统风险分级模型

2.1 风险因素识别及其评价模型

对在航船舶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并将其细化,再分析各因素间的关联.这一全面考虑的过程称为风险识别.影响船舶风险的因素是随时间、环境持续变更的,因此对船舶进行详细风险识别不仅要考虑与船舶安全相关的静态风险因素,还要综合考虑气象、水文、交通流等众多动态因素以及航道宽度、航道弯曲度等随船舶位置的移动而相应变化的因素.

通过对资料的查阅、实际情况的调研、专家意见的咨询,在航船舶的风险因素可分为动态和静态风险因素2大类,在此基础上又细分为人员、船舶、环境和管理等4个主要因素.[11-13]图2为其模型图.

图2 船舶安全风险因素模型

影响因素中,管理因素与其他3个因素息息相关,较难精确地建立其隶属度模型,故在此仅以人员、船舶、环境等3个因素为分析起点,依次分层次细分后得到在航船舶风险因素全概图,见图3.

图3 船舶安全风险因素全概图

2.2 单影响因素ANFIS模型

根据已设计的风险因素全概图及评估系统模型,利用MATLAB的模糊推理系统[14]构建各层级单因素风险评估系统,并依次递进得到总体推理系统.下面以I-II级人员-船舶-环境结构为例进行阐述.

步骤1 确定输入、输出变量的分量.输入变量包括人员、船舶、环境风险值,根据专家分析,分别用低、中等、高表示,范围分别为0~100;输出量使用常量,由0~100的27个分量组成.

步骤2 确定各分量的隶属度函数.确定隶属度函数的类型和形状参数.ANFIS中非线性隶属度函数比线性隶属度函数拟合性更好,因此3个因素的隶属度函数均选择高斯型隶属度函数(GAUSSMF).图4为构建的隶属度图和结构图.

图4 隶属度函数

隶属度函数为常数函数,其结构:输入为人员、船舶、环境等3个因素,输出为风险值.

步骤3 确定合理的模糊规则.此ANFIS都包含3个输入变量、1个输出变量,根据专家经验和相关统计分析确定模糊规则.输出量的范围为0~100,分为27个量.本文中ANFIS包含27(3×3×3)条规则.

步骤4 观察模糊推理过程中输入变量与输出变量间的关系.分析各单指标模糊推理系统的性能,并综合考虑各系统的连接.

2.3 ANFIS系统的拓扑结构

整个船舶风险评估系统是由相互连接的单个评估指标的ANFIS组成的分层次网络结构,网络中从原始值开始依次与其较高层相连,得到若干ANFIS相连图.图5为航行环境评估网络拓扑结构.其中,由航道宽度等为输入,得出航道条件为输出的第三级ANFIS,而后依次上推,直至得到综合评估ANFIS.一个分量的作用既是ANFIS的低层次输出,同时是其相邻较高层ANFIS的输入.

图5 航行环境评估网络拓扑结构

3 算例

3.1 数据来源

数据获取:根据文献[4]中得到的船舶各参数模拟出的结果,选择覆盖全局、符合实际的典型风险集作为历史数据,其范围分布见图6,其部分数据见表1.

图6 训练数据分布

表1 历史数据

数据预处理:本数据表需要3个数据库,即训练、测试和验证数据库.故将上述获取的历史数据分成 3 部分:TrainData,TestData,ValidationData,以实现数据的完备及训练后后续步骤的有效进行.

3.2 确定ANFIS结构

根据训练数据的特点及结构规则,初步确定ANFIS的结构和隶属度函数原型.其结构从左至右,依次生成3个输入节点,每个节点的隶属度为3,共27条规则.

3.3 风险分级系统自修正训练

上文对影响船舶安全等级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利用模糊推理系统初步构建船舶风险评估模型,按照建立的模型和获取的船舶在航历史数据库,在MATLAB平台上应用数据的自学习性对数据进行学习,对模型的相关参数进行自修正,并利用训练好的数据对船舶风险进行评估论证.

(1)训练误差.利用训练集对ANFIS的初始结构和参数采用混合学习算法进行训练.船舶风险误差相对来说容差比较大,故本实验的误差阈值(Error Tolerance)设为0.500 0.导入上述给定的训练数据,并进行网络训练,最后得出训练误差(见图7)及平均误差.由图7可以看出,平均训练误差为0.502 6.

图7 训练误差

(2)训练后的各隶属度参数对比.训练后的隶属度函数见图8.当数据训练达到误差允许后,各输入变量的分量参数也训练完成,此时参数变化的前后对比见表2.

(3)检测网络.网络训练完成后,仅表示给出的初始数据已用非线性函数表示,而其普适性仍需检测数据及实时更新数据对网络进行检测并完善,直至误差始终处于指定范围之内.

图8 训练后的隶属度函数

表2 参数变化对比

3.4 仿真结果验证

将随机指定的200组测试集样本载入训练完毕的ANFIS网络,进行风险评估网络结果的随机检测,结果见图9.

图9 测试结果

通过计算得出200组验证数据的平均风险误差为1.153 0.由图9可见,有135组位于图中的二级区域(即范围为25~60),占所有验证数据的67.5%,匹配度比较完好并且符合实际情况,具有普适性.

与基于传统FIS算法的风险评估结果相比,精度和灵敏度都提高11%,实现原有算法和模型的改进.

4 结论

本文综合考虑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静态、动态风险因素,引入处理不确定性信息模糊性和自学习性的ANFIS,并基于ANFIS提出船舶安全航行风险的分级模型.主要结论:(1)ANFIS结合模糊逻辑、神经网络的优点,不仅能根据样本数据的特征修正网络结构,而且具有容错性的自学习功能,在风险定量化测度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适用性;(2)实例证明,基于T-S模型的ANFIS模型能够合理地根据历史样本数据评估在航船舶的系统风险,克服以往研究中主观性较强的缺陷.

该模型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系统信息的大数据性,如何实时地将最新信息用于系统再学习,如何体现系统中人员、船舶、环境之间的关联性,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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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第5篇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住建委《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朝住建〔2018〕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支撑,全力构建点线面结合、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切实提高企业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明显提升,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1.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按照《辽宁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和行业有关要求,针对本企业类型特点,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或聘请专家、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指导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逐一列出清单,做到全面、系统、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对辨识出来的安全风险,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或《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确定安全风险类别,科学评定风险等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颜色标示。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3.绘制安全风险图。依据评定后的风险等级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标示在企业或项目部的总平面布置图或地理坐标图中。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难以在平面布置图和地理坐标图中标示的,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采取柱状图、曲线图或饼状图等,绘制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清单和数据库,明确风险的名称、位置、类别、等级、管控主体和影响范围等。重大安全风险应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4.公告警示安全风险。建立实施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各施工现场的风险点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相应颜色的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监测和预警。

5.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每个风险点的危险有害因素,从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逐一明确风险管控的具体措施,并按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明确企业、部门、班组和岗位的风险管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风险的生产区域、岗位进行重点管控。建立并实施风险动态评估制度,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通过与政府部门联网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无法保证安全的,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7.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评估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动态更新安全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尤其是生产工艺流程、关键设备设施、企业组织结构等影响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发生变更或发生伤亡事故后,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一律要重新进行评估,全链条修正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各个环节。

四、工作步骤

1.广泛动员、专题培训(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

公司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选取1个项目部做为示范项目。同时积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各级专题培训,争取2018年底前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2.示范引路、全面推进(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认真学习和总结其他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在2019年底前完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3.总结评估、巩固提高(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积极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评估,巩固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倒排工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公司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总经理 副组长:XXX 安全副总 XXX 技术副总 成 员:XXX 安全科科长

XXX 经营科科长 XXX 财务科科长 XXX 办公室主任

2.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建设。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内容,强化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第6篇

【发布时间:2017-05-02】 【来源:PT02104-1200-2017-00058】【阅读:7次】【关闭窗口】

荔教综〔2017〕72号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办〔2017〕13 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力争至2018年底,全区学校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风险点,建立“一校一册”档案

学校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风险类别,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及隐患情况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见附件)管理制度。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辨识,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火灾、爆炸、中毒、坍塌、触电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并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学校“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要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学校、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安全岗位的管控责任,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教职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3.治理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四)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学校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国家发布的标准或规范,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五)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治安防控、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反恐防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实现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智能化;建立完善校内风险分级防控制度,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智能化控制、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校园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智能报警,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17年5月9日前完成)各学校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并于2017年5日9日前将方案报区教育局未保办。

(二)开展试点,制定标准规范(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1.确定试点标杆学校(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我局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标杆学校。

2.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12月31 日前完成)。我局将组织力量帮助试点标杆学校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试点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3.制定制度规范(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制定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4.总结制定标准(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总结试点标杆学校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规范。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18年7月份开始)

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学校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示范带动。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大力推进试点标杆学校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通过在试点标杆学校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发挥标杆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学校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各学校中,以点带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工作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理,制度(台账)建立等工作,对由于懈怠工作而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

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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