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监理生产目标责任书(精选14篇)
安全监理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1篇
甲方:×××××××××××××
乙方:×××××××××××××
对根据业主通合加气站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及在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承诺,为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的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甲方与乙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乙方是安全监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任;
二、乙方应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知道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杜绝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三、乙方要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机构,做到监理工程师挂帅,安全监理工程师自抓,建立层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熟知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对从事爆破、电气、起重、机械操作、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乙方应制定科学管理 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督促承包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重点和要害部位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乙方必须要求承包商施工中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须的检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不第一文库网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用品严禁使用。
七、乙方应督促承包商的现场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进行检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用品或不持证上岗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八、乙方应督促承包商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乙方必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层层考核检查评比。
九、乙方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的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拖报现象,发生事故后在规定时间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原
则处理,提高预防、预测能力,有效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和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
十、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因乙方工作不力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的要追纠乙方的责任。
十一、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安全监理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2篇
2010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安全生产年”、“基层基础突破年”、“工程效益管理年”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区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项目监理人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负责对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二、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报监率100%,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100%,施工许可证办证率为100%,各阶段安全验收率达100%,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55%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率100%;工程项目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拆卸手续办理率达100%。
三、责任内容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按照监理规范实施旁站等形式的监理。
(二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帐,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必须有回复意见,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四工程监理单位应按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的工程各阶段和工程竣工时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定、验收。
三、责任期限
从该项目开工之日起到该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在此期间,若单位责任人发生变更,此责任书规定的内容由新任单位责任人履行。
四、违规责任
违反责任书各项规定内容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达到责任追究标准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政治、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和风险探讨 第3篇
1 监理安全管理的定位
《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未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作出明确, 与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即规定主要为:《刑法》第135条修正、第137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2006]248号) 及国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地方法规等,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主要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并非安全控制, 这样监理的工作内容就是“三控、两管、一监督、一协调”, 作为监理企业和人员应明确此概念, 而不能把安全的控制收为监理的工作范围, 把工作内容变为“四控、两管、一协调”, 这样我们在无形中加大了我们自己的责任, 因为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定位是监督管理。
2 安全监理的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是: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因此, 监理单位要根据这些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加强现场的巡视检查, 认真完成文件的审批, 及时报告安全问题和隐患, 避免因自己工作的不作为和作为不当而承担监理责任。
3 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和内容
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部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细则,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分析本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确定风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以便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方案, 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确定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利用集中检查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自检自查和问题的改正。
3.1 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要点
1) 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理;2) 对施工企业、机构、资质的监理;3) 从安全技术管理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4) 对施工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监督;5) 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的要点;6) 防火监理。
3.2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2.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2)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主要内容有:a.安全生产组织机构;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c.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d.安全教育培训制度;e.安全检查制度;f.安全事故报告制度;g.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把好《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安全措施审查关;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吊篮脚手架施工方案 (含设计计算书)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混凝土输送安全措施) ;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 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5)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6)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7)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8)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9)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0)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主要责任者, 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3.2.2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2)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 每天不少于一次;3)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 并检查整改结果, 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4)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5) 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6) 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7) 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
3.2.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 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风险责任的防范
监理单位要防范在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 必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员工培训, 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监理管理贯穿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和复杂程度, 配备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 有的监理单位为节约开支由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管理, 由于专业监理工程师忙于自身工作, 会造成安全管理的漏洞和盲点。
监理单位人员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等对监理安全管理的要求, 在工作中按要求完成监理任务, 监理单位为避免和减小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 必须要在监理工作中履行自己的义务, 做到该审查的要审查, 该检查的要检查, 该停工的要停工, 该汇报的要汇报, 所有指令要留有记录, 以备可查。监理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加强安全管理意识, 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才能更好地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做好自身的保护和安全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是农机监理的最终目标 第4篇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生命财产;稳定;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7-0161-1
農机安全生产就是指在农业机械化生产操作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农机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近年来,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项目、新的企业相继出现,伴随经济的发展,农机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农机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仍呈增涨趋势,重特大事故仍有发生。笔者曾经做过调查,在五星村,每家都有拖拉机,十家中,驾驶员达到初中毕业者三人,十名拖拉机驾驶员中只有两人有驾驶证,十台拖拉机中只有三家有牌照。由此可以看出,多数情况都属于黑车非驾,再加拖拉机主要用于种地,多行驶在田间地头,路面坡陡、弯急,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较差,路窄、路滑,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最多一天都发生两三起交通事故,更有严重者造成驾驶员残疾或失去生命。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生命财产受到极大的威胁和损失。所以说农机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提高执法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而且,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是全社会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对维持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安全生产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生命财产安全。农机安全生产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会影响到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拖拉机驾驶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绝大多数为初中文化,法律意识薄弱,安全意识差,安全知识少,维修能力低,应急经验不足等特点,特别是多数拖拉机在山区、乡村搞运输,乡村道路条件差,路面窄,路况差,交通标志少,且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它车辆差,噪声大,驾驶员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低,其在从事道路运输过程中,较其他车辆更易发生事故。在我国广大农村一些群众为了一时方便,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在我们小镇,曾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五人经常乘坐拖拉机去赶集,一天,在赶集回来的路上,拖拉机与大货车相撞,大货车安然无恙,拖拉机上五名乘客和司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重伤三人,还有一人腰椎受损严重,导致下肢瘫痪,生活无法自理。摧毁一个人的身体也就意味着破坏了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一起交通事故破坏的何止是一个幸福的家庭?这样的事故屡见不鲜。另外,超载运输也是造成农机交通事故不容忽视的原因。超载易导致方向失控,制动失灵,拖拉机都是带斗作业,在爬坡时拖拉机易向后滑,所以,容易发生事故。驾驶员为了利润,往往多拉快跑,拖拉机驾驶员认为会操作就行,缺乏安全意识。更有甚者,有人对拖拉机非法改装,然后,进行农田作业或搞运输,因此,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经常出现的超载超速、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酒后驾车和无牌无证驾驶,给农机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生命及财产巨大损失,其教训令人痛心。因此,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农机安全生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农机具品种繁多,它的普及应用大大降低了劳动力,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机驾驶员对农机具操作的熟练程度越高,劳动生产率也就越高。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了劳动力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家庭的和谐,所以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要“以人为本”,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才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3 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是农机化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国家对购买农机具的农户实行补贴,极大的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使农业机械在农村广泛应用。新增加的许许多多从业人员,新的服务组织,新的作业方式,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现实的农业机械的监管,维修,检验等环节却跟不上农村机械的发展需求,各级农机安全部门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所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4 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必然要求
我们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使农机安全生产成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必然要求。
农机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们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实现农机监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图雅.加强农机监理工作之我见[A].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C],2003.
[2] 叶兴国.加强农机安全监理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A].农业机械化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成立40周年庆典暨2003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3.
安全监理生产责任书 第5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应急预案
1、总监是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各责任人员。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配备人员、救援器材,针对施工特点组织演练。
4、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为它用。
二、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1、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法规教育,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对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员工对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的检查,并保持体系的正常运行。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机构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复审)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安全检查与监督
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切实保证监理组织机构与现场管理配套,做到工程进展处于监理的连续控制之中。
2、落实分项质量报验制度,做到事前予控,事中跟踪,事后评判,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3、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审核施工单位制订的质量保证措施;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须执行专门审核程序;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总监审核安全施工方案后,方能实施,并有专职人员监控。
4、加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应签署检验意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样以及有关资料, 监理方应见证取样,存在问题的,提出解决方案或专题会议解决。
四、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杜绝职业病发生和预防食物中毒。
五、法律法规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行业强制性规范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生产管理。
2、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行业强制性规范及违章作业或因监督不力等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监理)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书
代建人: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监理人: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签订时间:二零一七年十月
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乙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为确保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菏泽)治理工程顺利安全实施。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事故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责任对象:乙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期:自工程开工起至工地完工止。
乙方责任目标:乙方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督促检查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实施情况。
2、根据本责任书确定的上述责任目标,对乙方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政策、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2、研究解决工程期间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制定本工程施
工安全预案,按照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文明施工,每个施工段有专职的安全员,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依照“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工地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5、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殊岗位(包括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报告,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要求措施如下:
(1)、工人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作业区的安全生产,做好班前班后的检查交接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指令。
(2)、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3)、严禁酒后作业、现场吸烟、穿高跟鞋、硬底鞋进行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后,严禁打架斗殴,如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或纠纷,应及时找现场管理人员调解,不得打斗,给企业
造成不良影响。
(5)、所使用的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在现场内随意抛扔,以免伤及他人。
(6)、现场总配电箱及大型机电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如各种设备有碍施工时应通知专业人员移动后方可进行作业。
(7)、机电设备安装和临时供电线路铺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特殊工作持证上岗。
(8)、各种施工脚手架、人字梯必须牢固可靠,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方可使用(由安全员、工长、施工班组进行验收)。做好防风、防滑、防漏电工作。
(9)、电气闸刀开关有箱有锁,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置漏电保护器,使用收持电动工具,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10)、在易燃作业场所和料具房,职工生活区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动火作业须先申请批准。
(11)、项目安全管理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签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12)、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在施工班组每日的班前会上,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3)、沟槽开挖占用道路、在道路上堆放各类砂石等物料,白天设置明显警示牌、安全网,夜间设警示灯。
(14)、遵守国家及公司指定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条例。(15)、沟槽开挖前要详细咨询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有明确的地
下管道埋深、线路走向图纸,不明确前不准开挖,以防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如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上述安全管理办法,乙方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责任书的生效和终止
1、本责任书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本责任书部分条款的修改不影响本责任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3、工程完工,本责任书自行终止。责任书终止,并不免除乙方在考核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
四、附则
本着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文件,作为本责任书附件。责任书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责任人(签章):
****年**月**日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7篇
为切实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明确安全监理过程的责权关系,确保各项工程的生产安全。根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监理标准》的要求,特与项目部总监鉴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全年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
1、项目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监
理及管理负全责,并且在本管理范围内向公司第一责任人负责。
2、根据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
全监理规划、细则和相关制度并组织监理部进行实施。
3、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4、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突出问题提
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5、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搞好阶段性的安全
监理工作的建议。
6、负责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学习,督促施工单位现场的各级
安全生产教育。
7、确保项目监理部监理无过失安全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的目标。
8、奖惩办法:
(1)奖励;对年底经考核达到合格后奖励现金1000元,达
到优秀的奖励现金2000元。
(2)处罚;对年底经考核达不到合格处罚2000元现金,并
记录在案。
9、考核工作在当年12月底结束。
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论安全监理责任的合理规避 第8篇
1 安全监理责任
1.1 安全监理的法律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
安全监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一切按法律条款办事,做到有理有据,也就是一切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批准的建设文件、安全标准、验收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施工合同,实施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通知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①发现安全隐患的部位;②发现安全隐患的内容;③建设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据;④安全监理人员的要求。
监理通知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则失去其应有的效力。
安全监理如果不按原则办事,甚至滥用职权、为所欲为则会遭到抵触和反对;后果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理只有按照原则办事,不违法、不违规,才能维护监理的尊严和个人的荣誉,达到自身保护的目的。
安全监理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程和技术规程,加强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1.2 监理单位的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行下列监理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的;②未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查的;③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④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⑤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 安全监理的风险及相应的回避措施
2.1 安全监理的责任风险
(1)由于安全监理为施工单位指定了安全防护材料、设备、构配件厂家或为施工单位提供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但不按委托监理合同履行义务,对应当检查巡视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进行检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监理责任,属安全监理直接责任。
(2)由于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及降低安全技术标准和对安全隐患的处理不果断、不及时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监理责任,属安全监理连带责任。
(3)由于安全监理水平所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被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相应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或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安全监理也未发现而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未相互串通、弄虚作假,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及降低安全技术标准,也未将不合格安全防护材料、安全设施、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属失职责任。
2.2 安全监理责任的合理回避
(1)要求安全监理不要给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厂家或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避免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后承担直接责任的主要策略。
(2)要求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保持正当关系和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是安全监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基本方针。
(3)要求安全监理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与个人水平相适应的、优质的服务,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产生失误,从而避免承担相应的失职责任。
3 事故案例分析对安全监理的提示
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和事故处理的陈述,使监理行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对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并在开展监理工作中引以为戒,落实和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依法加强安全监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监理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3.1 通过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对安全监理责任的提示
3.1.1 事故概况
2006年1月14日,在某高层建筑工地上,分包单位2位职工到4号楼13层封闭墙面过人洞(因2006年1月14日4号楼做混凝土地坪,将复式室内楼梯口临边防护栏杆拆除,但由于混凝土地坪尚未干透,强度不足,故而无法恢复临边防护设施。项目经理部准备在地坪干透后,再重新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然后安排瓦工封闭4号楼13层墙面过人洞),普工李某负责用小推车运送砌筑砖块。当天上午7时左右,李某在运砖时,由于通道狭窄,小推车不能直接穿过墙面过人洞,李某在转向后退时,不慎从4号楼13层室内楼梯口坠落至12层楼面(坠落高度为2.8 m)。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将李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李某于2日后死亡。
3.1.2 事故原因与责任分析
(1)楼梯口防护栏杆因地面施工被拆除,而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故临边防护栏杆未能复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现场分包负责人王某,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违章指挥,擅自安排工人拆除封堵,进入该房间作业,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项目经理部虽制定了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进场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但对分包方监控不到位,缺少预防违章指挥的控制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该次违章作业,应对事故负管理责任。
(4)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发生的死亡事故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5)监理单位基本履行了安全监理职责,对事故不承担责任,但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违章指挥的预控。
3.1.3 事故处理结果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不严,监控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责成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向属地建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2)项目经理部经理陈某,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依法处以罚款。
(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王某,违章指挥,对本次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4)分包单位职工李某,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但已死亡,故免予追究。
3.1.4 监理责任提示
事故调查表明,项目监理部已经按照要求配备了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了审查,符合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李某的培训记录:按照要求组织了现场安全联合检查,有检查记录;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曾发现该复式房间门口已经封堵,当时该部位无人施工,以上情况已记入监理日记。
以上事实说明,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工作中基本履行了安全监理职责,所以在本次事故中不予追究责任。
3.2 通过物体打击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对安全监理责任的提示
3.2.1 事故概况
某日,在某工地A标段上,根据总包单位土建工长徐某的安排,某作业班组到5号楼清理屋面上的木板、方木、钢管等零星材料。组长葛某接到任务后,安排倪某到屋面清理。倪某到屋面后即开始将材料分类堆放,同时配合塔吊将零星材料吊离屋面。当吊运钢管时,倪某为方便挂钩,将钢管堆放在原有的钢管架子上,用钢丝绳将钢管和架子一同捆绑。然后,信号工赵某即指挥塔吊司机刘某先行试吊,但刘某突然大幅起吊,并向左旋转了约100°,使吊臂处于外脚手架外侧。此时,吊运作业区下方正好有作业人员冷某和刘某进入该区域,钢管从空中散落,两人避让不及,被坠落的钢管击中。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迅速拨打急救电话,约10 min后救护车抵达,经医生现场诊断,两人均已死亡。
3.2.2 事故原因分析
(1)塔吊司机刘某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进行试吊就直接大幅起吊;信号工孙某在发现塔吊司机违反信号操作时,没有及时发出制止信号。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塔吊租赁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侯某,无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没有落实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而总包安全员程某疏于对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对租赁单位没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未检查到位。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2.3 事故处理结果
(1)塔吊司机刘某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进行试吊就直接大幅起吊,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信号工孙某在发现塔吊司机违反信号操作时,没有及时发出制止信号,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3)对塔吊租赁单位,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对现场负责人侯某,无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没有落实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依法处以罚款。
(4)总包安全员程某疏于对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对租赁单位没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未检查到位,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依法处以罚款。
(5)安全监理人员赵某虽然对塔吊的进场验收手续进行了核查,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进行了审查,对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但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未检查到位,负有一定的安全监理责任。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2.4 监理责任提示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要求,监理单位在起重机械管理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①对塔吊的进场验收手续进行核查;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进行审查;③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起重吊装专项方案进行审查;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⑤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进行核查。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对以上检查情况的记录。
4 结语
综合分析,建设工程责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缺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据,监理责任界定还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以公正、合理、合法地界定监理责任。作为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增强监理责任防范意识并且有所作为,避免承担不相应的监理责任。
摘要:文章介绍了安全监理责任的相关内容及安全监理的风险与相应的回避措施,并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和事故处理的陈述,使监理行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对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并在开展监理工作中引以为戒。
关键词:安全监理,责任,规避
参考文献
[1]葛建.工程监理责任界定及责任风险规避[J].才智,2010(33).
[2]吴长军.如何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理风险[J].城市建设, 2010(2).
安全监理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9篇
一、安全为天的责任铭刻在领导的心上,放在部门的肩上,落实在责任主体的身上
重点是加快构建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的责任。新一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以后,每季度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都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二是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调整充实了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1个增加到41个。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职责,避免安全监管出现真空。三是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链接延伸到生产一线,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区队、每个班组、每个人,不留死角。
二、把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筑牢在落实上,筑牢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
主要是强化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据国务院《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省级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7个政策性文件,初步完成了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将省安全监管局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重点抓了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省17个市和80%的县区设立了安监局,一些重点乡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监员。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及其他重大危险设备、场所,进行逐项审核,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年检和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取缔无证、证照不全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各项安全设施坚持“三同时”原则。全年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723家,停产整顿1636家。
三是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决定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2004年落实隐患整治技改贴息项目39个,省财政贴息150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3.8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058万元。规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企业按照销售额4%的标准,其他煤矿按核定生产能力每吨原煤3万元的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
三、把工作重点前移到“预防为主”上,把隐患的发现与整治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防患于未然
一是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19个专项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抓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关键部位和重要时段,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处理,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措施。建立省、市、县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与档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三是突出对小煤矿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死灰复燃、D类矿井的重点整治,全年整改销案重大隐患32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7对小煤矿依法进行关闭。
四、把“四不放过”落实在真抓实干上,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省政府领导带队督办查处。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和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违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一次发生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矿长就地免职;对工作不力或由于失职渎职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凡发现县(市)有2处、乡镇有1处非法矿山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场所,对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04年,全省安全监管机构共查处责任事故222起,处理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54人,其他人员398人。
五、把安全知识普及到全体劳动者心上,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10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驻地监理代表***(甲方)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乙方)签订2014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双方职责内容
甲方安全职责:
1、驻地监理代表是驻地办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把安全生产贯穿本驻地办工作的全过程。
3、确定驻地办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并考核安全监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编写驻地办安全监理计划,确定本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监督。
5、以教育、检查、分析、除患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从大局出发,督促和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分析、有部署、有落实、有记录。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1
分析形势,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会会讲安全,处处重安全。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保证驻地办人员参与率和受教育率达100%,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7、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经常对驻地人员、设施设备、道路及驻地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8、协助政府部门、指挥部、总监办检查、监督驻地办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9、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0、组织编写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月报。
11、保证驻地无火灾、爆炸、饮食中毒、被盗、被抢等恶性事故发生;无职工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无行车事故或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发生;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因违章指挥、失职等而导致的责任事故发生;无因我方驻地区保障不当等原因引发的其它各类事故发生。
乙方安全职责: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人员,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具体管理工作,对驻地监理代表负责,对所在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责任。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3、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安全监理措施;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将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相关内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4、协助驻地监理代表编制驻地办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参加演练。
5、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事故预防应应急处理能力。
6、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8、审查项目部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可行。
9、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10、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11、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12、负责对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的监督。
1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15、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并做好记录,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6、对工程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位和涉及安全的特殊施工工序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如实准确的做好安全旁站记录及时填报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做好存档备查工作,旁站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整理及安全。
17、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8、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月报。
19、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20、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归档。
二、责任承担
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能全面完成安全职责,依照和项目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处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责任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乙方责任人签字:
2014 年 4 月 5 日2014 年 4 月 5 日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 第11篇
省道203线德化县环城路东段道路工程
安全生产责任状
省道203线德化县环城路东段
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各级监理人员、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规定,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一、安全监理的一般要求:
1、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根据路基土石方、桥涵、爆破施工等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参加施工监理的各级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起重、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同时现场监理人员对于焊接工的工作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4、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期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对于季节性河流必须疏通河道,严防洪水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
5、在施工工点或施工便道与现有道路发生交叉干扰时,设立醒目安全标志和防护隔离板。
6、检查施工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的埋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可疑物品时,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8、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二、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及防护工作,进入工地现场必须带安全帽,通车路段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
3、除专业司机外,监理人员不得在现场驾驶总监办或承包人的任何机动车辆,一经发现,总监办将严肃处理。
4、除上现场外,监理人员外出,必须事先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盖章)总监办 乙方: 职务: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第12篇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项目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受公司委托,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主持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并审批安全监理细则。
3、主持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4、督促现场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
5、建立并健全现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并签署意见。
6、工程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职责:
1、项目总监代表是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总监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督促专职安全监理员及专业安全监理员,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并对工地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动态检查。
3、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联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
7、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巡查和记录。
8、督促施工单位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对于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项,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在实施过程巡视检查是否按专项方案施工。
三、各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审核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高支模、起重吊装及拆除,外排栅脚手架及临电方案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6、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有关表格,签署监理意见。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自检,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8、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监理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13篇
当前,建筑安全事故频发。作为建筑市场的五大责任主体之一的监理单位因事故受处罚、被降级,从业人员被吊销执照、被判刑的事例,屡见不鲜。比较影响大的有北京西西工程四号地项目模板支架倒塌事件,湖南凤凰桥垮塌事件以及去年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塌楼事件等。突出的问题是:发生事故后,对监理安全责任判定的自由裁量有扩大化的趋向。就像去年媒体曝光的一些楼歪歪、楼裂裂、楼脆脆、桥糊糊等事件,一发生事故,都是施工方和现场监理人员首先被控制,随后就作出处理。
从经济角度分析,监理是在工程中获利最少的一方。但目前监理的安全责任基本可以同施工单位比肩,有些对监理的处罚甚至超过施工方。监理现在处于明显的权责不对等状态。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形势十分严峻。
2 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严重的原因
1)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扩大了监理工作从业风险。目前,界定监理安全责任最为明确的法规文件是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其只对监理要承担安全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并没有明确监理应享用的权力。严重的权责不对等,扩大了监理工作从业风险。以前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基本上全部“合理合法”复制到了监理的头上。2)建设单位(业主)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经常低价招标,缩短合理工期。 许多工程条件不具备就匆忙开工。 施工方为承揽工程“低价中标并垫资施工”,导致在工程所需安全资金上大打折扣,安全措施基本上得不到落实。现场的投资控制权业主多数不给监理。一些业主和施工方的关系暧昧,致使监理在工作中得不到业主的支持,导致监理对施工现场失控。出了问题建设单位不作自我检讨,责任却全部推给监理。3)施工单位整体行业素质下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投标等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相当普遍。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有下降趋势。目前施工项目以包代管的现象很严重;施工队伍大多又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意识薄弱,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严格履行职责更谈不上。施工队伍素质的降低,无疑增加了监理工作难度和执业风险。4)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在当前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中,多种原因造成监理地位较低,风险大;且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之间又存在不正当、不规范的竞争。导致企业收益很低,优秀人才流失严重,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容乐观。现在的从业人员难以承担安全监理的重任,难以满足现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而且现在好多监理单位自身的安全体系很不健全,安全管理薄弱。每个项目监理部基本上都是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各专业的安全,跟不上建筑业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
3 监理工作如何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
3.1 监理企业应加强与监理协会的沟通
首先,监理协会牵头组织各级监理企业订立行业自律公约时,监理企业应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变目前监理同行业间互相残压,恶性竞争的状况;其次,监理企业要协助监理协会,建议政府部门制定出有利于监理行业发展的好的政策和方针,为监理现在面临的严峻安全责任风险解压、减压;再次,必要时邀请监理协会对本监理企业调研,对监理工作规范分类指导,促使监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3.2 监理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避各种安全责任风险
1)监理单位应制定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搞好安全监理工作。2)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版》《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等实用的技术支持文件,便于指导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3)监理单位应设置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综合配备专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实现资源共享。
3.3 项目监理部应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实施办法,审查全面;建立业主、施工方、监理方每周一次联检制度,巡视检查;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同时要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大力配合,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搞好安全工作,并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组卷归档工作。
3.4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1)该“做”的一定要做:监理接收工作第一步,应熟悉合同,明确任务,人员定职定责,组织实施开展工作;要熟悉设计图纸,并向业主提出书面建议;编制项目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都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总监一定要转变观念,重抓管理,督促做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2)该“审”的一定要审,要审查全面:监理在工作中要要求业主、施工方提供相应资料。资料如收集不上来一定要书面发文催促,并在监理会议上提及,做好监理例会纪要。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准备阶段做好五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技术性和程序性审查要分清,审查重点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审查者自身要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要有一定的现场安全隐患辨别能力。3)该“查”的一定要查,检查督促到位: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好各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重点核查现场开工条件,要观察拟建建筑物周边是否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施工方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和有针对性,各项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符合开工要求才能签发“开工报告”。4)该“改”的一定要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小问题要及时口头指证,事后一定要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对现场存在的较大安全问题和隐患,一定要下发书面通知,并及时和总监沟通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协助解决;每周监理会议一定要提及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形成决定限时整改,必要时要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5)该“停”的一定要停:具体的监理实际工作,要根据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1.2条所列的五种情况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按规定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6)该“报”的一定要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一定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使用电话报告的,要有记录。事后要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一定要向本监理单位作出汇报。7)该“理”的一定要理(主要是指工程资料的整理):工程资料的整理要专人负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收发文制度一定要建立,签字手续一定要完备,坚决不能代签。一旦发生事故,监理保存的书面资料(尤其是日常监理安全内业资料)是自身最有说服力的举证维权凭据。8)该“学”的一定要学:监理平时一定要加强建筑工程方面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要学法、懂法、用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规范、规程、办法等一定要全面学习,重点掌握,以增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4 结语
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监理单位及监理从业人员,一定要全部做到位,以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不作为,工作就会有缺失,就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北京、上海等所发生的监理被判刑事件,都与自身不作为有很大关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监理一定要做好举证维权工作,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摘要:从当前监理工作安全责任风险形势严峻入手,分析了其中的原因,阐述了如何有效规避防范安全监理的风险,着重强调了监理从业人员一定要在做、审、查、改、停、报、理、学八个方面做好工作。
关键词: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自由裁量,权责不对等
参考文献
[1]佚名.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的追究与避险http://myi-dolonline.bokee.com/viewdiary.15400917.html.
有关工程监理工程安全责任的问题 第14篇
关键词: 施工监理 安全责任
我们认为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法律的规定,目前法律法规中尚无关于监理应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明确规定;二是来源于业主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也无此内容。因此这种认识是不恰当的,原因是: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没有对业主的安全责任进行规定,所以业主也不可能将不属于自身应当履行的工程安全责任委托监理企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国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也由政府部门履行,而施工安全的责任却由施工企业负责。将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推卸给监理企业是不合适的。所以,从法理上讲监理企业不应当承担工程安全责任。
不过,虽然法理上找不到监理企业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依据,并非意味着监理企业可以置涉及工程安全工作于不顾。《建设监理规范》第3.2.1第6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第6.1.2第3款规定:“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第6.2.1中规定: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既然监理企业或总监工作范围已经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就有可能发生因行为失当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我们认为,不能排除因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过错导致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如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或因监理人员失职、渎职或错误指令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则当事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恐怕难辞其咎。如2001年11月17日某地的一综合住宅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基坑坍塌,造成4人死亡3人负伤的恶性事故。据调查其原因是: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方案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中违章指挥,边坡未按规定放坡,坑边堆积弃土未能及时清理,固壁支架失稳,导致事故发生。
在这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监理企业不可能置身事外,据调查结论:该工程监理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违反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基坑施工的行为,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未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让违反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得以实施,负有失职之责。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企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却熟视无睹,未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导致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监理人员也难脱干系。举一反三,相类似的问题发生时,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企图洗脱责任恐怕令人难以信服。《刑法》第137 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因失职、渎职或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从现实和发展趋势考察,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如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第22 条第四款规定:建立对建设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其中考核内容包括“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47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第59 条规定:监理企业应“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督制度及运行机制。”“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再编制监理细则。”第60条规定:监理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拔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浙江省建设厅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制定的“若干规定”第37条规定:“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理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合理配置。”上述情况说明,为了保证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加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人的责任,其中包括赋予其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恐怕也是题中之义。因此界定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边界实属必要(下文专题讨论监理责任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以为从多个视角和不同层面分析,特别是考虑到现实和发展的需要,监理企业在科学界定其责任界线的前提下,必须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首先,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截然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不能说监理企业有控制工程质量之权,却无因过错而承担质量事故之责。
其次,从一些工程监理实际情况看,已经出现业主与监理企业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提出实施除质量、进度、投资之外的工程安全控制,这也反映了监理理论和监理法规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安全监理生产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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