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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精选6篇)

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 第1篇

节水措施

一、生活节水

1、节水工艺及设施

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先进的节水型器具,如陶瓷内芯的节水龙头、冲洗阀、便器及高低位水箱配件和淋浴制品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的节水型器具,不仅使用方便,维修少,寿命长,而且可使水量、水压、供水时间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2、中水回用

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在新建居民小区建设中水道工程,回用部分生活污水用于冲厕、园林绿化等,提高生活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仅节约水资源,而且改善水环境,将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3、供水管网建设与维护

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采用新型管材,逐步建立分质供水网络。

积极推广使用新的查漏检修技术,定期开展管网查漏维修维护。逐步建立建设GIS管网信息管理系统。

4、用水管理

加强节水型示范社区建设,制定节水型社区标准,建立节约用水社区监督网,设立免费的节水热线,以社区、家庭为单位进行节水的日常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建立社区节水系统。

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通过水价改革,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累进加价制度,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杜绝水资源浪费,促进合理用水。

建设智能水表网络系统,分时、分质计量扣费,对用水进行科学准确的计量管理,使居民自觉合理控制用水量。

二、工业节水

1、节水工艺及设施

积极改造落后的旧设备、旧工艺,广泛采用高效环保节水型新工艺、新技术,包括发展高效冷却节水技术、推广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技术等,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生产单耗指标。

按生态工业园理念,采用水网络集成技术,实施工业园区内厂际串联用水、污水资源化,逐步实现工业园区内废污水零排放。

加强工业企业中循环冷却水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增加生产工艺过程中水的循环利用,减少新增用水量。积极开发新型节能冷却设备及附属设施,满足工业企业的客观需要。鼓励开发生产新型工业水量计量仪表、限量水表和限时控制、水压控制、水位控制、水位传感控制等控制仪表。

2、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水资源条件和行业特点,通过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节水计划考核等措施,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引导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

将发展节水型工业与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有机结合起来。缺水地区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项目,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产业;水资源丰沛地区高用水行业的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要与当地水资源、水环境条件相协调。

加大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力度,依法定期发布“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鼓励使用的节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严格禁止淘汰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重新进入生产领域。

3、中水回用技术

加快工业废污水处理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杜绝工业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和浪费水

资源。针对不同行业污水水质特点和性质,研究不同的污水处理回用技术,以适应工业发展节约水资源的客观需要。

4、供水管网建设与维护

建立分质供水网络,按照生产工艺对水质的不同要求,推广工业园区串联供水技术,增加工艺水回用率。

研究开发水质稳定剂和防腐技术,保障工业企业水供应和水循环系统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维护及运行成本。

定期开展管网查漏维修维护,减少跑、滴、冒、漏。

5、用水管理

强化工业用水项目源头监管。加强对高耗水产品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健全依法淘汰的制度,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淘汰落后的高耗水产品、设备。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用水单位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制定生产企业工艺、设备用水标准和限额,建立和完善工业节水标准和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用水统计报表,逐步建立和实施工业项目用水、节水评估和审核制度。

加强企业用水管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强化对用水和节水的计量管理,重点用水系统和设备应配置计量水表和控制仪表,逐步完善计算机和自动监控系统。

积极在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中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落实各项节水措施,鼓励和推广企业建立用水和节水计算机管理系统和数据库。

切实落实国家有关节水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符合国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的节水项目和产品。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节水产品实行认定制度,依法享受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三、农业节水

1、渠系防渗

在灌区建设中,对渠道采用混泥土衬砌、“U”型渠槽等适当的防渗措施,以减少输水过程中的水量损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合理采用暗渠、隧洞等也可减少渠道输水损失。

2、田间节水灌溉

田间节水灌溉是解决农作物缺水的重要措施,不仅节水、节能、节地,而且能够增产增收。推广先进的灌水技术,应大面积推广水稻旱育秧、免耕、免泡田,灌溉期采取“薄、浅、湿、晒”的浅水勤灌的灌溉模式,旱作物广泛推广小畦灌、长畦分段灌、隔沟灌、膜上灌等行之有效易于推广的灌溉技术,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如蔬菜、经果)采用喷灌和软管浇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3、农耕农艺

采取先进的农耕农艺措施,优化耕作制度,减少水分蒸发,增加土壤水分贮存,有效地控制灌区农业用水总量。如采用间种、轮作、套种、立体种植等;合理使用保水剂、复合包衣剂,采用秸杆还田、地膜栽培等均可增加地表覆盖,起到蓄水保墒的作用,从而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调整种植结构,引进优良耐旱品种减少用水量。

4、用水管理

科学管理是控制灌区农业用水总量的根本措施。加强工程管理,减少渠、闸漏水;加强田间管理,杜绝串灌、串排,减少灌水过程中的水量损失;推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合理进行水量调配。实行按方收费,超用加价等管理措施,也是控制灌区农业用水量的有效措施。建立灌区管理信息系统和灌区管理自动化系统是灌区实现科学的水利现代化管理的根本性措施,是灌区控制灌溉用水总量必要手段。

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 第2篇

([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进一步做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并指导和带动全国节水灌溉的健康发展,根据《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我司修订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编制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

3、《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4、《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二OO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1: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从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建设。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示范项目建设按计划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项目要重点安排在水资源短缺、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地区。

第二章 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 示范项目要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为实现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四条 示范项目不同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要从系统选型、规划设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先进成果应用、科学用水、水费改革、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体现“高质量、高效益和高科技含量”的原则。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在上年的12月底前联合向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申请中央资金示范项目申报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计委对可研报告的批复。

第六条 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已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当年资金可能,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选取,联合下达示范项目投资计划。

第七条 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已批复的可研报告抓紧组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多渠道筹集,中央与地方配套的比例为:东部地区1:

2、中西部地区1:1。第九条 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条 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第十二条 示范项目的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节水灌溉材料设备选购要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的方式,做到质优价廉。

第十三条 示范项目要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并按期完工。

第十四条 省级计委和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巡回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示范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并向省水利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会同省级计委按有关要求对示范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六条 示范项目验收后,应及时向水利部农水司报送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七章 建后管护 第十七条 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十八条 要加强工程运行管护的责任制,明确管护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上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 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作用,改革措施,使示范项目的运行管理做到良性循环。

第二十条 要积极推行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集、积累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使示范项目真正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 示范项目建成后,新增加的灌溉面积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计委商水利部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 1.1 为做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成的示范项目对全国节水灌溉发展切实起到示范、指导和推动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1.2 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自验,由示范项目所在县水利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组

要积极探索和实行水价、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

开展必要的田间观测和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注意收

附则

1.总 则

第八章 织进行;第二阶段为省级验收,由省水利厅(局)牵头会同计委等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水利部将会同国家计委对各省示范项目的验收成果报告进行审核。

2.验收依据

2.1 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2 经省级计委、水利厅(局)审查批复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含因特殊原因导致《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后的批复意见)。

2.3 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2.4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

2.5 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

2.6 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3.验收的基本要求

示范项目建设应具备如下条件,方可通过验收。

3.1 建设规模、各单项工程质量、技术及效益指标均达到《实施方案》中预定的目标及有关规范要求。

3.2 建设资金按计划执行,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制定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政策和水费计收办法。

3.4 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工程管护新机制。

3.5 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3.6 验收资料齐全,符合建档要求。

3.7 项目建成后,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应有效益,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有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为当地及邻近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经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及地方配套资金(包括农民自筹资金来源)、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其批复实施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修改后经原审批单位审批意见)、有关图表等。

(2)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测报告、隐蔽工程分阶段的验收意见,项目实施期间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3)经县级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审计结果证明。

(4)工程试运行报告、决算报告、竣工报告和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反映工程建设的相关照片及录像资料等。

(5)针对不同节水工程措施和主要作物开展的田间观测试验报告。

4.验收资料

(6)确保示范项目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建立的各项运行管护规章制度。

(7)本办法印发的有关表格内容。

5.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5.1 第一阶段验收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对照验收基本要求进行自查自验,认为已经达到验收标准后,由所在县(市)水利局向省水利厅提出验收申请。

5.2 第二阶段验收工作由省水利厅(局)负责,会同计委及有关部门,并邀请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对申请验收的示范项目进行验收。

5.3 验收步骤

(1)听取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查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

(2)实地考察。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项目区部分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内容包括工程类型、完成面积、施工和设备质量、运行管护及效益发挥等情况,同时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3)验收委员会对项目情况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通过验收。项目评定分“优良工程”、“合格工程”及“不合格工程”三个档次。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打分说明》(附件)要求对示范项目进行评分,每个验收委员会成员独立填写《验收专家评分表》(附表1),相应各项取平均值填入《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证书》(附表2-1)。总分90分以上为“优良工程”,70-89分为“合格工程”,69分以下为“不合格工程”。验收委员会要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提出客观、实事求是的综合性评价意见,委员会成员均应在验收报告栏内签字(附表2-2及附表2-3)。

(4)编写验收报告。并附验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全体成员的签名(附表3)。当有部分成员对某些问题甚至验收是否通过持保留意见时,在验收报告中应予客观反映。

(5)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委员会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明确改进期限,整改后及时进行复验;对确不能通过验收的示范项目,在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如实上报。

6.验收总结与复查

6.1 省水利厅(局)在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材料上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内容包括:

(1)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验收工作概况;项目建设任务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投资计划完成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效益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理及文档建设情况;问题和建议;验收结论。

(2)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及有关表格。

(3)工程建设前后照片或录相带。

6.2 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 7.1 经批复的示范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设计报告和相关图表);

7.2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各级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

7.3 资金拨付文件、7.4 项目实施期间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及隐蔽工程分阶段的验收意见;

7.5 项目试运行报告、7.6 验收总结报告、7、存档文件及资料

10%左右的比例对各省验收通过的示范项目进行抽查。工程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竣工报告和建设工作总结报告;《验收证书》及《验收专家评分表》、《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7.7 有代表性的工程照片及录像带等资料。

其中7.6-7.7的资料应报水利部农水司备案。

8、附则

8.1 本办法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打分说明

一、前期工作(1.2分)

1.项目《可研报告》(0.4分)

项目《可研报告》按水利部下发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论证充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节水灌溉技术和发展模式,对当地及周边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0.4分);《可研报告》基本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论证充分,基本达到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有一定的示范作用(0.2分);未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论证不够充分,所提技术、经济指标不尽合理,缺乏示范意义(0分)。

2.项目《实施方案》(0.8分)

项目《实施方案》按水利部下发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明确、技术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概预算精确,有明确的建设管理组织,并建立了良性运行机制(0.8分);《实施方案》基本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明确、技术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投资概预算欠精确,建设管理组织不明确(0.4分);《实施方案》未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不明确、设计方案存在严重技术问题、投资概预算不准确,无法指导项目实施(0分)。

二、工程建设(3.0分)

1.完成情况(1.5分)

严格按省级计委和水利厅(局)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施工,并保证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1.5分);按省级计委和水利厅(局)批复的建设内容施工,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1.2分)。

2.建设质量(1.5分)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主体工程质量优秀(1.5分);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基本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质量较好(1.0分);工程设计不尽合理,工程质量问题较多(0.2-0.5分)。

三、资金使用(2.0分)

1.地方配套资金(1.5分)

满足与中央下达资金规定的配套比例,并根据计划需求及时到位,且专项用于示范项目建设(1.5分);不满足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但差额部分能在下得到解决,且资金专项用于示范项目建设(0.8分);满足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要求,但非专项用于示范项目或不满足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差额部分也未作安排(0分)。

2.资金管理(0.5分)

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务资料齐全(0.5分);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较健全,基本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务资料较齐全(0.3分);资金使用与管理混乱,财务资料不齐全(0~0.1分)。

四、改革与管理(1.2分)

1.实行“三项制度”改革(0.3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三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经验(0.3分);在实行“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尝试,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0.15分);没有推行“三项制度”改革(0分)。

2.管理体制改革(0.2分)

因地制宜地对节水灌溉工程进行承包经营、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0.2分);制定了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了尝试,取得了初步效果(0.1分);没有进行管理体制改革(0分)。

3.水价改革(0.2分)

项目区实行新水新价,群众认同,做到了按成本计费,水费收入能够维持工程良性运行(0.2分);项目区采取了水价改革措施,实行新水新价,但不能达到按成本计费(0.1分);无水价改革措施(0分)。

4.管理责任制及规章制度(0.5分)

节水灌溉工程建成后能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及时健全工程管护组织和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0.5分);管理责任基本明确,有相关的工程管护组织和管理制度(0.3分);管理责任不明确,无相关的工程管护组织和管理制度(0分)。

五、效益(2.0分)

示范项目区内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及水分生产率有明显提高,节水、增产达到批复的指标要求,社会、环境效益显著,同时促进了当地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为当地及周边地区节水灌溉的健康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分);工程设施能够坚持使用,正常发挥效益,项目区内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及水份生产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节水、增产基本达到批复的指标要求,没有进行观测对比试验,提供不出节水增效数据分析,未进行过宣传推广(1.0分);只供参观表演,不能正常使用,没有节水、增产效益,未起到示范带动作用(0.2-0分)。

六、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总结(0.6分)

工作总结内容客观、翔实,总结成绩、经验及教训有深度,对今后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0.6分);工作总结较客观,对成绩、经验及教训有一定认识,对今后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0.4分);工作总结一般化(0.2分)。

附件3

《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 写 提 纲

一、综合说明

1、项目背景

2、简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编制的依据和过程

3、简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范围、规模、内容与工期

4、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实施意见

5、经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整个项目综合评价的结论

6、组织领导和管理机制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主要从资源、效益、当地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方面论证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从技术、经济条件(资金投入)及当地领导和群众对节水灌溉的认识等方面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三、项目区概况

1、自然概况:

(1)地理位置及范围

(2)水文气象

(3)地形、地貌及土壤

(4)水资源(包括现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分析及新开发水源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5)耕地种类、数量及开发潜力,作物种植结构情况及今后结构调整趋势

(6)自然灾害

2、社会经济状况

(1)人口及劳力

(2)土地利用现状

(3)农业生产水平

(4)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

(5)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现状

3、基础设施

(1)水利骨干工程现状(主要针对灌溉和排水工程)

(2)田间工程现状

(3)交通及电力

四、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

(1)项目区水资源概况(总量、构成、特点及可利用水资源量)

(2)供需平衡分区

(3)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可供水量,现状需水量及供需平衡情况

(4)项目区设计水平年(P=50%,P=75%)可供水量、需水量预测及供需平衡分析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节水工程技术设计方案

1、项目建设内容

选择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模式,确定不同节水灌溉工程措施规模。

2、节水工程技术设计方案

(1)各种节水灌溉工程的总体布局(灌溉工程及有排涝任务的排水工程)

(2)与节水灌溉工程配套的农业生产技术措施

(3)节水型灌溉制度的制定

(4)典型工程设计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谈谈滴灌节水技术实施的内容 第3篇

一、确定施播方案

1. 确定播种工艺

采取垄作。(1)主推大小垄休耕轮作:大垄80厘米,小垄40厘米。第一年种植在40厘米的小垄上,隔年种植在80厘米的大垄上,(增大行距,缩小株距,亩保苗数不变);(2)匀垄种植:即一米一带传统种植法。

2. 确定施播方法和亩播种量

施播方法有精播、少播两种。精播要求每穴一粒种子,空穴率不>1%,亩播量1.1~1.5千克;少播每穴2±1粒种子,空穴率不>2%,亩播量2~3千克。

3. 确定亩施肥量、深度

采用一次性深施肥,施肥深度在8~10厘米之间,要施在种子的侧下方,与种子的隔离带保证6厘米左右。亩施肥量根据土质和玉米品种而定,一般亩配方施肥40千克左右,可少施或不施口肥,不进行追肥。整地时可亩施农家肥2000千克左右。

4. 确定垄距、株距

采用大小垄休耕轮作时,播行垄距40厘米,株距22~25厘米;亩保苗4400~4800株:采用一米一带普通方式种植时,行距40厘米,株距30厘米,亩保苗4400株左右;播深一般为2.5~5厘米。

5. 确定覆膜方式。

覆膜方式有两种:即全覆膜、半覆膜;要视情况进行确定。全铺膜幅宽120厘米,半铺膜幅宽90厘米。

6. 确定播种方式。

膜上播种、膜下播种。膜上播种是先铺膜,后播种。种子采用鸭子嘴式播种器在膜上打孔,播入土中。这种作业方式优点是可一次完成作业全过程,不用或很少用人工放膜,节省劳动力,需注意的是膜上播种孔需盖实,防止跑墒。膜下播种是先播种后铺膜,种子播在膜下,出苗后再人工破孔放苗。这种方法能提高铺膜质量,增温保墒效果好,出苗较整齐,但放苗费工,遇高温或放苗不及时会发生烫苗,此种方法宜于适期早播,提温保墒。采用膜下播种不用购置专用播种机,在原有的播种机上加装铺膜、铺管、一次性施肥、化学除草装置即可。

二、播前准备

1. 整地

整地的质量是关键,直接影响到播种质量、覆膜质量和玉米生长。总的要求是:适时整地,精细平整,疏松土壤,上虚下实,清除杂草根茬,无坷拉土块,能起到增温保墒防渍的效果。可结合整地施足底肥,为高质量铺膜创造一个良好的土壤环境。

2. 生产资料的准备

准备好作业所需的种子、化肥、地膜、膜下滴灌带等物料,并运至作业地点。

3. 播种机的调整

其主要调整内容有限深轮高度的调整,播种株、行距及播深的调整,施肥量及施肥深度的调整,覆土镇压能力的调整等内容。这里主要讲播种株、行距的调整和施肥量、施肥深度的调整。

4. 化学除草装置的安装与使用

由贮气筒、药箱、输药管、喷头和阀门组成。其主要工作部件是喷头,是影响喷药质量的主要部件。调整阀门开度和更换不同雾化锥角的喷头均可得到不同的喷雾效果。

5. 一次性施肥装置的调整

只调整排肥量和排肥深度(见播种机排肥量的调整部分)。

6. 水带铺设装置

由支架和导向装置组成。水带卷悬挂在支架,通过导向装置将滴灌带铺在地膜的前面,有滴水孔的一面必须朝下。

三、机具作业过程及注意事项

1. 机具作业步骤

(1)将挂接好的机具开到作业地头,停车后,进行装种、装肥、装膜、装水带等操作。

(2)装完后将机具进地停车,将水带端头引入导向装置,有水孔的一面朝下,看地头出水栓的位置留好余头,在地头固定;从膜卷上抽出地膜端头绕过覆膜辊等工作装置,膜两侧边压在压膜轮下,膜端头用土封埋好,放下液压开始作业。

(3)机具入地后,驾驶员在第一遭开始时要选好前面地头的参照物,准备作业。

(4)作业开始,作业速度要平稳,保持直线行驶,跟机人员注意观察后面机具的工作情况和作业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停车进行检查调整,防止出现断条缺苗。

2. 作业注意事项

(1)机具必须由有经验的驾驶员进行操作。

(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装牢靠,没有安全防护装置不能工作。

(3)机具运行中不准进行部位检查,避免发生事故或损坏机具。

(4)机具没有升起时不准倒退或急转弯。(5)工作部件粘土或缠草时,必须停车清理。

(6)气吸式精量播种机作业时,要保持慢速(慢二档)中大油门工作,以使风机高速运转(5500转/分),保证三角皮带张紧度,旋转过程中不得打滑。产生足够的负压吸附种子。

(7)要保证机组直线行驶。

(8)拖拉机行走要平稳,速度不得忽高忽低。

以节水灌溉发展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第4篇

一、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扎实推进

2009—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1.75亿元,支持宝坻、蓟县、武清、静海、宁河等5区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其中,武清、静海是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天津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推动,扎实做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市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县的方案审查、资金整合、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各重点县也相应成立了县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工程推动、施工监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工作。项目乡镇负责自筹款的筹措、施工协调,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足额落实建设资金。截至目前,天津市四批重点县已累计下达资金28185.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0100万元,市财政8000万元,区县财政4353.15万元,农民自筹5732.58万元)。第一批重点县宝坻区三年建设任务全部如期完成并通过总体验收,累计完成投资827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400万元,市财政2400万元,区财政915.27万元,农民自筹2559.58万元)。第三批重点县武清区2011—2012年已累计完成投资6133万元。

(三)着力强化资金监管。宝坻区制定出台了《宝坻区小农水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区水务局设立了资金专户专账,并设专人负责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在项目建设期内分期分批及时拨付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乡镇自筹部分,由乡镇在工程开工前足额缴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单项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拨款申请,经工程所在乡镇核实,经区财政局、水务局同意后,据实拨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拨付形式试行区级报账制,报账资金票据一律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经宝坻区审计局审计,重点县建设项目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天津市严格实施计划审查、严格遴选施工队伍、严格把好材料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宝坻区建立巡视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用材、操作工艺、操作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方法等,每个工序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然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复检合格后,局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及区财政监督人员,进行终验,监理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宝坻区将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移交项目所在镇村管理,产权归项目所在村集体所有。按工程受益面,分层次落实管护责任,将农民可直接利用、受益明确的机井、扬水点、地下管道、防渗明渠等设施交由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目前已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25个,成立灌溉小组110个,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促进节约用水,部分项目区还结合工程建设,安装灌溉计量水表,积极探索水费征收方式改革,推行灌溉计量收费。

(六)注重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天津市水务局、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小农水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项目区县也因地制宜制定了管理细则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农水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天津市加大以低压管道、喷微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十一五”期间,新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10万亩,累计达到393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76%,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计划到“十二五”末,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8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0。宝坻、武清两区以高效节水灌溉为主要内容,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以宝坻区为例,该区通过三年重点县建设,共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6.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4万亩。项目建设大幅度提高了灌溉用水效率,以亩均节水100方计算,共可节水1849万方,节电56.5万度;通过衬砌防渗渠道和铺设低压管道,减少了渠道、田埂的占地面积,可提高耕地利用率5%—10%,节地1.29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96.5万公斤,新增粮食作物产值822.4万元,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864.06万元。此外,项目建设实现了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循环利用,改善了土壤环境,增加了土壤的含水量、地下水储量和河道流量,稀释了排泄河道中农药等有害物质,改善了水体环境。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安定团结。

三、中央财政追加小农水资金项目实施顺利

2012年9月下旬,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45亿元,支持全国31个省(区、市)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扩大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覆盖面,加强山丘区“五小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其中,追加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4500万元,全部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天津市财政局、水务局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要求,迅速开展工作,选择蓟县、宝坻、武清三区开展项目建设。工程涉及44个村,新打及维修机井289眼,新建泵点60座,铺设低压管道350.3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2万亩,改善节水面积0.2万亩。10月下旬,天津市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资金项目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通过市水务局、财政局的联合审查,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三区县,累计完成投资900万元,打井15眼,建设井房25座,开挖管道沟30公里,购置低压塑料输水管材50公里。预计2012年可以全部完工。

四、政策建议

天津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5.7亿立方米,加上入境和外调水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37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省市。就用水结构而言,农田灌溉用水量约占全市用水总量的一半,天津市农业节水潜力巨大。此次调研的宝坻区和武清区都是天津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其中:宝坻区耕地面积114.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98.4万亩;武清区耕地面积13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实践证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契合天津市水资源紧缺实际,是实现农业节水,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建议:

(一)加大支持力度,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以在建的蓟县、武清、宁河、静海4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依托,积极统筹整合资金,完善投融资体制,大力开展防渗渠、低压输水管道、微喷灌等节水设施建设,对现在的农业灌溉设施进行连片配套改造,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利用规模和效益的最大化。支持武清区建设“一个示范点、两个联系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示范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工作联系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天津市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水平。

(二)以节水促发展,支撑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将高效节水灌溉发展与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的同时,通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促进耕地增值,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和地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实行建管并重,加快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研究完善配套政策,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先行先试,在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一方面,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加大对电力、机耕路等配套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公共预算列支、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等方式,安排部分农田水利运行管护资金,切实解决管护经费难以落实的问题。

(作者单位:财政部农业司)

责任编辑:宗宇翔

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水灌溉综合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探索和创新节水灌溉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引导和推动全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从中央水利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为了规范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的选择应重点安排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的地区;自然条件、农业生产条件和种植业结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地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较快的地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优先安排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灌溉管理的地区。

第二章 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 项目建设应以提高先进适用的农业灌溉科技含量,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高效农业为目标;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受益、农民增收、推进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相结合,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节水型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节水灌溉技术与管理示范。

第四条项目建设应充分体现节水灌溉综合技术集成与应用的效果;要不断探索和创新节水灌溉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有效模式;要结合灌区节水改造,发挥规模效益。同时,要结合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计量用水、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等灌溉管理新理念。

第五条 项目建设要围绕节水、增产、增效开展必要的观测和记录,认真做好相关数据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为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的发挥和科学评价提供基础支撑。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六条 项目依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程序,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项目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联合申报。

第七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并于每年7月底前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下一项目申请计划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等材料。

第八条 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项目建议计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九条 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资金规模,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落实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要细化落实项目单位应承担的节水灌溉技术培训、推广示范等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示范项目民主决策和公示等制度,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透明度,接受项目受益区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竣工验收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十三条各地水利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全面负责对本地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效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中央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多渠道筹集,中央与地方的安排比例为:东部地区1:

2、中部地区1:

1、西部地区1:0.5。各地要足额落实地方建设投资。

第十五条 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中央补助的投资应全部用于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章 验收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的有关规程规范及水利部制订的验收办法,及时组织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项目自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之日起,经一年左右的运行后,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自查完成后,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之前,将本省(区、市)当年项目验收工作情况及通过验收项目的相关资料报水利部(农水司)备案。

第七章 建后管护

第十九条 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拟定的项目运行管理体制,及时明确项目使用权人,落实管护主体,组织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项目管护主体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运行管护的各项内容和责任,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工程的运行和管护。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行管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一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运行管护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探索有效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同时,要探索开展项目实施的后评价工作。

第二十二条项目使用权人应根据项目示范与推广的需要,切实承担并做好必要的田间节水、增产、增效观测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作物灌溉制度的试验和研究工作,积累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 项目建成后,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解释。

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 第6篇

作座谈会上推广

8月3日,从水利部在河北省举办的全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传回喜讯,通榆县水利局局长王东秀代表我省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通榆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的先进经验。据悉,这次会议目的在于全面了解我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特别是典型项目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下一步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的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通榆是吉林省唯一一个在会上介绍经验的典型县。

通榆县是一个以干旱少雨为主的县份,缺水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地下水资源严重下降。面对这样的现实,近十年来通榆县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中之重,走上节水灌溉发展之路。他们通过调整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将打井、发展节水灌溉作为农村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编制了以节水灌溉为主要内容的百万亩稳产高效基本农田规划并严格执行,把握节水灌溉从示范推广到普及的各项环节,采取典型引路、事例教育、政策倾斜等办法,促动农民群众的节水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加强了节水灌溉工程管理,使节水灌溉技术在通榆县得到了全面普及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88亿元,抗旱井总数达到3万多眼,节水灌溉设备达到1.5万台套,万亩以上的节水灌溉示范区达14处,膜下滴灌面积达10535亩,各种类型的水泵和输水管带普及千家万户,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一。全县已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5万亩,具备基本农田全程化水利灌溉条件的有6个乡镇场28个村,常年全程使用节水设备农户达到1.25万户。节水灌溉工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节约了水资源,增加了农业收入,为通榆

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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