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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评定论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奖助学金评定论文(精选12篇)

奖助学金评定论文 第1篇

1. 云南高校奖助学金概况。

云南地处西南边疆多民族杂居区, 由于历史与所处特定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经济发展相对全国较为落后。云南省高校生源主要来自于省内, 与此相对应, 在云南省, 高校贫困大学生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此, 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云南省通过构筑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以及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等相关资助体系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难问题。每年新生入学, 云南省各高校就会通过开辟绿色通道, 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是云南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题的主要措施之一, 即在新生报到时, 对无法交足学费的学生, 学校会让他们报到, 再根据每一位学生的实际情况, 通过“绿色通道”为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

2. 奖助学金评定过程存在的问题。

(1)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度大。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高校奖助学金评选的基础和关键, 认定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国家和各省市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然而, 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 这些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不强, 也没有具体的要求, 这让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有很大难度。笔者根据多年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通过总结得出, 在认定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难辨真假。高校资助工作体系的第一步是建立贫困生档案。这个工作是在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贫困认定小组完成的, 在这个时间段师生、生生之间还互不了解, 因此建立贫困生档案的标准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于学生提供的由生源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相关家庭收入情况后到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用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事实上, 大多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签字、盖章之前都不会对学生所填信息进行仔细确认, 更不会走访调研。且在各种社会关系下, 一般人都愿意做这种不需要出钱的顺水人情, 所以要开具贫困证明对学生来说是很容易的。加上学校无法去逐一验证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 这就让贫困认定小组难以分辨贫困学生的真假。由此出现因弄虚作假而受资助的现象也就不奇怪了。这就导致那些真正的贫困学生减少了或失去了得到资助的机会[3]。 (2) 贫困认定等级不规范。参照国家的助学金发放等级, 云南省高校将贫困划分为三个等级, 分别是:一般贫困、贫困和特困。由于云南省经济发展相对于全国较为落后, 云南高校大多数生源来自本省, 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数量大, 如果按照全国统一的贫困学生认定标准, 且在贫困认定小组难以把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性的情况下, 很容易导致贫困认定等级的失真, 从而导致奖助学金评选结果的不合理。 (3) 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更新跟不上。为了便于开展资助工作, 云南省大部分高校都建立了贫困学生档案数据库。作为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 云南省高校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动而及时地更新和调整贫困学生档案数据库。当学生的家庭出现自然灾害或突发状况, 若能得到及时的更新与调整贫困学生档案数据库, 就可以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及时帮助那些家庭发生临时变故的学生, 确保学业上的顺利。当然, 那些在数据库中有资料的学生, 在家庭条件好转了的时候, 也可以把自己的资料退出贫困学生档案数据库, 让有限的资金用在确实需要的同学身上。 (2) 评选程序的问题。 (1) 指标分配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国家、企业和个人对高层次院校的资助力度要比一般院校大得多, 这很容易造成“马太效应”, 出现教育资源的不公平。二是高校在奖助学金评选中, 名额分配以各院系学生的总人数作为基数, 再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各院系。这样的分配办法看似公平, 但也却忽略了学生的家庭情况通常也会存在差异这一实际情况。有的院系因指标不足而控制名额, 而有的院系则因指标过剩随意评选, 这就造成了形式和现实脱节的现象[4]。 (2) 评选方法不尽合理。云南省众多高校奖学金的评定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 即结合学生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测评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排名。而其中学生的学习成绩往往是决定性的评定指标, 这直接导致评价理念和教育导向单一化, 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评选方式一般先由个人提出申请, 再进行学生投票选举, 最后由老师根据其家庭经济调查情况、投票结果按照名次进行评定。虽然这种方式能够保证大体上的公平, 但相对贫困学生认定, 又显得有点粗放。比如在投票选举环节, 并非所有的贫困生都会愿意向他人如实地谈及自己的家庭情况, 他们有的会为了避免伤及到自尊心选择放弃申请助学金。而有些不是特别贫困的学生却用自己的演讲感动大家, 获得选票。这种现象对奖助学金的有效评定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3) 评定结束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奖助学金的真正作用和意义是激励学生和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有部分同学在拿到奖助学金后出现了诸如买名牌, 请朋友下馆子等现象。这样很容易造成学生对奖助学金认识的偏差, 严重扭曲了国家设立奖助学金体系的本意。

3. 完善高校奖助学金评定的建议。

(1) 加强诚信教育和政策宣传。在建立贫困生认定的同时加强诚信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西方的文化、价值观念的渗透, 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部分在校大学生在认知过程中诚信产生了严重错位, 在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求获得高额奖助学金。在每学年的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 在学生之间出现分帮结派、拉票等不和谐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高校作为直接培养和教育大学生的基地, 要从一开始就狠抓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放入新生入学教育中, 积极开展各种以诚信为主题的班会和活动,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培养学生的诚信品格。在前期工作中, 做好奖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最好在新生入学教育的时候就展开。让大学生真正地了解奖学金的准确内涵, 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确定前进的目标, 更有利于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5]。 (2) 建立动态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在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库时, 相关指导老师要仔细查阅经济困难学生资料, 认真观察学生日常生活情况, 跟宿舍同学了解情况, 主动联系学生家长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尤其当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时, 要及时调查是否有该地区受到损失的学生, 及时更新贫困生库的资料, 建立动态资料库, 了解受助学生的心理变化, 利用国家奖助学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另一方, 对违反校规、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的学生将随时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3) 优化评议流程。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 严格对贫困学生的品德、学习、纪律、生活作风以及参加活动积极性等方面进行考查筛选。第二, 成立班级学院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的确定, 应注意小组的人数应占全班总人数的20%以上, 且应不包含参评同学, 如果有参评的成员, 该成员需要回避, 同时注意男、女生比例, 成员所在寝室分布所占比重的合理性等几个问题。第三, 拟定贫困生名单公示, 若无异议, 提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管理机构对各学院拟获奖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全面复查, 最后确定具体的贫困生对象, 将资料存档。 (4) 建立后期监督管理机制。对已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 建立广泛的信息、舆论、意见等的收集机制, 形成学生意见反馈机制, 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高消费、不思进取或违规乱纪的学生及时教育, 情节严重的进行必要的处罚。若有学生在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异议, 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发现, 并及时做好学生的疏通工作, 鼓励未评上的同学将评定的条件转化为自己学习的动力。

参考文献

[1]陈诺.浅析国家助学金改革的必要性[J].中国集体经济改革论坛, 2009, (7) .

[2]李海霞, 钱进南.论云南高校贫困生“三线资助”模式的建立[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2009, (10) .

[3]伍力, 黄权标.中美高校奖学金制度之比较研究及启示[J].思考与借鉴, 2006, (11) .

[4]余瞳.浅谈高校奖助学金评选困境及对策[J].华章, 2013, (32) .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第2篇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1.为了激励我院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一般是所学专业第一名。

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

(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

(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

(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

(7)因其他原因,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美术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

(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

(3).学生向院系提交个人申请;

(4).院系在受理并审查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和监督。

6.对在国家将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

1.为了激励我校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励志奖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

(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

(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

(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

(7)因其他原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 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现代艺术学院成立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

(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

(3).学校向所在的院系提交个人申请;

(4).院系在受理并审查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各院系推荐的材料。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后,统一填写《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然后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省主管部门核查。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对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国家助学金管理评定办法

1.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院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开支。申请助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对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评定流程:

召开班干部、宿舍长研讨会→召开专业学生会→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综合考察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拟名单→公示供学生监督→确定名单。

奖助学金评定论文 第3篇

关键词:大学生,奖助学金,诚信,感恩

中图分类号:G526.78

1.前言

自国家高等教育制度改革以来,高等学校的招生人数逐年升高,继续上大学深造的学子也在增长,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资源和设施的不断完善,高等教育的花销也在逐年上升,贫困大学生相对也在增加。国家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就提出:“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不断出台的资助政策让贫困学子如愿上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就是政策之一,它的发放金额有不同的等级,级别和面对的对象也不同。在高额的资金以及无偿获得的诱惑下,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过程中,大学生出现了一系列的思想问题,弄虚作假的现象频频发生,造成了评选的不公平和不公正。本文将针对这样的现象进行浅显的探析,提出对策和意见,为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2.出现的思想问题

2.1缺乏诚信

“诚实守信”是中国自古以来亘久不变的信条。在中国教育中,从小家长、老师都教育孩子要诚实,不说谎,让诚信深入人心。大学生正处于思想逐渐成熟的阶段,价值观及判断力都不够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在面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诱惑时,部分大学生的思想动摇了,出现欺骗行为。比如“伪贫困生”。由于在评选过程中,学校老师只能以询问和书面证明去了解学生的贫困程度,不能实质核查,这样大学生就会争相申请,这就出现了“伪贫困生”。这类大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平时花销大,为了满足高额和不合理的消费,他们往往从当地政府开来假家庭贫困证明来获得各种资助。另外,有些乡镇的民政部门对学生填写的内容没有进行严格地认定或审查就直接盖章也是一个原因。现今,这个现象普遍存在于高校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

2.2缺乏感恩意识

有调查研究发现,缺乏感恩的现象还表现在具有极强的虚荣心。现今社会充斥着各种资讯,这些资讯成为大学生之间争相炫耀的资本,小到流行语,大到流行服饰、高端电子产品,他们都会想方设法的得到,将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放在首位,当父母不能满足自己时,对父母就会表现出明显淡漠的态度,将父母对自己的哺育之情抛在脑后。这些现象在无形之中弱化了感恩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2.3缺乏社会责任感

有些受助大学生在得到资助之后并没有意识到得到国家的资助是需要感恩的,是要回报社会的。有的受助大学生家庭經济困难,平时又不积极努力,一味的只等着国家的资助,出现了“等、靠、要”国家无偿资助的怪现象。有些大学生潜意识里认为得到国家的资助是理所当然的,面对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缺乏同情心,不知道要回馈社会,只想着从国家和社会拿到好处。主要表现在其他地区或者同学有困难时捐款的金额少之又少;对于到福利院或老人院做义工不感兴趣,等等。这样的现象在高校大学生中不是主流,但是却不能忽视。

2.4同学感情发生变化

由于国家奖助学金的金额比较大,使得很多的大学生趋之若鹜,不惜撒谎而获得。同学之间的情谊也受到严酷的考验。很多大学生在获得奖助学金之后有可能受到其他同学的白眼,甚至其他同学言语上的冷嘲热讽,更甚至是在老师的面前道是非,顺带说明自身家庭经济困却没获得资助,并说老师偏袒某个同学等等。这些情况都会经过调查,其中有些情况是真实的,有些情况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这些情况的出现对于同学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同学情谊。

3.解决的对策

3.1消除“伪贫困生”,各部门都要严格监管

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程序有几个环节需要注意。但是地方政府在出具证明时是否认真审查这个环节高校不能核查。国家或省教育部门可以派人对地方政府部门进行抽查,对于审核不严格的地方政府要严肃批评和处理。高校和当地政府部门要建立相关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是比较理想的选择,最好能够责任到个人,一般来说是村长或者居民委员主任负责制度。对于大学生的家庭情况,村长或居委会主任是最清楚的,应该把收入评估的任务交给其基层自治部门。

3.2加强大学生的感恩意识,提升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受资助学生及时、深入地开展感恩教育和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刻不容缓。普通高等学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1.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加强大学生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对感恩的认识,使他们能从认识感恩、知道感恩,并在行动上感恩。在思想上、情感上促使大学生认识并培养感恩意识,在实践中引导他们开展感恩行动。

2.以各种活动、资源为载体,创新感恩教育的内容。

首先利用传统节日开展各种活动进行感恩行动。如清明节、重阳节、中秋节等,可以开展感恩演讲、感恩短信问候语、做一件表达自己感恩之情的事情等等;联想到劳动节,感谢劳动人民辛苦耕耘,给予幸福生活;结合国庆节感激祖国母亲;当然一些新时代流行的节日也是很好教育时机,外国的感恩节,值得感谢所有应该感谢的人、事或者物;父亲节和母亲节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教师节感激老师的教导之恩等等,只要想得到的都可以利用这些载体和时机进行一些感恩教育的活动,在活动中使大学生把感恩逐渐付诸于行动。

3.3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建立和谐友好的同学关系

在奖助学金的评选中,有部分大学生受不了金钱等利益的诱惑而做出一些的损害同学的行为。这主要是大学生心理不平衡造成的。部分原因是助学金不能惠及所有贫困生,使没有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心理不平衡;再来就是普通大学生的奖学金比例不高。国家奖学金的面向对象是少数特别优秀的大学生;励志奖学金面向的是贫困且优秀的大学生;而成绩相对较好又不贫困的大学生就会心理失衡。如果能够解决这两个问题,那么可以缓解在国家奖助学金评选中你争我抢的情况,同学之间关系相对和谐,申请自己符合条件的奖助学金,不去争抢,同学之间就可以友好相处。

4.结语

国家资助性奖助学金政策给许多的贫困学子带来了福音,使他们在求学道路减少了阻力。但是,我们应该也要看到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大学生出现的思想问题,需要投入更多的关注。在不同的时期教育要有针对性,各高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互帮互助等活动,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国家培养合格和可靠的接班人做好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韦丽红,陈志庆.论新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及其对策[J]. 高教论坛.2008,(6):216-218,224.

奖助学金评定论文 第4篇

独立学院如何在实践中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保证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其中的方法更是值得学生工作人员不断总结探讨。

一、独立学院贫困生现状

由于独立学院的收费制度属于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的范畴, 有别于公办普通高校, 所以学生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相对较大, 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问题尤为突出。近年来, 随着独立学院发展规模的扩大, 在校学生人数快速增加, 贫困生的比例也相应随之增大。形成高校贫困生的主要原因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家庭子女较多, 因此贫困生普遍来自于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但随着城镇失业人口的增加, 越来越多的城镇下岗失业家庭也成为了贫困生的来源。同时一些突发性的家庭变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不少学生第一年学费可以凑齐, 但以后几年的学费就难以筹集到, 使他们的学业和生活面临窘迫的处境。

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 贫困生资助工作关系到独立学院的安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独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资助政策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 在评定工作开始之初, 辅导员都要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政策宣传, 但是在评定工作进程中, 仍然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吃大锅饭”现象。有部分学生认为除了几个特别贫困的同学以外, 大部分同学的家庭境况相差不大, 都不富裕, 所以, 在民主评议时, 推举出来几个代表性的同学, 然后大家私下平分;也有学生以寝室或自己的朋友圈为中心, 推举出一到两名, 然后对获得的资助进行平分。

第二, 造假现象。贫困生认定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两个条件就是家庭境况和平时表现。学生的平时表现可以通过深入了解来把握, 家庭境况则由于受到生源分散的影响而不可能亲自调查, 这就会让一些学生有机可乘, 伪造家庭贫困证明或者夸大家庭困难程度。

第三, 相互拆台现象。因为资助名额相对有限, 所以有一些同学为了争取到这些资助, 诋毁同学、破坏团结, 不仅不感激学校为他们争取来的利益, 反而认为这些是他们应得的, 甚至产生“等、靠、要”等现象, 一旦得不到, 就会认为有失公平。

所以, 奖助学金的评定就成了考验辅导员工作能力的一块试金石。正因为这项工作存在这样的利害关系, 所以, 很多辅导员就想尽量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公平的氛围, 于是就采取民主选举的方式, 民主选举只会导致贫困生评选成为PK的舞台, 为获得奖助学金激烈竞争。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方法探讨

针对前面提到的不良现象, 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 笔者认为在评定工作中要做好“四要”。

(一) 制度要灵活

目前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制度较为完善, 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学生的困难情况比较特殊。一般来说, 学校规定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较宽。举一个例子, “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凑集到的资金, 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 不足以支付其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 可定为一般困难档。”对独立学院的学生来说, 班级里30%的同学都符合这一的标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公布出去之后, 很多同学都认为自己比较符合, 对同班同学的了解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 所以一旦没有评上, 部分学生就会认为有失公平。如果学生主动找辅导员问明情况, 心中疑惑就可以解决, 但也有学生把疑问憋在心里, 那就会对辅导员失去信任, 对以后的工作开展产生阻力。所以, 一定要根据所带学生的具体情况, 对评定制度做出适当的灵活的调整。

(二) 宣传要到位

制度制定的再好, 如果学生对制度不了解, 依然会给他们留下“一言堂”的印象。关于奖助学金的评定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助学金管理办法》、《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等几个文件, 在评选工作之初, 辅导员都要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政策宣传, 要让每一位同学了解评定规定和办法。辅导员应亲自召开全体学生会议, 宣读相关规定, 学生有疑问就可以当面咨询。只有学生对相关要求了解透彻, 才能保证整个评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宣传工作如果借助网络平台, 工作效率会更高。校方把所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和评选流程上传到校园网上, 通过网上填报材料, 提交申请, 结果公示, 既能保证工作的效率, 又做到了公开公正。

(三) 评议要合理

在整个评选过程中至少有两次选评, 首先是评出困难学生及贫困档次, 再次是评出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和助学金获得者。在评选过程中, 不可能每一个学生都参加, 但是又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在奖助学金评定之前, 辅导员可先成立一个班级评议小组, 一般情况下, 评议小组成员由辅导员、两个班委和三个不参与评定的同学组成。评议小组成员是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 选出他们心目中正直、无私, 品德端正的同学为代表, 来参与并监督整个评选过程。在评议过程中, 评议小组成员在对每一位参评同学的充分讨论后投票选举出符合《河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学生, 贫困生的名额可以超过《办法》规定的20%的上限, 但尽量控制在这个数值附近, 以免给后续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初步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进行小范围内的公示, 接受师生监督。对公示期间学生反映的问题, 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同学, 视其情节严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四) 调查要深入

在整个评议过程中, 辅导员负有把握全局的重任。要深入细致地了解每一位同学的家庭境况, 就看辅导员日常的工作积累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难点。要想做好这项工作, 不能是评选工作开始了才着手进行调查, 而应把调查摸底工作做在平时, 日常工作中多与学生沟通交流, 加深了解。为保证评选的客观公正, 辅导员还可深入调查, 多方求证, 最终评选出真正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资助对象, 实现国家奖助学金的真正价值。

四、建立完善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的结束, 评定工作体系是否完善更是对辅导员工作能力的一种验证。对困难学生来说, 必须做到奖助评定与育人理念、人文关怀相结合。

首先, 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济困难大学生一般也会产生心理贫困的倾向, 成为“双贫生”。对此, 除落实好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解决他们的经济问题外, 更重要的是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 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 不断加强对他们的“精神扶贫”。

其次, 关注未被评定上的一般困难档的学生。由于名额有限, 有一部分学生不能获得国家助学金。对于这部分同学, 辅导员尤其需要多加关注。一方面深入细致地做好这类学生的思想疏导工作, 另一方面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冬季困难补助等学校的常项资助措施和其他一些非常项资助措施中给予优先考虑, 以避免落选学生因心理压力大而产生思想问题、心理问题, 失去对辅导员的信任。

再次, 建立动态的跟踪调查制度。主要包括有无弄虚作假情况、挥霍浪费奖助学金情况等, 一经查实, 追回所发款项, 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总之, 怎样把这件好事办好, 是对我们每一位辅导员管理智慧的一种考验。诚然, 在评选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辅导员也许会因为学生的不理解而受到指责, 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而是应该多总结、多思考、多借鉴,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争取把好事办好。

参考文献

[1]、李万仓.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分析及对策.教育探索, 2007, (5) .

[2]、陈峰, 任玉萍.余德将.对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育人模式的思考.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7, (1) .

[3]、赵炳起.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优化与重构.教育财会研究, 2006, (4) .

[4]、黄荣晓、文辉.试论高校辅导员开展助学帮困工作的艺术.文教资料, 2007, (19) .

[5]、李林, 周震.独立学院贫困生工作现状及助困体系研究.文教资料.2007, (6) .

[6]、谭向阳.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问题与对策.学术研究, 2005 (7) .

浅析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第5篇

(法学院 陈春洋 1012934)

近期,又到了一年一度评定奖助学金的时候了,在评定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特此予以说明。

目前,国家决定拨出巨资奖励和资助在校贫困大学生。但是,高校贫困生人数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大大增加,形成高校“贫困贵族”。同时,由于贫困生资料不充分,认定标准不具体,评定程序不规范,学生中伪造家庭困难证明,骗占国家奖助学金、部分学生集多项资助于一身等现象频频出现。

在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都乐意照顾本地考出去的大学生,因此开具一份贫困证明似乎变得很容易。不少学生随意捏造极低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从几百元到一二千元不等。并且高校学生人数众多,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对贫困材料中涉及的家庭人员职业、经济收入等状况根本没有精力和财力去逐一走访、核查。同时,评议过程欠公正。同学平时对贫困学生的观察了解是认定贫困生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学生对同寝室的同学了解情况较多,对不同寝室同学的情况知道得少,而一些性格比较内向的贫困生往往会被忽视。

奖助学金评定论文 第6篇

关键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80-02

国家助学金(下文简称助学金)是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资助金额为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 000元,无偿发放。其最主要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效手段。然而在实际的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却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使得这项惠及寒门学子的政策未能有效地落实。

一、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漏洞

助学金工作有赖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要学生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下文简称《调查表》)。《调查表》往往是学校评定该生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但是这样一份《调查表》作假的空间实在太大。

1.学生瞒报、虚报家庭经济情况

由于现今社会上充斥着各种坑蒙拐骗、以假乱真、以公谋私的不诚信行为,或多或少影响到了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为助学金是无偿发放,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 000元,所以很多大学生都抱着“天上掉馅饼”,不拿白不拿的想法,即便自己的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也踊跃去申请。并且为了使自己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中更具优势,在《调查表》中瞒报、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如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栏,家庭人均年收入能想到多低就能多低、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与突发意外事件总能有一两起……简言之是能写多困难就写多困难。

2.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把关不严

由于家庭收入的多途径、公民财产的不公开、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的难以查证、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弱的不可测量、家庭负债的无法确认等,地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要对申请者这些资料进行核实是有客观原因上的难度,所以多半不会选择大费周章去调查。加之《调查表》不与其发生利益冲突,因此,成人之美、做顺水人情给申请者盖下具有法律效益的公章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3.相对贫困程度难以评定

每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和消费标准不一样;造成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各不相同;每个家庭的社会关系不一样;每个家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能力也是不一样的。因而相对的贫困程度就难以评定,从而导致这个标准的划定不太公正。

(二)民主评议小组的失真、失衡性

民主评议是体现助学金的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尽管在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时,我们会尽量综合考虑成员的政治成分、职位、性别、地域等去合理配置,但是在评定中一样无法达到真实和公平,尤其是对大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学生之间并不相互了解,即便是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习,绝大部分学生都无法完全了解本班同学的基础信息。所以在不了解的前提下所做的评定对于求真实、求公平的作用不大。

其次,不考虑拉票因素,评议小组成员在选择时或多或少会掺杂个人情感,多偏向自己熟悉的同学,因而人际交往面窄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能就无法被推选出来。

再次,助学金申请者的性格差异是很大的。有的人习惯于跟别人诉苦,告知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有的人则养成默默忍受的性格,不善于表达;有的学生碍于面子,不愿意着重描述家中的窘境,担心被人瞧不起……这样就造成了“会哭的孩子有奶喝”。因此,同样会影响到民主评议的真实和公平性。

(三)资助对象不当认定的危害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过程中有非常多的非客观性因素,体现在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上难免顾此失彼,当资助对象认定不当时就会引发了许多的问题。如:助学金给了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助长该申请者及类似学生的不良品性。家庭经济真实困难而未获助学金的学生,其身心健康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而其顺利完成学业的困境也得不到帮助和解决,助学金雪中送炭、解人之忧的作用就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家庭经济情况位于困难与不困难之间的学生,他们因为某些条件限制而被挡在资助大门之外,因此出现了心理落差,引发了心理错位,形成了较大范围内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庭经济困难相当的同学,其中有人获得了资助,而也有人因其他原因未获得资助,那么未获得资助的学生会认为助学金的评定不公平,甚至埋怨辅导员偏心。未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私底下,跟同学们散布资助认定不公的言论,则会引发很多未参与学生对于资助对象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的质疑,严重影响辅导员的威信及师生关系,不利于校园的和谐稳定。

(四)因助学金产生的不良心态

有的学生认为助学金是国家给的钱,只要家庭经济困难属实,就理所应当获得,回馈社会、感恩党和国家的意识缺失,一旦没有被资助则心生怨恨;曾经获得助学金的某些学生,在尝到助学金无偿发放的甜头后,都不愿意通过其他的如勤工助学的途径来辅助完成学业,而是一味地等待每年的助学金补助。更有甚者,为获得资助,故意欠交部分学费,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假象。这种对助学金产生的理应所得、依赖、造假的不健康的心理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五)监督的不力

因为助学金的评定中存在太多的漏洞,所以经常有资助对象认定不当的情况出现,对于不当获得助学金的,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支撑去收回资助金额或进行其他处理。而目前我们对于正当获得资助对象的助学金的使用也没有有效的监督方法,最主要的监管仍然是依靠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在一起的学生,但是这部分学生为了保持良好的同学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一般不主动向主管部门反映。

二、解决助学金评定的对策

(一)取消助学金的无偿性

正是因为助学金的无偿性,所以使得唯利是图的学生趋之若鹜,不仅加大了助学金的难度,也助长了学生中的不诚信行为。助学金变为有偿发放后,申请者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义工等方式来获取资助或毕业后为国家贫困地区服务一定年数。这种方式的另一目的是促使学生懂得感恩,懂得回馈社会。如新加坡,学生申请助学金必须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契约,即毕业后为新加坡政府服务3~5年。

(二)缩小助学金发放比例,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比例

申请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同之处在于:助学金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者注重的是学习的态度,后者注重的是学习的结果,但积极勤奋地学习往往能成就成绩优秀,所以这两者在本质上区别不大。既然资助的目的都是希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更好地成才,那么建议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缩小助学金发放比例。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去争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和荣誉。从激励作用上来说,国家励志奖学金优于助学金。这也正响应了现代大学培育人才的号召。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方式不同之处在于申请者不一定是家庭经济困难生,它要求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的比例远低于后二者。既然三种方式都是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更好成才,那么在设置国家奖学金的比例时,应该加大。因为我们不能舍本逐末,我们要鼓励的是全体同学的努力奋进,而不能只照顾到少部分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这种资助方式不仅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压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让自立自强成为他们的自觉意识。相比助学金的“授人以鱼”,这种“授人以渔”资助方式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其与所审批的地方相关部门有利益关系,所以在审批中能够更加严格把关,而因学生及家长为共同借款人,所以在还款时也能更加积极主动。这种贷款方式,即能体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又可以减少国家对于教育经费的财政支出,还能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心。

(三)完善助学金评定体系

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尽量使学生提供的各项资料客观化,可量化。如申请者在《调查表》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栏填写某种疾病,则需要申请者提供家庭成员诊疗该病的详细记录以及缴费清单。其次,我们无法判定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是否真的困难,但是我们可以观察学生在校的经济状况,因而我们可以弱化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多以学生的在校表现来参照。再次,借鉴国外的经验,修改申请助学金的部分要求,如申请美国佩尔助学金要求:“学生必须保持适当的学术进步……学生如果吸毒或贩毒,将被取消学生资助申请的资格,受到联邦或州法院惩罚的学生没有资格获得佩尔助学金……”我国助学金的申请要求可以量化一些标准。再次,加强监督。对于通过不当途径获得资助的学生,学校有权收回资助金额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不当使用助学金的学生,加强对其的思想政治教育。

(四)加强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

学校是教育学生的主阵地,学生虽然受到社会、家庭不良风气的影响,但是学校依然有能力在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型前加强其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使其有所为,有所不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龚彦忠.当前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问题及建议[J].黑龙江教育,2010,(6).

[2]周雪琴.高等学校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导报,2011,(1).

[3]王芝华,邓志强.高校“第二类贫困生”的心理错位及调适[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0,(4).

[4]陈春燕.对独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思考[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2,(1).

奖助学金评定论文 第7篇

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是辅导员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评选的方式方法不仅影响着辅导员的工作效率,而且评定结果在学生中的认可度也影响着辅导员的威信,决定着辅导员对此工作的成就感。

1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职类院校多为地方院校,所招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家庭,甚至是多子女的家庭。以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它地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粤北地区,学生约有80%来自于农村家庭,约有88%的来自于多子女家庭。这一切使得学校很多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容乐观,很难顺利完成学业。虽然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为导向,国家助学金为保障,校级奖学金为主体,社会奖学金为补充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但是毕竟名额有限,解决不了所有这些学生的困难,这无形中给奖助学金的评定增加了难度。

而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又是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由于贫困学生数量大,辅导员没有足够的时间、人力物力去深入到学生家庭进行家庭情况调查取证,所以将这项工作只能依托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一般的做法是向学生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学生认定表,学生在假期内逐级找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要求盖章签字。学生为了盖到章将家庭收入等数据尽可能写小,政府部门为了解决当地村民的上学问题为之盖章签名,这是不费成本的顺水人情。可见学生提交的贫苦证明并不能真实地反应出其贫困程度。那么根据这些贫困证明得出的贫困认定结果也不能完全作为奖助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2 奖助学金的评定模式

综上现实情况,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三种奖助学金的评定模式:

2.1 辅导员主体式的模式

这种模式顾名思义就是辅导员为主体开展的,具体做法是辅导员根据申请学生提出的申请书、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生认定表作为评定的主要依据,结合对申请者平时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了解,参考班委对该学生的印象及意见评定出奖助学金的人选。

这种模式虽然会让同学尤其是贫困学生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比较在乎辅导员及班委的评价而有利于班级管理。但是由于主要依据的失真性以及辅导员对学生了解的不全面性以及班委对学生的主观偏见性而使得评定结果存在缺陷。而且学生将评选结果的不满直接归因在辅导员身上,无形地增加了辅导员的工作和压力,甚至影响到师生感情。

2.2 班干部主体式的模式

鉴于对第一种模式的不足的完善,我们提出了第二种模式,那就是班干部主体式模式。辅导员将评定的工作交给了班干部,或者由班干部、社长代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各成员根据大家对申请人日常生活学习中的表现及提交材料反映情况来投票给自己以为最需要的同学,然后统计票数,按票数多少依次评出奖助学金的人选。

结果显示还是会有不少同学,尤其是提出申请的同学有意见。因为班干部或者小组成员中本身就是奖助学金的申请者,况且班干部或者小组成员毕竟还是学生,对公正性的把握是有限的,跟同学之间的关系也是有近有远的。作为提出申请的同学,他们会将自己的落选联系到班委或者评定小组的偏见,进而引起对他们的不满,不仅伤害同学感情,而且形成对评到的班委或者小组成员的不信任。

2.3 贫困生主体式的模式

前两种模式的共同点是,提出申请的贫困学生的缺席导致他们对评选程序及参评成员情况的不了解而导致的对评选结果的不理解甚至误解。既不能评出最合适的人选又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同学感情。我们进一步大胆地提出了第三种评定模式———贫困生主体式的模式。所有提出申请的同学作为评定小组的成员,辅导员负责规则制定和结果宣布,班委负责点评申请成员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作为大家评选的参考意见,参评小组成员通过查看每位同学的申请材料结合自己平时相互的了解,选出自己认为的合适人选,然后投票产生出最后的评定结果。

结果公布之后极少有人有意见,因为申请人的参与,他们参与评选的过程实际上是相互比较,相互了解的过程,同时也是解决自己内心疑虑的过程。作为在班里最在乎评定结果的同学的他们对评定过程的参与和结果产生的见证,让他们对结果产生了高度的认可,从而减轻课辅导员对此项工作的压力增强了工作的成就感。

3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意义

当然除了有合理的、高效的评定模式之外,评定奖助学金的工作也是个很好教育学生的机会。

3.1 诚信教育的好机会

辅导员要引导学生客观实际地反应家里的经济情况,如实地递交贫困生认定级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对于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定不要轻易放过,教育学生将自己的真实情况提交给评定组织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这件事情上弄虚作假无异于骗钱偷窃,教学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3.2 鼓励学生自强自立的好机会教导学生他们已经到了可以自

强自立的年龄了,他们已经有能力解决自己的困难了,如兼职、勤工俭学等等。结合一些自强自立的典范,让学生坚定克服困难的信心。

3.3 感恩教育的好机会尤其对那些评到奖助学金的同学要学会感恩社会,感恩学校,学习回报,更加会关心身边的同学。

3.4 挫折教育的好机会

高职院校助学金评定浅析 第8篇

1 高职院校助学金评定过程存在的问题

1.1 贫困证明泛滥。

学生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 学校一般会要求贫困生提供家庭经济收入状况, 开具贫困证明, 以此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从而确定其是否应该受到资助和应该资助的程度。是事实上, 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存在很大的“水分”, 不需要出钱的顺水人情, 县、乡、村大都愿意做, 学校又不可能到每个贫困生家里去调查一遍, 其中,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每年9月1日前, 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学校部门下发通知只有一两周时间, 就要上报个班人员名单, 笔者2015年, 担任14中药一班第一次就收到36份贫困证明 (班级学生67人, 其中还有5份, 在邮寄途中) , 通过紧张班级调研, 班干部谈话, 确定13个学生名单, 事后, 发现有3个非常贫困生没有顾及到。实际过程中确定贫困生的认定难度大。各种困难证明, 再通过调查、评议等途径来认定贫困生。

1.2 贫困情况受质疑。

除了有必要的贫困证明, 申请补助的时候还需要交申请表, 说明家庭情况。但是, 就目前的一些情况而言, 家庭困难或比较困难的学生比较多, 都想得到学校的资助为了减轻家庭经济的负担, 有的学生在填写家庭收入时尽可能地少报或不报, 拖欠学费, 申请学费减免或资助。而辅导员通过个别访谈, 以及班干部进行公开投票选举, 采取票数优先政策, 有部分学生就会公开拉选票。拉票现象较普遍。投票选举本来是一种相对民主的方法, 但在如今的高校里面, 已被演变成为一种另类的风气。

1.3 另类申请成风, 补助款项胡乱使用。

有的学生不交学费, 申请补助的时候就有优先, 理由是可以先把学费补上, 但很多学生并非真的没有能力交学费, 而只不过想利用这种方式获得补助。有的同学填写申请表时, 常常弄虚作假, 而是抱着怎么容易通过就怎么写, 怎么惨就怎么写, 完全不顾基本的诚信原则。

1.4 真正贫困学生难发现。

一般的学校往往仅把主动申请资助的学生作为考察对象, 而忽略了部分不愿意或不善于说明情况的学生 (这是他们的隐私, 他们不想博得大家的同情, 异样的眼光) 这样会造成相当一部分贫困生不能及时获得帮助, 所以, 如何以全新的思路来认定贫困生, 成为高校必须解决的一个敏感问题。可是对于辅导员工作, 对于学生成长其价值意义却不容忽视。

2 贫困生评定对策

2.1 建立贫困生档案库, 把好资格审查关。

首先贫困生申请建档的条件包括必须条件和排除条件。必须条件将目前高校学生家庭致贫的主要因素进行罗列, 具备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排除条件, 要包括与贫困生的消费水平明显不符的所有消费行为。标准:无生活来源和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靠亲友或社会有限资助的孤耳为极困生;来自单亲家庭且单亲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 难以维持本人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为特困;家庭人口多, 父母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 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为普困生, 另外学校对学生本人在校的消费进行核对。

2.2 个别群体要调研走访, 处理好公示与申诉事宜处理。

对于一些特殊性的指标, 如残疾、单亲、离异等等。我们可以进行实地走访, 可以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消费支出情况、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系、家长农闲时的喜好、居住环境和家长及学生在当地的评价, 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为确保建档的科学合理保障学生的权益, 在班级评议及投票结束后, 如果班级同学中对符合建档必要条件的学生存在建档排除条件的, 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系部、学院提出异议, 由学院核实后, 根据核实的结果进行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2.3 转换目前高校的贫困生资助模式。

目前我国高校“奖、勤、补、贷、减”的资助体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以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的助学体系。这种体系使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脱节, 对许多非贫困生产生巨大的诱惑和吸引力, 进一步刺激他们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 增加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因此高校在以后的资助工作中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进力度和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进一步拓展勤工助学岗位, 在国家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应该逐步取消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措施, 使高校的资助体系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 这样将避免非贫困生免费搭车现象, 有助于实现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客观和公平, 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

2.4 开展诚信、爱心教育。

开展诚信教育, 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对学生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 通过教育让贫困生明白, 对贫困生的资助是国家、社会及学校对贫困生的关怀, 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表现, 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实事求是, 客观陈述家庭经济状况, 从而使高校降低认定贫困生成本, 提高认定效率。

参考文献

[1]徐晓军.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分析及对策[J].论坛, 2012 (5) .

[2]肖锋.高校拒收贫困生可举报[N].中国教育报, 2014-07-24.

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加权求和法 第9篇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加权求和法,实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成为高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此项工作的重点在于如何对贫困学生困难等级进行认定。在实际工作中,各高校通常只把《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看成参与评定的基本条件,采用其它方法对学生贫困情况进行认定。

1 一般方法

1.1 小组评议法

这种方法是由辅导员、班团干部以及各寝室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各寝室代表对候选人进行介绍,然后评议小组进行讨论。最后根据所分配的名额,从最贫困的同学开始依次进行排序定级。这种办法存在以下问题: (1) 公平性差。代表有推荐与其关系紧密同学的动机。 (2) 民主性差。因为参与评定的代表少,很难代表所有同学的意见。并且在代表意见产生冲突时,通常在班上具有影响力的同学,譬如班长,团支书等,他们的意见占据主导的地位,他们的影响力将大大影响评定的民主。 (3) 效率低。因为资助名额多,在讨论环节上,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见,评议小组成员之间互相争执会耗费太多的时间与精力,造成效率的降低。 (4) 矛盾易激化。因为资助是无偿经济援助,巨大的经济利益会驱使学生们在评定工作中带有主观情绪。利益越大,代表之间的争论越激烈。这种争论会影响到班级的团结。

1.2 集体投票法

这种方法是由全班同学共同投票。班级的每个同学选出相同或少于名额分配数量的同学。最后以候选人得票数量来对贫困同学进行排序。这种方法既收集了广大同学的意见,又简单便捷。但是若要以一人一票的形式,以所得票数的高低排序确定贫困同学的顺序,区分度会很差。每个同学对候选人贫困的程度的判断是不一样的,然而投票结果却不能体现这种差别。这样的投票方式很容易造成多人同票,而且易使一般贫困的同学得票数超过特殊贫困同学得票数,造成结果的不公平。考虑到这些评定方法的局限性,为了兼顾民主、公平与效率,我们提出了下面的方法。

2 加权求和法

2.1 基本方法

这种方法以集体投票法为基础。投票时, 每个同学分别根据平时了解, 把候选人分成三个等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每个等级拥有一个权值, 譬如特殊困难为3, 困难为2, 一般困难为1。选举结束, 统计每个候选人在每个等级上获得的票数乘以其相应权值, 求和得到一个值。假设这个值为w, 则w=特殊困难票数3+困难票数2+一般困难票数1。然后根据w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根据排序的结果和班上所分配的名额进行等级评定。最后再根据其它特殊情况进行微调。为了结果合理, 规定每个等级所选的人数不能超过各自所分的名额。选票样表如表一。

2.2应用实例

以重庆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08级电子信息与科学技术专业201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例。根据学院统一分配, 该班分到一等助学金名额3个, 二等助学金名额6个, 三等助学金名额3个。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家助学金的五个基本申请条件, 选出候选人19人。全班同学按上面方法投票之后, 可以确定w值及排名, 见表二。其中“w值计算”一栏, 第一个数字为该候选人获得特殊困难等级的票数, 第二个数字为权值, 依次类推。按照名额的分配来划分, 1-3名同学获得一等助学金, 4-9名同学获得二等助学金, 10-12名获得三等助学金。

现在分别从民主,效率,准确性,区分度四个纬度来考察这种方法的效果。 (1) 民主,效率。显而易见,用这种方法评定国家助学金非常民主,而且高效便捷。 (2) 准确性。首先同学们主观倾向于真实反映自己的意见。由于投票过程是独立,无记名的,同学们更倾向于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意见。其次这种方法能够反映出候选人的客观贫困程度。采用班级投票的方式,参考了所有同学的意见。广大同学的意见其实是对候选人各个侧面,各个角度日积月累的了解交流后,形成的综合意见。因此从主客观来讲,这种方法都能具有准确性。 (3) 区分度。由于每个同学必须对候选人进行分级,因此选举的结果很难同票。即使同票,也是在一个等级内,对评定结果无影响。由于选票是分级的,每个同学的选票对结果的影响都比集体投票法减小了,这种方法区分度非常好。我们连续两年在同一年级使用了此方法,效果非常好。下表把加权求和法和一般方法作了比较:

4 结语

通过三年的实践与总结,我们总结出这种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方法加权求和法。这种方法的核心是用加权求和的数学模型,针对助学金等级设计相应的权重并制作选票,加权求和得出每个候选人的得分,最后进行排序评定。这种方法能较好地解决国家助学金评定中等级划分的难题,但加权求和法也有不足。如在一个班风很差的班集体,用这种方法就要预防选举被操控;在某些同学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形成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平常观察产生的意见就不准确,这时候就要增加其它手段来调节。这些问题我们将另文研究。笔者希望通过介绍本方法,为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提供新的思路和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财[2007]8号) [Z].2007-06-26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法与探索 第10篇

自2007 年开始, 我国实行新的资助体系, 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3 种, 这3种资助方式各有侧重。新的资助体系具有覆盖面积大、覆盖范围广的特点, 这一政策促进了教育公平, 迎合社会公平的理念, 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长远的意义。尽管许多高校都以国家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作为指导依据, 但是在进行评定的过程中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 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 贫困生认定问题

我国高校在进行贫困生认定时, 绝大多数都是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 辅导员针对评议结果和学生日常进行贫困等级划分的流程进行的, 这种方法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较为公平, 但是在运行时却因为主观性过大而有一定的弊端。第一, 针对贫困证明来说, 证明上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第二, 在进行民主评议投票时, 人际关系好的同学占有绝对的优势, 家庭贫困的学生由于不善言谈往往会落选, 这为辅导员评定等级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2.2 民主评议不认真

有很多高校在助学金评定时都会根据贫困生所在班级同学的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贫困生的认定, 然而因为当前高校辅导员所管理的班级较多, 有的辅导员甚至管理几百名学生, 而助学金的评定时间又有期限, 所以辅导员不能一一到场进行每个班级的评定监督, 这时往往由班长组织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班级同学便会产生不重视的心理, 在助学金评选流程中, 民主评议不认真的现象普遍存在。

2.3 被认定的大学生思想行为出现问题

在助学金评选时, 很多同学认为这是免费的午餐, 很多人会经不住诱惑而托关系伪造假的贫困证明, 参与助学金评选, 然而国家每年发放的金额是有限的, 所以这一行为会导致很多实际上贫困的同学未能真正得到资助。另外, 一些真正贫困的同学对于国家资助的助学金会产生依赖性的心理, 认为只要把学习成绩提上去, 在助学金评定时就会获得相应的资助, 因此, 在大学期间一直处于死学习的状态, 忽略了实践能力和人际关系的交往, 个人综合素质较低, 针对自己家庭经济情况不好的实际情况不采取相应的勤工助学劳动以减轻家庭负担, 而是一心依赖国家的资助, 助长了他们这些不良的思想, 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对助学金评定问题的解决与探索

3.1 建立高校贫困生档案

学校应该建立贫困生档案, 在进行助学金评选时, 不能只是依照学生所在地政府开的贫困证明进行评定, 应该综合学生的各个方面进行公平的评选。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身心素质、个人品德、学习成绩等多方面综合进行评定。另外, 为保证助学金的发放具有积极的意义, 每年在评选时应该就学生所在班级、学院进行综合性的调查, 主要调查报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及该生日常表现。贫困生应该每年都进行一次认定, 而不是只在大一入学时认定一次就一直有效至毕业, 学校应该每年都进行调整。针对一些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的学生, 学校可以派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经发现便给予其相应的处分, 如果学生为了获得资助而对事实进行夸大, 并且造成了恶劣的后果, 学校应该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的一切资助资格。

3.2 确立评定小组, 确保评定公平性

针对民主评议不认真的问题, 高校在助学金评选时应该建立民主评议小组, 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评议。不单是学校要建立评定小组, 各个学院和班级都应该建立评定小组, 在助学金评定时, 所在班级的评定小组应该对申请同学的行为有所约束, 严禁拉票的行为, 在投票时严格实行实名制, 如果发现某位同学的投票过于主观, 未能做到公平, 辅导员应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3 加强大学生的教育及引导

在新生入学时高校应该进行思想教育, 并且制定相关的措施进行约束, 一旦发现有些学生为了获得助学金而伪造证明、在评选过程中拉帮结伙, 学校应根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通报批评等。另外, 对于家庭经济情况真正贫困的学生, 学校应该进行适当的心理素质教育, 引导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鼓励他们多参加一些勤工助学活动, 通过自己的实际劳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而不是只依靠国家每年发放的助学金。鼓励他们多与同学交流, 积极乐观, 全方面发展, 不只是局限于学习。

4 结语

自2007 年以来, 国家颁布了新的助学金政策, 并且名额与金额也都逐年增加, 这对高校中一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也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发展。但是在助学金评定时却存在一些问题, 学生为图私利而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生, 班级在进行评定时态度不够严谨, 评定不公平现象也较为普遍, 针对这些情况, 为了保证助学金真正发挥其意义, 高校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

参考文献

[1]周春生, 王珊.高校助学金政策实施效果的探讨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0, (05) :137-138.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的问题及对策 第11篇

关键词:高校;国家助学金;问题;对策

一、国家助学金设立的意义

近年来教育发展迅猛,高校扩招量大,生源覆盖面广。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学生的经济条件相对不同,因此贫困学生的数量和贫困程度也有所不同。实施助学金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和落后地区的学生能够更好地完成学业,使他们为经济建设和区域差距缩小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此,评定及发放助学金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解决贫困学生温饱的问题,也是一种精神的物质化体现。

二、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个高校都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逐步执行新的帮助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针对学生特点建立新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同时扩大受助学生的比例,确保资助水平的提升。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很多高校对于国家政策规定的学习和领会还不够透彻,因此在奖助学金评定的过程中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不能真正体现国家帮助贫困生的意图。

三、高校助学金政策改革的建议

1.适当调整经济资助方式,进行更加科学有效的资助

(1)缩小助学金资助比例,提高其他奖学金比例及额度。当前,助学金的金额及覆盖比例都比奖学金要高,虽然这种做法考虑了公平,但忽视了效率,不利于学生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2)调整贫困生资助方式,加大勤工助学的力度。助学金具有无偿性特征,获得的学生会有心理安慰,但却不一定会感恩;对于未获得助学金的学生来说,难免产生心理失衡问题。而通过将助学金转化为有偿的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将助学金真正给予那些勤奋努力的贫困学生,则能够达到更理想的效果。

2.认真调查贫困学生的贫困程度

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除了地方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以外,还要做好到基层班级摸底,了解所在班级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生活条件。所以,在基层班级中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资源,只有每天和学生生活在一起的学生干部才是最了解学生个人生活和家庭条件的人。通过私下了解和掌握贫困生的情况,才能更好地分配好助学金。当然,只是这样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基本信息还是不够的。作为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利用党日活动、团日活动和班会时间充分解释和说明国家提供贫困助学金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学生要认真对待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不能弄虚作假。

3.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世界,实现助困与育人相结合

(1)加强心理健康和思想教育,实现精神脱困。对困难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同时让学生对我国国情有充分的认识,并意识到他们现在的困难只是暂时的,要克服困难,摆正心态,不断进步,不能怨天尤人。另外,加强诚信教育。国家助学金是帮助最需要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要认真对待助学金的发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的材料必须真实。随着高校诚信建设的日益完善,可以建立一个诚信档案,有申请材料虚假的、消费水平超高的、违反奖助学金评选及其使用规定的应该计入诚信档案。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宣传,同时将学生的个人信用情况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2)加强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实现精神脱贫。扶贫先扶志,要引导贫困生树立坚强的意志。对于享受资助的学生,教师要时刻教育他们树立积极上进的心态。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身没有改变现状的行动和想法,要意识到只有自信、自强、自立,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当前的贫困状态。要对学生加强感恩教育,通过资助让贫困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学校对他们的关心,让他们在接受关爱的同时,克服消极的心理,在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达到从经济“脱贫”到精神“脱贫”。

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不能仅仅把助学金理解为解决贫困学生学业问题的经济来源,要通过助学金的发放,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学会诚信。通过这样的教育促使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并且引导和帮助他们逐渐地自己解决经济问题,而不是让他成为助学金的“贫困贵族”。

参考文献:

[1]苏本江.大学贫困生助学金评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2011(5).

[2]肖琳.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7).

[3]伍俐霖.国家奖、助学金与高职院校感恩教育杂谈[J].中国集体经济,2011(10).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的反思 第12篇

高校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在校学生总数的20%, 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1]。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4) 勤奋学习, 积极上进;5) 家庭经济困难, 生活俭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制定具体的评审办法[2]。

某高校具体评审办法如下: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 并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和上学年正规成绩单 (经学院认定并加盖公章) ;2) 经班级民主评议,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条件, 综合各项指标要求, 对申请学生进行严格评定筛选, 确定推荐名单, 在院内公示后, 由学院汇总报学生处;3) 学生处审核并在全校公示, 由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

2 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可以看出,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覆盖面大, 金额高, 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主要的资助。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明确, 就是帮助品行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校也都制定了具体的评审办法。但在工作实践中, 辅导员、班主任遇到了诸多共性的问题, 主要有:

2.1 申请学生众多, 取舍难

由于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大, 达到平均在校生的20%, 除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如孤儿、残疾学生、单亲家庭、低保家庭的比较容易定性, 多数申请学生为相对贫困 (1) 或临时经济困难, 在名额有限, 申请学生众多的情况下, 很难取舍。笔者调查某校2009级学生, 班级人数198人, 在大学一年级时, 初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就有119人, 达班级人数的60.10%, 班级分配名额53人。可见工作难度之大。

2.2 家庭经济困难信息难以量化, 分级难

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可以分为2~3档, 以分3档为例, 国家助学金的金额就有4000元、3000元、2000元, 而辅导员、班主任掌握的资料仅为学生个人的申请、家庭贫困证明, 笔者调查的班级198人, 有122人能提供本人所在村、乡、县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情况证明, 仅靠这些信息, 难以量化困难程度, 这也是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之一。

2.3 助学金发放后缺乏监管, 惩罚难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各高校也都有类似如果发现不能正确使用助学金, 奢侈浪费者, 学校将追回所发助学金的规定, 但鲜有追回助学金的例子。而学生不当使用助学金的例子却每年都在发生。这给助学金评定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不论是评定小组还是班主任在学生中的威信都会下降, 可能导致学生对学校的不信任, 影响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3 改进国家助学金评定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践, 国家助学金评定中的困难, 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解决:

3.1 按年级高低, 调整分配名额

由于新生入学后, 在初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时, 还处于大学适应阶段, 能够获得或胜任的勤工助学工作少, 生活及学习的费用主要依靠家庭。故此可以增加新生年级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而高年级及毕业班学生, 社会化程度较高, 能够获取的经济来源较多, 如日常兼职性勤工助学、节假日及寒暑假的全职工作。因此可以降低高年级及毕业班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这样的一增一减, 不仅满足了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 对于提高学生的自立能力、弘扬自强精神也有实际的推动作用。

3.2 建立信息渠道, 全面掌握学生在校表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 辅导员、班主任了解的较为抽象, 多为学生的描述、证明的叙述。而通过学生在校长期的综合表现, 如饮食、衣着及消费习惯等, 是可以反映该生家庭经济状况的。高校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服务的学生众多, 教室多为流动的, 而宿舍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的基本单位, 相对是固定的, 利用这一特点可以建立班主任-班委-宿舍长三级信息网。通过飞信、QQ等平台, 使学校的通知能传达到每个学生, 每个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辅导员、班主任也能及时了解。只有掌握了充分的真实的信息, 在国家助学金评定时才有可能做到公平、公正。

3.3 国家助学金发放后应科学引导, 事前预警, 及时教育

在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应再次在班级等集体场合强调国家助学金的用途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而且名额有限, 使得到资助的同学珍惜所得。并在助学金发放后召集受助学生座谈, 如收到反映奢侈浪费的信息, 要核查情况, 及时对不当消费的学生进行教育, 如屡教不改者, 在下次评定时就不再考虑, 以示警示。

综上所述, 利用现有资源, 完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将国家的好政策落实好,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信在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会更加科学有效。S

参考文献

[1]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成效举世瞩目——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2007—2011年) 摘编[N].光明日报, 2012-10-23 (第014版) .

[2]财政部.财教[2007]92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EB/OL]. (2007-06-27) [2013-1-29].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7/caizhengbuwengao200710/200805/t20080519_27816.html

[3]张海鹰, 唐钧.社会保障辞典[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1993:43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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