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精选12篇)
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1篇
电子信息行业技术进步日新月异, 竞争激烈, 中环集团面临巨大的生存与发展压力, 单一国有股权发展模式效率低、节奏慢, 已不适应该行业的发展。近年来, 在市委市政府和国资委的指导帮助下, 中环集团对下属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尝试。特别是在员工持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总结出了员工持股的可靠路径。
1 员工持股改革的必要性
混合所有制是指由公有资本 (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 与非公有制资本 (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 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而员工持股改革作为实现混合所有制的一种重要途径, 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上看, 国有企业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激励机制。特别是在电子信息产业中, 目前最稀缺的要素已经不是资本, 而是人力资源。通过实行员工持股改革, 有利于企业激励和分配体系的改革, 用利益资产纽带把员工、经营者和国家联系在一起, 让员工自觉、主动地关注企业的风险与收益, 达到“马无扬鞭自奋蹄”的效果。同时, 员工持股改革还有利于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员工通过持有公司股份而行使股权, 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 能够起到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作用, 避免出现法人治理结构有名无实、大股东一言堂等情况的出现。
从中环集团的改革实践上看, 员工持股改革为企业的高效运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中环集团下属151户企业2012年和2013年的经济运行数据进行分析。从整体上看, 151户企业中, 员工持股企业54户, 占到36%。而这54户企业在两年内创造的利润却占到151户企业合计利润的107.75%。从企业个体上看, 在两年平均净利润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中, 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到其中的87.5%, 职工持股企业占到其中的50%。不难看出, 混合所有制是企业取得优秀业绩的重要保障, 而员工持股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一种有效方式。
综上, 员工持股改革符合国企改革大方向, 对国企转变经营机制, 提质增效, 有显著的正能量, 是十分可行和必要的。
2 中环集团员工持股改革历程
中环集团推动员工持股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90年代末期以天津市天磁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全员持股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第二阶段是2000年初以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经营领导班子持股及干股分红权改革。第三阶段是2004年前后以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经营骨干和部分职工持股及岗位股收益权改革。
2.1 全员持股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天磁)
中环集团所属天津市天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磁公司”) 成立于1981年, 主要从事饮料 (瓶、桶装饮用水类, 饮用纯净水) 、消毒及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天磁公司的“天磁”牌磁化杯一度畅销全国。为提高员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 天磁公司实施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具体方式为:天磁公司全体职工以职工持股的形式, 在评估国有净资产中冲减离退休费等四项费用后, 一次性出资购买天磁公司45%的股权, 天磁公司于1997年1月正式改制为有限公司。
全员持股改革前的1996年, 天磁公司销售收入5485万元, 利润总额227万元。改革后的一年内经营较为平稳, 营收、利润与上年基本持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从1998年开始, 天磁公司销售收入萎缩45%, 利润下滑20%, 自此走向了下坡路。至2008年底, 天磁公司销售收入降至1721万元, 利润总额为-458万元。经审计评估, 集团于2008年以零计价回购天磁职工全部股权。
改革实践表明, 全员持股与股份合作制在一定时期内, 作为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一种形式, 帮助企业明晰了产权关系, 增强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部分职工的工资欠债等历史问题得到解决, 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改革最终没有取得预想的成功, 究其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决策效率低。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使得企业在很多重大问题上不容易甚至不能形成一致的意见。集中表现为企业经营者长期考虑与部分职工股东短期诉求的背离。
二是形成新的“大锅饭”。由于职工持股数量差别不大, 导致长期激励效果弱化, 逐渐演变成为职工人人有份的所谓“份股制”, 企业的经营机制转换无法到位。
三是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减小。经营者是引领企业前进的核心力量, 而在这种机制下, 经营者的付出并不能够获得与之相匹配的激励, 从而影响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
2.2 经营领导班子持股及岗位分红改革 (中环股份)
同样是在2000年, 不同于前述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改革方式。中环集团对下属大型骨干企业天津市中环半导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半导体公司”) 进行了收益分配办法的改革。具体办法是, 半导体公司以领导班子11人作为经营者群体出资购买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 其中, 总经理占25%, 副总经理5人各占10%, 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5人各占5%。上述经营者群体用现金一次性购买的股份, 可按规定享受30%的价格优惠, 其出资额由中环集团持有。在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三年经营合同期内, 集团可按规定对半导体公司经营者群体上述出资配置等额的干股 (即净利润分配权) 。该干股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分利权, 不享有所有权, 经营合同期满后自动取消。
在此基础上, 集团与半导体公司经营团队签订了收益分配协议, 制定了包括实现利润以平均每年20%的比例增长、职工收入每年利润指标同比增长等一系列严苛的考核条件, 在完成考核目标后, 才能按照持股比例分利。在这里还有一个用心的设计是, 干股部分的分红每年只发放30%, 剩余部分作为经营者风险基金, 抵偿以后年度可能发生的亏损, 在三年考核期满后发放。这种创新设计已具备了长效激励机制的雏形。
在这三年内, 半导体公司经营层的工作干劲和热情被充分激发出来。通过提升管理, 铺开内部激励政策, 改善生产工艺, 开拓海外市场等措施, 使企业发展驶上了快车道, 真正发挥了企业经营层的“火车头”带动作用。半导体公司在改革前的1999年, 销售收入8545万元, 增长203%。可以说, 这三年使企业取得了全面的、质的突破, 为后期上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3 经营骨干和部分职工持股及岗位股收益权改革 (712)
2000年初, 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广集团”) 经营业绩陷入历史低谷, 员工持股改革被提上日程。改革的方式为通广集团剥离原业务, 由中环集团、通广集团、经营骨干及部分职工共同出资组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七一二公司”)
七一二公司在股权设置上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法人股, 由中环集团和通广集团出资。第二部分为职工风险股, 由经营骨干及职工现金出资。第三部分为岗位股, 由通广集团以工资结余出资。第四部分为通广集团工会储备股, 由通广集团工会以职工福利费结余与工会经费结余出资。以上除法人股外, 其余股份统一记载在通广集团工会名下。
除法人股与职工风险股外, 工会储备股和股设置的目的是用于实施“动态股权激励”。它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 以企业经营、管理、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为主要激励对象, 把出资者终极所有权与分盈亏分配权阶段分享的一种员工持股改革方式。岗位股的设置则是改革的核心内容。按照通广集团对岗位股的设计, 岗位股按关键岗和一般岗划分为八个层级, 注重根据岗位的重要性拉开配股差距。所有配置权归通广集团, 分配权归该岗位上岗人, 上岗者对岗位股具有暂享权, 既包括获得相应收益以及事项表决权, 也包括承担相应亏损。职工离岗后岗位股由通广集团工会代为收回, 办理岗位股转移工作, 并配给新的上岗者。岗位股额度随岗位的变化而动态变化, 岗位层次上升或下降均相应调整岗位股的数额。
从实际效果看, 产品布局的调整, 科研开发的投入, 高水平人才的引进等措施, 拓展市场空间, 企业规模和效益取得快速发展, 公司由改制后第一年利润808万元, 发展到2013年, 利润2.14亿元, 营业收入增长3.9倍。
3 现阶段员工持股的可行路径
持股是给员工戴上“金手铐”, 既体现对风险承担的责任, 又能让员工个人价值得以彰显。根据中环集团在员工持股改革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员工持股改革对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前提是在持股机制上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3.1 管理层和技术骨干持股
从以往股份制改革来看, 平均的、普遍的员工持股并不成功, 容易形成大锅饭, 且企业分红压力大。与全员持股相比, 采取管理层 (中层以上干部) 和技术骨干持股有利于稳固公司核心团队, 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对于管理层、技术骨干和部分员工共同持股的企业, 一定要注意将股权向管理层和技术骨干倾斜, 拉大与普通员工股权持有的数量差距, 这样才能保障激励效果和企业的决策效率。
3.2 持股比例适当
一是职工持股的总额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应当合理。比例不应该太高, 太高职工购股资金难以保证, 也可能影响公司决策的效率;也不应该太低, 太低不能保证职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所必需的权力, 缺乏经营管理中的话语权, 可能消弱职工持股的激励任用;二是职工用于取得公司股份的支出占职工收入的比例也应合理, 尤其是对职工借 (贷) 款购买公司的股份的数额要予以限制, 否则会影响职工的生活。
3.3 动态持股, 长效激励
改革没有完成时, 永远是进行时。同样, 在员工持股改革中, 员工持股是长期的、逐年动态调整优化的过程。
在动态持股上, 一是要在股权比例上进行动态调整。由于职工资金所限, 初始持股比例可能很低, 但应根据企业情况逐年调整, 最终达到适合的持股比例。二是在持股人员上进行动态调整。以股权激励为例, 企业要考虑人员的流动因素, 以员工价值体现为根本准绳, 保证员工努力与收获对等。没有股权的员工可以通过后期努力成为“核心员工”获得股权, 以此牵引全体员工的工作动力。
在长效激励上, 目前国有企业大都通过发放奖金、津贴、福利等进行员工激励, 但是短期化特点容易导致企业经营层过多注重眼前利益, 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而长效激励意在激励经营者从“企业价值成长”的视角, 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企业的现实问题, 勇于作出“短期不利, 长期有利”的抉择。可以选择全任期考核、股票期权等方式实现长效激励目标。
参考文献
[1]彭陈.员工持股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的探讨——以安徽海螺集团为例[J].中国市场, 2014 (8) .
[2]刘雨青, 傅帅雄.混合所有制中的员工持股探索[J].中国流通经济, 2015 (3) .
能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保障 第2篇
能源企业混合所有制是一个很热的话题,大家都很关注这一块,律师也好,企业的法务人员也罢,将来肯定要参与其中。今天我把最近的思考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看一下能源领域的现状: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站装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风电装机约占全国的20%,民营炼油企业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在火电、水电、煤炭深加工等领域已经涌现出一批非公有制骨干企业。民间资本在光伏发电、制造和新能源等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大致说明在能源行业,固然还是以国有资本为主,但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同时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现在国家提出来要在能源行业要扩大向民企开放,特别是三中全会之后,利好政策不断。就在4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首批80个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这批项目包括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也包括油气管网、储气设施等以往的民资禁区。今后可以预见的趋势是国有与民资将不分所有制形式,一视同仁、同台竞技,谁的效率高谁就能拿到项目。我们的央企,当然也乐见这种态势,至少从媒体的报道看是这样的。今年两会,我们看到两桶油、两张网、各大发电集团的企业领导人都纷纷表态,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成立企业内部的深改组。当然改革并非说说那么简单,还要做充分的谋划和准备,比如在集团的哪个层级、哪些环节、拿出什么业务来和民营企业合作,都需要仔细斟酌。
混合所有制其实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如果我们回顾历史,至少从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开始,我们就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实就开始来探索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的关系。过去10多年,就能源行业来说,国有与民营的混合始终在进行,只不过一段时间国有收购民营的多一些,一段时间民营收购国有占主导,经过了几个来回,当然也产生了大量的“事件”。
我们来考察一下主要的几个领域。比如电力行业,我们曾经鼓励多方办电,也鼓励职工持股,但2008年国资委139号文一声令下,职工持股全面叫停。由于宏观形势的影响,外资也基本上退出了中国的发电市场。煤矿也是一样,曾经也搞过群众办矿,后来转企改制,吸引了很多民营企业(包括浙江的游资)参与到国有矿务局的改制及煤矿投资炒作中。但之后我们都知道,从山西开始,相关地区以行政力量推动中小煤矿兼并重组,导致的结果是很多民营企业退出了煤矿领域的投资,不少承担了巨额的亏损。油气行业,当然是垄断性最高的一个领域,当然也有一些民营企业在夹缝中成长。十八大之后,油气领域是反腐的重灾区,与垄断而产生的大量寻租是分不开的。最后一个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这是管制最少民企比较活跃的一个领域,但即使如此,民企的发展也非一帆风顺,风电、光伏曾经是风光无限,后来却是一地鸡毛(典型的是无锡尚德),为什么会如此?当然有多种解释,但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是,地方政府不顾市场客观条件,盲目鼓励企业大干快上,看似给了企业不少优惠条件,最终害了企业。
我们现在提出要搞混合所有制,必须要吸取以前的教训。关于混合所有制,我有个观点:“水至清则无鱼”,混一下发挥国企和民企各自的优势,当然可以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但“浑水可养鱼、浑水也好摸鱼”,由于政策反复、规则多变,产生了种种乱象,所以法治岂可缺位,法律人岂可缺位?
就能源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来讲,阳光所说起来与之很有渊源,不夸张地说,阳光所的诞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90 年代初,当时国家搞外资办电的试点,浙江省嘉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最初作为试点,引入英国国家电力公司做投资方。外方很感兴趣,也非常重视,带了一帮专业顾问包括律师来和中方谈判。当时浙江省电力局代表中方,为了和外方进行商务谈判,但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专业律师,所以指令本所的创始人陈臻女士(时任电力局法律处长)创办一家电力专业的律所,所以阳光所是这么来的。阳光所成立之后,始终专注于电力、能源的法律服务,当然也接触了大量的混合所有制的案例。我稍微点几个,比如省内的首个中外合资电厂——温州二期(现在已纳入华润旗下);我们代表华电集团收购了民营的奉贤燃机电厂,这是华电在沪的首个电厂;我们参与了国电平煤与民营企业蒙东能源的合作(这是国内储量最大的含锗煤矿);《财经》杂志报道的“金元帝国”,我们也参与了这个案例;我们做了中核科技与民营上市公司东方锆业的股权交换项目,这个案例较有典型性,中核通过换股成为东方锆业的相对大股东,但东方锆业仍保持民营的经营机制,这是个很成功的混合所有制案例,中核借此拓展了核级锆的产业链。
下面简单说一下就目前而言,要真正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解决的几个体制机制的障碍。
第一,顶层设计欠缺。混合所有制怎么搞,要遵循哪些程序,需要国家给出一个明确的指引,否则大家不知所措,还是“摸着石头过河”。目前各方都在热切盼望着国务院国资委能尽快拿出一个意见,据说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如果顶层设计不出来,期望央企层面大幅度铺开,我认为是不现实的。
第二,我们要给民营企业信心,这个信心从何而来?我的建议是尽快出台“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李克强总理是法律专业出身,讲了两句非常好的话“法无禁止市场即可为,法无授权政府不可为”。国家能源局也表态了,能源领域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民资皆可入。但这个原则需要落地,否则不足以给民营企业以信心。国务院过去曾出台两个“非公36 条”,但实施情况很差。我们还记得国办发[2006]97 号文件当中提到,国家要在关键和重要领域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哪些是所谓的重要的和关键的领域是不让民资控股的?列一个清单出来,除此之外国有、民企的持股比例不设限制,这样咱们就知道怎么做了。现在还没有这个清单,所以我们有点不知所措。
第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法人治理问题。过去讲到一股独大问题,好像是国有企业专属的弊病似的,其实民营也一样。混合所有制的最佳典范其实就是上市公司,企业上市了,靠资本市场的规则去制约股东的行为,当然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规则还有待健全。建立一套相互制衡、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是混合所有制的关键,所以关于公司治理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第四,我们还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不会因为所有制的不同而对企业进行差别对待,我们要有更明确的规则出来。比如要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减少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因为是否能够获批而带来的不确定性。比如配套的税费政策,国务院已经提出要改革重组的税则,按照“不因改制重组而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进行完善,这是很好的一个提法。我们知道重组要评估,评估的时候会产生增值,增值在交易的过程中体现出来,而很多重组交易并非套现,支付方式也并非以现金支付为主,其实没有产生多少现金流,但是却产生了大量税负,当事人需要另外掏一笔钱去交税,这样不利于企业进行重组,提高效率。另外要推进改革,我们还需要妥善处理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等,不能想着混合所有制就是国企甩包袱,这样是做不下去的。
第五,人的问题。比如员工持股,现在还允不允许搞,怎么处理国资委08年139号文的关系,这需要有个明确的说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市场化用工问题,国企员工身份的问题,职业经理人的级别和待遇的问题等等。人的问题不处理好,改革也无法进行下去。
最后是如何平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民营资本追求投资回报率的问题。核心是资产定价的问题,关键是要捋顺能源行业价格机制。刚才讲到的种种问题如何解决,其实说到底要靠法律来保障。在推进能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相信我们法律人一定会有所作为。如果我们企业法务与我们外部的专业律师形成合力,就一定能让这次改革在阳光下操作,经得起时代的考验!
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是核心 第3篇
2016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一个转变、两个清单、三个归位”将是国资委今年的工作重点,“一个转变”就是要把国资委定位从管企业为主转到管资本为主;完成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长期以来,国企分类是国企改革发展的一大瓶颈,更深层的是如何立足科学的分类进行合理的国资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特别是发挥好企业家的作用。在这方面,国企改革先锋、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有相当的发言权。
1994年,宋志平任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北新建材集团董事长,20年后其任董事长的中国建材集团成为混合所有制试点中央企业。按他对《董事会》记者的说法,“20年来在国企改革中试来试去,我也从黑发人‘试成了白发人”。宋志平对国有企业分类进而完善公司治理、发挥企业家作用有着自己的理解:明晰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概念,寄望破除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传统管理办法,发挥好企业家的作用。
关于分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认为,“应该摒弃传统国企的概念,认清公益性国有企业与经营性国有资本的区别。事实上,只有公益性国企才是真正的国企”。宋志平亦认为,国有经济通过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来实现,国有企业布局在公益类领域,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的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资本,目的是赢取经济收益。宋志平称,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不是传统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是三足鼎立的。这样一来,分类就清晰了。
分类之后是分类监管、公司治理。实施分类后,届时真正的国有企业的数量将很少,难点是数量巨大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现实中,很多混合所有制企业戴着国有控股的“帽子”,按国有企业的管理的老办法“参照执行”,公司治理没有市场化,这无疑是一大弊病。曾经,中国建材集团持股中国建材股份46%,后者持股中国巨石(600176)32%,即中国建材集团实际仅持股中国巨石15%,但是对于国企的规定,中国巨石都要参照执行。
宋志平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里,无论国有股份比例占多少,只要引入社会资本就应完全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去管理和运作,应给予完全市场化的身份;混合所有制要完全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治理,其中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规范治理、董事会为核心,有利于国资监管实現管资本为主。实践中,宋志平创立了“央企市营”的模式——股权多元化;规范的公司制和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内部市场化机制;依照市场规则开展企业运营。中国建材集团是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央企。
随着分类监管的推行,高管们的命运可能发生重大转变。宋志平认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经济只是一个股东而已,与其他股东其实是一样的、平等的身份,在混合制企业工作的这些高管也不再是传统的干部了,要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不再比照国有企业去做。那些在国有企业的,按国有企业的干部待遇”。
他表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要搞双轨制,“可以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确为国企领导自身发生重大改变、为企业家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重要的机遇”,“今后,从事公益等事业的这些真正的国有企业,其领导人按照国家指令做事,是国家公职人员。选择在国有企业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很难简单的说哪个更好,只能说人各有志”。
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4篇
一、我国石油企业发展以及经济管理现状
就目前而言, 我国石油企业的发展不能仅仅满足自身的要求,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 我国石油企业不仅仅面临国内企业的竞争, 国外的石油企业, 同样会给我国的石油企业带来更大的挑战和刺激, 那么机遇与挑战并存, 因此我国石油企业的发展势必要与国际接轨。
对于我国的石油企业, 往往是以石油为主, 兼顾多个方面业务的综合企业, 并且在众多企业中, 国有控股的企业占有很大一部分, 那么在整个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势必要以国家的调控为主, 因此, 适应国家、市场以及国际领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不仅仅依靠现有国家调控, 而在此基础上的管理创新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新的形势下, 要发展, 就要懂得创新, 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创新, 同样在管理领域更需要创新, 但是我国石油企业在经济管理中还有很大的缺陷。其中企业的创新意识不强、参与创新的主体较为狭窄同时创新手段有较为有限, 那么这就为石油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创新带来更大的难题, 因此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特点以及其发展趋势, 将石油企业的企业创新进行下去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我国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特点与发展趋势
混合所有制经济顾名思义即在国家经济中有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单位的资本联合或相互参股形成的经济形式。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性质是由控股主体的所有制来决定的, 它是为适应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即它是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 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发展策略。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我国经济现状的。
对于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只要适合, 必定会向前发展下去。并且我国对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寄予厚望, 它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提高市场在整个资源配置的作用, 进一步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经济体制的改革一直是整个国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同样在国有资金控股下的石油企业, 更要结合经济发展现状, 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而推进企业的创新, 使得企业可以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必须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体, 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是与国有企业有相互明显的界限为基础, 转变经营机制改善管理措施, 加强管理环境, 进而加强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石油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创新
针对企业的创新, 尤其是具有一定国有性质下的石油企业, 首先就要解决创新意识创新主体以及创新手段等几个方面的为题, 那么在此基础上结合石油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的发展, 企业创新势必会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么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石油企业在进行企业创新时就要根据其特点进行相应改进。
1、石油企业制度体制的市场化
在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石油企业中, 要发展企业创新, 首先就要使得石油企业制度的市场化。市场化的企业制度是可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同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加强石油企业的授权经营体制, 将管理内容由原来的管人、管企业、管资产转移到管资本, 这也是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石油企业的企业创新之一。其次进行企业创新还要注意产权制度优化等问题。提高石油企业的产权结构多样性, 完善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 以制度促进改革。最后, 还要在体制制度的约束下, 石油企业中还要加强资本的流动性, 提高资本的利用率进而获得更大的收益, 进而反过来促进石油企业的企业创新。
对于发展石油企业中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将石油企业制度体系更加市场化适应企业的发展, 有助于组织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市场投资机制、技术创新制度等等结合石油企业的本身发展进行改进与优化, 从而使得石油企业的发展更加适应其未来发展需要。
2、石油企业效率效益的最优化
为适应石油企业的创新机制, 石油企业的产能势必要进行效率效益的改善。反过来石油企业效率效益的完善同样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石油企业的企业创新。而这些企业创新是要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基础之上的改进创新。
提高石油企业在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创新, 提高石油企业的生产效益与管理效率, 加强及完善经营决策机制, 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职工持股, 提高职工的积极性, 使得职工做自己的主人。对于石油企业的科研技术等人员也要进行更加适应实际的政策调整, 通过企业创新从而加强石油企业的效率与效益。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使更多的员工持有股份, 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职工的积极性, 但是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 将企业内部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深化国有企业的薪酬体系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使得石油企业的效率效益在整个石油企业在未来运转经营中更加有活力和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基础上使得石油企业的效率效益能够达到最优的目的。
3、石油企业主导能力的最大化
石油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 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吸引大量的外来资本的注入, 甚至可能是国外资本的加入。那么石油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就会使得股权多元化, 多元化的股权管理势必需要进行企业创新, 在创新的基础上使得石油企业在整个管理中占有主导地位。
集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石油企业的企业创新,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布局条件, 加强内外部的沟通, 提高企业创新的实力, 使得企业创新在实质上能够帮助石油企业快速的发展, 石油企业的创新, 还可以从优化企业布局方面入手, 加强石油企业在国家重要领域的重要作用, 尤其是国有控股的石油企业, 进而从企业创新的角度来看待整个国家资本的控制与发展。
要充分发挥石油企业的主导能力就要充分发挥现有经济体制的特点, 即市场经济下的石油企业就要充分结合具体市场行情, 建设有充分的需求和补给, 此外对于整个石油产品的充分流通也应该有所关注。优化石油企业的布局结构, 以石油企业本身为最基本的出发点, 提高其产品质量和服务的积极性, 力争使得石油企业在整个业界的主导能力达到更高的层次。
综上所述, 石油企业在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背景下进行企业创新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非常多的, 但是不论是在什么形势下, 首先必须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政策相吻合, 从石油企业制度体制的市场化, 石油企业效率效益的最优化, 石油企业主导能力的最大化三个方面着手, 切勿“偏题”。而企业创新不仅仅是在企业进行转型需要的, 在整个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都少不了要进行企业创新, 因此企业必须跟进经济发展潮流, 使得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俊霞.薛云元.鄢哲明.国有企业如何迎接“后金融危机”时期的挑战——基于西部某省国有企业的调研[J].国有资产管理, 201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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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5篇
工作探索与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新思路。这为我们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也为国企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性机遇。2015年8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党组织在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能够继承和发展国有企业传统政治优势,又能够很好地适应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企业发展,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也是企业党建改革创新的时代命题。
XXXXX公司作为XXXX的下属单位,是一家2013年重组发展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近年来尤其是成立党委以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开展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益探索,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的持续加强。
一、公司基本概况
我公司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人员***人,下岗人员xx人,离退休人员xxxxx人。现有XXXX个党支部,有中共党员XXXX人,其中在岗职工党员XXX人,离退休职工党员x人。
二、丰源轮胎公司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一)党组织政治功能导向与公司逐利本性之间的问题。注重承担社会责任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导向,在由国有单一投资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企业利益关系呈现多元化,不仅有企业与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多元投资方、投资方与经营管理者及职工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等。在此背景下,企业利益相关者会表现出显著的逐利性诉求,与其政治导向形成冲突,尤其是党建工作不能融合到生产中去,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发挥不出作用。
(二)党组织工作稳定性与公司资源流动性之间的问题。随着企业市场化的不断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部竞争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员工流动性也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员构成采用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正式工等多种用工形式,这对党建工作载体及服务对象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
(三)基层党支部力量薄弱,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基于产权多样化的特性和追逐经济效益的根本目的,公司个别党支部作用发挥不突出,扮演不好自身的角色,处理不好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难以发挥自身的作用。
(四)党员、职工构成的多样化,对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带来了新的挑战。丰源轮胎公司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职工、党员来源广泛,构成复杂,有着不同的利益地位、思想基础、从业心态,价值趋向多元化。这对党组织如何增强在企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公司党建工作的情况
2016年XXXXXX公司党委成立,党委自成立以来坚持党的政治核心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先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领导班子作出决定。
在公司混合所有制下,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外聘人员、合同人员来源广泛,构成复杂,有着不同的利益地位、思想基础、从业心态,价值趋向多元化,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在党建工作中作用尤为重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遵守党规党纪、贯彻执行上级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公司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公司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委把“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车间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党委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指导所属每个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
党委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结合公司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加强具体指导。党支部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党委对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党委成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党委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公司2017年经党委同意成立车间党支部,一共5个,支部刚成立政治基础理论差,人员流动性大,底子薄,时间紧,任务重,是我公司党建工作的现状。但是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单位中最生动的体现,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公司车间党支部的成立后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团结凝聚职工。每个党支部负责本车间的职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发展。
(二)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一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的,一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一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党小组内全体党员参加;一季度召开一次党课,党课的教师由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组长担任,也可聘请党委领导兼任,党课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教育报告等为主引导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优秀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在公司中,车间党支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党支部的领导,企业的发展会更加顺畅,会少走很多弯路,而且能够获得职工的支持,公司非常重视党支部的建设工作。现如今,党支部的作用更多的集中在企业管理方面,其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公司充分认识到党支部的作用,积极开展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车间党支部在我公司中的作用突出:
车间党支部在公司中的主要作用是形成战斗堡垒,加强企业的管理效率,使得企业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企业中的党支部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听从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领导,要通过创新的精神促进企业成长,让企业形成非常强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奉献精神,建设企业独特的企业文化,通过文化改造企业的员工,让党的政治优势融入到企业管理的脉络中,提高管理的效率,通过党支部的领导,企业的员工会形成团结、奉献、和谐、进步的意识,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努力奋斗,为企业的发展会不遗余力,当企业面临困难的问题时,党支部会激发企业的全体员工坚决克服困难,勇于挑战,积极发挥出自身的奉献精神和创造性,为企业效益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发展基础。此外,党支部会给员工更多的信任感,当存在党支部时,企业的管理会更有说服力和凝聚力,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得到发挥,党支部的成员要通过自身的技能、管理、奉献精神、先进理念等帮助企业进步,党员员工也会在企业中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以更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为普通员工做出表率。
四、今后开展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路
(一)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
无论何种性质的资本处于控股地位,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均应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实践证明,多元利益主体在实现共同利益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有利益的分歧与冲突,而企业中最能客观公正地协调各方利益者,非党组织莫属。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确保党组织在董事会、经理层中的重要地位,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这一领导机制得到较好发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组织参与决策机制,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在党内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
(二)把强化党建学习作为切入点
1、真正抓好党建教育工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制度,“两学一做”活动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2、要精神上防侵蚀。应经常深入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活动。坚持讲学习、讲正气、讲原则,在企业党员中逐渐形成:“不讲利益,讲奉献;不比财富,比情操”的良好氛围。
3、要生活上防腐化。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
4、要纪律上防松懈。坚持抓好党纪国法教育,促使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各基层党支部都应制定完善严格的规章制度,用铁的纪律来保证党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把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管理者队伍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点 公司生产经营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党组织要在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建立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党组织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思想教育,完善选拔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切实打造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立党组织按规定先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再提交决策的机制。
(四)把党建工作和生产实际相互配合、相互融入作为关键点 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不仅要对国家、集体负责,而且要对企业的股东负责,责任更重。党的工作必须贴近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贴近职工的思想实际。这就要求公司党组织,带头在生产经营中当先锋,打头阵,不仅在整体目标上使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同向,而且在具体部署上与公司发展同步,在考核上与公司发展同时,真正把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当作党建工作的重点,丰富企业党建工作的内涵,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只有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找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企业党的建设才能做活、做实,党建工作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新机制,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为一体,形成“同布置、同考核、同奖罚”考核机制。
(五)把落实党建工作实效性作为重点
针对公司职工流动性强,职工性质多元化,党支部基础薄弱等问题可以建立调查分析机制,在企业登记注册、年检、验照时,开展党建工作调查,系统了解掌握公司党组织及党员情况,建立基本数据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变化,适时调整党建工作重点。也可以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按照“信息互通、工作互补”原则,建立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等联席会议等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信息和资源,分别确定工作职责和目标,完善考核方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克服不利因素,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注重从规范化建设入手,对党组织生活、党费收缴、民主评议等各方面提出规范化制度要求,使公司党支部形成“按要求组建、规范化运行”的良好态势。
(六)党建工作的创新点
混合所有制企业干部管理方法的探索 第6篇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干部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所有制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国有资本、私有资本及其他自备的混合型企业正在日益丰富,这给企业的干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干部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
我所在的公司,主要负责母杜柴登矿、纳林河二号矿、沙拉吉达矿项目建设。根据中煤集团与各方股东的协商结果,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管理的门克庆矿、葫芦素矿近期也将划归鄂尔多斯分公司管理。按照当前鄂尔多斯分公司管理矿井中,在建矿井生产能力达到5000万吨,预计2013年底开始,陆续投入试生产。按照中煤集团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基地内即将取得矿权的达海庙井田等煤矿,也将随着项目推进情况划归鄂尔多斯分公司管理。负责管理的煤矿项目都是中煤能源控股或者持股的煤炭企业。
公司从2009年12月成立,至今已4年有余,公司从成立至今一直在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干部管理也探索一些具有企业自身特点的干部管理方法,下面将针对主要问题进行阐述: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在所属项目公司根据合作初期合作协议规定,中煤能源派出董事长,博源集团(远兴能源)派出总经理。由于企业所有制形式的特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是被封死的,即天花板效应,既不太可能进入鄂尔多斯分公司总部担任更高层级的领导,也不太可能进入博源集团(远兴能源)担任领导。那么如何激励其认真工作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2)员工来自不同的企业,工作经历也有较大的差别,带来企业文化的差异。由于新建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双重性质、我们的员工和干部来自不同的企业,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尽相同、造成在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企业的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3)行业差别大。原企业属于化工企业,而现在是煤炭企业。两者的差别较大,由此带来的认知差异性较大。
二、解决思路
1.建立职业经理人负责制
根据企业特征,我们从2012年年初开始于项目公司总经理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将公司生产进度、费用控制、安全责任等各项指标全部在经济责任状中予以明确,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不同比例计入项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年度考核中。使其更加强化责任。
2.建立量化考核标准
积极探索建立“精细规范、指标量化、绩效关联”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干部管理任务指标化、工作考核精细化。要通过民主测评、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照打分等方式,加大对干部履行职责、抓工作任务落实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3.建立360度考核制度
对项目公司的领导采取项目公司班组评价、主要负责人评价、公司领导班子评价、项目公司班子成员评价、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评价四个维度进行。采用上级、平级、下级进行评价,保证了评价的科学、全面。
考核结果作为下一步培训、晋升、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董事会,作为是否胜任的重要依据。
4.促进文化建设
在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总方针引导下,积极推进企业子文化系统建设,完成分公司理念识别系统征集工作和《中煤鄂尔多斯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划》,拟形成以“家”思想、“船”文化为核心的具有“和”文化底蕴的企业文化子系统。创建分公司内部刊物,用好电子屏及内部网站、设立工作微博,加强思想舆论引导,积极促进、企业文化的建立。以文化引导员工、以和聚气、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5.加大培训力度
培训工作不仅要体现在对员工的技能水平的层面,更要注重管理干部的培训。管理干部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企业的管理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对管理干部进行培训,不只提高其专业管理水平、更注重其管理水平。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去优秀的煤炭企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思路、从有效的煤炭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实管理队伍,形成有效的“鲶鱼效应”、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创造力。
6.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
一是要求党员干部分组分批下基层到矿井,开展检查和调研工作,积极、主动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针对性。二是要求黨员干部切实改进和端正学风,党群组织设立每周学习会制度,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出成果。
7.建立干部准入和退出机制
建立起正常的优胜劣汰和竞争更新机制。一方面强化竞争性干部选拔工作。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使优秀人员脱颖而出,更好地体现以素质取人、依民意选人的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建立任职资格制度。实行干部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使个人能力强、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人能够逐步进入领导层。三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要不断完善任期制度,把任期制适用范围从选任制扩大所有管理人员中去,其任期与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同步,以利于组织上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四是继续探索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淘汰制度。要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干部正常退出标准,通过健全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干部退出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谢军,黄建华.试析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的特殊性.《经济师》,2012年 第10期
[2]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烽火科技》,2013(6)
应该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政策区域 第7篇
‘恐流病’
《交易监管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现在人们都有‘恐流病’,谁都害怕国有资产流失,谁都不敢动,导致混合所有制的改革陷入近乎半停滞的状态。
现在,国资改革,仍然在出台文件。有些文件,呈现收权的状态,并不利于改革的深入与展开。
近日,中国企业报发了一篇《交易监管办法》的报道,发得晚一点,却是写得最好的一篇,有深度、有角度,也讲了触及要害的话。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公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交易监管办法》),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程序、信息披露、定价机制等细节做出明确规定,还特别将国有企业增资纳入监管范围。《交易监管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现在人们都有‘恐流病’,谁都害怕国有资产流失,谁都不敢动,导致混合所有制的改革陷入近乎半停滞的状态。而此次《交易监管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国有资产流失的范围,为国有企业改革划出了一道红线,这道红线对改革者来说也是保护线。
我是充分肯定这个《交易监管办法》的。
第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四类国资的交易行为监管范畴,对国资交易的监管边界有了清晰的认定,解决了以前国资监管的边界一直含糊不清的问题。
第二大亮点就是在资产重组和混合所有制的背景下,增加了企业增资和资产转让的相关内容,更加适合当前中国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背景。
第三大亮点就是突出了在《交易监管办法》实施的过程中的程序性和公开性,尤其值得一提的就是在信息公开方面,该办法让三类国资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在什么时间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方面,都进行了明确。
不过,收权还是放权这个界限应该要分清,在所有权的问题上必须要收权,而在经营权的层面上则应该要放开。其涉及产权交易的所有权问题,应该该收则收,该放则放。现在的问题是该收的地方收的不够,该放的地方放的也不够。
但是,我觉得这道红线划得太过了些。改革中不能简单地把混合所有制企业归为公有制,应该有一个过渡期和中间地带。应尽快出台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相关体制与监管办法,对于国有股份占不到5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来说,混合所有制该朝哪里‘混’?是向‘公’混还是向‘私’混,应该有一个说法。现在一说国有控股的企业就将其纳入公有制,肯定会触犯私有利益的底线了,对私有企业是不公平的。应该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区域,而且对这个区域进行分类。把这个条文写进《企业法》、《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适当时候,起草《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条例》。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对的;保护私有资产利益,也是对的。不可顾此失彼。否则管得太具体了,社会资本就不敢参与混合所有制了。
严格监管,是对的;该管则管,该放则放,也是对的。不可顾此失彼。
按我的理解,改革的核心是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资委是出资人,对所有权应该管,而对经营领域的改革也管得死死的,就违背改革的初衷了。到头来,还是,一切权力归政府。这恐怕是改革进行不下去的原因之一。
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8篇
一、存在的问题
1. 低价转让。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 国有股往往是小股东, 没有决策权、经营权, 国有股东的利益很难受到保护, 达不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此时, 国有股东提出退出投资, 由于是小股东, 即使进场交易, 也很难找到意愿买家, 转让价格往往也一降再降;通过挂牌无人报名调整转让底价再挂牌, 直到大股东以满意的价格收购股份, 但国资管理部门又无能为力。
2. 增资扩股时国有股权益缩水或国有股权被稀释。
假如同比例增资扩股, 是没有问题的。当国有股放弃增资, 其他股东要求增资, 按照股东会决议, 可能会按照账面资产进行增资扩股, 这就存在国有股权被稀释, 国有权益缩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 必须按照评估后进行增资扩股, 因为评估增值部分原股东共同享有。
3. 国有股权在企业中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由于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往往是小股东,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 没有决策权、经营权, 大股东为维护自己的利益, 往往不顾及小股东的利益, 而盲目作出决策, 如发行公司债券。随着近年来企业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债券融资已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国资委在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中的职责, 规范企业的发债行为, 防范风险, 必须尽快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以弥补制度的空白。再如对外投资担保, 特别是为大股东的关联企业投资、担保, 这种情况往往影响小股东的权益。
二、建议和措施
1. 认真界定产权。
如何界定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产权归属并进行国有产权登记和实施国有产权基础管理工作是我国现阶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 也是目前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需要。第一, 要合理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按照国际惯例, 在某一企业资本中, 国有资产投资或国家所持股份额超过50%的, 该企业就是国有企业;在发达国家或地区, 除了遵循把国家所持股份和表决权超过50%的企业划为国有企业的原则外, 也把国家参股未达50%, 但国家实际上可以控制的企业归入国有企业。第二, 要用母公司理论界定国有企业产权。从母子公司关系考虑, 如果母公司是国有企业, 则其子公司也应当是国有企业。当国有投资主体通过股份持有的方式, 对其参与投资企业的组织业务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发号施令, 而被投资企业又服从这种发号施令时, 就可以认定他们之间存在着支配、附属关系。这种关系既构成母子公司关系, 也构成国有企业的逻辑链条。
2. 加强审计监督。
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审计内容, 日前法律法规尚未作出具体规定。根据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具体情况,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进行审计监督。
(1) 审查企业的产权关系是否明晰。主要包括:企业设立的合法性、合规性, 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设立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手续是否合法;企业资本金构成的真实性, 即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集体、外商或个人资本金是否全部及时到位, 有无抽逃资本的行为发生;对于原有国有企业改组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 在改组过程中是否对原有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认真清查和资产评估, 是否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彻底清理和产权界定, 是否调整了原有企业的账面价值和国有资本、并确定国有股权的价值, 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 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计, 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当前, 企业会计信息资料不真实, 弄虚作假的情况比较普遍, 且成愈演愈烈之势, 造成了严重危害。这不仅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 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而且失真的会计信息资料对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起到误导作用, 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 对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3) 加强经济效益方面和企业权益分配的审计。主要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形成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盈余公积金提取是否按规定执行, 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利润分配是否正当, 分配方案是否经过董事会的讨论批准, 国家股与个人股是否“同股同利”, 有无在股利分配环节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此外, 政府审计、社会审计要有机结合。在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审计中, 要防止国家审计“大包大揽”或者“放任不管”的倾向, 要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 合理分工, 相互配合, 实行多种有效的审计方式。
3. 严格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
严格依照《物权法》、《公司法》、《民法通则》、《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事, 对监管行为和合并报表、数据统计区别对待, 既要避免监管“缺位”, 也要防止监管“越位”。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引进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严格实行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分离。
4.
加紧完善现有的产权管理政策法规, 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的形成及其治理结构, 研究制定国有产权科学、有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有效管理的办法, 避免出现管理中的“越位”和“缺位”现象。
5.
缩短产权链条和管理级次, 实现扁平化管理, 通过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以实施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产权权益有效监管。
通过实施和加强上述措施, 将有效地避免和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产权管理中通常所出现的低价转让、国有股权益缩水或国有股权被稀释、国有股权在企业中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摘要:目前有关国有产权的政策制度大多没有涉及到混合产权的管理问题, 而这部分产权的运营、管理等最终会影响到国有权益的实现, 因此如何调整目前的管理思路以适应这种变化, 成为国有产权管理的重大问题。文章就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产权管理问题进行探析, 寻求有效解决办法。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有产权,管理
参考文献
[1].万华炜.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7 (6)
[2].胡颖, 刘少波.混合所有制与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科学·经济·社会, 2005 (2)
[3].李伟.国有产权管理的规范、创新与发展.国有资产管理, 2008 (6)
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9篇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有效化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公有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等多个不同身份的投资主体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股份制企业的涌现而出现的新兴的企业组建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当下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国有企业从上世纪50 年代的三大改造完成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乃至到20 世纪末,由于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一直是政府重点扶持与发展的对象。但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国有企业这种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发展形式存在过多的弊病与不合理之处,致使其不能对企业的生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企业内部机制出现了问题,致使运转不畅、发展滞后。而混合所有制企业能够在市场化进程中逐渐代替国有企业,表明其内在的机制具有某种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使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更加有效。本文将从有效机制的一般原则、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部有效机制以及内部各机制的相互关系等三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有效运行机制的一般原则
(一)效率原则
效率作为有效运行机制的最重要原则,决定着企业在日常经济生产生活中是否符合经济的发展基本趋势,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只有有效率的企业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企业运行是否有效率,集中体现在产权是否明晰上。
(二)公平原则
公平是实现有效运行的基础,是效率原则的保障。只有企业内部各要素在同等的环境中相互竞争与制约,企业员工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存在对等与相互尊重的关系,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高效率。
(三)公开透明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的开放程度,或者利益相关者能够获得的多少知识和信息,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信息对称原则。有效的信息透明制度是对企业经营进行市场监督的典型特征,是投资人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也是影响企业行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在当前体制约束条件下,建立有效的、市场化的、公开透明的监督、评估机制能够促使管理层和员工在工作中尽心尽职,有助于在尊重员工利益的基础上使企业得到长远发展。
(四)权利分散原则
权力分散原则是实现企业内部信息公开透明的基础,也是实现公正公平的必要前提。过于集中的权利会由于私利欲望的膨胀从而导致信息与资源的流通不畅,加剧了管理的专断与利益的不均,决策的质量与效率也会受到影响。长此以往,权利弱势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会被逐渐磨灭,工作热情消失,劳动效率下降,从而使企业的发展失去基础。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内部机制
(一)产权激励机制
产权激励就是通过产权合约的形式将企业所有权卖给员工,是长期激励的一种有效形式。在人力资本的投资、使用等过程中,首先要解决激励机制问题。也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给行为当事人物质、精神的刺激,使其最大化地发挥自身的人力资本价值,实现利益最大化。其中产权激励又细化为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激励。
国有独资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长期作为国家社会职能的承担者与调控经济的主导者而得到国家过多的重视与资助,企业内部管理者与普通员工受到和政府官员同等的待遇,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但企业内部各种生产资料并不归企业员工所有,同样企业效益的高低与企业员工的利益无关。即使上层制度设计者制订了一系列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比如惩罚与奖励并存的激励设计与安排监督者进行监督管理等,但是由于监管成本的增加与监管者易受寻租行为影响, 主观安排的上层制度设计并不能很好的解决企业效率低下问题。因此国企的产权激励机制长期处于低效甚至是无效状态,长期亏损也成为了家常便饭,2014 年入围世界500 强的国有企业中亏损数量占比高达32%,企业生存必须靠政府的长期大量的补贴。由此看来,国有独资企业的内部机制存在严重问题,急需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激励机制有着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优点:一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把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 由多种不同主体共同出资认购组成,其中包括国内企业法人、国外企业法人、个人投资主体以及国家等,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企业经济性质的多元化。这样有利于企业保留原国有资本所享有的国家优惠政策,又有助于吸收民间投资主体带来的大量资本投资和更加有效率的管理方式,实现混合所有制企业公私融合,取长补短,利益共享,风险共享。二是产权的分散化。国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前,产权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管理者及企业员工不享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改革之后,企业资本所划分的等额股份不仅可以由外界投资购买而享有所有权,而且可以由企业内部人员购买而持股,企业员工的所得利益因此与企业的经营成效挂钩,从而实现了产权的激励效应。三是分配制度实行按资分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既有纯粹的资本联合,也有资本与劳动的联合。这种所有制的结合态势决定企业内部的分配, 纯粹的资本联合必须实行按资分配, 资本和劳动的联合就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这种分配制度,既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 又有利于调动公众投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
(二)有效治理机制
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国企改革要求的重点,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要求又是以有效的科学管理为基础的,因此有效治理机制的建立成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难以真正分开,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与此相联系的所有权、监督权、收益权、惩罚权都显得缺乏刚性约束。国企内部行使所有权的代表和行使管理权的代表本质上是由人民群众推选出来的,代表人民或国家运营国有企业,实现服务保障和保值增值,但实际上大多数国企领导并没有代表人民的利益,而是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倚仗国家对国企的扶植与包庇,利用自己的权力大肆敛财、贪污腐败,辜负了人民和国家的信任。考核监督也往往由于寻租行为而流于形式,领导问责制也变相为部门岗位调换。
企业要做到有效治理以及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必须要解决好内部权力与制衡的关系。如果所有权集中在某一个主体身上,在权力与制衡关系上是很难达到平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由于所有权的分散化,即企业的股权分散到多个持股人手中而不再由单个主体所享有,要求企业的管理与运行不再听命于一个人,而是必须由所有的权利主体集中商量,从而实现权力的分散以及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进而优化了企业治理结构。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决策,必然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再选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经理人员来实行具体的经营管理职能。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决策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又需要建立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经理会的工作。这种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的四权分立制度,使公司形成责任明确、权利清晰、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科学化,更好的构建权力与制衡间的平衡关系。
(三)股权制衡机制
股权制衡机制即企业由于所有权的分散,使得企业不再由唯一的资产拥有者控制,而是受多个企业股权持有者共同支配,管理权与话语权共同享有从而达到权利制衡的一种机制。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角度来分析,即国有企业通过变卖国有资产或向民间出售股票等方式减持国有股份与国有资产,使得企业达到一种国有与非国有经济主体的共同拥有、资产共同支配、权利相互制约的一种状态。其中按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分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国有资本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国有资本控股还是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进行适度控制权争夺,可以使中小股东获得更多的财务收益及决策话语权,促使企业的决策质量有所提升,改善公司的绩效,这是符合效率原则的市场化行为。
但是国有资本的股权结构差异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也有很大的影响。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由于中小民营股很难与国有股抗衡,容易造成国有股侵占民营股的现象,所以对股权制衡的影响效果不大,效率问题也无法解决。若民营股处于控股地位,国有股只是参股,虽然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但起不到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国有股没有话语权还容易造成国有资本的流失,造成混合所有制成为了一个摆设的尴尬局面。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对有效果的路径还是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民营股可以制衡国有股的结构。但由于不同企业的社会经济作用是不同的,所以具体的改革路径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机制的相互关系
产权激励是有效治理与股权制衡的前提。企业所有生产管理活动的基础必须是在有效的前提之下进行的,企业对人力资本的产权激励有效地改善了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使得企业产权分散到不同经济主体手中,产权的分散是一切有效管理与制约的前提。
股权制衡是有效治理的基础。企业管理权是以股权为基础的,股权只有达到制衡的效果时,企业的管理权才不会集中到个人手中,经理层与监事会才不会受董事会的操控,从而管理层更具有主动性,可以更有效率地为企业服务。
有效治理是实现产权激励与股权制衡的必要条件。只有管理达到高效,上层的机制设计才能够完善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决策的有效性是企业一切机制实现其效果的必要条件。
企业混合所有制模式选择与绩效研究 第10篇
微观层面上看,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 核心是企业的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决定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 最终直接表现为企业的经济绩效。本文就微观意义讨论混合所有制经济, 围绕企业混合所有制模式与绩效的关系展开论述, 探讨混合所有制企业模式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问题。
一、相关研究综述
国外, Berle A.和Means G, (1932) 指出, 两权分离的公司受控于企业的经营者, 由于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有一定的冲突, 企业的经营者不可能像股东那样不遗余力的对企业进行管理, 公司业绩无法达到最优状态, 股权分离度与公司业绩负相关。Michael C.Jensen和William H.Meckling (1976) 认为, 企业的价值随着内部股东持股比例的上升而增加, 随着内部股东持股比例的下降而下降;由于委托代理关系致使公司管理层与公司股东在企业经营目标上存在分歧进而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公司的经营绩效将随着管理层的持股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降低而提高。Guercio D.和Hawkins J. (1999) 通过对美国养老金组织进行调查得出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会促使企业经营更加谨慎, 更能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
国内, 许小年和王燕 (1997) 通过对沪深主板市场三百家企业的研究发现:企业的经营绩效随着国有股持股比例的上升而下降, 随着法人股持股比例的提高而提高。王玲 (2010) 通过对102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为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企业绩效逐渐下降, 随着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的提高企业绩效开始呈上升趋势。陈晓等人认为, 在竞争性强的行业中, 国有股与企业绩效负相关, 而在竞争性弱的企业中, 国有股与企业经营绩效的关系则不明显。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 对于股权性质与股权之间的制衡程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的研究均未得出一致的结论, 本文拟通过选定的几个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研究, 分析出按各产权属性及产权制衡度划分的混合所有制模式与绩效的关系并得出结论, 促进混合所有制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企业混合所有制模式分类与对比分析
(一) 混合所有制的产生机理与历程
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历程是对所有制论断和基本经济制度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市场化改革的启动推动了多元所有制经济结构的生成, 加快了非国有经济的大量发展, 推动了企业混合所有制的生成。所以说, 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就是混合所有制生成的过程。
(二) 混合所有制模式对比分析
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同的产权形式会导致不同的股东行为, 不同的股东行为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 本文按照企业含有的不同的产权属性以及产权之间的制衡程度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划分为以下混合所有制模式:以国有产权作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非国有法人产权、私人作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模式;以外资产权作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模式作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模式。
1. 以国有产权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模式绩效分析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 政府和国有企业难以有效分离, 以国有产权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存在严重的产权关系不清晰问题, 这导致公司股东和董事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缺乏相互制约的基础, 使得国有股的所有者和实际的代管者都不能直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效率。
2. 以非国有法人、私人产权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模式的绩效分析。
非国有法人产权和私人产权都有着明确的投资主体和投资目的, 产权清晰, 有充足的动力去治理好企业, 通过投资获得公司治理权进而以提高公司业绩, 资本一般能够维持长期稳定的增值, 企业绩效表现相对优异。
3. 以外资产权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模式的绩效分析。
外资企业入主国内混合所有制企业, 为企业带来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提升了被入股公司的治理水平、研发创新能力、营销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促进企业绩效的上升。理论上讲, 以外资产权为主要产权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模式的绩效表现应该是比较好的。
4. 产权制衡度对混合所有制模式绩效影响分析。
各种产权形式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相互融合, 相互发展、相互制衡, 会促进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互制衡,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控机制的监督作用, 使公司的治理机制科学有效运行。所以, 混合所有制企业各产权之间的制衡度越高, 企业绩效越好。
三、混合所有制模式选择与绩效分析的实证研究
(一) 研究假设
本文对产权属性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国有产权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例与企业经营绩效成负相关;
假设2:非国有产权及私人产权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例与企业经营绩效成正相关;
假设3:外资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例与企业经营绩效成正相关;
假设4:第一大产权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重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绩效成负相关。
(二) 实证研究的变量选择
1. 因变量。
在成熟规范的证券市场上, 以市场为基础的托宾Q值能够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可以用来衡量公司的价值和绩效水平, 因此, 本文选取托宾Q值代表企业绩效作为因变量。
2. 自变量。
国有产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非国有法人产权占全部股权的比例、外资产权占全部股权的比例度量了不同的混合所有制模式, 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总股份的比例作为自变量反映了各种资本属性之间的制衡程度;故本文将国有股比例、法人股比例、外资股比例、私人股比例、股权集中度确定为自变量, 此外, 设定一个虚拟变量STATE来衡量制衡股东的性质, 当制衡股东性质为国有时, STATE取值为1, 否则为0。
3. 控制变量。
为了客观的展示因变量和自变量的关系, 加入公司规模、财务杠杆作为控制变量。所有变量定义见表1。
(三) 样本与数据统计
本文从2011-2013年沪深两市零售业上市公司 (剔除ST、*ST企业, 剔除仅发行B股或H股的零售业上市公司) 中挑选出127家作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国泰君安经济金融数据库、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年报数据。
本文运用SPSS19.0对研究变量进行描述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及回归分析, 以期得到零售业上市公司的产权性质、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四) 研究模型
本文通过构建线性模型分析产权性质、股权结构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的线性关系。回归模型为:, 其中, 为常数项, 为回归系数, 为误差项。
四、实证结果与结果分析
(一) 企业混合所有制模式选择与绩效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对所选样本做描述性统计分析, 将分析结果整理成表2。可见, 国有产权控股的企业样本85家, 非国有产权、私人产权控股的企业样本37家, 外资产权控股的企业样本5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最大值为81.4%, 最小值为8.7%, 说明当前股权相对集中;国有产权控股企业的托宾Q值均值低于其他类型企业的托宾Q值均值, 反映了当前非国有法人、私人、外资产权零售企业在市场竞争力、企业价值方面的优势;国有产权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企业规模均值高于其他类型企业的同类数值, 说明国有企业占用经济资源方面有明显优势, 但在创造经济价值方面相对较弱, 市场竞争力不够。
注:**表示在0.01水平 (双侧) 显著相关, *表示在0.05水平 (双侧) 显著相关
注:**表示在0.01水平 (双侧) 显著相关, *表示在0.05水平 (双侧) 显著相关
(二) 相关性检验
对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 将检验结果整理成表3。可知, 所有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均低于0.61, 适合进行回归分析。在不考虑其他变量影响的情况下, 托宾Q值与制衡股东性质在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 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5%水平下显著负相关, 与国有股比例、非国有法人、私人股及外资股比例无显著关系。此外, 托宾Q值与控制变量财务杠杆和企业规模在1%水平下显著负相关。
(三) 回归分析
对变量做回归分析, 将回归模型结果整理成表4。在全样本回归模型中, 通过回归分析得出以下判断:一是产权性质与企业绩效之间均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 且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二是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线性关系, 再分别对不同产权控股企业样本做回归分析后发现, 非国有法人、私人产权、外资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之间在5%水平下显著正相关;三是企业的规模效应与企业绩效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四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与企业绩效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 非国有法人、私人产权、外资控股企业财务杠杆与企业绩效相关性较弱, 说明国有企业在融资方面有明显优势, 但资金利用效率相对较差。,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 得出结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绩效受到产权性质的负向影响;各股权成分的制衡程度对公司绩效存在显著影响, 非国有法人、私人产权、外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公司绩效受到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正向影响,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公司绩效受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影响并不显著;国有企业财务杠杆与企业绩效呈显著负相关关系, 非国有法人、私人产权、外资控股企业财务杠杆与企业绩效相关性较弱;企业绩效与规模效应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本文认为, 混合所有制改革, 要从企业内部和外部创造有利条件, 促进多元资本间目标相容, 形成竞争, 产生协同, 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首先, 要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多种产权的制度优势, 保持适当的产权制衡度, 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各产权属性的优势;其次, 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相互参股, 优化产业结构, 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参考文献
[1]许小年, 王燕.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
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11篇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 制度优势 现实意义
“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的理念是凯恩斯最早提出的,为了应对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凯恩斯极力主张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实行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兴办国有企业,提倡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共同投资举办股份制企业,“让国家的权威和私人的策动力相合作”。凯恩斯的追随者汉森、萨缪尔森等人对西方国家发展“混合经济”的实践进行理论总结,他们认为“混合经济”是国家干预的、以私人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既吸收了纯粹私人经济的优越性,又克服了市场经济的弊端,不仅不削弱市场经济,而且还是推动市场经济前进的新动力。西方国家近年来都将“混合式企业”、“新混合经济”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方式。“混合经济”是一种企业经营模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具有“混合”的优越性,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中央决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将其确定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重新审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功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理论和政策上取得的重大历史性突破,可谓来之不易。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能保留和发扬了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自身的积极因素,又能克服了二者自身的消极因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国有企业应该珍惜政策机遇,宜混则混,稳妥推进,真正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一、有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办事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要目标就是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使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办事。当前,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仍然存在一股独大、外部监督乏力、内部人控制、机关化官僚化风气严重等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资本的深度融合,引入“天然的所有者”形成混合所有制的股权结构,来倒逼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彻底转换,推动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破解“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管理”的难题。
(一)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企业家的股权,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是逐层级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并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而是国家授权的代表,这是导致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民营企业家的资产都是自己的,他们自然会竭尽全力行使所有者的权利,保证其投资形成的资产和权益不被侵害。民营企业家与国有企业合作,必然会从保护自身权益出发,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相应地促使国有资产的产权代表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而推动企业决策体系、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
(二)推动企业内部机制市场化改革
国有企业内外有别的干部职工身份与待遇、科层制管理模式广受诟病,一直都是改革的重点内容,却又难以彻底改变。这些内部机制能够形成并保护小团体利益,具有巨大的惯性,而国有企业毕竟是国家的,企业负责人不愿意打破这些机制而去得罪广大干部职工。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不同所有制性质股东之间的股权制衡机制,是打破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内外有别制度的利器。混合所有制的股权结构,要求企业职工不再划分国有、民营身份,不再保留歧视性的劳动用工制度,推动企业的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等制度与市场接轨,真正做到干部员工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降。
(三)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既有国有股东推荐任命的,也有民营股东、外资股东、个人股东推荐任命的。作为同一企业的职业经理人,这些人的身份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干部,也不是家族企业代表,而是完全市场化企业的职业经理人,这就有效破解了国有企业官僚化和民营企业家族化的劣势,促使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拔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管理,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市场化、职业化薪酬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并着重解决好委托代理问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企业家精神,培养精干高效的经营团队。
二、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中央文件中多次提到。国有资本功能,就是国家赋予国有资本的职责定位和发展使命。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就是国有资本要体现国家意志和全民利益,引领和带动其他资本(包括非公有资本)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共同实施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一)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途径
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途径,就是通过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价值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引导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重要方式。在一些商业类国有企业中引入非国有资本,用少量国有资本与尽可能多的民营企业合作,而国有资本又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就能成倍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动实体经济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
(二)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案例
中国建材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选定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企业之一,在实体经济领域开展了“三层混合”的产权制度改革:在中国建材股份这个上市公司层面上,吸收大量社会资本;在四大水泥公司等大型业务平台公司层面上,把民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提上来交叉持股;在水泥厂层面上,给原来的所有者留30%左右的股权。经过三个层面的混合,中国建材集团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水泥企业。中国建材集团与上千家民营企业联合重组,以300亿元国有权益吸收了700亿元社会资本,从而控制了4300亿元的总资产,实现了以少量国有资本撬动大量社会资本,以小博大,可谓“四两拨千斤”。既保证了集团公司在战略决策、股权投资等层面的绝对控股,又调动了子公司在精细化管理、技术改造等环节上的积极性。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曾表示:“如果能用5%的国有资本带动95%的民营资本,这有什么不好?”
(三)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对实体经济的意义
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的集中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宏观经济层面上,少量国有资本引领带动大量民营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能有效防止各种热钱投机炒作,形成泡沫经济。国有资本引导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进入资金密集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其他国民经济急需加强的产业和领域,不断在新经济新产业开疆辟土,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微观经济层面上,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促进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增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动力,强化内部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有助于协调劳资关系,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2016年8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配套文件的形式从细则上予以落实。《试点意见》充分吸收了以前搞MBO等形式员工持股的经验教训, 统筹考虑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将员工持股规范化,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一)员工持股制度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员工持股不是新事物,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在基层企业自发产生了,一些困难企业发动职工凑钱入股救企业,一些企业让部分职工收购国有资产,一些企业改制时让职工用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作价入股或用现金认购股份,一些企业还成立了职工持股会参与企业改革,这些都是职工持股的尝试。因此,职工持股必然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因此,实行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题中应有之意,“试点”之后在诸多领域全面铺开也是大势所趋。
(二)员工持股制度是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产权基础
《试点意见》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充分体现了员工持股制度的优势领域。在这些企业中,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第一优势。要想留住核心骨干,吸收外部人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显得尤为重要。《试点意见》明确员工持股既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而是骨干持股,并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并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员工持股制度能有效保障“最直接的所有者到位”,高效直接地优化了股权结构。把企业效益和员工利益结合起来,把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结合起来,把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结合起来,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极大地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竞争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成长,真正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四、有助于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是单一的国有制企业,也不是单一的私有制企业,而是不同所有制成分的国有资本、私人资本、社会资本等共同组成、公私合资的多元化股份制企业,能够形成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机制互补优势和股份制企业的规模拓展能力。发挥“混合”的机制优势和规模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
(一)“混合”而成的机制优势是打造一流企业的软实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形成“混合”机制优势的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是市场行为,国有股东与非国有股东能不能走到一起,是他们基于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实践做出的自主选择,而不能搞行政推动,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应对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具有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机制和应变能力。国有企业具有技术先进、规模经营、人才队伍、品牌价值等优势,但也有机关化、官僚化等方面的劣势。民营企业具有创新动力足、市场反应快、激励约束机制到位、运营机制灵活等优势,但也有家族化等方面的劣势。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联合重组,就是为了集中双方的优势,建立高效的混合机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通过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深度融合,将国有企业的实力和民营企业的活力凝聚成为核心竞争力,真正取得“1+1>2”的效果。
(二)“混合”而成的规模优势是打造一流企业的硬实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形成“混合”规模优势的改革。当前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采取的主要模式,如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资产重组、民营资本投资公共项目(PPP模式)、员工持股等都是推动企业的实收资本、资产规模在短期内迅速扩张的有效途径,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些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仅仅依靠国家投入和企业自身积累很难满足技术研发和规模扩张带来的巨额资金缺口。而另一方面,我国社会资金非常充裕,民营资本发展迅速,并出现大量过剩,急需开拓新的发展空间。这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引入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为自身技术研发和规模扩张找到了资金来源,也为不断增长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开拓了高成长性投资空间,实现了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互利双赢。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简单理解为一个国有资本与一个非国有资本的混合,而应该理解为至少一个国有资本与至少一个非国有资本的混合,参与混合的资本没有数量限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不能简单理解为一次完成的改革,而应该理解为可以多步骤、多层次的改革。纵观世界500强中的外国企业,大多经历了股份越来越多、股东越来越多、股权越来越分散、创始股东占比越来越小的发展过程,股权结构的混合与变动是常态。因此,多步骤、多层次、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引领众多的普通企业迈入发展的快车道,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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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12篇
一、国有企业职工就业身份变化成本
在计划经济时代, 国有企业职工往往被认为会永久就业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除非职工因为触犯法律等原因而被开除。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 现代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纯粹竞争主体, 企业完全可以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职工表现等决定是否辞退职工。但在实践中, 当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或混合所有制改革时, 由于非公战略投资者的引入, 国资将变为控股或参股身份, 这时原国有企业职工可能认为自己的永久就业身份发生了变化, 从而要求支付用于“身份转换”的经济补偿金。笔者认为有以下两方面原因导致该项改革成本是否必须发生存在不确定因素, 国有企业可以据此进行主动的判断取舍。
(一) 法律依据不明确
历史上国有企业改制时曾经对职工以支付现金或者从国有净资产中预留补偿费用的方式进行补偿, 但这方面政策依据较少, 只有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859”号文中对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国有企业放宽过这方面的限制。随着法律规章日益严密, 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上述经济补偿行为愈来愈缺乏政策依据。例如, 《劳动合同法》第33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40条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 可以认为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 如发生正常的辞退职工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只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二) 补偿范围难确定
企业集团在哪一产权层级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确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范围影响很大。如对集团母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由于企业集团母公司的人数往往较少, 这部分改革成本从规模上不会太大, 但如果要考虑在全集团范围内考虑补偿, 那相对于国有企业动辄数万人的职工队伍而言这部分成本过于庞大, 而且从监管角度而言, 大笔的国有净资产预提将会使国有资产减值, 这对国资监管来说是一个巨大挑战。
二、原福利费用取消或超标费用降标
(一) 福利费用取消
改制前国有企业职工可能会享受一些福利待遇, 在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 如果新非国有股东从精简运营成本的角度考虑不再接受这部分成本, 而原国有企业职工仍要求保留这些福利待遇, 那么就有可能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由原国有企业单独承担这些福利费用, 承担的方式可以是在测算之后一次性支付现金或者从国有净资产中预提一部分费用用于日后支付。
(二) 超标费用降标
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医疗报销标准、企业年金标准等福利待遇可能会超过属地社保规定标准, 而这些超标费用一直由原国有企业承担。如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新进入的非国有股东不再接受这部分成本, 那么这部分成本也将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时的成本, 需要一次性支付现金或者从国有净资产中预提。
三、“三类人员”费用精算预提成本
由于历史原因, 国有企业常常背负着较重的员工福利包袱, 最主要的是离退休、内退和遗属“三类人员”费用, 混合所有制改革 (或者改制上市) 会使得以往未确认的隐性员工福利负债和费用显性化。这是因为, 一方面福利负债精算评估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一部分需要满足人员安置与财务披露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与政府监管部门需要了解包括员工福利负债在内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从过往经验看, 国企改制上市确认的“三类人员”负债规模少则数亿, 多则数百亿, 因此国有企业在改革阶段必须对上述成本进行妥善处理。根据央企改制先例, 通常就纳入新公司 (混合所有制公司或股份公司) 范围的三类人员未来补充福利支付进行精算计提确认预计负债, 并相应冲减国有净资产。在《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9]117号) 中, 明确规定了三类可以计提费用的情形。
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企业而言, 任何一项改革必须要付出成本。国有企业进行体制改革过程中, 势必伴随着各种短、中期成本的产生, 尽管很多成本的支付在财务处理上纳入了企业的当期费用, 但我们更应该从战略上将改革成本的支付看做是一项“资本性支出”, 都是以未来国有企业的体制优势和市场活力作为中长期回报的。当然, 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国有企业也可以采取通过申请一部分国家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方法来减轻企业这部分的改革负担。
摘要:国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对于收益和成本的平衡是企业决策层进行改革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相对于在中长期才能体现和释放的改革红利, 改革成本的发生往往具有当期化的特点, 因此, 国有企业在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时, 必须首先对改革成本的结构、性质、规模进行仔细考量和测算。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身份转换,费用预提
参考文献
[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 (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混合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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