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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考评表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全标准化考评表(精选6篇)

安全标准化考评表 第1篇

钻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估表意见反馈

一、考核表的一级要素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要求不一致;考核表中共有7个一级要素,而规范明确了13个一级要素,不妥表现在:

1、考核表将“HSE方针”列入一级要素考核,而规范中没有涉及方针要求,方针本身要求只是符合要求以及传达告知,建议考核中取缔或列入二级要素,权重也就不易过大;

2、考核中将“目标”列入二级要素,规范中为第一个一级要素。规范中的目标明确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目的在于如何实现目标,有涵盖实现目标的管理方案意思,而考核表中对实施方案与目标同为二级要素,这与规范要求不相吻合,建议将考核中的目标和管理方案统一列入一级要素;

3、考核中“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为二级要素,只是对识别、获取、建立清单的要求。而规范中“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还增加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评估、修订和档案管理等的要求。

4、考核表中“管理者代表”作为二级要素,本身就是HSE体系要求的产物,规范中没有要求,不易列入。

5、考核中“教育培训”为二级要素,没有涵盖规范中“安全文化”的要求;

6、考核表中没有明确对5.8.4“预测预警”考核要求。

安全标准化考评表 第2篇

附件2:

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省二级考评标准及考评表

自查时间:年月日评审时间:年月日 自查单位:(盖章)评审组组长(签字):

安全标准化考评表 第3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贸行业企业,考评,实施

1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工业高速增长,加剧了煤、电、油、运等紧张的状况,加大了事故风险,处于事故易发期[1]。据统计2010年黑龙江省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691起,死亡1776人;哈尔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903起,死亡503人[2]。全国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安全基础不牢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3]。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在装备、管理和人员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4]。无论是当前和今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和全社会来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5]

目前,国家层面颁发了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炼铁单元、炼钢单元考评标准》。

黑龙江省安监局和哈尔滨市安监局联合组织专家编制了《黑龙江省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黑龙江省啤酒酿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黑龙江省乳品加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黑龙江省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在全省范围考评试行;针对全省机械制造企业的实际,黑龙江省安监局和哈尔滨市安监局组织哈尔滨理工大学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小组,编制了省地方标准:DB23/T1396.1-2-2010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第1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第2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基本要求。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3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分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4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4.1 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4.2 申请评审

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向审核公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评审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向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4.3 考评

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评审单位为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冶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轻工、纺织、商贸)、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机械制造)、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建材)、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色)等单位。

申请二级、三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原则上,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认可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参加相应企业的标准化评审工作。但目前,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在工贸行业采取组织专家组的评审方法,按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由专家组向审核公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评审报告。

4.4 审核、公告

审核公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和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将申请、评审材料转交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4.5 颁发证书、牌匾

经公告的企业,由审核公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可重新申请复评。

5 企业考评的主要内容

5.1 基础管理考评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规划与年度计划,机构与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管理,安全健康档案[6]

5.2 设备设施考评

主要包括工业气瓶,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液化气站,煤气站,制氧站,压力容器,乙炔发生站,锅炉与辅机,空压机,工业管道,木料场所,工厂建筑,涂装作业场所,锻造机械,铸造机械,铸造熔炼炉,酸碱油槽,工业梯台,工业炉窖,厂内机动车辆,运输机械,变配电系统,低压电器线路,动力配电箱,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装置,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器设备,电气试验站,探伤设备,起重机械,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砂轮机,风动工具,电梯,注塑机,装配线,炊事机械,其他机械[7]。

5.3 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

主要包括厂区环境,车间环境,仓库,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职业危害作业点达标率,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合格率,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督,职业危害分级,职业病管理[8]。

6哈尔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体会

6.1 组织保障

哈尔滨市安监局多次召开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区、县(市)安监部门提高认识,加大对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力度,定人、定职、定责,由专人负责指导和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是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体,要自觉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哈尔滨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人员多次深入相关企业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在强化指导的基础上,解决了考评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就相关企业在自检自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组织专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咨询、服务、培训,使试点工作取得了实效。

6.2 制度和法律保障

2005年9月哈尔滨市安监局和经委联合下发了《哈尔滨市机械制造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7月在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全市现场工作会议,在全市机械行业大中型企业推广试点经验。2007年4月又印发了《哈尔滨市纺织、啤酒、乳品、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

2009年度,哈尔滨市政府将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将各地区和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2009年5月黑龙江省安监局和哈尔滨市安监局联合举办培训班,对机械、纺织、啤酒、乳品、商贸、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等行业的安全管理考评、设备设施安全考评、作业环境以及职业健康考评等内容进行宣讲,并就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中的难点和疑点进行解答。为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更加扎实、有序、稳步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2010年度,为使相关企业系统了解国家标准的要求,哈尔滨市安监局编制了《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标准汇编》,印刷了1000册免费发放给每一个相关企业,内容包括:国家安监总局2010年6月1日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发布答记者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等,要求各相关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为推动全市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6.3 实施情况和结果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历时680天,共投资1238万元,使750余处不符合项得到有效整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步入了良性运行轨道。

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编制下发了管理体系文件,覆盖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33份)、作业文件(200余份),尽可能的将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写到文件中去,并将体系文件纳入企业标准进行控制,使得管理更加规范、系统。

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金66.5万元,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59项,修订完善了30项相关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246项生产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3100余人,已整改完成和落实措施项目共180项,对道路进行规范画线、增设6个反光镜、安全警示标识846个,使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有了根本的改善。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金86万元,修订完善了67项相关的规章制度、档案、记录,修订完善46项生产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考评专家组提出的249个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新增各类安全警示标识1635块,初步建立起自我约束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哈尔滨锅炉厂预热器有限责任公司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相继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完成整改120多项,修建了环行道路、更换门窗、拓宽车间防火通道,改善了作业环境。

纺织行业试点企业黑龙江圆宝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员参与,全员教育,全员落实。累计投入资金150万元对考评专家组提出的158个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为全市纺织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乳品行业试点企业蒙牛乳业(尚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标准化达标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考评专家组提出的130项问题和隐患,投入近30万元资金进行了整改。

啤酒行业试点企业华润雪花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投入资金60万元,对机械加工等生产作业环境进行了改善,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了改造,对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了完善,对公司的洗瓶机、酒机和贴标机进行了改造更新,对工业梯台等58项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

商贸企业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列为重中之重。投入9万余元对自查出的23项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优化了环境,消除了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57户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排查问题和隐患2660项,已整改2445项,整改率92%。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提高。

7 结束语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要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这个平台,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9],培养和造就一批示范样板企业,以点带面,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标准。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10]。

参考文献

[1]刘铁民.风物长宜放眼量——安全生产形势与近中期演变趋势考量[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6(6):5-11LIU Tie-min.Range far your eye over long vistas——consideration on the safety situation and evolution tenden-cy in the recent and medium term[J].Journal of Safety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06,(6):5-11

[2]张升.新年寄语.伙伴[J].2011,(1):1-2

[3]苏骏.完善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5):159-161SU Jun.Analysis of enterprises Long-term effective safety[J].Journal 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08,4(5):159-161

[4]吴凯.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7,(2):164-167WU Kai.Discussion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incentive andrestraint mechanism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2011,7(2):164-167

[5]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S]

[6]DB23/T1396.1.2010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第1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S]

[7]DB23/T1396.2.2010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第2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基本要求[S]

[8]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9]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4(5):14The State Council issued a circula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safety in production enterprises Notice[J].Journal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0,4(5):14

安全标准化考评表 第4篇

关键词:安全标准化;小型露天采石场;考评

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建立的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贵州省建筑行业、铁路修建的迅猛发展,对砂、石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大。清镇市小型砂石厂数目直线上升,其结果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导致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加之一些采石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忽视,监管不力,小型采石场安全生产存在极大的隐患。据笔者走访统计,80%以上的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基础薄弱

很多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设施中缺少安全设施或有缺陷,安全条件较差,缺少个人防护用具或有缺陷。例如破碎机附近粉尘、碎石打击等伤害均没有防护措施,矿山的配电房进线、出线开关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柜等等。

(二)工艺技术落后

生产设备陈旧,安全性能不高,这也是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例如多数的小型露天采石场采掘工作面没有按照台阶式由上到下逐级开采,而是仍然采用分层开采方式,形成高边坡,威胁采场安全。

(三)安全管理松弛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员工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目前清镇市多数小型露天采石场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非常混乱,致使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的业主普遍素质不高,对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标准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企业缺乏专业的安全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多以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民工为主,他们安全意识差、安全作业技能低,自我保护能力弱。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矿山安全标准工作开展缓慢或没有进行。为了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于2006年11月2日颁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以下简称规范)(标准号为AQ 2007.5–2006),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小型露天采石场建立安全标准化有以下几点意义:

1.数量众多、企业规模小、人员素质低是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特点,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建设能够规范小型采石场的建立、生产,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是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自主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规范国家安全监管的有效方法。

3.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是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二、安全标准化的主要内容

《规范》是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建设安全标准化提出总体要求,针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提出了12个核心要素,即:目标与承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与工伤保险;检查、处理与应急;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绩效测量与评价。并围绕核心要素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原则、创建步骤、评定方法和监督管理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核心元素又划分为若干子元素,每一子元素详细规定了若干个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与提高企业安全绩效,保障安全生产条件,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害,减少工作中断时间等高度相关。

实施指南紧紧围绕这12个核心要素,规定了小型露天采石场矿山建设安全标准化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规范》引入了预防为主、领导承诺、全员参与、循环控制、持续改进的PDCA科学管理思想。该思想将安全管理重点放在风险控制上,逐步建立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辨识、预控,使矿山企业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三、安全标准化考评过程

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所依据的评分办法是:《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评分办法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标准化评分,一部分是百万工时伤害率及百万工时死亡率(如表1所示)。只有同时满足这3个指标相应的分数和百分率,企业才能获得相应的等级评定。

表1  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表

标准化等级 标准化得分 百万工时伤害率 百万工时死亡率

一级 ≥95 ≤5 ≤0.5

二级 ≥80 ≤10 ≤1.0

三级 ≥65 ≤15 ≤1.5

四级 ≥55 ≤20 ≤2.0

五级 ≥45 ≤25 ≤2.5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基本程序可以分为以下4个步骤(如图1所示)。

图1  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自评阶段

企业在向相关考评机构申请外部考评之前,应组织自评小组,根据相应的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应用评定软件,得出自评分值和相应等级,编写自评报告。

(二)外部考评阶段

企业按照自身类别和自评等级,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相关考评机构将考评计划(包括考评专家组成员、日程安排等)通知申请企业,在与申请企业达成一致后,正式展开现场考评工作。现场考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5项内容:

1.考评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考评组成员及企业有关人员参加。说明考评的目的、范围和依据,确认考评计划及考评进度表,简要介绍考评的程序和方法。

2.实施考评。考评组成员按照考评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现场考评,获取客观证据,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和打分。

3.考评组内部会议。在末次会议前,考评组应召开内部沟通会议,对照适用的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有关规定评价考评证据,对给分点、扣分点、不符合项及对应的考评证据进行汇总,形成一致的、公正客观的评价和打分意见,并给出总体考评结论和等级结论推荐意见。

4.汇报会议。在末次会议前,考评组应事先向申请企业最高管理层简要汇报考评情况,通报总体考评结果和等级推荐意见。

5.考评末次会议。末次会议由考评组组长主持,考评组成员及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由考评专家组组长宣布考评结果,提出不符合项整改建议。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机构应向考评单位提交考评报告。企业自评与考评机构考评的等级不一致的,可按照意见整改后,再向考评机构提出考评申请。最终上报结果以考评机构评定的等级为准。

(三)等级认定阶段

企业根据考评结果,将自评报告及考评机构出具的考评报告,提交到具有相应考评职能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等级认定申请。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

(四) 发布公告阶段

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已认定等级的企业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后,向企业颁发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四、结语

清镇市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其评定是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生产能力、促进小型露天采石场行业安全标准化进程的过程。在建设过程中,要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前,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方面能充分认识安全标准化的重要作用和建设、考评、运行的过程,使安全标准化理念深入人心。

(二)充分做好考评机构的监管工作,尽快出台关于考评机构、考评人员、考评资质管理的专项管理办法。要求考评机构和考评人员自律守法、对考评工作认真负责。

(三)进一步细化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监管。结合以往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际经验,充分改进不足,使安全标准化真正成为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程五一,王云海,郝山山,王庆,史庆广.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如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工业安全与环保,2009,35(8).

[2]侯茜,王云海,程五,程春花,王璐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与考评.金属矿山,2009,8.

[3]朱栗宝,罗周全,罗贞焱,陆广.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问题及对策.矿业工程研究,2009,24(4).

[4]隋阳,史秀志,赵艳艳,薛剑光,丁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19(2).

[5]刘峰,王红汉,朱晓林,乐有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2010 ,2.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细则 第5篇

第二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第三条 全面推进选煤专业化管理,规范员工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第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选煤厂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性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考核期内未发生省级以上抽查的产品质量事故。

(三)考核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排放水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第五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选煤厂等级划分及考核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洗水闭路循环达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洗水闭路循环达二级及以上标准。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上(不含70分),洗水闭路循环达二级及以上标准。第六条 检查和考核

(一)考核标准:《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标准》等。

(二)考核办法: 1.实行动态监管与季度检查考核相结合。管理部门按相关专业类别考核范围,将各部门动态检查情况记录在动态检查表中,做为动态检查分值。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值占总分值50%。季度考核分值=动态检查分×50%+集中检查分×50% 半年考核分值等于两季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值。2.各部门必须坚持旬查月验收制度,每月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评分表。

(三)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 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等于四个季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值。

(四)计算办法和具体规定 1.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包含所有部门和岗位考核标准,满分100分。满分减去该部门或岗位考核范围内的扣分项为该部门或岗位的最后得分。2.灰分、车运商品煤发热量稳定率、加工费、材料费、电耗等管理指标以公司下达的考核计划为准。3.“五大规程制度”——指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交接班制度。“重要岗位”是指:调度、重介密度控制、浮选、化验、压滤、高压配电等岗位。“四无”—指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五不漏”—指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4.各班组参评人员平均得分将作为该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得分。5.洗煤厂参评班组的平均得分作为洗煤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得分。6.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班组和个人标准如下: 1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时,为标准分不奖不罚。2 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以上,多1分奖当月绩效工资总分加1分。3 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以下,为不合格,少1分罚当月绩效工资总分数减1分。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生产技术管理)权重:30% 表一 项目 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 标准分 考核评分细则 1.质量控制点明确,主要生产环节有合理的工艺指标要求;岗位要有岗位记录;设备运行正常,满足工艺要求。2.现场环境卫生治理良好,做到“四无”,地、墙面等整洁。3.生产性事故影响选煤生产,影响装车(或无煤装车)情况。4.掌握日、月产、运、销、存情

一、况。生产 为保证正常生产要制定相应的管理 5.(45分)应急预案并执行。6.产品质量管理。7.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8.加药系统运行正常、加药记录真实、规范,加药制度齐全。现场检查。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指标缺一项扣1分;岗位记录缺一次7 扣1分;岗位记录不规范一次扣1分;设备一台损坏或运行不正常扣1分,一处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扣1分。5 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5 影响选煤生产的,每次大于2小时作为一次,每次扣0.5分,影响装车一次扣1分。2 对产、存、销情况掌握不清,每次扣0.5分;数据一次错误扣0.5分。4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有应急预案(原煤性质变化、产品质量要求发生变化,发生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无预案扣4分,未执行1项扣1分。精煤灰份超过10%每次扣1分(含抽查和自报),车运商品煤发热量稳定率符合计划要求,每降1%扣0.2分。质量分析会每月一次,未开扣2分,不规范扣1分。现场检查,发现外排管路或煤泥水外排现象扣2分。加药制度不齐全扣1分。现场检查,加药系统发现一处运行不正常扣1分,记录不真实每处扣0.5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按工序标准考核,每增加50g/l扣1分;数据不真实每发现一次扣1分。现场检查,五大规程、调度管理等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调度室卫生差一处扣1分,闲杂人员不得入内,进入一次扣1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发生的重大事故有记录,每缺一项记录扣1分;对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指标、通知、通报、指令能及时转发并记录,缺一项扣1分;信息系统中相关报表要及时、准确录入,少报一次扣1分,录入不及时一次扣0.5分,数据错误一次扣1分;调度记录与现场岗位记录不符,发现一处扣0.5分;及时按规定汇报人身安全事故和机电事故,每迟报一次扣1分,汇报不准确扣一次0.5分,谎报一次扣3分,瞒报一次扣5分;及时、准确地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全厂范围内的各类事故,每错报一次扣1分;记录不规范一处扣0.5分。其他不符合调度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0.5分及以上的处罚。调度员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生产调度不当造成事故的扣2分。无备用电源扣0.5分。调度通讯接通率不低于95%,每降低5%扣0.5分。各厂生产监控、视频传输服务器不得无故中断,无故中断一次扣0.5分,中断不汇报发现一次扣1分。10 5 5 9.洗水浓度符合工序标准要求。2 10.有完善的调度管理制度。3

二、调度 11.调度业务管理。管理(20分)15 12.调度装备齐全,调度通讯系2 统畅通,通讯接通率不低于95%。17.各类报表及月综合等试验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项目齐全,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并进行分析说明。

三、技术 18.工序标准执行情况。管理(20分)19.所有工艺环节的变更必须报生产部备案。资料检查。上报不及时一次扣1分,项目不齐全一处扣0.5分,数据不4 准确一次扣0.5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或一处错误扣0.5分,未进行分析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1分。技术检查人员齐全,检测项目齐全,缺一项扣1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工序标准要求的扣0.5分;工序标准中工序重要参数每月每超55 个扣0.5分。工序参数每迟报、错报、少报1次扣0.5分。各类技术分析会少一次扣1分。煤泥水处理药剂消耗每超计划10%扣0.5分。工艺环节变更后需将一套完整资料(含图纸、变更及相关的文字资料)4 上报。一处工艺环节的变更未报扣0.5分,上报资料不完整扣0.2分。对系统能力及设备性能要有评价,每缺一项扣1分。20.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图纸、2 未实行统一管理的,缺一项扣0.5分 设计说明书、月综合、生产检测、分析资料、各类报表和设备随机资料等)实行统一管理。有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未建立扣2分;每月召开技术分析会,未参加21.技术体系与技术分析会。5 扣2分,煤质出现特殊波动与洗煤指标异常有技术分析,每少一项扣1分。现场及资料检查。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采制化合格证上岗,一人无证扣133.采制化严格执行国标、操作分;不按国标或规程操作发现一次扣1分;抽查两个存查样,存查样的规程和安全规程。化验项目及原粒度和质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现场口试国标、操作规程和安全5 始资料齐全,原始记录整洁无误,规程,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化验项目少一项扣2分,资料一处不齐全报出结果有审核。扣1分,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无审核扣1分;化验室、制样室卫生差扣1分,一台设备不完好扣1分。现场及资料检查。查煤质化验原始记录,误差超过相关规定,每超差一

四、采34.厂矿同采同制项目及程序符制化管合相关规定,同采同制签认单及4 批扣0.5分;上报不及时一次扣0.5分;数据不准确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1分;不真实一次扣1分。理(15时审核上报。分)35.制样室化验室配齐采制化设3 现场检查。缺一台采制化设备扣1分,室内一处不整洁扣0.5分。施并保证设备完好室内整洁 36.建立采制化人员、设备台帐及设备检修记录,制定采制化工现场及资料检查。采制化人员、设备台帐、设备检修记录、采制化工作作细则及技术检查流程图。人员、3 细则及技术检查流程图缺一项扣1分;人员、设备、检查项目变化未更设备、检查项目变化要及时更新新或未上报一项一次扣1分。并上报。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机电管理)权重:25% 标准项目 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 分

一、1.电耗(kWh/t)。按考核计划 4 用电 2.用电分析:对当月电力消耗超标情况进行管理 6 分析,制定措施(10分)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齐全完整,熟知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操作规程。4.检修计划完成率≥90%,检修质量合格 4 表二 考核评分细则 按考核计划实行季度考核。每增加10%扣0.5分 无分析材料扣1分;无节电措施的扣2分;措施没有落实的扣2分 细则和考核必须落实:每发现一次没有落实扣2分;交接班记录一处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分,与实际不符1处扣1分;制度不知一项扣1分。以检查检修计划为基础,计算出检修计划总完成率,总完成率90%以下每降5%扣1分。每出现一次检修返工现象,扣2分。每发现一台(处)设备不完好扣1分。设备没有达到生产工艺参数,每发现一台扣1分。设备、设施、管道外观无严重锈蚀:每发现一台设备(一件设施或一路管道)出现严重锈蚀,扣0.5分。设备整洁,无积尘、油垢、五不漏一处不合格扣1分。编制设备润滑加油周期表:每遗漏一处加油点,扣0.5分;做好设备润滑及加油记录:不记、少记,每发现一项扣0.5分,现场与记录不符每处扣1分。停送电操作不规范,扣2分;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扣1分;绝缘用具不全、不完好或无试验标示,每发现一处扣2分;按电气试验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每漏做一项扣1分。原煤系统每次半小时(包括半小时)以上机电责任事故扣1分,洗选系统每次1小时(包括1小时)以上机电责任事故5 5.设备状况:符合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达到生产工艺参数要求;设备、设施、管道

二、防腐。机电 管理(90分)6.润滑及加油 7.配电室和高压室停送电操作规范、记录规范完整,高压绝缘用具齐全完好,高压试验按期实施:高压设备试验、高压继电保护、防雷接地、绝缘用具实验等。8.机电事故 4 5 3 5 9.电缆标志牌、设备铭牌、标志牌齐全。10.工具齐全,工具用具无损坏无丢失,分类清晰摆放整齐;安全用具合格,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11.备有灭火器材(2—4只合格的灭火器和0.2立方米以上防火沙及铁锹)。12.室内整洁卫生,巡视线路畅通,无积水、无杂物、无油、无灰尘。13.室内电缆桥架、电缆线敷设排列整齐,无积尘、无杂物。.接线盒、金属构架不锈蚀,不漏电。14.电气设备不冲水 15.有运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及点检记录。16.上岗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17.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配套部件齐全完好,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18.设备整洁,无积尘、油垢;箱体、管道无跑、冒、滴、漏;变速箱不漏油,完好参见机电备完好标准。19.法兰、防护罩等不能缺螺栓,设备紧固螺栓及地脚螺栓不松动,设备焊接部位焊件应无变形、开焊、虚焊和裂纹 20.下班后电焊机关机,焊把起收,氧气、乙炔气瓶关闭总阀门,焊条、焊帽无乱丢。21.电动机绕组完整无损,清洁干燥,绝缘良好,运行中无杂音,转动平稳 22.照明线路整齐,不能出现相连两灯具同时不亮 23.导线接线端子连接紧固端子无烧伤,螺丝不滑扣,母线接头无过热现象,高低压瓷瓶清洁,无破损和裂纹,无放电痕迹;配电柜内无灰尘,补偿电容外壳不变形,无放电痕迹 24.巡检记录、润滑记录、检修记录完整真实 3 5 扣1分,烧电机事故:每次50KW(包括50KW)以下责任事故扣2分,每次50KW以上责任事故扣3分。有重大机电直接事故扣5分 必须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事故调查分析每缺一份扣2分,不符合要求扣1分。每缺一块牌扣1分 不整齐或不齐全一件扣1分;不合格1件扣1分,损坏或丢失一次(处)扣1分,发现设备内部有检修遗忘工具不得分。少一只灭火器或防火沙数量不足扣1分,无铁锹扣1分(只考核有沙箱的硐室没有沙箱的硐室不考核不扣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3 3 5 4 5 5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漏电扣2分。发现一处扣2分 缺一种记录扣1分,一处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分。达不到要求或未持证上岗扣1分,现场口试不合格扣1分 发现一台设备一种保护不完好扣2分,一台动作不灵敏可靠扣2分,有重大机电直接事故扣5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5 5 发现一处扣1分 有一条松动或少一条扣1分 发现一次(处)未关扣1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3 3 2 3 一处不合格扣1分 5 缺少一项扣1分弄虚作假不得分 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安全管理)序号 权重:25% 表三 标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 考核评分细则 分 1.重点岗位熟知“五大规程制度”,一般岗位熟知“三大规程”,熟知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岗位标准。2.14.所有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劳保穿戴齐全,无“三违”现象。

一、规程 3.制订并执行安监员夜班及特殊时间段跟制度 班、巡岗、查岗制度。(30分)4.部门检查“四定表”及安全隐患整改“四定表”落实情况。5.信息系统安全及标准化管理模块。现场抽查,重点岗位一项答不者扣1分,一般岗位一项答不5 者扣0.5分。掌握不熟练的每人扣1分。每次笔试抽考不合格的,一人次扣1分。查资料,每发现不符合要求扣1分,发现一人次一般“三违”6 扣1分,发现一人次较严重“三违”扣3分。8 安监员夜间及特殊时间段查岗每周2次以上,少一次扣1分。对部门检查问题、职工上报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四定表”,并按“四定表”内容,每少落实一项扣1分。各部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中安全和标准化相关管理,按时按6 要求提交相关内容,迟报或内容错误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2分。5 5 生产现场要求严格按照《选煤厂现场定置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内容,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现场检查。检测及实验不符合规定每一处扣1分。安全防护 及设备涂色满足《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其他相关安10 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一处扣1分。消防设施、器材达不到要求或损坏、丢失、挪用的一处扣1分。5 B类隐患未上报,一处扣5分。6.现场定置化管理及现场。7.机电设备保护齐全可靠(机械、电气、压力容器、起重等),检测及实验符合规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符合相关标准。(盖板、围栏、杆、警示标志、设备涂

二、色等)安全 作业 8.现场有无安全隐患。环境 9.安全保卫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对进(30分)入、外出的一切人员、车辆、物资等要认真检查,有疑点要及时扣留并上报领导,严禁一切闲散人员、车辆进入厂区,来客出入要登记。10.安全整治计划兑现情况。5 擅离职守一次扣1分,发现一次没有检查扣1分,发现一次没有登记扣1分 5 公司下达计划未按期完成一项扣2分。11.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无人查资料。重伤1人不得分;轻伤一人扣15分;微伤扣7.530

三、身、设备事故。分。无事故应急预案扣10分。事故 12.所有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劳保穿戴齐全,现场检查。每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发现一人次一般8 三违 无“三违”现象。“三违”扣3分,发现一人次较严重“三违”不得分。(40分)13.职工参加安全培训情况。2 参培人员未按计划要求培训,每缺1人扣1分。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经营及人力资源管理)项目 权重:10% 表四 标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 准考核评分细则 分 1.吨煤加工费达到公司考核指标 2.有工效挂钩考核实施细则并落实到位。20 按季度计划考核。完成得标准分。每减(或增)1%,扣0.3分。10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未落实扣0.2分。

一、以100%为基础,±5%为合格。每增、减一个百分点扣0.2经营 3.月度材料费预算准确率(%)。10 分。管理(67分)4.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报废、拆除、固定资产帐、卡、物有不符的扣1分;未履行审批手续先拆处置程序符合文件规定,不得出现有帐无物5 除后办理报批手续的扣5分;出现有帐无物资产的扣5分。资产。5.物资需求计划及时准确;物资需求计划物资需求计划出现错报、重报、多报,一笔扣1分;申报次7 申报次数每月提交不得超过4次。数每超1次扣1分(大修理、停产检修、安全整治计划除外)。6.物耗系统消耗单填制及时准确、待用物资账物相符;待用物资不能在规定时间使用的,提前办理退料或备案手续; 7.各类报表编报及时准确。8.职工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培训考试合格率﹥90%;参培率100%。

二、人力 资源管理(33分)7 8 10 发现弄虚作假、账物不相符一次扣4分。未按规定办理退料或备案手续的,发现一笔扣4分。每份上报不及时一天扣1分;发现一处不齐全、不准确的扣1分。培训计划每少一项扣1分,考试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参培人数每少1人扣0.5分。9.考勤原始记录及时、真实、规范、整洁,考勤不及时、不规范、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职不得涂改。职工请假要履行手续;考勤录入10 工请假未履行手续扣1分.数据真实、准确。10.员工工资基数和系数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违反规定变动岗位系数和考核分配办法;每月工资总额必须按核定指标分配,严禁超标;在规定时间完成工资分配和录入工作。违反规定变动岗位系数和考核分配办法的,发现一次扣413 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资分配与录入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文明生产)权重:10% 表五 项目

一、行为 1.岗位“手指口述”语言、动作熟练。规范(50分)2.职工文明行为。3.制定本单位环境卫生、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实行量化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卫生清扫与自查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并有检查考核记录。25 劳保穿戴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扣2分,言行举止不文明一次扣2分。自查无记录扣1分,没达到“三化”(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缺一化扣1分。25 “手指口述”语言、动作掌握不熟练的扣1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 标准分 考核评分细则 5 主干道不畅通扣2分,乱堆乱放废弃设备一处扣2分,路面

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文字说明 第6篇

一、安全生产目标20分 ··················································································· 1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40分 ··············································································· 1

三、安全投入55分 ·························································································· 2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70分 ································································· 3

五、教育培训55分 ·························································································· 6

六、生产设备设施295分 ················································································· 7

七、作业安全195分 ······················································································ 17

八、隐患排查70分 ························································································ 22

九、危险源监控55分 ···················································································· 24

十、职业健康65分 ························································································ 25

十一、应急救援40分 ···················································································· 26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0分 ······························································· 28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0分 ·································································· 29

一、安全生产目标20分

1.1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1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且量化目标、指标。

无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视为没有,不得分;每有一个目标、指标未量化扣1分。1.2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无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次扣2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2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20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40分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三以上;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比例为10%以上。20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达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三,每少一个千分点扣5分;文化程度未达大专及以上,有一人扣2分,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未达10%,每少2个百分点扣5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2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任命的,扣5分;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的,每少1个责任人扣1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评估本企业存在的风险,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以会议纪要形式保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10 每缺少一次,扣5分;无会议纪要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扣2分;有未完成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2.2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3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5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发布的,扣2分。

小计40分

三、安全投入55分

3.1安全生产费用

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建立相应使用台账。6 无保障机制的,不得分;保障机制执行不严格的,每次扣3分;未建立台账,不得分; 2 台帐不完整的,每项扣3分。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物品;(4)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5)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6)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7)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8)安全标志及标识;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24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5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4分。3.2工伤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20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每一人未缴的,扣5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20分。

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5 有关工伤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不得分;工伤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

小计55分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70分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应包含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明确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2 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1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3 并向主管部门汇总。2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1分;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未分类汇总的,扣1分。

每半年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2 不按规定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识别并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每缺少一个,扣1分;未传达的,不得分;传达每缺少一项,扣1分。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规性评价,编制输出合规性评价报告。2 未按时开展合规性评价的,不得分;未编制合规性评价报告的,不得分;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2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1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1分。4.2规章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内容。5 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1安全目标管理、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4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5安全投入管理、6工伤保险、7文件和档案管理、8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2消防安全管理、13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1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15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16作业安全管理、17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1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19职业健康管理、20安全标志、21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2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2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24应急管理、25事故管理、26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15 未发布的,不得分;企业制度中未包含要求内容的,每缺一项,扣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5分。4.3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审核、发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下发到岗位;岗位员工应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8 未审核、发布的,不得分;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缺一个,扣3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3分;发现员工不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人次扣2分。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3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4.5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5 未及时进行的,每项扣2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1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2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1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人员资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5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小计70分

五、教育培训55分

5.1教育培训管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资源:场地、教材、教师等。4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1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未保障教育培训资源的,每缺一项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4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1分;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价的,每次扣1分;未根据评价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6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班组应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15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5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5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复工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班组无安全活动,不得分;班组安全活动每少一次,扣3分。

5.4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2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5.5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 未经职业健康培训,不得分;每人次扣1分。5.6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4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5.7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5 安全文化建设与AQ/T900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不符,不得分。小计55分

六、生产设备设施295分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履行立项、审批和审查等各项程序。4 建设项目无立项、审批和审查等批复手续,不得分。

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6 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审查、安全 7 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一个项目扣3分;缺一项程序,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段执行,一次扣1分;未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不得分。

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厂区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应设有安全通道。4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每处扣0.5分。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室外大型设备等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保持完好。2 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每处扣1分;未定期检查,扣1分;防雷设施不完好,每处扣0.5分。

厂房的照明,厂房、车间紧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楼梯及主要会议室、操作室、计算机室、变频室、酸碱洗槽、配电室、液压站、油库、泵房、电缆隧道、煤气站等,应按照《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并保持完好。3 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有一处未按要求设置事故照明,扣1分;设置事故照明不能正常使用,每处扣0.5分。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厂内的铁路、道路设施(包括车辆、铁路、道口、道路安全标志等)以及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装卸、车辆行驶应符合《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规定。5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设备选型应符合项目设计方案,不应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6 有一台套设备不符合要求,扣1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每处除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6分。

应设置全厂管/控一体化的自动控制系统,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区域位置分区设置集中 8 控制室,采用集散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自动检测、控制和管理。8 无全厂管/控一体化的自动控制系统,不得分;未按规定设置集中控制室,一处扣4分。散发余热、余气(汽)的车间或场所应设置机械和自然通风设施;生产作业场所易积水的坑、槽、沟应保持排水畅通;密闭的坑、池、沟应设置换气设施。3 无排水设施,每处扣0.5分;无换气设施,每处扣0.5分。

生产岗位操作室、会议室、生活辅助设施(更衣室、浴池、食堂)、车间主配电室等,应与大型槽体、高压设备、高压管路间留有合理的间距;操作室不应置于压力容器上方或附近,应留有合理的间距。3 现场操作室、更衣室、休息室、会议室在大型槽、罐等容器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的事故影响范围内,每处扣1分。

固体输送设备(皮带、传送带、板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链条机、螺旋输送机等)应符合《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31)要求,应设启停用警铃、电气联锁和事故急停装置等。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碱粉贮存场所应设置机械化吊卸和搬运设施。3 无机械化吊卸和搬运设施,不得分。石灰炉应设置通风和排烟设施。3 无通风和排烟设施的,不得分。

蒸汽缓冲器、压煮器、管道化溶出装置、蒸发器、脱硅机、压缩空气储罐、真空罐等压力容器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要求,各种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温度表、报警器等)应齐全;溶出器、料浆及冷凝水自蒸发器、蒸汽缓冲器、新蒸汽总管上应设置安全阀,每台压力容器或每处应设置2个安全阀,并应确保泄压排出点符合安全要求。8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2分;安全附件每缺一项,扣1分;无联锁控制系统的,每处扣2分。

溶出系统的换热器、溶出器和自蒸发器上都应设合理、安全、可靠的不凝气排出设施。

4 有一处未设排出设施扣2分。

熟料窑饲料泵、赤泥外排高压泵、压煮溶出饲料泵必须设置压力检测、超压报警、自动停车等安全装置。4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2分。

熔盐炉、余热锅炉等的安全设施应符合《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要求。5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桥式起重机、电葫芦、卷扬机、龙门吊、汽车吊、电梯等起重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要求,限位器、联锁开关、制动器、限载器、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应齐全;电梯应设置应急保安电源。8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2分;安全设施缺乏,每项扣2分;电梯无应急保安电源,每处扣2分。

厂内叉车、电瓶车、机动车等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161号)的要求。3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压缩空气管道、料浆管道、溶液管道、蒸汽管道等压力管道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的规定。5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天然气、煤层气、煤气等燃气管道应设置有放散、接地装置,埋地管道应有防腐保护设施,管道与周围其它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要求;用煤气作燃料的现场应设置煤气泄漏检测,放空等相应装置。5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煤气站的各项安全设施应符合《发生炉 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要求;煤气输送管道应设气水分离设施。10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2分;煤气输送管道无气水分离设施,扣5分。

槽罐应设置液面指示装置和防止冒槽的溢流装置;槽罐顶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槽罐区设围堰,地沟加盖板,现场应设事故喷淋及冲洗设施。5 无液面指示装置和防止冒槽的溢流装置,每处扣1分;未设围堰,每处扣1分;地沟盖板缺少,每处扣1分;现场缺冲洗设施,每处扣1分。

空气压缩机应符合《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JB8524要求。3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压滤机液压部分应安装电接点压力表,应有联锁控制系统。2 未安装电接点压力表或联锁控制系统,不得分。

煤粉制备系统应设置有收尘、通风、灭火设施; 煤粉制备系统必须设置灭火设施,并配置灭火器。煤粉仓、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煤粉经过的管道上都必须设置防爆装置。3 收尘、通风、灭火、防爆设施缺乏,每项扣1分。

重油库、槽区、柴油罐、高压油泵房应有完善的防火和灭火设施;油罐组周围应设防火堤;卸油系统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油罐应设有通入惰性气体的灭火接口。3 防火和灭火设施不完善,每处扣1分;未设防火堤,每处扣0.5分;卸油系统未采用密闭管道,扣2分;油罐无通入惰性气体的灭火接口,每处扣1分。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接零等装置;供电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各用电设备应有短路和过载保护;潮湿或高温区的场所,设备选型以及电缆敷设应满足其特殊的环境条件要求。3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报警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2 未设装置,不得分;有一处少一项装置,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小动物进入措施,扣1分。

自控设施的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物质排液、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位置,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或屏蔽措施;自动控制系统应有备用电源。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二氧化碳的除尘、洗涤、加压输送系统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完好。2 未设装置,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收尘(电除尘、湿式收尘、布袋收尘)器应设置有防爆装置。2 缺防爆装置,每处扣0.5分。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检维修台帐,制定检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按照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危险检维修应制定实施方案,应包括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和维护,检修完毕后按程序进行试车和消缺。10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不得分;资料不齐全,每次(项)扣1分;未按计划检维修,每项扣2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每项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每处扣2分;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每项扣1分。

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上使用的需强制检测的元件、仪器仪表、变送器、工艺设施安全联锁装置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检漏报警仪和防雷电、防静电设施等均应处于规定的检测检验周期内。6 有一类项目没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扣3分;现场发现一处超过周期,扣2分。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结构应可靠完整,如天花板、管道、墙壁及支柱、罐(水、气、油等)、门道及窗户框架、排水沟及下水管、固定梯、混凝土及钢结构等,不应有明显的严重结构缺陷。4 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

设立危险化学品(酸、碱等)、易燃易爆品、放射源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存放危险物质,并按规定获得批准。5 未规定设立专用仓库或获得批准,不得分。

对涉及强酸、强碱及高碱料浆等生产岗位实施有效的监控;对储槽设置液位进行监测,液位超限报警后,应立即采取停止进料等措施;各种防护罩、溢流管道等设施应完好。5 未落实监控,每处扣1分;液位超限报警后,未采取相应措施,每次扣2分;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每处扣1分。

湿法生产车间内地坪应做出一定的坡度,并设地沟及污水槽;现场地沟应畅通,盖板应齐全完好。6 未设地沟及污水槽,不得分;地坪坡度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地沟不畅通、盖板不齐全,每处扣0.5分。

现场设置的喷淋、冲洗设施应完好;存在强碱的作业岗位应配置硼酸水等药品。4 喷淋、冲洗设施不完好,每处扣2分;强碱的作业岗位缺配置硼酸水等药品,每处扣1分。

在人员有可能接触到的蒸汽管道、高温料浆设施应采取有效的保温和隔离防护措施。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器材配备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要求,并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完好,不得挪作它用。8 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或不完好,每处扣2分;未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维修和更换,不得分;有挪作它用,每次扣1分。

易燃易爆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意外泄露和火源。3 无隔离防护措施,每处扣1分。

对可燃气体的泄漏等应进行监测,现场不应有泄漏现象。对可燃物质(润滑油、重油等)的温度应进行监控,并有超温报警措施。4 未监测,不得分;未按期监测,没少一次扣1分;未对温度进行监控,不得分;无超温报警措施,每处扣1分。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使用阻燃电缆,选择防爆电器,依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选择电线和电缆,以满足不同场合和不同工况下的要求。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易发生燃爆的除尘管道应及时清除积尘。2 未及时清除积尘,不得分。

对溶出系统、蒸发系统、脱硅系统的压力、温度及液位等参数进行检测和监控,应有相应的联锁系统;定期对系统检测仪表进行维护保养,系统检测仪表应完好、灵敏、精确。

8 未对参数进行检测和监控,不得分;无相应联锁系统,每处扣2分;系统检测仪表有缺陷,每处扣1分。

隔膜泵、油隔泵等进出料部位应设置进出料补偿器等措施,确保系统压力稳定;泵本体应设置超压报警、跳停和油系统自动卸压等安全保护设施运行良好。3 未设置进出料补偿器措施,每处扣1分,泵本体未设置超压报警、跳停和油系统自动卸压等安全保护设施,每处扣1分;安全保护设施不能运行,每处扣0.5分。

压力容器、管道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爆破冒、易熔塞、紧急切断阀、减压阀、压力表等卸压装置及安全附件应完好,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手动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无卸压装置及安全附件,不得分;未定期试验,每次扣1分。

压力管道的固定支架、弹簧支吊架、热补偿器等应牢固、可靠,并定期检查。3 有缺陷,每处扣1分;未检查,不得分;未定期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

根据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定期对压力容器、管道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检测,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8 未进行检测,不得分;一处未在有效期内使用,扣2分。

起重设备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行许可证,定期进行检测、检验。8 未取得运行许可证,不得分;未按期进行检测、检验,每台次扣4分。起重设备的下列安全装置,应按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使用:(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3)倾斜调整和显示装置;(4)缓冲器;

(5)露天作业的防风防爬装置;(6)防后倾装置;(7)回转锁定装置;(8)起重量限制器;(9)力矩限制器;(10)防碰装置;

14(11)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12)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13)地面操作手柄要有急停按钮;(14)失压保护装置。6 安全装置缺失,每项扣2分;未按照制度检查,每次扣1分;设施存在缺陷,每处扣1分。

吊钩、吊具、吊索应在其额定载荷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3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起重机在行走前和行走过程中,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吊运物行走时,不应从人的上方通行;在特定的情况下越过主体设备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3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配电室高压开关柜等电气设备应设有“五防”装置(防止误分、误合开关,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接地线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触电保安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电器设施的绝缘保护应完好,电气作业使用的各种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检测。4 绝缘保护有缺陷,每处扣1分;工具未进行检测,不得分;未按照期限及时进行检测,每次扣2分。

电气设施的控制按钮、开关应灵敏可靠,指示灯清晰明亮;电气线路敷设规范。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酸碱腐蚀场所的钢质容器、平台、框架结构等设施应定期检测检验钢板厚度、定期防腐。5 未进行检测检验钢板厚度和定期防腐处理,不得分;未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进行检测和防腐,每次扣1分。

大型建构筑物、大型槽罐应定期进行沉降、位移观测;对出现的沉降、位移、腐蚀、变形和裂缝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3 未监测,不得分;对异常情况,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分。

各种槽罐、厂房、管道架等不应超额定荷载,否则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应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等相关规定,取得辐射许可证。3 未取得辐射许可证,不得分。

放射性同位素的装卸、使用、保存和销毁应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的要求,应有严格的防盗及防护监控措施,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4 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无防盗及防护监控措施,不得分;未设置警示标志,每处扣1分。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的运输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的规定。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应优先选用本质安全型设备。3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4 未进行验收(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5 未按规定进行,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不得分;未采取防范措施,每处扣1分。

小计295分

七、作业安全195分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定期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得到落实;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12 无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汇总资料,不得分;辨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每少一处扣2分;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扣4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每类扣2分;控制措施不落实,每处扣2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风险及其控制措施,每人次扣2分。

生产操作现场应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应进入生产操作现场。5 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发现一次扣1分;

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区域划分科学合理。10 未开展定置管理,不得分;定置管理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定置不合理,每处扣2分。现场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无大面积积水、积料。6 存在一处扣2分。

对下列危险作业执行作业许可管理:(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临时用电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爆破作业;(7)交叉作业;(8)其它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应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控制措施。8 未办理或缺少一项危险作业规定,扣2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扣2分。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4 没有安排专人实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每次扣1分。

岗位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和设备检修、维护规程;应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安全的关键指标,如压力、温度、流量、液(料)位、液量等。20 发现有不按规程作业,每人次扣5分,累计扣完本项分值后,继续累计追加扣20分;生产工艺安全的关键指标未按标准控制的,每处扣5分。

石灰炉顶处理卡料,炉内应减风到负压,两人以上共同进行,相互监护,不应站在积料上处理。3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输送皮带打滑或主、被动轮挤进物料时,应停车处理。2 未停车处理,不得分。

溶出器堵塞,不应高压冲击,应泄压后清理;蒸发器酸洗后未经置换、通风,不应动火作业。3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开停板式热交换器时,精液和母液应同时开关,不应出现偏压密封泄漏喷料。2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设备操作、检修、清理所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等应安全可靠;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绳,垂直交叉作业应设安全防护棚或围栏,并设置警示、提示标志。3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检修、清理所用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36伏,进入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内不应超过12伏。3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检修、清理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清理完毕应及时恢复。2 未及时恢复,每处扣0.5分;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每处扣1分。7.2作业行为管理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10 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扣2分;未进行现场排查,扣5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 18 不强,每类扣2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每人次扣2分。

对现场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并定期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8 对不安全行为未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每次扣1分;未定期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扣4分。

检修承压设备前,应将压力泄放为零,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带余压料浆喷溅;带料承压管道、容器不应重力敲打和拉挂负重。4 不符合规定作业,每次扣2分。

开关料浆阀门作业时不应垂直面对法兰,拆卸阀门、管道、泵、容器的连接螺栓时应由下而上。4 未按规定作业,每次扣2分。

对各类容器、贮罐、槽、管道、泵等设备检修、清理前应通知相关运行岗位人员,并对所有可能来料的管道或设备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如加盲板等,关键部位的阀门应关闭,排空物料,作业期间,外部必须设置专人监护。6 未采取隔离措施或设专人监护,每次扣3分。

进入槽、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等内部工作的气流温度降至40℃以下,内外相互监护;进入前应先观察有无松脱的结疤、耐火砖等,并采取降温通风、现场检测、排空物料等措施。6 未按规定作业,每次扣2分;未采取相应措施,每处扣2分。

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应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安全确认制度、挂牌制、监护制、锁具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8 未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得分;工作票制度执行不严,每次扣2分;现场未落实安全确认制、挂牌制、监护制,每处扣2分;未进行安全交底,每处扣1分。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穿越裙式机、皮带机、磨机等运行的输送、旋转机械设备,应走过桥,不应在螺旋盖板和流槽盖板上行走。2 一人次未按照规定执行,扣1分。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标志;跨越道路管线应设置限高标志。2 无安全通道标志,每处扣0.5分;未设限高标志,每处扣0.5分。

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应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3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未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每处扣1分。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厂区内的坑、沟、池、井、洞、孔和高处的边缘等,应设置安全盖板、防护栏、平台和梯子。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53.4)的规定。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设备检修、清理应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现场应设有明显的警示牌、标识或围栏,用料及设备、工器具有序堆放,夜间照明要良好;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3 未设警示牌、标识或围栏,每处扣1分;现场物料堆放杂乱,每处扣1分;夜间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每处扣1分。

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业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正确佩戴、使用;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8 无发放标准的,不得分;未及时发放,不得分;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不得 20 分;发放标准不符有关规定,每项扣1分;缺一类劳动保护用品,扣1分;发现一人次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规定,扣2分。

输送腐蚀性物品的管道、高压管道法兰、泵出口应设置防护罩。5 一处未按规定设置,扣1分。

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和《安全色》(GB2893)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3 有一条管线不符合要求,扣1分。7.4相关方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3 未执行制度的,不得分;执行不严,每次扣1分;以包代管,不得分;未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管理,不得分;未将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不得分;名录或档案资料不全,每一个扣1分。

项目建设的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或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3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除本条不得分外,加扣8分;承包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每项扣1分;未执行协议,每项扣1分。

对劳务派遣工实施安全管理。2 未实施管理,不得分;管理不严格,每次扣1分。

对外来施工、服务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甲方应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应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3 相关方在甲方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除本条不得分外,加扣4分;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每一个扣1分;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每一个扣1分;未对其进行安全绩效监测,每次扣1分;甲方未进行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扣3分。

对外来施工、服务单位建立安全绩效考评体系,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条件。2 21 未建立安全绩效考评体系,不得分;未执行安全准入条件,不得分。7.5变更

对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的变更制定实施计划。3 无实施计划,不得分;未按计划实施,每项扣1分;变更中无风险识别或控制措施,每项扣1分。

对变更的项目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定期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及时进行更新。5 无审批和验收报告,不得分;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每项扣1分。

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 未经书面同意就变更,每处扣1分;未及时备案,每次扣1分。小计195分

八、隐患排查70分

8.1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应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12 制度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4分;制度内容缺项的,每项扣2分。

按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在法律法规、工艺、组织机构发生大的变化时,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6 未按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进行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出来隐患的,每处扣2分;未及时组织的,每次扣2分。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10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8.2排查范围与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6 范围每缺少一类,扣2分。

企业应规定排查的频次,并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6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2分;缺少一类检查记录,扣2分;检查内容针对性不强,每一个扣2分;检查记录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2分。8.3 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15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每项扣5分;重大隐患未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的,每项扣2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2分。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7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3 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8.4预测预警

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5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1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1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1分。

小计70分

九、危险源监控55分

9.1辨识与评估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中,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3 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的,扣1分。

按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确定各级危险源,分级管理。15 未进行辨识和评价的,不得分;辨识和评价不充分、不准确的,每处扣3分。9.2登记建档与备案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6 无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3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9.3监控与管理

明确各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责任人、外来人员登记、定期评估、人员培训、作业要求、现场检查等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20 未明确,不得分;未按照要求落实管理监控措施,不得分。有重大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外,加扣20分。

采取对重要参数在线监控、现场视频、预警、联锁和应急等技术监控措施。3 无技术监控措施,不得分;已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扣1分。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5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1分;内容不全,每处扣1分;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显的,每处扣1分。

小计55分

十、职业健康65分

10.1职业健康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高温作业场所,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尘、毒危害场所设置必要的防尘、防毒设施;高噪声岗位设置降噪设施和隔音操作室。10 现场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未配备相应的设施、工具,不得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岗中和离岗前)档案。5 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不得分;未进行入厂和离岗健康检查,不得分;健康检查每少一人次,扣1分;无档案,不得分;每缺少一人档案,扣1分;档案内容不全,每缺一项资料,扣1分。

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3 未及时给予治疗、疗养,不得分;治疗、疗养每少一人,扣1分;没有及时调整职业禁忌症患者,每人扣1分。

委托具有职业危害监测资质的机构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6 未定期检测,不得分;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结果未公开公布,不得分;结果未存档,一次扣1分。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5 无报警装置,不得分;缺少报警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每处扣1分;无应急预案,不得分;无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不得分。

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5 未指定专人保管或未全部定期校验维护,不得分;未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扣1分;校验和维护记录未存档保存,不得分。

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的日常监测及维护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3 25 未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分;人员不能胜任的(含无资格证书或未经专业培训的),不得分;日常监测每缺少一次,扣1分;监测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每处扣1分。

矿石破碎、输送、磨制和石灰炉、熟料烧结系统、煤粉制备系统、氧化铝焙烧等岗位粉尘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高温、噪声、高频电磁场岗位环境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GBZ2.2)的要求。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7 未书面告知,不得分;告知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含未签合同的),不得分;劳动合同中写明内容不全,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

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3 无培训及记录,不得分;培训无针对性或缺失内容,每次扣1分;员工及相关方不清楚,每人次扣1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5 未设置标志,不得分;缺少标志,每处扣1分;标志内容(含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不全,每处扣1分。10.3职业危害申报

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7号令)规定,及时、如实的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补报。8 未申报材料,不得分;申报内容不全,每缺少一类扣2分;未及时补报,每次扣2分。小计65分

十一、应急救援40分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 没有建立机构或专人负责,不得分;机构或专人未及时调整,每次扣1分。

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也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3 未建立队伍、指定专兼职人员或签订救援服务协议,不得分;队伍人员不能满足要求,不得分。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2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不得分;未定期训练,不得分;未按计划训练,每次扣1分;训练科目不全,每项扣1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每人次扣1分。11.2应急预案

在对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8 无应急预案,不得分;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分;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不得分;应急预案建立不完善,每处扣1分;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每处扣1分;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每人次扣1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2 未进行备案,不得分;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每个扣1分。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订和完善。3 未定期评审或无有关记录,不得分;未及时修订,不得分;未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每缺一项,扣1分;修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扣1分。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台帐,明确存放地点和具体数量。6 应急设施、装备、物质每缺少一类,扣2分;无台帐的不得分;实际与台帐不符,每处扣1分;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4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记录,扣1分;有一处不完好、可靠,扣1分。11.4应急演练

按规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岗位人员应掌握与本岗位直接相关应急知识。3 未进行演练,不得分;未按照期限要求进行演练,每次扣1分;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不得分;岗位人员不熟悉应急知识,每人次扣1分。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2 无评估报告,不得分;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扣1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扣1分。11.5事故救援

发生事故后,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必要时寻求社会支援。3 未及时启动,不得分;未达到预案要求,每项扣1分。

急救援结束后完成善后处理、环境清理、监测等工作,编制应急救援报告,总结应急救援工作。2 无应急救援报告,不得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每缺一项,扣1分。小计40分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0分

12.1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5 未按规定上报、迟报,不得分;有瞒报的,本项分值扣完后,加扣10分。

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 一次未到现场组织抢救的,不得分;一次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不得分。未及时报告,不得分;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不得分;报告的事故信息内容与形式与规定不相符,扣1分。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2 企业内部无调查报告,不得分;调查报告内容不全,每次扣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整理归档,每次扣2分。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要求编制事故调查报告。3 企业内部调查报告内容不全,每次扣1分;政府部门调查报告未保存和公开,每次扣1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工伤,及时申报工伤认定材料,并保存档案。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2 未及时办理工伤认定,不得分;工伤档案保存不完整,扣1分;未定期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不得分。

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对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单位应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6 未按“四不放过”处理,不得分;行政责任追究不落实,每人次扣2分。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处理不妥善,每次扣2分;未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不得分;对整改措施未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扣3分。

小计20分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0分

13.1绩效评定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组织、时间、人员、内容范围、方法与技术、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3 29 制度中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扣1分;制度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扣1分。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2 少于每年一次评定的,不得分;无评定报告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2分;评定中缺少元素内容或其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的,扣2分;发生死亡事故后未及时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定的,不得分。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2 未通报的,不得分;抽查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所属单位、员工安全绩效考评。5 未纳入考评的,不得分;评定结果每少纳入考评一项,扣1分;考评每少一个部门、单位、人员的,扣1分;考评结果未落实兑现到部门、单位、人员的,每项扣1分。13.2持续改进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5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不得分;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1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1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4)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安全标准化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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