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建房协议书
合伙建房协议书(精选14篇)
合伙建房协议书 第1篇
合伙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共同在,合伙建房一事协商决定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原在村民组所购的牛圈宅基地作投资,含全部建房的手续。占地面积190平方左右,四至界线,前面靠温州路公路,后面王家田,左面高家田,右面何家田。
二、乙方负责全部建房资金,另外补偿甲方协调周边关系及房屋基、水、电、路三通的费用陆仟元整(¥6000.00元)。
三、房屋建好后的分配,地下室一层属乙方,第一层、第二层修好后,双方各壹半,第三层、第四层属乙方所有。四楼的房顶以上各占壹半,自己修建自己的。
四、今后房屋过户由乙方自己承担自己的费用,国家征用时,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承担适当的费用。
五、属于甲方应得的住房,乙方负责每套住房一个外边的防盗门(内门不管),水进至厨房,电进到门口,墙面大白灰,地坪清光。
六、甲方不能干涉乙方出售自己的房产,如有出现干涉,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所修建房屋总面积的10倍。
八、房屋建筑后,开水户头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以下各条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议定,不得返悔,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伙建房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伙建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XXX以其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宁国用2004第4XXXXX号)出资与甲方合伙建房(双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青秀2007私建字第XXXX号,施工红线图项目编号:0705095XXXXXXXXC),建房所需资金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建房资金及施工的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甲方建房资金。
二、甲乙双方决定共建五层,所建房屋双方按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权,第二层及第五层归甲方所有,第一层及第三、四层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加建的楼层归乙方所有,但不得影响房屋质量。
三、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竣工之日起甲乙双方即按份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甲乙双方均有对归本方所有的楼层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双方互不干涉。
四、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产权证办至乙方XXX名下,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五、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办证所需的税费及罚款,由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承担。
六、因政府拆迁所得的补偿款,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分配。
七、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在竣工前因各种原因损毁,所有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承担。
八、如乙方擅自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九、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捺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合伙创业无书面协议,散伙怎么办 第3篇
专家剖析:因为李、史二人因私人关系合作时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导致现在散伙时复杂局面出现。由案例可以看出,两人是口头协议,只要可以找到两个及两个以上与双方都无利害冲突的人证明双方合作时有口头协议,法律就可以支持史的诉讼请求。但如果找不到证明人,那么只能按各占资产50%的原则进行分配。
专家建议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合伙就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这种协议是合伙人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不仅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成为司法机关处理合伙债务纠纷的依据。
合伙建房协议书 第4篇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合伙人:颜昌(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六盘水市()合伙修建一栋二十四加一的商住楼,地下室为停车场,一、二、三层为框架3.6米以内,以上为砖混结构层高均为3.0米内、每户安一樘防盗门、窗均为塑钢窗、内墙面及顶为水泥砂浆清光面、楼地面均为毛地坪、外墙面嵌贴面砖、屋面为水泥砂浆清光面、水电进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按约定甲方必须完成的工作和合伙的条件
1、该合伙修建的房屋土地及证件由甲方出使,该项目签合同前的任何已完项目和未完项目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在施工范围内的地质、地下管线、开道口均由甲方提供和办理。
3、在该房施工过程中,相邻居民、城管、交通、环卫和其它均由甲方协调处理。
4、以上各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在办理以上各项工作中,均不得影响乙方施工。
6、以上各条如甲方违约任何一条,所违约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二、按约定乙方必须完成的工作和合伙的条件
1、该房的地勘、修建、施工、安全、质量、施工图、施工许可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2、该房屋修建的一切手续和相关资料均由甲方办理(包括房屋使用和产权证),室外水电搭火,消防等。
3、合信修建的房屋资金来源、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4、开工前乙方打贰佰万(2000000.00)元人民币在甲乙双方认可的银行帐户上作该项目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双方监控,任何一方都不得动用该款项,在乙方第一层主体竣工后,甲方一次性全部退还乙方保证金。
5、以上各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以上各条如乙方违约任何一条,所违约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在约定的条款相互配合、完成该房全部竣工后,分成为(门面、住宅楼甲方占24%,乙方占76%,地下室全归乙方所有。甲方使用的门面和住宅楼均靠边,由第一个单元直上,如果分成不够,再由第二个单元由上至下的计算)。
在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希甲乙两方共同遵守。
(该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盖章生效)
(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签字)
合伙建房协议书 第5篇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伙建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股份分配
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用于合伙建房,甲、乙、丙三方各占三分之一股。
第二条三方责任
1、甲方负责建房资金的管理,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支付建房过程中的材料款和建房中的其他费用,房屋建成后所卖资金也由甲方统一保管。
2、乙方负责建房过程中的周边环境和相关部门事宜,协助丙方做好材料购置工作。
3、丙方负责建房工程的具体操作管理,负责材料的购买、工程质量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伙集资建房协议书 第6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合同集资建房户(以下简称甲方)为了解解决合伙户住房困难问题,经合伙集资户多次协商酝酿,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充分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合伙集资建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一)负责组织出据宅基地、设计、建设、施工的监督、验收。
(二)负责办理、建设局、设计、质检、监理等手续。
(三)负责组织工程前期工作,及其它的有关手续。
(四)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手续,所须费用有乙方给付。
(五)以上手续及费用除
(四)条外均入工程造价。
二、乙方责任、义务
(一)经甲方合理分配、乙方愿居住层,建筑面积约126平方米,金额315000元。
(二)乙方按基本平均每平方米屋用元,并按住宅楼层次上下调节预交款。
(三)集资方式,第一次在协议签订之日,预交楼层造
价50%预交157500元。第二次在二楼完工十日内交楼层造价40%预126000元。第三次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交楼层造价的10%31500元。若乙方在要约条款的期限内未交足建房款,均按同期贷款行息补交滞纳金,若超期30天以上者甲方有权将该房转让给其他需房户,并将所叫集资款按80%退还。
(四)协议签订后,乙方中途不得变更楼层层次及放弃集资买权,否则按已交集资款项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甲方在建设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指令、变更、干预工程的原设计施工方案。
三、交付使用后的管理
(一)甲方按原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水电路通,交付住房使用后,房屋内部的水电气具在装饰及其维修费用均有乙方自付。
(二)房屋的公共部分,造成人为不当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修复。属自然损坏及正常损耗的由权益人共同负担修复经费。
(三)乙方购买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拆改围墙装修,房屋的公共部位,公用结构及其附属公用设施,权益关系人都有合理使用的权利和爱护、保养的义务,严禁私自占用和随意损坏、改建、漏水、倒塌等,至周围邻户生命财产遭受损失,除赔偿一切损失外,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住户需要进行改变室内间隔、改装门窗、加搭阁
楼等涉及他人权益的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并承担自此反生的相关费用,如需要改变结构,增加负荷的须报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相关技术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报建手续后方可施工。
四、附则
(一)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产管理所一份存档。
甲方:乙方:
合伙建房协议书 第7篇
合伙建房协议 第8篇
甲方:
乙方:
甲方有一块荒地座落在怀化市新家庄下环城路边旁,自愿与乙方合伙建房,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关系,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出土地的面积按实际土地面积修建m2左右,参加同乙方合伙建房,乙方出资建房。
二、甲乙双方所得利益:
1、甲方拿所建房子的套,由甲方自选,平方大小约 2左右,地下车库个,面积按每个车库m2计算,房子乙方修建不能超过九层。
2、甲方原土地上坡建好房后全部只拿自己应分得的房子,其它的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毁约。
3、如果甲方出现土地纠纷不能建房,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并收回所分房子。乙方负责政府方面修房关系,如有些关系需要乙方出面,乙方应积极出面配合。
三、甲方的住房由乙方负责办理水、电开户及安装到户,车库预留卷闸门洞。
四、乙方负责拉土和保坎砌好,水、电进屋,铝合金装好,但双飞粉不刷、自理。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拿此荒地与他人合作建房,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挖土由乙方负责,但甲方负责给乙方找好倒土的场地。
五、年月日前交房。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合伙集资建房协议 第9篇
协议人:
经众合伙人共同协商,众合伙人出资共同在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望楼港村购地、建房,为明确大家权利,义务,特订如下协议:
一、众合伙人按平均出资,共同购地、建房的方式共同集资建房;
二、众合伙人所得房号(以建成后电表号为准),按抽签方式抽取。
三、各套房现预定价壹拾伍万元,建成后按实际单价多退少补。
四、房款交纳:一期每户(套)在该修建房开工前交纳伍万元;二期在该修建房二楼完工(九月十二日前),补足壹拾贰万元,逾期未交足12万房款,视为自动放弃合伙建房资格,前期所交费用不予退还;余款在主体完工后经测算出结算一周内全部交清。
五、如因国家政策变化、特殊原因致使该修建房停修、强拆或其它情形,众合伙人各尽其能,使众合伙人损失减少 1
至最小,收益或损失均摊,六、土地及相关手续由李庆涛出面办理,陈洪高、王琳督促、相关费用由众合伙人出资;
七、若到9月12日止,还未交齐16套房的房款,只有12套房交齐,该合伙健房修至三楼为止,即刻封顶。
八、第二期交款按交款先后,先交者优先选房,12日前都全部交齐,按抽签方式,抽取房号;
九、本协议一式十六份,(复印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协议人签字:
4户合伙建房协议书 第10篇
合伙人:谢更祥、姚海燕、邓劲松、谢胜祥
经4户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合伙建房,达成协议如下:
1、房屋座落于邵阳市小江湖社区黑泥凼地段,属全现浇结构,六层,其中一层为地下车库,二层为门面,三至六层为住宅。
2、出资方式:由于4户集资建房考虑到建房工程的进度,暂定每户出资50万元,共计200万元,按4次付清,每户每次付10万元,但由于邓劲松目前资金紧张,付不出集资建房款,经大家共同商议,一致同意其中三户每户先垫付40万元,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先完成主体工程,但到11月底,主体工程完工时,邓劲松必须按时交付50万元建房款,如逾期资金不到位,他名下的房产归三户所有。
3、由于该次合伙建房属违章建筑,又因为邓劲松资金没有到位,考虑到兄妹情深,三户暂垫付120万元,如在建房施工过程中出现政府强制拆迁违章建筑,又不赔偿损失的情况下,4户必须共同承担责任和损失,由其是邓劲松更不能因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等任何理由,而拒绝承担责任损失,应4户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
4、房屋建成后,经4户协商,整幢楼房分4份,每份含(地下室车库、门面、住房两套)每份算好价格,实行集中抽签分配原则进行分房。
5、以上协议一式4份,4户各执一份,签字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户签字:
合伙买地基建房的协议书 第11篇
乙 方:范正刚,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南充市嘉陵区大兴乡一村一社的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地号H-0401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市嘉国有(20XX)字第00131号】转让给乙方。
1、此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764.18平方,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甲方已经修建了一幢四楼一底一个单元的合伙建房,占地约280平米。
2、转让范围为:①已经通过嘉陵区建设局总体规划,扣除第一条1款的占地外,余下未修建两幢共四个单元的商住出让用地,面积约为1480平方米。②此宗土地约1480平方米的使用权及土地上原嘉陵区大兴茧站的全部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乙方。(注:该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系甲方从嘉陵区大兴茧站受让取得,由于房屋要拆除现未过户)
第二条 转让价格:该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88万元(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①此宗土地甲方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不办理过户手续,继续用甲方的名字与他人办理合伙建房手续及两证事宜;乙方在今后开发中的全部事务、债权与债务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②此宗土地转让前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③乙方自愿将该土地上的原附着物赠送给甲方,由甲方自行拆除;其拆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在20XX年10月20前,把原附着物全部拆除,将土地交给乙方建修房屋;否则,乙方将赠送物全部收回并自行处理。④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为合伙建房住户办理两证手续,即房屋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⑤乙方自愿为甲方代办已修建房屋的两证,其办证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⑥甲方原已修建的房屋必须有各自的门面壹间或住房壹套。
第四条 价款支付:签订本协议之日付价款 万元。留余款 万元,待甲方将原茧站全部附着物拆除后,三日内付清。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甲方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嘉陵区大兴茧站《房产证》及未修建房屋的图纸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按转让总价的50%计算违约金并赔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为合伙建房住户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手续后失效。
第七条 此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 方: 代表人: 签字时间:20XX年X月XX日
集资合伙建房合同 第12篇
集资方:
合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平等、自愿、集资合伙建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合伙建房一事订立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农民新村
1、项目名称:私宅楼
2、地址:
二、修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合伙方修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准确面积以建筑实际面积为准,并按约定单价实行多退少补。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
该房每平方米单价:元,总价元整(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其付款方式为现房现款,签合同时,合伙方向集资方总房款的60%,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余下房款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在交房
和修建完工验收后一并付清。
四、代办费用的收取
在主体工程封顶之日起10日内(以集资方书面通知或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合伙方开始计算时间),合伙方必须向集资方预交(集资方代相关部门收取)天然气、自来水、电网改造费:
1、天然气上户代收费元;
2、自来水上户代收费元;
3、电网改造代收费元。(一户一表)。
上述代收费用之结算以安装之日价格为准,如遇调整以相关部门收费为准,多退少补,如合伙方未按时缴款,导致合伙方所购房屋的水、电、气不能安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伙方自己负责。
五、房屋交接
1、合伙方在交清房款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定于年月日将本合同约定所修建房屋交合伙方使用,逾期交房超过200天的,合伙方有权要求退房,集资方应在收到合伙方退房申请15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房款的同期人民银行标准活期储蓄利息;继续履行合同的,每月按已交房款的同期人民银行标准活期储蓄利息支付延期交房补偿金。
2、集资方在交房时以书面、电话、公告、通知等方式之一通知合伙方,合伙方接到集资方通知后应在二十日内前
来办清相关手续。
3、合伙方如不能按时前来接收房屋,应提前告知。集资方逾期接房,逾期不能超过三十天。
4、合伙方逾期三十天不能前来接收房屋,视为合伙方根本性违约,合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20%向集资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集资方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他人。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以辖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并按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和要求实施保修。
七、公用物业的明确及管理
房屋的楼梯间、公用走道、排污管道及其它公用设施均为物业范围内业主共有,楼梯及公共平台权属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八、其它约定
1、合伙方超过(以集资方书面、电话、公告、通知之一确认)30天履行本合同约定付款规定,视为合伙方同意,集资方有权将此房另售他人,且合伙方无权干涉。
2、未完清交房手续前,合伙方不得搬进该房装修和居住,装修过程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任何结构,违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解
决。
4、交房标准:合格。楼面、楼板全现浇;正前方贴外墙瓷砖,其它水泥搓沙,外窗、铝合金窗,室内清水墙。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集资方、合伙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同时具备法律约束力。
备注:
集资方(签章):合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伙建房协议书 第13篇
来源: 作者: 日期:10-03-13
协 议 书
甲方:西峡县富田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从西峡县丹水镇袁店保鲜冷库(以下简称西峡冷库)方取得了卢氏县横涧乡毛沟铁矿(以下简称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由于甲方资金短缺,无力投入生产,甲方愿以人民币 250万元把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一应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已取得的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及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的全部资产以上述
价款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以250万元人民币从甲方手中取得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及本协议签定前
甲方的全部投资资产。
三、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应把从西峡县冷库方取得的一应合同手续,全部交付给
乙方,并保证其相关合同手续合规合法无争议。
四、甲方保证在上述权力出让给乙方前、上述矿区的开采使用权与西峡冷库方无任何争
议,出现争议时由甲方负责解决,否则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五、本协议签定前与地方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本协议签定后出现的一切纠纷由
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所称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包括:对铁矿的开采权、使用权、转让权、出售
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一应权力。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乙方对毛沟铁矿拥有独立的开采、使用、转让、出售、经营管
理权力,甲方无权干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西峡县富田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
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
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团体法人编号为。()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
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签订协议地点:签订协议时间:
出资协议范本
第一条出资方
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
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
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
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
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
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
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
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
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
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
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
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
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
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
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
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
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
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
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建房协议书 第14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主协议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有位于泰兴镇龙鹤路二巷5号二间三层楼房由乙方负责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合同。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确保安全,无大小事故,凡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有效保险,如出现安全一切大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本房屋结构式样按设计图纸(参照东邻居张伟家)。
三、房屋东西长8米,南北长共计20米,主体进深12米,层高按照东邻居层高。
四、房屋为砖混结构,按照图纸施工。9根柱子,之间要有连接梁,现浇3层楼板,现浇三层楼梯,现浇混凝土标号为C25,罗纹纲0.6加0.8,每15公分一档,钢筋为双层。一楼客厅加大梁,钢材为标号25罗纹纲10根配比。柱子为25*40cm,钢材为标号12罗纹纲4根,大梁柱混凝土为C25。
五、房屋室内外水泥,砂浆粉刷;三层顶层做隔热和防水,材料由乙方提供;前后外墙加院内镶贴瓷砖,瓷砖由乙方提供。
六、本房屋包工包料,水电用工和材料包括在内,由乙方提供,甲方提供所有门窗,乙方提供水电材料为公元品牌,电线为远东品牌,灯头线径1.5平方,内空调插座线径2.5平方,外空调线径4平方。每个空调、热水器必须专线,且线径4平方以上。每层安装一只强电箱,整体配电箱3只,弱电箱1只。
七、乙方按照以上要求施工,如有返工各自负责。
八、本房屋根据甲方以上要求,工程总造价为贰拾叁万捌仟元整,(人民币238000)订协议付伍仟元,开工付捌万元,一层封顶付肆万元,二层封顶付肆万元,三层封顶付肆万元,余额留伍仟元质保金一年后付款,其余结束后全部付清
九、工程必须在80个晴天结束。
十、本协议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改变,双方再次协商解决。付定金为准,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18 年
月
合伙建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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