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精选9篇)
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1篇
金鹏大酒店安全管理部岗位纪律检查奖罚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加强安全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安管人员的自身素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安管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安管员奖罚制度》如下: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或记小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5、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6、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7、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务安全者。
8、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9、符合《员工手册》内容奖励细则的。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公司财产或对社会、治安有特殊贡献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符合《员工手册》内容奖励细则的。
③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坏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三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工牌、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有限期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收听广播、看书、看报纸、吸烟、利用对讲机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玩手机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
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二、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范围内喝酒、打架、赌博、变相赌博。
4、故意损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6、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7、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8、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5天,全年累计7天的。
11、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务者。
12、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务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4、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5、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6、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7、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18、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六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
(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扣以(50—100)的处罚。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考核评估中不合格及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违规辞退:员工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5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 《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由部门领导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规辞退处理。
二、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规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三、处理公布:
各种违规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四、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
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五、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六、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2篇
一、总则
1、巡回检查制度是供热期间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2、巡回检查是运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状况、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要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做到有章必循,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二、巡回检查的分类
1、正常的巡回检查
(1)接班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接班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3)叫板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4)班中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每小时一次。
2、异常情况的检查
(1)系统运行状态发生突变后全面检查。
(2)设备带异常运行进行重点检查。
(3)气候条件变化,如大风大雨天气、冷暖变化较大天气,要根据环境的特点进行对设备的检查。
3、起、停操作,重大系统切换后全面检查。
4、负荷、流量、温度、压力等主要参数变化及时检查。
三、巡回检查重要内容。
1、设备系统状况有异常形象。
2、各表计指示的参数有无变化,是否合理正确。
3、各转动机械的轴承油位、油量及油环带油是否正常。
4、各转动机械的振动、声音、温度变化情况。
5、各管道阀门的泄漏及发展情况。
6、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是否合理。
7、备用设备是否符合备用条件。
四、巡回检查时运行人员的基本功必须练好。检查方式有:
1、看一看系统设备和阀门开关位置,看表计变化、看表、看设备有无发热、松动现象,看漏气、漏水、漏油情况,看电器设备有无闪烁、打火现象。
2、听一听声音变化,听有无磨损和异音。
3、摸一摸振动情况,温度变化(电器设备不能摸)
4、闻一闻设备是否有异味,进行分析。
五、注意事项
1、值班期间及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手电筒。
2、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巡回检查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缺陷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理,如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通知检修并汇报有关领导且作好记录。
换热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文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者,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使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按照“四不方过”的原则,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对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追究其责任。
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者,应分别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运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一、总则
1、交接班要本着对安全、经济运行负责的精神,互相创造条件,主动多做工作,为安全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接班者严格执行岗位分工,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请示汇报。接班者发现异常情况,责任及处理由交班者承担。如接班后发现异常情况,其责任由接班者承担。
3、严格执行规程制度,接班者必须在符合交接班条件下进行交接班工作,当交接班出现矛盾时,由值班人员汇报有关领导进行处理。但交接班人员均不能离开岗位,在处理完后进行接班。
4、接班者未到现场,交班者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当安排人员到岗位,留下的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离开时间应记录到日志内。
5、接班人员上岗前不准喝酒,如发现上班有喝酒者,应令其退出工作现场,并汇报部门负责人。
6、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或有重大问题时,必须在工作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在未进行交接班前,接班者应在交班者指挥下协助工作。
二、交接者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准备好各种记录。记录要清楚完整,并在接班人员到现场前准备就绪。
2、做好向接班人介绍运行方式和运行方式变动发生异常的经过及处理情况,主要设备缺陷及下一班应做的主要工作等。
3、为下一班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使设备处于安全经济状态下运行。
4、整顿好所有使用的工具用具、器材等生产必须工具。
5、搞好岗位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三、接班者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以正点接班时间为准,提前20分钟进入现场,穿好工作服,并携带有关值班用具(包括手电筒)
2、进入现场后,听取交班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的介绍。听完介绍后,查看有关记录,对不清楚的情况进一步问清楚,然后对本岗位的全部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
韩国安全认证及检查制度 第3篇
从2009年开始实行的制度改进措施分为2种。一是过去的检查、鉴定制度只是检查产品性能评定其合格与否, 而在此之后将其改为安全认证制度, 在检查产品性能的同时, 会评估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过去国家指定检查机构的定期检查和单位自行检查同时进行, 在此之后这种检查制度统一整合为安全检查制度。
通过引入安全认证制度, 让有害及危险的机械类产品等生产企业建立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 能够持续生产优质产品。如根据劳资自行检查制度, 劳动者与企业相互合作制定自行检查计划。由单位自行评估管理属于检查范围的设备风险的, 可免除安全检查。预期通过这些措施根除不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 预防因不良产品造成的工伤事故。
检查制度的必要性及种类
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 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性非常重要。韩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了《产业安全保健法》检查制度, 从根本上保证危险较大的有害及危险机械器具的安全, 在设计、生产及使用的各个阶段消除事故危险隐患。检查种类包括设计检查、完成检查 (性能检查) 、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生产单位应在设计生产阶段进行设计检查、完成检查 (性能检查) , 企业应在使用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设计检查是指检查设计图纸是否反映安全措施, 对同一型号产品首次至少应检查一次;完成检查是指检查成品或现场装配的产品是否按设计图纸生产和装配以及产品性能是否合格;性能检查是指按各种生产型式对完成生产后出厂前的样品进行检查。由企业进行的定期检查是指检查所用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自行检查是指企业亲自进行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的检查。
2009年前检查制度的问题
检查制度的主要问题是检查、鉴定方式不合理, 难以达到检查制度的根本目的;受检费用增加成为生产企业的负担;未考虑用户管理能力、机械设备的危险度等加重企业不便。
1.提前保证产品安全及事后维护的局限性。只靠确认产品性能的检查、鉴定方式, 难以从根本上防止不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性能鉴定合格后, 不能保持合格时的性能, 经常发生抽检后取消合格的现象。
2.增加生产单位负担。性能鉴定合格后不能变更型式, 每次变更型式都要受检, 因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负担。危险度低或生产技术普及的产品也包括在检查、鉴定范围之内, 因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负担。
3.导致用户不便。无视使用企业的自行管理能力, 千篇一律地依赖外部机构检查;因并行性质相似的定期、自行检查, 增加了受检负担;无视设备老化、使用条件等危险机械器具的特点或危险度等因素, 适用整齐划一的检查周期和检查项目等。
检查制度的改进
改进制度基本方向
1.将设计生产阶段的检查、鉴定制度改为认证制度, 以加强产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
2.在使用阶段整合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以加强单位的检查自觉性, 进行符合设备特点的检查。
将检查、鉴定制度整合为安全认证制度
同时审查产品安全性能和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以决定是否给予认证 (在此之前只检查个别产品的安全性能) (见图1) 。
将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整合为安全检查
加强企业在危险机械器具评估管理方面的自觉性 (见图2) 。
引入自行检查活动制度
1.劳动者和企业相互合作, 自行评估和管理受检机械器具的危险度。拥有安全检查范围机械器具的企业开展自行检查活动的, 免除安全检查;根据单位申请自行检查活动内容的合理性, 达到一定水平的予以批准。
2.自行检查活动获得认可的条件。应聘用检查员 (具有劳动部令规定的资格、接受培训及有经验的人) ;拥有劳动部长官公布的装备且能够维护管理的;应在等于安全检查周期二分之一的时间进行检查 (起重机中, 非建设工地使用的起重机应为6个月) ;自行检查活动的检查标准应满足安全检查标准。
3.自行检查活动有效期限。自行检查活动有效期限为2年;每2年应申请一次。
通过2009年的修改制度, 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在工业现场使用的危险机械器具等的安全, 有助于减少工伤事故, 使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检查机械器具的安全, 引导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 整合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 实现规定合理化, 通过劳资合作提高单位的自行安全管理能力。
浅谈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 第4篇
关键词:船舶 安全 动态 检查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的,而系统内部还存在若干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是互相联系。在安全管理上,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个多方位、多因素、动态和复杂多变的系统工程。因此,理顺安全与各个方面的关系,明确安全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严密的安全控制网络,真正做到以早为主,以防为本,早抓早防,齐抓共管,是企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远洋集装箱船舶的现代化,大型化和高速化,给航海安全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是船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创新与探索,通过实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进一步实现在动态中对船舶现场的安全控制,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特别是驾驶台值班人员的行为,促进并强化当值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及时发现和纠正船员的“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中远集运和上远公司在中远集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超前防范、重在执行”的二十四字安全理念指导下,建立起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地自主管理、自主检查和自主监督的船舶动态检查制度,并以科技领先、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以强化日常动态检查、科学全程监控为手段,以超前防范,实现全面安全为目的,在所属船舶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运用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实现船岸信息交流与共享,使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和跟踪化,从而真正、有效地提升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海上航行的本质安全。
一、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实质
安全管理的动态原理体现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动态变化上,同时,组织的目标以至管理的目标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有效的管理是一种随机制宜的管理。动态管理要求管理者不断更新观念,避免僵化的、一成不变的思想和方法。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主体和对象是船舶和船员,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而随机制宜就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航区、气象、设备、人员等),随机抽调检查人员,按船舶营运实际节奏科学安排,也就是从具体实际出发,不固定自查人员,不拘于检查表内容,特殊情况特殊检查。
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是船公司实现安全营运目标的一项主要措施,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司以船舶各项安全作业为重点,每年都根据船舶新设备引入和新危险源的识别,通过风险评估,对综合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评估后的风险拟定规避措施。但制度标准不代表人的行为标准,在实行安全标准化作业过程中,实现行动上由不自觉到自觉、在执行上由不标准到标准的转变,这就是安全动态检查的实质。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遵循“细、实、全、深、严、狠”的六字方针,在动态中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船岸员工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将安全防范重心前移,实现安全管理从面上指导向动态跟踪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对安全动态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早整改,使标准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最终实现船舶营运本质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模式
成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四级管理模式,即中远集运(安全技术管理部)—上远公司(安监部)—船员部(政工科)—船舶(政委)。其中岸基相关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实施情况,指导船舶开展安全动态检查工作,处理船舶反馈的岸基支持要求;海务监督上船检查驾驶台视频记录,并随机拷贝存档,岸基对驾驶台视频截图远程抽查。公司明确船舶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驾驶台视频定期检查和记录,牵头组织船员实施动态检查,并负责检查情况信息的输入、审批、交流和存档工作。
在公司综合管理体系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方案和细则作为保证,船舶政委作为主抓手(第一责任人)组织和动员在船人员的全员参与;船长和轮机长本着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理念,全力支持政委落实各项具体动态检查工作,建立船舶管理逐级负责制和安全监督员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网络,运用SMIS系统实时向岸基反馈动态检查情况。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与本船先进评比和考评挂钩。
船长、政委、轮机长在船舶安全动态检查中的责任关系:船长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负总责;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船舶安委会、船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承担船舶安全管理中的过程监控、现场监督、动态检查等任务,负责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人员召集、组织实施、纠正督促、信息汇总反馈等相关工作;船长、轮机长依据体系文件、职责要求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并不因政委作为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而产生任何变化。
三、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运行
以往航运业各类安全事故案例表明:事故多发生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新作业点或者危险源辩识不到位的作业现场,因此各项操作和作业的安全控制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明确职责
公司明确船舶政委为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实施和监督船舶各部门各岗位的动态检查和信息输入存档工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求体现全员参与和全方位过程管理,即政委随机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安全动态检查,全方位过程管理就是实施检查的内容与实际相符,也就是干什么查什么,检查表分为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安全三个部分,在一个循环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重复,可以实施检查表中没有列入的项目,以体现全方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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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时监控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船舶局域网随机查看和回放查看“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影像,并录入公司体系要求的“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
船舶政委按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系统中“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内容组织相关船员随机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侧重点以周为节点,以月覆盖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全部内容对本船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动态检查。
公司安监部和船员部在SMIS系统中按“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活动,对船舶驾驶台视频记录仪不定期抽查航行中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调取截频);根据船舶反馈内容,特别是缺陷未整改和需岸基支持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完成整改并负责向船舶反馈。
3 .预知危险
随着航区和气象变化,设备更新或老化,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上极易发生伤害事故;随着新船员、新上岗人员的不断补充,部分老船员安全麻痹思想等等,由于对安全认识差,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多。采用安全系统过程中危险预知预测,应用行为科学的方法,分析作业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和物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船舶应利用部门工前会布置工作的时机对作业危险预知对策分析,每个船员作业前应知晓经常作业项目的安全须知和操作规程,特别是新区域、新作业点、新项目、新设备重点做好危险源的应对措施,船舶领导、各主管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作业现场要随时抽查,以保证落实。工前会危险预知活动的开展,可以强化船员控制危险的能力,提高隐患检查整改率和船员整体安全素质。
4 .重点控制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范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驾驶台管理动态检查,二是机舱管理动态检查,三是船员安全行为动态检查。船舶要对每个危险源制定重点控制措施,如驾驶台值班、机舱重大检修、各类危险作业和保安综合治理等,管理人员必须拥有预知危险的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始终处于主观的受控状态。动态检查突出两方面重点:
(1)“急、难、险、重”生产任务和重要工作现场。主要包括:航行值班(特别是夜航、雾航、大风浪航行、进出港及复杂航区航行等),重要工作(如解系缆、机舱吊缸、危险品装卸、演习、靠泊期间梯口值班等),特殊作业(如封闭舱室作业,明火、上高、舷外、水上作业等)。政委应加强对上述重点工作的安全动态检查,亲自或指定人员到现场,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驾驶台航行值班过程的随机检查。
(2) 船员日常行为安全。政委应根据船舶各部门上报的每日工作计划,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立即干预、彻底纠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另外,各重点部位的各种醒目的安全标志也很重要,也是各危险源受控的手段之一。
5 .跟踪反馈
跟踪管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严格执行各种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动态管理就是把在动态操作的每个层次和各种职责分工制度化,作业程序化,以动态实时随机检查加强管理密度,实现集约和精细管理的统一,实现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同时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运用科技服务安全,如驾驶台视频记录,SMIS数据交换等。船舶还应以全面质量管理来加强船舶的安全动态管理,在船舶(部门)中开展安全QC小组活动,对本轮危险源进行跟踪控制,从事故苗头中寻找失控点,制定对策,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船舶政委应注重检查过程的信息输入,按节点要求自查、记录和反馈,对现场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对自身不能解决的上报岸基支持,以实现船岸上下实时预防,层层落实查隐患、找对策、堵漏洞。
6 .设备保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设备列入保养范畴,其硬件、软件如不能正常运转,公司规定作为缺陷及时报告岸基予以解决。
四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效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全面实施以来,船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主动性得到了加强,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有了明显的改观,值班、交接班不规范以及驾驶台用餐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通过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船长在房间就能及时发现驾驶员的不当行为,及时到驾驶台采取纠正措施,特别是对检查驾驶台视频历史记录中发现的违反值班纪律的驾驶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或调离船舶进行培训的措施,从而确保了航行安全。船舶在营运实际动态中逐步实现了超前防范的过程管理,通过“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的船岸数据交流,船舶的驾驶台视频截图、自查情况、缺陷整改、岸基支持等信息可实时查看,公司能及时掌握船舶安全动态管理状况,也为船舶综合检查考评工作提供了依据。其中:
(1) 一些船舶细化工作做得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船检查计划和细则,建立了安全动态检查不良行为档案统计表。
(2) 船员经历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过程。一些安全隐患被发现,一些违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安全监督上敢于动真碰硬,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得到及时整改。
(3) 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后,驾驶台值班人员的一举一动随时处于视频记录之下,刚开始船员心理上有压力,少数船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采取规避行为,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各种非议和阻挠。如果怕得罪人而执行不严,便会依然产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船舶提出要坚持常抓不懈,要敢抓敢管,增强查处违章行为的执行力,敢于对违章乱纪行为动真格,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通报的如实通报,该处分的就要给以必要的处分,以达到教育、警示的效果。
(4) 安全动态检查杜绝了船舶做假账现象,其检查时间和内容与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相关记录结合,与船舶实际操作和船员安全行为结合。
五 、 结束语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其实施的目的就是各岗位船员在整个履职过程中,对现场危险源的应对措施和作业过程进行安全跟踪、预测及控制,使安全生产在每时每刻、每个环节和每个角落都得到保证,以有效地控制船舶危险部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规范船员的行为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在现有条件下,加强船舶安全动态管理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也是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最切实、最有效的方法。
电气班组岗位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本制度所指设备为电气专业所属的专责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班组必须对设备专责到人,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使台台设备有人管。
三、设备专责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专责工每天上午8:00、下午3:00两次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定期巡回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并对其记录负责,对查出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班长以便及时安排处理;
2、对设备巡回检查必须做到:人到、摸到、看到、听到、仔细认真检查。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四、班长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班长督促、核实专责人对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落实巡回检查记录、检查并签字;
2、班长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3、每周六上午由班长或技术员对本专业所管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其缺陷及时安排处理,保证周日设备运行安全,并将设备运行状况在下午18:00前汇报分厂;
4、对专责人休假时,由班长协调他人对设备进行循环检查,保证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无误;
五、分厂专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分厂专工要定期组织班组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列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3、分厂专工不定期对班组设备巡回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六、检查与考核
(1)本工作标准,检查考核由班长进行;
(2)考核依据奖金分配办法进行检查监督。
七、设备巡回检查路线图
安全质量检查员岗位岗位职责 第6篇
1.参与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监督,代表公司对质检表格签字。2.负责填写施工日志,对工程施工中设计更改、材料替换等其他重要的决策作好记录。3.配合现场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复核。4.监督、协助材料采购员把好材料质量关。5.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安全检查监督部岗位职责 第7篇
一、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检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全面推进本部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合理平衡分配管网巡查任务,组织巡线、安检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检,对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管处理,确保燃气设施不受损坏,无泄漏。
3、制定合理的室内安全检查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各类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气量稽查,对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地下管网进行防腐检测,对燃气运行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管网设施安全运行。
5、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审查安全生产作业方案。
6、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分管室外)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合理平衡管网巡查任务,制定巡查计划并监督检查巡检工作的执行情况。
2、组织相关人员对室外管网进行安全监护,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调处理安全监管纠纷,保障燃气管网安全无损。
3、协助部门经理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审查安全生产作业方案。
5、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
6、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分管室内)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制定合理的室内安全检查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各类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处理违章用气和各种安全隐患。
2、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用户进行气量稽查,及时处置计量问题和偷气行为,堵塞用气漏洞。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4、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保障用气安全。
5、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稽查员岗位职责
1、按计划进行户内安全检查,并对违章用气、私接乱改等安全隐患进行稽查处理,保障安全用气。
2、熟悉各类计量器具的计量原理,按计划入户进行计量器具故障统计,及时上报各种计量问题。
3、根据收费统计报表,对长时间不购气的用户进行入户稽查,及时处理计量漏洞。
4、负责燃气管网的安全监管,签送安全防护协议,并对重要施工地段进行安全监护。
5、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上报处理。
6、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五、巡线员岗位职责
1、熟悉所巡查区域燃气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压力、材质等基本情况及各个检漏点的具体位置。
2、掌握地下燃气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设施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的规定以及穿越铁路、公路等重要设施的技术规范。
3、对自己所巡查的管线、设施分重点进行认真巡查(巡查内容见相关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填写的巡线记录在规定时间交回部门领导。
4、按计划对地下管网进行防腐检测,及时统计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保障管网设施安全运行。
5、负责检漏仪等随身工具的保管。
6、做好部门安排的其它安全检查工作。
巡查内容包括:(放在操作规程里,还有入户安检内容、标准等)
(1)、管道覆盖层上有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阀门井盖,凝水缸盖是否丢失,检漏点是否可以检测。
(2)、管道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木枯死或燃气泄漏声响等异常现象。
(3)、有无因气温变化、雨水浸泡、大车重压、回填不实等原因造成管网塌陷,基础翻浆等情况。
(4)、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是否有施工取土现象。
(5)、管道上方标志、桩石是否有丢失。
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8篇
下面,本文将根据用电管理现状来分析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完善用电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方法。
一、用电安全管理现状
1.1供电具有风险和隐患
我国供电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尤其是在对高危用户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的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这些安全隐患会对供电企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高危客户以及电力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高危用户对于电力的需求非常大,每天都会消耗大量的电力能源,同时供电的电,也较普通用户较大。在使用的过程中十分容易产生风险,因此我国很多供电企业为了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最重要电力客户制定了相应的供电方案。
按照供电方案进行供电工作能够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和高危用户的安全用电,同时能够更好地对供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进一步提升高危用户和用电用户的工作安全性。但是,我国目前的供电企业供电过程安全工作来看在攻坚的过程中仍然会对高危用户和电力客户的用电安全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供电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进一步的排除和管理。
1.2供电企业的管理存在问题
之所以会产生供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对高危用户和用电客户的安全造成影响,是因为供电企业在供电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供电管理存在着诸多不足。各位用户和用电客户在进行用电的过程中对于电力的需求量以及电压的需求不尽相同,有的电力客户需要使用双电源的供电路,有的用户需要单电源电压。
但是很多电力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满足电力客户对电力需求量以及电压的需求。因此导致客户在用电的过程中并不能够真正达到较好的效果,很多单电源供电线路客户在使用双电源的过程中会对自身的机械设备和工业生产产生严重的影响。同时会导致高危客户和用电客户在用电过程中产生安全问题对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自身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1.3缺少安全用电的宣传意识
供电企业在对各位用户和用电用户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对区域安全用电规范和意识进行宣传。有些企业在创业的过程中,对于电气设备没有进行定期的维修,很多电气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暴露在外部环境中这对于电气设备的整体使用质量和使用寿命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很多企业在使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没有进行预防性的试验措施直接投入使用,这会对用电企业的机械设备产生严重影响。我国一些高危用电客户对于电力的需求量非常大,对于用电的电压要求较高,在用电的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整体生产的成本,往往采用标准较低的电源和机设备进行中。这就导致很多用电用户在用电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安全隐患,影响到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很多用电企业在运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没有设置电网连接保护和网线的安全自动装置,导致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安全问题。很多用电企业在用电过程中虽然制定了相应的用电程序和规范,但是只停留在相应的文件上,并没有进行用电应急的演。
因此在发生用电事故的过程中很难进行及时的处理,进一步扩大事故的影响。很多用电企业在进行用电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问题,为了降低整体的人力成本,在聘用电力管理人员的过程中往往平庸资质较低的管理人员,有些员工甚至没有进网作业许可证。供电企业在对高危用电用户和用电用户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提升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保障其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提高安全用电管理技术
2.1对供电企业进行监督
要想提升供电的整体安全系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督,在进行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的过程中应当对电力企业的各个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同时让相应的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自身的职责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在电网安全整治的过程中,相关的人员应当坚持落实的原则,要保证相应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的责任按照相应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对管理过程中的细节和质量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排除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过程的安全隐患影响到用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应当针对用电企业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供电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2标准化管理
供电企业在对自身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引入标准化管理的,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依据,用电企业的具体用电状况,如供电电量和用电电压等。开展管理工作要合理的安排和调整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则当供电系统出现安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时候可以根据用电用户的信息和用户取得联系能够在第一时间保障用电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对电力设备进行及时的维修防止出现更加严重的安全问题。通过标准化管理的手段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的提升供电的安全性,促进用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高要求,电力系统应该根据时代的需要形成优质的专家团队,学习国外先进的理念和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在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降低资源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2.3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宣传
供电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对高危及主要的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应当在进行公开的过程中发放相应的用电安全管理手册,引起用户对于安全用电的高度重视。同时应当要求用电用户在进行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企业要在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对自身存在老化和产生问题的解释未进行及时的更换和维修来保障自身的用电安全,同时,用电客户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应当对自身的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在开始使用之前应当进行预防性的试验,防止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影响到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电力企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位用户和电力用户是整体经济发展的主要贡献者。但是,这些用户在进行充电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会对用电客户的经济效益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在供电的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同时用电客户缺乏相应的安全用电意识。因此,要想提升用电客户的安全水平,就要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巡查。同时要对供电工作进行标准化的管理,对供电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供电的安全性,促进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同时保障,用电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摘要:近年来,电力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生活的各个部分都跟电力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检查用电设备安全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电力质量管理,确保必要的电力有序和安全的方式。在电力发展过程中,重要、高危的电力客户是促进电力发展的中流砥柱。现在电源安全管理技术正面临巨大挑战,我们应该正确分析电力系统设备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改进,降低电力系统的故障率,促进客户用电安全意识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安全稳定的电力服务。
关键词:用电安全,用电检查,客户用电安全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李艳华,陈飞.为高危用户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供用电安全检查的实践及隐患治理思路分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5):168-169.
[2]李娉婷.浅谈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锦囊,2013,(2):66-68.
读《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 第9篇
——马克思
人类走出蒙昧,在很大程度上得助于一种创造物,那就是书籍。书籍不但记载史事,人物,各类知识,重要的还有不安分的思想。因此,历代的权力者,只要意在维护酋长式统治,就必然因对思想的嫉恨而禁毁书籍。书报所以需要检查,而且进一步制度化,就是建基于这样一种意图之上,而沦为反对人类成熟的最现实的工具的。
近些年来,坊间出现过少数几部介绍禁书的书,也有少数几部关于文字狱的书,其中牵涉到禁书的命运;但是,把禁书纳入检查制度,并且同政治文化制度联系起来加以阐述的书,至今不可得见。沈固朝先生的著作《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虽然略感单薄,毕竟填补了出版界的一块空白。
书报检查的渊源,可以上溯至公元前古希腊时期,雅典当局颁布禁止讽刺他人的法令,从文字到讽刺喜剧,都包括在内。其实这是一个管理问题,而非控制。书籍控制及检查,源自思想统制的需要;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也未尝不可以说是权力——信仰危机的产物。哪怕权倾一时,神经过敏的统治者仍然意识到潜在的危机,及至面临崩溃的末日,则从一般的控制发展到疯狂的镇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权力者从本质上说是虚弱的。他们称文字为“黑死病”,比子弹还厉害的“纸弹”,意大利那不勒斯当局针对一位被捕教授的起诉书说:“人类最可恶的三大敌人是:笔、墨水和纸。”教皇成了“惧书者”(BIBLIOPHOBES)。当基督教成为“国教”,取得世俗社会的控制权以后,就开始打击异端;在漫长的中世纪,教权炙手可热,对书籍的禁毁已经扩大到了相当的规模。一三○九年,巴黎禁毁了三大车犹太教典籍;西班牙于一四九○年焚毁了一座藏有六千卷书的藏书楼;至一五九六年,意大利仅克雷莫纳就焚毁了一万二千册书。焚书在中世纪十分常见,异端分子也动辄被烧死,如布鲁诺。在此期间,教皇多次下诏禁书,然而毕竟没有形成严密的组织。比较制度化以后的劫难,所有这些,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认定,在十六世纪以前,欧洲并没有近代意义上的书报检查制度。查禁作为一种制度,是随着书籍数目的剧增和思想的广泛传播而产生的。这时,大学建立起来了,知识和思想的需求量增大,印刷术的发明代替了手工抄书。扩大的图书市场对权力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印刷商居然可以说:“只要有二十六个铅字兵,我就可以征服世界!”为此,统治者必须建立专业性的书报检查机构,并使之同所有有效的工具和手段相协调,连结成严密的大网,从而把具有危害性的思想文字悉数消灭于有形与无形之中。
在中世纪,书报检查由各地主教会的宗教裁判官组成的机构进行,在王权取代教权之后,这样的检查机构则由酷吏,一般官员,以及个别专业人士组成。尼古拉一世时,检查机构竟多达十二个类型。这种机构的成员,绝大多数是权欲熏心,不学无术者,余下便是听命惟谨的奴才,因此,所谓检查也就注定是无知、愚蠢、横蛮透顶的行为。他们奉命制订或公布禁书目录,这类目录,有的是教皇亲自制订的;一五七一年庇护五世还曾下令设立“禁书目录部”,专司有关书目的编纂和禁例的制定。先是禁内容,后是禁作者,只要作者被确定为异端分子,他的所有著作都得被列入禁书之列。因人废言,比比皆是,随意性很大。对于各类禁书目录,《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所列甚详。每公布一次禁书目录,都意味着对图书馆的一次劫洗。书中援引作家拉蒂努斯一五五九年写给他的朋友的信说:“在许多书离我们而去的年代里,为什么还要再考虑写新书呢?在我看来,至少在未来的几年里除了写信,没有人再胆敢动笔了。刚刚出版了一部目录,列出不允许我们收藏的书,否则会遭来绝罚,它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尤其是德国出版的,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留下来的了。”纳塔利·科姆斯写道:“到处都是烧书的大火,这情景使人想起了特洛伊之焚,无论私人图书馆还是公共图书馆无一幸免,有的馆几乎空了……”大约因为出版业的发达,焚不胜焚,统治者十分重视出版前检查。像托尔斯泰著名的小说《复活》,经过五百多次修改才得以出版。对印刷的控制特别严厉。一五四二年,教廷恢复异端裁判所,翌年即规定所有图书的书名页须印有主教授予的“准印许可”,未经教会同意,任何书籍不得印刷。英国查理二世于一六六二年颁布“信仰一致法”,同时颁行“制止出版诽谤、叛国和未经许可之图书和小册子”法案,简称“许可证法”。其中,对于执行办法,也有着严密的规定。直至一六九五年“许可证法”废除以前,都以出版前检查为主,其他国家亦大抵如此。一六九五年以后,则改以出版后检查为主,追惩制代替了预惩制。
从实际运作方面看来,预惩制与追惩制其实很难分开,更多时候是彼此交相使用的。在取消出版前检查后,一些国家便把这笔中世纪的遗产融入普通法中,大可以用“滥用出版自由”为借口,对需要禁毁的图书及需要打击的作者以有效的惩罚,且使惩罚变得更为“合法”。在十九世纪,出版后检查最严厉的欧洲国家有俄国、奥地利、匈牙利和德国。这些国家明文规定,“未审”报纸在印刷的同时须将副本送交当局,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没收销毁出版物,关闭出版社。此外,还有销售前检查。有违禁令的印刷商,遭到检查机关从酷刑,到革除教籍,罚款,乃至停业等各种不同的惩罚。检查官和出版总监常常带人搜查住宅、店铺、印刷所、仓库等。作为警告制度,尼古拉时代还发明了“约谈”。延绵数百年的检查制度成绩伟大。从一五五九年至一九四八年,教廷共出版禁书目录五十四种,教廷禁书部记录在案的宗教裁判所书籍禁令共九百多道,禁书总量为四千多种,遭到全禁的作者多达数十人。而这些作家,无一不是世界一流人物;而今撰写的世界文学史和文化史,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而闪耀光辉。仅瑞士苏黎世地区,从一五○○年至一七○○年因著书触犯当局而被处死的作家就有七十四名,至于肉刑、监刑和罚金者更不计其数。据介绍,十八世纪中期,几乎没有哪一个作者没有在监狱中蹲过二十四小时以上的。
统治者以无所不在的检查制度极力制造恐怖,从而促使书商和作者进行自我检查。有一位叫萨伏林的俄国记者说:“自我检查比政府检查更苛刻,也更残酷。”奥地利作家弗兰克在日记中写道:“那些本来自信的作者,情绪如此低落,他们不得不用自我审查来毁掉每一点天生的思考力。”诗人安东尼乌·费雷拉写道:“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当我写作和说话时,我害怕,甚至在我窃窃自语,在沉默或思考时,也感到恐惧。”迫害的风气搜索每个人的灵魂,剥夺思想,蹂躏心灵,肆意破坏生命的尊严,固有的意志力和创造力,使人类世界归于死寂。书报检查制度破坏之巨,不能仅仅以被禁毁的书目多少,或以此相关的惩罚的繁苛程度为依据,还应当对精神的虐杀有足够的估计。然而,精神的损伤难以量化,我们只能从一代人和数代人的普遍的生活风气,精神状态和整体的文化性格中,窥见统治者的手段的博大、细密,及其影响的深远。
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一直在进行。实际上,任何禁锢和压迫都无法遏制人们对自由的渴望。这时,作家以寓言、反讽、影射等手法丰富了语言艺术;画家创作漫画,政治漫画是颇令当局感到头疼的。他们以退为进,在逃避迫害的途中顽强地表达思想。在严厉的检查、删改、禁毁之下,一个时代的文化艺术只能走向凋零,或以扭曲的风格出现。出版商发展了地下印刷业,书商则使地下书业贸易变得活跃起来。禁锢愈厉害,地下活动愈频繁;或者可以倒过来说,哪里地下活动最频繁,那里的禁锢便愈见厉害。
突出的是盗版问题。《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中以大量史实表明,盗版来源于出版特权,是对业已形成的商业垄断的一种反动。如英国从亨利七世开始指定御用出版商到亨利八世授予一批所谓“负责的出版商”,让它们具有专有权利,把所有法令法规、议会决议、文告和圣经的印刷权授予他们;还划出部分领域授予专利,如出版语法书、法律书、歌本和赞美诗等的印刷权,指定授予对象,而使多数印刷商无从染指。这样,没有特权的商人只好盗印。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历代的禁书最受欢迎,于是“禁书目录”成了全欧洲最大的图书免费广告。图书一旦被禁,即被全社会“推销”,而盗版这类图书则往往赢得巨大利润。在专制时代,盗版书对于思想的传播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可谓功不可没。姑不论动机如何,它打击了特许制,使各种检查法规在这匹隐藏的“木马”面前统统失效。不妨说,这是出版界的另一场“特洛伊战争”。要废除出版特权,废除书报检查制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罪恶的惩罚措施,除非实行革命。期待一个专制政权自行完善是徒劳的。书中列举的几个欧洲国家,其中英国和法国废除检查制度——从终止许可证法到废除印花税——都较为彻底,原因是它们先后进行过血与火的革命。整个废除过程,英国用了二百多年,法国只用九十年。法国的革命方式是更为激进的。欧洲各国君主都十分害怕法国大革命,为此,书报检查也特别严格;一些国家规定,报纸只要提及法国的事情就要查封。奥地利曾一度下令关闭图书馆,其检查目标后来甚至扩大到扇子、鼻烟盒和玩具上的箴言和题辞;从法国运来的器物,只要绘有“自由”字样都要清除掉。在一七九三年雅各宾专政时期,俄国焚毁了一万九千种有关书籍,卡特琳娜还禁止了一切来自法国的物品。这些专制政体的头面人物,对革命的恐惧已经到了神经质的地步。然而可笑的是,一些自命为客观、中立的学者,或是以“民间立场”相标榜的知识分子,居然也抱持当年这些君主的态度:否定革命、嘲笑革命、畏惧革命、诅咒革命!他们应当知道,没有近代革命的发生,人类在中世纪的巨大的阴影下不知还要匍匐多少个世纪!从书中可以看到,在欧洲,书报检查特别野蛮和持久的国度,就是德国和俄国;它们未曾有过大规模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清洗,因此更多地保留了封建王国的封闭与专横。自然,革命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而且革命本身也可能不只一次地背叛自己。法国在“旧制度的死亡证书”——《人权宣言》中宣称,“思想和意见的自由传播是人类最可宝贵的权利之一”。两年后,这一原则,即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和维护出版自由被写入第一部宪法,成为法国政府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然而,拿破仑登台之后,随即背弃宪法有关的承诺,于一八一○年成立出版管理署,设立新闻检查官,正式恢复书报检查制度,大力砍杀对立的报纸,积极扶植发行官报。他认为,“四家有敌意的报纸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他对警察总监富歇说,“大革命时代已经结束,在法国只能存在唯一的党派,我决不容忍报纸说出或做出有损于国家利益的事情。”在法国,为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前前后后有过多次反复,其激烈程度是世界罕见的。但是,应当看到,这种复辟倒退的现象,并非由革命引起,恰恰相反,乃是旧制度的遗产。从漫长的中世纪到民族国家的建立,专制主义根深蒂固。书报检查作为一种制度即使被废除以后,在欧洲各国,对思想文字的控制,仍然得以以各种变异的、零散的方式表现出来。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仍然进行书报检查。这项工作开始时是由国家政治保安总局进行的,党通常不加干预;一九二三年以后,鼓动宣传部的官员就已开始密切注意文学团体的活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作家登记,审读文学报刊,严格控制出版社。一九二五年中央委员会还曾介入文学界的争论,发布过有关的决议。即使在比较宽松的时期,倘要禁止某个作家出版作品,一样是十分坚决的。在斯大林当政时期,书报检查犹如一道巨大的闸门,把“反对派”的著作统统封死了。这些书籍可以在一个早上悄然消失,而这一天,往往是在接到上面最新指示的一天。消灭异已的行动特别迅速。与此同时,新的历史书、教科书、回忆录乃至“百科全书”也都以篡改过的、不诚实的内容出现,代替砍伐所留下的出版真空。著名作家札米亚京在一封给斯大林的信中写道,一九二○年以前,他已几乎无法在国内出版任何著作了。后来,通过高尔基的关系终于迁居国外。其他一些作家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左琴科、阿赫玛托娃等被公开革出“作协”,茨维塔耶娃在找不到工作的窘迫中自缢身亡,古米廖夫、曼德尔施塔姆等遭到镇压,再后来则有索尔仁尼琴、布罗茨基等的流亡。工业现代化与政治民主化未必是同步的,或者说是必然一致的。现代化的道路不是只为新生事物敞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仍保有合适的空间,供专制主义的幽灵舞蹈。《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总结说,专制主义是“书报检查制度生存的土壤”,是命中要害的。要彻底废除检查制度,除非彻底铲除专制主义。
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开始,书报检查制度便不断遭到来自思想知识界的理性批判。马克思指出,把思想方式置于法律追究的范围之内,是专制主义检查制度的特征。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只要出版受到控制,一切关于思想解放和社会正义一类宣言都将成为伟大的空话。所以,争取出版自由,自然成了被压迫阶级的斗争的首要目标。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将因此而集中起来,以谋求共同的福祉。正因为如此,夏多布里昂说:“出版自由是当今的全部宪法”。对于出版自由的趋势,书中用了一位演说家在一八四○年的一段话进行描述,说:“现在,印刷机的有力的滚筒每日每夜印出的成千上万张纸,正渡过河流、穿过森林、穿过海关的封锁,越过高山峻岭,用它那智慧的炮弹,在未来的战场上奋勇直前,靠思想的宣传机器和出版自由,你们将无往不胜!”出于人性的基本要求和生存的实际需要,事情确如全书最后部分的题目所宣示的,“废除检查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但是,通往自由的道路是漫长的,曲折的;许多时候充满风险,出现反复,这也是无疑的。
沈先生的著作把书报检查从出版史上特意抽离出来加以放大阐述,具有特别的意义,超出历史学一般的实证主义的学术范围。其实,出版史的主要线索,不是科学技术的发现和发明,而是环绕出版物展开的更为广泛而深入的文化斗争。《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把书报检查同政治文化制度,同权力和权力者联系起来,的确捉住了问题的要害。但是,对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不同文化型态之间的影响等,书中缺乏适当的照顾。其中,把欧洲废除检查制度定在十九世纪中期,这个限界也不是不可以商榷的。至少,延至二十世纪,希特勒的德国和斯大林的苏联,对于书报的审查是严厉的。用鲁迅的话说是“代代跨灶”,许多地方超越了前人,甚至史无前例。我们是看重文牍的考究,譬如广告税、印花税的废除等等,还是重在实质的考察?这是一个问题。在历史研究方面,我们如何消化和运用类似“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概念,如何避免因此而造成的时间的间离,则是另外的一个牵涉更广的问题。最近有一本新书,是一个叫J·D·亨特的人写的,名为《文化战争:定义美国的一场奋斗》,其中有一节就是“审查制度”。历史的前后比照是饶有意味的。同为审查,今日的欧美社会,无论内容或形式,都毕竟大不同于往昔了。
至于东方社会的书报检查制度的变迁,也当有人进行书面系统的清理了。与西方相比较而言,对于东方,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到马克思,都是视之为“野蛮”,“停滞”,更带专制主义性质的。所谓“东方没有历史”,所指大约就是这层意思罢。
二○○○年六月,时值酷暑。
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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