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改革政策
国资国企改革政策(精选8篇)
国资国企改革政策 第1篇
山东出台政策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齐鲁网3月19日讯(山东台记者 张燕妮)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等5个配套政策文件。
这一个实施意见和五个配套政策文件,确定了今后一段时间山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版子)划转省属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由省国资委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作为出资人,对省属国有资本进行管理,促进股权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说,“省属的国有企业包括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的企业,将划转的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到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是本次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按照改革时间表,今年5月底前,部分重点企业要配齐董事会成员,9月底起,全部省管企业董事会人数要达到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
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进行规范和披露。每三年对省属国企及其权属企业全部审计一次。健全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明确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亲属任职实行回避和公示报备制度。建立省管企业关联方交易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公开招投标制度。
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按照一次划转、分布到位、逐户完善的原则,启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上半年确定2--3户省属国有企业改建为投资运营公司。
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说,“初步确定了鲁信集团和省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目前这两家企业正在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再批复实施。”
1+5改革措施还明确了国企内部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相关政策。省国资委确定,将以十天为一个时间单位设计安排工作进度,争取到进年底前,本次改革确定的70项任务节点,全部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资国企改革政策 第2篇
编者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194家上市公司涉及国资改革。其中,化工、商贸百货、房地产三大行业成“重地”。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国资改革题材覆盖面广,且更多涉及蓝筹股群体,对整体市场撬动作用明显,无疑成为二级市场投资者重点关注的板块。其中,笔者最关注的当属广东国资国企改革带来的巨大的市场机会。
一、广东2017年混合制企业占比将超六成
据新华社报道,新华社记者8月5日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专题调研座谈会上了解到,下一步广东省将通过强化制度引领、分类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周兴挺透露,广东省将举行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项目招商推介会以及科技创新意见会,再次吹响广东国企改革的号角,激活企业的积极性和市场关注度,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安排,下一步广东省将通过制度设计,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深化省属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制定具体方案以及实施细则,系统推进广东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按照计划,今年广东省将推进40至50家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培养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带动提升省属企业活力,并在明年抓一两个集团层面的企业作为改革试点。
此外,广东省还将组建持股平台,以持股平台为抓手,集聚和盘活存量资本,广泛吸纳各类资本,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并准备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吴军建议,应吸收外资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的作用,国有企业可以借助外资参股,更好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
二、市场化改革催生并购重组潮
广东是我国的国资重镇之一,广东国资委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力争到2015年末,国资证券化率突破60%。不过,目前广东国资证券化率仍游走在20%之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5月底,在广东省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混合所有制项目金额为1256.75亿元,成交金额仅为4.32亿元;而广东国资体量已超过4万亿元,可见广东国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着巨大的空间。
根据广东省国资委网站信息显示,目前直属于广东省国资委的国有企业共有21家,按照主要经营范围看可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广新、广晟、广业、广弘(现已并入商贸控股集团)4家上一轮国企改革时成立的国有控股集团,这些集团的资产多为经营性资产,旗下上市公司资源相对丰富;第二类是机场集团、水电集团、粤电集团、交通集团、粤海集团、航运集团6家以公共事业和基建为主的国有企业;第三类是旅游控股集团、建工集团等11家目前尚未拥有上市公司的国有集团。
广东省国资委“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底资产证券化率突破60%,而目前只有20%左右。安信证券分析师认为,广东国资证券化步伐亟待提速,其中商业竞争类企业具有很大整合空间。
近年来,广东省一直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涌现了诸如顺德美的集团、惠州TCL、珠海
格力集团、广州海格通信、粤电力、宏达爆破、省广股份等成功案例,这些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让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发生“化学反应”,激发了企业活力,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一位广东省属企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也已制定成型,近期有可能就会下发。广东国资委将挑选旗下40至50家公司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试点,分别进行薪酬体制改革、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方面的试验,从而尝试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接,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员工持股方式、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等改革举措。
金证互通董事总经理陈斌表示,国资改革最大特点是行业整合,包括不同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一平台整合、优质资产注入、整体上市、成立新平台整合优质资产lP0上市等多种形式。对二级市场投资者而言,同一控股股东旗下存在行业整合可能、总市值规模不大、业绩较差的企业,更有可能成为先期改革对象,值得重点关注。
三、投资策略和建议:
广东国资委则希望通过5年的努力,让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其中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由现在的20%上升到60%,主营业务完全实现整体上市,并明确提出“国有股权出让不设下限”,并计划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80%,二级及以下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上市公司国资改革投资主题投资参考,与挖掘新兴产业和成长股思路不同,国资改革概念股属于资产重组板块,投资的标的往往是业绩比较糟糕和资产质量比较差的,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1)国资改革先试先行的区域,比如,深圳、广东、上海、重庆、北京等;(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国资)的实力;(3)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和战略投资者的实力;(4)上市公司参与国资改革的实质性进展;(5)重点在总市值低于50亿元的国资上市公司中;(6)国资改革也是概念性炒作,一些浑水摸鱼的公司也可能成牛股,可参与但需要设置止损计划。
目前,格力集团转让49%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深纺织A的控股股东深圳纺织集团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广晟有色拟增发49%的股份等都是广东国企改革的先行者。而依据改革受益先后顺序、估值安全边际、标的弹性大小等,我们认为广东国企改革有四类机会可关注:1,改革最先受益者(星湖科技、风华高科、广弘控股等);2,存在安全边际的国企改革品种(广东鸿图、超声电子、粤水电);3,整体上市带来重估的机会(广百股份、东方宾馆、广州浪奇);4,引入战略投资人或实行股权激励的品种(珠江钢琴、深圳燃气等)。
广东国资改革相关概念股:星湖科技、广弘控股、格力地产、粤水电、佛塑科技、广东明珠、风华高科、省广股份、中金岭南、广晟有色等值得关注。
免责声明
国资国企改革政策 第3篇
国资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2003年成立, 主要是对中央企业实施兼并和重组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央企兼并重组几乎出现在轻工、汽车、钢铁、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石化、有色、电子信息及物流产业的每一份振兴规划之中。尽管提法不一, 但鼓励兼并重组、调整产业结构却成为一致目标。产业振兴发展要求行业内必须有一批大的企业集团起带动作用, 大企业集团的出现则需要产业的集中, 而产业集中靠的是兼并和重组。因此, 大规模推进行业兼并重组, 打造更有实力的国际型企业, 成为央企的必然选择, 也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除强强联合外, 考察央企是否将被强制重组的一个基本的考评标准就是能否做到行业前三名, 这要求央企必须能对所在行业起到强有力的带动作用。国资委将中央企业中规模小、竞争能力不强的企业进行归并整合, 将合理收缩中央企业的分布范围, 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
国资委至今已对38组76家央企进行了重组, 央企户数已由196家减少到157家。其中, 从20042006年, 经过整合, 央企数量减少了36家, 平均每年减少12家。2009年10月26日, 国资委网站公布, 经报国务院批准, 长沙矿冶研究院和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成为其全资子企业。同时宣布的, 还有新兴集团并入通用技术集团。由此, 央企数量由135户调整为132户。国资委的目标是到2010年, 将央企调整和重组到80~100家, 其中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国资委整合央企的时间方案如下。央企的整合在第一个经营业绩考核期 (20042006年) 中就已拉开了序幕
20072010年是央企的第二个经营业绩考核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经过修订, 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央企负责人的考核无疑增强了央企整合的主动性。央企整合的具体进程 (如下表所示) :
二、整合政策
从国家对央企整体上市的政策来看, 在2006年9月发布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中, 国资委分三个层次阐述了不同行业央企的未来发展战略: (1) 国家垄断:国有经济要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 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世界一流; (2) 国家主导:国有经济对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 这一领域国有资本要保持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 (3) 国家参与:机械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行业的骨干央企要成为行业排头兵, 国有资本要保持控股或有条件的相对控股。
在中国的159家央企中, 政策上要求国家垄断的七个行业中共有央企46家, 这46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的75%, 占全部央企利润总额的79%, 可以说这七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所在。这七个行业的整合方向也是比较明确的, 因此国家一定会不遗余力地首先解决这些行业的整合。这七大行业中的央企与中国的资本市场也紧密相连, 旗下的A股上市公司总数多达数十家。七大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有:各家央企下属的上市公司过多、过杂, 主次不明, 没有进行过系统的规划, 不能很好地体现央企集团的整体实力和竞争优势, 这加大了央企重整的预期。
在上述要求国家垄断的七大行业中, 电力和煤炭行业国有经济都没有保持绝对的控制力。在电力行业中, 五大集团的发电量仅占全国的35%, 而煤炭央企的产量也仅占全国产量的15%, 国有经济远远达不到垄断的地位。所以在电力和煤炭行业, 未来一定会看到大规模的整合行为, 以使行业集中度提高。在要求国家垄断的行业中, 政策要求一些重要骨干企业要发展成世界一流。在石油石化行业中, 我们看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已经能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特别是中石油, 完成A股IP0后, 成为世界上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在电信行业中, 我们看到中移动、中国电信也可以和世界上的电信巨头们相比肩。不过, 在其他几个要求国家垄断的行业中, 能够在世界上有一定话语权的国有上市公司并不多见。而实际上, 这些行业中有的国有上市公司背后的央企实力非常雄厚, 一旦实现整体上市, 这些国有上市公司的实力都将大大增强, 也完全有能力和国际巨头们一较高下, 因此, 未来将有很大的重组和整合动作率先在这些行业中发生。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 中央企业已经逐步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改制面达到了70%, 一大批中央企业改制后在境内外上市。许多企业已经成为完全竞争型企业。在加大调整重组力度的同时, 中央企业也加快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 特别是在24家中央企业开展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以来, 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合方式
1. 集团间的整合
在企业集团之间的整合层面, 国资委提出的目标是要在2010年, 将央企数量缩减至80~100家, 培养30~50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而截至目前, 央企集团数量仍有138家。因此, 未来的一年多, 央企集团之间的整合任务十分艰巨。从近两年央企整合的案例来看, 以强并弱是主要整合形式。另外, 国资委以旗下控股公司作为央企整合平台, 加大对落后企业和非主业资产的调整和退出力度。
科研院所并入产业集团也是国资委实施央企整合的重要思路之一。截至目前, 尚未整合的科研院所类央企尚存17家, 这部分企业可能会成为未来的整合重点。积极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 (以下称研究院所) 与相关生产企业 (包括大型工程承包企业) 的重组。鼓励研究院所与相关生产企业重组, 实现研发与生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探索研究院所与生产企业重组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可以由一家生产企业与研究院所重组, 也可以由多家生产企业共同参与研究院所股份制改革。对主要担负基础研究、行业产品和技术监督检测的研究院所, 应尽量由多家生产企业共同参与其股份制改革, 并采取相应措施, 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展。
2. 收购地方或海外企业
除了央企集团之间的整合外, 各大央企还从扩大主业规模的角度出发, 通过收购地方或者海外企业, 来达到做大做强的目的。一方面, 大量央企作为行业龙头, 具有强大的实力和动力兼并重组地方国有企业;另一方面, 一些地方国有企业的重组, 需要引入优势企业的参与。此类并购, 发生较多的行业包括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促进中央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 (以下简称地方企业) 之间的重组。对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 下放地方管理有利于发挥地方优势、有利于与地方企业重组提高竞争力的, 在征得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 可以将其交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地方企业管理;地方企业并入中央企业有利于优势互补的, 在征得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 可以将其并入中央企业。鼓励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之间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在地方企业之间, 也应按此要求促进重组。
3. 央企集团内的整合
在集团内部层面, 央企的整合将围绕做强做大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进行。在集团间整合的基础上, 进一步突出和精干主业, 主动剥离与主业无关的业务板块, 加大对子企业的清理整合力度, 把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同时, 支持央企上市, 具备条件的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 逐步把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内部的重组。要简化企业组织机构, 对层级过多的下属企业进行清理、整合, 通过关闭、破产、撤销、合并、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等措施, 原则上将管理层次控制在三级以内。要完善大企业的母子公司体制, 强化母公司在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 通过对业务和资产的调整或重组, 发挥企业整体优势, 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
摘要:央企虽然数量少但是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中国央企重组过程和国家政策的分析, 对央企整合的方式进行了探讨, 发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整合, 第一种是进行集团间的整合, 第二种是收购地方或者海外企业, 第三种是对央企集团内部进行整合。通过这三种方式的整合, 以便实现央企竞争力的提升, 促进央企进一步的快速成长和发展。
国企改革转入国资改革 第4篇
国有企业做强做大与国有资本布局调整,这是改革发展都必须进行的两件大事。“有进有退”指的是国有资本投向的调整;而企业的天职则是做强做大。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在公司制度下并不矛盾。就是说,企业追求做强做大并不受股东成分和股权结构的影响;国有資本从哪些行业或企业的进退也不受个别企业的牵制。
二、国有企业改革主导方面的转移
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不是以行政的力量改变一个个企业的业务结构,而是国有资本布局的动态优化。关键要使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企业制度创新进一步要做的是使国家所有者转变成股东,将“顶层国有企业”改制成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这两方面的改革聚焦到一个点上,就是必须使国有资产“资本化”,由“国有国营”转向“股份制”。
三、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与私有化
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与苏东的“私有化”不能混为一谈;国有资本从某个企业退出,也不能与私分国有资产挂钩。
四、关于“授权经营”与国有资本布局调整
调整国有资本布局要做两件基础工作:一是将国有资产资本化,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运营;二是取消“授权经营”,对国有企业进行整体改制,确立企业独立的市场地位。
国资国企改革 第5篇
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加速度:将面临七大主要任务
刘东;王川
导语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在2014年12月31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顶层设计方案的出台,2015年国企改革将有大进展和大动作,国资改革今年预料将会遍地开花。2014年12月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新常态下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进行分析。会议要求,要“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与此相对应的是,自2013年12月底上海率先出台国资国企改革二十条意见以来,截至2015年1月4日,全国已经有上海、甘肃、山东等22省市出台了地方版本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部分省份意见虽未正式出台,但一些改革举措已在进行之中。南京、长沙等省会城市也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意见。随着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相关意见的逐步出台,2015年的国资改革将会迎来哪些进展?
本报记者 刘东
实习记者 王川 上海报道
地方改革遍地开花
彭建国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之前由于国家层面方案没有出台,地方国企改革突破较少,今年预料将“遍地开花”。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已经出台地方国资改革方案后发现,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主要集中在混合所有制,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公司制治理结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方向,绝大部分省市都对国资改革设立了一个较为具体的目标。
例如,在混合所有制方面,甘肃提出到2020年国有经济中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江西提出5年内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占国资的70%。
在国有资本范围方面,北京国资国企改革意见要求,到2020年,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上海、江西、甘肃、江苏、重庆、四川、青海等省市也都将国资集中在关键领域的目标设定在“80%”上。不过,在对2014年国资国企改革进展进行评价时,多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分析人士认为,改革的力度并不如预期。中国社科院微观经济学研究室副主任刘小玄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国资国企改革的进展仍相对比较缓慢。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此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出台的国资改革意见里面存在两个问题,重复性比较强,各个省的意见都差不多,在具体操作上,还是缺乏一些可操作性。
顶层设计意见将出
原定于2014年年底出台的改革意见并未能如预期出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认为,可以说这些总体文件由于迟迟不能出台,已经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软肋,影响到国企改革总的进程。
此前有消息称,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由财政部、发改委和国资委牵头制定,可能以“1+N”的形式发布。其中,“1”是指首先会出台一个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N”则是三四十个配套方案。这些配套方案将分阶段分批发布。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近日表示,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将面临七大主要任务,而部分方案推出的时间表或将提前至春节前。
尽管如此,被称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元年”的2014年仍取得一定成就,分析人士认为,2014年国家在把握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精准而坚定,此外,7月开始的“四项改革”试点,也为国资改革提供经验基础,改革的步伐越来越协调。
彭建国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央企方面,2014年各企业积极性较高,做了调研、制定方案等准备工作,待方案一出,央企动作应该比较大。此外,第一批国企改革试点工作到2015年也会有较大突破。若第一批试点进展顺利,第二批有可能扩大试点范围。
彭建国称,专项工作也会大有进展。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今年二级和三级公司会进行董事会试点等多项工作。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对2015年国企改革形势持乐观的态度,整个国资国企改革将会铺开,尤其是在混合所有制和分类改革、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进展。
“混改”新内涵
不过,目前对于国资国企改革中的一些关键领域,仍存在不少争议。
彭建国认为,目前主要有三方面存在争议,即是否先对发展较好的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经济是否该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以及是否采用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在混合所有制方面,国资改革专家、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认为,要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契机,改变资本被板块化、碎片化,做到国有企业的实力加民营企业的活力来增强企业竞争力,通过引进新的投资者,自然垄断行业应该把可竞争的板块逐渐分拆,通过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民营企业去家族化,建立有效公司治理。
彭建国也认为,虽然国企上市或多或少已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但这种上市大多是形式上的,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改革。
2014年12月底在广州召开的首届国企改革发展前沿论坛上,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只有竞争性国企适合做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公益性国企和自然垄断型的国企应坚持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楚序平则表示,中央企业总部最好保持国有独资,对绝大多数重要国有企业,政府要保留51%以上控制权。同时,混合所有制优先考虑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公众基金。
陈清泰建议称,混合所有制治理上,有五点需要考虑,过大股比的国有股权适当分散给若干持有者、所有股东都应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权利,确立董事会的核心作用和战略地位。经理人由董事会选聘,董事会有权罢免。公司必须执行国家的法规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
去年七月,国资委将六家央企纳入“四项改革”试点,其中,中国医药、中国建材入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认为,应当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入管理层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和员工持股机制,保障“所有者到位”,才能真正形成巨大的推动力。
去年七月,国资委将六家央企纳入“四项改革”试点,其中,中国医药、中国建材入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认为,应当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入管理层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和员工持股机制,保障“所有者到位”,才能真正形成巨大的推动力。
争议分类监管
“准确分类是实现下一步国资改革的重要一步。”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表示。不过,目前分类监管仍是争议颇多的一个领域,从地方的经验来看,上海将国企划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进行监管,四川则分为竞争类和功能类两种类型,其他省市基本按照三类进行分类监管,但类别名称有所不同。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上海国资改革中,一些功能类的国有企业更愿意被划分到竞争类企业中去,因为两者受国资委监管及考核存在较大差异。从国家层面来看,分成两类还是三类监管也有不同意见,陈清泰认为,国有经济有两大功能,国有资本应该分作两类,一是政策性功能,就是作为实现政府特殊政策目标的重要资源。二是收益性功能,那就是获取财务回报用于民生和公共服务。而这两者的比例构成,应该与时俱进进行调整。
刘小玄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类监管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分类不清,在理论上没有一个合适的定义,这些分类的的具体含义到现在还没有很清晰地厘清。如果是“一锅乱粥”的话,改革很难推行下去。
彭建国则认为,分类监管之所以有这么多争议,是因为同一央企有不同业务板块,整体上很难划分,而同一块业务因同时具备公共服务、功能性等多种属性,难以进行归类。
彭建国称,按照分类,央企主要是商业1类和2类(竞争性、功能性居多),而中储粮等承担国家政策业务的属于第3类。第3类公益类主要是指地方公共服务企业,如供热、供水。所以各央企针对分类监管,必须完善自身的功能定位,根据分裂进行监管、考核、薪酬制定、改革和结构调整。
具体来说,比如薪酬制定,商业1类要看市场,根据完成财务指标、是否实现保值增值功能来制定,而公益类则要紧盯社会功能,看其社会效益完成指标,商业2类(功能性)则两方面都要考虑。因此,在改革方面,要根据分类制定负面清单,使改革具有可操作性。
破题新常态
是否学习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存在争议,而此次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由于在国资委会议中并未被提及,也引起了外界的关注。
李锦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相关意见财政部负责制定,因此国资委工作会议对此并未多作提及。
彭建国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投资公司更多关注产业和实业投资,这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两类公司要做到以管理资本为主,发挥作为资本运作平台的作用,必须充分考虑到资本保值增值和流动的属性,在相关领域有退有进、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此外还要注意上下权利义务的边界问题。
一个新的动向是,2015年1月1日开始,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首批涉及72家央企共200多位负责人。
此外,“新常态”的经济环境下的国资国企改革也受到关注,国资委主任张毅表示,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也进入爬坡过坎的阶段,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比如:大部分央企都面临产能过剩、产销衔接不畅的巨大压力,有的企业大幅度减利甚至亏损,个别企业陷入经营危机。张毅表示,对于国有企业来讲,适应新常态,关键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做好加减乘除。
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第6篇
1会议简介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于2013年12月17日在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工作会议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即“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以下为本社在会议现场获得的文件全文。
2会议背景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主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领导,营造鼓励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国资国企成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力量,现就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3会议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上海国资国企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必然选择,对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对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也具有积极影响。近年来,上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全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体系基本确立,国资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国有经济实力得到增强。
但是,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动力和发展活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当前,上海面临改革开放的新机遇和新型发展的新挑战,已经到了没有改革创新就不能前进的阶段。上海国资国企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住国家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机遇,更加主动地承担起推动上海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提升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为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开放促改革、改革促发展,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为着力点,以推进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为途径,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促进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繁荣,实现上海经济
2012国资国企改革 第7篇
2012年12月25日 06:48 来源:东方早报
明年国务院国资委将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下一步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具体措施。
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作出上述表示。王勇还要求,“中央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谋划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
新华社昨日分析称,当前中央企业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是,重发展轻改革倾向明显、对突破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重点领域改革进展相对迟缓。此次国资委主要领导和中央企业“一把手”齐聚的会议,传递出两个改革新信号:一是国资委将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二是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支持力度。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学部原主任周绍朋昨日对早报记者称,中共十八大和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央企如何改革已经进行了总体部署,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落实。
“央企改革必须有顶层设计,否则难以推动。另外,有时间表也很关键,不能做一个事情没完没了。” 周绍朋说。
“逐步建立用工准入制”
谈及“推进企业改革”时,王勇当天要求央企“深化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用工准入制度”。
王勇在当天的会议上说,面对上半年经济效益大幅下滑压力,央企大力推进降本增效。许多企业下大力气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大力调减职务消费;许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降薪,三季度以来央企人工成本各项指标增幅逐月下降。明年央企要更加节俭地过紧日子,职务消费要零增长,且必须纳入预算管理。
周绍朋告诉早报记者,目前央企在收入分配方面依然存在三个偏高现象,即: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偏高,行业内企业之间收入差距偏高,企业内部人员之间收入差距偏高。
不过,周邵朋认为,谈央企的收入分配改革,国资委可能做不了,“应该纳入国家收入分配改革的统一规划中。” “比如,央企的领导人,有的享受副部级待遇,但他又是企业领导人,他的工资应该如何设计?”周邵朋提出疑问。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有消息称,由于垄断国企高管的阻挠,酝酿8年之久的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再度延期。
在周绍朋看来,央企的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和人事改革结合,“比如企业经营性人才,完全靠上级任命,还是有问题。这样搞,如何推动股权多元化?今后应该探索多样化的选拔方法。至于他们的工资,完全和非国有经济的企业领导人一样也不现实。毕竟你不是靠市场竞争产生的,而是靠上级任命。”
“限薪不是分配改革方向”
收入分配改革还不仅针对于人,尤其是对央企而言。
新华社12月14日的一篇报道中指出,对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业界普遍共识是“提低、扩中、控高”,通过改革调整现有收入分配格局,将“沙漏形”的社会两极向中间挤压,扩大作为消费主力军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最终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
“所谓„控高‟,主要是调控部分通过行政垄断、资源垄断等获取高收益的行业偏高过高收入,调控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过高收入,调控社会某些群体的偏高过高收入;同时加强规范灰色收入和打击非法收入,促进遏制并扭转收入分配不合理差距。”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对新华社称,这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
“目前国家电网正要求各级员工限薪,但限薪不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昨日说,作为垄断性行业,其运作体系是非社会化的,那么应该进行垄断性企业的立法,对其薪酬等进行系统规划。
苏海南认为,收入分配改革亟须打破行业垄断,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部分垄断行业。同时,加大对垄断行业占有国有资源的相关税收征收,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源头上调控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来源。
目前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军工、能源、通讯、交通运输等行业。央企户数已从2003年的196户减少到目前的117户。
“引进民资参与央企改组” 在24日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上,王勇在谈到“深化并完善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时提到,要推进有条件企业整体上市,利用多个市场,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企业改制重组。
“现在股权结构改革应该朝三个方面展开——那就是能整体上市的都要整体上市,不能整体上市的,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确实需要保持国有独资的,也要进行公司制改革。”周绍朋说。
祝波善则认为,公司治理的问题、央企高管的身份职务问题、垄断性国企的立法问题是当下央企改革的三个核心。
王勇在强调中央企业要继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同时,还透露明年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支持力度。
“中央企业要抓住政策机遇,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特别是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重的企业,明年要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启动相关改革。”他说。
新华社24日报道称,目前中央企业有医院、学校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还承担着500多万离退休人员、100多万困难职工的管理和其他负担。
明年“稳增长”仍排首位
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王勇还公布了央企明年的六项主要任务。和去年一样,“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增长”仍排在首位。
受全球经济增速回落等因素影响,中央企业经济效益今年上半年出现大幅度下降,一季度利润总额同比减少335.3亿元,下降11.8%。二季度经济效益降幅呈扩大趋势,利润总额同比减少541.8亿元,下降16.1%。
不过,王勇称,“三季度业绩回升,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1%,自9月以来利润总额连续3个月实现正增长,预计全年保增长目标能实现”。
据悉,今年前11个月,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1万亿元,同比增长8.9%;实现利润总额1.1万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明年的经营环境将更加复杂。”王勇要求,中央企业要着眼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深化改革,突出结构调整,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既是对以往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总结,也是未来国有企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国资委定调2013年国企改革
2012年12月25日 10:34:50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今日在此间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国资委主任王勇作重要讲话,并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会议提出,明年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落实“一五三”总体思路,深化企业改革,调整布局结构,强化创新驱动,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国资监管,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做好明年的工作,要着眼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深化改革,突出结构调整,突出创新驱动,突出管理提升。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增长;二是深入推进布局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深入推进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四是抓好科技创新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五是强化企业管理,夯实科学发展基础;六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王勇强调,深化改革是中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动力。改革是我们可以用好的最大红利。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改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很大变化,极大激发了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但改革仍处于过程当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很多,难度也越来越大。一些企业存在重发展轻改革的倾向,对突破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重点领域改革进展相对迟缓。
“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王勇说。同时他强调,要做好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据悉,明年国资委将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实践基础上,提出下一步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和具体措施。
王勇要求,中央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谋划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大胆探索,勇于开拓,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强大动力。
会议还就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作出部署,并且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推进企业联合重组。要立足于国有资本功能和整体效率最优化,系统规划中央企业的布局。研究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与联合重组方案。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沿产业链、价值链调整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大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加快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二要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主业集中。
三要进一步推进产业升级。推进中央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制造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优化企业内部产业、产品和技术结构。推进中央航空航运、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等服务企业加快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加强在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具备一定基础和优势板块的产业布局,加快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
四要加快走出去步伐。
王勇最后表示,中央企业负责人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主动到矛盾和困难集中的地方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帮扶困难职工。要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力戒空话套话。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职务消费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维护好自身和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
杨雄:十分珍惜为上海人民服务机会
2012年12月27日 06:35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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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分珍惜为上海人民服务机会
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开放凝聚优势,知实情、讲实话、做实事,着力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工作实效
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以韩正同志为榜样,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全面完成本届政府的预定目标,努力为下一届政府开局打好基础 早报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昨天下午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韩正辞去上海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并表决代理市长人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韩正辞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韩正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不再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韩正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韩正辞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经投票表决,决定杨雄为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杨雄代市长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感谢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并表示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
杨雄表示,将十分珍惜为上海人民服务的机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我们努力工作的动力,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求真务实,把中央精神和上海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开放凝聚优势,知实情、讲实话、做实事,着力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工作实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着力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接受人大和各个方面的监督。杨雄表示,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历届市政府班子的好传统,以韩正同志为榜样,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全面完成本届政府的预定目标,努力为下一届政府开局打好基础。
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路径思考 第8篇
一、关于政企、政资分开
经过持续多年的国企改革, 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意识已经形成, 国有企业从形式上基本具备独立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 但其作为政府“附属”的特性依然明显, 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现象依然存在, 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部门最终决定企业的重组并购、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 要求企业无条件地完成一些重大工程、重要项目以及稳定市场等调控任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场准入、特许经营、定向招标、指定任务等方式庇护所出资企业, 阻隔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政府部门既考核企业的经济指标, 又让竞争性企业承担较多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 通过会议、检查、评比等方式直接给企业发号施令、干预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
四是部分政府部门把国资委当成“大漏斗”, 只要涉及国有企业的公共管理事项都要牵扯国资委, 承担任务, 纳入考核, 造成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不分, 国资委的股东职能淡化。
五是行政审批事项过多。据调查,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多, 程序繁琐”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分列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第一、第三位。还有企业反映对国企用工、纳税等方面的监管严于私企。因为国企领导比较守规矩, 不会因为国有企业犯规而自毁前程, 是政府部门最好管也最爱管的“重点对象”。
鉴于此, 应继续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改革,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公共管理与出资人管理的关系, 激发企业竞争活力, 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把竞争性企业交还市场。国资改革一直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进行着,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 不能还沿着“国营”的惯性直接命令企业干什么不干什么;不再直接决定具体的并购重组、资本进退事项;不再给予国企以特殊的支持和庇护, 消除国企对政府的依附依赖;不再进行多元指标的考核, 把追求最大效益特别是长期效益作为竞争性企业的主要指标甚至唯一指标, 推动国企主动增强核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 真正在市场上优胜劣汰, 在市场上做优做强做大。政府需要企业做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政府及各部门应直接履行监管职能, 不再把国资委当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二传手”。
二是把经营权交还企业。不管是政府, 还是国资委, 应对照出资人职责, 切实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 加快进行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审批项目的清理, 捋清越位管理、错位管理问题, 把该由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行使的投资并购、分配激励、资产处置、企业内部改制、选人用人等决策权和运营权还给企业, 保障各层次受托人权力与责任相一致, 激励他们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三是把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营造出来。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只管自己该管的, 市场能调节配置的交给市场, 社会中介能发挥作用的交给社会, 防止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直接调控市场。要大力改革审批制, 最大限度地做好审批项目的“减”、“放”、“转”工作,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 增强透明度;减少会议、评比和检查, 优化税制, 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 加强法制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技术环保等标准建设, 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行为, 保证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关于国资委的定位与监管路径
《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国资委是企业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 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章程, 委派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 (参) 股公司的股东 (大) 会会议, 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 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但从实践看, 国资委很大程度上仍沿着惯性轨道采用行政管制方式来履行其股东职能, 做党委、政府的“二传手”, 存在着履职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
为进一步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对国资委的功能定位进行适当调整:
一要从直接指令企业向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履职转变。国资委要更加专注于股东角色, 不能将自己定位为国有企业“董事会”, 要实现从管理企业向管理资本和股权、从直接审批向通过委派董事、监事等产权代表进行管理的根本转变, 逐步减少直至消除直接指令企业的现象。董事会建设是实现这个转变的关键。针对目前治理结构“形似神非”问题, 适当减少内部董事, 增加外部董事逐步到半数以上, 保证董事充分获取信息, 完善董事会及董事绩效考评, 建立董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保障董事会独立、高效运转, 从而赋予其充分的决策权。
二要从主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向主要依据公司章程履职转变。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宪法, 是公司治理各方调整行为和利益的根本依据。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股东,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但实践中国资委没有充分认识到通过公司章程及相关股东协议来固化自己的职权、履职方式和程序, 而在股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的情境下, 这种疏忽很可能限制国资委作为股东的行为权利及效力, 给其履行股东职责、维护股东权益带来法律上的障碍, 在与其他股东、董事会的冲突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国资委单方制定的文件并不能在法律效力上对抗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建议国资委对公司章程给予足够的重视, 加强公司章程等契约性文本内容的研究, 及时通过合法程序将有关意见融入其中。
三要从党政机关型组织向以履行出资人职能为目标的类公司化的组织再造转变。国资委作为股东, 要维护好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自主经营权, 应加快职能和履职流程的梳理, 逐步向战略规划、董事监事、预算考核、信息监督、决策咨询等专业委员会过渡;控制审批项目、部门和人员, 加大信息监督和决策咨询力量;整合监事会、外董、财务总监、审计、统计评价、董事会报告等各种监督评价渠道和资源, 降低多重监督的负面影响, 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信息的综合运用, 为国资委决策服务;逐步规范由国资委本级机构统一履行股东职权, 对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进行管理, 从强力监管向辅助决策过渡, 提高决策质量和监控效能。同时, 鉴于国资委主要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 其内部决策机制也应该逐步商业化、法治化, 建立类公司化决策机制, 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责权利相一致, 把决策责任落实到个人, 避免形成决策者个人有过错而由集体承担责任的现象。
四要从管企业向管国有资本转变。要注重研究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 分类研究国有资本在保障城市安全运营的公益性产业、支撑首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高度市场化的竞争性产业的作用、进退方向和监管方式。公益性产业尤其是城市基础网络目前还应由国有资本控制为妥, 注意防止上市和股权多元化后企业挟市场和股东利益“绑架”政府和市民, 但政府应加强对公益运营企业成本考核和服务质量监管, 基础网络外的服务可逐步市场化, 促进国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高度竞争性产业应加快股权多元化和资本证券化步伐, 建立资本自由流转通道, 使国资委真正转轨到资本经营的层面, 根据股东价值最大化原则和商业化原则适时进退调整, 总体上应逐步减持退出, 把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其他资本不愿进入的公共服务领域和战略产业, 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产业。研究增减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股份的方向、标准、滚动规划与运营机制, 通过资产重组、划转、增持等途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国资进退和增值, 实现政府调节引导实体经济发展方向的战略意图。
三、关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各级组织部门和国资委积极推进企业领导人员选用改革, 在聘用制、任期制、公开选拔、分层分类考核、董事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都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沿袭既有党政干部管理思维和模式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与责权利相一致原则、与企业市场化运营环境、与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行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
为适应企业市场化竞争的需要, 建议继续深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建设, 激励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优秀企业家一心一意做企业、聚精会神谋发展:
一要完善管理体制。规范企业法人治理, 力求责权利相一致, 明晰组织部门、国资部门作为出资人代表与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权责边界, 出资人主要管好董 (监) 事、董 (监) 事长和党群负责人, 将经理层的管理权 (包括考核奖惩权) 逐步交给规范运作的董事会, 落实总经理的提名权和用人权, 用人不疑, 疑人不用, 让各个主体勇于负责, 放手工作, 增强选人用人活力。
二要改变管理方式。对经理层成员和董事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严格按合同实行身份社会化、责任契约化、收入显性化管理, 干不好的及时解聘, 畅通退出渠道, 加快形成市场化的企业领导人员优胜劣汰和有序流动机制。要维护契约的严肃性, 任期的执行应受到法律和章程的保护, 一般不在任期内调动, 给予企业领导人员以明确、完整直至较长的任期来实施战略、创造业绩。
三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研究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职责与企业经营业绩的对应关系和评价方法, 细化完善个性化、行业化、动态化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 科学地评价个人贡献。注重对标考核和任期考核, 突出对企业战略目标、长期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等“潜绩”的关注, 鼓励干实业的企业领导主动创新, 加大研发投入, 着力提升发展的质量, 致力于把企业做成长青品牌。
三要完善激励机制。坚持以业绩考评为基础, 逐步对接人才市场, 根据企业领导人员承担的责任、风险及个人贡献确定年薪, 逐步拉开差距, 强化对突出贡献者的激励力度;探索试行股权、期权、保险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探索优秀企业家退休后的利润分享计划、终生福利计划等长期保障性激励方式, 解除其后顾之忧, 强化其做强做优做长企业的动力源泉;提高优秀企业家的政治待遇, 采取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给予更多的精神激励, 让企业家享受高级别优诊保健待遇, 继续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企业家的数量, 聘请担任政府部门经济顾问;研究特别优秀企业家延期退休或延长聘任期的制度, 充分发挥其经验和能力创造更大价值。
国资国企改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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