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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81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精选9篇)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范文

(1)安全检查是搞好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监督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的基础上,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并制订安全检查细则。

(4)检查单位和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情况以及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拒绝或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各单位安全检查组织,必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2

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技术科组织各车间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技术科负责汇总落实防范措施,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报设备科,列入大修计划进行解决。

(2)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和工段长(班组长)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有关科室解决。

(3)工段(班组)级安全自查,由工段长(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每周进行一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4)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每年至少检查二次,主要内容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等进行专业检查。

(6)季节性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暑降温及防冻保暖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检查情况由安全技术科进行汇总上报。

(7)日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每个班组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接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接班记录完整。

(8)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9)停产大修的安全检查,由大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及停产车间的领导和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3

隐患整改

(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由职能部门和隐患所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凡是工段(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是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准推明天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无故拖延整改者,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对资金或技术条件暂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5)公司级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受检单位,并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者,要予以经济处罚。

(6)事故隐患单位如难以按期整改,应及时汇报安全科协调处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7)查出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并存档。

(8)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范文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通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五、各检查者要作好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责任人签字。

对检查后所出具的整改意见书所列的内容,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范文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___的规范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第2篇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通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韩国安全认证及检查制度 第3篇

从2009年开始实行的制度改进措施分为2种。一是过去的检查、鉴定制度只是检查产品性能评定其合格与否, 而在此之后将其改为安全认证制度, 在检查产品性能的同时, 会评估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过去国家指定检查机构的定期检查和单位自行检查同时进行, 在此之后这种检查制度统一整合为安全检查制度。

通过引入安全认证制度, 让有害及危险的机械类产品等生产企业建立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 能够持续生产优质产品。如根据劳资自行检查制度, 劳动者与企业相互合作制定自行检查计划。由单位自行评估管理属于检查范围的设备风险的, 可免除安全检查。预期通过这些措施根除不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 预防因不良产品造成的工伤事故。

检查制度的必要性及种类

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 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性非常重要。韩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了《产业安全保健法》检查制度, 从根本上保证危险较大的有害及危险机械器具的安全, 在设计、生产及使用的各个阶段消除事故危险隐患。检查种类包括设计检查、完成检查 (性能检查) 、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生产单位应在设计生产阶段进行设计检查、完成检查 (性能检查) , 企业应在使用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设计检查是指检查设计图纸是否反映安全措施, 对同一型号产品首次至少应检查一次;完成检查是指检查成品或现场装配的产品是否按设计图纸生产和装配以及产品性能是否合格;性能检查是指按各种生产型式对完成生产后出厂前的样品进行检查。由企业进行的定期检查是指检查所用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自行检查是指企业亲自进行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的检查。

2009年前检查制度的问题

检查制度的主要问题是检查、鉴定方式不合理, 难以达到检查制度的根本目的;受检费用增加成为生产企业的负担;未考虑用户管理能力、机械设备的危险度等加重企业不便。

1.提前保证产品安全及事后维护的局限性。只靠确认产品性能的检查、鉴定方式, 难以从根本上防止不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性能鉴定合格后, 不能保持合格时的性能, 经常发生抽检后取消合格的现象。

2.增加生产单位负担。性能鉴定合格后不能变更型式, 每次变更型式都要受检, 因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负担。危险度低或生产技术普及的产品也包括在检查、鉴定范围之内, 因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负担。

3.导致用户不便。无视使用企业的自行管理能力, 千篇一律地依赖外部机构检查;因并行性质相似的定期、自行检查, 增加了受检负担;无视设备老化、使用条件等危险机械器具的特点或危险度等因素, 适用整齐划一的检查周期和检查项目等。

检查制度的改进

改进制度基本方向

1.将设计生产阶段的检查、鉴定制度改为认证制度, 以加强产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

2.在使用阶段整合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以加强单位的检查自觉性, 进行符合设备特点的检查。

将检查、鉴定制度整合为安全认证制度

同时审查产品安全性能和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以决定是否给予认证 (在此之前只检查个别产品的安全性能) (见图1) 。

将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整合为安全检查

加强企业在危险机械器具评估管理方面的自觉性 (见图2) 。

引入自行检查活动制度

1.劳动者和企业相互合作, 自行评估和管理受检机械器具的危险度。拥有安全检查范围机械器具的企业开展自行检查活动的, 免除安全检查;根据单位申请自行检查活动内容的合理性, 达到一定水平的予以批准。

2.自行检查活动获得认可的条件。应聘用检查员 (具有劳动部令规定的资格、接受培训及有经验的人) ;拥有劳动部长官公布的装备且能够维护管理的;应在等于安全检查周期二分之一的时间进行检查 (起重机中, 非建设工地使用的起重机应为6个月) ;自行检查活动的检查标准应满足安全检查标准。

3.自行检查活动有效期限。自行检查活动有效期限为2年;每2年应申请一次。

通过2009年的修改制度, 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在工业现场使用的危险机械器具等的安全, 有助于减少工伤事故, 使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检查机械器具的安全, 引导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 整合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 实现规定合理化, 通过劳资合作提高单位的自行安全管理能力。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第4篇

关键词:环保竣工验收 风险防范 管理检查 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风险防范与安全管理检查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部要求一切具有环境风险的建设单位环评必须加入环境风险评价的章节,在验收时,须检查环评指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真实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周生贤部长指出:我国已经步入环境事件高发期,并呈现复杂性、突发性、难以预见性的特性。据统计,2004~2011年我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占42.2%;2013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多达712起,因此,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验收时,必须要求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分析与排查,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有充分和正确应对准备。然而,由于可操作性不强、重视程度不够,验收过程中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防范作用。本人一直从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了多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本文探讨了如何切实开展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

1 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现状分析

1.1 重视程度低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环境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罗列在“环境管理检查”一节。实际验收中侧重于环保设施是否可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总量是否达标等,而对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一笔带过,很多是照搬环评,环保管理部门侧重于是否存在应急预案,对细节把关不严,导致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流于形式,起不到应用的作用。鉴于近年来突发的环境事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须把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作为独立的篇章,对存在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逐项落实。

1.2 缺少标准或技术规范、可操作性低

目前验收过程中对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主要是依据环评,依照环评提出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去核查,然而因为缺少标准和技术规范,实际工作中只能凭主观经验去判断,无法进行量化评估。例如检查中只是简单确认应急池、事故池、围堰等存在,忽略其大小、管道等,还有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而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可行性并无相关的评价依据与标准。建议尽快制定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检查的技术规范和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和难执行的问题。

2 开展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

2.1 明确风险企业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的规定,对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应增加环境分析防范分析与检查内容。我国GB18218-2009中把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定为危险品,一切使用危险品为原材料、辅料从事生产,加工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中有危险品的都归属于风险企业。按2011年12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列为危险化学品。凡是在生产中使用或产品中含具有这些性质的企业都应列为风险企业。

在对风险企业环保验收时,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对环评指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真实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2.2 环境风险检查

环境风险检查是环境风险及其管理要求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这些问题及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以期达到了解建设单位在风险防范工作方面是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的要求,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技术依据。首先明确风险源,以陶瓷厂为例,风险源有煤气发生站、焦油及含酚废水的贮存池等。根据风险源的位置、规模及环境风险物质,检查水、大气和其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设备、材料的设置及准备情况;检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保障,相关规则制定、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对没有落实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要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并在报告中加以说明。

2.3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就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验收过程中,首先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实际工作中,部分建设单位自行编制应急预案,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应急预案多是照抄照搬别的公司的应急预案,甚至在预案中出现别的公司名字。应急预案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第二,核实应急预案的内容。一个完整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五)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六)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七)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八)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九)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十)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三,检查预案中的应急物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而对应急预案中提到的应急物资没有落实,应急预案成了摆设。验收时要根据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责任人等仔细检查,确保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应急物资可用。第四,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部分应急预案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可操作性差。

2.4 开展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思路

首先明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环评及其批复的有关要求,然后根据具体企业,检查风险源是什么,风险防范措施是什么,如何保证风险防范措施能够落实,谁负责,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按照这个思路进行逐项检查,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3 结语

1、安全生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第5篇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中,做到防患于未然,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督促施工项目各级人员、各业务岗位履行安全职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成立由项目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以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3、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培训、查安全设施、查机械设备、查安全纪律、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项目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5、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综合、专业四种检查形式。综合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6、日常安全检查

6.1、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班前

和班中安全检查,随时排除隐患。

6.2、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解决。

7、定期安全检查

7.1、季节性安全检查:

7.1.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7.1.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台风、防洪涝为重点。

7.1.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暴、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7.1.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7.2、节前安全检查:

7.2.1、节前对节日安全生产、消防、保卫、节后生产准备等进行检查。

8、专业性安全检查

8.1、各单位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等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组织好每年 “安全生产月”、“百日无事故”活动中的安全检查。

8.2、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检查记录,除按规定上报外,还应抄送安全部门。

9、各级检查组,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边查边改,不得拖延。

10、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11、《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依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2、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发现、诊断安全通病和管理缺陷,有效予以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二、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

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北海中学异地搬迁工程

(一期)项目一A标项目部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第6篇

经验交流 2008-11-05 00:17:04 阅读12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为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安全操作场所,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并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特制定制度:

一、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n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4。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二、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3.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三、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1.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3.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

四、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1.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 2.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

五、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1.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2.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3.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六、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1.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2.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3.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4.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安 全 教 育 制 度

一、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法规和法制观念。

(3)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4)事故发生及吸取教训,急救常识,如何报告,保护现场。

2、工人到项目部后,由项目安全员,进行二级教育。

(1)本工程生产特点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及历史事故教训,预防事故发生方法。

(2)本项目部生产安全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

(3)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5)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本知识。

(6)防毒、防火、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工人分到班组后,由班组长进行第三级教育。

(1)班组生产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正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发生方法。

(3)经常工作的地点及环境卫生要求。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以及安全纪律。

(6)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及维修知识。

新工人经过三级教育后实施接受教育人员均需签名,资料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二、调换工种的工人安全教育

凡施工现场和班组的工人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时必须由安全部门对其进行调换后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教育,资料签名后存档。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它的教育和培训须有劳动局或指定的单位,发证须由劳动部门发放,同时

按规定进行复训复审。

四、季节性安全教育

季节气候发生变化,根据不同的季节,准时外界不安全因素增多,要及时抓紧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来增加职工安全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五、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

(1)节假日前后,准对职工思想不稳定,容易忽视安全因素,本项目部做好节假日前后教育工作,使之做到警钟一鸣。

(2)学习党、国家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文件。

(3)学习本项目部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及应注意问题。

(4)学习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回顾节前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节后安全生产要求。

(6)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吸取教训。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上海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建立消防组织和制度

3.1.1 项目施工中应建立由总包、业主及分包单位参加的消防领导小组,实行消防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防火检查、明火督查等工作成立业余消防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等。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3.1.2 加强消防意识和消防制度的教育和日常检查工作认真贯彻各项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

3.1.3 工地的消防组织应与当地的公安消防组织加强联系,及时把工程民政部进行通报,一旦发生火警情况,应立即报告城市消防队,求得紧急救助。

3.2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2.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订消防措施,并付诸实施。高层建筑必须考虑消防水源,保证必要的水压与水量。施工用水要与消防用水分开,消防用水除利用城市消防管网外,还应根据条件设立贮水池,设置消防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配置水带和水枪,此外尚需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供水,对超高层建筑

可采用每隔楼梯间数层设一个消防水箱。

3.2.2 高层建筑施工要设置两路电源,除正常施工用电外,对起动消防水泵、安全电梯、安全扶梯、安全通道及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另备电源,电源的用电量和布线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加以安排。

3.2.3 施工现场按防火规定,在工地各区域设置灭火器具,一般临时设施每100平方米配备2只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m应配置一只各类合适的灭火器,在建高层建筑塔楼,每层灭火器的配置可参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40-90),设置位置应在显眼易取的地方,且各层均设在相同位置,灭火器应

按规定期限换药或更换。

3.3 明火管理

3.3.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施工工地要划分划禁火区域及动火等级,禁火区域要挂牌明确,禁止一切火种的进入。施工现场按动火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级动火

等级,执行分级审批制度。

3.3.1.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动火:

(一)禁火区域内。

(二)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三)各种受压设备。

(四)毗邻建筑间或邻街登高焊、割作业。

(五)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的场所。

一级动火作业由施工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程总包单位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

3.3.1.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为二级动火:

(一)工地范围内具有一定危险因素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二)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三)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总包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3.1.3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项目经理或安全部门批准

后,方可动火。

3.3.1.4 建筑施工动用明火,必须在动火前由工地防火检查小组或安全部门对动火、周围、下方进行检查,消除易燃物,采取措施作好消防防护,动火时必须派监护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处坠落。高层建筑施工期间,要配专职消防巡视员,三班制进行巡回检查,巡回

路线要专门设计,保证一旦有火警,在可扑灭的时限内发觉和消除。

3.4 现场防火要求

3.4.1 施工工地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辆畅通。

3.4.2 高层建筑主体内不应设有工棚、可燃材料和易燃材料仓库。高层主体建筑一长边或1/3周边附近不得布置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空管线等。施工现场需搭建的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参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3.4.3 建筑施工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的通讯设备。一旦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门报告。

3.4.4 高层建筑不得在大楼内或高空明火熔化沥青;可燃材料作夹层或涂层的隔热、隔间、防腐的构件或设置需进行焊(割)作业的,除按动火等级进行报批

外,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加强监管和检查。

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第7篇

为了加强队组巷道质量管理,完成质量标准化的任务,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实行计件打分的采煤队应配备专职验收记录员或质检员,掘进和其它辅助计件班组配备兼职验收记录员,兼职记录员仍参加本班生产工作,但人员基本固定,同时应配备必须的记录。验收计量,计算工具等。

二、验收记录工作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基础性的工作,必须选择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熟悉生产过程和本班生产计划工作面规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能胜任验收记录工作的职工担任。

三、验收员受队长和科室双重领导,验收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在现场进行,严禁虚报拟造,且验收员应会同当班班组长,接班班组长,按照规定的质量和验收标准共同验收,两班有争议时,请队领导进行解决。

四、验收必须严格按规格质量要求,不合格不验收,并令其返工或让别的班返工后,作为返工人员的任务,任何人不得故意为难,强迫记录员破格验收,掘进验收员要经常检查工人操作是否正确,发现不合格及时返工,避免造成浪费和事故,工人和队领导要吸取和支持验收员提出的改进意见。

五、验收员应实事求是反映生产情况,正确记录验收结果,并按下列项目填写验收记录单:

(一)、当班完成合格产品数量(产量进尺各项工作量)所得分数

(二)、不合格品数量,原因及其所扣分数

(三)、处理上班遗留工作及所得分数。

(四)、停工停产起止时间及原因,影响工程人数,责任者及另行分配做其它工作情况人数等。

(五)、当班出勤人数,当班坑木,雷管火药坑代品等主要材料消耗情况。

(六)、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情况。

(七)、按规定要求其它相关项目,验收单要有交接班双方及记录员签字生效。

(八)、验收记录结果每天向工人公布,使工人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九)、各级领导要重视和支持验收记录工作,帮助验收员所行其职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第8篇

下面,本文将根据用电管理现状来分析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完善用电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方法。

一、用电安全管理现状

1.1供电具有风险和隐患

我国供电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尤其是在对高危用户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的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这些安全隐患会对供电企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高危客户以及电力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高危用户对于电力的需求非常大,每天都会消耗大量的电力能源,同时供电的电,也较普通用户较大。在使用的过程中十分容易产生风险,因此我国很多供电企业为了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最重要电力客户制定了相应的供电方案。

按照供电方案进行供电工作能够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和高危用户的安全用电,同时能够更好地对供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进一步提升高危用户和用电用户的工作安全性。但是,我国目前的供电企业供电过程安全工作来看在攻坚的过程中仍然会对高危用户和电力客户的用电安全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供电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进一步的排除和管理。

1.2供电企业的管理存在问题

之所以会产生供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对高危用户和用电客户的安全造成影响,是因为供电企业在供电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供电管理存在着诸多不足。各位用户和用电客户在进行用电的过程中对于电力的需求量以及电压的需求不尽相同,有的电力客户需要使用双电源的供电路,有的用户需要单电源电压。

但是很多电力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满足电力客户对电力需求量以及电压的需求。因此导致客户在用电的过程中并不能够真正达到较好的效果,很多单电源供电线路客户在使用双电源的过程中会对自身的机械设备和工业生产产生严重的影响。同时会导致高危客户和用电客户在用电过程中产生安全问题对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自身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1.3缺少安全用电的宣传意识

供电企业在对各位用户和用电用户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对区域安全用电规范和意识进行宣传。有些企业在创业的过程中,对于电气设备没有进行定期的维修,很多电气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暴露在外部环境中这对于电气设备的整体使用质量和使用寿命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很多企业在使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没有进行预防性的试验措施直接投入使用,这会对用电企业的机械设备产生严重影响。我国一些高危用电客户对于电力的需求量非常大,对于用电的电压要求较高,在用电的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整体生产的成本,往往采用标准较低的电源和机设备进行中。这就导致很多用电用户在用电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安全隐患,影响到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很多用电企业在运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没有设置电网连接保护和网线的安全自动装置,导致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安全问题。很多用电企业在用电过程中虽然制定了相应的用电程序和规范,但是只停留在相应的文件上,并没有进行用电应急的演。

因此在发生用电事故的过程中很难进行及时的处理,进一步扩大事故的影响。很多用电企业在进行用电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问题,为了降低整体的人力成本,在聘用电力管理人员的过程中往往平庸资质较低的管理人员,有些员工甚至没有进网作业许可证。供电企业在对高危用电用户和用电用户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提升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保障其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提高安全用电管理技术

2.1对供电企业进行监督

要想提升供电的整体安全系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督,在进行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的过程中应当对电力企业的各个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同时让相应的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自身的职责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在电网安全整治的过程中,相关的人员应当坚持落实的原则,要保证相应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的责任按照相应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对管理过程中的细节和质量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排除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过程的安全隐患影响到用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应当针对用电企业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供电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2标准化管理

供电企业在对自身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引入标准化管理的,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依据,用电企业的具体用电状况,如供电电量和用电电压等。开展管理工作要合理的安排和调整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则当供电系统出现安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时候可以根据用电用户的信息和用户取得联系能够在第一时间保障用电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对电力设备进行及时的维修防止出现更加严重的安全问题。通过标准化管理的手段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的提升供电的安全性,促进用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高要求,电力系统应该根据时代的需要形成优质的专家团队,学习国外先进的理念和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在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降低资源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2.3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宣传

供电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对高危及主要的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应当在进行公开的过程中发放相应的用电安全管理手册,引起用户对于安全用电的高度重视。同时应当要求用电用户在进行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企业要在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对自身存在老化和产生问题的解释未进行及时的更换和维修来保障自身的用电安全,同时,用电客户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应当对自身的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在开始使用之前应当进行预防性的试验,防止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影响到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电力企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位用户和电力用户是整体经济发展的主要贡献者。但是,这些用户在进行充电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会对用电客户的经济效益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在供电的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同时用电客户缺乏相应的安全用电意识。因此,要想提升用电客户的安全水平,就要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巡查。同时要对供电工作进行标准化的管理,对供电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供电的安全性,促进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同时保障,用电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摘要:近年来,电力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生活的各个部分都跟电力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检查用电设备安全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电力质量管理,确保必要的电力有序和安全的方式。在电力发展过程中,重要、高危的电力客户是促进电力发展的中流砥柱。现在电源安全管理技术正面临巨大挑战,我们应该正确分析电力系统设备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改进,降低电力系统的故障率,促进客户用电安全意识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安全稳定的电力服务。

关键词:用电安全,用电检查,客户用电安全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李艳华,陈飞.为高危用户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供用电安全检查的实践及隐患治理思路分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5):168-169.

[2]李娉婷.浅谈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锦囊,2013,(2):66-68.

浅谈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 第9篇

关键词:船舶 安全 动态 检查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的,而系统内部还存在若干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是互相联系。在安全管理上,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个多方位、多因素、动态和复杂多变的系统工程。因此,理顺安全与各个方面的关系,明确安全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严密的安全控制网络,真正做到以早为主,以防为本,早抓早防,齐抓共管,是企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远洋集装箱船舶的现代化,大型化和高速化,给航海安全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是船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创新与探索,通过实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进一步实现在动态中对船舶现场的安全控制,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特别是驾驶台值班人员的行为,促进并强化当值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及时发现和纠正船员的“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中远集运和上远公司在中远集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超前防范、重在执行”的二十四字安全理念指导下,建立起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地自主管理、自主检查和自主监督的船舶动态检查制度,并以科技领先、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以强化日常动态检查、科学全程监控为手段,以超前防范,实现全面安全为目的,在所属船舶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运用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实现船岸信息交流与共享,使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和跟踪化,从而真正、有效地提升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海上航行的本质安全。

一、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实质

安全管理的动态原理体现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动态变化上,同时,组织的目标以至管理的目标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有效的管理是一种随机制宜的管理。动态管理要求管理者不断更新观念,避免僵化的、一成不变的思想和方法。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主体和对象是船舶和船员,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而随机制宜就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航区、气象、设备、人员等),随机抽调检查人员,按船舶营运实际节奏科学安排,也就是从具体实际出发,不固定自查人员,不拘于检查表内容,特殊情况特殊检查。

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是船公司实现安全营运目标的一项主要措施,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司以船舶各项安全作业为重点,每年都根据船舶新设备引入和新危险源的识别,通过风险评估,对综合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评估后的风险拟定规避措施。但制度标准不代表人的行为标准,在实行安全标准化作业过程中,实现行动上由不自觉到自觉、在执行上由不标准到标准的转变,这就是安全动态检查的实质。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遵循“细、实、全、深、严、狠”的六字方针,在动态中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船岸员工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将安全防范重心前移,实现安全管理从面上指导向动态跟踪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对安全动态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早整改,使标准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最终实现船舶营运本质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模式

成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四级管理模式,即中远集运(安全技术管理部)—上远公司(安监部)—船员部(政工科)—船舶(政委)。其中岸基相关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实施情况,指导船舶开展安全动态检查工作,处理船舶反馈的岸基支持要求;海务监督上船检查驾驶台视频记录,并随机拷贝存档,岸基对驾驶台视频截图远程抽查。公司明确船舶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驾驶台视频定期检查和记录,牵头组织船员实施动态检查,并负责检查情况信息的输入、审批、交流和存档工作。

在公司综合管理体系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方案和细则作为保证,船舶政委作为主抓手(第一责任人)组织和动员在船人员的全员参与;船长和轮机长本着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理念,全力支持政委落实各项具体动态检查工作,建立船舶管理逐级负责制和安全监督员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网络,运用SMIS系统实时向岸基反馈动态检查情况。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与本船先进评比和考评挂钩。

船长、政委、轮机长在船舶安全动态检查中的责任关系:船长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负总责;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船舶安委会、船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承担船舶安全管理中的过程监控、现场监督、动态检查等任务,负责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人员召集、组织实施、纠正督促、信息汇总反馈等相关工作;船长、轮机长依据体系文件、职责要求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并不因政委作为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而产生任何变化。

三、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运行

以往航运业各类安全事故案例表明:事故多发生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新作业点或者危险源辩识不到位的作业现场,因此各项操作和作业的安全控制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明确职责

公司明确船舶政委为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实施和监督船舶各部门各岗位的动态检查和信息输入存档工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求体现全员参与和全方位过程管理,即政委随机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安全动态检查,全方位过程管理就是实施检查的内容与实际相符,也就是干什么查什么,检查表分为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安全三个部分,在一个循环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重复,可以实施检查表中没有列入的项目,以体现全方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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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时监控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船舶局域网随机查看和回放查看“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影像,并录入公司体系要求的“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

船舶政委按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系统中“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内容组织相关船员随机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侧重点以周为节点,以月覆盖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全部内容对本船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动态检查。

公司安监部和船员部在SMIS系统中按“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活动,对船舶驾驶台视频记录仪不定期抽查航行中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调取截频);根据船舶反馈内容,特别是缺陷未整改和需岸基支持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完成整改并负责向船舶反馈。

3 .预知危险

随着航区和气象变化,设备更新或老化,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上极易发生伤害事故;随着新船员、新上岗人员的不断补充,部分老船员安全麻痹思想等等,由于对安全认识差,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多。采用安全系统过程中危险预知预测,应用行为科学的方法,分析作业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和物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船舶应利用部门工前会布置工作的时机对作业危险预知对策分析,每个船员作业前应知晓经常作业项目的安全须知和操作规程,特别是新区域、新作业点、新项目、新设备重点做好危险源的应对措施,船舶领导、各主管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作业现场要随时抽查,以保证落实。工前会危险预知活动的开展,可以强化船员控制危险的能力,提高隐患检查整改率和船员整体安全素质。

4 .重点控制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范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驾驶台管理动态检查,二是机舱管理动态检查,三是船员安全行为动态检查。船舶要对每个危险源制定重点控制措施,如驾驶台值班、机舱重大检修、各类危险作业和保安综合治理等,管理人员必须拥有预知危险的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始终处于主观的受控状态。动态检查突出两方面重点:

(1)“急、难、险、重”生产任务和重要工作现场。主要包括:航行值班(特别是夜航、雾航、大风浪航行、进出港及复杂航区航行等),重要工作(如解系缆、机舱吊缸、危险品装卸、演习、靠泊期间梯口值班等),特殊作业(如封闭舱室作业,明火、上高、舷外、水上作业等)。政委应加强对上述重点工作的安全动态检查,亲自或指定人员到现场,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驾驶台航行值班过程的随机检查。

(2) 船员日常行为安全。政委应根据船舶各部门上报的每日工作计划,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立即干预、彻底纠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另外,各重点部位的各种醒目的安全标志也很重要,也是各危险源受控的手段之一。

5 .跟踪反馈

跟踪管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严格执行各种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动态管理就是把在动态操作的每个层次和各种职责分工制度化,作业程序化,以动态实时随机检查加强管理密度,实现集约和精细管理的统一,实现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同时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运用科技服务安全,如驾驶台视频记录,SMIS数据交换等。船舶还应以全面质量管理来加强船舶的安全动态管理,在船舶(部门)中开展安全QC小组活动,对本轮危险源进行跟踪控制,从事故苗头中寻找失控点,制定对策,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船舶政委应注重检查过程的信息输入,按节点要求自查、记录和反馈,对现场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对自身不能解决的上报岸基支持,以实现船岸上下实时预防,层层落实查隐患、找对策、堵漏洞。

6 .设备保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设备列入保养范畴,其硬件、软件如不能正常运转,公司规定作为缺陷及时报告岸基予以解决。

四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效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全面实施以来,船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主动性得到了加强,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有了明显的改观,值班、交接班不规范以及驾驶台用餐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通过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船长在房间就能及时发现驾驶员的不当行为,及时到驾驶台采取纠正措施,特别是对检查驾驶台视频历史记录中发现的违反值班纪律的驾驶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或调离船舶进行培训的措施,从而确保了航行安全。船舶在营运实际动态中逐步实现了超前防范的过程管理,通过“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的船岸数据交流,船舶的驾驶台视频截图、自查情况、缺陷整改、岸基支持等信息可实时查看,公司能及时掌握船舶安全动态管理状况,也为船舶综合检查考评工作提供了依据。其中:

(1) 一些船舶细化工作做得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船检查计划和细则,建立了安全动态检查不良行为档案统计表。

(2) 船员经历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过程。一些安全隐患被发现,一些违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安全监督上敢于动真碰硬,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得到及时整改。

(3) 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后,驾驶台值班人员的一举一动随时处于视频记录之下,刚开始船员心理上有压力,少数船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采取规避行为,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各种非议和阻挠。如果怕得罪人而执行不严,便会依然产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船舶提出要坚持常抓不懈,要敢抓敢管,增强查处违章行为的执行力,敢于对违章乱纪行为动真格,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通报的如实通报,该处分的就要给以必要的处分,以达到教育、警示的效果。

(4) 安全动态检查杜绝了船舶做假账现象,其检查时间和内容与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相关记录结合,与船舶实际操作和船员安全行为结合。

五 、 结束语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其实施的目的就是各岗位船员在整个履职过程中,对现场危险源的应对措施和作业过程进行安全跟踪、预测及控制,使安全生产在每时每刻、每个环节和每个角落都得到保证,以有效地控制船舶危险部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规范船员的行为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在现有条件下,加强船舶安全动态管理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也是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最切实、最有效的方法。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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