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清理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地质勘查清理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精选4篇)
“地质勘查清理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切实解决我市地质勘查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周期过长、投入不足、倒买倒卖探矿权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地质勘查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探矿权市场,维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使我市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组织领导
特成立“ 市地质勘查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加强对全市地质勘查项目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近海街办事处,林业局,市监察局、市软环境办公室、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理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三、清理原则
维护全市地质勘查秩序,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稳妥有序地开展好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考虑我市地质勘查工作的实际情况,保障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健康发展;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原则,合理界定勘查周期和项目范围,科学设置探矿权。
四、清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的持过期勘查许可证进行勘查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的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行为;
(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的行为;
(三)出售探矿权或者通过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矿产资源。不申请办理探矿权转让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
(四)不按规定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为;
(五)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行为;
(七)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地质勘查项目;
(八)取得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地质项目;
(九)已经按设计完成勘查工作。证实无进一步工作价值的地质勘查项目;
(十)未按经过批准的地质勘查设计而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
对所持有的地质勘查项目,探矿权人按照本方案规定。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项目清理办公室。
(二)清理处理阶段
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勘查项目逐个排查,市清理办公室在项目清理自查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清理结果和建议及时上报至项目州清理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
总结经验,市政府地质勘查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清理结果。进一步完善我市地质勘查管理相关制度,强化管理力度,促进全市地质勘查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地质勘查管理社会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氛围,确保清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切实取得成效。
(二)各乡(镇)政府。落实责任,严格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
(三)由市国土资源局通知探矿权人及时申请注销。探矿权人如不按规定申请注销的其现持有探矿权到期后不予延续,对清理中发现的应注销探矿权的地质勘查项目。新的探矿权申请不予受理。
(四)对清理中发现的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不符合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行为。
(五)对清理中发现违法违规的地质勘查项目。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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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清理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第2篇
【发布文号】国土资发[2007]260号 【发布日期】2007-11-08 【生效日期】2007-11-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市场准入,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促进地质勘查活动健康发展,部决定开展全国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清理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依据《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和《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规定,对已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清理检查地质勘查资质中勘查技术人员异地聘用情况及丙级资质注册登记增长过快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清查工作的程序与时间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地勘单位进行自查,填写“地质勘查资质清理检查登记表”(附件1),编写提交自查报告。县(市)、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并在自查报告中签署核查、核实意见。
(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二个月内对照自查报告,对本省(区、市)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签署核准意见,并按部提供的“勘查资质人员核查工具软件”(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及时建立省级勘查技术人员数据库。需要相关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沟通联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编写清理检查报告(附件2)。
部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资质,由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实,并在自查报告中签署核实意见。
(三)部根据各省(区、市)清理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三、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清理检查工作要与地质勘查资质统检工作相结合。统检合格的,换发资质证书;统检不合格的,应当按其实际能力降低其资质级别或减少资质类别。
(二)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的重点是勘查设备仪器是否与勘查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的要求相符,以及地勘单位在地质勘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三)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的重点是高级、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异地聘用情况,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与相关省(区、市)互发核查函的方式进行联查。聘用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应小于60周岁、女性年龄应小于55周岁,必须全职聘用,聘用期限应在有效期内,且只能被1个单位聘用。核查函应说明需核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原工作单位全称等有关信息;有关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核查函后,要与本省(区、市)勘查技术人员数据库核对,认真核查有关人员在本省(区、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中的使用情况,并由被核查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及时出具核查结果复函。
(四)对清查后勘查能力低于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勘查资质,应当予以降低资质级别或减少资质类别的处理。
(五)加大对勘查活动的监管力度和对违规勘查的处理力度,发现并查实地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降低资质级别、减少资质类别,直至取消其注册登记的资质。
1.在地质勘查活动中弄虚作假、伪造地质资料的;
2.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
3.不依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4.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5.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
6.发生地质勘查重大质量事故的。
(六)各发证机关应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清理检查工作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对投诉进行核查。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把握清查进度,保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清理检查工作。在清理检查工作期间,暂停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新立申请和增加资质类别、提高资质级别申请。清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本省(区、市)清理检查工作报告(附电子版)报部地质勘查司。
联系电话:010―66558391,联系人:袁琦。
附件:1.地质勘查资质清理检查登记表
2.××省地质勘查资质全面清理检查工作报告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冶金地质勘查局团委工作计划 第3篇
2012年,我队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局团委、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我队的重点工作,坚持“走出去”的工作方针,拓宽思路、拓宽视野、拓宽渠道;以“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激发广大青年党团员的工作热情、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加强团内文化建设,打造优质软环境,提升学习型组织软实力,建立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工作体系,团结并带领全队青年为全面完成2012年我队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一、做好思想引导,提高青年素质水平
着力增强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工作,有重点的在团员青年中开展企业形势、目标任务的宣传工作,用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形式政策教育青年、先进文化熏陶青年、优秀典型激励青年、实践体验培育青年、运用媒体影响青年、深入基层面对青年等七种思想的引领路径,努力挖掘团员青年的科学发展意识、勇挑重担意识、不断创新意识和持续学习意识。深入开展青年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把思想统一到企业发展的轨道上来,使广大团员青年珍惜岗位、敬业奉献,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1、以青年思想引导工作为抓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促进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水平的提升。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地质局各级会议精神,邀请社会学者和局领导与青年骨干畅谈梦想与未来、理想与责任、信念与实践,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青年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围绕清明节、“五四”青年节、建团九十周年、党的生日、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日开展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强化团员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先进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深入开展团员青年思想状况的调研工作。
将团员青年思想状况的调研工作当作共青团的日常化工作来做,认真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实况,加强互动,深入沟通,关心青年思想动态,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有的放矢地开展共青团开展工作。定期的组织开展“青年共谈人生”思想教育座谈会,了解的青年团员的思想困惑、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给党组织,以便并积极引导,找出解决方法,促进青年团员较快较好的解决思想问题,放下思想包袱,轻松愉快,身心健康的加入到工作中来。
二、深化推进创先争优,展现青年先锋形象
1、“五亮”、“四比”,选出优秀青年标兵。
根据我队地质、岩土、机加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五亮”、“四比”活动,号召青年团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鼓励青年争创先进、争创一流。“五亮”,即以“亮身份、亮流程、亮标准、亮职责、亮承诺”为主要内容的“五亮”活动,通过公开宣传栏、工作牌等形式,把青年身份亮出来、把办事流程晒出来、把工作成绩摆出来,并接受全队职工和我队客户的评价和监督,督促激励青年成长成才;“四比”,即以“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比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四比”活动。鼓励青年技术人员围绕我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节能降耗、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创新,促进青年提升技能本领,展现先锋形象。推选出优秀青年标兵,营造“人人学先进,事事争先进,个个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2、切实抓好青年先进群体的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切实抓好青年先进群体的创建工作,实现青年群体创优。并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规范考核标准,擦亮“青年文明号”品牌。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先进的、优秀的共青团员的事迹,不断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持续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为配合先进群体的创建工作,团组织将积极开展“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促进全队团员青年整体素质的提高,练好身体,巩固思想成为全局青年团员思想、生产等各项生活、工作上的表率。
三、扩大企业影响力,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1、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2012年,团组织将积极配合我队成立的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大力完成我队宣传报道工作,并积极号召,鼓励团员青年在局内通讯刊物上发表作品,扩大我队在全局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增进我队企业文化建设和全局及兄弟单位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青年参加志愿者服务。
积极弘扬和实践雷锋精神,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外部合作交流。逐步开展和**市各委办、局团委、青年志愿者、社会志愿组织的交流,通过座谈、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促进青年的志愿服务意识,拓宽志愿服务范围,扩展青年服务的范围和影响力,树立辽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〇三队社会和公众的良好形象。
四、丰富活动载体,助推青年成长
青年时期是积蓄能量、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团委始终把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为团员青年服务。
1、加强平台建设,注重引导交流。
进一步规范全队青年思想动态分析评价体系,全面分析和认识青年,做好青年的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我队团委在新媒体方面的建设,充分利用网站、QQ群以及微博等方式加强与团员青年之间的交流,加深地质、岩土,机加团员青年之间的了解。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库,加强优秀人才管理,并在评先树优中予以政策倾斜,做好辅助我队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继续开展好“师徒传帮带”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师带徒工作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助推青年成长成才。
2、丰富活动载体,提升文化素质。
以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为依托,开展团员青年读书活动,设立读书阅览角;建立读书同乐会(详见活动安排),促进团员青年共同成长、共同提高、共享读书成果,推动群体前进。围绕建团90周年等重大节庆日,适当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并结合我队地质、岩土、机加的不同工作性质,加强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的青年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文体活动水平,满足文化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3、提升服务水平,突出青年特色。
团组织将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及时了解青年的需求、把握青年思想倾向,在团员青年关注的政治、婚恋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强与其他二级单位团组织的学习交流,努力探寻青年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共青团工作有新提高。
五、依托党建抓团建,加强自身建设
我队首届职代会的召开,2012年全队奋斗目标的确立,为团建指明了新的方向,对团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团组织将继续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建抓团建,积极接受党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
1、继续做好团委常规工作,加强团的信息化建设。
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做好新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收好团费;进一步完善团员档案管理和团内各类基础资料,活动做到“五个有”(有主题、有方案、有宣传、有总结、有资料和照片)。同时要以适应信息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团组织与青年之间的直接互动为目标,充分利用OA、QQ群、网站,不断改进和创新共青团的信息传输方式。同时,要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强化基层信息报送,促进信息畅通,清晰地把握队情团情,为开展共青团工作提供依据,以深入的调查研究推动团的工作向前发展。通过宣传栏和网站,加强团的动态信息反映工作和动态信息队伍建设,确保团组织内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上传下达,准确把握青年思想动态,了解团的工作情况和动向。
2、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组织制度管理。
团组织会根据全队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完善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组织工作的执行力,努力提高共青团工作管理水平。今年,我队团委将陆续制定、出台《团组织推优办法》、《团组织规范指导手册》、规范管理制度,激发团组织的活力和领导力。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凝聚体、注重团队合作、创先争优的先进团集体。
3、加大“推优”力度,为党组织输送优秀青年人才。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将重点做好优秀青年的推优入党工作。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国史教育等,激发广大青年政治的热情,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新的形势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共青团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会在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扎实工作,为我队发展贡献力量!
附:2012年辽宁冶金地质勘查局403队团委工作计划
(活动和时间安排可据情况调整)
一、开展“闻·话”青春讲堂活动,提升青年团员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促进青年思想的与时俱进。聘请时政专家学者、地质局先进个人中的青年代表等为青年党团员开设专题讲座,提升青年的爱国情操,培养青年爱岗敬业;开展实事讲坛和青年论坛等活动,让青年在互动交流中了解时事、关注发展、体悟民生,促进自身的素质提升和发展。
二、设立读书阅览角,为全队职工和广大青年提供读书阅览的平台;组织青年建立读书同乐会,以“我读书,我分享,我快乐”为主题,组建不同类别的读书兴趣小组,不定期召开读书会,共同交流和探讨读书心得。培养青年良好的阅读兴趣,提升青年的知识和涵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每月组织观看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和模范人物、事迹影片,鼓励全体青年党团员向全局的优秀模范人物学习,以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激励全体青年党团员积极进取、奋勇争先。
月份
工作内容
三月
1、开展“学雷锋,做好事”志愿者活动
2、出一期宣传栏,弘扬雷锋精神,深化思想教育
四月
1、围绕清明节,缅怀革命烈士,开展“烈士山扫墓”活动
2、继续举办“师徒传帮带”活动
五月-六月
1、围绕五四青年节,建团90周年开展“五四青春杯”辩论比赛
2、开展“青年共谈人生”思想教育座谈会
3、举行“拔河”、“跳绳”、“踢毽子”三项比赛
六月
1、六月22日,举行“端午节-包粽子”比赛
2、举办“鸽子山寻宝”活动
七月
1、围绕“七一”建党日,继续开展“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主题宣传活动
2、举办“唱红歌”歌唱大赛
3、开展“青年突击队”知识竞赛活动
八月
1、举办“书法”比赛
2、举办“希望杯”篮球赛
3、开展“青年共谈人生”思想教育座谈会
九月
1、第二届趣味运动会
2、开展“闻·话”青春讲堂活动
十月
主题:增强团队意识
1、开展“真人CS”户外拓展训练
十一月
主题:感恩节
2、围绕“三个一”(给父母算一次经济帐、写一封感谢信、一次感恩行动)开展感恩活动
十二月
主题:**旦
“地质勘查清理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第4篇
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顺之通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市鑫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润泽圣达矿业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坤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探矿权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日常监管和矿业权批后管理,防治“圈而不探”、以采代探和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实现矿产资源勘探秩序良性发展,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地质勘查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1】5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治区和地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依据《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县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法,切实查处当前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圈而不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探矿人依法勘查行为,建立依法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促进我县地质勘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成立伊吾县地质勘查项目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梓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初振利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佩鸿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买木力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书记
成员: 李建霞 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代 磊 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龚鹏飞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办公室主任由代磊兼。
三、检查范围及组织形式
(一)、检查范围
1、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交确定的2011年度地质勘查成果投入不足、有“圈而不探”嫌疑的地质勘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2、截止2011年4月20日,未按《关于停止部分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资质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1‟184号)规定提交资料的地勘单位承揽的1个勘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时限及程序
1、根据伊吾县实际,于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我县地质勘查项目专项大检查工作。
2、各探矿权人务必于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6月1日前按要求编制并提交自查报告。3、2011年6月2日至6月9日对不能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的,给予7日的催告期。
4、检查领导小组于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15日前对重点检查项目进行室内检查,并将检查项目分类。5、2011年6月16日至8月1日,根据检查结果,对不合格项目,给予45日的整改期限;对待定项目进行野外实地核查,再进行分类;对不合格项目,仍给予45日的整改期限。6、2011年8月2日至8月17日,对整改期间未按时报送整改报告的,给予15日催告期,在催告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提交整改报告的,视为拒绝接受检查。7、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地质勘查项目检查工作,编制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检查形式及内容
由我局会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以及聘请的地勘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厅确定的2011年度地质勘查成果统计确定的投入不足、有“圈而不探”嫌疑的地质勘查项目,(名单见附件)并结合去年探矿权年检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采取室内检查和野外实地核查相结合,检查结束后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抽查。
四、检查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探矿权人及项目承担地质勘查单位,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必须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主动提交相关资料、成果和凭证,务必于2011年6月1日前按要求编制并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编制要求见附件,自查报告要求硬质封皮,装订好,封面加盖印章原件,一式两份。),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自查报告的勘查项目,视为拒绝接受检查,按不合格项目直接进入立案查处程序。
(二)、探矿权人和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自查报告不得瞒报和谎报,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探矿权人及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立探矿权,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不得承担新的各类勘查项目,包括变更勘查单位的项目(新立探矿权暂停时间扣除)。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和勘查单位的勘查资质,外省勘查单位取消甲级勘查资质备案。
(三)、实地核查中,矿业权人(或代理人)及勘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全程参与项目的实地核查,对核查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四)、各探矿权人必须亲自将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送达我局,我局不接受邮寄。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次地质勘查项目检查情况将影响各探矿权人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结论及延续、变更,望各探矿权人高度重视。
联系人:代磊 联系电话:0902-6722078 附件:
1、自查报告编制要求
2、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定的重点检查项目表
“地质勘查清理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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