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精选12篇)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第1篇
关键词: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建议
一、引言
2006 年12 月1 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最新调查数据。根据最新调查结果,截至2006 年4 月1日,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 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1这些残疾人存在于全国1/5 的家庭之中,涉及到两亿多人口。据《2013 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表明,2013 年度,劳动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的城镇残疾人就业比例为37.3%,农村为47.3%。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大学毕业生呈逐年上涨态势,仅2015 年就新增749 万人,比2014 年增加22 万人,相比我国每年新增的1000 万的就业岗位来说,就业压力无疑是巨大的。按比例推算,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平均每年约8000 人。在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凤毛麟角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也困难重重。
近年来,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大学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残疾人家庭往往因残致穷,能培养一个大学生对于残疾人家庭来说是很不容易的。在他们完成学业后,能够顺利走向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对家庭、学校、社会的正面影响是不可小觑的。因此,积极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是党和政府新时期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促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残疾人大学生就业中的问题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同残疾人就业一样,普遍存在就业率、就业层次、就业满意度、就业酬劳“四低”的情况。近几年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在70%左右, 这一数字比普通大学生就业率的80%以上要低10 多个百分点。
(一)社会排斥
由于残疾人大学生自身的缺陷,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往往遭遇用人单位的歧视。虽然国家《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残疾人大学生,为此也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如残保金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大学生。但实际情况却是,政策规定无法得到有力的执行,多数用人单位更倾向于缴纳残保金而不愿录用残疾人。
(二)就业市场供求关系不合理
残疾人大学生在与普通毕业生共同竞争过程中,依然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在就业竞争严峻的形势下,普通大学生就业已然十分困难,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不容乐观。毕业生数量的逐年增加,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已经远远大于需求,在“双向选择择业”的市场中,残疾人选择用人单位是第一道门槛,然而最终决定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录用,主动权则掌握在用人单位中。因此,就业市场中供求失衡更加剧了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困难。
(三)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存在多方障碍
具备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大学生,在启动资金、信用贷款、办公场所、市场开拓等多个方面存在障碍。如邹某,是一名残疾人大学生,目前经营一家淘宝店铺,他说道:“开这个店太不容易了!平时都是我自己在家打理,进货、发货需要妈妈的帮助。每个月维持家庭的日常开销都不容易。”交流沟通的不便使残疾人大学生在繁琐的创业审批过程中面临种种不利。
(四)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机制不完善
在各福利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中,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都缺乏完善的监管措施,监管主体多而无人负责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政策往往不能有效地落实。此外,福利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在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在“十二五”期间总数增长缓慢。而多数福利企业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往往不能长久地吸引残疾人大学生留下来。
(五)缺失保护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完善的法律法规
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条款多是“鼓励”、“应当”、“等”的字眼,缺乏强制性的措施保证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执行,使残疾人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屡屡碰壁。另一方面,监督主体的不明确,使得残疾人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困难。
(六)高校专业设置陈旧、就业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
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下,就要求高校专业的开设不能再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市场的需要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在设置专业时充分考虑不同残疾人的情况,因材施教,才能保证残疾人大学生能够经得起市场的检验。同时,高校的就业服务工作重心多在健全大学生,几乎没有设置专门性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机构,缺乏与他们的直接沟通,就业服务机构对他们来说如同虚设。
(七)就业意识存在偏差
许多残疾人大学生存在着与普通大学生相似的就业观,眼高手低,倾向于寻找一份福利待遇好、“五险一金“全、较为稳定的工作在招聘中,也常发生用人单位抱怨残疾人大学生择业条件严苛,对已提供的岗位不能接受的现象。如某方便面公司人事主管陈某说:“为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响应政府政策号召,今年我们又计划招录几名残疾人大学生,可他们往往一听到我们需要的是基础工种,就不愿意来了。”
三、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建议
(一)社会视角
首先,共建公平就业环境。公平的就业环境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新媒介的出现,扩宽了信息的流通宽度与速度,作为传统的纸质媒介,如报纸、杂志,应开设残疾人专版,多报道残疾人就业的成功案例,向大众传播残疾人身残志坚、积极向上的形象,同时,积极报道有关残疾人大学生的招聘信息;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辐射面广的优点,可以在线上对招聘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设计专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APP,为更多的残疾人服务。
其次,普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室外空间,盲道建设还存在很大空间,需要有关部门合理设计、积极监管,保证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另一方面,从室内空间来看,在一些新建的建筑中,无障碍设置的建设较为完备。而在一些相对老旧的公共空间,各项设施都较为缺乏,亟待完善。其中,学校中无障碍设施的缺乏,为残疾人大学生的出行增加了难度,没有家人的陪同,自己完全无法外出。在公寓、教学楼、餐厅、图书馆、开水房等的出入口、电梯间、卫生间都应该设置无障碍通道。
(二)政策视角
一方面,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缺乏创业资金及创业经验,就需要政府在资金以及技术上进行相应的扶持。例如,减免残疾人大学生创业的审批程序,发放免息或低息的长、短期贷款。技术方面,多多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并派专人负责培训后的运营状况监管,及时进行指导。
另一方面,对已吸纳残疾人大学生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发放补贴。鼓励其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便利的工作环境。但应注意防止有些用人单位利用残疾证来减少征税,而不实际录用残疾人。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对残疾人录用单位减免税收时,要严格审查,一旦发现,严肃严厉查处。
此外,要完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社保体系建设。私营部门的社会保障建设还存在问题,导致求职者往往倾向社保更为完善的公务员或外企单位,这些单位在“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方面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很大一部分私营企业没有为员工提供基本的”五险一金“,相关的福利待遇更是没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强制性地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不能对残疾人大学生差别对待。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同时也能吸引更多优秀的残疾人大学生加入。
(三)学校视角
首先,进行特殊教育的改革。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特殊教育水平都远不及普通教育水平,在师资力量、专业教育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高校的培养模式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培养出的残疾人大学生的素质如何,这就要求各高校必须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改变残疾人大学生文化水平、职业技术水平落后的现状。教学过程中,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训练并重的教学方案,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针对聋哑的残疾人大学生,应配套相应的手语、唇语课程,帮助残疾人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而在考试中,不应对残疾人大学生实行差别待遇,而是加入手语解释或盲文,以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2。
其次,扩宽就业服务渠道,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在就业指导过程中,要注重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积极与各福利企业协商,选择适合残疾人大学生的工作岗位,而不是简单的体力岗位,这样才能使大学生学有所用。还要注意追踪服务,跟进在就业后的过程中一些困难之处,积极帮助残疾人大学生解决问题。
最后,重视心理辅导工作。残疾人大学生普遍存在一种自卑心理,在培养过程中,要注重积极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将“问题”视角转变为“优势”视角,不再注重自身的缺陷,而是积极发现自我的闪光点,发现自己的优势,逐步树立自信心,以乐观开朗的心态面对生活、学习及未来就业过程中的困难。
(四)个人视角
第一,努力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正所谓技多不压身,残疾人大学生在平时学习过程中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尽可能地充实自己,在学习课堂知识的同时,注重实践能力,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为以后进入社会做好准备;积极参与学校社团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不仅能在活动中锻炼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而且能结交不同的朋友,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
第二,树立健康的择业观、就业观。要认清当前社会现实,将自身追求与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勇于创新,大胆推销自己。在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前,残疾人大学生要认真分析当前形势,明确自身优点与不足,抓住时机,争取满意的岗位,通过各类媒体了解当前就业形势,不跟风,不盲目,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参考文献
[1]王立霞.残疾大学生就业问题思考[J].中国残疾人,2010(3):53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第2篇
图为程凯副理事长讲话
图为座谈会现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13日,中国残联程凯副理事长就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程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调研并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解宏德陪同调研并主持会议。吉林、河南、重庆等省市残联有关负责同志,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丁勇、副院长庆祖杰,山东滨州医学院刘志敏院长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程凯副理事长指出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是优秀的人力资源,应把他们的就业放在残疾人就业的优先位置。各省(区、市)残联要紧抓落实国务院16号文件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契机,以促进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为重点,借助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产生的良好社会影响,全力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一是要抓紧摸清2011各大中专学校及特教学院学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对尚未就业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要采取“一帮一、一跟一”的专项就业援助服务措施,确保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二是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残疾人大中专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力度,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特别是大中专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加强与专业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同时面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的新形势,适应就业岗位高端化、网络化、服务化、外包化等新趋势,积极引导学校调整课程设置、专业培养方向,建设残疾人大中专残疾人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促进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三是抓住产业调整带来的就业灵活性大大增强的战略性机遇,积极引导广大残疾人通过小型化、分散化的方式在社区、家庭就近就便实现就业。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影响,积极宣传残疾人能工巧匠的典型,宣传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就业带头人,在用人单位中树立残疾人是具有特殊比较优势的好员工、好工匠的职工形象,推动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教育与就业工作不断提高水平。
丁勇院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南京特殊职业教育职业学院积极开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大学生教育合作办学体制、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通过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积极拓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和就业基地,确保本校残疾人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成功经验。山东滨州医院刘志敏院长建议学校要着眼于社会需要与发挥残疾人比较优势,完善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和“一对一”的就业服务指导体系,提高残疾人大学生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残疾人大学生以积极的心态、策略和行动实现合理就业。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第3篇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评估
一、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现状
(一)征收方式——地税代征方式。残疾就业保障金征收方式主要包含残疾人联合会征收、地税代征、财政代扣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收四种。南疆三地州自2005年以来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方式。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单独的地税代征的征缴方式只能对地方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人民团体、自收自支的企业单位、乡镇经济组织、个体营业户等经济组织有其威慑性,税务部门对这类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拒缴现象可以实行从其存款账户直接转帐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户头上,还可以利用税务组织本身的档案系统对其具体保障金缴纳数额进行统计。以上两种优势对于当地行政区内与地方税务业务不相关的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权利机关则不能显示。
(二)征收对象——地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面宽泛。从征收对象上面看,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对象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和外省(区、市)驻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本办法中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营业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目前我国各省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对象中最广泛的定义。
从笔者的调查效果看,对城乡个体户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引起个体户很大反感。原因在于城乡个体户基本不需要雇佣职工或雇佣人数较少,安排残疾人就业困难,且城乡个体户面临经营风险变动较大,收入不稳定,很难有能力支付保障金。
(三)征收程序——南疆三地州与全国各地标准基本统一。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程序与我国其它地区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程序方面做法比较一致,一般都是走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当地残疾人联合会主管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审批,由残疾人联合会或其他组织进行征缴工作,由残疾人联合会或地方税务机关对拒缴单位进行催缴工作和相关奖惩工作。用图表形式表述如下:
二、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问题分析
(一)各县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量、征收覆盖率和征收率不尽相同。笔者在南疆三地州残疾人联合会的访谈工作中了解到,在相同的征缴政策下,三地州各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实行代扣代缴政策后的基金的数量、征收覆盖率和征收率也不尽相同。具体原因是在实际征缴过程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量受征收人员的人为因素影响比较大。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征收难度小,直接代扣。但是没有实行财政代征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地税代征的手段很难上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个体工商业户根据代征工作各县市实施也不统一。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手段存在软弱性。由于残疾人联合会属于民间组织,没有行政权力。在保障金的审核过程中,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数量不确定。同样,在征缴过程中,用人单位拒缴现象非常普遍。笔者在新疆残疾人联合会的实际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在地税代征实施的地区,保障金征收数量的多少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的人情关系和工作努力程度有直接关系。因为在保障金审核、缓缴、减交、免交审核,保障金的奖励、惩罚负责机关都在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不具有行政权威,征收手段具有软弱性。地税机关的数据资料和法院的强制执行均取决于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的有效性。且地税是保障金的代征机关,税务工作人员没有职责内工作的急迫性和积极性,也没有相关的绩效考核系统,所以只征收按时缴纳的用人单位,并不会参与相关催缴工作。
(三)用人单位存在残疾人就业安置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纳困难。南疆三地州国家级贫困县众多,是我国著名的集中连片贫困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落后是导致用人单位存在残疾人就业安置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困难的根本原因。其次,用人单位对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合理性的疑问使得很多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问题解决对策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税模式有利于解决征收覆盖率
低和征收手段软弱问题。从理论上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费模式和征税模式在本质上并没有相悖之处,特别是在征收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方面,两种模式简直是完全一样。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税模式在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筹层次,简化保障金征收程序和提高保障金征收的强制力方面要强于征费模式。
(二)完善保障金征理程序。残疾人就业保障税的征收机关是各地税务机关,征收基金入库然后交由相关残疾人就业管理机关使用。税务机关征收力度大,效率高,成本低,且税务机关只管征收,不管使用,可以有效避免征收工作人员的一些寻租行为。纳税单位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的申报工作,简化了纳税程序。
(三)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建立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有利于提高相关工作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制度各地实施效果差异巨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没有建立完善的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各地不同区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量的征多征少与各地按比例就业率的提高与否没有直接的比较系统。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最终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率的提高,而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款的量的增多。所以在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的时候要正确估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税收效应。
参考文献:
[1]许巧仙,我国城镇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综述[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9月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第4篇
据介绍, 沈阳市现有残疾人38.4万名, 为让更多的残疾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 2008年初,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和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联合组建了沈阳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 3年来, 共计招收本、专科学员337人。
为保证残疾人学生的教学质量, 沈阳电大设专人对残疾人学生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和服务。学校重新修建了6间多媒体教室、无障碍坡道、残疾人专用卫生间等设施。为保证聋哑学生的教学效果, 还特意聘请了手语教师助课。
据介绍, 为减少残疾人到校上课出行不便等困难, 学校对残疾人采用开放式远程教育, 残疾人在家即可学习, 定期到校集中上课。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籍8年有效, 学生修满学分即可获得大学专科毕业证。残疾人免试入学, 学费每年1100元, 低保家庭的残疾人, 入学后每年能得到沈阳市残联1200元的补贴;非困难家庭的残疾人顺利毕业, 可得到2000元的毕业奖励。
残疾人就业问题现状111 第5篇
XX县残联2013.9
摘要:残疾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就业上,比普通人面临更多的困难,就业矛盾突出。就业是残疾人的生存和尊严之本,有了就业机会,残疾人才能谋生存、求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县残疾人的就业现状,指出了残疾人就业难存在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解决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县已办证的现有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共2万余人。按照就业形势分类统计,安排城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0.3万人,集中就业(主要指在社会福利企业中就业,也包括少量的工疗机构)0.2万人,分散按比例就业500人,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就业520人,未就业残疾人上万人。这充分反映出我县残疾人存在就业难问题。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就业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解决措施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残疾人就业难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残疾人家庭及自身的问题
残疾人的家庭教育决定着他们的心理、技能、性格,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在残疾人家庭一般不重视对残疾子女的教育,有的父母对孩子过多的保护,没有挖掘他们自身的特长和天赋,从内心上认为孩子是残缺的,导致残疾人自身看不起自己。另外,社会上缺乏残疾人自身专门的培训基地,因此残疾人难以从小受到专业的、系统的技能培训。特别是在我县边远农村,大部分残疾人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家庭环境的制约,生存都令人堪忧更谈不上教育。
残疾人由于身体的障碍,在对外交往中和正常人相比存在许多不便,他们普遍存在自鄙心里和对社会的依赖心理。再加上社会上一些人对残疾人存有偏见,残疾人在出行、生活和工作中受到歧视。因此,残疾人在心理上常常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压抑感,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不能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还有个别残疾人认为我是残疾人,国家就应该养活我,总是指望得到政府的照顾和扶助,不愿走自食其力的路,于是在生活和处理一些事情上,“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很严重。实际上,许多残疾人存在许多潜能,如果残疾人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本来应有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也会创出自己的事业。例如,我县优秀残疾人创业者李晓梅,她创办的甘肃省田地公司,正常养活职工60多人,这样的作为让正常人也很敬佩。但如果自卑心理很重,即使很有天赋,也会失去很多发展的机会。
(二)社会对残疾人就业存在偏见
一些单位在用人的时候,对残疾人拒之门外。他们觉得残疾人会影响到自身企业的形象,而且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低。由于政府机关执法强制力度不够,不少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不愿意或有意逃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有些单位宁可交纳保障金也不肯录用残疾职工,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这一方面反映出一部分企业的法律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不强,更加导致了残疾人就业面临门槛的难题。在现代社会,一个大家口中口碑良好的企业,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有责任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走上自立自强的道路。因此,不论是公民个人还是社会都负有伦理道德义务,可以并且应该帮助社会上的特殊群体。
(三)残疾人服务体系的不完善
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就业市场建设滞后。现有的体系由于一些职能尚未发挥,存在着歧视残疾人就业的现象,就业信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畅通。特别是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条块分割,资源不能共享。一些企业由于招用残疾人数有限,很多残疾人得到招工信息时已为时已晚,只能又白跑一趟。还有一些残疾人因对招工信息的真实性持有怀凝态度,造成招工单位录用不足。
(四)现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不合理
我国现行残疾人就业政策有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两种,这两种政策不适应就业形势发展的需要,待调整和完善。
一是集中就业政策严重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行政策规定,只有民政、乡镇、街道举办的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才可享受税收减免,其他企业安排再多的残疾人就业也不能享受退税优惠。这样的不鼓励不支持的政策,无法激励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更不用说社会责任。
二是按比例就业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目前,除
《残疾人保障法》原则性规定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要求外,具体的落实办法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按比例就业难以落实到实处。
三是个体就业扶持范围较窄。现行扶持政策大多限定在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和加工、修理、修配等。
(五)残疾人就业信息不畅
由于经费、能力限制,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开展信息服务、政策法规咨询、技术培训、就业指导工作难以到位。由于残疾人劳动力市场不统一,就业信息不充分,导致残疾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一方,就业机会少之又少。
(六)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大量残疾人福利问题得不到解决,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我国为残疾人制定了一些法律条款,但我国关于残疾人立法的缺陷在于法律内容过于笼统,过于原则。如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些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给实际工作造成了操作上的困难。在实际操作中对违反残疾人保障法,侵犯残疾人利益的人和事情无法进行实质性惩罚,不能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面对大量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实际问题及特殊需要,往往只给予人道主义的同情和社会舆论的支持,却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导致残疾人在就业权益和保障方面处于更加不利地位。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途径和解决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立法是保障残疾人就业最有效的手段。在我国,实行的是集中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方针,在主体上,包括机关在内的用人单位都有法定义务。同时,法律还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了政府的干预责任,但解雇保护尚不充分,需要制定明确而严格的程序,以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与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已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只是做出了一个笼统的规定,如果仅寄希望于企业的自觉,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很难希望所有的企业都会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法制建设是一个大框架的保障,一方面必须制订出相关法律法规,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为残疾人开通法律救助绿色通道,残疾人因为身体不便,加上掌握的信息少,在面对侵权行为时,往往求助无门,因此,要在相关机构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让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及时的维护。另一方面赋予所有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责任。比如说对于违法规定的企业收取一定的违法费用,并及时表扬和奖励接收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进行相关的评比,让企业产生积极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加强政府在残疾人就业中的主导作用
1.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扩大残疾人就业机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展就业方针。
2.另一方面应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按摩机构等福利性企业,吸纳更多的残疾人就业。加强对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的研究和开发,开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新渠道。
(三)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实施对企业安残工作的优惠政策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特别是雇员的利益,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首先,要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其次要把安置残疾人当做企业的责任。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尽到自己的责任。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
社会要大力宣传普及以人道主义、人权保障为核心的新残疾人观,提高全社会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把对残疾人的广泛同情和慈善意识,上升到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的人权保障的高度以及全面正确看待残疾人、将残疾人作为人力资源来看待的意识。具体建议是:一是政府要积极宣传身残志坚的例子,转变对残疾人的歧视观念,为残疾人创造一个无歧视的和谐环境。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残疾人因为疾病或者意外身体残缺,但是残疾人一样可以有作为。和普通人一样,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作为公民,有宪法赋予的合法就业权。残疾人热爱生活,乐观进取,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精神都可以激励身边处于困境的人。二是要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出行无障碍环境,比如为盲人提供公交车语音提示器,设置盲道和坡道,让残疾人上下班方便。三是促进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使其成为残疾人就业新的渠道。
(五)加强残疾人自身的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
残疾人要身残自坚,加快学习新技术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转变就业观念,多尝试多种工作,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在当今时代下,有条件的残疾人要树立自主创业意识,因为国家制定了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的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实施小额信贷扶持到户、结对帮扶、减免税费,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应树立创业意识,走个体就业之路。
参考文献:
[1]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社会保障法
我国残疾人就业促进战略 第6篇
关键词:残疾人 就业因素模型 就业促进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就业,这对于消除贫困、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
1 促进残疾康复、创造无障碍环境
首先,让残疾人得到康复,是残疾人入学、就业、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前提。残疾人的医疗康复事业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残疾人的健康问题,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既是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另外,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通过建设无障碍体系,将大大改善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生存环境,为他们全面参与社会提供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无障碍实施建设要严格按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划》进行,坚决杜绝不符合无障碍要求的现象出现并且生活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应该通过残疾人协会的审核通过方可设施。
2 完善反歧视立法,强化司法干预
偏见和歧视是影响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因素,消除社会偏见或歧视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主要途径。当前,关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相继出台,明确规定“不得歧视残疾人”。2007年颁布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中明确提及,法院能够受理就业歧视案件。但是这些政策法规仅限于笼统的法律条文,并未涉及具体的实施细则。而且未明确定义“残疾人”的标准和残疾人歧视标准,司法举证责任尚未明晰。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教育先行。教育公平是促进就业公平的主要途径。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针对残疾人的教育歧视和就业歧视现象,造成了一些社会矛盾,为缓解社会矛盾,国家本着促进社会公平的理念,先后出台了《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各级各类院校不得拒绝残疾人学生的入学申请,但执行效果不尽人意。虽然教育歧视在1991年就被列为了非法行为,但是一些高等院校依然利用不合理的体检标准来拒绝合格的残疾学生。2006年,相关部门针对残疾人教育形势进行了转向调查,结果显示6~14岁学龄残疾儿童只有63.19%在普通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而总的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27%,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可见,教育歧视现象在我国仍然非常严重,而且对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产生了明显的不利影响。
3 优化就业制度,创造优质的制度安排
当前,我国推行集中就业制度与按比例分散的就业制度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但制度执行环节尚有一些不足之处亟待整改。集中就业促进制度有赖于国家、各级政府和社区福利企业具体执行,其弊端是使残疾人集中就业转变成了一种福利性质的就业形式,忽视了残疾人职业生涯规划的问题。而且,制度的推行缺乏政府在资金、技术各方面的支持,福利企业盈利甚少,甚至亏损维持经营,最终导致大部分残疾人面临失业困境。政府作为人民公仆,有责任与企业共同担起残疾人就业的社会任务,应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福利企业建设,适当下调残疾员工的比例标准,以促进残疾人就业,缓解社会矛盾。
现行的按比例分散就业制度同样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体现在:“挂靠”就业,徒有就业形式而缺乏实质内容,残疾人并未真正参与就业活动。有的是虽然真正参与了就业活动,但薪资待遇没有保障,而且很少有企业帮助残疾职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照这样来看,企业的确落实了按比例就业制度,但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仍不容乐观。
鉴于此,笔者建议通过两种途径进行整改。
其一,借鉴美国的残疾人就业模式,即“一刀切”,残疾人就业无固定比例,要求企业必须雇佣通过标准审核的残疾人,并且必须保证其公平的享受薪资待遇和职业生涯规划,晋升或解雇时给予残疾人公平参与的权利。这是促进残疾人平等进入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真正融入平等社会的重要保证。
其二,借鉴德国模式,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违规惩戒力度,并且对于积极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以促进社会公平。
4 加强政府的示范作用,倡导平等意识和责任
政府对宣传平等意识、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责任,同时也必须身体力行。政府作为劳动力市场中一个最大的雇主,应该带头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歧视残疾人,应该最大限度地雇用合格的残疾劳动者。政府在公开招考的公务员过程中应该对所有残疾考生一视同仁,凡是能够完成“核心工作内容”的残疾人,就要为他们创造合适的就业条件。同时,政府应在全社会倡导“尊重残疾人个体特征、爱护残疾人应有权利”的平等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我国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取得应有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马洪,李志忠.残疾人就业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J].中国残疾人,2006,11:56-58.
[2]蔡定剑.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及反歧视对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3]M.Oliver.Understanding Disability: From Theory to Practice[M].London: Macmillan,1996.
作者简介:
国内残疾大学生就业文献综述 第7篇
改革开放以来, 学术界对残疾人就业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一、研究地域范围
从研究地域范围来看, 既有针对全国范围进行研究的又有针对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问题来研究的, 如 (王亚栋, 2005) 从宏观层面上对中国残疾人就业进行分析, 客观地反映了中国残疾人的就业现状, 指出全国就业形势严峻、残疾人就业矛盾突出、现行的残疾人就业政策不适应就业形势的发展需要等存在的问题, 提出提高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加快就业法制建设、强化职业教育与培训、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等行之有效的对策, 并有专家学者对江苏、河南、上海等省、直辖市和特大城市的残疾人就业问题进行研究, 从区域层面上而言, 这些研究则更具有典型的个案意义。
二、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看, 多数是根据调查问卷、统计数据作定量研究, 如“残疾人就业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等成果, 也有部分是专家学者通过实证调查,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例如2008年11月由江苏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牵头的《江苏残疾人就业发展问题研究》课题就是在江苏范围内开展显性和隐性实地调研的基础上, 采集、汇总数据, 收集相关文字、语言、图片资料, 对江苏残疾人就业发展问题进行的综合研究。
三、研究主题内容
从研究主题内容来看, 中国学者主要是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残疾大学生就业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
1) 是关于残疾大学生就业现状的研究, (庆祖杰, 2011) 残疾大学生就业率偏低、同工不同酬、就业理想与就业现实有差距、可持续就业的问题突出, 就业的社会环境需改变等问题; (刘晓艳, 2013) 残疾大学生存在签约率低、就业稳定性低、薪酬待遇低、就业岗位层次低等现状。
2) 是关于残疾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的研究。 (王亚萍, 2008) 认为残疾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的歧视和偏见以及用人单位的歧视等。 (许巧仙, 2011) 研究者从社会交往看聋人大学生的社会整合, 提出构建生态化教育与支持体系以促进聋人大学生与健听大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往, 促进社会整合的建议。
3) 是关于现行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研究。 (廖娟, 2008) 通过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残疾人就业政策的比较, 发现他们的政策主要集中在收入的支持、就业计划和康复计划三个方面, 得出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启示, 包括制订康复计划, 转变雇主对残疾人的观念, 针对残疾人就业制订专门的法律等; (谭震洋, 2009) 自建国初期, 我国就开始着手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并且制订了相应的残疾人就业政策,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残疾人就业的重视。但是研究者认为现行的政策存在内容缺位、针对性不强、配套性较弱等缺点, 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力。 (许琳等, 2010) 认为要解决残疾人就业难, 真正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 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政府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 一是引领先进的道德文化, 宣传和弘扬人道主义, 培育新残疾人观, 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和社会排斥, 使尊重残疾人、关心残疾人、理解残疾人、扶助残疾人成为新时代的主流价值观, 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思想和文化基础, 二是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问责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提高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的执行力, 三是实现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的创新, 四是在政府的主导下, 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赵燕萍等, 2007) 认为要构建扶助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 根据残疾人残疾状况的多样性, 实施分类救助政策, 政府应完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援助政策, 社会保障方案还应为残疾人求职制定并出台鼓励政策或措施, 利用互联网为残疾人就业开辟社会支持渠道等。
4) 是关于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的研究。 (敦岳, 2010) 认为要完善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 其中包括增加公共部门残疾人就业扩大就业面, 重新涉及按比例就业政策, 促进福利企业的改革, 将社会保险体系与促进多种就业相结合, 合理界定残保金责任, 规范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 (方有武等, 2005) 另有研究者通过实证研究得出, 有关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弹性过大, 削弱了应有的保障作用。如《残疾人保障法》第30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这项条款中就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比例, 不利于条款的执行和监督。另外, 用人单位不愿意接纳残疾大学生, 认为他们工作效率低, 不能适应开发和生产新产品的工作环境, 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上两个方面都严重阻碍了残疾大学生就业权的实现。文章从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入手, 建议完善立法缺陷, 明确细则;加强各地残疾人事业的沟通与协调, 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的监督机制。
5) 是关于残疾大学生就业准备的研究。诸如就业影响因素及职业成熟度等研究。 (庆祖杰等, 2006) 影响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因素有:市场经济的竞争, 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冲击, 残疾大学生综合素质不高, 专业口径不宽, 就业认识误区等。 (李强等, 2012) 则认为, 影响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因素是残疾大学生对自身认识不足, 学校就业指导资源运用不完全, 残疾大学生对社会认识不明确等。 (孟繁玲, 2005) 认为聋人大学生就业难的影响因素在于以下五个方面:沟通困难, 聋人大学生与社会之间的相互认识不够, 聋人大学生的家长对孩子的就业问题认识不足, 现有聋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较少, 聋人大学生的文化知识素质偏低等。 (周彬, 2010) 从职业成熟度的角度来研究残疾大学生就业, 研究聋人大学生与健听大学生在职业成熟度方面的差异, 找出我国聋人大学生职业成熟度需要干预的具体维度, 研究表明, 聋人大学生在职业成熟度中的职业目标、职业自信、职业价值和职业维度得分显著低于健听大学业生。
另外, 学者们还对残疾人就业心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四、研究理论基础
从研究的理论基础来看, 国内学者已运用社会排斥理论、社会融合理论、能力结构理论、职业成熟度、SW O T理论等各个理论对聋人大学生就业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探讨残疾人就业问题,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理论依据当属优势视角理论。研究者们认识到优势视角理论的重要性及其对残疾人就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尝试运用优势视角理论探索解决我国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实际情况,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原会建, 2009) 认为从优势视角来评估残疾人就业问题,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残疾人如何看待自身的问题, 二是残疾人如何评价自身与环境的关系, 三是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如何体现主体性地位。最后, 原会建认为以优视势角推进残疾人就业应该引导残疾人发现自身的优势、协助残疾人在就业中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残疾人发展优势增强抗逆力。
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的完善 第8篇
一、残疾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一) 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工作不到位。残疾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原因是高校内配备的就业指导处没有完全发挥各自的职能, 本来该处的任务就是在学生需要进行就业指导帮助的时候出现, 能够完全分析学生的个人性格和爱好兴趣的同时, 为学生指出正确的就业方向, 这样做一方面减轻了学生就业压力, 帮助同学分担了毕业就业方面问题的困扰。另一方面, 工作的时候也就积累了更多的经验, 能够为以后的学生们提供更好的更适合的建议和意见, 尽其所能发挥职能尽力做到就业指导服务。高校就业指导处还可以直接与适合本校学生的企业联系, 这样既能帮助同学找到最适合的专业的岗位, 反过来对企业和公司的人才招聘作出贡献, 而且这样的方式也是最安全有效的, 不仅学生放心, 企业也会有理由相信学校方面会给他们推荐好的人才, 更适合和适应学生以后工作和学习。
(二) 就业指导资源不完备。残疾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期间, 很少接触社会, 大多是按照学校给的建议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所以学生在找工作这一方面还是经验不足的, 那么学校方面就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备的就业指导体系来帮助同学完成就业任务。学生在校期间, 通常会在学校的安排下, 听专业教师讲授就业指导课, 这些理论基础方便学生掌握和理解就业的初步阶段, 属于对就业有个简单的认识。在此基础上, 学校应当加强职业技能训练, 然而许多高校不具备这些就业指导资源, 学生没办法在此期间学到很多, 使学生毕业就业难度加大。有些情况下, 高校也没有完整的就业指导体系, 甚至连专业的指导教师也不具备, 都是非专业的导员或者理解不深的指导教师来对学生作指导, 效果肯定没有专业指导教师好。
(三) 对就业指导服务不重视。学生在学习期间比较随便, 喜欢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别人交代的或是别人给予的通常不够重视, 即使在现如今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 没到他们真正毕业就业的时候, 就认识不到就业的严峻性。所以在校方做就业指导服务和开展就业指导课程上, 学生表现出来的行为往往是漠视, 那么学校做出的就业指导服务效果也就不明显了。在就业指导的课上, 教师给出的建议往往是大方面的, 因为要考虑到很多学生的方面, 所以做不到具体化, 那学生需要的其实是像一对一的指导, 由于学生人数多, 就达不到这样有效的方式。
(四) 就业信息资源没有得到完全利用。现在社会科技发达, 我们获取信息的途径也越来越多, 再也不仅仅是看海报, 看报纸那么简单, 网络上信息量巨大, 需要我们认真筛选, 收取和发送信息的方式也越来容易。虽然许多高校都有信息发布中心, 但是像平常用的聊天软件并没有开发出很多适合接受信息的平台, 而且垃圾信息也是非常多的, 人们对于接收各类信息已经产生疲劳, 如何正确筛选有用信息至关重要。
以上几点问题, 更加显现出构建完善的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的重要性, 使残疾大学生的就业得到保障才是各方的共同努力目标。
二、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办法
(一) 提高全员对于就业指导服务的认识。构建和完善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 要从提高全员对于就业指导服务的认识着手, 高校全体师生都要改善对于就业服务的态度, 因为这关系到大学毕业之后最重要的工作就业问题, 学校应帮助学生积极参与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去, 把就业指导工作做到位, 当成每个人自己应该关注和在乎的事。只要一有机会就参与社会企业的各项活动中, 为以后就业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指导每个人该干什么, 适合干什么。大学是学生迈向社会的转折点, 这期间学生应及时培养工作就业的理念, 抛去自己还年轻这一想法, 积极并想要参与到就业服务中。学校对于学生的就业服务应当足够重视, 建立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 更好地为学生就业而服务。
(二) 建立专业的就业指导服务队伍。鉴于学生自主找工作困难的问题, 学校有义务和责任为学生提供更专业的就业指导, 所以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 其中包括建立专业的队伍, 来对学生就业服务进行专业的指导。多数高校的就业指导服务不够完备, 原因是师资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够完善, 学校应针对这些问题, 找出正确的解决办法, 加大就业指导力度, 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师资队伍, 培养出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指导人员, 增强就业指导中心的功能, 使就业指导工作真正有效有力, 把就业指导工作做出成效。
(三) 保证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运行有效。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不能只做表面, 任务要做到实际, 真正对学生就业工作起到作用。在校生常做职业规划, 分析自身优势, 结合自身特点, 更主要的是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 做出更准确的分析, 也是为以后就业做充足的准备。学校可以帮助同学寻找合适的实习岗位, 不是要找稳定的工作, 而是为以后在简历上有东西给企业做参考, 当然也要根据自身喜好来选择职业,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还有很多专业相关的证书, 需要学生不断学习, 掌握更多的职业技巧才会加大就业成功率。
三、结语
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需要校方和家长以及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 共同完善。学校方面应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人员对学生就业服务作指导, 制定相关制度保障就业指导服务顺利有序进行。学校建立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 有助于改善现阶段学生毕业就业难问题, 缓解学生毕业压力。社会人才供需不平衡, 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 关系到社会稳定, 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残疾大学生随着人才的增多越来越难就业, 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针对这些问题, 各高校应建立完备的残疾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调整毕业生与企业人才需求之间的关系, 高校应考虑到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 把更好的就业服务带给每一位学生, 帮助学生就业咨询与纠正。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下, 在保障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完善的情况下, 真正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徐敏, 潘洪涛.如何开展新时期大学生就业教育[J].经济师, 2004, 10
[2]赵志川, 陈香兰.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及其提升[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6, 4
[3]韩丹.职业生涯辅导及对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启示[J].职教论坛, 2004, 11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第9篇
关键词:残疾大学生,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
随着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不断完善, 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在逐年扩大。2008年至2013年, 全国有4.9万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然而入学率不断攀升并没有带动就业率的攀升, 据报告显示, 2007至2012年间, 中国残疾人就业率基本维持在45%左右。【1】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699万人, 创下历史新高, 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 但是残疾人大学生就业仍是难上加难。如何解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问题, 不仅关系到残疾大学生个人价值和贡献社会能否实现, 也体现出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尊重和关怀, 更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一、残疾大学生的教育和就业现状
(一) 残疾大学生的教育现状
1985年, 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发出《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和毕业分配工作的通知》[ (85) 教学字004号], 通知指出高等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对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及毕业后工作的肢体残疾考生,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不应因残疾而不予录取。【2】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制定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则明文规定:“高等院校不得拒绝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3】2003年,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进一步降低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 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 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4】
目前, 我国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形式为:进入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 (以肢体残疾学生为主) ;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系、专业) 接受特殊教育 (以视力、听力残疾学生为主) ;另外还有部分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方式为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以及远程教育等。【5】考入专科 (高职) 的残障人士居多。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 2008年以来, 我国高等院校录取残疾考生的数量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2008年录取7305人, 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录取6273人;2009年录取7782人, 普通高等院校录取6586人;2010年录取8731人, 普通高等院校录取7674人;2011年录取8027人, 普通高等院校录取7150人;2012年录取8363人, 普通高等院校录取7229人;2013年录取8926人, 普通高等院校录取7538人。2013年比2008年增长22.2%, 年均增长速度4.09%。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残疾考生占总录取人数的比重较大, 平均达到86.39%。
截至2007年, 全国共有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专业) 14所, 年招收残疾学生千余人。针对盲、聋残疾学生的专业主要集中在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产品设计、平面设计、装潢设计) 、美术学 (绘画) 、动画、动漫、针灸推拿、音乐表演、摄影摄像、园林技术等。还有一些全纳教育专业包括: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财务管理、会计学、英语、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
(二) 残疾大学生的就业状况
残疾大学生克服了身体上的残疾, 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 接受高等教育, 具备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渴望自我实现及社会的认可, 往往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 但是残疾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却不容乐观。残疾大学生就业普遍存在着求职心理比较悲观;求职途径缺乏;签约率低;就业稳定性差;薪酬待遇低;就业岗位层次低;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
1. 就业心理比较悲观
针对残疾大学生的调查显示, 残疾大学生感受到的就业压力远高于非残疾大学生, 66.3%的残疾大学生在面临就业时, 会出现忧心忡忡、焦虑不安等消极情绪, 社会的不接纳是首要的就业压力源。残疾大学生的就业动机从高到低依次为:自我实现、生活理想、从众和社会贡献。就业价值观的选择从高到低依次为:发展机会、工作环境、精神因素、物质条件, 残疾大学生视环境因素与发展机会同等重要, 认为物质与精神都很重要, 但精神因素更重要。【6】
笔者在残疾大学生QQ群中与残疾大学生朋友聊关于就业的问题, 大多数表示“大学毕业就等于失业”, “大学四年一等奖学金, 毕业都用不上”, “工作不好找, 一般企业不要残疾人”, “按学历咱不差, 关键还是歧视”, “不敢想太多, 走一步算一步吧”。也有一些残疾大学生比较乐观, 表示“毕业先把自己养活住了, 骑马找马,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我要好好奋斗, 活着才有希望”, “就业靠本事”, “不怕吃苦, 不怕加班, 就怕没有机会”。总体来说, 残疾大学生在学校里学习比较积极刻苦, 成绩不错, 对将来生活和就业充满憧憬, 当然也有无奈, 但是他们没有放弃, 互相鼓励, 互相温暖, 朝着目标努力。他们渴望平等、渴望尊重、渴望机会, 实现自我, 回报社会。
2. 求职途径缺乏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网络成为大学毕业生求职的渠道之一, 残疾学生也把招聘网站作为求职的主要渠道。笔者在与残疾大学生朋友访谈时, 了解到, 残疾大学生面临就业时, 也想过求助学校、残联, 但获得的帮助非常有限。还会依靠亲戚朋友帮忙介绍, 觉得这样比较靠谱。残疾学生更重视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残疾大学生在招聘网站上获取招聘信息, 并发送简历, 有时无异于大海捞针。有的学生反映“投了几十份简历, 都没有下文”, 有的“投了八十份简历, 最后只有4个OFFER”。笔者针对残疾大学生主要利用招聘网站获取求职信息的特点, 浏览了某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站, 并随机查看了20位在网站上发布求职信息的残疾大学生的求职信息, 大多数为肢体残疾, 倾向于寻找财务、会计、经营管理、办公室文员、平面设计、计算机等相对稳定的后勤支持工作, 希望通过自己的专长自食其力, 月薪要求集中在2000-3000元之间。而大多数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残疾人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的公司性质多为民营、外资、股份制企业, 对于残疾人的学历要求主要是高中、大专或者学历不限, 岗位主要分布在电话销售、接线员、行政后勤、财务会计低端客服领域。由此可见, 残疾大学生通过招聘网站求职存在供需双方不匹配的状况, 很难通过招聘网站途径找到适合的工作。
近几年各地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残疾大学生专场招聘会, 参会的企业中既有一些国际知名公司, 如松下、IBM、麦当劳, 也有国内知名企业、机构和福利工厂, 涉及美术装潢、广告设计、机械制造、财会、临床医学、园林设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信息录入员、计算机网络维护员、销售代表、会计、办公室助理、文秘等几十个专业, 为残疾大学生就业搭建了良好的互动平台。虽然用人单位提供了很多就业岗位, 但是仍有部分残疾大学生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岗位。
3. 倾向于寻找稳定工作
据2008年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和IBM公司对中国58所高校的225名在校残疾大学生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 83.1%的残疾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就业, 13.3%的选择继续深造, 选择“其他”的同学占3.3%, 其中包括了1.8%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7】201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 残疾大学生选择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比例为66.7%, 选择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占33.3%。【8】由此可见, 选择毕业后就业的比例有所下降, 而选择继续深造的比例明显上升。
某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站为了能够更好地了解残疾大学生的就业求职意向, 做了如下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 残疾大学生更愿意从事计算机类、电商类、文职类、手工业类及政府公务员工作 (如图1所示) 。男性认为最适合自己从事的岗位是计算机、电子商务类以及政府公务员类;女性则是手工业类以及企业文职类。另外, 听力残疾人喜欢选择的职业是计算机、电子商务类、手工业类;视力残疾人喜欢选择政府公务员类, 企业文职类;肢体残疾人喜欢选择计算机、电子商务类、政府公务员类。【9】
资料来源: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就业现状、困境及需求[EB/OL].[2014-03-05]http://www.cdpsn.org.cn/static/20131203gjcjrr/index.html
4. 就业形式趋于多元化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31条规定, 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 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 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10】据北京师范大学发布的《2013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显示, 目前中国残疾人就业形式有八种:即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基地就业、个体就业创业、居家就业和网上就业。【11】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 2010年, 城镇新安排32.4万残疾人就业;2011年, 城镇新安排31.8万残疾人就业;2012年, 城镇新增33.0万残疾人就业;2013年, 城镇新就业残疾人36.9万 (如表1所示) 。【12】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呈现稳步增长, 2013年比2010年增长4.5万人, 平均增长速度为4.43%。
监测数据表明, 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始终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形式, 通过这两种形式就业的人数占所有就业人数的一半以上。2010年之前, 主要是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和个体就业三种形式;【13】其中, 集中就业与按比例就业合计占到残疾人就业总人数的58.02%, 个体就业占42.28%。2011年之后, 残疾人就业形式则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特点, 集中就业与按比例就业所占比例有所下降, 平均占到54%。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网上就业等逐渐出现, 个体就业和其它形式灵活就业人数有所提高。其中, 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比例从2010年的5.1%、2011年的6.2%提升至2012年的7.7%。【14】
二、从用人单位视角分析残疾大学生就业现状
下文主要围绕残疾大学生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两种就业形势展开, 以辽宁省大连市为例, 分析福利企业及安置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录用残疾大学生的状况, 从用人单位的视角分析其对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一) 安排残疾大学生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现状分析
集中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一种重要方式, 也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残疾人就业方式。是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医疗机构和盲人按摩机构等单位就业。【15】根据《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最新规定, “福利企业被界定为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 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16】福利企业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造社会财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 福利企业数量减少, 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作用减弱
集中就业与福利企业的发展是相关联的, 福利企业的兴衰与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数量成正相关。从全国情况看, 如表2所示, 近10多年来, 福利企业在数量上呈下降趋势, 从2002年的3.6万个下降到2012年的2万个, 福利企业在解决残疾人集中就业中的作用逐渐减弱。导致福利企业数量减少的原因有政策层面的, 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 比如国家有关福利企业政策的调整, 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技术、人力资源和财力的限制等。
2.福利企业难以满足残疾大学生的高层次就业需求
2007年新税改以后, 除了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 其他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福利企业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7】以辽宁省大连市的福利企业为例, 截止2012年, 大连市福利企业共有485个, 其中, 国有企业3个;集体企业27个;股份合作企业40个;私营企业3个;有限责任公司396个, 占企业总数的81.6%。
按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划分, 大连市的福利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其中, 设备制造业101 (20.8%) ;金属制品及冶炼压延加工业81个 (16.7%) ;造纸及纸制品业42个 (8.7%) ;塑料制品业36个 (7.4%) ;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0个 (6.2%) ;其他制造业139个 (28.6%) 。这些福利企业多属于低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的企业, 从事低层次生产, 需要一定数量的文化程度不高, 具备一定技能的一线操作工人, 而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大学生需求甚少, 没有合适的岗位提供。
3.福利企业规模小, 赢利能力差, 难以吸引、留住残疾大学生
从全国情况来看, 如表2所示, 福利企业拥有的职工数量平均在100人左右, 平均利润为61.9万元。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在工业中,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基本属于小微企业, 具备小微企业的特点。
福利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 利润微乎其微, 生存举步维艰, 生命周期较短。工资待遇比较低, 难以吸引残疾大学生, 也无法保证残疾大学生的持续就业和良好的职业发展。
4.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学历层次低, 吸纳残疾大学生数量有限
以辽宁省大连市的福利企业为例, 2012年, 福利企业共安置9853名残疾人就业, 其中, 本科以上学历占2.62% (含工作后进修的) , 高中以上学历占10.46%, 初中及以下学历占86.92% (如表3所示) 。
综上所述, 作为残疾人集中就业载体的福利企业, 数量不断减少, 企业生产规模较小, 具有明显地域特点, 局限在低端、低附加值的制造行业, 提供的产品较单一。福利企业基本属于小微企业, 企业雇员人数少, 缺乏现代企业管理能力, 缺乏人才, 经济力量相对薄弱, 企业利润水平较低, 资金不足, 持续经营能力弱。目前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作用日渐微弱, 尤其是吸纳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大学生的能力相当有限。
(二)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大学生按比例就业的现状分析
1. 按比例安排残疾大学生就业规模小
以辽宁省大连市为例, 2010至2012年间, 按比例安排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数量从74个增加到131个, 数量有所增长 (如表4所示) , 反映出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增强。据辽宁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 截止2008年末, 大连市拥有法人单位77293个, 产业活动单位87793个。相比较而言, 按比例安排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单位数量不足法人单位总量的0.17%。
安排本科学历残疾人的数量由89人增加到180人, 男性与女性的比例为6:4左右, 女性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男性。残疾类型主要为肢体残疾, 所占比例从2010年的82%下降到2012年60%;其次为听力残疾, 所占比例由2010年的8%上升到2012年19%;其他残疾类型均有分布。残疾等级主要集中在三级和四级, 占到七成左右;一级的比例有所上升, 从2010年9%上升到2012年的18%。可见, 用人单位比较倾向于录用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人。
2. 参与按比例就业的残疾大学生的工作稳定性差
从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所获得的2010-2012年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数据分析得知, 如表5所示, 2010年在职的残疾大学生到2011年有21人离职 (占23.6%) , 到2012年又有15人离职 (占40.4%) , 连续工作满3年的有53人 (占59.6%) 。2011年新增就业人员62人, 2012年离职9人 (占14.5%) 。这不排除用人单位在按比例就业年审前招聘残疾人以逃避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年审后解雇残疾人以逃避安残责任的嫌疑。这不但会影响残疾人就业的质量, 也会对残疾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笔者在与残疾大学生朋友访谈时了解到, 残疾大学生毕业后会经历一段很长时间的职业选择期, 会频繁的离职跳槽, 这其中有个人身体原因, 也有用人单位的原因。有的残疾学生反映, “刚刚被通知录用, 上班第一天下午就被辞退, 合同都没签”, 有的反映“工作内容单一, 得不到重用”, 有的反映“一些企业招收残疾人, 不给安排工作, 只给当地最低工资, 这样做比缴纳残疾保障金划算, 这样的单位算是仁慈的。也有让残疾人拿最低工资, 但做很多活的”。也有的反映“单位以残疾为由拒录或辞退的”。当然残疾大学生在这样的磨砺中也不断成长起来, 有些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本之后, 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
3.用人单位对安排残疾大学生就业的态度消极
通过走访安排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 了解到用人单位出于企业经济效益 (减税) 和名誉效益 (声誉) 的考虑, 愿意给一些身体轻度残疾的人平等就业的机会, 同时也看重残疾人工作认真、踏实敬业的就业心态及过硬的技术和能力。而大多数没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主要考虑担心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 影响工作效率, 给企业造成负担;其次认为企业没有无障碍设施、没有专业设备, 担心残疾人行动不便, 会出现安全问题;另外有企业对残疾人的劳动能力持怀疑态度, 认为在相同条件下, 残疾人水平较差, 竞争力不大, 如果是聋哑人会存在交流障碍。
三、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 针对集中就业
1. 准确定位福利企业, 强调政府主体责任
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履行着社会义务, 承担着社会责任, 应明确福利企业国家化的基本定位, 把福利企业定位为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型组织, 不能完全市场化。政府应在福利企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投资、税收优惠、购买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
2. 加大扶持力度, 完善优惠政策
放宽创办福利企业的准入条件。减免相关税费,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给予福利企业多方面、全方位的扶持。一是政策扶持, 在政府公共服务、信息网络服务、公益产品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和行业中选择一些领域, 由福利企业竞争经营;二是资金支持, 对福利企业进行资金投入, 支持其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规模经营, 保证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18】三是在政府采购中, 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19】
3.提高福利企业自身竞争力, 吸引残疾大学生就业
对现有福利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政府在中小企业扶持发展资金中给予福利企业支持。加大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的产品和项目的投入, 多生产低能耗、低污染、低劳动强度的产品, 努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壮大自身发展规模。【20】将本地区的福利企业优化整合, 组建有综合竞争力、有品牌影响力、有社会责任感的福利企业集团。【21】福利企业要启动人才发展战略, 创建新型福利企业。例如:信息产业、网络产业、研发机构等, 特别适合残疾大学生就业, 残疾大学生将在新型福利企业中大有作为。
(二) 针对按比例就业
1.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社会歧视是阻碍残疾大学生按比例就业的主要因素, 所以, 营造接纳、关心、爱护、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是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必要前提。加大宣传力度, 加深社会和企业对残疾大学生及其能力的认识, 鼓励其为残疾大学生创造更多的机会, 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
2.政府引导、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我国必须制定与完善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及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何种类型何种规模的企业接纳何种残疾大学生的比例数, 同时国家给予接纳一定数量残疾大学生的企业配置无障碍设施和就业支持系统。在执法层面上, 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 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22】各级残联就业服务部门应该做好残疾大学生的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 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推荐就业岗位, 做好针对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全程跟踪服务。
3.高校优化专业设置, 加强就业指导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第10篇
一、研究方法和个案资料
本文采取个案研究范式, 对医学相关专业的10名残疾本科毕业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直接自然观察和深度访谈。残疾毕业生经多月的求职, 大部分通过学校、社会组织、老师、同学帮助找到了工作, 少部分通过亲属关系也找到了工作。本文选取四个残疾毕业生作为讨论研究内容的资料, 下面是笔者访谈的案例。
个案1: (男, 临床医学毕业生, 因小儿麻痹症后遗症致使右腿中度残疾, 学业处于班级中上水平) 我通过中国医疗人才网找到了现在的工作 (某县级基层人民医院) , 现在网络平台很强大, 我投出简历的第三天, 医院人事科就跟我联系, 因为我是本地人, 当地残联也帮我进行了推荐, 现在我在医院内科, 同事们对我都很照顾, 待遇不错, 相关培训也很到位。
个案2: (男, 中医学毕业生, 因小儿麻痹症后遗症致使腿部中度残疾。成绩优异, 家庭较为贫困) 我的腿跛得有点厉害, 通过家里很多关系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后来我来学校校园招聘会, 与现在的单位联系上了 (某基层中医院) , 我了解到如果单位有残疾人, 可以享受一定社会保险的补贴, 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和我专业成绩比较好, 单位看上了我, 现在工作很不错, 我很感谢学校和相关政府部门。
个案3: (男, 检验医学毕业生, 因小儿麻痹症后遗症致使腿部中度残疾, 家庭较为贫困, 学业处于班级中上水平) 我期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找到就业机会, 可是几个月了都没有结果。给我上过课的老师和跟我有过接触的同学都帮我介绍过工作, 可是我觉得都不合适。现在这份工作 (某医疗企业) 是经同学介绍的, 满意度一般, 现在很多同学在医院工作, 他们有信息就会告诉我, 以后有医院的工作的话, 我会考虑换掉现在的工作。
个案4: (女, 医学影像学毕业生, 幼时车祸致使腿部轻度残疾, 学业成绩优秀, 家庭条件贫困) 我找到现在这个工作 (某基层人民医院) , 真的很有缘分, 因为我的身体原因, 学校一直很关注我, 帮我推荐工作, 同学们也帮我推荐, 我自己也会到处投简历, 三方面都让我的信息传递到了现在的单位, 我对现在的工作很满意。
二、残疾毕业生就业社会资本分析
1. 社会资本的内涵与作用。
布迪厄、科尔曼、帕特南从微观到中观至宏观研究了社会资本理论。微观社会资本指行动者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 行动者为实现一定目标, 通过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本, 能够调动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宏观社会资本指一个国家、区域的特征, 包括和谐开放的社会关系网络、有效的制度规范、合作性的社会组织等。
从社会资本的内涵来看, 其可以帮助人们获得更多的资源。在微观上, 丰富的社会资本能加强互惠的社会网络关系, 帮助行动者获取资源。在宏观上, 帕特南认为作为一个组织或地区特征的社会资本, 能促进信息流通, 减少交易成本, 提高社会效率。
2. 残疾毕业生就业过程特点。
通过上述资料和个案资料可以看到, 残疾毕业生由于自身特殊性, 就业过程具有一定优势。首先, 主要通过弱关系获取就业资源。残疾毕业生通过弱关系获取就业资源多于通过强关系———血缘关系获取。弱关系能触及异质群体, 带来比强关系更多的社会资源, 信息渠道多样而丰富。多数残疾毕业生表示,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 通过亲属获得就业机会很少。但是, 通过非亲密关系的同学、老师可以获知大量就业信息。其次, 个人人力资本在就业中影响显著。人力资本理论认为, 在现代化市场社会中, 个人通过教育、职业培训等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本已成为决定个人职业地位的重要因素。残疾毕业生通过后天努力, 习得医学知识带来的“自致性因素”已经超越了“先赋性因素” (身体残疾) 带来的影响。而且残疾毕业生肯吃苦耐劳, 工作态度诚恳, 更易受病患喜爱。个案2在用人单位工作三个月时, 就有当地群众自发送来锦旗。再者, 高校、社会组织提供就业资源。高校教育组织具有其较强的影响力, 能为残疾毕业生提供诸多方面的社会支持, 包括就业指导、信息支持等工具性支持及情感性支持。社会组织、公共信息平台也为残疾毕业生提供广泛的信息支持和情感帮助。4个个案均通过学校推荐、校园招聘会、残联获得就业资源, 并且获得了关键性支持。
3. 从微观到宏观社会资本分析。
社会资本对残疾毕业生就业有着重要作用。残疾毕业生运用微观社会资本寻求信息资源、情感等支持。通过微观社会资本可以减少就业成本, 并且具有较高的专业匹配性。特别是通过“弱关系”能达到收集、筛选就业信息的功能, 更有机会获得更多异质社会支持。如个案3、4均通过个人社会网络关系寻找到与所学专业相关且较满意的就业机会。
社会关系网络、有效的制度规范、合作性的社会组织等作为宏观社会资本, 其越丰富, 在一个社会中生活就越容易。宏观社会资本为残疾毕业生提供了有力的社会支持, 公共网络信息平台、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高校大学生就业服务都在残疾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发挥了有效作用。个案1、2都利用宏观社会资本获得了有效的就业机会。其中个案认为学校提供的招聘会服务给她的帮助较大。
三、构建残疾毕业生社会资本体系
1. 社会资本:
促进残疾毕业生社会融合的有效途径。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 残疾人口由于个体的客观身心情况在融入正常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诸多困难。残疾毕业生身体行动、生活活动、人际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障碍。求职过程是残疾毕业生进行社会融合的重要途径, 通过职业获得社会经济融合、心理融合。
微观社会资本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不足, 为残疾毕业生提供非正式的求职渠道;宏观社会资本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 在一定范围内为某个群体成员所共享。在某种程度上比个人信息网络更广泛、快捷, 作用力更强, 同样对残疾毕业生求职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构建残疾毕业生社会资本体系是促进残疾毕业生社会融合的有效途径。本文所调查的个案均表示, 在获得相应医疗职业后, 认为自己获得了经济支持、社会认同和自我认同。
2. 重视培育微观社会资本。
以社会网络关系形式存在的微观社会资本, 能为个人提供各种支持。由家庭、朋友等个人社会网络关系所提供的社会资本, 能为残疾毕业生提供信息、情感支持等保障。根据社会交往理论, 关系疏远的人具有较强的异质性, 能掌握对个体求职有帮助的信息。残疾学生要注重个体微观社会资本的培育。不仅要注重亲属等强关系, 更要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
在校期间的老师、同学都是潜在的社会资本, 多参与社团、组织, 建立较多弱关系能获得日后有效的就业信息, 同时, 参与学生组织能锻炼残疾学生人际交往的技能。个体的社会网络为残疾毕业生提供了社会支持, 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信息支持、情感安慰和安全感, 倡导残疾学生注重累积微观社会资本, 提倡残疾学生从被关怀变成积极融入社会。
3. 提供丰富宏观社会资本环境。
(1) 社会政策支持。艾斯汀 (Erskine) 认为, 社会政策是“将我们在社会福利的生产、分配与消费中的社会的、政治的、思想的和制度的内容, 放入到一个我们所期望达到的具有活力的道德与政治结果的标准框架中进行探索。”社会政策作为宏观社会资本, 可以适度干预和保护残疾大学生在就业中所受的不公平和被歧视现象。其次, 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或鼓励政策, 在社会保险等方面对有残疾人的单位予以补贴。个案2就是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受益者。 (2) 社会组织资源。社会各个层面中的各个社会组织或平台都蕴藏着丰富的公共社会资源, 在残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要主导建立规范的就业信息系统, 推动就业公共平台或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残疾学生求职择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各类就业信息, 给予各种情感支持, 帮助残疾毕业生维护合法权益。 (3) 高校就业指导。高校作为重要的宏观社会资本, 在残疾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个案2、4都通过学校的中介性服务获得了就业机会, 也使他们在择业过程中获得了情感支持。在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 应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内容, 如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正确的自我定位、残疾人就业心理疏导、社会政策咨询等。帮助残疾学生进行职业发展规划, 也应根据用人单位特点推荐人职匹配的残疾毕业生进行就业。
四、结束
通过个案研究, 可以看到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残疾毕业生, 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共同影响着其求职路径与方向。残疾学生不仅要重视专业知识学习, 增强自身人力资本, 更要重视社会资本的累积。社会或政府应注重利用宏观社会资本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提供了便利这一优势, 促进残疾毕业生与社会融合, 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摘要:残疾大学生是大学生的特殊群体, 更是就业困难群体。解决好残疾大学生就业问题, 对社会稳定和谐有深刻影响。本文采取个案研究范式将社会资本理论引入残疾大学生就业途径研究, 对残疾毕业生就业进行社会资本分析, 提出构建残疾毕业生社会资本体系。
关键词:残疾大学生,个案研究,社会资本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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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现状的分析 第11篇
摘要:残疾人是社会上既困难又特殊的一个群体。近年来,他们的就业状况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文章立足于沈阳市这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心,针对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做好沈阳市残疾入的就业工作,对构建和谐沈阳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沈阳市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残疾人就业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是在社会转型、社会机制强烈变迁的情况下,就业压力普遍增大,这使得在竞争中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残疾人在就业中面临更多的问题。沈阳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心,研究沈阳市的残疾人就业状况,有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在国家改革、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引起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探讨性意见。
一直以来政府和社会对于残疾人就业问题的研究都是非常重视的,专家学者们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如:第一、从残疾人就业的现状出发,提出了关于残疾人就业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以及对于调整就业保障问题的建议;第二、从残疾人的心理状态出发,讨论关于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所面临的观念排斥、就业排斥、社会排斥及教育排斥等各种社会排斥以及解决这种社会排斥的可行性政策第三,从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出发,在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进行剖析的基础上,分析了集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及个人就业模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针对痹证,多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的对策。本文将着重分析沈阳市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原因以及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1.就业难是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最多也是最严重的问题。因为当前社会就业形式紧张加之很多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就业观念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使得残疾人的就业率远远低于健全人。
2.残疾人在就业中存在的第二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是就业层次低。在已经就业的残疾人中,大部分从事简单、笨重的体力劳动,从事脑力劳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人员寥寥无几,残疾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也可见一斑了。
3.就业不稳定也是残疾人在就业中常常遇到的问题,许多残疾人虽能找到工作,但是面临着就业不久就要失业的问题。
二、残疾人就业存在问题的原因
1.残疾人在与健全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用人单位的要求标准高,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并不得到社会的认可,这直接影响了残疾人就业。
2.社会对残疾人存在就业歧视。一些企业和单位对残疾人有歧视,因而,宁可缴纳保障金也不肯录用残疾人职工。
3.就业服务不到位。由于现有的就业信息不畅通,导致了企业不能通过劳动市场尽快找到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而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也不能通过劳动市场找到用人单位,因此,需要完善残疾人的就業服务体系。
4.残疾人自身文化技术素质不高。大多数残疾人自身综合素质状况较弱,缺乏竞争力。同时,也有的残疾人缺乏自强、自立精神,不愿走自食其力的就业道路。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些建议
1.拓宽就业渠道,稳定残疾人就业。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1.5%,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的25%。这条强制性措施,是利用国家权力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让更多的残疾人走向工作岗位。同时也能引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把献爱心与送工作岗位联系起来。它能够让残疾人融入到健康人中去,让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2.加大扶持力度,援助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展扶持残疾人就业带头人、就业基地和残疾人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等活动,政府增加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资金,同时扩大扶持层面,简化扶持程序,同时,加强政策扶持和舆论扶持。
3.开展技能培训,鼓励残疾人就业。政府应开展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以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例如,增强岗前培训,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等。
4.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就业歧视。加强国家关于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消除企业对残疾人的工作能力的错误认识,为残疾人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问题研究 第12篇
一、中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现状分析
回顾中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历程, 我们可以看到, 在20002009年的十年间, 中国城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合计人数呈现出先持续上升, 后略有下降而保持稳定的态势。中国城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合计人数从2000年的970 236人持续上升, 到2005年达到最高峰为1 402 683人, 六年间增加了43万人;2006年其合计人数下降为1 272 439人, 20072008年, 中国城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合计人数略微有所上升, 2008年为1 287 161人, 然而, 2009年下降为1 165 449人, 低于2003年。
从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来看, 中国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从2001年66 423人持续上升, 到2005年达最大值为110 072人, 在2006年下降为99 361人, 2007年上升到115 48人后下降的趋势, 2009年为89 019人, 基本和2004年持平。
综合以上, 我们可以看出, 中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方式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以下两大不容忽视的问题:
1.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规模小
2009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合计人数仅为1 165 449人, 相对于全国8 300多万残疾人来说, 简直微不足道, 其规模相当小。每年新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也不多, 只有2005年与2007年超过了10万人。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 但是, 中国2009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依然达到了8.7%, 按比例就业合计人数和年度新安排按比例就业人数的下降明显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不相互。可见, 在现实中, 按比例就业方式发挥的作用有限, 按比例就业方式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2.参与按比例就业的残疾人的工作稳定性差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数据, 虽然自2002年起, 每年新安排按比例就业的残疾人都在7万人以上, 但是, 除了2003年外, 年按比例就业合计人数的增加值均低于年度新安排的按比例就业残疾人数, 可见, 每年都有不少参与按比例就业的残疾人被解雇, 2006年为229 605人, 2007年为111 223人, 2008年为87 664人, 2009年为210 731人, 是该年度新安排按比例就业残疾人数的1.37倍, 可以看出, 按比例就业的残疾人工作稳定性差, 容易被解雇。
二、影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因素分析
(一) 社会歧视
尽管社会日益进步, 但是, 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依然处处可见。很多人对残疾人的劳动能力持怀疑态度, 甚至将残疾人与残废人等同起来, 认为他们是社会和单位的包袱。有些用人单位认为残疾人会影响单位形象, 招聘员工把“身体健康”作为首要条件, 很多单位招聘残疾人只不过是为了赚取免税指标, 成了拿到优惠政策的工具。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 致使很多单位不重视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 是实施按比例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 按比例就业法规缺乏可操作性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都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但是, 这些法律法规在涉及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条款中, 很多地方以“要”、“应当”、“可以”等字眼表述, 柔情有余而刚性不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这些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给实际工作造成了操作上的困难。
虽然, 各省市都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但是, 这些按比例就业法规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缺乏统一规范可操作的细则, 缺乏必要的强制性处罚措施, 而且, 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 致使一些单位既不接纳残疾人就业, 又不缴纳保障金, 破坏了已有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如《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 (福利企业除外) 、事业单位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 应当按照差额人数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逾期缴纳的部分, 按每日0.5‰计收滞纳金。”但是, 对既不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也不缴纳保障金的单位, 该办法并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 作为一部具体的实施办法, 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三)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和出行存在困难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 全国残疾人口中, 具有大学程度 (指大专及以上) 的残疾人为94万, 占残疾人口的1.13%;高中程度 (含中专) 的残疾人为406万, 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1 248万, 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2 642万 (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弃业生和在校生) ;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为3 591万, 文盲率为43.29%。可见, 残疾人群体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同时, 由于残疾人自身存在缺陷和社会无障碍设施的不完善等造成了残疾人出行相当困难, 这都使得残疾人参与按比例就业存在困难。
三、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社会歧视是阻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主要因素, 所以, 营造接受残疾人, 平等对待残疾人, 关心、爱护残疾人, 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是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
首先,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的作用, 大力宣传“残疾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组成和一种社会现实的存在, 是人类社会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的概念, 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 转变对待残疾人的观念;大力宣传残疾人刻苦上进、自强不息的事迹, 使社会和企业对残疾人及其能力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大力宣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吸纳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不仅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同时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鼓励其为残疾人开发更多适合的就业岗位。
其次, 中国也可尝试设立《反歧视法》、《反歧视残疾人法》等法律法规, 以法律手段改善歧视弱势群体、歧视残疾人的社会现象, 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二) 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细则
首先, 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公务员法, 制定分职务分类别的体检标准, 允许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要求和拟用人员的情况, 录用一些合适的残疾人在政府部门就业。这样可以使政府成为社会的榜样, 向企业传达政府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决心, 对企业行为产生积极影响, 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其次, 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对不同的行业, 制定有区别, 有针对性的按比例就业细则。对一些垄断性行业和享受国家政策优惠的行业, 可以规定其承担更大比例的安残责任和义务, 并且必要时可以强制其安置残疾人就业, 往往这些企业都是大企业, 具有强大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能力, 比如水电, 电讯, 银行等行业, 而且有大量适合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岗位。另外, 事业单位应该积极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 应该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 在同等条件下, 应该优先录用残疾人,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由劳动监察部门处以高额的罚款。对规模不大的企业 (如几十人的企业) , 录用残疾人就业, 应该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再次, 政府可以考虑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残联发[2009]8号) 中有建设性意义的条文, 如“执行按比例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写进按比例就业细则, 长期贯彻实行, 以促进残疾人大学生按比例就业。
最后, 可以考虑在民政、税务、法院等相关部门, 设立专门负责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小组, 以加快执法速度, 强化执法效果, 对不履行按比例就业法律义务的单位进行及时严厉的处罚, 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三) 提高残疾人教育与职业技术水平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导致其人力资本水平低下, 阻碍了残疾人参与按比例就业, 所以, 必须将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 从整体上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首先, 必须普及残疾人义务教育,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并实行政策倾斜,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对贫困残疾学生实行杂费减免, 并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同时, 积极培育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其次, 残疾人高等教育应实行政策倾斜, 反对一切歧视, 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学生, 甚至可以考虑实行残疾学生降分录取政策, 适当减免其学费, 以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再次, 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 实行有针对性的多层次分类别的职业培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摘要:以中国残联网站的数据为出发点, 对中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现状和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此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促进中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按比例就业,残疾人,社会歧视
参考文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cdpf.org.cn/sjcx/node_5061.htm.
[2]张建伟, 胡隽.中国残疾人就业的成就、问题与促进措施[J].人口学刊, 2008, (2) .
[3]赖德胜, 等.中国残疾人就业与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8:6.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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