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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住宅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村镇住宅范文(精选8篇)

村镇住宅 第1篇

村镇住宅建设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 切实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居住环境问题, 是“村容整洁”的具体体现之一。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应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 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 鼓励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

但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的力度不足, 与村镇住宅建设关联不紧, 面临着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金融资源有效供给不足, 抵押担保、征信体系建设发展滞后, 村镇住宅金融信贷环境严峻等问题。本文拟在梳理现状、分析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对应的措施建议。

2 村镇住宅建设金融供给现状

农村金融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源动力, 农村金融供给是否有效, 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速度。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村镇住宅建设的金融供给的主要来源可以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两类。

2.1 正规金融机构

正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传统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三类, 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下开展金融活动。

2.1.1 传统银行机构。

传统的银行机构成立时间较早, 在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开展支农业务, 主要有中国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由于银行各自发展战略不同, 对农村建房贷款支持业务也存在较大差异。传统银行机构支持农民建房贷款业务及特点见表1。

2.1.2 新型金融机构。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银监会发布适度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建立了多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如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民贷款业务及特点见表2。

各地新型金融机构主要开展小额信贷业务, 为农民贷款提供了便利, 但与农户建房联系较远;并且, 由于刚刚成立不久, 对新农村建设推动作用还不明显。

2.1.3 保险机构。

目前, 广东省和浙江省针对农房保险推出政策性农房保险, 按照“农户自愿参保, 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 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政策性农房险的经营业务, 以农民居住用房为保险对象,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倒塌房屋损失予以赔偿, 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以丰补歉、自负盈亏”。政策性农房保险实现了政府责任与市场运作的有效结合, 增加了农户投保的意愿, 但该运行方式没有得到广泛推广。

2.2 民间金融组织

民间金融是指处于金融监管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作为民间自发的借贷行为, 民间金融缺乏金融监管者和政府的指导, 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投机性和盲目性, 大大增加了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因此,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 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 同时“将原本民法、合同法和刑法允许的许多民间金融组织和行为宣布为非法, 极大的限制了民间金融的生存空间, 使得民间金融被迫转入地下经营”。

虽然民间金融开展的金融活动大多不被现行法律法规体系认可, 难以通过正规渠道查找其对农村建房的支持效力, 但是, 相较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 民间金融更贴近农户, 民间借贷行为的放贷更迅速、更便利。从1986年开始, 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已经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 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长。民间金融弥补了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缺位, 是农村金融体系中不能忽视的一环。

3 村镇住宅建设金融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流入, 但与之矛盾的是, 在我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阶段后, 农村资金从金融渠道外流的规模反而越来越大。表3反映了2000~2008年农村资金从金融渠道外流的情况。

农村存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农民收入的增加和乡镇企业的稳步发展, 农村存款显著增加。而这些存款并未转化为农业和农村的投资, 而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以存贷差的形式直接或间接流出农村。并且, 由于我国东西部发展差距巨大, 资金占有量和密度以及各地的自然条件不同, 各地不同的经营环境却是用同一金融政策, 加剧了不发达地区农村资金外流。

3.2 金融网点建设不足

我国多数农村地区交通不便, 生活环境恶劣, 经济状况落后。传统的银行机构经过多次改革后, 出于逐利而逐渐脱离了农村金融市场, 机构设置的基层单位一般都是县支行, 农村地区没有分支机构。据银监会统计, 截至2009年6月末, 全国仍有2945个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 西部地区2367个, 中部地区有287个, 东部地区有291个。其中有70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 占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总数的24%。

可以看出, 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欠缺情况较为严重, 主要因为: (1) 我国西部农村地区金融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比较薄弱, 落后的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西部地区的农村经济作基础; (2) 西部经济体制的变迁呈现出以外部强制性为主的特征, 政府在资源配置和经济决定中处于主导地位, “三农”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赖于中央财政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投入, 市场经济相对短缺, 缺乏推动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正规金融服务的欠缺, 导致当地群众难以方便地享受到基础性金融保障。并且, 农村分支机构的缺失, 增加了银行与客户的信息不对称性, 进一步带来信贷中逆向选择和信用风险加重。

3.3 信贷机制运转不畅

从村镇住宅建设的金融供给现状可以看出, 正规金融机构大多开展了相关的贷款业务, 但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却面临很多问题。首先, 农户住房建设贷款额度很小, 但这种小额贷款业务正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信贷产品, 并且业务的调查、授信、审查、贷后管理涉及大量人力、物力, 提高了业务的成本。其次, 农民信用意识和农村信用环境较差, 农民按时偿还的比例较低, 农村信贷环境不能满足贷款的信用要求, 主要有四个原因: (1) 农村经济基本上仍是“靠天吃饭”的脆弱经济, 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 并且贷款担保、保险、风险补偿、风险分散等金融配套机制不完善; (2) 农民手中财产较少, 难以负载过多的资本投入, 农民一般只有在“钱能生钱”的前提下才会选择贷款, 为盖房或购房贷款, 支付不菲的利息, 农民会觉得“不划算”; (3) 农民抵押担保物品匮乏。农民最大的财产就是土地, 但目前法律规定, 土地只能在农户之间流转, 不能成为贷款抵押品, 而农民手中其他可供抵押、担保的财产不多, 加之我国农村征信系统尚在建设期, 评估农户信用难度较大, 使得农户贷款困难重重; (4) 我国农村金融法制不完善, 导致对大量的信用贷款难以靠法律手段保障债权和利益。信贷机制的运转不畅, 农民较难贷到钱, 致使金融机构的资金大量留存, 也导致了资金流出农村, 转向收益较高的行业。

4 增加村镇住宅建设金融供给措施建议

4.1 提高政策扶持力度

从所处的市场环境、肩负的历史责任来看, 应该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一定的政策倾斜, 对扶持农村金融做出长期性制度安排, 制定与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相配套的、多方面的、长效连续的扶持政策。如对农村住房贷款利息收入长期免征营业税, 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户贷款的投放;对每年因执行村镇住房贷款而少收的贷款利息给予财政拨补。还要组织加大对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2 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建设

银监会自2006年来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 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在地方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 经多方努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许多地方都有了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信用互助社。但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无论从规模, 还是从资金实力都难以与传统的银行机构相提并论, 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建设, 仅仅依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不够的, 还需要传统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政策性金融, 在村镇行政范围内, 特别是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 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 以及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 设立分支机构, 推动当地金融业务发展。

4.3 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管理

金融供给者越是贴近农户, 其与农户之间的信息对称性就越高, 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就越大, 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对分散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从当前看, 农村居民很少能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建房贷款, 随着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开展, 正式金融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贷服务涵盖广度虽然比以前有所改善, 但是其服务的深度仍然是有限的, 农民建房资金靠私人借贷的状况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得到改变。因此政府应充分重视非正规金融的作用, 将其纳入法制轨道, 及时进行监管, 为其参与农村住房信贷提供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

4.4 扩大村镇住宅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

农民抵押担保物品匮乏, 农民手中最大的财产就是土地, 虽然可以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是土地也只能在农户之间流转, 尚不能成为贷款抵押品, 而农民手中其他可供抵押、担保的财产不多, 导致农民贷款难。因此, 应积极探索农村资源进入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 对房屋产权发证, 使农户拥有的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可抵押的信用手段。

4.5 组建村镇住宅建设合作制金融

村镇住宅建设资金互助是以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为基础, 把农民分散的资金集合成互助基金, 将高风险高利率的民间借贷转变成低利率低风险的合同贷款, 把亲朋之间的亲情帮助转化为有组织保障的资金互助, 从而解决农民建房借贷难的问题。

村镇住宅建设合作基金是一种风险共担, 收益共享的集资形式。目前, 由于我国信托体系不够完善, 住宅合作基金可以采取契约型合作基金的形式。由一群有民事行为、有购房能力的当地村镇居民, 自愿签署共同合作的协议, 共同成立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基金会, 以非盈利方式运作合作住宅建设项目。

5 结语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远工程, 村镇住宅建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推进村镇住宅金融建设, 应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大环境下进行。对于村镇住宅金融面对的有效供给不足问题, 应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建设,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局面;优化政策扶持, 减少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村镇住房业务的成本和风险;引导民间金融力量为村镇住宅金融做出贡献;增加农民可用于抵押担保的物品;探索合作制金融, 因地制宜, 多元化发展。

村镇住宅建设的金融支持是一个牵涉面广、实践性强的重大问题, 具体的可操作性受政策与环境的限制, 文章中有些措施建议, 如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管理以及组建合作制金融等, 需要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冯兴元, 中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报告[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 2006.

[2]李保颖, 对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探讨[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2007.

[3]李烁,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正规化对策的分析[J].吉林金融研究, 2010 (4) :27-29.

[4]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报告.

[5]李莉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问题研究[D].广西:广西大学, 2006.

[6]赵泽琨, 新农村建设需要构建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J].中国农村研究报告, 2006:491-500.

[7]于明霞,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研究[D].大连:东北师范大学, 2007.

[8]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9.

[9]刘茂, 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政策分析[D].成都:四川大学, 2007.

村镇住宅 第2篇

【发布文号】桂政发[1999]5号 【发布日期】1999-01-13 【生效日期】1999-01-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镇住宅建设的决定

(桂政发〔1999〕5号)

加快村镇住宅建设,对于加速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振兴农村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我区的村镇住宅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六大突破”的战略决策为依据,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努力建设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型村镇。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就加快我区村镇(指县城所在地建制镇以外的建制镇、集镇、村庄,下同)住宅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一、目标与任务

到200年,完成全区村委会驻地和集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每年有40万农户的新建、扩建住房,建筑面积达6000万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5平方米;农村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村委会驻地通车率达85%以上;村庄通电达90%以上;村委会驻地通邮政、通电信;普及沼气,积极推广太阳能,保护生态环境;村庄排水系统有明沟或暗渠排放雨水和污水;有垃圾集中处理场和卫生公厕,无污染源;大力发展村镇绿化事业,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1平方米以上。

到2010年,改造现有的砖木结构平房、土草房和其他结构住房建筑面积5.2亿平方米,新建、扩建建筑面积2.8亿平方米,全区村镇住宅建筑面积达14亿平方米,村镇住宅钢筋砖木结构楼房的比重达80%以上。

2000年以前,重点抓好沿海、沿江、沿边、沿交通干线和旅游热线的村镇住宅建设,全区建成一大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新村,农民的住房水平有较大提高,村容镇貌有明显改善。

二、二、原则与要求

(一)原则:

1、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

3、经济实用,有地方特色,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并重。

5、兼顾治安防范、火灾预防和交通安全。

(二)要求:

1、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和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做好村委会驻地以上村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完善工作,科学确定村镇建设规模,优化村镇规划布局,统筹解决村镇布点问题。要侧重抓好近期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和景观设计;凡未按要求编制规划或修编村镇规划的,原则上停止审批房屋建设项目。

2、坚持节约用地原则,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切实做到保护耕地,特别是农业科研生产用地。尽可能利用旧宅基地和原有建设用地以及非耕地。要努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保证村镇的可持续发展。

3、重视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既有利于生产,又方便群众生活;既有利于提高开发建设效率,又有利于增强村镇的发展后劲。

4、村镇住宅设计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吸收传统民居的优点,继承当地优秀的文化传统,形成各自不同的建筑风格和特点。要注意保护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物、古树名木、名胜古迹,不断丰富村镇的文化内涵。

5、要大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提高村镇住宅建设的科技含量,提高建设质量水平和效益,并为村镇住宅的产业化创造条件。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村镇综合开发目标和实施计划,把村镇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扶贫等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村镇建设的整体水平。

7、加强村镇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住宅安全防范功能。村镇住宅的规划、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基础设施和建制镇的公安派出所建设要纳入住宅建设规划。

三、三、政策与措施

(一)政策:

1、加大对村镇基础设施的投入。自治区财政从1998年开始,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村镇规划事业补助费,用以扶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此外,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鼓励和重点扶持按规划建设的村镇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相应的村镇规划专项经费。

2、金融部门要结合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融资资金,通过采用由有储金的农户担保或以储户房屋作抵押、储贷结合、先储后贷等形式,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建房所需资金予以支持。

3、开发企业到村镇从事房地产开发,其上缴的营业税,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财力状况,从其中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清理各项不合理收费,对中央和自治区取消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不得变相恢复收取;对村镇住宅建设中的合法收费,地方应视财务情况,给予必要的减免;对国家和自治区的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已享有的有关优惠政策要继续执行。

5、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解决村镇住宅建设的用地问题,在保证目前土地数量和质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采取灵活的方式,合理解决村镇住宅建设用地。

(二)措施

1、按规划进行的村镇住宅建设,有关部门要尽快给予办理手续;各级建设及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大中专学校对村镇住宅建设在规划设计、定点放线、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方面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进行住宅建设的积极性。对经济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镇,可优先安排进行住宅的规划和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3、对村镇住宅建设的试点,要制定试点标准,建立试点的验收、评比制度。对按规划建设,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4、加强村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继续举办村镇建设助理员培训班,充实村镇住宅建设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力量。

四、四、领导与管理

(一)各级政府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村镇建设工作,把加快村镇住宅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组成的村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村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计划、建设、财政、物价、农业、交通、邮政、电信、公安、工商、税务、土地、水利、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工作。

(二)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地、县、乡(镇)党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办发〔1995〕13号),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人员,落实办公经费。建制镇和一类乡人民政府设乡镇建设办公室,二、三类乡设乡村建设助理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管理人员的业务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村委会要设立兼职的村镇建设助理员。做到村镇建设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三)依法加强管理。村镇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和修改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一书一证”制度。要加强对村镇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匠的管理,坚决取缔无照开发、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各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汇报一次村镇规划实施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村镇规划实施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村镇住宅建设质量与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村镇住宅工程建设质量,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帮助乡镇培训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并对考试合格者,发给建设部统一印制的证书。

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村镇住宅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村镇可持续住宅评价标准研究 第3篇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农业大国, 农村住宅建设增长速度快, 建设量大面广, 但缺乏科学合理的建设指导, 建筑技术落后, 住宅能源、资源浪费严重, 居住环境质量差, 这与我国耕地面积不足, 能源、资源紧缺现状构成尖锐矛盾。

住宅建筑可持续发展是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生态环境平衡的必要条件。因此, 有必要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价体系, 促进可持续住宅发展, 减轻住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减少运营成本 (如环境与社会成本: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环境恢复成本、废弃物处理成本、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医疗成本等) 。由于可持续住宅高效节能、节水、耐久性好, 尽可能利用可降解、可再生、可循环的资源, 严格做到建材的无害化 (无污染、无辐射) 。发展可持续住宅是解决中国能源、资源、环境危机的出路之一。

世界范围内有很多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如英国的BREEAM, 美国的LEED, 日本的CASBEE。在住宅方面主要有英国的Eco Homes、Code for Sustainable Homes、美国的LEED for Homes, 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各国的评价都是在明确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导下进行的, 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决策和选择, 提高公众的环保产品和环保标准意识, 提倡与鼓励好的绿色建筑设计。

一个合理的住宅可持续性评价体系, 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地域性原则、全寿命周期分析、兼顾全局利益、具有可操作性、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国外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信息化程度不同, 指标的建立标准、依据不统一, 评价指标移植性、扩展性不强等原因导致其难以在中国实施。目前我国的建筑持续性评估研究, 还处于初始阶段, 评估重点在于环境影响, 而在评价标准的整体性、层次性、经济可行性、定量分析所占比重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方面还有待完善。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同一类型的建筑, 不分性质、功能等, 采用同样的标准, 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进一步细分不同建筑类型的特点, 针对不同类型建筑的评价指标体系作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指标体系。

LEED for Homes、《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采用累积的方法评定最后得分, 来计算总评价结果的评估方法。近年来从数学上已证明, 此种评估模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合理的, 评估应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特别加强对定量指标的研究与使用。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制定适于我国的客观公正的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定标准, 研究了村镇住宅可持续性综合评价技术与方法, 为中国村镇住宅可持续发展进行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 并对村镇住宅的可持续的实施起指导作用。

二、中国村镇住宅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制定我国的村镇住宅可持续评估体系除了参考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 还必须考虑中国村镇住宅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对于我国, 数量巨大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非常尖锐。主要表现在:1.宅基地的闲置、一户多宅和户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过大, 浪费严重。从全国情况来看, 农村宅基地人均用地高达190m2, 超标现象普遍且超标幅度大。农村宅基地的容积率很低, 平均容积率为0.268, 与独栋别墅的容积率相差不大;2.宅基地无序利用。大多数农村没有村庄和集镇规划, 造成无序管理、土地浪费, 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村宅基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二) 农村住宅能耗大

我国农村能源利用率非常低。农村住宅建造缺乏规划和设计, 基本处于自发建设状态。由于技术条件和施工手段的限制以及认识的不足, 农民建房时多选用落后的建材如粘土砖, 不能运用科学的建造方法充分考虑气候、朝向、通风等环境因素。住宅外墙、屋面和门窗等仍采用常规做法, 房屋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 外墙和屋面传热系数大大超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限值, 采暖能耗浪费严重。另外, 农村住宅仍使用分散式采暖方式, 热效率很低。尤其是那些处于经济发展中以及欠发达地区的农村, 生活用能是以生物能源为主, 取暖、做饭用燃料主要依靠柴草和农作物秸秆, 热效率低, 耗能量巨大。

(三) 农村水资源短缺

我国被联合国列为13个水资源最为贫乏的国家之一。我国农村有8000万人以上饮水困难, 近60%的耕地无水灌溉。村镇居民用水分散, 用水效率低, 村镇供水设施简陋, 安全饮用水源不足。农村的节水配套设施不够完备, 管网漏损现象也比较严重。

(四) 农村建材破坏环境, 质量低劣

农村建筑材料以黏土砖为主, 毁坏大量耕地, 且能耗大、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农村装修建材市场缺乏管理, 农民对环保装修意识淡薄, 偏重使用环保不达标, 但价格却便宜的装修材料, 致使室内空气质量极差。

(五) 农村生活污染严重

农村垃圾是影响农村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垃圾中含大量不可降解物, 除了日常生活垃圾外, 还有众多的建筑垃圾、畜禽垃圾。我国农村当前还不具备自己处理垃圾的经济实力和协调能力, 致使垃圾日益成为农村土壤、河流的主要污染源, 对农村环境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农村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缺乏有效控制和处理, 随便遗弃并流入水体, 使水源遭受污染。农村的厕所主要有旱厕和冲水厕所两种形式。最常见形式是旱厕加贮粪池, 二者靠在一起, 蝇蚊滋生, 很不卫生。也有大量干净卫生的冲水厕所在农村出现, 但由于下水道系统的严重缺乏, 导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溪湖河流中, 后果极其严重。

(六) 农村住宅建设缺乏管理

很多地方的村镇建筑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 缺乏必要的提高农村建筑工程质量的激励政策, 缺乏村镇规划建筑设计院、村镇建筑公司、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材料检测等部门, 结果造成选址、图纸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必要的环节不连续或者根本没有, 使村镇住宅建设质量管理形成“死角”。农村建筑市场秩序混乱, 大批农建队不仅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 更无安全质量意识, 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现象随处可见, 这是目前村镇住宅建设存在质量隐患和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村镇小康可持续住宅评价标准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多尺度的研究策略, 涉及各种定量和定性的方法, 包括实地考察、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问卷调查和访谈、专家审查、综合评价方法的理论研究。

(一) 村镇调研

村镇调研的具体内容为:到不同气候区的农村, 与农民住户进行非结构化 (非正式) 访谈;对不同气候区的村镇住户、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进行结构化访谈 (问卷) ;观察村镇住宅的各方面情况。

充分利用学校相关专业学生资源, 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与调研, 分别从环境、资环、热能、建环等相关专业选取了农村地区的同学进行培训, 利用假期对当地的村镇建筑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发放分散调研问卷800份, 为分析农村住宅现状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调研选取的对象均为居住相对分散的村民, 问卷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居住建筑情况、能源使用情况以及室内环境调节方式四部分。

(二) 专家访谈与审查

根据村镇调研的结果, 参考国际先进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初步确定了评价指标。然后组织40位不同气候区的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可持续发展、节能、节水、环境等各方面的专家审阅, 根据他们的建议进一步修改, 最终确定了村镇住宅可持续评价标准的评价指标。通过专家的结构化问卷, 确定各评价指标的重要性排序, 作为计算各指标权重的依据。

(三) 理论研究

最后对该标准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和综合评价方法进行理论研究, 建立了灰色多层次评价模型。

四、村镇小康住宅可持续评价标准的结构

村镇小康住宅可持续评价标准以持续发展为主题, 其宗旨均是在保护生态系统和节约各类资源的基础上, 在住宅全寿命的各个环节, 体现节约资源 (土地资源、水资源、材料资源) 、减少污染 (空气污染、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和建筑垃圾污染、噪声污染、生活污水、人畜粪便) 、减少二氧化碳和破坏臭氧层物质的产生 (使用环境友好型材料) , 创造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以及与周围生态环境相融合这三个大主题。

村镇小康住宅可持续评价标准覆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生命全周期的四个阶段, 分评价类别、评价指标、评价参数3个层次。评价类别有土地资源、能源、水资源、材料资源、室内环境、室外环境和管理7大类。共37个指标、75个评价参数。评价参数有控制项、软指标 (53个) 和硬指标 (22个) 三个类型, 其中控制项必须满足。硬指标是指具有量化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的指标, 也就是定量指标标准, 如能源利用率等;软指标是指没有量化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的指标, 只能用定性描述来评定等级, 也就是定性指标标准。

评估体系所提倡的技术策略应是一种“适宜技术”、“适用技术”, 即能够适应本国、本地条件, 发挥最大效益。本体系提倡的适于我国农村的技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贯彻节地原则

为了贯彻节地原则, 促进农村宅基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定标准对住宅选址、宅基地的面积、农村宅基地的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对原有地形地貌的影响进行了规定。

最小建筑面积是衡量社会平等和可持续性的指标。课题组对适宜的农村住宅建筑面积进行了研究, 对人均建筑面积提出了规定。在满足最小人均建筑面积的前提下, 人均建筑面积越大, 能耗越大, 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污染越多, 对环境造成的负荷越大, 得分越低。但如果人均建筑面积不够, 不仅居住条件差, 还会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

(二) 适合中国村镇住宅的节能措施

农村住宅建设要以尽量减轻农民负担为前提, 选择合适的节能措施。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定标准对住宅选址、住宅全年能耗、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门窗气密性、窗户遮阳与窗墙面积比、采暖设备与管件、低能耗照明器具、可再生能源、室内日照与自然采光、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农村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大力推广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 鼓励采用省柴节能炉灶。

(三) 适合村镇住宅的节水措施

为保护水资源, 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定标准对室内用水、雨水和灰水再利用、管道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提出了控制要求。主要鼓励使用节水型用水设施, 鼓励将处理后的雨水回用于农田灌溉等。因为收取水费是节约用水的一项重要措施, 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用水计量、有偿使用”的管理原则。

(四) 鼓励使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建筑材料

本标准鼓励使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建材, 鼓励建筑材料的节约利用。要求结构施工与装修工程一次施工到位, 避免重复装修与材料浪费, 鼓励将住宅施工、旧住宅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可循环利用、可再生利用的材料分离回收和再利用。

(五) 对居住者的关心

鼓励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的方法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炊事采用高效低污染炉灶, 合理配置成套厨房设备, 具有良好排油烟条件;尽可能利用自然采光, 配合良好的照明系统;要求创造良好的声环境氛围, 对噪声级别、分户墙和楼板隔声计权隔声量、楼板撞击声性能的可持续性水平进行了等级划分, 作为硬指标。

鼓励合理的住宅功能分区, 实行人畜分离, 洁污分离, 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干湿分离。设置室内卫生间和储存空间, 包括生产工具、农机具、材料、物资的储存空间。要求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的乡镇工业、副业、饲养业、交通运输及农贸市场等场所之间设卫生防护距离。

(六) 适用于我国村镇住宅生活污染和施工污染的控制措施

针对目前农村生活污染的问题, 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定标准对垃圾站设置、生活垃圾处理、施工废弃物处理、生活污水控制、人畜粪便处理、农村垃圾管理提出了控制要求。

在污水处理方面, 考虑到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不宜套用城市生活污染处理模式, 提倡以分散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技术原则。对粪便和生活杂排水实行分离并进行处理, 实现粪便和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在没有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 不宜推广使用水冲厕所, 避免造成污水直接集中排放, 在上述地区鼓励采用沼气池厕所、堆肥式、粪尿分集式等生态卫生厕所。使用冲水厕所的农村, 鼓励采用沼气净化池和户用沼气池等方式处理粪便污水, 并对产生的沼气加以利用。

(注:本表未列入仅有强制项的评价指标和评价参数项)

(七) 适合我国的住宅管理措施

杜绝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违法行为, 教育农民从安全角度出发, 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建筑材料;住宅结构构件材料来源可靠 (如合格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相应产品质量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基于灰色多层次理论的综合评价模型

灰色评价方法是一种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较好地解决评价指标难以准确量化和统计的问题, 可以排除人为因素带来的影响, 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准确。

住宅可持续性评估体系是一个典型的多层次灰色系统, 其中的评价参数中软指标和硬指标都有, 每一项功能都存在一个或几个灰数。故本文采用灰色多层次综合评价模型。

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价体系是由多层多项指标来表达的, 为了反映各个指标对农村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的不同程度, 需要建立各评价指标的权重体系。

本研究在AHP法最终结果中使用Delphi法, 并对专家定义权重, 对最后结果进行加权求和。虽然需要计算多个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和特征值, 加大了计算量, 但是更容易保证各个判断矩阵的一致性。

本研究编制了MATLAB程序计算权重体系并进行一致性检验。根据对40位不同气候区的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可持续发展、节能、节水、环境等各方面的专家的调查结果, 得到本标准各层次的判断矩阵 (见表1、图1) 。

从表1可以看出, 能源权重、土地和水资源的权重大, 这三个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可持续性发展的主要因素。

评价指标层的总排序权重见图1。根据计算结果,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总权重为12.94%, 其次是住宅面积和室内用水, 均为10.7%, 体现了我国农村节能、节地、节水的重要性。

本标准制定了评价参数的评分等级标准, 将定性指标略转化成定量指标。评价参数划分为“4、3、2、1”四个分数等级, “1”为“不合格”, “2”为“基本满足要求”, “3”为“较好地符合要求”, “4”为“非常符合要求”。对于软指标项, 评价人员根据经验判断;对于硬指标项, 评价人员按照评价参数的评分等级标准分别赋予各评价参数相应分数。因此评价灰类集C=“非常符合要求” (e=1) , “较好地符合要求” (e=2) , “基本满足要求” (e=3) , “不合格” (e=4) 。

评价者对各评价参数评分后, 建立个参数的评价样本矩阵。然后计算评估灰类的白化权函数、灰色评价权向量及权矩阵、最后得综合评价值R。与评价灰类集C中的评语比较, 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确定评判结果, 综合评价为第e级。当e分别为1, 2, 3, 4, 受评者的综合评价结果分别为“不合格”、“铜奖”、“银奖”、“金奖”。

配合本标准编制了Matlab程序greyfunction.m, 可以方便地计算出所有评价参数4个灰类的灰色评价权集合矩阵、综合评价值。

六、评价实例

胶南市大村镇红草岭村是青岛新农村节能住宅建设的试点工程。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 围护结构采用草砖填充, 屋顶保温层采用压缩秸秆板材。外窗采用塑钢双玻窗, 做好窗框保温处理。地面部分采用炉渣保温, 外墙地坪以下部分采用苯板保温。

设有太阳能温室式沼气池, 施行全村集中供气模式, 原料是人畜粪便、作物秸秆。每户设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水器一套, 提供日常洗浴热水需要, 冬季可以和火灶台结合, 解决冬季太阳能不足的问题。

设立太阳能暖墙, 直接利用太阳能为室内冬季采暖和夏季通风、降温。通过技术手段设置通风屋顶, 降低二层屋面太阳夏季辐射热。

综合评价过程为:

1.组织评价者评分

有五个专家给各评价参数分别按“4、3、2、1”四个分数等级评分等级标准评分, 并填写评分表, 将所有的分数输入Excel表格, 文件名grade.xls。

2.检查控制项是否满足要求。若有一条不满足, 该住宅就没有评定资格。

3.运行Matlab程序greyfunction.m。程序只要求调用Excel文件grade.xls。

程序自动计算综合评价值, 并绘出综合评价值和灰类的关系, 报告评价等级 (见图2) 。

七、结语

本文研究村镇住宅可持续性的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了基于灰色多层次综合评价模型, 开发出了村镇住宅可持续评价标准。

研究了村镇住宅可持续性综合评价的基本程序。根据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和调研结果, 参照国内外的先进绿色建筑标准的经验, 初步确定了村镇住宅可持续性评价项目, 并征求40位不同气候区的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可持续发展、节能、节水、环境等各方面的专家的意见, 在最终确定评价参数后, 建立了灰色多层析综合评价模型。研究了村镇住宅可持续性综合评价的赋权方法;基于AHPDelph法, 设计了Matlab语言程序来计算各层指标权重系数, 使得评价信息的利用更为合理充分, 计算结果更为准确简明, 从而实现了对村镇住宅可持续性的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研究了村镇住宅可持续性综合评价的流程;运用Matlab开发了村镇住宅可持续性综合评价系统的应用程序。

本研究得到了一个适于中国环境、社会和经济状况的多目标、多因素、多层次的村镇住宅可持续性全生命周期评价体系。本文的研究对于丰富和发展可持续建筑评价技术与方法, 促进农村住宅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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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村镇住宅地基基础调查研究 第4篇

我国有7亿多的人口生活在村镇, 并且在地震、洪水、强风暴等自然灾害中村镇受灾面积最为严重。在历次自然灾害中, 村镇房屋的倒塌和破坏导致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例如近几年发生的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今年南方的暴雨洪涝灾害。农村房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灾害当中受损严重、抗灾害能力较弱, 我们通过在河北、天津、安徽、河南的部分村镇进行实地调研, 将其主要原因归纳有以下三点:1)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地域条件限制以及农村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淡薄, 在房屋建造中, 缺乏相应的设计计算和施工规范, 建筑材料也多为就近取材难以保证材料质量, 在此条件下建造起来的村镇房屋没有抵抗各种灾害的构造措施, 在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时, 极其脆弱, 破坏严重。2) 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 农村地区依然有大量居民居住于年代较长的危旧房屋中, 这些房屋建成时间过长, 多为土坯房或毛石、青砖砌体房屋, 经长时间风雨侵蚀甚至自然灾害, 建筑墙体及地基基础的强度已大大降低, 大部分存在墙体倾斜及开裂现象。因此, 在遇到几十年一遇的自然灾害情况下, 必然损失严重。3) 通过对村镇房屋的调研, 我们发现在大多数村镇当中, 除一些年代较长的危旧房屋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破坏外, 还存在有新近建造的砖砌体房屋由于当地各种原因 (如地下水管破裂、雨水倒灌、施工差、地基处理不当等) 导致的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建筑倾斜、墙体开裂。而由于村镇居民防灾意识淡薄和经济及技术条件的限制, 该类房屋多未采取加固补强措施, 不但影响正常使用, 更成为巨大安全隐患, 特别是在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时必然造成严重损失。

2 村镇房屋地基基础病害原因分析

通过对农村地区的实地调研, 将这些地区村镇房屋地基基础的病害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1) 未设置底圈梁。我国大部分农村由于受到经济状况和传统建筑工艺限制, 在基础上多未设置底圈梁, 这样降低了房屋的整体性和抗倒塌能力。由于没有底圈梁的拉结作用, 基础在不均匀沉降时引起上部墙体开裂, 严重的会导致房屋倒塌。2) 选址不当。村镇房屋选址不当, 如房屋建在易出现地震滑坡的河、湖岸边及丘陵地区, 在地震时都会对房屋造成严重的破坏;还有建在软弱土上的房屋在地震中, 软弱土的震陷和砂土液化都会回造成地基失稳, 地基失稳引起的不均匀沉降对于结构整体性较差的村镇房屋更易造成严重破坏, 造成墙体裂缝或错位, 这种破坏往往由上部墙体贯穿到基础, 震后难以修复;上部结构和基础整体性较好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则会造成建筑物倾斜。3) 地基处理不当, 施工质量差。村镇民宅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开裂现象较普遍, 主要原因是农民轻视地基与基础的作用。例如一些地区基础挖槽的深度只有0.2~0.3m, 有的甚至不挖槽, 也不进行夯实处理, 只简单平整一下就砌墙;有的对沟溏不进行清淤换填, 只是将沟溏垫平;有的遵循于传统习惯, 后排房屋要比前排的高出几十公分而采用填土地基, 使得村庄后排房屋的填土高达1m多, 但并未进行分层夯实;槽底填土或垫层未分层夯实, 砌筑时砂浆不饱满, 存在干缝、瞎缝, 灰缝不均匀都会造成基础病害, 这些不良做法造成新建房屋不久便产生不均匀沉降, 墙体开裂;房屋建筑场地存在局部填土、旧河沟或暗渠等情况, 处理不好都会造成基础不均匀沉降和承载力不足。4) 地基土浸水。一些旧房由于四周新建房屋填土较高, 造成排水不便, 或者临近房屋的雨水排到此处行成积水, 在长期雨水浸泡后地基承载力下降, 或者引起基础不均匀沉降;村镇当地地下水位较浅, 房屋建筑场地四周有水坑、水塘, 地基土受到浸泡, 引起房屋沉降过大, 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甚至威胁到结构的安全;房屋建造时不重视做防水层、防水层质量差, 或不设散水, 都会使基础在长期雨水浸泡后, 造成基础承载力不足;地基土因洪水、雨水倒灌、地下管道破坏等原因浸水, 承载力降低。5) 上部荷载增加。村镇居民为满足使用需求, 未经设计计算进行增层改造, 导致上部荷载增加, 而地基承载力不足, 房屋产生沉降量过大或不均匀沉降;地震、台风等灾害后, 房屋上部结构加固引起的荷载增加, 导致地基承载力不足。6) 房屋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房屋荷载较大, 距离较近, 造成房屋一侧沉降大、倾斜;房屋周围有工厂或铁路等, 长期生产时机械的震动引起墙体开裂。

3 村镇房屋维修及地基基础加固的制约因素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 大量房屋地基基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害, 墙体裂缝、倾斜、基础断裂、腐蚀等病害屡见不鲜, 但是极少有村民采取有效的加固处理措施, 一般的处理措施主要为用水泥砂浆填补墙体裂缝;墙体倾斜后用木头、钢管等进行斜向支撑。这些处理措施并没有解决病害的根本问题, 房屋的病害依然会发展且形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经过实地的调研并向当地村民了解, 限制村民对已损坏房屋进行有效加固的因素主要为以下几点:1) 村民防灾减灾意识淡薄, 对房屋及地基基础的加固不重视, 认为已损坏的房屋不影响正常使用, 得过且过, 没有考虑到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遇到自然灾害时的破坏程度。因此, 有必要对农村居民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加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从而降低自然灾害下农村地区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2) 加固费用的制约。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依然较贫穷, 村民受经济条件制约, 认为采用现有的一些加固方法对房屋进行加固, 费用较高, 不合适。因此, 适用于农村的加固技术首先应尽量降低加固费用。3) 加固技术的制约。农村地区缺乏工程技术人员, 对一些房屋的病害, 没有合理的加固技术或者对一些现有的加固施工工艺不了解, 盲目加固则会导致房屋病害的加重和经济上的浪费。因此, 适用于农村的加固技术应该简单易懂、施工方便, 以有利于农村的推广和应用。4) 加固材料的制约。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 建筑材料匮乏, 现有的加固技术所选用的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等, 需经过较远的运输路程才能得到, 费用昂贵。因此针对这些地区提出的加固技术, 所用材料需价格低廉, 简单易得。5) 机械设备的制约。农村地区一般没有加固地基基础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 而租用这些机械设备, 费用昂贵, 而且还需要专业的操作人员, 显然不适用于村镇情况。因此, 发明小型的机械设备或不需大型机械的简单的施工方法, 才能有效的促进农村居民对房屋地基基础的加固。

4 结论与建议

通过总结广大农村区的调研情况, 可知我国村镇房屋分布广、数量多,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既有村镇房屋地基基础病害屡见不鲜, 而地基基础的病害又会引起上部结构的质量问题, 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危及结构安全。因此, 研究适用于农村地区既有房屋地基基础加固的加固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作者对天津、河北、河南、安徽等地区的村镇房屋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 了解了这些地区农村房屋的常见地基基础形式以及常见的病害, 并结合实际情况, 分析了村镇房屋地基基础病害的主要原因以及村镇房屋维修及地基基础加固的制约因素, 为村镇住宅地基基础的加固改造提供了实际依据, 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关键词:村镇房屋,地基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统生.村镇房屋的地基与基础施工[J].施工技术, 2003.

村镇住宅 第5篇

我国村镇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如火如荼的村镇住房建设市场, 不仅创造巨大的就业需求, 而且对改变我国乡村面貌, 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我国村镇小康住宅建设技术, 在“九五”至“十二五”期间, 进行了大量研究:“国家2000年城乡小康型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工程”、“村镇小康住宅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村住宅建设技术创新体系研究”等一批科研课题的实施, 形成了众多村镇住宅建设技术成果。但目前这些成果较为分散, 虽然也有整理, 但缺少针对村镇住宅建设主力为农村“工匠”实际, 以技术常用性、适用性为目的, 以大面积推广实施为导向的系统集成, 更缺少对所集成技术进行的适用性甄别分析, 客观上影响了技术有效应用, 也成为影响我国村镇住宅建设走出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重要因素。以与时俱进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和以提升技术有效运用为目标, 按特定的逻辑、方法、原则, 将村镇住宅建设技术所涉及的经济、技术、环境等结合考量, 以甄别、分析相关技术的“适用性”为重点, 整理并形成系统化的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 是支撑我国农村住宅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也是一项具有实操意义的研究课题。

2 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研究的几个问题

2.1 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内涵及其逻辑解析

首先, 准确、清楚界定“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的内涵, 是确保课题内容纯净度、有效性的前提。城镇住宅建设在我国已经开展多年, “集镇”、“小城镇”住宅建设方面的研究已经较多, 为使研究更具针对性, 本研究将“村镇”边界范畴界定为“农村”。其次, 围绕“建设技术必须是适用的”展开课题研究。按概念的“根词”作层次演绎, 其逻辑机理应为:适用技术 (性能适用、时间适用、空间适用、对象适用) 建设适用技术 (本研究将其划分为“建造技术”、“应用技术”) 农村住宅建设适用技术 (加入了特定对象农村) 。按照上述逻辑机理, 本研究的着眼点为:第一, 从农村现状出发, 考虑农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要有“经济性”;第二, 性能适用, 即符合农村住房建设的实际, 考虑农村建设实施主体“工匠”的可操作性及技术易得、易用性;第三, 体现环境性, 即考虑农村环境承载和环境保护。在大量梳理系统归纳农村住宅建设适用技术的基础上, 搭建形成“农村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

2.2 既有相关研究的若干不足

“检视”既有的或传统的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相关研究, 发现有若干不足:

(1) 现有研究成果对技术使用环境的差异考虑往往不足。因为就农村住宅建设技术的“适用”条件而言, 建设技术的地域性特征应是一个重要的表征与考量条件。

(2) 传统的研究多以单纯追求高水平的技术性能为主, 且研究方法和着眼点多是技术方案的直接提供, 而缺少关于技术方案的择选方法。“碎片化”单项技术的提供, 导致“非专业”或“准专业”的农村“工匠”知识搭接不系统, 难以领会和把握相关实用技术。而且这种研究思路与研究模式下得出的“技术”结果, 易导致技术选用上的“单极化”、“一刀切”。

(3) 在关于农村住宅建设技术的选用思路方面, 以往研究常常流入两个误区:或以经济发展现状为着眼点即经济发达地区在技术选用上多侧重于技术的先进性能;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多侧重于技术的可接受成本;或对“全寿命期碳排放”、“节能减排”、“生态住宅”等概念过于“深究”、认识偏颇, 以致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过度强化技术的环境成本, 而忽略农村经济社会的现实条件, 其最终结果往往是技术成果因“经济成本”与现实脱节, 成为“不切实用”或“非适用”的技术。

(4) 未能厘清“建设技术”与“建造技术”的关系, 甚至有些研究将建设技术与建造技术混为一谈。建设技术作为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 除应当包含“建造技术”外, 还应该包括围护结构的节能技术、新能源利用、防震减灾, 以及与住宅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建设、环境消纳处理等, 这些应该纳入“应用技术”范畴。

2.3 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构建

本研究在细究“村镇住宅”、“适用”等关键内涵的基础上, 着力于科学全面地“结构”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 通过对建设技术的归纳、分析和梳理, 将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划分为“建造技术”与“应用技术”, 然后以此为基础, 通过相关技术选用的原则、方法, 整理出“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研究体系” (见表1) 。

3 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界定”、“择定”方法

按照上述分析, 结合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的内涵, 本研究对“适用性”技术内涵的诠释为:技术性能好满足功能需求;环境成本优使用技术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小;经济成本低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生活水平。亦即在就某一项技术作“适用”性评价时, 通过综合三种性能, 以确定其是否属于村镇住宅建设的适用技术。

3.1“适用性”具体考量要素

技术性能:在梳理、甄选相关适用技术时, 重点考量技术是否功能可靠、效果稳定、便于掌握。考虑多数农村地区住宅建设主力仍是水平相对不高的农民“工匠”, 因此, 在保证技术功能满足需求的前提下, 力求使所选技术符合当地技术操作人员的实际情况。

环境性能:重点考量所选择的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以及使用该技术后对地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即保证所选技术不对地域生态环境产生超过其承载能力的影响。

经济性能:要顾及多数农村地区经济尚不发达的现实, 同时考虑农村不同地区不同建设模式下的建设特点、融资方式、材料选取等, 选择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的技术。

我国地域辽阔, 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积淀、生活习俗等差异较大。具体到相关地域 (气候带之分、地形之分等) 的住宅建设适用技术, 其“适用”考量因素应区别具体对象。“区域”承载了大量的技术选择影响因素。我国的东部与西部,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与欠发达农村都存在较大的区域“空间”差异。“区域”差异又会引发“技术区域性位差”。因此, “适合”的甄别和结论应结合技术应用“空间”影响因素、技术应用后果、以及技术应用的时空选择等 (包括适当的前瞻性考虑如有些在当前看, 该技术是“适用技术”, 但根据发展趋势, 在不久将来很快就将成为“不适用”的技术;而现在不适用的技术, 按建设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 将来或很快将成为“适用技术”) , 并以技术可实现的最佳综合效益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为标的, 从多方面加以综合考量。

3.2 适用技术确定的“路线图”

适用技术的确定分两条主线进行:一条是从技术本身入手, 通过功能需求, 划定技术备选方案, 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技术性能分析;另一条是对技术使用的环境进行“技术环境分析”。两条线路分析完成之后, 选择匹配效果最佳的技术方案, 即为最终究确定的适用技术 (见图1) 。

4 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归集整理的基本方法

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 应按照表述简明、要素齐全、关联有序、便于掌握等进行列示。可按照:技术名称、技术类别、适用对象 (如某类材料, 其适用对象为“住宅墙体”、“屋面”等) 、适用空间 (地区、气候、地形) 、技术简介 (技术性能, 效能分析:包括技术效能、经济分析、环境分析等, 以及同类相关比对分析等) 细化列示内容。

就整理归纳技术体系而言, 则可按照以下两种基本方法进行:

4.1 依建设模式整理归纳

新中国建立以来, 我国农村住房建设的形式和内容随时代发展而变化, 先后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之前以土泥墙为特征的散居阶段时期, 村民住宅建设多以在原宅基地上的自主自为简易翻建为主要形式。房屋墙体以土坯、土砖结合、土石结合为常见;层面 (及保温) 以稻草、秫秆、荆条为主要材料。第二阶段为20世纪70、80年代。部分农村以集合聚居为导向进行的“排居式新农村建设” (该建设模式的成果是以相对集中、整齐的砖瓦房屋排列取代了原先“几户一台”的分散居住形式) 。第三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并延续至今。特点是规模大, 总量高, 房屋样式多样化。第三阶段农村住宅建设的主体和建设模式也开始发生变化:大概有四种模式, 即地方政府支持下的整体建设、富裕起来地区集体建设、富裕起来的村民在原宅基地上的自我建设, 以及具备区位优势与旅游资源条件的地区通过引进外资 (或有部分外资参与的) , 以产业拉动为导向的局部建设。这四种建设模式可概括为当今农村建设的主要模式。

在一定意义上说, 村镇建设模式决定了建筑形式, 建筑形式决定了技术流程、技术需求及建材选择。按此逻辑线路归集、系统整合相关适用技术 (见图2) 。

4.2 按维度 (地区、地形等) 整理归纳

通过村镇住宅建设现状调研及相关适用技术的收集整理, 以地区 (主要涉及气候、材料等) 、地形 (主要涉及房屋基础、结构等) 为维度, 并以技术适用性分析与评价作为研究的主线, 将相关建造技术、应用技术的性能划分为技术性能、经济成本和环境成本, 从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 筛选适合地区、气候、地形特点的相关适用技术, 最终集成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 (见图3) 。

本课题在对相关技术进行研究、技术选择研判时, 采用定性先行、依据为继的研究方法, 即先明了哪些技术在哪些地区适用, 然后说明为什么适用。“为什么适用”的依据研究具体包括文献查阅, 采集相关资料、系统分析研究相关资料、实地调查研究, 或同类技术比对、实效查验等方法证明技术的适用性及有效性。

5 结语

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研究方法、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集成方法, 是编制村镇住宅适用技术手册类、指南类技术文献的基础性工作。任何一项研究成果都应以技术的实用或成果的高效转化为目的, 因此, 研究成果的表达明了性、关联逻辑性、科学合理性、系统贯穿性以及易掌握、使用的便捷性, 是其能否满足“实用”的有效检验。本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进行的尝试性研究。但由于视角局限、水平有限, 偏错难免, 恳请大方框正。

摘要:以推进村镇住宅建设的高效化为导向, 以为村镇住宅建设实施主体提供“便利化的技术与实用方法”为目标, 通过分析既有村镇住宅建设技术研究、技术提供方面存在的不足, 研讨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相关研究方法、集成方法、选择方法, 全面“结构”村镇住宅建设适用体系, 为我国村镇住宅建设工作提供基础性支撑和实操性引领。

关键词:村镇住宅,建设,适用技术,体系,研究方法

参考文献

四川地区村镇住宅的节能经济性思考 第6篇

四川地区传统民居形式由于少数民族多,民风、宗教信仰等具有风格多样的特点,西部地区,仍以单层独立式住宅为多,自然村分散。有的传统住宅存在潮湿、阴暗、通风不良等问题,80%乡村住宅仍没有集中供水,排水沟渠等设施,村镇街道电线组织混乱,垃圾随处丢放等缺点。但是四川地区村镇生态环境,绿化和水资源较好,可利用土地较宽裕,可再生能源种类多,住宅形式单一,节能潜力巨大,需要从整体环境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面注重村镇住宅的生态节能设计。四川村镇普遍经济收入不高,节能生态住宅的经济性分析是当务之急。

一、节能住宅成本效益分析

节能住宅生命周期总成本包括购置成本和其后经营成本,包括建筑物修理和更新,装修和设备成本,供暖、照明和服务成本,以及在运营过程中的所需劳动力成本。据《Building Economics》显示,低多层住宅总成本中维护费用占14%,供热、照明的燃料和养护占24%,建筑物初始费用占48%,土地和开发费用占14%。节能住宅的计算又包括洁净能源开发和利用费用,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处理费用,节材水平包括其可降解、无害化、可再生、可循环的材料使用量,垃圾输出费用等。首先,国家鼓励建筑节能,规定节能住宅税率为零,而普通住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率为5%。四川村镇住宅一般无保温隔热措施,砖混结构为主,外围护墙大多为240mm厚空心砖墙,内外抹面,热阻值为0.45~0.48(m2K)/W;屋面大多为120mm厚空心板为结构层,窗多采用单层实腹或空腹钢窗、铝合金窗,气密性和水密性差,普遍为单层玻璃[1]。目前,塑料单玻窗为250元/m2,塑料中空玻璃窗为450元/m2,传热系数递减了近一倍[2]。塑料双玻窗热损失为塑料单玻窗的1/2,外墙若采用水泥砂浆加矩形多孔空心砖加保温砂浆构造,传热系数达1.4W/(m2K),节能增加费用约为15元/m2;屋面能耗约占总能耗8%~10%,屋面增加30mm聚苯板保温层,节能增加费约为50元/m2,单是改善了热工性能,坡屋顶隔热性能优于平屋顶,还可提供新的使用空间。虽然住宅标准提高,如果为100平方的住宅面积计算,粗略估计增加造价约为7 000元左右,但是居住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否则能量消耗仍需要损失经济费用,例如夏热冬冷地区无集中供暖,以《成都地区住宅建筑节能暂行规定》为例,以过去十年统计值为数据基准,全年日平均温度≥26℃的天数为32天,日平均温度8℃的天数为59天。采暖期和制冷期都需要使用辅助设备才能达到室内人体舒适环境温度标准。外窗是节能的薄弱环节,夏季通过玻璃窗入射得热量占约占制冷机最大负荷的20%~30%,冬季单层玻璃热损失约占供热负荷的30%~50%。太阳能节能技术和沼气利用目前作为四川地区村镇住宅节能的一项重要内容。资料显示:一口8m2沼气池可满足一家人日常烧饭、烧热水等。一年可产生沼气350m3左右,造价仅1 000余元,但其产生热值相当于节省800kg~1 000kg的煤[3]。沼气每年可比液化石油气节约燃料费用500元以上,两年即可回收投资成本。不可否认,节能住宅由于集成采用新技术、方法和设备,初始投资成本大,如果能借助新农村建设和灾后大量村镇住宅重建的契机建设,则可增加成本摊销,再加上政府对节能住宅的费用支持,从改善居住环境的角度而言,四川地区村镇节能住宅的实施经济性和成本效益高。

二、节能住宅价值实现途径

从理论角度讲,节能住宅本身应该是一种低能耗、低排放的产品,是符合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但是目前绿色建材、新能源开发、节能建筑采用的设备等市场并未健全,很多房地产业开发生态节能住宅处于摸石头过河阶段,存在低估乃至忽略区域自然资源的本体价值现象,同时普通住宅的建筑材料开发仍处在粗放初级产品阶段,过低的价格使其在某种程度上比绿色建材占据优势。节能住宅的相关技术仍不成熟,比如地源热泵技术,由于建筑项目涉及各方面对于技术方面的知识欠缺,导致市场价格存在虚高现象。生态节能住宅并非“豪宅”,并非有钱人的专利。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可以更好地实现生态住宅价值。市场有约束和激励两方面职能,产权管理很重要。产权明晰基础上,构建高效的竞争市场。利益是主体竞争原动力。市场价值链条中的开发运营者利益清晰、消费者效用明晰、政府社会收益清楚,节能住宅的价值链条才通畅。节能住宅市场需要从初期到成熟阶段,政策上的干预逐渐退后,节能住宅带来的收益,使用者得到的效用更趋明显,节能住宅的经济性才可以最大化体现。《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从小区规划设计、能源与环境、室内环境质量、小区水环境、材料与资源等五个方面对居住小区进行评估,提供了生态住宅评估标准。体系庞杂,村镇住宅的节能经济性必须以实现此标准为基础,节能指标达到国标的50%,否则不能称其为生态节能住宅。

三、四川传统民居给村镇住宅节能改造的经济性启示

四川传统民居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是其重要特色,包括廊院式建筑,竹筒式民居、四水归堂的小天井等,不仅功能分区明确,而且因地制宜,冬暖夏凉。穿斗结构,屋面出檐深远、单挑、双挑各式做法,运用当地材料,比如,藏族的雕楼,天然片石砌筑墙体,土家族的石板房,屋面木板铺底,木板经过砍、削,中部略起沟槽,便于排水,再用石板压住木板、避免被风刮走、不钉不嵌缝而不漏雨。再如,彭山山区树皮屋面的民居、竹子做柃条、树皮盖面,时间久了,树皮生长青苔,由黑变绿。雅安农村的木骨泥墙,青石门框等,从环境中寻找适宜建筑材料,充满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规划角度看,古代的阴阳五行学说、风水理论对四川民居择址,朝向产生影响,用阴阳说保持社会和大自然的平衡,风水选址用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去象征建筑周边的建筑,如泸州民居前面的水池,侧面的道路,环状的山丘都具有一定象征意义,大邑刘氏庄园的建筑室内地面以下的通风管道设计等。四川传统民居巧妙利用地形、建筑与环境交融、自然物成为构图部分,保护自然环境、地方材料等运用可称其为低技术生态节能建筑。从传统民居形式中吸取宝贵经验,选择当地材料、建造方式,可以有效降低生态节能住宅造价。

村镇住宅修建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建造成本过高,收益成本比却一般的住宅,以及建设成本低、使用成本过高的住宅,或者部分指标收益成本比高,总体指标收益成本低的住宅[4]。在生态节能住宅修建前期,要注重节能住宅成本效益分析,保证节能住宅价值实现途径中的价值链条通畅,以及从传统民居中吸取节能住宅规划、构造、材料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因地制宜,防止伪生态住宅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四川地区村镇住宅的节能经济性。

摘要:针对四川地区灾后重建的契机,以及四川省节能住宅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探讨在生态节能住宅修建前期,要注重节能住宅成本效益分析,保证节能住宅价值实现途径中的价值链条通畅,以及从传统民居中吸取节能住宅规划、构造、材料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因地制宜,防止伪生态住宅的产生,保证四川地区村镇住宅的节能经济性。

关键词:村镇住宅,节能,经济性,四川地区

参考文献

[1]唐京华,刘宏成.夏热冬冷地区节能住宅经济性分析[J].南方建筑,2005,(3):44-46.

[2]拉瓜登顿.成都地区住宅节能窗设计与应用[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6.

[3]中国网络电视台经济频道[EB/OL].(2007-12).http://finance.cctv.com/20071210/104240.shtml.

村镇住宅 第7篇

一、村镇住宅规划建设的政策简单回顾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建设的政策内容比较简单,从政府的角度看,主要解决农村建房乱占耕地的问题。197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建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建材工业部、国家建工总局,联合在青岛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对农村房屋建设进行规划。这次会议确定了全国农房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决定在国家建委设立农村房屋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农房建设工作。1981年4月,国务院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提出要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乱占滥用耕地。198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委、国家农委在北京市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国务院批准了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确定了我国农房建设采取“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随后,国务院颁发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1997年,建设部副部长毛如柏在四川省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农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改善是实现农民奔小康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努力使广大农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逐步达到小康水平,是我们村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引导农民的住房建设从单纯追求量的增加转移到注重质的提高上来,引导农民住房相对集中建设,引导他们在保证结构安全、布局合理、经济适用的基础上,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室外居住环境。在1978~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从11.2km2增加20.5km2,住宅质量由土坯房占58.5%转变为楼房占33.3%。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杂混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据统计,2006年末,全国村镇住宅建设投资2807亿元,占总投入的46.1%。全国村镇房屋竣工建筑面积10.6亿km2,其中住宅6.95亿km2。2006年末全国村镇实有住宅总建筑面积301亿km2,其中住宅251.2亿km2,占83.5%;全国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8.3km2,其中村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8.6km2,比城市居民的住宅要宽敞得多了。

二、村镇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住宅建设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人均面积得到不同程度的增长,但由于农村的村庄规划的理论滞后,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当前农村住宅规划建设布局混乱、建设水平低、功能不全、基础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首先,对住宅规划的重视程度不够,规划严重滞后

“规划是龙头”,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住宅规划建设的管理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当前我国绝大部分的村镇规划受到经费、编制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住宅建设都是自我设计的,没有经过整体系统规划的理论指导,使得住宅规划缺乏远见性。住宅规划建设水准普遍不符合建筑规范的要求,对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配套都没有作出专项规划,不具备实际操作性。已适应不了当前新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亟待编制新一轮村庄规划。

其次,村镇住宅设计不符合建筑规范的要求

在村镇住宅建设的过程中,有的村镇住宅建设有设计图集可供参考、套用,但数量不多,适用性不强,而且图纸的精确度很低。大多数地区的农村住宅建设既没有专业设计,也缺少必要的设计图纸可供选择,有的仅凭农村业主的授意、工匠个人经验,相互抄袭,千篇一律,缺少变化和创新,导致住宅建设不仅在结构上不够合理、适应性差,而且建筑的质量和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证、房屋的使用寿命短。在这种情况之下,造成“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有新房、新村,享受不到多少新生活”的现象,农村的房屋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这也直接导致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现象。住宅建设既体现不出现代气息,也不能反映当地特色风貌,缺乏个性和美感。

第三,村镇住宅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滞后

长期以来,村镇规划建设总体上是以农民住宅建设为主体。一方面,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主要靠村集体和农户微薄的力量,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和完善的投入机制,导致村庄内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等水平较差。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小而散的住宅建设现状,使得农村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量大、建设成本高、到位难、水平低,而且使用效率低,有些甚至无法进行配套。大多数农民不能享受基础设施配套,普遍存在路面不硬、四周不绿、路灯不亮或没有路灯等问题。而且村内道路、给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性、共享性差,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社区服务业落后。农村生活、生产垃圾不能集中回收处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电线乱拉、管道乱铺的现象随处可见。

第四,村镇住宅规划建设“一户多宅”的现象屡禁不止,随意性很大

在广大村镇地区,“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不少农民富裕后就大量建房,但建了新房还保留旧房,有的一家甚至有几栋房子。这一方面是由于村民的观念落后,认为祖宗的基业不能废在他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尽管已经建了新房,却不愿意拆除旧房;另一方面,这也与少数村民虚荣心作怪有关,由于缺乏有效的住宅规划指导,加上农民建房盲目仿效与攀比,住宅建设杂乱无章,“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村、不见新貌”。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村镇建设和新建住宅缺乏规划、疏于管理,建新不拆旧,“一户一宅”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村民原有的破旧房屋在原址闲置起来,形成了“空心村”现象,这些农村空旧闲置房屋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还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

第五,对村镇住宅规划建设认识不够,法制观念淡薄

“规划、规划,图上画画、墙上挂挂”,这是目前大多数村镇干部、农民对村庄规划建设的认识程度。特别是对于村镇住宅规划建设,不少农村干部群众,责任意识不强,还停留在“土地批准就可动工建房”的错误观念上。国家对《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了多年的宣传,但在农村广大地区,甚至得不到认真的贯彻落实。不少村民仍有意无意地抵制着“先规划、后建设”和“建房必须经规划建设审批,才能动工”的法律规定。甚至有的村镇干部为了个人私利,在住宅建设中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有的审批不严,只要有申请建房报告就给予批准,随意发放证件的现象十分普遍。以至于在住宅规划建设中经常存在不经规划选址即审批建房用地,领取土地使用证后,就投入建设,至于住宅该如何建、建成什么样,就完全按照业主个人的意愿或者工匠的经验。这都说明当前村镇干部及群众在住宅规划建设问题上,管理和法制观念还十分淡薄。

三、新时期加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探讨

近年来,村镇住宅规划建设一直频频出现在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中,为了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需要把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加大政策的干预力度,尽快使村镇住宅的规划建设设计走上正常轨道,从政策和程序上理顺村镇住宅规划建设。具体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村镇住宅规划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尊重农民意愿相结合

在村镇住宅规划建设工作中,政府要提高认识,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农民与尊重农民意愿,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审时度势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而加强村镇住宅规划建设,改善农村“脏、乱、差”形象,是实现这一历史任务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实际意愿,鼓励和发动农民参与住宅规划建设的决策过程。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相信农民、依靠农民,让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这是新农村建设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住宅规划建设的编制和实施,理所当然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在规划过程中必须争取到农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提高村民的决策参与度,让村民感到村里的重大决策听取了自己的意见、符合自身利益,充分调动村民贯彻落实各项决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其次,村镇住宅规划建设必须具有前瞻性,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新农村建设既是破解“三农”难题的当务之急,又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大局的长远之计。住宅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龙头”的规划,必须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做到远近兼顾,统筹谋划。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村镇相当数量的住宅建设历经了几代的更新,这种高频率更新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是相关联的,反映出农村生产力的增长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我们也要进一步意识到,频繁的建房代价使农民几十年的辛苦劳作都花在了住房的拆拆建建中,资源的浪费巨大可想而知。历史的经验值得借鉴,在新时期,建新住宅而拆旧住宅时就得很好地确立“新”的立足点,如何使其具有五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使用和保存价值,这就要求制订的规划具有超前性,防止急功近利。

第三,加强对村镇住宅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增长,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原有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住宅越来越不能适应广大农民追求现代生活方式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村镇住宅规划建设的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对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可以在群众自愿的条件下,加快村庄的合并。同时针对农村大批重新申请划批新宅基,导致住宅用地而积迅速增加的问题,建议配置村一级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员,以解决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工作量大,管理跟不上的问题,使农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第四,村镇住宅规划建设要实行建设与保护并举的政策方针

我国农村经历几千年的沧桑,住宅规划建设千差万别,这就给规划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从实际出发,把留“新”与拆“旧”结合起来,该拆则拆,宜留则留,这既可以使村容整体地旧貌换新颜,又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新村建设的投入成本,这应是一种“双赢”的设计思路。搞新村建设规划不能一边倒,新村建设规划也不是一味地强调拆除旧住宅。如果保留传统建筑并将这些传统建设的式样扩展为新村建设规划的一个方面,使新住宅也带有古色古香,这样不仅可以免除历史文化村落建筑精华的灭顶之灾,而且会使历史文化在新村建设中得到传承与扩大。

第五,必须依法行政,坚持以严肃的态度编制和实施村镇住宅规划建设

针对村镇随意建房的状况,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把村镇住宅建设纳入到规划管理。要注意住宅用地和建房规划法规的制定,加大对违法用地案件和违法建房案件的查处,特别是要严厉惩治哪些以权谋私的村镇干部私批宅基地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土管、建设、司法等职能部门的作用。要制定适合农村的实际情况的房地产管理法,使农村住宅市场走向规范化、合法化,要强化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力度。

第六,加大对村镇住宅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新农村住宅规划建设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事业,在当前政府投资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我们要拓宽思路,研究如何使用最低限度的资金建设新农村,通过创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新农村住宅规划建设多元投入机制,这是住宅规划建设的重要保证。开展新农村住宅规划建设,其实也是城乡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再分配。市及区县(县级市)必须尽快转变观念,调整城乡财政分配格局,建立惠及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城乡利益的协调、分配机制,以减少城乡、地区、工农矛盾。同时还要实现各方参与、城乡联运、持续帮扶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和企业应有钱出钱,有技术出技术,有物资出物资,有信息出信息,加快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互动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小结

村镇住宅规划建设作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个文明的重要部分,与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是一致的。新农村建设不是使农村更像城市,而是使农村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更好的新农村。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拥有庞大人口而又缺少耕地的国家来说,今后在住宅规划建设中还会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因此,我们的政府管理者及其相关规划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的住宅规划建设。坚持村庄建设和农宅建设适度超前,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把农村住宅规划好建设好,以促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摘要:村镇的住宅规划建设一直被人们所忽视,但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村镇住宅规划建设的政策,提出当前村镇住宅建设所遇到的问题,指出在新时期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把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加大政策的干预力度,尽快使村镇住宅的规划设计建设走向正常轨道,从而使政策和科技都能为村镇住宅规划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白正盛.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建设(摘选自方明,刘军《新农村建设政策理论文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3

[2].中发[2006]1号文.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3].建设部城乡规划司.2006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

[4].范德种.农村住宅区建设管理工作探析.国土资源. 2005/6

[5].程晓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瓶颈及对策探析.小城镇建设.2006/5

村镇住宅 第8篇

空斗墙房屋由于用材节约, 造价较低, 是华东、中南一些地区的村镇广泛采用的结构类型之一, 从普通农村民居到乡镇政府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均采用这种结构类型。然而空斗墙房屋的试验研究表明, 空斗墙的脆性更明显, 抗剪强度较低, 房屋的整体性又差[1], 存在抗震安全隐患, 因此对影响空斗墙房屋抗震性能的因素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探讨了影响村镇住宅空斗墙房屋抗震性能的各种关键因素, 总结了我国村镇住宅空斗墙房屋存在的问题, 并为我国村镇住宅空斗墙房屋的抗震性能评估提出相应的处理对策和几点建议。

2. 影响村镇住宅空斗墙房屋抗震性能的因素

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主要取决于结构的抗剪强度, 影响砌体抗剪强度的因素有砂浆和块体类型、竖向压应力、构造柱、墙体高宽比[2,3,4]、水平钢筋、竖向钢筋、洞口大小及位置等[5]。

但村镇住宅不同于一般的砌体结构, 一般未经过正规的结构设计。同时在空间布置, 墙体类别, 材料选择, 施工质量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定性因素, 导致结构抗震性能的不确定性。本文总结了影响村镇住宅空斗墙房屋抗震性能的各种关键因素以及我国村镇住宅空斗墙房屋存在的问题:

(1) 房屋空间布置不合理

根据我国农村住宅的现状, 村民盲目追求房屋空间大, 气派, 相互攀比, 而忽视房屋空间布置的合理性。因而我国大部分农村房屋普遍存在结构平面空间大, 楼层高度大, 墙体布置不合理, 特别是我国华东、中南一些地区村镇广泛采用的空斗墙房屋, 整体性本身较差, 再加上这些因素, 抗震性能更差。

(2) 材料选择不当

村镇住宅房屋施工用的水泥、钢筋和砌块等主材多来自私人小厂和私窑生产, 材料性能往往达不到国家或地区标准, 村民贪图价格便宜, 缺乏材料安全意识, 习惯就近取材, 这就导致了将一些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用于结构上, 使得房屋结构从根本上就背离了安全原则。

(3) 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低, 施工质量差

除了近年来一些新农村改革示范建房以外, 大部分村镇住宅一般未经过正规的规划和结构设计, 村民都会请当地比较“有经验”的泥瓦匠进行房屋施工, 他们大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 技术水平较低。根据村民要求随意扩大房屋空间, 各墙体之间没有可靠的连接, 也没有合理的构造措施, 有的房屋甚至没有任何圈梁和构造柱;肆意放大钢筋规格, 增减材料用量等现象在施工中也常有发生, 往往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 也使房屋施工质量得不到保障, 这也是导致房屋抗震性能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4) 施工机械落后

进行村镇住宅房屋施工的“土班子”, 由于缺乏资金, 缺少技术支持等原因, 只有铁锨等一些简单的施工工具, 缺乏施工机械。施工中的砌块, 钢筋和砂浆等大部分材料仍然靠工人挑扛背, 劳动量大。砂浆和混凝土一般根据经验随意配置, 在地面上直接搅拌完成;有的也采用搅拌机, 但一般很陈旧, 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和材料称量制度, 导致拌合物质量无法保障, 故而影响了房屋的抗震性能。

(5) 砌筑砂浆标号低, 构造措施贫乏

空斗墙房屋普遍砌筑灰浆标号极低, 又没有任何抗震措施[6]。笔者曾对武汉市江夏区某村镇的自建房屋进行抗震普查, 调查结果显示, 该村住宅全部为空斗墙房屋, 新建住宅基本都采用水泥混合砂浆砌筑, 砂浆强度约为1.0MPa, 有的房屋砂浆强度甚至更低。此外, 绝大部分空斗墙房屋仅在房屋四大角设置构造柱, 有的甚至没有任何圈梁和构造柱, 构造措施相当贫乏, 房屋整体性差。

3. 处理对策与建议

空斗墙房屋虽然用材节约, 造价低廉, 但是其存在的问题较多, 例如建筑空间过大, 结构受力不合理, 施工质量差, 砌筑砂浆强度低等问题。如何才能扬长避短, 在节约造价的同时, 还能提高房屋的耐久性, 针对我国自建空斗墙房屋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对策和几点建议:

(1) 加强对原有空斗墙房屋的检测

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空斗墙房屋, 由于年久失修, 多数已成为危房, 随时可能危及到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应对这些房屋进行检测, 并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同情况的房屋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使用年限较长且使用功能太差, 抗震性能差的房屋, 并且加固费用较高, 可以考虑推翻重建;对于使用时间不长或者没有重大结构缺陷的房屋, 可进行整体或局部加固, 增强房屋抗震性能, 延长房屋使用寿命。总之, 从房屋的建设年代、使用功能和抗震性能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有计划地采取措施, 逐步提高村民居住条件, 满足农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加强新建房屋的规划, 设计和施工指导

当前, 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建房无规划、无设计等严重问题。随着现在国家一些加快城镇建设的法规和标准的出现, 很多地区已慢慢改变这种局势, 逐渐走向对村镇住宅进行规划设计的科学道路。在这种改革开放的大好局势下, 应该大力加强新建房屋的规划, 设计和施工指导, 对新建的村镇住宅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并严把质量关, 提高房屋结构的抗震性能。

(3) 规范农村建筑材料市场, 倡导和推广新材料和新技术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建筑材料市场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村镇住宅的市场监控体系。结合小城镇住宅产业现状, 开展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认定工作, 同时大力推广质量合格和节能建筑材料, 取缔非法材料生产商, 把好材料关, 倡导和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 把这项工作做为推进小城镇住宅产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4) 提高施工队伍素质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仍然偏向于请当地有经验的泥瓦匠施工, 他们并没有经过正规的施工培训, 使得村镇住宅房屋的施工质量得不到保障, 这也是导致房屋抗震性能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地方政府可以给各村推荐或者配备专业施工队伍, 或者对农村“土班子”进行施工技术的培训并发放证书, 严禁无证上岗, 提高施工队伍素质, 进一步把好施工质量关。

(5) 加强楼板, 增设构造措施

我国华东、中南地区, 地震少, 震级低, 房屋抗震等级不高, 再加上预制板楼盖造价较低, 因此预制板楼盖在这些地区得到广泛使用。预制板楼盖整体性、刚度、抗掺性和抗震性能均不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 且每块预制板在施工中若搁置长度过小, 板与板之间缺少足够拉结, 都会产生在地震时楼板坠落现象。为了增强其抗震性, 预制楼盖板端部宜留有锚固钢筋, 并与其它构件保证足够的拉结[7]。所以当楼盖为预制板空心楼盖时, 除了与其它构件保证足够的拉结以外, 还应该在合适的位置增设圈梁构造柱等构造措施来提高房屋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

(6) 建设实体墙房屋“样板房”, 尽量减少新建空斗墙房屋

虽然空斗墙房屋在增设构造措施, 加强楼板等措施以后, 抗震性能有明显改善, 但与实体墙房屋相比, 抗震性能仍然较差, 墙体材料节约幅度不大, 而且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 维修难度大, 费用高, 也正是如此, 屡有专家提出应尽量减少建设空斗墙房屋, 但为何华东, 中南地区至今新建房屋仍然首选空斗墙房屋?究其原因, 无非是村民固守陈规, 思想转变难, 抗震意识薄弱, 缺乏技术指导, 政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等等。可见, 要想减少新建空斗墙房屋的建设, 还需要政府采取相关政策和措施, 例如大力宣传抗震设防知识, 加强村民防震意识;应以村为单位, 结合各村的生活习惯和房屋实用性, 建设实体墙房屋“样板房”, 让村民自觉建设实体墙房屋等。通过采取相关措施, 逐步由抗震性能较好的实体墙房屋取代空斗墙房屋, 全面提高村镇住宅的抗震性能。

(7) 加大政府监督力度

在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 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 防止选择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进一步推进村镇住宅房屋的规范性建设。

结语

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 空斗墙房屋仍将是我国华东和中南地区农村自建房的主要结构类型之一。限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环境等现实情况, 还不可能将现有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空斗墙房屋全部拆除重建或者加固。因此, 只有在抗震鉴定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经济和安全的因素, 对不同年代和抗震性能情况的空斗墙房屋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同时, 切实加大政府的监督和执行力度, 规划和指导建设新建房屋, 只要设计合理, 合理选择材料, 增加构造柱、圈梁、加强楼板等措施, 严把施工质量关, 空斗墙房屋还是能充分发挥其长处的。再者, 空斗墙房屋抗震性能不如实体墙房屋好, 而且维修难度大, 费用高, 政府应采取措施, 尽量减少新建空斗墙房屋, 逐渐由抗震性能较好的实体墙房屋取代空斗墙房屋, 全面提高我国农村自建房屋的抗震防灾能力, 满足农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刘昌茂等.空斗墙房屋抗震性能及加固的试验研究[J].地震学刊, 1990, (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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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桂秋.砌体结构基本受力性能的研究.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5.6.

[6]冯守仁.常熟-太仓地震中空斗墙房屋的震害及今后建房的若干建议.工程抗震, 1991.3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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