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精选8篇)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第1篇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2008年,朝阳教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基点,以改善教育民生为重点,以实施素质教育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教育创新为动力,明确目标,坚定信念,积极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均衡优质教育,为发展朝阳民生,构建和谐城区,发挥教育的积极作用。
一、加快教育资源转化,推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完成长春市第六十九中学等学校整合后闲置资源的转化,筹集资金,解除教育债务,减轻教育负重。
2.完成南湖小学等3所学校一类一级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改善办学条件。
3.根据朝阳教育整体规划,科学、合理调整网点布局,实现学校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4.加强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校园网、农村远程教育和各实验室建设和改造,提高装备水平,迎接“市中小学装备达标校、先进校、示范校”检查验收,扩大达标校、先进校、示范校数量。
二、实施九年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 5.完成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整体规划。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原则,重新制定和编制农村义务教育网点布局。6.积极争取市里“一镇一校”或“一镇两校”建设配套资金,加大区财政投入,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强化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实现教育资源集约化管理,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提升办学水平。
7.继续推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免费教育政策优势,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8.继续实行“城师支教”,分期分批选派校长助理和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继续实行“农师进城培训”,提高农村教师的执教水平和能力。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发挥优质教育资源效益
9.实现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分校等4所学校的“四独立”,达到改制校要求,提高社会声望和群众满意度。
10.退出改制的学校,债务由区财政清偿,并将教师“阳光工资”、采暖费、办公经费、“自筹自支”教师工资等列入区财政预算,保持学校稳定,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还优质教育于民。
11.以退出改制校行列的优质学校为“龙头”,结合周边学校进行“大学区”试点,对学位进行适度调整,推行“大学区”内校长和教师的横向交流,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作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四、深化“阳光德育”研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2.继续深化“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体系”研究与实践,总结经验,促进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13.结合“桃李杯”“班主任”大赛,强化班主任队伍培训和建设,提高师德水平,提升班主任管理水平,建立班主任人才库和就班主任激励机制。14.进行“阳光心灵”教育研究,拓展有效与学生交流的渠道,建立学生矛盾调节机制,增强德育实效性,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五、深化“三名工程”建设,发挥优质人力资源辐射作用 15.改革“名师”评选方式,“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择优公推的原则,通过校级学科优秀教师选拔、“名师杯”大赛、区级学科优秀教师评选,根据学校意见、学科教师民主公推、专家评审、考核、答辩等评选程序,评选出50名“名师”和100名“区学科优秀教师”。
16.继续开展“名师送课下乡”“名师带徒”和“名师论坛”等活动,发挥“名师”辐射带动作用。
17.制定《校长职级制评选办法》,推行校长职级制,对全区中小学校长进行“星级”评选,为实施校长交流制提供基础条件。
18.探索教师培训新模式,加强教师培训,切实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六、深化科研课题研究,发挥实验区引领作用
19.实施全员科研,实现科研体系化、校本化、学科化和信息化,发挥省科研示范区作用,加强与净月旅游开发区的科研协作,提升科研水平。
20.对“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体系研究”课题进行阶段性总结,通过对区域教育网点布局调整的合理性与积极意义的论证,形成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体系,用阶段性成果和经验指导新一轮均衡优质教育发展。
21.进一步总结和提升朝阳教育管理经验,深刻朝阳教育思想,丰富朝阳教育特色和内涵。
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育质量
22.继续坚持好的教学管理做法和经验,完善质量跟踪、监测等机制,加快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实施有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保持在全市基础教育的领先地位。
23.加强教研,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深化评价体系研究,积极应对改革评价体系改革。
24.加强学校优秀学科建设,打造优势学科;进行以教学协作片为单位的教学开放,促进教学协作片内学校教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提升。
25.继续开展具有朝阳特色的“阳光杯”“儒雅杯”等系列文体活动开展,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增强趣味性、普及性,扩大学生和家长的参与度,锻炼学生体魄,培养学生良好意志品质、参与合作意识和审美能力。
26.加强“阳光体育”管理,保证学生“两课两操两活动”时间,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八、强化教育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27.运行督导评估新机制,搞好学校新一轮发展规划论证,帮助学校制定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提高学校自主发展能力、理财能力,增强节约增效的意识,努力实现发展目标。教育局将对自主发展能力强、特色鲜明的学校进行认定和表彰。
28.学校要深入挖掘和丰富学校文化内涵,促进独特的办学特色与风格的形成,各项工作围绕学校文化主题开展,并取得相应的成 果,不断积淀文化底蕴。
29.提高教育依法办学水平、科学行政能力,提倡勤俭办学,提高教育经费利用率,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教育资源效益。
3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行公开选拔的干部管理制度;全系统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树立“风清、气正、奋发、和谐”的系统风气,增强系统凝聚力和执行力。
31.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实行“阳光收费”“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和学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朝阳教育良好形象。
32.实行“阳光采购”,继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招标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制度》、《教学设备、仪器采购申报审批制度》等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无审批采购现象发生。
33.实行“阳光校务”,各校要对学校重大事项要通过教代会向教职工进行通报,保证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加强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
34.继续与“东师理想”合作,加强信息资源库开发、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促进多媒体教学运用常态化,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丰富学习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35.逐步推行电子政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进一步节约资源。
36.继续开展“现代杯”大赛,促进教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力整体提高。
十、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谐发展 37.加强职业学校建设,长春现代商务职业技术学校工作重点转移到“强专业、树品牌、增规模”上,加强新增专业和校企联合办学的论证,扩大招生规模,稳固基础,提高知名度,向省级职业示范校目标迈进。
38.加强素质教育基地、少年宫和社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实践课课程建设,增强实践基地的实效性;发挥少年宫作为城区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提高学生艺术审美能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9.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校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开展幼儿园开放活动,加强“市级示范园”建设,提升幼儿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十一、强化学校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0.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预警分析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应急体系,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41.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师学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42.完成学校安全防控系统建设,提高学校安全防范和快速反应能力;各校全部办理校方责任险,在教师、学生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提高教师责任险、学生责任险覆盖率,提高学校抵御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情况下学校的责任和负担。
十二、落实民生工作计划,构建和谐教育
43.针对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10项民生工作计划,在年内全部完成,满足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教育的需求。
44.实行“阳光教育券”,对农民工子女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实行“阳 光教育券”制度,凭“阳光教育券”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方便学籍管理,实行公平教育。
45.关注弱势群体,深入开展“五个一”“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捐资”等系列扶困助学活动,建立“阳光教育超市”,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和学习用品,进一步提高入学率、巩固率,巩固“无因贫辍学”城区工作成果。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第2篇
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8年11月28日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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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局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 文件
朝教监〔2008〕1号
关于印发2008年朝阳区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朝阳区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朝阳区监察局
朝阳区政府纠风办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区财政局 朝阳区审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管理 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08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1200份
2008年朝阳区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
根据北京市《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京教监〔2008〕1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研究,现就2008年我区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大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并举,努力构建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巩固成果、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办好奥运会做出贡献。
工作目标:治本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
继续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要确保“两免一补”各项经费落实到位,杜绝出现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的现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作业本费、按成本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必须使用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纳入财务管理,不得在垫付票据所列项目之外收取其他代收费用。代收教材费必须按照规定用于订购《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的教材,教材费和作业本费不得超“一费制”标准。收取小学课后管理班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规范借读费的收取,公办中小学对符合规定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
(二)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择校生要纳入公办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学校招收择校生数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正常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18%。
进一步规范择校生录取工作,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对2007年秋季及以后录取的符合“三限”原则的择校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严禁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擅自扩大收取择校费的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
(三)不断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禁止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超范围收费。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民办学校开展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依法报批,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要依法备案,并通过招生简章、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对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
(四)继续做好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的清理规范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大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在明晰学校资产性质、学校办学性质、确保公共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继续分批分步对体制改革试点校进行清理规范,到2009年底全部完成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后明确转为公办校的,一律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清理规范后明确转为民办学校的,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在清理规范期间,现有改制学校要符合“四独立”原则,未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五)严格治理公办中小学违规补课收费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
公办中小学校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不得与民办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下同)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校舍出租出借给民办学校;中小学校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
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出版管理规定擅自编印教辅材料、印发教辅材料或学具《推荐目录》,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制定的《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学生选用教科书,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机制
要充分认识深入规范教育收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辖区管理的职责,切实负起治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校长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二)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朝阳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在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保证教育经费的持续稳定增长。要进一步调整教育投入结构,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和城区办学相对困难学校的投入力度。要认真落实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部达标。要全面落实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和扶持政策,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力度,帮助贫困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探索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北京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完善北京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重点,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和办学相对困难学校条件改善、经费投入和师资建设的力度,努力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差距,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评价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积极探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深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的规定。学校各项收费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规范票据,统一核算,严禁私存私放;各项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必须按国家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代收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使用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纳入财务管理,严禁从中牟取利益,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收费。垫付票据所列项目之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代收费用。学校代收学生大病医疗保险按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学校不得组织代办其他学生商业保险。
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收费资金,并建立学校收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对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
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收费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价格举报电话等,要坚持公示内容审核制度,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五)严格执行接受捐资助学规定
严格执行关于捐资助学的有关规定,禁止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向中小学的自愿捐赠,学校一律不得自行收取,由朝阳区捐赠管理办公室统一收取、并向捐赠人开具北京市财政局监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专用收款收据》,捐赠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不得用于人员支出。接受捐赠的行政部门要加强教育捐赠统筹使用的管理,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六)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重点督促各类学校规范收费行为,预防和制止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超范围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强行推销、统一代办学生商业保险,以及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购买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办班乱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以及滥印、滥发教辅材料的行为;严肃查处公办学校以“一校两制”、“校中校”、“校中班”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以及公办学校接收无本校学籍学生乱收费的行为。
继续公布区、校两级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根据群众举报随时对有关学校进行检查,做到有报必查,违规必纠。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迎接各级部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查和检查的准备工作。
我区将继续贯彻执行《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对教育乱收费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案件要认真查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及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七)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
区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要加强对学校领导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收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其自觉、主动地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区政府、区纠风办将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对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部分中小学进行抽查评议,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之中。通过评议,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业作风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八)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
2008年我国农业工作要点 第3篇
在2007年12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指出, 2008年要继续推进现代农业“十大行动”, 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5000亿kg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2008年各级农业部门要扎实做好如下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努力增加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生产;二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三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五是扎实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六是大力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七是积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八是深化农村改革和农业对外开放。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第4篇
科学研究是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的首要任务。要充分发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的专业和人才优势,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并指导带动二级学会开展课题研究。
《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是指导我国家庭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学会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围绕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结合学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找准结合点,配合开展好工作。
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家庭教育指导者,这是学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探索建立新型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平台,积极搭建家教专家与家教工作者、家长沟通互动的桥梁。
家庭教育学会继续与美国玫琳凯公司合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骨干培训项目,计划今年在部分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家长学校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渐推开,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的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加强自身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开展好日常性工作,办好内刊,定期汇报工作情况,提供相关信息,为大家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摘自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教通讯》)
湖南省全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湖南省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部署,“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家庭教育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家庭教育相关目标,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理论建设,推进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扩大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发展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全省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针对湖南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与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湖南省妇联于2008年计划推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拥抱亲情”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将围绕家庭,服务家庭,在全省拟建立100个省级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00所省市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举办3000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知识巡回讲座”,培训400名家庭教育心理咨询骨干,对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和委托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并依托家庭、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精心组织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的各项特色活动。
(摘自中国家庭教育学会 《家教通讯》)
卧冰抓鱼
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幼年时却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后来继母朱氏对他不慈爱,时常在他父亲面前说三道四,搬弄是非,他父亲对他也逐渐冷淡下来。
王祥的继母生病了,想吃鲤鱼。王祥来到河边,只见河面上冻了一层厚厚的冰。王祥脱掉上衣,躺在冰上。王祥硬是用自己的体温溶化了一块冰。他敲开冰,只见冰下有好多鲤鱼。他不顾天气寒冷,伸手抓了两条鲤鱼,高兴地把它带回了家。
厦门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第5篇
200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这三个重点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活动,积极开展奥运主题宣传教育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活动,积极参与我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这一条主线,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两大主题,抓好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进一步拓展对台教育交流合作等三个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破解就学难,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意见》,以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以改革来克服改革中的困难,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和家长服务,推动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思明区和湖里区义务教育建设24个未完工项目的进展,确保完成4.5万个学位的任务。加快五大工业园区配套学校17个项目建设,推进五缘实验学校、集美中学高中部、华厦学院新校区、同安一中高中部和厦门理工学院二期、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二期建设,做好集美文教区学生公寓的回购工作。建设竹坝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二)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教育投入占GDP比例,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免除课本费工作;继续做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和农民工子女免交借读费工作;继续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修订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标准,免除农村学校住宿费;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今年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2007年全市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平均值。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 女以及外来人员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工作机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双高普九”和“对县督导”为契机,制订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方案;采取基地校辐射、挂钩、片区协作等方式,扶持带动一般高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提高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入学率,落实市区两级特殊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方案,确保特教学生的入学不受布局调整工作影响,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教育;加强民族教育,认真做好新疆内高班教学管理。
(五)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从2008年-2010年,合理安排每年6000万元的扶持农村学校专项资金,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设施,主要是学校运动场、消防安全设施、宿舍、食堂、校园绿化等项目。落实教育部门领导挂钩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制度,落实高职高专、二级以上达标中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校挂钩农村中小学制度,从资金、师资、师训、教研等方面开展帮扶,在教学视导、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观摩和研讨、校本专题研究等方面支持农村学校。
(六)加快中职学校发展。力争厦门工商旅游学校进入1000所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行列,集美区职校申报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海沧区和同安区职校申报省级重点中职学校;针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形势,抓好农村中等职业学校防流控辍工作,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
(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新增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改善我市工科院校实训实习基地严重不足的局面,指导有关高职学院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召开厦门优秀企业与高校专业对接研讨会,推动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加强自学助考机构的初审和管理,规范民办自学助考机构办学。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克服民办高校产权虚置现象,保护民办高校办学资金,维护民办高校稳定运行。
(八)加强对台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台湾学生就学办法,做好台湾学生的入学服务工作,密切海峡两岸建立校际协作关系学校之间的联系,在艺术、体育、科技、闽南文化等方面加强两岸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全力推动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小学(职业学校)校长论坛在台湾如期举行,组织以厦门音乐学校师生为骨干的音乐艺术团赴台交流,召开对台教育交流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在对台教育交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九)拓展华文教育渠道。选派更多的教师赴国外任教,招收更多的海外华人华侨学生来厦就读,尽力促成国外教育机构来厦办学,与加拿大温哥华市教育局开展学生互派活动,推动与美国(巴尔的摩市)和新加坡的教育交流,进一步推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创新师资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十)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制订并实施《厦门市中小学(中职)校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校长聘任、任期、权责和考核等制度;理顺市区两级校长培训职责,创新培训形式,重点提高农村校长素质;建立校级领导后备人才库,在省一级达标学校和省示范小学增设一名校级领导和两名中层干部职数,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力度;试行校级副职公开竞聘上岗和校级领导异校提拔,改革校长、书记的考核办法。
(十一)推进三项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教师岗位大练兵”、“师德建设”和“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等三项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要全员参与,尖子和骨干要引领、带动和示范。集中时间进行各类市级比赛和汇报展示,及时做好三项主题活动的总结、表彰和再动员。将三项主题活动与教师业务考核、岗位聘任和职务晋升结合起来,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和激励办法,促进三项主题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十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完善学校分配、教师社保等配套措施。认真做好教师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首评工作,推行教师职称评审和业务考核的网络化管理。
(十三)创新教师培训交流新机制。选派定级达标中学和示范小学骨干教师到新办学校、普通学校和农村学校挂职任教,分流学校富余教师到新办学校、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任教,促进教师资源均衡化配置。组建“厦门市名师讲学团”,定期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巡回讲学。落实城乡教师统一编 制标准和高校学生支教工作的新政策,有计划地为农村学校补充高素质的教师。积极落实专家型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任务如期完成,争取用3-5年的时间,使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有整体的显著的提高。
三、加强科学管理,深化素质教育
(十四)改进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制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同课改紧密结合起来,把德育课程建设纳入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之中,落实从校长、书记到教职工的全员德育职责,组织学校的德育主任、保卫干部、年段长、班主任、政治老师形成德育骨干队伍。通过“迎奥运、促和谐”等主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法制纪律、行为规范、网络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市中小学德育网站和心理教育网站,成立心理教育讲师团,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的德育工作体系,构建中小学分层递进、纵向衔接、全员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新格局,力争用1—2年时间,使全市中小学的校风学风和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有新的面貌。
(十五)加强学校体育。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将加强青少年体育同课改紧密结合起来,开足上好体育课,组织好中考体育考试。落实大课间和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落实新规定的小学和初中体育课课时 数。修订《厦门市学校体育竞赛总则》,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中小学生的体质有明显提高。以竞赛、汇演为载体,培植体卫艺工作示范校。
(十六)深化课程改革和实验。在对我市小学和初中六年课程改革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促使课改成果转化为常态教学,促进课改向纵深推进,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抓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衔接工作,完善初中招生电脑派位,探索并促进中招工作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深入总结高中新课程实验一年多来的工作经验,健全和完善与高中新课程实验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十七)坚持统筹兼顾。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两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计划地推进全市普通高中都办成省二级以上达标学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都办成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两个宏伟目标的实现,促进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十八)规范教学管理。根据省教育厅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办法和新课程理念,修订现行学籍管理制度。整合教研资源,强化备课组和教研组建设,强化联片教研、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将校本教研、校本科研、校本培训和教学常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作共进的教研氛围。以扎 实的备课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以科学的试卷、测试题设计正确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从作业、考试等源头上抓学生减负,保证学生必要的休息和活动时间。
(十九)深入实施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中小学师生的评价改革,完善“中小学学业质量分析、反馈与指导系统”,逐步建立起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测体系,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科学地开展第七轮文明学校暨素质教育先进校创建和评估活动,建立对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估机制。
四、建设和谐校园,维护安定稳定
(二十)维护师生安全。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预防学生意外伤害的宣传教育,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校园消防安全和体育器材安全等专项治理,编制《厦门市校园安全二十防》,努力形成安全教育地方教材体系。
(二十一)严格执行报告和督查制度。强化有关安全稳定和对台涉外工作信息的报送和管理制度,集体外出和正职领导外出必须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学期(半年)和学年(全年)工作总结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第6篇
【发布文号】教政法〔2008〕1号 【发布日期】2008-01-04 【生效日期】2008-01-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1月4日,教政法〔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7年12月26日至27日,我部在北京召开了2008年度工作会议。现将《教育部2008年工作要点》和周济部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2008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教育部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主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国教育系统不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研究制订《2008-2012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抓好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3.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配合做好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和《考试法》工作,加快起草、修订《学校法》、《终身学习法》、《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和《学位法》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对研究制定教育规章的统筹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4.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研究制定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公共教育资源要更多地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学,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大规模培训教育系统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着力做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6.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学校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后勤等的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务公开。做好直属高校巡视工作。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7.进一步加强教育部机关建设。积极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服务、公文审核、督察督办,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并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建设。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
二、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到实处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德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教材建设。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以营造浓厚育人氛围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中小学德育规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以敬业、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抓好学生团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抓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骨干研修和全员培训工作,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高质量地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加强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总结推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开展大学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全面的多层次的培养培训。
10.全面推进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布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扩大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试验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实施新课程相适应的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工作。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1.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上好体育课,大力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激励学生达标争优、强身健体。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防病教育,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机制。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做好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
12.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重点放在考试内容改革上,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扩大并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的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推动高中课改和高考改革的有机衔接。完善对政府、学校、校长、教师及学生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3.切实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落实中央财政以奖代偿的激励政策,推动各地加快化解“普九”债务。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14.依法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巩固和发展“两基”攻坚成果,继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重在制度建设,加强对农村地区寄宿学生的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继续抓好扫盲工作。
15.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让广大中小学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着力抓好教学光盘的普及和应用,做好教学应用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坚持应用为主,把远程教育与推动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培训农村党员和提高农民素质进一步紧密结合起来。
16.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大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形成风格。重视学前教育,努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启动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17.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继续做好“两基”国检工作,建立“两基”巩固提高年检复查制度。制订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抓好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做好全国中小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心理健康状况专项监测工作。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试点工作。健全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制度。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18.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着力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积极推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体制和机制改革,积极推广“三段式”办学模式,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19.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继续实施职业教育的“四大工程”。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作用,加强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急需人才的培养,培育新型农民。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职工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
20.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健全并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一年、高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半年的制度,努力健全半工半读制度。广泛推行订单培养。完善弹性学习制度。举办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21.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启动国家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大力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总结推广,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2.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和努力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工作。以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平台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
五、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23.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认真做好2008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支持校企合作建设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的学科专业。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加强教育教学的实践环节,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实习实践。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组织编写体现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的高质量教材,继续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制度,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全面推进高校学风建设。
24.扎实推进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高质量完成第一轮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以加强分类指导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高职教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统筹规划新一轮高校教学评估。开展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25.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中心,启动新一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试、复试和推荐免试为重点的改革措施,更加重视创新人才的选拔。做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调查与分析,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工作。
26.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全面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启动“985工程”三期建设,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
27.进一步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强统筹规划,成立高校创新体系建设及各重大专项协调小组和专家小组,组织全国高校力量,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大型仪器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推进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开展10000个科学难题征集活动。深入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继续办好国家大学科技园。
28.启动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办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29.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30.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做好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开展教育系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教师医疗和住房等社会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开展高校编制标准研究制订工作。指导学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31.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继续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启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加强师范类特色专业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健全师范生到中小学实习制度。
32.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深入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强中西部农村和边疆地区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强化中小学班主任和校长培训。修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33.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扎实推进并全力推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健全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和定期交流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政策措施。
34.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继续加强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
35.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新一轮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深入实施高校人才强校战略。继续完善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创新团队的组织模式,培养和会聚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加强高校引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训。
七、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36.全面落实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推动各地各校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37.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教育对口支援机制,组织全国教育战线支援西部地区教育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的办学质量。加强高校民族班、预科班管理。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育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切实办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
38.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广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分段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和高校满意度。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考生考试资格和录取名单的公示和监督。强化研究生招生管理和监督。继续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各种违规、欺诈行为,确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39.全力以赴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力度,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推动落实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毕业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就业观念教育,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建功立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全面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40.依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
41.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培育校园文明风尚,激发师生创造活力。大力开展植树活动,建设绿色校园。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妥善处理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维护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八、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支持地方教育综合改革和统筹发展。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形成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鼓励高校科学定位、形成特色。积极推进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政府共建直属高校,健全支持行业特色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省部共建中西部地方高校工作。深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办好高校学生食堂。
43.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对民办高校督查制度,严格核查民办高校基本办学条件,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提高办学质量。继续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44.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教育高层磋商机制建设,深化与外国政府教育部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合作,抓好地区间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加大对博士生的选派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联合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的工作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国际间高水平科研合作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高校参与欧盟第七框架计划。鼓励和引导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进一步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规模,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继续促进和各国双边学历学位互认。加强教育涉外工作的监管和引导。加强对教育领域国际准则性文件的研究和缔约工作。继续做好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
45.做好以孔子学院为龙头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加强孔子学院的建设和布局,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师资、教材、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全面带动国外大中小学汉语教学,提高汉语国际推广质量。充分利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进一步兴起汉语国际推广的新高潮。制定《汉语国际推广2008-2012年规划》。
46.全面提高学校语文教育水平,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继续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研究制订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开展中华经典语文诵读活动。推进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和信息化。加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和语言战略研究,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47.全面实施“金教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国教育系统信息化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办学质量监控、大学生就业、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和教育涉外监管等应用平台建设,面向社会提供良好信息服务,为加强公共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奠定良好信息工作基础。
48.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完善教育新闻发布制度,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第7篇
2008年我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将在市区团委以及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区实施意见精神,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坚[此文源自范文先锋]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教工委教委中心工作,按照教工委教委任务分解要求,紧抓奥运契机,实施素质拓展计划,坚持“党建带团建”,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切实服务于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思路
根据教工委教委整体安排和团干部队伍现状,团工委确定2008年的工作思路为“一个工作核心,两个重点项目,三项系统工程”即:
一个工作核心: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
两个重点项目:以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以及服务奥运为重点项目。
三项系统工程: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科研工作;完善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系列活动。
三、工作重点:
(一)、以奥运为契机,为北京筹办奥运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2008年,是奥运的要害之年,团组织应该紧抓奥运契机,倡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奥运建设中,为北京举办奥运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教育。教育系统团组织应依托协作片和委员会,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通过主题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文化汇演的形式宣传文明礼仪,普及奥运知识,在校园内营造人人关心奥运,人人宣传奥运的和谐氛围。
推进“中学生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学团组织应保持与学校所在社区团组织的密切联系,要广泛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治理体系共建工作,做好“中学生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中学生假期到社区报到的衔接工作,保证渠道畅通。要挖掘和利用社区中的有效教育资源,以公益性活动为载体,以社区青少年活动基地为依托,开展青少年实践教育活动和“研究性”、“探究性”学习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果、有总结。建立青少年社区参与综合评价系统,实现学校评价和社区评价的统一。
组织好奥运会城市志愿者的宣传和招募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区中学团组织更好地参与奥运、服务奥运,有效发挥中学团组织的组织优势和规模优势,充分调动全区广大中学生和青年教师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奥运服务与志愿实践,团工委将在全区中学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城市志愿者的宣传和招募活动,以丰富、有效的宣传和活动方式在中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
做好奥运会驾驶员志愿者的培训组织工作。团工委具体负责我区教育系统驾驶员志愿者的组织工作,2008年,将是大规模组织培训以及上岗实践的要害时期。团工委将按照市教工委教委的统一安排及区政府的要求,确保我我系统驾驶员志愿者按照要求参加培训考核,上岗服务,使我系统驾驶员志愿者能够为奥运会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二)、以学习为动力,建设一支能力强,作风硬,思路新,素质高的团干部队伍。
开拓学习方式,拓宽学习内容,加大对团干部培训的力度。将专题学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月例会以及校际交流开展研讨、互助、汇报、交流等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团干部了解前沿的理论知识,引导团干部自觉学习研究青年动态,加强与团员青年的联系,提高服务水平。
完善“导师带教”工作机制。通过以老带新,传授经验,资源共享来实现团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担任团干部三年以上的同志担任导师角色,负责辅导一至两名新任团干部,具体指导其业务活动的开展以及常规工作的进行,通过具体指导和答疑解惑,新团干部能够迅速融入工作,缩短工作的适应期。
狠抓科研工作,强化团干部科研意识,促使团干部能够用理性的眼光思考目前所从事的工作,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科研治理组组建科研骨干力量,构建科研小组,以团队协作的方式推进科研工作,将科研与日常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在团工委委员会改组过程中尝试运用竞聘上岗方式,通过择优选拔,优化骨干团干部队伍。2008年,团工委拟将团工委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及协作片副片长的职位作为竞聘岗位,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基层团干部担任。通过竞聘加深对团干部的了解,让有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的团干部加入到委员会中为团组织建设出谋划策,为组织发展增添新鲜血液,同时,以此作为尝试,进行团干部培养新方式的探索。将骨干团干部推荐纳入丰台区青年人才库,为团干部成长发展创造机会。
(三)、以项目建设为平台,推进品牌工作,努力提高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
站立“首都少年先锋岗”。少年先锋岗是对广大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有效形式之一,是初中少先队组织开展队的活动的重要依托。要充分发挥少年先锋岗的教育作用,充分挖掘学校、社区和学校周边革命历史遗迹等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在中学少先队组织中广泛开展站立少年先锋岗工作。要通过主题队会、英雄故事会等形式,做好少年先锋岗岗前教育、岗中教育和岗后教育,对队员进行中国近代史和国情教育。按照团市委统一安排,城八区少先队员在每年4月至10月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站立首都少年先锋岗。任务校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教育契机,做好站立“少年先锋岗”工作。
加强中学生业余党校和“少年团校”、“青年团校”建设,培养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党校教育是德育教育的主战场之一。通过党校教育,帮助党校学员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有条件的高中校要积极探索适合本校的党校形式,深化和创新党校治理体制,推动党校的规范化建设。与此同时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治理与指导,确保发展思路和教育思想的统一。在做好党校建设同时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2008年团工委将做好第八期中学生业余党校的招生培训工作,并发挥区中学生业余党校、十二中业余党校、丰台二中业余党校三所市级示范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校级党校的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为中学生成长成才奠定思想基础。
团校教育是面对中学生的一种团前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形式。通过团校教育,使全体中学生都能了解团的基本知识,将“争章”与“推优”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重视首批团员发展和团支部的建立,积极引导学生“迈出青春第一步”。团校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初中校要进一步完善“团队衔接”工作,确保中小学团队工作的连贯性和整体性。
依托优势资源,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共青团教育活动中,推进“阳光心语行动”,为青年教师以及青少年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保障青年团员心理健康成为各级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团组织应采取积极手段,在把握本校青年团员心理问题现状和特点,发现心理健康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并将有效经验及时推广。要制定出有科学依据、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法和对策,如成立心理活动小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开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健康素质拓展练习等方式,增强青少年社会适应能力,切实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培养青少年健全的人格。
开展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系列活动。2008年,团工委在总结前期青年教师表彰以及活动的基础上将制定青年教师专项工作计划,围绕青年教师成长成才设计系列活动,丰富青年教师生活。为青年教师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关心青年教师生活,解决青年教师实际问题,增强团组织的感召力和向心力,通过主题教育引导青年教师扎根丰台,奉献教育。
做好信息工作和网络建设。
团工委历年来都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团干部信息意识不断强化,能够及时对工作有思考,有记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信息工作优良传统。2008年,文秘治理组的工作重点将从追求信息上报数量向提高信息报送质量转变,通过完善制度,责任追查,月统计排名以及与年终考核挂钩等方式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确保2008年信息工作在团市委信息排行榜中中少系统位居第一。
网络是信息传递的阵地,团工委网站建设在2008年将以及时、高效、准确为目标,提高网站建设的质量,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为团干部查找资料提供便捷。
四、工作要求
2008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第8篇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增强卫生应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面做好卫生应急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实现健康中国2020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条件。不断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 切实加强领导, 突出“一案三制”建设的重点, 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 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目标要求。
二、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 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和对卫生应急工作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 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 坚持依法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学习, 对从事卫生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不断完善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应急专门行政法规为主体的卫生应急法律法规体系。
三、落实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 不断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
结合各地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 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中央、省、市 (地) 、县四级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 不断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职能, 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 全面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抓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的建设, 不断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 健全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现代科学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四、着力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 大力推进体系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
大力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强化卫生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 夯实卫生应急工作的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注重平急工作并举, 做好应急预防准备;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提高快速应对水平;努力构建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五、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切实做好卫生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践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着眼于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立足于卫生应急常态下充分准备;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修订机制, 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建设, 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推进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建设的完成, 逐步实现全国卫生应急工作联网互通;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协调调用机制,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目录与标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认真实施卫生应急培训规划, 加强规范卫生应急演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理, 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和可利用资源数据库;建立客观、科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
六、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联防联控, 协调有序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部门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及内地与香港、澳门三地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 联合开展培训、联合演练和联合督导检查, 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共同协调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完善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机制, 动员全社会协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依法规范、及时准确报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实施《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 完善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平台, 快速信息分析反馈, 强化信息数据利用, 规范信息报告发布。实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风险沟通指南》, 编制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南》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手册》, 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提高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防护能力, 动员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八、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按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对措施
深入贯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战略》, 切实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应对能力;抓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和管理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完善国家病原微生物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 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检测、鉴定和处置能力;做好中毒、核和辐射损伤等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反恐怖卫生应急、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 有效应对其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认真实施《国际卫生条例》, 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
朝阳区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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